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文化与税收法制的关系(精选9篇)
税收文化与税收法制的关系 第1篇
税收文化与税收法制的关系
税收法制与税收文化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的。税收法制是以法律的、行政的手段达到贯彻国家税收政策之目的,核心在于强化和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实行依法治税。而税收文化则可以借助非法律的、非行政的手段来支配控制、约束税收行为,利用征纳双方认同和形成的税收目标、税收价值观、税收道德观、使命感等人文力量去引导和规范征纳关系。税收法制与税收文化既有规范和维护税收秩序的共同特征,又有各自特殊的地方,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税收文化水平较高的国度或时代里,人们法纪观念强,自觉依法纳税成风,依法治税易于实现;反之,在一个税收文化水平低下的国度里,公民法纪观念淡薄,纳税自觉性极低,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种种弊病经常发生,依法治税也就难于实现。
税收文化与税收法制的关系 第2篇
传统的税制优化理论为了分析的简便,往往把税收征管成本和征管部门的征管能力忽略了。然而现实生活中,再好的税制,最终必须依靠征管才能实现其目标。税收征管的难易程度和征管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优化税制的设置。由于税收征管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使得优化税制在执行中产生意想不到的结果,偏离设计时的初衷。因此,有必要把优化税收理论和税收征管有机地结合起来,将征管因素作为衡量税制结构优化的标准之一。
一、税制优化必须考虑征管因素
1.税收征管的成本不容忽视
优化税制理论往往在税收导致的经济效率损失与增进社会公平之间进行权衡,以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然而,税制优化和税收征管是密不可分的,税收征管是保证税收制度有效运行的手段,税收制度目标依赖于税收征管来实现。但税收的课征并不是一种不花钱的活动,相反,税务当局征税要消费资源。与此同时,纳税人奉行税制要付出代价,包括会计师和税务师费,还有纳税人在填写税收申报表和作记录时所花的时间价值。
优化税制应当考虑到税务机关的征管费用和纳税人的依从费用。目前发达国家的税收成本一般是1%~2%,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征管水平较低,因而税收征管成本更高。税收征管成本对优化税制目标的实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其影响可能大到足以扭曲优化税制设计时的初衷。
2.税收征管能力制约税制优化
政府征管能力是税制结构选择和调整的重要约束条件。在短期内,一国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总是有限的,税制结构的选择与调整不能超越这个限度。税制模式只有当它与政府征管能力相适应时,才具有实际应用价值。也就是说,税收征管所具备相应的技术手段,征管队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对税制的实施必不可少。如果一个国家不顾自己的征管能力,片面追求税制优化,反而可能导致税收征管中的税收流失,从而降低税制的可信度,使税制的既定目标落空,最后得不
偿失。因此,在政府征管能力许可限度内选择和调整税制结构才是最切实可行的。
3.税制优化必须考虑税收征管环境
良好的法制环境是税制得以贯彻落实的根本保证,而较强的国民纳税意识则有助于税制的优化。一国如果不考虑自己的法制建设水平,盲目地追求税制的优化,使税制繁琐复杂,结果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同样,国民的纳税意识及纳税观念也不容忽视,例如,在一个纳税意识淡薄的国家,实行简便的税制应是明智的选择。
我国是一个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进程中的发展中国家,应该说我国的征税环境并不理想,当然这一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都是可以改变的,但非一日之功,我国税制优化设计时不能不考虑这一因素的影响。
二、税制优化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
考虑了政府税收征管能力、税收征管环境等因素影响的优化税制设计,事实上又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率的提高。评价税收征管效率既要考察取得定量收入所耗费的征管成本;也要衡量由于政府征管能力不足以及纳税人逃避纳税而造成的税收损失;事实上还应考虑税收征管能够征收多大规模的`收入,以满足政府必要支出的需要。过于简化的税制其征管成本肯定很低,纳税人也难以逃税,但集中的收入也有限,显然并不足取。合理的税制结构,既有利于征集到适度规模的税
收收入,又使税收征管部门有能力承担征管任务。同时,合理的税制结构也有利于减轻纳税人的抵触情绪,有利于纳税人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有利于纳税人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切无疑会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三、税收征管能力的提高可以促进税制结构的优化
税制的优化无疑会受到政府征管能力的制约,但政府征管能力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府的征管能力通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也是可以提高的,政府征管能力的提高给税制结构的选择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有助于税制结构的更加合理、更加完善、更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努力提高政府征管能力是我国税制改革与征管改革长期发展的重要任务。
税收文化与税收法制的关系 第3篇
从各国税制的实施状况来看,分配正义问题通常对一国税收法制的影响最大。从分配正义角度来看,税收法制通常会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带来负面影响。这样的结果无疑违背税法的量能课税原则,从而使得税制改革丧失合法性基础。从各国应对这些问题的立场来看,很多国家都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缓解分配正义问题。比如,在美国,有33 个州不对食物征收销售税,48 个州不对处方药征收销售税[2]。针对税收法制导致的分配正义问题,有些国家采取财政转移制度,有些国家采取税收免除制度,其中财政转移制度的效果更佳。任何重大的财政改革都会导致赢者(winners)和输者(losers),即便改革整体上改善了国民收入和经济活力。输者的极力抵制会成为改革的障碍,为了使得税制改革在政治上获得公众的支持,税制改革应该争取让改革的反对者成为改革的支持者。
总之,要想使得税制改革具有合法性基础并取得成功,税制改革者应该采取上述立法策略来抵消来自各种利益主体对税制改革的反对,也许通过这样的立法策略,税制改革者可以将税制改革的反对者变成税制改革的支持者。正如17 世纪法国伟大的税制改革家科尔伯特也认为的那样,“征税的艺术就像从鹅身上拔毛,既要多拔鹅毛,又要少让鹅叫。”[3]
二、税收实体法框架的的立法原则
从税收政治学角度来看,政府设立新的税目通常都会遭遇政治阻力,这是因为任何税收种类某种程度上讲是对私人财产的变相“剥夺”,所以税制改革提议由于政治因素而搁置的实例并不少见。为了有效平衡各种主体的利益,税制改革特别是设立新税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比如,为了将环境税的反对者变成环境税的支持者,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一)关联原则
从环境税实现保护环境目的的角度来看,环境税的立法必须符合关联原则(linkage),即环境税必须与作为征税对象的污染源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根据关联原则,环境税税基的选择便非常重要。当环境税的税基与环境污染的关联关系不够紧密时,那么环境税制度可能无法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反而可能会对生产决策和消费决策产生不必要且成本高昂的扭曲[4]。比如,从污染有效控制的角度来看,污染税应该直接针对污染物的排放而征收,而不应该针对产品的原材料征收。但是,鉴于环境问题的复杂性,要想准确确定环境税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联关系并非易事,因为当前技术的发展尚未达到能够完全确定环境损害具体数额的程度。当环境污染和环境税之间的关联度不够高时,应该综合使用命令控制型规制措施和环境税制度,只有这种综合性政策设计才能有效地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
(二)缓解原则
