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展报告范文(精选6篇)
案件进展报告 第1篇
律
师
事
务
所
LAW FIRM
案件进展报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
河北宏天律师事务所就贵单位委托之不良资产诉讼及执行事务,现将有关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贵单位委托执行河北宏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案
1、目前进展情况及已做工作
该案中主债务人是泊头工贸合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担保人是河北宏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是490万元。主债务人泊头工贸合营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现已破产终结,无财产清偿债务,故贵单位直接起诉的担保人河北宏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现该案已经开庭审理完毕,该案的判决已生效,并于2010年3月30日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
现执行法院已向河北宏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裁定继续查封其房屋、土地等财产。目前执行法院已查封河北宏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出让土地66666.67平方米,房屋10368平方米,查封其在中国工商银行泊头市支行、中国银行泊头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泊头市支行开具的企业账户。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北宏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迫于压力,有意回购其债权乃至贵单位在泊头市的所有债权,并就此事委托其工作人员及泊头市政府相关人员与贵办工作人员及代理律师多次洽谈。
律
师
事
务
所
LAW FIRM
2、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计划一方面督促执行法院加快执行进程,加大执行力度,查找其现金资产,拍卖已经查封的土地房屋;另一方面与其就泊头市债权包整包处置一事,进一步商谈,力争促成泊头市债权包的整包处置,使贵单位的债权资产得到有效回收。
二、关于贵单位委托执行泊头市自来水公司、河北天纶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一案
1、目前进展情况及已做工作
该案中主债务人是泊头市自来水公司,担保人是河北天纶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是384万元。
我们代理贵单位于2009年7月24日与泊头市自来水公司达成了(2009)沧民初字第74-1号调解书,调解给付本金利息合计530万元,泊头市自来水公司于2009年7月27日先支付了13万元,已转入贵单位帐户,目前仍欠517万元。该调解书生效后,于2010年3月30进入执行程序,现执行法院已向泊头市自来水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查封了其房屋1706.33平方米,同时查封了该企业在中国农业银行泊头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泊头市支行开具的企业账户。
因担保人河北天纶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意调解,故未能与其达成调解协议,贵单位与其之间的担保纠纷已经开庭审理完
律
师
事
务
所
LAW FIRM
毕,二审判决于2010年4月13日生效,并于2010年6月8日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院于2010年6月18日向河北天纶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查封了河北天纶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土地98.08亩、1486平方米、912.71平方米、27.9亩,同时查封其在中国农业银行泊头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泊头市支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泊头市支行等银行开具的企业账户。
2、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们将抓紧时间督促执行法院加快执行进程,加大执行力度,继续查找泊头市自来水公司、河北天纶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资产,拍卖已经查封的土地、房屋,使贵单位的债权资产得到有效回收。
三、关于贵单位委托执行黄骅市化工厂、黄骅市五一机械公司一案
1、目前进展情况及已做的工作
该案中主债务人黄骅市化工厂已经在1999年改制为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的企业现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清偿能力,该案中保证人为黄骅市五一机械厂,该厂现已改制为黄骅市五一机械公司。
因本案已被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被执行人黄骅市化工厂“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此需提供
律
师
事
务
所
LAW FIRM
被执行人黄骅市化工厂的财产情况方可重新立案执行。虽然已知黄骅市化工厂已变更为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但黄骅市化工厂的工商档案里没有改制文件及债务承担的资料。通过查询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档案,在其中发现了改制文件及债务承担资料,但黄骅市国土资源局无理干涉,不允许复印该资料,无奈之下,我们只好请求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取该资料,并以此为依据变更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
因为以上种种原因,该案现在方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调取了黄骅市化工厂改制为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档案,并已裁定追加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我们通过调查,现已查明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骅市五一机械公司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情况,并已查明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银行账户。
