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精选14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1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一.申报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验收报告表)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含:总平面图、标准层平面图及非标准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各类消防设施平面图及系统图)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含:消防产品清单、强制性产品认证书或技术鉴定证书、型式检验合格报告和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含:钢结构、住宅厨房成品烟道等)、建筑材料(含: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分隔材料等)、装修材料(含:室内外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建设单位公章;
6.施工单位、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单位公章;
7.建设单位(个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属于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的应当签名确认,并注明“此件与原件核对无误”;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含: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及建设单位公章;3.消防设计文件变更情况、消防设计专家评审会纪要;4隐蔽工程记录(含消防电气线路预埋、配线穿管、室外消防管网埋地等);
二.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资料
1.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2.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等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及检查记录,市公安消防总队对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出具的专家评审意见。
以上归纳内容是复印件的,应当由原单位或者相关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备注:红色部分为甲方准备,黑色部分为乙方准备。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2篇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第一部分
单位工程施工管理资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 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工序施工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施工合同审查表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项目经理部组建审批记录及人员名册、上岗证书(复印件)及变更文件开工令技术交底单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记录(含分包合同备案文件)施工日志 因故停工/复工报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16 竣工图
第二部分
质量控制资料
第一册
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测量放线记录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砂/石试验报告石灰/粉煤灰试验报告砂、石料/灰、土料配合比报告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测报告水泥土试块试验报告桩体强度或桩身质量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单桩承载力检验报告其它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施工记录 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平面图 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资料行政处罚记录 19 不合格报告处理记录 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二册
桩基子分部工程桩位测量放线图钢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钢材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焊工上岗证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砼外加剂合格证/试验报告砂/石试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商品砼出厂合格证 钢筋砼预制桩(管桩)合格证 非商品预制桩同条件养护砼强度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表标准养护砼强度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表 电焊接桩焊缝探伤检查报告(重要工程抽检10%)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嵌岩桩)施工记录(含预制桩进场检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砼施工记录 竣工平面图及桩顶标高图 17 桩身偏位处理文件及检查结果资料桩基承载力检测报告/桩身质量检测报告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资料行政处罚记录 桩基子分部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桩基子分部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三册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钢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钢材焊接工艺试验报告/正式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焊工上岗证 钢材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正式连接试验报告/套筒合格证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砼外加剂合格证/试验报告 砂浆外加剂合格证/试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砂/石试验报告商品砼出厂合格证砖、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12 砼/砂浆配合比报告 砼强度(标养/同养)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表/抗渗试验报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表回填土密实度检验报告 深基坑支护工程变形观测/相关检测报告地基验槽记录/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深基坑检查要点检查记录高大模板检查要点检查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除地基处理、桩基外)构件合格证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资料行政处罚记录 不合格试验报告处理记录/检测报告地基和基础分部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地基和基础分部质量隐蔽验收记录地基和基础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效凭证文件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四册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1 钢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钢材焊接工艺试验报告/正式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焊工上岗证 钢材机械连接工艺试验报告/正式连接试验报告/套筒合格证水泥合格证/试验报告砼外加剂合格证/试验报告 砂浆外加剂合格证/试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砂/石试验报告 砖、砌块合格证/试验报告商品砼出厂合格证/构件合格证混凝土施工记录砼/砂浆配合比报告 砼强度(标养/同养)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表/抗渗试验报告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强度统计表沉降观测记录/垂直度测量记录 预应力构件、锚具、夹具合格证/检验报告预应力构件、锚具、夹具检查记录预应力钢绞线合格证/试验报告预应力张拉、灌浆记录 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水泥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高大模板检查要点检查记录 23 质量缺陷处理记录建筑节能专项质量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资料不合格试验报告处理记录行政处罚记录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除钢结构、幕墙外)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效凭证文件和农民工工资发放表
