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精选12篇)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1篇
一、经济建设取得较好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 贵州社会经济取得较快发展, 各项社会事业建取得较大进步。特别是近年来, 在“工业强省”战略的正确指引下, 贵州城乡经济快速发展, 经济总量不断增加。2011~2014年, 贵州GDP年均增长12.98%, 高于全国4.92个百分点。2014年, 贵州GDP达9, 251.01亿元, 预计2015年GDP总量有望出破万亿元。同时, GDP占全国比重由2011年的1.21%提高到2014年的1.45%。人均经济指标不断提高, 人均GDP由2011年的16, 413元上升到2014年的26, 393元,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的16, 495元提高到2014年的22, 548元,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1年的4, 145元提高到2014年的6, 671元。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2014年贵州省城镇化率达到40.01%, 比2011年提高6.20个百分点。农业、工业以及服务业三大产业平稳较快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及对外贸易三大需求持续扩大;教育、科技、文化及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扶贫工作迈出新步伐, 全面小康步伐加快。但也应该看到目前贵州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低, 城乡经济发展差距高位运行,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难度大。
二、城乡经济发展失衡问题突出
非均衡发展理论认为在工业化阶段, 城乡及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各国工业化进程中共同存在的问题。大多数研究表明,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城乡经济差距一般呈现出先扩大, 后缩小的规律, 即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特征。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贵州国民经济的发展, 城乡经济总体上处于非均衡态势, 城乡经济发展差距高位运行, 主要集中体现在收入水平差距、收入结构差距、消费水平及结构差距等方面。
(一) 城乡收入差距有缩小趋势, 但仍处于较高水平。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 贵州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变化情况可以发现:1978年至今, 贵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化趋势与全国情况趋同, 先扩大后缩小, 呈现出库兹涅茨所谓的“倒U型”特征, 同时也可以发现贵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1978~2006年是贵州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不断扩大的时期, 反应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的指标, 即城乡居民收入比震荡上行。贵州城乡居民收入比由1978年的2.39上升到2006年的4.59, 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最大值。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以来, 贵州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缩小。2014年城乡居民收入比降到3.38,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得到缓和。但和全国同期相比, 贵州城乡收入比除少数年份外, 其他年份均高于全国同期水平。据2015年7月27日中国商情网公布的27省市2015年上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贵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 285元,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113元, 和上一年同期相比有所反弹, 为3.95, 在27省中城乡收入差距排名第二, 仅低新疆。
(二) 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差异明显, 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偏低。
贵州城镇居民总收入来源分为工资性收入、经营者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出售财物收入共五项, 农村居民收入来源于前四项。从收入来源构成看, 城镇居民以工资性收入 (63.19%) 为主, 转移性收入 (25.75%) 次之, 经营性收入 (9.42%) 排第三, 此三项收入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98%。农村居民以经营性收入 (59.77%) 为主, 工资性收入 (29.57%) 次之, 转移性收入 (9.08%) 第三, 此三项收入占农村居民总收入的98%;财产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很小, 均不到2%。需要关注的是农村居民获得转移性收入明显偏低。以2013年为例, 农村居民人均获得转移性支付659.25元, 仅为城镇居民获得转移支付金额的16.6% (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收入3, 964.30元) 。
动态来看, 工资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占农村居民收入的比重呈现出上升趋势, 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重呈现出下降趋势, 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占农村居民的收入比重呈现出下降趋势, 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重呈现出上升趋势。
(三) 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差距缩小, 农村居民消费结构依然很低。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的缩小, 城乡居民的消费差距也在缩小, 并且城乡消费水平差距的收缩速度快于收入差距的收缩速度。2008~2014年贵州城乡收入比由4.2下降3.38, 缩小0.82, 同期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比由3.85下降到2.56, 缩小1.29, 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农村居民边际消费倾向大于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所致。从绝对差距来看, 农村消费水平依然很低, 2014年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为5, 970元, 不及2008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3/4, 农村消费水平落后城镇10年左右的时间。
从消费结构来看, 城镇居民消费结构要优于农村居民消费结构。2008~2014年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结构有所优化, 食品支出比重下降, 交通和通讯、住房、教育文化娱乐支出比重有所上升。201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9%, 消费支出集中在食品、教育文化娱乐 (14.23%) 、交通和通信 (13.65%) 、居住 (10.92%) 及衣着 (10.23%) 。五项消费合计占总消费支出的84.9%。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仍然为衣食住所主宰, 2014年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96%, 消费支出主要集中在食品、居住 (20.69%) 、交通和通讯 (10.33%) , 合计占总消费支出的73.98%。因此, 农村居民消费还停留在主要解决食物、居住及交通方面, 优化农村居民消费支出结构任重道远。
三、贵州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对策建议
虽然自2006年以来贵州城乡经济发展相对差距逐步缩小, 但与全国相比仍然处于较高水平, 且城乡发展水平绝对差距不断扩大。从长期来看, 造成贵州城乡经济差距扩大的因素依然存在, 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 城乡区位条件差异大, 城乡产业结构及布局不合理,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 农业融资难等长期制约贵州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全球经济放缓, 外部市场环境恶化, 国家宏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这些不利的外部条件为贵州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带来新的变数。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省内人民强烈的发展要求, 贵州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 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动力,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带动城乡经济共同发展。
提升工业化城镇化水平,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是加快贵州经济发展, 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省经济持续下行, 这虽然与大环境有关, 但是根本原因在于贵州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没有根本解决。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 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产品加工度低;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大数据等新兴产业总量较小, 虽然增长速度快但还难以抵消能源、原材料等传统支柱产业下拉的影响;服务业比重偏低, 金融、信息、科技、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高。二是城乡结构不合理。2014年我省城镇化率为41%,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以上;人口城镇化慢于土地城镇化, 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较大。
(二) 支持农村教育发展, 阻止农村贫困现象代际传递, 减少返贫现象发生。
贵州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大, 农村贫困人口规模庞大, 扶贫工作任务繁重, 必须要增强扶贫工作的有效性、精准性, 提高贫困人口的致富能力, 切断贫困代际传递链条, 减少返贫现象发生。知识改变命运, 教育斩断“穷根”, 抓好教育是阻止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的治本之策。全省贫困人口中, 绝大多数没有受过教育或只受过很少的教育, 没有能力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 这是导致贫困的根源。贵州要办好各级各类教育, 义务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必须抓好抓实。贫困代际传递问题虽是顽疾, 但只要注重从根源上抓起, 方法得当, 持之以恒, 就必定能够取得成效。
(三) 培育发展山区特色农业, 促进农村产业发展, 推动农村经济进步。
贵州地处云贵高原, 以高原山地为主, 气候立体多样, 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资源禀赋。近年来, 各地依据自然资源禀赋, 坚持因地制宜, 坚持改革创新, 以开放的态度、市场的方法、科技的手段来发展现代山区特色高效农业, 农业特色产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的良好态势。坚持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加快发展山区特色高效农业,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快基础设施联通化, 资源配置合理化, 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 对促进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和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四) 改革财税金融制度,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促进城乡经济共同繁荣。
回顾贵州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的历史演变, 我们可以发现1994年分税制改革和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都使得城乡居民差距缩小, 这说明有利于农村财税制度的改革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快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积极实行城乡一体的财政税收金融制度, 创新农业产业融资方式, 增加金融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 持续扩大财税支农政策, 增强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促进城乡经济共同繁荣。
摘要:统筹城乡经济、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是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本文梳理近年来贵州经济建设取得的成绩, 分析贵州城乡经济发展失衡问题, 提出贵州统筹城乡经济、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关键词:城乡经济,收入差距,收入结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少平, 欧阳志刚.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度量及其对经济增长的效应[J].经济研究, 2007.
[2]李实, 李婷.库兹涅茨假说可以解释中国的收入差距变化吗[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0.
