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精选12篇)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1篇
藏桂乡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工作汇报材料
我院自2011年6月份卫生院药房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盘点清查,重点处理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销售工作。至2011年8月底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已基本销售完毕。
根据县卫生局要求2011年9月份对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和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实行周报制度。卫生院很重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上报工作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报表。卫生院开展了相关政策和知识培训,还发放了大量宣传资料,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卫生院在院内最显眼出按装了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滚动字幕,还公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价格表,大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将药品按实际招标购入价格销售,切实将药品加成差价部分让利给老百姓,解决群众医药费负担。
卫生院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全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卫生院于2012年3月1日与新疆艾滋孜药业公司和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两家配送公司签订皮山县藏桂乡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买卖合同。通过这一段时间配送过程发现,两家公司有时药品配送不及时,少数药品品种配送不全,没有按合同上规定时间及时配送。
卫生院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基本药物目录内药物品种不能满足居民用药需求,给病人带来不便,逐步出现部分病人流向大医院和药店的现象。
二、机构收入明显较过去减少,在政府补助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卫生院出现运行困难。
三、部分药品缺货、供应不及时、个别药品招标采购价格较高。四,卫生院常用的一次性材料暂时不能网上购买,对患者与卫生院带来不便。
藏桂乡卫生院 2012年10月18日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2篇
国家基本药物中成药实施方案及制度
为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及中成药管理制度,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和《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基本药物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0〕52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及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我院的实施步伐,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坚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三、实施步骤及内容
(一)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关政策,制定我院实施方案,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工作的宣传,建立管理制度。
(三)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操作等程序。由政府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按相关招标制度和带量采购方式进行统一招标,我院使用的药品(包括非目录药品),应统一通过医药采购服务平台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
(四)对现有的药品的品种、价格、剂型、用量进行盘点,并及时调整基药零售价格。
(五)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同步,在各科室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实施绩效工资时,各科室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我院要建立以医疗质量、用药规范、工作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要防止平均主义,提高支出绩效,鼓励我院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服务。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我院成为群众看病就医的首选,切实承担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六)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
各临床医师和药房工作人员要对基本药物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反应及时报告。要加强基本药物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监管,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和用药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是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全体医务人员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加强协调配合。要主动作为,自觉把各项配套措施及时落实到位,动态跟踪制度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各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合理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三)强化监督评估。各科室要按职责认真做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培训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制度,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培训指导,保证上报的监测评价数据科学准确。对在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违反政策规定的机构和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普及基本药物知识,转变不合理用药习惯,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
xx镇中心卫生院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3篇
1 基本情况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共有行政区域面积56.98平方公里, 行政村40个、总人口2.85万人。卫生院设有全科门诊、内外科、妇产科、B超心电图室、检验科、放射科等科室, 开放床位20张, 配备有彩超、生化分析仪、高频电刀、心电监护仪等基本辅助设备。全院共有职工59名, 其中在职在编26人, 编外33人。2009年卫生院业务总收入达890万元 (中医科、儿科和妇产科等特色专科2009年总收入为356万元, 占全院收入的53%) , 除去各项支出年结余12万元。
2 实施情况
为了保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我院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宣传, 通过在院内悬挂横幅、张贴药价公示牌、更新电子触摸屏内容、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修改药品数据, 对中、西药房进行药品盘存, 及时修改卫生院药品管理数据, 并对集中采购、网上确定进行熟悉演练。三是加强业务学习, 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使用说明书等基本药物使用知识, 充分提高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义的理解。四是应急准备到位, 为了做好可能出现的大流量就诊病人, 调整作息, 重新合理安排工作人员, 并修改挂号收费程序, 使病人减少候诊时间, 保证服务质量。五是准时实施, 2月25日零时起, 正式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严格实行六统一制度, 及时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所有药物均实行零差率销售、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3 成效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群众得到了看得到、摸得着的实惠, 有效缓解了看病贵问题。实施两个月以来我院门诊人次增加了3 822人次, 增幅达31%, 而药品收入下降了17万元, 降幅26.3%, 平均处方值从实施前的50.96元下降至29.15元, 下降了21.81元, 降幅达42.8%。临床医生用药也逐步合理规范, 切断了“以药养医”的利益链, 群众满意度有所提高。