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五册
幕墙子分部工程 材料、附件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进场验收记录 材料及紧固件、构件及组件进场复试报告、性能检测报告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幕墙的风压变形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检测报告防雷装置测试报告 其他设计要求的性能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抗雨水渗漏性能检查记录(应分层检查)质量保证书(玻璃幕墙要求十年)幕墙构件出厂合格证(指厂内加工的:
1、横梁、立柱等构件;
2、隐框、半隐框幕墙的结构装配组合件)13 幕墙子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六册 建筑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各种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各种材料的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门窗的生产许可文件门窗出厂合格证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检测报告外墙饰面砖的粘结强度检测报告外墙铝(塑)窗三性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检测报告蓄水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装饰装修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13 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七册
屋面分部工程 防水、保温隔热材料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防水、保温隔热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复试报告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检验记录淋水或蓄水检验记录抽样质量检验及观察检查记录
屋面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屋面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八册
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施工记录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九册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设备调试记录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施工记录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十册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施工记录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表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其它质量控制资料
第三部分 工程竣工相关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含附件)环保部门验收准用文件复印件消防部门验收准用文件复印件 单位工程建筑节能综合质量验收报告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农民工登记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效凭证文件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方案(附验收组名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竣工验收后存 13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 竣工验收后存 14 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 竣工验收后存 15 其它竣工文件
第四部分 需提交市质监站存档的文件和资料地基验槽记录/地基处理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桩基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地基和基础分部质量验收报告 幕墙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消防部门验收准用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验收准用文件(复印件)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审查意见表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浅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第3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重要环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参建各方主体应该严格履行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1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成为强制性规定后,强化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结果的监督管理,使工程从立项到开工、从施工到竣工、从验收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始终处在监督控制下,真正保证了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2)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后,政府对建设工程由微观监督转变为宏观监督,由阶段性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由直接监督转变为间接监督,从而正确界定了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责任,真正做到“谁建设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
(3)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政府委托的监督机构将工程质量监督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抽查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抽查工程参建各方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抽查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实体安全,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等主要工作上来。
(4)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将工程质量验收决定权交给工程参建各方,使得工程参建各方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备案部门“最后把关”,促使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
(5)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在法律上,建设单位成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国家取消了由监督机构组织竣工验收和核定工程质量等级的规定,为广大消费者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工程配套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提供法律依据。
