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训制度范文(精选9篇)
春训制度 第1篇
生命学院田径队春训制度
一、训练时间
1、训练前期每周安排三次训练,分别为周一、周三、周日;
2、训练中期每周安排五次训练,训练具体时间视情况而定;
3、训练后期每周安排三次训练,分别为周一、周三、周日;
3、每次训练时间为下午6:00至7:00(周日训练时间具体通知),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训练地点
北校区田径场
三、考勤制度
1、每次训练运动员实行签到制度,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和训练不足半小时者按半勤算;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者需在训练开始前向小组负责人或体育部请假,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按缺勤算。
四、奖惩制度
1、为保证运动员能有充分的精力参加训练,特为所有参加春训的运动员申请免操,免操按出勤率计算,出勤率高于75%的视为全勤;
2、为鼓舞运动员积极参加训练,特为所有参加春训的运动员申请补助,补助按出勤率计算,具体补助补助情况另行通知;
3、无故退出春训且未说明情况者免操与补助全部取消。
4、凡是在春训中积极参加训练、成绩优异、代表学院参加校运会者,学院均给予奖励。
备注:
1、如遇到阴雨天气,训练取消;
2、训练时运动员尽量带上自己的水杯。
生命学院体育部
2012年2月27日
春训制度 第2篇
在这崭新的20xx年里,我局在长假过后的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春季集训学习。通过这次学习也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培养,同时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开展春训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经过这些学习,我有几点体会:
一是我们要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工作中要围绕大局讲团结。要有开拓进取、创新求实的精神。要爱岗敬业把岗位当平台,把事业当追求,把对党的热爱之情化作推动工作的力量。要有提高新形势的紧迫感。还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快乐工作更有意义。 二是牢固坚持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效增强自我的法律意识,能够做到面对诱惑不为之所动,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重要性,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更严格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坚定和执着的信念,努力增强个人气节,同时要树立忧患意识,要使自己意识到目前取得的成绩与要求还有差距、还有不足,万不可满足现状、不思进取。 三是明确了工作思路。要进一步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完成参保任务,遵守纪律,不断提高和丰富自己。
总之通过此次春训,我体会到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端正态度,要加强学习各方面的知识来开拓眼界,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对工作要有一种服务意识,事情无论大小都要尽心尽力,在工作中要不断思考,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工作质量,在任何时候都要注意维护的形象和声誉,做一名合格的工作人员。
春训制度 第3篇
关键词:制度执行力,学习制度,落实制度
学习制度落实制度的根本所在是提升制度执行力、有效防范制度风险。但从对辖区各类检查的结果中不难发现, 一些违规操作、有章不循、屡查屡犯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时有发生, 制度执行时生人与熟人、内部与外部存在差别;执行初始阶段与常态化以后、忙时闲时、上级检查与未检查时存有差别;制度中的“红线”碰则受罚、触则亮剑的力度尚需加大;执行制度忽冷忽热、时紧时松的深层次矛盾还有待于根除。因此, 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的实践课题。
一、培育央行制度文化, 提高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制度的意识
制度执行必须依赖制度文化的推动力量。我们要大力构建央行制度文化, 积极引导员工参与制度执行的过程, 不断健全制度体系, 减少制度执行的摩擦, 树立干部员工对制度执行的统一认同感和目标价值取向, 塑造一种制度化人格、精神世界, 压缩自由度, 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氛围。
(一) 夯实制度基础, 提升制度执行力的科学性
公共选择治理理论认为:在好的制度和制度环境下, 坏人可以做好事, 在坏的制度和制度环境下, 好人可以做坏事。因此, 制度的设计与制定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体现以人为本, 贴近群众、业务和管理需求。在体系设计上, 坚持既抓单项制度建设, 又抓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的配套, 并保持关联性的制度在执行标准、主体、程序、责任方面的一致性。在功能设计上, 既前瞻捕捉苗头性、风气性问题, 跟进提出制度建设预案, 早发现、早制止、早规范。又要注重适用原则, 使抽象的内容具体化, 原则性的要求刚性化, 模糊性用语明确化, 避免制度设计中出现太多的自由裁量权。内容设计上, 坚持纵向到边、横向到底, 拓展制度涵盖的范围和领域, 防止大家在干事创业中限于无制度规则的犹豫徘徊, 以及无制度规则约束的盲动蛮干。
(二) 培养制度观念, 导通制度执行上的精神“梗阻”
一是要继续加强职业精神教育。“铁账、铁款、铁算盘”的“三铁”精神是银行业的优良传统, 我们作为中央银行更要带头严格自律, 规范操作, 传承弘扬“三铁”敬业精神, 树立业界的权威和良好形象。二要积极发挥经常性警示教育的心理投射作用。发挥制度的惩戒力, 就是要把典型案例作为最好的反面教材, 利用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等形式, 加强警示教育, 深刻揭示制度观念淡漠、违规操作带来的严重后果, 警示人们绷紧思想弦, 防患于未然。三要树立模范执行制度的典范和执行的信誉。广泛开展评选模范执行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的典型, 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 给予先进典型物质和精神上的鼓励, 引导广大员工向他们学习, 牢固制度共守、不辱职责的精神支柱, 使制度理念渗透到个人的行为准则、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及思维和习惯之中。
二、搭建学习平台, 实现制度学习的系统化、科学化