4 思考
4.1 现有卫生队伍的稳定问题
根据省有关编制人员设置要求, 我院人员编制应为57人 (根据服务人口和开放床位数) , 而目前我院33名编外职工身份仍未确定,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 编制问题如何解决将直接影响我院人员队伍的思想稳定。
4.2 中医药进社区工作面临严重挑战
我院于2009年被列为浙江省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中心, 中医科已成为我院的拳头科室, 在周边县市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中医科年门诊量2万人次, 业务收入达208万元, 占全院总收入的31%,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 中药饮片也实行零差率销售, 卫生院的原有绩效机制无法兑现补偿, 中医药人员的原有待遇也就无法保证, 势必影响中医药队伍的稳定, 最终影响中医专科的良性发展。
4.3 今后卫生发展经费的保障问题
2009年我院上级补助卫生事业经费34.12万元, 而实际卫生院正常运行就需68万元, 而目前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在即, 我院的血球计数仪、X光机、洗片机、救护车都已频发故障, 急需更新, 仅此项资金缺口100多万元。
2009年全院人员工资共计344万元, 人均收入达6.5万元,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运行两个月来区财政预拨我院人员经费仅20万元, 据此估算区财政全年将拨给我院人员经费约120万元, 可见资金缺口巨大。
2009年我院中央投资项目一期扩建工程建筑面积2 742平方米的接种门诊和住院楼已完成初步验收, 资金已投入325万元, 如需正常投入使用仍需资金100多万元。
摘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新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文章针对农村基层卫生院如何顺应形势、改变服务理念, 扎实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以及滥用抗生素等问题, 从实施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合理建议等方面对如何更好地在基层农村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4篇
【关键词】基本药物;制度;成效;问题;建议
【分类号】R9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44-5511(2011)11-0492-01
1实施成效
1.1基本药物价格降低: 从2010年的3月份到12月份,十个月的时间内,相关试点地区的次均门诊药费降低了16.56%,次均门诊费降低了8.60%,;次均住院费降低了10.44%,次均住院药费降低了14.77%。并且,在门诊看病的人数上升了3.89%,且出院人数也升高了3.49%,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由开始的31.7%升至68%。这些资料表明,药物的价格有很明显的下降,百姓得到了益处,从而就医看病的积极性也有所提高。
1.2卫生院调整定位,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增强: 最近几年,因为运行成本的增加以及工作人员较低的待遇等多方面的压力,使得基层医疗机构为了增加收入,忽视了公共卫生服务偏重于医疗服务,有些甚至不依照规定私自进行核定级别之外的手术内容,使医疗风险以及医患纠纷大大增加。随着我国基本药物零差率实施以及对财政补偿机制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公共卫生方面的经费保证到位,乡镇卫生院将基本公共卫生职能的履行当做工作的重点,将对农村居民的保护最为目标,积极展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基本医疗等综合性的卫生服务以及管辖区域的内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培训、业务指导、管理及考察工作,使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及性有了很大的提高。
1.3增强了医德医风的建设: 多年以来乡镇卫生院都存有以药养医的状况,并且越来越依赖药品差价的收入,“大处方”的现象屡禁不止,开单提成、药物回扣等不良现象也有存在,乡镇卫生院和医生同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百姓看病贵的问题。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实行使得乡镇卫生院重新获得了公益性,医务工作人员的创收压力减轻了,并且增强了道德满足感。
2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1基本药物品种无法满足医疗抢救需求:当前我国确定的基本药物种类仅为302种,虽然部分地区自行增加了基本药物种类,但是通过对实践的研究发现,一些医疗急救必须品种,群众习惯的品种以及儿科妇科的日常用药并不在目录里,患者对此感到非常不满意,他们认为虽然药价下降了,可是品种也减少了,这就使得患者对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感到不满,继而会选择到上级的医疗机构去诊治,因此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并没有想象中提升的那么快,并且住院病人的数量也逐渐减少。相对一部分病人来说去上级看病的路费增加了,而且实际的医药费也有很大的可能增加。
2.2药物配送不及时,乡镇卫生院服务质量受影响:在国家及部分省制定的基本药物采取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的政策中,因为乡镇卫生院用量少,比较分散的中标品种等原因使得成功中标生产并且配送的企业不及时对基本药物给予供应,导致乡镇卫生院存在严重的基本药物短缺现象,在供应初期基本药物零差率的不及时供应率高达40%。虽然一些地区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是这种现象依然存在,令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效率受到严重影响,严重的还可能导致医疗纠纷。
2.3 基本药物制度在群众中知晓度不高: 有关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不单单只是让医疗机构有比较清楚的认知,必须还要让人民群众对此感到认可。当前的实施状况为:在政府的大力推广之下,医疗机构及医生们慢慢地适应并且改变了用药习惯,可是大多数的百姓对基本药物的了解非常的少,逐渐的流行起了“便宜的就是低效的”的说法。随着新农合报销比例的提升以及门诊统筹的实施,百姓经常依据个人病史或药品广告要求医生只开某种药物。这些问题的存在必定会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造成影响。
3针对性建议
3.1修订药物目录,增加适宜品种:相关工作人员要吸取基层医疗卫生部门提出的意见,并且根据反映的情况制定出符合当前形势的省级基本药物目录。并且在最新修订的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前,要发放到相关医疗单位对新目录进行增补工作,增补的数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确保增加的品种为乡镇医疗部门的医疗急救必需。
3.2完善招标体系,确保基本药物充足供应:基本药物的选择以及价位的定制属于基本药物实施的重要环节,根据在此方面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有以下三方面的改进意见:(1)完善招标体系。对招标的流程进行优化,进行量价挂钩,譬如安徽的双信封制,这种做法令价格更加合理。对于某些药品,像云南白药等,政府可以为生产企业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将这些药品列入招标的平台。针对临床必需可是厂家的投标意识差的相关企业,可以为其制定相应的政策优惠加强他们的投标意识,提高投标积极性。(2)对药品品规以及厂家数量要合理科学的进行选择。我们可以学习国际的经验,根据专家的意见科学合理的定出药品剂型品归以及厂家的数量。(3)制定对药品质量进行评价的制度,进行动态的质量监督管理。要从药品原料的购进到最终消费给予全过程的监督评定,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给予反馈,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有效地解决办法,确保药品的质量。
3.3加大宣传力度,纠正群众思想偏见:利民制度必须要有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相关部门可通过以下办法增强群众对基本药物制度的理解:(1)将基本药物的来历、生产、选定等内容加入到宣传的内容中,让群众明白这些低价的基本药物不是劣质低效的药物,而是具有高性价比、质量有保证的高效放心药;对和基本药物相关的安全用药常识进行宣传,加强群众的合理用药知识。(2)向与药物宣传有关并且宣传工作做的比较好的国家借鉴经验,可以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以多角度和层面举办多样式的宣传活动,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及用药基本知识进行大力宣传,并及时报道工作的进度和成效,让更多的群众认可该制度。
参考文献
[1]吴浩,常利杰,赵志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社区用药情况的影响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11(13).
[2]徐智.我院實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临床调查[J].健康必读(中旬刊),2011(4).
