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保险发展与创新研究
来源:盘古文库
作者:漫步者
2025-10-05
1

保险发展与创新研究(精选6篇)

保险发展与创新研究 第1篇

浅谈我国银行保险渠道

摘要:银行保险业务实践已经在我国存在了一定的时间,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银行保险是银行、保险公司在各自进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为了降低彼此的市场运做成本而形成的合作,而我国银行保险所表现出的状态是艰难的博弈过程。特别是近些年来伴随着银行代理保险业的迅猛发展,在银保业务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本文从银行保险目前面临的发展困境和对国外经验的借鉴,对银行保险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策略。

关键词:银保 渠道

一、银行保险的概念与发展

银行保险指利用银行传统的销售渠道和广泛的客户资源,进行包括电话、邮寄及银行职员直接销售保险产品的服务活动。从1995年开始,国内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始进行合作,当时,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为了尽快占领市场份额,纷纷与银行签订了代理协议,如华安、泰康、新华等。1995年起中国金融业开始出现银行和保险公司合作的浪潮,并取得了一定得成绩。

随着银行一体化晨读越来越高,银行保险的合作也越来越密切。许多欧洲国家、美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都成立了金融服务集团,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服务。由于我国的金融行业实行分业经营,所以还没有允许成立金融服务集团。下图诠释了银行保险的发展轨迹:(图一)

2001年,全国的银行保险的保费还不足80亿元,到2002年就已经增长到388.4亿元,2013年前两月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数据,寿险业保费收入为2199亿元,同比下滑2.98%,2003年为765亿元,发展迅速。很快,银行保险已经和个人业务、团体业务一同成为寿险公司的三大支柱。

二、.银行保险的营销困境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说,银行保险时利用银行原有的资源和渠道和品牌认知来销售自己的保险产品,采取银保渠道进行保险产品的销售可以节省营销成本。但是,我国的银行保险还没有美国和欧洲那样发达,处于渠道协议期,并且银行保险还面临着以下因素的制约,许多困境有待解决。

1.银行保险合作机制的不成熟

我国金融行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与发达国家银行保险的经营发展环境尚有较大差距,表现为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合作协议,银行根据协议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根据销售量获取相应的手续费,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网点获取保费,手续费、保费成为合作的主要目的。这属于浅层次的合作,实质性的“战略联盟”不多。从国外的经验看,银保合作应该是长期的、利润共享的关系。之前,政策允许银行与保险合作采取1+N的模式,一家银行网点可以和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这使得银行渠道成为稀缺资源,银行在众多保险公司之间游刃有余,提高要价,代理手续费越来越高,加之保险公司竞争加剧,保险公司为了占领市场,不得不接受。这种手续费合作模式无法上升到紧密、核心的层次,在产品开发、资源共享、战略合作等方面几乎还处于空白。另一方面销售模式缺乏创新,一直围绕网点销售进行操作,主要的销售模式是银行人员销售或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在网点销售,但随着新规(《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下发,对银保业务进行规范,要求撤退保险公司驻银行销售人员,同时规定每家银行网点对口合作保险公司不得超过3家。或多或少受此新规影响,众多保险公司的保费增速出现下降或者延缓,由此可见银保新政带来的经营理验的转变对保险公司业务增长和结构转型的影响。

2.产品同质化严重

目前市场上,银行保险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类保险产品,适合银行柜面,条款简易、低保障、期限短、侧重储蓄和投资,与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替代属性突出,互补属性少,没有能够体现保险产品的特点及优势。部分保险公司急于拓展市场,重保费规模、轻视业务内含价值,大力发展保费规模提速快的投资型产品和短期是缴产品,宣导保险产品的金融特性、并与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攀比,缩短保险产品期限,用短期投资回报来吸引客户购买。这样就会导致短期业务多,趸缴业务多,保险保障功能不强。另外,银保产品产权几乎很难得到应有的保护,许多的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产品开发的投入,而简单抄袭和模仿市场上销售比较好的其它公司花费巨大投入和创新的银保产品,再辅之以较低的价格和对手去竞争

从而必然导致对手的非理性价格竞争。就这样,竞争对手也不愿意花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去创新银保产品。最终,银保产品失去创新的动力,从而,这必然会使得我国的银保产品陷入到“同质——模仿(抄袭)——更同质”的恶性循环之中。

3.代理手续费恶性竞争

一些银行为了赚取更多的中介收入,虽然也会考虑保险公司的信誉、规模、服务能力等情况,但是代理手续费的高低成为选择合作公司的标准,代理手续费水涨船高。过高的手续费削弱了银行保险的成本优势,规模业务虽然猛增,但是利润却在下降,银行保险业务有逐步沦为保险公司鸡助的趋势,最后个别公司因可能为手续费太高而退出银行保险市场,引起市场大起大落。

由于银行的网点、资源数量有限,每家保险公司都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网点,个别保险公司挺而走险、不惜成本,除了正常的手续费之外,采用违规的操作方式索取额外手续费,占据银行网点,导致保费收入虽然快速增加,但是销售成本居高不下,经营评级下降、费用超支,形成所谓“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机制。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触及了商业贿赂的范畴,给行业发展埋下极大的隐患。例如,2004年-2008年期间某人寿保险公司辽宁鞍山中支合计套取现金支付银行、网点帐外回扣107万元,银行及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均因行贿、受贿罪被追究法律责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三、国外银行保险的借鉴

1、银行保险业务合作模式多样化

以控股形式占据主要地位的银行保险业的欧洲各国,在混业经营的环境下,其中有46%的银行成立了自己的保险公司,但是仍然有31%的市场是由银行业与保险公司签订分销协议所带来的。而在亚洲,由于分业经营,其银行保险主要是采用合作协议模式,其占比约为69%,而控股公司、合资公司等分别占比14%和17%。因此,我们说银行保险合作的模式依据各国国情,每个国家与地区都各有侧重,多种模式并存的现象相当普遍。

