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法治演讲稿范文第1篇
一、高校安全管理部门职能发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于1950
年3月24日颁布《关于在国家财政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 全国高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也陆续建立了保卫机构。在体制上, 高校的公安保卫机构既是本单位的职能部门, 又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行使公安部门授予的权力。[2]1980年5月《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全国经济文化保卫工作会议纪要》重申:“保卫处、科是各部门的组成部分, 又是公安部门的派出的代表机关执行国家公安机关一定的权力”, 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警告裁决, 监督、考察在本单位的监外执行、假释等权力。
(二) 1994年4月, 国务院下发了《国
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安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 “对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安机构, 原则上应予撒销”。2001年国务院又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工作, 督促各省、市、自治区按时完成企业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任务。[3]高校公安派出机构党的关系实行由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和高校党委双重领导, 以上级公安机关为主的管理体制。高校公安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奖惩、调动, 由上级公安机关负责, 征求高校党委意见。”随着改革的推进, 由于不符合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的原则, 保卫干部作为事业单位的组成人员失去公法赋予的执法权。
(三) 自1998年10月《事业单位登记
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之后, 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 逐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制度的建设。高等学校作为事业单位, 除了法律明确未授权之外, 开展的是与教育相关的事业, 目前并无治安管理处置的授权。自此, 以限制人身自由与罚款为代表的公安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权与高校保卫处彻底分开, 这也符合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改革方向和管理理念的变化。
二、制度建设中关于安全管理部门规定的现状
(一) 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
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 》, 并与20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目前大部分章程得到主管部门的核准。章程被称为学校的“母法”, 是学校基本制度应遵守的规范, 通过章程规范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明确组织规范, 规定职能部门的分工和职责, 构建管理体系, 实现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按章办事。
(二) 在大学章程中大多数都规定了安全责任和职能部门设置的原则和规范。
以《东南大学章程》为例, 在第三十五条则规定了“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 可依法设置、变更或者撤销学校的党委部门, 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党委部门的职能”。还有在第四十条规定“学校根据工作需要, 可依法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学校内的行政部门, 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其职能。各行政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校长的授权, 履行各自的职责。各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 报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 设立、变更或撤销内部组织机构。各行政机构负责人由校长任免, 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这三个条文中规定了职能部门产生的依据和设置部门的权限归属。
(三) 通过研究发现, 部分大学章程将基本安全制度也规定在其中。
《四川大学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学校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工作体系和安全防控机制, 加强校园综合治理,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确保师生平安通过法律和学校章程的规定明晰了章程与安全管理部门之间纵向关系, 校长负责管理部门的设置方案, 由党委决定部门和机构的设置。法律同时规定校长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事务的责任人。
三、安全管理中所涉法律关系
大多数学校章程中规定了安全管理部门的设置原则和程序。但就职责并具体的表述和规定, 通常以则表述为“校长授权或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另行规定”。这就要从章程的法律渊源和主体授权的角度去思考这些问题。法律的渊源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高等学校作为事业单位, 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地位, 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但要区分行政授权和民事责任。在行政法体系中, 法律法规可以授权公共管理事业组织行进公共管理活动, 高校主管机关也可以通过行政委托赋予学校相应职权。在高校安全工作领域内法律法规规章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有所体现。
(一) 法律渊源中的规律规定。
消防工作作为高校的重要安全工作, 事关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相关法律也做了明确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第十六条做了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规定。明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2010年1月1日起已经施行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高校安全责任又进一步进行了细化。