[3]韩其恒, 李俊青.二元经济下的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动态演化研究[J].上海金融研究, 2011.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2篇
两种产权,同一市场,同权、同地、同价。解除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主体范围的过多限制。
允许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可通过有偿或划拔方式依法取得,参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有关规定科学运作。明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及遵循的原则。
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后的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均可依法流转。但必须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村建设规划、国家产业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等法规政策要求,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商品住宅建设。明确流转管理体制。
县政府统一审批,国土资源局承办具体工作,乡(镇)政府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整理开发、统一管理。培育健全流转市场。
与国有建设用地纳入同一个市场,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由市场统一配置。明确产权界定原则。
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所有权主体不多,使用权确定给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明确使用权流转收益主体及分配和使用管理原则。
所有权主体即原集体经济组织为首次流转收益主体,再次流转发生增值收益的,由国家、集体、原使用权主体、乡(镇)政府按比例分享。
关键词:土地管理 集体建设用地 创新流转 统筹城乡发展
建国多年来,广大农民群众所有的集体土地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广大农村为此付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和牺牲,随着社会的发展城乡差距日益加大。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加快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已是迫在眉睫、事关全局的战略性课题,而最根本的就是要赋予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法律地位,创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统筹城乡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享受到集体土地的资产价值利益,促其快速致富。赋予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框架下,全民所有的国有土地和农民群众集体所有的集体土地,一直处于两种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受到两种不公平的法律待遇。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这种差别越来越显著。国家以法律的形式使国有土地的所有权能、使用权能、资源价值、资产价值基本能够得到充分实现。而对于集体土地,法律一直禁止使用权流转,导致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能、使用权能、资源、资产价值不能得以充分实现。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是需要对《土地管理法》的一些条款进行修订,从法律上明确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从法律上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能够充分行使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能够有偿、有期限、可流转使用,由同一个市场统一配置,同权、同地、同价。杜绝滥用征地权,充分保护农民的权益。解除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主体范围的过多限制
作者简介: 陈合永,男,新野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荣耀,男,新野县国土资源局股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只有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此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项目建设都不得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应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国办发〔2007〕71号文对此又作了进一步的强调。上述规定实质上是限定了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主体范围,也就是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内部成员。《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国办〔2004〕28号)第十条:“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这是对《土地管理法》原来规定的一定突破,但如何“依法”?实则无法可依。鉴于此,应抓紧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修订,解除法律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主体范围的过多限制,适时制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条例”,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样可以流转,接受市场统一配置。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3篇
我国在“十五”计划牛首次提出实施城镇化战略。这是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农民收入过低和增长乏力的根本出路;是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缓解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是改变农村消费下降,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持续动力之一;也是提高土地资源使用效率,保护耕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从我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城镇化道路的选择,要突出发展区域性中心城市,扩大城市人口和建成区规模,增强吸引力、辐射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同时,要加快发展中小城市,进一步强化优势,突出特色,完善城市功能,不断增强要素集聚和扩散能力。依托现有旗县政府所在地和有条件的中心镇,积极发展小城镇,使其成为“生态移民”、移民扶贫开发和转移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的主要栽体。城镇发展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逐步形成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城镇格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建设和运营市场化。改革城镇管理体制,破除影响城镇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及政策性障碍,促进人。和生产要素向城镇聚集。特别值得强调的是,在所有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中最核心的东西恐怕就是户籍制度。现行户籍制度形成于半个世纪前的建国初期,在当时那个特定年代也许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今天的中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很多制度和政策方面.的东西都在广泛地与国际接轨,户籍制度更应当与国际接轨。只有彻底拆除横亘于城乡之间达半个世纪之久的逸堵“柏林墙”,我国的城镇化才能最终得以顺利实现.
陕西城乡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思路 第4篇
改革开放以来, 陕西各级部门不断提升理念, 狠抓工作落实, 陕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 工农关系、城乡关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 特别是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没有根本消除, 工农关系不协调、城乡关系失衡的局面尚未从根本上改变, 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 农业基础薄弱, 生产力水平低, 农民增收困难, 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滞后, 城乡面貌反差较大。加之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步伐的明显加快, 农村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失的速度也在加快, 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更加突出, 这已成为影响陕西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健康发展, 影响城乡居民和谐共处, 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阻碍因素。因此, 就必须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体制, 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经济发展模式, 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格局。
二、陕西城乡经济一体化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 城乡经济结构不合理, 产业支撑体系不稳固。
经济发展过程是产业结构不断升级的过程, 经济发展水平越高, 其产业结构层次就越高。城乡良性互动的前提是处理好农业与二三产业的关系、乡村与城市的关系、农民与工人的关系, 使工农、城乡、国民经济协调发展。从工农业发展看, 2012年陕西生产总值达14, 451.18亿元,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1, 370.16亿元, 增长6%, 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9.5%;第二产业增加值8, 075.42亿元, 增长14.9%, 占55.9%;第三产业增加值5, 005.6亿元, 增长11.5%, 占34.6%。第三产业对陕西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并且与第一、第二产业相比, 严重制约了经济的良性增长。因此, 需要调整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 释放其对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带动优势。
(二)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近年来,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陕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高潮。但由于缺乏长期投入机制, 城乡基础设施还存在着功能布局不合理、设施共享性差等问题, 导致农村多数地区交通、能源、水利、电力、基本农田等基础建设比较滞后。现有农田水利工程大多严重老化, 农业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不健全, 农业生产过度分散化, 经营效率低下;交通条件落后, 仍有许多行政村和自然村不通公路;不少村民尚未喝上自来水;很多偏远地区的通讯、网络仍不到位;没有建立长效的排污处理措施, 环境卫生条件差等。由于基础设施的陈旧和落后, 导致农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严重制约了陕西农村经济的发展, 影响了城市向农村拓展以及资金向农村转移的力度, 延缓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及城乡的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三) 制度体系不健全。
近年来, 虽然政府相继出台了打破城乡壁垒的许多政策措施, 但由于制度体系的不健全, 城乡两个市场仍不能有机融合。一是城乡分离的户籍制度导致农民丧失享有与城市居民一样的公平择业的机会, 农民的就业无法走向社会化;二是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尚未覆盖农村, 严重影响了城市生产要素到农村投资创业、经营农业, 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三是农村土地制度不健全, 土地市场化不充分。没有配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政策, 造成了集体土地管理相当薄弱, 阻碍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严重制约了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实施。
(四) 农村缺乏长期的投入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 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下降。陕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主要流向是城市, 城市发展相对较快, 再加上农村土地要素、资金要素和人才流向城市, 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 陕西财政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90%流向城市;金融对“三农”的服务仍有许多不足, 银行支工歧农、重工轻农, 农村信用社有职无权, 功能缺位, 统筹城乡发展缺乏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体系;城乡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不协调,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用地紧缺, 供需矛盾突出, 已成为影响陕西统筹城乡发展布局和项目建设的最关键因素。
三、推进陕西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一) 制定科学的城乡一体化实施保障机制, 明确城乡统筹工作推进方向。
为加快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实现城乡规划一盘棋, 建议以《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为指导, 各市、区、县乃至镇结合自身地域及产业特点, 在广泛征求各涉农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合理制定具体规划, 使全省每一处建设用地都有科学明确的规划依据, 每一个建设项目都纳入规范细致的规划管理, 使城乡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与发展的有力手段, 为消除束缚城乡融合的障碍, 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二)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一要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强化城市与农村设施衔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水、电、气、能、路、通讯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尽快实现硬化路面自然村和村内的全覆盖;加快农村垃圾中转站建设, 实现垃圾“村收集、镇运输、区县处理”的密闭化管理;二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着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政府要增加农村教育投入, 建设高标准寄宿制学校, 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力度, 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倡导城市教师进行支教, 改变农村落后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农村教师待遇, 建立教师激励机制;三要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市、县各级政府要把培训乡村医生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因地制宜制定培训计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乡村医生必须持证上岗。同时, 定期组织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到医科类院校或二级、三级医院进行培训, 提高业务水平, 缓解农民进城看病难的紧张局面,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 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衔接, 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元化。
一要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 积极探索如何剔除附加在户籍上的劳动、用工、住房、教育等不合理制度的约束, 建立起城乡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全面建立公民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使陕西广大农民早日实现老有所养, 学有所教, 病有所医, 住有所居, 劳有所得。积极创造条件, 承担起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 建立相应的经费统筹保障机制, 打破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在政策、制度上的隔离, 让农民自由流动、自主择业, 享受与城市职工同等的待遇;积极探索多种形式, 加快建立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大病或住院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应急性的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 并逐步将农民工社会保障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以最大限度地减小各种风险给农民工带来的危害, 更好地促进城乡劳动者早日实现平等就业。二要加大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切实解决城乡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调整商品房供给结构, 增加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比例及土地供应, 稳步扩大住房建设规模, 积极培育发展县域城镇房地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城镇把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三要针对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和农村贫困户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 提供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安置等手段, 促进就业。四要尽快健全教育保障机制, 按城乡协调、城乡结合的原则, 把农村教育纳入统一的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大系统, 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均等化和城镇、农村区域内部的教育资源均等化。
(四) 加快农村体制机制创新, 对统筹城乡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持。
一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创新。要明确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 坚决杜绝以公共利益为由低价侵占农民耕地, 充分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基本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 鼓励农民采取出租、入股、质押、抵押、置换等方式, 积极稳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真正做到土地流转规范化、制度化和契约化。二要加快财政支农制度创新。扎实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明确划分省、市、县三级财权和事权, 尤其要加大对财政困难市、县的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各级财政农村小额信贷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政策, 加大对自我供给能力弱、财政运行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 提高基本财力保障水平。三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通过农村信用社和农业发展银行的深化改革, 逐步建立以贴息、担保、参股和创业投资为主的多渠道、多方式的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增设分支机构, 加快培育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办农家店等提供信贷支持, 以促进陕西经济跨越式发展。
摘要:城乡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是破解“三农”难题,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建立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决策,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形成具有陕西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要在城乡科学规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统筹衔接、农村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 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二元经济结构, 真正实现城乡融合。
关键词:陕西,城乡经济,一体化
参考文献
[1]徐辑方, 尹作敬.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实证研究与战略对策——以山东省济宁市为例[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6.
