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自评报告范文(精选8篇)
施工自评报告 第1篇
(工程名称)
编制单位:年 自
评
报
告
月 日 1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工程名称),主要施工内容有:
1、进村路扩宽工程
2、南汴街一巷、八巷路面硬化工程
3、灯光球场工程
4、进村路东侧小景园工程
5、河涌石堤工程
6、护栏工程
7、绿化种植工程
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注:可以复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里面的工程概况;
二、施工依据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GJJ37-99 2.《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3.《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4.《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 6.《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41-2008
三、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根据设计要求及工程特点,施工前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工序编制了《施工方案》,施工人员、机械快速到位,施工中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都经过严格检测,并经监理、甲方抽检合格方可使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工程完成后经监理检查、业主监督抽查要收合格。无条件地接受监理业主监督,对监理业主提出的质量整改要求能及时整改到位,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工程各道工序交接均经过严格的报验和审批,同时各种材料的现场见证取样、送样均做到了同步、及时,取样、送样及试验鉴定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工程所用钢材、水泥、混凝土管材均有相关的产品合格证及现场复检报告,原材料均有合格证,并经复试合格,见证取样试验资料完整。砂浆严格按照实验室的配合比拌制,且在监理等相关人员的有效控制下进行。砼均采用自拌混凝土,自拌混凝土所用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均由砼公司提供。试块留置组数及各种标号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各种材料质量证明手续齐全,报验检测合格,隐蔽工程符合要求,管道闭水试验,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各部位尺寸、成型标高及坡度、等经过复核均符合设计要求;
四、工程施工质量自评:
我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变更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施工,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经检验合格,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影响工程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
本工程在监理、业主等单位的大力支持、指导、帮助下,已按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完成,经检查该工程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主控项 目,一般项目均符合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其施工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工程的物质资料、施工记录资料、技术管理资料及施工管理资料完整,观感质量检查,总体上达到了设计效果。因此工程的自评等级为合格。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编制单位: 年 月4
日
施工自评报告 第2篇
一、工程概况:
质 量 自 评 报 告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
月
日
本工程位于遵义县龙坑镇八里。本工程主要包括人行道铺装、人行园路、桥、绿化等
1、工程合同造价: 万元
2、工程合同质量目标: 合格工程
3、开工日期: 2014 年 7 月 18 日
4、参与单位: 建设单位: 遵义县龙坑镇人民政府
监理单位: 四川俊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施工概况
人行步道、道路、广场、砌体、绿化
二、项目部构成及主要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组建了项目管理班子。施工过程中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均到位管理。
三、施工合同履行,设计文件执行情况:
我司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精心施工,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施工,完成了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及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的工程项目,达到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在施工中,我司均能严格按设计文件和确认的设计变更进行。
四、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我司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及设计图纸要 求进行施工及验收。主要执行标准如下:
1、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会审纪要、施工合同、工程联系单等
2、《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
2、GB50300-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4、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
五、专项验收结论: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都有进行三检,并按规定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均为符合要求。
六、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A.建筑工程: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共 1份。
2、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共 4份。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共 份。
4、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共55 份。
综合以上情况,本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核查情况齐全有效,符合要求。
七、工程材料情况:
本工程进场材料有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等质量控制资料。并按规定进行报验。
八、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
本工程施工中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
九、单位工程评定:
综上所述,本附属工程共有3个分部工程:园建部分、绿化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均符合要求,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观感质量一般,均评定为合格。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故本单位工程质量按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自评为合格。
贵州遵义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自评报告 第3篇
1 关于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内容的研究综述
1.1 披露载体的研究
韩晓杰、段洪波、梁静 (2011) 认为在我国主要存在四种形式的披露载体: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报正文及附件、会计市事务所的审核报告。从七家上市银行38份年报披露的内控信息情况看, 信息披露主体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 披露的载体主要是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报正文及附件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报告。
许莉, 朱睿, 王芳 (2010) 指出我国上市银行内控的披露载体众多, 不统一, 缺乏可比性。他们从11家上市银行的2008 年年报中发现, 不同银行的内控信息在年报的不同位置披露, 缺乏规范性, 有的银行甚至在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公司治理报告中同时披露内控信息。
