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法律范文(精选10篇)
电力企业法律 第1篇
关键词:基层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电力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行, 使得企业内部法律问题逐渐突出, 这些法律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电力企业的科学发展, 对其生产经营和电力运输环节都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因此, 基层电力企业应该坚持依法治企的政治原则来进行管理, 加强工作中法律规章制度的调研, 实现基层电力企业的现代化发展。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 基层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人员能够发挥关键性的作用, 只有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 培养责任感与使命感才能在更大程度上降低基层电力企业生产中的潜在风险。
一、加强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行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电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的深化与发展, 与此同时电力企业劳动者的思想理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而那些传统的生产管理方法、传统的法律风险防范内容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 因此, 电力企业要不断完善法律风险意识, 革新检验方法, 加强企业生产中的自身检验, 以创造一个安全可靠、和谐有效的生产配送环境。在企业生产中不断加强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了现代化生产管理的必备模式之一, 它是电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最关键内容和首要前提, 而其最主要的对象范围就是企业工作人员, 只有不断加强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人员的组织教育和思想教育才能使其有效展开各项防范工作。尤其是在当今社会经济背景影响下, 企业逐渐走向全球化发展模式, 其生产配送环境也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 企业面临着国际化大规模生产的竞争压力, 电力企业只有不断增加自身的创新理念, 树立科学发展观, 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技术, 完善人才管理制度, 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调动生产人员的积极性, 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减少潜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完善产品生产结构, 实现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基层电力企业风险与法律风险的主要表现
基层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指的是在特定的生产时期内, 基层电力企业由于自身法律防范意识较差等因素而造成的诸多损害、经济损失以及不确定性后果, 这种法律风险存在于基层电力企业的风险防范领域和法律事务领域里, 具有商业风险的性质, 能够对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 .基层电力企业内部管理潜在的法律风险。很多电力单位在制定电力生产规范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时, 存在较大的变动性和随意性, 甚至有些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条文存在着明显的出入, 违反法律规定的现象普遍存在着, 从而致使一些规章制度不能产生有效作用;一些基层电力企业的财务规章制度存在着一定的不规范性, 出现的财务违纪违法现象对基层电力企业生产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电力公司实行违法投标, 对企业工程建设和运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基层电力企业没有对重要法律文件资料进行严格保管, 从而导致企业的重要档案资料和机密文件丢失, 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2) .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基层电力企业电网的建设与再改造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而且每一项电网建设审批程序都较为复杂, 因而很多基层电力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就私自改动建设工期, 造成了大量的电磁污染;基层电力企业电网的建设和运行需要使用较大面积的土地, 而有些企业为了将建设项目土地征用程序变得简单化, 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工期法律文件来执行, 对征地面积和补偿标准缺乏正确的解读, 从而对企业预算支出成本造成了重大损失;基层电力企业在进行电网配送和搭建的过程中, 没有对其进行安全管理, 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违章建筑, 尤其是杆线同在的现象对村民房屋造成了诸多威胁, 存在着严重的危险因素。 (3) .对外经济活动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基层基层电力企业需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防止出现因相关负责人员没有严格遵守相关权益规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尤其要注意基层电力企业运行中的法律合同问题, 部分企业在法律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存在着诸多风险, 其中的项目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以及施工合同都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4) .触电损害事故导致的法律风险。触电损害赔偿案件的频繁发生给基层电力企业带来了诸多麻烦, 究其原因是由相关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电力生产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预防危险性安全意识较差所造成的, 电力设施产权人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产权规定进行操作, 影响了基层电力企业的正常运行。 (5) .劳动用工管理法律的风险。很多基层电力企业在劳动用工上存在着诸多问题, 没有严格按照合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来执行, 其中的合同条款存在着严重的法律问题, 缺乏有效的缴纳保险机制和合理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 不能对生产中的违纪行为进行合理处置, 尤其是临时工的使用更加加剧了管理上的法律风险。
三、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方法的主要措施
1.树立依法办事理念
电力企业要加大力度开展各种类型的普法活动, 并制定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法律知识宣传计划, 健全电力配送生产中的各项管理制度, 建立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 以此来提高电力企业管理人员的执法力度和管理能力, 在维护企业职工利益的基础上强化权责关系, 此外, 还可以通过制定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来强化电力规范生产模式, 提高企业的整体法律意识和职工的守法意识。
2.加强电力企业法治管理
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以及维护管理的整个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潜在法律风险, 因此, 要做好各种风险预防准备工作, 坚持以风险管理为主的模式来进行电力输送。此外, 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 避免进行人为性和随意性较强的改动, 要使规章制度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结合, 并且还要强化规章制度的各个审核流程, 由专门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公布, 尽量使立案过程公开化、透明化;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还要注重加强相关合同制度及内容的管理, 对其进行分类式、科学式的管理, 严格按照签订、依法执行和依法维权来进行操作, 从源头上减少企业合同纠纷的发生;在对企业发生的相关讼诉以及法律纠纷案件进行管理时, 要严格按照电力企业的法律事务特点来进行, 对相关案件进行正确分析, 使法律机构报告制度更加公开化, 以有效维护企业的政治和经济权益;电力企业还要完善各种法律事务建设工作, 对执法机构和相关流程进行有效管理, 强化各种合同案件的审核、诉讼和仲裁程序, 提高事务人员的执法、维法能力。
3.有效预防电力生产触电事故的发生
基层电力企业应该在生产中不断加强触电人身伤亡的防范工作, 完善各种法律规定措施, 加强对电力架空线路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减少线路安全隐患发生的次数;要严格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来加强电力场合的管理, 对人口密集地区的基础设施及时更换与维护, 对漏电保护装置要加强管理, 以保证其安装率和正确运转效率;对触电事故要加强分析和管理, 积极配合公安管理部门进行有效处理。
4.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劳动用工问题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基层电力企业的正常管理和运行, 因而企业要完善劳动合同用工管理制度, 对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范围和绩效考核方式进行明确化规定;对于那些发生的劳动纠纷案例要按照劳动合同协议书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 并做好各项备案管理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特殊用工管理工作, 对退休返聘人员要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退养制度来进行规范化生产操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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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法律 第2篇
1法律知识有助于企业实现规范的内部管理
经济体制改革后,企业出现了新型的管理模式,电力企业也不例外,但要适应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还需要电力企业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制度。这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监督机制和竞争机制,因此企业要不断改革创新自身的管理体制,从而确保电力企业能够在新的制度下正常的运行。企业不但可以借助法律知识保障企业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还可以运用法律来规范各个部门和全体员工的行为。
2企业员工掌握法律知识可以使企业的管理制度更加规范
