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披露范文(精选12篇)
财务披露 第1篇
一、财务信息披露的必要性
(一)财务信息披露是财务监督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各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费不断增多, 经济问题也不断涌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监督手段,在查处各类经济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样的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种事后监督,即便查出问题,查处相关责任领导或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而日常的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相对于经济责任审计来说,能够起到全过程监督作用,将一些腐败问题扼杀在萌芽中。高校财务信息披露能够避免暗箱操作,比如披露政府和公众都比较关心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将腐败问题防患于未然,对高校治理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二)财务信息披露是信息使用者用于决策的重要依据
随着市场经济的急速发展和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的资金来源也发生了巨大变化,除了政府拨款和学校事业收入外,为了适应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开始向银行贷款以满足学校扩建校区的资金需求,高校必然要向债权人金融机构提供学校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办学效益等财务信息,债权人据此评估学校信用等级及投资风险。高校财务信息成为投资人和债权人据以评价学校目前及未来价值的最直接工具,他们期望能够获取更多的学校对外公开披露的有价值的财务信息。作为学校内部的管理者,在拟定学校发展目标或投资计划时,都将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中的财务数据作为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财务风险预测的测算基础,进而作为其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财务信息披露是财务会计体系的必备内容
财务会计是由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基本程序所组成的,财务报告是财务会计的最终目的,也是它的重点。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主要是指财务信息在财务报表表内的确认(recognition)和表外的披露(disclosure)或表述(presentation)。通常情况下,高校对外公布的年度报告主要包括:财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分析说明等。其中,财务报表属于财务信息中的表内 “确认”,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说明属于财务信息中的表外“披露”,而报表附注和财务分析说明是学校对外公开的有助于投资者和债权人决策的重要信息。
二、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内容不全面
高校根据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财务信息披露时倾向于满足财政部和教育部等上级政府部门需求,对其他需求者的信息需求不予考虑或者很少予以考虑,从而造成目前我国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不高、信息披露不全面。相当一部分高校只是向制度中规定的有关方提供需要披露的财务信息,比如对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和学校管理当局提供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等信息;对债权人提供贷款使用状况、还贷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信息;对教职员工提供所要求的部分信息, 对学校的一些非财务信息几乎不作披露。实际上,一些非财务信息对债权人了解学校综合实力和评价学校的投资风险是非常重要的。
(二)披露内容不统一
目前各高校对外披露财务信息的主要内容就是年终决算报表、决算编制说明、决算分析报告和附注说明等,各高校除了年终决算报表内容由财政厅规定格式完全一致外,其他的决算分析报告和附注说明都不相同,而财务报表反映的通常只是一个历史区间的财务信息,单从一张报表中很难让公众完全理解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况且财务报表是基于一定的专业规范生成的,不可避免带有强烈的专业色彩,对于不熟悉高校会计制度的信息使用者来说,无法完全明白和理解高校公开的报表,这就需要在报表附注中对某些信息加以描述和阐释,增强公众对公开内容的理解和了解。目前每所学校的决算分析报告和附注说明的侧重点和内容都不尽相同,可能有的偏重于横向的比较分析,如每类经费在总经费中的比重;有的偏重于纵向的比较分析,如每类经费与上期或更长时间段的纵向对比分析;有的还会对未来做出预期分析,由于学校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内容不统一, 使财务信息使用者无法对不同的学校进行比较,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对各学校的财务状况和信用等级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
三、高校财务信息披露模式的构建
(一)在财务报告中增加现金流量表
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高等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新制度中采用了修正的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却未设现金流量表,而资产负债表是报告高校期末的现金余额,通过前后两期只能发现现金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但回答不了余额为什么发生变动;收入支出表报告高校的收入、 支出和结余及结转,提供了部分现金来源和使用的线索,但不能全面回答为什么发生增加或减少,因为对于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变动在收入支出表中无法反映出来。如果高校参照企业财务报告模式编制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并对现金流作具体分类,既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了解高校不同来源资金的结构及使用状况,也有利于高校决策者预测学校未来的现金流量及偿债能力,避免盲目投资或借款。
(二)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设立
新《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六十九条明确提出高等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高等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下表)。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提出的四大类共10个财务分析指标,主要从高校主管部门的需要出发,只能满足主管部门对高校财务状况的了解,而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对象不只主管部门,还有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以及学校领导、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因此高校应结合自身发展的具体情况及未来规划,在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构建更加完善的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可行、易操作的指标分析模式,是进行财务分析、加强财务管理的关键。
结合高校财务制度要求和高校经济活动规律及内部管理的需要,我们把高校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分为四大类共18个指标, 从而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高校的财务状况和发展能力:
1.预算管理指标。包括:预算执行率和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
2. 财务风险管理指标。包括反映高校长期偿债能力的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乘数,反映短期偿债能力的速动比率和现金比率等,高校应增加经费自给率,该指标主要是衡量高等院校组织收入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经费自给率越高,财务风险就越小。说明高校组织收入的能力就越强,对高校自身发展就越有利。
3.财务收支结构指标。包括:收入结构分析、支出结构分析。 如:财政补助收入分析、教育事业收入分析、科学事业收入分析、 教育事业支出分析和科学事业支出分析。
4.财务发展能力指标。包括:收入增长比率、总资产增长比率、固定资产增长比率、净资产增长比率、学生增长比率和学生就业率。
本年学生增长率= 本年学生增长数÷上年学生人数 100%
当年就业率= 当年就业人数/当年毕业生人数100%就业率主要是反映高校教学成果被社会认可的程度。就业率越高, 高校的品牌效应就越好,高校发展的潜力就越大。
(三)财务分析的方法和程序
高校财务分析的方法,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法、结构分析法、 比率分析法、复合分析法和图解法5种。
其分析程序为:首先,确定分析的范围,掌握和搜集相关的经济与管理资料;其次,加工、整理相关信息,运用适当的分析方法进行对比并做出评价;再次,针对“对比结果与评价”进一步分析其构成因素,从中寻找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总结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预测学校事业发展空间,提出应对措施及具体建议,供决策者参考。
(四)财务报表附注
财务报表附注是对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补充说明,需要详细说明报表使用者在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中无法看出而又对单位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过多年实践经验,报表附注应披露以下内容:
1.学校简介。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如:**** 大学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其他相关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3.遵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声明。
如:**** 大学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学校的财务状况、收支结余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 学校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1)会计制度。(2)会计期间。(3)记账本位币。(4)记账基础和计量属性。如:**** 大学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采用历史成本。(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如: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6)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和计价方法。 (7)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8)收入确认原则。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教育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等。除经营收入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外,其他均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教育事业收入以收到财政返还款时确认。(9)支出确认原则。费用包括:教育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除经营支出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支出外,其他均按收付实现制确认支出。
5.税项。(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5%计算缴纳。(2)城建税: 按应交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3)教育费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的3%计算缴纳。(4)地方教育附加:按应交营业税额的2%计算缴纳。(5)个人所得税。按个人所得税法办理代扣代缴。
66..收收费费项项目目。 。
7. 学生助学贷款。学生助学贷款按来源分为生源地贷款和入学后在学校通过农业银行办理的贷款。
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9.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包括按(1)其他应收款。包括按账龄分析,按种类分析。其中金额超过10万元为单项金额重大, 超过10年的为坏账风险大。(2)固定资产。(3)流动资产。(4)借入款项。分别按借款种类、借款期限、借款用途分析。(5)其他应付款。按账龄分析。(6)应交财政专户款。按备查账信息披露。(7) 应交税金。(8)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等。(9)支出。按经济科目和经费类型分析。(10)其他净资产。
财务信息披露研究论文 第2篇
一、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必要性
