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的现状和对策(精选4篇)
股权激励的现状和对策 第1篇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微观主体的一个重大制度创新,股权激励制度自200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来,开始在上市公司中普及。其中深圳中小板成为股权激励制度实施的主力军,2006年中小板有7家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2007年有7家,2008年有10家,2009年有12家,从2010年开始有显著上升,为32家,2011年初至5月31日已经有34家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而创业板从2009年10月30日首批企业上市起,经过短短半年多时间,合康电气于2010年5月29日首次推出股权激励方案,此后,2010年共有16家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2011年初至5月31日也已有16家公司公告了股权激励方案。可见,从2010年起,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推出进度显著加快,而仅2011年前5个月,两个板块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数已经超过了2010年全年。中小板和创业板已经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实施股权激励最活跃的板块。
二、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股权激励特点
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成长性好,风险也高,股权激励的实施与主板市场上市公司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出以下特点:
1、推行进度快。
顺应整个市场的大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推行从2010年起出现了“井喷”现象。中小板推行股权激励的公司从2009年的12家上升为2010年的32家,创业板在推出的短短半年多时间里就酝酿出了第一个股权激励方案,此后推出进度更是越来越快,截至2011年5月底,创业板上市公司中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数量已经与2010年全年相等。
2、实施比例高。
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中以自然人为实际控制人的占绝大多数,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不存在国有控股公司的诸多障碍,因此两个板块的上市公司中推行股权激励制度的公司占比远高于主板市场。如2010年两个板块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数目占整个市场的66%。而为了吸引人才,创业板中很多公司在上市前已经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更是提高了板块中推行股权激励方案的公司比重。
3、行权门槛低。
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行权门槛低表现为行权价和行权条件低。在行权价上,在2006年至2011年5月底公告预案的公司中,采用股票期权激励的,超过七成的激励对象的行权价低于股票市价;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企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价格远低于二级市场价格,也有近六成公司行权价低于预案公告当日股价的50%。在行权条件上,很多公司违背了股权激励的初衷,条件制定并未体现激励高管创造公司价值,很大一部分条件之低不能排除利用股权激励进行利益输送之嫌。如龙净环保行权条件为所在年度的净利润与前三年的平均净利润相比,增长不低于8%。而方案公告前3年中龙净环保年度净利润同比增幅均超过了40%。
4、方案成功率低。
在2006年至2011年5月底期间,中小板有22家公司取消了股权激励计划,创业板也有2家公司取消了计划,有更多公司对方案进行了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最终难成行的最直接原因是股价跌破行权价,导致激励效果不佳。此外,行权业绩条件难以实现、盈利预期不乐观等因素也成为其中原因。
三、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股权激励完善对策
对于中小板和创业板来说,大部分的股权都被实际控制人所占据,很多公司高管没有股份,为了留住核心人员,股权激励的推行势在必行。但是在方案的制定和推行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主要来自于外部的资本市场环境不完善和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针对我国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完善建议:
1、健全和完善我国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除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打造股权激励制度推行的适宜外部法律环境外,还要以达到促进公司价值成长,有效激励高层管理者为目的,不断针对性地推进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相关政策的改革制定,尤其是要合理制定和进一步规范激励主体、有效期、行权价和行权条件等要素,注重长期激励,降低激励方案取消发生的可能性。
2、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尤其是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司,股权结构大部分以单一家族控股为主,容易产生关联交易、利润操纵等现象,不利于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中可能发生实际控制者考虑自身短期利益而忽视激励方案的长期提高企业业绩的作用。此外,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新兴公司尚未发展成熟,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尚有很大改进提高空间。因此,企业治理结构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股权激励制度能否有效发挥作用。
3、改进业绩考核和监管制度。
