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精选11篇)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一)规范组织体系建设。按照“无党员抓发展,有党员抓组建,有组织再规范,规范后再拓展”的思路,着力消除空白点,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和社区服务组织,构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功能健全、运转有序的组织体系。按照条块结合、共驻共建原则,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组织。
(二)规范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区域性党建要求的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体制,进一步增强党组织领导班子统筹协调的能力。社区党组织任期届满,要及时换届改选,并逐步与社区居委会换届同步进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中的党员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由一人担任。加强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的培养、选拔和教育管理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街道干部和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党组织要配备一名组织员,同时建立培训制度,每三年轮训一遍。
(三)规范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重点做好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中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教育培训和服务工作。完善社区党员台帐,建立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和社区服务制度,可根据在职党员的职业特点和个人专长,组织他们参加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双向联系。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驻区单位发展党员、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要听取本人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四)规范各项制度建设。坚持党的选举、党的组织设置、“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等组织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社区志愿者活动、党员集中活动日、党员奉献日、党员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等党员活动制度;认真落实街道、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并落实街道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党组织决策程序、党务公开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共建机制,认真落实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五)规范活动载体建设。坚持以“连心工程”为总抓手,不断创建和丰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活动载体。依托社区服务体系,积极推进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党员服务站建设,加强“连心超市”、“爱心屋”的规范管理;开展机关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健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深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开展关爱党员、关爱群众(“双关爱”)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户和党员服务群众公开承诺制度,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切实为社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
(六)规范工作保障建设。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和工作经费等问题,把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要按时足额发放。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的工资、生活补贴分别与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相同。要大力加强社区党员活动室建设,切实解决社区党组织有地方办事问题。
具体要求:
1、健全完善“二卡”(《在职党员与社区党组织联系卡》、《在职党员情况反馈卡》)、“五帐”(《离退休党员管理台帐》、《在职党员管理台帐》、《流动党员管理台帐》、《社区党员活动台帐》、《党费收缴管理台帐》)、“三项制度”(《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定期联系制度》、《社区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党务公开制度》。
2、街道党工委成立党员服务中心,社区党组织成立党员服务站。
3、对有条件的区直单位党组织的离退休党员和关并停转企业党组织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党组织。
4、开展“为辖区单位办一件实事,为社区党组织解一个难题”的社区共建活动。
5、完善党务公开栏,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6、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
7、深化“建家立业”活动,解决社区党组织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和工作经费等问题,把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生活补贴和必要的工作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
开展主题活动 具体要求:
1、社区党员中开展“五带头”活动(带头宣传执行党的政策、带头参加社区活动、带头帮困解难、带头维护社区治安、带头美化社区环境)。
2、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活动,街道不少于10件,社区不少于3件。
3、继续充实社区党员志愿者队伍,扩大服务范围。
4、坚持“三会一课”、党内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党员集中活动日等组织制度。
5、制定并落实街道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党组织决策程序等工作制度。
6、坚持以“连心工程”为总抓手,不断创建和丰富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活动载体。
7、开展机关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健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双向服务、共驻共建的工作机制。
8、大力开展关爱党员、关爱群众(“双关爱”)活动,落实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户,切实为社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
9、开展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2篇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以召开“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区委为认真落实省、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部署,总结交流经验,加快推进我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而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推
进我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和带动社区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具有现实意义。这次会议主题鲜明、目标明确、内容丰富,是指导我们做好下一阶级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希望同志们认真领会,及时传达,尽快落实。
下面,简要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随着安庆市双百城市建设的推进,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越来越繁重,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当前全区上下为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新形势下,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社区党建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需要。新世纪新阶段,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涌入社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使社区日益成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平台、人民群众生活的家园、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活动的舞台,成为各种社会思潮相互交织、社会问题不断涌现、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成为新形势下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阵地。我们必须主动适应这种变化,与时俱进地推进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努力把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战斗堡垒,有效整合各类组织,紧密联系广大群众,不断打牢党的执政根基。
