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飞行检查(精选8篇)
gmp飞行检查 第1篇
模拟GMP飞行检查
模拟GMP飞行检查是指,国健做为第三方合规保证组织,受委托依照有关GMP法律法规,对委托企业的仓库、净化系统、纯水系统、生产车间、检验室、体系文件、记录等质量体系进行审查,找出企业生产经营中违规之处,出具GMP合规审计报告,揭示企业违规风险,通过后期整改,保证企业持续合规!
服务内容
一、全面审计
1、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及附录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审计;
2、就企业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疑问与企业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答疑;
3、出具全面系统的审计报告,列出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提出整改建议。
二、监护
1、首次审计: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及附录要求/《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对企业进行质量体系的审计,出具全面系统的审计报告,列出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提出整改建议;
2、定期监护:针对上次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对近期企业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3、现场指导过程中就企业日常质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疑问与企业人员进行沟通、讨论、答疑;
4、平时可通过CIO在线即时沟通、电话、邮箱、QQ等方式对企业进行咨询辅导。
服务流程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
(1)通过电话、网络等手段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包括证照、产品、工艺、质量标准、关键人员情况。
(2)准备审计表(筛选符合客户情况条款,统计合理缺陷)(3)加强熟练法规内容(GMP及其附录等)
(4)提前一天与客户预约,并告知客户准备事项: ①在册人员全员参与,安排好相关配合工作 ②整理好体系文件、记录 ③告知客户审计流程
第二阶段:审计开展
(1)首次会议,双方认识并告知审计安排及注意事项。
(2)全面审计(仓库、净化系统、纯水系统、生产车间、检验室、体系文件、记录、现场问答等)
(3)整理审计记录、汇总审计问题,出具审计报告(4)召开未次会议,宣读审计报告,现场答疑。
第三阶段:审计后续跟进(1)企业根据审计报告整改
(2)辅助解答企业整改过程中的疑问
gmp飞行检查 第2篇
【发布文号】农办医[2006]5号 【发布日期】2006-02-08 【生效日期】2006-02-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农业部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兽药GM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加大兽药GMP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行为,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我部自2006年组织开展兽药GMP飞行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兽药GMP飞行检查(简称飞行检查)是对兽药GMP企业实施执法监督的检查形式,重点检查被举报、有不良记录以及有必要实施检查的企业。被检查企业必须接受检查,主动配合,不得拒绝。
二、我部兽医局负责飞行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农业部兽药GMP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GMP办)承担飞行检查组织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并指定专人协助检查活动。
三、GMP飞行检查事先不通知被检查企业。参与飞行检查的组织和检查人员事前不得向企业通报消息。
四、我部兽医局与GMP办共同确定飞行检查的企业和检查项目。GMP办负责组织检查组,确定人选。并确定检查重点环节,通知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五、飞行检查组由2―3名GMP检查员组成,按GMP办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到达检查地点,进行检查。
六、GMP飞行检查重点核查企业兽药GMP实施状况。检查组应根据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检查方案以澄清事实、查找核实问题为原则,检查工作应有针对性。检查方案形成后应及时以电话等形式征得GMP办同意。
七、检查组到达被检查企业应说明检查目的、项目,并立即开展现场检查及有关数据核对工作。检查活动应根据《兽药GMP检查验收评价标准》,重点检查企业车间、仓库、检验室设备设施状态和运行状况;生产、检验、销售记录,物料采购和出入库记录、帐目,以及生产、检验人员实际操作和技能掌握等情况。
八、检查组成员要严守纪律、认真检查、详细记录,及时取证。必要时,应录制现场、物证等音像资料。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我部兽医局。
为便于收集企业员工反映有关情况,检查组进入企业后应公示检查组联系电话。
九、检查组成员应严格纪律,注意保护举报人。
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填写《兽药GMP飞行检查报告》一式两份,全面真实记录检查过程,客观如实反映检查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检查报告由检查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报送GMP办。
十一、GMP办应在接到飞行检查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部兽医局提出处理意见。
二○○六年二月八日
GMP飞行检查案例分析与思考 第3篇
随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药品飞行检查办法》的出台和落实,我国加大了对药品生产企业的GMP飞行检查力度和频率。本文通过对截至2016年3月份药监部门通报的飞检案例进行客观分析,希望能为药品生产企业迎接GMP飞行检查提供参考和借鉴,有力推动和落实GMP标准,促进医药产业良性循环。
1 GMP飞行检查定义及特点
1.1 定义
药品GMP飞行检查是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需要随时对药品生产企业所实施的现场检查。飞行检查主要针对涉嫌违反药品GMP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生产企业等。
1.2 特点
飞行检查与以往GMP跟踪检查相比,有5个突出的特点:
(1)行动的保密性。飞行检查安排即使在组织实施部门内部也是相对保密的,只有该项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同志掌握情况。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也是在最后时限才得到通知。
