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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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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精选10篇)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第1篇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五大举措”给力乡

镇区划调整

日前,苍南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工作“五大举措”,给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建立“根基稳固、运转有序、上下联动、持续发展”的人口计生长效机制。一是注重考核方式和考核权重。实行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三线”考核方案,及早下发考核指标和标准,进行阳光考核。同时注重权重比例的调整,实行周上报、月排名、季通报、年考核,并全面推行“433”考核机制,即月排名占40%,半考核占30%,考核占30%,体现注重平时,突出重点,而且半考核时间由往年的7月份调至5月份,实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人口计生工作的“无缝对接”。二是加强村级计生队伍建设。制定出台《苍南县村(居)计划生育服务员管理办法(试行)》,全县36个乡镇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按照要求,本月底全面完成村(居)计生服务员招聘(续聘)工作,做到“人员年年变,骨干不断线”。同时,大幅度提高村(居)计生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并且对“20标兵村居计生服务员”和“60优秀村居计生服务员”,分别给予每人8000元和5000元的奖励。三是实行人口计生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每月10日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参加。主要动态指标排名末两位的乡镇作表态发言,末三、四位乡镇列席会议并接受预警约谈,所联系挂钩的部门单位一并列席会议。其次是在联席会议上,民政、卫生、计生、公安、法院、财政等主要职能部门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会商,并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凸显“千斤担子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人口计生工作新格局。四是加大奖惩力度。经综合评定,对有创新、有突破的乡镇给予嘉奖,奖金相应配套;对三类乡镇居末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生办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对优生“两免”工作居末三位或性别失衡问题未得到遏制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内两次受通报批评的乡镇党政“一把手”及相关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而且明确规定,对半考核位居末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给予降职处理,有效地克服和避免行政区划调整期间人口计生工作可能出现的“松散、松驰、松懈”现象。五是全面实施“522”工程。2011年全县创建50个示范村居,提升200个合格村居,转化200个整治村居,根据所辖村居实际工作水平,全面实行村级计生工作分类管理,并采取月度排名、季度通报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尤其对整治村特别是县重点列管村,全面落实“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制度。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

中共金牛区天回镇街道工作委员会 金牛区人民政府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建立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驻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市、区加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进工作要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建立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金牛区人民政府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关于建立辖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出租房屋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健全完善服务管理网络落实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管理,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社区和协管员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责任,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常态管理机构

(一)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通过在街道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办公室,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在小区院落、大型用工单位(市场)设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点,实行“办、站、点”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

1、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街道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任第一副组长,办事处副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下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世贵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派出所副所长吴光甦同志担任,设工作人员4名。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常态管理。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对本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辖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落实辖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对社区用工单位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及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负责辖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的组织建设、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街道流管办工作对街道办事处负责,并接受区流管办工作指导。

2、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

社区服务站依托社区警务室,由社区民警任站长,社区主任任副站长,成员由社区治保主任、计生专干和流动人口协管员组成。

工作职责: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是街道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管理和提供服务的基层组织。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街道流管办工作指导。按照相关法规和职能部门委托,依法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进行登记和管理;办理、查(验)暂住证;录入维护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对社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实行网格化管理,落实专兼职协管员、用工单位的责任;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实现社区内流动人口的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在有关部门指导下,协助开展普法、劳动保障、计生、教育、卫生等相关流动人口服务工作。通过加强流动人口日常服务管理,适时整合公安、劳动、计生等力量,逐步形成“一站式”服务管理格局。

对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和收集的相关工作信息及时掌握情况,并向相关部门传递工作信息。

3、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点 街道根据实际,在社区的居民院落、物管小区、门卫、大型用工单位(市场)等处设立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各采集点使用统一的标识。采集点由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负责日常指导、管理、工作检查和考核。

工作职责:负责收集住宅小区、居民院落、用工单位、商业店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异动信息并及时报送。

(二)建立专兼职协管员队伍

1、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

按社区实有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配备专职协管员,按每个社区流管站不低于1名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进行配备。

2、兼职流动人口信息员

在辖区住宅小区、居民小组院落、用工单位(市场),每个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聘请1名兼职信息员,负责提供出租房屋、流动人口信息的及时报送工作。

二、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一)组织建设机制

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区政府的要求对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社区采集点的设置进行统一规范,统一工作职责、统一工作流程、统一工作保障。街道流管办、社区服务站、信息采集点实行三级责任制,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实现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制定《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出租房屋公示制度》、《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采集点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

(二)队伍建设机制

通过建立《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三级巡查制度》、《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专(兼)职流动人口协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促进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定期对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协管员队伍。

(三)网格化管理机制

街道结合工作实际,以辖区为单位实行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网格化管理,建立以下三个层次的社会化服务管理网络。一是强化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明确工作责任区域,通过严格管理,落实保障,强化检查,充分发挥专职协管员队伍的作用。二是在住宅小区、物管、门卫居(家)委会中组建兼职协管员队伍,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做好本区域流动人和口出租房屋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三是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全面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业主责任制,确定兼职协管员负责其使用人员及员工租住情况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条件成熟的可通过授权由用工单位通过网络定期报送相关信息。