为了防止环境税制度对一国产业的国际竞争力造成的负面影响,环境税政策制定者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缓解环境税制度导致的这种负面影响。为了缓解环境税的负面影响,环境税政策制定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实施环境税的时间表。这等于政策制定者提前告知企业政府将要实施环境税制度,企业为了保持其产品的竞争力必然会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企业可能会采用新的污染排放控制技术、改变原有的生产原料或生产方法,这样的措施能够在不损害产业竞争力的情况下保证环境税的有效性。二是环境税的政策制定者可以采取逐步实施环境税的方法,这样可以避免产业主体面对忽然出现的环境税制度处于慌乱之中,可以保证产业部门有机会制定符合自己生产条件的投资策略。三是环境税政策的制定者可以针对产业主体实施具体的缓解措施,比如政府可以对能源依赖性较严重的企业实施税收减免制度,或者对所有企业实施出口退还环境税的制度。四是实施边境税调整制度,这样可以使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处于同等的竞技平台。五是针对不同的产业实施不同的环境税税率,对那些面临国际竞争力挑战更多的产业实施较低的环境税税率。六是实施统一的环境税税率,但是对受环境税影响较大的产业部门实施环境税返还制度。
(三)补偿原则
由于环境税制度对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具有明显的累退性特征,所以环境税政策的制定者应该考虑如何消减环境税制度对这些群体和家庭所带来的分配不公。为了纠正环境税导致的分配不公,环境税的政策制定者应该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实施财政补偿措施。政府针对低收入群体和低收入家庭可以实施以下补偿措施:一是政府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规定较低的环境税税率,或者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实施环境税免除制度。二是政府针对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可以实施一般性的财政补贴制度,比如政府可以根据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的平均税负进行一定的财政补贴制度,从而保证低收入群体和家庭对生活必须品的需要。三是政府进行综合性的税制改革,通过削减扭曲性税种来保证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的社会福利不会降低。虽然这些补偿制度不仅从行政管理角度来看较为复杂,而且由于减少了激励因素从而违背了环境税制度引入的初衷,但是从政治角度来看,也许政府制定环境税制度之时只有采取这些补偿制度,环境税制度才有可能被公众所接受。
(四)专款专用原则
虽然说将环境税专款专用存在一定的缺陷,因为当环境税收入仅仅用来改善环境时环境税收入的使用处于低效状态。因为,当环境税制度实施专款专用制度时,环境税的税率是基于环境保护开支的需要而不是基于实际的和预期的环境损害来设定,这不仅会导致财政收入的分配无效,而且会导致政府的财政开支低于最优状态。同时,一旦政府管理人员和公众习惯于环境税的专款专用制度,那么政府要想取消专款专用制度便存在诸多障碍。因此,环境税收入最好不要采用专款专用的方式,政府完全可以自己的综合决策需要将环境税收入用于环境保护事业之外的各种公共财政开支。医学没有环境税的专款专用制度,立法者在决定如何使用环境税收入时会更加灵活[5]。但是,从政治视角来看,只有对环境税制度实施专款专用制度,环境税制度或许才更具有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原则
由于产业主体和社会主体通常基于环境税对于产业竞争力和个人社会福利构成负面影响的担忧,所以这些主体通常会反对政府实施环境税制度。为了缓解来自这些社会主体对环境税制度的敌意,政府在实施环境税制度时应该强调公众参与原则。例如,国外很多政府为了将环境税的反对者变成环境税的支持者设立了诸如“绿色税收改革委员会”(green taxes commissions)之类的机构,借此政府公共机构和私人主体之间可以进行经常性的对话和磋商,比如政府环境部门、税务部门、各种产业主体的利益代表、环境NGOs和技术专家借此可以通过对话的方式增加互信。当环境税制度制定之后,这样的机构可以监督和评估环境税的实施情况,从而保证环境税改革提供公共支持和技术支持[6]。
(六)协调原则
除了私人主体对环境税不存好感之外,政府公共机构也对环境税持有一定的怀疑态度。首先,公共机构对于环境税相对于命令控制型措施保护环境的能力存在疑虑;其次,税务机构和环境保护机构由于承担的公共职责不同对环境税的态度也不同,税务机构以财政收入的预算安全为追求目的,而环境管理机构以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目的,显然两者的目的存在潜在的冲突。此外,成功的经验有助于环境税的顺利制定,相反缺乏一定的环境税经验可能会遭遇公共管理者自身的抵制。因为成功的环境税适用经验可以让政策制定者和公众认识其可行性,没有人会在没有一定成功把握的基础上愿意踏出第一步。所以,我们需要同时加强公共财政部门、税收立法机构、环保机构和税收机构等部门专家之间的合作。
二、税收程序法框架的设计理念
根据“公平与效率”兼顾的衡平税法理念,我们不难发现中国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与“公平与效率”兼顾的衡平税法理念存在一定的背离,要想使得“公平与效率”兼顾的衡平税法理念在税收征收管理层面得以落实,中国的税收征收管理体制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完善[7]。
(一)强化纳税人的权利
为了保护纳税人的权利,首先,需要完善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体系,纳税人的应有权利和应有利益应该体现在税收征管法律法规体系之中。其次,税务执法必须体现公平、法治的原则,然而一些税务机关自身却存在着问题,执法口径不一致,违背了公平原则,影响征纳双方关系,削弱社会监督,诱发腐败行为,造成负面效应,影响税务机关形象。再次,规范税收执法程序。为了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文明、高效,税务机关不仅要严格遵照法律条文、法律程序认真制作税务文书等,还需要处理好两方面的关系:一是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严格执法就是要求税务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公正地实施税收的征收与管理,文明执法是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执法对象要保持文明、公平;二是税收执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着税收收入规模,税收对经济发展又可以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依法治税可以为纳税人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保证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在税收杠杆的调控下,资金投向国家鼓励的产业或行业,从而促进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推动经济发展。
只有对于纳税人的权利和利益给予应有的保护,一国的税制才能得以健康运行。比如,美国公民一直是政府税收的积极支持者,申报纳税人数超过90%以上,是全世界各国申报纳税比例最高的国家,这是因为美国纳税机关一方面以方便纳税人纳税为己任,另一方面其较为尊重纳税人的权益。为了方便纳税人自觉纳税,美国纳税机关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在税制设计上鼓励纳税人自觉纳税。即选择的税种要尽可能少,税种、税目、税率尽可能简单,税种设置贯彻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等;二是在税收征管中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美国各级政府税务机关中均设有纳税人服务中心,如纽约州财税厅纳税人服务中心有近200 名雇员,其中有60 人直接负责向个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40 人则向公司提供纳税服务。在美国,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正当权益是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的基础。
(二)规范税收征收权
纳税人权利的保障与税收征收权的规范相辅相成,为此中国税法体系应该加强对税收征管机构及其征管人员行为的规制。税收征管机构及其征管人员应该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根据税法规定行使征税权,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建立纳税人权利告知制度,依法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救济权等应有之权利;应该加强执法监督,在行使执法权时,既要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加强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控,加大对执法过错、管理失职和不作为等行为的追究力度。