2、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满足社区群众多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人们就业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社区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越来越强,对生活质量和社区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他们不仅在物质文化需求方面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而且越来越关注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越来越注重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服务社区群众的工作,是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只有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才能更好地联系群众、关心群众、教育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才能不断提高社区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进一步营造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3、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建立健全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全面建设和谐社会。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把全面建设和谐社区作为社区工作的主线。建设和谐社区的主体力量理所当然由社区党组织来承担。这就对街道社区党组织动员社区力量、整合社区资源、协调各方利益和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迫切需要我们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社区党建作为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协调、服务的功能,在社区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二、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增强做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能力
街道社区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是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主体和骨干力量,这支队伍的能力建设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水平。必须把提高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的能力作为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的支点。当前形势下,就我区的实际情况来说,街道社区党务干部迫切需要提高以下五种能力。
1、提高领导经济工作能力。我们工作的着力点必须放在谋划第一要务、加快发展上,不断增强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能力。如何发展街道社区经济,增强街道社区经济实力,是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都需要共同面对、认真研究的课题。牢固树立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的观念,把党建工作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立足实际,不等不靠,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创造良好经济发展环境,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加强社区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提高整体品位,努力改善投资环境。调整产业布局,发展街道社区品牌经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二是要不断加大服务力度,在做好税收征管上下功夫。通过与辖区内各种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交往,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为他们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尽心竭力地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企业留住,努力保持和不断扩大税源,不断增强财政实力。三是要积极发展街道经济,在做好社区服务产业化工作上下功夫。要不断转变观念,用市场化手段完善社区服务功能,将党员和
社区志愿者无偿便民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的有偿服务结合起来,发展社区服务型经济。
2、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街道社区党组织要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规范社区决策议事规则和程序,有效协调辖区单位、群众组织、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各类组织共建社
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社区工作。
3、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积极研究并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规律和方法,不断畅通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畅通党员群众向我们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的渠道,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能力。注意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尽心竭力地为群众办实事。深入研究群众工作的切入点和工作重点,坚持领导干部社区联系点制度和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经常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楼入户调查、深入走访,多开展象“民心零距离工程”一类的载体活动,构建邻里和睦的社区和谐环境。
4、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当前,社区工作任务较重,矛盾交织,特别是信访工作任务压力较大,需要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严格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做好调解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加快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5、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求。要不断探索和创新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提高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通过组织辖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社区志愿者深入开展为民服务载体活动,为弱势群体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形成扶贫助困长效机制。要针对社区群众对多样化社区服务的总体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建立健全社区服务组织,使社区党建工作在服务社区群众中体现价值、体现生命力。
三、以开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努力推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上水平
