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范文第1篇
相同的一万平米屋顶面积,薄膜光伏发电电站所建电站容量为0.7MW左右,晶硅光伏发电电站所建电站容量为1MW左右。为此,从单位面积建设电站容量来讲,薄膜光伏发电容量偏弱。
2、安装范围及前瞻性对比
薄膜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安装范围更广,可以适用于光伏建筑一体化,类似于玻璃幕墙,晶硅光伏发电由于组件笨重,硅片易碎,安装范围大大缩小,薄膜光伏发电组件是趋于第二代光伏组件产品,目前国外技术都在致力于研究发展薄膜光伏,且汉能并购了国外两大先进技术的薄膜公司,国内今后几年,最先进薄膜技术将由汉能发起内里光伏发电技术革命。
3、组件衰减及重量对比
目前晶硅光伏组件实际衰减较快,理论上晶硅光伏组件宣传25年总衰减率为20%,但实际前三年衰减率就超过了10%,品质质量严重偏差,相同面积组件重量偏重,实际寿命只有十年左右;为了第二代光伏发电产品,薄膜组件在衰减性方面远远超过了晶硅光伏组件产品,实际组件寿命更长。
4、单位面积投资成本对比
目前人们对晶硅光伏发电产生了一个误区,认为多晶硅光伏系统单位面积光电转化效率高于薄膜光伏组件单位面积的转化率,但实际这个光电转化率作用对于投资回报这块无太大作用。举例说明一下,1万平方米屋顶光伏电站多晶硅光伏系统可装机容量为1MW,薄膜装机容量为0.7MW,1万平方米多晶硅光伏系统总造价为950万,薄膜光伏系统总造价为756万,由此可见,单位面积电站投资多晶硅反而更高(多晶硅光伏电站IRR为8-10%,薄膜光伏电站IRR为8-10%)。
5、弱光性对比
多晶硅光伏发电系统要在一定光强条件下才能运行发电,一般在阴雨天整个发电系统处于停止阶段,而薄膜光伏发电系统对于阳光吸收范围更广,400-1100纳米的光强都能转换为电能,弱光性好,在一般的阴雨天都能运行发电,为企业单位提供一定电能,多晶硅光伏系统在阴雨天则提供不了一定电能,单位功率的光伏电站年发电量比多晶硅光伏电站高20%左右。
6、发电量对比
单位功率相同情况下,晶硅与薄膜发电量是大致相同的,年均1MW发电量约为95万度电。
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范文第2篇
1.1 分布式光伏发展目标分析
从长远看,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空间广阔、潜力巨大,具有上亿千瓦的市场潜力。虽然相对于核能、水能和风能等非化石能源,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还处于起步阶段,但国内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未来的发展空间非常巨大。
《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规划》指出,2015年,我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安装量将达到1000万千瓦,年平均安装量将达到300万千瓦左右,表1为具体的目标分解。
表1 2015年我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各区域发展目标分解
1.2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选择原则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选择:
(1)安装地区、地点条件
规划目标:根据表1中我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各区域发展目标分解情况来看,规划目标容量越大,当地政策、宣传效果、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对于分布式发电的推广越有利,因此,华东地区、中南地区、华北地区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最佳区域,三个地区占到2015年分布式发电规划1
总容量的83%。
当地太阳能资源条件:资源越好效益越能得到保证。
安装处建筑物条件:朝向正、采光时间长、局部少遮挡、合理倾斜角度、输电距离短、足够的负荷量。
负荷高且稳定:能保证自用电比例高。
补贴标准高:有地方补贴。
管理模式:消除障碍、加强服务、规范市场、加快发展。
(2)用户电费水平和当地脱硫机组上网电价
完全自发自用:经济性最好,用户条件依次为一般工商业、大工业、居民或农业用电。
用户效益分成合理:用户从电网购电电费高,用户电费折扣比例不能太高。
多余电量上网:视当地脱硫机组上网电价和计量方式的差异。
全部电量上网:经济性不适宜,可走“上网标杆电价”审批程序。
(3)建设峰谷电价或阶梯电价用户一般情况效益会提高。
(4)成本、系统效率与管理
安装方式:一般BAPV低于BIPV。
系统配置:安全、高效、合理、低造价、系统效率高。
运行管理:有效、低成本,寿命长、可靠性高。
1.3 重点区域及领域分析
从市场潜力来看,我国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电市场潜力最大的领域是农村房屋屋顶,其次是南向墙面,最后是城市屋顶;从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经济性来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应该“先发展城市经济承受力强的区域,后发展农村经济承受能力较弱的区域”;从太阳能光伏发电自身特性来看,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该“先安装于屋顶,后安装于南向屋面”。
从经济承受能力来看,目前,全世界的90%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是以“与建筑结合”的方式(BIPV)安装在经济承受能力较好的城市建筑之上。就我国来说,仅以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广州、杭州等几个较为发达的城市屋顶为例,如果到2030年这几个较发达城市30%的屋顶面积能够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则这些城市的光伏发电系统市场潜力合计约为4288万千瓦。
因此,2015年前宜重点发展华北、华东和华南各省城市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同时兼顾东北、中西部地区等地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到2015年,华东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达到430万千瓦,华北地区装机将达到190万千瓦,中南地区装机将达到210万千瓦,三者合计共占总装机的80%以上。
2 盈利能力的技术经济分析
2.1 分布式光伏发电经济性分析
(1)促使效益增加的因素
①经营期(含补贴期)电费提高和脱硫电价提高可以预期
②安装良好的光伏系统其实际发电量可能会高于测算值(测算取最低辐射值并留有余量)。
③初始投资低于测算值(8~10元/千瓦)。
④低成本高效技术。
⑤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增值税减少以及增加奖励政策等因素。
⑥实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的地区一般会增大电费水平。
⑦尽量自发自用,减少余电上网。
(2)促使效益减少的因素
①设计、安装、管理不合理、设备质量差使发电量低于预期。
②局部遮挡、朝向、积雪、灰尘遮挡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发电量低于预期。
③建筑物质量或灾害性气候造成的设备损坏。
④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用户效益分成比例高(一般应控制在电费总额的10%以内)。
