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精选19篇)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1篇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
二、在本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三、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2、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四、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与换发
1、《出生医学证明》仅记录居民出生时本人基本信息及出生时其父母相关情况,其中部分信息如姓名、父母亲资料、国籍等均有可能发生变化,不必变更《出生医学证明》或更换新证。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对有关资料进行改动,不得更换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并公告作废后,三县辖区向所在的县级卫生行政申请补发,合肥市城区向市妇幼保健所申请补发
卫生行政部门或授权的管理机构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3、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应当事人责任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换发,无效《出生医学证明》自换发之日起作废,由签发单位存档保留并做好登记。
五、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收取工本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出生医学证明》工本费收费标准,每证收取证书工本费4元。
六、合肥市出生医学证明的办理机构
合肥市妇幼保健所益民街15号联系电话:2318390
庐阳区妇幼保健站红星路105号联系电话:2618895
蜀山区妇幼保健站合作化南路118号联系电话:5134915
包河区妇幼保健站东流东路18号联系电话:3417323
瑶海区妇幼保健站长江东路1171号联系电话:4293342
高新区妇幼保健站长江西路671号联系电话:5314897
新站区妇幼保健站站西路宝文国际联系电话:4226934
花园S109-110号
经济开发区卫管中心天门路16号联系电话:3857668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2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和国家卫生部、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贵州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等规定,三穗县卫生局依法委托三穗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三穗县在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现将有关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代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应当提供的材料及申办程序向您告知如下:
一、受理代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对象:
1.住院分娩: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新生儿母亲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医院办理,如不是母亲而是父亲办理,需带上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2.1996年1月1日以后,在横县辖区地域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或属横县户藉居民,因故在县外非机构内分娩出生的婴儿(必须提供亲子鉴定证明和户籍证明,以及不能住院分娩的原因说明等。)。
3.1995年12月31日以前在三穗县辖区地域出生的活产婴儿,因办理入户、户口迁移或升学、文体比赛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出生证明》的(需提供部门有关入户、户口迁移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证明。)。
二、《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以母亲申办为主,必须提交的材料:
(1)婴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亲笔签名按手指纹印的“关于办理代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一份。
(2)“贵州省三穗县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内含接生情况证明,单位旁证及亲子关系声明等内容),和由具有亲子医学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如属有证接生员接生并能提供当年向辖区卫生院报告备案资料的,可免做),一式二份。
(3)婴儿父母身份证原件或载有婴儿父母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查验用)及复印件一式二份,父母双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是否入户的证明一份。母或父亲单方申办的,还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申办人声明。
三、申办程序:机构外分娩婴儿申办《出生医学证明》的程序如下:
(一)由持证家庭接生员合法接生者(含注册医护人员非职务行为紧急接生分娩)。
1.由接生者填写“广西横县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中的“婴儿接生情况证明”部份后,陪同产妇携婴儿到婴儿父母所在村委和乡镇卫生院签署证明和核实意见;
2.乡镇卫生院核实人员查验婴儿父母身份证明并指导婴儿父母当面签署“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和“亲子关系声明”,盖(按)手印(右手拇指印,纹理须清晰),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分别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相关部份内容。
3.由乡镇卫生院调查核实(费用由申办人负担)后签署意见,统一送到县妇幼保健院审核,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自携材料办的,应提供卫生院出具的“自携材料办理委托书”。
(二)无证接生及产妇或属自接分娩。
1.接生者和婴儿父母共同携本人身份证件及婴儿到辖区卫生院向专管人员申办《出生医学证明》;
2.妇幼专管人员查验婴儿父母和接生人员身份证件,指导婴儿父母书写“要求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发给“机构外出生婴儿申请制发《出生医学证明》证明材料”,指导接生人员如实填写“证明材料”中的接生情况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由接生人员填写部份,指导婴儿父母签署“亲子关系声明”和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由申办人填写的内容并现场签字,盖手指印模;
3.婴儿父母持“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委(任何一方)签署证明,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
