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精选13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第1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1、由分管负责人、安全科、办公室、生产科等有关部门组成自查自纠领导小组。
2、每月由分管负责人、自查自纠自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公司安全大检查,将查出的安全隐患编制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3、每月由分管安全负责人组织安全科、办公室、生产科对车间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落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
4、日常的安全隐患排查由每车间领导负责。各班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进行处理。
5、各生产班组在作业前,必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自查当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汇报。由车间及时组织处理。威胁安全时,要立即停止生产,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6、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一时还无法整改的作业场所,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7、安全科负责对公司安全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对责任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凡不按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车间部门领导和直接责任者的经济责任和其他责任。
9、公司应将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各级人员绩效考核。
10、安全科应在月度工作会议上通报本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计划。
11、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奖惩制度。对发现、举报、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第2篇
依据《昆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内业资料
(一)企业资质证件
(1)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2)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3)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根据《安全生产法 》,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负责人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各级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
(2)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3)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5)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6)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7)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
(8)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2)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3)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4)安全生产检查方式;(5)安全生产检查要求。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2)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3)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5)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6)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7)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8)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2)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3)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4)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消防管理制度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范围、时限及要求;(2)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技术检测的基本要求;
(4)明确达不到技术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方法及措施。(五)安全教育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7、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种设备基础管理
1、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2、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4、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5、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 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
6、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7、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八)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预案
本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包括下列内容:(1)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2)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4)紧急处置措施方案;(5)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6)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7)经费保障。
2、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有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
4、应急救援物资
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物资。(九)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二、现场管理
(一)设备设施 1.警告标志
可暴漏于遗留风险的防护区域,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二)消防与应急安全
1、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3、消防设施与器材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4、避雷系统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对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三)用电安全
1、高压配电室(1)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2)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3)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
(4)通往室外的窗应装有纱窗。
(5)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设备间与附属房间之间的门应向附属房间方向开。高压间与低压间之间的门,应向低压间方向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6)各种安全用具首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定期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安全用具不应超期使用。
(7)具有架空进出线的变配电室应备有登高工具,如:(安全带、脚扣、升降板、紧线器、竹(木)梯、尼龙绳等),除每年试验检查一次外,每次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
(8)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年一次,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核相器电阻管、绝缘绳的试验绝缘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9)安全用具使用完毕后应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处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绝缘拉杆应悬挂或架在支架上,不应与墙接触;
b)绝缘手套、绝缘靴应存放在密闭的橱内,并与其他工具仪表分别存放,绝缘靴不应代替一般雨靴使用,绝缘工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 工作现场;
c)绝缘垫和绝缘台应经常保持清洁、无损伤;
d)高压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的匣内,并将匣放在干燥的地方; e)安全用具不允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f)安全用具不合格的不得存放在工作现场。(10)警告标志
禁止类:禁止合闸、禁止攀登、高压危险; 警告类:止步、高压危险; 准许类:从此上下、在此工作。
(11)变配电室内环境整洁,场地平整,设备间不应存放与运行无关的闲散器材和私人物品,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场地;
(12)主控制室、高压配电室不应带入食物及储放粮食,值班室不应设置、使用寝具、灶具,并应有防止小动物的安全措施;
(13)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合格有效的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14)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正确穿戴、检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应能正确使用安全用具。
(15)非变配电室从业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变配电室时,应经值班人员许可,并办理登记手续。当需要进入设备区时,应有值班人员监护。
2、低压配电室
(1)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的备用充电电源的放电时间不低于20min。(2)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挡板。
(3)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地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4)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5)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配电装置室的中间门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6)通往室外的窗应装有纱窗。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配电箱、柜