(一)对于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外部信息使用者来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提供附加信息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一系列财务丑闻的披露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比较严重,以致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缺乏信心。单纯的财务报告已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要,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对于上市公司自身来说,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企业管理当局内部控制的意识通过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管理当局可以在导致重大后果以前发现内控中存在的缺陷,及时改进企业管理、减少舞弊。同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也是管理当局解除受托责任的一种方式,委托者可以通过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来判断受托者是否尽心尽职履行受托义务。
二、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和原因分析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随年报一同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估报告中应包含以下内容:内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的情况;内控制度及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和处理情况;对本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完善内控制度的有关措施以及下一内部控制有关工作计划。而且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应参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查阅上交所上市公司2006年报告可以发现,大部分上市公司仅在报告第十部分重大事项中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一项或详或略地披露了公司内控的相关信息,多是流于形式,有的公司甚至仅以“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各个业务环节,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等空洞的语言一笔带过,即使是披露较为详细的公司,也未能完全包含《指引》中所要求披露的内容,并且几乎所有公司都没有披露聘请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评价意见的信息。由此可见,大部分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的内控信息均未达到《指引》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普遍缺乏对内部控制信息详细披露的动力。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从内部控制信息供求角度分析作为信息的需求方,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股市投机性强,投资者的专业性较差,对数据的理解分析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较弱,对高质量会计信息需求不足。而作为信息的供给方,上市公司内控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问题是造成这一现象根本原因。只有信息产生的效益大于信息的成本,信息的生产才具备经济上的合理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单位对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进行问卷调查(周勤业,2003)表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负担日益加重,集中于在指定报纸刊登信息披露文件的费用和定期报告的审计费用,上市公司认为信息披露对产品销售、品牌宣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作用不是太大,对改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意义也尚未体现出来。
(二)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制度角度分析首先,《指引》对披露内容的规定不完善,没有说明上市公司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标准,使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信息含量下降,可操作性差。我国对于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缺乏一个统一、权威的标准体系。除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以外的上市公司一般是参照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试行)》,该规范是目前我国内部控制领域比较权威的标准,也是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建设所依据的标准,但其将内部控制定位于内部会计控制,兼顾与会计相关的控制,立足点还是从内部会计控制的角度进行规范,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要求。在这种缺乏内部控制评估标准情况下,不同企业对内部控制发表的自我评估结论很难具有可比性,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应采取哪些程序、遵循哪些标准没有规范可依,其执业风险大小不好衡量。其次,披露要求中缺乏董事会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责任的相关表述。董事会在内部控制报告中表明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可以增强其内部控制意识,通过管理层改善控制环境,提高财务报告的可靠性。提供内部控制信息实际上也是董事会解脱受托责任的一种方式。另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没有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关处罚的条款,《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指出对公司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该指引规定的行为参照《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总的来说,处罚力度太轻,这也从客观上导致了《指引》在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未能被严格执行。
三、改进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加强引导,使管理当局认识到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作用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是加强企业自身管理的重要措施,对公司来说是有好处的。一方面,它能够使股东和其它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管理现状和财务状况,从而引起更多投资者的兴趣;另一方面,公司可以通过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达到战略目标。
(二)尽快出台内部控制的标准和评价规范只有制定出类似于美国COSO报告(2003年COSO的《企业风险管理框架》拓展了内部控制的框架,指出企业风险管理的包括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八大要素,《指引》采用了此观点。)比较统一、权威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以后,内控信息的披露才具有操作性和可比性,注册会计师也才有了判断企业内控完整、合理、有效的标准。2006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牵头发起,证监会、国资委共同参与的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正式在北京成立,并于2007年3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借鉴了美国COSO报告的已有成果,这表明我国已开始积极规划出台既吸收了国外先进内部控制理念,又符合我国企业实际情况的内控建设和评价的相关制度和规范,使财务报告中内部控制评价有统一权威的标准可以参照。
(三)进一步规范披露内容和形式证监会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内容和格式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除现有规定外,内部控制报告应增加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内部控制报告应表明董事会和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责任。建立、实施和维护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管理当局的责任,内部控制的目标在于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法律和法规的遵循性。
2、内部控制报告还应说明所依据的内部控制的标准或规则框架。内部控制标准是用来指导公司设计和执行相关内部控制的基本依据,也是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标准。
3、内部控制报告应声明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或除已表述的重大缺陷以外的内部控制有效性)不存在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对企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4、有必要在报告中说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缺陷,有效的内部控制也只能对经营、财务、法规遵循三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而且,随着环境和情况的变化其有效性可能会发生改变。
(四)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核实评价意见的标准目前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核业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内部控制审核指导》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在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及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债券时,要求拟发行证券的公司和上市公司披露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做出自我评估意见,同时要求注册会计师指出“三性”是否存在重大缺陷。)进行的。该指导意见规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程序、方法和报告等一般性要求,却没有涉及评价内部控制的操作性工具,因此不能明确注册会计师应该对上市公司的哪些控制内容和要点进行测试,以及测试标准和对应的评价意见类型。建议可以借鉴美国COSO报告所提出的评价工具,设计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具,将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作为内部控制评价工具的框架,从而服务于经营、财务报告以及法规遵循这三大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探究 第3篇
关键词:上市公司 非财务信息 信息披露 影响因素
一、非财务信息概述
1、非财务信息的定义
对于非财务信息的定义,学术界还没有统一。FASB认为只有符合可定义性、可计量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一个项目才能予以确认进入报表,而那些不满足条件被排除在会计报表之外的,反映公司经营活动的信息就可以定义为非财务信息。我国多数学者认为非财务信息是指与财务信息相对应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与利益相关者决策相关的,不以货币为计量单位的信息[1]。
2、非财务信息的内容
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应包含的内容目前仍无统一的标准。Newson 和Deegan(2002)对来自于美国、加拿大、欧洲和日本的约150个机构投资者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披露主要围绕公司的“核心能力”,通过人力资本、公司规模、盈利预测、环境保护等具体信息的披露来达到“突出竞争优势、展示公司未来”这一目的。笔者认为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内容从大体上有以下方面:(1)背景信息。即公司的基本信息与行业信息、战略目标、经营活动等。(2)产品、供应商和客户信息。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售后服务、技术革新、供应商和客户构成与分布、客户满意度等。(3)经营业绩信息。包括市场占有率、销售情况、目标完成度以及成本指标等。(4)社会责任信息。包括人力资源、职工满意度、环境保护、捐赠和慈善事业等方面的信息。(5)前瞻性信息。包括国家宏观政策、世界经济形势、公司面临的风险与机遇、技术革新、未来经营发展变化趋势等信息。
二、影响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因素分析
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总结前人研究的成果,笔者归纳出以下几个因素:
1、公司规模。一般来说,规模大的公司倾向于披露更多的信息,与小公司相比,更愿意向外界做出更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Lang和Lundholm(1993)指出规模大的公司比规模小的公司拥有更多的财务分析师,他们对信息的需求也相应更多。规模大的公司通过较多非财务信息的披露,从而获得更多投资者的青睐。
