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传销宣传标语(精选14篇)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 第1篇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十条
1、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2、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3、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4、禁止传销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5、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6、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7、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
8、打击网络传销,铲除网络毒瘤
9、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10、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 第2篇
26、传递守法正能量,打击传销谱新章。
27、你监督,我举报,群策群力打传销。
28、致富需要千日功,陷入传销一场空。
29、爱妻爱子爱家庭,粘上传销等于零。
30、传销编织财富梦,祸人害己终成空。
31、“传”递负能量,“销”毁幸福梦。
32、打击传销全方位,幸福荆楚零距离。
33、非法传销是犯罪,依法打击为社会。
34、天上不会掉馅饼,非法传销是陷阱。
35、致富还需勤中求,莫信传销会暴富。
36、打击传销无止境,缔造和谐有真情。
37、打击传销手牵手,和谐家园心连心。
38、围剿传销全方位,红盾亮剑零距离。
39、传销致富不可行,害人害己害家庭。
40、魅力城市我的家,拒绝传销靠大家。
41、传销是坑蹦拐骗,入伙是误上贼船。
42、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43、打传没有旁观者,你我都是践行人。
44、我以我心爱家园,我以我行拒传销。
45、美丽城市是家园,不许传销来污染。
46、打击传销一小步,平安幸福一大步。
47、打传销,保和谐,护民生,促发展。
48、辛辛苦苦千日功,非法传销一场空。
49、传销编织美丽梦,上当方悔一场空。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 第3篇
此次专项行动为期3个月,将重点打击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和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名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犯罪活动。
内蒙古要求各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动中加强与公安经侦、网络运营商等对口部门的联系,与之联合开展案件线索梳理排查和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同时部署市、县开展线上线下线索排查,防止出现网络传销“洼地”。
以网管网 打击网络传销 第4篇
六部门严打网络传销
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六部门日前就联合召开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总结和下一步工作部署会议,对2011年六部门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行总结。
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国20余个省区市的工商、公安机关共查处网络传销案件100余件,查获散布传销信息的网站160个,清理涉嫌传销博客1460个、视频5000个,逮捕和刑拘网络传销头目达300余人。与会各部门负责同志一致表示,专项行动在短时间内打出了声势,有力地打击了网络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的嚣张气焰,成效显著。六部门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协调配合,完善打击网络传销长效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在互联网蔓延的势头。
对于打击传销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表示:“在新形势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始终对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把加强打击传销工作从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去理解和落实,与公安等部门加强配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打击传销工作,做得更好。”
网络特性提高打传难度
根据打传人员介绍,网络传销不同于传统模式的传销,它往往打着各种旗号进行,如:纯资本运作、股权私募基金、连锁经营、连锁销售、电子商务等,其花样之多,翻新之快,给互联网治理带来很大难度,也给广大民众的经济财产安全带来的很大的威胁。
与传统的传销相比,网络传销具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虚拟性。一般传销会有大规模的“拉人头”聚集,打传人员可以借此找到传销人员的老窝。但网络是虚拟的,服务器很多都在境外,地址也是假的,因此在传销人员很难被抓住。
二是隐蔽性。很多传销人员登记的名字都是假的,根本无处查询。
三是快速蔓延性。网络是开放式的,谁都可以加入,发展蔓延速度极快。
四是跨区域性。互联网打破了区域性,网络传销也就呈现出了跨区域特点。
尽管网络传销花样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张国华提醒民众,“凡是让你交‘入门费’或是先买一定产品并发展下线的,并以你发展下线的人数多少来给你计酬的,都是传销。公众可以据此辨别,并做到自觉拒绝网络传销,远离网络传销。”
联合新媒体实现“以网管网”
针对网络传销的特性,在打击网络传销中,各有关部门一方面注重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宣传的作用,另一方面还以互联网、微博等新媒体为宣传平台,拓宽宣传渠道,增强宣传效果。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便召开部分网站负责人预防和打击网络传销座谈会,要求各家网站应进一步提高对打击网络传销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的强大优势,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自律,配合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地净化网络环境。
在直销监管局的指导下,中国工商报社与人民网、新华网等17家主要网站联合签署倡议书,成立了打击网络传销宣传联盟。联盟成员通过开设专题网页、专栏,加大打击网络传销正面宣传力度,主动清理传销组织散布的违法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直销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强调,直销监管局将加大与公安、工信、外宣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充分发挥打击网络传销宣传联盟作用,建立打击网络传销定期分析、评估和通报制度,对宣传力度大、效果好的网站提出表扬。最终目标是建立打击网络传销长效机制,实现“以网管网”,使网络传销无处容身。
应对形势做到“四个继续”
据了解,虽然打击网络传销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互联网关于打击网络传销的力度也在不断增加,但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得到全面根本的遏制,打击传销形势仍然严峻。
面对如此情况,各主要网站更要再接再厉。根据自身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自律,加大防范传销宣传和清理涉嫌传销网络信息等工作力度。
对于各有关部门而言,除了要继续保持对网络传销的严打力度,还要加强配合,强化分工协作,防止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继续发展蔓延。因此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各部门必须做到“四个继续”,即继续巩固和完善打击网络传销协作机制;继续加大对网络传销违法犯罪的打击查处力度;继续加大宣传教育特别是网络宣传力度;继续组织协调网站媒体配合开展打击网络传销工作。