在任何一个税收法治国家,对于税务机关权力的规范都是该国税制的一个重要内容。比如,1997 和1998 年,美国参议院财政委员会针对美国国内税务署涉嫌滥用权力的问题举行了听证会,引起了高度关注。这也直接导致了1998 年美国国内税务署改革法案的出台。该法案在美国《国内税收法典》中增加了6320 和6330 部分,规定了在税收征收过程中增加所谓“正当程序”听证会的内容。它赋予了纳税人在国内税务署对其征税前要求听证的权利。并且,任何纳税人,只要对于听证会的内容不满意,均可以向美国税务法院或相应的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该规定导致了税收征管过程中的剧烈变革,因为在此之前,司法的介入并不会中止税收征收的进行。换句话说,在此之前纳税人对于国内税务署的征税行为几乎无法获得司法救济。
(三)转变税收征管理念
大多数西方国家税务当局熟知,对纳税人提供服务比执法威胁在提高纳税人自觉性方面更加有效。而中国税务当局在学习这一经验教训方面进展缓慢,使得纳税人的奉行纳税成本高。这些高奉行纳税的成本表现为多种形式: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要花费很长时间;纳税人不得不为表格和指导(不是正常能够得到的)付费;不得不填写那些复杂的、模糊的并不断改变的表格;纳税程序经常改变,但却无明确的指导。
根据对国际上的税收征管主流发展趋势的把握,结合对中国目前税收征管实际的判断,中国的税收征管毫无疑问地应该朝着管理服务型方向发展。相对于监督打击型,管理服务型是一个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更好、效益更好、成本更低的税收征管全新理念。虽然观念的转变是基础,但是要切实提高纳税服务水平还需要强有力的措施作保证。为此,中国税收征管机构应该完善以下诸方面的工作:一是在税务系统内成立相应的纳税服务机构和部门,配以精兵强将,专司纳税服务管理工作;二是理顺纳税服务与其他机构的关系,保证纳税服务工作通畅运行;三是明确纳税服务范围,不可盲目扩大纳税范围,以影响正常的税收执法和国家税收政策的落实;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使纳税服务理念渗透到税务系统及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四)完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中国税收征收管理制度的完善具体如下:一是完善税收管理法律制度,具体包括税务登记制度、发票管理制度、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二是完善税收确定法律制度。税收确定是指税务机关采取一定的法律程序,将纳税人抽象的纳税义务确定为具体的纳税义务的过程,具体包括纳税申报制度、税收核定制度、税收调整制度。三是完善税收征缴法律制度,具体包括税收征收制度、税收缴纳制度。四是完善税收保障法律制度,具体包括纳税担保制度、税收保全制度、税收强制执行制度。五是完善税收检查法律制度。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纳税人、扣缴义务等缴纳或代扣、代收税款及其他有关税务事项进行的审查、稽核、管理监督活动。六是完善税务代理法律制度。税务代理制度是税务代理人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七是完善税收法律责任制度。税收法律责任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因实施税收违法行为而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税收行政责任制度、税收刑事责任。
结语
浅谈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第4篇
关键词:税收;经济;作用
一、对税收的理解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国家政治权力,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通过各种税收工具无偿地、强制地征收从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去的财政收入,如税收、发行国债、发行货币、收费、罚没等等。而税收是由国家或政府来征收的,取自于民,同时用之于民。同时税收是由政治权力作为保障的一种强制性征收。而且相对于私人经济交易来说税收还具有无偿性这一特点。税收是国家或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来源。强制性、无偿性以及固定性是税收的三个形式特征。税收三性相辅相成,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缺一不可。
二、税收对经济影响综述
社会再生产过程具有诸多的分配形式,而税收就是其中一种特殊形式,它对经济有着积极的反作用。其影响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扩大再生产规模以及发展速度都受到税收的规模根本制约。社会扩大再生产的源泉是积累,国民收入分配中形成的积累基金是进行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基础。税收是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税收总额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比重的大小,对社会积累基金的形成具有直接的影响。在我国,进行社会化扩大再生产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投放所需资金中有相当的一大部分。所以,国家财政能够集中财力的多少以及扩大社会化再生产能够达到的投资规模受国家征税规模和数量的大小直接影响。
其次,税收收入的来源结构会影响到社会国民经济结构。形形色色的纳税人向国家交税,既可以改变国家与各个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同时有涉及到各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各纳税人在国民收入中占得比也得到改变,各个纳税人的经济发展也受到影响。通过与各种经济形式的关系分析,社会经济形式的构成受到税收从各种不同经济形式中取得收入这的来源结构的影响。分析可知,对不同经济形式进行征税的多少,能够直接影响每种经济形式的经济实力;通过与每个国家民经济部门关系分析,国家对某一国民经济部门的征税多少,能够直接影响到该部门的经济发展,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国民经济部门设立机构;通过每类产品之间的关系分析,不同产品有不同的税率,因此税收对产品结构也有重要影响。
最后,税收能够影响社会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完善。税收一直被古今中外各国当做调节的有力杠杆。回顾中国历史,不少封建君主在采取了开明的税收政策后,推动了当时的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力巩固了国家政权,例如汉代的“文景之治”以及唐代的“开元盛世”等都是很好的例证。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公私区别对待的税收政策,不仅配合了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构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税收对经济的影响还反映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等环节都可以透过税收加以调节。既搞活微观经济,又加强对了宏观经济调控;通过税收的方式调节企业的盈利水平,从而促使企业不断加强经营管理,进而促进提高经济效益。
三、税收对经济影响的具体体现
1、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筹集储备资金。为了加速我国经济建设,使国家行使其职能物质条件得到满足,要大量的资金的保证。周总理说过;“国家建设规模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我们可能积累多少资金和如何分配资金”。建国以来,国家税收一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现阶段财政收入的90%左右为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税收对于筹集财政资金、满足物资需要的作用,不仅有数量优势,而且还体现在稳定和可靠方面。税收具有无偿性,是国家依据法律规定强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可以形成国家的永久性收入,与公债或国库券到期归还不同。能够保证国家无偿性的财政支出。同时由于税收的固定性以及强制性,能够保证财政收入同国民经济的同步增长,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及时、稳定、可靠的保证。
2、调节国民经济,促进其持续协调发展。税收作为调节经济的杠杆,有促进和控制两个方面作用。税收杠杆调节,其实属于宏观调节范畴,但微观经济活动是其调节的直接对象,对微观经济的调节,是以达到宏观经济的调节为目标。因此,对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调节是税收杠杆的首要调节,从而实现社会供给和需求的平衡。一方面,要出台有利的税收政策,来增加供给;另一方面,通过税收收入的总规模在国民收入所占的比例,调节个体的收入水平,从而以遏制总需求的不合理方面。其次是有关重大比例关系的调节。如调节国家、企业、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有的份额,以正确处理每个方面的分配关系。调节消费与积累的比例关系。一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需控制,以防止过大积累:另一方面,调节收入水平,来避免过猛消费基金增长。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都是通过合理设置税种,适当调整税率以及减免或加征等形式,对经济调节来实现的。