4.婴儿出生地卫生院进行调查复核,进行公示(仅适用能提供原始“接生记录”或备案材料者),签署核实意见;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分析与管理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资料来源于2007~2010年长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系统资料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情况登记本。
1.2 方法
从签发情况登记本、《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系统中提取相关资料,核对年报表,按补发、换发、废证原因进行分类,使用Epidata录入数据,经核校后的资料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包进行描述性分析。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使用我院计算机室自制《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签发,2007~2010年共签发4 218套《出生医学证明》,其中,首次签发3 587套,占使用数的85.04%;换发138套,占使用数的3.27%;补发41套,占使用数的0.97%;废证452套,占使用数的10.72%。见表1。
2.2 原因分析
我院《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数大于活产数220套,主要发生在2007、2008年,其中,145套是由于2007年以前《出生医学证明》需在妇幼保健院办理,在签发时限上未作规定,复杂的办理程序给部分家庭带来不便,又由于当地户籍部门管理不严,无《出生医学证明》也可上户口及人们法律意识淡薄,未婚先孕证件不齐等,导致部分家庭不把《出生医学证明》当回事,直至因其他原因需要时才来办理;另有75套是因为工作人员对办证原则不够了解,违规办理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138套换发证明中,50套为儿童随父或随母姓存在争议更改孩子姓名,或领养儿童将亲生父母换为养父母姓名,占换发数的36.23%;33套是为了某种利益,或为拆迁补偿或为保险或为上学报名等更改出生日期,占换发数的23.91%;20套为保管不善,证明损毁,占换发数的14.49%;15套为2007年刚开始办理证明时使用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规格不统一,跨地区不能使用,占换发数的10.87%;7套为使用假身份证,占换发数的5.07%;13套为工作人员不了解办理原则,项目填写不全或填写不规范,占换发数的9.42%。总体来说,更改姓名和出生日期为换发的主要原因。
41套补发证明中,多因家长不重视《出生医学证明》,保管不善遗失所至。
29套遗失证明主要发生在2007、2008年,占废证数的6.42%,占使用数的0.69%。主要原因是宣传不够,交待不清,家长不知需要填写完整并盖章的《出生医学证明》才能生效,领了空白《出生医学证明》未交给医生填写打印即自行带走。因打印或填写错误是造成废证的主要原因,占废证数的85.18%,占使用数的9.13%。主要原因为相关人员计算机操作不熟悉,打印《出生医学证明》出错或填写时不认真核对,导致姓名字、身份证号填错或其他项目错误或不全。
3 讨论
《出生医学证明》是卫生部根据《母婴保健法》的要求制订的,是我国加强人口管理,提高人口素质的一项新举措,其严肃性和重要性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重视。《出生医学证明》不但是一个新生命诞生的依据,同时也是一种法律及入户的申报依据,已经成为公民终身的医学法律文书[1]。《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涉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医院必须高度重视[3]。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1995年至今,卫生部与公安部4次联合下发通知,卫生部也陆续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但是历年来颁布的有关文件相对分散,至今没有一个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与监督、签发、换发与补发等工作做出系统的规定[4]。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我国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内公民在境外生育和外籍人口在我国境内生育的数量大幅增加,这给《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户籍人口登记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鉴于世界各国办理公民人口登记以及办理公民出入境、移民等许多工作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借鉴国外出生证明的管理与发放、人口登记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我国《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为了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遏制某些不良现象,减少换发、补发及废证数,相关人员应该认真对照国家公安部与卫生部精神执行,进一步完善现行管理办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对策。
3.1 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培训、指导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应为签发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制订统一的管理办法或制度,对签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不能统一规定的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使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据可依,有据可查,减少管理及签发中的不规范现象和随意行为。
3.2 签发机构作好宣教工作,履行告知义务
为提高办证及时率,减少换发及补发数,签发机构应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的法律效力及作用、意义、重要性和及时申领的必要性,告知家长在办证前为新生儿取好姓名,带齐所需证件,使办理、领取证明更加顺畅,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3.3 实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制度
为提高信息填写正确率,避免一个婴儿持有多张《出生医学证明》,减少换发数、废证数及纠纷,签发部门可实行《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制度,由产科在产妇出院时出具并做好记录,以后不得再次出具。签发部门根据首次签发登记表规定证件办理,其项目包括:接生人员填写分娩信息及领证人填写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填写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4 实行责任追究制
明确部门职责,落实人员责任,强化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谁发生问题、违规办理,追究谁的责任,杜绝管理中的漏洞发生。
总之,家长不了解《出生医学证明》法律效力、重要意义及工作人员不了解办证原则、责任意识不强是造成换发、补发、废证的主要原因。
参考文献
[1]聂妍,徐鑫鑫,杜玉开.我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现状及建议[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5):2056-2058.
[2]阮香莲,陈国娟.上虞市《出生医学证明》计算机管理现状及思考[J].中国妇幼保健,2008,23(25):3515-3516.