规定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 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并在第十条明确了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 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的规定。消防工作责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外, 1997年2云13日国家教委、公安部发布了《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 2004年9月13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也明确规定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二)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以江苏省为例, 在遵守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 以安全保障为遵旨, 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非规范性法律文件。2014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安防技术标准、安全管理部门设置的人数标准和管理职责。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由江苏省教育厅、公安厅制定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落实高校安全管理工作:高校安全管理制度, 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制定重大活动的安全方案, 依法报批, 经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 通过研究发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高校为主体进行了安全管理职责的规定。
通过不同位阶法律比较系统和完整的为安全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除了法律的硬性规定, 以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的学校对于安全管理部门还有授权, 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的是私法的性质。通常以责任书或约定的形式赋予安全管理部门或负责人具体事务, 属于在职权范围内的自由意志的体现。这种以合约的形式将学校具体事务赋予管理部门在完善监督监督的基础上更能体现大学自治。这种权利也是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权力的一种来源。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的法治化完善
(一) 树立合法、合理的职权观念
在公安执法权从高校“分出”之后, 安全工作的观念始终停留在“执法权”被减弱的惯性思维当中。但通过对法律法规的梳理能够发现作为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相对应的也是非常充分的。
只不过在行使职责的时候要转变观念, 权力没有绝对的“弱势”和“强势”之分, 要改变行政化思维, 理清法律关系。在思想上破除“管理职责多, 实际权力少”的不科学的观念。据笔者的了解, 淮安一师范类高校通过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等技防建设, 加强巡逻和预警机制的建设, 使得发生在校园内的90%以上的治安案件能够查清事实, 使得违法案件的发案率大大降低, 从而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安宁秩序。而查处案件就是涉及到执法权问题, 但是通过有力的技术证据和谈话了解事实, 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 行使法定监督权等一系列措施后足以解决现实中困扰安全管理部门的问题。当前公安机关以开展“社区警务”模式为主要工作方向, 单位的自我防控责任则更加凸显, 这就更加要求树立权责一致符合发展要求和形势的安全观念。
(二) 建构法律关系事务类型化
安全管理部门职能的法律关系梳理, 首先要明晰赋权关系和工作机制。[4]赋权关系是解决对谁负责的问题, 校长到副校长再到二级单位及负责人是纵向结构。这就要让相关部门和个人明晰安全管理部门责任, 同时安全管理部门做职责划分方案和实施的“参谋”和“助手”, 做到科学决策争取工作主动权。赋权关系是工作机制的前提, 在实践过程中基于历史原因、校情、领导风格差异等因素使得工作机制被动、赋权关系不明, 保卫工作变成安全管理部门唱“独角戏”, 这与法不符, 对工作不利。创新服务功能, 服务是安全管理部门的一部分, 学校以学生和教职工为主体, 解决师生在安全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安全管理部门也是职责的体现。[5]所以重在转变观念, 为师生服务, 做到信息工作、热情服务, 将部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整合在相对集中地窗口, 以便更好地为师生服务。
(三) 强化依法治校
在依法治校, 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背景下, 严格依照法律办事, 遵循法治精神坚持依法治校、依章程治校是高校发展的必然选择。深刻理解高校发展规律, 将符合规律的方式方法及时以基本制度的形式加以巩固, 办学规模可以产生效益, 结构也可以产生结构效益, 因为办学效益的产生源泉不同, 要在安全管理中注重结构的效益, 统筹效益与结构之间的关系。[8]以章程为遵循处理好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完善警校共建机制, 适时签订双向协议, 学校通过人大代表、党代表等提案机制推进学校面临的管理难题的解决。结合学校实际, 实现保安服务市场化或按照法律规定的自行招录办法严格依法、依约管理, 完善监督办法和约束制度。通过学校层面的责任书形式, 明晰各部门、学院和个人责任, 再以合约、双向协议等形式完善工作机制, 形成基本管理办法通过合法程序建立章程附案或章程管理办法。完善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管理职能最终目的也是为实现安全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提高工作效率, 但必须坚持依法管理、依章程工作。
摘要:本文在以法治校得的背景下, 通过分析高校管理部门与大学章程之间的关系, 探明法律渊源和赋权关系, 梳理高校安全管理部门职能发展过程, 进而明晰法律关系, 探究在新时代高校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科学性、合法性、合理性。
关键词:高校,安全管理,职能,法治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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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法治演讲稿范文第2篇