2、财务杠杆。对于财务杠杆和非财务信息披露之间的关系学术界的看法不统一。Jensen(1986)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资本结构中负债比例较高的公司代理成本也相应较高,因此公司可能会降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水平,所以财务杠杆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呈负相关关系。而Bradbury(1992)对新西兰公司的研究发现财务杠杆系数高的公司会自愿提供更多的信息,因此它与非财务信息披露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3、盈利能力。Inchausti认为盈余业绩好的公司的管理人员会用信息披露来展示自身良好形象,获得竞争优势。笔者也认为对于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上市公司而言,业绩好的公司会通过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来区别于其他公司,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
4、股权结构。根据代理成本理论,当代理成本增加时,投资者会对管理者进行更为严格的监督,通过要求更多的信息披露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治理情况。管理层持股比例增加时,公司的非财务信息披露程度将降低。因此股权集中度与非财务信息披露程度呈负相关关系。
目前,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是从自愿性信息披露视角出发的。事实上,影响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会计师事务所类型、审计委员会的设置、公司成长性、发行股票类型、独立董事比例等[5]。这些因素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还需要进一步检验研究。
三、提升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对策
1、实施非财务信息披露战略。让非财务信息披露成为企业战略的一部分,将它与企业的规模、投资、生产运作、经营政策、股权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及时披露企业的财务、营销、生产性信息等,使企业各项战略的价值得到体现,提升企业的整体市场价值。
2、加强证监会等相关机构的监督。健全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制度,鼓励并规范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证监会及相关部门要对非财务信息披露行为加以一定的保护与监督,鼓励企业披露前瞻性信息,也要防止企业随意发布虚假信息,误导投资者,并对故意披露不实信息的行为加以严惩。
3、在披露方式上实现“三个结合”。一是数字统计式报告与文字描述式报告相结合;二是定期披露与适时披露相结合;三是主动披露与交互式披露相结合。
通过“三个结合”的方式将非财务信息更准确、更全面、更及时地提供給信息使用者,使得信息使用者能更好地了解公司状况。
参考文献:
[1]葛家澎.财务会计的本质、特点及其边界[J].会计研究.2003,3:3一7
[2]何卫东.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研究[R].深交所综合报告,2003,4
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第4篇
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实施的背景
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 (境) 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三公”经费, 因其资金使用的特殊性、敏感性, 一直广为关注。在网络化、数字化日益发达的今天, 信息的流动与传递更加便捷、更加迅速, 各方对信息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财务数据的信息化成为常态, 不但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基础信息, 同时也产生了不同群体对财务信息的需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不仅是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也是高校主管部门对高校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措施。高校财务信息的公开, 不仅逐步成为社会公众特别是高校教职工、学生了解、监督高校管理的客观要求, 而且也是高校自身民主化理财的重要标志。
二、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高校财务信息公开为主题, 以杭州、绍兴两地高校教职员工、学生、市民及企业为受访对象作了实地调查, 且从质量特征综观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质量, 发现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质量实在不容乐观,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 公开内容不全面。
《办法》颁布实施后, 全国大部分高校都在各自的门户网站上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 并按规定设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但调查发现, 绝大多数学校却没有公开“经费来源、年度预决算、财务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有部分学校公开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但“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情况”等项目却鲜有学校公开, 可以说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内容很不全面。
(二) 公开信息不真实。
真实性是会计的生命。调查发现, 当前高校普遍存在财务信息失真现象, 究其缘由, 一方面与高校内部管理、财务制度本身的缺陷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与国内高校财务报告未经独立审计不无关系。如有的高校将大量早该报废的设备设施长期挂账, 以满足教学评估规定指标, 从而导致固定资产数据失真;又如, 为增加财政拨款而虚增学生人数、科研支出不能反映实际业务等等。
(三) 公开时间不及时。
信息的价值性与时效性紧密相关, 信息公开不及时、频率不足会影响信息的效用与价值。《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高等学校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 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然而, 调查发现, 很多高校在财务信息公开时间上严重滞后, 甚至无法链接, 显示“正在建设中”、“正在编制中”, 信息更新速度缓慢, 不能及时满足公众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四) 公开形式不丰富。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 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校内广播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但调查发现, 目前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载体稀少、方式单一, 大多数高校将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唯一载体, 没有普及到各个利益群体, 对于那些上网受限或不习惯上网的群体而言, 就失去了信息来源渠道。
(五) 公开层次不清晰。
《办法》第七条、八条、九条、十条这四条规定指出高校信息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从而明确了高校信息公开的层次。可事实上, 当前高校对《办法》中要求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都没有公开, 更不要说依申请公开了;即便提出公开申请, 也多以财务机密商业秘密等为理由加以拒绝。即使是高校自己的“亲人”———员工和学生, 对本校的财务信息也知之甚少, 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那些所谓的“外人”———考生家长、当地市民、企业界、兄弟院校就更是理所当然被拒之千里, 列入信息公开的“黑名单”。因此, 财务信息公开层次不清晰, 也不科学。
三、解决对策
应加强高校信息公开激励机制的研究。可以考虑通过尝试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促进政、校、企深度合作等途径, 激发高校公开信息的内在动力, 促进高校自觉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高校信息公开的监督要改变“不公开和公开一个样”、“早公开和迟公开一个样”的现状, 引进国家、社会、内部“三位一体”的多角度监督体系, 采用以国家监督和内部审计为主、社会监督为辅的监督模式, 将问效问责落到实处, 促使高校完整、真实、及时、持续、有效地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高校财务部门与各学院及其他职能部门之间是通过经费的统筹安排、预算分配、投入使用而形成的, 所以财务部门与各学院及职能部门的关系状况会影响到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效果和效益, 所以协调力是学校财务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和任务。财务预算可以使高校的高层管理者全盘考虑高校整个价值链之间的相互关系, 明确各部门的责任, 便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 避免由于责任不清造成相互推诿的事件发生。所以, 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共同作用能将部门利益与工作绩效相结合, 充分调动高校各部门独立或超额完成任务的积极性, 促成目标一致, 风险共担, 利益均沾, 从而确保高校长期目标的最终实现。
摘要:本文以“三公”经费为切入点, 从高校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和公共财政的角度, 分析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指出高校有关财务信息制度、财务预算和核算的不健全制约着高校财务信息公开;提出要完善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制度, 建立起“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会计科目为基础、控制码为细分”的预算、核算体系, 推动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的深入, 以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
关键词:财务信息,公开,质量,对策
参考文献
[1]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S].2010.4.6.
[2]李平.教育问责视野下的信息不对称与高校信息披露研究[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 2009.7.
财务报告披露模式的向度思考 第5篇
请欣赏:《关于财务报告披露模式的向度思考》作者:范惠珠
随着国外财务报告由“过去式”向“交来式”转变的趋势日益明显,有关国内企业财务报告必须加心改进的呼声愈益高涨。笔者认为,作为一份以总结企业过去财务成果为主的文件,不断改进其表达方式是必须的,但如何热气改进的力度和方向即“向度”才能适合本国国情,并能使报告的编制者、使用者(阅读者)各方都能接受,则有必要加以探讨。
一、在财务报告结构中,财务报表始终是财务报告的主体:货币计量和表述又是财务报告永恒的主题
财务报告的基本属性是提供货币性的信息,这些货币性信息主要是通过财务报表来反映的,而财务报表又是构成财务报告的核心组成部分,即主体。在主体上量化表述的内容(数据),比附注上说明的内容,具有多方面的优点:其一便于阅读;其二便于汇总;其三,便于比较;其四,便于审计(审核)。主体报表具有的这些优点是以文字分析为主的附表所不能比拟的。
可是,目前在财务报告上出现一种引人注目的发展趋势:辅助信息越来越冗长,在财务报告中所占的比重愈来愈高。其实,长篇累牍的报表附注及辅助住处未必对信息使用者有用,因为人们在决策中所使用的信息量各不相同,且有一定的限度,多余的信息并不能改善判断的质量,相反还可能给决策者带来混乱。财务报告信息最根本的特点是必须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而可靠的信息又必须具有如实表述、可验证和不偏不倚性。这就是为什么财务报表的编制必须依据公认的.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并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原因所在。为了增加外部使用者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公允性的依赖,各国的法律往往对财务报告的内容、披露方式和时间以及审核要求提出具体的规定,这是财务报告与公司对外披露的其他信息之间的最大差别之一。如果在财务报告中过多使用辅助信息的方式报露其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住处势必削弱财务报表的主体地位作用,影响财务报告的信力。
那么,如何既满足报告使用者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又不至于让辅助信息“反客为主”呢?一个较有效的办法是将非定量的事项尽量用定量来描述、记录,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之中,即财务报告的主体框架内。这样,就能使财务报表始终处于主导地位。比如现行财务报告表达不够充分或根本未予表达的人力资源资产、无形资产价值、环境污染成本、社会效益指标等,都可以通过量化的方式,构成企业会计报表的若干要素,列支于企业的报表当中。如,将人力资源做人后列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反映在“长期投资”与“固定资产”的项目之间;对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收取排污费和排污税,作为税前或税后利润的减项;对砂用再生资源枯竭性原材料企业,收取较重的资源税,通过这些指标的量化,清晰地反映在报表中,而不以附注形式轻描淡写式地一带而过。所以,目前应加紧对一些具体会计准则和披露标准的研究与制度。如果在没有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就过分强调和要求披露某些辅助信息,一方面由于这些辅助信息的模糊性使其披露效果不佳,另一方面由于辅助信息通常不必经过审计师审核,因而难免会产生言过其实甚至使人误入歧途的情形。
因此,笔者认为,无论财务报告年圳的内容与模式如何变化和发展,对企业过去经营活动结果进行总结依然是财务报告的主题;将对外提出供的主要财务信息都纳入公司财务报表依然是明智之举。而预测性财务报告则只能是财务报告的客体。否则,财务报告就成为预测报告,或财务计划,或财务预算了。