2、银行在销售渠道中占主导地位

在欧洲各国,大多数国家与地区的银保业务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都在20%至35%这个区间,然而在法国和德国等西欧发达国家和地区中,这一比例却能达到60%以上。在新加坡和香港等亚洲地区银行保险份额分别到了保险市场保费收入的20%和25%,这其中,要强调的是不论是欧洲还是亚洲,发达还是不发达的国家与地区,几乎都是银行在利用着自身的巨大网点优势和资金优势主导着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3、银行与保险公司协同发展趋势明显

银行保险双方的协同效应较为显著,银行已经习惯了将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纳入银行自身的运营体系,亚洲各国家与地区银行保险份额占比与我国国内相当。在银行保险竞争相对激烈的一些地区,比如在香港,渣打银行与汇丰银行就是两种兼业代理模式下的银行保险互相融合发展的典型。我们可以看到“汇丰人寿+汇丰银行”的典型合作模式,即保险业务被银行纳入到自己的产品链中,保险产品已经完全被视同于银行主业去运作与经营,双方协同发展意愿越来越明显,即在销售银行产品与提供银行服务的过程中协同销售保险产品。

4、保险产品销售渠道丰富多彩

在亚洲各个国家和地区,银行保险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就是充分地利用银行的网络资源,结合保险公司的培训,通过银行的职员进行银行保险产品的销售。近几年来,在我国国内、新加坡、香港和台湾地区,电话销售的保险产品在这些个地区的银行保险保费收入中所占比重已越来越高,逐渐成为银保主流销售渠道之一。因此,并针对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分销渠道,如利用银保雇员代理人、职业经纪人、经纪公司和关联度代理以及互联网及电话等形式的各种渠道。

四、困境突围策略解析

1、产品策略

法国及西班牙的银行机构从很早就开始对众多客户群提供不同层级的寿险产品,以获得更多的国内国外客户的资金。特别是在法国,银行建立起了全球销售系统和交叉销售体系,还把所提供的寿险种类从传统的储蓄型产品向利润更高的保障型产品转变,如个人年金产品、退休收入保障产品等等,问时逐步开发健康险种和非寿险险种产品。因此银保双方要加强在产品开发设计方面的沟通与合作,根据消费者的不同层次和需求,研究开发出既能满足客户金融消费需求,又适合银行网点销售的新产品,提高银行保险产品的吸引力和成功率。

例如,2012年某人寿保险公司与建设银行进行合作,根据建设银行资产VIP客户增长快、需求大的特点,发展高端客户专属化服务渠道,合作开发出适合建设银行贵宾专属长期理财型保险产品“福惠安享”,产品的特点是:起存5万元,趸缴、3年、5年、10年、20年限缴理,兼具投资理财、养老规划、身价保障、财富传承功能,具有财保障全面兼顾、终身关爱两代收益、服务便捷操作灵活的优势。2012年7月,该公司与建设银行双方联合召开新品发布会,当场预签单保费268万元,在产品转型上获得非常大成功。

2、渠道策略

至少在目前看来,渠道关系、渠道资源仍旧是银行保险经营的基础,商业银行的渠道资源和信誉是保险公司缺乏的。所以各大寿险公司要稳固与工农中建4大国有商业的战略性合作关系,进行强强合作。2011年4大商业银行的利润合计6031亿元,非利息占比19.3%不到2成,中介业务的上升空间非常大,4大行资产占全国银行总资产的一半。若在4大行合作伙伴关系中保持稳定,则总体市场分额相对稳定。在销售模式方面,传统的银行柜面销售自2011年银监会关于禁止驻点销售的政策发布后,迄今没有明显的起色。除传统观依靠柜台内的银行工作人员进行销售外,销售模式需要创新,利用市场调整的奇迹,开展银行代理业务的专业化销售尝试,大力开拓私人银行及理财中心,举办会议营销、保险顾问等多元化营销。

3、促销策略

人员促销。这是曾经运用的比较普遍的促销方式,销售人员与客户面对面沟通。目前形势下一是巩固银行销售人员的关系,加强保险知识以及培训,间接提高银行人员开口量及促成率,提高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和忠诚度;二是充分运用其他销售模式,如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方式增加与客户的接触量。需要保持销售人员的技能状态,因为其他促销方式最后还是落到人员促销上。针对银行员工的促销,各大人寿保险公司应联合合作银行制定一套科学的有效激励办法,改变现在单纯按量计算的方式,结合销售业绩、产品组合、同业占比以及目标完成率挂钩整体方法,提高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保险发展与创新研究 第2篇

保险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在于金融工具的创新与配置。保险市场金融工具有利于金融产品和业务的开发设计,有效提高保险企业的运行效率,有利于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因此,保险市场金融工具的创新势在必行。

一、推动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意义

(一)繁荣金融市场,丰富投资种类。

保险业的特征决定了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经营特点开发新型投资产品,满足不同市场需求,促进金融市场的繁荣。保险公司不仅提供保险保障,也提供投资工具的服务。在趸缴保费和均衡保费体系下,投保人预先缴纳了超过年保险成本的一笔资金。由于货币具有时间价值,投保人付出了将资金投资于其他项目获取收益的机会成本,因此,保险公司通过事先承诺投保人给予这部分资金一定的投資回报率的方式进行资金运作,为投保人创造新的投资工具,通过专业的投资渠道降低投保人的投资风险。

(二)优化投资组合,降低行业风险。

为了保证足够的偿付能力和稳健经营,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设计、销售各种创新型保险产品,把一部分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保险公司通过发售保单获取资金,其经营具有负债性,负债的期限结构取决于保险公司的险种结构。在保险市场开展金融创新,通过将大量资金分配于长期债券或者将投资连结型保险资金投资于非固定收益证券如股票等方式,可以使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长期、固定利率负债的持续期相匹配,运用金融工具创新带来的多元化投资分散行业风险。