大力培育执行文化, 提升制度执行力的自觉性, 有效防止制度执行出现的“木桶效应”, 必须注重提高基层央行制度执行主体的能力, 通过学习制度使干部职工真正做到了解全行性制度、熟知本部门制度、精通本岗位制度。
(一) 运用传统学习载体, 增强制度执行的动力
在把学习制度列入各级党委 (党组) 中心组必学内容的同时, 加强作为监督主体的广大群众的学习教育, 以党政工青妇各部门组织的宣传、培训、竞赛、演讲、辩论、文体活动为载体, 采取经常性教育和特色教育、制度灌输与自我教育、现代技术手段教育与喜闻乐见艺术教育、分类别分层次教育与定期不定期测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提高全员制度掌握能力。
(二) 开发智能学习软件, 强化定期考核促学
为提高员工学习制度的便利性和接受度, 要组织开发学习软件, 软件的内容包括全行性的综合制度, 部门专业制度及每个员工必须掌握的制度。同时设置试题库, 用于员工的日常练习和职能部门组织考试, 每季度考核一次, 考核结果纳入对部门和个人的综合考核。考核成绩网上公布, 成绩好的进行通报表扬;成绩差的由部门领导与其谈话, 会诊分析学习制度中的问题, 研究提高学习效率的办法措施, 促进其提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率。
(三) 完善制度学习提示制度, 加大制度执行的压力
将一些重要制度以宣传栏、黑板报及条幅的形式, 予以公示或将制度挂在墙上, 增强制度的内心感知;对于禁止性的制度规定, 制作成精小的警示牌置于办公桌上或制成便携式卡片随身携带, 时刻提醒警示;在重要节假日到来时, 以温情短信的形式集体发送, 提倡廉洁与平安假日, 防止节日病。
三、建立制度执行的保障机制, 推动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制度能够得到全面、有效地贯彻执行, 得靠科学的保障机制做后盾。
(一) 健全激励机制, 引导人们树立遵规守纪的思想观念
要把能否维护、落实制度, 作为工作人员评先评优、晋级升职的参考标准。把是否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善制度创新, 作为评价干部的标准, 并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通过这种机制让执行制度落实制度的人真正得到实惠, 得到重用, 正确的导向, 榜样的带动, 长此以往, 干部员工的制度观念就能得到加强和巩固。
(二) 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 规范、约束干部员工的工作行为
一是完善上级、同级、下级对制度执行的督查机制, 把日常督查和专项检查、巡视检查和效能监察、经常性检查和飞行性检查结合起来。方式上, 要畅通党内、组织、群众和舆论监督渠道, 健全制度执行情况举报和受理、处置机制, 积极推广电子监察系统, 加强对央行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程序的全程监控。同时, 探索实行检查项目负责制,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检查人员对检查的结果负责, 避免系统内检查存在的认习惯不认制度、讲关系不讲纪律的情况发生。二是建立违规违章通报制度。对上级、同级或其他部门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制度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凡不涉及机密的事项, 一律列入通报范围, 由专职部门以正式文件在内部网上发布, 激发员工对制度执行问题的思考和自身操作行为的规范。
(三) 落实问责制度, 坚守制度执行的最终保障
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得不到应有的处置, 就等于纵容这种行为的发生, 所以加大问责制度的落实是保障制度贯彻执行和落实的重要, 也是最后的保障。当前, 要加大问责机制的落实, 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 分管领导要靠上抓, 要认真检查问责的每个环节, 打通阻滞, 排除障碍, 把问责机制真正地顺畅地运作起来, 只有这样, 那些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违规操作的行为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 多数人在受到警示的同时, 才能在严厉的制度约束和规范下, 认真严格地去执行制度落实制度。
(四) 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 全面提高制度执行力
制度伦理与制度创新 第4篇
关键词:制度;制度伦理;制度创新
一、制度与制度伦理
要理解制度伦理,首先就要了解制度的含义。对制度,定义不一。道格拉斯·C·诺斯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罗尔斯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以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这些规范指定某些类型行为能允许,另一些则为被禁止的,并在违反出现时,给出某些惩罚和保护措施。”马克思的见解比较深刻,他认为制度是“具有规定和管理一切特殊物的、带有普遍意义的特殊物”。因为制度对个体行为起着普遍性的约束作用,个体行为普遍受其制约基于对制度的这种理解,可以说“执政制度就是执政党为了实现一定价值目标而设计的,需要执政主体遵守的规范规则。”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制度就是人为制定的在一定社会中起普遍约束作用的控制个体行为以确保他们权利、义务等内容的规范体系。
对制度伦理的理解也众说纷纭,较为为大家认可的说法认为制度伦理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制度伦理化是指政治、行政、企业、学校等机构所规定的制度本身所蕴含的伦理追求及道德价值理想,也就是制度本身的合乎伦理性、合乎道德性。作为社会基本结构中的政治制度,其内容更具有伦理价值与道德精神的追求。制度伦理化是制度文化在当代所追求的目标,是制度价值的体现。伦理制度化是指人们特定社会下的伦理原则和道德准则提升规定为制度,以强调伦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体现伦理的法律化。
依照传统伦理学的观念,制度是不应被包含在伦理之中的。伦理与制度都是一种规范体系,但伦理规范是依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发挥其功能的,因而具有非强制约性,而制度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出来用以约束和调整人们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的准则、规则,具有强制性;伦理所整合的对象远较制度整合更为广泛,触犯法律的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而道德所谴责的对象不一定就是法律所惩罚的对象;制度惩罚一般都是物质形态的,而道德惩罚则主要表现为良心责备和舆论谴责。因此,不可把二者等同起来。制度伦理概念的存在完全是由制度与伦理在基本职能上的一致性这一点决定的。