近年来,我区社区党建工作整体迈上了一个新的水平。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扩大了影响。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区社区党建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在有的方面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比如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方法还需改进,各单位发展不平衡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省委组织部组织开展的“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党建提供了一个有利契机。我们必须把握有关要求,落实好相关措施,为开展全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1、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区委建立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街道工作联系点,调整了区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今后,还要加强对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督查。各街道党工委也要把抓党建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尤其是党工委书记要充分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发挥表率作用;党务干事要把主要精力放到党务工作上来,当好战斗员和联络员;区委组织部相关科室、街道党务干事要经常深入社区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区要建立一级抓一级的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任务到人、工作到位,把社区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要进一步探索创新,提升工作层次。当前,我区社区党建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各自不同特点,按照“突出重点、抓好亮点、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社区党建工作目标,开展具体工作。人民路街道要总结推广先锋社区“民心零距离工程”做法,同时又要着眼发展需要,不断丰富扩大活动内涵;华中路街道要针对辖区内就业平台建设初具规模、群众反映良好的优势,在进一步增强辐射效应、扩大影响上多做工作;宜城路街道在构建社区医疗保障网络上作出了一些积极探索,下一步要寻求新的突破;其他街道都要在整合资源、规范载体建设上下功夫,逐步探索出适合自身发展的社区党建工作新路子,努力形成稳健发展的工作态势,实现工作层次的有效提升。
3、要进一步强化措施,搞好工作保障。一是要健全组织保障。要针对开展“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建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除党务干事外,把街道社区中熟悉党务、劳动、司法等社区建设相关人员吸纳到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中来,增强开展规范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力量。二是要加强经费保障。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采取区财政投入一点、街道社区自筹一点、社区单位帮助一点、社区群众投资一点的“四点”投入方式,采取市场化运作、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相结合的方式,解决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和社区建设费用。三是要完善制度保障。在建立健全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一整套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深化社区建设的参与机制,建立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制度,充分调动社区单位、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建设的积极性,保障“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促进社区建设。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3篇
一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有关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下,通过分解任务、对接项目、完善标准、指导试点、加强巡查调度以及实地督导等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各地高度重视管廊建设,不少省市把任务目标列人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绩效考核内容,通过统筹推动、规划引领、大力推进PPP模式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为前提,全力以赴保开工、保进度,同步完成了本省份年度开工建设任务。
国家标准委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等292项国家标准。新发布的标准涉及新型城镇化、高端制造、交通管理、工业安全、农业服务、文物管理等方方面面。
《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是在中央网信办、发改委等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城市发展战略需求制定的。这套评价指标体系突出“以人为本、惠民便民”的宗旨,注重城市居民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感。《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共提出惠民服务、精准治理、生态宜居、智能设施、信息资源、网络安全、改革创新以及市民体验等8个一级评价指标,是开展智慧城市评价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引导我国各地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将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和指导。
在政务服务方面,《政府热线服务规范》将进一步规范政府热线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实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将促进全国政府热线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小、散、乱”的问题。同时,将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适应济社会发展新形式,对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法治型政府,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
在交通管理方面,道路交通信号灯两项国家标准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国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置与应用水平,适应当前道路交通管理新需求和未来智能交通发展新形势。《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新增了潮汐车道、行人二次过街信号灯的位置、形式和要求,《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新增了系统安全功能要求,提高了信号机对外部非法接入、网络异常情况的防护性能,适应未来车联网发展需求和关键交通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在工业安全方面,《腐蚀控制工程生命周期通用要求》根据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按照整体性、系统性、相互协调优化性的原则规定了相应的腐蚀控制要求,达到经济和长生命周期最佳效果的目标。2016年,ISO批准设立国际“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秘书处由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承担。《腐蚀控制工程生命周期通用要求》也是国际“腐蚀控制工程全生命周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体系规划中的主导标准
此外,本次还发布了23项国家标准的英文版,涉及发电机、内燃机、起重机械、茶叶、生丝等外贸进出口重要产品。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4篇
为了进一步推动“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天津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慈善协会经研究后决定,2015年开展“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通过在学生中广泛开展讲慈善故事征文比赛和表彰活动,进一步推动慈善文化的传播。活动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种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宗旨,以慈善文化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讲慈善故事的活动,教育学生孝亲、尊师、知礼、助人,培养学生向善品性和感恩之心,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他们成长为社会栋梁之才,为实现伟大中国梦,积蓄更多正能量。
二、活动名称
“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慈善协会。
办公室:各区县文明办、各区县教育局(指定一名同志负责联络),天津市慈善协会(市慈善协会宣传部负责具体工作)。
四、活动内容
市慈善协会通过向社会募集善款购买《慈善读本》,捐赠给全市16个区县,163所中小学(每个区县5所小学、5所中学;滨海新区7所小学、6所中学),并携手原天津广播电台高级编辑、记者、主持人孙家才,无偿为中小学生讲慈善故事,培训慈善故事骨干。
(一)“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启动仪式;