1.2 披露主体的研究
李伟和施家芳 (2007) 以表格的形式分析了各个银行的披露主体。主要主体就是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当局, 不同主题披露的侧重不同, 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内控主要情况, 监事会报告中披露内控制度的“三性”, 如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
韩晓杰, 段洪波, 梁静 (2011) 认为所有上市银行的年度报告中都在对内部控制的基本构架进行描述, 但是对内部控制的责任主体却没有明确指出, 一旦发生损失, 承担直接责任方存在缺失。
1.3 自评报告披露量的现状
我国上市银行在2003年以前大多采用多形式大量披露策略, 而在2003年及以后年度则渐渐采用固定形式少量披露策略。
倪慧萍 (2006) 提出不同银行信息披露量差异较大。纵向看, 同一家银行不同年度的披露量差异大, 如深圳发展银行、民生银行以及招商银行3家银行3年内控信息披露量都是“先多后降”之后持续减少;2002年3家均提供管理当局、事务所披露的内控说明和内控审核 (或评审) 报告;2003年和2004年则没有披露事务所审核 (或评价) 报告而只披露事务所内控审查结果。横向看, 不同银行之间披露差异更大。从韩晓杰、段洪波、梁静 (2011) 抽取的样本来看, 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信息披露量较多较全面, 深圳发展银行和招商银行信息披露量相对较少。主要采取的是形式固定少量披露的模式。
1.4 内控自评报告的规范制度
许莉、朱睿、王芳 (2010) 认为我国证监会发布的各项政策规定都在强调上市银行要充分披露在报告期内的业务、风险和内控情况。比如2000年11月14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和2000年12月21日发布的《商业银行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6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公司在年报中要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2007年深圳交易所也提出该项政策。2008年财政部等五部委制定了有中国版“萨班斯法案”之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于2010 年1月1日起实施。目的在于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 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这些法律法规, 规范制度从不同层面完善了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制度。
1.5 实质性漏洞的披露现状
实质性漏洞是指如果一项或若干项缺陷有能致使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不能有效预防或及时察觉的合理可能时, 该缺陷构成实质性漏洞, 而那些严重程度低于实质性漏洞的一项或若干项缺陷, 仅仅是重要到值得负责监管公司财务报告人的注意, 那么该缺陷为重大缺陷。
瞿旭、李明、杨丹 叶建明 (2009) 提到由于我国目前在理论和实践中对于“实质性漏洞”概念的缺失, 使得我国上市银行尽管面临严格的监管, 但相关内控体系中的“漏洞”信息却不为市场和监管机构所知。
瞿旭、应旭婧、王娟 (2011) 阐明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披露是衡量高质量上市公司的主要标准, 银行业掌握着国家的金融命脉, 在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健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正是如此, 上市银行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信息披露是传递出上市银行拥有良好内部控制体系的信号, 也是作为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重要指标。
2 关于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存在问题的研究综述
2.1 法律规范不完备
戴新华和张强 (2006) 提出虽然目前不同机构组织已经出台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是董事会、监事会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中的责任与职责, 内控自评报告披露的时间、频次、方式、位置都需要规范化规定。
唐红娟 (2010) 提出的观点, 认为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上市银行内部控制的法律规范, 但是在很多方面还是不完善。 (1) 对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注册会计师等主体在银行内控中的责任和职责界定的不明确, 尤其表现在内控自评报告的披露载体和形式不一上面。 (2) 对披露的时间、频率、位置、格式、内容等都缺乏明确的要求, 造成上市银行在披露内控信息时无据可依, 具有较大的选择性和随意性, 从而影响内控自评报告的质量。 (3) 对上市银行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评价依据不一。
戴新华和张强 (2006) 也提到了信息披露监管法规不统一, 由于法规发布的机关、机构不同, 所以相应的对信息披露的标准也不同, 所以最终造成上市银行按照不同标准披露内控信息, 这样既无形增加上市银行的披露工作量, 也使得上市银行的内控报告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
2.2 披露形式不一
从目前我国上市银行内控报告的披露载体和披露主体的不一致, 就反映出上市银行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自主性和重视程度不够。
戴新华和张强 (2006) 认为我国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象主要是上级管理行和监管机构, 缺乏对于其他利害关系人信息披露的主观能动性。披露方式主要是通过年报, 内容过于乐观和浮夸, 类似广告宣传, 未能深入涉及内控情况和核心数据, 尤其是风险管理情况严重不足。
韩晓杰、段洪波、梁静 (2011) 和许莉、朱睿、王芳 (2010) 都谈到上市银行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位置不固定, 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 有的还存在重复披露的现象。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多样化, 造成信息散乱无章, 给信息的查找与使用带来一定困难。
2.3 上市银行内控报告内容上存在的问题
(1) 正面效应较多反面效应较少。
许莉、朱睿、王芳 (2010) 提出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对银行内控情况都是“正面效应反应较多”。大多数上市银行在自我评价中出现的最多的字眼就是“健全”, “有效”。对内控存在的不足都只是做简单和一般性描述, 大多都是正面定性描述, 泛泛而笼统。
(2) 缺乏实质性评价。
唐红娟 (2010) 提出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性意见均为“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或“未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或“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无异议”, 意见过于形式化和空洞, 缺乏实质性的评价。
瞿旭、应旭婧、王娟 (2011) 也提出我国虽然出台了内部控制的制度, 但研究上还是以研究内控的“三性”为核心, 并没有过多涉及到内部控制实质性漏洞等方面, 而实质性漏洞的披露才是衡量上市银行内控最核心的指标。
(3) 内容不充分、不全面。
李伟和施家芳 (2007) 提出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只是对内控基本构架进行描述, 没有对责任主体描述。
唐红娟 (2010) 阐明以下几点: (1) 我国内控报告缺少对控制目标、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测评、评估结果、缺陷与整改措施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等内容的详细阐述。 (2) 大部分银行只针对某个方面具体披露, 其他只是一带而过;自评报告中常出现“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 考虑了以下五项基本要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控”等制度性、原则性的总结。 (3)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披露基本是宣扬业绩, 缺乏披露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与缺陷方面的信息;尤其对风险管理方面, 缺少各类风险状况准确的量化措施, 多是简单地正面评价。
(4) 风险管理的披露不足。
黄秋敏 (2008) 通过对上市银行2001-2006年度报告为研究对象, 发现董事会缺乏对银行面临的风险以及董事会所进行的系统风险管理制度设计, 对于高风险经营的银行来说, 这显然不能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无法合理确定银行的风险状况以及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不利于外部客户进行投资决策。