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材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资料包括两部分,其一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备案资料,其二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只有两部分资料均齐全、符合要求,才能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有关法定管理部门对工程的许可情况(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包括:施工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文件、规划许可证、消防部门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部门验收认可文件等;工程质量监督情况质量监督站所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情况(须为原始表格),包括竣工验收意见书、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单位评价报告、勘察单位报告、设计单位报告、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意见书、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住宅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要求的文件,如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有效凭证等。
3 现阶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现阶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主要问题包括:
(1)工程交付使用后不能按时备案,影响产权证的办理,工程备案的及时性非常低。如南宁市从2001年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起,能按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到备案机关备案的工程不到应备案工程的1%。
(2)宣传力度不够,很多人不理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认为办理程序复杂,事情难办。
(3)建设单位不够重视或对备案了解深度不够,工程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较低,建设单位提交的备案资料往往需进行多次整改才能达到要求。
(4)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管理手段落后。
之所以会产生以上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
(1)建设单位未及时到消防、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验收手续,最常见的就是许多建设单位常将《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文件当作是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准用文件。
(2)部门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缺乏配合。如小区分批分期建设的,总体验收时间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存在时间差,消防、环保等部门要求必须完成整个小区的建设后方给验收,而质量监督机构则是单体工程验收,拖延了备案手续办理的时间。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很多建设单位备案意识淡薄,不重视备案资料的搜集、整理,造成资料缺失,给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4)一些建设单位不明确建设工程的程序,分不清责任,没有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观念。
(5)有些建设单位因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不清楚,同时办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致使备案材料不完整,填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不规范。
(6)一些提前介入监督检查的工程,补办建设手续的进度慢,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手续仍未补办齐全,影响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及时性。
(7)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也因工程变更、签证等原因,无法在15个工作日内清算完结并经第三方审核。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一般为20~80天。
(8)工程款纠纷。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存在工程款的争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扣压相关的竣工资料,不移交给建设单位,致使建设单位无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9)查处困难,对未办理备案的工程进行处罚的可操作性不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实际上很多备案执行主体是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本身不具备处罚权,而且处罚的数额太大,很难执行,不能成为备案管理的有效手段。
4 加强和完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一些思路
(1)加强与规划、房产、公安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配合相关部门将相关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到位,并能做到提前或同时进行专项验收,完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以便能够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建主体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识。广泛宣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网上公开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程序、制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媒体“曝光”、发放小册子、举办咨询日,短信提醒、举办参建单位强制性标准学习班等活动,提高参建各方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改变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还存在长期依赖政府或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检查的局面。
(3)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管理,提高备案率。为防止资料缺失,应在工程开工前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备案提交的详细清单准备资料,同时约定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反馈交流,及时提醒建设单位,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做好准备。
(4)加强监督机构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完善监督手段,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效能,改变监督工作手段落后的面貌。随着科技进步和建筑业的不断发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必须增加建设工程质量的科学技术含量,这在客观上要求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手段和方法必须与之相适应。
(5)加快建设网上备案信息平台,公开备案手续办理进度,降低资料审查及整改的难度。信息平台具备建设单位录入的网上备案数据自动与质量监督数据进行核对的功能,并且有简单便捷的帮助系统,只要与质量监督数据不符就不允许进入下一步的操作;为规范相关表格等备案资料,应严格规定打印纸张规格,提高工作效率。
(6)正确处理好备案与基本建设程序、图纸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的关系,加强对备案工作的有效管理,把好工程交付使用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通告,将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备案的工程及其建设单位向社会“曝光”,增加透明度。
(7)加强工程备案立卷归档整理,提高备案档案的利用率。应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和标准》及时将备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管理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便利的查咨服务,使备案过程能够做到公开、透明,充分发挥备案工作的效用。