[2]余爱云.陕西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现状、障碍及对策[J].西部大开发, 2010.7.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5篇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关键在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对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许多重要举措。一是根据统筹城乡发展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提出要不断增加国家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国家将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从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等方面,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农村金融要继续深化改革,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逐步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稳定资金来源。二是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这意味着农村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将成为各级政府建设的重点,在可预见的将来,将有较大幅度的改善和发展。特别是农村教育,到2007年,将实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也将较快发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的规模和水平将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也将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将不断扩大,到2008年,将在农村基本普及;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也将加快建设。三是为保障和增加农民福利,《决定》强调要逐步在农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这实际上是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且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探索确保农民现实利益和长期稳定收益的有效办法,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6篇
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城乡居民收入分别增长10%和1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5%左右,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各项节能减排任务。完成上述目标,要重点做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保增长,在增投资、上项目方面有新作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
突出抓好投资。用好用足本级财政投资,努力争取上级投资,有效增加金融投资,多渠道激活社会投资,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杠杆作用,采取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以奖代补等措施,支持工业园区、支柱产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支持。大力改善金融环境,争取更多股份制银行及证券、投资、基金公司来赤峰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支持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典当企业等健康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融资规模,激活民间存量资金;做好政府专项债券和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扎实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力争全年贷款余额突破1000亿元。充分利用社会投资,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踊跃进入经济社会建设领域。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强与周边盟市区域合作,创新京蒙合作机制,主动融入“环渤海经济圈”;全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突破1000亿元。
二、围绕“五大基地”建设,在加快结构调整方面有新作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强化调度服务,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稳定生产、提高效益。推进庆华清洁能源、大唐煤制气二期、渤海化工、中海油煤化工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大唐煤制气一期Ⅱ系工程竣工投产。推进罕山、华能书声等风电基地项目建设,继续推动大唐2×66万千瓦超临界、国网新源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中电投2×30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建设有色金属产业研究院,培育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提升赤峰市产业升级和产品创新水平。抓好中色五期14万吨锌冶炼、云铜10万吨铜冶炼扩建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亚鼎铜业、贺麒铜业等加工型企业增加品种、延伸链条。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行业领军企业,通过合并重组、股权转让、资产置换等方式,壮大食品、制药、纺织、建材等传统产业。加强与国内知名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合作,推进已签约的清华大学新能源汽车产学研基地、中关村海淀园赤峰分园、台湾陶瓷产业园等项目尽快落地实施,抓紧建设浩克新能源汽车、奇瑞农机制造、拓佳液晶显示屏等装备制造业项目。加快云计算孵化园区和数据中心建设,发展云计算应用服务和硬件设备制造,壮大蒙东地区云计算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工程和节水增粮行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0亿斤以上。抓好玉米膜下滴灌成果巩固,确保完成新增100万亩任务,总面积力争达到400万亩。抓好蔬菜、花卉、食用菌等设施农业,确保总面积突破100万亩。大力发展林草产业,新增节水紫花苜蓿30万亩、节水经济林20万亩。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推进牲畜良种化步伐和标准化养殖,完善疫病防控体系和机制,全年出栏生猪400万口、肉牛150万头、肉羊800万只,肉蛋奶产量增长5%以上。抓好伊品生物10万吨苏氨酸、恒都10万头肉牛、中粮150万口生猪产业链等项目建设,提升农畜产品产业化和精深加工水平。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培育更多的无公害农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标产品,提升赤峰市农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
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发展层次。注重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进赤峰商贸物流城建设,推动金融物流港、保税物流中心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链物流。吸引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来赤峰市建立区域分支机构,带动区域物流业做大做强。全年物流业销售收入突破500亿元。搞活生活性服务业,抓好中心城区和城关镇商圈建设,引进更多知名商贸品牌、新型业态和城市综合体,推动传统服务业提档升级。加快培育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商贸市场,确保万达广场、上海城、东方永业广场等项目开业运营。加快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组织及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新网工程”覆盖面。培育发展信息咨询、教育培训、养老服务、体育健身、包装设计等更多消费热点。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办好中国飞来者大会、巴林石文化节、美林谷滑雪节、越野e族汽车拉力赛等活动,形成独具特色的四季旅游新亮点。加大旅游宣传推介力度,全方位开展与北京、承德等重点地区的旅游合作,创建更多的无障碍旅游区和旅游线路,力争开通香港等城市旅游包机。全年接待游客突破11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180亿元。大力发展古玩、书画、出版、演艺等传统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创意、设计、会展、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54亿元。
三、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方面有新作为,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和激发市场活力
加快经济领域改革。支持非公有制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及合资经营,推动国有、集体、非公有制资本交叉参股、相互融合。理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着手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投资公司。在交通、文化、卫生、教育等领域整合相关国有资产,引入社会资本,逐步组建股份制投资公司。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决清除市场壁垒,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改革,探索试点国有农牧场乡镇化管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地方金融机构增资扩股、设立民营银行,积极申报赤峰商业银行。加大对金融机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基本完成农村牧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启动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流转。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把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规范举债权限和规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endprint
四、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方面有新作为,为建设美好家园留住蓝天绿地、碧水青山
实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快矿产资源整合,提高开发门槛,新建矿山企业一律配套建设加工转化项目;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原则,规划建设矿山公园,创建和谐矿区、绿色矿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节水行动;强化水源地保护,确保全市水源安全;扩大节水农牧业规模,严禁使用地下水发展高耗水产业,加快中心城区10万吨污水处理、10万吨中水回用工程建设,逐步使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全部使用中水和地上水,减轻地下水开采压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切实保护好耕地;加强项目用地管理,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清理,杜绝圈而不建、占而不用行为。
抓好节能减排。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能耗强度“双控”考核。强化安全、环保、能耗、土地等约束,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投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工作,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及绿色照明和新型绿色建筑材料应用,在政府投资建设领域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抓好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等重点领域减排,力争实现有色金属企业在线监测全覆盖。
五、围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改善民生和为民办实事方面有新作为,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各族群众
推进“稳定型”就业创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确保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加快建设创业型城市,在市场准入、税费减免、信贷融资、基金奖励、创业培训等方面提供支持,建成一批小微企业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突出抓好城镇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就业工作,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以保障本地企业用工需求为重点,开展各类人才招聘活动,促进更多的劳动者实现就近就业。打造更多的劳务品牌,切实增加劳务收入。依托全市中高职院校、培训机构,培养更多满足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深入实施“玉龙人才”工程,抓好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
加强“共享型”社会保障。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标准,落实好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9.6万人和162万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0万元和12万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15元和12元,“五保”供养标准在上年基础上提高12%。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积极做好孤儿、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保障工作。加强老龄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城镇老年养护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会福利院及乡镇敬老院、农村牧区养老幸福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扎实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建立精准扶贫机制,认真落实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帮扶举措,充分利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扶贫开发,确保实现14万人稳定脱贫。
发展“普惠型”社会事业。面向市场、企业和广大农牧民,承办好2014赤峰·中国北方农业科技成果博览会。投入资金5.8亿元,加快实施苏木乡镇中心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薄弱学校改造、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赤峰学院打造区域人才培养高地和文化科技创新基地,加快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示范校及综合实训中心建设,培育扶持赤峰工业职教集团健康发展。进一步改善城乡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开工建设市传染病医院综合病房楼,建成146个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打造蒙东区域医疗中心;加快建设全市卫生信息化平台和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数据库,建成市县乡村一体化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推行城乡居民健康卡制度,实现全市范围内看病就诊一卡通。确保自治区第十三届运动会比赛场馆5月底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力承办一届隆重、节俭、安全、文明的体育盛会;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新建30个苏木乡镇健身广场,用两年时间实现苏木乡镇全覆盖。开工建设红山文化展示中心,加快推进红山文化遗址、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的申遗工作;办好第九届红山文化节暨第三届中国印城文化节。抓好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继续做好人防、外事、侨务、档案、地震、气象、红十字等工作。