(三)推动衍生市场发展,实现大金融共赢。

保险资金投资金融衍生品可以扩大金融衍生品市场,为优化金融衍生品市场投资者结构、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体系、更好地发挥金融衍生品规避风险与价格发现的功能、不断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创造条件。随着巨灾债券、巨灾期权等衍生品的发展,保险市场传统的以再保险转移风险的机制开始扩大到资本市场,同时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拓展了资本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为保险公司转移风险、提高承保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再保险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

二、保险市场中金融工具创新的问题和优化策略

(一)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的问题分析。

从当前我国的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在诸多层面还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保险市场的内部创新能力还不够,对于新型的保险产品发展方面还相对比较迟缓,在创新的活力以及局面上有待优化。由于在金融工具的创新能力不足,这就会对整个保险业的竞争力提升有着阻碍。还有是保险市场金融工具创新以及配置,没有金融市场相关机制的支持,主要就是在利率市场化发展方面比较困难,以及在金融衍生工具的价格上相对比较高等。另外,对于保险市场的金融工具创新中的理性经济人相对比较缺乏。我国的保险市场供给者有着市场主体地位的是国有保险公司,但受到产权改革没有完善化,一些代理人在理性方面就比较缺乏。缺乏保险以及金融工程学师资队伍以及应用人才。这些方面的问题就使得金融工具的作用发挥没有充分化。还有是在外在制度对金融工具创新也有着约束性,政策上的扶持力度不够,以及在已取得的创新成果配套保障措施上相对比较缺乏。以及在创新配套的技术上比较有限等。

保险发展与创新研究 第3篇

1 环境责任保险概述

1.1 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

环境责任保险是由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的,它是一种基于被保险人(即环境侵权人)与保险人之间的责任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在环境侵权损害事实(即保险风险事故)发生的情况下,向受害人(第三人)担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民事救济方式。

1.2 环境责任保险的特点

(1)环境责任保险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环境侵权责任受到的损失为本质;

(2)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应负的环境侵权责任;

(3)环境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

(4)环境责任保险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特定危险的发生。

1.3 环境责任保险的作用

(1)转移风险,分散责任。

保险业务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转移风险、分散责任。在现代社会,环境污染一旦发生,受害地区广,影响时间长,受害人数多,赔偿金额巨大,污染企业一般不能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或者即使勉强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也会因为巨大的赔偿资金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选择了投保环境责任保险,就可以通过事先支出相对少量的投保费用,去避免污染事件发生后面临的数额巨大的经济赔偿,从而转移了风险,分散了责任,保证了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增加主体参与治理环境污染,降低污染发生概率。

签订环境责任保险合同后,为了降低赔付率,减少损失,保险公司会派专人对投保人的环境污染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它会通过对投保人划分等级、实行浮动费率等手段来督促投保人做好污染预防工作,进而控制投保人发生污染事件的概率,也对促进环保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3)降低环境纠纷成本,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

在已经发生的众多环境污染事件中,往往由于污染企业的资金有限、赔偿能力不足,以及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太贵、诉讼程序耗时过久,许多受害人并不能得到赔偿,或者错过了最佳的救助时间。在我国,环境污染的受害者主要是作为弱势群体的广大人民群众,他们面对复杂的诉讼过程和高昂的诉讼费用,通常难以得到公正的赔偿。环境责任保险的出现,使保险公司承担了污染企业的经济赔偿责任,受害人进行索赔更加方便,降低了环境纠纷的交易成本,保障了公民的环境权益。

2 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现状

目前,每年我国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00亿元,但最终污染企业实际承担的赔偿数额却非常少,绝大部分损失都由受害者、政府和社会共同负担。面对越来越多的环境污染事件,以及由此产生的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损失,我国各级政府机关对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视。

国务院在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中,提出了“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等方式,发展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责任、产品责任、公众责任、执业责任、董事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保险业务。”

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于2007年12月联合发布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到2015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相对完善”,意味着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建立规划的正式提出。并要求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在保险公司中,2005年美亚推出了污染责任保险,是国内第一家推出此类险种的保险公司。2年后,2007年华泰保险推出了“场所污染责任保险”及“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突发及意外保障)”两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并通过了保监会的批准,成为国内首家推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内资保险公司,现在也陆续有其他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环境责任保险的险种和方案。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并没有强制实行,在没有法律政策等强制因素的情况下,污染企业并不愿意花费专门的资金去做没有实际收益的事情,造成了环境污染的危害只得由国家、社会或民众去承担,从而导致环境责任保险推出后,只有少数外资企业购买过,国内企业普遍反应比较冷淡,这也反映了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发展模式必须要改革和创新。

3 完善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几点设想

3.1 加快立法进程,使环境责任保险有法可依

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既可以弥补我国现行法律中相关领域的空白,又可以逐步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环保意识,形成一种良性的约束机制,同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推广和发展也必须依靠坚实的法律后盾做保证。

目前,我国并没有出台统一的民法典,也没有形成统一的侵权法体系。环境污染侵权归责问题分散在《民法通则》、《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诸多法律条文中,不仅不便于参照判案,而且篇幅也很少,环境侵权责任并没有在立法层面上得到其应有的重要席位。

同时,有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会直接影响环境责任保险的承保责任,但在《民法通则》、《环境保护法》及各单行法对此的规定并不一致。《民法通则》第124条中规定,环境污染侵权须以“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为前提,《环境保护法》及各单行法的规定并无此要求。对同一法律事实的不同解释无疑会造成司法判案具体操作中的误区,也会影响环境责任保险的推行效果。

由于以上立法方面的缺失,我们可以在结合现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国家的现行法律体系,加快环境立法进程,在国家和地方立法过程中编写环境责任保险方面的相关条款,抓紧出台环境责任保险专门的法律法规,并配合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从法律法规的层面明确环境责任事故的认定、损失评估标准、损害赔偿和保险保障范围、举证责任、操作流程、请求时效等具体内容,为环境责任保险的推行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2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从税收、补贴等多方面鼓励企业参保