法律顾问在企业中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可以帮助企业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并且监督企业各个部门的工作过程,从而使企业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在电力企业中法律顾问的作用更加突出,但是现实中法律顾问还不能够控制企业的工作的全过程[1]。因此电力企业要通过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员工只有充分了解各种法律知识才能对其进行合理的运用。企业最常见的培训方式就是统一的大型培训,需要注意的是主管部门的法律知识培训,这样可以保障企业在进行业务决策时更加合法。企业当前最核心的一项工作就是要完善企业的监督和竞争机制,因此要求企业要充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不断更新管理制度。企业员工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有助于他们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遵守公司法和劳动法,还可以通过法律来保障自身的权益。企业也能有效的完成各项业务操作,尽量减少企业的法律风险。
3法律知识有助于电力企业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外部环境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一切活动进行的支撑基础,如果没有法律,市场就会出现混乱,甚至会朝着不健康的方向发展。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借助法律知识来解决,同时法律知识还可以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或者资源,有助于企业实现自我提升,并实现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国外的很多企业都会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然后运用法律来治理企业,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外汇风险,同时还给企业竖立了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法律是企业用来指导自身工作的重要工具,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强对用户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进行合理用电。一旦有相关电力营业出现亏损或者负债运营的情况,电力企业可以通过已签订的合同对其进行产权办理,这种抵押合同是合法的[2]。
4法律知识可以保护电力企业的合法权益
法治经济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力企业是我国最基础的民生产业之一,在经济市场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如今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和法律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这些不同的方面也正是通过法律才联系在一起,比如企业和企业、企业和政府、政府和群众等等。所以面对着政府和群众的双重监督,电力企业更应该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制管理,企业通过法律规范了自身的行为,才能更长久稳定的在经济市场中发展,从而也会得到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认可。企业的商业风险降低了,就很难出现欠款的现象。而且如果再遇到不及时缴纳电费的用户,电力企业就可以通过法律停止对该用户的通电,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电力企业的经济损失。
5企业通过构建法律知识体系来加快经济发展
随着宣传教育在全国各地的大力普及和推广,很多基层的供电企业都开始重视企业员工的知识技能培训,尤其是法律知识。法制教育的不断推进,使电力企业的法制工作也得到了有效的进展。在企业建构起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不但加强了企业的规范化管理,还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电力企业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时候,要注意针对企业全体工作人员,从上到下紧抓建设,把法制教育宣传和科学发展观有效结合在一起。企业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将具体的规范细化,并认真整理成一个科学、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进而可以对员工实行更加高效的培训。标准化的培训可以全面推进企业的法制建设,既有助于企业完成各项决策,还可以加快企业的经济发展[4]。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是国家为电力企业制定的一项战略部署,考虑到电力企业受到资源配置以及管理能力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且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才给电力企业详细制订了这项计划[5]。这项重要的部署中主要包括预防企业法律风险额管理措施和企业应急法律风险管理措施。具体包括电力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设计和顾问等,工作需要专业的律师参与进来,以保障企业法律制度建设的专业性。一旦遇到重大的经济决策,必须要事先听取法律专家的建议,他们可以从专业的角度来论证企业法律程序的规范与否,最后还会帮助企业制定一份书面的法律论证报告,企业以此为依据就可以有效避免法律程序执行过程中的风险。
6结语
总之,电力企业是我国的民生企业,它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的国民经济和市场经济建设。法律知识作为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正确的运用法律知识可以帮助企业更好的制定战略决策,运用率武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电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可以稳步前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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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方面问题的微探 第3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预防
法律是企业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也是也是企业能够发展壮大的关键。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无不涉及到各种各樣的法律行为,所以也带来了各种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环境中客观存在的,能够导致电力企业费用损害等,所以法律风险实际上存在于电力企业的风险防范领域和法律事务领域,是电力企业所承担的发生潜在其他或者经济损失的风险。
1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预防内容
1.1 保护电力设施
电力企业不管在电力设备建设过程中,还是在电网的建设和改造过程中,都存在着很多纠纷问题。比如审批环节和环保部门的审批工作环节都比较复杂,组要对电力设备产生的各种污染项目进行逐项审核。我们都知道在电网建设或维护过程中,难免会存在电磁污染,目前我国对电磁污染方面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加以规范,所以就造成了电网建设过程的拖延。由于电网建设不同于其他住房占地或者商业用地,所以在征地面积和补偿方面的计算项目比较复杂,不同区域上的征地损失相差会比较大。
1.2 管理经济活动
电力企业对外进行一系列经济活动时,签订完善的合同是经济活动的有效保障,但目前我国电力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由于个别负责人在活动中没有依靠相关法律,所以合同的签订存在的很多问题造成电力企业不必要的额外支出。较低的利用法律维权意识,给电力企业带来很多经济损失,严重制约电力企业的发展。电力企业的日常经济活动中,合同签订是造成损失的主要原因,因为电力企业合同签订环节不完整,所以施工合同和承包租赁等合同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1.3 触电事故
触电事故在所有的电力企业中都是普遍存在的,但近几年其事故发生率只增不减,企业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这给企业的工作环境和企业形象都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触电事故只能在事前加以预防,但其预防措施对于经济活动或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来说都是比较困难的。触电事故预防方面不能抱有侥幸心理,事故一旦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后果不可挽回。我国目前法律条文在触电损失方面规定,设备出现故障造成的触电损失,产权人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不到位,使电力企业在触电损失方面预防工作开展缓慢,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面临很多困难。
1.4 人员管理
目前我国电力企业日常工作中没有引进先进的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很多工作还是需要聘用人员来进行建设和维护。虽然在社会发展的推动下,电力企业在人员选用方面有了很大进步,但还是存在一些劳动合同签订或劳动制度不明确等方面的问题。企业在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将明确说明和写明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合同签订形式也应该合理化,应保障劳动合同的有效性。
2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解决对策
2.1 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现代电力企业应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企业内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法律知识,能够提高社会公民的安全用电、合理用电意识,自觉避免风险发生。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电力企业的法律风险。在偷电、违反合同用电等情况发生时,电力企业应和国家普法部门一齐开展案例宣传,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企业的法律利益。应定期对电力企业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并结合电力企业案例组织法治讲座,在对人员进行岗位和技能培训时,将所涉及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规章制度纳入到培训计划和日常的业务学习计划中,要求员工在学习业务知识的同时强化法律风险意识。
2.2 完善电力法律法规
电力企业应积极推动电力法律和法规的完善进度,消除电力法体系内部的相互矛盾,电力行业立法为人大立法,保证其权威性。电力企业应推动落实政企分开的电力行业法律、法规,我国现阶段很多电力行业对电力行业民事、行政两种性质的管理并不明确,电力管理很难在有序的法律框架下有效进行工作。还应专门完善触电伤害事故的处理方法和相同案件不同的处理结果,在判决结果上具有很大差异。也许是出于对受害者的同情,触电事故的宣判结果一般倾向于电力企业承担法律责任,这样违背了法律的科学严谨性。所以应完善电力方面触电伤害事故的处理法规,明确事故人员责任和电力企业责任,这是电力企业法律防范的需要,也是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的需要。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色,根据国家电力法律的不断完善而进行更新。所以,电力企业内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应不断进行动态更新,并定期进行评估,完善更新机制。
2.3 合同管理体系的建立
现阶段我国很多电力企业对合同管理只是例行公事,并没有充分发挥合同的效力,不能满足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以合同为有效证明的需要,所以,合同管理工作是否有效进行关系着电力企业的经济利益。企业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规章制度,并且委派专人对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提高电力企业内合同管理水平,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有效防范。电力企业应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合同规范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合同管理工作。