(二)原天津广播电台高级编辑、记者、主持人孙家才到学校讲慈善、趣味故事,为学生做示范(每个区县选一所学校);
(三)慈善故事征文评选;
(四)慈善故事成果展示表彰。
五、慈善故事素材
以《慈善读本》和公开发行的反映中、外,古代和现代以及身边的慈善故事为基本素材。
六、参加范围
第一批、第二批37所“慈善文化进校园”试点学校;2015年开展“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的163所中小学,共计200所学校。
七、时间安排
2015年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5年6月至8月)
1.6月15日之前,各区县教育局确定本区10所学校(5所小学,5所中学)参加“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并将学校名单报送市慈善协会。(电话:23413768;联系人:曹建华 常勇;电子邮箱:tianjincsxh@163.com)
2.6月下旬召开2015年“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启动仪式。
3.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学校开展,“我讲身边慈善故事”活动。
4.孙家才到各区县推荐的16所学校讲授“怎样讲故事”,为活动培训骨干,并亲自为师生讲慈善故事和趣味故事。
5.学校结合德育教育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我讲慈善故事”比赛活动,并将优秀的故事版本推荐到“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慈善故事活动办公室。
第二阶段(2015年9月上旬)
“慈善文化进百校”优秀慈善故事评选。
奖级设置:
小学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中学组: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
由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慈善协会有关人员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定。
第三阶段(2015年9月下旬)
举办优秀慈善故事演讲、表彰会并以资鼓励;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国内外发行的《慈善》杂志、《人民网—天津慈善新闻网》《天津慈善网》刊登发表。
八、活动要求
1.认识意义,加强领导。在中小学开展“慈善文化进校园”活动,把慈善理念融入教育体系之中,对于探索青少年慈善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推动青少年道德教育,促进青少年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有着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区县要充分认识在学生中开展慈善文化教育的重要性,切实抓好这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种子工程。
2.积极主动,注重协调。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慈善协会要发挥各自职能,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积极开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慈善文化进百校”暨我讲身边慈善故事通知》要求,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好活动。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5篇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切实做好“规范化建设提升年” 活动,结合我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工作目标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主要目标:
一是机构队伍规范化。确保基层司法所有1名以上政法专编人员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按照与社区服刑人员 1:20的配备要求,择优招聘专职工作者。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适合本辖区社区矫正制度体系。
三是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依法规范刑罚执行活动,着重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确保不发生实体违法、程序不严、作风不正等不规范执法现象。
四是确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帮扶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五是按照《江苏省县(市、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试行)》,以“场所设施完善、组织队伍健全、管理运行规范、功能成效显著”为目标,建设一个具有管理、教育、培训、食宿、救助等功能的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
二、主要工作步骤
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按照三个阶段推进实施: 第一阶段(3月):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市局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方案,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4月— 11月):工作推进阶段。对照活动要求,按照实施方案,推动工作落实,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12月):总结考核阶段。总结活动开展的做法和成效,于12月底前报区局。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时序进度和保障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
2、强化工作保障。要积极主动向本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领导对社区矫正工作,尤其是机构队伍建设、财政保障等方面的关心和支持。
3、强化工作宣传。要借助媒体,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出台和贯彻实施,适时宣传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的经验做法和良好成效,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树立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营造有利于促 进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6篇
(民函[200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各地认真贯彻《条例》,严格执行《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服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是,有的地方仍存在对《条例》和《规范》理解不深入,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是有的登记机关虽然能够按照《条例》的规定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婚姻状况证明和婚检证明,但工作方式和登记程序依然延续旧的做法,未体现当事人责任自负的新要求,也给登记效力之争埋下隐患;二是有的登记机关政务公开不到位,应当公开的内容未公开,或公开的内容不准确,服务意识不强;三是有的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礼仪欠缺,没有体现政府执政为民和婚姻登记工作由管理变为服务的理念;四是个别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和《条例》的有关规定,违规发放婚姻登记证书,使婚姻登记证书不被一些国家承认,严重损害了我国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婚姻法》和《条例》,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水平,根据200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4月至2006年10月,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开展以严格执行《条例》和《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依法行政为保障,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
婚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行政职能的机关,必须依法设立并行使职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依法设置婚姻登记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承担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工作,应当按照《条例》第二条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机关)确定,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关于婚姻登记机关设置的文件应当送达本辖区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具有婚姻登记职能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不再具有办理婚姻登记职能的乡级人民政府,不得办理婚姻登记,但应当做好婚姻登记档案、剩余的婚姻登记证书和婚姻登记专用印章的移交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做好移交的指导、督促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可以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情况在本部门或当地政府的网站上公布。调整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时,应当及时变更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2.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