街道要依托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强化日常信息采集、维护和传递工作。通过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工作互助,为城市管理和经济建设提供详实的依据。

(四)定期巡查走访机制

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巡查制度,落实街道流管办对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对专职协管员和信息采集点,专职协管员日常上门入户的三级巡查责任,各级开展定期工作走访,特别是强化专职协管员的服务意识,以走访服务带动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信息登记工作。

适时推行《流动人口服务需求登记卡》制度,通过社区服务站采集流动人口在职业介绍、房屋租赁、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需求,建立完善需求回应制度。将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下沉到社区服务站,以此为工作平台,向流动人口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就业培训、房屋租赁等方面服务。

(五)强化管控机制

天回派出所要将流动人口管理作为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社区民警要主动参与社区服务站的工作,强化日常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强化对协管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社区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并对专职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嫌疑人员和出租房屋要及时纳入重点管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坚持“逢疑必查”,跟踪督办。

(六)台帐管理机制

规范台帐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台帐。街道流管办分组织领导、工作实施、信息采集、机制建设、工作保障、信息报送等各类台帐。社区流管站分机制建设、信息报送、工作开展等台帐。

(七)考核奖惩机制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对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状态、业绩与绩效工资挂钩,提高协管员的工作积极性。协管员、信息员在入户信息采集过程中及时发现并上报违法犯罪信息或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公安机关相关标准予以奖励。

三、加强长期持续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在进行流动人口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生、教育、劳动保障等各方面,以居民院落、企业等为重点,利用专职协管员入户走访巡查,登记服务需求,发放宣传资料;利用居民议事园会议,进行流动人口相关宣传;采取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等方式进行宣传,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良好氛围。

四、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街道流管办、社区流管站硬件建设,配备必须办公设备;购置必需的办公用品,落实各项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主题词:流动人口 服务管理 长效机制

抄送:区流管办、街道党工委成员、天回派出所 金牛区人民政府天回镇街道办事处 2009年8月10日

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第3篇

如何进一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解决好城市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本文试图从湖北省住房保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出发, 探索在实际工作中住房保障工作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进而探讨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和长效工作机制。

一、湖北省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湖北省委、省政府一直重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房改之初, 省领导就明确要求, 积极实施安居工程, 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之前, 省政府就下发文件, 要求各地在抓好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同时, 加大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力度, 建立适合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住房新体制。在“国六条”下发后,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在一周时间内先后四次开会专题研究我省落实“国六条”的具体实施意见, 要求各地牢固树立一手抓好住宅与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手抓好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2007、2008年, 省政府连续两年把住房保障工作列为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2007年6月, 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 (鄂政发[2007]42号) , 召开了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会议, 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 省政府还与各市州政府签订了“十一五”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书。2008年5月, 省政府召开全省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 提出要结合湖北实际, 努力构建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主、覆盖全省城镇居民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及时、政策措施具体、工作扎实深入, 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07年底, 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基本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保障75509户, 其中租赁补贴69366户, 实物配租6143户, 租金核减12765户;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1965万元, 基本实现了省政府确定的2007年底实现全省县城以上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 比国务院要求的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低保家庭应保尽保的目标提前一年。2008年上半年, 全省廉租住房保障114761户, 筹集廉租住房房源352676平方米, 落实保障资金7.0491亿元。与此同时, 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进一步改进和规范。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开工540万平方米, 竣工280万平方米, 竣工面积可解决3万多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8年上半年, 全省新开工457.1万平方米, 竣工89.53万平方米。2007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实际缴存职工人数333万人, 当年新增存额112亿元, 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512亿元, 缴存余额344亿元。2008年上半年, 新增缴存额69亿元。2007年全省新增个贷发放62.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23.6亿元, 帮助26万多户职工家庭解决了住房问题。到2007年底, 全省公积金累计提取额168.4亿元, 其中一半以上属于购房消费支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也大幅增加。2007年, 全省共实现增值收益3.4亿元。其中, 提取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19亿元, 累计提取4.59亿元, 成为各地政府实施廉租住房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各地还在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和经济租赁房建设、限价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湖北省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仍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现有的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程度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有较大差距。由于各地担心中央对地方补助资金不能持续, 下拨到各地的资金大部分滞留在保障资金专户上, 资金使用率不高, 加上各地担心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退出难问题, 廉租住房保障以租赁补贴为主, 实物配租量很少, 许多地方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离市场租金标准有一定差距, 保障对象领取的补贴不足于支付房租。按照国务院24号文件要求, 廉租住房制度从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各地摸底上报来的汇总数据看, 到2012年全省约有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施廉租住房保障, 任务十分繁重。二是廉租住房房源不足问题较为突出。由于市场上小户型、低价位租赁房源不足, 或者租赁市场不规范, 政府掌握房源不够, 许多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领取补贴后租不到合适的住房, 或者因租不到住房不能领取补助。三是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的地方对调整后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不理解, 认为房型过小, 不适应地方实际,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面积标准控制不严, 出现房型过大, 真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现象。四是住房供应结构调整难度较大, 住房供应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可供满足自住需求的中等收入家庭购买的中小户型较少, 加之房价上涨过快, 中等家庭购买住房压力较大。同时“夹心层”、“新生代”和进城务工人员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呼声较高, 市场可供租赁的合适房源较少。五是部分地区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部分县市机构人员不到位, 工作经费不落实, 保障对象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太健全。对此, 我们必须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推动本省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真正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原则,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加强城市居民住房保障工作, 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需求, 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湖北的重要内容, 也是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坚持“省级负总责, 市县抓落实”的同时, 在工作中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立足省情, 适度保障。城市居民住房保障的首要任务是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 以“自住、够用”为标准, 即“住得下, 分得开”。我们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 住房保障需求量大, 必须根据各地城市人口、资源、环境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 结合城市居民的家庭结构和户均人口等因素, 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制订保障标准和水平, 真正通过住房保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通过住房市场解决居住环境优化、舒适问题, 促进住房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住房保障规划, 是做好住房保障最基础性的工作, 要根据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情况, 科学地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财力等状况, 量力而行, 逐步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保障, 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统一政策, 因地制宜。在国家大的政策框架内,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 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可租可售, 探索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一定年限后租售并举的退出机制等问题, 逐步建立起有本地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