2.4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电力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具有很强的特殊性,所以需要既懂得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又熟悉相关电力法律法规的人才。电力企业在实施这一制度中,应注重自身职工的法律顾问和社会律师共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二者相互联系但工作内容又不相同。电力企业在实行法律顾问机制中,企业应注重培养专业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思想积极健康的企业法律人才,充实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整体水平。
3 结束语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及控制对策 第4篇
从目前我国电力发展情况来看,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还不足, 法律风险防范方面还存在某些问题。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 电力企业也要正确认识自身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努力培养法律人才, 增强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 避免法律风险, 从而为电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1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的相关表现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很多的电力企业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没有从整体上进行法律风险的预防和控制, 并没有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归于法律风险管理方面, 企业相关的内部管理活动也没有按照相应的法制化以及规范化进行, 这也造成了生产经营方面存在着相应的问题。
1.1 企业内部管理当中没有依照相关法律实施的法律风险
某些电力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程序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在某些制度内容方面是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 并没有履行规章制度生效的相关手续。某些电力企业的项目招投标出现违规操作的问题, 给整个工程相关方都造成了较大损失。某些电力企业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出现了相应的财务违规问题, 造成了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某些电力企业的重要文件管理失误, 造成档案资料丢失。同时对印章管理失控, 从而造成了企业严重的法律风险。
1.2 电力企业对外经济活动以及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在电力企业对外经济活动过程中, 某些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对于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 这就造成了在活动过程中会有较大的经济损失, 对于电力企业的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在实际的经济活动过程当中, 最为重要也是最为突出的就是合同风险, 某些电力企业在进行合同签订以及流程审批过程中不够完善, 在不同的合同中 (包括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等) 都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1.3 在进行电网建设以及电力设施保护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在进行电网建设以及改造过程中, 最为复杂的审批程序就在于环保方面, 由于环保审批问题而拖延了电网建设工期的情况是比较普遍的, 由于并没有明确电磁污染标准, 这就比较容易造成环境方面的纠纷。另外, 电网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手续办理是比较复杂的, 这也会造成工期方面的问题。缺少征地面积计算以及征地补偿标准的统一建设也会造成征地难度提升、成本加大。在进行电力设施保护时, 普遍会存在违章建筑等问题, 对于杆线同架的整改难度是比较大的。同时, 电力线路和房屋建筑会有较为明显的冲突, 位于电力线路之下的房屋建筑改造会受到严重的阻碍, 房屋补偿方面的冲突会不断上升。
1.4 由于触电伤害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近些年来触电伤害赔偿案件发生率越来越高, 但是触电伤害的预防工作是非常困难的。由于触电伤害事故都是突然发生的, 并且损害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再加上政府相关部门电力监管缺失以及现有的法律要求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的严格规定, 这些都造成了电力企业对于触电伤害事故防范工作是非常困难的。
1.5 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
虽然随着市场的发展电力企业的用工管理进行了一定的优化改善, 但是某些企业还是存在一定问题。主要问题集中在劳动合同签订的形式不够合理、劳动合同条款缺失、劳动合同执行时相应的保险没有缴纳到位。
2 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对策
2.1 建立并不断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要从人员的意识、相应规章制度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 同时电力企业要对相关日常工作进行严格监督, 最大程度上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概率。
(1) 电力企业首先要从管理人员到普通员工都要建立起法律风险意识, 要将法律风险意识进行全方位管理, 将其深入到所有人员的思想深处, 通过长时间的意识培养将风险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
(2) 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 在实际工作中增强风险预防工作的力度, 最大程度上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对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保证职工在实际工作中不会出现类似于触电等的危险事故, 减少法律纠纷。在管理当中要加大投入的力度, 法律风险始终要以预防为主, 要按照消防结合的原则进行。
(3) 电力企业自身要进行有关法律方面人才的培养, 一旦发生了某些法律纠纷, 可以通过精通法律的专业人才进行应对, 最大程度上降低电力企业由于纠纷而造成的损失。
2.2 增强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对于电力企业来说, 法律风险方面的防范工作不单单要进行企业内部的宣传教育, 同时也要将相关内容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介进行广泛的宣传。因为受到法律关于经营者无过错责任等的有关规范, 电力企业的宣传对象不仅要面向企业内部员工, 更多的是要面向社会的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电力企业可以从内、外两方面加大法律风险的宣传教育力度。
(1) 进行企业内部宣传。电力企业在进行法律风险内部宣传时, 可以利用内部会议或者是网络等方式进行, 主要目的是增强电力企业内部的意识管理, 从根本上确保电力设备以及企业职工的安全性。在进行风险宣传教育过程中要进行实际案例的结合, 通过真实案例的展示才是最有说服力的宣传教育方式, 会取得最为明显的效果。电力企业除了加强宣传力度外, 也要在职工平常的培训工作中增强此方面的培养, 将法律风险的学习当成重要工作进行强制性学习, 要和技术的培养同等重要。
(2) 进行企业的外部宣传。电力企业对外宣传的对象是非常广泛的, 每一种年龄、每种职业的人群都会在平常的生活中和电气设备有关联, 所以电力企业一定要增强居民用电安全意识培养, 使其能够合法用电, 避免风险情况的发生。
对于严重的窃电行为, 不单单是电力企业, 相关政府部门也应增大惩治力度, 加大法律宣传教育, 使得每个人都能够意识到违法用电行为的严重性。在电力企业进行大力宣传的同时, 相应的社会组织 (例如居委会、学校等) 也要加强相关知识的普及。
2.3 通过法律顾问的形式降低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可以设立法律顾问的岗位, 将法律内容从更加深层次的角度应用到企业运营中来, 这是市场经济制度下现代企业需要的。近些年来随着人身触电事故频发, 电力企业的法律人员就非常有必要熟悉“触电赔偿案件”的相关抗辩事由。电力企业若是只依靠外部聘请律师等方式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 并且不一定能取得良好效果。因此, 电力企业需要设立法律顾问的岗位, 最大程度上降低人力物力的消耗。
在进行法律顾问的管理时重点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1) 要对电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行优化, 避免出现单一岗位的问题, 要不断完善岗位的等级制度, 从而推动电力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 在其自身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能够为企业贡献更多的力量;
(2) 电力企业要建立起法律顾问的岗位责任制以及奖惩制度, 在精神以及经济等多方面来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积极性。要对那些工作行为以及效果较差的法律顾问实行相应的惩罚, 严重的要从企业中开除出去。通过明确的奖惩制度来促进法律顾问更加积极主动的进行工作, 确保电力企业降低法律风险。
2.4 通过定期回访的方式规避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在进行了相关设备设施安装之后并没有完全结束自身的工作, 要想降低法律风险就需要进行这些设备的回访。所谓的回访就是要对这些设备安装工作进行检验, 确保设备设施在实际运行时不会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同时, 电力企业的回访可以让电力客户产生安全感, 企业同时可以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在进行回访时, 电力企业可以鼓励电力用户主动提出对于产品以及服务不满意的地方, 企业能够第一时间掌握这些反馈信息, 有利于更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同时能够使客户感觉电力企业是以客户为中心, 是从用户的角度进行工作的, 从而提升客户对于电力企业的工作满意度, 从另一种方式对企业进行了宣传。通过有效的回访能够增强对潜在风险的防范力度, 可以很大程度上缓解法律风险。
3 结束语
通过上述内容来看, 电力企业要想降低法律风险, 第一方面要增强企业职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要加强风险防范的手段和措施。另外, 电力企业也要增强在法律风险方面的投入, 降低不必要的支出, 从而为电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社会体制的完善, 我国的电力企业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 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也在不断增加。所以电力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方面的风险, 并采取相对应的控制对策来降低法律风险的程度。本文主要介绍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情况, 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 希望能够相关人士有所帮助。
关键词: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控制对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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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劲鹏.电力企业合同的法律风险与控制策略[J].改革与开放, 2011 (22) :69~73.
