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录程序(精选3篇)
公务员考录程序 第1篇
“将行美政, 必先择人”。从古至今,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的国家管理者, 都对挑选什么样的人从事国家管理活动给予了极大的重视与关注。我国自隋唐以来建立起来的以考试为核心的科举制, 就确立了我国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参与治理国家的人才的基本机制。这一先进的理念还传到了西方国家, 为当时西方国家文官制度以及后来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我国认真总结中外人事改革经验, 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1994 年6 月, 原人事部颁布 《国家公务员录用制度暂行规定》,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正式建立; 2006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标志着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开始走向成熟[1]。
经过近20 年的发展, 我国公务员考试从录用的内容、方式以及程序都做出了很多改进, 这也使得我国公务员的考录制度得到了比较大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有机会进入公务员的队伍之中, 这也给我国传统的公务员队伍结构注入了新的力量, 并提高了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然而, 由于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起步较晚、发展土壤也不够成熟, 缺乏足够的经验累积, 导致其在具体实践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合理之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公务员队伍的进一步完善。因此, 如何建立起一套科学的公务员考录制度已经成为了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近20 年的实践过程中, 我国的公务员考录制度在各个环节上都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与成效。然而, 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与不足。当下我国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以及不合理之处, 只有对这些问题作出深层次的分析, 才可以更加帮助我国公务员考录制进一步走向完善。
2. 1 报名资格限制存在不合理
权利公平是公平的内在要求, 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逻辑起点和实践起点, 它要求凡是有相同能力和相同利益诉求的社会主体, 社会都应对他们一视同仁, 公平地为其提供相同的机会与舞台。而同时, 公平又是公共行政最根本的价值追求, 是政府职能的集中体现, 通过行政公平促使广泛的社会公平的实现, 是社会公众共同的要求, 也是公共行政无法推卸的责任[2]。公务员考录过程中的报名资格这一环节是社会公平最基本的体现。然而, 在目前我国公务员考录实践过程中对于报名资格的规定中出现的随意和不公平的现象却不在少数。
我国的 《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报考公务员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这为政府部门根据职位要求增加或多或少资格条件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是, 该项规定也为我国公务员的录用埋下了问题隐患。政府部门对于学历、专业, 甚至是年龄的限制都体现出了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中存在着歧视的不公平现象。并且对于这些资格的限制条件往往是出于政府部门的主观想法, 具有强烈的随意性。报名资格是决定考生进入公务员考试下一环节的重要关口, 随意规定报名资格不仅违背了公务员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 还会影响到公务员队伍的素质, 阻碍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进程[3]。
2. 2 考试内容设计不科学
目前, 我国公务员考题的设计主要把测试重点放在考量考生掌握知识的数量上, 而并非质量上。考试过分关注考察考生的记忆力, 却忽略了考生对于知识的理解和运用的能力。同时,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考试的内容存在着一定的可预测性和可重复性, 考生完全可以通过多做题的方式来取得较高的成绩, 这样也很容易造成 “高分低能”的情况出现。
另外, 我国目前全国公务员考试相对应的岗位是从科员到主任不等。不同的岗位, 对于考生的要求应该也有所不同, 但按照现行的招录制度来看, 考试的内容和难易成度则几乎完全一致。这样设置的弊端显而易见。不 “因岗设考”是很容易造成考试的内容与录用的岗位之间存在差异的现象的出现的, 最终招录的公务员也必定是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的。
2. 3 考试录用过程不规范
招录过程的不公开透明以及招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徇私舞弊已经成为了目前我国公务员招录制度中最受人诟病的问题。人们将公务员这一职位视作 “铁饭碗”, 这也使得公务员这一职业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追捧。人们对于公务员的趋之若鹜, 也就必然会带来考生为谋得职位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问题。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出现的作弊或是贿赂现象已不仅仅只是诚信的失灵、道德的败坏。即便只是极少数的现象, 但由于公务员招录的范围广, 社会关注度又极高。因此, 类似的行为一定会造成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考生若是真的进入了公务员的队伍, 不仅会损害了其他考生利益以及破坏了社会公平, 甚至还会给我国未来的社会管来埋下极大的隐患。
另外, 完善的监督机制是确保公务员考录制度顺利、公平进行的基本保障。然而, 在实际公务员考录管理中, 监督环节仍旧是相当薄弱的一个环节。监督机制的缺失, 造成公务员考录过程中不规范的现象屡禁不止, 也逐渐让公众对公务员考录的公正性与权威性产生了质疑。虽然, 公务员考录有着 “玻璃房子里面的竞争”的称号, 但真正做到公开化、透明化、民主化依然任重而道远。
3 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对策建议
3. 1 建立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法律法规
