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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家性范文
来源:漫步者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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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国家性范文(精选8篇)

超国家性 第1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趋接轨, 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金融、期货、债券等各个方面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国家之间不断的经济业务往来决定了会计工作不断地向国际化发展, 但是由于每一个国家在司法、教育、金融甚至国家政策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 每个国家所制定的会计政策也不尽相同, 这种差异对国家与国家之间的金融往来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 如何看待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 在金融事务中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分析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的关系, 应当准确认识两者存在的必要性。会计在我国已经具有几千年的历史, 也是经济发展中的必然产物, 从古至今, 为了辅助人们更好的实现经济管理, 会计工作也在不断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发展。每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速度不同, 经济发展的目标也不同, 因此, 不同国家的会计都有相应的工作重点, 这也就是会计的国家性, 如美国会计工作的重点在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德国则更加注重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 为了寻找更为积极的合作共赢机会, 国家之间存在着频繁的经济业务往来, 为了达成合作共赢的关系, 国家与企业在合作时也会主动建立一些符合双方利益的会计工作准则、原则, 既满足自身的需求, 也能够满足对方的需求, 即为会计工作的国际性。两者之间相辅相成, 在具体的实践中既存在着矛盾和冲突, 同时也相互协调, 共同发展。

2 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2.1 对会计工作社会性和技术性的忽视

由于各个国家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不同, 会计报表上所体现出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在业界, 会计工作的技术性已经得到了普遍认可,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 会计工作是一项科学的通过数据运算从而得出经济发展的本质的技术手段, 一旦被划分为技术手段, 那么必然会被区分为科学的、不科学的, 甚至是先进的、落后的, 这就需要更加科学的会计计算方法的流通, 当然, 如果仅仅从这一点考虑, 那么一些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只需要引进发达国家的会计计算手段, 就可以避免在国际金融业务中的冲突。

然而, 实际情况是会计工作不仅具有技术性, 同时也兼具社会性。社会性决定了会计这项技术不能如想象一般流通。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一套属于自身的选择会计算法的标准, 在考虑了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情况之后, 更倾向于选择符合各自国家利益的会计方法, 这也是造成会计国家性和国际性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单纯的技术性的会计方法也无法适应不同国家的特殊情况, 作为经济管理工具, 只有与国家的整体相配套才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每一个环节, 大到社会制度、小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素质, 都会对会计工作形成重要的影响。从宏观看来看, 正是由于对会计工作这两种重要属性的认识不正确影响了会计工作的国家性和国际性的协调。

2.2 国家之间发展的必然竞争

随着经济的发展, 最能够体会到会计国家性与国际性冲突的大多是跨国公司, 作为一个跨国公司, 业务上必然会涉及到各个不同的国家, 感受到会计制度和准则的不同, 给工作也带来了诸多不便之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应对同样的经济问题时, 可能应对的方法会大相径庭, 如面对通货膨胀时, 发达国家可以采用很多会计政策, 而发展中国家在处理时则会更加的谨慎, 实力比较雄厚的经济体或者国家可以提取准备金渡过难关, 发展中国家则难以做到这一点。中国正一步步与国际接轨, 由于世界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 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水平、会计人员素质等方面各有其特点, 使得中国会计改革必须具有“中国特色”。

这些跨国公司不仅要了解母公司所在国的经济、金融情况, 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了解在海外的业务经营情况, 子公司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等各项政策, 通过了解这些情况汇总跨国公司的总体财务状况。出于内部管理的要求, 跨国公司需要制定一个统一的会计报表, 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业务情况, 所有的这些需求都要求消除国家之间不同的会计制度, 然而国家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 在工作中都保持着各自的特点, 消除这一区别的进程同样非常缓慢。

2.3 对会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成熟

会计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经济管理科学深深的根植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之中, 因此在实务中不同国家对于会计信息也存在着不同的要求, 甚至于会计界对不同的模式也进行了一定的区分。如欧洲大陆国家、非洲国家等, 也有学者根据会计信息的目的性进行了分类, 如强调公认会计原则以保护产权投资人利益的美国模式, 维护公司利益的北欧模式等。为了更好地理解会计工作的国家性和国际性, 应该对各个不同的分类模式进行研究, 而实际上在理论界和业务界相关的研究仍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法律建制、产权结构、市场化程度、宏观经济政策等方面的不同对会计管理均具有重大影响, 会计传统的差异、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同样会影响会计工作, 在很多国家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物, 在我国还可能是新生事物, 如包括期汇期权、期货在内的金融工具, 在我国的发展相对较晚, 因而在制定准则时不可能涉及这些问题, 因此, 我国的专家学者应当对各个国家的会计政策进行研究, 在完善我国会计制度方法的同时充分了解其他国家的会计传统,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理解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的关系, 并提出符合实际情况的建议和对策。

3 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的协调与共存

3.1 正确看待国家性与国际性的关系

世界经济不断发展, 哪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不能完全独立于其他国家之外, 为促进其发展, 各国会计都有自觉遵循会计国际性的内在动力和外部压力, 在无形中就缩小了会计国家性和国际性的距离。在会计的工作中, 首先要重视其技术性, 认识到会计方法是一种重要的经济辅助手段, 因此具有科学与不够科学, 先进和不够先进之分, 在发展中, 尽可能地采取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能够实现快速、有效的工作效果的会计方法。面对一些重要的经济形势时, 虽然和而不同, 但是也可以创造国际间双赢或者多赢的局面。除了技术性, 也应当重视会计工作的社会性, 社会性是国家性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正确认识自身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特点, 可以更好的实现会计目标, 如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 不断的学习和探索全新的国际经济形势, 采用了一些惯例, 逐步实现与国际接轨, 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这种国际和国内操作上的一致性, 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外资注入, 同时对于本国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促进作用。会计的国家性并不排斥其国际性, 而会计的国际性也决不可能否认其国家性, 两者应该辨证统一, 因此, 正确认识两者的关系至关重要。

3.2 寻求会计国际协调的方法和措施

为了更好的完成经济组织的经济往来, 会计国际准则协调成为了目前所采取的重要方式之一。各个国家都试图通过官方的和民间的组织加强与其他经济主体的合作, 在各国的会计准则、机构、制度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随着这一内容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很多国际会计守则已经建立, 应开始指导具体的工作, 也缩小了不同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除此之外, 也可以有效的提高一些国家的会计工作能力, 这种方式受到了国际组织的欢迎和支持, 也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使用, 使会计能够在更完善的条件和情况下服务于世界经济。

目前, 已经成立了一些专业的会计职业组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从成立之初, 其就致力于制定在国际范围内能够被接受的会计准则, 为了检验这一原则的有效性,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4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了调查, 三分之二的国家或直接援引这一国际准则, 或部分引用这一准则, 由此可见, 他们的努力有很大的成效。除此之外, 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如联合国从七十年代就开始涉足会计协调, 由于以政府的专家为背景, 所取得的共识在世界上同样具有很大的影响。国际金融机构和金融交易所等也同样加入到会计协调的工作中, 如证券管理国际组织刚一成立, 就积极参与其中, 力求能从搞活国际资本市场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 发挥了重要作用。

3.3 加强对我国会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我国仍处于发展中阶段, 如果一味地要求与世界接轨而忽略本国的国情, 不仅会对会计工作产生影响, 甚至也会危害国民经济。如在解决实际的会计问题时, 应当充分考虑稳健性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当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时, 应尽可能估计一切可能发生的损失, 而不预计任何可能发生的收益。但是各个国家根据不同的国情, 在将这一原则列为会计准则的同时应当对其更加细分的规定, 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哪一种算法。目前, 我国对会计工作的相关理论和时间研究还不成熟, 当然, 这不仅仅是由于研究者难以准确掌握世界经济的脉搏, 更重要是的我国的某些会计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 也缺乏客观统一的价格机制, 导致在研究的过程中难以进行分析。国际资本市场逐渐形成, 经济组织和企业都十分关注市场的动向, 促进会计工作的国家化和国际化发展不仅能够扩大经济效益, 同时也可以规避市场中的风险, 将损失降到最低。

4 结语

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也是这一阶段的国际经济的形式之一, 但是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管理, 并利用这一特性开展会计工作, 对各个国家的经济来说均意义重大。目前, 全球经济合作的程度逐步加深, 我国的会计工作更需要在认识国家性的同时紧跟国际性, 顺应经济发展的一体化趋势,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科技和手段, 提升会计工作能力。只有正确认识并处理好会计国家性和国际性的关系, 才能有效地对会计工作进行改革,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工作, 并争取在协调中占据一定的地位和话语权, 向其他国家介绍我国的会计制度和原则, 学习更为先进的会计工作方式, 提升面对经济和金融风险时的应对能力, 促进我国的经济长足健康的发展。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 会计工作也在不断地向国际化发展, 但是由于每一个国家在司法、教育、金融甚至国家政策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 每个国家所制定的会计政策也不尽相同。为了达成合作共赢的目的, 国家与企业在合作时也会主动建立一些符合双方利益的会计工作准则、原则, 既满足自身的需求, 也能够满足对方的需求, 这就涉及到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目前, 对会计工作社会性和技术性的忽视和对会计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成熟导致了对两者关系的错误把握, 因此, 正确看待两者间的关系, 加速国际协调与理论实践研究, 是当前的重要议题。

关键词:会计,国家性,国际性

参考文献

[1]詹智迪, 武彰纯.论会计的国家性与国际性[J].品牌, 2014 (12) .

国家赔偿法G过程性评测第五次答案 第2篇

1.我国国家赔偿法未规定立法机关的国家赔偿问题,也就是说在我国没有立法赔偿,只有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大类型。(对)

2.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判例的总和。(对)3.我国没有立法赔偿。(对)

4.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的国家赔偿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含义两种。(对)

5.广义的国家赔偿法是指涉及国家赔偿责任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判例的总和。(对)6.我国国家赔偿法适用于主权管辖的范围及全部领域,但不包括驻外使馆。(错)7.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而国家补偿通常发生在损害发生之前。(对)8.在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院判决以及有法定解释权的机关作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错)第二章

1.国家赔偿法内容结构上采用分别立法的形式。(错)2.我国国家赔偿包括间接损失赔偿,但不包括精神赔偿。(错)

3.在法国国家赔偿制度中,归责原则是公务过错为主,危险责任为辅。(错)4.1873年的勃朗戈判例正式确立了法国国家赔偿制度。(对)

5.国家赔偿法的表达方式上大量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的表述方式。(对)

6.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消除原有法律条文所存在的立法技术方面的问题,增强立法的逻辑性与科学性。(对)第三章

1.归责原则体现了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对)

2.过错原则是以行为出发,评判行为本身有无欠缺或行为人有无主观故意和过失;而无错原则是从结果出发,有损害结果即导致赔偿,不以过错为前提。(对)

3.除对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的损害,对公民其他权益的损害,国家也应予赔偿。(错)4.我国国家赔偿将职务行为主体范围限定在行使行政职能以及司法职能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工作人员。此外,还包括事实上执行公务的人员。(对)5.违法原则与客观过错原则都是从行为出发,对行为进行评判,甚至于提拱的行为模式接近于重合,二者不存在原则区别。(错)

6.在我国国家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理论问题上,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对)第四章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对)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对)3.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对)4.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对)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对)

6.违法征收财产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但违法征用财产的不能取得国家赔偿。(错)

7.以殴打、虐待等行为致使公民身体伤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对)8.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是国家免责的理由。(错)第五章

1.凡参加了侵权的行政机关都有义务进行赔偿,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被请求的机关必须依法先予以赔偿。(对)

2.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必须是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其它任何机关均无权直接受理。(对)

3.行政赔偿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它需要的前提是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而且具体行政行为已被确认违法。(对)

4.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应按刑事赔偿程序要求赔偿。(错)

5.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对)第六章

1.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不得自行收集证据;在行政赔偿诉讼中被告及其代理律师可以收集损害大小的证据。(对)

2.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附带提出,此时不需要经过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对)

3.非具体行政行为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并造成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拒不确认致害行为 的,赔偿请求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对)

4.既有行政赔偿请求权,又有刑事赔偿请求权的受害人可以一并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错)