分类实施, 分层保障。根据城市居民家庭不同的情况, 划分不同的保障层次, 实施不同的保障方式, 分层、分类并有计划性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平性。

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在政府积极引导下, 采取优惠政策, 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住房保障工作中, 使住房保障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在坚持住房保障工作指导思想和原则的基础上, 逐步完善制度, 健全机制, 规范运作, 构建满足城市居民基本居住需求、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主、覆盖全省城市居民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买得到、买得起或租得到、租得起合适的住房, 逐步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

1、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廉租住房保障逐步扩面提租, 保障对象逐步由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水平逐步接近市场租金水平, 对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实现全额住房补贴,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差额补贴, 并采用发放记卡或住房券方式, 使补贴资金真正用于解决住房困难支出。同时, 千方百计筹集房源。政府通过新建、配建等方式新增一批廉租住房, 特别是在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通过收购、改造等方式掌握部分市场中存量小户型住房;通过培育租赁市场, 委托中介机构到市场中组织一批小户型房源长期出租给保障对象, 政府对租赁住房支出予以补贴。按照国家要求, 廉租住房保障专户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化工作水平, 力争到2010年实现全省县城以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应保尽保的目标。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的建设和管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标准和建设标准, 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调整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经济适用住房可租可售, 租售并举, 对支付能力较弱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先租后售或先购买部分产权。“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400万平方米, 解决20万户左右有一定购房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2、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增强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 扩大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在城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城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群体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 做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同时, 研究制订有利于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措施, 在贷款期限、利率等方面对其购房给予优惠, 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使住房公积金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3、因地制宜, 多渠道解决其他住房群体的住房问题。通过加快棚户区改造, 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努力改善棚户区和旧居住区居民的居住条件, 使困难群众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明显改善。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限价商品住房等, 逐步解决既暂时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 (“夹心层”) 、新职工 (“新生代”) 以及外来从业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单位负责、市场运作的方式, 在强化用工单位责任的前提下, 提倡在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集中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 或结合城中村改造建设面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建设农民工住房。通过培育住房租赁市场, 加强和改善租赁市场管理, 为暂时无力购房的住房困难家庭创造通过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的条件。

4、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 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严格按照两个70% (新审批、新开工的普通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比重, 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 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要求, 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囤房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和监测分析制度, 正确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 稳定市场预期。

三、建立长效机制, 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深入开展

住房保障工作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 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1、建立工作机制。

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 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或者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强化服务, 形成合力, 并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 落实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 同时, 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2、建立准入、退出机制。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制度建设, 严格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制度, 实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 加强年度复查, 使住房保障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确保政府有限的保障性住宅资源真正用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建立投融资机制。

在按照国家要求, 中央、省、市县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的同时, 积极探索, 建立政策性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 用贴息、“补人头”等多种办法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同时采用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 缓解房源紧张问题, 实现住房保障工作可持续发展。

4、建立土地供应机制。

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优先和供应优先。实行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房、限价商品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制度, 在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 优先安排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用地。严格按70%要求批准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同时, 对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用地, 优先开发, 保证供地。

5、建立监督考核机制。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第4篇

一、领导重视,全面推进系统建设工作

1.厅领导高度重视,全面部署我省学籍系统建设应用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籍系统部署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学籍系统建设进度表,并逐项落实有关工作任务;三是做好学籍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和全面应用的培训工作;四是建立保障学籍系统运行及维护的长效机制;五是建立严格的数据保密制度。

2.建立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协调机制

由义务教育处,高中教育处及教育信息中心等共同实施,协作落实。三个部门分工如下:义务教育处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业务指导工作;高中教育处负责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业务指导和省自建高中学籍系统改造工作;教育信息中心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系统技术支持及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

3.加大投入,确保系统及时部署和顺利运行

一是改造机房原有制冷系统,保证各类硬件设备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拓宽网络线路,新引入一条200M专线供学籍系统高峰期应用;三是投入一定资金完成自建系统对接任务。

二、狠抓落实,加强学籍系统应用工作

(1)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同时高中阶段继续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

