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培训机构范文(精选8篇)
船员培训机构 第1篇
公布的内河船员培训机构
广东省: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惠州市金桥船员培训有限公司 江苏省:
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4、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5、南京油运海员培训中心
6、南京市长江船员培训中心
7、泰州市地方海事船检协会
8、淮安市交通技工学校
9、连云港市交通技工学校
10、徐州市华顺船员培训有限公司
11、江苏省扬州技师学院
12、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13、镇江船艇学院
14、盐城交通技师学院 安徽省:
15、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6、安徽省航运技工学校
17、马鞍山市星航联船员职业培训学校
18、芜湖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19、安庆市海事服务中心
20、芜湖市新江河船员职业培训学校 山东省:
21、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 河南省:
22、新乡海运学校 江西省:
23、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4、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5、上饶市龙翔船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湖北省:
26、荆州市港航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27、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省:
28、长沙金舟船员培训中心 四川省:
29、宜宾市交通技术学校 30、宜宾船员培训中心 重庆市:
31、重庆市渝中区晨云船员职业培训学校
32、重庆中国长航海员培训中心
33、重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
34、重庆市万州技工学校 山西省:
35、山西中远汇通海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
36、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黑龙江省:
37、哈尔滨航运学校
船员培训机构 第2篇
经过统计分析发现,在内河航运中占80%的水上交通事故都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它与内河航运船员的整体素质和培训工作密切相关。随着我国内河航道条件的不断改善,航运企业运营条件的不断提高,对内河航运业提出了更新的发展要求,因此如何做好船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船员的素质显得尤为重要。
二、内河航运船员培训的体会
1.培训的现状和问题
航运船员是一个高风险且涉及多门学科的复杂工种,不仅涉及流体力学、机械常识、航海学等基础常识,还涉及船舶机械维修、维护管理等专业知识,同时必须掌握船员考试大纲、船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而且船员的业务素质也是保证水上交通安全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目前,广东省内河船员的90%仅有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因此船员培训的工作任务繁重、困难很多,但又十分重要。
目前内河航运船员培训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培训内容宽泛,重点不突出。虽然我们按照培训大纲要求设置课程科目及内容,全面介绍了所需要的培训内容,但学员总是觉得内容多,抓不住重点。因此在教学时还需要细化培训内容、归纳知识要点,使学员容易记忆、容易掌握。
(2)培训方式不够灵活,学起来枯燥。由于学员必须要参加理论考试,而航运学员文化层次较低,对文化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难度较大,所以教师需要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多用航运船舶实际事例说明,配上PPT、动画等素材,使学员学习容易,而且生动有趣。在教学时,教师要鼓励学员提问并参与互动,提高学员主动思考及应变能力。
2.培训的工作重点
(1)引进高素质的师资力量和配置先进的教学设备。没有高素质的老师就教不出高素质的学员,我们要求所有的老师都应具备船上工作经历,要求既有理论知识,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愿意从事船员教学工作。同时,先进的教学设备能增强船员的感性认识,提高船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对培训效果的提高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改进培训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教师要根据学员的水平,掌握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方案,改进培训方法。教师要多用实际案例、动画图像及现场操作等生动的教学方式,引导学员主动学习、主动提问,并多与学员就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总结,模拟演练实际操作,达到学员掌握、理解知识的目的。
(3)建立船员培训监督质量体系,落实科学管理。船员的教育和培训的质量管理是全员、全过程的管理,需要我们着力于发挥管理效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流程严格执行,及时纠正各种管理缺陷,确保教学秩序,确保培训教学质量持续稳定地提高。
3.培训的未来发展
内河航运船员培训的未来发展应该不满足于现状,不断突破,不断强化补充,需要建立现代化、信息化的长远目标,建立科学的培训管理体系,为快速发展的航运事业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我们需要不断尝试新的培训监督管理方法,开拓创新,以适应我国不断发展的航运事业要求,使船员教育工作确保教学质量持续稳定提高,把科学管理落到实处。
4.培训的心得
(1)努力提高师资素质和教学水平,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有实操经验的专职教师。目前学校还有部分老师缺乏船上实际操作经验,我们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方法,让没有实践经验的老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让自己的理论知识与实际结合起来;同时将企业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师傅请进来,通过取长补短,提高培训教员的整体素质。培训教师必须学习相关法规、培训大纲,熟悉和掌握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