(2)检查的突然性。由于飞行检查的保密性,所以,被检查企业事先不可能做任何准备工作,检查组现场所看到的就是企业日常生产管理的真实状况。
(3)接待的绝缘性。飞行检查组要做到不吃企业饭、不住企业店、不用企业车,费用全部由药品认证管理中心支付。
(4)现场的灵活性。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制定检查预案,主要确定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组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及步骤由检查组根据检查需要确定,确保检查质量。
(5)记录的即时性。检查员要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即时填写飞行检查工作记录。进入每一工作现场,均要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好检查内容、接触人员、情况记录等项内容。
2 GMP飞行检查及证书收回情况
目前,对医药企业威慑力最大的是“GMP飞检”,因为即使药企通过了GMP认证,但若在生产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证书就可能会被收回。2014年11月国家药监总局公布了《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1]。全国各级药监部门加大了飞行检查的力度,从2015年1月起截至2016年3月底,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全国共有167张GMP证书被收回。
各省市GMP证书被收回情况如表1所示。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上通报案例
3.1甘肃大得利制药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经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GMP跟踪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缺陷,胸腺肽产品的生产存在高风险。
(1)主要原料质量保证措施缺失,存在较高质量风险。该企业采购和使用的小牛胸腺未规定生产用小牛种属、来源、具体年龄;未对牛的饲养环境进行考察,无法确定其饲养环境对牛的健康影响;未规定小牛胸腺的运输方式、采集后的保存期限;未规定对动物检疫证明的查验要求。
(2)生产管理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工艺控制。胸腺肽药品的生产未按照多组分生化药品的技术要求开展病毒灭活/去除、热变的验证工作;未根据多组分生化药品的特性,研究设定不同工序的工艺时限。
(3)质量管理不到位,缺少关键控制项目等。胸腺肽溶液内控质量标准中没有细菌内毒素或热原等必要的安全性控制项目;未对胸腺肽产品的活性组分的含量、活性(活力)、活性组分的收率等进行方法学验证;偏差管理未得到有效落实,偏差台账无内容。
3.2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3.2.1 涉嫌使用假劣药材或偷工减料
现场抽取芦荟药材留样(批号151201)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薄层鉴别未检出芦荟苷。
现场抽取通窍耳聋丸三批留样产品(20130611、104141004、104150404)和两批在库成品(104150605、104150702),依据探索性研究方法检验,存在以下问题:(1)使用薄层色谱法进行芦荟苷鉴别试验,结果显示20130611和104141004两批产品相应的荧光斑点极浅;(2)使用HPLC检测黄芩苷含量,结果显示104141004批含量为0.04 mg/g,其他4批产品含量在2.5~4.2 mg/g之间,然而按完整处方量折算黄芩苷含量应约为21.7 mg/g;(3)使用HPLC检测龙胆苦苷含量,5批产品龙胆苦苷含量分别为0.07 mg/g、0.04 mg/g、0.17 mg/g、0.77 mg/g、0.17 mg/g,然而探索性研究方法中的标准应不得少于0.42 mg/g。
3.2.2 擅自改变中间产品的灭菌工艺
(1)在未研究和评估辐照灭菌对产品质量影响的情况下,2013年至2014年期间,企业将直接入药的中药药粉湿热灭菌变更为60Co-γ射线辐照灭菌,且无变更控制记录;(2)该企业与保定核力源辐照有限公司签订了辐照协议,质量条款无明确的辐照装载模式、时间、剂量等参数要求,也未建立完善的灭菌过程控制文件和灭菌记录;(3)该企业对龙胆粉末进行辐照灭菌,违反《中药辐照灭菌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86号)的有关规定。
3.2.3 原药材检验记录不真实
该企业2013年至2015年共购进黄芩原药材7批,调取该7批检验原始记录,发现其中两批黄芩原药材(Y-011-141201、Y-011-151101)的图谱与另外两批黄芩药材(20130413、Y-011-140401)图谱高度一致,涉嫌修改时间和套图谱。
3.3 贵州寿仙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3.3.1 在药品GMP证书到期后继续违法生产药品
该企业合剂的《药品GMP证书》有效期至2015年6月9日,到期后在未通过认证的情况下继续违法生产了9个批次香榆胃舒合剂(批号150706、150711、150713、150804、150901、150902、150903、151104、151105)。
3.3.2 更改部分产品批号
企业挑选未漏液的退货产品重新进行包装,将香榆胃舒合剂150901、150902、150903等3个批次退货产品更改为151104、151105等两个生产批号进行销售。
3.3.3 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物料记录等涉嫌造假
在穿心莲饮片“预处理工序记录”和“提取、浓缩工序生产记录”中,操作人员覃某的签名字样出现3种完全不同的笔迹,造假痕迹明显。
该企业不具备乳香、太子参、穿心莲3种药材全检条件,但企业检验报告书均显示进行了全检。乳香未购入做鉴别所需的对照品,也不具备含量测定所需的气相色谱仪;太子参现场未见检验用对照品,也无对照品的购入、使用记录,其含量测定图谱存在一图多用的现象;穿心莲现场未见检验用对照品,也无对照品的发放记录,其含量测定图谱同样存在一图多用的现象。该企业化验室主任周某于2015年2月26日入职,但乳香20150210批次的《原药材检验报告书》的复核人为周某,签发日期为2015年2月13日,时间上明显不符。
3.3.4 涉嫌偷工减料
该企业提供的财务发票显示,相关药材的购入量与药材入库量、生产投料量相差较大。如2014年至2015年生产大败毒胶囊按处方计算应投料乳香1 313.8 kg、蜈蚣653.45 kg、全蝎192.1 kg,而企业实际购买乳香447 kg、蜈蚣388 kg、全蝎136.2 kg。
3.3.5 物料管理混乱
该企业提取车间二层仓库存放野菊花、黄柏、芒硝、乳香、蒲公英、金银花、穿心莲等多种中药材,部分中药材包装袋已破损,地面上洒落大量的药材,所有物料均无相应的货位卡,物料标识上均没有产地、来源、进货日期、检验状态等信息。
该企业包材仓库内部分品种内包装和标签说明书账、卡、物数据严重不符。大败毒胶囊小盒(批号:20150803)实物数为10万盒,货位卡登记数为25.15万盒,包材明细账目数为6 455盒;消炎止咳片小盒(批号:20110703)实物数为126 000盒,货位卡登记数为60 507盒,包材明细账目数为265盒。
3.4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经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组织GMP跟踪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不符合药品GMP要求的缺陷,企业虽然针对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但仍然存在以下严重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问题,冻干粉针剂的生产存在着高风险。