[3]许耀辉.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思考[J].中国中医药咨讯,2010(30).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5篇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18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理顺药品购销关系、保障药品质量、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为目标,改变我乡卫生院以药养医的卫生经费补偿机制,充分体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全面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试点范围
全乡1所卫生院和2所村卫生室。
三、试点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让利于人民群众,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二)坚持政府主导,财政合理补助,体现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建立有效的费用补助机制。
(三)坚持公开的原则,增强透明度,让广大群众知晓相关政策。
(四)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
四、试点内容
根据》(新政办发〔2011〕18号)文件精神,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包含以乡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基本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纳入农牧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目录、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基本药物监督管理和适时增补非目录药品等6个方面的工作。
五、实施时间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于2011年7月启动。
从2011年6月31日起,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置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规定的药物,实行以乡为单位的网上药品招标采购。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目录药品的补偿政策,确保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10%以上;包括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基本药物自治区级网上集中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实现本乡卫生院统一基本药物目录、统一实行网上采购、统一采购价格、统一配送、统一监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卫生院成立八墙子乡卫生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督查与指导,确保村卫生室按规定配备基本药物,医疗人员按规范使用基本药物;使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10个百分点;要建立公示告知制度,在乡卫生院设立公示栏公开基本药物价格,接受患者和群众监督;要及时发现、分析、反馈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规范乡卫生院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
(三)实行网上采购。乡卫生院要拟定好基本药物用药情况和采购计划,按照以自治区为单位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要求,组织进行网上药品采购(采购平台: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6篇
工作总结
按照普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于2012年1月11日接到通知起,在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梅子乡医疗机构基本情况:有卫生院1个,村卫生室5个,卫生院所在的村不在单独设立村卫生室。
二、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至2011年12月31日梅子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药品符合规定,我院也2011年开始,对《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进行了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基本能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三、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情况
我院自2011年起,部分药品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由于基本药物的部分品种不能完全在采购平台采购到,不擅自采购非基本药物替代基本药物,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村卫生室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方式,与乡卫生院一起实施,由乡卫生院统一采购结算。
四、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情况
本项工作的实施是至上而下开展,省里对药品价格、采购方式、购销渠道、实施单位和经费补助给予限定,这样虽然对社会公平,保障了药品质量,同种药品价格统一,规范监督等有了很大促进,但由于实施单位是固定的,配送商家不固定,卫生院每采购一次药品,出现不同的商家来配送,由于每个商家配送的数量多少不同,配送的距离不同,配送来时间不一致,增加卫生院的工作量,特别村卫生室的药品,严重影响日常诊疗工作。
五、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自2011年起,卫生院,村卫生室已全部实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
梅子卫生院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7篇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基本药物的可及性,做好我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3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政办发„×‟×号)、《××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1‟53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政办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健全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以满足群 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基本,稳步全面实施。真正为群众提供防治必需,负担得起,使用放心的基本药物,保障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稳步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突出重点,抓好关键环节。做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配备使用和医保报销等环节的配套衔接,确保制度有效,可持续运行。
(三)统筹兼顾,激发发展活力。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保障全县村卫生室正常运转,调动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四)综合配套,改革创新机制。有序推进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鼓励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实施新机制的有效方式。
三、实施范围
全县所有纳入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具备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并自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全省统一招标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任务
(一)明确村卫生室职能定位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为所在行政村(居委会)居民提供规范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协助专业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主要包括:在卫生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即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传染病报告和处理;协助做好预防接种及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填写统计报表,保管有关资料,开展健康宣教和协助新农合筹资等工作。
(二)规范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
全县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 备使用部分)》(2009版)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216种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和使用非基本药物。对超出服务范围和能力的患者要做好转诊及后续服务工作。
(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全县所有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药品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对原库存非基本药物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2012年3月15日—2012年 6月15日止)。过渡期内村卫生室对盘存的药品按实际进价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2年6月15日起,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不得销售,各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四)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
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五)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 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网上采购计划申报审核,统一采购、供应,货款的统一结算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每月5日前向乡镇卫生院上报下个月的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做好药品验收、保管工作和销售记录,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 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不得通过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采购周期应与乡镇卫生院采购周期相同。
(六)做好乡村医生培训
县卫生局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为教材,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管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
(七)加强监测和信息服务
村卫生室要积极参加基本药物制度监测工作,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公示药品品名、数量、单位、采购价和零售价,使广大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五、积极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一)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在县卫生局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实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由县卫生局委托乡镇卫生院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技术指 5 导,通过以乡带村,促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体发展。
(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
健全以乡村医生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为补偿基础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年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实行绩效考核后划拨兑现。
2、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一般诊疗费补助。一般诊疗费标准(不含药品费)暂定为5元/人次,由新农合门诊统筹资金按80%报销。乡村医生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对一般诊疗费已包括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收费或变相收费。乡村医生应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改善服务态度,扩大服务人群,增加业务收入。
3、政府实行定额专项补助,省市县财政对纳入省统一规划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每个村卫生室服务2000-4000人,补助2-4名乡村医生,年人均6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由县卫生局制定补助办法,考核发放到位。
(三)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