(2)促进培训机构间的经验交流,广泛听取船员的建议和意见。通过创建信息沟通平台、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例会制度等方式建立信息沟通渠道,通过及时沟通和协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培训质量。目前,航运市场繁荣发展,船员数量比较紧张,长时间的脱产培训学习比较困难,船员难以安心培训,担心会影响船舶单位的工作。
船员培训机构 第3篇
一、船员中介服务机构
1. 船员中介机构的作用和相关法律规定。
船员服务机构是船员与船东间的中介, 船员在船员服务机构协助之下与船东成立劳动合同关系, 而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与境内外船东之间提供中介服务。此时, 作为劳动者的船员与船员服务机构签订的是船员服务协议, 而船员服务机构与境内外雇主签订的是船员配员服务协议。这两个服务协议的签订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船员、船员服务机构与境内外船东三者之间, 船员劳务中介之角色是船员服务机构应然之地位与实然之地位的统一。
船员中介机构是在船员劳动力市场上, 为用人单位、劳务输出机构和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中介组织。船员中介机构作为船员劳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船员劳务的流通、船员劳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船员中介机构可以起到传递船员劳务信息的作用。船员劳务中介组织对船员劳务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加工和传播, 可以调节船员劳动力的合理流通, 降低劳动成本。二是船员中介机构可以促进船员劳动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三是船员中介机构为船员、船东及其他船员用工单位之间建立信任, 可提供各种船员劳务中介服务, 从而辅助政府完成一定的社会职能。
2. 规范船员中介机构和保护船员权益的法律规定。
《船员条例》第41条的规定, 船员服务机构须建立船员档案, 并须加强对船舶配员的管理。船员用人单位在直接招用船员时也须遵守此条规定。该法第44条同时规定, 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舶配员服务时, 负有督促船员用人单位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义务。若双方未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船员服务机构应当终止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舶配员服务。《船员条例》授权海事主管部门对其市场准入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 依法与船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为船员用人单位。使用未与船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船员的单位, 为船员用工单位。船员服务机构向船员用人单位或者船员用工单位提供船员服务, 应当签订船舶配员服务协议或者劳务派遣协议。船舶配员服务协议应当明确船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遣返方式和费用、意外伤亡保险和社会保险、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并将船舶配员服务协议的内容告知有关船员。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被派遣船员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意外伤亡保险和社会保险费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等, 并将船员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船员。
《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第14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提供虚假招聘信息, 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第3条规定, 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
二、船员中介机构管理与船员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近年来, 我国航运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 航运公司由雇佣自己的船员、经营管理自己的船队转为减少预备船员, 降低企业成本。更大限度地让船员实现市场化运作。所以, 大部分的自由船员就要通过中介公司和船舶所有人在船员劳动市场上进行双向选择。这种市场化的管理方式一方面让船员和船公司具备更大的自由选择权, 提升了各自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 自由船员数量的增加也使得良莠不齐的中介公司迅速滋生,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约束, 在船公司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情况下, 为了争取船东市场, 黑中介利用船员管理市场的漏洞, 不惜以低价讨好船东。当其利益在船东方得不到保证时, 就会采用克扣工资、扣保证金、剥夺船员的正当福利等方法获得利益。由此可见, 信誉不良的中介公司造成了船员安全就业的巨大隐患。实践中主要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
一是在航海人才培养体制方面, 我国目前有几十家航海教育培训机构, 培养级别、办学质量参差不齐, 招生环节还存在漏洞。个别偏远地方的学生耳闻目染得知船员职业收入高, 在并不了解合格船员需要经过哪些教育培训和招生学校的性质的情况下, 盲目就学, 给黑中介造成了可乘之机。一些中介公司利用学生和学校沟通不畅的间隙, 打着船员服务公司的旗号, 进行虚假宣传。不仅开出“包培训、包实习、包分配”等诱人的从业条件, 而且为广大报名人员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构建美好的就业前景, 吸引学生报名后利用合同推卸责任, 坑害了很多学生和家长。