3、促进各种经济组织形式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坚持公有制为主题,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方针,包括股份合作制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形式。在历史上,党纠正了“左”的错误,先后取消了合作商店所得税加成征收的有关规定。统一了企业所得税,平衡了各经济主体的所得税负担,上述措施的实施既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又便于发展多种经济组织形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4、调节对外贸易的杠杆。对外开放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有利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国家实行经济对外开放的主要的调节手段是税收,它在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往来,以及贯彻国家各项对外开放政策,坚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推动国际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是在对外贸易中设定对进出口商品征税、减免税,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权益;其次,按照对等原则来解决国际税收问题,在对外经济往来中,来维护国家权益;最后,是通过有关的税收政策来吸收外资以及引进先进技术,同时引导外商的投资意向。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的税收体系中,经济受到几乎所有的税收的影响,换言之,税收对经济的影响是全方位的。它不仅关系到人们的收入、消费水平,而且影响产业、投资结构身子宏观经济的波动。税收对经济的影响具有双重性,征税是为了满足公共需要,但也会引起市场配置的改变。(作者单位:辽宁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1]毛翠英,杨抚生.对我国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问题的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3(3).
税收文化与税收法制的关系 第5篇
[摘要] 任何一个事物或系统都是与一定的环境相联系的,企业也不例外,税收环境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之一,它规范、制约和引导着企业的各种相关经济行为,对企业行为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企业行为与其所处的税收环境密切联系,企业要更好的生存和发展,就应该让自己的行为适应其所处的税收环境,实现企业行为价值最大化。
[关键词]税收环境企业行为关系分析
[正文]
一、税收环境的内涵
环境一般是指包围着某一中心的事物或状态,以及影响这一中心事物发展变化的原因的总和。系统论认为,任何一个事物或系统都是与一定的环境相联系的,与系统相联系的环境对系统的结构、目标、功能、行为等有着直接的影响,是系统生存、发展和运动方式的动因。任一事物的活动与其外部环境的关系而言,表现为一种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的行为。
企业与周围各种环境相互联系、相互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环境日益呈现出广泛性、多样性和不确定性特征,税收政策的相对变化也更加频繁,使企业的经济环境的动态化特征显著增强,从而为行为主体的行为选择带来了更大的空间,这就要求任何主体都要有很好的环境适应性、能动性,具有战略意识和较高的战略决策水平。
税收环境是税收制度赖以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各种外部影响因素以及构成经济运行环境的税收要素的综合,包括税收文化环境、税收制度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税收征管环境等环境要素,直接影响着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职能,并作为经济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和制约着企业的行为。
二、企业行为分析
一般来说,企业都是盈利性组织,其出发点和归宿是获利,企业能够获利才有存在价值,这就决定了企业的相关行为必须为企业能够获利服务。所以理论上说,企业的行为应该是理性的,那么相应的,企业的涉税行为也应该是理性的,即企业系统在与税收环境的交互作用的涉税行为中,能动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行为,一般来说,理性的企业行为会在尽可能不违法的前提下,做出反映纳税人心理和行为取向的纳税策略组合,以照章纳税为基本目标取向。但是,一方面,由于人类认知的有限性,这种理性是在税收环境约束下的有限理性,另一方面,利润的刺激和税收环境的不完善会诱惑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就需要税收环境的优化不断引导企业纳税理性的修正。
三、税收环境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分析
税收环境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企业行为能动的适应税收环境的相关性和互动性的关系集合,即税收环境影响着企业行为,企业能动的适应税收环境,企业行又反作用于税收环境,促进税收环境的完善,具体包括税收文化环境、税收制度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税收征管环境等环境要素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
1税收文化是指税收征纳双方构成的特殊社会群体各自内在的税收行为活动的文明成果以及征纳主体之间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意识形态,主要包括税收思想、纳税意识、纳税心理、税收价值、税收信息、税收道德等等。税收文化是文化在税收领域的反映和体现,往往易受传统文化的影响,纵观中国赋税思想史,任何历史时期的税收既受当时主流文化的影响,又受传统文化的冲击。目前,我国税收不可避免地受传统文化特别是儒教文化的影响,税收的征纳行为中隐含着传统文化的因素,这一点在中西税收文化比较中更能得到证实。
从本质上看,税收文化实际上就是税收与企业的关系,即企业以税收的形式承担对社会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人的观念、意识、文化素养关系到企业是否有自觉的纳税意识和纳税行为。税收文化重视人的因素,重视挖掘人的潜在能力和重视人的心理的研究。使每个人意识到自己的义务和责任,自觉地遵守税收制度方面共同的准则,形成一致的行为取向。税收文化使广大公民的纳税意识得以加强。在共同的价值标准的支配下,依法向国家履行纳税义务的整体意识的逐步形成,便会使整个社会法制程序和文明水平迅速提高。税收文化借助非法律和非行政的手段来支配、约束企业的涉税行为,利用征纳双方认同和形成的税收目标、税收价值观、税收道德观等人文力量去引导和规范征纳双方的关系。税收文化使全社会形成对税收行为选择的正确认识,加大偷逃税的心理成本,减少违规行为。
(二)税收制度环境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分析
税收制度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一种规范,具有资源的再分配和调整社会利益结构的作用,纳税人没有对经济事件的意义及合法性的取舍,就无法形成税收筹划行为或者是偷逃税行为等涉税行为,也无法构造行动的动机。
从税收制度的内在因素看,税收制度调整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税制实施中总是存在着利益分配的矛盾。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看,企业行为的税收制度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是整体税负水平设计给企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税负水平过高,可能会导致全社会的储蓄和积累不足,影响消费和投资需求,进而危及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这时,企业的非理性纳税行为会多于理性纳税行为,也会助长企业的违法行为和机会主义倾向,如偷逃税、抗税行为等。二是税制各构成要素设计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比如,内外资企业两套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明显使内资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境地。三是税制的变革频度对企业的正常决策影响。由于涉及消费和产品供求的一些税收政策与企业的短期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涉及储蓄和投资的一些税收政策与企业的长期投融资密切相关,于是导致企业的短期和长期决策往往要受制于国家的税制而不仅仅是对自身生产经营上的预计,不断的税制变革、结构调整和税负波动必然增强企业决策的困难。增加纳税人(企业)的心理负担和税收遵从成本,甚至导致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三)税收征收管理环境与企业行为之间的关系分析