电力法律法规 第5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第二篇 电力监管政策法规
电力监管条例
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力监管报告编制发布规定
电力监管机构现场检查规定
电力监管执法证管理办法
电力监管机构投诉处理规定
电力监管机构举报处理规定
电力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办法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
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第三篇 电力技术规范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关于印发《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水电站人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彳亍)第四篇 电力运营管理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新建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矢0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
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试行)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
囤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
电力争议调解员管理办法电力争议调解暂行办
第一篇电力综合政策法规
关于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精神暂停电力系统职工投资电力企业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资改革[2003]37号2003年08月06日]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关于异议人深圳市天华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申诉案的复函
[(2000)执监字第68-22002年8月21日]
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功能规范(试行)
[2003年08月0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1]722号2001年9月24日]
关于印发《电力工程建设定额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2001]721号2001年07月12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电力机械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质检函(2001)2002001年10月17日]
关于印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2000]970号2000年10月13号]
…………
第二篇电力市场管理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电监输电[2004]17号2004年03月29日]
关于促进电力调度公开、公平、公正的暂行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2003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初期运营规则(暂行)》的通知
[电监供电[2003]54号2003年12月31日]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准入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2003年12月30日]
关于印发《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2003年12月30日]
电力市场监管办法(试行)
[2003年08月01日]
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试行)
[2003年08月01日]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
[2003年7月31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电力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21号2003年04月20日]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水建管(2000)62号2000年2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资金账簿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2月2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东北和西北地区电力企业所得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8月17日]
电力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1999年6月16日]
……
第三篇电力安全管理政策法规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2004年03月09日]
关于认真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3年12月2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3]982003年12月05日]
关于加强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管二字[2003]3号2003年01月10日]
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生产调度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通知
[国经贸电力[2002]599号2002年08月15日]
关于颁发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电办[2000]3号2000年03月18日]
第四篇地方电力政策法规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电力局关于规范使用自备发电机的通告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杭州市电力局2003年10月2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继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力生产和市民用电安全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3)33号2002年02月07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电网建设加快我市电力工业发展的通知
[深圳办(2002)15号2002年02月09日]
河北省实施《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27号2001年12月31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市公安局关于西安市贯彻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电力企业法律 第6篇
合同是当事人或者是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据相关法律条例签订的合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近些年来, 电力企业可以通过合同维护个体利益, 并规范各单位的行为。但是就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来说, 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所以, 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有效避免合同中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2 当前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2.1 只注重静态管理
合同的执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是通过合同履行中的具体行为体现的, 对方当事人以往履行合同的能力均只能反馈出过去的信用情况, 当事人过去的信用和履约能力强并不代表在签订合同时履约资信以及能力高, 所以, 在签约过程中, 需要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全面的调查, 尤其是资信调查以及合同文本的审查。但是很多电力企业会忽略对签约、交货、验收等环节的管控工作, 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无法有序进行, 也不能发挥其对于企业权益的保护作用。电力企业签订合同的主要对象是合作企业以及用电用户, 这就表明其签订合同的数量较大, 其管理难度高, 在签订合同时, 也不能对每一个用户的合同履约能力进行调查, 并进行动态管理。因此, 电力企业只注重静态管理而忽略动态管理的问题就更加严重。
2.2 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所谓合同履行就是指执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当事人必须执行合同义务。履行监控工作的进行是为了保证合同内容正当履行而建立的与合同内容相匹配的调整以及管控机制。为了保证合同内容能够深入落实, 并且促进电力企业的发展, 很多企业均建立了法务部门或者是专门的合同的管理部门, 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但是在实际生产中, 电力企业建立的法律顾问制度因为企业内部多种因素使得合同内容不能落实, 并且合同不能得到管理。例如, 电力企业法律部门在前期合同管理中的参与度不高, 只注重对合同的流程管理, 没有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 内容不规范之处也没有立即进行监督修改, 事前的参与度不高。作为企业的管理层, 虽然其认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开始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 但是只注重建设却不注重日常的落实管理使得制度成为了空架子。对于电力企业来说, 其用户群庞大, 只有将制度深度落实, 才能保证管理的全面, 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合同管理能够逐渐实现规范化建设, 企业的签约行为等能够更加规范, 弥补当前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另外, 因为合同签订履行监控制度不完善, 不能对对方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使得不能提前发现违约行为, 引发了诸多纠纷, 造成了电力企业巨大的经济损失。
3 电力企业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3.1 做好合同签订管理工作
在电力企业管理中, 合同是供电方与用电方处理争端、履行义务的主要法律依据。合同签订环节是合同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环节, 因此为切实降低合同法律风险, 应从签订合同这一环节就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这就需要电力企业依据各种供用电合同的特点与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案。通常情况下, 规范的供用电合同的表述格式应明朗、清晰, 条款内容应具体详细、内容前后一致、无冲突之处。假如合同的措辞言语不准确、不严格的话, 极易出现歧义, 这往往会引发合同纠纷, 严重的话还会给电力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因此, 电力企业在签署各种合同的过程中都应具有谨慎、严肃的态度, 切勿因粗心大意而埋下法律风险隐患, 尽可能提高合同内容的精准性、全面性、科学性及合法性。电力企业应组建专门的合同审查部门对各种合同进行严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涵盖签订合同的程序科学与否、合同内容完善与否、合同中相关定义精确与否、合同相关标准合法与否, 从而尽可能做到防微杜渐、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对此,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 签订完成的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最高准则, 在合同签订和实践时, 口头语言以及保证是没有法律效应的, 因此合同内容尽量详尽, 双方当事人谈判的结果、决定、对方的承诺等内容均需要纳入合同中; (2) 合作方必须加盖单位的公章, 或者是合作方的经办人需要提供并且加盖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对方的授权委托书需要完善保存, 可将其作为处理纠纷的参考依据, 若对方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员等签章, 必须具有相关的授权委托书;合同倒签时, 若发生分歧, 就会成为合同管理的阻碍, 对此, 需要通过制度的约束防止补签合同的问题发生。