从对制度及制度伦理的诸多含义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制度就是某种准则、规则体系,而制度伦理本质上也是一种规范体系。只是制度上的准则和规则是明确规定了的,而制度伦理规范则是以风俗、习惯、良心、舆论的形式存在的。既然都是一种规范体系,那么它们在基本功能上就是一致的,即都是通过约束人们的行为调节各种利益矛盾来实现效率和公平的。
二、制度伦理功能与制度创新
(一)制度伦理的功能
将制度伦理分为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的观点,决定了制度伦理的功能同时也包括两个维度——制度伦理化层面的功能与伦理制度化层面的制度伦理的功能。
1、制度伦理化层面的制度伦理的功能。(1)制度伦理的评价功能。制度伦理的评价功能表现为制度伦理为制度发展与完善提供了伦理的价值尺度。要谋求制度的公正与合理,就必须具有制度合理性的伦理评价体系。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与主体性意识的加强,人的主体因素和“应该如何”的价值意识也越来越多地对社会关系发生作用和影响,正像黑格尔所说的,伦理“这个实体是在自我中解体了的存在,所以它不是死的本质,而是现实的和活的本质。”正是这种价值尺度,可以使人们对制度本身做出道德与否、好坏与否、合理与否的评价,从而促使制度不断发展与完善。(2)制度伦理的调节功能。制度伦理作为人类的自我发展与社会秩序的和谐之间的一种平衡机制,既是人类自我实现的方式,也是社会矛盾的调解方式和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是人类对自我的内在管理。制度伦理对社会关系体系具有调节功能,其目的在于创造和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制度伦理的调节功能是通过调整制度伦理关系,使各项制度及其运行处于和谐发展的秩序中。(3)制度伦理的整合功能。制度伦理的整合功能体现在行政管理中的行政道德化建设中。行政道德化是指行政管理中,其法律制度、权力体制、组织结构、公共政策及典章制度等具有道德的合理性。这种道德的合理性能够协调行政组织、机构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改善行政管理的服务供给,使整个行政体系进入良好的运行状态。
2、伦理制度化层面的制度伦理的功能。(1)制度伦理的规范功能。制度伦理的规范功能来源于制度化规范与非制度化的伦理规范的有机结合。制度化规范的强制性与规范性源于道德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是一种内在的管理与规范,其力量在于得到人们内心的普遍认可。制度伦理作为制度化的伦理规范必然具有对特定主体和对象的规范与制约的功能:包括两个方面:对制度主体的规范功能和对制度本身的规范功能。(2)制度伦理的道德义务履行落实功能。道德责任是公民和市场主体必备的素质。如何改变社会上存在的不承担道德责任,不履行道德义务的现象,制度伦理建设是有效的途径。因为它把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通过制度和制度体系体现了出来将提倡和反对、引导与约束相结合,进而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最终对诚信的优良社会氛围的形成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3)制度伦理的行政制度伦理先行功能。制度伦理内在要求必须把行政伦理道德建设放在首位。一是因为掌握公共权力的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集体的政务类和业务类公务员的内心信念如何、道德价值观念的取向如何,对制度的建立和创新合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对制度和制度体系的正确运行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二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伦理道德建设也必须实现制度与伦理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对于一般公民是道德范畴要求,对于领导干部就不仅是道德范畴而且应当是制度范畴的要求。
(二)制度伦理与制度创新
从对制度伦理功能的论述可以看出,制度伦理与制度创新有着天然的联系。制度伦理的评价、调节及整合功能都从微观层面给制度创新提供了可能及具体实现途径,而制度伦理的规范、道德义务落实及道德建设功能则是制度创新实体化结果。首先,制度伦理的评价调节及整合功能在一个微观层面,为制度创新做出前期准备工作;其次,制度伦理的规范、道德义务落实及道德建设功能将制度创新从可能变成了现实。制度伦理与制度创新的联系具体有两点。
1、制度伦理乃是制度创新的主观条件之一。人们从制度伦理的角度对某一制度作出“不好”(“不应该”、“不正当”)的道德评价,进而形成一定的舆论压力,是诱发制度创新的群众基础。为此首先要强调的是意识形态的3个方面,首先,它是一种节省的方法,个人用它来与外界协调,并靠它提供一种“世界观”,使决策过程简化;其次,意识形态与个人所理解的关于制度公平或正义的伦理道德判断不可分割地交织着;再次,当个人的经验与他们的意识形态不一致时,他们会改变自己的思想观念。因此,“道德伦理行为准则,是构成制度约束的一个重要部分,是个人在与环境斗争时发展的现实(意识形态)结构派生出来的。”耐人寻味的是,与我国哲学界一些人大书特书“淡化意识形态”相反,新制度学派却极为重视意识形态在制度创新中的作用,把它看作减少其他制度安排的服务费用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
2、制度创新最重要的就是制度立法。制度伦理功能最终极的标志就是伦理立法。伦理立法是以立法、制度的方式确立对机构组织以及工作人员的伦理要求,并以此机构组织行为。有观点认为,伦理和立法是互不相容的,把伦理和立法连接在一起是不正确的。其实伦理与法律虽然有着严格的区别,但是二者又具有同质性,都是关于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在内容上也是相互渗透和相互贯通的。伦理是立法的依据,立法则是一定伦理精神的体现。在现代社会,二者的功能和目标也趋于一致,都是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实现人的自由和权利。因此,博登海默曾指出“那些被视为社会交往的基本必要的道德正义原则……都是将道德观念转化为法律规定的例子”,可见伦理立法与制度立法一脉相承。
三、结束语
制度伦理是管理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当代中国的制度创新是权利与义务、秩序与效率、公平与速度的结构性调整时期的制度创新,基于善的道德、基于道德的制度伦理在制度创新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民族的复兴,有赖于全社会各行各业各界的制度创新,制度伦理的研究应当充当理论先行者,为制度创新做出应尽的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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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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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美)博登海默著;邓正来,姬敬武译.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华夏出版社,1987.