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新农保,对于符合新农保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推动乡村医生参加当地较高档次的新农保,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水平。积极探索乡村医生的退出机制,畅通乡村医生“出口”。对长期工作在村卫生室的优秀乡村医生进行激励表彰。
(四)规范绩效考核制度
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应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科学确定,绩效考核结果应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
六、实施步骤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1日至3月12日。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配套政策,召开动员培训会,宣传国家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的相关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二)盘点清查库存药品阶段:3月10日至14日,各乡镇卫生院组织专门班子对村卫生室的库存药品进行全面盘存清查,登记造册、测算基本药物相关数据,并报县卫生局备案锁定。
7(三)启动实施阶段:从2012年3月15日开始,在全县纳入省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非基本药物全部退出村卫生室。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6月15日至7月15日,县医改办牵头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体化管理进行总结评估,完善有关制度,建立长效补偿机制。
七、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健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和医改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医改的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
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有关具体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管理办法,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纳入管理范围,加强监管;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对村卫生室的人员、药品、业务、房屋、设备、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管,并做好绩效考 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村卫生室建设、设备添置、定额补助经费;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负责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比例。
(三)强化宣传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普及基本药物知识,正确引导群众合理用药、科学用药、安全用药,提高群众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取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加大监督检查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8篇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于2010年8月至12月和2011年8月至12月。对江苏省如皋市的48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获得基本药物实施前、后乡镇卫生院的相关数据,主要包括各医疗机构门诊人数、门诊总收入、门诊药品收入和住院人数、住院总收入、住院药品收入等相关指标。48所乡镇卫生院分为基本药物试点后实施组和未试点直接实施组两组,试点后实施组包括14所乡镇卫生院,于2010年开始试点推行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8月正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未试点直接实施组包括34所乡镇卫生院,未进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于2011年8月直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2 调查方法与数据处理
本研究所采用的数据来源于课题组现场调研获得的统计数据和访谈信息,部分数据来源于江苏省卫生厅网站。调研数据采用Spss17.0软件包进行处理[3]。对定量数据采用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析[4],对定性资料按主题进行分类整理、归纳和提炼。
2 结果
2.1 试点后实施组调研数据分析结果
对调研的14所乡镇卫生院在基本药物试点时的2010年8月至12月和基本药物普及后的2011年8月至12月的门诊人数、住院人数、总收入、药品收入、医疗收入等指标数据进行描述统计和差异对比分析得到表1所示的输出结果。
从表1可以看出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后的门诊人数比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时平均每月增加了1 005人次。人均门诊总支出比试点时减少了28.45元,其中人均门诊药品支出基药普及后比试点时减少了24.45元,查t分布临界值表得到undefined,均小于表中的数据2.97、3.57、4.84,由此可见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后的情况相对于试点时的情况的变化是显著的,这也可由差异对比检验时的P值(0.011、0.003、0.000),均小于0.05,进一步得到验证,因此可以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普及相对于试点时的门诊数据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类似地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后的住院人数比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时平均每月增加了9人次。人均住院总支出比试点时减少了12.572元,其中人均住院药品支出基药普及后比试点时减少了20.924元,差异对比检验的P值分别为0.062、0.915、0.837,均大于0.05,因此可以认为基本药物制度普及相对于住院数据的影响有限。
2.2 未试点直接实施组调研数据分析结果
对调研的34所乡镇卫生院在未试点时的2010年8月至12月和直接实施基本药物后的2011年8月至12月的门诊人数、住院人数、总收入、药品收入、医疗收入等指标数据采用同样的分析方法进行描述统计和推断统计分析得到表2所示的输出结果。
从表2可以看出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后的门诊人数比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前平均每月增加了945人次。人均门诊总支出比试点时减少了21.409元,其中人均门诊药品支出基药普及后比试点时减少了15.595元,undefined,均小于表中的数据4.24、2.69、3.97,由此可见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对门诊数据而言所带来的变化是显著的,差异对比检验的P-值分别为0.000、0.011、0.000,均小于0.05,因此可以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普及对门诊数据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类似地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后的住院人数比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时平均每月增加了24人次。人均住院总支出比未实施时增加了155.45元,其中人均住院药品支出基药普及后比未实施时减少了14.310元,而undefined小于2.64,大于1.38和0.15,基本药物制度的普及对住院人数的影响是显著的,对人均住院总收入和人均住院药品收入的影响是不显著的,这可以由差异对比检验时的P值得到相同的结论,因此可以认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住院数据的影响有限。
对比两组数据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 无论是试点还是未试点的乡镇卫生院的经营数据在基本药物制度普及后基本上都出现了“一升两降”现象。门诊业务量大幅上升,两组数据门诊人数分别增长了39.528%和47.528%;人均门诊费用大幅下降,平均每人门诊总支出分别下降了28.449元和21.409元,下降了26.588%和20.037%,其中平均每人药品支出分别减少了24.449元和15.595元,分别下降了37.224%和24.163%;与此同时这些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出现了明显的下降。由此可以看出,实施基本药物政策,由于取消了药品加成,药品更加便宜,广大农村居民获得了受益。
3 建议与对策
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关系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合理用药,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象,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等。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保证政策的持续推进,真正做到“小病敢吃药、大病敢住院”。在农村和基层,老百姓不再为看病就医担心。让医务人员也普遍感受到,基层条件明显改善,就诊人员逐步增多,医患关系更加融洽[5]。
3.1 健全乡镇卫生院的补偿机制
乡镇卫生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1],是医改的核心内容之一。乡镇卫生院的收入来源结构单一,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重高达60%~70%[6]。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求在2011年基本药物政策普及后基本药物使用率达到50%,以后逐年提高比例直至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导致乡镇卫生院收入大幅下降,因此,健全乡镇卫生院的补偿机制尤为迫切。补偿机制能否尽快到位,将直接影响着医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及基层对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力度,进而影响着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效。因此政府要承担起财政投入的责任,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基层医疗机构收支的基础上,实行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每月按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付资金,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从根本上解决“以药养医”现象。
3.2 加大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的投入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的门诊业务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住院的业务量并没有随之发生较大的变化。一方面基药试点前、后与基药普及前、后住院人数变化较小,另一方面是人均住院支出及人均住院药品支出变化都较小。究其原因是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的投入不足,具体表现在这些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基本上都是10万元以下的设备,超过10万元的医疗设备少之又少,更不用谈50万元以上的设备。由于医疗设备不齐全,导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住院数据的影响微乎其微。因此,有必要适当加大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的投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状况。
3.3 必须定量考核,进一步加强监管
普及基本药物后,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的销售收入占换算后的全部药物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50%及以上,换算后的全部药物销售收入是用全部药物销售收入除以一个系数,调研时发现各地区的系数有差别,有的地区用的是1.5,有的地区用的是1.3,即系数的确定带有随意性。因此要求卫生主管部门对其管辖下的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严格的定量考核,建立健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体系,认真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强化日常监管,严肃查处价格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3.4 改善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方法,注重宣传效果
基本药物制度只有为乡镇卫生工作人员和广大农村居民了解和接受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但是通过调研发现试点地区基本药物的普及率要明显高于未进行试点的地区,有些地区的农村居民对制度了解不多,对基本药物认识不足。这就要求在现有宣传基础上,改善宣传方法。首先,引导和规范基层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鼓励各地利用信息系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进行监管,使得医生用药趋向合理、科学和规范。其次,国家应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内容主要集中在什么是基本药物、尤其是基本药物的优点,澄清基本药物等于“劣质药”的错误认识,基本药物报销制度等。社区层面也应通过标语、展板、专栏、以及社区医生进行宣传,同时可借助社区文化活动等其他形式的活动,加深居民对政策的了解,提高公众对基本药物的信赖,了解合理用药的常识,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参考文献
[1]卫生部.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Z].北京:卫生部,2009.