(1)在通过GMP认证的冻干粉针剂生产线(B+A级)上按C、D级洁净环境控制要求生产转移因子胶囊原粉。该企业自2014年4月2日取得胶囊剂GMP证书后,因冻干粉针剂长期不生产,自行降低了冻干粉针剂生产线环境洁净度级别生产转移胶囊因子胶囊原粉,存在污染与交叉污染的风险。
(2)冻干粉针剂生产线长期未进行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该企业冻干粉针剂生产线最后一次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之后未按规定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养基模拟灌装试验,无菌控制能力难以保证。
(3)质量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该企业高效液相色谱、气相色谱未设置分级操作权限账户,检验数据的安全性难以保证;批号为361503014的甘露醇未按质量标准对有关物质项进行检测。
3.5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3.5.1 物料与产品方面
现场检查发现在一无标识的房间内存放大量物料无标识、无管理台账、无货位卡;物料未有序存放;合格品、不合格品无明显标识。
3.5.2 确认与验证方面
2014年1月8日企业进行了普鲁卡因青霉素工艺验证,但未对混合均匀性进行确认;2014年1月8日企业进行了普鲁卡因青霉素工艺验证,混合工序混合时间为80 min,2015年10月9日批准的工艺规程中混合时间为30 min,批生产记录中显示实际混合时间也是30 min(如30115027703批普鲁卡因青霉素)。
3.5.3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方面
《2014年年度产品质量审核报告》中普鲁卡因青霉素(批号1408153)溶剂残留乙酸乙酯数据44 ppm,与该批次偏差调查处理记录中数值90 ppm(内控标准为≤50ppm)不一致;普鲁卡因青霉素(批号1401126)溶剂残留正丁醇数据248 ppm,与该批次偏差调查处理记录中数值395 ppm(内控标准为≤300 ppm)不一致。另外,报告中显示“普鲁卡因青霉素溶剂残留正丁醇1月、2月数据偏高,波动明显,可能与提高投料量或工艺控制有关,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但企业未在报告中阐述调查分析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
3.5.4 文件管理方面
部分管理文件未受控:如合格供货商清单未纳入受控文件管理;检验记录发放未按照相关规程管理,无领用人签字,记录模版样纸管理无记录,未建立管理台帐;普鲁卡因青霉素红外对照图谱(复印件)未纳入受控文件;807车间结晶岗位控制室普鲁卡因青霉素标准流加曲线图无文件审核批准信息;2015年12月16日现场检查时,807车间溶配岗位普鲁卡因青霉素(批号3011512741)生产指令显示为12月16日签发,批准人未签字批准,接收人已签字接收,指令中起始物料数量栏空白;该批生产已进行到洗涤工序,已完成生产的工序QA人员取样记录栏空白。
3.6 哈高科白天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
3.6.1 实际生产工艺与2010年药品再注册申报工艺、2009年黑龙江省局药品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工艺以及企业现行工艺规程不一致
该企业促肝细胞生长素提取物溶液实际提取过程使用胃蛋白酶水解,但企业提供的2010年药品再注册申报工艺、2009年黑龙江省局药品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工艺以及企业现行工艺规程中均未体现酶解工序。
3.6.2 编造促肝细胞生长素提取物溶液的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相关物料记录
(1)现场检查期间,给检查组提供编造的数据和材料。现场提供的促肝细胞生长素提取物溶液批生产记录(批号:140701、140901、141201、141202、150201)、仓库相关物料的分类进出账、实验室检测记录等均为编造,实际并未生产以上5个批次的提取物溶液。
(2)经检查组对电脑进行数据恢复,进一步检查发现该企业于2014年和2015年生产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7批和16批,但企业无法提供相应的批生产、批检验等原始记录,生产过程无法追溯。
(3)两台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未安装审计追踪功能,未设置登录用户及权限,计算机操作系统时间有修改痕迹。1)编造HPLC的电子数据。检查发现实验室的两台HPLC中存有批号为140701、140901、141201、141202、150201等5批促肝细胞生长素提取物溶液图谱。2)篡改紫外分光光度计(UV)的电子数据。将140701批促肝细胞生长素提取物溶液的UV数据修改后,用于141202批。
3.6.3 其他
肝脏采购自脏器收购联系人,企业与供应商和乳牛肝脏收购联系人均未签订购销质量协议,企业乳牛肝脏质量标准中仅有外观、色泽等感官指标,无法追溯来源并控制质量。
4 GMP飞行检查主要缺陷汇总分析
4.1 生产方面
4.1.1 部分生产记录涉嫌造假(发现最多,最常见)
(1)记录的时间不一致。主要表现有设备日志上表明的运行时间跟批生产记录上填写的时间对应不上;同批次的成品销售发货时间早于该批产品的放行时间。
(2)设备的型号规格与批生产记录上填写的生产批量不匹配。
(3)一人多岗,在检查不同产品和批次的批记录时发现同一人员在同一时间在多个岗位和工序操作,与实际情况不符。
(4)批生产记录存在代写、抄写的情况,从现场检查与批生产记录检查对比情况看,有生产记录不是在岗位实时填写的情况。
4.1.2 生产现场缺陷情况
(1)车间、工序清场不彻底,检查时在设备的除尘、地面等不易清洁的地方发现有过多的粉尘,甚至有以往生产批次的残留。
(2)设备无清洁状态标识。
(3)现场暂存物料无货位卡标识。
4.1.3 生产工艺缺陷情况
(1)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不按注册工艺组织生产、不按处方进行投料的情况。
(2)检查中发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非法生产的情况比较严重。
(3)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伪造包装标签、更改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的行为。
4.1.4 验证方面的缺陷情况
(1)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未制定年度验证计划,有的企业未按照计划开展培养基模拟灌装验证。
(2)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清洁验证不完善,数据分析不科学,有造成共线生产时产生交叉污染的情况。
(3)检查中发现有的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未对产品活性组分的含量、活性、收率等进行方法学验证。
4.1.5 委托生产方面的缺陷情况
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未按照批准的注册工艺进行生产,反而外购中间体进行投料生产,同时编造相应的批生产记录。检查中发现设备容积与批量不对应,物料不平衡,设备使用日志上体现的设备运行时间与批生产记录上记录的时间不一致。
4.1.6 生产管理不到位,缺少必要的工艺控制
有的多组分生化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多组分生化药品的技术要求开展病毒灭活/去除、热变的验证工作;未根据多组分生化药品的特性,设定不同工序的工艺时限。