在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刚刚开始推广,其经营风险高于普通商业风险,所以保险行业一直对这个险种具有消极懈怠心理;同时该保险政策保险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建议各级政府应该在政策制定上给予倾斜,推行对开展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人以及主动购买环境责任保险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刺激保险公司和企业的热情,鼓励企业参与投保,壮大保险基金,保证环境责任保险的稳定运行。

各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情况,对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保费给予财政补贴,对承保保险公司给予税收优惠。实行企业税收优惠待遇与环境污染保险事故发生情况相挂钩的模式,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双方积极性,提高制度实施的针对性。

3.3 建立保险基金,有助于环境责任保险更好的推广实施

环境污染具有缓慢性、间接性、复杂性等特点,环境侵权鉴定非常困难,同时它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极其巨大,企业和保险公司的正常运营常常会由于巨额赔偿金的支出受到影响。这时候就需要由政府主持带头,组织多家保险公司成立环境责任保险集团,利用其经济、技术和法律方面的优势,及时对环境污染事件作出响应,尽快对受害人作出补偿,实现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社会化,保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同时,保险基金还能够利用其雄厚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建立一个环保监测部门,隶属于保险公司,专门监测被保险人的环境侵权行为,减少保险公司花费在辨别、确定理赔范围方面的时间、费用及人力等资源,提高保险公司的办事效率。

3.4 实施以强制性保险为主,任意性保险为辅的保险制度模式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起步比较晚,保险知识体系架构不完善,保险公司缺乏运营经验,立法也不够完备,对该保险的实施模式还在探索中,吸取欧美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是一条便捷可行的道路。归纳起来,外国环境责任险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强制保险制度,以美国和瑞典为代表;(2)任意保险制度,以法国及英国为代表;(3)实行强制保险同时配合财务保证或担保的制度,以德国为代表。

我国环境侵权行为往往具有持续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较大,危害很严重,更适合采用强制保险为主、任意保险为辅的制度。对于连续性的环境污染,由于其危害严重、覆盖面广,应该采取强制投保的保险模式;对于偶然突发性的环境污染,往往可以较为容易的认定污染企业和损害程度,发生的概率也比较小,可以采用任意投保的保险模式。对于采矿、化工、石油、造纸、核燃料生产等行业,由于其产生环境污染的概率较大,一旦发生污染危害也最为严重,所以应该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对于商业、城建、批发零售等行业,发生污染的概率较小,污染程度较轻,可以根据企业意愿采取任意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3.5 参考国外经验,设计适合我国实际的环境责任保险合同

现代经济条件下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责任认定和巨额的赔偿资金,这也就要求在设计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尽可能的合理。我国目前保险业费率通常为千分之几,但环境污染责任险费率介于2.2%和8%之间,过高的保险费率和过低的赔付率影响着企业的投保热情。所以我们要科学合理的评估风险,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的环境污染风险程度分别制定保险费率,保证保险费率的差异性和针对性。

对于已经投保环境责任险的企业,要通过明确保险除外责任,限制保险责任范围等手段降低道德风险,减少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

此外,我国现阶段环境责任保险相关法律和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对保险公司编制保险合同提出了更高要求,既要严格限制责任范围,明确除外责任,规避各种风险,也不可以把责任范围限制的过窄,影响企业投保积极性,不能起到保险转移风险的作用。

总之,随着污染事件的日益增多,人们环保意识的日益强化,在政策、立法、政府、保险公司、企业等多方面的配合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我国一定会蓬勃发展起来的。

摘要:介绍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特点以及作用,总结目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开展情况,提出完善我国环境保险制度的五种方法。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责任保险

参考文献

[1]常健.金融法教程[M].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6

[2]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外法学知识译丛[M].北京:民法知识出版社,1981

[3]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瑞典环境法[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7

推动保险行业持续创新与快速发展 第4篇

加入世贸组织5年来,我国保险业严格履行承诺,到目前为止,保险业基本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进一步加快了我国保险市场与国际的接轨。但是,“外资保险公司的IT基础设施应用及其先进管理思路,成为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攻城略地的利器,其锋芒先是指向高端客户,继之则将是我国保险公司的一些传统领地。而对我国保险公司来说,跑马圈地、高速扩张的时代正在成为过去,风险控制、产品精算、资金运营、数据库技术、CRM、网上保险等,所有这些提高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及符合监管要求的手段,都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而且都离不开IT技术的支撑。”为此,北京市科委早在2005年策划“重点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及服务体系构造”(以下简称行业知识库)项目时,就将“保险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建设与示范工程”列为行业信息化知识库项目的重点子课题之一,先行启动了该项目的相关工作,并确定由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软)承担该行业知识库建设工作。

保险行业信息化建设滞后

近年来,本着迅速做大做强的方针,国家加大了对保险业的投资和资金支持力度,保险公司所有资产、保费收入大幅度上升,资产运营状况良好。

但是,我国保险业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2005年中国保险行业IT应用市场规模已达到36.75亿元,其中硬件投资在IT应用市场中占60.7%,软件和服务列居第二位,占37.4%。虽然近年来国内保险业IT投入呈现稳中有升的局面,但与同期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相比,IT整体投入比例较低。总的来说,国内保险行业对IT投入的提升空间还很大,国内保险行业对IT投入的比例还不足保费收入的1%。信息化应用水平,尤其是行业知识资源应用水平低这一薄弱环节已成为制约保险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瓶颈”。