我国在法律建设的实践中, 一直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在公务员考录制度上也没有例外。同时, 由于我国一直都有着 “人治”的传统。这就更容易造成在公务员考录的过程中出现各类违规的现象。因此, 只有一套完善的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 才能为公务员考录过程中的各类行为制定标准, 才能避免那些心存不正之念的考生或是考官肆意的寻找法律的漏洞、造成我国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存在不公平现象, 才能真正地杜绝公务员考录制度中出现的不正之风。
3. 2 完善考试内容, 促进考录制向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目前, 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内容更多的是偏向于对理论知识的考查。当前的考试内容容易使考生照搬学校的考试模式, 注重记忆, 不能对考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多方面能力进行准确的测试, 这样的测试结果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而招考公务员需要录用的人员是将来能在工作岗位中独当一面, 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因此录用所要测试的内容应该是考生发现、分析以及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及其组织协调方面的能力, 同时也是测试其党的理论知识、方针政策的运用能力, 尤其是运用政策方针、理论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问题的素质, 是积极探索的创新能力等, 而并不只局限在记住一些概念知识。因此, 必须尽快完成对我国公务员考试内容、程序的改进, 邀请更专业的人士对考试题目进行设置与编排, 促使公务员考试内容走向科学化以及专业化。
3. 3 完善监督机制, 规范考录过程
在公务员考录的具体过程中, 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主体。因此, 必须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 对涉及到的各个方面以及各个主体都进行行为上的约束。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必须是需要内外部监督力量的集合。一方面, 需要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职能的划分, 以及制定清晰的考录过程执行标准, 使得监督有章可循; 另一方面, 需要在外部建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 进行更加客观而又公正的监督, 同时也可以很好地对考生及考官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
同时, 考生和考官作为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最直接的参与者, 也必须对其建立一定的约束规则。如对于考生来说, 必须要建立起一个违规人员信息库, 通过 “黑名单库”的形式对考生产生警告与威慑效果; 而对于考官而言, 必须做到以身作则。以自身的刚正不阿给考生树立良好的榜样。这也需要主管单位对考官队伍的不断培养与提高。
4 结语
经过十几年的不断探索, 我国的公务员考录制度正在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不断迈进。 “德才兼备”的基本选人标准和 “公平竞争, 择优录用”的根本选拔原则成为了公务员考录制度始终坚持的方针, 这也使得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行政管理绩效有了显著提高。但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在报名资格的规定、考试内容的设计、考试过程的规范方面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在以后的具体实践中中, 我们应该规范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各个环节, 在考录条件、录用形式和考试的内容及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 进一步得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 以期更好地为我国得社会管理提供更多、更优秀的后备力量。
参考文献
[1]田红艳.从科举制度反思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J].文史博览 (理论) , 2014, 02:27.
[2]周庆国.论公共行政理论演进视野下的行政公平[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 02:43.
[3]陆远权, 邹成诚.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行政论坛, 2011, 06:59-62.
美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2篇
一、考录原则
美国在1978年颁布的《公务员改革法》中明确提出, 公务员考录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考绩的原则。每个人皆有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平等机会。美国政府在选拨任用人才时仅能根据应试者的能力、技能和知识水平来确定其是否录用, 而不能将其性别、肤色、种族、宗教信仰、党派、婚姻状况、身体缺陷等其它因素纳入考核范围;每个人在参加公务员选拨时都应被公平、公正合理的对待, 并要尊重每个人的隐私权和宪法权。自美国1776年建国到今天, 它仅仅用了200多年便从一个落后的殖民地国家摇身一变, 成为了世界第一工业大国。众所周知, 经济的高速发展离不开政府的高效行政, 从而, 提高了对政府雇员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受美国政治, 经济, 历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影响, 美国的公务员录用遵循的是专才的标准。所谓专才就是精通某一学科或在某一领域具有较多的专业知识, 较熟练专业技能的人才。美国在整个公务员的选拨任用中, 更多重视的是应试人所具备的岗位所需的某种专业技能, 更加强调的是候选人在某一专业领域的突出表现, 而并非过多地看重考生的整体素质。比如, 美国政府通常比较重视领域专家的能力作用和社会地位, 经常请一些专家和学者来担任某些高级的公务员职务。在高级别的公务员考录程序中, 一般通过面试直接选拨任用或由招聘和评估委员会来推荐选任人才。此外, 对一些拥有某种技术资格的人才, 如会计、律师等, 有时甚至会不对其进行考试直接任用。
二、考录程序
美国公务员考录程序包括:招募、筛选、考试、录用等环节。具体考虑程序如下:
1. 由美国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办公室管理公务员考试的总招录工作。
2. 各行政机构向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办公室提交职位空缺情况。
3. 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办公室统筹整理总雇用职位计