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对公司业绩考核的指标内容进行丰富,不局限于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率等几个单一会计指标上,以长期业绩增长为目标,综合、全面、真实地考核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发展潜力,有利于股权激励方案的有效推行。此外,还需要加强内外部监管力度,使股权激励有一个公平、良好的实施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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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层股权激励的现状与效果 第2篇
摘要:股权激励能够有效解决公司高管层与公司所有者利益不一致的冲突问题,实现公司高管与所有者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促进公司利益的最大化。自从实施高管层股权激励制度后,公司高管的积极性得到提升,公司高管参与公司经营的动力更为充沛,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不完善,导致公司高管层股权激励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本文就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以此提出完善我国公司高管层股权激励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高管层 股权激励 可持续发展 公司治理
0 引言
我国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促进了公司高管层的产生与发展,公司的所有权由公司的股东控制,而公司的经营权责控制在管理中手中,这样一来受到信息不对等等因素的限制,导致公司管理者与所有者出现了利益不一致的冲突问题,股东为了防止高管层出现道德风险,他们不得不付出一定的成本用于监督高管层的经营行为。而实施股权激励则可以将高管层的经济利益与企业经济效益相挂钩,进而促进高管层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 高管层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公司高管层是针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它是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实际经营权、决策权人员的总称,其既包括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还包括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等其他对公司管理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管层股权激励就是公司股东以股份形式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激励,其目的就是将高管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相结合,从而实现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企业价值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
目前我国股权激励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是目前公司股权激励所采取的主要形式,其主要特点就是授予高管层可以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按照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本公司股票的权利,此种模式对公司而言不需要支付现金,因此该模式被广大的公司所采用,尤其是对于正处于发展阶段或者高速扩张时期的公司具有重要的意义。
股票期权的激励不仅能够为公司节省大量的现金支出,而且还能激发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因为股票期权实现了管理者收益与股票的相挂钩,提升了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给予管理者一定的股票,但是这些股票不得在规定的时期内交易。通过限制性股票可以约束管理者的经营行为,使得他们将公司的利益与个人利益相挂钩。
三是股票增值权。股票增值权是公司对没有股票的管理者给予的一种本公司股票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股价上升所带来收益的权利。通过股票增值权可以提高管理者的经营行为,使得他们为了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而不断工作,此种模式虽然不需要经过相关监督部门的审核,但是却需要公司支付一定的现金,因此其比较适用于先进充足、经营稳定的公司。
2 高管层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2005年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国股权制度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导和操作规范,次年证监会和国资委出台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和管理法规,该法规的出台有效地推动了公司实施高管层股权激励,使得更多的公司推出了明确的股权激励方案,据相关资料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共有114家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伴随股权激励方案实施的良好发展趋势,我们也要看到其中所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股权激励发展历程比较短,同时受到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等方面的影响,使得我国股权激励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其主要体现在:
2.1 我国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我国与西方国家相比,关于股权激励的立法和各种配套法规的实施都显得比较落后,虽然在2005年我国各部门加大了对股权激励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但是这些法规与股权激励实施的现实要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比如美国规定了中小股东可以进行无成本的集体诉讼制度,这对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约束高管层的经营行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而我国却缺乏对高管的有效约束,比如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公司的高管人员在任期内转让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本人持有股票总数的25%,但是对于高管人员辞职以后的抛售行为却没有任何的规定,结果导致很多公司的管理人员利用此漏洞进行谋取利益。