而事实上,财务报告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包罗万象。就财务报告本身来说,它所能提供的信息范围和数量是有限的。上机已经述及,财务报告提供的住处主要旭属于财务性质的,即以货币单位定量和表述。不可否认,由于内容和格式上的局限,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的形成与输出受到严格限制,难以对变化了的会计信息作出及时、有效的反应,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手段获得了很大发展,这些其他报告手段弥补了财务报告的缺陷,具有灵活性强、内容广泛、披露成本低、定量与百定量相结合的特点,是财务报告的有益补充。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
首先,披露财务报告是有其目标的,即有较强的针对性。在资本市场发达的国家,比如美国和英国,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其财务报告服务的对象主要是投资者集团。而在我国现阶段和今后相当工时期,国有企业依然占主导地们,政府在社会与经济活动中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就明确规定,企业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因此,政府是会计信息最重要的使用者,且主要目的是用于宏观决策。从这个层面上讲,企业个体住处的真实性(已发生的)显得相对重要,而不需要象股份公司占绝对重要,而不需要象股份公司占绝对优势的发达国家那样,企业的财务信息要满足众多投资者集团的需要,尤其是对未来的决策需要。
其次,财务报告的目标不等于使用者的目标。决策永远是信息使用进的决策。使用者不应当认为只领先财务招待的信息就能作出满意的决策。财务报告的住处所必须做到的是:做主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并在不同程度上对所有使用者都有一定的相关性。此外由于经营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即使披露大量详细的信息,也无法充分反映企业的经济现实和未来前景。
再次,披露财务报告是要耗费成本的。在对外披露信息时,企业不公要考虑对外披露的效益,而且还要考虑与披露相关的成本。过高的收集、加工成本如果不能给信息披露者带来可预期的效益,必然会造成信息披露者的反感、抵触。例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XB)于1979年9月发布第33号准则公告,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证券上市公司,必须在表外披露既按一般物价水平变动调整又按现行成本反映的某些住处结果一些进行试验的公司就认为这种补充住处的加工成本过高,具很难证明其效益大于成本而加以反对。后来FASB发布的第89号准则公告就改变了上述要求。
二、实行有差别的信息揭示制度应作为我国现分阶段财务报告的披露模式
笔者认为,我国出错阶段尚不具备要求统一编制标准化、复杂化程度比较高的财务报告的条件。第一,企业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章且普遍不高。目前财务报表部分住处严重失真,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财会人员业务能力所致。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一方面受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所限,不能根据现有经济业务资料正克进行会计处理;另一方面低下的企业管理现状不能提供给财会人员完整、详实的原始资料,比如存货管理和计价混乱等。这种善下,就连基本的会计账面者不能够真实反映,何况编制复杂的会计报告。第二,现代企业制度处在建立阶段,企业环境和会计环境不具备编制复杂会计报告的客观条件。第三,会计核算还处在分行业会计制度时期,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和统一执行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基于上述分析,在我国现阶段,应根据企业规模大小、组织形式及其经营的复杂程度,实行有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使适用于大型企业、上市公司的会计规范和会计
报表与一般的中小型企业适当有所分离。对上市公司和大型的国有企业右进一步要求其提供更为详细的表内和表外信息尤其是上市公司,应重点增加公众信息的披露;而对于小于一定规模的其他企业给予一定程度的会计信息揭示的豁免,比如只要求其提供生产力的资产债表和利润表,不要求提供现金流量表等。
上市公司应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第6篇
10月8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公布了《2011年上市公司執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报告》(以下简称《监管报告》),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强化市场基础性建设。此外,9月2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2012年修订准则》),其提出的多项内容与上市公司年报奖的评定标准不谋而合。
上市公司年报奖评委专家之一、香港威汉广告传播公司董事长陈一楠认为,上述巧合是因为双方都参考了香港的做法。
“证监会的想法代表了市场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而监管当局正在不断变革以满足社会公众和中小股东的诉求。”上市公司年报奖评委专家之一、《投资者报》执行总编吴强说。在他看来,虽然A股市场跌幅很大,但是各种监管措施的完善将有利于推进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提升年报质量措施密集出台
为提高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质量,近期监管层密集发布相关报告和准则。
10月8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公布的《监管报告》指出,从2011年年报披露的总体情况看,上市公司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和运用能力进一步增强,对重要交易的信息披露更加充分。
该报告还指出,从年报披露细节看,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仍存在进一步提高的空间。这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部分公司年报存在简单错误,如可比信息与上年度法定报表数字存在差别,难以与本期信息对照阅读。报告认为,这些简单错误的可能误导报表使用者;二是重要会计政策披露未体现企业特点,对使用者评判公司财务信息的有用性有待提升;三是部分公司报表项目列示较为机械,有些项目未完全反映经济实质。
此前不久,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2012年修订准则》,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准则中谈到对年报披露的要求,一是大幅缩减年报摘要篇幅,降低信息披露成本;二是简化年报全文披露内容,强化投资者关心事项的披露;三是以体现公司投资价值为导向,增加了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四是增加自愿披露内容,鼓励差异化披露。这些内容和标准与上市公司年报奖的评定中的不少标准不谋而合。
反映市场与社会公众的期望
陈一楠认为,香港管理专业协会的上市公司年报奖已经开展很多年,中国内地借鉴香港市场经验,就容易出现同样的评选指标。
香港管理专业协会年报奖的评选流程主要是,首先组成强大的评选委员会,比如邀请香港知名的会计事务所、金融行业的人士等;然后由专业人士来确定评选标准。同时不断跟踪年报披露和参考国际情况,通过多年的修改和完善持续到今天。目前,中国内地上市公司年报奖在引进各种规范的时候,可以借鉴香港此前的经验。
在《投资者报》执行总编吴强看来,《投资者报》与香港管理专业协会联合主办的上市公司年报奖的评选,代表了市场与社会公众的期望。而最近证监会密集发布提高年报披露质量的细则,则表明监管当局正在不断变革,满足社会公众和中小股东的诉求,这与我们评选的初衷相吻合。
“年报披露更加透明是证券市场发展大势所趋。”阮光立认为,“年报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的唯一窗口。在过去的一年中,很多公司上市,但是股市却持续下跌。政府,社会,投资人,以及企业,应如何判断一家上市公司优劣?年报是影响判断的最重要的一环。社会的关注带动证监会发布提高年报披露质量的公告。”
在陈一楠看来,上市公司年报奖也好,证监会的规定也好,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两大影响:一是鼓励上市公司用规范的方式披露年报,二是树立榜样的力量,以提高企业对年报披露的意识。
促进证券市场中长期发展
在过去的几年中,股市的“跌跌不休”无疑是投资者心中难解的一个结。
不过,在吴强看来,郭树清上任后,虽然股市依然在下跌,但是,郭一直在完善各种制度,比较关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从上市公司年报来看,部分公司的年报质量已超出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年报奖将让这些公司树立榜样作用,以激励更多的上市公司。
至于股价下跌是否与改革相关,吴强认为,股价下跌与改革是两码事。与原来的做法不同,以前股价下跌,证监会是被牵制着走,而现在,监管当局一直坚持改革的方向,这需要很大的勇气。股价下跌本身有很多原因,如投资者对经济发展过分悲观等。
从长期来看,监管当局不断出台的举措对投资者有更大的价值。吴强认为,监管层不能回到“一饿就哭,一哭就喂奶”的老路,相关政策更应该对市场长期健康地发展负责。
财务披露 第7篇
财务披露是指企业对外发布的有关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发展前景的所有信息。目前财务披露转入以财务报告披露为主体的时期, 主要由财务报表披露和其他财务报告披露构成。其中财务报表披露居于主导地位, 其他财务报告披露是必要的补充。
财务披露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 试图影响和控制企业信息受众的印象与决策的企业行为。这些行为的时间跨度很广, 从企业开始意识到可能需要进行财务披露, 直到该财务披露对外发布, 贯穿财务披露的整个过程, 甚至包括企业管理当局在财务披露之后对其进行的解释与说明。
财务披露是企业管理当局向外部利益关系人传递信息的主要方式, 由于会计准则的弹性和现行财务披露的自由度, 加之信息不对称, 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财务披露管理提供了较大的空间。认为企业管理当局进行财务披露管理的主要动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树立企业形象的需要。
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 企业财务披露管理确实存在, 并且已经成为构建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工具。上市公司的信息是向公众公开的, 企业财务报告被公认为是企业与利益相关人沟通的最重要的渠道之一, 这种传播的广泛性又可以将企业财务披露的印象管理的效能发挥到最大。凭借财务报告这种正式规范的文件, 以极低成本, 向公众宣传其良好的财务形象、产品形象、管理形象和社会形象, 对这个问题不论是企业还是管理当局必定都会极为重视。如果企业的财务报告能够使其利益相关人对企业产生很好的印象, 那么这种印象将直接或间接地演变为企业和管理当局的现实经济利益与政治利益。企业可能以较低成本吸收到更多的投资者投资和债权人贷款, 可能就会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管理当局可能因股东的赞赏而维持和提升在企业和经理人市场中的地位。
2. 适应于竞争性的经理人市场的需要。
对于管理层而言, CEO、CFO的职位具有高度稀缺性, 这种稀缺性强化了经理人市场的竞争程度。在经理人的行为具有可比性, 企业管理当局必须证明自己比别人干得更好, 以避免被解雇的危险。这样, 他们可能会通过发布某些财务披露来向市场传递其具有高能力的信号, 能力较低的经理人难以提供类似的财务披露。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使得经理人的服务具有了市场价值。经理人的市场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其信誉。企业管理当局可以诚实披露财务信息, 也可以试图欺骗信息受众。毫无疑问, 很多情况下管理当局披露虚假信息能够为自身带来更高的效用。因此, 通常理性的经理人在实施财务披露管理时会注重其策略性与管理方式的多样性, 避免直接造假而影响其声誉, 以维持和提升在企业和经理人市场中的地位, 实现自身效用 (如管理报酬、政治利益等) 的最大化。
3. 维持和提升企业竞争地位的需要。
对于企业竞争地位的维持和提升是财务披露必须考虑的问题。由于担心财务披露会给竞争对手提供大量商业秘密, 从而损害自身利益, 企业管理当局往往反对过多地披露生产信息, 尤其是分部信息, 因为竞争对手可以从中获悉企业那些分部最有利可图, 从而进入分羹。不过企业的财务披露管理行为主要取决于披露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企业在产品市场进入财务披露的收益主要源于与需求匹配的产量决策、股票价值的增加, 以及有利的管制环境, 而成本主要是竞争加剧和错误的产量决策。一些经验研究已经将政治压力和政府管制看作影响企业管理当局会计政策选择的重要因素。因此, 为维持和提升企业竞争地位, 企业也需要对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恰当而灵活的管理。
4. 维护契约稳定性的需要。
企业作为一系列契约的集会, 在运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契约成本, 包括契约谈判成本、履行成本、监督成本、重新谈判的潜在成本, 以及契约破裂的预期成本, 而企业运作的目的是最小化契约成本。由于现代企业会计密切联系着契约关系的形成、运作、解除等契约关系管理活动, 并为契约关系管理提供信息基础, 所以企业管理当局可以通过财务披露管理来影响契约成本, 维护契约的稳定性。
二、财务披露管理的多维方式
企业管理当局可以利用会计准则的弹性和现行财务报告的自由度, 结合企业具体情况与实际需要灵活运用各种财务披露管理方式, 减少直接操纵信息的行为, 从而实现自身效用与企业价值的最大化。财务披露管理的多维方式:信息内容、披露对象、信息的组织形式、信息置信度、业绩的解释、披露时机、报告的可读性。
三、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
近年来, 中国证券会虽然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规则, 对于规范我国上市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行为从而改善证券市场的环境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仍存在以下不够完善的地方:
1.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硬性要求。
证券会于200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虽然规定了监事会要对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发表独立意见, 但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披露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的详细信息以及监事会的评价。另外, 对于年度报告摘要, 允许监事会在认为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时免予披露。这又在一定程度上为上市公司减少相关信息的披露、逃避责任留下了很大的余地。