二是在船员中介的有效管理方面, 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没有设立合格的船员劳动监管部门, 缺乏对船员劳动力市场进行有效地监管。在专门船员劳动立法上, 与欧美等海运发达国家或者船员劳务派遣大国相比差距甚大。船员劳动市场在一定时期内处于一种无序竞争的状态。船员中介机构凭借其强势垄断地位肆意妄为。譬如出现了拖欠工资的纠纷, 既不属于海事局的职权范围, 仲裁机构对此项业务也不熟悉, 去海事法院打官司则面临难以取证的困难, 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判决的落实也要另当别论。面对实力强大的船东, 和狡猾的船员中介机构, 船员的力量何其薄弱。而且, 对于外派船员的工资拖欠问题, 由于船东和船籍港远在外国, 船员根本承受不起旷日持久的诉讼马拉松。中介公司为了平息闹事船员很有可能采取暴力手段。船员带着抵触情绪和担忧上船工作, 不仅影响劳动的质量而且关乎航行安全。航运安全核心在于船员, 建立“高素质、负责任、有保障”的船员队伍是航运发展的关键所在。
三、船员中介机构的规范与船员权益保护的路径
1. 加强招生院校和海事主管部门信息公开。
招生院校建立自己独立的招生网站, 直接与学生进行对接招生, 并通过海事部门或国家、地方权威性的网站进行宣传, 使船员充分了解学校, 减少被黑中介欺骗的中间环节, 双方互相监督, 从源头上保护船员利益。
作为管理部门, 海事局根据自己管辖区域设立船员管理网页, 对于船员信息、考试成绩、船员服务机构等信息及时公开发布, 减少黑中介的可乘之机。
2. 提高船员的防范意识, 加强自我保护。
任何一种监督和管理机制都不是天衣无缝的。面对无孔不入的黑中介, 自我防范比任何事后监督都要有效。冷静面对中介公司的诱人广告, 保持清晰的判断能力。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首先, 接到某船务公司招聘的电话, 问清楚对方公司名称和打电话人的姓名或QQ, 了解公司的座机电话。上网查看QQ, 申请时间短的、公司电话曾经被投诉的不可相信;其次, 尽量选择本地的中介公司, 实际考察公司实力, 切莫在不了解的情况下盲目汇款, 对于先签合同预付定金的说法不要轻易相信, 一切事宜当三思而后行。
3. 鼓励发展诚实守法信誉良好的中介组织。
据2010年的统计, 我国约有1万家船员服务中介机构, 但经过国家海事机构批准的只有40多家, 这是造成中介服务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建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中介组织是从正面回击黑中介的强有力手段。海事管理机构应联合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 对中介机构进行清理。大力扶持合法经营机构、努力建立合法中介的透明平台, 坚决取缔非法机构, 并鼓励广大船员实名举报黑中介并定期予以整顿, 引导船员中介机构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4. 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的监管体系离不开执法人员的参与和社会的监督。
首先, 加强海事执法人员的廉洁教育, 贯彻岗位问责。对于每一次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处罚结果等均在网上公布, 公开透明接受广大船员的监督;其次, 政府进行统一的协调管理。完善我国的对外劳务管理体制, 首要的问题是解决各部门的多头管理、互不协调现象。可考虑建立一个统一管理和协调的机构, 制定统一的政策, 改进对外劳务合作的各项制度及规定, 完善对外劳务合作的审批和许可制度。
参考文献
[1]陈孝平.规范中介服务维护船员权益[J].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 (2)
[2]陈刚, 郝勇.船员劳动权益与社会保障[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12
[3]张敏.船员中介机构的定位及规范[J].交通企业管理, 2008, (4)
[4]周永峰.远离黑中介净化船员市场[J].世界海运.2009, (1)
提高海船船员专业培训质量的探索 第4篇
关键词:11规则;合格证;培训;海船船员
中图分类号:U67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6-0079-01
一、引言
经2010年修正的《1978年海船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已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1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日开始实施。
为了在“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的日常培训教学中全面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对海船船员培训的最新要求,同时分析新规则实施前我院的船员培训合格证理论及实操培训中存在的部分问题,结合“11规则”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提高我院船员培训的水平和质量。
二、“11规则”实施前“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培训现状分析
合格证培训跟考试包括理论跟实操两个部分,我院经过多年的实操培训教学探索,已经形成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教学体系,各项实操培训严格按照海事局提出的要求进行培训,实操培训的质量每年都得到了主管海事局的高度认可,实操考试平均合格率也都在95%以上。但是,合格证考试的整体通过率却一直不高,主要是原因是理论考试的通过率不高,一次性通过率仅为50%左右,远远低于全国其他同类院校。现以航运系10级学生的合格证考试成绩为参考对象。分析数据可知,所有实操考试的通过率均在99%以上,而学生所有科目一次性考试通过人数为56人,一次性通过率仅为44.8%,主要就是学生的理论考试通过率较低。
三、理论培训效果不够理想的原因
(一)旧培训方式下存在的问题
其一:教材、习题库不统一,各个海事局推荐的培训教材及习题库都不一样,教材及习题的选择很盲目;其二,习题库都是纸质,不便于学生的系统的复习与训练,学生也没有兴趣学习;其三,学生都是第一次进行电脑无纸化考试,缺少必要的训练;其四,理论培训后无相应的考核跟考核标准,无法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无法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否能达到海事局的要求。
(二)合格证培训考试新的要求和变化
增加保安意识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培训,该部分培训只有理论培训跟考试;其它培训科目及内容同以往变化不大。
四、新的培训教学方法探索