*本文得到贵州省凯里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学科课题组支持。
春训心得体会 第5篇
每一年春节后的整训都好似强心针和营养剂,丰富和滋养每位参训干警,总能让大家热血沸腾、激情飞扬,对新年的一切满怀战斗豪情和畅想。今年的整训形式和内容,既继承了传统,比如宣誓、领导的总结教育、专家的授课,又与时俱进地进行了创新,比如庭室负责人走向讲台,谈理论、讲实践、授经验,所以大家新鲜感十足,也好评如潮,我的感受也是一样一样的。
四天的整训内容,印象最深刻的也最让我有收获的是马勇讲授的《法庭内外的心理学》和黄震、徐文君庭长讲授的民间借贷、离婚案件审判实务,在马教授讲解中,我的脑海中自觉不自觉地显现我与来访群众的接待互动以及我与我的子女、家人、同事交流相处的部分情景,愉快的`与不愉快的,好的与坏的感受,用心理学“资源取向”知识审视,发现技巧真的很重要,我以后要学习、储备一些心理学知识注意将“关系优先、联盟优先”的资源取向理念自觉运用到信访接待中和与家人、同事的相处中,相信会有益处。徐文君庭长是最年轻的优秀的庭长,他结合案例将他的审判经验、感受进行了很好的交流,因为实用,对大家的业务提升非常有帮助,通过讲台上严谨、平和的展现,大家对这样一位本院培树的先进典型更加钦佩,我为本家男神点赞!
作为一个老同志,一个庭室负责人,通过整训,看到了自己及所带领立案庭团队与他人及其他部门的差距,新一年,我自己会更加努力,加强学习,着力提升,树立标杆作用,同时督促和带动本部门同志脚踏实地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春训方案 第6篇
XXXXXXXX县XXXXXXX公司
二O一一年春训活动实施方案
各党小组、局司各科室: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市盐业工作安排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排,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从正反两方面总结2010年工作,认真查摆个人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统一思想,更好地完成2011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县委《关于在全县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三学三比三无三查”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经司(局)党政决定,在春节后开展一次党员、干部职工集中春训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春训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上级工作部署和我局司工作重点,围绕“创先争优”活动,从正反两个方面全面总结2010年工作,查摆单位和个人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2011年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以及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工作职责和
1岗位。收心聚力,振奋精神,树立坚定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春训活动时间为2011年2月9日至2月28日(共15天)。整个活动分思想动员、学习培训、查摆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
段,各阶段内容如下:
(一)思想动员阶段。2月9日召开党政会议制定春训方
案,2月10日召开春训动员大会,明确春训的指导思想、时
间安排、内容要求和达到目的。特别是要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春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地
投入到春训当中,确保做到思想统一,积极参与。
(二)学习培训阶段(2月11日—15日)。主要采取上午
集中培训学习、下午分组讨论和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学习的内容主要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文章;《中国共产党
章程》、十七届五中全会《建议》、《七个怎么看》、《中国共产
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2011年工作要点,省、市局司2011年工作要点;学习
县局司2011年工作要点和各项管理制度;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等。讨论主要围绕……
(三)查摆整改阶段(2月16日—24日)。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有关规定,通过相互谈心、召开座谈
会、分组讨论等形式,认真查找在思想和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上级和我单位的全年
工作部署,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全年工作目标和
措施,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
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2月25日—28日)。一是对春训学习培训内容进行一次抽查,检验学习效果。二是召开春训总结
会,听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春训汇报;三是查看各党小组、各科室全年工作目标方案等是否落实,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是
否完善,春训活动是否取得了实效。
三、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为保证本次春训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春训
工作领导小组,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各党小组、各科
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组织、资料、记录、总结等工作,XXX为主任。坚决防止走过
场、流于形式现象发生,确保春训活动达到实效。
二是春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率先垂范,加强督促、检
查和指导,确保春训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各参训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总结2010年工作,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认真查摆和剖析自身和科室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要具
体,防止出现不分主次的现象,在春训期间全员要进行发言。
三是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好本科室的学习,学习方式
以自学为主,个人要认真写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春训
领导小组要进行抽查。
四是各科室要严格遵守春训纪律,抓好考勤工作,保证学习时间,组织好自学,确保春训达到预期效果,做到春训
与中心工作双促进、两不误。分组
春训剖析材料总结 第7篇