(1)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与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线编织铜线连接,作好标识。
(2)箱盘内开关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按设计要求。
(3)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运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建立动作记录。
(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必须定期操作实验按钮,检查其动作特性是否正常。雷击活动期和用电高峰期应增加实验次数。(5)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 置或悬挂物品。(四)危险化学品
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2、开关、灯具、线路、用电设施均应符合防爆要求
3、专人管理,并有防潮防雨淋设施
4、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5、设置安全标志
6、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五)场所环境
1、宿舍安全
(1)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2)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 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仓库管理(纸张仓库)
2、照明设施
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3、线路敷设
(1)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2)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
(3)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六)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1、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2、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云投商务大厦项目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第3篇
日前, 江苏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开发出一套安全隐患自查自报以及跟踪督查系统, 通过物联网技术, 安监人员便可以对企业安全生产“了如指掌”。
江阴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徐慰斌表示, 通过监控室显示屏, 可以看到每一个企业安全监管人员实时在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而每一个企业安全监管人员, 通过手机, 进行二维码扫描, 对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并上报。二维码扫描后, 手机摄像功能同时启动, 车间内相关情况便实时传送到系统中, 从而接受安监部门的监督以及追踪管理。江阴市新泽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邓吕忠告诉记者, 通过使用该系统, 在安监部门实时跟踪督查下, 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同时, 系统还应用物联网技术, 把企业现有自动控制和安全监控系统中的相关参量接入平台, 让上级管理部门可以实现远程监督。目前, 该市共有30多家企业上线, 预计到年底将有60%以上的规模企业纳入该系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第4篇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作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应该根据煤矿企业的灾害特点,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排查重点,深入开展多层次、多专业、多循环的自我排查和整治,努力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边远采掘头面、系统和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制度 第5篇
(2013年9月17日)
同志们:
进入秋季,天干物燥,历来是事故多发季节,也是我们安全生产工作最紧张的时期,区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国庆、中秋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刚才,区安监局徐新良同志通报了全区1-8月份安全生产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下面,就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我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今年以来,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能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从刚才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事故仍然多发。各部门、各单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狠抓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但一般性伤亡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8月8日,灵溪镇童家棚自然村因供电线路与广播电视线路交越短路,导致二死一伤的事故,全年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已经达到5人,占到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的166%,形势十分严峻。
二是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实。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经营中,有章不循者有之,责任心不强,得过且过者有之,麻痹思想、浮躁情绪、侥幸心理者有之,有的企业受利益驱动,安全投入不足,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不断发生,甚至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监管,草菅人命,违法乱纪。
三是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不力。各镇乡(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负有对所管辖区、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客观上讲,各镇乡(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在思想认识上是比较到位的,但是在工作措施的落实上力度不够,安全监管大多只停留在口头上、会议上和文件上,安排的多、检查的少,部署的多、督办的少,缺乏实质、有效的监管措施,造成一些隐患和问题反复检查仍反复出现,安全监管流于形式。
四是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突出表现在,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安全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大,深度不够,宣传教育只是集中在每年的安全月等一些特定的时段,没有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没有真正做到深入人心,触及灵魂,致使广大群众安全意识淡薄、思想麻痹,习惯性声音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相对滞后,对职工的岗前培训把关不严,缺乏对在岗工人技术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作业的现象依然存在,冒险违章作业的行为屡见不鲜。
当前,中秋、国庆双节临近,客流、物流逐渐加大,进入一年之中的事故多发期。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要认清形势,始终站在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平安信州的高度,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突出重
点攻难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提出的“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细、抓好、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突出重点,以自查自报推动集中大检查工作
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大检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企业要按照此次会议的要求,结合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一)以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为抓手,继续推进集中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检查、督查,更主要的是企业要积极参与到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中去。区政府年初下发了《信州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办法》(饶信府字[2013]03号),区安委办建设了信州区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为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和监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提供了信息交换的平台,动态监管系统为各类行业提供了详细的事故隐患排查标准,解决了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中企业要“做什么,怎么做”、政府部门“管什么、怎么管、谁去管”的问题,把隐患排查、登记、检测、挂牌督办、整改、评价、销号、上报、统计、检查和考核等工作,形成严格的制度。区政府办印发了《信州区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片包段,夯实责任,以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继续推进集中大检查工作。
(二)全力以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一是要狠抓源头治理。区交通部门要加大客货车辆安全检测,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把源头“关口”。路政管理、养护单位要加强公路巡查,突出抓好危险路段的安全整治,及时增设交通标志线,设臵安全警示,配备防护设施,有效消防事故隐患。二是要狠抓安全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按最高限给予处罚。同时,加强农村道路的安全监管,严禁农用车违章载人,严防事故发生。