六、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提高城镇承载能力。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理念和“中心城市标准建设县城、县城标准建设苏木乡镇”的要求,科学论证人口、产业、水资源、土地、交通、环境等综合承载能力和容量,打造科学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从区位交通、资源禀赋、人文历史、群众意愿出发,更加注重乡土特色,更加注重现代文明元素融入,加快建设一批亮点纷呈的特色小城镇。做大做强县域经济,推进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强化就业、住房、消费、基本公共服务等生产生活要素保障,吸引广大农牧民向城镇集聚。启动实施旗县区城镇50个出入口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天义、大板两个次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宁城县撤县设市工作。大力扶持建筑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建设美丽乡村。制定全市乡村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有效衔接,推进产业、设施、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拓展,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按照自治区用3年时间实现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十个全覆盖”的部署,搞好规划,制定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抓紧启动实施;从实际出发,结合各旗县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适度集中地处偏僻、过于分散的行政村落和自然村庄,在城镇周边、园区及公路沿线建设一批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农牧民新村。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在乡镇驻地村、乡域中心村、平川连片村、沿河沿路村等重点嘎查村集中开展庭院绿化、改水改厕、清理柴草、清除粪堆、清扫垃圾等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实现村庄美化、路院硬化、河渠净化,让农村牧区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endprint
七、围绕平安赤峰建设,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有新作为,共建和谐幸福家园
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社会服务、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建设,做好孵化培育、等级评估和授权工作,确保政府职能“转得出、接得住、管得好”。
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切实发挥基层组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大事不出苏木乡镇、矛盾不上交。
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履行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加强矿山、化工、建筑、交通、消防等高危行业和学校、医院、车站、商场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扎实推进平安赤峰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八、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在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方面有新作为,树立创新务实、廉洁高效、敢于担当、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7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决定》强调, 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是“十三五”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我国正处在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 推动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改变二元经济结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通过改革开放30余年的资源集聚, 贵州已经具备统筹城乡发展的物质基础条件, 贵州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 是贵州突破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工农差距、城乡差距的必然选择,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在推动贵州省经济跨越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双重需求下, 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把城市和农村的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规划, 综合起来统一解决意义重大。
国内外学者关于二元经济结构的研究文献较多。国外学者在二元经济结构的研究中, 更多的是从产业结构变化引起的收入差距变化角度分析的, 20世纪50年代, Kuznets研究认为收入差距变化与经济增长呈现倒U型的关系, 而Fields (1984) 和Deininger、Squire (1998) 分别根据“亚洲四小”经济增长中的经验和用面板数据反驳了Kuznets的倒U型关系, 认为库兹涅茨的假说并不能得到检验证明。国内学者更多的是从体制上产生的二元经济结构来研究城乡收入差距。2010年 (李实、李婷) 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体制和政策是导致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结论。
通过相关的文献梳理发现, 大多数关于二元经济结构和城乡协调发展的研究是从整体进行分析的, 而对于区域性的研究则相对较少, 尤其是对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贵州省, 研究的文献相对较少。鉴于此, 本文从贵州省城乡发展不协调的表现出发, 通过城乡收入差距、城乡就业问题和城乡产业问题三个方面, 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及不协调的原因, 最后得出相关结论并针对性的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贵州省城乡发展不协调表现及原因分析
贵州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 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相对突出, 城乡发展差距明显。城乡经济发展过程中有许多方面, 面临着许多的问题, 结合贵州省的实际情况, 本文从城乡收入问题、城乡就业问题和城乡产业问题三个方面来具体阐述。
(一) 城乡发展不协调的表现
1. 城乡收入差距。
收入差距和恩格尔系数是分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要指标。结合2004~2013年贵州省城乡收入差距和恩格尔系数来进行具体分析。
2004年以来, 贵州省国民经济持续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但同时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根据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资料显示, 2004年贵州省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22.1元, 到2013年达到了20667.0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04年的1722元增长到2013年的5434元, 同时收入差距也从2004年的5600.1元扩大到2013年的15233.07元, 所以贵州省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在不断拉大。根据数据资料显示, 2004年到2013年, 贵州省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高于农村居民;10年来, 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得到了优化, 而且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优化速度要快于城镇居民。2004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14%, 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8.2%;2013年,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9%, 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96%;2004~2013年间的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和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下降了5.24%和15.24%。由此贵州省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得到了较大的改进和提升。
2. 城乡就业问题。
统筹城乡就业可以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城镇化的发展, 贵州省作为欠发达的地区, 要跟上全国建设现代化文明社会的步伐, 就必须重视城乡劳动力问题, 统筹城乡就业。
2004年到2013年, 贵州省就业人员下降了321.79万人, 下降率为14.7%;10年来, 乡村的就业人数一直大于城镇的就业人数, 贵州省本身乡村的人口数就要大于城镇的人口数;10年来, 城镇就业人数上升, 增加了221.67万人, 乡村就业人数下降, 减少了543.46万人。2004年, 贵州省就业人员2186万人, 比上年增长1.9%;城镇就业人员418万人, 城镇就业人员占总就业人员的19.1%;乡村就业人员1768万人, 占总就业人员的80.9%。2013年, 贵州省就业人员1864.21万人, 城镇就业人员639.67万人, 乡村就业人员1224.54万人。
3. 城乡产业问题。
城乡劳动生产率二元对比系数差异是反映城乡经济发展对比差异的一个重要指标。二元对比系数通常用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和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之比来表示。这里用第一产业劳动生产率和第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之比来表示二元对比系数。发展中国家二元对比系数一般在31%~45%之间;发达国家一般在52%~86%之间。
2004年到2013年, 贵州省城乡二元结构有一定改善, 但是贵州省的二元对比系数大部分都处在10%以下, 表明贵州省长期处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状态下, 城乡发展差距明显, 发展不协调。2004年二元对比系数为7.78%, 2010年为15.86%, 二元结构有了一定的改善;但从2010年, 二元对比系数又开始下降, 一直在10%以下, 2013年为8.56%。贵州省的二元对比系数与发展中国家的最低标准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元结构矛盾相对突出, 需要大力进行改善。
(二) 城乡发展不协调的原因
城乡发展存在差距和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有着一定的客观必然性。贵州省的城乡发展不协调, 除了普遍规律的作用外, 还有其特殊的原因,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 贵州城镇中第二、三产业发展迅速, 产业结构在不断升级和优化, 促进了城镇经济的健康发展。但在农村地区, 由于经济基础差、环境条件落后等原因, 第二、三产业尚未发展起来, 第一产业仍然长期在农村产业结构比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第二、三产业的缓慢发展, 农村居民的收入在短时期内很难大幅度的提高, 农村的产业结构无法进一步优化升级, 城乡差距扩大就难以避免。城乡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 基础设施、就业机会不均等等都导致劳动力大量的涌入本身已经很拥挤的城市, 而不愿意到农村或郊区就业。就业结构的不合理阻碍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2. 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
城镇化水平的高低是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水平。由于历史、自然及经济发展水平等诸方面的原因, 贵州省城镇化水平滞后。具体表现在, 一是城镇化率低, 2013年贵州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7.83%, 而云南省是40.48%, 广西省是44.81%, 贵州省明显低于周边地区;2013年贵州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16.38%。二是城镇体系不合理, 呈现“城少镇多”的格局。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2004~2013年贵州省城乡经济发展状况, 得出以下结论:一是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得到了较大的改进和提升, 但同时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差距也在不断扩大;二是城镇就业人数上升了, 乡村就业人数下降了;三是贵州省的二元对比系数与发展中国家的最低标准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二元结构矛盾相对突出, 需要大力进行改善。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合理和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等原因导致了城乡经济的不协调发展, 针对以上原因, 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 实行制度创新
制度创新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明确提出, 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要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深化户籍制度、人口制度改革,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同时, 党的十七大指出, 要合理布局、节约土地,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要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 推进城乡各项要素均等化发展。
(二)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
贵州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不断增长且增长速度较快, 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却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所以要把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作为贵州省未来城乡协调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经济的开放, 就业结构、政府参与经济活动的程度、财政支出结构以及金融的发展程度等都是城乡收入差距的重要影响因素,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这些因素在城乡之间的差异的缩小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不是未来10年间就能够实现的。缩小贵州城乡收入差距是贵州各级政府的责任。在政策制定、发展路径、投资招商、产业选择、扶贫等诸多方面, 都应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为出发点和着眼点。
(三)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城乡就业机会不均等、就业信息服务平台的不完善等就业矛盾阻碍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增加基层就业机会和完善基层就业服务保障, 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的培训, 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 让更多的劳动力能就业。对于一些特殊的群体, 比如残疾人、退役军人等要进行就业指导和服务, 让他们能够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就业
参考文献
[1]陆锦周.中国二元经济结构与城乡统筹发展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
[2]杨昌军.申鹏.统筹贵州城乡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人口.社会.法制研究.2009年.
[3]李静利.贵州省城乡统筹就业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5 (02) .
[4]王秀峰.战略管理与欠发达地区城乡统筹发展[J].论城乡统筹发展与政策调整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3.