婚姻登记机关是政府为婚姻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窗口,应当按照《规范》第七条的规定为本机关命名,并在办公楼(院)外醒目处悬挂名称标识牌,便于群众知晓,方便群众办事。
婚姻登记印章是政府公共权力的象征,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规范》第九条的要求规范印章式样。
3.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管理
要建立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以及数据等事项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婚姻登记员岗位责任制和考评奖惩制度,落实责任,做到: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婚姻登记证书统一上交、集中销毁有记录;婚姻登记档案及数据齐全、完整;婚姻登记印章、证书、档案及数据安全使用,维护婚姻登记机关的信誉。发生违反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印章失控、婚姻登记档案损失和使用假冒、伪劣婚姻登记证书等情形的,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4.科学布置婚姻登记机关内部环境
婚姻登记场所内部环境和场地的布置要充分考虑婚姻登记工作的特点,做到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排队等候分区(室)设置,布局合理,既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又有利于尊重当事人个人隐私,体现人本理念。
结婚登记区(室)、离婚登记区(室)实行开放式面对面办公,方便当事人作出声明及婚姻登记员询问相关情况。
婚姻登记场所内要宽敞、明亮、庄重、整洁,排队等候区应当配备有桌椅。
5.规范婚姻登记证件
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承担起对婚姻登记证件印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制作的婚姻登记证件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制新式婚姻登记证的补充通知》(民办函[2004]15号)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基层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关应当从指定的厂家购买婚姻登记证件,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证件(婚姻登记证件样本附后)。
6.协调解决人员编制及行政经费
要积极协调解决婚姻登记机关的行政编制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落实办公经费。
7.积极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信息化
要积极创造条件实行计算机管理,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实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件等由计算机打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婚姻登记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将辖区登记机关设置、登记机关建设、登记员配置、登记信息、证件使用与管理等纳入电子政务的建设。
(二)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
要按照《规范》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的要求,把婚姻登记的办事程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使婚姻登记机关成为宣传法律、文明执法的模范。
要从服务群众、保护群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在登记机关设置提示板,尽到告知的义务。要制作结婚登记告知单、离婚登记告知单。告知单应当注明禁止结婚的情形、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形,以及如果隐瞒真实情况办理婚姻登记的后果等内容,帮助当事人了解法律规定,避免矛盾和纠纷,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婚登记告知单、离婚登记告知单应当提供给每位申请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当事人阅知,并要求当事人签名确认。
(三)认真执行婚姻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按照《规范》第四、五、六、七章规定的程序、步骤和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撤销婚姻和补发婚姻登记证。
当事人作出的声明承载着法律责任,要通过规范的登记程序,使婚姻当事人认识到声明的重要性。婚姻登记员要认真向当事人询问相关情况,了解当事人的结婚、离婚意愿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等情况,确保登记程序合法。
(四)制定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
婚姻登记机关要制定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规范,使婚姻登记员树立岗位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得体、服装整洁。要把规范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作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婚姻登记员队伍打造成为一支业务精通、行为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周到的高素质队伍。
三、步骤和方法
(一)2005年4-9月为学习培训阶段。婚姻登记机关要组织婚姻登记员深入学习《婚姻法》、《条例》和《规范》,深刻理解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掌握《婚姻法》、《条例》和《规范》的基本要求,真正做到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为推动各地学习培训,我部将在5-8月举办规范化建设示范培训班。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培训,采取现场示范、观摩等方式,帮助婚姻登记机关理解和把握规范化要求。
(二)2005年10月-2006年2月开展制度建设。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法》、《条例》和《规范》的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可行的,应当继续执行;不严谨的,进行修订和补充;不适应形势要求的,应当及时废止。
(三)2006年3-6月进行自查和改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要对本地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机关设置是否合法,印章、证书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的运行是否正常,登记机关内部布局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政务公开和登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是否符合规范等。对各项工作均符合上述要求的登记机关给予表彰,对存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登记机关要进行指导,帮助改进。
(四)2006年下半年进行省际交流和互查。我部将在2006年下半年组织省际之间的交流、互查,并命名一批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形成做好婚姻登记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是政府机关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地要充分认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以规范化建设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为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创造条件。
各地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指导性意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附件:婚姻登记证件样本(略)
民政部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7篇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工会经费审查 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竞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关于在全县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要在2月底前,将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县总工会经审办。