这次春训时间很短,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会议传达了省局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09年的各项工作,提出了2010年工作的基本思路、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就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制定了具体措施。整个会议主题突出,目标明确,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精心谋划了全年工作。当前,地税事业已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着诸多新情况、新机遇和新挑战。尤其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要实现地税事业发展的新跨越,就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的理念推动各项工作。春训期间,我代表市局党组做了《坚定信心,共克时艰,努力实现全市地税事业发展新跨越》的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全市地税工作的总体思路。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是指导我们今后工作的纲领,纲举才能目张。科学发展是税收工作的根本,所有地税工作都要有利于科学发展,有利于和谐进步,有利于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谋划今年全年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制度、方法、手段等来实现“坚定信心保增长,全力以赴促发展”的工作要求,并努力实现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与社会的和谐发展、税收业务与税收文化的全面发展、税收事业与干部职工的同步发展,不断开创全市地税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是开展了党风廉政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会议期间,市局纪检组长曹应祥同志给我们做了题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的报告。干部作风表现的好坏,不仅影响到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而且直接影响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风气。因此,要把加强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9—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常念责任之重,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多讲贡献、少谈得失,多想大局、少谈利益,“淡如秋菊无妨瘦,清似莲花不染尘”,真正做一名政治上坚定、工作上务实、作风上过硬、廉政上过关的合格领导干部。
三是以文化建设为引领,探索建立科学的队伍管理新机制。会议期间,我们聘请扬州税务学院老师开设了有关地税文化和团队建设的专题讲座,举办了树立宣城地税人共同价值观演讲,分组进行了座谈讨论。地税文化是地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地税组建15年以来的实践中所创造的具有地税行业特点的物质形式和精神财富,是对地税系统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基层建设等的总结,是地税系统共同价值观的集中体现。人创造文化,反过来文化又熏陶人、塑造人、激励人、提高人。去年,我们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了树立宣城地税人共同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目的就是要在系统上下形成核心价值理念,用先进的地税文化来引领工作。今年,我们在去年讨论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开展践行宣城地税人共同价值观活动。通过价值整合,把事业、原则、感情有机结合起来,以事业为基础,以原则为准绳,以感情为纽带,增强广大地税干部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将价值共识转化为实际行动,从而在工作中能积极主动地去践行“三个服务”的要求,全力以赴地去实现“三个满意”的目标。
为将此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再提几点意见和要求:
一是要认真学习传达,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回去后,要层层进行传达学习,使全市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都对会议精神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对今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要求有一个清楚的了解,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今年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上来,统一到完成会议所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
二是要深入研究谋划,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市局的工作报告对今年全市地税系统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但这只是原则性的意见,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具体化。回去后,各单位要按照报告要求,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深入谋划,做到工作思路清楚、目标任务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方法措施得力。
三是要及时做好汇报和沟通,进一步争取理解和支持。会后大家要及时将会议精神和今年的工作思路向地方党委、政府做一全面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地税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地税主管、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机制,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地税发展环境。
春训制度 第8篇
关键词:香港强积金,企业年金,制度比较
1994年, 世界银行在《防止老龄化危机》的报告中, 正式向各国推荐社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的“三支柱方案”, 由此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减轻公共退休金制度的权重, 努力发展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养老制度。而中国内地在人口老龄化压力日益增大的情况下, 单一的公共养老金制度逐渐受到政治和财政的压力和挑战, 使得养老体制不具有可持续性, 而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障计划既可以降低政府责任, 又可以分散风险, 为老年人提供稳定的保障, 因此中国内地致力于发展企业年金制度。
中国内地企业年金的出现, 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时的一些行业为了更好的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率先探索和建立起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此为企业年金的源头。2000年12月, 国务院颁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首次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年金”。2004年是中国内地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年份, 这一年国家主管部门发布了多项有关企业年金的规章, 对企业年金的建立与运行进行了相应的规范。例如《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施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等对企业年金的建立, 运行及其管理进行了规范。
