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精选6篇)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第1篇
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手段来扶持农业经济的力度逐年加大,资金总量迅速增加,规范资金管理,提高支农资金的绩效已成为各级政府和财政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2004年至2008年,中央连续5个一号文件都在强调农业和农村问题。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再次强调在政策和资金上要向农业倾斜。农业财政政策的扶持和支农专项资金的投入,是缓解“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促进了农业的全面发展,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在当前条件下,如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是我们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就如何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我们进行了一些探讨。
一、我州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近年来,巴州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扶持农业经济发展的精神,在上级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减轻了农民负担。加大农业投入,强化了支农资金的管理,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加强;农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培育了一批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农民就业和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6年至2008年3年来,我州财政支农资金(上级追加专项)累计支出37694.5万元,财政支农资金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农业科技推广、农牧民培训、农业产业化、动物疫病防疫体系建设和品种改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良种补贴、灾害救助等方面。农业科支农专项资金支出情况是:2006年合计支出85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4601.9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151.2万元,畜牧业专项374.8万元,农业生产专项1288.7万元,水利专项95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50万元。2007年合计支出13422.6万元,主要是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434.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1090.8万元,畜牧业专项2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3828.3万元,水利专项2648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25万元。2008年合计支出15749.3万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8645.5万元,林业发展专项资金733万元,畜牧业专项769.6万元,农业生产专项2296.8万元,水利专项2287.4万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1017万元。
从以上所列数据可以看出,2007年比2006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57.49%。2008年比2007年财政支农支出增长17.33%。从增长内容看,支持林业、畜牧、农业生产和改善水利设施和自然灾害救助的资金逐年加大,尤其是各种农业补贴资金,近两年增和幅度较大。通过支农资金的有效投入,使公共财政的阳光逐渐覆盖到农村,一系列的支农、惠农政策得到了落实,农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农民享受到了切实的实惠。总体来讲,财政支农资金在以下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
水利基础设施居农业基础产业地位,水利建设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发展的超前性。为缓解我州水利设施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农业抗灾能力较弱的矛盾,3年来我州不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集中“以工代赈、节水灌溉、防汛岁修、桥涵建设”等水利项目资金5891万元,支持了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节水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2、落实了各项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
积极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落实农作物良种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鼓励种粮农民积极性和实施棉花良种推广,及时拨付补贴资金,确保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2006-2008年,我州共落实粮食补贴资金9650.4万元,累计补贴小麦面积130.75万亩;落实棉花良种补贴2549.7万元,累计补贴面积169.98万亩,使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
3、稳步推进特色林果业基地建设,加快林果产业发展
按照自治州提出“百万亩香梨、20万亩葡萄、20万亩红枣、20万亩杏”的建设目标,近五年来全州林果业以年均10万亩的速度快速发展。大力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天然林保护工程。2007年林果总产值超过7.62亿元,预计2008年农民人均来自干鲜果品的收入超过744.8元,比上年增加155.8元左右。
4、加快了畜牧业各项资金投入,克服了动物疫病、自然灾害等困难,畜牧业得到稳步发展
2006-2008年共落实畜牧业专项投资1440.4 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畜牧业生产进展较为顺利,到2007年底,牲畜存栏309.03万头,年出栏牲畜322万头,肉类总产量9.7万吨,奶类总产量7.1万吨,禽蛋总产量1.2万吨,畜牧业产值20.5亿元,畜牧业在农牧民人均增收中的贡献份额100元以上。
5、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契机,加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力度,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工作
2006-2008年全州共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00万元,对25匹马力以上的拖拉机和配套农机具进行了补贴,补贴拖拉机1698台,配套农机具3592台,使农业机械化的速度明显加快。到2007年底,全州拥有各类拖拉机41802台,配套农机具75834台架,全州农业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了70%的疆内较高水平。
二、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重分配、轻管理”和资金管理不科学的问题长久存在
各县市、单位争取项目和资金的积极性很高,但资金到位后重视支出轻视管理。不重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的现象较普遍存在,尤其是随着资金量的快速增加,财政各项监督检查力度不够、查处不严,个别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给财政后期管理和检查验收带来了困难。财政内部和资金使用单位缺乏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资金监管中的越位和缺位现象同时存在。在资金管理上,项目资金迟迟不到位,配套资金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足,资金使用“撒胡椒面”和截留、滞留、占压,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依然存在。
2、项目申报程序不够科学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项目申报时间过长,部分支农项目因此贻误了最佳实施时机;财政资金再分配透明度不高。在申报支农项目时,往往是部门说了算,财政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在项目管理上,事前立项不严格,论证不充分,项目申报计划和实施方案缺乏可行性。在实施中擅自变更、调整项目计划,项目竣工验收不及时,致使项目建设质量不高。
3、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有少数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没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制度,农口部门在安排使用时弹性大,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林果业发展资金、地方苗圃建设资金、农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等。还有一些支农资金的管理制度已经过时,不符合客观实际。
4、监督管理不到位
随着社会发展,财政性项目资金规模越来越大,项目个数越来越多,但是监督力量未随着财政性项目数量和投资数额实行同步增长。目前,我州对财政支农资金中的违规违纪处罚偏轻。对部分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人和事,未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从某些方面方便了个别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违反法律、法规、财经纪律的现象屡有发生。
5、资金配套政策过多,基层难以落实
由于各农口主管部门纷纷出台配套资金政策,很多项目资金文件都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我州大多县财政困难,没有多少财力支持农业发展,农业投入资金往往依赖于上级财政“输血”方式的无偿支持,根本无法满足上级要求的大量配套资金。但为了争取上级项目,造成了“虚假配套”和“烂尾”工程,既降低了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又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
6、有财政多个部门管理支农资金的问题
财政内部存在着多个部门安排同一个项目和同一个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的现象,部分项目和投资交叉重复。在项目管理上部门之间出现了越位和缺位。有的项目资金重复安排而被挪作他用,降低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想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更好地服务于“三农”,必须把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
三、加强和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几点建议
要管好用好财政支农资金,应当以规范管理为目标,以健全制度为手段,力求将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和谐统一,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在农村基层单位深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乡财县管改革。通过各项财政改革,公开财政资金的管理,使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牧区。