五千年文化传承,是我们中华民族独有的特征,国学大师钱穆先生说:“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产生。一切问题由文化问题解决”。在阶级社会中,文化是阶级斗争的武器,在当今社会,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迈向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进军号角,先进的文化应当流淌着法治的血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不能离开法治文化的培育,“法治质监”也离不开法治文化的培育。
在过去的几年里,由于经济增长方式以粗放型发展模式为主,产品质量问题在全国范围内层出不鲜,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近年,在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质监任务将更加艰巨,而此时,法治文化就成为我们质监部门的一把尚方宝剑,让我们切实成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忠诚卫士。
法治质监,重于泰山,建设法治质监,需要我们做到:
一是坚持严格执法,增强依法履职观念。中国古代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曾说:“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我们当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随意执法、以权代法现象发生;大力倡导“亮剑”精神,强化公正执法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公平、一视同仁,敢于向一切违反法律规定的质量问题亮剑。二是坚持以理服人,提高和谐执法本领。古代经典《尚书》曾说:“勿依势作威,勿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这就是告诉我们执法当灵活,不可滥用执法权力,暴力执法,而当依法执法,以创新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起点,以法律律己,以法理服人,做到科学执法,和谐执法。
三是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质监建设。要更加注重文化在潜移默化中起到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作用。因此要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培育,潜移默化影响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思想和观念,从而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法治质监”建设。
工商部门法治演讲稿范文第3篇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那样: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民法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国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广大法官应当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加事例??!!)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口号,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们能够看到(加事例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工商部门法治演讲稿范文第4篇
1同学们,你们看图片上小冬在做什么? 他如果在第二天又拿了同学的一百元钱。
但是如果小红劝告他不要未经主人允许随便拿人家的葡萄和钱,他会听吗?如果他听了会怎样?如果他不听又会怎样?
对,他的行为是属于偷盗罪,那同学们知不知道盗窃罪的具体含义呢?简单来说:盗窃罪就是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
那同学们有没有在私底下拿过同学的东西,并想将其占为己有的?
但是老师在小学时就遇到过,班上有一个同学特别喜欢悄悄地拿人家的东西并且从来都不还。。。虽然他那的东西都不是特别的昂贵,但是他是不是也是非法占有,是不是也属于偷盗罪?而造成他这样的结果是不是他对法律的不了解,如果他对法律有一定的了解,知道他这样做是属于违法行为,他就不会这样了。而我们今天的班会主题也是为了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公民。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国家制定了那么多法律就是为了保障人们过上安定幸福的生活。但是,同学们你们有知道哪些法律法规呢?
(学生回答)
对,你们说的这一些都是法律,如:《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环境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交通管理法规》
同学们看到没上面的法律当中,有两个是关于未成年的,那未成年人是指什么年龄阶段的人呢?那你们是不是未成年呢?那《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是不是专门针对于你们设计的?
那既然是特别针对你们而指定的,那同学们肯定知道这两部法律的用处吧。 现在知道了它的用处之后是不是要具体了解一下我们才能更好的运用以及维护对不?那同学们知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什么条例是让你们印象深刻的?
比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第十四条什么?十五条是什么?
有的同学可能就在想了,既然那么多的事情都是犯法的,那么放假我就不出门,就呆在学校,但是你呆在学校多半就是和手机为伴,你在手机上是不是要浏览网页,同学们平时是不是也看过网上的各类信息,但是其实有一些是根本就没有得到证实的,是你们却浏览或转发了,这样就是帮助犯罪分子构成了诽谤罪,因为如果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
2 同学们到底知道多少法律知识呢?现在我也不知道,所以我就想了一个办法我们要进行一次小的法律知识竞赛,来确定同学们到底对法律懂得了多少。由我出题,同学们举手抢答,总积分最高者为优胜。 (知识竞赛题:1.小明(15岁)的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其随母生活,其父以法院判决为由,对其不管不问。其父这种行为违反(A
)。
A.未成年人保护法
B.刑法
C.教育法
2.我国分别于1991年9月4日,1999年6月28日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另一部什么法(
A ),这两部法是专门以未成年人为保护对象的单行法律。 A.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B.义务教育法
C.教育法 3.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C