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未完全成熟以及其他因素制约情况下, 尽管国家主管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但内地企业年金还处于初期阶段, 发展速度比较缓慢, 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亦存在着很多问题, 如企业年金制度不规范, 政府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明确, 法律法规建设滞后, 监管机制不完善等。
香港强制性公积金制度 (简称“强积金”, MPF) 是香港特别行政区于2000年12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强积金制度是一套个人帐户制、强制执行、市场化运营的养老公积金制度。再辅以市民的个人储蓄和政府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基本保障的综援计划。强积金计划实质上是一种DC (缴费确定制) 计划, 受雇人员和雇主每个月都拿出一定比例的免税收入, 将这些钱放在一个信托受托人的专门独立账户, 由受雇人员选择账户的投资方式, 决定投资哪个基金或保险, 然后一直积累到退休便可将存入账户的钱连同收益一起取回。计划涵盖年龄界于18至65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 (个体户) , 还包括各类临时雇员。在强制性供款之外, 政府还鼓励雇员进行自愿性供款以提高退休保障。在税收政策上, 除了有较高比例的税收优惠比例外, 强积金制度还规定供款的投资收益及员工领取强积金时均免缴所得税。在投资方面, 强积金投资运作的对象均为基金, 基金品种的发行必须报告强积金局, 并经过证监会的核准。一般来说有六大品种, 也称为六大“成份基金”包括保本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保证基金、债券基金、均衡基金、股票基金。具体的投资比例由受益人根据自己的风险偏好自行选定。根据过去几年的历史数据, 强积金账户平均年收益率高达10.86%, 如此高的收益率显示, 香港的就业人士自行选择强积金的投资标的, 基本主要集中于具风险性的投资工具上, 其中股票型基金占有很高的比重。
强积金计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雇主计划”。雇主计划又分为两种, 一种是只供那些受雇于同一雇主的雇员参加的计划;另一种对成员资格具有一定的限制, 规定必须有相当数量的雇员方可参加以发挥规模效应, 因此, 只有大型公司才有可能考虑设立此种计划。第二类是“集成信托计划”。它也分为两种, 一种是主要为来自不同雇主的雇员的累计权益进行转移的人参加的计划;另一种是小型雇主的缴费集中管理和投资的计划, 这种计划很适合中小型公司参加。第三类是“行业计划”。它可被分为4种:一是专为雇员流动性高并按日发薪的行业而设立的计划, 二是为饮食业及建造业设立的行业计划, 三是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雇主必须参加、雇主可以选择并由雇员自愿参加的行业计划, 四是同一行业的计划, 由于其前雇主及新雇主均参加同一行业计划, 所以在调转工作时就无须进行转换, 这样就节省了由计划转换时所须承担的行政费用。
据香港积金局公布的资料, 在强积金制度全面实施前, 香港约340万的就业人士中, 只有1/3获得某种程度的退休保障, 而2000年12月1日强积金制度开始实施, 一年后参与率达63%, 截至2004年5月31日, 参与率为97.6%。2001年5月以前基金投资运营的初始阶段强积金投资基金中67%表现较基准收益率为低, 但至2003年10月, 强积金基金投资回报率逾13%, 收效良好。
内地企业年金制度和香港强积金制度在基金治理模式 (信托型) 、财务机制 (完全积累制) 、基金账户管理方式 (个人账户制) 、基金负担方式 (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 、管理方式 (完全市场化) 等方面具有共同之处, 但内地企业年金采取自愿原则, 是企业自愿为员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而香港强积金制度是香港地区政府强制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在覆盖范围方面, 香港强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广, 法律规定, 除豁免人士外, 凡年龄界于18至65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 (个体户) , 饮食业及建造业的临时雇员都必须参加强积金制度, 而内地企业年金覆盖范围较狭窄, 只限定部分有负担能力的企业实施。在协调性与公平性方面, 内地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尚未健全, 有些人尚未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 有些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发展很不平衡;而强积金制度与此前香港已建立的养老保障制度 (包括综合社援计划、政府退休计划、自愿供款的公积金计划、职业退休计划 (ORSO计划) ) 保持衔接与协调。在税收政策上, 强积金制度除了有较高比例的税收优惠比例外, 还规定供款的投资收益及员工领取强积金时均免缴所得税, 而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甚不明确, 政策优惠力度不够。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 香港地区政府针对强积金的法律制度建设比较健全, 有专门针对强积金制度的法律法规, 为维护各方利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而内地有关社会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 还没有专门针对企业年金正式设立的法律法规, 目前多是一些试行办法、暂行办法等规章, 这就极大限制了企业年金制度的有效实行。在投资渠道及基金收益率方面, 强积金投资渠道多元化, 投资证券、股票等方面比重大, 而目前企业年金投资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定, 当前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工具分布中, 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占总资产的大部分, 存入财政专户、现金以及股票等其他形式的资产只占很小的比重, 投资渠道非常狭窄, 收益率也很低, 保值增值的压力较大。
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借鉴香港强积金模式的经验, 为内地企业年金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
第一, 政府应提供明确的优惠政策。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制度对国家、对企业、对员工都是有利的, 企业年金应该是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引导下发生的企业行为, 运用减税、免税、延迟纳税等优惠政策可激励雇主雇员双方积极建立企业年金, 同时也是政府间接介入企业年金领域、引导企业年金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并完善外部法律环境。目前, 企业年金的法律地位己经在相关法律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但是一些具体的操作性法规还没有出台。因此, 当前我国政府应加大立法力度, 尽快出台《企业年金法》、《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完善外部法治环境。
第三,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扩大覆盖范围, 践行社会公正的原则。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体制偏向”造成了不同所有制企业从业人员享受的社会保障权利分配不公平;改革开放后, 国家的政策偏斜造成了城乡、地区养老保险水平的失衡。因此必须站在社会公正的角度, 统一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使不同的社会群体都能具有平等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享受权利。