5.国家机关行使追偿权并不一定以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向受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支付赔偿金或者返 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错)

6.行政赔偿诉讼中,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赔偿请求人不负证明责任。(错)7.在行政诉讼中,被告不一定都是行政机关,原告也可能是行政机关。(错)第七章

1.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者必须是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有罪证据的公民本人。如果司法机关因某一公民提供伪证行为的误导而羁捕或错判了另一公民,国家的刑事赔偿责任不能被免除。(对)

2.司法机关明知公民自己故意做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并且明知该公民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仍将其羁押的,国家要承担赔偿责任。(错)3.公民无意间作出的误导司法机关认为其有罪的行为,导致其被羁押或错判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4.精神病人以及醉酒的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被羁押的,国家都不承担赔偿责任。(错)

5.被羁押的无刑事责任能力人没有犯罪事实,羁押错误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6.刑事赔偿是指国家刑事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而由国家通过赔偿义务机关依法给与的赔偿。(对)

7.刑事拘留以限制人身自由为目的,为了保障他人合法权益所以没有对公安机关规定拘留时限。(错)第八章

1.选择刑事赔偿义务机关需要考虑本国国情和便利请求人请求赔偿两个因素。(对)2.讯逼供以及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作出上述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所属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

3.对于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错误采用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执行错误所造成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应该作出错误的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保全措施的决定以及作出错误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以其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4.刑事赔偿请求人是指因刑事侦查、检查、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其人身权和财产权依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提起国家赔偿请求的人。(对)5.法律明确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如已追究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的,当事人本人具有刑事赔偿请求人资格。(错)6.以财政部门作为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是韩国。(错)第九章

1.刑事损害赔偿程序是指国家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法侵犯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受到损害的当事人予以赔偿的程序。(对)2.赔偿义务机关虽作出予以赔偿决定,但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予履行。可以启动刑事赔偿复议程序。(错)3.中级以上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1名以上审判员组成。(错)4.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数应为单数。(对)

5.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错)

6.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办法,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7.刑事赔偿复议过程由复议机构的主要承办人主持。(对)第十章

1.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原则:以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为辅的方式。(对)2.侵犯人身自由赔偿的计算标准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按月支付。(错)3.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3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错)4.我国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其预算与支付管理的具体方法由国务院规定。(对)5.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对)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对)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对)8.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对)第十一章

1.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一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错)2.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不包括被羁押期间。(对)3.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对)4.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对)5.对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对)第十二章

1.空间效力:我国国家赔偿法适用于主权管辖的范围所及全部领域即领土,包括陆地、水域以及底土和上空,此外还包括驻外使馆和在领土外的本国船舶或飞机,即延伸意义的领土。(对)2.对人的效力:第一,对中国公民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在中国领域范围内的一切中国公民。第二,对外国人的法律效力。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实行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对)

3.时间效力:指法律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时间有无溯及力的问题。第一,法律的生效。第二,法律的失效,第三法律的溯及力。(对)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

5.某地发生一起火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火速赶往火灾现场扑救,消防车在途中由于行车过快,不幸将一骑自行车人撞成重伤。受害者有权向消防部门提起国家赔偿。(对)6.赔偿请示人要求赔偿必须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错)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4年5月12日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月1日实施。(对)

8.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

单项选择 第一章

1.西方最早确立国家赔偿制度的国家是:(B)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美国

2.我国最早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法律文件是:(A)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B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C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港管理暂行条例》 D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3.从国家赔偿立法的发展历史来看,各国国家赔偿法最初都以(A)A行政活动 B立法活动 C司法活动 D经济活动

4.最早确立国家非权利作用的赔偿责任的国家是(D)A德国 B美国 C日本 D法国

5.社会协作法学理论的代表人物是(C)A戴西 B庞德 C狄骥

D伯纳德•施瓦茨

6.在国家赔偿问题上采取违法原则的国家首推(C)A中国 B美国 C瑞士

为主要规范对象。D瑞典

7.国家赔偿最主要的功能是(A)A权利救济 B制约预防 C公务保护 D利益调整 第二章

1.我国制定国家赔偿法的必要性不包括(D)A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B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C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D保护公权力的必然要求

2.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违法原则”的原因不包括(B)A与宪法的规定一致 B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协调 C简单易理解 D操作性强

3.我国第一部全面、集中规定国家侵权责任的法律是(D)A民法 B宪法 C行政法 D国家赔偿法

4.2010年《国家赔偿法》修改内容表述错误的是(C)A改变对国家赔偿归责原则的表述 B适度调整国家赔偿范围 C提高国家赔偿的程序门槛 D提高赔偿标准

5.我国《国家赔偿法》修改进一步提高了国家赔偿标准主要体现不包括(D)

A将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列入国家赔偿计算范围 B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明确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所具有的的抚慰性质 C明确规定财产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应当支付相应赔偿金 D规定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不用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的原则基本上是(C)A惩罚性原则 B补偿性原则 C慰抚性原则

D惩罚性原则和补偿性原则 第三章

1.违法原则的优点表述不正确的是(C)A克服了过错责任的不同确定性 B强调了行为的合法性 C不具有可操作性

D将各种法律责任的承担及其免除联系起来 2.关于损害说法错误的是(C)A包含一定条件下的精神损害 B包含直接损害 C包含间接损害

D我国国家赔偿法将损害限定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

3.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履行义务,确立了(C)A拖延履行义务原则 B合理履行义务原则 C及时履行义务原则 D合法履行义务原则

4.违法原则与客观过错原则都是从行为出发,对行为进行评判,但二者存在的原则区别不包括(C)

A违法原则当然在本义上包括违反诚信原则 B法律、法规的规定仍是最重要的特性 C客观过错的标准固定

D违法原则在解决共同过错或混合过错致害的赔偿问题时不如客观过错原则简洁、明了 5.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C)为前提条件。A个人过错 B公务过错 C行为违法 D无过错责任

6.我国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C)A过错原则 B无过错原则 C违法原则 D双重过错原则 第四章

1.行政赔偿适用(A)等情形

A对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人身权违法造成侵害 B对贩毒者予以行政拘留 C对在逃犯予以拘禁的

D追辑逃犯时鸣枪警示误伤过往群众

2.某企业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下列工商行政机关不赔偿的是(D)。A水费

B职工的基本工资 C仓储的费用 D预期利润200万元

3.行政机关违法作出没收张某录像机的决定,张某气愤之极而砸毁了自己的录像机,为此(B)。

A应由某行政机关赔偿 B张某不能主张行政赔偿 C由行政机关与张某共同承担 D 减轻行政机关的赔偿责任

4.我国的行政赔偿依照其致害原因主要包括(A)。A因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的权力作用违法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B因公务机关.公务人员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执行非权力性公务而引起的行政赔偿 C军事赔偿

D国有公共设施或管理欠缺而起的国家赔偿

5.甲企业违反了食品卫生法,行政机关对其罚款1万元,并已执行,后该企业起诉,法院判决该处罚显失公正,变更为罚款1千元。请问,超出的9千元如何处理(B)A国家应予赔偿 B国家不予赔偿

C由企业和行政机关对半承担 D由行政机关给予补偿

6.某工商局违法责令甲厂停业,为此工商局应赔偿(A)A 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 B停业期间的一切可得性利益

C甲厂上一的税后利润乘以停业天数计算 D按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减半赔偿

7.以下对于行政赔偿概念阐述错误的是(B)

A行政赔偿是对行政过程中的国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赔偿。

B行政赔偿中的侵权行为主体只是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C行政赔偿的请求人是其合法权益受行政侵权行为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D行政赔偿的主体为国家,但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为致害的行政机关 第五章

1.某县工商局的临时工作人员孔某,在一次执行职务中违法将苗某打伤,如果苗某提出赔偿请求,应向谁提出(A)A县工商局 B孔某

C县工商局或孔某 D县工商局和孔某

2.甲为工商局干部,乙为公安局干部,两人共同违法作出没收李某财产的决定,为此(B)。A甲乙共同赔偿

B工商局与公安局共同赔偿 C甲乙分别赔偿

D工商局与公安局分别赔偿 3.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加重处罚的,复议机关(C)A不承担赔偿责任 B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C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D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

4.某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是设在市交通局内部的事业单位。某市所在省人大通过的《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赋予该省各地出租汽车管理出收取管理费的职权。1997年2月,某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收取赵某管理费3.2万元,后经确认有3万元是违法收取的。问,赵某提起诉讼,应以哪一个机关或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A)A某市出租汽车管理处 B某市交通局

C某市交通局与某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D本案中不存在赔偿义务机关

5.行政赔偿中,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时的顺序(A)

A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B赔偿请求人不必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向人明法院直接提出赔偿申请 C赔偿请求人在行政讼中不能一并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是“起行先行处理”原则

6.行政赔偿请求人与行政诉讼原告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D)A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B联系表现在两者在许多情况下是重合的 C两者的资格不同 D两者的范围相同 第六章

1.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应自期间届满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A30日 B3个月 C1年 D2年

2.在一般情况下,赔偿委员会应在(B)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A1月 B2月 C3月 D5月

3.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不包括:(B)

A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议

B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请复议

C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D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时提起 4.行政先行原则的优点不包括(C)A程序简单

B减轻法院行政赔偿案件负担 C体现了对受害人的尊重 D给予行政机关主动改错的机会

5.有关行政赔偿诉讼的性质,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C)A民事诉讼 B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C一种独立的特殊诉讼形式 D一种新的民事诉讼

6.经过行政机关先行处理的赔偿诉讼案件,法院的判决(B)A受该处理的限制 B不受该处理的限制

C涉及到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定性问题受该处理的限制 D判决的种类受处理的内容限制

7.行政赔偿程序中的追偿发生在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之后,且工作人员为致害行为时有(B)A故意或过错 B故意或重大过失 C 责任或过错 D故意或一般过失 第七章

1.下面哪种情况下,国家不予赔偿:(D)A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B违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 C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亡的

D依照刑法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者进行羁押的

2.某监狱管理人员因囚犯孙某顶撞,而指使另一囚犯殴打孙某,致其伤残,孙某应向谁要求赔偿 :(C)A某监狱管理人员 B李某 C监狱管理机关 D无权要求赔偿

3.王某重伤他人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公司机关查明王某尚未满14周岁,遂依刑法第14条规定释放王某。王某的父亲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B)A给予赔偿 B不予赔偿

C按照国家上年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给予王某一个月的损失赔偿 D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4.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以下哪种不符合:(D)A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B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D司法机关在释放被羁押人过程中有为法迟延行为的

5.刘某(15周岁,中学生)因参与打架斗殴被甲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乙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丙法院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宣告无罪。为此对刘某应:(D)A甲公安机关赔偿 B乙检察院赔偿 C丙法院赔偿 D不予赔偿 第八章

1.下列有关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A)A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至5名审判员组成 B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C赔偿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赔偿决定 D赔偿委员会不受理要求确认违法侵权行为的申诉案件 2.在我国哪些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C)A各级人民法院 B中级人民法院 C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D高级以上人民法院

3.刑事赔偿中,如果是二审改判无罪的,赔偿义务机关应是下列哪些机关:(A)A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和作出一审判的人民法院 B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C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D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和作出二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4.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数额决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是下列哪一种:(A)A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 B、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C赔偿义务机关是公安机关 D、赔偿义务机关是监狱管理机关

5.周某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已执行,2年后经再审改判为无罪。周某对此应向谁请求国家赔偿:(D)A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和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B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C作出再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D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和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 6.二审改判无罪的,由谁为赔偿义务机关:(C)A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 B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

C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与作出逮捕的机关 D二审法院 第九章

1.刑事追偿权的成立要件不包括:(D)A必须在赔偿义务机关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后才能行使追偿权。B追偿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

C有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 D行使刑事追偿权必须是受害人本人

2.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将会发生下列哪种法律后果:(C)A时效终止 B时效中止 C时效中断 D时效终结

3.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3条之规定,中级法院以上设立赔偿委员会,有法院(C)审判员组成 A1--3名 B3--5名 C3--7名 D5--7名

4.某个体户被公安机关以不履行经济合同为由非法拘留,释放后,他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下列哪种损害赔偿:(D)A精神损害