2、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实现支农资金的整合 农业投资项目要归口安排,明确各级主管部门的职能,划清各主管部门所负责规划和管理的农业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容,确保各部门申报的项目不交叉、不重复。财政部门安排的支农资金,由财政部门牵头、协调和管理,要扩大财政投入规模,创新管理模式。
按照“存量优化,增量调节,预算内外统筹,跨部门整合”的原则,归并支农项目,对支农专项资金实行跨部门、跨级次整合,集中财力、形成合力、捆绑使用,解决一批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资金整合要由财政部门负责对各主管部门提出的投资项目进行审查,及时综合,划分归口,对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调整;其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方式要科学合理。要很好地采用财政贴息、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投入方式,如农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政府财政要采取无偿直接投入的方式;其他领域的投入,财政可采取有偿补贴、贴息或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以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渠道,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在项目规划过程中,必须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实施乡镇、村各级干部深入村社广泛宣传,征求规划建议和意见,开展民主讨论集思广益,提高项目规划过程的民主决策水平,保证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007年,我州焉耆县紧紧围绕优势资源发展主导产业,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明显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支柱产业,大力发展奶牛养殖业,重点支持发展以葡萄为主的红色产业,对涉及农业产业化的项目资金进行优化整合,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整合支农资金8624.8万元,用于重点项目、主导产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建立项目库,突出支农资金投入重点
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项目库,进一步完善支农项目的论证和专家评审制度,要区分轻重缓急,把投入重点放在农民最关心最需要的公共项目上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上;放在具有“造血”功能的项目和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上。在农口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建立分类项目库,经过评审协商后,比较好的项目选入项目库。对上级要求上报的项目,从项目库中择优筛选上报,确保上报项目质量。在建立项目库时,必须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利、交通等)、特色产业建设项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教育、卫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服务)、生态建设项目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整体申报,使项目与项目之间相互配套,并集中投向重点支柱产业、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生民本等方面,充分发挥所有财政性项目资金应有的效益。
4、坚持多元化投入,完善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当前,对农业的投入,仅仅依靠财政,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资本运营、资源补偿等市场和经济手段,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投入相结合;建立“农民投入为主体,政府支持为辅助;地方投入为主体,上级补助为辅助”的多元投入新机制,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为重要来源的多元化的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积极创新财政政策措施,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财政贴息、以物抵贷等方式引导和鼓励农民自愿投资投劳,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较少的财政投入,引导出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农业。通过提高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参与度,激发农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农民为主的新农村建设格局。
5、支农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
为解决预算确定的时间与农时的矛盾,保证冬春季节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需要,在当年财政预算未经人代会批准前,应于上年末以前加大预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力度,保证与春耕生产有关的支农资金及时到位。财政预算批准后,要按法定时限批复部门预算,提前部门预算编制时间,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细化项目预算,以便预算批复后及时下达项目资金,加快支农支出进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地区,支农资金要实行集中支付,防止资金的挤占或挪用。
6、规范支农资金管理,确保支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行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主要通过发布项目指南,指导项目申报,规范评审、立项、投资以及绩效评价程序和办法,使项目资金安排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改进资金分配办法,提高支农资金分配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公平性。要下放项目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要按照“先规范、后运作”的原则,完善管理制度,逐步全面推开支农资金县级报账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控制。积极推行专家评审、张榜公示、招标投标、委托中介审计等方式,把各项支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村、落实给农民,真正做到各项政策不走样、各项资金不流失,确保专款专用,使支农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7、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绩效评价
财政专项支农资金支出是政府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之一,各级财政、审计和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支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共享和交流。从项目立项、资金使用、项目效益等环节入手,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规范和加强监督管理,真正建立起资金使用的问效制和问责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把监督和管理贯穿于支农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支农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实行资金使用效益报告制度,为每一个完工项目建档立案。改变重分配,轻管理的现状,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第2篇
一、区级支农项目和资金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源头分散,不利做大做强
由于项目申报实行条条管理,加之相关部门职能设置重叠,容易导致项目申报重复、交叉。近几年实施的土地整理、土地开发、中低产田改造、低丘红壤改造、沃土工程、农田水利建设等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范围、实施手段等相似度较高,项目涉及国土、农业、农开、水利等多个主管部门,由于各主管部门掌握的项目政策要求不统一,加上信息沟通不流畅,导致各部门在项目选择、资金投向上很难协调,容易出现项目申报的各自为政、重复交叉,其结果是大事办不好,小事重复做。
(二)项目点多面广,资金使用分散,难以形成合力
由于区级支农资金投入渠道分散,在总体上说有四种之多,加之项目资金分配权实质由各部门掌控,容易导致资金分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资金补助撒糊椒面现象比较严重。如某家水果专业合作社,三年累计接受11家单位31笔财政补助资金,累计金额14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点多面广、资金分散,不仅难以使财政资金“扶优扶强”、发挥合力,也容易降低政策扶持效果。
(三)分配层次过多,资金链条过长,影响资金安全
目前,在项目资金的拨付管理上,仍存在二次分配、二次转拨的情况。如近几年实施的低收入农户下山脱贫奔小康工程,专项资金由区财政扶贫专户拨入各乡镇,再由乡镇转拨受益农户,个别乡镇无视财经纪律,出现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的违规行为。农业部门主管的农村沼气、畜禽养殖、动物防疫专项资金,均存在二次、甚至是三次转拨的状况。专项资金的层层转拨,延长了资金运行的.链条,势必造成财政资金在各环节上的滞留,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
(四)重项目申报,轻项目管理,弱化项目成效
部门支农项目在项目资金到位后,可能会因项目规划论证不够到位,使项目实施缺乏可行性;或因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未能完全落实,影响项目建设进度。部分项目在实施完毕后,也因后续管护措施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在千万农民饮用水专项审计调查发现,个别乡镇因急于争取项目资金,在未充分考虑各村水源条件的情况下就仓促申报立项,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实施,造成专项资金的闲置,影响资金使用绩效。
二、整合区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对策建议
面对如上所言的各方面问题,应该在坚持“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规划先行,整合申报;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加强监管,绩效评价”原则的基础上,从机构、规划、财力、项目监管等方面系统联动,携手推进财政支农资金的优化整合。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组织保障
建议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区财政以及各涉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项目审查及协调管理工作。同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项目整合方案,调度项目实施情况。
(二)坚持规划先行,围绕规划整合申报项目