(2)切实加强对各级学籍管理员培训工作。截止7月20日,我省学籍系统学校级培训工作已经完成,参加校级培训的学籍管理员共计5115人。

(3)下发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加强对全省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指导。

(4)做好学籍系统配置管理工作。我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学籍业务权限,进行班额、异动类型、受控字段等业务配置管理,已完成在校生注册、小学新生注册、招生入学等办理时间的设置。

(5)建立工作QQ群。及时发布通知、共享文档,催办督办各项学籍业务,让各市及时了解进展情况以及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6)及时整理学籍系统各级用户业务办理说明和注意事项文档,供各级用户参考使用。

(7)出台2014年辽宁省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三、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学籍系统应用工作

(1)学籍系统首次应用于中考招生报名工作,依托招生工作带动学籍系统建设应用。今年3月新学期开学后,各市2014年中考招生报名急需提供学生全国学籍号的契机,我们抓住时机,分步实施,首先,催办各地做好初中三年级学生的学籍注册业务,问题学籍处理,学生基本信息核实等工作。其次,推动其他各年级加快学籍业务办理的速度。最后,实现全省学籍系统建设与全面应用等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因地制宜”分时错峰办理学籍业务,主动应对学籍系统应用“高峰期”。在不影响教育部规定期限前提下,我们均允许各市提前办理毕业等有关业务。这样,不但可以缓解服务器及网络带宽压力,同时为学籍系统应用“高峰期”工作提供前期技术储备。

(3)针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市,单独组织学籍应用培训,重点指导。

(4)定期向有关领导推送学籍系统建设最新进展信息手机报。手机报主要内容为中小学生入库情况,省内转学完成情况,跨省转学完成情况及最新毕业生数据。

(5)搭建临时学籍系统。我们专门请系统开发公司为我省搭建学籍系统临时环境,供各级单位用户提前熟悉毕业升级,招生入学等关键业务。目前,各市、区县及学校正在练习招生入学管理。

(6)严格按中考招生要求进行学籍注册。为确保学生学籍的唯一性,从2013年秋季起,高一新生注册统一使用身份证读卡器进行新生信息建档,每张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学籍,学生不能在省内多地注册学籍。

四、依靠制度保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建立催办督办制度。我们将学籍系统有时限要求的列为近期重点工作,其他工作分步实施,一是7月30日前,我们每周通报各市中小学生毕业生进展情况,并按待办业务由少到多排序,同时给出具体解决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等。二是其他年级学生待办业务两周通报一次。三是通报中尽量提供待办业务明细,无法提供明细的,逐一截图将明细发给各市,这样使各市有针对性地办结毕业生待办业务,效率明显提高。

(2)建立各级学籍管理人员协同工作机制。为解决各类问题学籍、省内转学及跨省转学等业务迟迟不能及时办结的问题,我们建立了各级学籍管理人员协同工作机制,与催办督办机制配合实施,分别加强学校之间,学校与主管教育局之间,各市教育局之间及省教育厅与外省的协作。

(3)建立学籍系统应用与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我们信息中心还承担着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维护工作。学籍系统应用与教育事业统计两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我们利用学籍和统计两个QQ群,同时发布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代码维护工作的开始与截止日期,督促两个战线上的工作人员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代码更新工作。

(4)建立系统巡检制度。采取人工和监控工具相结合的方式,每天进行系统运行巡检。

(5)建立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要求各市和学校都要建立学籍管理数据保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技术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基本信息不公开、不扩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管理层面上:少部分区县、学校业务办理不及时,问题学籍处理进展较慢,特别是普通高中自建系统中转学的学生对接至全国学籍系统后都成为了问题学籍。

(2)在系统软件应用方面上:学籍系统中,对于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还不能按照主管教育局分开管理;学籍系统中不应存在撤销的学校;学籍系统不能满足部分地(市)特色需求等问题。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第5篇

株洲市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建立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株洲市目前有流入人口35.69万人,流动人口管理一直以来是城市社会管理中的“瓶颈”。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大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出租房屋及暂住人口的长效管理机制,近日,株洲市出台了《关于建立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的实施办法》,采取“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中心负责、社区为主、资源共享”的模式,在全市建立了

覆盖城镇的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站)。

一、成立四级专门机构。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政法委、综治委牵头,成立了株洲市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与暂住人口治安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和社区成立了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站)。各街道办事处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成员,以街道办事处(城关镇)的工作人员为主,由综治办主任、计生专干、社保专干、派出所副所长及有关人员组成;各社区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站由社区居委会计生工

作人员、派出所和社区民警等人员组成。

二、明确部门职能。公安、人口计生、财政、房产、工商、劳动、卫生、教育和民政等11个部门各司其职,指导、督促、协调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负责牵头出租房屋人口的清理和信息录入,办理暂住证,与出租户主签订治安责任书,开展经常性治安检查,消除治安隐患。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对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督促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签订计划生育合同,积极预防和处理违法怀孕和生育现象,为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监测和避孕措施等方面的服务。财政部门负责为暂住人口