4.2 质量方面
4.2.1 检验记录存在造假的现象
在检查企业QC检验记录的过程中,发现有的企业的批检验记录与其仪器使用记录、试剂的配制及领用记录在时间上存在冲突,存在使用时间比配制、领用时间早的现象,检验记录造假比较明显。
4.2.2 质量管理不到位,缺少关键控制项目等
一些无菌产品内控质量标准中没有细菌内毒素或热原等必要的安全性控制项目;偏差管理未得到有效落实,偏差台账无内容。
4.2.3 篡改电子数据
检查发现,有的企业紫外分光光度计(UV1700)中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多肽含量检测的141202批的电子数据系在140701批的电子数据基础上修改而得。
4.2.4 数据的完整性存在重大缺陷
(1)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选择性地采用仪器内保存的工作对照品图谱比对作为检验结果进行判定;检验用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精密仪器多人共用登录密码,无权限受控,缺乏审计追踪等功能,不能确保图谱、数据的完整性。
(2)检查中发现,个别企业两台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未安装审计追踪功能,未设置登录用户及权限,计算机操作系统时间有修改痕迹。
4.2.5 变更程序形同虚设
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在未开展变更风险评估及相关验证研究、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控制程序的情况下,改变奥拉西坦原料药精制工艺,并进行生产。
4.3 物料仓储方面
4.3.1 仓储的进出库台账存在造假现象
编造批生产记录和物料出入库台账等。有的企业促肝细胞生长素溶液实际提取收率超出批准工艺收率40%左右,每次多出的产品混入其他批次中,采用编造采购记录、进厂记录、批生产记录,虚开发票等方式进行平账。
4.3.2 主要原料供应商审计不全,存在质量隐患
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主要原料乳猪肝脏供应商为江苏省东台市四之海冷冻食品厂,档案资料显示该企业对上述食品厂进行了书面审计和现场审计,但实际上未进行现场审计。
4.3.3 现场管理混乱
(1)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特别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仓库中中药材的养护不到位,存在霉变、虫蛀的现象,而未按规定处理。
(2)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部分中药材包装袋已破损,地面上洒落大量的药材,所有物料均无相应的货位卡,物料标识上均没有产地、来源、进货日期、检验状态等信息。
5 极易受GMP飞行检查企业的特点
通过最近国家各级药监部门发文情况来看,并对近年来被药监部门GMP飞行检查的企业的情况来对比,笔者总结了有以下情况的企业极易受到药监部门的GMP飞行检查,希望药品生产企业引起高度重视。
(1)被举报投诉的企业;
(2)疫苗、血液制品企业;
(3)质量公报中抽检不合格的注射剂企业或多个批号抽检不合格的口服制剂企业;
(4)上一年度发放告诫信的企业;
(5)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或GMP认证检查发现缺陷较多的企业;
(6)中药注射剂和生化药品;
(7)国内检查机构检查发现有较严重缺陷的企业;
(8)国外检查机构检查发现有较严重缺陷的企业;
(9)上年度因存在严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企业;
(10)中药饮片生产企业。
6 GMP飞行检查的思考
(1)2010版GMP第三条:本规范作为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是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2]。可见,GMP的灵魂和精髓就是本条所述。深刻的领会和把握这个精髓,就可以更有效地实施GMP。做到四个重点要检查:重点要检查企业是否真正理解了GMP的精髓,是否具有防止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的基本理念;重点要检查企业有无存在系统性缺陷,是否能保证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重点要检查企业有无连续的发生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情况;重点要检查药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要追根溯源。
(2)2010版GMP第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2]。可见,诚实守信是有效实施GMP的基础和前提。换句话说,丢弃了诚实原则,实施GMP就无从谈起。而发现一次造假或欺骗行为,就有理由怀疑所有行为的真实性,包括产品放行。诚信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底线。企业为了达到符合GMP条款要求的目的,不顾诚信原则,编造或篡改数据,实质上已经严重违反了GMP要求,无信不立。
(3)美国等发达国家现在都在执行c GMP(现行GMP或动态GMP),我国2010版GMP也是个动态的GMP,从2011年3月份实施以来,截至到2015年12月底已颁布GMP附录共10个,可见GMP的内容在不断补充和完善,也不断在与国际接轨。中国作为一个要与世界医药经济接轨的国家,不可能再停留在20世纪90年代的GMP管理的水平上,目前国家明确提出GMP飞行检查就是对企业的一种监督手段的补充和扩展。让大家明白GMP认证只是一种手段和形式,GMP的实施及持续改进才是GMP真正的目的。很多企业认为GMP认证结束之后就大功告成,GMP证书到手,企业领导就开始念起了歪经,员工就不按照GMP规范来做。因为没有理解透为什么国家要出台GMP飞行检查办法的真实含义,所以导致一来飞行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就出问题。
7 结语
笔者通过上述案例分析,进行了以上几点思考,望能引起大家的共鸣和探讨,望上述所有的案例成为前车之鉴,为药品生产企业所借鉴,真正做到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从2015年起,截至2016年3月底全国共收回167张GMP证书,而在2014年度仅被收回了50家药企GMP证书。可见GMP飞行检查的力度只增不减,形势逼人。可见“飞检”,对医药企业威慑力有多大,对医药行业震动有多强。因为即使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但企业若在生产和销售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被各级药监部门进行飞行检查,一不小心GMP证书就可能会被收回,银杏叶事件就是一个有利的佐证。希望本文能为药品生产企业应对GMP飞行检查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帮助。
摘要:从近年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对药品生产企业GMP飞行检查的情况入手,简述了极易被药监部门进行GMP飞行检查的企业的特点,并对截至2016年3月份各级药监部门通报的飞检案例进行了特性分析,希望能为药品生产企业迎接GMP飞行检查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GMP,飞行检查,特点,案例,主要缺陷,分析
参考文献
[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飞行检查办法(征求意见稿)》[Z].