2.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不详细。
证监会于200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虽然规定了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要披露管理当局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以及注册会计师的评价意见, 但对披露的格式和具体内容却缺乏详细规定和统一要求。
3.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评价缺乏统一标准。
到目前为止, 无论是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布的内部控制规范, 还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准则, 在有关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标准方面缺乏统一规定, 导致内部控制报告缺乏可操作性。
4.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不完全到位。
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2号年度报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来看, 目前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的监管和报告应由监事会负责。从理论上看, 如果监事会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 对内部控制制定和执行的监督和报告具有较高的独立性, 则监事会成为内部控制及其披露的责任主体是可行的。然而, 这种情景在我国的现实中是不存在的。监事会往往受制于董事会和高管人员, 监事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也难以保证。
四、改进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措施
1. 加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研究和指导。
首先, 理论界应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理论研究, 制定一套框架结构, 调查信息使用者需要那些信息, 以什么样的方式提供, 采用什么标准, 怎样衡量和评价。其次, 证监会应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规范体系。一方面应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范围做出规定。由于现代内部控制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了企业整体的控制, 是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做出保证等, 因此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应只评价、披露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 而应考虑内部控制的各个组成要素和整体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情况。另一方面应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和格式做出更详细的规定。披露的内容除了管理层声明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系统外, 管理当局还需要对内部控制系统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说明。此外, 应借鉴美国的经验, 强化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要求, 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提供详细的、单独的内部控制报告, 为投资者决策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
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提高公司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意愿。
董事和经理对本公司的内部控制最熟悉, 最有能力对其进行评估;同时, 将评估结果报告给投资者也是董事和管理当局受托责任的一部分。因此,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主体,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将是有效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组织保证和制度基础。针对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完善、治理效率低下、管理层缺乏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动力的现状, 我们需要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特别是加强董事会的力量, 引入外部独立董事, 提高董事的独立性和业务能力;加强监事会的监督力量, 扩大监事会的职权, 允许监事检查公司交易等, 使监事会真正担负起监督的作用;制定有效的经理激励约束机制等。只有形成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和经理才会有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在动力。
3. 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
尽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缺乏完善的披露规则, 但一旦对外公布, 也必须接受必要的监督和约束, 以保证其可信度。证券监管部门必须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监管, 防止公司随意公布不实信息。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审查, 以提高其真实性和可信性。同时, 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建立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赔偿制度和反欺诈条款, 使恶意披露信息、误导投资者的公司受到应有的处罚。
摘要:财务披露管理是企业管理当局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 试图影响和控制企业信息受众的印象与决策的企业行为。通过财务披露管理来说明我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现状和改进措施。
关键词:财务披露,财务披露管理,内部控制
参考文献
[1]杜兴强:知识经济下财务会计理论与财务报告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思考 第8篇
一是财务风险信息。由快速扩招和教学评估拉动的高校新校区大规模建设, 使建设资金需求急剧膨胀, 而在政府投入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高校不得不负债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基本依靠银行贷款。高校财务风险的相关信息披露已成为政府、社会、银行以及其他利益关系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因此, 迫切需要高校对财务风险的信息, 包括债务结构、风险等级、风险系数、风险控制、风险危害及后果预测等重要信息予以客观公正地披露。
二是教育收费及教育成本信息。自高等教育收费改革以来, 高校收费问题成为社会、媒体、学生及家长议论的焦点。高校收费的政策依据、项目、标准、收费资金的使用等重要信息需要全面、具体、公开披露, 以满足费用缴纳者、监管者以及其他关联方的需求。与收费相关的是教育成本及分担机制问题。现行高校的财务会计制度还没有建立教育成本的概念和核算办法, 国家、学校、受教育者如何分担教育成本等问题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解答, 从而使高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遭受广泛的质疑和批评。对教育成本以及分担机制等重要信息需要学校予以适当披露, 为高校收费正言, 解除疑虑。
三是投融资信息。随着《高等教育法》的逐步落实, 高校的投融资主体和渠道已经多元化, 投资人和捐赠人以及利益关系人非常关注资金使用情况、投资效益情况、投资偿还情况等重大信息, 要求学校予以及时准确披露。
四是关联交易信息。随着近年来高校的重组、合并, 高校的办学体制和形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联合办学、合作办学、大学的子校、分校、二级学院蓬勃发展。大学集团办学实体之间的投资关系、财务关系、经济利益关系相互交织在一起, 其关联交易越来越复杂。因此, 要求部分学校应参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原则对关联交易行为及结果予以披露。
五是学生资助信息。近年来中央与地方财政斥巨资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予以资助, 引起了社会各界、学生及家长的高度关注。学校应对资助资金支付的范围、标准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等信息予以公开、透明地披露。
二、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若干缺陷
一是信息不完整。目前高校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报告只有三个基本报表, 即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支出明细表。各省市根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需要适当增加了一些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相关报表或统计表, 但这些报表仍然不能完整地提供高校财务状况的信息。其一, 新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能反映或者反映不完整。如在财务风险信息方面只有显性负债指标, 对隐性负债和或有负债没有指标反映。其二, 资产信息不完整。对于大量存在的学生欠费, 没有作为应收款项处理, 这部分债权性资产未能在报表上反映。又如高校科研成果形成的大量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未进行完整地核算和披露。其三, 高校基建、后勤、校办产业与事业财务之间信息分割, 没有进行有效整合, 造成整个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缺乏完整性, 会计主体之间缺乏可比性。
二是信息不真实。由于制度缺陷和内部管理原因, 目前财务信息失真的现象已普遍存在,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六大要素指标的数据均存在不同程度虚假性。其一, 为了达到高校评估规定的教学设备指标, 大部分办学经费不足的学校, 将大量早该报废的教学仪器设备长期挂账, 使固定资产数据失真。其二, 由于制度规定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按原始价值反映, 其净值 (真实的价值) 信息无法在报表上反映。其三, 基本建设已投入使用的新建固定资产, 长期挂在“建筑安装成本”账上, 没有转入“固定资产”。其四, 负债信息除了不完整性外, 其数据也存在失真的问题。如有的高校为了隐瞒收入, 将一些乱收费项目形成的属于收入的部分计入“暂存款”科目, 虚增负债。其五, 收支数据失真。在收入方面, 学校收到各项事业性收费后计入“应缴财政专户”作为负债, 不作为收入实现, 使收支月报表经常出现大额“赤字”, 同时使收入与现金流量极不匹配。在支出方面也存在不规范的行为, 严重影响信息的有用性和可信度。
三是信息不对称。首先, 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领导轻群众, 重保密轻公开”等不对称现象。从制度设计上看, 财务报告更多的是为了满足上级机关和领导层的需要, 对于横向的利益关系人, 对于普通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信息需要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没有建立相应制度和措施保障, 尽管采集信息的内容、要求、偏好有所不同, 但在享受财务信息的权利 (知情权) 方面应该对称和平等。其次是保密与公开没有具体化, 什么样的信息应该保密, 什么样的信息应该公开, 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 领导者往往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本应大家知情的财务信息, 导致舆论和群众监督的缺失。这也是近年高校职务犯罪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四是信息不超前。现行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历史轻未来的现象, 对未来财务的预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财务预测信息包括未来财务收支、未来现金支付能力, 未来财务风险指数及相关的预警信息等, 对信息使用者正确评估高校未来发展趋势, 正确判断和决策相关事项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信息不配套。目前高校缺乏对与财务密切相关的相配套的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这些非财务信息主要应包括直接影响财务状况要素的信息, 如招生情况、在校师生状况、发展规划、外部环境、学校承担的社会责任等。这对于各信息使用方综合评价和判断高校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
三、高校财务信息披露的重整与完善
一是重新设计和制定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如前所述, 目前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制度缺陷造成的, 因此, 笔者建议财政部和教育部等国家机关应刻不容缓地组织专家研究高校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以及新增加的经济业务, 重在设计和出台高校财务会计制度, 从根本上解决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在内容设计方面应重点考虑以下内容:
(1) 参照企业会计制度, 将基本建设会计业务和事业会计业务纳入统一的系统核算。通过设置“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对基建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同时在会计报表上将基建财务数据和事业财务数据予以系统整合, 从而完整、全面地提供学校基本业务和建设业务的财务信息, 以集中反映会计主体的全貌。