⑤补贴期低于经营期。
⑥BIPV一般会增大初始投资。
⑦建筑物业主自己投资、建设、管理可能会是最经济的1
做法。
2.2 经济性分析
太阳能光伏发电成本主要受寿命期内太阳能发电总成本和总发电量的影响。其中,光伏发电总成本主要取决于初始投资的大小,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初始投资大约在1.0~1.5万元/千瓦。而与之相关的运行维护费、贷款利率、税收等其他因素,则属于不敏感因素,对系统的度电成本影响不大。
进行经济性分析主要采用“平准化能源成本”的算法(LCOE),主要原理为在光伏电站的全生命周期中,计算总支出的现值与总发电量的现值之比,得到度电成本。
从系统投资来看,分布式光伏系统可用于居民、工商业屋顶等不同场所,装机规模也因此差异很大,从几个千瓦至数十兆瓦不等。较大型的系统投资成本也会比较低,目前项目报价在12元/瓦左右(含税),中小型项目的价格差异会比较大,往往能高出10%左右。硬件成本主要由光伏组件、支架线缆、逆变器、其他输配电设备等构成,软性成本则包括土地(或屋顶)使用权、人工等。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量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和光伏发电效率,同时也受运行方式、电池表面清洁度、线路损耗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考虑到地区分布、系统效率及太阳能辐射量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与建筑结合的光伏发1
电系统年有效运行时间在600~1700小时之间。
根据我国的实际条件,如果年发电小时数为1200小时,则不同的初始投资条件下太阳能光伏发电合理电价水平如表3所示(按照表2中的财务条件测算)。
表2 太阳能光伏发电电价测算的财务条件
表3 不同初始投资条件下的太阳能光伏电价水平
2.3 分布式光伏发电技术及成本发展预测
从太阳能光伏电池的技术发展趋势来看,高效率、高稳定性和低成本是光伏电池发展的基本原则。未来晶体硅电池的技术进步主要表现在电池转换效率不断提高、电池寿命的不断提高、设备和工艺的进步、生产规模不断扩大、新技术和新材料的采用等。
从效率来看,预计到2020年,商业化单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23%;商业化多晶体硅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20%;商业化硅基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12%;商业化碲化铬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14%;商业化铜铟镓硒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15%。
从晶体硅电池技术发展来看,未来的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新型硅材料研发制造、电池制造工艺改进、生产装备技术1
改进、硅片加工技术提高、生产效率提高等方面。预计2015年商业化单晶硅电池效率有望突破23%,2030年可达到25%;多晶硅电池效率2015年有望达到19%,2030年可提升到21%。
从薄膜太阳能电池技术发展来看,未来的技术进步主要体现在电池制造工艺进步、连续生产技术水平提高、电池集成效率提高、简化电池生产流程、生产规模提升等方面。预计2015年商业化硅基薄膜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12%;商业化碲化铬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14%;商业化铜铟镓硒太阳能光伏电池组件的效率能够达到15%。
目前包括聚光太阳能电池在内的新型太阳能电池也在不断发展,预计到2015年,聚光型太阳能电池可能会规模化生产,2020年以后会有大规模发展的空间。其他类型的太阳能光伏电池暂时还无法与传统的晶体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相比拟。
对于电池组件价格来说,未来太阳能电池组件价格有望下降到3~4元/瓦;平衡系统价格有望下降到1~1.5元/瓦。在此条件下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初始投资有望达到7000元/千瓦,发电成本有望达到0.5元/千瓦?时。表4所示为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成本下降与潜力预测。
表4 中国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价格成本下降与潜力1
预测
3 投资和运营模式的选择
IEEE 1547技术标准中给出的分布式电源的定义为通过公共连接点与区域电网并网的发电系统(公共连接点一般指电力系统与电力负荷的分界点)。并网运行的分布式发电系统在我国主要有两种形式:
形式一:光伏系统直接通过变压器并入中压公共配电网(一般指10kV、20kV、35kV),并通过公共配网为该区域内的负荷供电,其商业模式只能是“上网电价”,即全部发电量按照光伏上网电价全部出售给电网企业。
形式二:光伏系统在低压或中压用户侧并网,不带储能系统,不能脱网运行,目前中国90%以上的建筑光伏系统属于此种类型。采用的商业模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上网电价模式、净电量结算模式、自消费模式(即“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3.1 国内外相关模式比较
3.1.1 欧洲模式
欧洲作为世界光伏主要市场,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模式也十分成熟。如图1所示,在欧洲,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商大多为工程项目总承包公司。这类公司虽然自己不从事光伏组件等主要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生产,但是1
他们一般都具有相关国家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工程设计与发电系统安装资质,而且具有非常完善的设备与材料釆购系统。因此,欧洲大部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商与工程总承包商基本都是同一家企业,而且在整个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中,他们还同时扮演着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商与发电系统集成商两大重要角色。也就是说,在欧洲,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同时兼有系统安装商、工程总承包商、项目开发商以及发电系统集成商四大角色。
由于在欧洲开发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必须要先获得相关资质证书及文件,因此我国许多光伏企业若想在欧洲开发太阳能电站项目,都必须先在当地成立一个项目公司,当该公司获得了相应的资质以后,才可以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与建设。而作为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项目业主与开发商,既可以按照欧洲各国所制定的光伏上网电价及运营年限等政策,对自己所有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进行经营管理,通过输电、售电的方式从中获得稳定的合法收益;同时也可以在光伏电站建成后直接将电站的经营权与所有权进行有偿转让以获利。目前我国大部分光伏企业都是釆取后者的模式,待太阳能光伏电站建成后直接将电站的经营权与所有权进行有偿转让,因为这种方式不但能够尽快收回投资,同时也不需要承担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经营风险。