税收征收管理环境是指税收征管全过程诸环节的具体措施的体现,包括对纳税人控制的方式、方法、效果等。税收征管制度是在既定税制结构条件下一国税收政策的具体施行,即国家及其税务机关依据税法指导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并对征纳税过程进行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税收征收管理方式得当,管理制度严密,会提高质量和效率,稽查成本、纳税遵从成本降低。同时规范的征管制度会使实际税率更接近名义税率。严格的控制会使纳税人形成心理压力,心理成本加大。处罚的及时到位,货币成本、刑罚成本会随之增加。
税收法治环境是一个综合概念。它包括税收立法、税收执法、税收司法等一系列内容。完备的税收法治环境应包括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法律级次很高的总税收法典,用以统领各个单行税收法律的税收基本法以及用于专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的单独法律。专业化的税务司法保障体系,税务机关具有独立的侦查、预审、检察、审判等权力。税务机关注重对纳税人的人文关怀和尊重,重视对纳税人权利的确认和保护。
严明的税收法治环境使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普遍很高,具体反映到纳税行为上,就是主动地进行依法申报纳税,纳税人纳税遵从度高。税收执法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税收法制运行所依赖的条件,它是法制化运转效果的具体体现。征纳税人行为是否受约束于法制,是依法治税目标得以实现的保障。贯彻税收法律,除了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外,最根本是保证其作用真正得以有效发挥,即要维护税收执法刚性,体现在依法征收,增强税收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完善的税收执法环境会对纳税人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高其违规行为被查处概率,加大货币成本、刑罚成本,增加其心理成本,减少贿赂机会。规范的执法会减少稽查成本和纳税人的遵从成本,降低纳税人违规行为选择机会。
税收环境的各要素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各种环境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有相当的部分交叉和渗透在一起并相互影响,从而构成一个综合体。税收环境渗透于企业系统,从微观层面看,征税与纳税是互为制约,互为消长的制衡关系。税收环境的缺失会刺激纳税的违法倾向,而纳税人的筹划行为的盛行有利于税收环境的优化。
参考文献
[1] 朱晓庆,《优化税收环境的辩证思考》,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2月。
浅谈税收与信息技术发展的关系 第6篇
【摘要】信息技术的发展尤其是网络经济的发展,由于其低成本、低能耗,同时又具备高成长性,将给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而又持久的动力,对于激发中国广大民众的创业激情,支持中国经济实现战略转型,实现科学、环保、集约式、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信息技术使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非常大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商务活动网络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作为国家经济管理的传统的重要手段。因此,既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扶持中小企业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又要对这些新经济现象产生新的问题做一些探讨和研究,以便二者相辅相成,健康发展。
【关键词】信息技术;网络经济 ;中小企业;税制优化和监管
一、税收与信息技术
1、税收信息化和信息化税收
.税收信息化是将现代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税收管理,实现税收管理信息的收集、检索、分类、存储和传输系统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税收管理技术创新过程。税收信息化的目的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税收信息化的实质是一个技术创新的过程,它既是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的基础,又是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信息化税收是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以信息技术为核心,以深度应用和全面提高数据能力为目标,将先进管理理念与现代科学技术融为一体的新型税收管理体制。税收信息化与信息化税收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关系。税收信息化是逐步深入、逐步发展的;信息化税收也是与税收信息化同步深化、同步构建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
2、信息技术(Information Technology,简称IT),是主要用于管理和处理信息所采用的各种技术的总称。信息技术改善了税收业务的流程。建立起一个高效实用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税务部门的工作绩效,降低管理过程的运营成本,形成 “科技加管理”的信息化模式,是税收工作的发展目标。随着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不断走向融合,信息技术对税收工作的推动作用日益突出。而信息技术与业务的有机结合互动也是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成败与否的关键。在信息化建设中,处理好两者的关系及其协调发展是税务机关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关系到税收事业能否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3.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相融合运行的现状
当前,税务系统已全面实现了总局、省局、地(市)局及县局组成的税务管理机构的计算机互联网络,构筑起一体化的税务信息平台;开发应用了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为组织税收收入、强化税收征管提供了有力支撑。以技术部门为主,从业务需求的提出,到软件开发,再到推广应用等一系列工作均由信息中心负责,业务部门处于从属、被动地位。一套新的软件从开发到推广运行,往往是由信息中心人员全权负责,基层技术人员对软件进行简单了解后,安装并交由业务部门使用。随着业务需求量的增加,业务部门必将对业务提出新的要求,软件所提供的功能已远远不能满足业务的需求。
二、信息技术发展到电子商务新时代后的税制优化和监管
(一)网络时代带给税收政策和制度方面的挑战
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放了3C牌照,其中中国移动获得TD-SCDMA牌照,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分别获得WCDMA和CDMA2000牌照。这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3G时代。全体国民普遍参与的移动电子商务从此进入实际应用阶段,中国中小企业的创业和发展从此站到了一个全新的平台之上。中国中小企业的商务环境从此翻开新的一页。根据各地区、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现状,应进一步明确财政税收政策对于3G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工程的支持,制定具体而又可行的有力措施。
(二)建立和完善扶持中小企业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
积极建立和完善一整套扶持中小企业移动电子商务应用的税收政策支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树立为移动电子商务提供税收优惠的政策导向。
2.为移动电子商务配套关键产业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税收优惠政策。
3.为中小企业开展以3G为基础的移动电子商务建立完整有效的税收政策支持平台