gmp飞行检查 第4篇
gmp飞行检查 第5篇
根据......(此处省略N句形式开头),检查方案如下:
一、概述
......(此处介绍被认证公司的申请情况和认证范围简介等)。
二、检查时间和日程
(一)检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正常情况三天时间)
现场检查的时间以保证检查质量为前提,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实际需要,经中心同意后可延长现场检查时间,以核实查清问题为原则。
(二)日程安排 第一日:
08:00-09:00
首次会议;
双方会面;
公司简要汇报药品GMP实施情况;
检查组宣读药品认证检查工作记录、确认认证范围;
检查组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09:00-12:00
检查组根据企业情况制定/修订检查清单;
检查组查阅GMP认证申报资料;
检查组查阅本次认证剂型(品种)的下列资料:
产品质量标准
生产工艺规程
关键工艺参数及其控制范围
生产过程控制
培训计划
厂房设施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
仪器仪表校准计划
验证总计划
12:00-14:14:30-17:
17:30-18: 第二日:
08:30-10:
变更控制操作规程
偏差处理操作规程
OOS处理规程
CAPA操作规程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操作规程 30
休息
厂区周围环境、总体布局;
仓贮设施、设备及物料的接收与质量控制;
生产厂房的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车间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00
检查组日小结,与企业进行必要的沟通。30
厂区周围环境、总体布局;
仓贮设施、设备及物料的接收与质量控制;
生产厂房的设施、设备情况;
生产车间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
10:30-12:00
质量控制实验室。12:00-14:30
休息
14:30-17:30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文件;
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的管理、验证或校准;
与有关人员面谈。
17:30-18:00
检查组日小结,与企业进行必要的沟通。
第三日:
8:30-10:00
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药品生产与质量管理文件;
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的管理、验证或校准;
与有关人员面谈。
10:00-12:00
对检查情况进行小结,查看基于风险和系统确定检查项
目的疏漏内容,对疏漏项目补充查阅。12:00-14:30
休息
14:30-17:30
检查组综合评定、撰写检查报告。17:30-18:00
末次会议:
检查组与企业沟通,并宣读现场检查报告,双方确认本
次检查结果。
三、检查项目
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规定,并结合该公司认证检查品种的实际情况,基于风险管理的原则,以生产工艺为主线,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确定检查清单及重点检查内容。
该企业为新建企业首次GMP认证,检查重点:企业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厂房设施能否满足生产要求、文件制定是否合理、主要设备及工艺是否进行了验证,检查主要是针对未来的管理,具有前瞻性,也就是看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方式能否为将来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提供可靠的保证。
(一)最近一次监管部门检查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必须逐项表述)。
(二)检查组应对企业产能进行评估,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三)企业关键人员以及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生产、仓储等人员在职在岗情况(重点核实生产、质量负责人和生产、质量部门负责人、QA、QC在岗情况,是否有兼职)和实际履职能力(以实际操作评估其履职情况,尤其是仓储、生产操作和质量检验、质量保证人员),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四)该企业为新建企业首次申请GMP认证,请注重核查其所生产产品的炮制工艺、厂房、设施、设备等的验证情况,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五)按照相关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有独立的生产厂区,用于其他生产经营的物品不应放在生产厂区内,请注重核查其是否具有相对独立的厂区,厂房布局是否合理,因普通饮片、毒性饮片生产、仓储、化验室均在同一建筑内,应重点核查其人物流走向的合理性,防止交叉污染、混淆与差错的措施,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六)请注重检查车间建筑内所有安全门(非玻璃可打开的防火安全门)是否制定了有效的措施防止人员随意出入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七)数据可靠性(真实、完整)是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基本要求,请注重检查纸质记录和电子记录可靠性,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八)《中国药典》(2015年版)已于2015年12月1日实施,请检查组关注企业生产品种的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等文件是否已按规定进行检验方法学验证或确认后修订,并在检查报告中专述。
(九)请检查组准确填写生产品种(原药材和成品)检验条件(含炮制方法、质量标准收载、对照品、对照药材、检验仪器)一览表,企业不能全检的品种请在一览表中标明,同时在备注栏注明所缺少的对照品(对照药材)或仪器等,并打印纸质件,确认后全体检查员签名,随检查报告交回中心。
(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检查清单后请打印纸质件并全体检查员签名,随检查报告带回中心。
(十一)在检查中如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隐患,应及时告知市局及企业,市局应督促企业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现场检查至少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
1、机构与人员
组织机构及关键人员的设置;
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产品放行人的管理及培训情况; 人员健康、卫生习惯及人员着装情况。
2、厂房与设施 竣工图纸; 生产区的布局; 生产区的清洁;
质量控制区、仓储区、辅助区的设置情况。
3、设备
仪器、仪表的校准情况; 设备的性能确认;
设备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日志; 设备的清洁、维护、维修情况; 设备的生产能力与生产规模相适应情况。
4、物料与产品
物料与产品的接收、贮存、放行、使用情况及其相关记录管理情况; 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材料是否具有合法来源。