2.2 我国股权激励的市场环境还不成熟
我国正处于资本市场起步阶段,我国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比较弱,这样一来通过资本市场中的股票价格不能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济业绩,这就给公司的管理者提供了谋取个人利益的空间,他们通过粉饰财务报表的方式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控制,以此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比如企業的管理者通过虚报企业的盈利水平,以此拉动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进而提升高管的薪酬。同时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市场还不成熟,很多公司的管理者并不是以聘任的方式,而是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管理者人员的选定,这样就会导致公司管理者不注重公司的经济效益,而是侧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2.3 股票激励的方式较为单一
目前我国公司的股票激励方式主要集中在股权期权这一种方式,据笔者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析,70%的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期权方式,虽然说此种方案能够为公司节省一定的现金支出,但是实施方案的单一化影响着公司管理层的积极性,单一的实施方案不能满足管理层的多样化需要。每个管理者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他们对股权激励方案的选择需求也是不同的,因此需要公司建立多样化的激励方案。
3 管理层股权激励的效果分析
通过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的现状研究,使我们了解了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但是究竟实施股权激励所取得的效果如何,实施后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到底多大,本文通过对203家上市公司的统计分析做出相应的结论。
本文选取2012年在沪深两市中实施股权激励中的152家公司作为研究对象,这些公司分布于不同的行业,既包括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也包括电力煤气、建筑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社会服务业等行业。本文运用SPSS软件,以2012年度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分析对象,对实施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的主要资本结构指标以及财务业绩指标进行线性、偿债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以及抵押价值等设计为自变量,在逐步回归时,取显著性水平为0.05以此分析实施股权激励的效果。
通过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前后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我国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对自身的薪酬水平满意度不高,因此他们对股权激励的期望值比较大,通过实施股权激励能够大大提高管理者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他们对公司的贡献程度,使得他们更加关注公司未来的发展,促进了公司的人才战略目标的实现。
4 提升高管层股权激励的对策
通过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前后效果分析,我国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为提升高管层的工作积极性,需要我们正视公司高管股权激励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采取有效地解决措施。
4.1 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各项制度还存在很多缺陷,因此当前发展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增加机构投资者,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者的职业道德素质,以有效的财务信息缓解与克服资产市场中的投机现象。同时我国政府部门也要降低对上市公司的干预,发挥市场的主导地位。
其次建立与完善我国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法规政策。一方面我国要积极吸取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制定出完善的股权激励方案,逐步完善与股权激励制度相挂钩的各项配套规则制度。另一方面也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股权激励制度。
4.2 设计符合公司高管层的股权激励方案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制定一定要与公司的绩效考核相联系,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股权激励方案。而当前我国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要么是对公司业绩的过于乐观,要么就是对企业业绩的过度否定,其结果发挥不了股权激励的目的,因此我国要实施以绩效为指标的股权激励模式,将公司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统一纳入到考核体系中,尤其是要将EVA指标作为重要的指标纳入到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制定中。
4.3 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
