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容性研究范文(精选12篇)
相容性研究 第1篇
改性沥青的出现可以有效地改善沥青混合料的性能, 提高沥青路面抗高温车辙、抗老化以及抗低温开裂等方面的性能。但目前我们可用的沥青改性剂种类繁多, 不同的改性剂带来的效果也有所差别。但无论哪类改性剂, 都需要拌入沥青, 那么首先改性剂需要能够均匀、充分地分布在沥青中, 即改性剂和沥青要有很好的相容性。
1 改性沥青的相容性
因为改性剂的结构和沥青的结构有所差别, 所以改性后的沥青不可能不发生离析分层。但是如果改性剂能以细致的颗粒均匀、充分地分散于沥青中, 并与沥青中的组分产生吸附作用, 那么沥青就不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分层、分离甚至凝聚等现象, 这就是改性沥青的相容性。据研究表明, 相容性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改性剂掺量的多少, 也取决于基质沥青的性质, 如果改性剂是聚合物, 那么聚合物改性剂与沥青的相容性还取决于聚合物改性剂的极性、聚合物颗粒的大小等因素。
2 改性沥青的改性机理
我国近年来使用比较多的四种聚合物改性剂是SBR (丁苯橡胶) 、PE (聚乙烯) 、EVA (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SBS (苯二烯、1-3丁二烯嵌段共聚物) 。主要是因为这四种有良好的两向改性性能, 即既可以改善沥青的高温车辙, 又可以改善低温裂缝。
沥青的改性机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聚合物在加入沥青中的过程中,
类似于沥青四组分 (沥青质、胶质、饱和芬和芳香芬) 中极性最强的沥青质, 所以可以与沥青达到最佳共混状态, 改性剂聚合物可以均匀并充实地分布于沥青中, 使得沥青的高低温特性都有所改善, 并保留甚至增强了沥青的粘附特性以及流动特性。
2.2 有研究表明,
把聚合物改性剂加入沥青中进行混合后, 改性剂在沥青中发生溶胀以及吸附现象, 使得沥青组分结构发生了变化。
2.3
根据美国学者Collins的研究, 存在临界掺量, 即在沥青中掺入的聚合物的量一旦达到此临界掺量值, 那么聚合物可以形成一种稳定的且有弹性的网状结构。如果掺入的聚合物量超过此值, 整个体系就会发生相变, 从连续相逐步变成不连续相。
3 不同类型改性剂的相容性分析
因为掺加不同改性剂得到的改性沥青, 其改性效果也不尽相同, 相容性自然有所差别。
3.1 SBS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分析
SBS改性剂属于热塑性弹性体, 分为线型和星型聚合物, 既具有橡胶的性能, 又拥有塑料的特性。当SBS与沥青共混后, SBS会以小颗粒形式存在。同时, SBS能够自动降低表面能, 首先通过缩小表面积来降低表面能, 其次吸附沥青中相与之相类似的结构以降低表面能。一般认为, 线型的SBS比星型的SBS相容性要好, 原因在于星型的SBS改性剂能够吸附更多的软沥青质。SBS与沥青的相容性的好坏, 除了与SBS的形状有关外, 还与选择的基质沥青有关, 如果所选基质沥青中芳香芬含量较高, 则相容性较好。
3.2 环氧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分析
由于环氧树脂的结构中含有极性基团, 而道路用的沥青属于非极性物质, 所以目前我们熟知的环氧树脂与沥青的相容性并不好。经过多种尝试, 在基质沥青和环氧树脂中加入改性芳香胺类固化剂和非离子型相容剂, 组成环氧改性沥青, 并进行相容性试验。结果表明, 相容剂含量、环氧树脂的含量以及贮存温度对环氧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影响显著。具体影响如下: (1) 随着相容剂的增加, 相容性逐步增强, 当相容剂掺量达到20%后, 环氧改性沥青形成了均一体系; (2) 随着环氧树脂含量的增加, 环氧改性沥青的相容性逐渐变差, 为了保证相容性, 要将环氧树脂的量控制在40%以下; (3) 随着贮存温度的升高, 环氧改性沥青发生了离析现象, 相容性越来越差。
所以, 为了保证环氧改性沥青的相容性, 在配制环氧改性沥青时, 应尽量把各组分的含量控制在最佳范围内。此外, 这样配制的环氧改性沥青的成本要远低于美国、日本等地的环氧沥青成本。
3.3 硅藻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分析
硅藻土与沥青共混后, 硅藻土改性剂的表面会吸附沥青中与硅藻土有良好亲合力的成分, 并形成吸附层。所以用硅藻土对沥青进行改性的过程中, 硅藻土并没有和沥青发生明显的化学反应, 还是物理的分散、共混和吸附等过程。为了探究硅藻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 对不同的硅藻土和不同掺量硅藻土改性沥青做了离析试验。结果表明, 不同类型的硅藻土与沥青的相容性有所差别, 改性效果也不尽相同, 主要原因是不同类型的硅藻土其微观结构有所差别, 所以与沥青共混时, 对沥青的吸附并不一样, 最后表现为相容性的差异。
最后将试验结果用扫描电镜进行了分析, 硅藻土作为改性剂在沥青中的分布还算均匀, 甚至在热贮存前8小时都不会发生离析, 满足实际道路的施工要求。此外, 还发现当硅藻土的掺量超过17%后, 改性沥青中就会有凝聚现象出现, 即硅藻土掺量过大会使得硅藻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变差。其余的外部因素对硅藻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的影响可忽略。
3.4 纳米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分析
纳米材料处于介观领域, 本身具备小尺寸效应、表面效应和量子隧道效应。这些纳米效应会使得材料发生突变。随着纳米技术的发展, 纳米材料也被作为一种沥青改性剂进行使用, 神奇地改善着沥青的各种指标。纳米改性沥青有别于其余改性剂的地方就在于, 纳米材料作为改性剂是从沥青的微观结构进行改性的, 那么也就要求纳米材料能够在微观层面上均匀地分布在沥青中, 否则就可能以团聚形式存在, 导致相容性较差。可以作为纳米改性剂的材料主要有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蒙脱土和金属氧化物等。下面分别对几种常见的纳米材料改性剂的相容性进行说明。
3.4.1 无机非金属纳米材料的相容性
因为无机非金属与道路沥青的差别很大, 所以如果想保证相容性, 就只能对纳米材料进行表面改性, 即在无机非金属纳米材料中加入表面活化剂和分散剂, 使得最后得到的改性沥青具有良好的相容性。此外, 目前无机非金属的表面改性技术已成熟, 所以可以通过合理的配比确保无机非金属纳米改性沥青有较好的相容性。
3.4.2 有机膨润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
膨润土属于以蒙脱石为主的黏土岩, 用有机膨润土、沥青、硅烷偶联剂以及插层剂构成有机膨润土改性沥青, 并进行溶解度、软化点差等试验。结果表明, 经过插层处理的有机膨润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比未插层的膨润土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好, 甚至在某些合适的配比下, 膨润土纳米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可以达到甚至超越SBS聚合物改性沥青。
3.4.3 Fe3O4纳米改性沥青的相容性分析
由于Fe3O4的成本低且制备过程简单, 所以它也作为纳米改性剂进入大众视野。但因为Fe3O4是亲水性物质, 但沥青属于憎水性物质, 所以如果要使二者达到好的相容效果, 就必须对其进行表面处理。即在Fe3O4纳米材料中加入表面活性剂, 使得纳米Fe3O4粒子的外壳属于憎水基物质, 石油沥青就属憎水基物质, 进行了表面处理的Fe3O4纳米改性沥青就具有较好的相容性。但对于表面活性剂的种类, 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对于纳米改性材料与沥青的相容性, 主要是使纳米材料的表面特性与沥青相接近, 其中加入表面活性剂是改善相容性的有效方法之一。纳米改性材料已成为交通材料领域的前沿话题, 具体的性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4 结论
相容性问题是提高改性沥青路面使用性能的关键问题, 相容性评价体系的建立是目前研究的瓶颈, 也是日后发展的趋势, 应寻找更加合适的全新的评价体系。
研究证明, 在沥青中加入某些金属盐, 也会使得沥青性能得到提升, 但是改性的方法暂时还未进行研究, 此外还需要更多的试验来完善改性沥青的改性机理。
参考文献
[1]钱科, 刘举正.聚合物改性沥青的储存稳定性[J].石油沥青, 2003 (3) .
[2]鲍燕妮, 蒋相华.硅藻土改性沥青相容性研究[J].公路工程, 2009 (2) .
相容性研究 第2篇
恒河猴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MHC)的多态性研究概述
恒河猴是应用最广泛的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其MHC基因是一个庞大的与免疫功能密切相关的基因群(也称为Mamu基因),在进化过程形成了Mamu基因不同的存在状态,使得不同个体的Mamu基因在数量和功能上有所差异,同时有些个体还产生了特异性的MHC基因,它的多态性和免疫反应的复杂性相对应.因此,恒河猴MHC多态性的研究,有助于生物科学的发展及指导以恒河猴为动物模型的`各种实验.本文主要阐述了恒河猴Mamu基因的结构和功能,以及部分MHC等位基因与疾病的关系,并简要描述了中国恒河猴特异性的MHC基因.
作 者:季芳 饶军华 刘晓明 JI Fang RAO Jun-hua LIU Xiao-ming 作者单位:华南濒危动物研究所灵长类研究开发中心,广州,510555刊 名:中国比较医学杂志 ISTIC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COMPARATIVE MEDICINE年,卷(期):17(7)分类号:Q342+4关键词:恒河猴 MHC基因 Mamu 多态性
中国金融包容性发展研究 第3篇
摘要:我国经过30多年的发展,经济成就举世瞩目,然而取得经济总量可喜成绩的同时,分配不均、贫富差距拉大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国内外研究已经证明,金融包容不仅能促进经济发展,还实现收入公平、减少贫困。文章基于金融机构的角度,对我国金融资源配置进行了研究,发现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获取金融资源的机会并不平等,实证分析发现,我国不同所有制的银行在进行信贷资源投放时,对企业规模和性质的偏好是不同的,新型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要明显多于大型商业银行。基于此,文章还提出了提高金融包容的建议。
关键词:金融包容;金融机构;金融资源
一、 引言及文献综述
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提出“包容性增长”的概念,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寻求社会和经济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其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成果。概念一经提出,就吸引了社会经济领域的广泛关注。Ali(2007)认为,包容性增长强调扩大机会,并且保证所有人享有平等的获取机会的权利。Ali、Son(2007)提出了一种衡量包容性增长的方法,构建社会机会函数(Social Opportunity Function),如果经济增长能增大社会机会函数,那么这种增长就是包容的。随着对该问题研究的深入,许多学者试着从金融包容的角度对“包容性增长”的内涵进行延伸。金融包容是“包容性增长”理念在金融领域的表现,提倡机会平等、和谐共赢。
Fernandez(2006)认为金融包容是包容性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维度,弱势群体如何获取金融服务应当引起重视。Sarma(2010)认为,金融包容是确保经济体中所有人容易获得、可以使用、并能够使用正规金融体系的过程。Hannig与Jansen(2010)指出,金融包容性增长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国内学者徐李孙等(2011)指出,金融包容是包容性增长导向的金融改革和发展,金融包容性改革是影响包容性增长的途径之一。肖本华(2011)从金融的角度对我国如何实现“包容性增长”进行研究,认为我国通过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以消除金融排斥现象是实现“包容性增长”的重要途径。
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大都集中在需求主体的包容性分析,通常以家庭或企业为分析对象,而很少从供给的角度,分析金融机构的包容性、可持续性发展。在金融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研究金融机构的包容性情况,既是丰富金融包容研究的需要,也为我国的金融机构改革提供参考建议。
本文的研究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二部分对银行所有制与其信贷投向的偏好关系进行实证研究;第三部分得出本文的结论并提出提高金融包容的方案。
二、 银行所有制与信贷投放偏好
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以银行为主导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达到151.35万亿,其中,大型商业银行资产总额达65.6万亿元,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43.34%;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占银行业金融机构比例为17.8%;而城市商业银行占比仅为10.03%。可以说,我国间接融资的金融资源更多的掌握在少数国有背景的大型商业银行手中。这种分布不均进一步引发了金融需求方获取金融资源的不平等性,具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等弱势群体融资难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中银行的主导作用,因此,本文的研究以银行为主要对象。
在金融机构信贷供给能力一定的情况下,研究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影响因素,实际上也是研究影响银行对企业信贷供给所关注的因素。
企业的自身特征是影响其信贷可得性的关键因素。Mallick等(2002)研究美国小企业的数据发现,银行对企业的信贷供给意愿与企业规模正相关。此外,企业的成立年限和财务状况均影响其信贷可得性。
此外,顾亮等(2012)研究银行董事长、行长的个人特征及两者个人特征差异与银行资源配置的关系。结果表明: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的性别、年龄、教育背景显著影响银行资源配置,行长的教育背景显著促进银行资源配置,城市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之间的个人特征差异与银行资源配置存在相关关系但关系不显著。Cole(1998)研究发现,借款集中度与信贷可得性呈正相关关系;何韧等(2012)研究我国不同地区制度环境背景下中小微企业银企关系特征对企业信贷可得性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小微企业保持较多的关系银行数量能够显著增加其信贷可得性。
本文将不同所有制银行的信贷可得性作为解释变量,设置企业自身特征、高管特征和银企关系三个维度,通过实证分析,对银行所有制与其信贷投向问题进行研究。
1. 数据来源及变量定义。本部分以CSMAR数据库中中国上市企业2013年~2015年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数据为样本,并按以下标准进行样本筛选:(1)剔除金融类公司、ST类公司;(2)剔除在过去一年有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以消除重大事件对公司贷款决策的极端影响;(3)剔除资料不完整的公司,最终确定总样本为370家企业。
本文使用5个二值变量作为因变量,分别代表5种不同所有制银行的信贷可得性;自变量包括三类:企业自身特征变量、高管特征变量和银行关系变量,其中,高管特征变量和银行关系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变量具體定义见表1。