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经费支持的协调。

三、健全长效机制。一是推行社区属地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作用,依托社区服务站,实行流动人口登记、计生、统计等业务“一站式”受理,提供“一条龙”服务。依托出租房屋管理队伍,进一步整合流动管理辅助资源。二是建立协同合作机制。建立各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随时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工作动态,研究和落实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的对策与措施。各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在公安、计生等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加大了对暂住人口身份证、婚育证和暂住证等的查验和催办力度。三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把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作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工作绩效考核。

四、抓好清理整治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出租人、承租人、管理机构责任“三落实”的原则,明确出租房屋“属地管理、部门监督、房主负责”的原则。实行出租房屋“旅店式”管理,“三检查”即查房、查人、查物;“四登记”即出租房主登记、出租房屋管理站登记、街乡流管办公室登记、派出所备案登记和办理暂住登记;“五见面”即见房主、见房客、见物品、见出租手续、见出租房屋;“六上墙”即服务管理站职责、服务管理员工作职责、服务管理员工作纪律、服务管理站工作任务、辖区流动人口登记数、辖区出租房屋户全部上墙。同时,狠抓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了房屋出租人计生合同签订、流动人口办证到位。

建立行评长效工作机制.(模版) 第6篇

2006年,为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工作成果,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我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追求目标,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在安排部署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中,通过不间断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初步形成了一整套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

(一)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保证了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顺利进行。2006年,我委被列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单位,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如期运行,我们加强领导,不断创新服务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把建设一个行为规范,运转协调,服务优良,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计生机关作为今年人口计生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落实。在安排部署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工作中,做到了“五个子:(1)思想上有位子。我们把行评“回头看”工作纳入全委工作的重点并列入工作计划。年初,签定了市人口计生委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了《落实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以及《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委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动员大会,统一大家思想认识,坚决纠正和克服“四种情绪”,即克服“比上比足、比下有余”的自满情绪,克服“已经评过,万事大吉”的过关情绪,克服“形式主义和本本主义”的应付情绪,克服“怕得罪人、怕误工作、怕暴露问题”的畏难情绪。思想认识统一了,把大家积极参与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变为自觉行动,为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组织上有班子。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江尚群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二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十堰市人口计生委 “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领导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监察室,并组成调查督导组、宣传报道组、综合组三个专班。做到工作有专班、有专人、有专室、有专用电话等,确保日常工作有人管,具体事务有人办,违规乱纪有人查,制度建设有人抓,为行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3)部署上有盘子。为确保人口计生系统行风评议“回头看”取得实效,我们召开了五个会议。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提出了“思想不松、班子不散、人员不减、工作不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和专班人员的工作责任。二是召开科长办公会,组织机关各科室和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座谈,发动大家找差距、提建议。三是召开党员大会,要求全体党员进一步关心、支持机关建设,在行风评议“回头看”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四是召开市直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进行动员,要求克服厌烦情绪和自满情绪,将去年在行风评议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作为新的起点,上下联动,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务求实效。五是在全市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长参加的2006年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议上,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领导上阵,强化措施,细化责任,硬化作风,深入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确保目标任务和行风评议“回头看”工作两手抓、两不误。(4)措施上有点子。一是年初制定下发了《十堰市人口计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实施方案》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看”评分细则》,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行风评议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评议内容、方法步骤、目标要求、评议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市计生药具站制定了《政风行风评议“回头看”专项治理方案》;市计生服务站结合“回头看”制定了《医德医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站开展以“廉洁行医、诚信服务、一心为民”的争创活动,职工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结合行评整改抓责任制落实,委领导、正副职调研员及各科室分县包片,均建立了工作联系点。三是大力开展“两禁”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2006年5月30日至6月3日,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开展了“两非”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对8个县市区的160家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技术服务站、个体门诊和药店进行了抽查,及时下发了检查督办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将“两非”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推向深入。四是大力加强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化建设,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近年来,我们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基层,为育龄群众送技术、送服务、送温暖,先后到达96个乡镇,853个村,接受咨询27万人次,接受B超检查的育龄群众达14万人次,开展生殖保健服务42985例,共做节育手术3107例,指导培训基层节育技术服务人员25286人次,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5)监督上有路子。一是我们从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聘请了12名有行风评议经验的行风监督员,对我委政风行风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二是对外我们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调整充实了行评监督网,开通网上行风评议邮箱;三是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举报制度,包括出生人口统计水分举报、“两非”案件举报、计生乱收费举报、做假节育手术举报等;五是进一步加大了全市人口计生信访工作力度,借行风评议有利时机,制定了《十堰市人口计生委信访工作制度》,成立了信访工作机构,指定了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信访接待制度、登记、立案、交办、催办、回访、结果反馈等制度,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8件(其中举报103件),结案531件,结案率为98.70%。

(二)强化管理,树计生良好形象。我们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正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始终坚持以禁“三乱”,刹“三风”,克“三难”为重点,不但增强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意识。先后出台了《关于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大力促进本系统干部作风的转变。广大党员干部认真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十要十不要”的要求,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从根本上认真解决在人口计生工作中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机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了显著提高,为树立计生良好形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警钟长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强化了干部职工的参与意识。在“宣传月”期间,结合我委实际明确教育内容,做到警钟长鸣,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积极购买有关学习材料,包括《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党纪政纪法规汇编》等,组织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同时,还组织大家集中观看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警示教育片《拒腐防变