图1 欧洲现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
3.1.2 美国模式
美国是目前世界上第四大的光伏市场,其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发展也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运营模式。如图2所示,美国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与欧洲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运营模式相似,唯一的区别就是欧洲各国是通过制定光伏上网电价以及电站的运营年限来对太阳能光伏电站进行管理,而美国则是依据实现签订的电力釆购协议,在特定时间内按照固定好的价格对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商购买其电站所产生的电力资源,通过这种方式使得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商与投资商从中获利。我国在美国的这种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中,通常以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开发商与发电系统安装商的角色出现,再通过与美国当地的银行、电力公司等合作,利用他们的资金进行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并利用其相关资质办理光伏电站的上网手续,最后通过向电力公司输电、售电获得相应的经济收益。也就是说,美国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主要依靠卖电盈利。
图2 美国现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
3.1.3 中国模式
我国现行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如图3所示,1
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与管理相对缺乏,市场化运作程度非常地低下。这主要是因为,在我国,绝大部分太阳能光伏电站都是以示范工程的方式建设起来,大多数太阳能光伏电站都是采取项目业主自有资金投资、自发自用的模式运营,相关的政府部门只对其所分管的相应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进行项目申报的审批、项目业主资质的认证以及电站项目建成后的验收,针对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电站项目的初期投资给予财政补贴发放与针对大型地面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的上网电价补贴等工作,而对太阳能光伏电站前期的融资、后期的运营、维护、经营等重要环节并不予以关注,这也就导致了我国太阳能光伏电站在建成后大多不能充分发挥其在能源市场,特别是电力市场中的真正作用。除了一些大型的地面项目以外,大多数太阳能光伏电站都处在半瘫痪状态,这也是目前我国太阳能光伏电站,特别是并网项目亟待解决的问题。
图3 中国现行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
3.1.4 不同模式比较
综上所述,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欧洲、美国以及我国现行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的几点显著区别,同时也指出了这三种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主要运营模式各自的特点:
(1)欧洲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有利于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商尽快收回项目投资,同时也避免了其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运营风险,市场化运作程度较高。
(2)美国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金融市场在太阳能光伏发电这一新能源领域的最大效用,实现了资金运作与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机结合。
(3)我国的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基本还停留在示范工程建设方面,国家只顾项目的开发与建设,对于其运营、盈利方面的管理不够,导致我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化运作水平极低,不但不利于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推广与普及,同时对于已建成的示范项目今后的生存问题也欠缺考虑。
3.2 中国分布式光伏商业模式建议
(1)“上网电价”法的优势十分显著,建议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商可自由选择商业模式,可以选择风险高、收益高的“自消费”模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也可以选择无风险,长期、低收益的“上网电价”政策。
(2)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部分,不建议采用“一刀切”的度电补贴方式,建议采用“固定收益分区电价”的方式,即根据太阳能资源条件确定分布式光伏固定收益电价,这个电价要明显高于光伏分区上网电价。
所谓固定收益电价就是:自消费抵消的电网电价+国家补贴=固定收益电价,即国家只补贴电网零售电价与固定收1
益电价的差额。无论电网零售电价的差异有多大,在相同的太阳能资源区,大家的收益都是一样的,基本做到公平收益,而且随着电网电价的上涨,国家补贴逐年降低,也不会存在不正当收益的问题。采用固定收益电价还有一个更大的好处,所有建筑对分布式光伏项目开放,没有选择建筑难的问题,低电价建筑国家补得多,高电价建筑国家补得少,公平收益,有利于光伏市场的迅速扩大。
(3)由于“净电量结算”操作简单,不存在光伏发电与负荷不匹配的问题,随着电网电价的上涨,光伏对于很多建筑和用电户都将达到平价,不再需要国家补贴,建议从2013年起,对于“自建自用”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允许采用“净电量结算”政策。这一市场将会迅速扩大,发展前景十分广阔。至于“偷电”问题,完全可以采用技术和法律手段杜绝。
(4)为了便于开发商介入,一是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商业模式可以自由选择,开发商既可以选择“上网电价,统购统销”政策,也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二是对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政策的项目,也应通过电网企业进行结算,禁止开发商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同建筑业主进行交易,过往大量失败经验证实,该方式存在诸多缺漏与弊端。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如何借鉴国外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模式1