[3]顾祖文.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上海护理,2007,7(6):69-70.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4篇
今年5月,长沙的徐女士顺利生下个大胖小子,然而等她想到要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早就过了1个月的有效期。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近一年,12月18日,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的常见误区。如果像徐女士这样忽略了办理时间,时间如果拖至孩子出生后6个月以上,必须出具亲子关系证明。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大产科主管护师赵敏提醒各位新手爸妈,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完成。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的便可以签发,但是必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取名不能使用生僻字
市民孙耀方(化名)是大学语文老师,想让女儿叫孙瞐,寓意为“美丽的样子”。但是“瞐”字是生僻字,结果上户口时被告知无法录入。
赵敏解释,按照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婴儿的名字必须在8000余字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内,生僻字及繁体字不能上户口,必须符合派出所上户口系统要求。“有些字我们用电脑能打得出,但派出所的系统不会认可。”赵敏举例说,比如“菓”“浤”“珮”“澔”“浵”等字,就是她在日常办理工作中遇到过无法录入的字。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生日不能随意更改
另一种误区是,部分家长想让孩子提前入学,因此动了改出生日期的念头。刘女士的女儿生于9月,为了能提早上学,她希望能够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改成阴历生日,遭到了拒绝。
“新生儿已经办理出生人口登记,不能够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赵敏表示,想把出生日期从公历改为农历,或是任何随意更改,都是不允许的。
(摘自 潇湘晨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第5篇
1、领取接生医生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和《孕产妇保健手册》。
2、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
3、携带以上材料到产后休养地卫生院(室)或社区服务中心(站)盖章,并领取访视回执单。
4、给新生儿起好名字后,填写完整《出生医学证明首发登记表》。
5、携带完善好的上述材料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办理。
6、出生一个月后办理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准孕证或人口信息单。
温馨提示
1、节假日照常办理。
2、《出生医学证明》一经发放不得更改,请慎重填写新生儿姓名。
涡阳县阳光医院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第6篇
一、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未入籍的:
1、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婴儿出生状况证明(父母姓名、婴儿姓名、出生时间、出生地点、性别);
2、提交由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婴儿入籍证明,入籍证明中必须注明婴儿出生地点、姓名、性别、接生人员姓名、是否入籍等;
3、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若不是婴儿父母来办理,办理人应持有其父母的委托书(盖手印);
二、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已入籍的:
1、由村委会或社区出具婴儿出生状况证明;
2、派出所出具的入籍时无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3、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4、若不是婴儿父母来办理,办理人应持有其父母的委托书(盖手印)
三、因遗失、被盗等要求补办的提交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市级报刊公告作废(原生证明编号、婴儿姓名、父母双方姓名) 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证明。
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补发的证明由补发机关注明“补发”字样,已经入籍的只补发正页,未入籍的补发正、副页。
四、下列情况不予补发:
1、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2、《出生医学证明》中记录的信息(姓名、父母资料、国籍等)有所变动的。
江安县妇幼保健院
2011年7月27日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第7篇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是按照相关规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签发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办理前请您认真阅读此须知,并遵照下列要求办理。
此表被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2授权委托书,请您在家用钢笔或签字笔正楷填写此表医院终身保留存档
1、因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使用身份证,故父母及代办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父母为军人者,按国家规定也请您必须携带身份证。
2、新生儿姓名请使用规范文字,禁用异体字、繁体字,新生儿姓氏随父母2人。
3、父母为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原件。注:如果孩子的国籍随外国,孩子名字需用英文;加入中国国籍,必须中文填写,不能使用两种字体。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原则要求母亲办理。如其他人办理(包括父亲),须由母亲填写委托书后方可办理。代办人必须携带包括本人及新生儿父母三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8篇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网络化管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指国家统一印制,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 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 申报国籍、户籍, 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信息、申领材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近年来, 随着经济的发展, 孩子就学、民族的更换、出国、留学等, 都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为凭证, 其档案管理状态必然体现着人口管理、社会福利状态、人员流动监管、社会稳定维持等重大公共事件及民生的和谐程度及幸福指数。为了更好保护《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资料,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实用性和安全性, 2013年10月, 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档案局联合发文关于《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网络化管理《出生医学证明》
自2014年1月1日起, 浙江省全面启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由原先的单机版办证改为网络办证, 即进入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 给每一位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后, 不需要手工上传就能在网络上保存。当前, 温岭市对《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的各家医院进行培训, 上门指导等工作, 已全面落实《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本文结合工作实际, 谈谈《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工作中的一些体会。