对于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而言,在保险行业解决方案市场,价格战在逐渐摊薄业务软件厂商的利润。但实际上,业务软件厂商可以凭借其在优势领域的行业知识沉淀,将服务产品化,打造自身业务品牌。而保险行业用户非常看重与IT厂商的合作伙伴关系,如果解决方案提供商与用户有过成功合作后,双方将有机会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并通常很难被打破。另外,国外保险解决方案提供商进入我国市场通常是先建立销售队伍,产品研发团队仍然保留在国外,服务本土化问题制约其在我国的发展。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的主要优势就在于对国内行业知识(国情)的深入了解,通过建立行业信息化知识库使行业知识转变为动力,必将推动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向高端咨询服务型企业转变,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自身创新能力和市场地位,营造良好的行业价值生态链。因此,面对国外厂商带来的竞争压力,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厂商不仅技术要创新,而且要将行业信息化应用知识库这种先进的服务和管理创新思想融入软件之中,为客户提供更契合其需求、可帮助其提升业务表现、释放商业价值的业务解决方案。

基于此,中科软联合保险行业用户在行业信息化标准、应用框架、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项目组织管理等方面完成了大量工作,由做一个项目变为做一个行业,实现由“任务驱动”向“服务驱动”的根本转变。

投资千万元建设行业知识库

2006年10月23日,中科软在其发布的《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方案》中提到“保险行业知识库建设与示范工程项目”是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产业化推广的又一重点应用项目。

该项目以保险领域的行业知识库建设为主题,对保险领域的行业标准、领域构件、通用构件、核心业务平台及其相关工具等进行组织和管理,提高其复用水平,使得龙头企业自身在走向价值链的高端、提高咨询服务能力的同时,也带动其他中小型企业,提高其项目实施的能力,并为其创造更多的机会。

该项目将充分发挥中科软在保险行业信息化的丰富经验和领先地位,深入剖析制约保险行业信息化发展的瓶颈,对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并将视野从保险行业拓展到整个行业应用,对行业应用发展的通用技术通过行业应用知识库的形式进行交流和共享。

该项目总投资122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资金680万元,申请政府支持投资补助540万元。

据中科软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险行业知识库建设与示范工程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面向服务创新的设计开发。

形成分类目录

中科软结合保险行业自身的特点,初步形成了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分类目录,以对领域的知识进行统一的组织和管理。具体目录包括标准管理办法、标准体系框架、标准化体系的维护机制、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保险业务代码表、保险业务单证格式系列标准、信息技术管理类文件(含IT相关标准)、保险条款数据库、法律法规数据库、案例库(承保、理赔案例)等。

归纳整理法律法规

中科软对包括保险术语、数据元、单证格式、保险应用词根表等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险种条款、保险法律法规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将全部基础知识、二级的险种条款和全部的法律法规形成了文档,包括《保险基础知识》、《保险险种条款》、《保险法律法规》等,对规范业务系统的开发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为基于语义的服务描述奠定了基础。

梳理更新已有标准

保险行业的信息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具有知识密集、资料密集、工作量大等特点的基础性系统工程。中科软充分吸取IASA等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成果,积极跟进国际形势,同时联合保标委和保险公司,制定了基于XML的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目前正在进行开发的标准有《保险信息化标准的体系架构》、《保险术语》、《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元目录》、《保险业务代码集》、《承保业务数据交换标准》、《批改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理赔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等。

研制业务模型

中科软对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等保险公司不同的业务流程设置、组合结构和实务进行了分析比较,形成了通用的功能模型和数据模型。数据模型以ER图的形式展现,功能模型分成几个部分,包括:应用框架、开发规范、界面框架和组件说明。目前正在形成的文档包括《保险业务功能模型》、《保险业务数据模型》等。

核心业务平台及构件开发

中科软从遗留系统入手,结合对标准和业务模型的分析,提取和封装通用和领域专用的构件,目前已形成了行业构件20余个,并在基础业务平台中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同时,中科软展开了对SOA技术的研究,正在设计和开发面向服务的核心业务平台。

推动软件服务商转型高端咨询

保险行业信息化知识库建设与示范工程的实施对国内保险行业业务软件服务商产生了巨大影响。中科软对标准和业务模型的整理是对已有知识的又一次提炼,其成果加快了公司员工对保险领域知识的学习速度,对平台和构件的研发也大大提高了行业应用软件的开发效率。更重要的是,对领域知识的充分把握加强了咨询团队的建设,促进了中科软向高端咨询型服务商的转变。

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的1年间,中科软共实现保险类销售收入约1.7亿元,其中系统集成约1.05亿元,软件开发和服务约6480万元;销售收入同比增加了约20%,其中软件和服务增长较快,大约增长了41%左右。在软件与服务中,咨询服务的比例已经占到了40%左右。

通过行业信息化知识库的建设,中科软在已有的中国人保、新华人寿等大客户的基础上,又拓展了10余家新客户,如香港民安保险、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国家电网人寿保险公司、国家电网财产保险公司、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航联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英大财产保险公司等,并为PICC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咨询服务,为其制定了包括信息技术建设总体发展目标、信息建设阶段性任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安全体系建设规划、信息系统建设规划、IT队伍建设规划等在内的《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建设规划》。

保险发展与创新研究 第5篇

[摘要]进一步完善保险会计制度已成为行业发展和市场监管的迫切需求。本文通过对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及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保险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分析,提出完善我国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建议。

[关键词]保险会计;会计准则;保险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设日趋深入,我国保险市场已完全处于开放状态,保险经营国际化趋势加剧,资本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使得保险公司有机会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保险监管正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资本充足度监管过渡。因此,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更为准确、及时地反映保险业的经营成果和承担的风险,防止行业性的风险积累应是当务之急。

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年)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并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色,以简单的资金平衡理论作为会计恒等式,记账方法以资金收付记账法为主,也可以选用借贷记账法。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

1993年,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重点主要体现在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

随着《保险法》实施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国内保险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做出新的规范。因此,19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重新定义保险业务分类、分险核算;对各类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确认原则和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

200l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体现在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等等。

(五)《企业会计准则》时期(至今年)