5、确认与验证 工艺验证情况; 关键设备确认情况; 关键设备清洁验证情况。
6、生产管理
生产操作与中国药典或炮制规范的一致性情况; 生产设备与器具的清洁情况; 生产设备与器具的状态标识; 批生产记录; 称量设备的校准情况。
7、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物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产品的审核、放行情况; 物料与产品的取样、检验、记录及报告情况; 主要物料供应商的审计情况; 实验室管理情况。
8、发运与召回 成品的发运管理情况; 召回情况(模拟召回)。
检查组应告知企业将存在缺陷立即改正,不能够马上改正的,需提出改正计划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应对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15日内整改复查报告、市局意见和企业整改材料一并报省局药化生产监管处及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各一份,中心收到企业整改报告和计划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现场检查需要的资料目录(现场检查方案)
1、近几次检查的结论和报告; 年度产品质量回顾分析;
趋势分析清单(产品、原辅料、制水、环境监测、关键工艺参数)变更清 单;
偏差调查清单;
上次检查缺陷项目整改报告; 用户投诉及产品召回情况; 年度确认与验证清单; 偏差处理、变更控制管理文件。
2、现行文件目录,文件发放记录;
关键文件会审记录;(文件管理规程、变更管理、偏差管理、物料管理、供应商管理、产品召回、退回记录等)
取样管理规程;(人员培训、考核、授权,工具是否关注一般饮片和毒性 饮片使用不同的工具,人员保护、取样量、取样方法、代表性)
3、仪器清单、仪器校验清单、仪器维护保养计划及记录、仪器预防性维护 计划; 产品质量档案;
成品留样观察登记、检验记录、结果汇总表、观察总结; 留样样品帐卡,要求帐卡物一致;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规程;
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环境、厂房设施、生产设备、检验仪器、生产工艺、产品质量)
4、首次会议人员签到复印件;(核对生产记录、检验记录、文件签收、确 认与验证、培训人员签到表的笔迹)
5、验证总计划,验证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成立文件; 生产设备验证清单、方案、记录; 检验设备验证清单、方案、记录; 生产工艺验证清单、方案、记录;
验证方案、验证台帐、验证报告、验证结论、验证数据、评价和建议; 2015年版药典执行前的人员培训、方法验证、文件变更;
6、人员培训计划(外部和内部培训),文件培训是否在相应的文件生效前 完成,培训人员考核,培训效果评估,培训老师要求,培训总结;
7、合格供应商目录;(供应商审计,仓库有无此清单,是否对照清单进行 验收,注意辅料标准和注册证,内包材注册证,进口药材要有进口注册证 且关注有效期)
8、GMP认证领导小组,自检小组,供应商审计评估小组,风险管理小组,药品召回小组,变更控制小组,偏差处理小组,验证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及公司批准证明文件。不良反应是否成立组织,专人负责。
9、风险评估报告;
GMP检查要点 第6篇
张功浚
根据药品GMP原则要求,结合原料药生产影响药品质量的关键环节,提出原料药GMP跟踪检查要点,旨在督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变更情况和实际运行状态。检查组须对如下内容按照药品GMP要求,逐一核实,并详细陈述。
1、药品GMP认证检查提出缺陷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
2、企业的组织机构是否有变动、是否能够确保履行职责;企业负责人、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质量控制、物料管理负责人员是否保持相对稳定,如变更是否具备相应的资历和能力。
3、生产厂房及其设施、生产设备、仓储条件、检测仪器等是否发生变更及其符合药品GMP情况。
4、新增生产品种的工艺验证及相关文件的补充和完善情况;生产规模及其生产品种扩增或调整与生产及检验能力是否匹配。
5、物料供应商审计,包括选择原则、审计内容、实地考核周期、认可标准、审计人员资格、批准及变更供应商的审批程序等是否能够确保物料质量;如购用中药饮片,其中药材来源、产地是否有明确;是否与物料供应商签订合同;物料验收、抽样、检验、发放标准、程序及其执行情况。
6、中药材产地保持相对稳定;药材、中药饮片验收、抽样、检验、发放的原则及执行情况;中药提取采用的工艺用水标准;盛放中药提取物的容器、转运方式、贮存场所及条件等控制污染的措施。
7、物料及产品按规定条件秩序合理存放,有明确的状态标志;货位卡内容齐全、清晰,物卡相符;每种原料、辅料使用情况,如采用计算机控制系统,其验证情况。
8、空气净化系统的温度、湿度、换气次数、风速、风压、自净时间、尘埃粒子和微生物等控制标准、检测周期、检测结果出现偏差的处理措施;生产厂房及空气净化系统清洁消毒方法、消毒周期、认可标准;高效过滤器更换标准、更换周期及其验证情况。
9、制水系统及其验证:⑴纯化水制备方法及系统运行方式;⑵系统清洁、消毒方法、消毒周期、验证周期及其确定依据、执行情况。
10、质量控制部门是否能够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对物料、中间产品、产品实行全项检验,如部分检验,其确定原则;采用的检验标准符合法规要求;按程序如实出具检验报告;按规定留样及观察;如有委托检验,其被委托方资质、协议及其执行情况;
11、批记录(生产、包装、检验)检查要覆盖企业常年生产所有品种,每类品种至少抽查3批记录,不足3批的,全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按照注册处方、工艺规程及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检验,生产过程的物料平衡、偏差处理及不合格品处理情况;批记录内容是否真实、数据完整,字迹清晰、具有可追溯性。
12、质量保证部门是否能够按规定独立履行物料抽样及不合格的物料不准投入生产、合格产品方可放行、不合格物料及成品处理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物料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计及评估,并严格履行质量否决权。
13、销售记录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每批药品的去向,必要时能够追查并及时全部收回。
14、委托生产或接受委托生产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GMP检查小结 第7篇
在这次新版GMP认证检查中,我学习到了许多知识,也发现平时有不少问题被忽视了或者没有考虑到。如: 1.以前原辅料取样时,没有做到逐袋检查核对信息,只对抽检数量的物料核对了包装上的贴签信息和物料状况。另外专家也提出,我们没有对每一个包装的原辅料开具确认合格的状态标识,只是用了一张同意使用的蓝牌表明该批物料是合格的。仔细想了想,这种做法确实不太到位,后面需要改进,QA取样前应该仔细核对每一包装物料的信息,并在检验结果出来之后及时贴上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标签。2.在仓库现场专家也指出,原辅料货位卡上面没有标示出复验的日期,这是我们之前没有考虑到的问题。认真想了想,在货位卡上明显写出复验日期,对仓库管理员是一种提醒,在每次发料的时候就可以迅速明确哪些物料到了该复检的时候,避免了因一时疏忽忘记对物料进行复检的情况的发生。3.在检查取过样的原辅料时,专家也发现了我们一个问题。包扎物料袋用的扎口绳不合理,有安全隐患,不能确保扎口绳的纤维不会混进物料里。我觉得这个问题确实对药品质量造成了隐患,而我以前取样时并没有意思到这个问题,需要学习的东西真的很多。4.专家向我们强调了产品拼箱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产品的有效期应以后一批的为准,大盒上也应明显的标示出产品的具体拼箱情况。我们现在是通过贴标签来表明的,不过专家也指出我们现场贴的标签太小,不够清楚明确,可以一眼就能看出。这也是我们以后工作中需要改进的地方。