2. 描述性统计。从表2可以看出,企业的贷款主要来源于大型商业银行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行和政策行以及国开行对企业贷款的贡献较小。由企业性质的均值可以看出,本文的样本中民营企业占比较大;高管信息中,值得关注的是,男性董事长的比例占绝对优势;各企业在一年内申请贷款的银行数量相差较大,最少的只向一家银行申请贷款,最多的贷款银行多达19家。
3. 计量模型设计与结果分析。企业规模是衡量一个企业的重要因素,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会考虑这一因素,但是,不同所有制银行对企业规模的偏好是不同的。因此,我们建立以下假说:
H1:政策行、国开行,大型商业银行,外资行这些大型银行更倾向于给大型企业贷款,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小型银行更倾向于给中小型企业贷款。
企业的所有制是影响其信贷可得性的另一重要因素。
H2:政策行、国开行,大型商业银行更倾向于向国有企业提供信贷,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外资银行则更愿意向非国有企业提供贷款。
我们使用logit模型进行估计。
(1)不同所有制银行对企业规模的偏好不同。
Logit(Di)=α+βLn(size)+∑γjControlVariablej+ε
i=1,2,3,4,5其中ControlVariable是指除企业规模和性质以外的其他解释变量。
回归结果显示,政策行、国开行,大型商业银行与外资行更偏好规模大的企业,尤其是,政策行、国开行对大企业的偏好在5%水平显著;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则表现出对中小企业的偏爱,其中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在1%水平显著。这与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结论是相似的。回归详细结果见表3,表中数据是logistic得到的优势比(odds ratio)。
(2)不同所有制银行对企业性质的偏好不同。
Logit(Di)=α+βownership+∑γjControlVariablej+ε
i=1,2,3,4,5,其中ControlVariable是指除企业性质和规模以外的其他解释变量。
回归结果显示,政策行、国开行,大型商业银行更偏好国有企业,但其偏好并不显著。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行则更偏好非国有企业,并且在10%的水平显著;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虽然表现出对国有企业的偏好,但国有企业的优势比只有1.042,且不显著。回归详细结果见表3,表中数据是Logistic得到的优势比(Odds Ratio)。
实证分析结果验证了我们的假设,不同所有制的银行在信贷投放时,对企业规模和性质的偏好是不同的。此外,我们还观察到,各类银行都很重视银企关系,银企关系越强,银行越愿意提供信贷支持,如回归结果中显示的,不同所有制的银行都更偏好与多家银行保持合作关系的企业,除政策行、国开行外,其他类型的银行的这种偏好均在1%水平显著。
三、 结论和建议
本文从金融资源供给方——金融机构(下转第54页)的角度研究了我国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包容性问题。金融包容不仅能促进一国经济的发展,还能促进收入公平,机会平等,营造一个平等的获取金融资源的环境至关重要。但是我国金融资源分布不均,间接融资资源掌握在少数国有背景的大型商业银行手中。由于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使得弱势群体获取金融资源的机会大大减小,中小企业融资难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我国银行体系是由不同所有制的银行组成的。实证分析发现,不同所有制的银行在信贷投放时所考虑的因素是不同的。在控制了企业财务因素、高管因素和银企关系因素后,研究表明,不同所有制的银行对企业规模和企业性质的偏好是不同的。政策行、国开行由于其特殊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为特定的行业或特定时期的国家政策服务,因此其信贷投放比较倾向于大型国有企业;大型商业银行同样具有国有背景,其客户群一般也是大型国有企业或大型民营企业;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近年来声名鹊起的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更愿意向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外资银行虽然更偏爱大型企业,但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却多过国有企业,这也符合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利益。
由于不同的金融机构对金融资源的配置有不同的方式和偏好,仅仅靠市场的作用不能改变其对弱势群体的歧视,因此,必须依靠“看得见的手”政府的力量来调节金融资源的分配,以促进金融包容、机会平等。本文站在金融机构的角度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继续深化银行体制改革。国有银行虽然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革,但是在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等方面与国际银行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要继续深化国有银行体制改革,推动国有银行的现代化经营。
第二,积极发展中小微型金融机构。鼓励中小银行的发展,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这将有助于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有利于中小企业的信贷获取,激发中小企业的发展活力,实现金融领域的多元化竞争。
第三,加大金融组织机构创新力度。组建新型金融机构,如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私人银行等。这一点,国家层面也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
第四,在监管上也要增加对金融创新的包容度。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在创新过程中是不断试错的,通过制度和机制安排,鼓励新型金融产品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Ali, Ifzal, and Hyun Hwa Son.Measuring inclusive growth.Asian Development Review,2007,(24):11.
[2] Petersen M A.Information: Hard and soft[R].working paper, Northwestern University,2004.
[3] 徐李孙,孙涛.包容性增长与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J].山东社会科学,2011,(4):91-95.
[4] 肖本华.包容性增长视角下的普惠制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學院学报,2011,(6):17-22.
[5] 顾亮,张扬,刘振杰.银行家个人特征与银行资源配置——基于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实证研究[J].金融论坛,2012,(8):34-43.
[6] 何韧,刘兵勇,王婧婧.银企关系、制度环境与中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J].金融研究,2012,(11):103-115.
基金项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项目号:201502)。
作者简介:吴青(1965-),女,汉族,广东省中山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司金融与金融市场;卞金鑫(1990-),女,汉族,山东省滨州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公司金融。
生物人工血管的生物相容性研究 第4篇
理想的生物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应对细胞、组织等无毒性、无刺激性、无致畸致突变性。本研究按照GB/T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的要求对生物人工血管进行了细胞毒性试验, 急性毒性试验, 皮内刺激和致敏试验, 溶血试验, 亚慢性毒性试验, 植入试验, 遗传毒性试验, 从体内体外两方面评价生物人工血管的生物相容性[1~6]。
1. 材料和方法
1.1 材料
生物人工血管, 生产单位:广州宏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 试验方法
1.2.1 细胞毒性试验
取样品2.0g加细胞培养液10m L, 在37˚C浸提24小时, 取浸提液作为供试液。制备L929细胞 (小鼠成纤维细胞) 悬液:消化吹打计数, 将细胞浓度调整为1×105·m L-1, 吸100μL细胞悬液注入培养板内, 放入含5%的CO2恒温培养箱中培养24小时。阳性对照:含20%DMSO的MEM培养液。阴性对照:高密度聚乙烯。弃去原培养液, 每孔分别加入100μL的空白对照液、阴性对照液、阳性对照液、试验样品浸提液, 每组设6孔。24小时后弃去孔内液体, 每孔加入20μL MTT, 在CO2恒温培养箱中培养4~6小时后弃去孔内液体, 每孔分别加入150μL DMSO, 10分钟后振荡, 用双波长 (570nm和630nm) 法测定吸光度[7]。
1.2.2 急性毒性试验
取样品2.0g加氯化钠注射液10m L, 在37˚C浸提72小时, 取浸提液作为供试液。体重为18-21g的昆明种小鼠 (共10只, 雄性) 随机分为对照组 (空白对照液) 和实验组 (供试液组) 。将浸提液以50ml·kg-1的比例经尾静脉注射入实验组体内, 将生理盐水以50ml·kg-1的比例经尾静脉注射入对照组体内。注射后观察小白鼠即时反应并于4、24、48和72小时观察和记录实验组和对照组动物的一般状态、毒性表现和死亡动物数[8]。
1.2.3 皮内刺激试验
取样品2.0g加氯化钠注射液10ml, 在37˚C恒温摇床浸提72小时, 取浸提液作为供试液。将体重为2.0kg~2.2kg的3只家兔于试验前 (24小时) 背部去毛备用, 在脊柱右侧选5个点注射试验样品, 每点间隔2cm, 同法在左侧选5个点注射氯化钠注射液 (阴性对照) , 各点注射量为0.2ml。分别在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内观察接触部位的反应情况, 按照GB/T16886.10-2005中的方法判定其结果并记分。
1.2.4 皮肤致敏试验
取样品4.0g加氯化钠注射液20ml, 在37˚C恒温摇床浸提72小时, 取浸提液作为供试液。按照GB/T16886.10-2005中的方法进行皮内诱导、局部诱导及激发试验, 判定其结果。
1.2.5 溶血试验
取样品1cm×5cm大小, 加入生理盐水8ml, 制备3份。阴性对照组:生理盐水10ml, 3管。阳性对照组:蒸馏水10ml, 3管。将各组分别置于37˚C水浴60分钟。将水浴后的各样品管分别加入0.16ml抗凝兔血, 对照管加入0.2 ml抗凝兔血, 再次在37˚C水浴60分钟。将水浴后的各管以800g离心5分钟后, 吸取上清液。在545nm波长处读取各管上清液的吸光度值。
1.2.6 亚慢性毒性试验
体重为230~250克的SD品系雄性大鼠30只按体重随机分为3组, 每组10只, 分别对高剂量组大鼠尾静脉注射浸提比例为0.4g·ml-1注射剂量为10ml·kg-1的生理盐水浸提液, 对低剂量组大鼠尾静脉注射浸提比例为0.2g·ml-1注射剂量为10ml·kg-1的生理盐水浸提液, 对照组给予10ml·kg-1生理盐水。
给供试品期间密切观察各组动物的外观体征、粪便性状, 每日称体重一次。
连续给药14天后 (解剖前夜禁食) , 10%水合氯醛, 0.3ml·100g-1对大鼠腹腔注射麻醉后, 下腔静脉取血, 分别测定血液指标:血红蛋白浓度 (HGB) 、红细胞数 (RBC) 、红细胞压积 (HCT) 、血小板数 (PLT) 、白细胞数 (WBC) 、白细胞分类计数 (DC) 、凝血酶原时间 (PT) 、平均红细胞体积 (MCV) 、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 (MCH) 和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 (MCHC) 等血液学指标;血液经离心分离血清, 测定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换酶 (AST) 、丙氨酸氨基转换酶 (ALT) 、碱性磷酸酶 (ALP) 、尿素 (UREA) 、总蛋白 (TP) 、白蛋白 (ALB) 、血糖 (GLU) 、总胆红素 (T-BIL) 、肌酐 (CRE) 、总胆固醇 (T-CHO) 、钙、氯、磷等血清生化学指标。
并于次日处死, 系统尸解, 称取心、肝、脾、肾、肾上腺、脑、胸腺、睾丸、附睾的重量并计算脏器系数。肉眼观察后, 将上述组织全部放入中性10%甲醛溶液中固定, 石蜡切片、HE染色、显微镜下观察各脏器的病理组织学变化[9]。
1.2.7 植入试验
以B型硬脑 (脊) 膜补片为对照, 将样品和对照剪成10mm×10mm, 选用12只家兔。体重2000~2500g。腹腔注射30mg·kg-1戊巴比妥钠麻醉后, 背部术野剃毛, 碘酒, 酒精常规消毒。左, 右侧脊柱两侧皮下各植入3个植入物。左侧为对照, 右侧为样品。于植入后1周, 4周, 12周取材进行病理制片, 显微镜观察。
1.2.8 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取样品1.8g, 加氯化钠注射液9ml, 在37˚C恒温摇床浸提72小时, 制备浸提液。试验采用鼠伤寒沙门氏菌组氨酸缺陷型突变株 (TA97, TA98, TA100和TA102) 。阴性对照为同批号浸提介质生理盐水 (NS) ;阳性对照为敌克松 (500μg·ml-1) , 2-氨基芴 (2mg·ml-1) , 1, 8-二羟基蒽醌 (500μg·ml-1) 。代谢活化系统:选用健康雄性成年Wistar大白鼠, 采用合并诱导方法制备S9。试验采用平板掺入法, 试验设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浸提液组、1/2浸提液组、1/4浸提液组。非活化试验:加入0.2mol·L-1磷酸缓冲液0.5m L及受试液、新鲜菌液各0.1m L。活化试验:加入5%S9mix 0.5m L及受试液、新鲜菌液各0.1m L, 置37˚C培养72h后统计回变菌落数, 同时做S9mix检菌。
1.2.9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取样品4.7g加入含血清的1640培养液23.5m L, 在37˚C恒温摇床浸提24小时, 制备浸提液。试验设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浸提液组、1/2浸提液组、1/4浸提液组。细胞株采用中华仓鼠肺成纤维细胞 (CHL) ;阴性对照为同批浸提介质, 阳性对照为0·25μg·ml-1丝裂霉素 (-S9mix) 和20μg/m L环磷酰胺 (+S9mix) ;代谢活化用多氯联苯诱导哺乳动物肝微粒体酶 (S9) 进行代谢活化。试验方法采用正常培养的CHL细胞经消化液作用后, 制成5×104个·m L-1细胞悬液, 每个细胞培养皿接种3.0m L, 培养24h后吸去培养液, 加入测试样品浸提液。活化组S9mix作用6h后换液, 培养24h收获细胞, 非活化组分别于作用24h和48h后收获细胞, 制备染色体, Giemsa染色, 显微镜下观察100个中期分裂相。
1.2.1 0 哺乳动物细胞体外基因突变试验
取样品3.5g加入含血清的1640培养液17.5m L, 在37˚C恒温摇床浸提24小时, 制备浸提液。试验设阴性对照、阳性对照、浸提液组、1/2浸提液组、1/4浸提液组。阴性对照为无血清培养液;阳性对照非活化系统为1.0mg·ml-1甲基磺酸乙酯溶液 (EMS) , 活化系统为250μg·ml-17, 12-二甲基苯蒽 (DMBA) 。
取纯化V79细胞, 每个50m L大小的培养瓶接种5.0×105个细胞, 培养20小时后, 非活化系统分别加入5.0m L材料浸提液及对照液;活化系统分别加入4.5m L材料浸提液及对照液后, 再加入0.5m L S9混合液, 置于CO2培养箱中培养4h。弃去含受试物的培养液, D-Hankʼs洗涤后, 换完全培养液培养20h。上述细胞经消化液消化、计数, 将细胞接种于6孔板中, 每孔接种2.0×102个细胞, 培养7天后用甲醇固定, 姬姆萨染色, 计数形成的集落。另外在50ml的培养瓶中接种5.0×105个细胞进行表达。中间低密度传代一次。表达结束后, 消化计数, 6孔板的每孔中接种2.0×102个细胞, 7天后测定细胞克隆形成率。同时在6孔板的孔中接种1.5×105个细胞, 2小时后加入含6-TG选择培养液培养, 作HGPRT基因突变集落选择, 选择期为10天, 计算基因位点突变频率。