20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第一次确认了有关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意味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方向发展。新准则重新严格界定和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法和计量原则;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资产减值的提取;提出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至此,保险会计制度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趋同性与中国特色的创新性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保险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5月决定分两个阶段对与保险相关的会计问题建立相应的`会计框架。第一阶段包括国际财务报告标准4(IFRS4),以及广义上的国际会计准则32(IAS32)与国际会计准则39(IAS39),分别给予财务工具的披露与引进它们的认可与测定以一定的指导。第二阶段将会注重于测量保险负债这个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

根据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IASB所制定的准则是为编报通用目的财务报表(generalpurposestatements)服务的。因此,保险会计准则同样应限定于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而不是法定的财务报告,以确保保险行业会计和其他行业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美国

美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6月以前,保险企业主要遵守法定保险会计准则;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6月至今,保险法定会计SAP与保险公认会计准则GAAP并存的双重规范双重财务报告的阶段。

1982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FASB)发布了第6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No.60)“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从而诞生了保险业的公认会计准则。从此以后,保险公司一方面要遵循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一般会计准则(GAAP),编制基于通常目的的财务报告,以提供给企业的外部财务信息用户;另一方面还要按法定会计准则编制法定会计报表,以提供给保险监管当局用以评价企业的偿付能力。

(三)英国

英国并无专门的保险会计准则,因而其财务报告主要遵循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tatementofStandardAccountingPractice,SSAP)的相关规定,并参考英国保险协会(AssociationofBritishInsurers,ABI)推荐的会计处理公告(StatementofRecommendedPractice,SORP),同时其对外信息披露还必须遵循英国1985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

(四)德国

德国没有单独的会计准则,其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存在于《商法》,而对保险行业的规范皆出于《保险业监督法》。

德国会计规范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税务会计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深远影响,法律规定了财务会计对税务会计的决定性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要尽量顺从财务会计的方法,同时又规定了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反作用原则,以保持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启示与建议

我国银行保险现状与发展研究 第6篇

摘要:在金融领域中,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有着巨大的发展潜能。在国际社会中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已经十分先进,带来了可观的收益。而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尚处于早起阶段,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从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现状以及遇到的问题,和解决对策未来的发展动向来看,银行保险业在我国的发展还需要不断的改进完善。

关键词:银行保险业务 银保合作 改进完善研究背景

银行保险即指指银行通过各种方式向客户提供保险产品从而进入保险领域,也就是说行业与保险业相互之间为了谋求共同利益、共同发展,利用资源共享而建立业务关系。银行保险业务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开辟的新市场,是作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手段。

一、我国银保现状

我国的银保业务开始于1995年,在保险公司的推动下,银行柜台尝试着销售一些养老金和定期寿险产品。由于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受到公众的认可但1996年起,利率下调,银保产品销售不断下滑。1996—1998年开始起步,主要在分公司层面进行合作,开展了有限的合作。在1999年后,银行保险突飞猛进,各家保险公司和几大国有银行纷纷开展银保业务。根据资料显示:从2002年起,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保费收入从2001年的50亿元,2005年已增长到 1200亿左右。2007年全国寿险公司通过银行代理实现保费收入1410.19亿元,同比增长42.8%,占总保费收入的20%。

在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是介于银行与保险业之间的有很好发展空间的新型中间业务。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银行保险可以增加代理方,通过银行的强有力宣传加大销售量,这是新的保险销售方式。对于银行来说,银行对外有很高的信任度,其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可以很好的拉动银行保险业务,更好的追求利润。我国的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较快速,主要采取销售协议模式,合作内容包括:代收保险费、客户信息共享、金融咨询服务等,其实质已经超过了销售协议的模式,更像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共同形成的一种战略联盟,其中还是存在了很多问题。

(一)、我国银行保险存在问题

第一,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方式过于利益化,高额手续费。银行与保险公司虽然是合作关系,但对于个体来说最主要的还是追求利益最大化,也因此在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更非常激烈。在合作态度上,保险公司强烈些,银行方面稍弱些;保险公司迫切希望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来扩大业务规模和占领市场,银行只是简单地认为是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一个渠道,且代理保险业务收入在银行业务收入所占比重较小,认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求我做,重视程度不够。

银行和保险公司采取的是“多对多”的合作模式。因为我国的《保险法》放宽了限制,允许一个银行可以代理一家以上的保险公司业务,且银行代理的资源数相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还是较少的,所以各个保险公司集中精力竞争银行代理。保险公司之间的主要竞争靠的是手续费,我国的资本市场又不是很稳定,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加上银行要求支付较高的手续费;有的保险公司为了扩张业务规模,不得以支付较高手续费抢夺阵地,进行不计成本的恶性竞争,陷入粗放型扩张状态,从而影响到产品的盈利性,降低他对股东的收益贡献,影响偿付能力,引发风险。这种恶性竞争甚至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在这种由银行在主打地位的银行保险合作业务市场中,对于银行来说更愿意与资金雄厚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合作以减少风险,因此那些实力较弱的小保险公司比较不容易与银行合作。“多对多”莫事导致了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不稳定性。其为了各自的利益在不断竞争,银行会主要选择在竞争中有优势的一方,而保险公司不是在努力推销自己的产品,而是把主要精力投入到了银行代理的抢夺中,对于双方来说并不想要建立起一个互利共享的合作关系。

第二,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时间过与短促,合作方式过于单一。银行保险合作业务一般都是签订一年期的代理协议,且大多数都是签约数量多但真是合作的少,是一种缺乏长久合作的方式。因为有的银行觉得代理寿险业务会对自身主营存款业务产生冲突,所以就有银行会出现不代理或少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而有的保险公司也认为支付较高手续费造成业务成本过高,在面对亏损的压力下,保险公司不愿意与银行发展成长期的合作对象,也就没有长期合作的规划,甚至减少这种合作方法的业务。还有少数的银保管理层签订了代理协议,但具体经办保险代理业务是基层行和员工,致使业务根本无法全面开展。