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第8篇
一、江苏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勉励面临的问题
1. 城乡经济发展协调程度纵向分析。
当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对城乡二元结构现状的衡量尚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指标体系。基于此,笔者结合沈滨、叶超(2003)对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实证分析,同时加入二元经济产业、城乡居民积累额等指标要素来具体衡量江苏省城乡经济发展的协调程度。(表1)
由表1可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江苏省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迅速,二元经济对比系数和城乡农业与非农业人口差异化系数分别从1998年的0.17降低到2009年的0.07,从0.2增加到0.66,现代化的城乡产业格局已经基本形成。然而,具体到微观层面上问题便显得格外明显。具体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化系数逐年增大,由0.44提高到0.61;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化系数呈波动发展态势,并于2006年左右达到最大值,2009年虽降低到2.9,但与1998年的2.7并无显著变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仅用了10年的时间便增加了一倍,2009年城乡收入差距已经高达2.57倍,其中城乡积累差距倍数由1.09上涨到3.36,尤其是2006年以后城乡居民的积累差距倍数开始超过收入差距倍数,由于积累是再生产的基础,城乡居民积累差距的不断扩大必然会导致收入差异持续扩大的“马太效应”。
2. 城乡经济发展协调程度横向分析。
资料来源:根据19992010年江苏省统计年鉴相关指标计算得出注:城乡居民收入差异化系数(1)=1-农村居民家庭人居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差异系数(2)=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二元经济对比系数(3)=农业所占比重/非农产业所占比重;城乡积累差异倍数(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消费水平)/(农村居民家庭人居纯收入-农村居民消费水平)
较之于其他省份,江苏省在统筹城乡经济过程中具有鲜明的区域差距性特点,按经济发展程度可以划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三大区域。因此,在对江苏进行纵向分析的同时,应该充分引入横向分析。本文以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值作为简单衡量城乡经济协调程度的一个变量,这一比值越大,表明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越小,城乡经济发展越协调。依据《2009年江苏省统计年鉴》的相关数据,对江苏省各市的人均GDP和城乡经济协调程度作出以下统计。在城乡经济协调程度方面,江苏省呈“北高南低”的发展现状。苏北地区的宿迁、盐城最高,分别为54.33和51.37,苏南发达地区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的城乡经济协调程度与之比较反而较低,南京甚至以39.95的水平位列13地市最后,苏中三市波动性不大,没有显著异常特点。在人均GDP方面,三大地区差异性明显。苏南五市位居前五,其次是苏中三市,最后是苏北五市,其中拥有最高人均GDP的苏州已达106863元,约为宿迁的9倍。
另外,本文选取了城乡收入差距、非农产业总值、非农就业比重三个变量作为衡量2009年江苏省各市的主要指标,对江苏省区域城乡经济统筹作出以下分析: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南京市2009年已经达到14820元,约为宿迁市的3倍,盐城市的2倍,苏北、苏中、苏南依次递减趋势明显。在第二、三产业生产总值方面,苏南地区已达到18122.38亿元,苏中地区5051.97亿元,苏北地区5047.92亿元,仅苏州一市(6592.91亿元)就超过了苏中3市以及苏南5市的总和。在非农就业方面,苏锡常地区非农就业比重均已超过90%,而苏北地区大都在60%70%之间,农业劳动就业人口仍然是填充该地区劳动力市场需求的主要力量。
通过对江苏省的横、纵向分析可以看出,伴随着江苏省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呈逐年扩大趋势。城乡经济协调程度与经济发展的实际水平以及区位影响的要素分布严重不符,区域间城乡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是刚性的、不可逆的,评价某一地区的城乡经济协调程度应以当地城镇经济发展水平为标的,就高不就低。苏南地区无论是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还是人民生活水平,在省内甚至全国均处于领先地位,对整个江苏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在衡量城乡经济协调发展这一指标时,江苏省却出现了城乡经济协调程度与发展状况逆向发展的现象,这种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违背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不完善的、不科学的。
二、江苏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问题的成因
1. 生产力的差异从根本上制约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现阶段我国农村虽然已经开始了多种产业联合发展,江苏省也率先进行了农业合作化、产业化、公司化等相关尝试,但实践主体大多依托于先进的科学技术,信息流通也主要积聚于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农业仍然在苏北地区经济结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城乡生产力的显著差异仍旧是造成城乡经济差异的根本原因,这与城乡产业的特性以及外在附加条件有着密切的相关性。
首先在特征比较方面,于农业相比,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优势明显。就生产特点来看,工业和第三产业不受季节、地域的限制,并且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和再利用性;就经营流通来看,经营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生产成本较低、风险较小、灵活性较高,如果在某一流通环节出现问题,可选择性较强;就消费现状来看,非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价格弹性较大,产量和销量的高低对人们的生产生活影响较小;就科技革新来看,工业产品更容易结合科学技术进行成果创新,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也更为明显。其次在外部作用方面,由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城镇和农村使用相同的生产资料产生的价值是不同的,城镇高于农村是导致收入差距的一个必然原因,也是产生低收入者的一个原因。[2]一方面,长期以来我国支农政策的不健全,农村资金的制度性非农化转移,严重削弱了农业的发展基础,影响了农业综合竞争能力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城镇,导致了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较低,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总体上滞后于城镇居民。
2. 要素的聚集效应加速“南北”城乡经济差距不断扩大。
要素聚集是指多样化的厂商、居民及相关组织单位得以聚集,推动城市形成并不断扩张的基本力量,是城市形成和发展的基本经济动力。[3]伴随着城乡间要素禀赋差异的客观存在,要素的聚集演变过程会主要沿着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发展,通过不同时期、不同地域空间要素禀赋条件的差别和更新状况,会迫使城乡经济逐步分化,而这种分化又会引起要素的重新分配,加重新一轮的资源不平等配置,周而复始形成“二元经济结构”。
具体来说,一方面,受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江苏省三大地区间的资本、劳动力、信息技术等要素分配具有不均衡性。科学技术的不断应用,产业化的不断升级加速,拥有丰富的信息和雄厚的资本已经成为区域发展的主要优势。苏北和苏中地区虽然传统工业资源丰富,但新兴资源相对匮乏,在新一轮的经济竞争中会处于更加不利的发展地位。另一方面,当区域经济处于聚集状态时,聚集的动力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方向是相一致的。江苏省经济发展呈现的“南快北慢”、“南高北低”的态势会进一步影响要素禀赋的聚集方向,从而加速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不断分化。
3. 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促使城乡分治思想不断固化。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江苏省出台了鼓励农民工有序流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相关政策措施。但是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一些配套措施还没有有效衔接,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镇的生产生活“有名无份”,难以在市场经济中进行优化配置。在隐性层面上,由于待遇不同,造成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在享受教育、就业、培训、保障、福利等方面与城镇劳动力的不平等。受城乡分治长期潜移默化的影响,城镇居民对务农人员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存在偏见,加之农村劳动力本身综合素质相对较低,自我否定感较强,也在不同程度上阻断了农村居民向城镇地区的就业转移。
4. 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阻碍了城乡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进程。
在社会保险参保效率方面,地域上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城市好于农村、苏南好于苏北的比较差异。虽然医疗保险已经基本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开始在农村地区进行试点,但仍仅局限于扩面和保基本的层面,保障程度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在社会福利方面,管理上存在职能部门间多龙治水、服务缺位等尴尬局面,导致社会福利事业还处于较低水平。在社会救助方面,保障政策存在层次较低、推行艰难的发展困境,农村地区并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捐助、救济机制,在突发性事件面前,需要救济的农民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是协调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三、促进江苏省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1. 合理调整生产力布局,统筹城乡经济发展规划。
首先,以现代农业为发展目标,全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村工业化,并以此带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我们要努力革新农村生产技术,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逐步吸引和引导各类资源向苏北、苏中地区流动提高其要素禀赋,并以乡镇工业为连接点,统筹城市与农村工业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产业体系。其次,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着眼于区域经济的优势资源,增强全省经济整体发展的后劲。在具体规划中要联合苏南城市群,突出“京沪高铁沿线”、“陇海铁路沿线”、“淮河航运沿线”三大经济轴线对苏中和苏南地区的产业带动作用。培育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多个增长极和聚集带,逐步形成南北呼应、优势互补的城乡产业的布局。
2. 继续增加“三农”的扶持力度,激活落后地区的经济活力。
首先,进一步改善农业的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的投入力度。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要对一些事关农民收入的农产品给予适当的价格优惠,以及信贷和生产资料等方面的补贴;要逐步建立农业灾害补助制度和农产品市场风险补助制度,提高农业的整体抗灾、抗风险能力;要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逐步缩小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提高农业生产的收益率。其次,进一步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的整体面貌。继续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建设,提高地区间的通达通畅率,逐步形成县城和乡镇农村的交通网络;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全面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使农村的教育、卫生、科技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3. 进一步打破城乡制度壁垒,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在政策制定上,我们应该加快城乡户籍制度的改革,逐步淡化城乡分类的政策制定取向,取消限制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各种规定措施,促使各类劳动力资源能够在地区间、行业间、所有制间进行充分、自由的流动。在方法创新上,要以苏南发达地区为试点,着力推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使一些在城镇地区工作生活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可以直接就地转为城市居民。在观念导向上,要净化社会风气,端正各用人单位和城镇居民对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观念态度,消除对农民进城的就业、生活的歧视和各种社会功能的差别,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平等的在发展机会。在发展措施上,要在劳动力流动较多的地区开设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介入,帮助农民工扩充专业技能知识,提高其综合素质。
4、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在社会保险方面,继续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并依据农村社会文化特点,建立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对条件成熟的地区,实行与城镇医疗保险相接轨,对支付困难的地区,加大财政的转移支付;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在保证其养老和医疗的同时,逐步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率。在社会福利方面,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配合,将“福利事业社会办”的思想落实到农村基层,通过发行福利彩票等多种渠道筹措和扩大农村社会福利保障资金。在社会救助方面,对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等事项用制度进行规范,提高救助效果。另外还要建立健全突发性灾害临时性救助制度,最大程度上降低受灾群众的物质精神损失,为灾后生产生活的快速恢复创造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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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吴先满.江苏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对策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5,(1):39—43.