在对GMP检查的前期准备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进一步了解了新版GMP的知识与要求。1.新版GMP细化了对操作规程、生产记录等文件管理的要求,把所有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包括质量标准、生产处方和工艺规程、记录、报告等都纳入了GMP文件管理范围。并提出了批档案的概念,每批药品都应有批档案,包括批生产记录、批包装记录、批检验记录和药品放行审核记录、销售记录等与批产品有关的记录和文件。批档案应有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存放、归档。这样就使得整个药品生产质量的记录管理形成完整的体系,便于产品质量的追溯与改进。2.GMP的核心是保证药品质量恒定,新版GMP加强了对人和软件的要求和管理,重在保证规范的生产流程。使我国的GMP更为系统、全面和科学,并对98版GMP一些原则性要求加以细化,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并尽可能的避免歧义。3.在新版GMP中对设计确认予以了明确和强化。在前一时期GMP实施过程中,药品生产企业对厂房的新建或改造、设备的选型缺乏充分论证,从而造成或大或小的损伤。在总结以往教训的基础上,对设计确认做出更具体明确的规定,要求企业必须明确自己的需求,并对厂房和设备的设计是否符合需求、符合GMP的要求予以确认,避免盲目性,增加科学性。4.新版GMP在“质量管理”一章中专门增加了变更控制一节,对变更提出了分类管理的要求。这些管理要求的增加,为制止企业的随意行为提供了管理方法,与药品注册管理中提出的变更控制要求相协同,有助于药品生产监管与药品注册管理共同形成监管合力。5.新版GMP增加了偏差处理的内容,参照了ICH的Q7、美国FDA的GMP中相关要求,明确了偏差的定义,规定了偏差分类管理的要求,为制止企业不认真严格制定文件规定的随意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管理方法。6.在一些细的方面也明确了要求,如:厂房布局应将人流物流分开;所有房间设备需编号;设置防虫和其它动物设施:电子灭蚊器、防鼠板、气幕、纱窗等;产尘量大的房间如粉碎机需保持相对负压;设备清洁SOP应先明确死角、盲角的位置和多少,强调其清洁方法,需检查现有SOP是否符合要求;物流质量标准:制定企业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仓库的条件应满足物流贮存条件和生产规模的要求。
经历完这次GMP检查,我深刻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也开拓了眼界,转变了以前老旧的观念。学习GMP的知识单纯看书看文件是不够的,知识需要从现场从实践中来。不了解设备,不真正弄清工艺而去谈GMP,只是纸上谈兵。后面的工作,要增加现场实践的时间,把每一个工段,每一个流程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找出来,这样才能真正的把握好质量这一关。
浅谈食药监局GMP飞行检查 第8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近5年时间, 现有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如血液制品、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 在2013年12月31日已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的要求。其他类别药品的生产也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10年修订) GMP认证。
随着GMP实施工作不断深入, 全国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了GMP认证检查。但是, 大多数企业在迎接认证检查时, 会调动一切人力、物力精心准备, 集中精力迎接检查, 部分企业一旦通过认证就认为万事大吉, 把GMP丢在脑后, 放松管理, 导致质量滑坡。为进一步做好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 充分发挥各种形式的检查作用, 如跟踪检查的常规性、飞行检查的突击性、专项检查的针对性、认证检查的系统性, 不断创新监管机制, 巩固认证效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飞行检查办法。
1 飞行检查的定义
药品飞行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被检查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现场监督检查。飞行检查采取事先不通知, 不透露检查信息、不听取一般性汇报、不安排接待、直奔现场的方式, 对被检查单位执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真实情况, 进行突击检查或者暗访调查。
2 关于飞行检查的历史追溯
(1) 2006年3月13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函; (2) 2006年4月24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3) 2014年5月12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征求《药品飞行检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4) 2014年11月2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药品飞行检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5) 2015年1月13日,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召开《药品飞行检查办法》专家研讨会。
3 药品飞行检查办法新旧对比分析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关于印发《药品GMP飞行检查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安[2006]165号) 与2014年11月《药品飞行检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 对比如下:
(1) 适用范围变化:新修订的药品飞行检查办法适用范围延伸至药品经营等环节。
(2) 适用目的变化:新修订的药品飞行检查办法是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风险防控;旧暂行规定目的为加强药品GMP认证监督检查, 仅将药品GMP飞行检查作为其认证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
(3) 飞行检查启动原因不同:新修订药品飞行检查办法针对核查投诉举报问题、调查药品质量风险、调查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或群体不良反应事件、调查违法违规行为、随机监督抽查及有必要进行药品飞行检查时启动, 旧暂行规定飞行检查主要针对涉嫌违反药品GMP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生产企业。