(三)高度重视消防安全。5月31日,黑龙江中储粮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一储罐着火,6月3日,吉林德惠市米沙子镇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发生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生产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按照省、市关于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区政府办专门下发了《信州区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饶信府办字[2013]51号)。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会同安监、工商、教体、商务、卫生、质监等部门,督促全区宾馆、饭店、中小学校、医院、商场、网吧、集贸市场等重点消防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同时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排查,摸清隐患,分类建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消除隐患。对消防责任制和消防措施不落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器材不足、应急预案没有或空位、值班人员脱岗、溜岗现象等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必须下发整改指令书,璀限期整改,彻底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隐患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绝不允许恢复生产经营。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干部群众的消防安全教育,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整改火灾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狠抓中小学校安全监管。教育部门要重点加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用电和学生饮食、过马路等安全监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审查关,严禁向学生出售过期霉变食品,严防群体性卫生事件发生。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出租屋、流动人口和
暂住人口的管理,及时排查各种隐患;加强对学校周边的治安巡逻,严防各种社会治安案件发生。要严把校车及驾驶人员的审查关,加大校车监督力度,确保师生安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师生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五)抓好烟花爆竹安全整治。烟花爆竹即将进入旺销时期。安监、公安、供销、工商等部门,要切实抓好烟花爆竹“供、销、运”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及早研究和部署旺季烟花爆竹经营工作,坚持“严格控制、压缩数量”的原则,科学定点,合理总局,严格审批,确保安全。要继续加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排查和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确保烟花爆竹专营专销。要严防与广丰县临近镇乡的村民开展烟花爆竹加工业务。
(六)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安监、商务、交通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处臵等环节的安全工作,认真检查督促,明确要求,严格管理落实加油站、液化气站、危化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危险化学品的安装使用、储存设施,瓶罐充装设施、运输车辆及罐体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整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坚决依法停产停业整顿。
(七)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全区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测,严禁特种设备带病运行以及非法改装使用,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八)扎实开展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行动。要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打击重点:一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行为;二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三是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四是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安全隐患长期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改选管理职责,密切配合,形成“打非”合力,对存在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该提请政府关闭的坚决提请政府关闭,对已停产和关闭的企业要停实关死不留后患,积极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三、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始终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臵,做到经济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要夯实安全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镇乡(街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真正做到党政同责、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分管领导也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大事来抓,积极推进本辖区、本行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办到位、支持协调到位。
三要狠抓措施落实。安全重点在基层和基础,基层基础重点在企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更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的积极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继续深化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专项治理整顿,切实把各项工
作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四、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严格落实各类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应急救援的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及通讯和交通工具,保证发生突发事件后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臵及时、救援有效。
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制度 第6篇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全面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为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各科室、区队班组都必须按照本制度认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工作。
二、本制度所指的事故隐患是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和《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所界定的情形。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工作是指各科室、区队、班组按照本制度认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四、各科室把本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上报安检科,安检科进行归类整理。
五、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应坚持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准确上报,积极整改的原则。
六、各科室、区队、班组应接受上级各部门的指导,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矿安监部门和上级有关单位的安全检查。
七、各科室、区队班组主要负责人,要将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八、各科室、区队班组要按照《隐患分级标准》,积极认真排查本单位、本作业场所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九、各科室、区队班组要按照以下时间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
1、班组要坚持班前、班中、班末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制度,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区队坚持每天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
3、各职能科室坚持每月两次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
4、矿井坚持每月15号、25号有矿长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
十、安全科要把查出的安全隐患进确定等级,并登记建档。
十一、安全员每天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安全科。重大隐患当班立即上报。
十二、职能科室要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资料上报安全科。重大隐患要立即上报。
十三、安全科每星期一早会要把上周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在会议上汇报。
十四、安全科会指派专人每月把本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工作上报新密市市煤炭局。重大隐患立即上报。
十五、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应同时提交隐患评估报告书(签订意见)、整改方案、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
重大事故隐患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的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整改方案。
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物资落实情况;
4、负责整改的单位和人员;
5、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六、坚持“从速从快,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十七、依据《隐患排查治理管控体系》要求,明确责任,按照分工,按时完成本单位,本区域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1、一般隐患由科室、区队班组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2、较大隐患由矿井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3、重大隐患要进行公示,制定整改方案,有矿井负责或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并按照重大隐患管理办法执行。
十八、各职能科室、区队、班组在隐患整改前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应当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从受威胁区域撤出作业人员,停止供电撤出人员,设置警标。
十九、隐患闭合管理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有关规定,分级进行隐患闭合,具体做法如下:
1、班组自查自改隐患由区队安排专人进行验收销号;
2、各职能科室、区队自查自改隐患由各科指派专人进行验收销号;
3、矿井安全大检查隐患由安全科指派专人进行验收销号;
4、新密市煤炭局、省市主管部门所查的安全隐患闭合销号由矿井自验,公司复验,按照谁检查谁验收谁销号的原则,由检查单位销号存档。
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报基础管理 第7篇