2. 结果
2.1 细胞毒性试验:
样品试验液的细胞毒性分级按GB/T16886·5中规定的分级原则为0级, 阴性对照为1级, 阳性对照为4级。生物人工血管细胞毒性反应为0级, 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2.2 急性毒性试验:
按国家标准GB/T16886·11中规定的标准方法进行, 结果小鼠活动正常, 未见任何异物反应。在观察期间动物体重增加和阴性对照相比无任何差异, 说明生物人工血管无全身急性毒性反应。
2.3 皮内刺激试验:
家兔脊柱两侧在注射后24h、48h和72h观察注射点, 试验组和阴性对照均为0级, 说明生物人工血管无皮内刺激作用。
2.4 致敏试验:
按GB/T16886·11中规定的最大剂量法进行试验, 结果阴性对照组和材料试验组相比无明显差异, 均未观察到致敏作用。
2.5 溶血试验:
计算溶血率= (OD样品–OD阴性对照) / (OD阳性对照–OD阴性对照) = (0.025–0.014) / (0.881–0.014) =1.2%, 符合溶血率不大于5%的标准规定。
2.6 亚慢性毒性试验:
生物人工血管生理盐水浸提液 (0.4g·ml-1) , SD雄性大鼠尾静脉注射 (10ml·kg-1) , 连续给予14天, 结果样品各剂量组体重增长正常, 未发现临床征象等一般毒理学指标方面异常, 大体和组织病理学检查, 未见各脏器明显中毒性病理改变。血液学、生物化学相关指标显示, 样品高剂量组HCT、RBC、HGB、PLT、GLU、UREA、C1升高, WBC、CRE降低;低剂量组RBC、HCT、HGB、PLT、GLU、UREA、C1, 升高, ALT降低。凝血酶原时间高低剂量组均高于阴性对照组, 其余未见与阴性对照组有统计学差异。
2.7 植入实验:
样品植入后肉眼观察所见:各时间点皮肤切口愈合良好, 未见局部红肿及感染。显微镜下所见:对照1周 (图1) :疏松结缔组织中, 可见一条带, 由红染的纤维束样材料组成, 呈纵行排列, 之间有缝隙, 四周可见菲薄的胶原纤维, 成纤维细胞, 和纤维细胞包绕而成的囊壁。偶见淋巴细胞, 另偶见小血管和神经切面 (炎I, 纤I-II) 。样品1周 (图2) :疏松的脂肪结缔组织中可见一红染束状植入物, 呈纵向排列的细胞网状, 部分致密, 部分疏松, 边缘处和四周可见淋巴细胞, 吞噬细胞和坏死的细胞碎片, 外周可见由成纤维细胞, 纤维细胞和胶原纤维构成的囊壁, 偶见粒细胞 (炎II-III, 纤I-II) 。对照4周 (图3) :疏松的脂肪结缔组织中, 可见一条带植入物, 由红染的纤维囊组成, 纵行疏松排列, 四周可见由成纤维细胞, 纤维细胞和菲薄的胶原纤维构成的囊壁。四周偶见淋巴细胞散在分布, 囊内材料与囊壁间偶见空隙 (炎I, 纤I) 。样品4周 (图4) :疏松脂肪结缔组织中可见一红染束状植入物, 部分致密, 部分疏松, 四周可见由成纤维细胞, 胶原纤维构成的囊壁, 囊壁与周围疏松结缔组织中偶见少许淋巴细胞浸润 (炎I, 纤I) 。对照12周 (图5) :疏松结缔组织中, 可见一条带状植入物, 呈红染束状, 纵行疏松排列, 四周可见由胶原纤维和纤维细胞构成的菲薄的囊壁, 偶见淋巴细胞在囊周分布 (炎I, 纤I) 。样品12周 (图6) :疏松脂肪结缔组织中可见一红染植入物, 呈纵向束带状, 部分致密, 部分疏松, 有些切片可见蓝色钙盐在材料局部沉积, 有囊壁形成, 由胶原纤维和纤维细胞及脂肪结缔组织形成, 部分切片可见较多的淋巴细胞灶状浸润, 四周仍可见小血管和神经切面。 (炎症I, 纤维I) 。
对照26周 (图7) :疏松的结缔组织中可见一条状植入物, 为红染的纵行束状, 排列疏松, 四周可见菲薄的纤维胶原构成的囊壁, 偶见条带两端处囊周有少许淋巴细胞浸润 (炎症I, 纤维I) 。样品26周 (图8) :疏松脂肪结缔组织中, 可见一束状红染植入物, 呈纵向分布, 部分颜色变浅, 中间未见炎细胞, 部分边缘区域变疏松, 四周可见胶原纤维和纤维细胞包绕形成较厚囊壁, 但较疏松, 局部区域有淋巴细胞浸润, 四周结缔组织中可见小血管和神经切面 (炎症I, 纤维I) 。结论:样品植入后1周, 4周, 12周, 26周样品的炎症反应和纤维囊形成与对照无明显差别。
2.8 遗传毒性试验:
单纯采用一种试验方法不能有效评价材料的基因毒性, 因此本研究选择了Ames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哺乳动物细胞体外基因突变试验综合评价。结果发现在活化和非活化条件下, 生物人工血管的浸提液、1/2浸提液、1/4浸提液对试验所用4种菌株的回变菌落数与阴性对照组比较, 均未增加2倍。表明在此实验条件下, 样品的生理盐水浸提液对鼠伤寒沙门氏菌无诱变性。在活化和非活化条件下, 生物人工血管的浸提液、1/2浸提液、1/4浸提液与中国仓鼠肺成纤维细胞 (CHL) 接触后, 三个剂量浸提液染色体畸变率为0%, 与空白对照组无显著差别, 说明生物人工血管无诱导细胞染色体畸变作用。在哺乳动物细胞体外基因突变试验中, 试验样品突变频率未达到或超过阴性对照突变频率的3倍, 未见试验样品突变频率的增高与剂量相关, 未见某一剂量突变频率的增加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在活化和非活化条件下, 生物人工血管的各剂量组浸提液对体外培养的V79细胞无诱导HGPRT基因突变作用。总之未观察到生物人工血管的遗传毒性作用。
3. 结论
生物人工血管是一种新型的生物材料, 通过按国家标准GB/T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系列标准 (等同国际标准ISO10993) 进行了全面的生物学评价, 证明生物人工血管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是十分理想的血管替代物, 在组织工程方面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应用前景。
摘要:目的:考察一种新型的生物人工血管的生物相容性。方法:依据GB/T1688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标准规定的细胞毒性、急性毒性试验、皮内刺激试验、致敏试验、溶血试验、亚慢性毒性试验、植入试验和遗传毒性试验方法评价生物人工血管的生物相容性, 以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结果:显示生物人工血管无急性毒性、无皮内刺激作用、无致敏作用, 溶血率不大于5%;细胞毒性为0级;皮下植入后1周、4周、12周和26周样品的炎症反应和纤维囊形成与对照无明显差别;遗传毒性采用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 (Ames试验) 、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哺乳动物细胞体外基因突变试验均为阴性, 说明生物人工血管无遗传毒性。结论:生物人工血管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 没有观察到不良反应, 符合临床使用要求。
关键词:人工血管,生物相容性
参考文献
[1]GB/T 16886.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部分: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
[2]GB/T 16886.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3部分:遗传毒性、致癌性和生殖毒性试验
[3]GB/T 16886.5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4]GB/T 16886.6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6部分:植入后局部反应试验
[5]GB/T 16886.10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0部分:刺激与迟发型超敏反应试验
[6]GB/T 16886.1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
[7]郑琪, 奚廷斐, 陈艳梅等。细菌纤维素的生物相容性研究。药物分析杂志, 2010, 30 (7) :1389-1392
[8]王春仁, 姜华, 曹宏英等。止血防粘连生物纸的生物相容性研究。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报, 2007, 26, (2) :293~295
制度及其相容性 第5篇
[摘 要]制度是思想观念的外化,任何制度都表达着某种思想观念。本文探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思想文化根底,蕴涵的哲学文化理念,进而探讨了该制度与中国思想文化的“相容性〞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
哲学文化
相容性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容性问题
制度是思想观念的外化,任何制度都表达着某种思想观念。并且,思想观念与制度乃至物质往往结合为一个整体,互相支持,从而这些具有高度一致性与融贯性的思想、制度与物质,在总体上便可以称为“文化〞。而孤立的没有支持的制度或物质或思想都不可以称为文化,所以文化是一个关乎思想、制度与物质的一致性的概念。[1]那些缺乏思想支持的制度,也就是与固有文化不相容的制度,往往是新创制的,或者是引进的。由于与固有文化适应不良、“水土不服〞,这些制度的绩效常常不容乐观,推行它们的制度本钱较高,这就是所谓制度与文化的冲突,它实际上涉及制度的“一致性〞或“相容性〞问题。
“一致性〞或“相容性〞是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在其名著?经济增长理论?中提出的,即“制度、观念或环境与经济增长相一致〞。[2]一致性包括三个方面:制度与经济增长的一致性,制度体系自身的一致性,以及制度与其他经济政治环境的一致性。其中制度与经济增长的一致性指的是,“制度对经济增长的促进取决于制度把努力与报酬联系起来的程度,取决于制度为专业化和贸易所提供的范围,以及制度允许寻求并抓住经济时机的自由。〞[3]而制度体系自身的一致性指的是影响经济开展的制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除最核心的宪法、一般法律、政令等表现为正式约束的“硬〞制度外,还包括宗教、伦理和家庭等“软〞制度,以及价值信念、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软〞制度。种种制度间形成复杂的相互祸合,并能适应于其他政治经济环境从而可很讲经济开展那么我们认为存在制度相容性。此时作为一个整体的制度体系可充分发挥功能,与制度效率正相关。反之,各种制度不但不能同时共存、相互促进反而相互掣肘,或即使相互适应、相互促进但不能适应于其他经济政治环境,那么制度相容性很低,制度的整体功能就要大打折扣。制度相容性的意义在于它是影响制度效率的重要因素,是制度变迁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
具体到知识产权制度,它的一致性或相容性指的是:首先,知识产权作为“硬〞的法律制度与其它法律制度即“软〞制度〔包括宗教、伦理、风俗习惯等〕之间的一致性;其次,知识产权制度与其它政治经济环境的一致性;再次,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经济开展的支持程度,也即与后者的一致性。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容性或称一致性,是关乎它在中国的走向的决定性问题。而知识产权制度在中国之命运和走向,涉及这样几个问题:第一,中国为什么没有通过需求诱导而不是政府推进,自发地产生知识产权制度。第二,中国固有的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是否适合移植知识产权制度,以及进行制度移植面临的主要问题。以下笔者试做一解析。
二、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发产生知识产权制度
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发产生知识产权制度呢?[4]笔者认为,制度创新是多种条件共同孕育的结果,除需求冲动的刺激外,还受制于政治、经济、文化等等多种因素。
首先,受传统文化和所有权制度等等的影响,诱导制度变迁的获利冲动相对缺乏。儒家伦理提倡重义轻利、知足长乐,受其影响,社会群体普遍缺乏无止境地追求物质利益的冲动。而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研究,永不满足地追求物质利益地冲动,对享乐倾向的鄙视,以及以精确的算计为根底的理性,是开展资本主义的精神动因。马克斯。韦伯曾指出,注重“勤勉〞、“苦行〞的新教伦理观念是导致“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一个重要因素。他认为,新教徒为了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便努力从事世俗商业活动以获得财富,因为一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寡是他是否被上帝“选中〞的标志。于是,新教徒们打着“为增加上帝的荣耀〞的旗号而不知疲倦地、争分夺秒地辛勤工作,不断地去赚钱和积累财富。正如美国早期资产阶级的著名代表人物、被韦伯称为“浑身上下渗透着资本主义精神〞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
“切记,时间就是金钱。假设一个人凭自己的劳动一天能挣十先令,那么,他这天外出或闲坐半天,即使这期间只花了六便士,也不能认为这就是他全部的消耗,他其实花掉了或应该说是白扔了另外五个先令。〞[5]韦伯认为,这种为了追求金钱而争分夺秒地劳动的精神正是一种“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而这种精神显然与注重勤勉、苦行的新教伦理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韦伯把无休止地追求物质财富、惜时如金、辛勤工作的精神当成资本主义精神的一个重要内容,而这种精神来源于新教伦理。而中国传统文化中恰恰缺乏这种不知疲倦地追求财富的冲动。
其次,行政权力的过度膨胀为超经济的剥削创造了条件,这使得人们更多地会利用权力而不是通过理性的算计来获利。在古代中国,“财富跟着权力走〞,攫取权力是致富最为便捷、可靠的途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类似的证据俯拾即是〕,加之长期重农抑商,“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优那么仕〞,人们获利的冲动更多地是通过非经济的手段得到满足,而难以从中诱导出经济理性行为。而由于官商勾结等等,商人往往借助官府的力量聚集财富,其经济活动也并不完全遵循目的——工具理性。
不但古代中国缺乏内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条件,在当代中国以及其他开展中国家,制度变迁也缺乏必要的条件。新制度经济学家认为,开展中国家和地区不仅缺乏资本、技术和高素质劳动力,更缺乏有效的制度,一种能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费用和迅速启动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因此创新更有效的制度即进行制度变迁十分必要。但对需求诱导性制度变迁具有至关重要影响的市场主体力量相当弱小,无力响应国内外市场条件的变化;鼓励机制本身的缺陷使企业缺乏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导性制度变迁以响应新的获利时机的动力。因此,对市场扩张和新制度安排的要求并不迫切,必须有外部力量强制性地进行制度创新以刺激市场发育和对现代经济制度的需求,把制度推进新的轨道。政府作为唯一能涵盖全社会的强大政治经济组织,拥有很大的资源政府主体的行为,因而成为责无旁贷的主要制度供应者。从而“在一定的宪法制度和行为的伦理道德标准下,权力中心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和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6]
三、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移植的状况及面临的问题
中国曾经历了两次大的知识产权法移植过程,一次发生在清末和民国时期,另一次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迄今仍在进行。两次移植过程都遇到了许多矛盾,其中第一次移植几乎完全是失败的,第二次移植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临许多问题。个中原因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守廉在?其输书不算偷:中华文明中的知识产权法?