(一) 实现资源共享, 方便办证流程
应用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平台, 分娩室, 手术室以及乡镇具有接产资格没有签发资格的单位, 在平台上输入产时信息, 妇保院办理出生证窗口即可看到新生儿的基本资料, 在办理过程中进行信息核对, 核对无误后, 给予办理, 产时信息签发状态会显示已签发, 以减少差错, 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碰到有产时信息核对不一致的, 工作人员及时与相关科室或医院取得联系, 进行核实并修改, 以方便群众。
(二) 减少工作失误, 提高工作质量
在办证过程中通过使用身份证扫描仪直接扫入父母亲的姓名、年龄、国籍、民族、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信息, 既节省了办证工作人员输入的时间, 又减少以往因输入父母身份信息而导致的废证率高。通过双显示器双方核对信息, 双签名等制度减少医患间的矛盾。
(三) 增设信息平台, 操作简单快捷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系统平台设置出生证档案案卷管理, 操作简单, 遵循100个出生证编号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规定, 新增案卷后输入出生证起止编号, 便会自动产生100个新生儿的相关信息, 即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责任者、新生儿姓名、母亲姓名、父亲姓名、出生日期、发证日期等, 档案工作人员只需要输入每一位新生儿的文件材料的起始页号即可完成此案卷的卷内目录, 卷内目录可以直接打印。随之, 案卷封面上的相关内容, 如全宗名称、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保管期限、起止日期, 件数, 页数等都会自动产生。与以往相比, 手工录入案卷目录和案卷封面, 大大节省了档案工作人员的时间, 避免了在输入信息时出现的错误。
三、《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查阅利用
近年来,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利用人数也越来越多, 如出生证遗失补证、出生证上信息错误来换证、孩子迁户、父母离婚、公安查真伪信息等, 对于来电、来函、来人查档要遵循相关规定, 提供相关证明, 传真要再复印以便保存。依法提供档案信息查询服务, 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做好登记手续。
四、《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移交工作
签发工作完成后, 将出生证档案进行编号、整理, 用相关工具固定以避免散落, 造成档案丢失, 材料不齐, 材料错放等现象, 并在3个月内将出生证档案及时归档至综合档案室, 签发数量较少可以收集到100编号后及时进行归档, 如果年末仍不足100编号的, 以实际占用编号组卷,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在本机构保管满五年, 移交同级档案馆。
五、结论
1.提高法制意识及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发放重要性的认识, 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 严把质量关, 减少差错率, 提高服务满意率。
2.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及档案管理队伍建设, 加大对签发信息人员培训力度。《出生医学证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证件, 签发人员要掌握好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发证人员要相对稳定, 对签发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应加大力度,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 提高业务素质, 如需要更换岗位, 必须做好交接培训工作, 以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
3.在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 积极推进使用计算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 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 使出生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 让出生证档案管理进一步跨入信息管理的时代。
参考文献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9篇
2014年11月,央视报道了一则名为《宁静小镇卖子成风》的新闻,其中提到福建省长汀县警方通过DNA检测确认,该县童坊镇上一户童姓人家的“儿子”并非亲生,但这名男孩是以童家亲生儿子的名义上了户口。
经警方调查,这名男孩其实是童家买来的,为了给孩子上户口,童家找了中介买了张出生医学证明,“花了1000元在广东买的”。童家正是拿着这份证明,通过了福建当地派出所的检验,顺利给孩子上了户口。
这份买来的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着“铁涌镇卫生院”的公章,并写着一名梁姓医生的名字。福建警方专门到广东惠东县铁涌镇卫生院调查,结果发现医院保留着这个孩子从产妇入院到孩子分娩的全套住院记录,意味着这是一张“真证”。
1月9日,央视记者前往该医院,并找到了在出生证上签字的梁医生。记者谎称由于福建警方已经查出孩子并非家庭亲生,所以没收了原来的出生证,希望医院方面能重新补办一张。听闻记者的来意,梁医生显得非常紧张,压低声音说:“出生证在这里补办可能补不到,要河源的,我可以帮你找。”在打了一通电话后,梁医生表示,“要过两天才买的到,要7500元。”
医院工作人员参与售假
据“打拐”志愿者仔仔向媒体透露,网络上还有大量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其中不少中介都在医院工作。
记者在网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来自河北的中介,他表示自己已经卖了三年的出生医学证明,从来没有出过事。在与记者见面后,该男子先是保证他拿出的绝对是真证,并称“拿的都是当地小医院的证”。
该中介介绍,如果要绝对真证,价格不能低于1.3万元,但不是河北本地的,而是广州市番禺区妇幼保健院的,“这个是以前医院里保留下来的,他保留下来的都是2012年、2013年的东西,现在没剩几张了。”
随后,记者还在河南省安阳市见到了一名孙姓中介,该男子也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工作,他表示自己办理的证上所盖公章同样为“番禺区妇幼保健院”。他还向记者展示了真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辨别方法。
无法跨省查询难封杀假证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发现,部分假证也可依照各省公安机关下发的户政管理规范的相关条文规定,为非亲生的孩子上户口。
央视记者拿着河南中介提供的已上户口的出生证图片到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求证,专门负责出生证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证件肯定是假证。”
每一张出生证明都有唯一的编码,为何公安机关无法通过编码核实真伪呢?河南警方指出,跨省查询暂时没有实现,省内的也只能查2014年以后的出生证。而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局的人员也向记者证实,公安机关和卫生职能部门的数据库互相不连通,唯有警方怀疑该证有假,才会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核实。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流程 第10篇
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
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
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
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
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温馨提示 第11篇
一、新生儿父母亲自办理。提供身份证或护照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不能办理的,委托人则需要带好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新生儿监护人代理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交签发人员查验。
四、必须起好新生儿姓名,出生证一旦签发不得修改。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 第12篇
尊敬的各位准爸爸、准妈妈:
你们好!