(2) 将教育成本核算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财务会计制度。包括教育成本的定义、核算对象、核算分期、费用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成本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等。教育成本核算问题在学术界和教育界已广泛研究和讨论, 虽然还有不少争议, 但可以求同存异, 先制定出一个方案试行, 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规范。教育成本与企业产品成本不一样, 企业产品成本是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不对外披露, 但教育是公益事业, 公众需要了解教育成本以判断教育收费的水平, 因此, 非义务教育的教育成本有必要对公众披露。
(3) 改进和完善现有业务的核算及报告方法。针对资产核算存在的问题引入企业折旧方法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这也是教育成本核算的需要, 采用净值指标也可解决不能使用资产长期挂账不报废的问题;参照企业会计对无形资产的取得和摊销进行全面核算, 不能只核算取得不核算摊销;应对金融资产进行全面反映;根据负债核算存在的问题, 应将负债划分为长期负债和流动负债核算, 对长期负债应增设“应计利息”科目, 对引资建设、BOT模式等所形成的负债设立相应的科目予以核算和反映。在收入核算方面, 对学生欠交学费, 由于助学贷款、奖励等形成的预交学费通过设立应收收入和预收收入科目予以核算和反映, 以上项目的变动应在财务报告上予以相应披露。
(4) 设置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现有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台时, 高校还没有财务风险的概念和实务及相应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 新出台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建立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和模型, 并形成预警机制, 对高校债务类型、结构、风险预测、风险等级、风险系数、风险控制、风险危害等建立相应的指标体系, 从而全面披露财务风险信息。
二是重新确立会计核算基础。高校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的缺陷还与采用的会计核算基础有很大的关系, 目前高校对主要的经济活动采用的是以收付实现制确认收入和支出。首先, 学校的事业收支只包括现金流入流出的部份, 而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的部分不能在账簿上反映, 从而导致收支不实, 债权债务不实。其次是教育成本要求计算人才培养的所有费用。在成本计算期内只要是发生的与人才培养相关的费用都应该予以归集的分配, 但收付实现制只管现金付出的费用, 而在计算期内已经发生但尚未支付现金的费用则不予计算, 这显然是教育成本得以真实反映的障碍。由此可见, 为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 应该重新确立会计核算基础, 在高校的会计核算中全面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和费用, 从而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
三是正确处理保密与公开的关系, 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财务公开是学校民主办学和民主理财的重要内容, 财务信息的公开披露有利于发动群众集思广益, 群策群力, 为学校的发展出谋献策。同时也有利于社会公众和上级领导机关关注和重视高校的财务状况及困难, 以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在这方面, 一些高校已做了有益地尝试, 并取得较好的效果。如吉林大学2007年在网上公开披露了学校的债务危机并征集解决学校财务困难的建议, 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财务信息的公开披露有利于高校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 事实证明, 信息越不对称、越不透明就越容易滋生腐败。如四川某高校2006年以来先后13个校级和中层干部由于经济问题落马, 财务及与之相关的信息不公开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因此, 财务信息公开披露有利于社会、舆论、师生员工对高校的监督, 从而在机制上预防腐败。
非财务信息披露:现状、问题与政策 第9篇
一、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问题及原因
1.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据了解,在欧美市场,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分析已经衍生出一个相对完整的小众市场。在这个市场中,有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也有专业的非财务信息分析师,甚至还有专门的市场指数。证券监管部门对待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基本态度是:要审慎对待预测性的信息披露,在公司处于困难或逆境时候,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同时适时披露公司重大风险及潜在风险。这是对自愿性披露行为的极大支持。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实践情况来看:一方面,企业自愿性披露较少,强制性披露居多,并且多数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要求。另一方面,企业年报中又出现了财务信息所占的比例逐渐缩小,非财务信息所占比例逐渐变大的现象。据统计财务信息所占比例仅为1/3,非财务信息所占比例为2/3。
2.非财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①非财务信息披露不能满足信息需求者的需要。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大多是围绕财务信息的披露。虽有一些对于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但是明显不够全面。例如投资者比较关心的反映企业人力资源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环境信息及其社会责任信息的非财务信息等。关系到公司的信誉及其形象和重大事务的履行情况等非财务信息,披露要求比较缺乏。而企业一方面对非财务信息应披露的内容、披露的规范要求知之甚少;另一方面,披露的内容大多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等无关的非财务信息。这些信息对投资者来说,不仅毫无意义,而且增加了阅读的信息量。孙蔓莉(2004)对年报中的语言信息披露进行的实证研究显示,年报语言的可读性与多数信息使用者的理解能力不相匹配,从而影响了他们的正确决策。②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难以控制。非财务信息的质量可以理解为信息的真实性、披露的充分性、披露的及时性等几个方面。它涉及到的内容多、范围广,大部分为非货币性质的,所以并非所有的非财务信息都能够进行量化和标准化。如人力资源素质、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等。因此,这为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同时,一些非财务信息指标披露方式具有灵活性和随机性,对信息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及时性存在一定的影响。因此,这类信息的披露也许会导致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必然加大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量的繁重,也是影响非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原因。③政府职能发挥不充分,惩罚不力。非财务信息已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的属性使得非财务信息使用者无法对信息质量加强监督,不利于非财务信息质量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当干预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经济监管职能,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地监管。虽然我国针对证券市场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体系已初具规模,但实施中仍存在严重的问题。每年披露虚假信息而被处罚的公司很少,即使对一些公司进行处罚也主要是以警告和罚款以及公开谴责、内部批评和责令改正,很少追究相关人员和公司的刑事、民事责任。
3.非财务信息披露问题的原因分析。①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体系不健全。虽然非财务信息有很大作用,但是目前理论界尚未形成对非财务信息的统一认识和完整的评价标准。即使在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研究中也缺少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全方位的研究。对非财务信息及披露研究的滞后,必然会阻碍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实践。虽然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证监会等相关机构已提出上市公司披露部分非财务信息的要求或建议,但是,时至今日证监会等相关机构仍没有提出一些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可以提高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的披露规则。②证监会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不到位。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和一系列《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公告书、定期报告、重大事件临时公告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证监会的相关规范中仍然存在着不足。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目前上市公司出现一种情况,监事会无法履行监督责任,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很难理顺,总经理不向董事会说真话,董事会不对股东大会负责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就会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粉饰报表,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非财务信息本就缺乏相关的披露规范与披露制度,这就为管理层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④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的动力不足。首先,非财务信息不局限于会计部门,它涉及到企业的各个部门甚至企业外部,企业对非财务信息进行披露,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信息的收集和处理。这势必会造成企业的披露成本、诉讼成本及竞争成本的增加,违背了企业成本效益原则。其次,非财务信息的披露未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效益。非财务信息属于前瞻性、预测性、背景性信息,它的披露与否及披露的好坏,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未必会给企业带来直接的利益。同时,对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可能会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损失的风险。
二、改进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
1.宏观方面的政策建议。①建立非财务信息披露标准体系。目前,理论界还未形成成熟的非财务信息披露的理论体系。这与经济社会发展中非财务信息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不相对称。证监会等有关部门急需出台一套类似于公认会计准则的标准体系,将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披露的原则及方法等进行详细规定。同时,还可以采取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综合指标体系来全面反映企业信息。这些指标要能清晰地反映企业业绩、核心竞争力和未来发展状况等内容。通过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的互补,来弥补财务报告中信息披露的不足。当然,目前还处于不断摸索前进的阶段,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想一次性制定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还不现实。但可以先根据目前非财务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一个试运行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规范,以后再根据理论界研究的成果和实施的效果不断修订和完善。②提高投资者分析信息的能力。在美国资本市场中,投资者已经把非财务信息作为非常重要的决策因素。目前,中国的投资者还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我国的个人投资者素质普遍不高,收集信息和信息甄别的能力也相对较差。所以有关部门要站在投资者的角度,通过宣传和教育使他们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和分析方法以及相应的维权意识,保护自身的利益。投资者自身要不断转变投资理念,切勿盲目跟风。这样也有利于防止企业披露虚假的没有利用价值的信息。