(8)针对处罚难的问题,研究出台符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为备案管理提供更有效的手段。
5 结语
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是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程序审查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需要我们不断地思考和探索,并努力加以实践,需要各方面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只有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不断进取,与时俱进,才能不断推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Z].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Z].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Z].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Z].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4篇
关键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阶段;投资评审方法
中图分类号:F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02-0128-02
从专业化角度出发,财政投资项目主要是为适应以及推动国民经济与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充分满足社会文化需要与社会生活需要。从政治因素以及国防因素出发进行综合考虑,经政府借助财政投资、国债发行以及地方财政债券的发行,充分利用外国政府相关赠款与国家财政担保金融组织贷款方式所兴建的固定性资产投资项目。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方面有着非常严格的评审原则、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流程。
1 财政投资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的投资评审原则 分析
财政投资项目在实际评审工作过程中应坚持一定的基础性原则,必须要坚持客观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廉洁性原则以及高效性原则,能否坚守项目评审的基础原则,直接关系到政府以及相关评审机构实际信誉以及形象。因此,财政投资项目投资评审人员坚持客观原则以及依法评审是非常关键的,必须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范化要求、规定以及计算标准开展评审工作,进行科学化调查研究,最大限度排除人为性干扰,做到实事求是。在投资评审过程中,该核减的时候就必须要核减,而该调增的时候就一定要调增。此外,财政投资项目的相关评审人员在办事方面应公平,做到一视同仁以及公开办事程序,从而增加评审的透明度。并且要做到以理服人,能够允许不同意见的存在,借助事实道理达到协商统一的目的,从根本上維护施工单位与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2 财政投资项目验收阶段评审重点分析
在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模式之下,工程项目评审重点在于审核完成工程量以及清单工程量之间的一致。合同范围之内不能完成的相关工程量或者是所增加工程量必须要根据相应合同单价与增减工程之间的乘积来优化调整实际结算造价。当超出合同范围的相关工程量必须要按照实际发生数量进行评审。比如,当工程内容以及合同一致或者是相近的时候,应采用合同单价;而当工程内容以及合同内容之间存在不一致现象的时候,必须要按照招标方以及承包方的协商结果,然后经过财政评审机构进行审核通过之后的市场价格为合同单价,调整结算造价。
通常情况下,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量的准确计算关系到工程造价高低。而且工程量必须要将设计图纸作为对象,然后以定额作为依据,并按照相应的定额规定工程量计算标准实施科学化计算。在评审过程中,还应逐项审查所送审工程量情况,查看有没有存在错算现象、漏算现象、多算现象或重算现象。
3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具体评审方法分析
3.1 财政投资项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的严格审查
在财政投资项目验收阶段评审过程中,必须要认真查看工程的竣工图以及施工图之间存在的区别,密切观察竣工图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内容,是否存在漏报现象。当项目投资评审人员对整个项目情况完全熟悉之后, 就必须要认真查勘现场情况,确保所有的工程已经完全完工,保证竣工图以及现场施工情况之间能够保持一致,其工程项目变更情况要属实。尤其是在市政道路的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因受到地形条件的不同程度限制,其人行道宽度一般与设计图纸存在差别,针对加宽增大路段,大多数施工单位往往都会签证计价, 但是针对缩窄减小路段来说,在工程结算的时候就可能不送所减少工程的相关签证甚至是没有签证。
3.2 财政投资项目实际工程量的审核
财政投资项目验收环节工程量的计算属于整个结算审核工作最为繁重以及花费时间精力最多的环节。此外,准确计算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量也是确保评审工作公正性以及公平性的关键工作。针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工作,其工程量审核主要是指对相关的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单实际工程量进行审核。但是因建设单位的驻工地代表人员在工程造价方面的知识相对薄弱, 经常会出现大量重复签证现象发生。总之,签证单只是对已经发生的相关事实进行确认,而不是对签证单的全部内容都实施科学化的计价结算。
3.3 财政投资项目综合单价审核
从某种程度上讲,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在综合单价上的准确是确保评审工作公平性以及公正性的关键因素。因此,项目投资的评审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标准化结算方式实施结算。通常情况下,所变更合同的价款需按照以下方法进行确定:第一项是合同当中存在适用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格,应该按照相关合同规定的已有价格进行变更工程合同价款。第二项是工程合同中存在类似的变更工程项目价格,则需要参照相关价格来明确变更合同的价款。而第三项是合同当中没有能够适用或者是类似于所变更工程的相关价格,这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往往接受的方法是套用工程合同签订当月所使用到的综合定额程序、计价办法取费以及当地的材料价格,然后得出最终综合单价。针对前两项来说,一般是严格根据财政投资项目施工单位的实际投标报价情况进行处理,操作简单。然而针对部分变更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单价不平衡性报价,则评审人员必须要充分考虑财政投资节省,有效维护财政利益。
3.4 财政投资项目取费标准审核
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期间,工程结算在取费标准上的审核往往会按照是否根据合同情况或者是相关规定来执行以及审核实际取费基数的准确性。对于工程合同中存在相关工程变更取费标准或者是类似工程变更取费标准的,可以根据施工单位投标过程中的取费程序来执行,对于合同中没有规定工程变更后取费标准的需要严格套用合同签订之后当月所使用到的真实取费程序。例如在道路工程施工建设的工程评审过程中,相关施工单位已经填报了相对较高的工程综合单价, 然而对措施性项目包括环境保护费等项目却没有填写,或者是部分社会保险费等的强制性规费没有填写, 仅仅是计取了税金。则针对适用前两项子目的,在取费程序上要按照投标报价书内容进行执行,不可以计取规费以及措施项目费。部分工程施工单位会将工程综合单价不断提高,然后在汇总下浮之后再进入到相应的取费程序, 最终得出总价,进行中标, 这种报价形式就是不平衡报价。当出现工程变更的时候, 若评审人员不能发现,则施工单位就会根据这种投标报价方式进行结算,从而获取巨大利润。
4 结 语
总而言之,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阶段投资评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以及系统性都相对较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财政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因此,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其竣工验收环节的投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化的评审原则,并通过审核合同履行情况、工程量情况、综合单价情况以及项目取费情况等,从根本上实现验收阶段投资评审的规范化以及科学化。
参考文献:
[1] 唐俊.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要点[J].城市道桥与防 洪,2013,(6).
[2] 靳瑞.探讨财政投资评审对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J].商场现代化,2012,(26).