探索适合新规则的培训计划主要从二个方面入手。一是,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包括两部分的内容:一是对新题库的认识,掌握新版题库的内容及难易程度及题量,为今后的教学安排提供支撑;二是对学生做模拟试题的成绩进行追踪,做好相应的记录,结合实际的考证成绩,制定今后每门课程的学生练习目标,指导今后的培训,使学生在今后的训练中有的放矢,有目标的进行上机培训,保证通过质量。二是,分析每个科目的难易程度,合理的分配教学课时。学生做完一个科目的所有题库的习题之后,开始用系统自动生成的模拟试题进行自我测试,记录每次学生的模拟成绩,总结规律。结合海事局考试的最终成绩,分析、制定以后模拟训练的目标。每门课程负责的老师需填写各自的统计分析表,并总结分析规律,制定今后的培训计划及训练计划。
五、“11规则”下新的培训教学方法改进方案
合格证的培训在大一进行,共计5周,分上下两学期。具体分配是大一上学期期末前2周用于培训Z01基本安全、Z02精通艇筏的理论,下学期期末前3周,第1周培训Z04跟Z05的理论,第2周跟第3周培训四个项目的实操,并统一参加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专业合格证”考试。
以前的合格证要考六门理论、四门实操,均安排在第二学期期末,而培训时又分别安排在了两个学期,培训质量跟考试成绩一直不是非常理想。通过探索,我们将合格证的考试分散到第一学年的两个学期,即第一学期培训考试Z04、Z05和新增Z07、Z8的理论,Z04、Z05的实操;第二学期培训考试Z01(包含基本急救、个人求生、防火灭火、社会责任四门课程)、Z02理论,Z01、Z02实操,课程设置相对合理。
在培训课程的设置上,我们加入了上机强化训练,制定了每门课程的练习及模拟考试指导目标,学生在每门课程的指导目标下针对性的做模拟题训练,打破理论考试通过率不够高的瓶颈,同时保证实操培训的课时,提高整体培训水平跟质量。
六、结束语
“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是所有到船上工作的船员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证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海事管理(国际邮轮乘务方向)等专业的学生都必须持有该证书,涉及到的学生非常数量大,提高培训考试通过率即有利于提高海船船员培训的质量,又有利于提高学生对航海类专业的认可度,巩固专业思想。
船员是一个国际性的职业,根据行业特点,一般每隔五年,国际海事组织就会对船员培训的要求做出一次较大的修改,以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不断学习总结教学培训的基本规律,勇于创新,学习海事局关于船员培训的最新要求,提高我院船员培训的质量跟水品,培养更多、更好的合格船员,为祖国的航海事业做出贡献,为把我国建设成海洋强国而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中国船员年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评估规范》
[4]《关于公布新版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出版目录的通知》海便函[2012]663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考试大纲》
船员补差培训 第5篇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履行经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6号令,以下简称“04规则”)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交通运输部2011年第12号令,以下简称“11规则”)顺利过渡,以及“11规则”相关配套法规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做好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1规则”配套规定新增要求
(一)为保证平稳过渡,在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管理分工授权统一筹划调整之前,“04规则”中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由具有无限航区证书签发权限的海事机构按规定进行管理。
乙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管理机关发生变化,需要转移档案的,由直属海事机构双方本着高效便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和移交。
(二)船员可在居住地、单位所在地、证书所在地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和考核、合格证补差培训和考核。
航运公司、海员外派机构、船员服务机构可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船员在适当地点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和考核、合格证补差培训和考核。
(三)船员在海船船员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数据经过信息采集确认的,在申请船员业务时可免于提交系统中已有数据的相关材料。
(四)在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的船员,免除过渡期适任培训和合格证补差培训要求。
(五)已按“11规则”完成职务晋升岗位适任培训的船员,无论职务晋升考试是否通过,均视为完成了过渡期适任培训并考核合格。
船员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等同于完成了知识更新培训。
(六)在国内航行船舶上任职的船员可参照《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中第一、二款的规定,申请《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培训合格证》。
(七)持有“04规则”甲类和乙类一等适任证书的船长和高级船员,在无限和近洋航区二等船舶上的任职资历在过渡期内可等同于在无限和近洋航区一等船舶上的海上服务资历,并可作为初次申请“11规则”无限航区一等相应职务适任证书的资历。
(八)航海类院校在校生完成合格证培训后,可暂时不申请培训合格证,但培训机构应出具相应的培训证明,待学员毕业之后,由用人单位向其所在地的海事机构申请办理相关的培训合格证;或在临毕业前由培训机构统一向海事机构提出办证申请。
航海院校毕业生在非运输船上的见习资历等同于在运输船上的见习资历。
(九)持有“水产品运输船”和“水产品运输船(鲜销)”适任证书者,完成合格证补差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可申请新版培训合格证;完成由直属海事机构认可的、公司组织的过渡期适任培训后,可直接申请签发原适用限制的“11规则”适任证书。
(十)适任证书、培训合格证考试成绩单应同时载明有效截止日期,有效期自最后一次考试成绩核对完毕之日起计算。
(十一)原具有油船安全操作培训资质、不具有原油洗舱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在申请油船货物操作高级培训资质时,还应同时申请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附加审核。