尽管形势严峻,但对互联网治理工作我们应充满希望。张国华表示,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也是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虽然任务重,困难多,但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将打击传销工作做得更好。
打击传销宣传简报 第5篇
二是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在焦作市广播电台一年365天不间断,每天分6个时段滚动播出打击传销公益广告,提醒群众求职、交友、保健、理财、上网浏览时警惕传销陷阱。
三是打传宣传进社区。印制了打击传销宣传海报3000张、宣传彩页20000份,在社区、广场、车站、市场、便民服务大厅等处进行张贴,走进街道、社区,挨家挨户发放到居民手中,提醒广大居民一方面不参与传销,另一方面,自觉不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提供场所,从根本上减少传销人员的活动空间。
四是打传宣传进校园。走进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师专、焦作大学等大中专院校,重点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方面,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材料、设立现场咨询台等多种形式,掀起了集中宣传教育的热潮。
打击传销宣传简报 第6篇
为进一步做好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防范和打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传销犯罪活动的警惕性,最大程度远离传销。2月23日上午,涡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到涡阳火车站开展以“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建和谐社会”为主体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为使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民警采取“以案说法”、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种高利诱惑,正确区别传销和直销的区别。让群众深刻了解传销的危害性,远离传销。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行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的意识,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第7篇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简报 第8篇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桦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做好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桦甸市实际情况开展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悬挂打击传销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商场LED显示屏等方式宣传打击传销违法行为,鼓励群众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揭发,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传销,在社会形成良好的打击传销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共悬挂宣传条幅4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现场答复群众咨询3个。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简报 第9篇
在宣传活动中,区工商局干部向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讲解了传销活动的性质和危害,教会社区工作人员如何识别传销活动,讲解了传销使人上当受骗的事例、防范传销的基本知识及打击传销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让大家了解非法传销惯用的伎俩,正确的`面对非法传销的诱惑和欺骗。
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在工作开展中提高认识,加大反传销的宣传教育,使居民充分认识非法传销活动的欺诈性、隐蔽性和危害性。
沁苑社区片警讲解了当前传销活动的新特点、新形势,要求社区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加快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使传销活动在社区内无立足之地。
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见成效 第10篇
示范区工商分局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见成效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封市工商局示范区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目前已初见成效。该局工作人员通过深入社区、市场、超市等场所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画、LED显示屏刊播、印制宣传小册子、设立宣传服务台等形式进行宣传,并散发《致广大群众一封信》、《严厉打击传销》等宣传资材2000份,制作《传销终是黄梁梦》光盘免费散发给辖区广大群众,以提高群众对传销本质的认识和防范传销的能力。近日,示范区执法人员就接到辖区群众举报,称翠园社区某小区有人聚众组织传销活动,目前,该局执法人员已联合公安、办事处工作人员对该小区进行排查,已初步掌握了该传销组织的窝点,执法人员待进一步核实后,将坚决予以取缔。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传销本质及危害的认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传销活动,检举揭发传销违法行为,营造了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
社区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简报 第11篇
“我有几个朋友(正在做的)看着有点像是这个宣传板上说的网络传销。”市民浦安花跟周围的人聊起自己的经历。她曾经也被朋友拉着去“听课”。“那个听课就是卖产品给你,然后让你又卖给其他人,一个拉一个入伙,最后本钱都赚不回来。”她边说边拿了几张宣传页“我回去给她们看看,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她说。
进校园进社区 昆明市官渡区开展打击新型传销宣传
随着互联网逐渐普及,传销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传销,假称是“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等,有的甚至在网上建立传销系统,要求缴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积分等,发展下线人数越多获得报酬也就越多,年轻的网民很容易进入到网络传销系统中。
据了解,今年官渡区除了成立专门的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在9月还下发了《官渡区创建传销城市(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和《官渡区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考评认定办法实施细则》,据官渡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去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大队长田波介绍,官渡区将加大向市民宣传反传销工作力度,让市民了解到传销的危害,并严厉打击辖区内有可能存在的传销重灾区域和传销犯罪行为,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管理,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聚集就坚决予以处置。