B被拘留期间因无法开展正常业务导致的利润损失 C因被拘留导致名誉等无形的损失 D因人身自由被限制遭受的直接损害 5.我国司法赔偿采取何种制度或方式:(C)A 二级复议制 B 一级复议制

C 除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以外,实行二级复议制 D 或复议或诉讼的方式

6.A市B区卫生局委托C超市对在该超市内随地吐痰的人处以罚款,某日D某被超市处以50元罚款,D某认为其罚款违法,则D某可以向(B)提出赔偿。A.A市人民政府 B.B区卫生局 C.C超市

D.B区卫生局和C超市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下列何种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A)A违法征收财物 B行政裁决不当 C制定的法规错误

D行政机关建房侵占他人用地 第十章

1.关于外国国家赔偿方式描述错误的是:D A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金钱赔偿为主,恢复原状为辅的方式 B有的国家规定可以采用任意选择方式

C还有的国家规定,国家赔偿只能以金钱赔偿的方式进行 D没有国家采用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的赔偿方式 2.使用返还财产的赔偿方式的条件不包括的是:D A原物存在 B比金钱赔偿更便捷 C不影响公务 D赔偿义务人的认可

3.中外国家赔偿方式的异同表述错误的是:D A国家赔偿在方式上大都侧重金钱赔偿,我国国家赔偿法与世界多数国家一样,都规定了以金钱赔偿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的作法

B在赔偿方式是否可以合并使用上,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一种赔偿方式不能满足受害人的要求,还应补充其他形式的赔偿,不排除两种赔偿方式并用的可能。国外大多数坚持以一种赔偿方式进行赔偿

C在采用恢复原状方式时国外必须以请求权人提出要求,我国没有明确规定 D我国不排除两种赔偿方式并用的可能,但在国外是严格禁止的 4.确定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错误的是:D A惩罚性原则 B补偿性原则 C抚慰性原则 D象征性原则

5.侵犯生命健康权赔偿的计算标准错误的是:C A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B造成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

C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上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 D造成公民死亡的,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会生活费 6.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说法错误的是:D

A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追还财产 B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恢复原状或者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C应当追还的财产损坏的,复原状或者给付相应赔偿金 D应当追还的财产灭失的,无法赔偿 7.以下说法错误的是:D A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限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平资的5倍。B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C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D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8.恢复名誉与消除影响两种赔偿方式下面说法错误的是:D A适用的原因相同 B适用的前提相同 C补救的范围相同 D适用的形式完全不同

9.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说法错误的是:C A受到损害的财产能够恢复原状 B恢复原状比金钱赔偿更便捷易行 C不排除其他赔偿方式的适用

D恢复原状这一赔偿方式,是作为返还财物的附加方式存在的 10.采用返还财产这一赔偿方式时不需要具备以下哪一个条件:A A必须符合法定数额 B原财产还存在

C返还财产比金钱赔偿更为便捷 D返还财产不影响公务的实施 第十一章

1.国家赔偿的时效表述错误的是:(D)A时效期间一律为两年。

B国家赔偿时效期间不是从受害人受损害之日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C国家赔偿时效应该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计算

D国家赔偿中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3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2.涉外国家赔偿的原则说法错误的是:(D)

A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的,适用本法

B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实行对等原则

C在我国,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受我国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侵犯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和我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一样具有适用《国家赔偿法》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

D我国涉外国家赔偿规定即便外国对我国公民不予保护,我国也要遵循《国家赔偿法》给与其赔偿

3.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D)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4.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C)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A6个月 B1个月 C2个月 D3个月

5.赔偿请求人在国家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C)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A2个 B3个 C6个 D12个

6.下列哪种说法错误的是:(C)

A涉外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所属国的国家赔偿法中,有对国家公务损害给予赔偿的条款

B请求人所属国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该国受到的该国国家公务损害予以赔偿 C该原则不仅是适用于在外国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求偿权不予保护或者限制方面 D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依照我国《国家赔偿法》请求国家赔偿时,应当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本国法”对在该国的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了同等权利 第十二章 1.关于保障国家赔偿法时效性错误的是:(B)A认真维护国家赔偿法的权威,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办事。

B在就算与国家赔偿法抵触,也要准用民事侵权法律的有关规定,以增强国家赔偿法的可适性和可操作性。

C建立健全实施国家赔偿法的问责机制,严格追究消极对待和违法实施国家赔偿法的政治和法律责任。

D建立国家赔偿费用的中央或省级财政的担保机制,确保国家赔偿不受地方财政状况好坏的影响。

2.公民的(B)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保护。A监护权

B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发表权 D荣誉权

3.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C)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A可以 B不得 C应当 D不能

4.经行政复议机关复议的,(B)造成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行政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A最终 B最初 C最后 D以后

多项选择 第一章

1.国家赔偿的功能表现在(ABCD)A权利救济 B制约预防 C侨民保护 D体现民主法治

2.认识国家赔偿的性质不考虑致害行为是否有过错或者违法,而是依据国家负有的社会责任,强调对公民、法人所受损失的补偿的代表学说有(CD)A人民主权说 B社会协作法学理论 C公共负担平等说 D社会保险理论

3.下列哪些国家以违法过错原则为赔偿原则(ABCD)A奥地利 B韩国 C日本 D美国

4.广义的国家赔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ABCD)A宪法上的国家赔偿 B民法上的国家赔偿 C国际法上的国家赔偿 D国家赔偿法上的国家赔偿

5.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在于(ABCD)A主体不同

B存在的法律关系不同 C归责原则不同 D范围不同

6.关于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A国家赔偿引发原因必须是违法行为

B国家赔偿的对象不特定,国家补偿的对象特定 C国家赔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 D国家补偿发生在损害产生之后 第二章

1.下列关于我国国家赔偿法特色阐述正确的有(ABCD)A我国《国家赔偿法》确定违法责任原则 B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分别规定不同的赔偿程序 C体例结构上,集实体法、程序法于一身 D内容结构上采用统一立法形式

2.关于国家赔偿的意义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国家责任的肯定与确认,有利于推进国家的法治进程

B国家赔偿制度是对受违法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救济,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C国家赔偿制度有利于国家稳定和社会进步 D有利于解除国家公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3.我国制定国家赔偿法的现实条件有哪些(ABCD)A政治条件 B经济条件 C法律条件 D思想意识条件

4.我国的国家赔偿范围包括(ABD)A行政赔偿 B司法赔偿 C军事赔偿 D精神损害赔偿

5.我国国家赔偿包括(BC)A民事赔偿 B刑事赔偿 C行政赔偿 D立法赔偿

6.归责原则主要类型有(ABC)A过错原则 B危险责任原则 C违法原则 D侵权原则 7.以下关于国家赔偿归责原则说法正确的是(ABCD)

A主观过错说认为国际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的故意或过失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的国家应赔偿

B客观过错说的过错是指公务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C违法与明显不当原则认为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违法或明显不当行为造成了他人损害的国家应负赔偿责任 D违法原则强调的是行为的违法性。第三章

1.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ABC)A行政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立法机关

2.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当中的损害事实限于(ABCD)A对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的损害,对公民其他权益的损害,国家不予赔偿 B由于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所引起的财产损失 C对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所造成的精神损害不予赔偿

D财产损害中只有直接的损失才引起国家赔偿责任,对间接损失不予赔偿 3.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违法归责原则的理由是(ABCD)A克服过错责任的不同确定性 B强调了行为的合法性 C具有可操作性

D将各种法律责任的承担及其免除联系起来 4.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的功能(ABCD)A归责原则体现了国家赔偿的价值取向

B是国家赔偿构成要件的基础和前提,对赔偿构成要件起决定作用 C决定了可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范围 D直接影响到国家赔偿的程序

5.我国国家赔偿法上的国家机关仅指(ABC)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审判机关 C国家检察机关 D国家权力机关

6.归责原则主要类型不包括以下哪些(ABC)A侵权原则 B公平原则 C守法原则 D过错原则

7.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ABCD)A职务行为主体 B职务违法行为 C损害 D因果关系 第四章

1.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中的责任豁免事项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规定(ABC A行政立法行为 B内部行政行为 C国家行为 D自由裁量行为

2.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条件有(ABC A损害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所造成的 B损害必须是违法行为造成的

C损害必须的现实已经产生的是直接的而非间接的 D损害必须的现实已经产生的可以是非间接的 3.下面哪些作为是行政赔偿的例外(ABCD)A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政职权无关的行为

B因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的发生 C国家责任豁免

D因责任构成要件而不承担责任 4.行政赔偿要件是(ABCD)))A请求人的赔偿必须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请求人必经有请求权 C必经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D所提赔偿请求必须是法律规定应赔偿范围之内

5.某市某区文化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某娱乐宫存在色情服务,逐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娱乐宫有十余名女服务员主动为顾客提供陪坐、陪饮、陪舞以及色情和不健康的服务。检查人员出示了文化市场检查证,并依法定程序对十余名女服务员进行的询问,证实女服务员主动“三陪“和不健康服务的违法行为属实。执法人员逐根据《XX省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件》作出处罚决定:

(一)吊销某某娱乐营业许可证;

(二)罚款200000元人民币。经查明,文化局的执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适合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某某娱乐宫经理牛某提出赔偿请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A牛某应当首先向某市某区文化局提出赔偿请求 B牛某的赔偿请求不能获得支持

C若牛某的要求对文化局的行政执法行为确认,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牛某有权申诉 D牛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文化局执法人员的行驶职权的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只有可能引起行政补偿

6.以下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CD)

A国家在行政过程中的侵权机会远远超过国家在其他领域的侵权机会 B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会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C行政赔偿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及对外开放的进程 D行政赔偿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主要手段之一 第五章

1.我国哪些公民可为行政赔偿请求人(AB)A受害的公民本人 B受害公民的继承人 C受害公民的朋友 D受害公民的亲属

2.哪些是赔偿义务机关(ABCD)A作出违法决定的行政机关

B违法行使职权的工作人员所属的行政机关 C违法行使受委托之权的组织、个人的委托机关 D复议决定加重了侵害的复议机关 3.行政赔偿请求人包括(ABCD)A我国公民 B外国公民 C无国籍人 D受害公民的继承人

4.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代其行使行政赔偿请求的有(ABD)A配偶 B父母 C未成年子女 D近亲属

5.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法人要具有的条件(ABCD)A依法成立

B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C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可以成为行政赔偿请求人的法人有以下哪些(ABCD)A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 C 事业法人 D团体法人

7.各国的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模式不同,主要有(ABC)A行政机关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B保险机构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C特别设立的专门机构作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D法院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第六章

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行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行政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C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 D行政赔偿程序由非诉讼程序与诉讼程序两个部分组成 2.行政赔偿的请求方式说法正确的是(ABCD)A请求必须书面形式

B申请书的内容要反映受害人的概貌和基本情况

C请求权人为法人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D申请书上要写明提交的年月日 3.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ABCD)

A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必须以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条件 B必须在行政处理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提起,逾期不起诉,则其提起诉讼的权利归于消灭 C起诉人必须具有赔偿请求权

D侵权损害须是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造成的

4.刘某拟向镇政府要求赔偿乱摊派的费用,为此,刘某应(AB)A应向镇政府提出

B不服镇政府的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C不服镇政府的决定,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D不服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5.下列选项中,哪些可成为行政追偿的对象(ABC)A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受委托的组织 B故意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公务员

C因重在过失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D实施造成受害人合法权益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有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6.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条件包括(ABC)A当事人适格 B危险责任原则 C违法原则 D侵权原则

7.法律已经规定了的行政赔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A行政赔偿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D赔偿请求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请求国家赔偿的权利和有关诉讼权利 第七章

1.对侵犯人身权的刑事赔偿范围表述正确的是:ABCD A违反刑事诉讼法采取的拘留措施

B案件决定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情况下的逮捕措施 C再审该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2.关于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决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国家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BD A改判必须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而不是上诉程序作出的 B必须是再审改判无罪 C可以是再审改判轻罪的

D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部分执行

3.刑事赔偿中,对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范围包括:ABCD A违法采取查封和扣押 B违法采取冻结和追缴