第四, 加强企业年金制度与其他制度体系的协调和衔接,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时, 必须将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健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结合起来, 大力加强企业年金制度、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制度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 切实建立起权责清晰、全面规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第五, 拓宽企业年金投资多元化渠道, 实现其保值增值的目的。放宽比例限制, 取消对政府债券以及银行存款类投资的最低比例限制, 由年金公司更加灵活地掌握配置比例。加快推进企业年金基金进行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尝试, 实现企业年金和基础设施项目等长期资产之间资金供给和需求的良好匹配, 充分发挥企业年金基金长期性和稳定性的优势, 为地方和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陈星.香港强积金计划成功因素解析[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 2005, (01) .
[2]杨扬琴, 戚巍.香港强积金制度对大陆企业年金制度的借鉴意义—从制度比较到前景展望[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07, (06) .
制度·文学制度·文学评奖 第9篇
关键词:制度;文学制度;文学评奖
中图分类号: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07(2009)05—0117—04
目前对文学制度的研究已经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关注。在笔者看来,此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文学制度本身人手,一些学者开始思考中国现代文学制度的形成、发展等诸方面的特征。二是对文学制度包括的诸多面向如出版、杂志、发行、社团等做出较为具体的研究。应该说,在目前的研究中,对杂志、社团等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而文学评奖无疑是此类研究中极其薄弱的一个环节。从资料看来,对文学评奖的研究大抵还停留在一种表面的、并且相当情绪化的层面上。
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既与文学评奖自身的属性紧密相关,同时,更受到某种主观因素的制约。正因为文学评奖具有某种使一个作家或一部作品成为“圣物”(布迪厄语)的可能。因而,在对文学评奖的研究过程中,首先就会受到某种主观价值立场的干扰。而这无疑是导致对文学评奖的研究停留在表面化和情绪化层面上的最为主要的主观因素。因此,我们要理性地看待“文学评奖”与“文学”的关系。应该说,“文学评奖”与“文学”的关系并非简单的价值评判关系。作为文学制度的一个面向的文学评奖来说,“制度”与“文学”以及“评奖”与“文学”等诸方面的关系必然会投射于文学评奖之上,并形成文学评奖及评奖策略上的某种特点。只有基于这一认识,在研究的过程中才能排除某种居于主观的、情绪化的态度的干扰,实现对文学评奖的客观的和历史的分析。
一
安东尼‘吉登斯的《现代性的后果》,以现代性的制度纬度为视点,对现代性做出了具有某种深远影响的研究。在这部著名的关于现代性研究的论著中,吉登斯认为,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是“促进现代性制度加速发展与扩张的重要制度性因素”,也就是说,现代性制度是伴随现代化过程出现的一个产物。而文学制度毫无疑问是现代性诸种制度(如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教育制度,等等)中的一个方面。彼得·比格尔在《先锋派理论》中就明确指出,艺术作为一个体制,也既是“艺术”作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子系统,是伴随着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出现的经济、政治制度逐渐与文化制度的分离过程中而得到确立的。应该说,中国文学制度的现代化探索从晚清就已经开始。1905年中国科举制度的废除,本身就标志了现代学科建制的开始。因而可以说,自现代以来(这里的现代强调的是与现代化进程相对应的时间概念)文学必然是存在或寄寓于一定的制度场域中的。
当代著名的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在《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中对限制和归约艺术生产的制度性力量做了较为完整的描述。应该说,文学制度包括了调节和管理文学与社会、文学生产和接受等方面的一整套的文学机制,如国家和政党在一定时期内的文学政策、出版制度、审查机制、文学奖励机制和报酬机制等等,这一层面大致相当于“制度”的物质性层面。斯蒂文·托托西就认为,文学制度这个术语,“要理解为一些被承认和已确立的机构,在决定文学生活和文学经典中起了一定作用,包括教育、大学师资、文学批评、学术圈、自由科学、核心刊物编辑、作家协会、重要文学奖”。而这些因素并非是外在于文学活动的外部因素,这些所谓的外部因素本身就制约和规范着文学本身,并且必然会在一定的程度上内化为文学的内部结构。因而,实际上,文学制度中必然蕴涵着对文学观、价值观等诸方面的规范和限定。这一层面大致相当于“制度”的意识性层面。这样一来不妨说,“制度”的物质性层面和“制度”的意识性层面之间是相辅相成的或者说是一体两面的。彼得·比格尔对文学制度的界定就主要体现了“制度”的意识性层面上的含义,“文学体制这个概念并不意指特定时期的文学实践的总体性,它不过是指显现出以下特征的实践活动:文学体制在一个完整的社会系统中具有一些特殊的目标;它发展形成了一种审美的符号,起到反对其他文学实践的边界功能;它宣称某种无限的有效性”。因而可以说,特定的文学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定了某一时期什么才被看作是文学,或者是“好”的文学。
毋庸置疑,文学评奖作为文学制度的一个方面,制度与文学的关系必然会投射于文学评奖与文学的关系之上。因此,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制度与文学之间的关系。在雷蒙·威廉斯的《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中,对Institution做了相当的阐释。Institution这个词包含了“制度”、“机制”和“机构”三个方面的意义,当Institution被解作“制度”时,它被用来描述“某个明显的、客观的与有系统的事物”,也就是“一种被制定、订立的事物”。这样一来,一方面“制度”本身包含的客观性和确定性与文学活动之间是存在相当的矛盾的,正如伊格尔顿所言,“我们自己的文学定义是与我们如今所谓的‘浪漫主义时代一道开始发展的”。也就是说,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范畴已缩小到“创造性”或“想象性”的作品上。因而文学体现出的与个人紧密相关的“创造性”或“想象性”无疑是与制度所包含的客观性和确定性相抵牾的。这一点也成为布达佩斯学派对艺术制度理论进行批判的一个最为根本的面向。另一方面,“制度”具有的客观性和确定性,又为文学活动留下了一定的话语空间,在相当的程度上,正是制度使文学的自由创作活动成为可能。应该说,在中国文学发展的特定历史语境下,“制度”的这种作用,在“新时期”之初对文学的健康发展是产生了相当的作用的。正是在此意义上,陶东风指出,“中国文艺的自主性的缺乏说到底是因为中国社会还没有发生、更没有确立类似西方18世纪发生的制度性分化,文学艺术场域从来没有彻底摆脱政治权力场域的支配(这种摆脱不是个人力量可以胜任,而是要依赖制度的保证)”。因此,如何来保持这两种面向之间的张力平衡,就是实现文学制度与文学之间的良性互动的关键。那么,如何来保持这两种面向之间的张力平衡呢?笔者认为,比格尔的理论无疑对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有相当的帮助。在《先锋派理论》中,比格尔指出,“将艺术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体制地位(艺术作品与生活实践的分离性)与在艺术作品中实现的内容(这在哈贝马斯那里也许无须被说成是剩余需要)之间作出区分是必要的”,也既是说,制度(体制)与艺术
作品中所实现的内容之间是存在区别的。就文学来说,当文学在分化的制度(体制)内写作时,并不是要否定具体文学作品的独立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这恰恰是对这种独立性的一种有效保护。也就是说我们在考察文学制度与文学的关系时,要分清制度场域中的写作和制度化的写作。而就文学评奖来看,我们就要分清文学评奖制度下的写作和以文学评奖为目的的写作。