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范文第3篇
根据**省审计厅20**年对全省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的安排,黄陂区审计局扶贫资金审计组对黄陂区20**扶贫资金进行了全面审计,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对扶贫项目中重要一环“光伏发电”项目进行了重点分析和调研,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光伏发电的理论基础与政策背景
光伏扶贫是指在贫困地区统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源或规模化光伏电站,通过将光伏发电并网出售,为贫困人口带来经济收入,以达到精准扶贫目的扶贫开发手段。主要方式是在农民住房屋顶、荒山荒坡或者农业大棚上铺设太阳能电池板,并入电网,供给各家各户使用。
随着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对电力资源的消费需求日益增大,火力发电的环境污染问题无法避免,兼具清洁性、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光伏能源也便成为国家能源开发规划的重要一环。同时,为了保证各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既能充分利用荒废土地和资源,亦能最大限度的维持生态平衡,避免环境破坏,进而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就是资源、生态就是生产力”的经济发展理念,党中央、国务院自20**年以来,密集发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将扶贫开发和能源开发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光伏扶贫建设,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等文件,为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提供了参考。
在此背景下,黄陂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于20**年5月出台了《黄陂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决定充分利用国家发改委关于光伏产业的并网电价补贴政策,保障扶贫资金投入,在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空闲、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等具备条件的地方,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扶持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或者小型光伏电站,20年至25年内,持续为贫困户和贫困村提供现金收入。
二、光伏工程的发展优势和投资收益分析
光伏扶贫是一项针对自然条件相对较差,发展基础十分薄弱,难以通过特色产业或其他集体项目突破年集体经济收入XXX万元/年以上的瓶颈条件而实施的,带有一定保障性色彩。
(一)光伏工程的发展优势
作为精准扶贫的骨干项目之一,光伏扶贫工程将光伏发电与精准扶贫结合起来,在短期内的确不失为一条致富新路,其优势主要体现在收益的稳定性、产业的环保性和投资的可行性等方面。
1.稳定性。长期以来,农业生产中无法规避的自然灾害和难以抵御的市场风险让多数地区的扶贫工作人员在贫困村产业规划上畏首畏尾。相比而言,光伏发电的优势十分明显,取之不尽的太阳能有效保障了光伏组件的正常运转。安装即可并网,并网即能发电,发电便有收入,如此稳定的产销链条使光伏发电成了农村不可多得的增收路径。
2.环保性。火力发电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力较大,目前,二氧化碳等污染物质的排放已经严重破坏生态平衡,自然环境不堪重负。光伏发电不产生任何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废弃物,没有任何转动部件,不会产生噪声污染。
3.可行性。农村自然禀赋的丰裕程度参差不齐,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加之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失,人力资本更显捉襟见肘,在资源禀赋不足和劳动力资源短缺的双重约束下,贫困村的集体经济往往止步不前,光伏电站将农民闲置的自家屋顶、院内外空闲地和可以利用的荒山荒坡采取不同的形式加以充分利用,既能满足用电需求,亦能增加收入来源,改善生活条件。
(二)光伏工程的实施成效
黄陂区是我省首个开展光伏扶贫计划的县区,20**年,除王家河街之外的7个街道乡镇累计为XXX个贫困村建成小型光伏电站,长岭街和木兰乡为X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全区全年累计完成村级光伏发电2531千瓦,户用光伏发电39千瓦,发电收入XXX万余元。
黄陂区开展光伏扶贫工程的主要资金来源为各级政府用于贫困村扶贫开发工作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在不包括各帮扶单位帮扶资金的情况下,直接用于贫困村精准扶贫事业的财政资金平均在XXX万元左右,基本可以保证各村在完成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同时,维持村委组织的正常运转。截止目前,全区直接用于光伏发电站建设的财政资金累计高达2600余万,未来还将持续投入5000余万,除王家河街外,各乡镇均已完成200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建设任务。
(三)光伏电站的收益预测
经济收益的短期性和经营风险的可控性使诸多贫困地区对光伏工程趋之若鹜,“光伏热潮”由此形成,但是,评估一项产业的发展情景和盈利空间不仅要考虑短期收益,更要考虑长期回报和机会成本。以木兰乡富家寨村为例,全村目前已投入运营的光伏工程占地约1.7亩,总装机容量40千瓦,总投资成本约XXX万元,按照1.XX元/度的预期电价计算,可在未来25年间完成集体收入XXX万元以上,投资回报可达60余万元。全周期收益预算并未包括光伏发电组件建成之后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费用。调研发现,多数贫困村选择任用本村的贫困人员负责光伏电站的维护和管理,为扶贫对象提供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此外,光伏扶贫工程维持现有利润的前提是国家对新能源发电的补贴力度和政策保障,在没有各类财政补贴政策的情况下,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投资收益将无法保障,收回建设资本的周期将大幅延长,预期利润大幅下降,甚至会低于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收益。同时,调研组发现个别贫困村的光伏组件仅仅建成半年便已出现破损情况,能否维持25年的使用寿命还是个未知数,使用周期一旦缩短,光伏电站的收益还将受到严重影响。
三、光伏电站发展中的潜在问题
光伏扶贫实现了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统一。黄陂区诸多贫困村得以脱贫出列,贫困人口得以脱贫销号,光伏项目的实施功不可没,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实质性转变,依赖性、功利性、短期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等潜在问题同样值得关注。