C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已经执行的 D再审改判无罪,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4.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事项有:ABC A公民因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

B行使侦查、检查、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实施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导致损害发生

D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公民犯故意伤人罪的被羁押的 第八章

1.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和范围说法正确的有ABC A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B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C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D必须为受害的公民本人提出赔偿请求,受害公民死亡的就不能主张其刑事赔偿请求权 2.刑事赔偿请求人行使权利的顺序:ABC A受害人未死亡的,该公民为请求权人

B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请求人首先是被害人的遗嘱执行人

C受害人死亡的,没有遗嘱执行人的,赔偿请求人应为继承人和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D受害人死亡的,其他人无权行使赔偿请求权 3.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D A刑事赔偿请求人为多数人时可委托一人或数人为代理人行使请求权 B刑事赔偿请求人为多数人时,只有其中一个人提出赔偿请求不能代表其他人 C刑事赔偿请求人为外籍人时,要采取对等主义原则 D刑事赔偿请求人为外籍人时,要采取平等主义原则 4.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模式正确的有:ABCD A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与侵权行为机关相一致

B国家对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没有统一专门的赔偿义务机关瑞士以财政部门为专门赔偿义务机关

C韩国以各级检查机关为专门赔偿义务机关

D英国和新加坡在赔偿义务机关不明的情况下,都以检察长为被告 5.我国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原则是:ABCD A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的,做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C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D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6.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可能是:ABCD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狱政管理机关

7.某甲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当他确认错拘后,赔偿请求人不应该是:ABC A甲的父母 B甲的配偶 C甲的兄弟姐妹 D甲某本人 第九章

1.1994年《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刑事赔偿程序的主要特点有:ABCD A赔偿请求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B赔偿义务机关依法确认赔偿请求是否在法定赔偿范围之内,赔偿义务机关拒绝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C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方式和标准给予赔偿 D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符合法定情形的责任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2.2010年5月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赔偿程序进行了改进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BCD A在刑事和行政赔偿程序中取消前置确认程序

B在一定范围内确立并保障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处理决定过程中的知情权、表达权和参与权

C完善了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机构设置与工作程序 D对法院赔偿委员会建立了类似再审制度的监督机制 3.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的优点:ABC A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表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

B赔偿义务机关为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给请求人提供便利、经济的救济 C先行处理程序可以消除大部分赔偿争议事项,减少专门机构的工作压力 D先行处理程序是不希望法院参与赔偿纠纷解决

4.赔偿请求人请求赔偿应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ABCD A请求人的自然情况

B有代理人的,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住所 C请求赔偿的事实和理由 D请求赔偿的金额或恢复原状的内容

5.导致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发生的几种情形:ABC A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 B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请求后,作出不予赔偿的裁决

C请求人对赔偿裁决中有关赔偿项目、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有异议 D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请求后,超过一个月而不予答复 6.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C)

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帐户冻结

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一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

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 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作出下列何种行为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无权取得国家赔偿(BCD)A违法征收财物 B行政裁决不当 C制定的法规错误

D行政机关建房侵占他人用地

8.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个月内作出决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BCD)A3 B4 C5 D6 9.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D)

A国家追偿权的形成,与赔偿责任的归属有直接关系 B国家赔偿的主体应该是国家 C国家赔偿的主题也包括公务员个人 D刑事追偿是国家追偿权的一种

10.以下说法正确的选项有(ABCD)A追偿权是国家机关在其系统内部按照一定的行政程序行使的 B也有少数国家为国家追偿权的行使设置了诉讼程序

C赔偿义务机关在行使追偿权时对追偿权的成立要件具有举证责任 D赔偿义务机关应首先与被追唱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听取其意见和要求 11.市公安局要将刘某刑事拘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A刘某必须正在预备犯罪 B有重大作案嫌疑 C被害人指认

D发现不应该刑事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 第十章

1.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的种类包括:ABC A金钱赔偿B恢复原状C返还财产D任意方式 2.金钱赔偿方式的优越性有:ABCD A金钱赔偿的最大优点是有很强的适应性 B金钱赔偿在具体执行上也比较简单易行

C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赔偿方面的素质和业务水平总体不高D国家赔偿方式不宜过于复杂,金钱赔偿为主适合我国国情 3.使用恢复原状的赔偿方式的前提条件是:AB A需有受害人的请求

B采用恢复原状方式给与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不会造成违法结果 C客观条件可以做到恢复原状 D须有赔偿人的认可

4.国家赔偿方式与民事赔偿方式的异同有:ABCD A赔偿的根本目的不同。

B侵权责任主体及赔偿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 C赔偿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地位不同 D侵权责任方承担赔偿的能力不同 5.侵犯财产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ABCD A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摊派费用的,应返还财产 B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分别按以下方法处理: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C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D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6.我国精神损害的赔偿的特点为:ABCD

A精神损害只能是一种人身权收到侵害时伴随发生的损害,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所引起的精神损害不在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之内

B精神损害的一般救济方式是在侵权行为营销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C仅当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时,才可以金钱方式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D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具有明确的抚慰性质 7.各国国家赔偿费用支出管理方式是:ABCD A中央政府统筹编列赔偿预算 B各级政府分别列赔偿预算

C国家设立专项基金,国家与赔偿义务机关相结合共同负担赔偿费用,这种模式的特点是赔偿经费一般由各个政府机关自行担负,如超过某一确定数额才有国家承担 D通过保险渠道支付赔偿费用 8.哪些选项正确:ABCD

A应当追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B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C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D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9.哪些说法错误:AC A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限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平资的10倍。B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职工平均工资的10倍,C造成公民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对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D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10.恢复名誉与消除影响两种赔偿方式,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BCD

A都是因为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损害了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而给予的赔偿

B都是因国家机关的违法行为造成的,并且公民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已经受到了损害 C受害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在多大的范围内受到损害,必须在多大的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其名誉

D都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其他方式合并适用 11.关于消除影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BCD A消除影响是指国家机关承担的在特定范围内消除因侵犯名誉权、荣誉权所产生的各种不良影响,以恢复受害人名誉和荣誉的赔偿方式 B受害人的名誉权和荣誉权确定已经受到了损害 C消除影响必须在受到损害的特定的范围内

D这一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与其他赔偿形式合使用

12.关于国家赔偿的其他方式,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些方式应适用于下列哪些侵权行为:ABCD

A行政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B行政机关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C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D行使侦查、检察、审判权的国家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侵犯受害人名誉权和荣誉权的

13.返还财产只能适用于物质损害,尤其是在物品失去控制的情况下,主要有哪些情形:ABCD A行政机关违法采取罚款、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

C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违法适用罚金、没收、追缴等剥夺财产的措施 D国家机关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 14.关于我国国家赔偿的方式正确的是:ABCD A我国的国家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要方式,以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为补充。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

B国家建立赔偿制度的目的在于切实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C原则上应当是“同等损害,同等赔偿 D这一赔偿方式充分考虑了效率要求 第十一章

1.涉外国家赔偿对等原则的适用应注意的问题:ABCD A涉外国家赔偿的请求所属国必须有国家赔偿法

B涉外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所属国的国家赔偿法中,有对国家公务损害给予赔偿的条款

C请求人所属国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该国受到的该国国家公务损害予以赔偿 D该原则仅适用于在外国对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求偿权不予保护或者限制方面 2.某甲是外国公民,在我国停留期间被错误行政拘留,现在他要提起国家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D

A应与某甲的国籍国实行对等原则 B应与某甲的国籍国实行平等原则

C某甲的国籍国对我国公民权利存在一定的限制时我国要全面履行赔偿责任 D某甲的国籍国对我国公民权利存在一定的限制时我国也应设同样的限制 3.关于国家赔偿法时效问题表述正确的是:ABCD A国家赔偿法的时效确立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B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C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D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第十二章

1.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意义正确的是:ABCD A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B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充实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容 C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民主政府的发展

D国家赔偿法的实施,为我国市场的培育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2.国家赔偿法实施的有利条件有:ABCD A我国已经建立了一定程度的国家赔偿法制基础 B我国国家赔偿制度实践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 C国家赔偿法的制度及其实施等已成为社会潮流

D我国法学界对国家赔偿法研究的理论成果奠定了理论基础 3.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制约因素有:ABCD A现行政治、经济体制尚未完善 B立法理论准备不足 C法院整体审判机制不完善 D沉重的历史包袱和现实心理障碍 4.国家赔偿法的适用特点:ABCD A国家赔偿法的适用主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赔偿申请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具有国家强制性。

C国家赔偿法的适用就其活动方式来讲,是国家机关将国家赔偿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实施中的活动,是个别性地运用国家权力的法律活动

超国家性 第3篇

被曝光的5家网站中,色情广告图片和商品显眼地出现在首页中间位置。而12家非法涉性药品广告中有9家仍在张贴非法内容,另有2家已经关闭。工商部门表示,对这些网站发布的违法广告,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未备案或备案信息虚假的网站,将提请有关部门关闭。

信息台

杭州成为全国首个“微城市”

腾讯微博近日推出全国首家微博市民服务平台——“微杭州”,通过微博快速化传递、扁平化渠道、精准化送达,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搭建起城市与市民的情感纽带,此举或将引爆中国“微城市”开设高潮。据介绍,“微杭州”是腾讯市民服务平台“微城市”的首个尝鲜者。腾讯在微博上对杭州市政府机关、文娱科教等重要部门进行集体展示和导航。微杭州刚起步就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包括杭州海关、税务、民政、房产等108个政府机构、25家文教单位、7家旅游景点……这些部门机构均在“微城市”落户,为市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省份,浙江网络覆盖率高,上微博方便,这是硬件上的优势;至今已有超过100个机构和官员开通了微博,这数量能排全国第一;除了官员,浙江媒体、景点、高校也很活跃,可以算得上是全方位开花。

(蒋梦桦)

国内首个未成年人专属网站开通

国内首个未成年人专属绿色网站——“网上少年宫”日前在山东济南正式开通。网站集学习、娱乐、阅读、博客等多种功能为一体,力求为全省未成年人打造学习、生活和娱乐的网络专属平台。该网站由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网文办主办,大众报业集团大众网承办。“网上少年宫”包括实践基地、新闻快车、开心校区等19个一级栏目,341个二级栏目,4241个文档,900多件视频。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副组长张志勇表示,当下,“网瘾”、不良网站等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日益突出,全社会对青少年绿色上网的呼唤日益强烈,“网上少年宫”的推出恰逢其时。

(赵琳)

河南与中移动合建无线城市群

河南省政府与中国移动日前在人民大会堂签署了“中原无线城市群”战略合作协议。河南省省委书记卢展工、省长郭庚茂,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董事长王建宙出席了签字仪式。双方合作主要包括加快“无线城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共建“无线城市群综合门户平台”,开展“无线城市”民生服务,推广“无线城市”物联网应用方面。双方合作将对提升河南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助力中原经济区建设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河南省委、省政府也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通信行业,进一步推动河南通信业发展再上新的台阶。(陈敏)

江苏省拟逐步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

超国家性 第4篇

当前, 教育领域较为认同的侨资性大学主要有厦门大学、暨南大学、华侨大学、宁波大学、汕头大学、五邑大学、仰恩大学等几所。其中厦门大学、宁波大学、汕头大学、五邑大学、仰恩大学这五所是“由侨创建”的学校。厦门大学1921年由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捐资创建, 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由华侨创办的综合性大学;汕头大学1985年由李嘉诚先生捐助建设;宁波大学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建, 在学校发展过程中, 60多位海外“宁波帮”人士给予了大量捐助;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广东江门, 在美洲、东南亚和港澳地区广大侨胞的直接推动下, 于1985年正式创建;仰恩大学于1987年由爱国华侨吴庆星先生及其家族设立的仰恩基金会创建。暨南大学、华侨大学这两所大学是我国政府为侨居海外的侨民及其子弟归国求学而专门设立的, 都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为办学方针, 坚持“为侨服务、传播中华文化”的办学宗旨, 是国家面向海外开展华文教育的主要基地[2]。