[3] 欧甲生.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需关注事项[J].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4,(4).
表 工程竣工安全验收所需资料 第5篇
资料明细
一、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定备案资料:
1、由施工总包单位提报《崂山区建设工程竣工工程安全验收申请书》(二份;建设、监理、总包施工单位三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别盖公章)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综合评定自评报告(二份;建设、监理、总包施工单位三方负责人签字,分别盖公章)
3、所有参建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明细(建设、监理、总包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公章,注明承发包关系)
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劳务工资支付申报表
5、竣工工程工程款结算及工人工资发放证明(建设、监理、总包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公章;并注明:“所有工人的工资均100%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无遗漏,若有工人讨要工资,总、分包单位及监理单位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承诺)
6、分包单位(劳务或专业)工程款结算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证明(发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公章;并注明:“该专业分包所有工人的工资均100%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无遗漏,若有该工种工人讨要工资,承、发包及监理单位愿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承诺)
7、内容完整的《建筑工程安全报监书》、施工阶段安全评定备案资料
8、《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处置报告表》等。
二、申报资料齐全后三个工作日建设局安全检查组到现场勘验复查。
三、经勘验符合要求的,二个工作日内出具《崂山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综合评定备案—安监-5》,作为工程项目综合竣工备案验收资料之一 2 崂山区建设工程竣工工程
安全验收申请书
崂山区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施工总包的 工程,目前已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施工完毕,即施工总包单位施工内容按备案的合同约定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全部结束,建设、监理及施工单位已对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进行了综合检查评定,该工程的所有工程款和所有工人工资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结算和支付,现已具备建设工程竣工工程安全验收条件,拟定于 年 月 日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工程安全验收,特申请验收监督。
建设单位意见: 同意申报。
项目经理:(签字)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申请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安全生产综合自评报告(二份;三方项目负责
人签字,盖三方公章)及《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处置报告表》;
2、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劳务工资支付申报表及其二个附表(须注明所有工人工资均已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无遗漏,若出现工人讨要工资事件,愿 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罚,盖章签字齐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6篇
1、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2、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复印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4、质量合格文件:
(1)工程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原件)
注:施工单位提供并盖有公司单位公章
(2)竣工验收会议纪要附及验收各单位人员签到表,附整改证明(原件)
注:施工单位,相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竣工移交书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注:监理公司提供,加盖公司公章
(4)单位工程评定文件:(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工程竣工验收记录(G.O.1-1)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G.O.1-2)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 和 主要功能检查记录(G.O.1-3)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G.O.1-4)
注:全部为原件,由施工单位提供,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注:地基与基础、结构工程及屋面验收记录表(F.O.1)(原件)全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加盖公司公章;检测报告(复印件)由建设单位提供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7、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8、环保三同时证明、舍内环境检测报告(复印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9、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注:施工单位提供
10、“两书(原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1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注:建设单位提供
12、竣工档案收件单(复印件)
注:施工单位提供
13、人防检测报告(复印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7篇
一、开工:
1、用户用电申请书,企业申请用电附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用电审核汇签单,确定供电方案,用户委托设计、委托施工;
3、施工图纸审核,用户需提供: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低压供电的用户应提
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自备电源及接线方式、其他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4、对施工施工企业的《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
发)、《建筑业资质证书》(建设部或黑龙江省建设厅颁发)的原件进行核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该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或施工工长的工长证及其复印件留
存备案,该施工企业所属施工人员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安全考试合格证,及其复印件留存备案。留存以上复印件备查;
6、开工报告单(由有承装资质的施工企业填写);
7、购电单据、用电可靠性保证金;
8、办理施工认手续后方可施工进入现场;
二、竣工验收:
9、加盖施工单位公章的工程竣工图及说明、工程施工内业资料、竣工报告单;
10、投入运行使用所必备的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11、用电集抄器安装情况(由大厅、供电所确认);
12、签定产权协议书、供用电合同;
竣工验收备案所需资料清单 第8篇
竣工验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2、3、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通知)表; 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单独)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资料;
5、6、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规划、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污水处理厂需要提供);7、8、9、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验收意见或备案公告;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对住宅工程还应提交《工程质量保证书》和《工程使用说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备案机关存档)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9篇
审核范围: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专家评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三)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审核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应当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管辖分工 市(州)支队负责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委)立项、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行政许可办理,依法不需要立项、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辖权限划分由各市(州)支队制定;