)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A.8
B.12
C.24
4、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A)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不满16岁
B .不满10岁
C.不满12岁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B ) A、虐待家庭成员的;
B、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C、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6.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C
)。
A.经学校批准
B.经居委会批准
C.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
7.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B)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
A.12周岁
B.14周岁
C.10周岁
8.小明(15岁)的父亲经常在家吸烟,小明也常模仿吸几口,父亲未加制止,请问小明父亲的做法是否违法?(C
)
A.家庭内部问题,法律不予过问
B.不违法
C.违法
9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A)。
A.法定义务 B.道德义务,也仅是道德义务C.自主权利 D.选择性义务
10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_______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入学。(A) A. 人民政府 B.妇女组织 C. 妇女联合会)
看来同学们已经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这将有助于我们辨别是非,看清黑白对错,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3 但是有没有同学认为平时大错不犯,小错不断,无伤大雅。我们先来看看这则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的故事。
案例:哥们儿义气害了他
曲哲是个不错学生,由于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提起自己与方欣发生矛盾,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无人处,陈风与其扭打起来。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面对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通过这次班团活动课,我们学到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给我们擦亮了眼睛。青少年时期是学习的黄金时期,我们不但要学会各种知识,更要学会如何做人。
点亮智慧人生:那在班会接近尾声时我们做一个后期延伸,分别给过去和未来的自己写一份信,看一看过去的自己有多少的不足,想一想未来的自己希望是怎么样的。
工商部门法治演讲稿范文第5篇
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我们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强,则国强”,只有我们学法懂法,才可以使法律在我国普及,因为我们知道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我们应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才会使我们的校园处处充满法治气息,才会更安全,我们才会有更好的学习环境。
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青少年也不例外,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所以,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打架,不斗殴,不寻衅滋事,不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行为不端的人员交往,必然会受到他们错误的人生观、错误的思想、错误的行为影响,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寻衅滋事,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
2.遇到违法乱纪的事情,应及时举报揭发,而不是任其发展,对社会,对他人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用法律的手段解决;至于怎么解决,遇到具体问题时请询问资深人士,切忌私力救济。
3. 平时多看点法律书籍,电视上的法律节目,厚积薄发,用法律武装自己,只有知法,才会懂法,用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普法活动,增强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才会在关键时刻发挥大用处。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所以,我们中学生应学习法律,懂得法律,才会用法来维护我们自身的权利。我们更应该遵守法律,才会使我们生活、学习的校园更加美好,更加和谐。让我们携起手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一个和谐校园。
工商部门法治演讲稿范文第6篇
各位领导,各位评审专家、各位参赛选手: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精神高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有关举办“诚信与法治”全国演讲大赛的相关部署,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诚信与法治“演讲比赛滁州初赛。在此,首先向出席本次演讲比赛的领导和专家评审表示感谢,向为此次活动提供大力支持的工商银行滁州分行表达诚挚的谢意,也预祝参加本次演讲比赛的参赛选手们取得理想的成绩!
推进法治滁州和诚信滁州建设,是今年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行动中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提升公民道德水平的文明素质的重要抓手。希望以此次演讲比赛活动为契机,在全社会继续大力弘扬“遵纪守法,诚信做人”的时代精神,为推动我市“三个发展”提供坚强的诚信支持和法制保障。
在此也希望各位评委能够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为选手打分,也希望各位参赛选手按照比赛要求,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更希望大家通过比赛进一步提高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率先垂范,办诚实事,做守法人。
最后,再次对各位领导和各位评委的辛勤工作致以敬意,对工商银行滁州分行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也预祝各位参赛选手取得满意的成绩!