一、侨资性大学形成的办学特色

与国内其他大学相比较, 侨资性大学既有与其他大学相类同的办学特征, 更有其自身的办学优势与办学特色。

1. 为侨服务的办学理念。

侨资性大学在办学理念中有为“侨”服务的显著特点, 她们承担着为海外华人华侨培育人才以及服务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两所“为侨创建”的大学, 始终把为海外华人华侨服务作为学校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 学校在招生政策、专业设置、课程安排、设施配备等各方面都密切针对海外华人华侨的实际情况。而作为“由侨创建”的厦门大学、宁波大学、汕头大学、五邑大学、仰恩大学, 则牢固树立为侨乡培育优秀人才, 推动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理念。学校以服务侨乡发展为使命, 专业设置紧密地与侨乡最急迫的社会需求相结合, 努力为侨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 积极传承和弘扬侨乡优秀文化, 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

2. 多元包容的办学文化。

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作为我国招收华人华侨学生最多的两所高等学校, 为适应学生来源多样性和需求多样性的特点, 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建立了国际化与本土化共生共荣的校园文化。面对在一个校园内境内境外两类学生共存的现实, 两校以促进多元文化的融合与提高为核心, 形成了以“一元主导, 多元交融”为特色的校园文化。陈嘉庚、包玉刚、李嘉诚、吴庆星等侨胞在捐建侨资性大学的同时, 也把自身的办学思想、创业文化等引入到学校的办学过程;相关侨资性大学也十分注重对海外华人华侨优秀文化的传承与弘扬, 在办学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多元包容”为特点的侨资性大学校园文化。

3. 各具特点的治理结构。

与国内其他高校相比, 侨资性大学的治理结构较为多元且各具特点。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是国内仅有的两家由国家批准认可明确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大学, 并同时设立有董事会, 董事会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政府办好侨校、帮助校长发展侨校。汕头大学是国内唯一一所长期得到李嘉诚基金会巨额捐资支持的高校, 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董事会相比, 汕头大学的董事会掌握着学校重大决策的权力, 董事会实质性地对学校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和指导, 由此形成了汕头大学独特的管理体制。宁波大学建校初期实行校长负责制, 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厦门大学和五邑大学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仰恩大学在明确为私立大学办学体制后由仰恩基金会负责大学管理, 实行基金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侨资性大学这种多元的大学治理结构在我国高校群体中十分独特。

4. 开放进取的办学实践。

侨资性大学在办学过程中受海外华人华侨影响较大, 学校在办学实践中更具开放视野、更富进取精神和革新意识。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内部管理体系改革、推动办学国际化等方面, 侨资性大学都走在国内高校前列。厦门大学校旨中就明确了“研究高深学问、养成专门人才、阐扬世界文化”的三大任务, 长期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的办学传统, 并自创办之日起, 就把“国际化”作为自己的办学方向和目标之一[3]。由于招生生源的特殊性, 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是国内高校中最富有国际化特点的校园, 面对境内境外两类不同学生的教育, 两校都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汕头大学董事会决策, 精简行政机构, 推行中央会计制, 率先开展高校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 学生小班制教学, 聘请外籍执行校长, 积极推进办学国际化, 实行学生混住管理等举措被赞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试验田”。宁波大学根据侨乡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探索了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 是全国最早实行大类招生的学校之一。仰恩大学作为中国教育改革的试点, 在1994年7月由仰恩基金会独立办学, 成为全国第一所本科层次的私立大学。

二、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的成因分析

仔细分析侨资性大学已经形成的办学特色, 其成因主要由侨资办学资源和承担独特的国家责任这两大因素所决定。

1. 侨资资源是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源泉。

侨资资源可分为有形资源与无形资源两类。有形资源主要是指华侨华人投入侨资性大学的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无形资源主要包括政策资源、人文教育资源、制度资源等。侨资性大学不同于其他大学的最为重要的特征, 突出表现在对独特而优质的侨资资源的获取, 以及由此而建立的相对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和极具特色的办学文化, 这构成了侨资性大学培育和发展办学特色的主要优势。

在侨资性大学中, 厦门大学、宁波大学、汕头大学、五邑大学等都由华侨华人创建或助建, 并在发展过程中持续得到海外侨资的支持, 办学至今, 四所大学分别累计吸引侨资31亿元、4亿元、40亿港元、3亿元。仰恩大学的办学经费则全部由仰恩基金会统筹解决。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虽然由政府创办, 但在学校发展过程也持续获得了海外华人华侨的资助, 暨南大学自1958年到2008年, 收到华侨、港澳同胞10万元以上捐赠项目130余项, 帮助学校进行校园建设、教学科研设备购置、设立奖学金等。华侨大学从1978年学校复办到2008年, 共累计接受海外华侨华人捐赠款项合计2.3亿元人民币, 侨资资源已经成为这些学校办学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 大多数侨资性大学每年获得的侨资捐赠资金与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相比所占比重并不是很大, 如在2005-2007年间, 暨南大学、宁波大学、华侨大学的侨资捐赠收入分别只占学校总收入的2.92%、2.89%、1.62% (本文数据均来自各侨资性大学年度发展报告) , 但侨资资源所发挥的作用却是战略性的。侨资性大学在争取侨资办学经费支持的同时, 都积极再生新的侨资资源, 拓宽侨资办学资源的外延。侨资性大学利用特殊的办学身份, 积极向各级政府争取政策资源和物质资源的配套扶持, 并将华侨华人物质性的办学资源再生演变出精神性的办学资源。以华侨华人“爱国爱乡、捐资兴学”的感人事例激励师生, 培育侨资性大学独特的捐赠文化。重视对华侨华人办学理念、人文精神等资源的发掘和培育, 逐步形成了一种侨资性大学特有的校园文化和校园精神。

因此, 在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形成过程中, 华侨华人物质资源的获取为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提供了必要条件, 政策资源的获取为办学特色的形成提供了制度保障, 华侨华人精神资源的获取为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人文环境, 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侨资性大学的校园文化, 使其显现出浓郁的办学特色。无论是直接获取的侨资物质资源, 还是再生形成的侨资办学资源, 对于侨资性大学的创建与发展来说都具有战略性意义。正是有了侨资资源的获取和再生, 侨资性大学的办学思路和办学模式不再陷入“千校一面”的困境, 呈现出自身的特色。

2. 特殊的办学使命使侨资性大学更具办学特色。

特殊的创建历史使得侨资性大学获得了不同于普通高校的办学资源渠道, 并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办学特色。同时, 国家也赋予侨资性大学以特殊的办学使命, 与其他大学相比较, 侨资性大学承担着服务侨乡经济社会发展、凝聚海外华人华侨、弘扬传播中华文化的独特办学责任, 这些特殊的办学使命使侨资性大学更具办学特色。

报效桑梓、服务侨乡, 是众多创建或助建侨资性大学的华侨华人的共同心愿, 广大爱国爱乡的华侨华人希望通过在侨乡创办高等学府, 培养人才并推动侨乡经济社会全方位的发展。一直以来, 侨资性大学也把服务侨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自身办学的重要使命, 积极发挥高等学府在学科、智力、人才方面的优势, 为侨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侨资性大学在专业与学科的选择上主动贴近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通过产学研结合, 直接服务侨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侨乡文化研究, 挖掘和传承侨乡文化, 侨资性大学已经成为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发动机”和“加速器”, 成为侨乡可持续发展的智力源泉与精神动力。

侨资性大学在创建与发展的过程中, 也成为国家研究“侨务”, 凝集“侨心”, 开启“侨智”, 增进“侨情”的重要载体。广大侨资性大学的校友和关心支持侨资性大学发展的爱国侨胞活跃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社会的各条战线上, 为港澳回归和社会繁荣稳定, 为海外学生住在国的社会经济发展, 为国家侨务事业和社会经济建设, 为祖国统一大业都做出了特殊的贡献, 已经成为国家凝聚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的有效载体。

传播中华文化的历史使命在暨南大学与华侨大学两所“为侨创建”的侨资性大学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作为隶属国务院侨办的两所高校, 暨南大学与华侨大学是国家开展侨务工作的重要载体, 两校既为海外华侨华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 也通过编写中文教材, 培训海外华文教师等活动, 大力开展海外华文教育, 为保持华侨华人的民族特性做了大量工作, 义不容辞地肩负起传播和弘扬中华文化的国家使命。

侨资性大学由于其办学的特殊性, 承担着特殊的办学使命, 在这类大学的创建与发展过程中, 国家也给予高度重视。针对侨资性大学办学过程中的现实问题, 国家积极给予关心帮助, 允许相关侨资性大学改变国内高校传统的治理结构和招生培养方式, 积极扶持侨资性大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科建设水平, 以推动侨资性大学实现更好更快地发展, 这也有力地推进了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的快速形成。

三、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启示

侨资性大学的创建开启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资源多样化的历史, 有力地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办学多样化的进程, 其办学特色的形成也对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1. 通过资源导向, 培育形成大学的办学特色。

大学竞争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基于办学资源的竞争, 办学资源对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发展具有极强的约束导向作用。当前, 我国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模式总体上是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相适应的、高度集中的集权分配模式。政府掌握并主导着高等教育办学资源的分配, 使得大学办学严重依赖于政府, 高校办学出现特色不明和办学目标严重趋同的现象。侨资性大学通过吸引侨资捐助, 培育形成自身办学特色的实践对当前的高等教育改革实践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入新阶段, 应当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探索办学资源多元化筹措之路, 通过服务区域经济、服务特色行业、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等多种渠道, 实现高校办学资源的多元化, 以此引导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

2. 发掘比较优势, 强化大学办学特色的形成。

侨资性大学所获取的侨资办学资源占整体办学资源的比重并不很大, 但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充分发掘这类战略性办学资源的比较优势, 通过改善内部治理结构, 增强侨资资源获取能力;通过挖掘侨资资源的内涵, 使学校在办学理念、办学政策、校园文化等多方面形成了侨校特色;通过对侨资资源的优化配置, 使有限的侨资资源获得最大的办学效益, 形成了富有侨校特色的学科专业。因此, 在高校进行办学特色建设过程中, 要注重对战略性办学资源的发掘, 运用比较优势, 优化资源配置, 以培育和形成大学的办学特色。

3. 深化体制改革, 建立高校“国有民助”新模式。

侨资性大学是国内高校“国有民助”的典型, 其建设与发展长期得到了海外华人华侨的大力资助。当前, 我国高等学校办学对政府资源依赖过大, 高等教育利用社会资源普遍不高。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客观现实, 探索高校“国有民助”发展新模式, 是应对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的现实之路。“国有民助”的高校发展模式可以理解为:学校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在保持和稳定增加政府对高等教育常规投入的前提下, 学校办学新增资源将更多地依靠社会资助、学费收入和学校科研产业收益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当前国内许多地方已经具备民间向高校进行较大规模办学捐赠的经济基础, 但这需要国家在相关捐赠税费减免政策上给予保障。探索高校“国有民助”新路, 也要允许社会资金参与高校管理, 参与办学决策, 这对高校形成自身办学特色, 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多样化进程, 必将发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摘要:侨资性大学是我国高等院校中的一个独特类群, 她们的创建都有着特殊的时代背景。侨资性大学由于侨资办学资源的投入和承担了特殊的国家责任, 在办学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为侨服务的办学理念、多元包容的办学文化、各具特点的治理结构和开放进取的办学实践等特点。侨资性大学办学特色形成的历史经验也对当前高等教育改革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侨资,大学,办学特色,教育改革

参考文献

[1]聂秋华, 等.侨资性大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0:1.

[2]徐军伟.侨资性大学的办学特点对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启示[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0 (01) .

超国家性 第5篇

大作业题目一:我心中的好教师

我常常想,怎样的老师是好老师?