责任部门应编制项目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各涉农部门应围绕农业发展规划选择确实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报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支农资金项目库,各部门申报的项目要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和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报经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再由主管部门按程序和上级有关规定申报。同时,要将已申报项目的名称、投资规模、预期效益等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防止项目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围绕项目整合资金
基于资金分散的严重问题,各地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在对本地情况进行系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最先最急需的重点领域,以此为目标集中财力,发挥资金整合合理形成的规模效益。比如某年确定的重点是推进柑桔产业结构调整、柑桔品质提升、发展城郊型特色效益农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低收入农户奔小康等六大工程实施。因此,支农资金整合应紧密结合六大工程,整合不同部门掌管的不同类型资金,集中有限财力,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块。
(四)先易后难、做好试点,以点带面推进资金整合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范围,除直接用于抚贫救济、补贴农民个人、特定防灾抗灾、农业保险补贴等特定用途资金之外,其他财政支农资金都应稳步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整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要求,明确项目资金的管理部门不变、资金性质不变,充分调动各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合方式上,应按先易后难的顺序稳妥推进,主要采取以项目统筹安排带动资金整合。整合项目选择上,应选择部分易于操作的紧密型项目,如土地开发治理、柑桔产业升级转型等项目。在整合措施上,通过制定项目规划和资金整合方案,将不同部门管理的相关资金按各自的性质实行拼盘,集中投入使用。
(五)强化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整合效益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研究 第3篇
一、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定位
我国传统理论研究一直把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出称为“财政支农资金”, 即指财政用于农业的预算内资金和年度银行支出数 (统计年报称为决算数) , 也就是狭义的财政支农资金。狭义的财政支农资金包括四个组成成分, 即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的事业费、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农村救济费。1980—2006年支援农业生产支出和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列第一位, 平均占财政支农支出的68.28%;农业基本建设支出列第二位, 平均占财政支农支出的24.5%;农村救济费列第三位, 平均占财政支农支出的5.52%;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列最后, 平均占财政支农支出的0.9%。在这种理念指导下,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范围仅限于财政对农业的预算内支持, 其管理模式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
二、现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存在的弊端
(一) 传统财政支农资金定位与实现战略性转变后的财政支农政策相悖
2003年以来, 中央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 并明确提出把“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起, 连续出台了7个“一号文件”, 先后出台实施了以“四减免” (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 、“四补贴” (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 为主要内容的支农惠农政策, 中央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 财政支农工作的指导思想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农民与政府的“取”、“予”关系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政策层面上, 财政支农的重点由原来的以促进农业生产为目标, 转向以促进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把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财政支农新的着力点。这一时期的财政支农资金概念才是完全意义上的财政支农资金概念, 亦即广义的财政支农资金。
但是, 就这一时期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而言, 仍然一味沿用着传统理论研究中的狭义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理念, 与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下的财政支农资金范围、内容及其管理目标形成强烈反差, 进而造成理论研究与实际操作中的统计对比误区和政策执行误区。不少学者在研究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问题时, 把广义财政支农资金与狭义财政支农资金混为一谈, 或不加区分地盲目地把不同时期的财政支农资金统计指标进行直接对比, 如“从绝对量来看, 二十多年财政支农资金增长较快, 从1980年的149.95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172.97亿元, 增长20.16倍。但在绝对量增加的同时, 财政支农支出占农业总产值和GDP的比例波动较大。1980年财政支农支出总额占农业总产值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0.99%和3.30%, 到1995年已分别下降到4.74%和0.95%, 直到1997年我国逐步加强对“三农”的投入后才逐步回升, 到2008年分别上升至12.15%和1.4%”。很明显, 1980年的财政支农资金与2008年的财政支农资金所涵盖的范围和内容有明显区别, 统计口径也是明显不一致的, 将其直接对比, 与现行财政支农政策发生根本性转变极不相称。
(二) 现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不能清晰完整地反映财政支农资金全貌
就财政“三农”支出而言, 在现行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中支出功能分类的19个类级科目中, 财政支农资金分布在“农林水事务”等14个以上的类级科目中, 统计汇总十分困难。此外, 财政支农资金涉及到20多个管理部门和企业, 从县乡基层来看, 资金来源不一, 管理制度不一, 很难廓清财政支农资金全貌。
(三)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部门过多, 支农投入过度分散, 管理制度政出多门, 整合使用较为困难
现阶段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仍然沿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 存在着严重的条块分割现象, 导致财政支农投资分散甚至重复投入, 聚合规模效益不明显。一是财政支农投资多头分配管理, 分散重复投入严重。从中央到地方,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涉及发改、财政、扶贫、农牧、农发行、农业保险公司等20多个部门, 财政支农投资的分配、使用、管理方式不完全统一, 管理层次多, 管理环节多, 部门各自为政、责任不清, 甚至一个项目多个部门管理, 典型的如扶贫资金。二是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政出多门, 陈旧过时、不统一甚至相互抵触。中央政府支农投资多头分配管理的格局, 也相应影响和规定各级政府支农投资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模式, 每一类财政支农资金都制定有不同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如从占整个财政支农资金近2/5的财政扶贫资金来看, 实施的管理制度是2000年的管理办法, 项目在实施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已日益显现而得不到解决, 有些农业、林业、水利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延用的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管理办法。尽管各地制定了相应的补充规定, 但远远满足不了现行支农资金及项目的使用和管理需要。三是部门利益导致职能交叉重叠, 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步履艰难。一方面, 政府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直接或牵头管理财政支农资金项目, 由于各部门面广事多等原因, 不利于项目和资金监管。同一类型项目由多个部门管理, 不能统一整合、集中实施, 造成资金投入分散, 难以集中财力办大事, 影响了建设项目投资效果。另一方面, 目前农业专项主要靠中央和省、市级, 而县、乡级很少投入。同时为了平衡各地的需求矛盾, 各级政府每年拿出相当一部分用于各地的投资平衡, 使得支农资金使用政策和扶持重点难以充分体现。
(四) 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存在“三多三少”现象, 制度
性缺陷导致支农资金被挤占、截留或挪用, 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现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模式, 明显存在资金无偿投入多、分散重复使用多、直接投放现金多, 地方财政投入少、及时拨付到位少、跟踪管理监督少的“三多三少”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了财政支农工作效率和投资效果。
(五) 农村政策性金融投入与财政农业风险补偿机制严重“缺位”, 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导向功能缺失
通常意义上讲, 投入农村的财政资金有财政直接投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补贴资金以及由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 (包括粮棉油收购贷款、扶贫贴息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及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的再贷款) 和政府主导建立的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农业保险体系和贷款担保体系。但是, 同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地区相比, 我国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财政农业保险和农业贷款担保体系起步晚、发展慢、规模小、发展水平差。