二、“11规则”配套规定补充内容
(一)2013年7月1日前,已按照“04规则”参加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船长和驾驶员除“航海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轮机长和轮机员除“轮机英语”考试科目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外,其他成绩均已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
参加“11规则”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船长和驾驶员除“航海英语”考试科目、轮机长和轮机员除“轮机英语”考试科目和“轮机英语听力与会话”评估项目外,其他成绩均已经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转为沿海航区适任考试成绩。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船员,在“11规则”生效前,实际履行电机员或电子电气员职责满24个月,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后,应通过过渡期“综合业务、电子电气员英语”科目的考试和“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项目的评估,可申请无限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申请沿海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免除“电子电气员英语”科目的考试要求。
持有“87规则”电机员适任证书的船员,在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并通过“通信与导航设备维护、计算机与自动化”项目的评估后,可直接申请换发“11规则”无限航区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
(三)持有“04规则”大副适任证书的船员(丁类除外),在申请“11规则”船长职务晋升适任考试时,增加“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项目的评估。
已通过“04规则”三副适任考试,但未通过《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培训合格证》、《自动雷达标绘仪培训合格证》考试的船员,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时需通过“雷达操作与应用”项目的评估。
(四)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与所持GMDSS适任证书有效期不一致的,以船长和驾驶员适任证书有效期为准。
(五)按“04规则”参加并通过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的航海类院校毕业生,可直接申请“04规则”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完成合格证补差培训者可直接申请“11规则”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六)申请“11规则”无限航区职务晋升适任证书所要求的“至少6个月的无限航区海上服务资历”应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海上服务资历,其余所需的海上服务资历可为沿海航区、相应等级、相应职务的资历。
在高速船上任职的轮机长、轮机员可持低一等级适任证书。
(七)已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航运公司、船舶管理公司,以及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可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所有船员开展“基本安全”和“船舶保安员”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但不得收取费用,培训计划及培训证明报授权的海事机构备案。
三、“11规则”配套规定修改条款
(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电子电气员除外)由各直属海事局自行组织考核。“04规则”适任考试补考期限由2013年7月1日延至2013年12月31日,自“11规则”生效后总补考次数不超过8次。
(二)自2013年7月1日,在国际航行海船上任职的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自2014年7月1日,在国内航行海船上任职的船员应持有有效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三)持有“04规则”特殊培训合格证书,但超过有效期不足1年的船员,在完成相应合格证补差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可申请换发相应的新版培训合格证。
(四)持有沿海三等(或丁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具有全日制航海类专业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申请吨位/功率提高适任考试时,需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相应职务的岗位适任培训。
持有沿海三等(丁类)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者,“11规则”生效前已按有关规定接受函授教育,取得函授航海类专业毕业证书后,在过渡期内申请吨位/功率提高适任考试时,仅需完成不少于3个月的相应职务的岗位适任培训。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沙发小崔额只看他
2013-4-27 23:24:
51(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电子电气员除外)由各直属海事局自行组织考核。“04规则”适任考试补考期限由2013年7月1日延至2013年12月31日,自“11规则”生效后总补考次数不超过8次。真假的,不是5次的?那我还有3次呢啊板凳197158262只看他
2013-4-27 23:57:27小崔额 发表于 2013-4-27 23:24[viewimg]
(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电子电气员除外)由各直属海事局自行组织考核。“04规则”...这个是海事局的文件
有编号的最终解释权在海事衙门 地板小崔额只看他
2013-4-28 00:05:21197158262 发表于 2013-4-27 23:57[viewimg] 这个是海事局的文件
有编号的最终解释权在海事衙门 那我的补考次数还不确定了5#197158262只看他
2013-4-28 00:19:49小崔额 发表于 2013-04-28 00:05:21[viewimg] [quote]197158262