[7]一书中曾经作了分析。他指出,首先,古代、清末和民国时期的中国都不具备接受知识产权制度的条件和环境。没有工业化的大规模生产,文盲占大多数,加上战乱和改朝换代,使得知识的传播有限,知识产权的侵权情况也就缺乏以使中国百姓感到有法律保护的需要。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特别是近20年来,虽然具备了大规模生产知识的条件,文盲人口也大大减少,但意识形态和所有制观念与现代知识产权的概念还有相当距离。另外,“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传统儒家思想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宗旨背道而驰。中国士大夫以“偷〞书和被“偷〞书为荣[8],新中国文化工作者是为国家和人民而写作,哪里会为什么“产权〞而对簿公堂呢?他认为植出国家强行灌输、植入国家盲目照搬也是使知识产权法不能适应中国特殊时代和环境而夭折的原因之一。
安守廉所说的,实际上还是制度相容性的问题。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容性首先是指它与其它政治经济环境和软、硬制度之间的一致性。中国现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移植而来,属于“政府推进型〞而不是“需求诱发型〞的,而兴旺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那么是需求诱发型的。在这些国家,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为制度创新创造有利的环境和对创新进行确认,是创新的“调速器〞,这和由政府通过命令或法律强制推行的制度变迁完全不同。需求诱发性制度有较高的相容性,国家法律、政令、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之间有较高的一致性,制度的绩效比较高,而政府推进型制度的相容性那么比较低,法律、政令等“硬〞制度与宗教、伦理和家庭等“软〞制度与价值信念、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等等思想层面的“软〞制度之间往往存在桎梏,法律制度难以发挥实际的作用,制度运行的本钱偏高,法律失效的情况比较突出。这里存在一个“路径依赖〞问题,亦即制度变迁在改变原有制度轨迹的同时又受原有制度的制约,需要制度体系中创新的局部与其他局部间保持协调。在政府推进型制度变迁中,易于由政府主导强制变迁的法律和政令等制度与变迁慢且政府不易主导的非约束性制度间的相容性问题十分突出,政府主导变迁的法律和政令间也存在相容性问题。国家法律、政令、伦理道德、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间是处于互相适应还是互相矛盾的状态,以及制度是否适应于国内国外环境,是制度移植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与传统价值观的不相容是显而易见的。在古代中国,“偷〞书不算“偷〞,偷者和被偷者〔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或多或少地以“窃书〞为荣,而且中国人还常常利用“反向假冒〞来扩大自己的著作的影响。与将他人的著作据为己有或擅自印行相反,古代中国知识分子有时会将自己的著作署上他人的名字,因而产生了一些不朽的“伪作〞,这些伪作的真实作者始终是个谜。[9]另外,中国人往往“述而不作〞,通过对前人著作的润色、编纂来阐释自己的观点〔所谓六经注我、我注六经〕,许多著作往往经历多人之手,并非成于一人一时,要确定其著作权十分困难。再者,传统知识分子认为著书立说是“代圣人立言〞、“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神圣事业,不是营求物质利益的工具,也就是说他们关注的是著作的社会效益而不是经济效益,他们头脑里缺乏著作财产权观念。在他们那里,知识与经济没有多少“相容性〞或“一致性〞。
其次,在一个开展中国家,在温饱问题刚刚解决、衣食住行等根本生活问题尚未完全解决的国度,相对薄弱的经济根底难以支付保护知识产权需要的高昂费用,存在知识产权制度与经济开展之间的一致性问题。总体上我们可以肯定“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就依赖于这样一个前提——‘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促进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的进步’〞[10],但是由于人和人的权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社会整体进步和社会个别人或群体的权利之间、社会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其他方面的开展之间、科技兴旺国家与开展中国家之间、以及科学技术进步的此方面与彼方面之间都可能发生冲突,在知识产权与其他权利之间如何作出适当的安排,以促进人的权利的全面、充分的实现,尤其是促进开展中国家人权的实现,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解决不好这个问题,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合理性就会划上一个问号。
在当代中国,对知识产权的态度是褒贬不一的,从来没有任何一种财产权象知识产权一样引发过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剧烈争论。一方面有人不遗余力地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开展,另一方面那么有人惊呼知识产权在当代中国已经演变为神圣的“符号〞,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是缺乏而是过度了,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兴旺国家保持同样的水准是不现实的。2001年前后围绕计算机软件保护问题发生的争论可以反映这种状况。争论中有些激进者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停止〞,中庸者那么呼吁既要保护知识产权,又不能进行过度保护,要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限制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2001年底,著名经济学家汪丁丁、IT评论家方兴东等十余人联名发出?关于合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的呼吁书?[11],提请全社会、尤其是学术界、有关决策机构等注意处理好知识产权与社会其他利益之间的关系,主张“在知识产品的所有权方面,应当在专有权和共享权之间保持均衡;在软件开发商的权利义务方面,应当在其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之间保持均衡;在各利益主体方面,应当在生产商知识主权和消费者知识主权之间保持均衡;在促进软件产业开展方面,应当在少数软件企业利益和软件产业整体利益之间保持均衡;在执法效果方面,应当在保护技术创新和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之间保持均衡;在立法基点方面,应当在促进国内兴旺地区和开展中地区的平衡协调开展、适应不同地区的不同要求上保持均衡;
在中外知识产权保护博弈方面,应当在某些外国超越WTO标准的保护水平要求和中国开展现状所要求的保护水平之间保持均衡。〞他们进一步申言,“我们赞成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但反对只顾及权利人利益、不顾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更反对保护垄断暴利;我们赞同使用正版软件,但反对以反盗版为名强行推销‘暴利正版
’;我们支持对社会进行知识产权观念的普及和提升,但反对以保护自己的垄断利润为目的而夸大事实、误导舆论;我们支持在中国按照W
TO标准保护软件知识产权,但反对借WTO之名过度保护特定利益集团的垄断地位和高额利润;我们支持对制造销售盗版的打击,但反对超WTO标准、不顾社会开展现实过度损害消费者利益;我们尊重知识产权,但我们同时呼吁合理保护知识产权;我们支持建立健全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我们同时呼吁尽快制定我国的反垄断、反暴利法律法规。〞这份呼吁书与方兴东、王俊秀的能中国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十大关系?[12]互相参证,成为一种十分有代表性的意见。与此相反,一些企业和学者那么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不是过度,而是不够,呼吁进一步加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知识产权法的实施。有人指出这些群体和个人有将知识产权“神圣化〞的倾向。
在中国之外的开展中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移植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2001年4月26日,也就是第一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参考消息?报道说,南美一些艾滋病高发国家政府宣布,这些国家的企业无须获得美国等兴旺国家的专利许可就可仿效其专利技术制造抗艾滋病新特药品,此举旨在保证开展中国家的患者可以以他们承受得起的价格获得治疗艾滋病的药物。这一举措无疑对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提出了一个十分值得研究的问题:在保护兴旺国家的知识产权与维护开展中国家的根本人权方面如何取得平衡?扩而广之,在特定国家内部是否也存在知识产权与根本人权平衡的问题?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
结语:不能作为答案的答案
这里需要重复开篇时提出的观点:制度是思想观念的外化,任何制度都表达着某种思想观念。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它的出现和开展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文化与哲学的背景,尤其是与西方特定时期的特定文化与哲学理念分不开。不管这些西方的理念是不是充满着“欧洲中心论〞或殖民主义的色彩,我们都必须努力去了解它,因为只有透彻地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背后的哲学与文化理念,我们才能够理解类似的制度在中国的现实状况,以及它的开展趋势,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开展方向有符合中国国情的看法,而不总是步西方社会的后尘。[13]我们认为,制度的绩效取决于它的相容性,亦即其自身内部的一致性以及与它外部环境的一致性,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相容性是关乎它在中国的现状及开展趋势的关键所在,因而知识产权的法哲学研究、亦即对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理念及其哲学文化背景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不揣浅漏,小试硅步,请专家指正。
注释:
[1]文化的概念有许多种,笔者这里只是在一个相对狭窄的范围内使用这一概念。
[2][3][英]w·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5页,第176页。
页。
[4]有人认为中国在宋代就开始对著作权进行保护,因而不能说中国古代没有知识产权制度。但笔者认为,有某种著作权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不意味着系统地建立了知识产权制度。西方的知识产权制度由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三大体系组成,其种种精妙复杂的制度安排,决非萌芽时期的中国著作权或商业标识权可以比较。
[5]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33页,第123页。
[6]杨瑞龙优:?制度供应?,?经济研究?1995年第8期。
[7]William
Alford,To
Steal
a
Book
is
a
Elegant
Offense,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Stanford,California,1995
[8]“偷书不算偷〞之“偷〞,侵害的是书籍所有者的物权,而不是书作作者的知识产权。安守廉教授所说的“偷书〞,实际上指的是“天下文章一大抄〞意义上的直接或变相的抄袭,涉及作者的著作权。安氏对于
“偷书不算偷〞的理解和运用与一般人有出入。
[9]中国著名的伪作包括古文?尚书?的一些篇章,横帝内经?,以及托名孔子的某些著作等等。另外有的学者认为汉代的刘向、刘欲父子对?国语?、?生传?等等重要的先秦典籍进行了篡乱。顾领刚指出,做伪的规律是越后出的著作假托的时代越早。
相容性研究 第6篇
关键词:证据理论;组合规则;证据冲突;相容度矩阵;一致性度量
中图分类号:TP3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937(2016)15-0068-02
1 概 述
D-S证据理论(Dempster-Shafer Theory,DST)首先由Demps
ter于1967年提出[1],后来由Shafer于1976年加以完善和推广[2],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有效的不确定性推理方法。D-S证据理论能够准确描述不确定以及不知道信息,相比于其他推理方法,可以在不具备先验信息的基础上处理不确定信息。由于D-S证据理论的这些优点,它被成功的应用到人工智能、数据融合、目标识别和智能决策系统中[3,4]。但是D-S证据理论同样存在着不足,对于高置信度、低冲突的证据,利用证据理论融合可以得到很好的结果。但是在合成低置信度、高冲突的证据时,利用D-S证据理论得到的结果并不理想,有时甚至会出现反直观的结果。
本文从两个方面对传感器信息进行度量,一方面采用相容度函数对传感器所获得数据的相关性进行度量,以获得每个证据的初始支持度;另一方面根据相容度矩阵获得传感器的稳定性度量。然后利用该度量对每个证据的初始支持度进行修正,以达到更加鲁棒的证据权重,同时考虑了可靠性和稳定性。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高冲突数据融合问题。
2 D-S证据理论基础
D-S证据理论是建立在一个非空集合U上的理论,U称为是辨识框架,由一些互斥且穷举的元素组成,对于U中的元素A,都应该属于幂集,关于证据理论的更多论述参照文献[1]和文献[2]。
最后通过公式(3)进行组合和融合,可以得到各个证据的BPA,从而完成本D-S证据理论算法。
5 结 语
由于人为因素和自然环境等因素,信息融合系统中收集到的证据存在着较大的冲突,导致使用Dempster组合规则得不到正确的结果。本文对传感器可靠性与稳定性的度量获得证据的权系数,充分考虑了两方面因素对数据的影响,增强了优势证据对组合结果的作用,同时能够降低劣势证据对组合结果的作用,并以此对证据进行修正。
结果表明,本文所提算法具有良好的收敛性和可靠性,提高了融合结果的合理性,解决了Dempster方法在处理冲突证据时所存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Dempster A P. Upper and lower probabilities induced by a mul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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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邹伟,朱智平,李园,等.一种基于粒子滤波的任意姿态头部椭圆轮廓跟 踪方法[J].高技术通讯,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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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希亮,陈桂明,李方溪,等,基于距离测度的证据合成方法[J].数据采 集与处理,2014,(1).