十几年学生生涯,我的老师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我初中的班主任――吉昌贵老师。在记忆中,吉老师身材瘦削,衣饰整洁干净,神态亲切慈祥,说话语调不高,我们有事去他家找他的时候,总瞧见他一个人在下围棋或是写字,有几分清高,几分睿智,几分出世。我们都是农村的孩子,他总爱跟我们说:“你们读书,便是要让自己成为一个好的人。好的人便是要给身边的人带去好的影响。”

当我自己成为一个老师,我便想:我要做一个好老师,给别人带去好的影响。从业十五年了,慢慢发现,成为一个好老师,并非易事;给别人带去好的影响,也绝非朝夕之力可以为之。思来想去,也有一些感悟。

一、好的老师当如电影《叫我第一名》中的主人公波波的校长,充满爱心。

主人公波波六岁被确诊患有先天性妥瑞氏症。这种严重的痉挛疾病,导致他无法控制地扭动脖子和发出奇怪的声音,总被老师、同学,甚至是家人误解他在捣乱。但他始终坚持着,不抛弃梦想,不放弃信念,默默的努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同时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

波波的故事很鼓舞人心,让我特别感动的是波波的校长,那个帮他找回自信,改变他人生的校长。当波波在―次音乐会上不由自主地发出叫声,被同学厌弃的时候,校长用平和的方式,让全校知道了波波的病症,也让波波感到温暖。校长的做法拨开了乌云,使得波波后来的学生生涯,充满了阳光。波波从此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校长那样的老师,用爱教育孩子。

爱是教育的前提,没有爱,便没有教育。爱生如子,我努力为之。

二、好的老师当如《窗边的小豆豆》中的小林宗作老师,―定要尊重孩子,给孩子学习的自由,尊重孩子的个性。

小林先生创立的学校叫巴学园。巴学园的校门是用非常矮的树做成的,而且树上还长着绿色的叶子!有六辆电车停在院子里作教室,没有固定的座位,每天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心情和方便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座位。没有固定的课表,从第一节课开始,老师就把当天要上的所有的课和每―节课所要学习的所有问题点,满满地写在黑板上,然后说:“下面就开始上课了﹐从你喜欢的那门课开始吧。”如果上午完成了学习计划,下午就散步,采集植物标本,写生,听老师说话,唱歌……等等。

让各色学生来就读,调皮也好,有身体缺陷也好,小林先生从来不会拒绝,这是他教育方式上的平等;让男女生都脱光衣服游泳,让大家感受“无论什么身体,都是美丽的”,这体现平等﹔倾听小豆豆长达4个多小时的讲诉,没有丝毫打断和嫌弃,这是尊重﹔一位老师在进化论课上问高桥同学:“有没有人还有尾巴呢?高桥君,你有没有呢?”,校长严厉地批评了这位老师,这是对高桥同学的尊重;不在办公室里批评老师,而是在大家不大注意的厨房里,这是对老师的尊重;听取同学们的建议,写校歌,这是民主﹔给同学们添“海的味道”、“山的味道”,这是关爱﹔设计适合高桥同学的运动会项目,这是人性化﹔吃饭歌﹑韵律操、让学生午饭后轮流上台讲话、穿最差的衣服,这是创新和与众不同。

小林先生说:“不要把孩子们束缚在老师的计划中,而要让他们到大自然中去。孩子们的梦想比老师的计划,更要大得多。”

“无论哪个孩子,当他出世的时候,都具有着优良的品质。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影响,有来自周围的环境的,也有来自成人的影响,这些优良的品质可能会受到损害。所以要早早地发现这些“优良的品质'﹔并让它们得以发扬光大,把孩子们培养成富有个性的人。”

尊重孩子的学习能力,尊重孩子的学习个性,我努力为之。

三、好的老师,当如《放牛班的春天》中的那位音乐老师--马修先生,心中永存希望,积极乐观对待或忧或喜的生活。

马修先生因为失业而暂时到“池塘之底”男子寄宿学校担任教职。他是一个工作失意、貌似迟钝、近乎迂腐、渴望爱情的小老头,在这个被世人遗忘的“池塘之底”,对一群撒野的放牛班的孩子因材施教,用音乐启迪和开化他们。他在物质上一无所有,但他有对音乐的执著追求,有对孩子充满真切的关爱,有对教育的独特理解;他意志坚定,不畏校长的压制,积极地用充满爱心的教育方式和音乐课程滋润少年的心灵。

老师是平凡人,都有自己或喜或忧,剪不断理还乱的生活。教师工作是劳累的、繁琐的,有时候,自己想做的和正在做的也许是相悖的。我们依然要用分数去考核学生,依然要因为学生的分数而被考核,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但是,不要灰心,不要丧气,希望总在前面!

在平凡甚至是平庸的工作生活中,满怀希望,脚踏实地,给孩子切实的知识,我努力为之!

四、好的老师当如电影《熔炉》中哑语美术老师---姜仁浩老师,可以看似懦弱文弱,却真正充满正义勇敢。

《熔炉》是根据孔枝泳同名小说改编的剧情电影,以2000年至2004年间发生于光州一所聋哑障碍人学校中性暴力事件为蓝本,描述该时间所引发的悲剧以及学校的教师和人权运动者一起力图揭开背后黑幕的故事。

剧中的姜仁浩老师是来自首尔的哑语美术老师,妻子早亡,8岁女儿松儿天生哮喘由祖母照看,所以他不辞辛苦谋职养家。他来到雾津,应聘于慈爱聋哑人学校。然而,双胞胎的校长与教导主任竟逼着向他索贿5千万韩元,并美其名为学校发展基金。同时,姜仁浩逐渐发现学校笼罩着-种紧张压抑的气氛,令人窒息。尤其有三个孩子引人关注:聪颖的金妍斗和贪吃的陈宥利总是躲闪。全民秀的弟弟自杀身亡,他总是满脸淤青。下课后,仁浩还听到女厕所中有呼喊与哭泣,在门卫的阻拦下他未深究。之后,他意外目睹了校长行贿警察,教导员毒打民秀,宿舍督导弱罚妍斗的行径。

校长是当地响当当的人物,关系了得,警察、法官、律师、医……都站在他这一边。孤独的姜老师拒绝了他们给出的优越条件,帮助孩子打官司。

现在这个世界,功利、喧嚣,有时候,好多事让人心痛、无力。可是,即使如此,也要在心底坚守正义;面对黑暗,也要勇敢!做个正义勇敢的人,我努力为之!

论语中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说:“吾为人师,亦日三省吾身……爱生乎?尊生乎?乐生乎?”

我愿作个自己的老师那样的人一个好的人,给身边的人带去好的影响。

如此而已。

大作业题目二:我的教学哲学之教师知识结构

现代教师应该具备的知识结构

教师的知识是指教师所具备的各种知识及其掌握程度。从内容上说,一般包括文化科学的基础知识、专业学科知识、教育科学和心理学知识。从知识形成的类型上说,有间接知识,也有直接经验。前者是指从书本学习来的知识,后者是教师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不断探索并总结出一套的课堂情境知识和问题解决知识。

从教师知识结构的功能出发,可以将教师的知识结构分为四个方面: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文化知识,这四个方面共同构成教师的知识结构。

(1)本体性知识

教师的本体性知识是指教师所具有的特定的学科知识,如语文知识、数学知识等,这是人们所普遍熟知的一种教师知识。从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这个角度来看,教师传授的内容必须是教师所掌握和了解的知识。教师的本体性知识是教学活动的基础,在教学活动中,一切是以本体性知识的传授为基础的,教学的最终绩效是用学生掌握的本体性知识的质量来衡量的,因此,教师的本体性知识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准。但是已有研究表明,教师的本体性知识水平与其教学效果之间并非是线性相关。本体性知识超出了一定水平之后,它与学生成绩之间将不在呈现统计上的相关。即具有丰富的学科知识仅仅是个体成为一个好教师的必要条件。

由于学科不同,本体性知识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仅仅从一般意义上说,教师的本体性知识应包括四个方面:教师应对学科的基础知识有广泛而准确的理解,熟练掌握相关的技能、技巧;教师要基本了解与所教学科相关的知识点、相关性质以及逻辑关系;教师需要了解该学科的发展历史和趋势,对于社会、人类发展的价值以及在人类生活实践中的多种表现形态;教师需要掌握每一门学科所提供的独特的认识世界的视角、域界、层次及思维的工具与方法等。

(2)条件性知识

条件性知识是指个体在什么时候、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能更好地运用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的一种知识类型。在教学中,条件性知识是指教师知道在什么时候、为什么以及在何种条件下才能更好地运用原有知识、经验开展教学的一种知识类型。即在教学中,如何将本体性知识(学科知识)以学生易理解的方式表达、传授给学生。

条件性知识,也就是具体的教育科学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被称为教师成功地进行教育教学的条件性知识。条件性知识是广大教师顺利进行教学的重要保障。

(3)实践性知识

实践性知识是教师积累的教学经验,是指教师在实现教学目的的行为中所具有的课堂情景知识以及与之相关的知识。教师的教学不同于研究人员的科研活动,教师的教学具有明显的情境性。实践性知识受个体经历的影响,这种知识的表达包含丰富的细节,并以个体化的语言而存在。如果把教师的教学看作程式化的过程,忽略教师的实践知识,不利于取得富有成效的教学效果。在教育工作中,很多情况需要教师机智地对待,这种教育教学的机智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一种情况下适宜和必要的方法,在另一种情况下可能不恰当。只有针对学生的特点和具体情况恰当的工作,才能表现出教师的教育机智。在处理特殊教学情景时教师所采用的知识来自于个人的教学实践,具有明显的经验性。

教师知识结构的上述三方面是紧密联系的:本体性知识是教学活动的实体部分,条件性知识对本体性知识的传授起到理论支撑作用,而实践性知识对本体性知识的传递起到实践性指导作用。

(4)文化知识

教师丰富的文化知识不仅能扩展学生的精神世界,而且能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事实上,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具有广泛而深刻的文化背景知识。具体说,教师的文化知识包括:基本哲学理论知识,包括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知识;现代科学和技术的一般常识,包括现代学科的一般原理和现代技术的本质内含;社会科学的理论与观点,例如法律的知识、民主的思想、经济学的观点和社会学的方法等。

大作业题目三:我的教师专业发展规划

有人说教师的工作是一份良心活,对此,我深表赞同。因为这份工作面对的不是生产线上的产品,而是有血有肉、有思想,并且还没有定型的孩子。我不赞同“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说法,因为老师也是平凡的人,他承担不起这样的责任。我一直很喜欢朱熹的一首诗“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这首诗道出了一个朴素的道理,那就是只有不断地学习,不断地丰富自己,才能让自己不断地发展,以适应社会的需要。以教书育人为己任的老师就更应该对自己的发展做出规划,并为之不断地努力,从而做一个有思想的新形势下的教师。

一、个人分析:

1.优势:

(1)善于捕捉课堂中学生的变化,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同时不断激励学生的自信。

(2)较熟练运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过程的流畅。同时可以利用网络资源,达到信息的重组和优化。

2.不足:

(1)教学节奏调控能力有待改进,节奏较慢。

(2)在面向每一个学生方面做得不够,在教学中没有兼顾到所有学生的积极性。

(3)和学生、家长的沟通交流不够深入、仔细。

二、对策: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加强师德师风的修养,形成高尚的人格,有一颗进取的心,热爱学生,对学生有博爱之心,宽容、有强烈的责任感。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课程改革的要求,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教学成绩力争人人合格,优秀率和平均分不断提高。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力争提出自己的研究课题并积极参与立项,推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使自己成为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科研型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具备终身学习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教育科研能力、适应现代教学能力、研究学生能力、自我调控能力)。

二、师德成长方面:

发展目标: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使自己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规范和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学习优秀教育家的优秀品质,规范和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规范和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形成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的师德风尚。学习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阅读它们的专著,提升自身的思想修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慎独。提升自身的理论素养,转变师德观念。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真正成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以模范教师和师德标兵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向他们看齐,从思想、言行上更加规范自己,在学生和家长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三、教育教学方面

树立依法治教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观念,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努力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知识,参加各种培训及研讨活动,积极投身于课程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提升业务水平;勇于创新,能够灵活自如地处理教材,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紧跟教育发展的形势,掌握教育发展的动向,及时更新教育观念。带领学生多读书,把学习的主动权还给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合作能力,使课堂教学焕发生命活力.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形成浓厚的读书氛围,做到灵活而创造性的使用教材。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教学质量。多参加外出学习和培训,紧跟课改的动向,学习优秀同行的经验。尽量把每一节课都当作公开课,认真备课,精心上课,注意总结反思。