警钟长鸣》和《作风建设先进事迹演讲报告》、中纪委制发的党内参考片《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忏悔录》、以及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发的《全省“廉洁从政

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 第7篇

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湖南法院就执行工作进行调研时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把握工作重点,狠抓执行规范,创新执行举措,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科学发展。

在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和浏阳市人民法院,江必新认真听取了执行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广泛征求了对加强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他强调,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职能,依法服务大局,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要进一步强化司法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将当前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认真查摆问题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江必新充分肯定了湖南法院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的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他指出,湖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各级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全省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结案率和重点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100%和99.91%,以显著的工作成效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主题。

关于当前进一步加强法院执行工作,江必新要求切实把握好三个工作重点:一是认真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各级法院党组要抓住机遇,认真组织学习研究,出台具体工作举措,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最高人民法院。二要抓好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清理化解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重点解决好涉及特殊主体、特困群体、涉诉信访等几类执行案件,严格按照规定条件、规定动作和规定程序,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和监督检查,确保执行案件质量。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继续落实好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执行工作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财产申报、反消极、反规避、反抗拒等执行工作举措,努力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实现法院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良性循环。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第8篇

一、落实信访工作机制

要立足于建立和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结合采油厂实际积极实践信访工作新方法, 以人为本, 实行重心下移动, 并大胆创新, 制定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使信访工作在新时期日益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巩固采油厂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一是坚持下访制度, 必须做到“有访必接, 接必及时;分工负责, 对口负责, 人人尽责;群众不走, 干部不离”。二是对来访群众, 要做到“文明上访, 秩序上访, 依法上访”。三是对上访的问题的处理, 要做到“有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一定解决;没有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但和情理的个案问题要想办法解决;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明确答复不予解决”。四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切实解决群众急切解决的问题, 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

二、建章立制从源头化解矛盾

完善的工作机制, 是确保信访工作规范开展的有效保证。一是做到科学决策。出台的制度、办法和措施, 尽可能做到透明、合法、合理。制度、办法和措施出台前, 必须深入调查研究, 充分论证, 并通过发放意见征求表、召开职代会等方式, 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征求不同群体和社会的意见, 以确保出台的制度、办法和措施能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 避免因决策片面性和随意性而引发矛盾。二是平衡协调各方利益。在“三重一大”决策、评先选优、兑现奖惩、职称评定等, 要充分考虑相关群体利益。三是坚持依法治企。在执行各项制度、办法和措施时, 必须落实到位, 不走样, 不打折扣。在执行过程中,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不得以权代法。

三、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预警机制, 是有效预防矛盾积累和激化、促进采油厂大局的重要措施。要按照“见微知著、抢得先机、争取主动、防止激化”的要求, 加强对不同群体、敏感时期的监控和排查, 对排查出来的问题, 及时予以解决。一是加强稳定工作责任体系建设, 严格落实稳定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 坚决把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二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坚持平时排查和特殊时期排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排查制度, 突出排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做到排查矛盾纵向到边底、横向到边, 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引发群众集访或群访事件的问题, 要落实责任、限时调处, 以便将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信息调研分析制度, 开展经常性的信息调研工作。四是畅通信息渠道, 定期分析群众信访动态, 一旦发现可能引发不稳定的信息, 要及时处理。五是教育引导职工中信访者必须依法、依程序逐级信访, 不得越级上访。

四、建立和完善矛盾化解机制

要积极探索矛盾化解的多样化、合理化机制, 构建便捷、节约、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用法规和制度的形式规范矛盾化解的方式渠道、工作机制、单位责任等, 形成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格局。一是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快速妥善处置群众集访和群体性事件。二是依法分流化解矛盾, 正确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三是建立利益分担的矛盾调处机制, 对发生的矛盾, 要付出合理的调处成本;由引发矛盾的责任者承担一定的比例, 当事人单位承担一定的比例。

五、建立和完善信访稳定保障机制

苍南县建立人口计生工作长效机制 第9篇

关键词:路地联防 长效机制 联系机制

中图分类号:R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2(b)-0129-01

1 建立和完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机制,是建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长效机制的关键

段级铁路护路联防领导机构,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作用。因此,建立和完善站段与各区县级护路联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职能部门作用,对于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和保持运输安全环境具有重要作用。维护铁路治安秩序和保持运输安全环境是沿线政府机关和铁路部门的共同责任。要落实这一责任,需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维护铁路治安和环境整治作为保一方平安的重要内容,纳入路地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铁路与地方护路部门联防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1.1 建立路地三级联防小组。

一是段与铁路沿线各区县护路部门建立一级联防小组;二是车间与铁路沿线乡镇护路部门建立二级联防小组;三是班组与铁路沿线村庄护路联防小组建立三级联防小组。

1.2 建立定期互通联系机制。

一是一级护路联防小组每季度对路地联防情况进行互通联系;二是二、三级护路联防小组每月互通联系。路地联防小组按期联系,互通上级护路联防工作部署要求,共同分析反恐防暴、铁路沿线偷盗、摆放障碍物等治安情况,不同时期重点疑难问题,铁路沿线运输安全环境存在问题;共同研究具体治理措施,及时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1.3 建立应急处置机制。