真诚地欢迎你们来到我院待产,祝愿你们共同的新生命即将降生!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和获得国籍、进行户籍登记的法定医学证明。其法律效力:(1)证明新生儿出生时间、性别等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新生儿与其父母之间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也是当前办理出国留学、移民手续时证明其年龄的必要证明。每一个新生的婴儿都有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权利。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接生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其办理流程:(1)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2)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资料→(3)签发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4)用计算机录入、上传签发信息并打印出生医学证明→(5)盖章人员对打印好的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核对后盖章→(6)领证人核对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并签名领取。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1)《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2)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依据《湖南省出生医学证明规范(试行)》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注意事项:
(一)提前取好新生儿姓名。新生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名字用字必须依据《通用规范汉字表》。出生医学证明一旦打印,新生儿姓名就不能随意更改。
(二)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不得借用、伪造身份证件,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或带来的不便,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自己承担。
(三)出生医学证明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办理完毕,因特殊情况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延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将给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明》才能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四)出生医学证明分正页、副页,正页由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妥善保管,副页交户籍登记机关作为出生人口登记的凭证,在办理户口登记之前,正页与副页不得私自拆切,否则将成为无效证件。
我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设在一楼合管办,联系电话:3254556。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13篇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择本地区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孕妇2900例设为实验组, 另选取同时间段未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孕妇2950例设为常规组, 所有孕妇均为初婚, 初产妇;排除患有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孕妇。其中实验组孕妇中最小年龄20岁, 最大年龄36岁, 平均年龄 (28.2±2.6) 岁;最短孕周20周, 最长孕周40周, 平均 (28.3±1.3) 周;孕次最少的1次, 最多的6次, 平均孕次 (3.2±0.3) 次;常规组孕妇中最小年龄19岁, 最大年龄35岁, 平均年龄 (27.6±2.3) 岁;最短孕周21周, 最长孕周41周, 平均 (28.6±1.2) 周;孕次最少的1次, 最多的5次, 平均孕次 (3.0±0.5) 次。比较两组孕妇的年龄、孕周、孕次等基本情况无明显差异 (P>0.05) , 两组之间具有良好的可比性。
1.2调查方法:对所有孕妇进行全面的跟踪调查, 资料收集监测采用全省统一的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专人填写。根据《出生缺陷儿报告卡》登记报告, 并详细记录出生婴儿发生畸形的情况。
1.3观察指标:观察两组孕妇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与出生缺陷种类, 比较两组差异。
1.4统计学分析:将所有数据结果录入到SPSS18.0软件中, 以95%作为可信区, 录入过程中确保真实客观, 计数资料用百分比、率表示, χ2检验比较, 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 t检验比较, 以P<0.05认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新生儿出生缺陷比较:对两组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情况对比后发现, 实验组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有13例, 发生率为4.5‰;常规组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有23例, 发生率为7.8‰。实验组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常规组, 比较差异显著, 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 见表1。
2.2两组新生儿的缺陷种类比较:实验组 (出生缺陷共13例) 与常规组 (出生缺陷共23例) 新生儿主要的出生缺陷疾病为先天性心脏病, 分别占据23.08% (3/13) 与30.43% (7/23) , 且该类疾病的组间差异显著 (P<0.05) , 而比较两组新生儿的其他几类缺陷疾病 (唇腭裂、脑积水、染色体异常、非窒息导致的脑瘫、眼部畸形、神经管缺陷等) 无明显差异 (P>0.05) , 见表2。
3讨论
3.1实施婚前检查可以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婚前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遗传病延续、实现优生, 保证健康的婚配[3]。从本次研究结果来看, 实施婚前检查可以使得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与未采取婚前检查的常规组比较差异显著 (P<0.05) 。因此, 实施婚前检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4]: (1) 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 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 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 如在体检中发现有对结婚或生育会产生暂时或永久影响的疾病, 可在医师指导下作出对双方和下一代健康都有利的决定和安排。 (2) 有利于优生, 提高民族素质。通过家族史的询问, 家系的调查, 家谱的分析, 结合体检所得, 医师可对某些遗传缺陷作出明确诊断, 并根据其传递规律, 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程度, 从而帮助结婚双方制定婚育决策, 以减少或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5]。 (3) 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好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医师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 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 并指导他们实行有效的措施, 掌握科学的技巧。对要求生育者, 可帮助其提高计划受孕的成功率。对准备避孕者, 可使之减少计划外怀孕和人工流产, 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证。 (4) 婚检还不仅仅是一项健康检查, 更重要的是向人们传播有关婚育健康的知识, 进行健康婚育指导。比如, 医疗保健机构会向准新人播放婚前医疗卫生知识、婚后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片, 发放宣传材料, 开展有关咨询和指导等。
3.2婚前检查的重点——先天性心脏病:通过本次调查研究发现, 新生儿出生缺陷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脑积水、染色体异常、非窒息导致的脑瘫等, 其中发生率最高的为先天性心脏病。且实施婚检后, 先天性心脏病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与未实施婚检的常规组相比差异显著 (P<0.05) , 说明预防先天性心脏病应作为婚检的重点内容。
3.3免除婚检费可以有效提高主动婚检率:近几年来, 未婚检孕妇发生新生儿出生缺陷的数量越来越多, 给优生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6]。从我国实行自愿婚前检查政策以来, 其实行力度明显下降, 其主要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 男女双方健康意识不强, 缺乏婚检的动力; (2) 婚检手续较为麻烦, 需收费, 检查内容较多, 且普遍存在诸多不规范的地方, 使得当前实施婚前检查的比率不高[7]。根据这些情况, 有些地区开始实行免费婚检与强制婚检政策,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婚检率。
综上所述, 实施婚前检查可以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特别是对于神经心血管系统缺陷的作用更为显著, 积极提倡婚前检查, 可以有效保障新生儿先天健康、实现优生优育、促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保障我国人口出生素质。
参考文献
[1]张绍强, 杜玉开.深圳市龙岗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运作模式探析[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 2011, 28 (2) :136-138.