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科)负责辖区内除支队管辖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行政许可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验收范围:
同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验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验收期限:
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应当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管辖分工
市(州)支队负责市(州)发展改革委(计委)立项、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行政许可办理,依法不需要立项、备案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管辖权限划分由各市(州)支队制定;
各县(市、区)消防大队(科)负责辖区内除支队管辖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行政许可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10篇
一、设置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市政府令第190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
二、受理范围
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三、提交材料
1、备案申请书(一式两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复印件、核原件)
3、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4、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
5、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原件)
6、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原件)
7、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8、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9、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10、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11、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12、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复印件、核原件)
13、施工单位提供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证明(原件)
14、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复印件、核原件)
15、《重庆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16、经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原件)
17、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1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9、城市建设配套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核原件)
20、法律法规等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21、防雷验收合格证。人防工程。
22、建设工程竣工标识牌(实物照片)
23、能效测评资料(原件)
备注:报送的备案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规格:A4);
项目若存在漏交、超面积的情况,则应补交配套费,在配套费交纳完毕后方可办理备案手续。
四、办理时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11篇
1.市政工程备案表(两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及整改)3.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4.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及备案单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标准文书施工合同附件3)8.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0.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1.路床压实度检测报告、道路弯沉检测报告等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的专项检测及实体抽测资料 1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1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所需资料 第12篇
1.立项及批复、可研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及批复(如有调整请提供调整批复及设计变更资料);
2.环评报告及批复;
3.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款项来源及拨款文件、基建银行账户对账单及询证函(函证格式见《银行询证函》),如果没有单独建立基础账户,需要与基建相关的银行对账单。
3.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预算 4.招投标文件 5..开工报告
6.工程建设及其他费用项目有关的合同、协议(建安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7.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工程审核定案表、审核明细表; 8.工程变更签证资料;隐蔽工程资料;
9.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盖章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监理报告、工程竣工备案表;
10.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具体见附表)11.设备盘点表或设备明细表
12.经接收单位确认的资产交付使用清单 13.基建账(电子版)
14.未支付工程款金额询证函(函证格式见《企业询证函》)15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⑴基本建设项目概况
⑵会计账目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⑶资金到位情况
⑷基建结余资金等分配情况
⑸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⑹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14项目的内部控制制度、质量控制、工期控制、资金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及方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所需资料 第13篇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甲方在封面盖章(里面验收相应部位的相关单位盖章)
(注:我方提供,甲方需在封面及内容涉及处盖章)
2、证明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法律文书复印件及照片(照片小于4M)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照片(照片小于4M)
4、竣工图纸及电子版(注:主要指消防)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照片(注:施工方提供,照片小于4M)
6、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和合格检验报告及照片(照片小于4M)(注:我方提供所有使用的消防产品,以及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消防产品的现场抽验)
7、证明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燃烧性能合格的检验报
告(照片小于4M)(注:甲方装修单位提供)
8、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合格报告(限于含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和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报告(照片小于4M)(注:甲方提供,申检表一份)
9、申请人(甲方法人)、代理人(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照片小于4M)
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程序 第14篇
工程竣工资料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开工前手续→施工单位资料、监理单位资料→竣工资料目录报档案馆→资料送档案管审查→档案馆建设工程预验收认可书→施工单位打竣工初验报告→竣工初验及验收意见及验收会议记录→施工单位出具竣工报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意见书、设计、勘察报告→建设单位出具竣工验收程序与临桂质监站确认验收时间→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签定书、各专业验收组验收意见书、验收方案、验收人员签到表、会议纪要、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督单位)→生活用水水质检测报告、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注已有】、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环保验收意见书、消防验收意见书、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民用建筑人防验收意见、白蚁防治竣工报告等)→建设单位竣工资料汇总→交档案馆审查→档案馆开具档案验收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