(4) 飞行检查人员组成不同:新修订药品飞行检查办法中,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药品飞行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飞行检查, 被检查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检查, 新办法将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作为发起飞行检查的主体。旧暂行规定中要求被检查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 (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仅担任观察员, 协助检查组完成飞行检查工作。
(5) 新办法强调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根据药品安全风险信息及有关情况及时组织药品飞行检查, 药品飞行检查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应当占一定比例, 将飞行检查作为药监部门的一项工作任务进行强制要求。
(6) 新办法确立了飞行检查在执行中执法的权威性, 明确指出对威胁检查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 被检查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请公安机关协助检查。
(7) 新办法中增加风险控制措施及紧急控制措施的决定, 同时增加飞行检查报告抄送时限的要求。
4 药品飞行检查实施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 自飞行检查征求意见发布 (2014年5月) 截止到2015年2月, 收回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企业的GMP证书个数如表1所示。
涉及品种:中药饮片、片剂、颗粒剂、胶囊剂、散剂、中药前处理、糖浆、丸剂、口服液、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大小容量注射剂等。
共性缺陷项统计如下:
(1) 中药生产企业未按处方及注册工艺进行生产;
(2) 中药生产企业对药材供应商审计不全;
(3) 中药生产企业未按照中药材储存条件进行储存;
(4) 中药生产企业出现偷工减料及更换用药部位现象;
(5) 未开展培养基模拟灌装验证, 未评估其风险;
(6) 无菌保障水平不完善;
(7) 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或存在健康风险;
(8) 与药品GMP要求严重偏离, 给产品质量带来严重风险;
(9) 空气净化系统存在不足致使大范围交叉污染, 未及时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 仍继续生产;
(10) 纯化水系统和注射用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难以保证稳定提供质量合格的工艺用水并造成药品质量受到影响;
(11) 非专用设备用于高风险产品生产时, 生产设备的清洁方法未经有效验证;
(12) 无书面的工艺规程或工艺规程与注册要求不一致;
(13) 生产处方或生产批记录显示有重大偏差或重大计算错误, 导致产品不合格却投放到市场;
(14) 伪造或篡改生产和包装指令、记录, 不如实进行记录;
(15) 产品未经质量管理部门放行批准即销售;
(16) 原辅料与包装材料未经质量管理部门事先批准即用于生产, 产品已放行;
(17) 培养基灌装试验失败后, 仍继续进行无菌灌装生产;
(18) 批准放行销售前, 未按照质量标准完成对成品的全项检验;
(19) 质量标准内容不完整;
(20) 召回程序失控、无效或者召回不完全;
(21) 未对首次无菌检查不合格进行彻底调查, 就根据复试结果批准放行产品;
(22) 质量管理体系无效。
5 飞行检查思路总结
通过对上述被收回GMP证书生产企业进行总结,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食药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运用检查、检验、监测综合手段发挥飞行检查的威慑作用。
(2) 重点围绕高风险企业或品种开展检查。
(3) 多组分生化药提取、前处理等过程, 中成药、化药制剂共线生产环节的交叉污染问题;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为飞行重点检查对象。
(4) 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较低品种、药品质量公告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品种、原药材价格比较高, 且成品中无定量检测指标的品种作为检查的重点。
6 应对飞行检查的建议
在理清药监部门飞行检查的思路后, 对如何应对飞行检查, 提供以下建议:
(1) 成立GMP飞行检查应急小组。应急小组由质量管理负责人员担任组长,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生产管理人员、质量控制管理人员、质量保证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做好飞行检查应急小组人员的职责分工, 比如:组长作为公司代表负责在检查前、检查中和检查后与检查人员进行沟通;记录人负责对飞行检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进行记录;陪同人员负责在前面为检查人员引路, 并在检查期间全程陪同检查人员, 确保检查人员始终有人陪伴;信使负责传递或返回检查人员要求的文件。迎检小组人员在10 min内迅速聚齐, 并在15 min内通知其负责区域, 每个关键工序及岗位均配备专业知识丰富、GMP知识丰富的员工以备随时迎检。
(2) 加强日常监管力度, 实行QA全程监督机制, 对不符合GMP条款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并全厂通报。
(3) 抓好全员GMP基础知识培训工作, 严禁未经培训或培训评估不合格的员工上岗操作。
(4) 由专人负责GMP飞行检查缺陷通报的收集工作, 并及时汇报至质量管理负责人, 发现类似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
(5) 运用多种质量管理手段如质量回顾、CAPA、管理评审、自检等及时发现异常趋势, 主动整改。
7 结语
从商业角度来说, 药品是一种商品, 但其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其价值不能完全由价格来衡量, 质量才是关键。可以说, 药品的质量是制药企业生存的保障, 同时也体现出一个药企的信誉。GMP是制药企业对其产品符合性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最低的要求, 实施GMP不仅需要通过最终产品的检验来证明药品达到质量要求, 还要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实施科学全面的管理和严密的监控来获得预期质量。在国家大力加强法治建设的前提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飞行检查的力度和范围不断加强、扩大, 企业要想可持续发展必须时刻保持GMP的合规性。
摘要:对2014年5月—2015年2月食药监局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实施药品飞行检查情况进行了简要概述, 同时对飞行检查中被收回GMP/GSP证书企业存在的共性缺陷项进行汇总, 以期探寻飞行检查的总体思路, 最后对企业如何应对飞行检查给出一定的措施, 以期保证企业GMP持续合规。
关键词:飞行检查,实施情况,思路,GMP持续合规性,建议
参考文献
[1]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飞行检查办法》 (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Z], 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