宜居乡村建设推进盘锦城乡协调发展 第9篇
一、盘锦宜居乡村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现状
1.盘锦市发展现状。在盘锦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型的背景下, 宜居乡村建设是推动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需要。随着宜居盘锦的不断建设, 使得农村经济实力呈上升趋势, 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 从而使人民生活水平逐渐上升, 这些都成为了宜居乡村建设的坚实基础。2013年、2014年辽宁省相继出台了《关于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 大力支持了盘锦宜居乡村建设。盘锦市现有305个行政村和社区实施了绿化美化、垃圾处理、污水治理、道路设施改造等14项治理工程, 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 建成了29个宜居示范村。其中,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三批美丽宜居小镇, 具有积极深远的示范效应。
2.综合治理成果。自2014年以来, 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的步伐逐渐加快, 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牢牢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和谐盘锦建设方向, 并按照全域化、全面化、长期化、常态化的要求来推动城乡综合治理。通过改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及农民思想观念等方式使宜居乡村建设发生深刻的变化。盘锦市已经建立了城乡一体化水务管理和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并实现了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设施、大力投入资金建设燃气管网覆盖全域、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满足农村群众物质和精神需求目标;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部覆盖, 分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二、盘锦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判断
利用2015年辽宁省统计年鉴进行盘锦市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判断, 主要指标有八个:一是城乡人口城镇化率。人口城镇化率是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真正的城镇化是户籍人口城镇化, 辽宁要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的落户。二是非农业与农业产业产值比重。2015年, 盘锦市地区生产总值1267.9亿元。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为121.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为684.0亿元, 增长4.0%;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62.8亿元。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盘锦市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9.5%、54.0%和36.5%。三是城乡人均收入差异度。盘锦市2015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65元, 比上一年增长5.2%;全年农村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763元, 比上年增长8.2%。四是恩格尔系数比。恩格尔系数由食物支出金额在总支出金额中所占的比例来决定。盘锦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3923元, 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与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比为1.25∶1, 差距已经较去年有所缩小, 但仍有差距。五是城乡社会保障覆盖率。2015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8万, 比上年末增长1.9%;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2.6万, 比上年末增长1.9%;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0.8万, 比上年末增长8.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4.9万, 比上年末增长8.1%;农村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已经取得较大进展, 但还没有达到全面覆盖。六是城乡安全饮用水普及率。盘锦市生活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 生活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年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用水普及率和燃气普及率均达到100%。七是城乡绿化率。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3.0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34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40.72%。八是环境安全系数。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59天, 优良天数比例为71%。环境空气优级天数为56天, 功能区噪声总达标率昼97.3%、夜90.6%, 基本生活环境良好, 但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高。
三、盘锦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面临的问题
1.地方政府对政策解读和执行力度不够。宜居乡村建设中, 政府在其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 在实际的政策执行过程中仍存在突出问题, 如一些村庄对于政府所下达的政策理解不够充分, 不能找到实际侧重点, 因此造成建设进度的落后和成效不能按时达成。可采取政府引导、以农民为主体、市场运作等多方参与的办法, 带领一批产业发展项目, 打造有产业支撑的宜居乡村。
2.规划布局引导保障仍需加强。现阶段, 盘锦市乡村规划和公共设施服务方面仍与城市有一定差异, 城市与农村规划发展不均衡。应着力强调把城镇和农村作为一个整体规划, 强化村镇建设、土地利用合理融合等。
3.资金保障不足。宜居乡村建设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 而现阶段政府投入力量不大。通常政府的融资渠道比较单一, 而地方的税收财政能力局限性较强, 政府单一的财政渠道使得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严重受限, 并且非营利性政府贷款平台已经受限, 更使得资金极度短缺。
4.经济发展。盘锦市在特色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的、很不成熟的阶段, 特别是在如何建设一个特色的农业产业化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因此, 在建设过程中应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一个建设重点, 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四、对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发展的思考
1.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盘锦市逐步完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共配套设施工程, 实现镇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各个村镇道路、电力、供水、污水处理、信息网络等基础配套设施配备完善。配备农民切实需要的设施, 使农民真正享受到现代化的服务。
2.促进经济稳步发展。盘锦市在改善全市生态环境, 发展乡村配套设施建设的基础上, 也在为实现“富庶文明幸福”辽宁宏伟目标增添一份力量, 结合优势农产品基地项目、特色产业培养项目、农民就业创业项目、加强金融服务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不仅促进了创业发展, 还拓展非农就业空间;将宜居乡村建设纳入“十三五”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 出台《加快推进村镇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 推动全市规划一张图、绘到村、管到村、考核到村;以宜居乡村建设规划为重心, 完成有关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农村社会发展等各类相关规划项目的任务化、项目化、具体化, 保证村镇整体布局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可行性和可实施性。
3.健全农村文化培育政策。现阶段, 宜居乡村建设应根据村庄发展定位、乡村特色、文化传承, 建设符合当地田园风貌、能延续文化传承的村庄。可以通过政府主导并动员社会的参与、人民群众共享等形式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并加大投入农村文化保障机制, 满足大部分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还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引导、丰富民间文化资源、整理保护等将其繁荣起来, 进而保障农村文化建设活动有序进行。
4.优化村委组织管理系统。一方面,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建立专门的宜居乡村建设管理机构, 由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另一方面, 也要不断改进现有的村镇领导方式。应充分发挥和支持农民的自治, 引导村委会的自治功能, 支持农民群众的依法参与村务管理活动, 监督落实民主管理制度, 善于听取群众的意见并能在管理过程中及时改正不当之处。
摘要:2016年, 辽宁省宜居乡村建设已经全面展开, 一系列政策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 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中的效果显著。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促进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本文在已经获得的成果的基础上, 总结发展现状及综合治理的成果, 深入分析盘锦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展开思考。
黑龙江省城乡社区协调发展建议 第10篇
黑龙江省自2001年开始进行城市社区建设, 经过10多年的努力, 城市社区建设已取得明显成效。而农村社区建设则起步较晚, 自2007年正式启动以来, 全省农村公共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但就目前的发展状况看, 黑龙江省城乡二元结构依然突出, 农村社会管理、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水平仍然较低。
二、黑龙江省城乡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 黑龙江省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1、农村居民对社区建设满意度不高。
通过对黑龙江延寿县、拜泉县、同江县三县社区的抽样调查和实地走访, 村民对村委会工作评价不高, 其根本原因主要是现有的农村社区建设开展的工作与村民百姓最迫切的生产生活需求有距离, 致使群众参与度不高;还有是村委会缺乏与村民的沟通与协作, 对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没有起到全面的宣传工作;最后就是村民自身的政治素养与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意识淡薄, 缺乏民主精神。
2、农村社区医疗、养老水平较低。
黑龙江省在推行农村社区医疗养老政策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 但是从调查结果看农村社区的医疗卫生状况仍需大力改善。农村中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存在。
3、农村社区文化娱乐项目单一。
由于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经济仍然较落后, 在生活没有保障的情况下文化娱乐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农村的文化娱乐没有固定的场所, 农村社区娱乐方式主要还是以自发形成, 村民间进行娱乐的目的多是出于认同的需求, 通过活动达到沟通交流增强认同感, 而沟通的对象多为亲戚邻里。
(二) 城市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 黑龙江省有区、县级社区服务中心80个, 街道级社区服务中心200个, 社区综合服务站2, 134个, 便民利民服务网点92, 363个。虽然黑龙江省响应国家号召经过20多年的城市社区建设, 城市设施医疗卫生文娱逐渐健全, 但是, 通过对黑龙江省近几年主要城市的社区建设情况来看, 黑龙江省城市的社区建设仍需完善。城镇居民对社区参与的态度冷漠;城镇社区医疗及养老设施供不应求;城镇社区文化娱乐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三、黑龙江省城乡社区发展不均衡原因分析
(一) 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迟疑及历史惯性。
由于国家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 长期重工轻农的国家政策偏向导致黑龙江省的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差距不断拉大, 不断强化的二元经济结构不仅导致了农业生产的长期低速增长, 在黑龙江省城乡社区历史发展过程中也相应出现了不均衡的现象。
(二) 农业弱质性与市场风险双重因素制约。
农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基础和经济波动的起点。在农业弱质性与市场风险的共同作用下, 恰好是我国“三农”难题形成的市场之因。因此, 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产生较大的制约作用, 而城市经济发展状态较为平稳。
(三) 农业大省自身的特殊性。
黑龙江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 农业农村占很大比重, 农业发展水平相对较高, 在国家财政投入既定的情况下, 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相对较少, 进而影响到对农村社区的发展。
四、黑龙江省城乡社区协调发展对策建议
(一) 加快农村社区建设
1、培养农村社区管理专业人才。
健康的社区管理应该在社区管理者、政府、农民三方面形成合作关系, 政府引导、村民自治、社区管理者提高专业素质, 农村社区建设才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通过设立专项的经费培训社区任职者的素质和能力, 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由经选拔优秀的工作者参与到农村社区建设中, 促进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进程, 加强人才的流动性和提高其参与工作服务的积极性与能动性。
2、加强农村社区硬件设施建设。