(一)依赖性。光伏电站的稳定收益一方面源自气象条件的稳定和光伏组件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则依赖于国家财政持续性的高额补贴和高标准的上网电价,但这种脱离市场的盈利手段并不具有经济上的可持续性和市场上的强竞争性。
(二)功利性。根据调研资料整理的全区20**年的建成光伏发电站贫困村的基本情况,不难发现,XXX个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贫困村中,半数以上肩负着当脱贫出列的任务,出列村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远远高于非出列村,数据的背后隐藏的是驻村扶贫工作人员在光伏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功利性色彩,“谁要出列,谁建光伏”的现象十分突出。
(三)短期性。相比种养殖产业和特色乡村旅游业,光伏电站在享受国家政策补贴情况下的年收益率一般只有XX%左右,若失去政策依赖则会更低,经济利润相比服务性行业和规模化种植业明显偏低,短期性的微薄收益对贫困村的长远发展基本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四)安全性。绝大多数贫困村民不具备足够的文化背景和科学常识,不了解光伏发电的技术原理,更不具备对光伏灾害的危险防范意识,甚至有个别村民将稻谷铺在光伏电池板上,这极有可能引发热斑效应,发生危险。
(五)可持续性。调研发现,一般小型光伏电站的投资成本在每千瓦1万元以上,多晶硅光伏组件一旦出现问题,每千瓦的更换和维修成本在2-3万元之间。如此高额的投资无疑会大规模占用扶贫开发资金,数以百万的投资规模和单一化的投资方向也有可能成为未来利用扶贫资金的潜在隐患,光伏利润的可持续性问题令人担忧。
四、产业扶贫的科学规划与合理路径
(一)因地制宜,在资金使用上下功夫。选择好一个能结合本地特色、适合本地发展、能够为贫困村贫困群众提供稳定收入来源的产业,是抓好产业扶贫工作的前提。如果发展基础实在薄弱,各地不妨先将光伏扶贫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突破口,通过光伏盈利先为村民树立起发展村办产业的信心。
(二)狠抓关键,在项目落实上见行动。龙头企业在黄陂区旅游扶贫开发、农业资源开发和光伏能源开发等三大发展战略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要特别注意招商引资工作,使龙头企业成为带动项目落实和脱贫致富的火车头。
(三)力求精准,在产业增收上出成效。光伏电站的短期收益十分有限,因此,务必要严格收益分配,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将电站收益精准“滴灌”到农村“无劳力、无资金、无稳定收入来源”这一“三无”特困贫困户身上,精准“滴灌”到贫困村里。
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范文第4篇
第一部分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投资环境研究
第一章 韩国宏观经济发展相关指标预测
第一节 韩国政局稳定性及治安环境点评
一、韩国政局沿革及其未来的政局稳定性点评
二、韩国政府效率点评
三、韩国社会治安条件点评
四、韩国对中国企业的整体态度点评
第二节 韩国重点宏观经济指标研究
一、韩国GDP历史指标及现状综述
二、韩国经济结构历史指标及现状综述
三、韩国人均GDP历史指标及现状综述
四、韩国汇率波动历史指标及现状综述
第三节 韩国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的状况
一、韩国公路建设状况及相关指标
二、韩国铁路建设状况及相关指标
三、韩国港口建设状况及相关指标
四、韩国机场及航空建设状况及相关指标
五、韩国水、电、油、气的配套建设状况及相关指标
六、韩国通信与互联网建设的状况及相关指标
七、其他
第四节 影响韩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五节 2017-2020年韩国宏观经济发展相关指标预测
一、2017-2020年韩国GDP预测方案
二、2017-2020年韩国经济结构展望
三、2017-2020年韩国人均GDP展望
四、2017-2020年韩国汇率波动态势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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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2017-2020年韩国基础设施建设态势展望
第二章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研究
第一节 韩国光伏发电国际贸易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韩国光伏发电的进出口贸易政策
二、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关税水平点评
第二节 韩国光伏发电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韩国财政税收政策的重点内容
二、韩国与光伏发电市场相关的重点税种及税率汇总
第三节 韩国光伏发电金融外汇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韩国金融政策的重点内容
二、韩国外汇监管政策的重点内容
三、韩国投资利润汇出的管道对比研究
第四节 韩国光伏发电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韩国对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重点内容
二、韩国对外商获得土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韩国对外商投资的鼓励或优惠政策的重点内容
第五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准入及认证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六节 其他
第三章 韩国劳动力市场相关指标预测
第一节 韩国劳动力市场相关历史指标
一、韩国人口总量历史指标及现状综述
二、韩国人口结构历史指标及现状综述
三、韩国医疗卫生条件及疫情防控的相关内容
四、2017-2020年韩国人口总量及结构的预测方案
第二节 韩国的风俗禁忌与宗教信仰研究
一、韩国的风俗禁忌
二、韩国的宗教信仰
第三节 韩国劳动力市场员工技能情况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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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韩国劳动力市场普遍的受教育程度研究
二、韩国劳动力市场技工能力情况点评
第四节 韩国劳动力市场工会力量强弱程度判断
一、韩国工会的发展状况综述
二、韩国工会组织的罢工状况研究
三、韩国劳动力市场工会力量的强弱程度判断
第五节 韩国劳动法相关重点内容点评
一、韩国劳动法重点内容研究
二、韩国劳动力市场员工招聘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韩国对员工最低工资水平的规定及具体内容
四、韩国对外籍员工入境的签证时间及获得的难易度判断
五、韩国对外籍员工数量比例等相关规定
第四章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投资环境的优劣势点评
第一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投资环境的优劣势点评
一、韩国投资环境的优势点评
二、韩国投资环境的劣势点评