二
在文学制度的诸多层面中,文学评奖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那么,文学评奖在文学活动和文学场域中处于何种位置?只有对这个问题有较为清楚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与此位置相匹配的配置和策略选取上的某种特点。因为,正如布迪厄所言,“只有总结出不同位置的特点,才能回到特别的因素和个人不同的属性上来,这些因素和属性多多少少预先决定了占据位置和完成其中存在的潜能”。
作为文学制度诸多层面之一的文学评奖来看,它本身也是社会现代化和文学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产物。但是,由于文学评奖在文学制度的诸多层面中具有作为“个体”的独特性,因而,文学评奖的出现必然与社会现代化和文学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特定因素紧密相联。这些因素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对人类的精神劳动以及它的创造性成果的尊重是越来越强。评奖,就是对这种创造性劳动的认可和尊重的一种必然产物。“诺贝尔奖颁发仪式是隆重的,也是很严肃的。诺贝尔基金会一位工作人员说,这是对知识的尊重,对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人的尊重”。因而,评奖在一定程度上能促进文化生产力的解放和提高。其次,又与在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阅读群体的出现是紧密相关的。哈贝马斯指出,宫廷贵族虽然供养了一大批文人和仆人,但是,这属于一种受人资助的生产,它需要的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兴趣阅读,而更多的是一种处于标新立异的消费。这样一来,宫廷贵族并未能塑造出一个阅读的群体。阅读群体的出现,是以作家面向市场写作为前提的。伴随着阅读群体的出现,文学的接受(或者说文学的被消费)也才真正成为文学活动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在这一语境下,如何引导和建立一定的阅读兴趣也才会成为一个问题。因为正如布迪厄在《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生成和结构》中所言,阅读兴趣、阅读能力本身并非天生所有的,而是一个社会历史建构的结果。文学评奖应该说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如何作用以及作用的能力又受到具体的历史语境的影响和制约。
实际上,与文学评奖的出现紧密相关的这两个基本因素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评奖体现出的对人类创造性精神劳动以及创造性成果的尊重和鼓励,本身就为文学评奖预设了某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也既是说,获奖者(获奖作品)必然具有某种超乎寻常的价值。就是那些质疑某一奖项的合理性的一个根本出发点也是,获奖者(获奖作品)所实有的价值与奖项本身应体现的价值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和距离。这毫无疑问也是以对评奖的这一肯定性的价值预设为基本前提的。正是文学评奖包含着的这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必然会对一定历史阶段的文学生产和文学消费的建构产生相当的作用。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难理解当今世界上重要的文学评奖,如诺贝尔文学奖、龚古尔文学奖等对整个文学活动所产生的影响了。
与此相应,这些与文学评奖的出现紧密相关的因素又形成了文学评奖策略上相应的某种特点,同时,也是造成文学评奖本身遭遇矛盾和面临困境的根本原因。首先,既然文学评奖预设了一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那么,在这一层面上不妨说,文学评奖具有某种使一个作家或一部作品成为“圣物”(布迪厄语)的可能性。而正如布迪厄在《艺术的法则》中所言,“对游戏(幻象)及其规则的神圣价值的集体信仰同时是游戏进行的条件和产物;集体信仰是至尊至圣权力的根源,这种权力有助于至尊至圣艺术家通过签名(或签名章)的奇迹把某些产品变成圣物。也就是说,对“游戏”和“游戏”的“规则”的“集体信仰”是使某种游戏成为可能的前提,同时这也是“游戏”的结果,这两者之间形成某种循环机制。而正是这种循环机制使对某一作品或某个作家的神圣化成为可能。那么,就文学评奖来说,如何来建立这种循环机制,就是确保文学评奖所预设的这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现实化的关键所在。这无疑就涉及评奖策略的诸多方面。而这其中一个最为根本的面向就是,这种肯定性的价值判断是由谁做出的。应该说,为了保证文学评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文学评奖必然是由文学场域中拥有相当话语权的组织或机构来完成。当然,不同的组织或机构拥有的话语权的性质是存在差异的,如所谓的“官方奖”或“政府奖”更多的是体现了权力场对文学场的作用,而所谓的“民间奖”或“同仁奖”更多的却体现出文学场自身的逻辑。这样一来,体现文学场中不同位置的占据者基本属性的不同类型的文学评奖,相互之间必然存在矛盾和差异,而这种矛盾和差异在相当的层面上也就消解文学评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并且,正如布迪厄所言,“在服从场的运行规则中获得的象征权利反对一切形式的非自主权利,某些艺术家或作家,更进一步说,所有文化资本的持有者——专家、干部、工程师、记者,能够明白他们被赋予非自主权利,这是他们向统治者(特别是在既定象征秩序的再生产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或象征服务的补偿”。也就是说,文学评奖中包含的由权威做出的肯定性价值判断与文学的自主性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而在一个达到高度自主的文学和艺术场中,一心想在艺术界不同凡俗的人,必然执意要显示出他们相对外部的、政治的或经济的权力的独立性。在这一背景下,那些对权威、荣誉采取的漠然态度,就能得到理解,甚至尊敬,并由此获得回报。因而,文学与评奖之间本身就充满了矛盾和对立,也就是文学评奖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矛盾和悖谬的术语。一方面文学评奖力图不断地建立自己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同时,文学评奖必然又会遭到来自文学自身的对其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质疑和批评,而这种质疑和批评本身就是文学评奖的题中应有之意。从这一层面上说,文学评奖并不能对文学的发展产生某种巨大的推动作用。这种作用更多地应该是体现在对某种良好的文学环境的营造之上。
而就文学评奖来说,其权威性和合理性的实现程度又具体体现在文学评奖对文学生产的倡导能力以及对阅读趣味的建立能力的大小上。这也必然形成其策略选取上的某种特点。文学评奖和文学批评虽然同属于文学评价系统,所从事的都是文学价值的生产。但是,文学批评的发出者和接受者主要局限于“文人的圈子”。而文学评奖为了更有效地实现对文学生产的倡导和对阅读趣味的建立,必然包含相当的公共参与性。这种公共参与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评奖过程中多种社会因素的参与和介入,如读者的介入、新闻媒体的介入,等等。二是评奖必然会借助现代的某些媒介手段,如报纸、网络等来扩大评奖的辐射范围。因而,文学评奖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益于促进作品的社会化的。即文学评奖具有文学媒介的意义,也就是说,文学评奖是连接作品与公众的一种有效媒介。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难理解伴随着文学的市场化必然会出现的众多文学评奖了,以及在市场化条件下,诸多文学评奖对评奖本身具有的媒介意义的不断借重。但是,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化条件下出现的众多文学评奖或者说文学评奖的泛滥,又必然会导致文学评奖本身具有的价值的削弱,正如布迪厄所言,文化产品的相对稀缺,也既是价值,必然因为消费者人数的增加、物以稀为贵和消费行为的相应弱化而遭到贬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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