钟声 (2011) 提出风险管理是银行生存与发展的灵魂, 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关键要素。通过研究样本, 只有少数银行对风险管理进行了实质性披露, 如呆账管理情况, 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管理的情况, 大多数银行只是简单交代银行建立了系统风险管理制度。
3 完善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建议的研究综述
3.1 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披露制度
如果想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现在上市银行内控披露的问题, 就要从制度层面入手。唐红娟 (2010) 认为我国应该借鉴外国很多优秀的内控披露制度和相关法律规范, 比如借鉴美国公众公司监督委员会的《内部控制审议准则》, 制定适合我们国家国情的《内控控制审议准则》, 为上市银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提供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
许莉、朱睿、王芳 (2010) 就提出了“三层”信息披露, 即强制披露、自愿披露、特别披露。强制披露就是公认的最低披露要求, 加强对披露行为的管束;设定自愿披露内容, 鼓励信息的透明化;灵活设计“特别披露” 的内容, 以发展的眼光逐步完善披露的规则制度。
钟声 (2011) 也提出健全内控的披露机制, 强制披露和自愿披露相结合。制定披露的最低要求, 内容应包括管理当局的责任声明, 内控评价的内容与依据标准, 存在的缺陷以及改进措施。自愿性披露鼓励上市银行自觉主动披露规定以外的内容, 上市银行主动披露关于内控和风险方面的更多信息, 有助于提高银行可信度、企业形象和增强市场信心。
3.2 明确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很多学者都强调关于明确内控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要固定具体位置, 详细规定具体内容。
李伟和施家芳 (2007) 提出我国上市银行内控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董事会及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明确和承担;银行已按规定设计并实施内控制度, 且声明已经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进行有效性评价, 提出评价的结论性意见, 例如声明通过内部控制评价, 能够合理保证内控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如果通过评价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应披露具体情况并专项说明拟采取的纠正措施, 并且保证除了已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之外, 不存在其他重大缺陷;如果报告期内内控设计和执行程序发生重大变化, 应说明情况及影响;对报告期后发生变化或其他情况做出一定预期并说明防范措施。
戴新华和张强 (2006) 提出我国的内控自评报告应该借鉴COSO报告提出的内部控制框架。COSO框架在2004年成为了美国的内部控制标准, 这与COSO制定该框架的初衷是吻合的。COSO框架已经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最主要的内部控制框架, 经过不断的完善、发展, 现在已经形成可以主导国际内部控制发展方向的系统。
钟声 (2011) 提到要规范内控自评报告的形式与内容。明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 同时针对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出台明确和具体准则, 使上市银行在披露时有据可依, 从而提高内部控制信息的有用性与可比性, 从根本上杜绝重形式、轻内容的模式化通病。
3.3 建立评价体系
戴新华和张强 (2006) 建议我国应该学习COSO报告中对于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要进行经常和定期的评价体系。针对上市银行的内控审计制定新的执业规范。用3到5年的时间, 要逐步建立商业银行内控信息披露的评价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评价程序、评价标准、评价准则、评价形式等内容, 分级明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 方便外部客户、投资者、债权人了解上市银行内控信息。
韩晓杰、段洪波、梁静 (2011) 也提出要完善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评价体系。包括两方面: (1) 从上市银行内部角度。上市银行可以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核对表, 把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反馈情况的定性评价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础上, 在年报中披露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反馈情况, 并将内部控制核对表以附件的形式披露。 (2) 从上市银行外部角度。相关部门应统一内控制度评价和审核的标准。财政部和证券监管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银行业内部控制专项准则, 使注册会计师对上市银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可以有遵循的依据, 也为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同时, 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评价应该有统一的标准, 对于按照标准执行的注册会计师给予一定的奖励, 对违反标准出具审核报告的进行公开批评。
3.4 加大监管力度
方珉佳、张川 (2008) 提出应在上市银行内部建立审计委员会, 专门负责审查银行的内控制度。虽然很多银行设立了审计委员会, 但都形同虚设,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没有很好的发挥, 工作职责不清, 缺乏运作指南, 使其丧失监督职能。因此, 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能, 保证审计委员会独立发挥监管作用。而对于银行外部的监管系统, 要强调对违规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因此健全的上市银行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追究和惩戒机制, 为监管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唐红娟 (2010) 提到要从依法监管、内部监管、同业监管三个方面改进上市银行监管体系。
美国SEC法案规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必须经过验证, 并由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宣誓保证, 违反相关法律的必须接受法律制裁, 比如CEO和CFO明知其书面声明是的, 罚款达100万美元, 监禁至10年;故意做虚假书面声明的, 罚款可达500万美元, 监禁可至25年。
借鉴美国, 我国应从相关法律规范中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披露的法律责任, 形成健全的责任追究与严惩机制, 为有效监管提供法律依据。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外部监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进行培训宣传, 对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规定的, 要依法严格追究违规银行与相关人员的责任。
上市银行内部设立的监事会、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等部门, 应明确其在内部控制及其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责任, 切实发挥其独立监督的作用。
积极开展银行同业间的信息披露评级活动, 可由银行同业协会开展, 评审间隔定为一年一次, 评审结果对外公布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促进银行间的竞争与监督, 净化银行业内部控制环境, 提高上市银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戴新华 (2010) 提出“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监管的市场化”的观点。通过让市场来发挥监管职能, 缓解由于政府监管过度对市场监管主体的行为自由造成的挤压, 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和自我发展。增强行业性组织的独立性, 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存款人、次级债人的约束机制;保障媒体的监督权, 从而加强上市银行信息披露监管的市场化。
4 上市银行内控自评研究文献述评
通过对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研究文献的的综述, 可以看到我国上市银行的内控自评报告还有诸多要改善之处。虽然我国各个机构组织从不同方面发布新的法律规范来约束和要求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 比如2010年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但是我国上市银行对内控自评报告不重视, 内控自评报告千篇一律, 没有对实质性缺陷进行披露和研究等问题依然存在。所以内控自评报告的改进应该从以下两方面做起。
4.1 外部环境的改进