一是农村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不明确, 可持续发展能力差。我国的政策性金融, 本质上是财政与金融的相互渗透与融合, 是财政资金分配的一种转化形式;同时,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又是独立核算、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的金融企业, 其目的是利用银行的信贷规则和方式来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 想由此达到比财政分配资金更好的效果。但这种兼具政策性与商业性业务的经营模式, 使农发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产权模糊不清, 经营行为不规范, 趋向于以政府性资金弥补商业经营的不足, 进而导致财政资金的损失与浪费。据统计, 我国农业贷款与农业增加值的比率达到108% (2004年数据) 。中央每年下拨扶贫资金300亿元左右, 其中信贷扶贫资金占到50%以上。国家财政每年还要拿出大量资金来贴息。
二是农业风险补偿机制和农业贷款再担保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存在后顾之忧。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 由政府主导、多种金融机构参与的农业保险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起来, 财政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风险管理中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农业生产风险的有效分散模式尚未形成。近年来我国选择了部分农、林、畜产品开展财政农业保险试点, 如开展了玉米制种、果品、能繁母猪、后备奶牛以及设施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取得了良好进展, 但尚未大面积推开, 尚需进一步实践探索。另外, 在农村贷款担保方面, 目前全国各地都成立了市、县级贷款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但其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服务而非为农户服务, 而且其规模小、业务量小、筹资难、运行机制不健全, 可持续发展面临很大的挑战。
三、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的对策及建议
(一) 重新定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和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下的财政支农资金范畴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必须按照财政支农政策的战略性调整重新定义财政支农资金范畴, 亦即摒弃传统的狭义的财政支农资金理念, 牢固确立广义财政支农资金范畴, 把促进农业增效、农村繁荣、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纳入公共财政框架体系下的财政支农内容, 为国家制定财政支农政策明确理论导向。
(二) 借鉴欧盟、德国农业预算管理经验, 研究制定全国财政支农政策总体框架
建议借鉴欧盟共同农业政策一定7年不变的做法, 研究制定全国财政支农总体框架 (或条例) , 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后, 一定5—10年不变。框架包括的具体内容:一是确定财政支农政策支持的方向和范围;二是确定每年财政支农预算规模和重点;三是划分中央与各省支农权责和比重。各省要在国家制定的全国财政支农总体框架范围内, 拾遗补缺, 突出重点。
与此同时, 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 充分利用WTO规则, 不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大对“绿箱”补贴投入, 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研、教育、农业技术引进和推广等, 并充分利用“黄箱”, 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力度;二是增加对农民和生产环节的补贴, 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 以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尽快调整完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国内支持法律法规, 实现农业投入、农业资金和项目的法制化管理;四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农业法》, 确保依法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 严格杜绝地方各级政府擅自调整预算、随意变更项目和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支农资金的现象发生。
(三) 建立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长效机制, 创造规模集聚效应
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 以县级整合为主和多级整合相配合为手段, 以县域农村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据, 以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优势区域和重点建设项目为平台, 以切实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和创造规模聚集效应为目的, 通过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项目带动的整合协调机制, 积极整合各部门、各渠道的财政支农资金, 逐步形成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
一是制定统一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中央、省、市、县各级都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清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总体要求, 对现行的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制定出一项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确定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总体原则和统一规则;在此基础上, 进一步统一修订、完善有关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监督及绩效考评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
二是坚持“以县为主”制定整合财政支农总体规划。在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过程中必须坚持“自下而上、以县为主、一次规划、分年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坚持以县区为整合主体, 立足县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首先制定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分年度确定重点支持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和优势开发产品, 并制定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实施方案, 一定5年不变;然后结合《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分年度组织开展平台搭建、资金整合和项目实施工作, 以有序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工作机制。必须成立由县 (区) 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 并在财政部门设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分年度计划扶持的重点区域、产业、项目, 涉及的部门、单位, 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 按照“各炒一道菜、共办一桌席”和“同坐一辆车、各就各的位”的要求, 形成在同一产业发展区域或同一项目建设区资金的统一、协调、互补和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口管理的“统分结合”的工作联系协调制度, 财政部门牵头抓总, 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集中建设项目、资金和投入, 切实做大做活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这篇大文章。
四是中央、省市为县级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创造条件。中央、省市一级要带头整合财政支农项目和资金, 可由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召集, 或者由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行使统一协调职能,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统一协调机制。根据各部门支农资金数量和支农项目类型, 研究确定支农资金投资重点 (区域) 和支农资金分配方案, 并在人代会审定预算后, 逐级下达控制指标, 并尽量切块下达资金, 为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政策支持。
(四)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 力求实现“三大转变”
一是财政支农投入导向由“无偿分散投入为主、社会经济效益不明显”向“无偿有偿各有侧重、滚动循环使用螺旋式发展”转变。即对如乡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排污排洪、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科技培训推广、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型”项目, 财政资金可以无偿投入为主, 但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坚持严格实施“政府采购、实物补助”, “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和“公民垫资兴建、财政分期带息偿还、产权实行公有”等管理办法, 尽量避免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建设单位, 尽可能地将财政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直接拨付给工程、货物、劳务供应商或直接兑现农民个人, 减少资金损失浪费,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农林特产产业化财源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清洁能源开发项目建设、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能够预期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效益型”项目, 可大力推行投资参股、财政贴息、信用担保和“有偿投入、按期归还、滚动使用、螺旋式发展”的投入方式, 不断放大财政支农资金的“倍数效应”。
二是财政支农项目投入方式由“财政资金孤军深入”向“带动社会多元投入”转变。即彻底改变过去财政支农项目管理中存在的不少民营、股份制企业甚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编造支农项目, 移花接木套取甚至骗取财政支农资金无偿投入的现象, 尽可能地对财政支农项目投入采取“投资参股”、“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有偿投入方式,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和带动功能, 吸纳和鼓励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境外资本等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入财政支农项目建设, 防止再度出现财政支农资金多年无偿投入而社会资本投入不多、财政支农导向功能缺失、经济社会效益不明显等现象。