第二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投资环境的总评及启示
一、韩国投资环境的总评
二、韩国投资环境的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第二部分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供需预测方案
第五章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供需指标预测方案
第一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相关指标情况
一、韩国电力供给指标
二、韩国电力消费指标
三、韩国电源结构相关指标
四、韩国电力价格历史指标
五、韩国光照资源区域分布特征
六、韩国光伏发电发展状况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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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远策海外版电子商务平台 第二节 影响韩国光伏发电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 第三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供需预测的思路与方法 第四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态势展望与相关指标预测
一、2017-2020年韩国电力发展规划
二、2017-2020年韩国电力供需相关指标预测
三、2017-2020年韩国电力供需平衡展望
四、2017-2020年韩国电源结构变化态势展望
五、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发展态势展望
第六章 韩国光伏发电重点关联行业发展态势展望
第一节 韩国太阳能电池行业相关态势展望
一、韩国太阳能电池行业发展相关指标
二、韩国太阳能电池行业主要特征
三、2017-2020年韩国太阳能电池行业发展态势展望
第二节 韩国电力行业相关态势展望
一、韩国电力行业发展相关指标
二、韩国电力行业主要特征
三、2017-2020年韩国电力行业发展态势展望
第三节 其他行业
第七章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格局展望
第一节 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周期展望
一、韩国本土光伏发电市场的生命周期判断
二、韩国光伏发电市场未来增长性判断
第二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主体综述
一、韩国本土光伏发电企业及其相关指标
二、中国在韩国的光伏发电企业及其相关指标
三、其他国家在韩国的光伏发电企业及其相关指标
第三节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各类竞争主体的SWOT点评
一、韩国本土光伏发电企业的SWOT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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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在韩国的光伏发电企业的SWOT点评
三、其他国家在韩国的光伏发电企业的SWOT点评
第四节 影响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格局变动的主要因素 第五节 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格局展望
一、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竞争格局展望
二、2017-2020年中国企业在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竞争力展望
第三部分 中国企业投资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经营建议
第八章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机会与风险展望
第一节 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机会展望
一、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需求增长的机会展望
二、2017-2020年韩国重量级区域市场的机会展望
三、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辐射的机会展望
四、其他
第二节 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系统性风险展望
一、韩国光伏发电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相关政策变动的风险
三、强势竞争对手带来的竞争风险
四、汇率波动风险
五、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六、关联行业不配套的风险
七、利润汇出等相关金融风险
八、劳动力成本提高的风险
九、其他
第三节 2017-2020年韩国光伏发电市场非系统性风险展望
一、产品定位不当的风险
二、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的风险
三、跨国人才储备不足及经营管理磨合的风险
四、与当地政府、劳工关系处理不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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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当地化经营进展缓慢的风险
六、其他
第九章 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经营与投资建议
第一节 2017-2020年是否适合开拓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判断
一、从市场准入门槛的角度进行判断
二、从当地光伏发电市场需求的角度进行判断
三、从市场竞争程度的角度进行判断
四、从生产要素成本的角度进行判断
五、从市场进入时机的角度进行判断
六、从地理区位的角度进行判断
七、是否适合开拓韩国光伏发电市场的结论
第二节 2017-2020年在韩国光伏发电市场进行直接投资的建议
一、光伏发电选址的建议
二、投资方式选择的建议
三、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节奏的建议
四、与韩国地方政府公关争取优惠政策的建议
五、企业融资方式选择的建议
六、参与电站运营的建议
七、处理跨国人才储备及当地化经营的建议
八、正确处理当地劳资关系的建议
九、利润转移路径选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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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范文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厂房屋顶基本情况
甲方将其拥有位于 的厂房屋顶租赁给乙方用于安装太阳能电站,厂房屋总面积 平方米(厂房屋顶实际面积以丈量为准)。
二、厂房屋顶租期限
1、厂房屋顶租赁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12 日起,至 2043 年 4 月 12 日止,租赁期30年。