积极投身于“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的运用活动中,争取本学期达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任务。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一个关键的环节。新的课程理念、新的教材、新的课程评价观,强烈冲击着现有的教师教育体系,对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现在,“高效课堂模式”研究活动已开展得如火如荼,为改变观念,切实投身于新课程改革的浪潮中,真真正正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坚持参加中小学继续教育学习。新课程的实施,迫切要求广大教师加强学习、进修,尽快提高专业化水平。优秀的中小学教师既需要有扎实的学术根底,广阔的学术视野,不断更新知识、追逐学术前沿的意识,又需要把握教育的真谛,了解青少年发展的规律,掌握现代教育信息技术,具备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学生认真负责的品质。要想与时俱进,与新课程共同成长,就得坚持参加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习,以主人翁的心态投入到课程改革的浪潮中。

四、教研、科研方面:

以科研培训为先导,以校本培训为主体,以教研培训为辅助,抓住“问题即课题”,在教学中留心积累、思考,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积极参加学校教科研课题的开发与实践,成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确立自己的研究课题,力争在三年内形成一定的科研成果。

五、理论学习方面:

超国家性 第6篇

抑郁性神经症属中医“郁病”范畴。祖国医学认为, 其病因是情志内伤, 病变以气滞为主, 兼有血瘀、化火痰结等, 病理变化与心肝脾有关。针刺疗法重在疏肝调气, 应用百会穴、印堂穴、四关穴 (太冲、合谷) 针刺, 同时配合深呼吸导气法, 出针后加用耳穴埋针法治疗抑郁性神经症, 具有操作简便、疗效满意、无明显副作用及病人依从性好等优点。处方中太冲为肝经原穴, 主“胸胁支满, ……终日不得太息”, 配合谷有疏肝调气的作用;百会为肝经与督脉交会之处, 位居巅顶, 有疏肝调神之功效;印堂协同百会调神;导气有加强疏肝调气之功;耳针留针时间长, 能够巩固疗效。

1 疾病诊断标准

1.1 西医标准

根据1994年中华精神科学会委员会通过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 (C C M D-2-R) 的诊断标准。

1.1.1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

1.1.2以持久的轻度至中度抑郁为主要临床相, 伴有以下症状中至少三项: (1) 兴趣减退, 但未丧失; (2) 对前途悲观失望, 但不绝望。 (3) 自觉疲乏无力或精神不振; (4) 自我评价下降, 愿接受鼓励和赞扬; (5) 不愿主动与人交往, 但被动接触良好, 愿接受同情和支持; (6) 有想死念头, 但又顾虑重重; (7) 自觉病情严重难治, 但主动求治, 希望能治好。

1.1.3无下列症状中的任何一项: (1) 明显的精神运动抑制; (2) 早醒和症状的晨重夕轻; (3) 严重的内疚或自责; (4) 持续的食欲减退和明显的体重减轻 (并非躯体疾病所致) ; (5) 不止一次自杀未遂; (6) 生活不能自理; (7) 幻觉或妄想; (8) 自觉力缺损。

1.1.4病程至少两年, 大部分时间内心境低落, 如有正常间歇期, 每次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1.2 中医标准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1.2.1中医诊断

郁病:因情志不舒、气机郁滞而致病, 以抑郁善忧、情绪不宁, 或易怒善哭为主症。

1.2.2中医辨证分型: (1) 肝气郁结证:精神抑郁, 胸胁作胀或脘痞, 嗳气频作, 善太息, 月经不调。舌苔薄白, 脉弦。 (2) 气郁化火证:急躁易怒, 胸闷胁胀, 头痛目赤, 口苦, 嘈杂泛酸, 便结尿黄。舌红, 苔黄, 脉弦数。 (3) 忧郁伤神证:神志恍惚不安, 心胸烦闷, 多梦易醒, 悲忧善哭。舌尖红, 苔薄白, 脉弦细。 (4) 心脾两虚证:善思多虑不解, 胸闷心悸, 失眠健忘, 面色萎黄, 头晕, 神疲倦怠, 自汗, 纳谷不馨。舌淡, 苔薄白, 脉弦细或细数。 (5) 阴虚火旺证:病久虚烦少寐, 烦躁易怒, 头晕心悸, 颧红, 手足心热, 口干咽燥, 或见盗汗。舌红, 苔薄, 脉弦细或细数。

2 适应证

西医诊断为抑郁性神经症;符合中医“郁病”之“肝气郁结证”和“气郁化火证”诊断标准;病人意识清醒, 无智能障碍, 能配合针灸治疗。

3 禁忌证

合并癫痫者及严重心脑血管、肝、肾、造血系统疾病者;孕妇、血证者;皮肤或耳廓有损伤及感染者。

4 技术操作方法

4.1器械准备

采用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0.35mm×25mm毫针。

4.2 详细操作步骤

4.2.1 体位及消毒

(1) 病人取平卧位; (2) 针刺穴位消毒:用含0.5%~1.0%碘附或75%医用酒精的棉球在施术部位由中心向外环擦拭; (3) 耳针穴位消毒:用含0.5%~1.0%碘附或75%医用酒精的棉球严格消毒整个耳廓两次以上; (4) 术者消毒:医者双手先用肥皂水清洗干净, 再用含75%医用酒精的棉球擦拭。

4.2.2 针刺取穴

取双侧合谷、双侧太冲、百会、印堂。穴位定位参照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针灸学》: (1) 合谷在手背, 第1、2掌骨间, 第2掌骨桡侧的中点处; (2) 太冲在足背, 第1、2跖骨结合部之间凹陷中; (3) 百会在后发际正中直上7寸; (4) 印堂在额部, 两眉头的中间。4.2.3针刺流程 (1) 先针四关穴, 进针顺序为:左太冲—右太冲—左合谷—右合谷。进针时针尖垂直于穴位皮肤, 快速进针, 针尖过皮后徐徐向内进针至深度约达0.5寸, 并以得气为度, 可采用轻柔提插行针法。 (2) 再针百会, 针尖与头皮呈20度夹角, 快速刺入头皮下, 过皮后针尖沿督脉向后方进针约达0.5寸, 并以得气为度, 可采取轻柔提插行针法。 (3) 再针印堂穴, 提捏局部皮肤, 快速刺入皮下, 过皮后针尖向鼻根方向沿皮下刺入约0.5寸, 并以得气为度, 可采取轻柔提插行针法。 (4) 针刺完后留针, 配合导气法:即嘱病人闭目, 嘴唇轻闭, 用鼻行缓慢深呼吸, 直至出针, 总共留针时间为30分钟。 (5) 出针:按进针顺序拔针, 注意每个穴位拔针后, 以清洁棉签局部按压30s以上, 或以穴位无出血为度。 (6) 出针后再埋耳针:严格消毒耳廓后, 取一侧耳廓上肝、心穴位, 选用图钉型耳针进行埋针, 左手固定消毒的耳廓, 右手用镊子夹住针柄, 轻轻刺入耳穴, 胶布固定, 留针3天, 左右耳穴交替使用。

4.3 治疗时间及疗程

每周2次治疗, 12周为1个疗程。

4.4 关键技术环节

(1) 取穴准确; (2) 注意针刺次序; (3) 配合导气法; (4) 配合耳穴埋针治疗, 以巩固疗效; (5) 注意在疗程结束后继续治疗。

4.5 注意事项

(1) 病人大汗后、饥饿时不可使用本疗法, 以免发生晕针现象; (2) 严格掌握禁忌证; (3) 出针后注意防止出血; (4) 术者在施术前必须消毒双手, 消毒整个耳廓后再埋耳针, 以免引发感染。

5 可能的意外情况及处理方案

5.1 晕针

对于首次接受针灸治疗者, 在治疗开始前先将针刺的程序和由此产生的感觉向病人认真解释, 操作时密切观察病人的面色和脉搏, 以便及早发现晕针的先期症状, 如头晕眼花、视物旋转、精神疲惫, 甚至可出现胸闷、心悸、恶心呕吐、面色苍白、脉象虚弱, 严重者可出现四肢厥冷、出冷汗、血压下降、神志不清。一旦出现以上症状, 应立刻起针, 让病人平卧, 头低足高, 饮温糖水, 一般经短暂休息后症状可缓解, 严重者须给予急救措施, 初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治疗方法:指压水沟穴或针刺水沟、中冲、素髎、内关和足三里;或艾灸百会、气海、关元, 如症状持续仍无缓解, 则需采取必要措施。

5.2 惊厥

针刺治疗前先询问病人是否有惊厥病史, 对有此病史者在针刺时要密切观察。一旦发生惊厥, 立即将针全部取出, 采取急救措施。若病情没有立即得到控制或持续惊厥, 应将病人及时转送急救中心。

5.3 滞针

滞针是指进针后医者感觉针下涩滞, 捻转、提插、出针均感困难或无法进行。产生滞针的原因是肌肉收缩、大幅度的捻转行针或向单一方向捻针, 以致肌肉组织缠绕针体, 也可发生于病人体位的改变。一旦发生滞针, 要求病人放松。若因向单一方向捻针太过而致者, 可向相反方向将针捻回, 即可消除滞针;若局部肌肉过度收缩造成滞针, 可稍延长留针时间, 再捻转出针, 或于滞针穴位附近进行循按, 或在附近再刺一针以分散病人的注意力;若由病人体位改变所致, 应恢复原来体位, 将针缓缓起出。

5.4 断针

产生断针的原因是针具质量欠佳、针体与针柄间损伤剥蚀、肌肉强烈的收缩痉挛及病人突然改变体位, 或弯针、滞针时起针不正确及长时间的电刺激。若进针时发现弯针, 应立即出针并更换。避免过强的行针, 特别是在提插时。针柄与针体的结合部是比较容易断的部位, 故进针时应留1/4~1/3的针身在体外。一旦发生断针, 嘱病人保持平静, 切勿活动, 以防断针向组织深部陷入。若残断部分针身仍显露于体外时, 可用镊子起针。若断端与皮肤相平时, 可轻轻按压针孔周围, 使断针暴露体外, 持镊子将针起出。若断针完全深入皮下, 应使病人恢复原来体位, 一般断端可暴露体外。若没有取针成功, 则需外科手术取出。

5.5 局部感染

忽视严格无菌操作是导致局部感染的原因, 特别是在耳针疗法中。一旦发现感染, 应立即采取适当的处理, 或指导病人进行药物治疗。

5.6 皮下血肿

针刺有可能扎破皮下微细血管造成皮下血肿、瘀斑, 一般不进行处理亦可自行消除。积极处理方式是先给予冰敷及局部按压, 2~3日后再给予热敷、外敷活血化瘀药等。

复习题

1.本疗法的针刺穴位是 ()

A.太冲穴

B.合谷穴

C.百会穴

D.印堂穴

2.四关穴包括 ()

A.合谷和百会

B.太冲和合谷

C.百会和印堂

D.印堂和太冲

3.针刺四关穴的作用 ()

A.疏肝调神

B.祛风活络

C.疏肝调气

D.调理脾胃

4.本疗法适宜人群不包括 ()

A.肝气郁结证和气郁化火证

B.忧郁伤神证和心脾两虚证

C.心脾两虚证和阴虚火旺证

D.肝气郁结证和阴虚火旺证

5.太冲穴的定位 ()

A.在手背, 第1、2掌骨间, 第2掌骨桡侧的中点处

B.在后发际正中直上7寸

C.在额部, 两眉头的中间

D.在足背, 第1、2跖骨结合部之间凹陷中

6.针刺四关穴的进针顺序 ()

A.左太冲—左合谷—右太冲—右合谷

B.左太冲—右太冲—左合谷—右合谷

C.左太冲—右合谷—左合谷—右太冲

D.左太冲—右合谷—右太冲—左合谷

7.出现晕针时艾灸的穴位 ()

A.百会

B.气海

C.足三里

D.关元

(组织推广: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上期本栏目复习题答案

超国家性 第7篇

本病属中医学的“口眼歪斜”、“卒口僻”等范畴, 认为劳作过度, 机体正气不足, 脉络空虚, 卫外不固, 风寒或风热乘虚入中面部经络, 致气血痹阻, 经筋功能失调, 筋肉失于约束, 则出现口眼歪斜。气虚为本, 风邪入中, 气血痹阻为标, 证属本虚标实之证。若治疗不当则预后较差, 可终生不愈, 有的可遗有面肌痉挛或面肌挛缩, 甚至影响正常生活与工作。