三是财政支农支出效益监管模式由“财政以拨代管、项目管理部门机动权过大”向“财政全程监控、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转变。1.彻底纠正财政部门只管理资金拨付、不参与项目建设和忽视资金使用追踪问效的错误倾向, 从财政支农项目的储备论证、审批立项到资金拨付、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和追踪问效, 都要全程参与, 对涉及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每个工作环节, 都要主动介入, 防止出现“真空地带”。2.财政支农项目主管部门都要纠正“项目归我们主管, 资金使用我们说了算”的错误行为, 牢固树立“财政支农资金一盘棋, 共同协调配合抓管理”的大局意识, 主动配合财政部门抓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 努力使每一个财政支农项目、每一笔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五) 全面推行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改革
具体是把由多个部门分散管理、分别以现金、存折等多种形式发放的惠农直接补贴资金整合起来, 从中央到省、县、乡四级财政部门, 一律通过“强农惠农财政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统一进行指标下达, 由乡级财政机构对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以“明白册”形式通知到每一家农户, 并由乡级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一折统”存折形式兑现到户, 把公共财政的阳光真正照耀到农村千家万户。
(六) 积极开展“一二三五十”工程, 努力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在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中, 必须坚持“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一个目标”;积极开展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和财政农业保险“两个试点”;力求实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试点与推行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 财政支农项目储备论证、审批立项、建设管理和追踪问效相结合, 财政部门参与全程管理与项目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相结合的“三个结合”;狠抓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管理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制创新、资金监管和项目建设管理等“五个关键环节”;对2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农项目, 全面推行专家评审论证制、项目资金公示制、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招投标制、项目监理制、项目竣工验收制、工程物资劳务政府采购制、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资金县级报账制和项目绩效考评制等“十项制度”;努力使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走上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七) 尽快建立健全政策性金融支农体系和财政农业保
险体系, 积极探索财政与金融保险业有效联动新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投入力度, 通过持续增加财政投入缓解其资本金之不足, 同时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发债筹资方面给予更多的财政贴息支持。
二是将各类财政支农资金中的有偿资金和国际金融机构以及外国政府提供的农业贷款, 整合起来委托农发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代为统一经营和管理, 以有效提高财政支农有偿资金的规模聚集效应和有偿使用效率。
三是以扩大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业务为主导, 鼓励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型银行, 实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协调发展。
四是在发放财政支农贷款管理方式上, 可以借鉴德国农户和农业企业向德国重建银行申请贷款的有益做法, 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商业银行作为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委托代理银行, 代表农户或企业向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或其他政策性金融机构申请各类农业贷款, 并承担连带责任, 以建立“农户或农业企业→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财政部门”四者间的利益联动机制。
五是不断加大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 并制定出台减免农业保险相关税费的法律法规;尽快按照WTO《农业协议》中的“绿箱政策”建立有效的农业风险分散机制, 可考虑在政府灾害救济补偿资金、扶贫资金或者其他专项基金中每年拿出一部分, 专门设立农业发展风险基金, 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 以鼓励和引导商业性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农业保险;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信贷和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金融保险联动机制。
参考文献
(1) 邓泽林.支农资金整合与改革研究 (J) .中国农业会计, 2008 (7) .
(2) 刘涵.财政支农支出对农业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J) .农业经济问题, 2008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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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N) .甘肃日报, 2008-12-31.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第4篇
一、铜仁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以制度建设为基础,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完善。按照“先建制度、后分资金,先规范、后运作”的要求,铜仁市全面清理、完善了现有各项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对已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视情况变化进行适时修订和完善;对性质相同、扶持对象及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尝试按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近年来,先后出台了《铜仁市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铜仁市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考评办法》、《铜仁市关于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办法,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覆盖全面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为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以资金分配使用为突破点,支农资金支付改革不断推进。一是坚持项目竞争立项制。近年来,铜仁市积极参加贵州省财政厅组织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的竞争立项,2011—2013年通过竞争立项,全市争取中央现代农业茶产业项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精品水果项目、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44个,资金总额45791.4万元。二是坚持资金分配因素法。在资金分配中,除了将各区(县)国土面积、财力状况、森林覆盖率、地域人口及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实际需求作为项目资金考虑因素外,还将各区(县)贫困人口、少数民族人口、地表起伏度等因素,结合支农资金管理优劣来切块分配资金。三是加强涉农项目库建设和管理。初步建立了铜仁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库,将市县两级财政支农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所有区(县)项目均从项目库中择优选择,备选项目当年未选择的,列入下年度重点必选项目,并以此为平台,加强项目基础资料管理,逐步建立项目建设相关数据、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和保管制度。同时,严格执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项目标准文本申报制度、专家评审制度和项目立项公示、公告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项目立项的公正性、公开性、公平性。四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顺利完成。实现了会计集中核算向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平稳过渡,全市十个区县及市直119个单位全面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了“收入一个进口,支出一个出口”,减少拨付环节,加快拨付进度,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以资金管理为切入点,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规模逐步扩大。一是涉农资金管理报告制度逐步完善。按照“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分级管理、及时拨付、专款专用”要求,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实行备案逐月报告制度,市直各涉农部门、各区(县)逐月向市纪委、市财政局报送涉农资金和项目的动态情况,实行微机备案。各区(县)涉农部门和各乡镇逐月向同级和上级纪委报告备案管理情况。二是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规模不断拓宽。由原先的财政部门农业专项资金和涉农部门资金的简单捆绑,发展到现在以上级资金为基础、地方配套资金为辅助、引导金融信贷、结合企业资金、撬动社会资金的新方式。通过创新整合方式,扩大了“三农”资金投入总量,2011—2013年,全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总量415981.85万元,整合比达到1∶3.74,在全省极为少见。三是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扎实推进。2011年以来,铜仁市将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作为财政资金管理的突破口,将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农项目和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农项目纳入了全市财政绩效评价范围,涉及部门项目58个、支农项目243个、财政资金总额182306.25万元,绩效评价内容涵盖了医疗、教育、农业等涉农方面。同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实际运用,坚持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将考评结果作为项目单位改进管理、申报项目资格、资金分配、部门预算挂钩、奖优罚劣和实施行政问责制的重要依据,实现“问责”与“问效”有机结合,增强了绩效评价的约束力。并将绩效评价的支农项目列入人大代表视察的主要内容之一,每年向人大常务会报告年度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开展情况,主动接受人大代表评议和社会监督。