在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中, 主要规范医疗卫生市场,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督机制。财政投入要落实到位, 医疗保险落实到人头上, 切实解决农村社区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加大财政对农村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资金投入, 提高社区诊疗水平, 加强医疗人员培训, 保障人才需求。
(二) 完善城市社区建设。
在城市社区基础设施的完善中, 要使设施配套不断齐全, 积极组织社区文化活动, 促进居民之间情感交流, 形成特有的文化娱乐模式, 丰富社区文化, 扩大社区居民的交流渠道;建立社区相关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群众自我监督意识, 更好更快地促进社区的建设和成型。
(三) 鼓励城乡社区对接互换。
对于黑龙江省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过程中, 要找到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共同发展的契合点, 鼓励城乡社区人员和文化的交流对接, 比如在农村社区建设图书馆、文化中心等设施, 由城市社区派专职人员任职, 提升农村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 同时通过专职人员和文化书籍的指导掌握更多专业知识;也可以将农村的管理人员派到城市社区任职学习城市社区建设的优点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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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城乡协调发展的路径探究 第11篇
关键词:城乡关系;二元结构;民族地区;城镇化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一直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和关心的问题。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是国家当前和今后发展所面临的重要任务和挑战。由于我国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均衡,东、中、西部社会之间存在较大差异,所以在协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
甘肃省位于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发展全面落后,产业结构不合理,自然环境复杂,生态脆弱,社会发展不均衡。甘肃省城镇化进程中面对一个如此复杂的人文与自然环境,难度相当之大。那么甘肃省城乡关系处于一个怎样的状态,存在哪些问题,引起这些问题的诱因以及如何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将是本文所探究的内容。
一、甘肃省城乡关系与结构类型
城乡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关系之一。马克思认为:“城乡关系的面貌一改变,整个社会的面貌也跟着改变。”从世界各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历程来看,大致经历了或者说正在经历以下发展阶段:城市出现(乡村孕育城市)—城乡分离(城乡差距拉大)—城乡对立(城市偏向)—城乡互动(要素参与程度高,城乡联系加强)—城乡协调(城乡逐步走向融合)。城乡关系的这种演变轨迹表明:走向城乡协调发展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选择和必然结果。
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中国的城乡关系呈现出了三种类型:一是强城市强农村型,区域城乡经济发展水平都比较高,城乡一体化显著;二是强城市弱农村型,区域内城市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但农村发展水平较低,城乡差距较大;三是弱城市弱农村型或双重滞后型,区域经济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区域内部城乡差距悬殊并呈现持续扩大态势,主要分布在西部、老少边穷等欠发达地区,甘肃的城乡关系即属于此种类型。甘肃城乡差距远远大于发达地区,城市和农村的发展也较其他地方落后。
甘肃省的城乡关系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二元结构类型,其中包括:行政主导的二元结构和市场主导的二元结构。计划经济时代由户籍制度、食品供给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并维系的二元结构称之为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甘肃省目前正处于一种双重二元结构。兰州市是典型的大都市,与省内各城市及省外的某些城市之间联系紧密,对其依赖性远远高于对于城市周边农村的依赖。而甘肃大多数农村还处于施坚雅提出的“基层集市”的经济体系之中,与城市经济处于脱轨状态。行政主导的二元结构和经济主导的二元结构叠加在一起加深了甘肃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起了城乡经济社会之间发展的失衡,包括: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失衡、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失衡、政府资金投入的失衡、基础设施建设的失衡、城乡就业的失衡、社会保障的失衡以及医疗、卫生、教育等事业发展失衡等。城乡之间产生如此之大的发展失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使城乡协调发展困难重重,减缓了城镇化的进程。
二、甘肃省城乡发展失衡的诱因
甘肃省城乡发展失衡产生的诱因很多,最主要的包括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性、城乡管理制度的二元性、多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性和生态环境脆弱性等这四大诱因。
1.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性
甘肃城乡经济发展失衡和脱节,造成这种现象有三点原因:首先,甘肃省农业发展落后,大多数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科技含量明显不足,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其次,甘肃产业结构布局相当不合理,工业反哺农业能力弱。甘肃在有色金属冶炼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加工及炼焦业、烟草制品业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等5个产业发展迅速,而在食品加工、日用品化工、皮革、电子产品、高新技术、及旅游业、服务业等轻工业和第三产业方面发展缓慢。但是重工业在工业反哺农业的过程中能力明显不足,而轻工业和第三产业有较强反哺农业能力,其不但能够消费大量农产品,还能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最后,城市在经济发展过程自身定位存在偏差,即认为城镇化是为了解决现有城市建设发展速度问题。于是,这些年来甘肃省一直把城镇化的重心放在城市自身的建设上,但是,当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规模建设上取得很大发展、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也有显著提高的同时,不仅城市没有带动周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导致城乡差别趋于扩大。
2.城乡管理制度的二元性
城乡管理制度的二元性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户籍管理制度。采取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将居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严格限制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之间的流动。虽然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出现了松动,大量的农村人口流向了城市,成为了城市人口。但是由于历史的惯性,时至今日,户籍管理制度依旧存在,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依旧是限制城镇化的重要制度障碍。其实户籍管理制度之所以重要,源于户籍背后的资源与利益分配,农村户籍下的居民在享受的医疗、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资源方面远远低于城市居民。这使得农村的发展先天性的落后于城市,在起跑线上就落后了一大截。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政府必须改革当前的户籍管理制度,为其尽量提供公平发展的制度环境。
3.多民族地区社会发展不均衡性
甘肃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有回、藏、东乡、土、裕固、保安、蒙古、撒拉、哈萨克、满族等多个少数民族。其中,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为甘肃的独有民族。省内现有甘南、临夏两个民族自治州,有天祝、肃南、肃北、阿克塞、东乡、积石山、张家川7个民族自治县,有39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土地面积17.9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39.8%。由于各民族的历史原因,其社会发展状况差别较大,城镇化水平也存在着较大差距。以甘南藏区为例,玛曲、碌曲和夏河三县,当地藏族群众大多以放牧为生,在近十年里才完成了定居工程,实现了游牧到半定居、定居的生活转变。对这些居民而言,如何适应现代定居生活才是其面前面临的最重要问题,跨越式的进行城镇化并不现实。
4.生态环形脆弱性
甘肃省位居黄河上游,地处青藏、黄土、内蒙古三大高原交汇地带,高山、草原、荒漠高原交错纵横,自然环境非常复杂,致使自然生态环境极其脆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难度较大。在过去几十年里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短期来看,“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策略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但从长期来看,这种策略严重制约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积贫积弱的农村而言,造成其发展缓慢、滞后,进一步拉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例如,近些年,越演越烈的土地“三化”已经直接影响和威胁了农业和农村的发展甚至生存。
三、实现甘肃省城乡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由于城乡失衡的局面形成已久,要扭转这种情况,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所以这些年来国家一直将统筹城乡发展放在了政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甘肃省城乡失衡的问题既有着全国城乡发展问题的通病,又有着自身的特点。对甘肃省而言,我们应该因地制宜采取以下措施。
1.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业、轻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甘肃省以重工业为主的产业结构,强烈制约着城乡经济社会均衡发展。因此,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对于缩小城乡经济差距起着重要的作用。首先,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特色农业、优势农业,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大力发展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提高工业反哺农业的的能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全省城镇化化进程。最后,明确城市发展的自身定位,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把部分农村地区变成城市发展、生活和休闲的保障区,从而带动农村的发展,缩小城乡间差距。
2.进行制度变革,加大对农村发展的政策支持
为了促进甘肃城乡协调发展就必须要进行制度改革。首先,就是要改变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弱化户籍控制人口流动和执行分配的功能,增强其为人口信息和民事关系证明服务的功能,逐渐消除城乡户口的划分,改革与户籍制度相关的城乡福利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能够包容城乡居民共同生活的户籍管理制度,实现开放和平等的社会秩序的生成。与此同时,政府应的政策应向农村倾斜,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补偿农村在工业化进程中所做的牺牲。应该以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快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努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高等教育的覆盖率,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水平,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
3.充分认识不同民族社会发展现状,采取不同的城市化发展策略
由于甘肃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地区,不同的民族生产生活方式差别很大,社会发展程度有所不同,对城市化的认知和接受程度迥异。所以针对这样的状况,我们要对各民族聚居区采取不同的城镇化策略。例如在临夏回族自治州和张家川民族自治县,由于当地的穆斯林群众和汉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差异不大,所以我们可以采取和汉族相同的城镇化策略,加快城镇化进程。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对于玛曲、碌曲和夏河三个以游牧为主的县应该先进行牧民定居及适应工程,在牧民基本能够适应定居生活之后,再展开城镇化的步伐。城镇化在民族地区尤其谨慎,不应该采取跨越式这样过于激烈的方式,这样容易引起各少数民族的抗拒,引发社会问题。
4.建立协调发展的生态机制,实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
城乡协调发展不仅包括城乡经济、社会形态协调发展,同时也包括城乡生态形态的协调发展。首先,加大政府环境保护与治理的财政投入,展开对甘肃省土地“三化”、水土流失、大气污染等危害较大的环境问题进行有效的治理。其次,积极开发新能源,减少因为煤炭、石油等能源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危害。例如,甘肃的河西是全国风能、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之一,可大规模的开发风能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最后,扩大新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当中的应用范围。应该采用无害或低害的新工艺、新技术,大力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实现少投入、高产出、低污染,尽可能把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消除在生产过程之中。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甘肃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城镇化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159.