[2]王洪波,万志刚,单杰,等.社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践探索[J].中国卫生经济,2010,29(10):26-28.
[3]薛薇.SPSS统计分析方法及应用[M].2版.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6):138-140.
[4]贾俊平.统计学[M].2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7):87-110,246-293.
[5]张妍,刘义俊,夏江,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行状况的影响[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1(11):814-816.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9篇
2010年开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结实施的特点:①中心所用药品全部为基本药物;②参加统一招标、统一配送,不允许单位自行采购;③全部零差价销售;④政府进行补贴;⑤各级医保对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提高了0.5个百分点。本文对国家基本药物在的实施效果及对社区卫生机构的影响和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建议,希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不断提高和完善。
实施效果
次均处方药品价格下降:根据2010年6月~2011年6月同期次均处方药品价格比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价格有了较大幅度下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次均处方药品价格87.6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次均处方药品价格56.7元,同期相比药品价格下降了35.2%;基本药物使用率达100%;统计结果显示次均处方药品种数、含激素处方比例、含注射剂处方比例三项指标的年度变化不明显。
门诊诊疗人次增加: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由于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的变化,带来了门诊诊疗人次较大幅度增加,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6月~2011年6月同期相比,门诊诊疗人次增加了46%。
促进机构合理用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后,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应用指南及处方集用药,促进了医师合理用药的积极性,为提高疗效,医师在给药途径、剂型剂量、给药时间间隔、用药时间及疗程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如以往术前术后常规使用抗生素、联合使用抗生素现象转变为强化术前消毒隔离控制及加强控制院内感染各项措施。
加强了药品监管责任:药品统一招标、统一采购使得药品质量有了保证,避免了各机构分散采购引起的不同剂型不同厂商不同价格问题,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药管中心成为药品质量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第一责任人,对药品的来源、质量等问题负责,明确了部门职责,做到了责权统一、管理有序。
产生的影响
建立了稳定完善的财政补偿机制:零差率销售取消了药品加成,机构缺少药品收入,其差额财政足额补助,同时,对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工资、设备购置、基本建设支出等也给予解决,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扭转了以药养医的局面。
社区卫生机构功能定位趋于明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项目的实施,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回归公益性、强化了其保障居民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作用,社区卫生机构将以往以坐诊医疗为主体的功能定位转变为医疗、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应急救治等综合功能,社区卫生机构成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网底。
医务人员职业操守与社会形象得以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切断了“医”“药”之间的利益链,大处方、药品回扣等问题逐渐消除,医务人员的职业操守与社会形象得以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医患关系,减少了医患纠纷。
患者就医流向有了变化: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社区卫生机构用药受到很大限制,以前在社区就诊的老年人、慢性患者、普通急诊患者、妇科患者、儿科患者等由于无法再在社区卫生机构得到适宜药品而被迫流向专科医院或二、三级医院,统计数据显示,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社区卫生机构门诊人次增加,但住院人次无明显变化或呈一定幅度下降。
存在问题
基本药物目录不能满足临床需要:根据西宁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不得再使用非基本药物”。但是,现基本药物目录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实际用药需求有较大差距,如已在临床长期使用的心脑血管病用药、消化系统药、肝脏用药、妇科用药、儿科用药等均不在基药目录内,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基本就医权利和保障医疗公平,也造成医疗资源与医保资金的不必要浪费。
基本药物配送不及时:因社区卫生机构药品使用量小,使用品种分散,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在药品配送上积极性不高,相关规定又不允许单位自购药品,机构常存在药品短缺现象,药管中心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但缺乏有效监管手段,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效果。
基本药物使用缺乏激励机制:虽然国家大力提倡使用基本药物,但在群众与执业医师两个层面均存在使用基本药物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原因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不够,仅有行政层面的强制要求,而群众对过度使用新特药及滥用抗生素损害健康认识不深,用药受药品广告影响深。机构尚未出台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执业医师使用基本药物,因此,基本药物的使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針对性建议
允许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及自购部分急救药品:为满足临床需要可允许机构自购部分急救药品及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可规定年非基本药物使用量不超过药品总金额的30%。
鼓励开展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为保证疗效避免经验性用药,应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根据结果使用对应的抗生素及基本药物:①可以有效促进合理用药;②可提高社区卫生机构的医疗技术与服务质量;③有助于减少医保资金的浪费。
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有效使用基本药物的绩效考核制度:一项制度的确定和实施,需要广泛的宣传动员,需要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也需要有效的监督和激励,因此,有关部门需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制作公益广告等,多渠道宣传。对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主体执业医师建立有效地绩效考评及监管措施,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以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参考文献
1廖卫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乡镇卫生院用药的影响[J].医学新知,2011,24.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10篇
按照省、州建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院自2011年1月1日起开始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严格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基本药物措施
1、文件传达及动员:2010年12月30日召开全乡医务人员动员大会,传达省、州、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全体医务人员统一思想,明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2011年中心工作来推进。
2、成立机构:为顺利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我院成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设立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工作指导办公室、设立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国家基本药物实施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并设立投诉信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3、学习和考核:我院于2011年1月1日组织我乡全体医务人员进行国家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培训,并根据卫生局的要求,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了基本药物制度政策的解读和基本药物合理运用的培训,培训完毕后进行了考核,全体医务人员考核合格,达到了预期目的。
4、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根据上级会议精神,我院制定了《西北勒乡卫生院国家几个药物实施方案》并根据该方案分阶段稳步实施,制定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督、考核制度,制度基本药物管理约束和奖惩制度。
二、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我乡卫生院和所有村卫生所(室)已经全部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备补充药品的比例全部符合规定。全部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统一采购且零差率销售,采购流程合理,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采购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村卫生所(室)按照乡镇一体化管理方式,与乡镇卫生院一起实施,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院一直坚持药品集中采购,目前有药品172种,基本药物占100%,2011年1-6月份我院销售药物总额为6.5万 ,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绝无加价销售现象
五、基本药物资金使用及货款结算情况
我院对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和支付规范及时,绝无挪用和违规使用药款的现象。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11篇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新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办发[2011]**号文件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通知》(*政办发[2011]**号)、市卫生局、财政局、医改办、物价局转发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有关问题的通知》(**基妇发[2011]**号)等文件精神,新区***决定逐步在新区村卫生室建立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坚持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开展较好的村卫生室进行试点,以后逐步在全区所有的村卫生室推行。首批试点选择在***、**等乡镇*个村卫生室试行。
三、目录及价格管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品规、剂型、厂家、价格一律以**省基本药物公布的目录为准,**卫生院不得进行二次加价,不对目录进行增补。村卫生室一律不得采购销售目录外药品,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新区医改办书面申请,经医改办核实确为必须,经批准备案后可以代购形式配备,但一律按照进价销售,不得加价,且对此部分药品不纳入补偿核算范围。
四、药品采购
**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的统一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要安排专人负责,单独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试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采购渠道与流程原则上与**卫生院一致。每月五日前试点村卫生室将次月药品采购计划上报至**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由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审核汇总,由**卫生院具体负责基本药物采购人员通过山东省基本药物釆购平台代为釆购、验收入库。
五、药品配送
试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配送由**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可以釆取由卫生院专人定期下送或卫生室村医定期到卫生院领取等方式进行,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出库单必须与院本级区分清楚,卫生院药品出库单一 式三联,一联作为卫生院药品调出凭证,留存备查;一联作随货同行,交卫生室村医留存备查,并由村医据此办理药品入库手续,登录电脑数据库;第三联留卫生院作货物结算登记并转入会计档案。
六、货款结算