首先要为上市银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因为披露环境直接决定了披露信息的质量。无论从相关的立法机构还是到监管部门, 都应该重视上市银行的内控制度。首先从立法来讲, 要把内控信息披露上升到法律的层级, 完善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的相关法律规范, 统一对内控自评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的要求, 尤其是对坏账、重大缺陷、实质性漏洞等方面有硬性的规定。再者就是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各个部门应该严格监督上市银行内控的信息披露, 包括对注册会计师做出报告的审查, 提高对违规银行的处罚力度, 对消极披露银行内控信息的要提出警告和处罚。只有创造了积极的、严格的外部披露环境, 才能从根本上改善我国上市银行现存的披露问题。
4.2 内部环境的改进
企业的内控从根本上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 实施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性, 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性, 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所以上市银行自身应该重视内控环境的建设, 加强自律监管, 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当局甚至管理者本身, 应该创造一种积极、主动的披露环境。董事会和监事会不仅要对内控自评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还应该对处理意见后的内控制度的设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重大缺陷进行真实的评价。银行的管理者也要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强化自身的盈利性和安全性。通过建立激励机制, 使激励性薪酬与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从而使管理层更好地为银行服务, 减少潜在的风险。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是银行审慎运作的关键, 也是促进整个金融体系稳定的基础。
摘要:通过分析学者们对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的研究结果, 了解我国上市银行内控信息披露现状、问题以及不同学者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通过对不同文献的比较, 总结出目前我国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存在立法不完备, 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由于上市银行内控自评报告规范性文件缺乏细节性披露要求, 从而造成我国上市银行自评报告效应不高的现状。因此, 建立详细的内控自评规范体系是当下当务之急要解决的问题。
浅谈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研究 第4篇
一、施工企业财务报告的概论
财务报表指的是以日常会计核算资料为基础,然后按照一定的格式和方法来确定指标,内容主要是综合反映企业在某个特定时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状况等。而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则是指公司专门的财务人员制作能够展现企业一段时间内工程施工方面的具体财务情况,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较为明晰的企业财务状况和发展情况。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之下,通过分析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存在的问题来提高财务报表在实际使用中的效率,使之能真正为企业管理者做出正确决策而效力。
施工企业制作财务报告,主要就是为了分析一段时间内企业的资金流向等具体财务状况,以及通过这些报表数据来分析未来的发展趋势,使得使用报表的人能够清楚明白地了解整个发展和走向。
为了制作好科学规范的财务报告,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比较法以及因素分解法来分析比较财务状况,制作财务报告。
二、施工企业财务报告的重要性
毫无疑问,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是极其重要的。对于施工企业经营而言,财务报告是对于工程具体实施过程中一段时间的财务分析报告,能够具有针对性地对近期企业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
观测资金在工程中的使用和流失,加强对于财务的管理,从而更好地把握在建设过程中成本的控制制和风险的规避。无论是工程建设前期的财政管理和成本把控,还是建设过程中的风险规避,后期对工程的成果建设和稳定过渡,以及对工程完成后的投资评判,这些环节和财务管理紧密相关。而当财务管理出现问题时,会对工程产生较大的影响,而财务报告的具体分析有利于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财务状况的掌握,以及发现过程中存在的偏差和错误,并加以及时的纠正。此外,实施工程施工的财务报告分析还可以加强企业对财务的分析能力,了解资本市场的需求,加强对资本的反映速度,从而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和发展。
因此,做好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十分有必要。我们首先要认识到工程施工财务报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会去具体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具体问题找到解决措施。
三、施工企业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建设资金的持续投入,势必得加强对建设各个阶段的财务管理,做好相应的财务报告。然而在目前,施工企业财务报告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可能一方面是我国工程施工这一行业的发展历史较短的限制,工业往往缺乏足够的经验和对财务报告分析指标的整体系统的把握和认知。并且,施工过程随着经济时代的发展而越来越具有复杂性,现实就是工程施工行业使用了其他行业的指标体系并没有形成其自身的标准体系,这也是施工企业报告中存在的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施工企业财务报告中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财务报告分析过程其实是一个具有很强专业性的工作,一旦出现分析错误就会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也会导致工程风险的增加。而事实上,现在很多工程施工公司没有对财务部门给予足够的重视,导致从业的财务人员的技术性不够强,只能完成简单的报表和财务核算活动。并且,企业对财务报告的认知错误,认为数量很重要而忽视质量也是影响财务报告优质性的原因之一。
四、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
针对以上工程中财务报告存在的种种问题,需要我们思考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现阶段,总体而言,我国施工企业最常采用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有因素分析法和比较法。由于每个企业有不同的企业文化和背景,财务报告又是基于不同的工程,可以有公路建设,也有水坝建设等等,因此我们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不同的情况和对象,采用不同的方法,可以在因素分析法和比较法进行取舍,一方面是便于工程的顺利进行,一方面也是为了公司的发展前景。所以说,重点不在于哪种方法更具有优势性,而是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情况来做更好的选择和措施。
针对施工企业报告分析缺乏专门的分析体系这个问题,需要我们从施工企业整体行业的特征出发,不局限于对数据的分析,而是从各个方面出发,综合其中各项财务指标,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施工企业财务报告分析体系。
此外,由于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参差不齐,因此十分有必要提高财务报告分析制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并且在具体分析的过程中要对财务报告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理解和分析,而不是单纯只注重数据分析,更应该从财务报告的整体性出发进行具体的分析,运用科学合理的财务报告分析的审计技术和方法,跟上新兴技术的发展,使财务报告的分析制作更简单易行也更便于理解。同时,不能只注重财务报告的数量而忽视其质量,更要认识到“质量”的重要性,让企业获得长久发展的能力。同时,还要切实提高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的审计水平,更新管理观念,权责分明,制定出相对于的审计办法。
五、总结
综上所述,对于施工企业而言,财务报告分析是十分重要的。然而目前我国施工企业的财务报告还存在很大的不足,缺乏需要的系统性指标体系,对财务报告内容的认识不够深刻,对质量的忽视以及专业从事人员的专业素质存在不足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我们通过一系列的手段加以改进和完善,从而真正做到高质量和专业性的施工企业财务报告研究。
参考文献:
[1]张影.浅谈工程建筑的财务报告研究[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4,10:108-109.