铁路站段综治部门与地方护路部门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共同处置突发问题。制定快速反应应急处置预案,采取有力措施,高效处理突发问题。

2 建立路地联合宣传机制,在铁路沿线创造浓烈铁路护路舆论氛围

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群众自觉知法、守法、爱路、护路,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护路联防工作中来,需坚持经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铁路护路宣传活动。

2.1 利用宣传媒体,开展广泛性宣传

积极与地方政府护路办通过不定期地编发简报和新闻稿件等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广泛地护路宣传活动,切实解决部分群众对铁路护路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加强了群众社会公德教育,培养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护路的社会责任感。

2.2 抓住重点对象,路地联合开展宣传教育

成立段、车间与铁路沿线区县、乡镇地方政府政法、综治办、护路等部门人员联合宣传组织。针对不同对象,定期深入大牲畜养殖户、“五残”户、废品收购点等重点户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防止造成大牲畜及痴呆聋哑傻人员上路,发生不必要的伤亡;防止违法、违规收购铁路设施、设备,杜绝偷盗、破坏铁路设备的违法问题,保证行车安全。

2.3 深入铁路沿线校区,开展教育性宣传

利用宣传漫画形式对铁路沿线的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幼小孩童安全、爱路、护路意识,并通过中小学生扩大法制教育的宣传面,向更多群众宣传爱路护路知识,扩展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形成广大群众自觉爱路护路氛围。

2.4 路地携手,开展集中性宣传

借助“6.25”土地宣传日活动,积极与地方部门互相配合,宣传《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铁路沿线危树处理、漂浮物清理等非法问题专项整治,共同深入沿线村庄集中宣传;充分利用村庄广播、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口号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增强人民群众保护铁路运输安全意识。

3 建立路地联防打防结合机制,确保安全畅通

铁路沿线治安和环境问题是社会诸多矛盾和利益关系的综合反映,从根本上解决需要路地联合,建立巡查制度、明确责任、掌握重点,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铁路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整治突出问题,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提高铁路沿线的治安和环境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把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铁路动脉的安全畅通。

3.1 建立联防巡控机制

在加强日常巡检的基础上,路地密切配合共同加强对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的重点村屯、无人看守道口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快速处理,震慑违法违规行为不法分子,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3.2 建立责任监管机制

路地共同建立责任监管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相互配合、协同处置的监管机制,快速高效的处置各类问题。

3.3 突出重点整治

在认真落实防范控制措施的基础上,路地联合定期对铁路沿线治安、环境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铁路沿线的不安全隐患、重点路段和易发问题的重点村屯,掌握信息,并制定方案集中整治。

3.4 强化督导检查

在车间、班组与各乡镇护路办定期自检自查、上报反馈信息的基础上,段与区县护路联防部门联合不定期地深入铁路沿线乡镇和重点路段、重点村屯督导检查。

4 建立协调机制,共促平安建设

护路联防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综合治理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工作的开展需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在以往的护路联防工作中,铁路与地方护路部门存在工作沟通少、信息交流少,造成护路工作各自为战,没有形成合力,造成问题不知道找谁解决,处理滞后,问题越积越多,导致工作效能不高,引发不良倾向问题。事实证明,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确保铁路的安全畅通是整个国家特别是铁路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就是要预防和解决危害铁路治安、影响列车安全行驶的问题,就是要确保铁路的安全畅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路地融合,建立协调机制,发挥合力,提高效能,促进平安建设。

实践证明,开展护路联防工作对铁路安全畅通和地方经济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建立路地联防工作长效机制是做好路地护路联防工作的前提,是路地相互融合、发挥合力的基础,是促进路地平安建设的关键。

参考文献

[1]王少福.关于建立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长效机制的探讨[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2(3):38-39.

[2]刘玉存.建立安全长效机制提高安全发展水平[N].山西政协报,2010.

建立健全反邪教工作长效机制 第10篇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反邪教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单靠某个部门、某种手段、某种措施难以奏效,必须始终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建立健全全社会反对邪教的工作机制,通过实行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办法来解决。

一、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

(一)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和教育制度。党委政府及其专门部门通过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向各级领导干部通报与邪教组织斗争的形势。将反邪教警示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加强反邪教知识教育。通过党内情况通报和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做斗争的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执政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增强做好反邪教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广泛深入开展以基层为重点的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警示教育活动是从源头上遏制邪教滋生蔓延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形式,围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知荣明耻、构建和谐”这一主题,在精神文明创建、党员思想教育、新农村建设等各项工作中,积极开展反邪教相关知识的教育,切实使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和生命力。

(三)积极推进反邪教警示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上讲台活动。根据中、小学生的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成长规律和接受能力,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广泛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加强对学生反邪教知识教育,增强他们对伪科学和邪教的免疫能力,不给邪教活动以可乘之机,挫败邪教组织向青少年和大、中、小学校渗透的图谋。

(四)认真落实对邪教参与者的日常帮教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挤压邪教活动的空间。对“法轮功”痴迷者要突出落实好由基层党政组织和相关单位、部门人员组成的帮教小组,强化帮教责任,落实帮教措施,确保教育转化和巩固工作落到实处。对“法轮功”以外的其他邪教成员和被裹挟群众,要由基层党政组织负责,切实开展面对面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其真正脱离邪教,并积极引导和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勤劳致富。