村卫生室的基药釆购货款由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代为结算,设立独立的货款结算账户,每月5曰前村卫生室将上月釆购货款支付给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卫生院每月8曰前将试点村卫生室上月基药釆购货款上缴***区卫生局财务核算中心,由财务核算中心与省卫生厅基本药物集中釆购主管部门统一结算。
七、管理监督
村卫生室要加强药品的进销管理,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卫生院要加强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的指导和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做到合理、安全用药;***局依托村卫生室新农合管理系统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监管,并定期对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村卫生室补偿挂钩。对于擅自购进药品、加价销售等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除补偿资金、暂停执业直至吊销资格等处罚。
八、经费补偿
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可通过以下渠道获 得补偿: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号文件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1]**号)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根据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制定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的指导意见》(**费字[2011]**号)文件,合理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新农合支付比例。在综合考虑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三)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绩效补助。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医改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基妇发[2011]**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管委会先期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的省统一规划并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进行补助,目前试行阶段核定补助 标准暂为:按每个村卫生室服务2000-4000人,补助2-4名乡村医生、年人均补助6000元。
九、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1年12月15日一20日)***卫生院和试点村卫生室,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 传工作。卫生院要召开乡村医生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试点启动后,村卫生室要利用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村民宣传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相关优惠政策,并要在村卫生室显眼位臵张贴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公告。
(二)启动准备(2011年12月21日一28日)对试点村卫生室目前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卫生院要成立专门班子于12月26曰前,对所有试点村卫生室目前库存药品进行统一盘存,并向**区医改办反馈盘存结果。***卫生院要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价格进行统一调整,乡村两级务必做到四价统一,即卫生院进价、卫生院出库价、村卫生室进价、村卫生室销售价统一,12月27日晚8时前试点村卫生室价格必须调整到位。
(三)启动实施(2011年12月28曰)12月28曰上午8: 00 时在***、***等*个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四)过渡期管理(2011年12月28日-2012年3月31日)。4月1曰前为试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渡期,过渡期间实行双轨制运行。村卫生室现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过渡期间试点村卫生室不得釆购目录外药品。过渡期结束后,原库存目录外药品一律不得再销售,自4月1曰起, 试点村卫生室按照山东省基本药物釆购平台公示价格 销售。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我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当前阶段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区党委、区政府切实为新区居民减轻负担、降低药价、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难题为民办的实事之一。***卫生院要提高认识,在做好村卫生室一体化监管的同时,做好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服务和宣传工作,并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区医改办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在全区推广。
附件1:
乡卫生院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第12篇
推进会上的讲话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 杨有旺(2011年10月10日)
同志们:
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我省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关键环节,事关全面完成近期三年医改目标任务的大局。在三年医改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的重要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会,目的在于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这项事关医改大局的工作,更好的夯实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会议很重要,也很及时。刚才,省发改委副主任周锋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钟祥、枝江和丹江口等县市交流了经验,他们的做法值得大家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全面领会决策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现实意义
自去年1月31日我省全面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直各部门支持配合下,全省卫生系统始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的总体目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全覆盖的目标提前实现。截止今年5月31日,全省103个县(市、区)的1901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了零差率销售,提前实现100%全覆盖的任务。二是用药需求得到基本保证。经过二次调整增补,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用药品达到484种,基本上满足了基层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三是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稳妥推进。全省中标药品品规达1043个,中标药品价格与国家零售指导价相比下降52%,与全国基层平均采购价比下降16.1%,与我省2009年中标价比下降42.47%。四是全员培训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制定了《湖北省新增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培训工作方案》,编印了《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用指南》,分级分类开展了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全员培训工作。共举办3000余次培训班,培训70000余人次。五是督导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我们按照分级、分层督查的原则,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办法,分别对全省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共15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督查,推进了工作。六是监— 2 —
测评价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印发了《湖北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制定了9大类、30余项、近100个项目的监测指标,开展了监测评价工作,为稳步推进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提供了数据支持。
一年多来的实践,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了“三降二升”的良好效果。据统计,全省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下降44.56%,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22.18%,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3.31%,门急诊诊疗人次同比上升15.99%,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直接惠及了全省广大人民群众。
全面分析一年多来我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光大: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全力支持、协调配合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根本;二是结合我省实际,创新性的贯彻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并狠抓落实,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前提。三是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建立合理补偿、选人用人和收入分配新机制,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四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不折不扣实行以省为单位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实施零差率销售,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推进的关键。五是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配臵,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和定位,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保障。六是各地积极
探索创新,将国家和省里的政策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创新思路并勇于实践,特别是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精心谋划、精心安排和精心操作,创造了成功的经验,是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的动力。
成绩有目共睹,但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的过程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机制还不够完善、综合配套改革进展还不够平衡、财政补偿政策还不够到位、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运行新机制还不够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还不够规范等,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
与此同时,由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创新,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特别是在当前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已经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但大多数地方的村卫生室仍在维持原有运行模式的情况下,村卫生室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冲击,乡村医生的收入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这既不利于我省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的巩固和完善,也使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受益面以及公平性、可及性受到制约。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31号)文件精神,出台了《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1〕84号),作出了全省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卫生厅、省发改委— 4 —