2、租赁期间,屋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所有屋顶,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以电费优惠作为使用甲方屋顶租金。甲、乙双方约定,乙方租赁甲方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电站,电站并网发电后,乙方承诺,对甲方实施电价优惠,甲方购买乙方太阳能电站电力每千瓦时电费比电力公司当时的电价优惠15%。具体电费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2、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屋顶发生的所有水、电及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厂房使用要求及维护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厂房屋顶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由乙方负责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需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厂房屋顶转租给第三方,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擅自中途转租、转让,甲方有权利终止本租赁协议。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屋顶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七、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甲方应一次性赔偿乙方20万元。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应一次性赔偿甲方20万元。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相关材料及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不能因机构变更、人事变动或其他原因而无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力致使难以履行合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删除。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由此需要,甲方应当优先与乙方续签合同。
八、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光伏发电产业政策范文第6篇
【摘要】本文对我国光伏发电行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今后融资支持项目建设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光伏发电 融资 风险
在全球气候变暖、人类生态环境恶化、常规能源资源短缺并造成环境污染的形势下,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普遍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随着光伏技术日趋成熟,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发电成本逐步降低,太阳能已成为公认的未来替代能源之一,是全世界节能减排,应对环境压力的重要措施之一。我国幅员辽阔,太阳能资源丰富,光伏发电行业市场空间巨大。
一、光伏发电行业现状
(一)全球光伏发电产业发展情况
1.现状。太阳能光伏发电是目前发展最为迅速、且前景最为看好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之一。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从2001年的1.79GW增长到2013年的46.9GW。2013年,全球累计装机达123.2GW。其中中国、日本、美国、德国分别新增装机11.3GW、6.9GW、4.75GW和3.3GW。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制定光伏行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2020年,欧洲国家的光伏装机容量将达4亿千瓦,美国达3亿千瓦。光伏发电行业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其在全球能源结构中也将占据更加重要地位。
2.未来发展预测。根据欧洲光伏工业协会(EPIA)2013年的预测,2013~2017年全球光伏发电新增装机量年均增长率12%, 2017达70GW。2020年,欧洲国家太阳能光伏发电占比将达12%,2050年约占30%;美国计划2020年提高到10%左右,2050年达25%。欧洲联合研究中心(JRC)预测,2100年太阳能发电将提供全球能源需求的64%,未来市场空间巨头。
(二)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基本情况
1.太阳能分布。我国属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国家之一,按接受太阳能辐射量的大小,全国大致上可分为五类地区:一、二、三类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是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或较丰富的地区,面积较大,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3以上,具有利用太阳能的良好条件。四、五类地区虽然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但仍有一定的利用价值。
我国太阳能资源分布的主要特点是太阳能的高值中心和低值中心都处在北纬22°-35°这一带,青藏高原是高值中心,四川盆地是低值中心;太阳年辐射总量,西部地区高于东部地区,而且除西藏和新疆两个自治区外,基本上是南部低于北部;由于南方多数地区云雾雨多,在北纬30°-40°地区,太阳能的分布情况与一般的太阳能随纬度而变化的规律相反,太阳能不是随着纬度的增加而减少,而是随着纬度的增加而增长。
2.光伏电站建设快速发展。我国《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 ~2020)》(国办发[2014]31号)明确提出:要大幅增加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5%左右,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装机,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
与欧洲相比,国内光伏电站建设处快速发展阶段。2013年国内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942万千瓦,2014年9月当年新增379万千瓦。预计未来几年我国将进入太阳能发电大发展阶段,年均新增将在1500万千瓦。