实证表明上市公司高管股权集中度与管理层股权激励效应存在着负相关关系,公司的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于发挥高管层股权激励的效果,相关文献表明:低于20%的股权集中度对股权激励的效果发挥是最佳的方案。
因此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的现状我们要推动公司股权的多元化发展,分散公司股权的过度集中问题,另外公司也要加强内部的监督机制,强化股东对董事会的监控,对存在玩忽职守的高管层股东可以对其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公司也要改变传统的人事制度,实施政企分离制度,公司的高管任命由公司股东根据市场规律选择,因此我国上市公司要想真正意义上发挥激励作用,就必须对现行的行政命令方法进行改革,建立真正的优胜劣汰的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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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股权激励的现状及对策探析 第3篇
一、当前农信社股权激励现状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有关精神, 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各省农信社都建立相应的股权激励机制。以福建农信为例, 2012年制定了《新员工持股指导意见》, 2015年在原意见的基础上, 修订了《农信系统员工持股指导意见》, 在员工持股的基本原则、持股对象条件及比例、股权及资金来源、激励政策措施、股权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基层行社结合指导意见, 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但在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 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 组织机构法人治理机制仍不够完善
近年来, 农信社已经初步构建了“三会一层”, 理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 实际上, 农信社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导致“三会一层”的职能受到了限制, 特别是理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 基本上呈现流于形式的现状, 易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 从而导致实施股权激励实际效果大打折扣。另一方面, 农信社在省联社主导下的管理体制, 农信社的法人治理机制不够明晰, 实施股权激励措施, 基层行社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二) 绩效长效激励方面存在不足
近年来, 农信社的绩效考核方案有了长足进步, 从原来的经营指标、财务指标等KPI指标, 借鉴了平衡计分卡理念, 从经营效益指标、发展转型指标、资产质量指标、社会责任指标、学习成长指标、风险合规指标等方面, 按照一定的计分规则, 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绩效考核得分与农信社员工的薪酬密切相关。职工的薪酬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基本薪酬, 主要与行社的当年财务收入、税前利润相关, 在原来的基础上, 按一定的比例计提;第二部分是绩效薪酬, 主要与行社当年的考核利润及绩效考核得分相关, 在此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计提绩效薪酬。近年来, 职工的薪酬具体用途, 在原来的基础上, 增加了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及员工操守风险金等用途, 但明确用于回购股权, 激励职工持股的长效激励运用并不充分。
(三) 业绩方面限制性条款运用不充分
目前, 农信社的股权激励倾向于工作年限限制, 对工作业绩方面的限制运用并不充分。比如在相关的员工持股指导意见中, 明确高管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等为激励对象, 对于这些人员需要达到什么业绩条件, 才可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并不明确, 导致股权激励政策容易变成为变相福利措施, 难以达到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
(四) 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存在不足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 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是两类:一类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另一类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实际推广和应用过程中被演绎成了股票期权、虚拟股票、业绩股票、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等多种模式。在实际运用中, 需结合农信社特点, 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模式, 比如适合处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企业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按照行权日与授予日二级市场股票差价的股票增值权激励模式, 并不适用于农信社, 可以选择的股权激励模式主要有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虚拟股票, 农信社一般选择限制性股票这种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方式, 对于以现金结算的虚拟股票、业绩股票股权激励模式运用不足。
二、农信社股权激励存在不足的成因分析
股权激励一般针对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 在股权激励实施的条件、实施的对象、股票来源、股票价格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相比较上市公司而言, 农信社的股权激励虽没有政策上的障碍, 但也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供参照, 从这意义上讲, 农信社的股权激励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需要结合农信自身特点, 制定相应的政策、方案, 在不断实践、摸索过程中, 逐步完善股权激励实施方案。股权激励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因素影响:
(一) 股权结构不合理、理事履职不到位
近年来, 农信社不断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 法人股的比例有所上升, 但总体而言比例仍属偏低, 加之部分理事素质一般, 缺乏应有的履职能力, 造成经营管理集中在经营管理层, 外部理事履职缺失或流于形式, 内部人控制现象突出, 理事会及其下设专业委员履职流于形式, 法人治理机制不合理, 难以达到实施有效股权激励的条件。
(二) 业绩考核体系不够科学合理
当前, 农信社绩效考核主要分为两个层级, 省联社对基层行社进行考核, 基层行社对辖内网点进行考核。为防范风险部分农信社虽引进了风险操守金制度, 但考核上仍倾向于当期, 缺乏中长期的目标考核, 使得股权激励缺乏存在基础;另一方面, 业绩考核体系也未充分把股权激励纳入统筹考虑的范畴, 导致推行实施股权激励时, 业绩方面限制性条款运用不充分。
(三) 股权激励方式探索实践不足
股权激励方式的选择, 企业有着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 主要目的在吸引人才, 增加企业凝聚力、提升工作业绩等方面, 不同的股权激励方式, 对应不同的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因此, 选择合适的股权激励方式, 有助于实现不同的股权激励目的。但农信社在股权激励方面的探索尚处于摸索阶段, 对不同的股权激励目的对应股权激励方式探索实践不足。
三、完善农信社股权激励的对策措施
基于上述对农信社股权激励存在的不足及其成因分析, 完善农信社股权激励机制,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改善:
(一) 构建法人治理评价机制
多数农信社缺乏理事会运作的评价考核体系, 造成了法人治理机制决策职能的弱化, 容易形成内部人控制的状况。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机制, 是实施股权激励的重要条件。因此, 构建法人治理评价机制, 有助于完善理事会人员构成, 充分发挥股东理事、独立理事职能的发挥, 并真正让理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助于完善监事会构成, 使得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得以发挥, 为实施股权激励奠定基础。
(二) 构建股权激励的长效机制
改进农信社的绩效考核方案及薪酬分配方案, 绩效考核引进长效激励机制, 薪酬分配方案应把长效激励机制作为一项制度安排, 把绩效薪酬一部分作为股权激励的专项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 授予持股数量少, 股金分红比率低的高管层、中层、业务骨干, 建立起利润分享机制, 让股权激励在农信系统发挥真正作用, 避免高管层、中层、业务骨干在经营过程中的短期行为。
(三) 完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股权激励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其有效实施有助于留住和吸引优秀人才, 达到企业发展, 激励员工的目的, 如果股权激励倾向于工作年限限制, 对工作业绩方面的限制不充分, 难以达到实施股权激励的目的。理事会下的薪酬与考核委员引进股权激励业绩方面的考核, 设置合理的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员工的股权激励与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挂钩, 保证业绩考核的持续性, 股权激励的长效性。
(四) 丰富完善股权激励方式
在增加限制性业绩考核条件的基础上, 结合股权激励的不同目的, 加大研究力度, 适当引进业绩股票、虚拟股票股权激励方式, 两种股权激励方式适用范围均较广泛, 农信系统引进业绩股票、虚拟股票的股权激励方式, 有助于丰富和完善业绩考核的形式, 更好地发挥业绩考核在股权激励中的作用。
摘要:本文在回顾近年来农信社股权激励实践的基础上, 剖析了当前农信社股权激励的现状和存在不足, 并分析了当前农信社股权激励存在不足的成因;最后, 结合农信社当前股权激励的实际情况, 针对性的提出了农信社改善股权激励的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农信社,股权激励,绩效考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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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文莉、赵芸.陕西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J].财政金融, 2012 (6) .
股权激励的现状和对策 第4篇
大华公司是1996年经市政府批准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1997年经过全体经营者的努力,公司实现利润3000 万元。同年9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大华公司股票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0 年3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讨论董事会提出决定改年薪制为董事、经理股票期权制。议案内 容为:从公司在1996年公开发行股票预留的内部职工股拿出一部分,按照董事、总经理、副 总经理、部门经理等职务等级不同,以每股10元的价格配售一定数量的股票,并规定该股票 于购入之日起一年后可出售。股东大会讨论此议案时,各股东代表对实行董事、经理期权制 一致赞同。但在具体实施方案上意见不一:有的股东提出从公司中预留的内部职工股中拿出 一定份额作为实行该制度的股票来源目前是可行的,但是预留股用完了怎么办?如果该制度 连续实行,就应当有连续不断的股票来源。购买了股票的董事、经理人员担心:现行《公司 法》规定董事、经理在任职期内不能转让本公司的股票,一旦出售有碍法律规定;如果一年 后,宏观经济形势不好,股市处于低迷,公司股票下跌,即使能够出售也没获利空间,弄不 好还可能亏损等。针对本案,我们来分析一下实行董事、经理股票期权的障碍。
1、关于法规和监督问题。h股份期权计划的实施,涉及到相当多的政策法规。目前 ,绝大多 数的政策法律都是针对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制定的。企业在实施股份期权计划中,可能会因 为政策法规上的限制而无法操作。为此,许多企业习惯的做法就是上报计划,由政府或行业 主 管部门审批,一旦被批准,可以越过这些政策法规的限制。这样操作,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政 策法规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又会产生许多新的历史遗留问题。除此之外,行政力量介入股份 期权计划,导致这种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长期激励机制变形走样。