这里就企业电费回收风险的规避为例, 与大宗用户签订供电合同时, 需严格审查用户主体资格, 明确其是否具备签约资格和履约能力。供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 制定信用评价标准, 并聘请法律财务等专业人士出具信用评价报告。搜集用电企业的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不动产信息、动产信息、员工信息、经营状况信息、行业信息、发展前景信息、财务信息、涉诉信息等信息, 并结合税务、工商等部门对用电企业的评价, 出具信用评价报告, 以便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履约能力、信誉, 评估企业的经营风险, 从而有针对性的修改供电合同格式问题, 决定是否需要增加担保措施, 是否采取先付费的制度。
3.2 合同履行管理
当发现问题出现纠纷时, 双方应该进行交涉, 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采取适宜的处理措施, 从而弱化合同风险, 实现对企业自身权益的为。若纠纷是供电方责任, 那么供电企业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内容立即进行补救, 并给予经济补偿等, 其必须担任违约责任, 并且有效履行合同内容。若客户方违约, 那么必须进行沟通, 并且对客户方进行监管, 督促其履行法律责任。当协商无效时, 供电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补偿企业的经济损失, 从而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 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 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需要进行审核, 通过审核之后需要注意其具体的变更形式, 并预测变更不明确所引发的后果。对于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供电企业在履行内容过程中需要广泛收集相关信息, 并且对现存的资料进行整理和保存, 尽量保证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另外, 供电企业还需要注重合同履行期间的权益保护, 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执行合同的中的条款, 若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变化并且约定内容不明确时, 就需要立即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是对协议内容进行调整。例如, 就电费回收风险来说, 可通过合理运用不安抗辩权进行规避。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 先履行的一方确有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约能力时, 有权要求对方先为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 在对方未对待履行或提供担保时, 有权中止合同履行。我国《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具体内容:“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中止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 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供电企业有证据证明用电企业有68条规定的上述四种情形时, 可按以下程序行使不安抗辩权: (1) 及时通知用电企业, 告知其屡次欠费的行为或经营状况恶化的状况已符合供电企业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其务必于某期限内结清陈欠电费、预缴电费、提供担保 (根据实际情形选择适用) , 否则将按照法定程序中止供电乃至解除供电合同。 (2) 履行了通知义务和举证责任后, 供电企业有权中止履行供电合同, 暂停供电。 (3) 若用电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 结清陈欠电费并恢复履约能力或提供担保后, 供电企业应当恢复履行供电合同;若用电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结清电费, 恢复履约能力, 亦未提供担保, 供电企业则有权单方解除供电合同。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 企业管理均需要按照此重点进行。对于电力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来说, 要想有效防止法律风险, 需要从合同的前期准备、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和合同违约的补救措施等多个经济活动入手, 建立健全的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体系, 并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使得企业管理更加规范化, 对合同管理工作以及法律事务处理程序更加细化, 从而弱化法律风险对于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 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钟梦华.火力发电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对策[J].企业改革与管理, 2015 (5) :137~138.
[2]唐瑜.浅谈工程合同管理---公司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J].科技信息, 2012 (3) :573~574.
[3]宋常青.电力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 2013 (8) :208~209.
电力企业法律 第7篇
进入21以来,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电力企业要想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必须进行电力体制改革。近几年,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取得较大成就,随着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化发展,社会对电力企业管理和运行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电力企业对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明确自身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问题后,具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解决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整理发展水平。众所周知,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企业设立及解散的法律风险、企业内部权益纠纷以及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等,以上风险对企业的发展建设均会产生严重的阻碍作用。因此,电力企业必须对以上风险进行分析,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
1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种类较多,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其法律风险进行了以下总结 :第一,企业设立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后期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如设立企业过程中相关规范制度不健全、设立行为不规范以及设立操作不合理等,为电力企业今后的经营活动埋下了安全隐患,导致企业成立后各种纠纷问题层出不穷。另外,企业在解散的过程中也存在较多法律风险,如资金结算纠纷、债务承担以及职工薪资纠纷等 ;第二,企业内部权益纠纷是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之一。公司成立后必然面临各种法律纠纷问题,企业内部纠纷一直以来是影响企业发展建设的主要原因之一。例如,实际发展过程中转让以及权益诉讼等问题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发展建设。第三,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市场主要竞争力向企业知识产权转型。在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企业要想提高整体发展水平,必须结合实际发展状况提升内部知识产权竞争实力,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仍面临着知识产权风险问题,导致企业发展困难。总之,只有明确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的种类,才能具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2 我国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的现状
2.1 法律风险意识淡薄
我国电力企业受政企合一发展理念的影响,实际发展过程中对法律风险认识不全面,对依法治企的认识不够,导致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各种法律风险问题严重。电力企业职工法律风险意识认识不全面主要表现在竞争机制不科学以及电力设施验收不合理上。目前,我国仍存在着电力企业设备安装与电力企业无关的其他企业完成,导致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风险问题严重。另外,电力企业法律风险意识薄弱还表现在对法律知识了解不足上,导致企业难以顺利发展。
2.2 合同管理水平低
合同纠纷是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的法律风险之一,是影响企业发展建设的主要因素。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比较完善的合同市场,因此,加强合同管理成为各行各业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重点内容。我国电力企业在经济市场上一直处于弱势地位,部分电力企业职工合同意识淡薄,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法律工作人员不足,专业素养有待提高。另外,随着电力企业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与之相关的工作岗位数量越来越多,电力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与企业职工签订合同文件,受历史发展因素的影响,电力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合同的过程中难免会引起各种纠纷,为电力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法律风险。
2.3 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电力企业管理水平逐渐提升,但是,在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内部存在严重的职权划分不明确、员工分工模糊以及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由于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亟待加强,导致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问题数量不断增加。众所周知,电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直接影响,由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实际发展过程中企业资产流失等问题严重,导致企业难以健康发展。
3 强化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的对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市场经济法制体系越来越健全,电力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型产业,严格遵循各项法律制度开展各类经营活动显得尤为重要。实际发展建设过程中,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仍面临着严重的法律风险,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对强化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对策做了总结介绍 :
3.1 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提高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电力企业管理者在明确自身发展状况后,应该具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为提高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众所周知,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要求企业在明确自身资源配置状况、行业之间的竞争力现状以及企业综合管理能力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战略计划,如 :如何在经营管理中防范法律风险、怎样正确处理各种突发事故以及面对法律风险应该采取何种态度等。总之,电力企业要想强化自身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必须在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下,通过培养高素质和专业性强的法务人员以及聘请法律顾问等措施,为解决电力法律体制不健全、部门法律重叠以及执法产生冲突等问题做好准备。