谢谢大家!篇二:诚信与法治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以及评委老师:
大家好!我今天给大家演讲的题目是《由法而诚》
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商业化氛围日益加重的时代,社会上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虚假广告问题、制假造假问题的报道层出不穷,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其说是生产者或经营者的诚信问题,不如说是公然违反法律规定更加的确切!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追逐利益的本性使然,使得道德约束力在市场行为面前显得愈发的苍白无力,当诚实守信的良好美德在社会中饱受排挤时,想要在这样一个社会的染坊里重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诚实,仅仅靠人们的自律与自我约束是远远不够的。
近年来,人们对于诚信的呼吁越来越强烈,这也许并不是说以前人们的诚信记录比现在要好,而是现在的人们对于诚信的意识正在逐步的苏醒。什么是诚信?顾名思义,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这是作为有着上下5000年浓郁文化氛围的中华文明古国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都受到炎黄子孙的自觉信奉和推崇。然而,时至今日,我们有为何又重新呼吁诚信?是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丧失么?不是,是因为我们的社会充斥了太多的假冒伪劣产品、太多的隐瞒与欺骗。古人曾经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一个人、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一旦失去了诚信,必将失去发展的空间,必将失去强有力的支持,必将失去我们作为文明古国的人格魅力与大国尊严。
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曾在“中国诚信法治保障论坛”中指出,诚信是立人之本,是立业之本,也是立国之本,诚信体系的建
设关乎到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命运。而如何做到诚信体系的重建呢?这需要我们不断加强教育体系的持续推进,不断重视每一个公民的道德教育。然而这一切归根结底都需要法律的保障。尤其是在传统价值观逐渐淡薄的今天,法律的约束与对社会道德文化的重建,对于社会信用关系的重建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诚信体系的建设要完善法制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制度体系,为人与人、人与社会、社会与国家参与诚信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法制不健全,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格是造成现如今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因素。社会不诚信行为得不到相应的法律约束与制裁,这就造成了违法者的有恃无恐,从而恶化了社会诚信建设发展。 建立诚信社会体系的根本,在于全民提高道德水准与道德规范的认知,以一个人的转变来带动整个社会的转变,从根本上确立社会诚信体系。我国在《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全社会应当以法律约束加强社会道德建设的指引。而在“八荣八耻”中也明确提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社会诚信行为进行约束,使社会诚信建设能够得以可持续化发展,这些法律法规就是我们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根本保障。
古人言: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信的缺失就像是瘟疫一样不断的侵蚀着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人际关系的和谐,所以,我们必须以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诚信建设,做到全面兼顾。将诚信建设、道德建设与法律渠道相挂钩,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做到奖惩严明,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失信就不会出现,诚信缺 失的一个根本的原因就是法律失信。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建立在法律法制的基础上,需要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由法而诚,因为法,所以诚。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正是因为有了法律法规的约束,才得以让我们安定的生活有了保障,才会使得我们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诚信有了更加坚实的后盾。
谢谢大家!篇三:诚实守信演讲比赛方案
“诚实守信 从我做起”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把德育目标落在实处,本学期我校中年级组十一月份的德育活动主题是“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的人可以赢得别人肃然起敬的眼光,得到信任,获得成功。开展本次演讲比赛的目的在于树立同学们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的榜样,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行。让同学们懂得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本身就是一种资本,激励同学们事事讲文明,时时讲诚信。让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与我们相约,与我们同行。