附件1:关于在全县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此页无正文)
嘉荫县总工会 2008年1月8日
主题词: 工会工作
经费审查监督
规范化建设
通知 抄
报:市总工会经审办
嘉荫县总工会办公室
2008年1月8日印
共印45份 关于在全县开展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
规范化建设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总《全市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不断推动全县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经县总工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工会开展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会经审工作全局,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在加强经审监督、促进经费增收、严格资产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推动工会工作上下工夫;坚持以审计为基础、以制度监督为重点,以工作创新为动力、以规范化建设为目标,不断深化工会经审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县工会经审工会新局面,推动工会的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县独立管理经费的企事业基层工会。
(二)考核内容:经审组织自身建设、审计审查、审计规范、经审工作保障。
(三)考核程序:县总经审会办公室下发考核通知,参加考核的单位按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县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组织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提交县总经审委会议或县总经审会主任确定。
(四)等级确定: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奖项。每个奖项的名额和奖励标准由县总经审会办公室依据实际考核情况提出意见,提交县总经审会议或市总经审会主任确定。
(五)考核要求:
1、参加考核的单位按《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进行组织实施并上报活动情况。
2、活动情况的内容要真实有据,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弄虚作假,取消本考核资格。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
考核标准
一、自身建设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按同级副职配备,纳入领导干部序列,4分。未纳入领导干部序列的2分。依据所属党委组织部的任职通知确认。
2、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的,4分。不足3人的,2分。依据同级工会组织部出具的材料确认。
3、经费审查委员会专兼职人员,具有审计、财务专业从业资格人员达2/3的,3分。不足2/3的1分。依据资格证明复印件确认。
4、制定有关对同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制度规定,4分。依据文件复印件确认。
5、制定对所属下级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方案,2分。依据方案对下级工会进行考核,2分。依据方案和考核结果通报复印件确认。
6、制定并正式发文实施的有关经审工作制度,每一项制度1分。(其中包括: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监督制度;工会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审计制度;工会经费计拨审查制度等)。依据文件复印件确认。
7、按要求参加县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培 训,每参加一次会议或培训,1分。依据签到情况确认。
8、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研究等各类文章,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4分。在市级报刊发表3分。依据发表文章刊物目录的复印件确认。
二、审查审计
1、经审会全委会议审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2分。依据经审全委会议纪要确认。
2、经审会全委会听取关于经费收支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3分。依据会议日程和报告文本确认。
3、向县总工会经审会上报由经审会审查同意的本级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报表,2分。依据报表复印件确认。
4、开展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每一项审计2分。依据审计意见书确认。
5、开展本级工会经费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每一项审计2分。依据审计意见书确认。
6、开展对下级工会经费审计,每一项审计2分。依据审计意见书确认。
7、开展本“标准”规定以外的其他项目审计,每一项审计2分。依据审计意见书确认。
8、审计结果真实、客观,审计成果显著的5分;比较显著的3分;一般的1分。依据审计意见书、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情况确认(不报佐证材料)。
9、审计审查监督工作创造出的全市推广的先进经验10分,创造出的全省推广的先进经验20分。由市总工会经审会办公室考核确认(不报佐证材料)。
三、审计规范
1、经审会每年底,要编制下审查监督工作计划,3分。依据工作计划复印件确认。
2、经审会年终有工作总结上报县总工会经审办,3分。依据上报的工作总结确认。
3、严格执行全总制定的《工会实施审计资料承诺的规定(试行)》,2分。依据《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复印件确认(考核时上报一个单位的承诺书复印件即可)。
4、审计业务公文的纂写、处理,符合全总制定的《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的规定(试行)》和省总工会有关审计文书规范的要求,3分。依据上报的佐证材料确认。
5、审计工作底稿内容完整、数字无误、观点明确、格式规范、关系清晰,2分。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复印件确认(考核时上报一个单位的审计工作底稿复印件即可)。
6、认真执行全总制定的《工会审计结果通报、报告的规定(实行)》进行通报的5分,进行报告的2分。依据通报、报告材料复印件确认。
四、工作保障
1、工会领导或主席办公会议每年听取工会经审工作情 7 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经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4分。依据会议记录确认。
2、同级工会对审计审查监督中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研究处理,责成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整改,3分,依据有关整改的文字材料确认。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8篇
一、征文主题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及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精神, 推进《质量发展纲要》的贯彻实施, 围绕“弘扬质量文化、建设质量强国”主题, 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探索质量文化的内涵、建设方式和政策措施, 加强质量文化建设, 进一步推动我国先进质量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二、征文内容
(一) 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质量理论与实践。
(二) 先进质量文化的内涵。
(三) 国外质量文化建设的经验做法。
(四) 中国特色质量文化建设体系研究。
(五) 企业文化与企业质量文化的关系。
(六) 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经验。
(七) 消费者质量文化的引导与建设。
(八) 行业质量文化建设研究。
(九) 政府推动质量文化建设的职能定位和政策措施。
三、征文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2013年8月15日截止。
四、征文评选与表彰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 对优秀论文汇编成册, 以中国标准化杂志社《标准科学》杂志2013年增刊的形式出版, 并对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对质量文化建设理论和实践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将邀请参加由主办方开展的质量文化建设相关工作和活动。
五、征文要求
(一) 论文应紧扣主题和内容, 紧密结合质量文化建设工作实际。论文文体应为议论文, 内容主要包括理论探讨和实践总结。
(二) 论文标题自拟;论点要鲜明, 有新意, 有创见;论据充分, 数据准确, 案例典型;论证严谨, 逻辑严密;语言流畅、文字精炼。
(三) 论文应是原创作品, 文责自负, 引用他人的文章应注明出处, 数据事实应附注依据。
(四) 字数控制在4500字以内。
(五) 来稿请注明详细地址和电话。
(六) 稿件中的参考文献其格式请参照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表达方式如下:[期刊]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 年, 卷 (期) :起止页码.
[书籍]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 出版年:起止页码.