207月12日昆明市官渡公安分局联合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小羊甫村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黎明行动”,查获了103名违法传销嫌疑人。根据规定,如果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就会立案追诉。
通过7.12打击传销“黎明行动”、5件涉传销“书记信箱信访件”调查等工作来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到,官渡区力争打造成昆明市无传销社区。
据悉,除了官渡区的各个街道办事处和下属社区在下去内组织宣传分会场外,“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城市(社区)”宣传工作还将进校园。
社区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简报 第12篇
本次活动邀请了精神障碍患者和家人、基层精防医生及社工代表300余人一起过节,以参观康复教室、体验康复项目、观摩社区康复公益集市、与康复者一起表演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等形式感受精神、心理健康对于全面健康的重要意义。
满目琳琅的十字绣,五彩画笔涂抹的蒙娜丽莎,废弃塑料粘成的超级玛丽记者在现场注意到,不少制作精美的手工艺品和十字绣、油画等艺术作品,都在公益集市上亮相,成为惹人瞩目的焦点。
据悉,这些作品都是由精神障碍患者和残疾患者亲手制作的。在深圳,许多街道职康中心都积极组织开展了精神疾病患者的手工制作技能培训,通过搭建手工品制作、培训及义卖平台,展现其自立自强的精神风貌。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资料 第13篇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
宣传资料
1.何为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根据国务院2005年8月23日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传销在我国是违法的。
2.传销有哪几种形式
根据《条例》规定,传销主要有3种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补发展有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传销有何危害
传销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传销引发刑事犯罪、危害社会稳定。传销使参与者个人、家庭受到严重伤害。例如:赵某(女)和田某有一3岁的孩子,原本是个幸福的家庭。后来赵某和田某先后参加了传销组织。赵某在组织中是B级经理,田某是C级主任。因怀疑田某发展的下线人员报警,赵某指使田某及几个同伙将下线人员殴打致死。夫
妻二人因此被判处死刑。执行前赵某泪流满面地说;“传销害人啊,让我家破人亡。”
4.传销属于犯罪行为吗
传销不仅违反了《条例》等国家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还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
(七)》第四条,增加了组织、领导传销罪,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5.参加传销的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根据《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参加传销的人员也是违法者,不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且其在参加传销活动过程中权益受到的损坏,不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救济和保护。
6.群众如何对待传销
《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群众遇到传销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7.什么是直销、直销企业和直销员
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销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直销企业,是指依照《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直销员,是指由直销企业依法招募并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
8.什么人不能成为直销员
(一)未满18周岁的人员;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
(五)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
(六)境外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兼职的人员。
9.《直销管理条例》对直销企业哪些具体规定? 直销企业从事销售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直销企业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招募直销员。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式,境外人员不得从事直销员业务培训。
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口上标明产品价格,应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
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
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
10.目前在我国直销的产品范围有哪些 目前,我国允许直销产品的范围是:化妆品(包括个人护理品、美容美发产品)、保健食品(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洁用品(个人卫生用品及生活用清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五类。
11.目前在我市开展直销经营活动的直销企业有哪些家
雅芳(中国)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原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玫琳凯(中国)化妆品有限公司、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
12.传销和直销有什么区别
直销企业是通过严格审批,持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的企业。而传销要么就是一般的“拉人头”行为或者是普通企业的行为,根本不具备直销企业的资格。
直销员具有直销企业颁发的《直销员证》,并在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必须佩带;面传销人员无此证。
直销培训的内容是《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直销员道德规范、直销业务知识等。传销培训则打着“直销”、“电子商务”、“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的名义宣传快速发财致富、许诺能够获得高额加报,教授发展下线的方法。直销培训是光明正大的、选择在正规的培训场所进行,传销培训一般是暗中、私下并租住在民房进行。
乡镇打击传销宣传活动简报 第14篇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对非法传销的认识,提高辨别能力,铸牢防范非法传销的思想防线,近日,珠山区新厂街道瓷苑、南河、一中路、林荫路、黄泥头等社区联合在陶阳北路开展打击非法传销宣传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向广大居民发放《致社区居民的一封信》与各类防传销宣传手册,号召社区居民群众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反传销宣传活动,努力做到不把房屋出租给非法传销人员居住,带头拒绝传销,自觉向社区、公安、工商机关举报涉嫌传销的行为及线索,积极参与配合各项打击非法传销的行动中来,主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共同创建无传销和谐社区。
通过此次活动,让广大居民群众更深刻认识传销、了解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共同配合做好打击传销活动,达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传销组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