自密实混凝土相容性试验研究 第7篇
自密实混凝土在配制时由于加入了高效减水剂,从而可以在水胶比降低的同时保持较好的流动性,并且不泌水、不离析,成型后质量均匀。但水胶比降低也使自密实混凝土的收缩增大,严重影响其耐久性,因此,在配制时需加入一定量的膨胀剂,来减少自密实混凝土的收缩。一般来说,膨胀剂对水泥具有促凝作用,促凝对流动度的丧失速度起关键作用,而且若混凝土后期强度增长速度缓慢,会因与膨胀能的发展速度不协调,使强度出现倒缩现象[1]。因此,研究减水剂、膨胀剂和水泥共同作用下浆体的相容性很重要。本文主要对水泥与高效减水剂及2种不同类型膨胀剂的相容性进行了研究。
1 试验
1.1 原材料
水泥:海螺牌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
矿物掺合料:华能南京电厂产F类Ⅰ级粉煤灰。
粗骨料:南京力高建筑构件有限公司的连续级配碎石,粒径为5~20 mm。
细骨料:江西赣江的中砂,细度模数2.51。
外加剂:江苏博特公司生产的以羧酸类接枝聚合物为主体的JM-PCA(I)混凝土超塑化剂,具有大减水、高保坍、高增强等功能。
膨胀剂:(1)江苏博特公司生产的JM-Ⅲ(c)低碱型混凝土膨胀剂,具有微膨胀、抗裂防渗、高耐久和预防碱-骨料反应等性能;(2)南京特种材料公司生产的UEA-Ⅳ低碱硫铝酸钙型混凝土膨胀剂。
水:自来水。
1.2 试验方法
目前,国内外尚没有统一的适应性检测和评价方法。本试验按GB 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中“混凝土外加剂对水泥的适应性检测方法”,用上口内径36 mm、下口内径60 mm、高60 mm的微型坍落度筒测量初始以及30min、60 min后的水泥净浆流动度。
试验研究了水泥与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以及不同类型膨胀剂与高效减水剂不同掺量时的相容性。根据CCES 022004《自密实混凝土设计与施工指南》,设定砂率为0.42~0.44,胶凝材料总用量为450~550 kg/m3,固定粗骨料用量为864 kg/m3,用水量为160~180 kg/m3,水胶比为0.28~0.40。
2 试验结果及分析
2.1 水泥与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
水胶比为0.32、未掺膨胀剂时,水泥与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测试结果见表1,减水剂掺量按占胶凝材料总质量计算。
由表1可知,随着高效减水剂掺量的增加,浆体的扩展度经时损失率呈下降趋势,当高效减水剂掺量增加至0.9%时,浆体的经时损失率有所增加,增到1.0%时,浆体经时损失率又急剧减小,并出现分层离析现象。由分析可知,浆体在高效减水剂掺量0.9%~1.0%时达到饱和点。
2.2 膨胀剂与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
水胶比为0.32时,不同类型膨胀剂与不同掺量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试验结果见表2、表3,膨胀剂内掺,均为10%。
由表2可知,随着高效减水剂掺量的增加,浆体扩展度经时损失率持续减少,当高效减水剂掺量增加至0.9%时出现分层离析现象,减水剂掺量继续增加至1.0%直至1.1%时,浆体经时损失率持续下降,并分别出现分层离析和泌水现象。说明在掺JM-Ⅲ(c)膨胀剂情况下,浆体在高效减水剂掺量为0.8%~0.9%时达到饱和点。
由表3可知,随着高效减水剂掺量的增加,浆体扩展度经时损失率不断下降,并在掺量为0.9%时达到最小,当掺量增至1.0%时,经时损失率开始增大,并出现分层离析现象,掺量达到1.1%时出现泌水现象。说明在掺UEA-Ⅳ膨胀剂的情况下,浆体在高效减水剂掺量为0.9%~1.0%时达到饱和点。
综合表1、表2和表3可知:
(1)掺10%JM-Ⅲ(c)膨胀剂的浆体扩展度始终低于不掺膨胀剂和掺10%UEA-Ⅳ膨胀剂的浆体扩展度,说明JM-Ⅲ(c)膨胀剂对本试验用水泥具有很大的促凝作用,扩展度的丧失较未掺膨胀剂和掺10%UEA-Ⅳ膨胀剂的大,继续增加减水剂掺量至0.9%时,浆体就出现分层离析现象,说明减水剂掺量在0.8%时已经达到饱和,即10%JM-Ⅲ(c)膨胀剂与本试验用减水剂的相容性不太好。
(2)掺入UEA-Ⅳ膨胀剂的浆体初始扩展度均高于未掺膨胀剂的浆体初始扩展度,但当减水剂掺量为0.6%~0.8%时,30 min、60 min后对应的浆体扩展度比未掺膨胀剂的有轻微减小,减水剂掺量达到0.9%时的浆体扩展度均高于未掺膨胀剂的,此时,经时损失率达到最低。说明UEA-Ⅳ膨胀剂对本试验用水泥具有一定的促凝作用,但当减水剂掺量达到0.9%时促凝作用不明显,并且扩展度经时损失率也较小。
(3)从浆体的保水性能上看,不掺膨胀剂及掺UEA-Ⅳ膨胀剂的浆体均在高效减水剂掺量为1.0%时,出现分层离析现象,在掺量为1.1%时,出现泌水现象。而掺JM-Ⅲ(c)膨胀剂的浆体在减水剂掺量为0.9%时就出现分层离析现象。说明在掺加JM-PCA(I)高效减水剂的情况下,JM-Ⅲ(c)膨胀剂的保水性较差。在试验中发现如果出现分层离析和泌水,搅拌锅内会有浮浆和上下分层现象,在铲除浆体时会明显感觉到浆体分为2层,上层为浮浆,下层紧紧粘在硬塑料板上。
3 结语
(1)低碱型UEA-Ⅳ膨胀剂与JM-PCA(I)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比JM-Ⅲ(c)膨胀剂的相容性好。
(2)JM-Ⅲ(c)膨胀剂在高效减水剂掺量为0.8%~0.9%时达到饱和点,UEA-Ⅳ膨胀剂在高效减水剂掺量为0.9%~1.0%时达到饱和点。在高效减水剂掺量达到饱和点时,浆体的扩展度经时损失率最小,扩展度最大,流动性最好。
本试验中高效减水剂最佳掺量为0.9%、UEA-Ⅳ膨胀剂性能较好,其最佳掺量为8%~10%。在实际应用中,通过试验研究对水泥、膨胀剂和高效减水剂进行选择,从而达到良好的匹配。
摘要:研究了水灰比为0.32时自密实混凝土中水泥与高效减水剂的相容性,并在此基础上用膨胀剂取代水泥的方法,研究了掺入低碱型UEA-Ⅳ和JM-Ⅲ(c)2种不同类型膨胀剂后的相容性。结果表明,对于同一种高效减水剂,不同膨胀剂与其适应性并不相同,在实际工程应用中,应对水泥、膨胀剂和高效减水剂进行试验研究来选择适合的产品,从而达到良好的匹配。
关键词:自密实混凝土,高效减水剂,膨胀剂,相容性
参考文献
药物与橡胶胶塞相容性研究进展 第8篇
首先,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研究及安全性评价对保证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药品包装材料对保证药品的稳定性起着重要作用,因而药用包装材料将直接影响用药的安全性[1]。由于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组成配方、所选择的原辅料以及生产工艺的不同,导致不恰当的材料引起活性成分的迁移、吸附甚至发生化学反应,使药物失效,有的还会产生严重的毒副作用[2,3,4,5,6]。因此,SDA发布了《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两个局长令,以切实从根本上保证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均一性。
其次,药包材与药物相容性试验为新药的审批上市以及上市药品的包装稳定性研究提供必要评价数据,对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药品包装材料和药物相容性试验提供的是一种试验方法(YBB00142002),是一种试验信息的反映,不作为试验结果的判断,它对于选择适宜的包装材料(形式)起着指导作用。为临床阶段的新药的审批上市,以及已上市的药品包装单元提供必要的评价数据,对促进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因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5号)《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将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资料列为必备资料。
再次,对包装材料与药物进行相容性研究,具有很大的科研创新性。药品包装材料和药物相容性试验的研究和开发在我国还属于起步阶段,很多实验具体步骤还处于摸索阶段,可查阅的文献很少,与国外存在很大的差距。但是,这方面工作的重要性已经开始慢慢引起胶塞生产企业和制药企业的重视,随着我国药用胶塞丁基化进程的日益加快,药品与丁基胶塞的相容性问题将会更加突出,这也将给我们提出严峻的考验。
最后,进行相容性试验,能很好地弥补药品包装材料和药品现行检验标准的不足,是检验标准提高的客观需要。例如,《中国药典》2005版在进行药物的稳定性试验时,只考虑药物的降解产物或有关物质与药物相关的一些重点考察项目,而恰恰遗漏或忽视了药品包装材料及其添加剂应控制的易溶出、迁移的组分;再如,目前国家制定的丁基胶塞标准尚需修改和完善,如炽灼残渣水平、硅油含量等指标尚需进一步科学化,这也是制约我国药用丁基胶塞发展的一个方面。这些中国药典上较大的漏洞以及检验标准的不完善都是药品包装材料与药物相容性试验必须充分考虑的问题。
1. 国内有关药物与橡胶胶塞相容性研究遇到的常见问题
为了填补药品与包装系统的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空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成立了包材相容性研究指导原则课题组,经过前期的撰写和专家讨论,于2011年12月29日完成了《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完成的《化学药品注射剂与塑料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只是整体“药品与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第一部分,玻璃包装材料、橡胶包装材料等包材与不同剂型的药品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确立等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因此,对药物与橡胶包装材料相容性研究及安全性评价非常紧迫。
在药品包装材料容器中,广泛应用的是胶塞。在与药物接触时,普遍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6个方面[7]:渗透、吸附、溶出、微粒污染、穿刺落屑、化学反应。
(1)渗透问题
气体、水蒸气或者液体对橡胶胶塞的渗透性可以对药品的贮存期产生不良的影响。水蒸气和氧气透过胶塞进入药品,会给易发生水解和氧化作用的药品带来问题。温度、湿度是影响氧和水分透过橡胶的重要因素。升高温度将使气体的渗透性增加。
研究结果表明,处方的组成中如含有挥发性药品,贮存在橡胶胶塞中可能起变化,因为其中一种或几种有效成分会通过胶塞而损失。通常药品味道的改变或者容积的减少,也就是这个原因。
(2)吸附问题
吸附是指被包装的药物与胶塞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这种交互作用通常是药物先被吸附于瓶塞的表面,然后是药物在瓶塞的基体内扩散。尽管这种扩散是极度轻微的,有时甚至是无法测定的,但是终究这种交互作用是在缓缓地进行中。蛋白质被吸附也是一个较大的难题,很多由生物技术制备含蛋白质的药物被瓶塞大量吸附,会导致药物迅速失效。有文献报道,盐酸胺碘酮的5%葡萄糖溶液在玻璃瓶内,加橡胶塞放置一定时间后,接触橡胶塞的药液的浓度减少10%-14%,不接触的未见下降。Wiener[8]研究发现橡胶塞对溶液中的硫柳汞有一定的吸附作用。Burrell[9]在试验中观察到纯乳胶橡胶可以吸附溶液中的苯酚、三氯叔丁醇、氯化甲酚、硝基苯汞等。
(3)溶出问题
尽管丁基胶塞的化学稳定性很好,而且配方中所用的材料也很精细,但是,加入了大量其他材料后,由于浓度梯度的关系,实际上也在缓缓地往外渗出,污染或者是破坏被包装的药物,导致药效降低,甚至产生毒副作用。药包材中不稳定物质向药物转移为迁移。以常用丁基胶塞为例,药液浑浊药物与胶塞之间的相互作用常使药物的澄清度不稳定。主要原因是丁基胶塞压盖后与药液接触,或高温高压(约120℃,40min)灭菌的过程中胶塞内的喷出物与药液成分相作用。胶塞内的喷出物主要成分是原胶中的生胶和低聚物、填料及金属氧化物中的金属离子(如铝、铁、铅、铜、镉、锌等)、橡胶助剂、硫化剂及硫化活性剂、着色剂等,成分相当复杂。添加剂的含量不高,这些添加剂一方面可使橡胶改性,但也存在游离迁移,聚合物中的单体亦会迁移。其在与药品接触的时间(货架保质期)内迁移的物质总量是影响药品的安全指标之一[10]。
实验表明:橡胶塞与注射液接触时,可能会出现橡胶塞吸收注射剂中的有效成分、抗菌防腐剂或其他物质,同样橡胶塞中的一种或者几种成分也可能被浸出至溶液中。这些浸出物可能干扰有效成分的化学分析,使注射液产生毒性或热源,与药物的防腐剂相互作用导致失效,影响制剂的化学和物理稳定性,结果在溶液中出现粒子浑浊[11]。据报道,不同的橡胶对抑菌剂三氯叔丁醇吸附作用的实验结果显示,在各种温度下,胶塞对抑菌剂三氯叔丁醇的浓度有显著的影响。
此外,橡胶硫化时,如果硫化的用量太大或硫化不完全,残存的一部分未结合的硫磺可能会进入药液中。因此,探讨胶塞与药物之间的相容性,选择合理的胶塞产品,很有必要。
(4)微粒污染问题
微粒超标是经常困扰输液生产质量的难题,微粒超标的原因有胶丝、胶屑、杂质、悬浮物、纤维、毛边等,按形成原因分为内源性微粒污染、外源性污染、摩擦产生的微粒污染和生物微粒污染。FRANCIS CHRZANOWSKI等人[12]发现茶碱在加有橡胶塞的试管放置1min后,导致茶碱的浓度升高,且放置时间越长,茶碱的浓度升高越大,由此推断一定是橡胶塞中释放出一些物质,影响了茶碱的测定。翟西峰[13]等通过实验考查了丁基胶塞经过不同方法处理后对药液中不溶性微粒的影响。结果表明:滤过纯化水冲洗法、超声波清洗法、水煮法可见异物较多,不溶性微粒数也明显高于酸碱处理法。
(5)穿刺落屑问题
丁基胶塞虽然在许多方面都明显优越于天然胶塞,但是胶塞的耐穿刺落屑性能却差于天然胶塞。穿刺落屑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丁基胶塞生产企业。瓶塞在药物导出时被针刺穿,使之局部破裂甚至产生碎屑落下,这对于药物的污染和用药安全均造成威胁。通过调整胶塞配方,在一定程度上能改善针刺落屑问题,但效果不明显。再加上护士使用的穿刺针有时多次使用(大于10次),穿刺部位有重复,穿刺针刺到塞颈部位,以及国产部分穿刺针不符合有关标准等现象的存在,使得即使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使用时,落屑也明显多于实验室的试验结果[14]。