3.2 确保在经营制度中企业决策的合法性
经营制度中企业决策的合法性是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要想解决经营管理中电力法律体制不健全,部门法律重叠,执法产生冲突等问题,电力企业必须在明确自身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对企业内部各种风险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再结合企业发展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引导下,企业管理者还应该引导企业进行科学合法的进行活动,对各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在履行规章制度的同时还应该结合实际实施状况进行修改和完善。另外,面对电力企业经营管理现状,电力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合同、诉讼以及招投标等管理工作,从根本上提高电力企业各项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3.3 及时更新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电力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着公司的规章制度建设亟待加强以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足等问题,要想解决上述问题,电力企业在制定健全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后,还应该结合现代社会的实际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企业应该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与职工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以及企业管理制度等内容结合,最大限度维护法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的基本作用,引导企业有效地规避各种法律风险。另外,电力企业还应该结合实际发展状况引导企业管理者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中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提供动力保障。
3.4 培养或者聘用专业法律风险管理人才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力由传统的技术竞争向人力资源竞争转型,企业要想获得快速发展,必须结合实际发展状况不断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想解决电力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法律工作人员不足,专业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企业必须结合实际风险管理现状,培养或者聘用专业法律风险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水平做出应有的贡献。
4 结束语
电力企业法律 第8篇
1 传统宣传方式优缺点分析
在电力设施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向地方政府汇报,利用宣传车、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性、危害性、危险性,提高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等电力管理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社会责任氛围。该公司在宣传活动开展一段时间后,对农村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问卷中共设置问题13个,问卷人群以小工商业店主、居民为主。回收纸质问卷63份,其中对于“通过什么途径了解用电费用及用电信息”的问题,答卷显示,通过现场公益宣传知道的占65%,不太清楚的占25%,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知道的占10%。
综合分析调查结果,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一是读本、宣传册等纸质材料容易被人随手丢弃;二是横幅标语等方式传递信息效果差,不够形象也不易被人牢记;三是报刊的宣传效果不如网络信息媒体;四是尽管互联网信息传输效率高、信息量大,但由于个人可获取的信息量大爆炸,通过这种方式推广信息的效率随着时间推移呈边际递减效应,容易很快被人遗忘;五是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虽然为电网信息传递提供了新途径,由于是新生事物,因此在城郊和农村地区的人群中普及率、使用率都不高。
2 探索应用光栅立体画技术制作主题宣传画
为研究出新方式方法,促进电力法律法规常识在农村地区的普及率提高,该公司组织了QC课题小组,通过研究社会传播学、消费心理学,并根据供电企业的社会公益性特点,经过多方比较,最终确定采用光栅立体画技术,将宣传创意制成宣传画。
光栅立体画技术是利用特种光学材料,在平面上展示出栩栩如生的立体世界,其精美的三维立体效果,能带给人视觉享受。创作人员从《条例》中选择与农村地区相关的规定,设计绘制了《白雪公主之电力历险记》《钢铁侠遭遇山火霎那间电光火石》2个主题漫画。《白雪公主之电力历险记》以家喻户晓的童话故事人物为主角,以歹毒皇后设计各种诡计诱骗白雪公主触犯《条例》中禁止的各种违章行为,七个小矮人则在危险行为发生前及时制止并教育公主,从而使公主认识到皇后的阴险目的为故事情节,将电力法律法规知识寓教于乐融入漫画中。漫画包括9幅故事演绎画及7幅对《条例》内容的讲解,涉及高压线路安全注意事项、征地条款等。主题漫画引人观赏、容易记忆,一经面世,就在到营业厅办理业务的客户中引起热议。创作人员还创作制作了《钢铁侠遭遇山火霎那间电光火石》主题宣传画,以科幻电影英雄钢铁侠为人物角色,讲解了如果对电力设施保护不力,一旦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会引起严重后果,就连电力钢铁侠也无能为力的道理。此次活动所制作的主题漫画为公益性质,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供电所,用于公益宣传。
电力企业法律 第9篇
关键词:电力营销,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我国社会对于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多, 加上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 电力营销工作成为当前电力企业管理的关键和重点。通常来讲, 电力营销包括业务扩充、业务变更、电价管理、电费回收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 是连接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的纽带。而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 电力营销工作中面临着许多的法律风险, 需要电力工作人员的充分重视。
二、电力营销概述
电力营销是指在电力市场中, 针对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 以电力客户需求为核心, 通过供求关系, 使得电力用户可以使用安全、可靠、经济的电力商品, 同时得到周到、满意的服务。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体制改革的深以及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使得我国电力营销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 法律风险也在日益增加,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电力企业的稳定发展。对此, 电力企业管理人员应该充分重视起来, 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和防范。
三、电力营销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一) 电费回收
电费回收作为供电企业生产经营成果的最终体现, 直接关系着企业的效益和利润, 关系着电力企业乃至整个电力行业的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当前, 电力企业收费的方式包括现收、托收、银行代收、预收电费等。而在电力营销实践中, 电费拖欠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电力企业的突出问题, 出现电费回收法律风险的原因, 主要包括:
(1) 当前先供电、后缴费的电费回收模式使得电力企业承担了用户拖欠电费的风险;
(2)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 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 存在无力缴纳电费的现象;
(3) 个别用户对于电力企业的认识存在偏差, 认为电力属于国有资源, 不应该向电力企业缴纳电费, 存在恶意拖欠电费的情况。
(二) 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 签订过程。供用电合同在签订过程中, 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规定, 而受契约自由原则的限制, 如果没有正当理由, 电力企业必须为用户供电。其二, 合同内容。在对供用电合同条款进行确定时, 必须切实明确产权分界点、资产维护分界点以及合同履行地点, 明确电费结算方式, 明确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避免出现矛盾纠纷。其三, 合同管理。供用电合同存在长期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在其履行过程中, 受各种因素的影响, 可能会出现供用电双方的矛盾纠纷问题, 需要通过完善的供电合同管理, 对其进行解决。
(三) 用电检查
用电检查工作贯穿于电力营销的全过程, 其主要内容包括对违约用电以及偷电窃电的查处, 对电量的追补等, 以减少和挽回供电企业的经济损失。但是在实际工作中, 部分用电检查人员并没有认识到用电检查的重要性, 存在着以工作任务单代替《用电检查工作单》、发现违规用电直接当场停电等不规范行为, 不仅会影响电力企业与用户的关系, 还可能引发相应的法律纠纷。
四、电力营销工作中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针对电力营销工作中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应该充分重视起来, 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 对风险进行防范, 确保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 对电费回收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方面, 应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 明确电费债权的诉讼时效。由《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 电费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 一旦超出这个时效期, 则电力企业将不能再通过诉讼渠道获得法律保护, 增加电费回收的难度。另一方面, 要合理运用不安抗辩权。《合同法》第68条明确规定, 在供用电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如果电力用户存在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等情况, 则电力企业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终止向该用户的供电, 以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 不安抗辩权可能会给双方的利益造成较大的影响, 同时造成供用电双方关系紧张。对此, 相关法律对该权利的行使进行了限制, 规定供电企业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必须严格履行法律义务, 避免出现随意断电的情况。
(二) 对供用电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针对供用电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电力企业必须充分重视起来, 加强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在与电力用户签订用电合同前, 必须对用户的偿还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 避免出现电费回收风险, 同时加强与用户的交流和协商, 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合同内容的制定方面, 应该严格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 保证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避免出现与相关法律条款冲突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另外, 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 确保供用电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确保供用电合同的顺利履行, 及时解决用电纠纷和电费回收问题。