为深化德育活动主题,强化学生自我修养的自觉性,中年级组按照校领导要求在年级组范围内组织本次主题演讲比赛。让学生通过演讲的形式,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诚信观念,规范诚信行为,提高文明素养,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优良品德,从而扎实推进我校学生的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 (一) 主办单位:两河小学德育处
(二)承办单位:两河小学中年级组
(三)演讲主题:“明礼诚信 做文明学生”
(四)、参赛对象:中年级组全校学生
二、比赛安排:
1、比赛时间:2013年11月12日即周四下午第
三、四节课比赛。
2、比赛地点:四二班教室。
3、主持人:王心茹 曹玉婷
4、评委小组:王建 李勇 何鹏 王发兴 罗贤英
5、计分员:冯乔
6、会场布置:蔡晓红
三、赛前准备:
1、向全组师生发出“明礼诚信 做文明学生”的倡议,大力宣传“文明礼貌、诚实守信”主题。
2、班级召开主题班会,以“明礼诚信 做文明学生”为主题,届时各班选出三名参赛选手。
3、各班选手由本班语文授课教师进行指导 。
四、演讲内容和要求:
1、演讲内容要求围绕“明礼诚信 做文明学生”的主题展开。体裁不限(诗歌除外)。主题鲜明、观点明确、文字简洁,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严肃性和时代感。
2、表达形式多样,选手可以从各种角度叙述诚实守信对社会、对校园、对个人的作用。
3、决赛演讲要求普通话标准,语言流畅,演讲技巧娴熟。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每位选手的演讲时间限时3-5分钟以内。(超时或时间太短酌情扣分)
五、演讲比赛方式:
1、赛程设置:分初赛和决赛。初赛由各班级自行组织,并推荐3-5名优秀选手参加年级组的决赛。
2、演讲顺序由选手抽签决定,周四中午12::00准时抽签 。
3、评委手中有一份评分标准和评分表,每位选手演讲完毕,评委现场打分,由计分员收取评委的评分表;
4、评分取其平均值;
5、从第二位选手开始主持人现场宣布成绩;
6、参赛选手演讲3-5分钟。
7、 至最后一名选手演讲完毕后,进行名次统计 。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颁发奖状及奖品。
二等奖2名 颁发奖状及奖品。
三等奖6名 颁发奖状及奖品。
七、比赛评分标准100分值
1、演讲内容:紧扣主题,主题鲜明、深刻,格调积极向上。(30分)
2、语言表达:演讲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声音洪亮,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语速适当,讲演动人,落落大方,具有感召力(30分 )
3、形象风度: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20分 )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10分)
5、会场效果:演讲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吸引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1分)
两河小学中年级组
教育效果:演讲效果出奇好!学生合作,能力不可小窥,每一小组选出并指导出来的小选手颇有演讲者的风范。
让学生通过演讲的形式,更进一步树立诚信意识,强化诚信观念,规范诚信行为。 附演讲稿:
诚实守信 做文明学生
四二班
同学们,你们看,碧绿的大海里,鱼儿在自由自在地遨游;你们听,蔚蓝的天空下,鸟儿在欢快地鸣唱??哦!这个世界最生机盎然的就是生命!正是这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啊,让我们的整个地球也鲜活起来。 我一直喜欢那一首歌:《在我生命中的每一天》,歌中唱道:“ 看时光飞逝/我祈祷明天/ ??每当那熟悉的旋律响起,我就感到生命的可贵。 每天清晨,当朝霞映红了我的双颊,当树上的小鸟叫醒了我的梦想,我知道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感谢我的爸爸、妈妈是他们给予了我宝贵的生命,是他们让我感受这美丽的地球。我还要感谢我的爷爷、奶奶,他们的慈爱像阳光一样照亮了我心灵的每一个角落! 是啊,生命就像一朵花,生命之花是绚烂的,也是脆弱的,稍不珍惜就会枯萎,凋零。同学们,让我们吸取生活中教训,珍爱生命中的每一天。看时光飞逝,我祈祷明天,愿我们每个小小的梦想,都 能够慢慢地实现!从现在开始,从我们做起:不要因贪玩,而是去了宝贵的生命,健康成长,让生命之花永远绽放!
人人讲“诚信”,世界更美好
四二班
老 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演讲的题目是《人人讲“诚信”,世界更美好》。 诚信,就是要诚实、守信用,对自己、对他人、对集体要有责任感。它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到的最起码的道德标准。我们的父母和老师常常用他们的言行教导我们:“从小就要做一个有诚信的人。” 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约好星期天上午八点在街口等,一起去金沙滩游玩。为了赴约,星期天一早,我就起床了,早早地来到了街口,因为我一向是这样想的:宁可我等别人,不能让别人等我。到了七点五十八分,还没有看到她的身影,我有些急,但约定的时间还没到,我应该再耐心地等一等。八点一到,她准时地出现在我面前,我高兴地抱住了她, 可一看,她的眼圈红红的,显然哭过了,原来,这一天他的爸爸妈妈要她去奶奶家,她也很想去,但觉得同我的约定更重要,为了说服爸爸妈妈,她还同大人发生了争执。从那次以后,我俩的关系更亲密了。
一个人只有讲诚信,别人才会称赞他、尊重他、亲近他、信任他,有困难时才会帮助他。否则,他将是一个孤独的人。同学们,让我们都来讲诚信吧,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譬如,昨天你答应过老师要努力学习;今天早上你答应过爸妈要认真听讲,你就一定要做到。只有我们人人讲诚信,时时讲诚信,这个世界就会充满真 善美,我们的世界就会更美好! 谢谢大家!