(6)化学反应性
橡胶配方中所用的某些组分,可能与药物制剂中一种或者几种成分起化学反应[15,16]。有时候,这些组分也可能与橡胶起反应。即使微量的有化学配伍禁忌的物质,也能改变橡胶或者药物剂型的物理化学性质。渗透、吸附及溶出等现象,在改变橡胶性质中起作用,也可能导致橡胶的降解。橡胶胶塞的变形,常因周围环境的气体及水蒸气渗透,或药物制剂的浸泡而引起。在其它的一些场合中,药物溶液也可能浸提出包装材料的增塑剂、抗氧剂、稳定剂,从而改变了包装材料的柔韧性。
一个企业生产的橡胶胶塞,不一定意味着另一个企业用同类橡胶原材料。因为每一个生产企业选用不同牌号的橡胶,各牌号的橡胶在基础橡胶中,加入不同的添加剂,有不同的加工方法均有可能严重影响产品的稳定性,从而产生很大的差别。因此,在选择符合药品需要的橡胶塞生产企业后,制药企业就必须要求橡胶塞生产企业不得随意改变橡胶配方的成分或者对橡胶的加工生产过程作任何改变。
2. 欧美地区的有关规定
美国FDA在评价一个药物时,它必须确信该药物所使用的包装材料能在整个使用期内保持药品的疗效、纯度、一致性、浓度和质量。在美国政府食品、药品以及化妆品条例中,虽然对容器或容器塞子没有提出规格或标准的要求,但是条例规定生产厂家有责任证明包装材料的安全性和在用此材料来包装任何食品或药品前必须获得批准。FDA公布过“一般认为安全”(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GRAS)的材料名单。专家们的一致认为这些材料在一定条件下是安全的,假定它们是质量好的商品。如果用GRAS中不包括的或以前批准的任何材料包装药品时,必须由生产厂家进行试验,并向FDA提供数据。
也就是说,在供应市场前,药物的任何容器必须与药物共同获得批准。制药生产企业应将容器与药物接触的包装部分的数据,包括在新药申请书(NDA)中。如FDA能确定药物是安全、有效的,以及包装适宜,FDA即批准此药物和包装。一经批准,在再次获得FDA批准前,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改变包装。
从以上美国FDA的有关表述中,可以看出药品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必须证明所生产的包装容器制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在用此包装材料来包装任何药物前必须获得批准。鉴于药物制剂采用不完善、不适合的药品包装材料可能会使最稳定的药品处方失效,因此,在为特定的药物选择药品包装材料、容器、包装形式之前,必须充分评价这些包装材料(形式)对药物稳定性的影响,以及评定在长期的贮存过程中,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包装容器对药物的保护效果。只有经过充分地证明,确定是安全、有效并有优良的保护功能的药品包装材料,才是可以选用的。
3. 市场预测和发展趋势
药物与橡胶胶塞相容性研究及安全性评价对药厂选择胶塞非常重要。胶塞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原材料成本不断提高,而药品价格不断下降,企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如药厂、质检单位等各方做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和相容性研究,并进一步出台《化学药品与橡胶胶塞相容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将有助于在保证胶塞质量的基础上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企业利润,也有利于保证上市药品的质量以及药品监管当局的监管。
从1992年4月1日起,国家医药管理局对生产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容器的企业实施了生产企业许可证制度。截至1997年底,全国《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共1480家。年工业总产值约150亿元,占全国医药工业总产值的10%左右。1998年新组建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担负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实施监督管理职能,提出了“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指导方针。2002年9月15日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了药品包装管理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否则以劣品处理。
壳多糖微球细胞相容性的体外研究 第9篇
关键词:壳多糖,细胞相容性,流式细胞术
壳多质是从虾蟹外壳中提取的天然高分子化合物,在强碱环境下脱N-乙酰后衍生为氨基葡萄糖多聚体,化学结构为β-(1-4)-2-脱氧-D-葡糖,即壳多糖(Chitosan)。作为一种生物相容性良好的新型医用生物材料[1],体外实验和临床应用表明,壳多糖具有选择性抑制成纤维细胞和平滑肌细胞增殖,以及促进表皮细胞和内皮细胞生长的独特生物活性[2,3],也可抑制新生血管形成[4]。壳多糖可生物降解,能用作控缓释给药载体[5,6],也可制成长短效埋植剂[7]、注射用微球、纳米颗粒等[8]。在对壳多糖材料的广泛应用中发现,将壳多糖用于给药载体时,不同的制备、纯化条件[9],甚至植入时的几何学等都会对该材料的生物相容性产生重大影响。MENEI等[10]采用溶剂蒸发法制成聚己内酯(PCL)微球,植入大鼠脑内,植入初期引起组织炎症反应,但后来慢慢消失。GIESSEN等[11]在对多种生物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考察中发现,将PCL等可生物降解的材料制成长条状,以垂直支架的角度植入猪的冠状动脉,4周后发现引起严重的炎症反应和纤维细胞增生。认为可能与材料制备条件、降解产物及植入几何学有关。
鉴于壳多糖本身就具有抗炎和抑制纤维细胞增生的作用[12,13],本研究用本实验室制备成壳多糖微球,参照罗志奇等人的方法[14],用流式细胞术考察不同纯化条件下制得的微球对小型猪主动脉平滑肌细胞凋亡及细胞周期的影响,同时评价其细胞相容性。此法简便快捷,可对细胞凋亡与细胞周期进行定量分析,为进一步研究并制备合格的载药壳多糖微球工艺条件奠定了基础。
1 材料和方法
1.1 壳多糖的合成
壳多糖由其胜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平均分子量约Mn=2.4104。该材料经细胞毒性试验、全身毒性试验、皮内刺激试验及植入试验检测生物相容性良好,见表1。
1.2 壳多糖微球的制备
以壳多糖的二氯甲烷(CH2Cl2)溶液为油相,以聚乙烯醇(PVA)水溶液为水相。将油相缓缓滴入快速均质的水相中,滴加完毕后继续均质5 min,然后置机械搅拌器上搅拌5 h,5 000 r/min,离心30 min,得平均粒径(5.00±0.11)μm的白色微球。
离心后所得微球分为两组:(1)组是将微球用蒸馏水洗涤离心3~5次后不烘干。(2)组是将微球用蒸馏水洗涤离心3~5次,并在60℃真空干燥24 h。
1.3 浸提液的制备
按文献[4]的方法进行。微球(1)用无血清培养基于37℃浸提72 h,离心后取上清液高压灭菌,稀释成(a)6.00 mg/m L、(b)12.00 mg/m L 2个质量体积浓度。微球(2)用无血清培养基于37℃浸提72 h,离心后取上清液高压灭菌,稀释成(A)3.00 mg/m L、(B)6.00 mg/m L及(C)12.00 mg/m L 3个质量体积浓度。
1.4 体外细胞培养
1.4.1 试剂与仪器
小牛血清(上海实生细胞生物技术公司),DMEM培养基、胰蛋白酶(Gibco公司),PI(Sigma公司),自制PBS液,其它试剂均为分析纯。Elite流式细胞仪(美国Couller)、二氧化碳孵箱(德国Heraeus公司)、低温高速离心机(德国Heraeus公司)。
1.4.2 细胞培养
小型猪主动脉平滑肌细胞(第二军医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用含10%小牛血清的DMEM培养基在37℃,5%二氧化碳孵箱中培养,待细胞长满后传代,加入a、b、c及A、B液为实验组,培养24 h;另以正常培养的细胞为对照组,流式细胞仪测定细胞凋亡程度及细胞周期变化。
1.5 流式细胞仪测定
小型猪主动脉平滑肌细胞传代培养24 h后,经a、b、c及A、B 5种浸提液培养24 h,用胰酶消化收集活细胞,经PBS洗2遍,用4℃,70%乙醇固定4h以上。离心弃去固定液,PBS重悬5 min,500~1 000r/min离心5 min,弃去PBS。用1 m L PI染液染色,终浓度为100μg/m L。4℃避光30 min,过400目筛后上机测试。每份标本测1104个细胞,用Multicycles软件分析结果。
1.6 统计学方法
实验组与对照组间进行两样本t检验,数据以均数±标准差表示,以P<0.05代表差异有显著性。
2 结果
由图2可见,经C、a、b组浸提液处理的细胞G0/G1期峰前有明显的凋亡峰出现。表2中给出了不同处理方法、不同质量体积浓度的壳多糖微球浸提液对小型猪动脉平滑肌细胞凋亡及细胞周期的影响。结果表明,经洗涤但未经烘干的壳多糖微球(1)浸提液(a、b)培养的细胞凋亡现象明显(31.7%,46.2%),被阻止于G1期的细胞数增多,进入S期的细胞明显减少,有明显的细胞增殖抑制作用;经洗涤并干燥的壳多糖微球(2)的浸提液培养的细胞,在低浓度(A)时无凋亡现象,较高浓度(B、C)时引起一定细胞的凋亡(8.1%,22.3%),但细胞周期没有明显改变。
注:1)与对照组比较,P<0.05;2)与对照组比较,P<0.01,AP(%):细胞凋亡率
3 讨论
生物材料的细胞相容性是材料生物安全性评价体系中的重要检测指标之一。在制剂过程中,不同的制备纯化条件、甚至植入时的几何学都会对材料的生物相容性产生重大影响。
本实验在Chitosan微球制备过程中使用了有机溶剂CH2Cl2,该溶剂残留于产品中将对细胞生长有一定的影响。由于CH2Cl2易挥发,产品反复洗涤干燥后可去除产品中残留的有机溶剂。本研究结果表明,由此经过反复洗涤干燥的产品,较低浓度的浸提液无明显细胞凋亡现象,随着浓度加大,细胞出现一定的凋亡。相反,只经洗涤未经干燥处理的产品,不论是低浓度还是高浓度都引起了严重的细胞凋亡(30.1%,44.1%),G1期的细胞增多,S期细胞与对照组相比明显减少,反映出对细胞有明显的增殖抑制作用。由此可见,不同的纯化条件对产品的细胞相容性有巨大影响,产品经过24 h真空干燥能去除大部分有机溶剂,较低浓度的浸提液没有引起明显的细胞凋亡,细胞周期也无明显改变。
体外细胞毒性试验评价生物材料相容性的方法很多,本研究采用流式细胞术检测材料浸提液对细胞凋亡及细胞周期的影响。该法速度快、精度高,不仅能反映细胞凋亡的程度,而且通过细胞周期分析能定量反映细胞群各期细胞的分布情况,准确显示生物材料对细胞生长的影响,对于分析材料制备过程中各因素对细胞凋亡及细胞周期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相容性研究 第10篇
关键词:人工血管,血液相容性,凝血实验,复钙实验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冠心病及其他部位的血管阻塞性病变已成为威胁我国公众健康的重要疾病,冠脉搭桥手术、心外动静脉血管架桥手术数量每年不断增加,小口径桥血管材料需求量越来越大。自体血管因为种种限制不能广泛大范围使用,因此开发出适合血管旁路或置换手术用的小口径人工血管,以替代自体血管就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为解决上述问题,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成功制备出复合小口径人工血管,但复合血管的血液相容性有待验证。本实验旨在通过研究改良复合小口径人工血管的血液相容性特性。为满足临床在小口径(直径<6 mm)要求做出更进一步的努力。
1 材料与方法
1.1 材料、仪器与试剂
恒温水浴箱、CO2培养箱(Thermo Fisher Scientific);酶标仪(Model6800,BIORAD);离心机(centrifuge 5810R,Eppendorf);微量加样器200μl、1000μl(Eppendorf);枸橼酸钠及氯化钙(分析纯,广东光华化学厂有限公司);蒸馏水、生理盐水、PBS缓冲液(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药剂科)。
1.2 复合血管的制备
采用文献[1]方法制备小口径人工血管,即将丝素蛋白膜涂覆于聚四氟乙烯小口径人工血管内侧壁,采用等离子体技术对涂覆后的小口径人工血管磺酸化,制成改良小口径人工血管。
1.3 小口径人工血管血液相容性研究
根据相关文献中的方法,设实验组和对照组分别进行溶血试验、动态凝血时间、复钙时间评价血液相容性[2,3]。
1.3.1 溶血实验
分复合血管组,阳性、阴性对照组,均设6个试样。复合血管组,浸泡在10 ml生理盐水的试管中;阳性对照组:每个试管加入10 ml去离子水备用;阴性对照组:于每个试管中加入10 ml生理盐水备用。将所有将检测试管放在恒温水浴箱水浴30 min。取新鲜人血9 ml,1 ml 3.8%枸橼酸钠抗凝,加入0.9%Na Cl溶液12.5 ml,制备出新鲜抗凝血。每个试管加入0.2 ml稀释血液,检测试管放在恒温水浴箱水浴60 min后,置离心机中以2500 r/min离心6 min,留取上清液,用紫外可见光光度计测定其吸光度(A)值。取每组6支试管的均值作为该组的A值。阴性对照组不应大于0.03、阳性对照组A应为0.8±0.3,溶血率以百分比表示:D(%)=(试验样品的吸光度-阴性对照吸光度)/(阳性对照吸光度-阴性对照吸光度)×100%。溶血率评判的标准为溶血率小于5%[4]。
1.3.2 动态凝血时间实验
设实验组与对照组,将血管剪成0.5 cm×0.5 cm的小条,取6个小条置于6个小烧杯底部的中心,在37℃水浴恒温5 min后,向烧杯中注入0.25 ml新鲜抗凝人血,恒温5 min后,向血液中注入0.02 ml Ca Cl2溶液(0.2 mol/L),开始记时,同时摇晃小烧杯1 min,使Ca Cl2与血混合均匀,盖好烧杯分别恒温10、20、30、50、70、90 min。取出烧杯,向烧杯中加入50 ml蒸馏水,摇晃烧杯10 min,离心取上清液,测量其在540 nm处的吸光度。6组数据取平均值。
1.3.3 复钙实验