[2]肖荣芬.梅县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国当代医药, 2011, 18 (6) :142-143.
[3]罗晓蓉, 陈晓绒.宁波市江北区婚前医学检查情况及其对出生缺陷的影响[J].现代实用医学, 2011, 23 (10) :1171-1172.
[4]陈婉珍, 詹雪松, 舒强, 等.创新推广免费婚检政策干预出生缺陷的实效研究[J].中国妇幼保健, 2014, 29 (18) :2837-2840.
[5]袁爱华, 胡萍, 陈彩云, 等.广州市黄埔区2009-2012年婚前医学检查结果分析[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13, 27 (6) :37-39.
[6]秦陆军, 蒋武.南宁市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婚育综合服务模式的探讨[J].中国妇幼保健, 2012, 27 (30) :4665-4667.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14篇
关键词: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归档范围;整理方法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是指国家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存根及相关信息、申领材料等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本文以南乐县档案馆为例,就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与整理方法谈谈笔者的看法。
1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
就南乐县档案馆而言,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归档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基本文件材料,包括助产机构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二是其他文件材料,包括未按时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情况说明、亲子鉴定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当保存的相关文件材料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本。具体来说,出生医学证明文件材料又分为首次签发、换发、补发三种情况。首次签发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换领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补领的应有《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补领《出生医学证明》书面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2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方法
2.1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原则
就南乐县档案馆而言,我们在整理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时遵循以下三大原则:一是以各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助产机构(即各级医院、卫生院)为档案的独立的立档、立卷单位原则;二是以一个新生儿为对象作为一件进行整理原则;三是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序排列文件原则。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在本机构保管满五年之后,应向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
2.2 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整理步骤
就南乐县档案馆而言,我们在整理馆藏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时遵循以下10个步骤:
2.2.1 组卷。一般按照100个编号(100个新生儿对象)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序排列文件。
2.2.2编制案卷页码。对排列好的卷内文件材料用阿拉伯数字编写页号。
2.2.3 编制卷内文件目录。以一个新生儿为对象作为一件进行编制卷内目录的一个条目,《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为正面,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于《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正面的指定区域处或反面,其他材料附于后面;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要置于卷内文件首页之前。卷内文件目录式样见表1,表中项目具体填写要求是:①序号: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排列的顺序编号;②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编号;③责任者:填写立档单位名称;④新生儿:填写新生儿姓名;⑤母亲:填写新生儿母亲姓名;⑥父亲:填写新生儿父亲姓名;⑦出生日期:填写新生儿出生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13年5月7日标注为“20130507”;⑧发证日期: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日期,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⑨页号:填写每件文件首页所对应的页号,最后一件文件填写该件起止页号;⑩备注:对需要说明情况的文件材料在备注栏内标注,换、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在备注栏内注明“换发”或“补发”,废证在备注栏内注明何时作废;如需要说明的情况在备注栏内填写不下,则标注“*”号,并将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在备考表中。
2.2.4 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式样见表2,表中项目具体填写要求是:①本卷情况说明:填写卷内文件缺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等情况;立卷后发生上述情况的,相关人员应当填写说明并签名、标注时间;②立卷人:由本案卷的整理者签名;③检查人:由本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④立卷时间:填写本案卷的立卷完成日期。卷内备考表置于卷末。
2.2.5案卷装订。案卷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卷内备考表——封底”的顺序装订,装订卷时要先去掉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然后装订成卷。
2.2.6 填写案卷封面和案卷号。案卷封面式样见表3,表中项目具体填写要求是:①全宗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全称或者通用简称,全宗名称可以直接印在封面上;②填写该案卷出生医学证明起止编号;③废证编号:填写该案卷中各废证编号;④起止日期:填写该案卷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的起止日期,中间以“~”连接;⑤件数、页数:填写该案卷立卷完成时卷内文件的总件数和总页数,立卷后发生变化的在“卷内备考表”中说明;⑥废证页码:填写该案卷中废证页码;⑦全宗号:填写国家综合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码;⑧类别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类别标识及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所属年度,如2013年度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以“CSZ·2013”表示;⑨案卷号:填写案卷的顺序编号,案卷排列从每年1月1日开始,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每100个编号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案卷号从1卷开始,依次排卷。