二、建立健全防范控制机制

防范控制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手段,目的是将邪教组织的活动,以及破坏稳定的因素处置在萌芽状态。防范可分为社会防范和专门防范。

社会防范,就是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各方力量对邪教组织活动进行防范。一是进一步落实各类组织的具体任务。尤其是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防控责任,明确并落实防控人员以及他们各自的任务、分工、责任,从体制上解决基层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无专人抓、专人管,工作责任不落实的问题。对有邪教重点人员的单位和地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逐人签订防控工作责任书,切实落实“包保”防控责任。二是把邪教组织活动情况的排查作为基层矛盾纠纷排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定期开展集中排查和重点排查,及时掌握邪教组织的活动情况及重点人员的动向,加强对邪教骨干及重点人员的管理,有针对性地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对被裹胁群众要逐个甄别,对邪教参与者,切实落实帮教防控措施。三是借助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平台,扎实推进“无邪教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无邪教乡镇、街道、村社、学校、企业、机关等创建活动,把各部门、各单位的资源和工作力量整合起来,把各个阶段的工作连结起来,把临时性的防控措施与建立长效防控机制结合起来,从根本上遏制邪教的捣乱破坏活动。

专门防范,就是依靠维护治安秩序的专门机关的专门力量对邪教组织活动进行防范。一是对邪教组织重点人员的防范。主要是对社会治安稳定有现实危害、顽固不化的邪教骨干和其他邪教重点人员进行防范。二是对邪教组织及共其成员可能使用的物品的防范。主要是指用于宣扬邪教内容的出版物、邪教组织秘密印制的标识物以及互联网等传播媒介。这些物品是邪教组织控制其成员思想的工具,又是邪教组织聚敛钱财的工具。专门机关应加强对印刷、刊刻、复制等行业以及互联网的管理监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落实。三是对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场所的防范。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情况复杂,各种邪教人员容易混迹其中,伺机作案;公共交通工个也是邪教人员用于传送相关物品的重要渠道,加强管理,有利于堵塞邪教物品的传播渠道。四是对邪教组织及其成员易利用事件的防范。主要是指一些群体性突发事件。这些事件,主要是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各样的人民内部矛盾的外化。虽然这些矛盾一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被邪教组织利用,将人们生活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政治化,以此为借口唆使当事人将矛头直接指向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攻击党和政府,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对一些群体性事件,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疏导教育,化解矛盾,以防被邪教组织及其成员利用。

三、建立健全依法惩处机制

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如何惩处邪教违法犯罪活动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要依照法律规定,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原则出发,切实建立健全依法惩处机制。按照“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人员形成组织,绝不允许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形成气候”的新时期维护稳定工作总要求,以及“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有效处置”的基本方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情报搜集研判和深入侦查获取犯罪证据的工作水平,及时发现有有效处置各种邪教组织的活动,依法打击邪教犯罪和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做到“抓早打小”,防止危害,教育群众。同时,要根据邪教本身固有的顽固性、反复性的特点,掌握邪教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止邪教组织坐大成势。

在依法处理工作中,要坚持“宽严相济”,把不明真相参与邪教活动的人同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进行非法活动、蓄意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分子区别开来。对受蒙骗的群众要立足于教育。对构成犯罪的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具体工作中,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和执法尺度,正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教育和惩治两手并用,扩大教育面,缩小惩处面,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实现既消除社会危害、又不造成矛盾叠加的工作效果。

四、建立健全社会关爱机制

对“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实行帮教救助,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实施“社会关爱”工程,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体现,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法轮功”等邪教痴迷人员由于种种原因误入邪教,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经教育摆脱邪教桎梏后,会遇到一些生活上的困难,对社会不完全适应。有的还有一些思想疑虑,容易发生情绪波动、出现反复。与此同时,“法轮功”等邪教还会对他们进行拉拢和恐吓,诱迫他们再次违法犯罪。因此,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实施“社会关爱”工程,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将使他们进一步坚定信心,顺利回归社会,过上正常生活。

建立健全关爱机制,实施“社会关爱”工程,就是要发挥政策优势,对从思想上、行动上彻底脱离邪教的人员,做到“在政治上不歧视、工作上给出路、生活上多关心”,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通过建立责任制,充分调动单位、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力量,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教救助活动。对思想上有疑虑、出现波动的,要努力帮助他们消除疑虑、深化认识,坚定抵御邪教的信心。对工作和生活上遇到实际问题的,要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协调有关部门,发动社会力量帮助解决。对刑释解教人员要认真落实好就业扶持、劳动保障等相关政策。对发生反复的,要深入查找原因,研究落实接茬帮教措施,力争促其彻底脱离邪教。

对误入邪教的人员,要逐渐矫正其不健康的心理状态,培养健康、和谐的心理,使他们能正确认识世界,用平和宁静的心态思考问题,以乐观豁达的情怀对待生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以包容的心态面对新生事物,以积极的姿态紧跟时代步伐,这样才能切实提高他们抵御邪教的能力,真正融入社会,过上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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