根据经络理论阳明经行于面部, 为多气、多血之经, 故取面部阳明经穴为主, 配合太阳、少阳经穴, 以疏通面部经气。病位在经筋, 经筋刺法采用透穴刺法浅刺经筋, 所选穴位均是手足三阳经筋循行于面部的要穴, 可以激发经络之气, 鼓舞阳明经气, 健运脾胃以培气血生化之源, 促进气血运行, 散瘀通经活络, 使气血畅顺, 营卫和调, 肌肉经筋得以充足的营养, 颊筋自利而僻得愈。经筋刺法的特色是能直捣病所, 发挥“通经络, 调气血, 荣经筋”的作用。

1 疾病诊断标准

根据《实用中西医结合诊断治疗学》, 周围性面神经麻痹的诊断标准如下: (1) 病前常有受凉、受潮、吹风史, 少数患者于病前几天可有耳后、耳内疼痛或面部不适等前驱症状; (2) 急性或亚急性发病, 出现一侧 (偶为两侧) 周围性面神经麻痹, 可伴舌前2/3味觉障碍, 少数可有耳鸣、听觉过敏或耳部疱疹等。 (3) 排除其他原因所导致的周围性面神经麻痹, 如小脑桥脑角病变、脑干病变、手术损伤、腮腺病变及格林巴利综合征等。

2 适应证

周围性面神经麻痹的分期目前没有统一的划分, 根据临床表现和损伤神经恢复的一般情况, 可将发病7天之内称为急性期, 8~45天称为稳定期, 发病超过45天称为神经变性期及后遗症期。本疗法适合各期周围性面神经麻痹, 无明显禁忌证。

3 技术操作方法

3.1 器械准备及体位选择

选用不锈钢针灸针, 0.30mm×75m m及0.30m m×40m m两种。体位选择基本要求是穴位充分暴露, 肌肉充分放松, 体位舒适安稳, 且能持久保持。可取坐卧位, 建议初次针刺者选用卧位, 以防晕针。

3.2 揣定穴位及消毒

务必在针之前用手揣摸按压欲针之处, 确定穴位。通过揣摸按压可以探查患者的感觉和反应, 了解穴位情况, 改善肌紧张, 减轻疼痛, 提高机体对针刺的反应性。常规消毒针具器械、术者手指和患者的施针部位。

3.3 针刺操作

(1) 主穴:阳白四透、地仓与颊车之间阳明经筋排刺、颧髎、太阳透地仓。阳白四透:采用一穴四针, 针尖与表皮呈15°角, 分别针向上星、头维、攒竹、丝竹空, 进针1寸, 施捻转泻法, 针具规格为0.30mm×40mm;地仓与颊车之间阳明经筋排刺:指两穴之间按照阳明经筋循行, 采取多针浅刺 (以进入皮内为度) 、排刺, 每隔0.5寸1针, 施捻转泻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40m m;颧髎:直刺0.5寸, 施捻转泻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40m m;太阳透地仓:太阳向下穿颧弓透向地仓, 进针2.5寸, 施捻转泻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75m m。 (2) 配穴:闭目露睛加四白两透、睛明, 口歪甚者加下关, 发病初起加风池、翳风、对侧合谷。四白两透:采用一穴两针, 针尖与表皮呈15°角, 分别针向目内眦、目外眦, 进针1寸, 施捻转泻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40m m;睛明:直刺0.5寸, 不施手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40m m;下关:直刺1寸, 施平补平泻手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40mm;风池:向对侧眼球斜刺, 进针1寸, 施捻转泻法;翳风、合谷:直刺1寸, 施捻转泻法, 针具规格为0.30m m×40m m。以上诸穴均每日针刺1次, 留针20分钟。

3.4 治疗时间及疗程

急性期是否针刺在学术界有较大争议, 西医学认为早期不宜针刺, 否则会加重局部水肿。但我们在临床工作中发现, 早期针灸介入对于促进病情好转、预防慢性致残有很大帮助。因此, 一旦发病应立即予经筋刺法治疗, 早期刺激强度宜轻, 每日针刺1次, 15天为1个疗程。

3.5 关键技术环节

(1) 针刺方向与深度。根据经脉所过, 主治所及, 腧穴的近部主治作用理论, 太阳针刺宜透向地仓, 进针2.5寸。 (2) 透刺。阳白四透:分别针向上星、头维、攒竹、丝竹空;四白两透:采用一穴两针, 针尖与表皮呈15°角, 分别针向目内眦、目外眦;太阳向下穿颧弓透向地仓。 (3) 排刺。以患侧面部经筋为主, 多针浅刺、排刺, 针刺深度为2~3分, 以进入皮内为度。

3.6 注意事项

(1) 针刺手法应轻柔, 以防皮下出血; (2) 透穴切不可穿透皮肤, 以免增加疼痛感和感染机会, 使患者产生恐惧感, 从而拒绝接受治疗; (3) 注意缓慢起针, 并按压2~3分钟。

4 可能的意外情况及处理方案

4.1 晕针

立即停止针刺操作, 患者平卧床上, 采用头低足高位, 松开患者衣领, 开窗通风, 并注意保温, 饮温开水或糖盐水。一般经上述处理后, 大部分患者能在5~10分钟内恢复正常。但也有少部分患者较严重, 除上述处理外, 加刺足三里、人中穴, 若仍无缓解再对症急救处理。

4.2 血肿

出针后, 在针刺部位引起皮下出血, 皮肤隆起, 称皮下血肿。应先持酒精棉球按压在针孔处的血肿上。如血肿不再增大, 不需处理, 局部皮肤青紫可逐渐消退。如经上述按压血肿继续增大, 可加大按压力度并冷敷, 再加压包扎, 48h后改为局部热敷, 消散瘀血。为防止发生血肿, 针刺前应仔细检查针具, 针尖有钩的不能使用。针刺时要注意仔细观察皮下血管走行, 避开血管再行针刺。

4.3 滞针

让患者放松, 在滞针部位周围予以轻微按摩, 待缓解后出针。

复习题

1.周围性面神经麻痹的分期 ()

A发病7日内为急性期

B发病8~45天为稳定期

C发病超过60天为后遗症期

D发病超过45天为后遗症期

2.“阳白四透”指针尖刺向 ()

A上星

B头维

C攒竹

D丝竹空

3.针刺 () 选用0.30m m×75m m的针灸针

A阳白四透

B太阳透地仓

C睛明

D下关

4.发病初起针刺加配穴 ()

A下关

B对侧合谷

C翳风

D风池

5.施平补平泻手法的针刺穴位 ()

A风池

B睛明

C下关

D颧髎

6.针刺的正确深度 ()

A阳白四透进针1寸

B太白透地仓进针2寸

C下关直刺1寸

D睛明直刺0.5寸

7.经筋刺法操作注意事项 ()

A针刺手法应轻柔

B透穴切不可穿透皮肤

C缓慢起针

超国家性 第8篇

透穴刺法是将传统医学理论与现代神经解剖学理论相结合, 在后枕部、项部腧穴进行透刺, 其作用机制可能是通过一定的手法, 达到一定的强度, 产生良性生物电信号, 透过高阻抗的颅骨及枕骨大孔, 作用于小脑, 对其产生良性生物电刺激, 同时透刺可改善小脑的血液供应, 从而发挥治疗作用。

1 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参照1989年中华医学会第二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第三次修订的《各类脑血管疾病诊断要点》。

1.1 脑梗死诊断标准

(1) 安静状态下发病; (2) 无明显头痛和呕吐; (3) 发病较缓慢, 多逐渐进展, 或呈阶段性进行; (4) 发病后1~2日内意识清楚或轻度障碍; (5) 有颈内动脉系统或椎-基底动脉系统症状和体征; (6) CT检查发现脑梗死部位。

1.2 脑出血诊断标准

(1) 体力活动或情绪激动时发病; (2) 发作时有反复呕吐、头痛和血压升高; (3) 病情进展迅速, 出现意识障碍、偏瘫和其他神经系统局灶症状; (4) 多有高血压病史; (5) 腰穿脑脊液含血和压力增高; (6) 脑超声波检查有中线波移位; (7) CT检查发现脑出血部位。

2 适应证及禁忌证

2.1 适应证

2.1.1 中风后小脑性共济失调。

2.1.2 年龄36~70岁。

2.1.3 病程1~20个月病情稳定者。

2.2 禁忌证

2.2.1 脑出血急性期或大面积脑梗死病情尚未稳定者。

2.2.2 伴有严重的心、肝、肾、造血系统等疾病者, 精神病者, 伴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者。

2.2.3 体质过度虚弱者。

3 技术操作方法

3.1 器械准备28号1.5~3.0寸毫针。

3.2 详细操作步骤穴位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取穴法, 以下操作均取坐位。

3.2.1 脑空透风池, 由脑空穴呈30°刺入风池穴, 进针1.5~2寸, 以快速小幅度捻转, 每分钟200转, 行针3分钟, 留针30分钟。

3.2.2 玉枕透天柱, 由玉枕穴呈3 0°刺入天柱穴, 进针1.5~2寸, 以快速小幅度捻转, 每分钟200转, 行针3分钟, 留针30分钟。

3.2.3 脑户透风府, 由脑户穴呈3 0°刺入风府穴, 进针1.5寸, 以快速小幅度捻转, 每分钟200转, 行针3分钟, 留针30分钟。

3.2.4 风池透风池, 由风池穴向风池穴对透, 以快速小幅度捻转, 每分钟200转, 行针3分钟, 不留针。

3.3 治疗时间及疗程每次治疗时间为30分钟, 每日1次, 30次为一疗程。

3.4 关键技术环节 (1) 消毒:因头部毛发密集, 不便消毒, 故头部腧穴针刺时必须严格消毒, 避免感染的发生。 (2) 押手的使用:针刺前应按压穴位, 针刺时辅助进针, 既可减轻疼痛又利于掌握透刺的方向和角度。 (3) 针刺的角度:呈30°将针刺入皮下, 然后用左手沿透刺的方向按压皮肤表面, 引导针尖进入的方向, 从而增强针感, 提高疗效。 (4) 捻转角度及频率:针刺得气后行捻转手法, 捻转幅度在180°左右;频率在200转/分钟以上。

3.5 注意事项 (1) 避免在患者过于饥饿、疲劳、精神过度紧张时进行针刺, 对身体虚弱者, 针刺手法宜轻; (2) 施捻转手法时, 避免单向捻转以免产生疼痛; (3) 捻转手法应轻快自然, 有连续交替性; (4) 若局部皮肤有感染、溃疡、瘢痕或肿瘤则不宜针刺。

3.6 可能的意外情况及处理方案 (1) 针刺前, 术者应注意针具的选择, 避免使用弯曲、带钩的针具; (2) 出针时, 术者按压针孔时间应稍长些, 并注意观察透刺部位, 防止出血及血肿的发生; (3) 嘱患者在留针时, 防止挤压或碰撞针柄; (4) 嘱患者家属加强护理, 注意患者体位, 以免发生弯针和血肿; (5) 若出现血肿, 可通过按压止血;较大血肿, 应先冷敷止血后, 再热敷以促进淤血消散吸收。复习题

1 透穴刺法治疗中风后小脑性共济失调透穴选穴包括:

A.脑空透风池

B.玉枕透天柱

C.脑户透风府

D.风池透风池

E.前顶透百会

2 透穴刺法治疗中风后小脑性共济失调技术适用年龄:

A.30~55

B.35~60

C.36~70

D.4 0~75

3 针刺的角度是:

A.1 5°

B.3 0°

C.4 0°

D.6 0°

4 捻转频率在:

A.200转/分钟以上

B.150转/分钟以上

C.100转/分钟以上

D.8 0转/分钟以上

5 该技术的禁忌证包括:

A.脑出血急性期

B.大面积脑梗死病情尚未稳定者

C.伴有严重心、肝、肾、造血系统等疾病者

D.伴有精神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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