2.2.7编制案卷目录。编制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案卷目录,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案卷目录见表4,表中项目按照整理完毕的案卷相应项目填写。
填写案卷封面(案卷标题)。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案卷目录封面式样见表5,表中项目按照整理完毕的案卷的相应项目要求填写;“编制单位”填写该目录的编制单位名称;“编制日期”填写该目录的编制时间。
2.2.8装订案卷目录。按照把一年的案卷目录排在前面,把每年的卷内目录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编号顺序依次排在后面。
2.2.9 编制档号。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档号的编制方法如下:①档号的结构为“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出生医学证明编号”;②全宗号为立档单位标识,由档案馆确立;③类别号由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类别标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所属年度构成,并列成分之间用“·”分开,如2015年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类别号为“CSZ·2015”;④案卷号为同一全宗、类别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案卷流水号,从1开始编制;⑤出生医学证明编号既作为文件自身内容和属性的体现,在档号中也代替文件顺序号形式存在。
2.2.10 装盒。把装订好成卷的档案按档号顺序将其装入档案盒,并准确填写档案盒正面和盒脊各个项目。装盒时要根据案卷厚度也可将若干连续的案卷装入同一档案盒进行保管。
档案盒正面式样见表6,表中项目具体填写要求是:“全宗名称”填写立档单位的全称或者通用简称,也可以直接印在封面上。
档案盒盒脊式样见表7,表中项目具体填写要求是:①全宗号:填写国家综合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码;②类别号: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类别标识及出生医学证明档案所属年度;③案卷号:填写本盒内的出生医学证明档案起止案卷;④起止编号:填写本盒内出生医学证明的起止编号;⑤盒号:填写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此项至档案馆后填写)。
另外,就南乐县档案馆而言,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的封面、备考表、目录等都是A4纸,档案盒大小尺寸都是国家标准。目前,南乐县档案馆正推进使用计算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档案数据库。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图 第15篇
备注:
1、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一)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二)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予以相应换发,换发后原证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
2、《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到签发机构填写《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双方证件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书面说明),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接产机构提供的《接产证明》存根复印件、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签发机构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卫基妇[2001]45号)。本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父母亲或领养人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苏卫社妇〔2010〕5号))。
3、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声明内容和样式见附件)。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委托书 第16篇
委托人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受委托人姓名)办理_________________(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签字:_____受委托人签字: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17篇
在家出生的小孩需要以下材料:
1、小孩父母写的申请书,必须由小孩父亲或者母亲来办理,其他人不能代办。
2、小孩必须取好名字,不能为单名,只能随父母姓。
3、父母双方身份证(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
4、父母和小孩到三甲医院(如柳州妇幼、自治区妇幼、医科大一附院等)做亲子鉴定,后持亲子鉴定书来办理。
申请书
合山市妇幼保健院:
我是XX乡XX村XX屯村民XXX(母亲名字)于XXX年X月X日X时X分在家生育一男/女孩,取名XXX(必须是双名),体重XX公斤(3-3.5Kg),身长XX厘米(48-50cm),身体状况良好,至今仍未办理入户,特向贵院申请办理出生证。
申请人:XXXXXX年X月X日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 第18篇
婚前医学检查可以了解男女双方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以及个人和家庭传染病及遗传病史, 对青年男女的身体健康以及婚后和谐的夫妻生活及优生优育均有重要作用, 特别是在降低出生缺陷中有积极的作用, 是保证婚姻美满、家庭幸福及子女健康的重要环节[1,2,3]。2003年10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新婚姻登记条例》, 提倡自愿婚检原则, 婚检不再作为结婚登记的必备条件, 随之而来的是婚检率的骤降, 由《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前的90%以上下降到1%左右, 与此同时以出生缺陷儿、先天性疾病为主的遗传性疾病新生儿急骤增加, 相关的围产儿死亡率不同程度的升高, 新婚妇女的自然流产率和不孕症也随之上升。为探讨婚检工作对降低出生缺陷的作用, 促进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我们对淳安县婚前医学检查状况进行了调查, 现将具体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
在2003年以前, 淳安县新生儿出生缺陷率一直保持在8‰以下, 但2003年10月2005年9月出生缺陷率始终在13‰左右, 伴随着出生缺陷率的上升, 围产儿死亡率 (孕28周以后出生至出生一周内) 居高不下, 而其中每年约有5例左右的梅毒缺陷儿出生, 近3年间甚至发生了3例艾滋病患儿, 其中1例因母婴传播艾滋病导致患儿死亡, 1例感染艾滋病病毒, 还有1例因艾滋病母亲自愿终止妊娠而发生围生儿死亡。从2006年8月1日起, 我县重新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
1.2 具体方法
1.2.1 领导高度重视:
为做好婚检工作, 2006年5月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带队, 由卫生、民政及妇幼保健院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 赴舟山学习先进经验, 回来后, 根据淳安县的实际情况, 制订了具体的实施措施。首先, 思想统一到位。由县政府牵头, 多次召开部门协调会, 统一思想, 制订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新婚夫妇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要求从2006年8月1日起全县实行免费婚检。其次, 责任落实到位。县政府多次召集卫生、民政、计生、妇联及团县委等部门主要领导及3个婚检点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成员单位会议, 签订了《淳安县人民政府婚前医学检查目标管理责任书》, 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同时, 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县政府还将婚检工作列入乡镇年度农村公共卫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签订责任状, 实行责任制考核。第三, 经费保障到位。为切实做好婚检工作, 在县财政困难的情况下, 县政府按每人120元的标准拨出专款用于婚前医学检查, 保证了婚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1.2.2 营造婚检氛围:
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实际, 积极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团县委利用自身优势, 向单位、社会青年团员发放“实行免费婚检”的倡议书, 电视、广播和千岛湖传媒中心等新闻媒体则充分利用宣传优势, 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公告, 报纸刊登婚检知识问答等。县卫生局利用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网络平台, 印制了《健康教育婚检专刊》, 由社区责任医生、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发放到每家每户, 进行广泛宣传, 从而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婚检的认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让新婚青年自觉地参加到婚检行动中来。
1.2.3 部门齐心协力:
县卫生局作为婚检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 为确保婚检质量, 下发了《关于做好婚前保健服务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3个婚检点的服务工作, 积极组织婚检医师参加省市举办的婚前医学检查培训班, 提高婚检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县妇幼保健院每月举办2次婚育学校。婚检医师对婚检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详细指导, 对相关的婚姻、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同时下发了《关于印发淳安县婚检人群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扩展婚检项目, 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列入到婚检内容中。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则免费提供HIV检测试剂。从主管部门到婚检单位, 努力在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及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和为民。
1.2.4“一站式服务, 方便新人”:
为建立规范的婚姻登记站, 2008年5月县卫生局撤销了其他的婚检点, 并将婚姻登记处搬至县妇幼保健院, 实现了婚前医学检查与婚姻登记“一站式”服务, 保证了婚检质量, 进一步方便了结婚登记人员参加婚前医学检查, 使婚前医学检查率稳定在较高水平。对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进行婚前指导培训, 大力宣传婚检的好处, 使新婚人员增强自愿婚检的意识, 同时还在婚姻登记处发放免费婚检服务券, 简化婚检工作流程, 使新婚人员绝大多数都能在自愿婚检后再领取结婚证。
2 结果
淳安县2005年婚检率为0.37%, 2006年89月推行免费婚检后, 婚检率为10.69%;2006年10月在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健康教育后, 2007年婚检率上升到65.51%, 2008年和2009年分别达到了91.14%和93.60%, 婚检率始终居杭州地区首位。与此相比, 我县的出生缺陷率直线下降, 2008年和2009年与前两年相比有高度显著性差异, P<0.01, 见表1。
3 讨论
2003年10月取消强制性婚检后, 我县的婚检率急剧下降, 从2002年的99.37%下降到2005年的0.37%。随着婚检率的下降, 我区围产儿出生缺陷率呈上升的趋势, 由2002年的7.00‰上升到2005年的13.25‰。在2003年强制婚检废除前, 梅毒和艾滋病在婚检中很快就被检查出来, 只要及时治疗, 早期梅毒很快就能痊愈, 一般不会再传染给配偶或胎儿。艾滋病患者如及时发现, 可尊重受检对象的意愿选择是否结婚, 艾滋病患儿的发生也是可以避免的。从2006年8月1日起, 我县大力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在婚检工作中, 注重实际, 进行多方位的健康宣教, 倡导科学婚检, 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新《婚姻登记条例》对婚检不做硬性规定, 这是从尊重婚姻的隐私权和自由权、尊重人权的角度出发而制定的, 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自愿婚检的实施, 必然要以公民具有较高的文化道德素质和认同感为基石。如何去改变年轻人对婚前医学检查的认知和态度, 婚前健康教育就显得极其重要。2008年我院与民政局协作, 设立免费婚检服务窗口, 加强对婚检知识的健康教育, 发挥保健专科特色, 优化服务流程, 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舒适和优质的人性化服务, 直接提高了婚检率, 从而有效地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 对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着积极的意义。虽然我县婚前医学检查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针对目前严峻的婚检现状, 各部门仍要更加密切配合, 把婚检作为一项艰巨、持久的公益事业来开展。利用各种宣传媒体, 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婚前保健的重要性, 做好年轻人的思想动员工作, 让婚检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自觉婚检意识深入人心。通过婚前医学检查能够降低出生缺陷率, 控制遗传性疾病的发生,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能够避免传染病和生殖系统疾病对婚育的影响, 促进婚姻幸福。婚前保健一直作为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护措施, 应该受到人们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杜莉, 陈英耀.婚检医学检查的作用及意义[J].中国妇幼保健, 2006, 21 (4) :448-450.
[2]范迎, 孙江平.婚前医学检查开展情况及影响因素[J].中国健康教育, 2006, 22 (3) :225-226.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第19篇
然后再写 关系人,父母,等(同上)
特此证明
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