抽取新鲜人血与3.8%枸橼酸钠溶液,以质量比9:1配液和备用,全血3 ml,5000 r/min离心,15 min,取上清液血浆备用。设实验组及对照组,将实验组血管及对照组血管剪成0.5 cm×0.5 cm的小条各6个,放入0.9%Na Cl溶液中浸泡24 h,在37℃恒温水浴中,将小条移至试管底部,加入0.2 ml上清液血浆,再加入0.2 ml 0.025 mol/L Ca Cl2溶液,开始计时,轻摇试管使Ca Cl2溶液与上清液混合均匀。当试管中出现白色纤状沉淀时,时间即为复钙时间。数据取平均值[5]。
1.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13.0统计软件分析,计量资料以表示,行两样本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溶血试验
阴性对照组平均吸光度0.0297±0.0084,小于0.03,阳性平均吸光度0.5358±0.1229,实验组血管吸光度为(0.0527±0.0062),溶血率为4.5%,小于5%,符合溶血要求[4]。
2.2 动态凝血实验
小口径人工血管组与普通血管组每个时间点都测得吸光度6个,所得数据使用SPSS 13.0统计软件行不同组别及不同时间的析因分析的统计分析,得表1,不同组别之间有显著差异(F组别=249.567,P<0.01),即改良小口径人工血管组与普通血管组有显著差异,结合相关均数,改良小口径人工血管组平均吸光度要高于普通血管组;不同时间点有显著差异(F=86.940,P<0.01)。根据各时间点吸光度平均值可见改良小口径人工血管组吸光度整体位于普通血管之上,且下降趋势较缓,经历时间较长,与普通血管相比,其抗凝血性能较好。交互效应表示不同处理随时间不同,吸光度不同,差异显著(F=3.470,P=0.047)。
注:*为主效应,#为交互效应
2.3 复钙实验
本实验中实验组及对照组时间取平均值,予以两样本t检验,结果提示改良小口径人工血管(实验组)复钙时间为(450.00±32.18)s,对照组为(610.06±37.65)s,方差齐性检验提示方差齐(F=0.212,P=0.634),两样本t检验提示两结果有显著的统计学差异(t=-6.239,P=0.000)。
3 讨论
相容性研究 第11篇
开放存取(Open Access,OA)使作品的复制、改变、分发变得容易,也使知识共享的愿望变成现实,但也面临着来自著作权方面的困扰,因为在现行著作权法体系下,作品一经出版或发表就受到商业出版者的垄断,不许他人擅自对作品进行复制、改变、传播与利用,著作权法对作品的过度保护已经到了妨碍创作的地步[1]。因此,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就成了解决开放存取中著作权困扰的一个关键因素。著作权人与用户签订许可协议,著作权人的复制、传播、修改等权利并没有放弃,而是在许可协议的限制下做了让步,给了用户在获取、分发、理解、复制、链接,甚至修改方面的自由。许可协议并非撇开著作权法另起炉灶,而是以承认开放作品的著作权为前提,然后再将这种享有著作权的开放作品纳入许可协议的运作规则之中,而且这种规则都是在各国现行著作权法基础之上的特定解释。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的本质是反垄断,目标是在作者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保持相对的平衡。
开放存取中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的现状以及对标准化的影响
1. 种类多样
目前,开放存取中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的种类多样,给用户选择许可协议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但也会产生不知从何入手,不知选哪个好的忧虑。比如开放存取期刊(Open Access Journal,OAJ)既可以根据开放作品的类型选择《设计科学许可协议》(Design Science License)、《公开内容许可协议》(Open Content License)、《开放出版许可协议》(Open Publication License)、《科学图书馆开放获取许可协议》(Public Library of Science Open Access License ),以及《GNU免费文献许可协议》(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等许可协议。也可以根据授权模式选择知识共享许可协议(Creative Commons Licenses,CCL)。CCL又因其授权要素不同,形成多个许可协议。CCL有署名、相同方式共享、非商业用途和禁止衍生作品四个基本授权要素。这四个基本授权要素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起来形成更多许可协议,其中有6个核心的许可协议[3]:署名—非商业用途—禁止演绎(BY-NC-ND);署名—非商业用途—相同方式共享(BY-NC-SA);署名—非商业用途(BY-NC);署名—禁止演绎(BY-ND);署名—相同方式共享(BY-SA);署名(BY)。这6个许可协议供授权方选用。
另外,如按缔约方分,有作者与使用者的许可协议、作者与出版者的许可协议、作者与知识库的许可协议。按被许可使用权的排他性强弱不同分,有独占使用许可协议、排他使用许可协议、普通使用许可协议。
從法律上讲,上述这些许可协议实质上是一种格式合同,它由组织起草、论证并免费公布,组织本身并不是合同的缔约方,而是辅助缔约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媒体平台。真正的缔约人是选择相应协议的授权人和用户。用户在利用某一开放作品时,首先要看该开放作品选择哪一种许可协议,认真解读该许可协议的授权条件及使用人的义务,在该协议的规定范围内行使利用者的权利,否则就会触犯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也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开放存取的两大出版商——生物医学中心(BioMed Center,BMC)和科学公共图书馆(Publich Library of Scicncc,PLoS)都选择了“署名”许可协议,这是最宽松的许可,只要保留原作者的署名[4],就无其他限制的使用。Splinger公司的Open Choice项目则采用了“署名—非商业性使用”许可协议,允许对作品非商业用途的任何使用,前提是保留原作者的署名。由此可见,不仅开放存取许可协议种类多样,作品授权方选择的许可协议也比较自由,使得用户在使用授权方作品时,必须逐一地解读、判断、甄别作品所附许可协议的许诺、限制事项,占用他们较多的时间和精力,会给用户带来一些不便。
2. 条款内容不统一
尽管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具有某些共同性条款或共同性内容,各国都规定了著作权许可协议的条款内容,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付酬标准和办法;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等。但由于许可协议类型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条款内容,或同类许可协议由于出自不同的国家、地区而具有不同的内容。例如,基于美国法律制定的CCL法律条文包括:定义;公平交易权;授予许可;限制;声明、保证、免责;责任限制;终止;其他等。自CCL公布以来,到2009年,已有51个司法管辖区依据当地的著作权法律法规[5],将CCL本地化成51个不同版本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各国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虽然都是脱胎于CCL,但又要与本国法律法规相适应,因此在条款内容上肯定带有本国的法律法规元素,也会影响知识共享许可协议条款的统一性,降低统一性就有可能降低其权威性,为知识共享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因此,简化许可协议的种类,规范许可协议的条款内容,最终形成标准化的许可协议,将成为今后开放存取走向成熟的关键。
对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标准化或兼容性的认识
1. 如何实现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标准化
标准化多是先以多元化表现出来,而后集中到某一方案,即成为标准的。许可协议也不例外,最初,相关各方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考虑自己一方可能多一些,当随着开放存取中使用许可协议的事例增多,多元化许可协议暴露的问题也随之增加,人们必然寻求用标准化的许可协议来兼顾各方利益,规范开放存取活动,达到既简化程序,又能降低交易费用,节省时间和精力的目的。
如果只从许可协议标准化的角度考虑,采用的许可协议只有一个最好,就能以最少的交易时间解决开放存取问题。但是,假设不能标准化成一个,而是按作品类型规范成几个,让用户按类选择需要的许可协议也是可行的。例如:现有的《EFF 开放音频许可协议》(EFF Open Audio License)、《免费艺术许可协议》(Free Art License)、《免费音乐公共许可协议》(Free Music Public License)等都是按类制定的许可协议,通过培训让用户了解与各类作品相配套的许可协议,作品与许可协议一对一,既有针对性,使用起来又方便。但是现有的作品类型许可协议并非是规范的,应该对作品类型许可协议进行重新设计,做到对每类作品有专门的许可协议,以减少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在签订协议时的时间和精力。
赋予标准化许可协议法律地位。现在对开放存取存在着立法上的空白,使得這项事业十分脆弱。第一,标准化许可协议并非法律规则,所有权利人并不是都能按照条款自愿放弃其应得的权利。第二,如果没有法律规范,开放存取的理念在现实社会中难免蜕化和变味,“全程自由”无法得到保障,相反却可能成为某些人不劳而获的幌子。第三,信息的传播利用是无国界的,但是开放资源的版权保护则是适用地域法的,开放存取协议都是建立在特定国家、地区法律之上的特定解释,在一个国家得到认可的许可协议未必能与其他国家的法律兼容。第四,开放存取拒绝提供担保的做法也有可能同当地的法律相抵触[6]。可以说,发展开放存取事业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使标准化许可协议得到法律认可,具有法律地位,受到法律的庇佑。
将CCL发展成一个全球性的标准化许可协议。CCL可以应用在被著作权法保护的所有作品上,包括书籍、文章、照片、影片、录像、歌曲、演说、设计、教科书、课件、网络站点、博客、以及其他音频的或视频的制品等等。它致力于让任何创造性作品都有机会被更多人分享和再创造,共同促进人类知识在其生命周期内产生最大价值。自从CCL发布以来, 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开始使用,一些开放式课程、图书馆、开放存取期刊、知识库、机构库等都将CCL作为对外开放的规则使用。在我国,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经过几年时间的运作,已经具有了一定的影响力, 特别是在目前倍受关注的Blog圈中, 更是得到了普遍的使用,许多Blogger都是它的积极支持者。
现在,知识共享组织还在不断完善CCL,开发了一些网络程序来帮助人们选择许可协议或是将其作品献给公共领域,作者只需回答几个问题,就可以选出最符合自己需要的许可协议。知识共享组织为方便用户获取资料还开发了元数据(metadata),它以机器可识别的方式,将作品与该作品的授权状态联结起来,人们可以方便地在网络上检索到采用许可协议的各种数字内容。
当然,知识共享许可协议还有许多不够完善之处, 例如与其他开放内容许可协议的互通性问题, 它的非商业性使用条款、发展中国家许可协议受到一些人的批评[7]。但是,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在建立合理的著作权层次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在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日趋严密的情况下,它建立了一个比较合理的、富有弹性和层次的著作权保障方式,在某种程度上为创作者提供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方式, 既保护了创作者的作品, 同时鼓励其他人以特定方式来使用这些作品,有利于创造和创新。因此,将CCL打造成国际化标准许可协议有着良好的基础环境,也势在必行。
关于许可协议的标准格式仍是仁者见仁,但各方对尽量降低协议自身产生的障碍的重要性的认识还是一致的。虽然在解决措施上未见统一,但随着开放存取运动的进一步成熟,对这方面的研究会更深入。
2. 许可协议兼容性设想
解决不同许可协议相互矛盾的另一种方法,是确立许可协议之间的兼容性。与许可协议标准化不同,它不是限定许可协议的种类、数量,而是保留许可协议多样性不变,让“细节不同但结构相似”的许可协议间相互兼容使用。例如,许可协议A和B,虽然在细节上有矛盾的内容规定,但在结构上有相同之处,那么,这两个协议就可以相互兼容使用。另外,如果A、B两协议细节不矛盾,但利用条件相互矛盾,A、B之间也兼容性,在这两个协议下就不能组合各自公开的资料形成新资料[8]。许可协议兼容性虽不能减少解读、判断、选择多种协议的时间和精力,但引入多种协议间的市场竞争,会筛选出更好的协议来。
例如,CC-by-sa的理念基本上与GFDL相同,《GNU免费文献许可协议》可与CC-by单向相容(CC-by可改为GFDL,GFDL不可改为CC-by)。但是因为一些条款细节有所出入而无法兼容(CC-by-sa 要求衍生作品同样以CC-by-sa 发布,因此不能改以 GFDL 发布)。2005年11月,知识共享中已经有人提出修正案,以增加和GFDL的兼容性为目标。
(作者单位:承德医学图书馆)
参考文献
[1] 王应宽.中国科技学术期刊的开放存取出版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北京: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2006.