(一)资质证照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6):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纵向方面,即从上到下所有类型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首先将本单位从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成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
横向方面,即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在建立责任制时,可按照本单位职能部门的设置(如安全、设备、技术、生产、基建、人事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作出规定。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各级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1.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的;
(2)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3)培训的周期和时间安排;
(4)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人员;
(5)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
(6)教育和培训的形式(自行培训或委托专业机构培训)
(7)教育和培训工作要求。
(8)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2)安全生产检查的职责部门和责任人员;
(3)安全生产检查项目和主要内容;
(4)安全生产检查方式;
(5)安全生产检查要求。
4.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一次例会,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制定依据;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概念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
(四)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
(五)安全生产事故现场保护的要求;
(六)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安全生产事故资料的归档要求;
(八)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经验教训总结。
6.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目的;
(2)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基本原则;
(3)明确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条款;
(4)明确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的实施方法。
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8、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消防管理制度
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1)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的范围、时限及要求;
(2)明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明确消防设施和器材技术检测的基本要求;
(4)明确达不到技术标准的消防设施、器材的更换方法及措施。
11、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内容包括:
(1)明确本单位值班的部门和岗位;
(2)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3)明确值班人员值班工作程序和要求;
(4)明确值班人员遇到特殊情况的处置步骤和要求;
(5)明确值班记录要求。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五)安全教育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的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聘用的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2、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新聘任从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档案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至少保存2年。
2、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记录
应当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检查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5、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事故管理记录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7、与承租单位、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单位、租赁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8、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特种设备基础管理
1、应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管理人员;
2、应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3、应建立事故应急措施、救援预案并有演练记录
4、应建立设备档案,应齐全,保管应良好;
5、所抽查设备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在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应整改;
6、所抽查的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记录;
7、抽查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证件应在有效期内;
8、应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记录。
(八)应急救援
1、应急救援预案
本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
(2)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
(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4)紧急处置措施方案;
(5)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6)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
(7)经费保障。
2、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应急救援组织
应当有严密的应急救援组织。
4、应急救援物资
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物资。
(九)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1、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应当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
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职业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毒物作业防护管理制度和噪声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等。
3、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应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评价。当检测评价结果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企业应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直到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作业。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4、危害告知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5、危害申报
应将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职业危害申报和变更申报,并对申报内容负责。
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应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相关作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企业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化学品安全技术中文说明书
应备有本单位使用的化学品的产品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其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化学品成分、理化特性、对人体危害及其他危险性、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应急救治措施、有毒有害标识、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该说明书应建档保存。
8、职业卫生档案
主要包括: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2)建设项目预评价、竣工验收评价及政府部门审查、验收批复文件等资料;
(3)政府执法部门执法检查时下达的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件资料;
(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职业危害因素申报资料;
(6)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资料;
(7)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保养档案;
(8)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档案;
(9)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和内容、培训人员名单、考核成绩等;
(11)职业病病人档案;
(12)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3)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十)安全生产资金保障
1、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2、安全生产资金使用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或者安全费用,应当专项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第8篇
为加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力度,使全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轨道,结合**系统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制度:
一、举报范围
1、没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指示;
2、对本单位发生的各类事故或事故隐患隐情不报,或谎报的行为;