[2]刘远.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会计报告体系应用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施工单位自评报告 第5篇
工程钢网架工程自评报告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青海盐湖工业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青百商城改扩建项目,改建部分为九层,建筑结构为混凝土框架结构。球型钢网架部分约3293平方米。本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本地区基本风压为0.35KN/M2。
二、施工情况
本工程钢网架结构于2011年03月05日开始施工,2011年05月15全部完工。
本工程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施工。钢管采用高频电焊钢管,钢材选用Q235B,焊接球采用Q235B钢制作的定型产品。钢材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碳、硫、磷含量和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钢材有良好的可焊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钢管、焊接球制作符合规范要求,在钢管、焊接球施工下料前复核尺寸,钢管采用机床下料,尺寸偏差控制在1mm内。钢管与钢球的连接焊缝为对焊缝,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加工。钢管端部作300坡口,当钢管壁厚大于4mm时,受拉杆件加设短衬管,为保证钢管与焊缝等强,所有钢管与钢球间均焊透,其余焊缝按照三级质量标准的要求加工。钢网架的安装严格按照《网架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执行,网架就位后,支座各点均匀受力,网架结构整体形成就位后,方可收力。网架吊装时为防止杆件弯曲,采取相应的措施。
本工程涂装施工环境温度按照涂料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执行。湿度在相对
湿度小于80%的条件下进行。涂料开桶前,充分摇匀。开桶后,原漆不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涂装施工过程中,控制油漆的黏度、稠度、稀度,兑制时充分的搅拌,使油漆色泽、黏度均匀一致,调整黏度使用专用稀释剂。涂装完成后,经自检和专业检并做记录。涂层有缺陷时,分析并确定缺陷原因,及时修补。修补的方法和要求与涂层部分相同。
三、质保资料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资料,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进行,材料进场及时收集合格证及检验报告,严格按要求做现场拉拔试验,试验合格后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本工程原材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共39份,施工试验报告1份。装饰装修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共5份;检验批共4份;
四、施工总结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进场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质量证明书,及时给监理报验,经监理同意后才使用于本工程,需要做现场拉拔试验的化学锚栓,在监理的陪同下和试验单位在现场做了拉拔试验,试验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所完成的工序均通过自检、互检、交接检,验收合格后及时报验,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我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及监理的要求配合本工程钢网架的施工,对现场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处理,资料齐全有效。实体质量合格,观感质量较好,我单位对本工程自评为合格。
深圳市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静压桩施工自评报告 第6篇
自评报告
肥西县小庙镇公租房2#楼
桩
基
工
程
自
评
报
告
安徽省晋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与基础工程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安徽省晋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分公司 肥西县小庙镇公租房2#楼桩基工程
自评报告
竣工验收自评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肥西县小庙镇公租房2#楼桩基工程
2、建设单位:肥西县小庙镇人民政府
3、设计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4、地质勘察单位: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
5、监理单位:安徽科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安徽省晋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基与基础工程分公司
7、工程地点:肥西县小庙镇工业园
8、本工程桩基础设计采用静压预应力管桩PHC-AB400(95)桩型,管桩砼强度等级C80,单桩抗压承载力特征值940KN,设计桩长13米,设计总桩数为172根。
二、地质概况
详见地质勘察报告
三、施工概况
施工机械于2012年11月22日进场,2012年12月4日进行试打桩,于2012年12月27日工程桩全部施工完成。
1、试桩情况:
2012年12月04日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代表到现场进行试打桩,试桩后由设计单位确定工程桩施工控制标准:
①、施工中以桩长和终压力进行双控,以终压力控制为主,桩长控制为辅,终压力不小于2000KN,根据试桩情况持力层位于③层强风化泥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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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
②达到设计压桩力后,复压三次,每隔一分钟复压一次累积沉降不超过5mm。
③、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处理。
2、整个施工过程均有监理单位代表及公司质检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检查跟踪,同时监督站代表进行不定时抽检及技术指导。施工阶段,严格按照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94-9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①、施工前对桩位的定位放样进行严格的复核,经复核检查,符合规范要求后方进行下一步施工。
②、桩垂直度:用经纬仪结合线锤两面同时进行复测,经检查,桩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③、压入深度:根据设计要求及压力表读数进行严格控制,经检查符合设计及试桩参数要求。
④、终压力:压桩终压力满足设计要求。
3、本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均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标准》进行施工,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材料、半成品、设备报验、质量保证资料、技术管理情况