(四)以资金监督为落实点,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一是强化涉农资金使用信息公开。率先在全省完成财政信息大平台建设,将所有资金纳入大平台分析监控系统管理,真正实现财政资金监控动态化、即时化和高效化。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公开”,将项目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等情况,按照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或物资发放两大类别的具体要求,列出清单,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墙报、公示牌等方式向群众公开,确保涉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增加涉农项目资金透明度的同时,有的县还专门聘请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加强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目前,全市涉农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情况公开率已达98%,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拓宽了社会监督面。二是强化涉农资金监督检查。财政部门每年会同农口相关部门对上年的水利、扶贫、农业等100多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及时纠正涉农资金使用中违规行为,并根据检查结果,对有不良记录的县区和市级部门,以及出现违规违纪使用财政支农资金的各类经济主体,在安排支农项目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度调控。推行“回查回访”,市、区(县)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暗访组进村入户上门了解农户的家庭、住房、人员、收入和生活水平现状及家庭人员就业、入学情况,确保涉农补助资金真正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三是强化支农项目前置预审。针对政府投资涉农项目预算过大、资金浪费的问题,实行项目前置预审制,聘请省、市20名具有水利设计、审计等专业特长的专家组成市级重大建设项目专家评审库,组织专家对财政投资的重大涉农项目,特别是对一些民生工程项目的支出预算实行事前评估,项目评审后再进行招投标,以达到实现优化设计、核减工程成本、防止高估冒算和控制投资规模的目的。同时,加强对超概预算的责任追究,有效地防范了资金投资损失。四是强化违规行为纪律查处。在涉农资金使用监管过程中,把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农村低保、农村合作医疗、退耕还林等10多项涉农专项资金列入审计重点。出台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铜仁市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跟踪落实办法(试行)》,使涉农资金在监督管理上有据可依、有规可循,并且在执行中始终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贪污、挤占和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来,全市共查处涉农专项资金违纪违规案件81件,涉及93人,党政纪处分89人,涉及资金70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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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铜仁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面临的问题
虽然铜仁市在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通过这次调查,发现财政支农资金在使用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经济发展水平低,财政支农资金投入不足。一是经济总量小。铜仁市国土面积和人口占全省十分之一左右,但地区生产总值仅占全省经济总量的6.25%,排列全省倒数第三位,财政总收入77.41亿元,仅占全省财政总收入的4.03%,排列全省第8位。二是财政收支水平低。2013年,全市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49元,人均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530元,自身财政保障能力很弱,收支矛盾十分突出。三是财政投入较少。虽然近年来全市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数量不断增加,但年度间不均衡,财政支农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一直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徘徊,2013年市县两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投入为34.87亿元,“三农”支出占比仅为14.78%。
(二)项目配套资金需求大,县级匹配资金难以落实。近年来,中央、省下达到区(县)的大部分支农资金项目,一般都要求市、县按一定比例进行财政资金配套,仅每年的支农项目配套资金额度就高达16250万元。作为武陵山贫困连片地区,全市十个区县财政都是“吃饭财政”,县乡财政的支农能力有名无实,多数项目配套资金无法足额、及时拨付到位,造成项目建设资金存有缺口,严重影响了中央、省级涉农项目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致使一些建设项目成了“半拉子”工程。
(三)条块分割协调难,支农资金使用分散。在现行管理体制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渠道较多,以部门切块为主,各部门对政策的具体理解、执行和资金使用要求各不相同,支农资金安排往往存在“撒胡椒面”现象。目前最突出的是发改委、科技、财政和农口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内部机构之间的财政支农资金,在分配上还没有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和完善的沟通机制,基本上是各自为战,项目审核缺乏总体规划和通盘考虑,资金使用分散和投入交叉重复现象比较严重,造成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四)监督机制不健全,资金监管水平低。政府涉农部门多,支农资金安排的渠道和项目种类多,受财政支农资金使用范围广、层级复杂等诸多因素影响,形成了市县两级对支农资金监督乏力,监管难到位,导致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在资金拨付上,不同来源地资金拨付渠道和方式不一,造成了项目资金管理上难以规范。实际工作中“重争取,轻监管”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支农资金使用质量不高。
三、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模式的建议
(一)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首先是建立财政对“三农”投入的增长机制。将财政支农资金列入年度各级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压缩行政事业“三公”经费支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逐步提高新增支出中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形成稳定的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其次是建立涉农信贷资金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积极吸引信贷资金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投入“三农”建设;以财政信用为主体,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信贷投入,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支持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农村贷款融资难的问题;继续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不断壮大农村信用社实力,使其在“三农”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加快实现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再次是建立招商引资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招商引资工作,营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鼓励投资商调整投资结构和方向,积极引导投资商投身于“三农”建设,提高外商在农业和农村的投资比重。最后是建立财政激励引导机制。积极发挥农民在“三农”建设中的投入作用,灵活运用财政补助、贴息、担保、投资参股、以物代资、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等扶持方式,引导和激励农民开展“三农”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工商资本、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对“三农”建设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增长,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投入为引导的激励机制。
(二)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一是建立支农资金整合协调机制。强化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政府牵头,成立由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扶贫等部门组成的支农资金整合协调小组,明确各自职责,明确支农资金整合资金数额和范围,协调解决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合理归并支农资金。除救灾资金和特殊用途资金外,重新确定支农投资分类,从农业增效和农业发展的长远考虑,逐步将现有各项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按性质归并为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灾害救助、生态环境、农村生活和农民收入五大类。对现有的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科学分类,属于相同性质的资金都可以进行整合。三是逐步破除现存的支农资金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对属于同一事项、相同建设内容、不同资金来源的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在不改变资金管理渠道和使用方向的前提下,实现资金捆绑打包、拼盘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集合效应”。四是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启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外包,充分吸引社会组织或机构、民间资金对广大群众关注的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涉农项目提供公共服务。五是引进现代管理方法和理念,编制科学、合理的支农资金整合规划,建立规范的支农项目库。六是建立整合考核机制。将项目效益、资金效益、带动作用等情况纳入项目整合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年终统计出结果在电视上公示,接受群众质疑和监督。