六、报送方式和要求
论文及附件按Microsoft Office Word文档保存。电子文档请发送至qrqc2013@126.com, fanzhp@cnis.gov.cn, 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质量文化建设征文”。
联系人:孙中瑞 (山东大学质量管理研究中心)
联系电话:13386402289
范洲平 (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联系电话:010-64906721。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9篇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一方面要将食品安全治理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科学配置、落实监管权力和责任;另一方面,要积极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与社会多元主体在法治框架下协同共治,优化行业诚信的内生经济基础和市场机制,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与消费维权渠道,激发和释放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巨大潜能,形成良性互动,共享治理成果。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意突出宣传周主题,紧扣法治与诚信两大宣传主线。
(二)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贯、研讨交流、教育培训,推动各级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监管执法水平。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普及,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中央层面。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17部门、单位组织开展,共同制定《中央层面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地方层面。各级食品安全办要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6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参照中央层面活动方案中“部委主题日”的形式,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专业机构,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各级食品安全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切实形成全媒體全覆盖格局。要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的各自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要加强宣传周期间的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严肃会风会纪。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总结成效。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周工作方案电子版于5月29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电子版于7月13日前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10篇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街道开展机关效能年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街道各部门及所属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街道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街道各部门及所属单位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村(居)委要结合此次活动要求,制定出提升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
中共张家山街道委员会
2009年2月27日
关于在全街道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开展好全街道机关效能年活动,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根据省、宜春市以及樟树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我街道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十二届八次全会、宜春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加快发展为目标,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以解放思想、开展工作创新为动力,进一步规范机关行为,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总体目标:从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增强
干部能力入手,围绕街道党委、办事处做大经济总量,做强工业、做实农业农村、做好城市品牌、做优干部队伍、做牢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大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真抓实干、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依法办事、公开正义的工作作风,在全街道创建团结鼓劲的创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正义的社会环境、公平有序的劳务环境、和谐稳定的人文环境、亲商安商的招商环境,把张家山打造为外商投资的洼地、创业回报的高地、人民安居的福地,成为全市环境好、生态优、讲诚信的乐土。
二、活动范围和方法步骤
活动范围:街道各部门、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方法步骤:围绕上级精神,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通过学习教育、查摆问题、重点整改,集中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方面的突
出问题。整个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月4日-2009年2月28日)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所属单位负责人、各村书记、主任动员大会,通过组织学习、出宣传栏、书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街道各部门、所属单位负责人开展“提升行政效能”为主题的大讨论,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组织开展“提升办事效率”为主题的大讨论。
(二)查摆问题阶段(2009年3月1日—2009年3月31日)
主要任务是通过查摆机关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
原因,明确整改方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各片、各口、各部门、所属单位分别组织召开批评和自我批评会
议。结合平时工作,查找办事拖拉、作风懒散、效率低下、服务不主动的问题;查找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群众观念淡薄、衙门作风严重、服务意识差的问题;查找上传下达、作风虚浮、工作不落实、得过且过、不思进取、办事讲条件、推诿扯皮的问题;查找争功夺利、画地为牢、以我为中心等部门利益至上、个人利益至上、本位主义等大局意识差问题;查找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行政乱作为和索、拿、卡、要,以权谋私问题;查找事不关己、缩手缩脚,思想僵化、畏难发愁、办事效率低、执行力差问题。
2、组织召开一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村代办员座谈
会,召开一次企业老总座谈会,各村组织召开一次党员、村民小组长、廉政监督员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街道机关部门、窗口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3、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意见箱。统一制作征求意见表,发放给参
加座谈会人员,收集意见和建议,在便民服务中心和各村设立意见箱。
4、组织各村书记、主任、驻街道负责人、企业老总代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街道部门、所属单位以及街道各片、各口、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一次测评。
5、召开一次街道中层干部以及所属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对存在问
题进行分析,找准根源,对管理体制机制性障碍等问题提出改革建议。
(三)重点整改阶段(2009年4月1日-2009年10月31日)
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进行整改。重
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一是各站所、各部门凡当即能办理的事项,不得拖拉,随到随办。二是城建办要拿出简化程序的实施意见,原则上将建房申请表发放到村(居)委,由建房户到村(居)委领取。
2、开展涉农“三乱”行为的专项治理。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
涉农资金、农村低保、“五保”金发放全部实行“一卡通”,各种救灾救济款发放全部由本人领取,不得克扣、挪用,由纪委组织开展一次对各村、各中小学、各部门的“三乱”行为专项检查,各涉农收费部门要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禁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3、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凡涉及群众办事的街
道部门、站所,全部搬迁至便民服务综合大楼二楼综合服务大厅,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公开办事项目、程序、承诺服务期限,干部挂牌上岗,到岗到位,服务态度要热情诚恳,办事要公正公平、廉洁高效。
4、开展干部工作作风专项治理,提高办事效率。
根据宜春市纪委、监察局规范公职人员的“六条禁令”、农村党员“十
不准”、街道机关管理制度和村干部管理制度,结合街道党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由纪委组织不定期的督查,并组织开展一次机关干部、村委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检查处、村干部工作纪律、工作责
任以及各项工作落实、办事效率情况,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5、全面推行政务、村务公开。街道设立政务公开栏,每半年公开一
次办事处重大决策和工作布署,公开各种补贴、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各部门办事情况以及重大工程情况等,并依托市政府网站平台,依法将应当让公众知晓的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村设立村务公开栏,每季公开一次,公开财务收支、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合作医疗、民政救灾救济、集体资产等情况,做到政务、村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促公正、公平。
6、加强重大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街道重大事项、重要工程全部