在销售产品方面,产品和销售的方式都较为单一。保险公司大多数推出的是人身保险等,产品结构过于简单,保单设计不够全面,其功能无法满足顾客的差异化需求。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基本上是通过柜台销售,但是银行的积极性不高,对于销售银行保险业务不热情,柜台销售的业绩起伏比较大,银行销售产险公司保险产品基本上是利用信贷部门提供特有资源来销售保险产品。在当前在广大消费者对保险的消费意识不高、对保险产品知识缺乏的情况下,银行没有做到积极宣传的作用,而保险公司也没有把更多的产品资料传给银行,这回严重影响银保业务的销售。

第三,银行中的专业从业人员较少,银行保险业务的处理技术较低。任何专业领域都需要专业的从业人员来操作,因为专业人员更懂得业务的处理方法及流程,相对技术也更高一些。对于银行保险业务,要求从业人员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保险业务与银行代理智能。如果从业人员只了解银行相关业务,那么他们就不会注重对保险业务的宣传,以及销售保险的技巧。如果从业人员对于保险业务的知识掌握较多时,有可能会盲目推销,只顾着推销保险业务,而忽略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合作性,那样银保就失去了意义。银行代理从业务人员对保险业务知识了解有限,保险知识缺乏,特别是代理办理产险业务时,要涉及到承保前的核保、理赔时的核赔等保险技术方面的知识,完全制约了代理人员办理保险业务的能力,增大了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的难度;同时可能产生误导隐患,丧失行业诚信,危害银行、保险、消费者各方利益,不利于银行保险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在侧重于保险业务的人员中,比较追求收益,凭借银行的信誉度做出承诺,而忽略了合作关系与减少风险。

对于银行保险业务的处理技术,在这现代科技发达的社会,通过联网来合作是一种高效快速方法。但是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同步度较差联网效率低,银行只能接受投保。而一切投保手续都要手工操作,如填单、缴费、签字等。这样就导致了,投保时间长,保单周转慢,容易出现管理交流等问题。保险公司内部缺少完备的与银行联网的系统,在售后服务方面效率低下。这也就导致了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关系实质的缺乏,没有体现出由银行保险公司合作代理的保险业务的快速便捷优势。

第四,监督管理对于银行保险业务环境的作用不完善。在金融领域,业务的形成往往会伴随着风险的出现。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业务带来了一些风险因素,像对于信誉承诺问题出现的风险因素,对于竞争可能会导致的风险因素等等。这些风险因素可能会带来严重的损失,而且可能会影响银保业务的发展,所以就需要完备的制度规定。但在我国的银保业务相关法律体系中,并没有特别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保险法》中只有兼业代理方面的条款适用于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但随着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进一步加深以及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银行与保险公司双方之间已不是单纯的兼业代理关系。但是目前国内并没有关于银行保险业务系统而全面管理体系,这对于银保业务来说也还是一个严重的潜在风险因素。因此中国银监会和保监会等也在不断的改进当中。

据资料显示:2010年11月1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0]90号)。2011年3月,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在延续[2010]年4号文、[2010]年90号文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监管要求,联合下发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一系列监管新政,对银保业务的网点合作模式、业务销售模式、产品管理模式、队伍的功能定位等做了新的界定,对银保渠道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和主要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规范,给银保市场未来的发展带来了重大的变化和影响。2011年4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召开了“贯彻落实《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视频会”,陈文辉主席助理做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地监管机关和各家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出台《监管指引》的重要意义,充分理解《监管指引》的文件精神和重点内容,积极应对银保销售模式转变给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挑战,并对贯彻落实《监管指引》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

这些新政策帮改善了银保业务的市场环境,规范银保业务销售管理,稳固和提升了银保销售的平台,便于银保业务的发展与改善。

二、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

(一)对于银行保险合作发展遇到问题的解决对策

第一,加强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意识,建立长期合作模式降低成本。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这是现代竞争的新理念。在金融市场上银行之间的竞争也日益激烈,而银行通过与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就是利用银行现有的机构、人员进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业务。不需投资和垫付,还可以取得较低成本和较低风险的收入,使这成为银行利润的一项客观来源。而保险公司利用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可以充分利用银行广布的网点、众多的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形成资源共享,利用较低的销售成本达到较高效率地市场覆盖率,利用银行拥有大量的客户信息资源以及较高的客户忠诚度,有利于保险销售产品宣传。所以银行保险业务首先应该是银行与保险公司长期的合作互利共享的的关系,因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应该建立起深层次的合作关系。银行应该更了解保险公司的内部情况、企业绩效、产品推出、销售路径、售后服务等,在对保险公司充分认识后,筛选出适合合作的伙伴公司。保险公司自身也要有一个好的企业形象,合理的内部运作程序,以及有效率的对外销售和令顾客满意的售后服务等。在合作过程当中,银行与保险公司应尽量采取一对一或一对二的模式,重点在于一家银行与一家保险公司的合作。这样才有利于双方的资源共享,完善银保业务处理流程,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当银行与保险公司采取合理合作模式后,高手续费的恶性市场环境就会有所改善,从而降低了银保业务的成本。银保合作在“信任、协作、互利、互惠”的准则下,在寻求深层次合作与发展时,银行可通过保险公司丰富的保险产品和专业的理财能力,不断提升对客户服务的附加值和客户的忠

诚度,可在现有兼业代理的基础上升华,衍生形成一种长期市场战略联盟。

总之,从长远的利益出发,在包厢公司在转变为依靠险种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的高层次竞争理念,以及银行认识到银行保险这一低成本、低风险的中间业务是未来银行业利润的重要来源,从而更新经营理念的同时,双方应该加快曾强合作的意识,通过合作内容上的深化,建立与银行之间长远的战略伙伴关系,创建互利共享的长久合作环境。