等4部门印发了《关于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鄂卫发〔2011〕46号),明确了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这一重大决策,对于进一步巩固完善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基层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省人民群众健康素质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第一,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现公益性的必然要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就是要从根本上破除“以药养医”旧机制,建立“体现公益性”的新机制。乡村医生是根植于广大农村,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维护农民群众健康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队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覆盖面广,贴近群众,是落实全民医保、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基础,村卫生室是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根基、是网底。这次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提出了要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这将有利于实现我省乡、村医疗机构同药同价,体制、机制改革同步推进,进而形成乡村一体的农村卫生服务新格局;有利于将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延伸到村,提升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更好的调动乡村医生积极性;有利于村卫生室彻底甩掉“以药养医”的历史包袱,回归到公益性的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农民群众健康“守门人”的作用,让广大农民群众就近享受改革成果。
第二,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的重要环节。基本药物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安全可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重大制度创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最终就是要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长期以来,由于政府的投入不足,农村经济社会体制的变革以及旧的合作医疗制度的解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只能通过“以药养医”机制来维持机构的正常运转,据统计,目前我省乡村医生收入的95%来自于药品收入,这不仅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将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通过进一步强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村卫生室的管理职能;制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以及新农合支付标准和办法,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定额专项补助等手段,进一步完善长效补偿机制;严格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服务的监督管理等,将有效的建立起维护公益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解决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矛盾,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成果,使国家对医改的投入真正转化为群众能够感受得到的实惠。
第三,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进一步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定位的有效途径。多年以来,我省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6 —
在为农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由于补偿机制、分配机制、内部运行机制改革的滞后,使得我省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尤其是乡村两级机构更多的将工作的重点放在了提供医疗服务上,同时,由于村卫生室体制复杂,院村联办、村村联办、村医独办、院资主办等形式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全省仍有55.4%的村卫生室产权属于个人,给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难度,再加之村医队伍结构不合理,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水平较低,村卫生室和村医更是乐于多开药、开新药和贵药,通过以药养医、提供医疗服务来维持村卫生室的生存和发展,其应该承担和重点要履行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等功能严重萎缩,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来说,是一个重大隐患,也与实现深化医改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不相符合。因此,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同步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监管机制和村医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根本上斩断村卫生室以药养医的利益链,调动村医的积极性,促使村卫生室和村医将工作重点放在建立健康档案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服务、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用基本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进行常见病、多方病的一般诊治;及时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转送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加强健康教育等工作上,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自身的服务职责,明确功能定位,更好地为基层群众健康服务。
第四,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夯实农村
医疗卫生服务网底的重要举措。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作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村卫生室凭借其地缘优势、价格优势,较好地履行了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职责,在控制农村基层医药费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村卫生室的发展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布局不合理,全省仍有1842个行政村未设臵村卫生室;功能不完善,全省仅有25.1%的村卫生室按要求设臵了健康教育室;设备不配套,全省配齐29种基本设备的村卫生室仅占1.3%;队伍素质不高,全省卫生室人员目前仍有24.9%无专业学历;管理不到位,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手段较为弱化,部分地区一体化管理未落实到位,村卫生室管理上“散、乱、差”问题还比较突出等。因此,将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目的就是要以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为抓手,通过整体推进村卫生室各项综合改革措施,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责任,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服务状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夯实网底,构建起监管有力、运转协调、管理规范的农村卫生管理新体制,使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在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省一些地方勇于实践、不等不靠、先行先试,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上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据统计,截止今年8月底,全— 8 —
省已有9个县(市、区)将辖区内所有的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共计1525个村卫生室;有4个县(市、区)将部分村卫生室纳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范围,共81个村卫生室;有6个县(市、区)明确了村卫生室的补偿渠道。它们的探索实践,为全省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累了成功的经验。因此,我们有理由坚信,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卫生系统一定能够以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在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上取得新的成绩,不负省委、省政府和全省人民群众的期望。
二、准确把握政策重点,扎实推进全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
在村卫生室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在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又一项重大决策,它对于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84号)已经明确了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鄂卫发〔2011〕46号),进一步明确了实施的政策措施、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可以说政策已经明晰、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从一定意义上来讲,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 9 —
是创新农村卫生工作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模式、实现农村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过程,对于推进全省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工作刚刚起步,任务很重、工作很多,各地一定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这个中心,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从基本省情、市情、县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确保在今年10月底,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和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要通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维护健康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总目标。
第一,要进一步明晰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时间节点。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省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主要有三个时间节点。一是从2011年10月31日上午8时起,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一采购、配送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二是在9月-10月间,利用1个月的时间,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并完成基线调查,制定本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将纳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范围的村卫生室名单上报省、市两级医改办和卫生行政部门。三是在2011年10月30日前,各地完成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完成市(州)对县、县对乡镇卫生院、乡— 10 —
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启动工作检查。对各地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药品零差率销售、多渠道补偿、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任务。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从目录管理、招标采购、生产配送、价格管理,到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质量监管等环节构成的制度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以下工作。
一是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开展基线调查。基线调查包括村卫生室数量、性质、服务人口、房屋设备、收支构成、乡村医生数量及人员构成、人员收入、财政补偿,在用药物品规数和采购及销售价格、药物销售加成率、药占比、2010年全年总收入等本底资料;了解实施药品零差率后,药品收入减少情况、对村卫生室运行的影响情况、对乡村医生收入的影响、实施的补偿途径和金额;开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村卫生室建设与发展的作用、对公共卫生和医疗业务工作运行的影响、对乡村医生思想状况的影响等方面的预评价工作。近期,省卫生厅将制定专门的基线调查报表,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基线调查方案,在11月15日前将基线调查报告分别报送省、市两级医改办和卫生行政部门。
二是要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医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明确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时间节
点、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实施方案要在报经上一级医改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实施。