[2] 杨学春.开放存取的理论基础——兼论许可协议(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3]傅 蓉.知识共享许可协议[J].图书馆,2006(4):46-48,72.
[4]孙茜.开放存取期刊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的必要性[J].国家图书馆学刊,2011(2):64-68.
[5]周玲玲.知识共享许可协议及其可持续利用价值[J].科技与法律,2009(6):8-11.
[6]孙静.开放存取知识产权问题研究[J].数字图书馆论坛2006,(9):54-60.
[7] 秦珂.开放存取的版权政策及其构建[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8,(1):7-10.
树枝状聚合物生物相容性研究进展 第12篇
1 PAMAM的结构与合成
PAMAM是以小分子乙二胺或氨等为中心始发核, 内部以树枝状的重复单元向外生长, 表面具有大量的官能团的大分子, 并且具有空间三维结构。PAMAM不同于传统的线性聚合物和超支化聚合物, 在结构上由三部分组成: (1) 中心小分子始发核; (2) 内部中间的重复单元; (3) 表面大量的官能团。这些特点决定了PAMAM在结构上高度对称, 分子形状为球形, 分子尺寸在纳米范围, 也决定了它的性质。
PAMAM的合成主要有发散法和汇聚法两种方法, 发散法以小分子 (如乙二胺或氨等) 为始发核, 采用逐步循环Michael加成和酰胺化反应从中心向外不断生长, 每循环一次就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一代, 记为G (G0、G1、G2) , 最后形成树枝状聚合物。然而, 空间位阻等因素会导致末端官能团反应不完全, 进而会使下一步反应不能继续发生, 产物生长不均匀, 随分子增大, 该现象出现的几率也更大[2];汇聚法是通过保护/去保护的合成策略, 重复反应形成树枝状聚合物的一部分, 然后通过多官能团中心核将各部分连接得到树枝状聚合物。收敛法每步增长过程涉及的反应官能团数目较少, 因此可在有限的几个活性中心进行, 反应物不必过量, 利于产物纯化, 产物生长不均匀的几率下降, 产物结构优于发散法。但此法对立体构型较敏感, 随分子链的增长, 反应官能团活性减小, 反应产率也会下降[9]。
2 PAMAM生物相容性的体外研究
2.1 细胞毒性
关于PAMAM细胞毒性的研究较多, 大多是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分析PAMAM与不同的细胞系培养不同的时间后的细胞毒性。虽然这些研究的培养时间较短, 细胞的种类也不同, 但仍然可以得到一些有意义的结论。
Parimi等[10]研究了PAMAM (G2、G4、G6) 的代数和浓度对HEK293T和He La细胞系的毒性和生长的影响。他们发现在PAMAM的浓度约为500nM时, PAMAM从促进细胞生长转变为抑制细胞活性, 并且PAMAM的浓度为500~700nM时能有效地被细胞摄取而没有明显的毒性。Roberts[11]等用中国仓鼠肺成纤维细胞V79进行细胞成活率的研究, 结果表明, l nM的G3.0、10n M的G5.0和100nM的G7.0对细胞的致死率为90%。Malik等[12]用MTT法通过比较PAMAM、DAB、DAE、PLI、PEI等阳离子型聚合物的毒性, 可以得出类似的结果。PAMAM的细胞毒性不仅依赖于其核心的化学环境, 而且受其表面化学环境的严重影响。如:余沛霖[13]等研究了mPEG修饰的G4.0PAMAM对SH2SY5Y细胞的毒性, 发现在低浓度时PAMAM与PEG化的PAMAM毒性都较低, 但在高浓度时PEG化的PAMAM毒性显著降低。贾兰等[14]将G5.0 PA-MAM用丙烯酰氧基乙基磷酸胆碱修饰后发现在高浓度时其对ECV304细胞的毒性明显比G5.0 PAMAM小。Mukherjee等[15]对PAMAM (G4、G5、G6) 对HaCaT细胞和SW480细胞的毒性进行了研究发现PAMAM的细胞毒性依赖于其结构, G4毒性最小, G6毒性最大, 并且发现PA-MAM表面氨基越多, 其毒性越大, 表面静电荷越多毒性越大。所以, PAMAM表面的电荷是影响其细胞毒性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2.2 溶血性
因为可以根据释放的血红蛋白来定量的研究聚合物和膜的相互作用, 故红细胞溶解法被广泛使用[16]。Malik等[12]研究表明, 阳离子型PAMAM、DAB、DAE (G1 PAMAM除外) 与红细胞 (RBC) 共孵育1 h产生溶血活性的浓度在1 mg/mL以上, 并且有代数依赖性, 与PAMAM不同的是DAB与DAE的溶血活性没有代数依赖性, 而在没有溶血活性的低浓度 (10μg/mL) 共孵育1h, 阳离子型PAMAM与DAB会引起RBC形态的显著变化, 并且与阳离子型PA-MAM共孵育1h后细胞会聚集成球形, 这可能是由于PA-MAM的交联作用引起。在高浓度 (1 mg/mL) 聚集现象加剧, 且膜损伤明显。RBC与阴离子型G3.5-G9.5 PAMAM (浓度达2 mg/mL) 共孵育没有发生形态的变化[17]。Wang等[18]将G5.0 PAMAM以PEG (PEG-2k、PEG-5k、PEG-20k) 修饰的G5.0 PAMAM与红细胞在37℃孵育4h, 结果发现G5.0 PAMAM和PEG-2k修饰的G5.0 PAMAM的溶血浓度分别为0.1 mg/mL和0.5 mg/mL, 并且原子力显微镜 (AFM) 观察显示两者使红细胞聚集和溶解, 而PEG-5k和PEG-20k修饰的G5.0 PAMAM即使浓度高达5mg/mL也未见明显的溶血现象。与PEG化的PAMAM孵育后的红细胞表面的粗糙度比与PAMAM孵育后的红细胞表面的粗糙度低的多。
正常红细胞表面由于有脂多糖和糖蛋白而带负电荷, 负电荷之间的排斥阻止了红细胞之间聚集和对血管的吸附[19]。整数代的PAMAM由于代正电荷而接近红细胞表面, 静电相互作用被认为是PAMAM导致溶血的原因[20]。
2.3 细胞作用机制
虽然对于PAMAM的胞吞作用的机制研究较少, 但细胞动力学对PAMAM的生物相容性有很重要的影响。胞吞的速度和机制会影响PAMAM是否适合应用于给药系统。胞吞之后的代谢也会影响PAMAM的抗原性和毒性。重复通过静脉注射进入体内的PAMAM由于生物降解或非生物降解会在溶酶体内蓄积, 因此有导致依赖于注射频率和剂量的溶酶体蓄积综合征的可能性[21]。Wiwattanapatapee等[22]研究表明, 在成年大鼠的肠组织细胞中G1.5和G2.5PAMAM比其它线性聚合物和嵌段聚合物的转运速度快的多。后者的浆膜内吞指数为0.1~0.3μL/mg蛋白质/h, 而阴离子PAMAM则高达3.4~4.4μL/mg蛋白质/h。只有15%~20%的阴离子PAMAM继续保留在组织中, 剩下80%-85%都直接转移进浆膜液。G2.5和G3.5 PAMAM的转移量随底物浓度的增加线性增加。G3.0和G4.0阳离子型PAMAM有55%~60%的组织摄取量, 但只有35%~40%转移至浆膜液。Perumal等[23]将FITC标记的PAMAM G4.0-OH、PAMAM G4.0-NH2、PAMAM G3.5-COOH分别与人肺癌上皮细胞孵育, 发现随着孵育时间的延长三者的细胞摄取量均增加, 细胞的摄取速度顺序为PAMAM G4.0-NH2>PAMAM G3.5-COOH>PAMAM G4.0-OH。PA-MAM在细胞内的分布, 作者通过共聚焦显微镜观察发现, PAMAM G4.0-NH2没有分布在溶酶体中, 而是分布在内涵体中。PAMAM G3.5-COOH和PAMAM G4.0-OH分布在溶酶体中。当将孵育的温度从37℃降至10℃, 三者的细胞摄取量都显著降低, PAMAM G4.0-OH降低了90%, PA-MAM G4.0-NH2和PAMAM G3.5-COOH降低了80%。当和代谢抑制剂2-脱氧葡萄糖及叠氮化钠 (通过干扰糖氧化和分解阻止细胞产生ATP) 孵育后, PAMAM G4.0-NH2和PAMAM G3.5-COOH的细胞摄取量减少了约40%~50%, 而PAMAM G4.0-OH的细胞摄取量减少了约70%。这些结果说明PAMAM的跨膜转运是主动转运过程, 但可能是通过不同的通道转运。在和不同的胞吞抑制剂作用后, 作者认为PAMAM表面的电荷对其细胞摄取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但具有不同表面官能团的PAMAM的胞吞机制不同, PAMAM G3.5-COOH部分是通过细胞质膜微囊摄取, 而PAMAM G4.0-NH2和PAMAM G4.0-OH是通过非网格蛋白、非细胞质膜微囊介导的胞吞机制被细胞摄取。
3 PAMAM生物相容性的体内研究
树枝状大分子的静脉注射后的体内分布研究较少, 其体内的生物相容性研究也不多。Nigavekar等[24]将G5 PA-MAM用3H标记的乙酸酐进行了部分和完全的标记, 再将其静脉注射入患有B16黑素瘤和DU145前列腺癌的小鼠模型体内, 以研究PAMAM的体内分布和急性毒性, 结果发现部分和完全标记的PAMAM分布于主要的器官和肿瘤, PAMAM迅速从血中清除, 在大多数器官中PAMAM的含量在1h达到最大, 并且在注射后24h至7天内PAMAM保持稳定。注射后24h之内PAMAM通过尿的排泄最多。部分和完全标记的PAMAM没有发现急性毒性。由于部分标记的PAMAM带正电荷、完全标记的PAMAM不带电荷, 并且实验结果发现带正电荷的PAMAM比不带电荷的PAMAM在组织中的含量高, 所以电荷可以改变PAMAM在体内的分布。但两者在体内的分布趋势相似, 各器官的分布顺序为:肺>肝>肾>肿瘤>心>胰腺>脾>脑。Li等[25]首先在体外考察了各代PAMAM对人肺癌细胞的毒性, 包括G1、G2、G3、G4、G5、G6、G7、G8以及G3.5、G4.5、G5.5、G7.5PAMAM, 发现G3、G4、G5、G6、G7、G8 PAMAM导致细胞死亡, 而其余的PAMAM没有导致细胞死亡。由于Nigavekar等[24]研究显示PAMAM在肺中分布最多, 所以随后Li[25]选择将G3 PAMAM缓慢滴注进小鼠的肺气管, 结果G3 PA-MAM显著增加了肺部的炎症, 但加入自体吞噬抑制剂后炎症得到了改善, 并且肺部的损伤由于加入自体吞噬抑制剂而得到部分恢复。小鼠在使用G3 PAMAM后的存活率由于使用自体吞噬抑制剂而得到了明显改善。所以作者认为自体吞噬与PAMAM引起的急性肺损伤有密切关系。Roberts等[11]用13C标记了G3、G5、G7PAMAM, 通过腹腔注射研究了PAMAM在Swiss-Webster小鼠体内的毒性和分布。作者通过观察小鼠的水平垂直运动能力、饮食习惯、体重等来评估PAMAM的毒性, 并且分别进行了为期7天、30天和6个月的观察。结果发现, 与对照组相比实验组的小鼠行为和体重没有明显变化, 故PAMAM无明显毒性。体内分布作者取了小鼠的血、肝、肾、脾、肠、心、肺、胰腺、膀胱以及尿进行测定, 发现G3在肾组织内聚集最多, G5和G7则更多地在胰腺里沉积。
4 结语
从以上研究中发现, PAMAM的细胞毒性和溶血性主要与其表面电荷有关, 阳离子型PAMAM的毒性要大于阴离子型PAMAM, 但可通过将阳离子型PAMAM的表面PEG化等方法来降低其毒性。PAMAM与细胞相互作用的机制目前尚不明确。而其体内研究, 由于研究者的实验方法、实验对象等的不同, 还没有完全一致的结论。相信随着PAMAM研究不但深入这些问题都会得到圆满解决。
摘要:聚酰胺胺型 (PAMAM) 树枝状聚合物是新近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聚合物, PAMAM具有三维球型对称结构、表面众多官能团、高度的单分散性、纳米尺寸、分子量精确可控等结构特点, 作为载体在给药系统中得到了广泛而深入的研究, 但对其生物相容性的研究相对还比较零散, 旨在对PAMAM生物相容性的国内外研究进行综述, 以便对PAMAM在生物医药中的应用提供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