第二,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产品多样性、销售方式多样化。银保业务的销售主要目的就是,为顾客提供多种多样的服务及咨询,保证顾客的满意。所以在产品的推出时就要不断的创新改进,不仅要对产品创新,还要对服务改进提高,做到个性化服务。对于银保业务以及服务的创新,需要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共同合作、努力配合,开发出有保障的高质量产品。

完成银保业务的创新还只是第一步,还要改善销售模式,让销售方式多样化,针对不同群体的顾客,有一套完备的销售模式。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银行保险业务销售体系。新的销售模式就是要打破银行柜台的单一销售模式,通过一套专业工具为客户提供银保业务个性化服务,向公众普及银行保险知识、推荐银行保险产品、开展银行保险咨询。此外,还可以实施分层营销、联动营销、合作营销、客户营销以及产品营销等多种销售战略、通过新的销售方式,将银行保险带出银行柜台,与客户进行更多的双向沟通,提供适合的风险保障计划和个性化服务。

第三,提高银行保险业务从业人员素质,加强技术改进。银行保险业务需要的是全面的复合型人才。对银保从业人员的培训应结合我国银行保险业务的现有情况,以及国际社会上的银行保险运营情况,塑造出专业的从业人员,使客户能感受到在银行和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一样享有专业化的服务。对银行保险业务外人员的专业培训就是要做到,销售人员可以向顾客推荐复杂的保险产品,不仅让顾客了解到银保业务的相关信息,还可以顺利的进行复杂业务得销售。

在加强银保人员的培养的同时,银保业务的相关技术也要不断提高。银行保险的发展需要信息技术以及互联网强有力的支持,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实现联网后才更有可能提高银保业务的规模和效率,这也可以说是银保合作的基础。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更加快速的处理业务,为客户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四,完备银保业务监管制度,完善银保业务市场环境。银行保险业务的完善需要加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银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制度。从银监会和保监会两方面来说,实施两方之间的信息快速流通,部分资源的共享,可以为银行保险业务的进行创造一个更为规范的发展空间,指定银行保险公司之间的统一制度,也就可以建立一个安全完善的法律环境。从现行来看,已经远远超出监管制度范围;放宽法律环境是银行保险发展的内在要求,银行、保险业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也要求改革现有法规。此外,银保合作的开展要求监管部门既保证保险业务的顺利进行,又要防止银行和保险公司盲目发展、违规操作。因此,监管部门必须协调配合,共同制定监管政策,共同维护金融安全。研究结论

在当前经济格局下,一体化经济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强化。银行保险业务就是把银行与保险公司联系在一起的市场业务。在金融领域里,银保业务的顺利运行需要合理安全的外部环境,还需要高效适当的内部环境。对于我国银行保险业未

来的发展,不仅需要适度的调整内外部环境,银行与保险公司的紧密配合长久战略关系,建立健全的银保体系。

参考文献:

[1] 李曼:《浅析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济南金融》2005

年第3期 文献综述:银行保险能使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获益,现在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并且非常有效的保险营销模式。目前,我国银行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分析银行保险的发展现状及亟待解决的问题是非常有意义的。

[2] 袁成:《影响我国银行保险业务发展的因素分析》,《河南金融》2007年

第2期 文献综述:加强监管协作、建立战略联盟、打造薪酬激励制度、加快产品转型创新、实行银保联网是解决银行保险业务健康发展的有效策略。

[3] 寇茜:《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保险研究》2005年第11

期 文献综述:银行保险合作是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推动下,银行业务与保险业务相互渗透、银行资本和保险资本相互融合的产物,其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和保险业开辟新市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手段。

[4] 周旸:《中国银行保险业务现状与探索》,《西南金融》2009年第9期 文

献综述:银行和保险两大金融巨人的业务融合带来了银保市场的繁荣新气象,银保合作过程中的现象和问题值得研究和思考。

[5] 赵金山、钟春平:《我国银保合作现状与改进建议》,《海南金融》2010

年第12期 文献综述:我国银行保险在快速发展之后处于调整时期,简单的产品一度满足了居民低层次的保险需求,但难以持续发展。

[6] 于敏、方子节:《对我国银行保险未来发展的理性思考》,《经济问题探

索》2004年第3期 文献综述:通过对在宏观政策因素、银保系统因素和技术性因素上的这些问题的研究和对策的提出,能够促进银保合作的深入发展,从而推动整个保险行业的更好发展。

[7] 黄本笑、张婷:《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现实意义》,《商业时代》2004年

相关文章
创新公共服务范文

创新公共服务范文

创新公共服务范文(精选12篇)创新公共服务 第1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对国家或区域的技术创新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科技...

3
2025-10-24
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

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

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精选9篇)匆匆中学生读后有感 第1篇匆匆读后感500字_读《匆匆》有感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

1
2025-10-24
草莓教学范文

草莓教学范文

草莓教学范文(精选17篇)草莓教学 第1篇“风儿轻轻吹,彩蝶翩翩飞,有位小姑娘上山摘草莓,一串串哟红草莓,好像……”优美的歌词,动听...

3
2025-10-24
仓储类课程范文

仓储类课程范文

仓储类课程范文(精选7篇)仓储类课程 第1篇物流产业是复合型产业,发达的物流能加速传统运输、仓储和零售等行业向现代物流服务领域延伸。...

1
2025-10-24
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

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

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精选8篇)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 第1篇创造性批评:解说与解读作为诗性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审美批评,同文学艺术实践...

2
2025-10-24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精选6篇)初二地理试卷分析 第1篇莲山 课件 w ww.5 YK J.COM 4 初二地理试卷分析二、试题所体现的新课程理念和...

4
2025-10-24
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

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

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精选2篇)常州市河海中学文明班小结 第1篇常州市河海中学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 八(1)班创 文 明 班 ...

4
2025-10-24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精选14篇)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 第1篇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签字样本兹证明为我公司财务负责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复印...

3
2025-10-24
付费阅读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