3、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没有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4、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对员工的合理化建议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或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熟视无睹;
5、对因安全监管人员擅离岗位或监管人员没有履行应尽职责而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6、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没有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的行为。
二、奖罚措施
(一)对被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登记制度,对举报的个人予以保密,向被举报单位和个人通报事故隐患时,不涉及举报当事人,只通报所举报的事故隐患事实。
(二)奖金的领取办法。举报奖金的领取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举报单位领取现金,或直接打入其个人银行帐户。
(三)对被举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一经总公司或责令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对被举报的单位或个人,发出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通知书,该单位和个人当接到通知书后必须按要求实施整改。
(四)对经核实被举报存在事故隐患事实的单位和个人,总公司将作为本对该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考核的参考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9篇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规定,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下:
一、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要素和主要环节: 营运车辆、客运驾驶人、运输线路、运营过程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方式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以自查自纠的方式进行,重点是运输经营活的现场排查和日常排查。采用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结合进行。
1、综合性检查:班组每周一次,车队每月一次,公司每季度一次;
2、专项检查:每季度一次,消防专项检查每月一次;
3、专业检查:对专用设备设施等进行技术检查;
4、季节性检查:根据运输任务和气侯变化,有针对性进行检查;
5、节假日检查:每个节假日到来之前进行检查;
6、日常检查:由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不安全状态及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原则和主要内容:
1、道路旅客事故隐患的治理按照“及时消除”的原则,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公司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2、安全隐患治理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范的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第10篇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第一条、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驾驶员要定期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每趟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安全经费开支范围如下: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包括驾驶员)以及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如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费、通讯费,安全科室的办公费用,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奖励等
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11篇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08-3-15 9:18:53 第一条 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
隐患整改由指挥部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由各项目经理部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第三条 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四条 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
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隐患评估采用LEC法(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事故隐患分级:
序号 LEC值 隐患级别 管理单位 75000以上 国家级 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 7501-75000 总公司级 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751-7500 公司级 指挥部协调部 4 321-750 项目经理部级 项目经理部 5 320以下
生产作业队级 生产作业队
3、事故隐患管理
(1)项目经理部、生产作业队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安全管理部门。(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
(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5)要按国家劳动部劳字(1988)48号文件规定,做到“三同时”,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单位及时上报并纳入技措、大修、安措计划中,按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单位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
(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指挥部协调部备案。
(7)项目经理部安全办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填表上报指挥部协调部。
(8)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项目经理部安全主管部门会同指挥部协调部共同验收,并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9)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2篇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目的、要求内容,制定《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装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每周一次。
5、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三、隐患排查治理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2、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为: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主管安全的厂长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3、对现场查出的事故隐患项目,在限期内完不成整改项目的人员和查处的安全违纪人员和分管领导,扣罚工资5%,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4、对因物质和技术原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5、各级检查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存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3篇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1、施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施工单位项目部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每日结合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情况,由项目经理、项目工长、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各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重大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3、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专业分包单位每周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专业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局有关领导报告。
5、对一般事故隐患,各专业分包单位接到分局安监大队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并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分局安监大队进行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6、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分局安监办,并做好监控措施,同时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分局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分局安监办。
7、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分局安监办。
8、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9、施工单位项目部每周一要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10、施工单位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要配合分局安监大队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分局安监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2、施工单位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3、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分局安监办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和分局安监大队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4、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5、施工单位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分局安监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向分局安监办提出验收申请,经分局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
6、分局安监大队安全员对施工单位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分局安监大队对不能积极按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下达责令停产通知单,并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