1、材料、半成品、设备报审:监理单位代表及公司质检员及时对进场的主要材料(如管桩)进行出厂合格证审查及外观质量检查。对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如桩机、油压表等)进行合格证及检定证书审查及外观审查,压桩作业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均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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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
2、质量保证资料:试桩记录3份、管桩出厂合格证5份、桩机合格证3份、油压表检定证书3份等有关质量保证资料等齐全。
3、技术管理资料:技术交底3份、、施工组织设计3份、施工记录4份、测量放样记录3份、质量自检记录等均齐全。
五、桩基检测
1、桩基施工完成后组织质监站、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已施工的抗拔桩按设计要求进行选桩做竖向抗拔试验,共选105#、133#、69#桩进行抗拔试验,结果为最大试验荷载1880KN, 测试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2、桩基低应变检测于开挖之后分区域进行,动测选桩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抽取,经各方确认后共抽取172根。检测结果为I类桩共
根,占检测总数的,Ⅱ类桩
根,占检测总数
;(具体详见桩基动测简报),无Ⅲ类、Ⅳ类桩,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桩基轴线、标高检测及处理情况
桩位的轴线偏移情况,经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现场检查,桩位偏移基本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七、质量保证资料
经监理单位及公司质检科共同检查桩身合格证、桩机及油压表检定证书等保证资料均具备,本桩基子分部工程内业资料基本齐全、完整。
八、子分部工程质量自评
桩基子分部工程观感良好,质控资料齐全,共1个分项工程16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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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报告
验批。检验批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分项工程质量合格。
九、质量评定结论
桩基施工记录齐全、低应变检测、静载均能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桩位偏差及桩顶标高实测数据均符合要求,经评定桩基子分部工程检查评定合格。
安徽省晋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基与基础工程分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施工单位质量自评报告 第7篇
新建3号平房仓主体验收
施工单位质量自评报告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五月
新建3号平房仓
单位主体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山西中储粮介休直属库文水分库建仓项目新建3号平房仓工程,建设地点为介休市文水县胡兰镇大象村内。
2、新建3号平房仓建筑面积为1175.69㎡,建筑高度为10.634m,主体结构类型为排架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柱、预应力混凝土折线型屋架,墙体为370mm烧结普通砖(非粘土)砌体,耐火等级为二级,防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Ⅰ级,跨度为24m,仓房开间为6m,装粮高度为7 米,单仓容量为0.57万吨。
二、参建单位
1、建设单位:山西中储粮介休直属库
2、设计单位:中粮工程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3、监理单位: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监督单位:山西省文水县质量监督站
5、施工单位: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结构简述
1、基础为独立基础
2、主体为砌块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
3、混凝土等级:屋架梁为C55,其余为C30
4、钢筋为三级钢材
5、门窗均采用粮仓专用保温密闭门窗
6、防水采用PMB-741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四、单位工程施工执行标准
1、设计施工图及有关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4、《地基与基础工程验收规范》GB50202-2002;
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1
7、《砌体结构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203-2011 ;
8、《钢筋焊接验收规范》JGJ18—2012;
9、《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50107—2010;
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4 ;
11、图集04G415-
1、04G410-1/
2、11G329-3
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周例会制度;质量月评比及奖罚制度;三检及交接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进行质量控制。
2、项目部建立岗位责任制;设计交底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挂牌制度。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测量员、电焊工等均持证上岗。
4、严格依据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精心组织施工。
5、项目部建立工程质量制度,其分为原材料及施工检验制度,抽测项目检测计划,所有原材料有严格的管理办法。
六、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在新建3号平房仓施工过程中,严格对定位放线、进场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混凝土施工等进行过程控制,按照设计、施工规范及监理程序组织施工。
2、各子分项工程先由班组、质检员自检无问题后,再报监理抽检验收合格后方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电气照明器具及配电箱安装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器具表面清洁,导线与器具连接紧密;避雷设施与其引下线的质量符合要求,安装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防腐良好,规格尺寸及弯曲半径正确,避雷设施及其引下线的质量符合要求
七、工程质保资料、材料报审、质量证明、见证取样、复检报告、隐蔽工程情况
1、所有工程进场材料都配有原始标签、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每批次、每厂家都在监理和业主方的见证下取样送检,都达到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并出有第三方复检报告。
2、基础分部工程:
①钢材 ②模板 ③混凝土 ④隐蔽资料
3、主体分部工程:
①钢材
②钢绞线
③夹具
④锚具
⑤砂子 ⑥水泥 ⑦砂浆 ⑧模板 ⑨隐蔽资料 ⑩混凝土
4、钢筋工程:
钢筋规格、间距、尺寸检查情况均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钢筋施工完成后我方自行检查,特别对于屋架制作尤为严格,合格后监理方报验,监理部在钢筋隐蔽验收过程中严格执行监理工作程序,对于不符合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的部位即使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在验收过程中将梁、柱节点部位、阴阳角交叉部位作为控制重点。