(三) 对用电检查法律风险的防范
对于用电检查中的法律风险, 一方面, 电力企业应该加强对于用户受送电工程的中间检查和竣工检查, 避免不合格电力设备的投运, 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在签订用电合同签, 做好相应的竣工检查工作, 将电力设施的性能指标等写入供用电合同, 可以为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问题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另一方面, 应该加强现场检查工作。目前我国供电企业进行用电检查工作的法律依据, 主要是由电力部发布的《用电检查管理办法》, 但是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 存在着程序繁琐、实效欠佳等缺点。对于, 电力企业应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 结合供用电合同, 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 约束各自的行为。在现场检查工作中, 如果发现用户可能存在窃电行为, 应该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 对用户进行重点检查, 明确结论, 然后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处理, 避免出现违规违法行为。
五、结语
总而言之, 在当前新的发展形势下, 电力营销工作中存在着许多法律问题, 电力企业应该充分重视起来, 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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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法律 第10篇
关键词:电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商品交换的法律表现形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现代企业的所有经济行为,都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因此,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否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控制合同法律风险,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面对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要求,电力企业更要在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业诚信的前提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然而目前,电力建设项目管理领域中合同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合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这也与近年来电力建设市场的迅速发展态势不匹配。
一、合同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本质上讲,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为了实现某一标的,围绕标的的质量、价款、数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协商一致,对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先约定,是对未来将要发生的实现标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责任的一种设想。在电力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一)合同是电力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电力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发包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方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电力建设项目的业主方还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电力项目业主方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可以说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二)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为保证电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平衡业主方、承包商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合理分摊双方的责任风险,合同通常界定了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业主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图纸和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双方都必须按合同办事,双方的行为主要靠合同约束。
(三)合同是处理电力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电力建设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方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协调处理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所以,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的定义及特性
合同纠纷往往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条款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了不同的理解,而作为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唯一法律基础,合同纠纷都必然表现为法律纠纷,而合同所带来的风险,也最终表现为合同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而产生的法律纠纷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风险、合同纠纷的存在是必然的,但是经过努力,合同风险、合同纠纷可以规避、预防和减少。
在电力建设项目领域,由于电力建设项目一般具有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相对应的,电力建设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也表现出自身的特性。
(一)电力建设项目设施工周期长,风险难度大。施工合同的生命期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因此,电力建设合同的法律风险管理周期长、跨度大,受外界各种因素影响大,往往造成法律风险的发生难以预测,使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控难度更大。
(二)电力建设项目投资大,合同金额高,使得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效益显著,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合同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可使得业主方控制预算,降低建设成本,也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损,赢得利润,实现业主方和承包商的双赢。合同法律风险的失控和发生,则可能出现业主方和承包商同时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三)由于电力建设项目参建单位众多、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使得合同法律风险防控工作更为复杂和繁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涉及到业主方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方与材料供应商之间各种复杂关系,而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过程中处理好各方关系极其复杂和困难,稍有疏忽就会导致经济损失。
(四)因为电力建设项目周期长、参建单位多等原因,使得电力建设合同的履行内外干扰事项众多,设计变更、施工索赔等非常频繁,补充协议、合同变更等也时常发生。这就要求合同的法律风险管理和防控不能静止不变,而必须是随着建设项目的推进动态地开展,这在合同履行阶段显得特别重要。
三、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当事人缺乏法律意识,个别合同有失公正。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依法签订和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不用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合同履行中凭主观办事,随意性强,对合同的法律条款不够重视,有的当事人肆意修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同时,由于目前电力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严重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二)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在国际上,不论业主方还是承包商,都十分重视合同管理,把它作为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承包工程盈利的关键。而我们相当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方面只重视工程的建设,不重视合同管理,只重视工程竣工发电,忽略在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档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合同文本不规范,合同条款不严谨。国家工商总局和住建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或者签订“黑白合同”,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实际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及备案。实际执行是以合同补充条款形式或干脆用“君子协定”,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把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推翻。这类做法,一方面可能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而导致合同的无效,另一方面也导致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这也是合同法律风险的根源。
(四)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律风险防控不到位。由于对合同管理的忽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法律风险的防控工作不到位。例如,合同中一般把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签证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履约过程中双方来往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电力施工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可这一点往往遭到忽视,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往来函件、合同变更、索赔签证等文件签字生效的条件和责任规定不明确,管理不到位,结果在合同法律纠纷中因为无法举证或证据的证明力不够而承受经济损失。
(五)专业人才缺乏也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因素。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较强的法律知识、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四、电力建设项目法律风险的识别
合同管理在哪些方面存在法律风险,这是合同法律风险防控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我们以合同从签订到履行的整个管理过程分不同阶段进行分析、识别、判断。合同的整个管理过程按时间顺序,大致分合同主体识别阶段、合同签约协商阶段、合同条款确定阶段、合同审定签字阶段、合同履行阶段。