三是要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各项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的村卫生室必须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以及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不得擅自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和非中标的基本药物;对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各地村卫生室要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接受药品折扣;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报销政策,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要全部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
四是要确保基本药物供应以及货款的结算。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药采中心实施集中采购,村卫生室所采购的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配送到位,不得网下采购。村卫生室要做好药品验收、保管、销售记录,及时向乡镇卫生院上缴和结算货款,保障基本药物正常供应和配送。这里我再强调一下,由于省基本药物账户尚未开通,目前以省为单位统一结算货款的条件暂不具备。近期,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基本药物货款结算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省基本药物账户未开通之前,以县为单位先行与基本药物供货企业进行货款结算,请各地要把货款结算作为一件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落实。近期我们将组织专班,对各地基本药物货款— 12 —
结算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进行通报,并专题向省政府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货款及时结算到位。五是要强化培训和监测。各地要层层开展培训,分级分类组织乡村医生学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指导村医正确使用基本药物,提高乡村医生合理使用基本药物水平。要加强对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的监测和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患者明明白白就医。
第三,要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工作力度。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是一项系统工程,在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同时,各地要同步推进村卫生室各项综合改革措施,这是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省卫生厅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卫生室综合改革力度。
一是要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科学设计,稳步实施,加快推进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和村卫生室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实施统一规划和建设、统一人员准入,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购销,统一财务监管,统一绩效考核,财务独立核算,责任独立承担等“六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并对乡村医生和村卫生室加强业务技术指导,通过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进程,实现以乡带村、乡村联动、共同发展。
二是要着力健全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国家的要求和省委、— 13 —
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服务人口数量,安排村卫生室承担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并在考核乡村医生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的基础上,通过绩效考核足额拨付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确保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对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可收取暂定为5元/人次的一般诊疗费。其中,患者就医时个人支付1元,新农合基金统一支付4元。同时,各地要在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采取专项补助的方式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给予定额补偿,补助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水平相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一步提高对服务年限长和在偏远、条件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总之,各地要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定额补助等综合措施,引导村卫生室和村医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让乡村医生和广大农村居民共同受益。
三是要努力提高乡村医生队伍素质。乡村医生队伍素质的高低,对于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至关重要。一方面,各地要采取临床进修、集中培训、加大城市支援农村工作力度等多种方式,提高现有村医的水平;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立足长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编制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定向培养、吸引城市退休医生、医学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探索推进全科医生团队建设和建立家庭责任医生,积极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制度的衔接等方式,以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 14 —
平,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建立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库,使广大农村居民能够切实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要不断规范绩效考核制度。要积极推进村卫生室实施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指标要结合村卫生室承担的服务总量、质量、效率和农民群众满意度及健康状况改善等内容科学确定,进行综合量化考核,绩效考核结果要与乡村医生的奖惩及补助挂钩。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和定额补助经费,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并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审定后,按确定的比例年终考核后一次性拨付。
五是要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各地要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政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各地还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策,积极采取补助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关系到我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现在已经是10月份,完成全年的医改工作,我们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紧紧抓住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契机,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梳理工作、找准薄弱环节、细化分解目标、建立工作倒逼机制,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全年医改任务全面完
成,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取得实效,让党和政府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第一,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卫生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要层层动员部署,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工作中负有重要职责,要担负起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村卫生室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是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组织者,要提高对国家和省各项政策的理解力和执行力,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认真安排部署,将村卫生室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作为近期中心工作来抓,确保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有序推进。
第二,要明确责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重大,需要各方面相互支持。卫生部门特别是县级卫生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当前的紧迫形势,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要积极联系和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要提高认识,保持奋进的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组建专班、明确专人,加强组织实施。总之,卫生部门要立足大局,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尽职履责,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要落实任务,切实强化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 16 —
别是县级卫生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紧密配合发改、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湖北省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实化、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进度安排,明确奖惩措施,切实做到方案可操作、任务可分解、检查可量化、奖罚有依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实践中认真总结新经验和新做法,加大推广力度,让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变化和成效。要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建立包保责任制,层层组织对工作执行情况、完成数量、服务质量等的督导检查,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变形、不走样。省卫生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对全省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验收工作。
第四,要注重宣传,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和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深入细致的做好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要意义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按需使用基本药物。要重点加强对乡村卫生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知识的教育培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和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制定基本药物使用监测考核评估制度,确保基本药物的合理配备使用。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做好相关应对预案。
第五,要统筹兼顾,全面完成今年医改目标任务。今年是完成— 17 —
近期三年医改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今年的17项医改任务、67项工作指标中,卫生部门牵头46项,配合18项,是医改工作的主战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医改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广大医务人员是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力量,是生力军。在目前国家和省里的各项配套政策、政府投入不断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卫生部门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医改的成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以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重点,这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同时要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对今年各项医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工作已经落实的,要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对进展缓慢、明显滞后的工作,要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迎头赶上,否则就会影响全省的医改工作进展。希望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对今年的各项医改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加大督办落实工作力度,以优异的医改工作成绩,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