5、模板工程:
模板尺寸、表面清洁度、垂直度、搭接缝隙、成型后尺寸偏差均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由于模板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混凝土工程,尤其是屋架制作,跨度大、尺寸小,所以我方和监理部把模板工程作为一道关键工序来控制,在验收过程中将梁、柱节点部位、阴阳角交叉部位作为控制重点,为后期砼质量打下了基础。
6、混凝土工程:
配合比、搅拌时间、坍落度等项目的检查均符合规范要求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根据结构特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了梁、板、柱的几何尺寸,该仓房混凝土没有出现较大范围的蜂窝、麻面,对于一般性的缺陷经监理人员见证后施工单位即时进行了修补。总的来说砼梁、板、柱观感质量较好,从砼试块试验报告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抽样回弹检测砼强度结果均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7、砌体工程: 原材的抽取试验、砂浆配合比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在砌体施工过程中为保证施工质量,项目部对易出现问题的工序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如砌体的粘灰率、压墙筋的搁置部位、长短等,同时为保证砌体、观感质量要求,施工时按皮数杆进行砌筑,保证了灰缝厚度的均匀。监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认为砌体的粘灰率、垂直度、平整度符合规范规定。从砂浆试块实验报告看,强度均达到设计要求,抽样砂浆强度检测结果均达到设计强度要求。
八、质量综合评价意见
新建3号平房仓主体工程在施工的各环节中,执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体结构位达到了设计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质检资料真实、完整。该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了合格标准。
九、施工单位对各分部工程评定结果
施工自评报告 第8篇
关键词:内部控制,披露质量,比较分析
一、引言
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合理保证,然而,Deumes and Knechel(2008)指出,由于其实质上是不能被直接观测的组织内部的一系列活动,企业要了解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一贯有效的执行,必须通过对其进行自我评价。而外部利益相关者欲了解企业内控相关情况也只能依赖于企业自评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的信息披露,而披露的强制性及报告的可信性则取决于监管部门对其的规范程度及监管力度。因此,证券交易所作为上市公司最直接的监管机构,对于各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质量的影响程度可见一斑,而分属于不同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由于所处市场环境及自身性质均存在一定差异,对于内控自评报告的披露情况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别。作为中国大陆两大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市场定位上的区别已日渐明晰。前者作为“蓝筹板”和“大市值板”的代名词,无论是市价总值、流通市值还是股票成交总额等各项指标均居首位。拥有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而后者则肩负起了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任,为优秀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平台支持。2011年、2012年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强制披露的最初两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都做出了积极的尝试,然而,两市报告在内容和格式上是否存在差异,质量孰优孰劣以及两年的进步程度如何均值得关注。为探寻以上问题,本文以行业作为分组,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了沪市主板,深市主板、中小板24家共106家公司2011年与2012年的内控自评报告作为样本进行了统计分析,以期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质量进行比较,分析其成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提升两市报告披露质量的相关建议。
二、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质量比较
(一)两市整体披露情况比较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对两年沪深两市的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情况进行了统计,如表(1)。数据表明,沪市上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整体披露比例明显低于深市,但2012年的披露比例较前一年相比有了大幅提高;而深市则两年均保持着接近100%的高披露率,执行力度极强。无疑,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对内控自评报告的积极披露为检查其披露质量建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高比例并不意味着高质量,本文从报告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两个维度着眼,以信息的完整性和有用性、报告的可读性和精炼性作为标准对两市报告进行分析与比较。
(二)两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广度比较56家沪市主板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评价信息如表(2)所示。可以看出,沪市上市公司2012年内控自评报告的完整性较前一年相比有了较大的提高。笔者研究发现,部分公司2011年报告格式随意,信息含量少,整体质量粗糙,不免使读者觉出报告责任主体的应付之感。而2012年报告则有了明显改观,各应披露事项披露比例的大幅提高即为最直观的表现,绝大部分公司都能按照《评价指引》的要求完整披露有价值的信息,尤其是对于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和整改情况两项的披露,比例分别从57.14%和39.29%上升至92.86%和75%,着实让人欣慰于上市公司在内控自评报告披露方面做出的努力。深市26家主板上市公司及24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评价信息披露广度如表(3)所示。不难发现,深市的主板和中小板上市公司存在十分明显的两极分化情况,主板公司对于基本事项的披露总体情况良好,2012年近90%的公司报告中都涵盖了全部必须披露的事项,但中小板情况则不容乐观,报告篇幅短小,通常只包含董事会声明、概括性的五要素相关情况说明和有效性结论,完整性极差,且两年几乎毫无改进,几乎无法给利益相关者提供实质性的有用信息。