(三)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制度。一是建立科学的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围绕项目立项的合理性、科学性,资金使用管理的效率性、效益性,项目竣工后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设定定量、定性指标,努力实现财政支农资金绩效评价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后,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同级政府,政府部门通过规范途径和程序将支农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与指导。财政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经同级政府批准后,通过适当方式公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评判。三是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由项目主管单位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合成立项目绩效考评小组,在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以后年度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以及干部考核、任免的重要参与依据。四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对导致财政资金配置和执行绩效未达到预期目标或规定标准的预算部门及其责任人员,要实行绩效问责。
(四)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监管体制机制。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管理现状和农业专项资金特点,确定重点农业专项资金,将重点专项资金划分为特定用途专项资金、经常性专项资金和建设性专项资金三大类,并对各类资金提出相应的监管意见,逐项建立健全具体管理办法。二是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要对资金的拨付实行实地动态监控,对去向不明的资金实行彻查。每年应联合项目主管部门对每个专项开展自查,把事前审核、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在县乡级财政自查基础上,市级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联合对支农资金使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和抽查,坚持常态化审计和监督,有针对性地追踪问效、问责。三是实行财政投资项目前置预审和政府采购。对财政投入一定资金规模的支农项目,政府组织专家或委托社会中介项目评审机构对单位提交的支农项目概算进行评审,审减不合理事项,防止项目概算过大过高。对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工程类等支农项目,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禁止项目招投标和工程政府采购中的违规操作和徇私舞弊行为,严格工程监理和合同管理。四是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全面实行农业专项项目资金专人管理、单独设账、独立核算和专户专储,推行“一折通”,按县级报账制要求进一步规范支农专项报账程序、手续和完备报账资料,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财务决算审计,堵塞资金监管的制度漏洞,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五是坚持财政信息公开。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同时,以信息化管理为载体,将支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全程纳入信息系统管理,通过政府网站、社会公示、新闻媒体等形式公开支农资金使用管理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六是强化工作问责。对支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严重违纪违规现象要从严从重坚决查处,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对自查不严、走过场的要给予处罚;对检查人员和考评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敷衍了事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作者单位:贵州省铜仁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创新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第5篇
农业股 姜玉辉
一、我省财政支农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财政支农”概念的变迁
狭义的概念:各级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从1952年至上个世纪末一直延续下来。
广义的概念: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财政支农”的概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财政支农”广义的概念
首先,外延不断扩展。“财政支农”由过去单纯的支持农业生产为主,逐步向全面支持“农业、农村和农民”转变。
其次,内涵不断丰富。“财政支农”由过去单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主,逐步向更多的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转变。
第三,机制不断创新。“财政支农”由过去以支持基层政府和部门搞项目建设为主,逐步向更多地采取“免税、减费、补贴、奖励”等多种直接扶持农民的方式和措施转变。
第四,范围不断扩大。“财政支农”由过去以财政农业系统和各级农口部门负责为主,逐步拓展到目前财政部门内部各个业务处室(科室)和所有的政府部门,形成各级各部门
八个“1号文件”
中央8个“1号文件”主体分别是: 2004年-增加农民收入;
2005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006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7年-发展现代农业; 2008年-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2009年-推进农村改革发展;
2010年-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2011年-加大水利改革发展。“三农”投入与财政支农资金
近几年来,各级财政的支农力度正在逐步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正在逐步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局面正在逐步形成,国家与农民之间传统的利益分配格局正在发生变化,“让公共财政的阳光雨露照耀农村、滋润农民、支持农业”已成为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支农投入最多、增幅最大、增速最快的时期。
下面让我们来看一看“十一五”期间中央、省级财政安排支农资金情况及中央、省安排我市的财政支农资金。
(二)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长情况
1、“十一五”中央财政安排支农资金情况
二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提高土地产出能力。—农业综合开发是我省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三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农机购臵补贴和现代农业机械化提升计划等专项资金。
2、以支持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重点,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
中央、省级财政主要设立以下几项专项资金,即: 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以省农科院为龙头的省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二是农业良种化工程。主要是加大农业良种公关和资源创新的力度,促进农业新品种升级换代。
三是农业重大应用技术研究。重点支持技术示范推广、农业增产增效、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农业重大应用技术研发,力争尽快突破制约我省农业发展的关键“瓶颈”。
四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主要对尚未进入产业化开发和大面积应用的科技成果,进行区域试验和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实验,尽快形成组装配套技术,向农业生产转化和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五是农业科技推广。主要以县乡农技推广单位为推广主体,鼓励省市农业科研、教学和推广机构积极参与,对农业
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主要是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确保转的出、留得下、能致富。
二是农民科技培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示范工程;省财政主要支持以农业种养大户为主的农民辅导员,开展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为主的科技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运用先进农业科技发展现代农业能力。
三是农民创业培训。—主要是选拔有一定产业、文化和经济基础的种养大户、村组干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或外出打工返乡人员,开展以农产品加工、营销和现代经营管理知识为主的创业技能培训,努力培育更多的农民企业家和创业明星。
6、以支持节约型、生态型农业为重点,努力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
一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农业。—农村沼气、测土配方施肥、耕地力保护和秸秆气固化综合利用等专项资金。
二是加强农业生态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农业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三是积极发展林业。—绿化造林、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专项资金。
四是保护渔业资源。—农村水产补助、“渔业资源修复的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及时分配、及时拨付,必要时采取预拨的办法,确保不误农时的应急所需。
——专户直拨到县,即将直接明确到县的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农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通过特设专户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取消了中间环节,加快了资金拨付进度,有利于财政资金早拨付、早到位、早发挥效益。
——县级报账提款,即在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中,增设财政支农报账审核岗位;对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根据工程进度或项目验收报告实行县级报账提款,切实提高了支农资金的到位率、支付率和使用效率。