发
表
于
2013-4-27 23:57[url=forum.php?mod=redirect&g 确定啊
来自: iPhone客户端6#枫岚kay只看他 2013-4-28 14:53:44坑爹啊..7#mervyn只看他
2013-5-3 11:53:1
3(五)按“04规则”参加并通过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的航海类院校毕业生,可直接申请“04规则”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完成合格证补差培训者可直接申请“11规则”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
那现在到底水手白皮没资历能不能直接换证啊~~~8#197158262只看他
2013-5-3 12:09:15mervyn 发表于 2013-5-3 11:53[viewimg]
(五)按“04规则”参加并通过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考试的航海类院校毕业生,可直接申请“04规则”值班水手...这个是交通部海事局的文件,每个海事局会制定出不同的政策,有的地方可以直接换出来,有的地方不可以 建议你咨询有管辖权的海事局9#海的彼岸只看他
上海船员培训中心 第6篇
上 海 船 员 培 训 中 心
2009年上半年船员培训办班计划
2009年上半年船员培训计划现确定,为方便各航运单位选送船员培训,现将拟开办的船员培训班计划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类:计划招生人数
1、船长考证培训班100人
2、大副考证培训班100人
3、三副考证培训班50人
4、轮机长考证培训班100人
5、大管轮考证培训班100人
6、三管轮考证培训班50人
7、GMDSS 通用操作员培训班80人
8、值班水手考证培训班40人
9、值班机工考证培训班40人
10、驾驶、轮机高级船员专业证书培训40人
11、高级船员专业培训单科班40人/每班
12、高级船员特殊培训单科班10人/每班
13、船舶和公司保安员考证培训40人/每班
二、船长考证培训班(职务晋升)
1、课程设置:
理论:(1)船长业务(2)航海英语
评估:(1)航次计划(2)海上搜救与海事案例分析
(3)英语听力与会话
2、时间安排:
2009年3月9日报到
3月10日——05月8日(包含上课、模拟考试及总复习)
5月25日——7月4日(包含评估训练及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报考学历为2001年年底前毕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者和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到时请学员带好毕业证书原件。
三、轮机长考证培训班(职务晋升)
1、课程设置:
理论:(1)轮机长业务(2)轮机英语
评估:(1)轮机模拟器(3000kw以上)(2)英语听力与会话
2、时间安排:
2009年3月9日报到
3月10日——05月8日(包含上课、模拟考试及总复习)
5月25日——7月4日(包含评估训练及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报考学历为2001年年底前毕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者和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到时请学员带好毕业证书原件。
四、大副考证培训班(职务晋升,船长、大副航区扩大、吨位提高)
1、课程设置:
理论:(1)航海学(2)值班与避碰(3)操纵(4)气象与海洋学
(5)英语(6)货运(7)船舶管理(8)结构与设备
评估:(1)积载与系固(2)英语听力与会话
(3)气象传真与天气图分析
2、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1日报到
2月12日——5月08日(包含上课、模拟考试及总复习)
5月25日——7月4日(包含评估训练及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大副班考证的船员,必须持有船上医护证书,报考学历为2001年年底前毕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者和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到时请学员带好毕业证书原件。
五、大管轮考证培训班(职务晋升,轮机长功率提高)
1、课程设置:
理论:(1)轮机工程基础(2)主机(3)辅机(4)英语
(5)自动化(6)轮机维护与修理(7)船舶管理
评估:(1)动力装置拆装(2)动力装置测试与分析
(3)自动控制实验(4)英语听力与会话
2、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1日报到
2月12日——5月08日(包含上课、模拟考试及总复习)
5月25日——7月4日(包含评估训练及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报考学历为2001年年底前毕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者和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报到时请学员带好毕业证书原件。
六、三副考证培训班
1、课程设置:
理论:(1)航海学(2)值班与避碰(3)货运(4)英语
(5)气象与海洋学(6)船舶结构与设备(7)船舶管理
评估;(1)海图作业(2)航线设计(3)定位(4)积载与系固
(5)航海仪器的正确使用(6)测罗经差(7)英语听力与会话
2、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6日报到
2月17日——5月08日(包含上课、模拟考试及总复习)
5月25日——7月4日(包含评估训练及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三副考证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各类小证、GMDSS通用操作员证书及水手值班证书。各航运公司在考虑船员培训人员时,注意此方面的要求。
七、三管轮考证培训班
1、课程设置:
理论:(1)主机(2)辅机(3)船舶管理(4)轮机维护与修理
(5)轮机工程基础(6)电气(7)英语
评估:(1)动力设备拆装(2)动力设备操作(3)金工工艺
(4)电工工艺与电气测(5)电站操作(6)英语听力与会话
2、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6日报到
2月17日——5月08日(包含上课、模拟考试及总复习)
5月25日——7月4日(包含评估训练及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三管轮考证的船员,必须持有相应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各类小证及机工值班证书。各航运公司在考虑船员培训人员时,注意此方面的要求。
八、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班
1、课程设置;