(一)合同主体识别阶段。对于电力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建筑合同中的主合同,机组采购合同是采购合同中的主合同,而这两个合同的主体都需要有严格的法律、资质限制。《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禁止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接工程。好的优秀的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一般具有自己精专的优势领域,而普通的一般意义上的合格,现实中往往具有不确定性,给工程的质量、工期和造价带来很大的风险。有的施工单位没有资质借用资质,有的低资质借用高资质,还有的私自转包、分包给低资质甚至无资质的单位,导致建设工程合同主体与合同执行主体不一致,即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这些都为项目建设带来很大的风险。为了避免以上风险的发生,业主方一定要重视合同主体的审查,合同主体的审查是合同审查中首先需要确认的问题。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是直接关系到合同是否有效、能否履行的先决条件,对其进行细致调查,才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同时,还要对合同主体的权利能力进行进一步调查,调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定主体资格。
(二)合同签约协商阶段。协商是合同当事人就未来将要订立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交换意见,达成合同的过程,这一过程在合同法上主要指要约和承诺。而在电力建设项目合同签订中大多数表现为招标、投标和中标。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在性质上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它的内容对后续的中标签约和施工影响很大,必须予以重视。要注意分析招标文件中给定的项目性质、投标资质要求、技术要求、工程相关条件以及给定的部分主要合同条款。
投标文件是非常关键的,除为中标服务以外,它还是签约过程中的要约,对合同的影响极大,作为要约,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根据《合同法》规定,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可以撤回,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可以撤销。《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在要求提交的截止日前可以补充、修改和撤回。
经过开标和评标过程,一旦定标,意味着承诺的产生,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关系即告成立,所以定标以后,不允许再对招投标文件进行擅自变更。《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电力建设项目主设备合同在这一阶段尤为重要,因为设备的参数指标上各有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在这一阶段确定。在这一阶段以合同标书为主,列出风险因素并通过专家评审来识别、评估。
(三)合同条款确定阶段。电力建设项目合同一般是法定要式的,在条款确定时必须注意运用法定的、准确的词句将谈判过程中的意思表达用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在确定条款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格式文本合同的全面性完整性。电力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合同约定条款不能过于简单,过于简单的合同文本意味着不确定性的增加,应当努力从自身角度出发,将所能预计到的一切情况均在合同中加以约束,在示范文本中添加自己认为应该规定的条款。一般应注意添加:项目履行中各方明示代表外的其他人的行为效力;工程停建、缓建,中间停工时的退场、现场保护、工程移交、结算方法和损失赔偿范围;合同进度款拖欠情况下的工期处理;工程中间交验或业主方提前使用工程部分的保修问题;合同外工程量的计价原则和签证程序;合同尾款的支付办法和保证措施等等。
合同价款的确定。对于设计工作达到一定深度,边界条件较清楚,工程量变化不大,施工难度小的项目,宜采用固定价合同方式,以求得合同风险最小。对于不能全部采用固定价的合同,尽量加大固定价的比例,然后对可变部分进行具体要求。
合同索赔条款的确定。电力建设项目索赔现象在实际中不常见,但合同索赔是一种权力要求,没有索赔,合同就不能体现其公正性。索赔的根本原因在于合同条件的变化和外界的干扰,这正是影响项目实施的众多变化因素的动态反映。因此,我们更应当做好合同规范工作,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义务,在责任条款中规定索赔条款,对引起索赔的原因和索赔方式程序、索赔量进行专门规定,在弥补承包商损失的同时,保障业主方的合法利益。
(四)合同审定签字阶段。这是合同签订的最后阶段,合同关系虽经上述步骤已经承诺,但一般需要经过签字盖章才能使合同正式生效,所以,这一阶段一定要对合同作最后的把关。首先,要对前阶段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疏漏,及时解决问题。其次,前阶段一般由专门人员具体承做,往往不能综合企业和项目全局,所以,这一阶段一定要对合同进行通读,从全局和整体出发,特别是通过工程技术、法律、财务等多个角度,对合同条文进行审查。同时还应注意合同的签字和用印是否规范有效。
(五)合同履行阶段。电力建设项目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阶段,合同的具体执行也就是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因此,合同履行阶段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合同的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正常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这种及时变更的意识,结果导致损失。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合同变更的目的是通过对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更好履行和一定目的的实现。无论是业主方还是承包商,合同的变更都应该做到合法、合理、及时,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商洽协议和往来函件等应得到重视。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地发出必要的书函,是电力建设企业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的一种手段,也是电力施工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索赔签证等文件签字生效的条件、签署人员的责任等,需要清晰明确。
五、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合同法律风险防控的几点建议
电力建设单位一般都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管理积累,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成套管理经验,但市场经济的复杂多变,仍然使得电力建设的合同法律风险无处不在,从上述分析来看,这其中既有宏观控制的问题,也有微观管理的问题,既有外部环境的问题,也有企业内部自身的问题,因此,电力建设项目合同的法律风险防控仍需不断加强。
(一)加强合同法律风险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合同是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加强管理人员法制观念,真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风险管理水平,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二)推广建设项目标准合同文本,建立健全建设合同示范文件体系。标准合同是对工程合同管理实践的科学总结,有助于规范承发包双方的市场行为,合理分摊建设项目承包风险,科学界定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现行的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很大程度上借鉴了FIDIC文本格式和内容,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但仍然存在翻译用词晦涩难懂,内容过于抽象,种类偏少,缺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承发包商内容的标准合同系列文本等问题。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应组织力量进一步完善合同标准文本,可以综合利比、威宁谢等合同文本的优点,编制系列化的合同标准文本,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建立健全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电力建设企业应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以便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立合同管理责任制度。合同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有利于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做到责任明确,逐级负责,落实到人。有利于调动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有关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合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建立企业内部合同审查批准制度。因为工程建设合同涉及到法律、企业成本与计划、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为了使工程合同在签订后合法有效、便于履行,就必须在签订前进行审查、批准程序。审查就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前由各职能部门审查会签,再由企业合同主管部门或法律顾问统一审查。批准主要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署是否同意对外签订合同的意见。三是制定合同管理检查奖惩制度。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因其生产的“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合同管理具有许多特点,例如:合同管理时间长、合同变更多、管理难度大、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等特点,作为企业合同管理部门必须经常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好的部门和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实行合同管理检查奖惩制度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企业利益,激发企业合同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积极性的重要措施。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步伐,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岗位都是极其重要的岗位,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针对目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人才缺乏、整体素质不高的现象,我国已推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和合同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五)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由于高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成熟,尤其是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大量的计算、数据统计分析处理变得非常简单,这就使得管理成本降低,并使各专业分包、专业技术、技能得到提高,实现进度、质量、投资达到最优配置。加速合同管理信息化进程信息化是我国大中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必由之路,通过合同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有助于带动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合同信息流程的透明和公开,消除因信息不畅带来的种种管理弊端。
六、结语
西方法谚有云:“财富的一半是合同”,无论是电力建设的业主方还是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都必须加强合同的风险管理。我们必须树立起深刻的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识别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不确定因素日益增多,电力建设项目的实施都会面临更多的法律风险,风险损失规模也会越来越大,这些都要求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加强自身风险管理。这无论是从理论研究方面还是实践方面,都值得大家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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