(三)网络时代带给税收管理手段和技术方面的挑战
1、税收管理、稽查与处罚的难度增大。例如,现在各企业使用的财务软件千差万别,支持其运行的数据库系统也大相径庭,并且可能这些数据还有各种不同的加密技术保护。税务部门究竟用什么样的征管软件来采集这么多不同类型财务系统里的涉税数据.2、商品的计价与计量产生困难。在网络时代,大量的无形资产,例如商标、音乐、电影、软件、视频等等成为交易对象,此外,随着技术的进步,还有许多新的无形产品加入到这些交易之中,例如近些年比较流行的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的交易等,并且这些无形资产的交易主要通过网络来进行交易的。还存在着大量以物易物、使用虚拟货币支付等特殊交易行为,如何对这些新的商品和交易进行准确的计量、计价,核定其计税金额,也是税收征管中一个很大的难题。
3、税收管理部门的网络安全受到冲击。当今税务部门开展征管活动也基本上需要依托各种征管软件与各种网络才能正常进行,并且这种依赖性会越来越强,这样税收管理部门的网
络安全问题也非常突出。例如,电脑黑客基于个人或者企业利益的需要,攻击税收管理部门的网络系统,非法窃取、篡改、传播一些重要的税务经济信息;再如病毒、木马的攻击和破坏造成征管系统或者相关税务相关网站的瘫痪、堵塞等,这些可能出现的网络安全问题对税务管理部门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如果税务部门不重视自身的网络安全建设,不提高自身的网络安全水平,就无法应对这些挑战,可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的损失。
三、对策及建议
1、对税收政策与法规中涉及新经济相关条款加以完善和修改。
2、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对电子商务平台、网上银行和网络交易中介机构的涉税经济行为进行集中管理。
3.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各级信息中心应充分认识到处理好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的重要性,尤其是要处理好与业务部门的关系,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这样才能顺利地开展工作。
××县经济发展与税收关系浅析 第7篇
**县地处毕节地区东南部,全县总面积2448平方公里,辖25个乡镇,是国家级贫困县之一。自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县的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国民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58530万元上升到2005年的331039万元,财政收入也从8018万元上升到42098万元,分别增长了
465%和425%。是什么带来了**经济和税收的勃勃生机呢?是煤电的开发带动了**经济的发展,本文拟就**经济发展与税收关系作一分析比对。
一、煤电联动拉动**经济发展的分析
**煤炭资源丰富,是全国200个重点产煤县之一,是无烟煤的生产基地,全县有22个乡镇产煤,煤系地层覆盖面积为67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29.8%,已探明的优质无烟煤储量达123亿吨,可开采储量达66.57亿吨,占全省储量12.4%,占毕节地区储量的27.6%。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举措的实施,**县委、政府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机遇,利用良好的投资环境,引资建成两个装机容量分别为120万千瓦的坑口火电厂。2003年4月以来,两座电厂相继建成投产。
在电力的拉动下,年产300万吨的中岭煤矿、年产120万吨的比德煤矿、年产450万吨的五轮山煤矿在**安家落户,其他设计规模在15万吨至45万吨的矿井截止2005年共开工建设18个,余下88个保留煤矿引进了17个省外企业融资,基本形成了“大煤保大电,大电保税收”的格局。
(一)煤电联动发展,推动了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在煤电的拉动下,**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县财政收入结构由过去的烤烟税收“独占半壁河山”过渡为煤、电为主、烤烟和其他税收“四柱撑天”的格局。以2000年、2005年**县生产总值、财政收入的总量来看,电厂建设之初的2000年财政收入仅为8018万元,生产总值为58530万元,第一产业为30043万元,第二产业为17233万元,第三产业为11254万元,人均GDP为1472元。电厂在“十五”期间在建和并网发电后,2005年的各项指标分别是2000年的5.25倍、5.65倍、2.53倍、10.8倍、6倍和3.3倍。
(二)煤电联动发展,促进了工业和乡镇企业快速发展。2000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仅为11591万元,同比增长3.1%左右。其中:原煤产量96.5万吨,发电量4343万度。而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总产值25.48亿元,同比增长48.1%,实现增加值9.31亿元,增长42.8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41.09%,拉动GDP增长9.89个百分点,占GDP的28.79%。在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原煤产量507万吨,同比增长19.70%;发电量859878万千瓦时,同比增长26.50%。
(三)煤电联动发展,拉动财政收入总量大幅度增长。2000年财政总收入完成8018万元,同比增长14.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186万元,同比增长17.25%。2005年财政总收入完成42098万元,同比增长37.1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5036万元,同比增长20.33%。从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出,2005年的财政收入总量是2000年财政收入总量的5.25倍,增长率为22.89个百分点;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是2000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43倍,增长率为3.08个百分点。
(四)煤电联动发展,推动了**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其他行业的发展。煤电发展给**城镇化建设步伐带来了契机,大量人口集聚**,人口集聚,必先考虑衣食住行。县乡两级政府积极筹措,按照“十五”期间的总体规划和要求,启动了小城镇建设。投入村镇建设资金5053.36万元,比“九五”期间增加3585万元,改扩建道路32.73公里,32.83万平方米,投资4545.14万元,新建桥涵3座,农贸市场3处,精神文明活动中心3座,新建卫生公厕和水冲式公厕5座,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逐步得到完善。各乡镇逐步培育了自身发展的优势产业,为小城镇建设储备了大量的资金来源渠道。九洞天风景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景区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务院,旅游业将逐步有序发展。
二、**税收与经济、非经济因素的关系
税收与经济的关系 第8篇
关键词:税收,GDP,税收收入,协调发展
经济是税收的源泉, 经济决定税收, 而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这是税收与经济关系的一般原理。对税收与经济增长进行相关分析, 首先要选择能代表“经济”的具体指标。虽然在影响宏观经济指标中有很多对税收具有明显的甚至决定性的意义, 但要找到一个最能代表经济的规范指标当属国内生产总值 (GDP) 。本文通过借鉴宏观税负理论和税收弹性理论, 通过计量经济学模型试图对经济增长与税收的关系做一些探讨。
一、宏观经济与税收关系的理论基础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今社会, 谋求本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共同目标。在西方经济学中, 对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颇为丰富, 而且不同的学派还建立了各自的经济增长模型。
在这些模型中, 很多学者都考虑到了政府的作用, 其中政府政策运行对经济增长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 这些政策就包括税收政策。所以在衡量经济增长的时候, 必须考虑到税收对经济增长不可或缺的影响。
1、宏观税负理论
宏观税负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的税收收入总额 (用T表示) 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关系, 即T/GDP, 也称宏观税率。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 西方供给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美国著名学者阿瑟·拉弗通过拉弗曲线解释了税负水平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见图1) 。