经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工程建设、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由纪委、财政与参与监督,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加强标后监管,规范交易行为。
7、加强干部学习培训,提高干部工作能力。利用街道党校,每月举
行一次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培训,选拔优秀后备干部到市委党校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干部工作素质和能力,为提升行政效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8、结合计划生育帮扶活动,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月”活动,针对当
前征地拆迁、失地农民安置、环保安全等矛盾突出的问题,以及热点、难点问题,每个干部必须深入村组、深入农户调查,针对问题写出一篇调查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营造听民心、晓民意、解民忧、益民策、兴民举的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干事氛围。
(四)考核总结阶段(2009年1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1、总结完善。各部门单位要对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
结,结合活动中新情况深化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巩固活动成果,推动行政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2、检查考核。街道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评比方案,对
各片、各口、各部门单位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由平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督查小组督查情况、社会各界评议情况,按一定比例的合计分构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
3、严格奖惩。在2009年“三个文明”建设表彰会上设立“优质服务
部门”奖,对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予以表彰,部门负责人评为市先进,符合条件的作为后备干部予以推荐,对排在最后一名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三、工作要求
1、成立街道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曾文军
副组长:邹根华、余冬平、鄢谨微、杨志勇
成员:付香保、杨世凡、杨伟萍、晏美林、黄润根、杜水源、肖季云、朱和生、黄柏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付香保兼任。
2、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对效能建设的自查,街道效能
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访的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察局、市行政投诉中心中共张家山街道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2月27日印发
关于开展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的通知 第11篇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和谐社区的指示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根据2005年8月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现就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示范社区基本标准
(一)居民自治。有健全、规范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社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其他重要公共事务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居委会的主持下由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形成党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
(二)管理有序。社区内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和活动;民主协商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共建机制、民情民意反映机制健全;社区民间组织搭建沟通人际关系的平台,较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服务完善。有社区服务站点等服务设施,有为社区不同群体服务的项目和服务组织,志愿服务、网络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内容和措施齐全,有扶贫帮困载体和促进慈善、公益事业机制,能够为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满意服务。
(四)治安良好。有专群结合的治安防范队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完善,有安全监控网络和设施,社区发案没有或者基本没有,生活秩序良好,居民群众安全感强。
(五)环境优美。社区内建筑、设施、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噪声控制、能源利用等符合环保要求,社区环境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六)文明祥和。居民崇尚科学、热爱学习,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普遍开展。学习型家庭、学习型楼院等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有图书室、阅报栏(科普宣传栏、黑板报)并定期更换内容,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明礼诚信,邻里和睦,团结互助,社会主义荣辱观得以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得到倡导和推行,社区居民邻里之间关系和谐、融洽,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三、工作要求
开展创建活动,要注意点面结合,讲求实效,实现国家、省、市、区、街道、社区联动。
(一)重点突出,分级创建。创建活动的重点是社区。示范街道所辖区内80%以上的社区要达到示范社区的标准,示范区(县级市)所辖区内70%以上的街道要达到示范街道的标准,示范市所辖区内65%以上的区要达到示范区的标准。同时,示范街道、示范区和示范市要有相应的和谐社区建设协调机构、和谐社区建设规划(计划),社区工作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待遇有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以社区为基础,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区(县级市)重点抓示范社区,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其他地级市重点抓街道,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抓区,民政部重点抓市和部分全国性典型示范区。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建活动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一些不同区域、不同条件的社区、街道和区(县级市)作为候选示范点,培育多类型的典型。既要抓工作基础好的单位,也要抓基础薄弱的单位;既要抓东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好的单位,也要抓西部地区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整体工作上水平。
(三)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创建活动要建立激励机制,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地要在开展示范活动的基础上,分级分批命名表彰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对拟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严格考核,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和检查验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对命名表彰的示范单位要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被命名表彰的单位要参加下一轮评选,使创建活动充满活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四)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创建活动要与各地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创建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不断充实创建活动的内容,丰富创建活动的形式,整合资源和力量,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各地要全面部署开展创建活动,逐步扩大示范单位的覆盖面。民政部拟在适当时候命名表彰第一批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具体表彰办法另行通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活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地要把开展创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活动方案和分级实施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认真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的目标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形成各级各部门相互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适应和谐社区建设新形势的需要,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参与渠道,健全考核体系,建立起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牵头、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合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分期、分批培训示范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观摩学习,总结
交流创建活动的经验和体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督促检查,把自查、互查与抽查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民政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督查,并利用新闻媒体进行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创建活动健康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