诚信,一朵永不凋零的花
四二班
大家对诚信二字都不陌生,那么就请听听这个故事吧! 一个叫孟信的人,家里很穷,无米下锅,只有一头病牛,诚信,一朵永不凋零的花作文。一天他外出,他的侄子将牛牵到集市上卖了。孟信回来后非常生气,责备他的侄子不该把病牛卖给人家,并亲自找到买主将钱如数退还,牵回了自家的病牛。透过历史的烟尘,我们清楚地看到孟信手中紧紧牵住的绝不是一头生病的黄牛,而是一条健康与高尚的道德纤绳,它将一个人的人品、修养引入了纯洁的圣地。这就是诚信的力量。
有人说,在现代社会,商品经济风起云涌,道德沦丧如决堤之水,诚信缺失也就随之泛滥成灾。我们谁都无法否认市场经济中存在严重的诚信危机,但我们更无法否认诚信永远像一朵不凋零的鲜花,它芬芳宜人,它高雅迷人,一直吸引着完美的灵魂向它靠拢。 2004 年5月份,《扬子晚报》刊登过这样一条新闻:安徽滁州一位50多岁的老农民来到南京,等他打算回家时才发现口袋里的钱买车票还差5元.他在南京举目无亲,在万般无奈之下,他向玄武区某民警借了5元钱,5元钱,也许谁也不会放在心上,更何况是一个被人们认为素质低下的农民借去的呢?但第二天一大早,这位农民就将5元钱给这位民警送来了.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没什么曲折离奇、扣人心弦的情节,但它透露出来的质朴,折射出来的诚信,却不能不震颤人的心灵,它在拷问每一个在诚信危机重压下的人们,难道我们真的就应该背信弃义、惟利是图,视诚信如粪土吗?难道我们就真的应该将诚信摧残得面目全非、无地自容吗? 诚信是耀眼璀璨的阳光,他的光芒普照大地;诚信是广袤无垠的大地,他的胸怀承载山川;诚信是秀丽神奇的山川,他的壮丽净化人的心灵;诚信是最美丽、最圣洁的心灵,他让人问心无愧、心胸坦荡。同学们,让我们守住诚信的阵地,笑看诚信之花的绚丽绽放!
班主任归纳总结:
1、诚实待人,文明礼貌,以真诚的言行对待他人、关心他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乐于助人。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不说谎话,作业和考试求真实,不抄袭、不作弊。
2、守时、守信、有责任心,对自己、对家庭和社会负责的意识,做一个负责的人。言必信,行必果。遇到失误,敢于承担应有的责任,知错就改。
3、遵守各种社会公共法规、教育法规和学校的各种纪律、规章制度
附演讲稿: 2 记得在元旦前夕,为了让教室的环境布置更漂亮些,我请求妈妈抽空到班上来帮帮忙,妈妈答应第二天中午过来。谁知,第二天一早就纷纷扬扬地下起了鹅毛大雪,不一会儿,大地就积起了厚厚的冰雪,天地间一片白色,银装素裹的冰雪世界煞是好看,同学们开心极了。不过,路上的行人可没那么轻松了,雪大路滑,一不小心 就会摔个嘴啃泥。我的心越来越不踏实,我既希望看到妈妈的身影,又担心妈妈在路上不安全。到了中午时分,老师带我们去演播厅拍录像,刚到楼下,我一眼就看到一个大雪人出现在我们面前:她的头发、眉毛、衣服全是白的,连眼镜的玻璃片都是白的,她就是我的妈妈呀,她不管天气的恶劣,如约地来了!我还看到了一个别人不易察觉的细节妈妈的一个膝盖又脏又湿,样子好狼狈,可她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我真想扑上去拥抱她,为她送上一点温暖,可我还是转过脸去不再看她,因为,我不想让她看到我流泪的样子。同学们,你们和自己的家人之间可能也有类似的故事,你们也被深深地感动过,这就是母亲对孩子的诚信。 不要以为诚信只是大人的事,其实,诚信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诚信就在你我的身边。 2013.11.3篇四:“诚信与法治”演讲稿:承诺
“诚信与法治”演讲稿:承诺
“诚信与法治”演讲稿:承诺 大家好!我叫金xx,是xx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xx省司法厅参加本次比赛。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承诺”。
什么是法治?全社会都严格遵守法律、信奉法律,把法律当作最高的行为准则;这样的社会状态,我们称之为法治。法治,对于在座的各位来说,也许只是一个普通的词汇;但是,对于我们法律人来说,它却是那么神圣而又沉重!