在税率为0时, 税收收入为0;税率为100%时, 将无人选择工作, 生产停止, 也没有税收收入。如果税率由100%开始下降, 则生产开始恢复, 政府有少量税收;当税率继续下降时, 生产扩大, 政府税收增加。同样道理, 如果税率从0开始上升, 政府收入也会增加, 但不会影响生产。C点右方区域被视为“禁区”, 因为在取得等量税收收入的情况下, 该区域的税率要比左方区域税率高得多。可产生最大生产量和税收收入的点是A点, 超过A点, 生产和税收都会下降。拉弗曲线表明, 宏观税负与税收收入及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关系。从理论上讲, 税率设计有一个最佳点C, 在这个最佳点上, 使得宏观税负水平处于最优状态, 即能兼顾税收收入和经济增长。如果技术水平出现了进步, C点会发生向左或向右的移动。从长期来看, C点最终的运动方向只能是向左, 即越来越接近于0。不过在短期内, C点的运动态势应当结合技术进步对社会公众收入的具体影响来谈, 如果技术进步在一定时期内, 使得低收入人群显著增多, 社会公众自然会希望采用政府提供的方式来获取自己所需的产品与服务, C点必然会向右移动, 此时得到一个新的拉弗曲线, C'取代C点成为新的税率最佳点, A'取代A点成为新的最大税收收入点。如果技术进步在一定时期内使得高收入人群显著增多, 社会公众则会希望采用市场交换方式来获取自己所需的产品与服务, C点必然向左移动, 此时也会得到一个新的拉弗曲线, C"取代C点成为新的最佳税率点, A"取代A点成为新的最大税收收入点。
2、税收弹性理论
研究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离不开对税收弹性的分析。税收弹性反映的是税收收入增长对经济增长的反应程度, 其基本表达式为:E= (ΔT/T) / (ΔGDP/GDP) 。E为税收弹性, T为税收收入总量, ΔT为税收收入增量, GDP为国内生产总值, ΔGDP国内生产总值增量。一般而言, 当E<1时为缺乏弹性, 税收增长速度小于经济增长速度;当E=1时, 表示税收与经济同步增长;当E>1时为富有弹性, 税收增长速度大于经济增长速度。
二、税收与宏观经济关系的实证研究
1、税收收入与GDP总量回归
定量分析税收收入与GDP的关系, 使用税收与经济的绝对额直接回归。模型得到的解释变量系数能够表明GDP每增加一个单位, 税收将增加的绝对额。假定GDP与税收总量之间具有线性关系, 可设定总量分析模型如下:
式中, t为税收收入, c为随机变量。
其与GDP的关系, 适于建立回归模型的标准格式如下:
设税收收入为Y, GDP为解释变量X, 用1985-2007年的两变量时间序列数据做一元线性回归。
通过散点图可知, Y与X近似直线关系, 故可以认为它们有如下线性关系模型:Y=a+bX+e, 符合之前的假设。
然后, 用OLS进行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估计, 得到结果如下:
T统计量 (-2.624014) (24.09542)
模型显示:税收与GDP之间高度相关, 模型的判定系数R2高达0.965092, 说明在总变量差中, 有97%都可由模型本身解释, 即模型对数据的拟合程度较高。F值也远高于F0.05 (1, 23) =4.28, 故GDP与税收收入的线性相关性显著, 也说明预先的线性模型假设是对的。从长期来看, 这模型也比较优越, 抓住1978年以来税收与GDP的基本关系, 即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系数0.168276为正数, 符合经济意义, 并表示从1985-2007年, GDP每增长百亿元, 税收增长16.83亿元。
2、税收收入与GDP双对数回归
假定税收收入与GDP之间具有双对数线性关系, 可建立对数回归模型:
式中, LOG (GDP) 为GDP的对数值, LOG (T) 为税收收入的对数值, C为随机变量。适合建立回归模型的格式如下:
模型中的b, 正是税收与GDP的弹性系数。使用1985年到2007年的两变量对数值时间序列数据做一元线性回归, 用OLS进行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估计, 得到结果如下:
模型显示:税收与GDP之间高度相关, 模型的判定系数R2高达0.952437, 说明在总变量差中, 有95%都可由模型本身解释, 即模型对数据的拟合程度较高。F值也远高于F0.05 (1, 23) =4.28, 故GDP与税收收入的线性相关性显著, 也说明预先的线性模型假设是对的。从长期来看, 这模型也比较优越, 它说明, 税收与GDP的长期增长弹性接近1。说明GDP每增长1个百分点, 税收将增长0.9325个百分点。
3、模型的适用性与局限性
可以看到, 两个模型从较长时期看, 都能有95%以上的把握能力表现出税收与GDP的关系。用这样简单的模型做长期趋势分析, 可以得到比较准确的税收与GDP的远期关系。从近期的表现来看, 模型又有一定的局限性, 短期趋势预测误差将在5%左右, 这5%的误差是模型本身不能解释的GDP之外的其他经济或非经济因素对税收的影响。
三、促进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的建议
虽然我国近几年的税收处于正常增长范围内, 但总体而言, 税收收入并不是越多越好, 其增长速度确实应当适度。拉弗曲线理论也说明了这一点。
1、从宏观角度理顺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税收收入水平只有适应经济发展水平, 才能有可靠的经济增长基础。如果财税负担过重, 税收收入增长过快, 必然影响正常的国民收入比例关系, 加重企业和农民的负担, 影响经济增长, 反过来又制约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如果税收收入水平过低, 增长太慢, 也会导致政府可用财力不足, 影响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发挥。保持税收与经济合理的比例关系, 是确保税收收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前提。首先要把握好税收收入弹性系数的合理比例。也就是说, 税收收入的平均增长速度应等于或略高于经济增长的速度。在此基础上, 依据国家政策, 深入研究税源的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调整完善现有财税结构, 逐步改变目前“基数比例法”的财税计划制定模式, 使税收收入增长建立在现实经济增长的基础上。
2、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 利用好税收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
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必须退出生产经营领域, 转而运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实施宏观调控, 税收是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对税收的驾驭和运用, 对于经济的发展起重要作用。税收调控主要通过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的实施来实现。政府通过发挥税收的调控职能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社会供需平衡、资源的合理配置、产业结构的调整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一是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二是通过税收有关政策的实施, 来调节生产与消费, 改变资源在行业间配置, 调整部门、地方、企业集体和个人经济利益, 引导资金、人力、物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从而促进产业分配和经济结构的优化。三是利用税收杠杆调节个人收入差距,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目标。
3、加强税收征管, 创造公平的财税环境
科学的税收征管手段, 既是实施和执行政策的支撑载体, 又是规范企业行为, 公平市场竞争的重要保障。应下大气力抓好政策体制等软环境建设, 严格执法, 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营造良好公平的收税环境。一是不断提高税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规范其行政执法行为, 杜绝“人情税”, 重点清理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税收跑冒滴漏现象, 积极开展税源调查, 弄清征收潜力和堵漏重点所在, 对症下药。二是要依法治税, 打击和防范偷逃坑骗等违法行为, 实现微观税负公平合理。三是要把清理企业欠税作为税收征管的重点, 力争使企业欠税额逐年减少, 严格控制新欠;把税收工作重点转向征管和稽查, 面向基层, 强化税收征管稽查权力和手段, 并相对集中力量抓好部分税源大户的稽查工作。四是要根据国家文件精神, 落实企业抵、免、退的有关政策, 清理不合理税费, 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以增强对外资金的吸引力和内部民间资金的推动力, 带动经济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保罗·萨谬尔森:经济学[M].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3.