2.微观方面的政策建议。①加强对非财务信息的重视,提高自愿披露的动力。经济社会中,非财务信息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重视,对非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非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成本较大,很多公司披露非财务信息的动力不足。只有当公司认为披露这些信息会给其带来一定的利益,公司才会自愿高效地披露非财务信息,即收益大于成本。为此,一方面,我国应在政策法规中加入相应鼓励上市公司非财务信息披露的条款。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管理层对非财务信息的理解和重视,从而使他们从思想上体会到非财务信息在决策和未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目前,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很大问题。董事会中内部董事占绝大多数,独立董事不独立,董事会通过聘任符合自己利益的公司经理阶层,甚至出现了不少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情况,使得公司治理中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基本丧失效力,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信息充分披露的根本保障。为此,公司应该积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严格独立董事的选聘条件;另外,围绕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和重要性的前提下,适当扩大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范围。如深入了解投资者对信息的偏好、结构与方式等,尽量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
三、结论
财务分析报告应披露的重点 第10篇
1 财务分析报告要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及时性
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我国的资本市场必将获得充分的发展, 广大的投资者将逐渐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重要的使用者之一。他们的经济决策越来越复杂, 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 从长远来看, 需要将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摆在核心和重要的位置上, 相应的改变会计信息重可靠轻相关的现状, 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及时性, 更好的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
不论将选择何种未来财务报告的模式, 在推行之前, 首先要完善它的外部环境:
第一, 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 为确认和计量提供依据。尤其是要根据我国市场经济的实际发展情况, 适当拓展现行价值或公允价值运用的范围。
第二,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相分离, 为突破实现原则创造条件。从根本上说, 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目的是不同的, 如上所述, 财务会计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要考虑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税务会计的目的则是保证国家能够公平、足额的征税, 要考虑收益的实现性和确定性。鉴于现有财务报告的附注越来越长, 企业在处理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冲突时能够有制度和法律可循。
第三, 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作用, 为真实可靠的提供财务报告提供外在的保证。规范注册会计师“市场经济守门员”的作用。
第四, 会计作为一门规范性很强的学科, 拓展财务报告的模式, 特别是大量表外信息的披露, 必须在政府出台会计准则加以规范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独立审计工作也要随之改进, 拓展审计范围, 增加对前瞻性信息的审计, 以防企业因提供不确定性的信息而陷入诉讼危机之中, 也防止企业管理当局操纵会计信息。
2 财务报告是会计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
如果财务报告无法为这些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信息, 那么, 财务报表存在的合理性就必然受到质疑。所以, 必须重点披露以下七个方面的会计信息。
2.1 重点披露衍生金融工具所产生的收益和风险信息
随着金融创新, 诸如期货、期权之类没有实际交易而仅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权利或义务的衍生金融工具种类日益繁杂, 这类衍生金融工具可能会引起企业未来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剧变。如不对这类衍生金融工具的风险加以披露, 极有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在投资和信贷方面的决策失误。
2.2 重点披露人力资源信息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逐步来临, 把信息披露重点放在存货、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上的现行财务报告的局限性已日益显示出来, 这主要表现在实物性资产价值量的大小与企业创造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之间的相关性减弱, 甚至与企业现行市场价值之间的相关性也减少。在现行会计体制下, 投资于人力方面的支出, 不管金额多大, 一律作为当期费用, 这就使人力资产被大大低估, 而费用则大幅度提高。这也是现行财务报告受到越来越多批评的主要原因之一。
2.3 重点披露股东权益稀释方面的信息
随着股份公司成为企业组织形式的主流和证券市场的发展, 特别是由金融创新所引起的权益交换性证券品种的增多及其普及化, 使股东经济利益的来源并不局限于公司利润, 而更多地来自于股份的市价差异。这就使股东十分关心股份的市场价值。由于公司股票的账面值往往与股票的市场价值存在着较大差异, 且多是股票市价高于股票账面值 (这种情况在我国的A股市场上特别明显) , 这就给公司经营者提供了通过权益交换方式来增加利润的机会。比如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 可以通过降低转换价格的方式来降低债券利息, 因利息率降低而减少的利息费用就转化为了企业利润。
2.4 重点披露企业全面收益的信息
现行财务报告中的收益是建立在币值不变假定基础之上的, 这在经济活动相对简单, 币值变化不大的情况下, 该收益与全面收益差异不大, 财务报告的使用者, 用这种收益也可做出较为正确的决策。但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 市值变化频繁, 这种传统会计收益与企业真实的全面收益差异日益扩大。这样, 如用传统的会计收益作为基础进行决策, 就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策。
2.5 重点披露对公司未来价值的预测信息
按一般观念, 财务报告的相关性具有重要意义。传统财务报告本身的设计也试图做到这一点。在经济环境变化不显著的情况下, 人们可以简单地用反映企业过去经营结果以及行为的因果联系的财务报告去推论企业的未来, 但在经济环境剧烈变化的条件下, 人们已不可能直接用过去的财务报告去推论企业未来。这就导致财务报告的相关性降低。
如何披露预测信息, 目前有不同的认识和做法。从理论上讲, 最佳的披露形式是完整的预测财务报告, 但从实际上来看要编制准确完整的预测财务报告难度很大, 可行性差。从实践上看, 世界上许多国家仅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每股收益的预测数据。编制完整的预测财务报告不但从技术上存在困难, 更重要的是没有使用价值。
2.6 重点披露企业对社会贡献的信息
现行企业财务报告的服务主体主要是投资者和债权人, 所披露的内容主要是与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投资和信贷决策相关的盈利能力与财务状况, 在这些报表中不能反映企业对社会的真实贡献额, 即企业所提供的增值额或增加值, 更不能反映贡献额的分配状况。
在政治经济日趋民主化的今天, 传统财务报告在这方面的不足之处, 日益凸现。
第一, 货币资本的支配力逐渐减弱, 人力、知识资本的贡献比例却日趋增长, 这就要求财务报告要为这些信息使用者服务;
第二, 政治经济民主化的趋势要求货币资本的支配者公布企业对社会的贡献额以及贡献额的分配, 以利于社会对企业的监督;
第三, 公布企业对社会的真实贡献额及其分配状况, 有利于协调劳资双方、各种资本供应者以及企业与社会、国家政府的关系, 从而在化解利益分配中的矛盾, 增加利益创造中的合力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四, 国家了解企业对社会的真实贡献, 有利于国家科学地制订宏观调控措施, 促进经济的发展。
2.7 重点披露企业对环境影响的信息
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又是环境的主要污染者, 它与环境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环境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可从如下两个方面来考察:一是环境本身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二是因环境而引起的社会原因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影响。了解环境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影响状况的信息对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和其他与企业相关的利益集团来讲均有着重要意义。
现行财务报告披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第11篇
【关键词】财务报告;披露;问题;建议
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书面法律文件,对投资者做出准确判断,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人们的不重视,使得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规范、不充分。
一、 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作用
1.财务信息披露是企业会计规范体系的必备内容。从企业财务信息形成的过程来看,确认和计量准则与财务信息披露准则紧密结合不可分割。财务信息披露准则作为会计准则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与会计确认及计量准则同等重要。
2.财务信息披露是信息使用者据以决策的重要依据。投资者和债权人都将会计核算及信息披露中的财务数据作为其进行可行性论证或经营预测的基础,进而作为其决策的重要依据。
3.规范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把政府发布的有关信息披露方面的规章制度整合、补充和细化,形成财务信息披露准则并正式颁布与强制执行,以提高信息披露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现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现行财务报告体系是与工业经济环境相适应,以有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为核心的。知识经济下的会计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发展,知识资产、企业经营风险、不确定性因素等的增加,衍生金融工具、人力资源在企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对当前财务报告内容和形式都有很大挑战,现行财务会计报告不能适应会计环境变化和使用者的需求。主要表现如下:
1.对无形资产、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不全面。现行财务报告披露重点是有形资产,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经济资源日趋多元化,智力资本是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市场价值的关键,它和衍生金融工具都不符合传统会计要素定义与确认标准,得不到确认。而智力资本是企业发展潜力和前景,对财务报告使用者非常有用;衍生金融工具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无历史成本可循,它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或收益,它的披露不能完全解决,增加了信息使用者理解的难度和潜在风险。
2.现行报告体系缺少企业背景信息和前瞻性信息的披露。企业背景信息包括企业所在国家、行业、技术水平、经营业务与资产的范围、盈利能力、主要竞争对手,企业目标等。这些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判断企业的经营战略、未来前景与企业经营环境是否相适应。前瞻性信息主要指企业当局或报表使用者对企业未来经营环境的评估,主要包括企业面临的机遇与风险、重大的投资、技术进步、现有的或潜在的竞争者的影响等,据此,企业管理当局可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投资者可预计企业未来风险、现金流量和时间分析。
3.对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缺乏披露。我国有相关法规要求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是否履行了目前没有管制要求,尚属自愿披露范畴。现行财务报告侧重企业经营业绩,不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财务报告体系应要求企业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资源消耗、土地利用与环境污染等进行核算和计量,对社区建设、人员就业培训、产品质量、社会公益和保障、绿化等社会责任信息予以披露。
4.表外信息披露不足,虚假信息严重。表外披露的信息多是提供者面向未来预测性的信息,目前其可靠性无法验证,且其(除报表附注外)不用外部审计,管理当局可能为特定目的提供不实的表外信息。内在利益的驱动,财务报告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有时一致,有时对立,报告提供者为满足各方的不同需求,维护自身经济利益,表外信息内容不断增加,形成虚假财务报告,希望获得相应的资源和利益,表外信息披露掩盖了报表的核心地位。
5.财务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足,网上财务信息披露存在缺陷。目前,披露内部控制信息的规定并未得到有效执行,需披露的内控信息仅为与财务报告可靠性、资产安全性相关且不属于商业机密的信息,不是所有的内控信息。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内控制度发表意见,近1/5 的上市公司监事会不对此发表意见,内控信息披露流于形式。互联网财务信息披露存在安全性隐患,容易受黑客更改,造成财务信息失真,误导财务信息使用者。