划, 以官方录用的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杂志、官方网站等新闻媒介的形式向公众统一公布。
4. 考生在考试之前需向政府部门提交申请。
5. 联邦政府人事管理办公室核查考生的各种申请资料, 筛选合格者继续参加考试。
6. 考生参加考试之后, 人事管理办公室按成绩排名列入候选人登记册。
7. 根据职位的要求, 候选人登记册的列入要求也不
同, 普通职位要求成绩前七名列入候选人登记册, 对于技术性职位和GS-9职等及以上的职位要求列入全部考试合格者而不淘汰考生。
8. 各招考部门从候选人登记册中择优录用。
此外, 美国高级公务员的考录程序与一般公务员录用程序基本相同, 强调在公开公正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整个公开录用过程一般需要9-13个星期。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试通常是各个国家政府选拨任用人才应用的主要方式。在美国, 每年大概有170万的人申请到联邦政府工作, 其中, 50%-60%的申请人要进行笔试。然而, 直到整个考录程序结束后, 只有60%左右的人能通过, 并且最后能真正被录用的考生相当少。因为在美国, 文职公务员实行的是终身制, 退休的人员不多, 空缺较少, 录用率因此较低。另外, 根据前面提到的美国政府对专才的重视, 其在设定考试内容时, 也更加注重考生是否具备其想从事的岗位专业知识和能力。美国文官制度法第2条明确规定:“考试内容应该尽可能地合理, 并应与考生要求就任的职位所需要的能力及适应性有关”。为此, 美国公务员考试一般采用两种形式, 即集合式和非集合式。
1. 集合考试是常用到的最普遍的考试办法, 也是考核参加考试人员是否具备工作、学习能力的常用方法。
大体采用三种形式:
笔试。笔试作为候选人众多的情况下的初步选拔, 大体上包括:形象气质、语文、数理以及一些基本性的知识。
口试。在需要测验某一技能时, 口试是较为合适的方法, 有时考试采取两种形式进行, 考试在通过笔试后进入口试。口试的成绩通常占三分之一。
操作。我国现阶段对考生操作的考核还不是很具体,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对考生考核除了笔试、口试之外, 也很注重实际操作能力。
2. 非集合考试是管理学类和专业职位的主要考试形式,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考生背景的全面考察与评价。
很多专业职位的应考人都已经通过了专业考试拥有能够证明他们业务熟练程度的专业资格证书。如果在大学成绩优秀、技术水平较高并且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 经过多方考察和评估且合格者, 可直接录用而无需参加考试。
美国对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公务员录用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录用方式, 我们可以发现美国公务员的录用方式弹性较大, 灵活多样。笔试着重考查的是候选人的逻辑思维能力, 书面表达能力等;口试考察的是考生的应变、面对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等。
此外, 2010年5月, 在奥巴马提出的总统备忘录中, 力求进一步改进联邦政府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建立人事改革举措。其中关于联邦政府公务员的考核方法包括:一是取消考试考录过程中的僵化内容, 建立人才评估方法。评估内容为:结构化面试、情景判断测试、情绪智力测试、认知能力测试、人格测试、经验评估等, 采用职位问卷调查的评估方法;二是建立分类评级制度。根据不同的职位要求申请职位的人员分类评估, 达到优中择优;三是建立端至端的考录方法。2010年, 美国联邦政府向联邦预算管理办公室和人事管理办公室提交了《初步改革行动计划》, 提出了进一步完善考录程序, 改进考录方法, 以便联邦政府可以吸纳到更高素质的人才。
四、对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启示
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已经实行了17年, 虽日趋成熟, 并获得了不少显著的成果, 但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通过对美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分析, 我们可以获得许多完善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启示:首先, 公务员的选拨任用在确保公正、公开的基础上, 注重考生综合素质的同时, 也应加大对专才的重视。其次, 我国与美国的公务员考录程序大致相同, 两国都比较注重资格考试的准入形式和多次进行面试的考察形式。笔者认为, 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在借鉴美国公务员考录程序的基础上, 应提出适合于我国公务员考录程序的具体办法。最后, 我国公务员考录基本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 这种较单一的考试方式不足以全面考察考生的个人能力和素质, 特别是在初试的笔试后, 就淘汰了大批的应试者, 而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试者并非是最适合岗位要求的考生。仅靠笔试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门科目就将绝大多数的考生淘汰, 是一种缺乏科学考察方法的表现。因此, 我国在公务员选拨录用的方法上, 应借鉴美国公务员的录用方法, 逐步推广和建立起人才储备、在线录用等方法, 不断提高我国公务员的考录质量。
参考文献
[1]吴志华.美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转型[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6-01
[2]张道忠.美国公务员选拔任用制度[J].当代世界, 2012 (5)
[3]谭健.二十国人事制度[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
公务员考录程序 第3篇
今年, 山西省的太原、长治两市作为试点, 首次拿出20个职位面向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定向考录县 (市、区) 公务员。这是山西连续5年从农村干部、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之后, 加大基层一线考录公务员力度, 拓宽公务员考录渠道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悉, 凡是试点市辖区范围内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且在省管企业和市管企业中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3年、在职在岗的正式职工都可以报名参加。目前,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都已结束, 共有1037人登录报名, 203人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7月30日参加了全省组织的统一考试。 (晋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