2、股票来源的法律障碍。h本案中大华公司准备从1996年公司成立时向社会公开发 行股票时预 留的股份中拿出一部分实行股票期权制的做法,遇到了法律上的阻碍。因为中国公司法实行 的是实收资本制,公司不能以任何方式持有自己的股份。为了避免与公司法的冲突,一些公 司采取了"变通的"股票期权制。武汉市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在1999年对其下属的三家上市公 司实行股票期权制的操作方法中,采取的是将董事、经理年薪风险收入中的30%以现金形式 当年支付,其余70%由国资公司从股票二级市场上购入公司股票。因此,我国公司法有必要 对公司自己股份取得禁止的使用范围做出调整。
3、股票的流通障碍。h权利人行权后,只有将股票在市场上流通才能真正实现股票 期权的激 励效应。在我国,股份分为国有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为了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转 移和流失,保证国有经济的地位,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为实现股票期权权利人与公司 效应的趋同效应,股票期权计划多授给公司的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这种限制对股票期权 的激励效应,大打折扣。
4、资本市场效率不高。h股票期权的收益大小主要取决于股价的波动情况。中国资 本市场的 股价和业绩相关度不高,还有许多影响股价的非市场因素。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经营业 绩并不存在高度相关,市场的投机性较强。公司股票往往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状况,这使 激励的有效性得不到保证。
5、内部人控制障碍。h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主要集中在 管理层, 董事会也没有行使好自己的职能,多为管理层控制。一项调查表明,国企领导作为国家干部 ,其平均任期为3年左右时间,同时越是效益好的企业,企业领导的位置越不稳定,因为这 样的企业领导通常会有更多的升迁机会。另一方面,国有企业的经理大都是由政府任命的, 任命标准又常常取决于政府官员的偏好,并不一定反映经理人员实际经营能力。有关机构曾 对2000家亏损国企进行调查,结论是80%以上的企业是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亏损。管理 层如何订立股票期权计划,权利人为谁,这个内部人控制问题不解决好,不仅在股票期权计 划上容易出现经理层自己决定奖励自己的怪现象,严重者更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非法流失到 个人手中。
为了完善我国的股权激励制度,应当采取以下对策:
1、积极推动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试点工作。[HT]在我国企业内外部条件都不成熟的 情况下,切 忌盲目行动,一哄而上。选择一些股份制运行良好,操作规范,近年来无重大不良事件的上 市公司,特别是那些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高科技上市公司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以及各 方面条件成熟后再推而广之。
2、抓紧修订和完善证券管理法规。[HT]我国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关于股权 激励方 面的一系列法律规范,为企业激励机制的完善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在上市公司 中实施股份期权计划,面临的问题是已有股份已经发行在外。对公司经营者授予股份期 权,股份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公司回购其发行在外的流通股;二是把国有股的一部分拿出 来用于股份期权奖励。就前者看,现有的公司法、证券法对于回购本公司股票有严格限制, 即使要回购,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繁杂;就后者看,涉及到国有股权管理、国有股流 通等重大政策。在没有明确的政策出台前,任何公司都不会也不敢轻举妄动。除此之外,股 份期权作为一种选择权,一旦被执行,则企业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化,也与目前公司法中的有 关规定相冲突。因此,应该针对股份回购与股权结构变化修改已有的法律法规条例。
3、加快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h[HT]我国企业家的培育、选拔和使用尚缺乏 畅通有效的 渠道和契约保障。因此,要充分挖掘和发挥企业家市场的功能,完善委托--代理机制,要 对企业家的任期、权责利等建立明确而有严格的契约规定,为股票期权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 保证。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 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的使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 的支持,这些机制可以归纳为是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 制。
4、着力培育有效的股票市场。h中国股市是一个相当不规范的市场。所谓"不 规范",是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和制约,股市中存在着大量不符合市场经济规范的现象。这与我国国 情有密切关系。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将加快与世界经济接轨,综合国力达到相当的 高度。然而,就在这样环境下,从2001年6月到2002年1月间,中国的证券市场却暴跌了40% ,这是否在告诉我们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又到了一个关键时刻,一个转折的时刻?
面对中国证券市场的症结,人们提出"全流通"。国有股、法人股的流通并不能立即解决种 种问题,而是全流通起来后要通过减持,逐步消除一股独大的现象,才能从根本上最大程度 地杜绝市场丑恶现象的发生,实现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还证券市场以本来面目。因此 ,国有股减持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内在要求,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 内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