(二)在资金监管上
为确保支农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效益,我们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资金监管,实施绩效考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监管全过程,考核精细化。
制度全覆盖: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始终坚持“靠制度管人、按制度管事、用制度管钱”,实行一项资金一个办法,所有的资金全部公开下发申报指南或实施意见,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分配项目资金采取因素法、公式法,努力减少资金分配中的自己裁量权。近几年来,基本建立起覆盖全面、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体系,为财政支农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监管全过程:建立并实施了同步监督制度,切实加强资
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畜禽良种补贴、、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森林防火、农民创业培训、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测土配方施肥、造林绿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资金。
第二种方式:实行计划管理、按计划分配资金。—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骨干河道治理、平原水库和河道建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防汛支持经费、农村扶贫等资金。
第三种方式:实行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的办法分配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农业良种工程、农业重大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资金。
2、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拨付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对直接补贴农民的资金实行“一卡(折)通”发放。—农作物良种补贴等。
第二种方式是省级统一政府采购,由供应商直接将物资或设备供应给农民,省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或委托县财政支付给供应商。—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中的疫苗经费、农机购臵补贴、农民创业培训等专项资金。
第三种方式是对项目建设资金,由县里进行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统一采购物资免费发放到农户,或确定服务供应
1传统的农业增长方式亟待转变。
挑战四:农民收入增长速度缓慢问题亟待解决,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
挑战五:财政支农资金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锐,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水平仍需要提高。
(二)“十二五”时期财政支农工作目标(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00元,年均增长7%。—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9亿亩以上、粮食产能达到并稳定在1000亿斤以上、粮食商品率达到80%以上。
—绿色(有机)食品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到7800万亩,原料产量达到3800万吨,实现产值920亿元。
—特色作物和园艺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800万亩(食用菌生产规模40亿袋),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000万吨,特色作物产值占全省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8%。
—水产品总产量达到65万吨,放养水面发展到800万亩,占全省宜渔资源的81.5%。
—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5200万千瓦,农机标准化作业水平达到95%,粮食作物生产田间作业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94.5%,年均增长1.15个百分点。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农业科技整体实力跃升到全国先进行列。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到2000户,其中年
3院的有关惠农精神,设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主要目的是鼓励广大农民朋友用良种、种好粮、多打粮、快增收。
这项惠农政策是从2002年开始实施的,期间国家不断地对政策进行完善,并扩大良种补贴覆盖面,增加补贴资金总量,收到了很好的增产增收效果。我省和全国粮食生产连续7年获得大丰收,我省2010年粮食产量突破亿斤,可以说良种补贴政策功不可没。下面,介绍一下政策落实的一些具体情况:
(一)农作物良种补贴的有关政策概念
1、农作物良种。是指经国家或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适合推广应用,符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市场前景好的品种。
2、补贴品种。目前,国家对我省“四大粮食作物”即优质水稻、玉米、大豆和小麦给予全面积良种补贴。
3、补贴对象。是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种植者)。
4、补贴标准。水稻每亩小麦、玉米、大豆每亩各元。(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申报及下达程序
1、逐级进行审核。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乡级农业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所属村农作物品种补贴面积进行登记、核实、公示,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县级农业、财政部门对乡镇上报的补贴面积审核确认
5统计和监察等部门均有各自的职责分工。即,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良种补贴资金预算,会同农业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农业部门负责良种补贴政策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编制实施方案,核定良种补贴面积,推介展示良种,组织生产管理、技术培训和提供咨询服务,监管实施过程,评估实施效果等。会同财政部下达实施指导意见。省级农业、财政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并按规定时限报送农业部、财政部备案。统计部门负责统计核定各地上报的良种补贴面积。监察部门负责对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程序等环节的监督,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各部门按照尊重农民意愿、遵从品质优先、遵守市场公开的原则,引导农民在发布的品种目录内选择使用农作物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方式干预农民自愿选种。各级农业部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做好良种的市场供应,监督检验种子质量,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依法依规严格管理。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下面,再解读一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7备,在具体执行中对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了12万元; 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度提高到了2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如财力上可以做到的,可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
3、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取得当地工商登记的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和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乳品生产企业参股经营的生鲜乳收购站、奶农专业合作社、奶畜养殖场所办生鲜乳收购站;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臵主机并同时购臵配套农具的要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
(二)分配原则及管理程序
1、分配原则。为使补贴政策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落实,我省购机补贴资金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分配原则综合考虑
9为确保政策落实,我们省重点强化三项措施:
1、强化政策宣传。农业机械品种很多,我们应引导农民朋友可以通过各省(区、市)公布的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补贴目录,了解购买哪些种类机具能够享受补贴。省(区、市)农机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和补贴目录向社会公布。目前,并不是对购买所有农机产品都给予补贴。只有经过严格筛选,列入各省(区、市)补贴目录的产品才能享受补贴。
我们要了解各省(区、市)补贴目录有三个主要渠道:一是农业部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二是在本省内通过印发文件、黑龙江农业信息网等形式,向农民公布补贴产品目录,保障农民知情权。三是向当地农机部门咨询。
2、强化售后服务。各级农机部门要与生产企业共同做好农民购机后的服务工作。要将售后服务机构分布情况及其服务范围向社会公布。在补贴产品选型时,要求企业对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括:一是切实履行“三包”服务的有关要求;二是在作业季节接到用户反映质量方面的问题后,在24小时内到达作业现场;三是企业维修服务中心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能力,并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零配件储备量;四是免费进行技术培训;五是对产品销售区域做出承诺,确保供货和售后服务。
财政支农资金项目管理创新机制 第6篇
1、建立本单位支农项目库动态管理系统,并设专人管理和维护。通过召开蔬菜专业协会负责人会议、生产技术培训班、菜办主任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支农项目意义、条件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菜篮子产业建设项目。每年七月底更新项目库一次。
2、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级的支农政策精神,特别是省财政厅、省农委每年发布的项目指南。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结合阜阳实际,从建立的项目库中分类提取参选项目,按照项目要求条件及时通知各县市区申报。
3、邀请财政、菜办等部门业务人员和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专家等,到项目实施现场相互观摩核查,请参加人员给予客观公正打分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