3.国内扶持政策密集出台。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光伏产业政策,这些政策在财政补贴、项目审批、并网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这些政策激发了国内应用市场活力,为产业长期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上网电价政策明确。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一直是被重点关注和对企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电价政策的明确对光伏发电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相应制定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三类资源区的电价分别为0.9元/度、0.95元/度和1元/度;分布式补贴价格则为0.42元/度。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2013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2013年9月1日前備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
二、项目风险分析
近年来,我国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项目的集中建设投资以及上游光伏组件价格大幅波动等影响,光伏发电行业存在的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需要各方进行深入分析并引起足够重视。
(一)政策风险
1.光伏电站项目对政府补贴的严重依赖。根据统计,火力发电的成本约为0.4元/度,水电的发电成本为0.2~0.3元/度,核电的发电成本为0.3-0.4元/度,风电的发电成本为0.6元/度,然而,光伏发电的成本却高达0.8-1.0元/度。因此,在目前的技术水平条件下,光伏发电仍然严重依赖政府的补贴支持,还没有具备脱离补贴、独立参与电源市场竞争的能力。国家的鼓励扶持政策对光伏发电等新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国家对分布式光伏等项目政策仍不够明晰。虽然国家明确表示要大力推动其发展,并已制定较为全面的扶持政策,但具体办法仍不够细化。如光伏企业在税收减免、备案流程、电网代付这些细节政策上均没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导致现在分布式光伏备案、入网等手续依然烦琐。
(二)技术风险
1.光伏电站组件质量对项目运行产生大的影响。目前电站存在的问题主要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电站系统角度,第二是电站设备角度,其中包括缺陷水平较高,串并联损失严重,质保不能得到保障,差异化质量问题等。根据杜邦公司调查结果,光伏组件衰减做得好的产品,每一年发电量的衰减可以做到0.5%,而一些没有经过检验的产品,衰减竟超过5%。经测算,电站使用年限按照25年计算,所使用的组建功率衰减0.5%和衰减5%相比,投资回报率相差9.4%。
2.未来技术进步对项目投资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光伏电站投资具有一次投资,长期回报,后续运营维护成本低,收益稳定等特点。但由于光伏产业技术更新快,也使电站投资作为一项投资周期长达20年以上的项目面临着新技术带来的未来发电效率、并购技术、设备维护更新等不确定性风险。
(三)运营风险
项目的运营依赖光伏发电系统的正常运转和配套的电网建设,一旦光伏发电系统出现故障或是不能正常接入电网,企业收入将会受到影响。光伏发电量易受机组运行效率、当地的太阳能资源影响,如果发电小时数达不到预期水平,将直接影響项目的销售收入和贷款偿债能力。另外,随着各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增多,“弃光”现象时有发生,都对项目运营也将产生极大的影响。
三、项目融资思考及建议
(一)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为支持光伏产业快速发展,一方面,未来政府应继续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机制,加大对太阳能资源测量、评价及信息系统建设、关键技术装备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标准制定及检测认证体系建设、新技术应用示范、农村和牧区光伏发电应用以及无电地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支持。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政府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实施“有保有压”的信贷政策,严禁资金流向盲目扩张产能项目和落后产能项目建设。
(二)明确重点合作项目,差异化支持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重点支持央企发电集团、省属国有发电企业及控股、参股公司,以及具有较强实力的其他新型投资者。同时对主营业务不突出、盈利能力较差的民营企业审慎支持。项目方面,大力发展技术成熟、设备稳定的并网光伏电站,结合水电、风电大型基地而建设的风光互补、水光互补光伏电站。对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区)的18个分布式光伏示范区项目,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条件已落实、运营有保障的项目给予重点关注。
(三)加大项目技术风险分析,严把电站质量关
项目融资评审中重点分析采取技术方案的可行性,需对技术成熟性和稳定性、核心设备的可靠性和先进性、设备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和市场竞争等技术风险进行分析。原则上要求,项目主要光伏组件设备厂商属于工信部发布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名单之列。必要时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对项目技术方案进行评估,并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风险。
(四)积极创新融资模式,构建完善信用结构
项目融资设计基于项目自身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产抵押及电费收费权、股权等权益质押,同时根据借款人和项目具体情况,设计有针对性的灵活的信用结构,防范信贷风险。由于政策、技术、市场等因素导致还款现金流偿还贷款本息存在一定风险的项目,需采用全额保证担保与项目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抵(质)押相结合的信用结构。
上网电量和电价基本落实、预期还款现金流稳定的项目,可采取阶段性担保或部分担保与项目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相结合的信用结构。即股东或第三方提供保证担保,项目稳定运行且达到规定时限内的设计指标,在满足银行偿债覆盖率要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释放部分担保。同时探索利用中信保、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多渠道构筑项目融资信用结构,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孙玉星,杨宏,苏乘风.《中国光伏产业发展》[J].半导体技术,2010年02期.
[2]陈炜,艾欣,吴涛.《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对电网的影响研究综述》[J].电力自动化设备,2013年02期.
作者简介:于海龙(1978-),男,江苏丰县人,硕士研究生,现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