6.过分重视货币计量会计信息的披露。货币计量使现行财务报告掩盖许多在经营过程中不能用货币计量的事实,如上述的智力资本、人力资源、企业创新能力等无法用货币表述,这对信息使用者来说却是很有价值的,据此信息可预测企业未来发展前途。
三、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的对策与建议
1.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督促公司在内部设置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将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的角色分离治理机制,可提高监管质量并减少信息隐瞒。独立董事独立性越高,董事会权力结构分离,有利于发挥其治理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2.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要有利于控制资产流失,约束经营者经营行为,将企业的监管过程与内部披露信息结合起来,确保企业经营者决策的有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内部强化职代会和监事会职能,使其主动的多途径了解内部信息;外部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自身权益,行使选择权,形成市场压力,促使内部信息因大家关注而公开。
3.强化表外信息披露与监督。我国应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表外信息披露方式,加大非财务信息披露,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如加强无形资产、社会责任信、衍生金融工具等信息的披露。并引入多种计量手段,使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反映企业现有价值。现有的财务报告披露制度都是些规范性文件,内容不统一,较分散,不易全面执行,需进一步完善。可建立信息监察员制度,并保持其高度独立性,制定切实可行的会计信息披露监管办法,明确违规行为。
4.提供灵活多样的财务报告和多样化的表达方式。编制通用或差别财务报告,实现从通用报告向个性化的专用报告的转变,满足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信息多样性和特殊性的要求。财务报告除用报表、文字信息外,可辅之以图形、图像化信息等多种表达方式;采用纸质的、网络和电子技术等非纸质报告,财务报告向随时报告、实时传递方式转化。
5.提供多种计量属性和计量单位。当今经济环境充满风险和不确定性,投资者和管理层更关心决策所需的现实价值信息,而不是历史数据,这要求信息必须具有预测和反馈价值,用公允价值或资本化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以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风险。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本越来越重要,仅用货币计量不能展现经济活动的全貌,不能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从而计量模式应以历史成本、货币计量为主,辅之以多种计量属性、时间计量和劳务计量等多元计量单位,灵活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让信息使用者全面认识企业,增强决策的正确性。
6.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信息披露效率。传统的信息披露主要通过报刊杂志,现今互联网与电子技术广泛使用,为未来网络传输信息与音像化信息相结合的简明易懂的实时财务报告提供了可能,通过Internet 访问企业数据库,借助计算机强大信息处理能力,及时获取并处理有关信息。信息的表达方式,将更多运用图形与音像方式,形象直观、更易于被使用者接受和理解。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的局限性日益暴露,财务报告披露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我们任重而道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我们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调整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强化监管部门执法独立性和提高投资者的专业知识,确保财务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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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分析 第12篇
我国证券市场从成立至今已走过将近20个年头, 股票市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 股份制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全球经济日益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 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在应付新的挑战与机遇中, 最大的挑战莫过于怎样提高企业, 尤其是高级管理者在以分秒为节奏, 以国际经营信息为视野的环境里对动荡的市场变化做出快速反应, 对企业经营进行决策, 对新的利润增长点做出判断, 对财务状况做出实时监控。在新兴的市场中, 当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化交易活动不断增加, 越来越多的企业主要依靠金融市场来筹集资本时, 关心企业发展的相关各方也在通过财务报表来分析企业的发展前景, 做出理性的判断。
二、国内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现状
1. 财务报表公示时间严重滞后
目前的普遍情况是, 很多上市公司上半年的财务数据一般在该年的八月份左右正式公布, 而上一个财务年度的完整报表甚至在接近本年年中时才陆续披露, 经营状况较差的公司报表公示时间普遍更晚。此前公众只能通过各种非官方渠道获得真假难辨或极不完整的数据信息, 极大影响了对公司前景和股票走势的判断。
2. 财务报表透明度不高
报表的详细数据和会计解释一般必须在专业的会员制网站获得, 媒体对这类网站
的宣传不足, 因此知之者甚少, 公众普遍是通过购买或从炒股软件中获得相对简化的财务报表数据。
3. 财务报表造假情况较为严重
随着市场广度和深度的拓展, 上市公司的数量和规模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 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粉饰财务报表、操纵利润的案例比比皆是, 证券市场屡屡爆出上市公司假账丑闻, 上市公司不断地进行财务报告舞弊, 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并蒙上心灵的阴影。
4. 财务分析工作缺乏公认的行业标准
我国由于财务分析工作起步较晚, 不仅没有较权威性的行业标准, 即便是行业分类方法也较为混乱, 目前对公司的财务分析的行业分类仅限于上市公司, 在对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方法上, 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
三、上述状况的形成原因
1. 内部原因
(1) 两权分离
“两权分离”是指资本所有权和资本运作权的分离。也就是说, 所有者拥有的资产不是自己管理运作, 而是委托他人完成管理运作任务。两权分离是经济发展的产物, 更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在两权分离的过程中, 资本所有权与资本运作权应该是一个统一体, 无论是资本的所有者还是资本的运作者, 都是为了一个目标, 即实现最大化的盈余。但是, 所有者与运作者二者所追求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 资本所有者总是希望凭借对财产的最终拥有权分享全部盈余, 而资本运作者却希望保留一定比例盈余扩大生产经营, 同时还要考虑自身的回报, 必然会带来道德风险, 出现资本所有者与资本运作者的矛盾, 矛盾的最终结果是财务舞弊由此产生了。
(2) 利益驱动
利益驱动人们守法经营, 取得合法的利益, 也会驱动人们铤而走险, 劫取非法的利益。
2. 外部原因
(1) 监督不力
从理论上讲, 审计监督对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保障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 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活动, 保证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着其他经济监督无可比拟的作用。但是, 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力量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尤其是近年来企业数量急剧增加, 而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却基本保持不变, 造成现有的审计力量无法应对迅速增长的审计业务量。企业的审计监督主要依靠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来进行。但内部审计无论在隶属关系上还是在利益关系上, 都始终未能解决其真正的独立性问题, 因而这种审计监督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财务舞弊现象。而注册会计师审计也同样面临着一个独立性问题, 最突出的是: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而不是股东大会委托注册会计师审计, 资本经营管理者委托或聘请注册会计师监督资本经营管理者, 其监督的力度、监督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了。再加上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不正当干预, 强制注册会计师做出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计报告, 都会为财务舞弊大开方便之门。
(2) 处罚威慑不足
我国目前的证券法中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 因此在实践中, 对有关的违法违规行为一般都采用行政处罚的办法解决, 但对受害的投资者却难以得到补偿, 另外, 对注册会计师及事务所的处罚也仅限于行政处罚, 还没有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因参与造假或重大失职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做民事赔偿的案例, 正是由于目前我国民事赔偿和刑事处罚制度的不完善, 造成上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成本极低, 处罚不能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3) 普通投资者盲目和缺乏财务常识
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发展预期是普通投资者最主要的参考依据。但我国财务报表的完整披露普遍存在数个月滞后期。在这几个月时间当中, 投资者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获得其所关心上市公司的赢利预期, 并作为重要的买入卖出依据, 却只有少数人真正关心并看懂该公司往年的财务报表, 并做出自己的判断。这种财务知识和关注度的缺失导致从众心理的加剧, 间接促进投资者集体将资金投入到预期赢利的公司, 而并不关心这些“传闻”或“利好”的真实性。这种群体效应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股价的上涨。不可否认很多提前传播的“内幕消息”的确是真实的, 但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公司被动的在财务报表上做手脚, 以匹配那些虚假传闻所带来的股价上涨。这就是为什么“内幕消息”无论真实准确与否, 却多数都与最后的财务报表方向一致。
总之, 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 上市公司的数量增加很快, 但其存在的问题也逐渐地暴露出来, 且都具有严重性的危害性和破坏性。不仅误导投资者和债权人, 使他们根据失实的财务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而且误导政府等监管部门, 使其不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 也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同时也损害了会计职业界的声誉, 严重降低了广大投资者对财务报表的信心。
目前, 财务管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程度。而财务报表分析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工程, 报表分析者要想取得最佳分析效果、做出科学决策, 首先所依据的分析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充分透明;最重要的是财务报表分析者要借助财务报表体系中的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 采用一定的分析技巧和分析方法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整体和动态的分析。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舞弊的治理不能一蹴而就, 而是一项系统工程, 不仅应当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上考虑如何有效遏制会计造假动机的实现, 还应当从信息披露机制角度设计消除会计造假行为出现的机制。我们不仅要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制, 尤为重要的是, 要不断提高投资者鉴别、使用会计信息的能力。
摘要:近几年我国证券市场飞速发展, 上市公司的数量增加很快, 财务披露的问题使投资者根据失实的财务信息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 而且误导政府等监管部门, 使其不能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企业集团和金融机构的财务风险, 也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本文呼吁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健全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制, 尤为重要的是, 要不断提高投资者鉴别、使用会计信息的能力。
关键词:报表,年审,财务公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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