理论;(1)海上无线电通信(2)英语
评估;(1)GMDSS 设备操作(2)英语听力与会话
2、时间安排:
2月23日报到,2月24日上课。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GMDSS通用操作员考证的船员,必须年满20周岁,持有相应专业中专以上的学历或已有适任证书、基本安全、精通艇筏及精通急救的证书。各航运公司在考虑船员培训人员时,注意此方面的要求。
九、值班水手考证培训
1、课程设置:
理论:(1)水手业务(航海基础、值班水手、专业基础知识)
(2)水手英语
评估:(1)水手工艺(2)水手值班
2、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6日报到(注:尚没有基本安全、精通艇筏证书的学员,请在此期间报到),2月17日上课
2009年3月13日报到(注:已有基本安全、精通艇筏证书的学员,请在此期间报到),3月16日上课
2009年6月5日结束(包含上课、评估、复习及海事局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值班水手考证的船员,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基本安全、精通艇筏的证书。各航运公司在考虑船员培训人员时,注意此方面的要求。
十、值班机工考证培训
1、课程设置:
理论:(1)机工业务(辅机、柴油机、管理、电站、轮机基础)
(2)机工英语
评估:(1)金工工艺(2)机工值班
2、时间安排:
2009年2月16日报到(注:尚没有基本安全、精通艇筏证书的学员,请在此期间报到),2月17日上课
2009年3月13日报到(注:已有基本安全、精通艇筏证书的学员,请在此期间报到),3月16日上课
2009年6月5日结束(包含上课、评估、复习及海事局考试)
注: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值班机工考证的船员,必须年满18周岁,持有基本安全、精通艇筏的证书。各航运公司在考虑船员培训人员时,注意这方面的要求。
十一、船舶和公司保安员考证培训
第一期:2009年2月23日~2月27日(以后各期时间待定)
注:
1、根据海事局考证要求,参加保安员考证的船员,必须持有船员服务薄。
2、参加获取船员保安员证书的需带好专业证书复印件;获取公司保安员证书的需带好二寸二张彩照。
3、根据各航运公司的需要可适当调整时间及增加办班期数。
十二、船上医护培训(大副)
第一期:2009年3月2日~3月11日
根据实际情况再增加办班期数。
十三、二小证培训(驾驶员、船长)
1、开设课程:
(1)雷达、标绘及雷达模拟器(2)自动雷达标绘仪
2、时间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定具体办班时间和期数。
十四、大型船舶操纵(250m船长或8万吨以上船长、大副)
根据各航运公司的需要设定开班时间。
十五、驾驶台资源管理
根据各航运公司的需要设定开班时间。计划第一期开班时间为4月中旬。
十六、本学期将新增“电子海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GMDSS岗前培训班”等培训班,请各公司留意这方面的开班通知。
十七、有关注意事项:
1、参加GMDSS培训的学员报到时须将报考材料一起交上海船员培训中心。报考教材包括基本安全、精通艇筏、精通急救、服务簿复印件、船员适任证书复印件、适任证书申请表及需报单位主管签名、盖章,体检表;个体船员还需劳动手册及合同书。
2、各航运公司请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反馈表填妥后报上海船员培训中心,便于我们安排,确保顺利开班。务请各公司将反馈表中需参加这类培训的人数和类别详细填写。
3、学员可凭各航运公司开具的介绍信报到,报到时须交培训费用及报名照(白底二寸彩照)2张,并带好身份证、专业合格证书编号,专业合格证书不是上海海事局签发的需带好复印件。
4、为保证船员申报各类适任证书考试顺利,基本安全等专业证书培训班基本上按上述时间开班,望各航运公司能提前或按规定时间反馈给我培训中心,谢谢长期支持和配合。
5、2009年上半年海事局适任证书统考纸面考试时间:5月19日~5月22日
6、上海船员培训中心对培训的学员不再提供住宿,改由上海海事大学后勤服务中心提供。住宿费用约为25~45元/天(4人房-3人房)
上海船员培训中心电话:58856255E-MAIL:chuanyuan@shmtu.edu.cn 报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608号506室
上海船员培训中心
LNG船船员培训 第7篇
船员的培训在《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95修正案)》(STCW78/95公约)中作了明确的规定。针对我公司开展的液化气船业务(LNG船、LPG船),除常规的培训科目之外,还有散装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的特殊培训要求。1997年交通部作为履约文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化气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及散装液化气货船船员特殊培训,办法中对培训的要求如下:培训项目包括液化气船船员安全知识特殊培训(30课时),及液化气船船员安全操作特殊培训(48课时),船上值班船员必须经过以上两项培训,非值班船员包括二水、厨师、服务生等只要求第一项培训。
二、岗前实习培训
经过培训的船员必须要经过船上的实习才能获得任职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散装液化气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初次在液化气船任职的船员必须经过3个月的液化船船舶的实习后,对原有适任证书进行消限才能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对于取得液化气适任证书的船员, 经过在岗培训及通过相关考核后,可正式任职。
第三节: LNG船员培训机构
对于LNG船员的培训,需要培训机构有较好培训经验,较好师资及更新能力并能顺利拿到海事局签发的特殊培训证书。目前国内较好的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有武汉理工大学斯考根海员培训中心(WSTC)、大连远洋船员培训基地及蛇口液化气船特殊培训中心等
一、武汉理工大学斯考根海员培训中心(WSTC)(27)86581288该中心主要从事危险品货物(包括液化气、原油制品和化学品)海上运输及船舶维护的培训,此类课程已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此外,中心还为船东提供所需的各类课程和船员英语培训。在过去的六年里,中心共培训船员20,000余名,其中一半以上在外国船舶上工作。中心以武汉理工大学的雄厚师资为依托,聘用既有学术职称又有高级船员适任证书的教师授课。这些教师专业知识扎实、海上经验丰富,是WSTC培训课程质量的基本保证。中心除不断投资改善培训环境和条件之外,每年还花费大量资金用于教师的再培训和知识更新,以保证培训课程内容能反映最新技术发展,并能适应国际海运界对船员质量不断提高的要求,形成中心有别于其它培训机构的独特优势。
二、大连远洋船员培训基地0411-86295357