(三)两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深度比较对信息的披露深度进行衡量与评判时,选取了内部控制五要素、风险和缺陷三项内容作为评判的指标。并归纳整理出九大风险种类,分别为:信用、市场、运营、流动性、政策、法律、合规、财务和战略风险,并对各公司基于以上九类风险的披露情况进行了考察。表(4)将上市公司的披露情况分为详细披露、简易披露和未披露三类并进行了统计。可以发现,沪市上市公司报告中大多都对五要素有所涉及,但并未作为重点详细展开。而对于风险的披露,上市公司的情况则显得差强人意,两年均有60%以上的公司完全未涉及相关内容,并且2012年较前一年相比情况基本没有变化,这表明上市公司对于风险的重视程度亟待加强。而相比于风险,沪市上市公司对于缺陷的披露情况则较为可观。两年均有超过85%的公司对其进行了披露,并且2012年进步较为明显。缺陷的认定标准从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基本定义到从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性与定量两个维度进行衡量判断;从简单出具不存在或未发现内控缺陷的有效性结论到具体披露不同程度缺陷的数量甚至详细内容;从未提及整改措施到明确说明各项缺陷的整改情况及截至报告披露时点的总体整改率。体现出沪市整体对于缺陷披露的重视程度较高。通过统计分析,深市上市公司披露的内控评价信息披露深度如表(5)所示。相对于沪市的重缺陷轻风险的现状而言,深市无论是主板还是中小板均更加重视风险,两板两年的风险披露比例均超过50%,且部分公司并非只是简单地说明风险种类,更有针对不同经营活动面临的主要风险事项及应对方法。但对于缺陷的披露,深市则较沪市相去甚远,尤其是中小板,半数的企业均未涉及任何与之相关的内容。
(四)沪深两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质量比较最终披露的自评报告仍然存在较大的差异。沪市信息完整性及报告可读性明显优于深市,但报告多中规中矩,鲜有创新,而深市主板及中小板公司报告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局面,多数企业情况不尽如人意,报告信息量少、价值低,但有少数试点公司在不同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内容可圈可点。(1)深市报告完整性较差且存在较多“无用”信息。前文中统计数据已表明深市报告信息的完整性和有用性较差,以中小板为尤。部分报告使用大量篇幅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建立内控制度的目标及遵循的原则,内控建设的过程和成果等进行详细描述,而对于各利益相关者真正关心的如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等事项却轻描淡写,信息披露基本无助于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且严重影响了自评报告格式的统一性和内容的可比性。(2)沪市重缺陷,深市重风险。纵观沪市公司自评报告,涉及缺陷披露的公司比例较高,大部分均有对于缺陷认定标准的简单描述及认定情况的介绍,少数公司更是不遗余力进行探索,努力建立起适合本企业的缺陷认定与评价机制。有的侧重于制定尽善尽美、适用性极强的评价标准,有的则聚焦于披露缺陷内容、整改措施及效果。而相比起缺陷,深市则更加重视对风险的评估。将风险作为评价的主线;(3)沪市报告两年进步大,深市报告两年变化小。由于2011年是我国内部控制自评报告强制披露的第一年,沪深两市大部分上市公司对于报告格式和所应囊括的内容均不是十分清晰,仅仅出具一个简单的形式化有效性结论。而2012年沪市上市公司自评报告与评价指引要求的契合程度有了显著的提高,从格式的统一性到内容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均让读者感觉到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面做出的巨大努力及获得的可喜进步,然而深市上市公司却普遍未有所改进,甚至不乏两年报告内容几乎如出一辙的情况。
(五)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环境差异分析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环境有所不同。(1)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规定存在差异。通过对上交所和深交所颁布的制度进行比较,不难发现,上述沪深两市报告的差异大多与之不同侧重相契合。如《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明确指出各公司需要建立集经营、财务、市场、政策法规、道德等风险于一体的完整风险体系,而上交所则要求上市公司在报告中说明内控出现缺陷的环节、后果、相关责任追究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这正是沪市报告重缺陷,深市报告重风险的直接原因所在。(2)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规模及控制权性质有所不同。众所周知,上交所上市公司多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而深交所则侧重于对私营中小企业的扶持。国有企业是国家形象的代表,作为其他公司的榜样,受到各方的监管力度更强,因而更容易披露高质量的内控信息。而私营企业无论是自身的资产规模、组织管理构架的完善程度、相关专业人才的素质还是外部的监管力度均明显低于国有企业。蒋丽霞(2010)在对2003-2005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考察中发现,民营上市公司的违规会计信息披露高出总体0.96个百分点。综上,沪市公司内控自评报告披露质量普遍高于深市的现象也显得情有可原了。(3) 两地地方证监局的要求与监管力度不同。例如深圳证监局为推行辖区内内控工作的全面落实,选取了一批上市公司作为实施试点,对其开展内控工作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部署,并加强了监管力度,同时定期举办经验交流会对试点公司提出的内控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使得各公司能够吸取经验,取长补短。但也正是由于该项工作的开展,导致部分试点公司为出具“看似”质量更高的报告而将内控自评工作外包给外部咨询机构,导致聘请了同一家咨询机构的两家公司出具的自评报告从格式到内容均十分雷同(如深市上市公司远望谷和通产丽星2011年内控自评报告),让人不得不质疑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有用性。但是不可否认,地方证监局的严格要求与监管确实成为了一股强大的推力,促使上市公司积极认真开展内控工作,披露更高质量的内控信息。这也是深市少数堪称“完美”的报告(如深赛格2012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产生的动因之一。
三、提升沪深两市内部控制自评报告披露质量的建议
(一) 监管机构格式指引应精简披露内容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的篇幅并非越长越好,报告内容过于繁复容易导致重点不明确,投资者很难从中迅速找出相关的实用信息,从而降低报告的精炼性和可读性。如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建立内控制度目标和遵循原则等非必要内容应尽量省略,而缺陷、风险等重要事项则应不惜笔墨,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二)监管机构需重视上市公司对于风险的披露董美霞(2010)指出风险评估作为内控五要素之一,在内部控制体系中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评估风险是开展内控工作的首要环节,同时也是制定相关控制措施的基础。可见,各上市公司应当把风险作为评价的切入点,重点披露风险的度量、评估及其应对措施,以提供给投资者更有价值的信息。然而,目前各公司对于风险披露大多停留在对可能面临的如市场、运营、政策法规、财务等风险的简单概括,鲜有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对其展开详细评述和说明的案例,显然,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监管机构对于风险的重视程度均有待提高。
(三)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内控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管机构是相关规定的制定者,2011年,深圳证监局开展了深圳辖区内控规范实施试点工作,通过对各试点公司咨询的相关问题答疑解惑并将其中具有代表性的问题总结成册对外发布,组织各试点公司开展经验交流会互相学习促进,实现“先行者”带动“后行者”,最终使辖区内所有公司内控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升。这是深证局在内控工作推动方面的又一探索,效果显著,试点公司的报告质量明显高于其他公司,且富于创新,起到了名副其实的表率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