[2]叶静怡:发展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21-31.
[3]胡增元:城乡统筹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J].民营科技.2007(4).
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第12篇
现阶段中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收入问题;收入问题的实质是就业问题;就业问题的实质是劳动生产率问题和城镇化问题。我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从1949年的85%仅降至目前的61%。近年来, 我国农民收入之所以无法得到较大幅度增长, 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民的数量不能随着农业产值占GDP比重的下降而相应减少, 从而严重地制约着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那么, 应当如何提高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 进而增加农民纯收入?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正是在于:活劳动的份额减少, 过去劳动的份额增加, 但结果是商品中包含的劳动总量减少, 因而, 所减少的活劳动要大于所增加的过去劳动。”在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稳定的情况下, 由于客观上存在着投资报酬递减趋势, 农业劳动生产率往往因为劳动投入量的增加而趋于递减。如果多余的劳动力未能转移到农业以外的其他领域, 则必然造成潜在的待业农业劳动力的增加。如果把所有的农业劳动力都投在数量固定甚至日趋减少的土地上, 则必然造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下降。这种因为农业活劳动投入量过多而造成的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偏低, 实际上是属于不充分就业。这就说明, 对我国这样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 在农业部门中, 仅仅节约劳动时间是不够的, 还必须把富余的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领域, 才有可能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
必须认识当前制约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农民收入增加的根本原因, 在于生产要素的流动不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由于市场取向改革目标还没有到位, 市场体系发育还很不完善, 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障碍还没有完全消除, 使得农村严重过剩的生产要素 (主要指劳动力) 流不出去, 农村甚为稀缺的生产要素 (如资金、技术和人才) 流不进来, 一句话, 正常的生产要素流动严重受阻。这是近年来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难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趋于缓慢以及农村经济发展不快的根本原因。同时, 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 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继续深化市场取向改革, 彻底打破城乡分割的传统格局, 真正地把自主权、平等权和发展权还给农民。回顾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历程, 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中国农村必须经历三次深刻改革, 才有可能引导农民最终走上富裕的道路, 从根本上解决历史上遗留下来的“三农”问题。第一次是从僵化的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下解放出来, 把生产经营自主权还给农民;第二次是从极其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 在农村地区发展二、三产业。这两次变革已经基本上完成, 现在正经历着第三次变革, 即从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的束缚下解放出来, 实现城乡一体化, 使农民同市民一样, 享有平等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壮大县域经济
从理论上说, 要解决三农问题, 就必须建设现代农业, 发展农村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并且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就农民论农民的旧框框, 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来考虑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但是, 最近又出现一种倾向, 即有些同志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简单理解为跳出“三农”抓“三农”:即解决农业问题靠工业化;解决农民问题靠市民化 (把农民变市民) ;解决农村问题靠城镇化。这种观点有对的一面, 但还不够全面。正确的提法应当是:跳出“三农”抓“三农”与立足“三农”抓“三农”相结合。从我国国情出发, 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关系, 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如果农村经济繁荣不起来, 城镇化进程就不可能加快, 如果忽视了农业和农村自身的现代化, “三农”问题也不可能得到解决。
对于处于发展中国家的我国来说, 相对于城市, 农村所蕴藏的潜在力量要大得多。从总体上说, 我国县域经济还是以农业和农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 也可以说是农村经济的基本单元。这就决定了县委、县政府要把农村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中心, 县域经济要以农村经济为中心。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 其落脚点应放在县、市, 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最直接操作平台。还需指出, 县域处于城乡结合部, 是城乡汇合点, 因而应该成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与城乡协调发展相比,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 强调的不仅仅是城乡共同发展, 而且是城乡相互融合, 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互动式发展。从实际解决“三农”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虑, 县 (市) 这个层次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首先, 作为宏观和微观的结合部, 在发展规划的制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业开发重点等一系列发展重大问题上, 县 (市) 都具有相对的、较大的自主权;其次, 作为承上启下的行政管理层次, 具有比较完备的管理职能, 能够有效地调整县域内各产业之间的关系, 统一各部门的力量, 兼顾县 (市) 、乡 (镇) 、村三个层次, 履行统筹、协调、组织、服务功能, 统揽县域经济发展全局。
三、统筹城乡发展与小城镇建设
小城镇是一个区域性概念, 从狭义的小城镇概念出发, 小城镇既有城市的特征, 又有乡村的特征。小城镇具有城市的特征, 指的是它是以一个中心点为依托, 以中心至辐射点为半径所构成的区域网络。所不同的是小城镇的辐射点是周围的村。换句话说, 小城镇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周围乡村的基础上, 作为小城镇中心的镇, 它的形成、发展与周围乡村发展的特点, 乃至兴衰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30年来, 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已经成为区域性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担当起带动广大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任, 在农村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变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富裕起来的农民, 要求既有丰富的物质生活, 又得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享受到城市的文明。而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小城镇建设, 日益配套的文化、教育、卫生、娱乐等设施, 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精神生活, 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小城镇的发展是缩小城乡差别的重要因素。作为我国广义城市的重要构成部分的小城镇, 不仅仅是大小城市功能的自然延伸, 而且往往是当地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 因而是联结大中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因此, 小城镇不仅要发展成为吸纳和接收大城市功能辐射的地区, 同时也要建设成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能力的农村区域经济文化中心。
对中国来说, 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 也是逐步变农村为城镇、变农民为市民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是与农村工业化、农民职工化、市民化相互交织、同步运行的过程, 是城乡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基本动力则是农村工业化。反过来, 小城镇建设又会大大推动农村工业化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进步。在过去的相当长时间, 中国一直停留在农业社会, 农民太多是其贫穷的根源, 要让农民富裕起来, 就要让农民减少下去。不把农民变非农民, 中国就无法实现现代化。而小城镇分布于广大农村之中, 既具有农村的某些优势, 又能发挥城市的一定功能, 只要建设得好, 对周围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引力是相当大的, 可以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栖息地和向城市化过渡的前沿阵地。况且, 随着小城镇的发展, 还可以逐步提升为小城市、中等城市。最近几年, 国家城建部门在重视大中城市建设的同时, 已经开始把重点放在巩固、提高现有小城镇方面, 并在这个基础上建设起一批起点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俱佳的新型小城镇, 逐步形成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县城为龙头、小城镇为网络的城镇化体系。这就是理想的中国特色的城镇化之路。
摘要:由于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 城市的发展不仅没有带动农村的相应发展, 还导致城乡差别越来越大。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就必须有新的发展思路。即要把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 进行统一规划、通盘考虑, 把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因果关系, 综合起来想办法解决。为此, 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不断发展、壮大县城经济, 促进小城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