[2]刘建民等: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5 (5) .
浅谈财政与税收的关系 第9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关系
1.财政收入的含义及其来源
所谓国家的财政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如发行货币获得的收入,公债取得的收人以及税收取得的收人等等。总的来说,政府的财政收入包括利润收入、债务收入、税收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其中,利润收入主要是国有企业税后按规定上缴的利润收入即国家从参股企业中取得的分红收入;债务收入是指国家以债务人的身份,在国内发行国库券和国际债券,并向外国政府、国外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提供借款等取得的收入;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最主要和最普遍的形式,在财政收入中占主导地位,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
2.税收的内涵和特征
2.1税收的内涵
人们通常习惯将税与税的征收合称为税收,从根本上来说,有国就有税,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执政职能,凭借其拥有的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国家通过税收取得的财政收入,为其自身的存在和发展提供最基本的物质经济保障。由于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也决定了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2税收的特征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是可以凭借其政治权力来进行强制征税,这主要表现在纳税人依法纳税是其最基本的公民职责,税务机关依法征税是其最基本的工作职责。税收的无偿性表现在作为国家的财政收入,纳税人是无偿获得国家的回报的,即不需要将税收返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从纳税人那取得收入而付出任何代价。但税收的征收并不是随意的,是根据不同的征税对象收取不同的税收,这是在征税之前,国家就以法律的形式给予规定了的,即具有固定性。税收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税收的无偿性要求其必须要有强制性,没有强制性,无偿性就缺乏保障,只有依靠国家的治权力,才能依照法律强制性地从征税人那里进行无偿征收。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决定了税收不可随意性,如果国家可以随意征税,缺少标准依据,就会致使国家经济生产无序,最终将危及国家利益,因此,必须具有固定性。总之,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者之间不可分割,共同体现税法的权威性。
3.财政和税收的关系
税收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最为稳定的部分,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是国家发展最基本的物质保障。2010年,我国财政收入实现了83080亿元的收入,比2009年同比增加14562亿元,增长率为21.3%。其中,税收就占了财政收入的88%,共计73202亿元,非税收收入9878亿元,可见,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主体。
在我国,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每个公民作为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财政和税收的关系决定了每个公民在享受国家从民那取得的税收收入为主的财政收入为民提供各种服务时,公民作为纳税主体,也应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
总的来说,税收和财政是不可脱离的一体,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基本手段,国家财政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了公民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保障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推动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另外,税收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承担着经济监督的重要作用。通过税收,可以实现对国民经济的总体运行以及纳税人的行为进行监督与控制,并为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相关信息。如通过税收收入情况,可以了解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情况,分析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对税收收入结构的分析,了解行业结构的变化,看出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中捕捉经济发展中透露出来的信息。
4.正确处理好财政和税收的关系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形式,其有着极其重要作用。如何正确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达到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是税务部门应该思考的,如何做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发挥税收应有的作用是每个税务工作者需要努力和提高的。
4.1正确认识财政和税收的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持,财政可以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缩小国民的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通过国家的财政支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而税收可以作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减少贫富悬殊,促进社会和谐。正确认识财政和税收的关系,是相关部门执政为民的需要,也是我国在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有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
4.2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分配调节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人的基本来源,是国家对国民收人进行分配最为主义和规范的形式,加强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强化分配与调节是构建我国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因此,对于我国各个地方的税务部门来说,合法征收应有的税收收入,确保依法治税的有力执行,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准备。
4.3推进依法治税,建立和谐的征纳体系
推进依法治税,建立和谐的征纳体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时期,相关税务部门应优化纳税服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税制改革,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税收作用,通过国家财政和税收,不断推动我国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发展,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4.4提高公民纳税意识
当前,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烈,这是阻碍我国税管工作进一步开展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相关税务部门应加大对税和税法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税法制度,以身作则,做到严格守法。加大税法的执行力度,对于违法者,严惩不怠。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建立纳税人编码制度。对于个人所得税,其改革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建立健全的个人所得税税源监控机制。因此,在继续完善代扣代缴与自行申报制度的前提上,应建立纳税人编码实名制。通过发达的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银行、海关、公安以及法院的配合,对纳税人的账户进行全面的监控,防止税源流失。
4.5调节个人收人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现阶段,我国现行的税务体制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建立的,其是以所得税和流转税为主要内容的,并以行为税、财产税、资源税为辅的税制结构。税收作为调节居民贫富距离,缩小收入差距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目前现行的税务体制还不够完善和合理,征管力度有限,使税收政策在矫正贫富差距的功能还有不足,不能很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就拿所得税来说,我国现行的所得税存在征收项目少,收入规模小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地达到税收对个人收入调节的作用。因此,完善现行的税制结构,尤其是扩大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如提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税基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例,强化税收调控功能,更好地达到调节的功能,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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