该基地成立于1982年,1992年经中远集团批准成为中国远洋油轮培训中心,并在IMO登记注册,是国内最大的集油轮、液化气及化学品于一体的液体散货船船员培训基地。长期致力于为国内外船东、船员管理、培训院校和船员提供全方位的船员资质及专业技能培训。目前运营的广东LNG及福建LNG运输船的船员有部分就来自大连远洋船员外派机构。
三、蛇口液化气船特殊培训中心2669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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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液化气船船员特殊培训中心是全国首批通过交通部海事局《船员培训许可证》再有效审验的39家培训机构之一。自1988年开展船员特殊培训以来,已培训了各类船员5800多人次,为我国海上液化气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
四、船员的来源
(1)船员来源可从海油系统内选聘部分高岗位船员进行液化气船特殊培训,这些船员对中海油的企业文化理解较深,对企业的忠信度较高,可作为船队长期的骨干力量。
提高海船船员培训质量之我见 第8篇
一、前言2011年6月25日, 全球150多万海员迎来了第一个属于自己的节日:世界海员日。这一方面表达了各国政府及航运组织对海员敬意和谢意, 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世界对航运事业的重视。我国是一个海员大国, 虽然总量居世界第一, 但是在国际船员中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在我国目前拥有的65万海员中, 一方面承担着我国40%以上的全国货物周转量和93%的外贸运输任务, 另一方面仅有10万人次的中国海员服务于外国籍和港澳台地区籍船舶。因此, 从发展我国航运经济和海事安全的角度来看, 一方面船员作为船舶航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 需要加强培训, 提高素质, 消除不良影响, 实现运输畅通, 保障航行安全, 防止水域污染;另一方面面对全球航运业发展的巨大需求, 必须加快船员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全面提高综合竞争力。因此, 采取多种措施全面提高海员的素质势在必行。二、提高培训质量的措施1加强船员安全意识的教育意识教育作为一种养成性教育, 不是通过一朝一夕的学习就可以具备的, 而是需要长时间的点滴积累。船员的安全意识一旦养成, 将会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影响船员的行为。有利于船舶的安全高效运营。对于各培训机构来讲, 应使船员在校期间就获得一个安全生产的整体概念, 学会从安全的角度应对各种事件。例如, 可以请经验丰富的船长、轮机长到校做讲座, 或者开设专门的船舶安全事故课程, 通过图片、具体事例和视频等形式使学生认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航海礼仪教育现阶段, 航海职业的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 同一艘船舶上同时出现几个国家船员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而由于船员工作的特殊性, 船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又必须经常和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或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沟通和交流。航海职业具有国际性特点, 在工作中要与不同国家、民族和不同宗教信仰的人沟通和交流。因此, 培训机构应对国际航线的船员开展国际航海礼仪的培训。船员掌握航海礼仪后, 一方面有利于船员的工作交流,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我们国家航运界的整体形象。3重视船员培训教材的编写随着马尼拉公约的即将实施, 海事主管机关在抓紧时间加强相关培训教材知识更新的同时, 更重要的是要狠抓教材的质量。前期出版的很多海员培训教材虽然立意很新, 但是很多内容依然很陈旧;部分教材越新的版本知识点越少, 描述越简单;有些教材出现许多明显的错误, 再版印刷时甚至错误依旧。因此, 主管机关应从全国抽调核心专家力量编写一套统一的、高质量的全国适用教材。这将有助于统一培训标准, 提高培训质量。4加强船员心理素质的培养由于海员职业的特殊性, 他们需要在特殊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下承受许多陆上人员不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因此, 加强船员心理素质的培训对船舶的安全营运至关重要。人的心理素质绝大多数可以靠后天培养与训练获得, 因此加强对船员良好心理素质的培养就显得极为重要。培训机构应针对船员职业的特点开设航海心理学等相关课程并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 使学生对未来职业有充分的准备, 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 能运用掌握的知识利用合理的外部条件进行自我调控, 克服心理问题。5改革现有的考试体制我国目前现有的船员考试体制缺少对船员知识综合理解和运用的真正考核, 理论考试方面可以通过强记题库来通过, 实操项目考试则可以通过短时的突击通过。有很多通过适任证书考试的船员根本就不具备实际的适任资格。因此主管机关应改革现有的考试模式, 加大船员实际知识综合运用和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考核。使获得适任证书的船员真正具有适任的能力。6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海员是一项国际性职业, 虽然我国在最近几年的海员培训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在菲律宾等海员培训的强国内, 仍有很多值得我们学习和参考的地方。因此, 我们要以积极的姿态, 加强与国际社会和一些培训工作突出的国家的合作, 尽可能大范围的让国内的相关培训机构参加一些国际会议, 参观一些航海名校, 以便于跟踪国际动态, 及时跟上发展潮流。三、结束语在世界航运人才市场亚太化和马尼拉公约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 我国的船员队伍迎来更大挑战的同时, 也迎来了全面发展的大好机遇。我国的船员培训机构在海事主管机关的带领下, 如果能够及时调整策略, 实施合理有效的措施提高船员的整体素质, 那么一定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功, 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摘要:面对航运经济高速发展的新形势, 本文提出了加强安全意识教育、重视教材编写、改革现有考试模式等六个相关措施, 力求能够提高我国船员的整体素质, 促进我国航运业的发展。
关键词:船员,意识,礼仪,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