几年前,我办理过一个公安局副局长涉嫌受贿的案件。在看守所会见时,当事人跟我说:“我绝对没有收受贿赂!我就是因为办案件太较真,得罪人才走到了这一步。但是,我不后悔!”他还说:“他们打我,我就用头撞墙;他们怕出事儿,就不敢再打。所以,我在笔录中没有认可受贿。”
作为律师,我当然不可能轻信当事人,我需要认真研究卷宗内容。卷宗笔录中居然有这样的记载:“行贿人”和其他证人坐在面包车里,“行贿人”说我一会儿到局长家送钱去,同时,撩开裤脚把捆在腿上的钱给大家看了看;下车进了局长家中后,回到车里又把裤腿卷了起来,说钱已送。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所谓的“行贿人”和其他证人的陈述不合常理。于是,我向法院申请,要求“行贿人”和证人出庭,接受辩护律师的询问;结果遭到拒绝,理由是“关于案件事实,笔录写得很清楚,证人出庭作证没必要”。 开庭当天,这些证人竟然自己前往法院,要求出庭作证。他们说:“我们要上法庭把事情讲清楚;我们的笔录是受到压力才这么做的。我们实在过不了良心这一关;我们不愿意冤枉好人。”结果,仍然遭到法院拒绝,理由还是“没有必要”。
即使这样,这位警察在法庭上仍然表现得铁骨铮铮,不但把有关事项说得清清楚楚,还坚决不同意检察院关于他立功的主张。他说:“我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为了立功;因为,我从来不认为我的行为构成犯罪,所以,不存在立功这一说。我在看守所内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只是把我作为警察的本职工作延续到看守所内,不枉我入行时的承诺。” 什么是诚信?对于法律人来说,对得起当初学习法律时心中的那一份理想,就是诚信;对得起法学老师的谆谆教诲,就是诚信;对得起入行时追求公平正义的初衷,就是诚信。
有人说:“法律人讲诚信?哼哼,那是说着好听的。还能当真啊?”这是对的吗?也许,也许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刑讯逼供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故意违反法定程序审理案件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也许对于那些认为“法律不过是有钱人玩弄的工具”的人来讲,这是对的;但是,在法律人心中,我们不能认为这是对的,我也绝对不敢站在这里,告诉大家这是对的!我知道一个基本的道理:连法律人都不讲诚信,法治何谈实现!
一审有罪判决还是如期而至,但被告人没有埋怨我。看守所中会见时,他说:“你尽力了!我感谢你!”十分幸运的是,二审判决,最终认定无罪。 人生,本来就充满了不确定性,坎坷和艰辛在所难免;同样道理,实现法治的道路,注定也不会是坦途!
也许,就算我们这些法律人努力一辈子,最终还是实现不了法治。那又怎样,等我们年老时,就算梦想还是没有实现,我们回顾这一生,拼搏本身,不也是精彩的人生吗?!
人生苦短!我们就是愿意选择去做那种既热情又努力的“傻子”,就像《阿甘正传》中的阿甘一样,一直一直努力地往前跑,去追求心中的那一份法治理想!
这就是我们法律人庄严的承诺!篇五:芜湖福彩诚信与法治演讲比赛女杰殊荣不断
芜湖福彩诚信与法治演讲比赛女杰殊荣不断
在刚刚落幕的芜湖镜湖区“诚信与法治”演讲比赛中,芜湖福彩中福在线赤铸山西路销售厅美丽的大厅经理夏芳同志踊跃参加,并以其生动的内容、精湛的演绎荣获了本次演讲比赛的三等奖。不久前,在代表芜湖市中心参加全市总工会和市文行委开展的“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员工”演讲比赛中,夏芳同志以一袭代表福彩形象的红色“战衣”登上演讲台,时而平述、时而激扬,以发生在福彩工作中最平常也最感人故事诠释了窗口单位一线员工的真切感悟,表达了作为一名福彩人的坚定与奉献。最终,夏芳同志荣获全市总工会和市文行委开展的“争做人民群众满意度窗口员工”演讲比赛优秀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