2、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步计划查封黄骅市金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黄骅市五一机械公司的银行账户查找其现金资产,查封并拍卖其土地、房屋等财产,以使该债权得到完全偿还。
四、关于贵单位委托执行河北锦纶切片厂一案
1、目前进展情况及已做工作
律
师
事
务
所
LAW FIRM
案件基本情况:
(一)、2003年工商银行河间市支行起诉河北锦纶切片厂和河间市正大农用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诉讼标的200万元及利息。
2003年10月13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沧初字第141号判决书,河北锦纶切片厂偿还200万元及利息,河间市正大农用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诉讼费用36000元由两被告承担。
2004年5月10日工商银行河间市支行申请法院执行。
(二)、2003年5月10日工商银行河间市支行起诉河北锦纶切片厂,诉讼标的188.58万元及利息(抵押借款200万元偿还11.42万元),2003年6月10日起诉河北锦纶切片厂和河间市双和锦制品有限公司、河间市华表锦纶棕丝厂(代为请求权)。
2003年7月24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3)沧民初字第103-1号判决书,判决偿还188.58万元及利息,诉讼费34000元由河北锦纶切片厂承担。2003年8月27日申请法院执行。
2004年8月10日法院做出(2003)沧执字第95-1号裁定书,裁定拍卖河北锦纶切片厂的厂房、办公楼、部分车辆和土地使用权。
2006年9月11日沧州中院作出(2003)执字第95-5号裁定书,裁定以物抵债并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对(2003)沧民初字第103-1号判决书的执行。
该案中主债务人河北锦纶切片厂已无财产可供执行,保证人河
律
师
事
务
所
LAW FIRM
间市正大农用车销售维修有限公司已停止经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尚未发现企业有效的可供执行的财产,下一步将继续查找主债务人及保证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使该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五、关于贵单位诉河北青县磷肥厂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该案中主债务人是河北省青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是河北青县磷肥厂,借款本金是125万元。因债务人河北省青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破产终结,无财产清偿债务,担保人河北青县磷肥厂已改制为河北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故直接起诉担保人河北瑞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该案已于2010年6月2日在青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完毕,法院尚未作出一审判决。
河北宏天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23日
案件进展报告 第2篇
从已发生的涉林案件看,具有以下特点:
一、滥伐林木数量大,森林资源破坏严重。少则超指标滥伐数十立方米,多则超指标滥伐数百立方米。如犯罪嫌疑人姚某某,系县扶罗镇常委副镇长,分管经贸林工作。20xx年11月至20xx年7月间,姚在经营并兼任县振扶开发公司法人期间,因开采重晶石矿需要木材撑洞和做矿架等用,于是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先上车后补票”或“不补票”的办法,先后委托矿农在蒙冲盖林场铁岩山、黄爪湾、仙人坡肢、蒙冲湾等11处山场采伐了云溪要八孟组、老田组的、讲溪组的、岑坟组的、皂溪村利寨组的、平乐组的、铁榜组的及丈溪村的与镇企业办联营的股份林场杉木823侏。经聘请林业工程师鉴定,该823侏活立木蓄积121.9015立方米,扣除有证部分杉木活立木蓄积29.2308立方米,超伐杉木活立方蓄积92.9707立方米,计滥伐林木价值30020元。
二、发案村多为偏远山村。这些地方交通不发达,经济落后,群众经济来源是“以农为主,靠山吃山”,传统农业模式典型。山区立地条件差,发展经济受制约,而森林资源相对丰富。
三、森林失火案件增多,多发在清明节前。近几年气候等方面的原因,森林失火案件增多,造成毁林面加大,给集体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如被告人吴代学于20xx年4月4日下午五时,进到狮马冲的责任田将一个星期前吹田坎时砍下来的柴草归堆在水田坎边,并堆在一起,用随身带去的气体火机点燃杂草。结果造成森林失火,过火林地面积276亩,烧毁林木蓄积393立方米,烧毁幼林6500株,直接经济损失达52140元。
四、绝大部分法律意识淡薄,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欠缺,对滥伐林木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滥伐林木案件中,有的涉及村组干部,有的涉及乡镇领导,他们均认为超指标砍伐不要紧,林业站发现了最多罚点款,或者认为为了村组或乡镇集体利益超指标砍伐一点林木只有这么大的事。更有其者,有的对超指标滥伐林木的认识到了离谱的境地。如有人认为树是村集体的,自己有权砍自己的树,不管林业部门的事,对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的制止置若罔闻。有的因涉林犯罪被逮捕后,感到非常纳闷,并质问办案人员其为了集体的利益,为何要其个人承担责任。如被告人杨清权,系县茶坪乡林业工作站站长,于10月至20xx年9月期间,多次组织村民无证砍伐乡管林木,执法犯知法,共滥伐林木675株,于20xx年以滥伐森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2万元。
涉林案件增多的原因
一、林业管理人员的渎职行为助长了涉林案件。一方面,林业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操作规程办事,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不了解采伐地点资源状况,把采伐地点定得不具体,甚至只规定到村到组,无法进行作业设计或根本不搞作业设计,造成采伐混乱。另一方面,林业管理人员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没有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不检尺,有的甚至连砍代现场都不去,任由村民砍伐,直到木材运输检尺后才知道已超砍。
二、执法欠力度,打击不到位。由于诸多原因,林业公、检、法的经费始终没有解决,办案费用均是自理,并有创收任务,因此,严重存在“以罚养警”现象。致使对犯罪分子打击不力,处罚不到位。相当一部分案件被林业公安以罚代刑消化,起诉到法院的案件也因经济利益的驱动,绝大部分犯罪分子被从轻处罚,其中更多的是被判处了缓刑。根本起不到“杀一儆百”的作用,致使村组干部滥伐林木案件屡屡发生。
遏制涉林案件的对策
一、法律宣传要深入,形式要多样化。《森林法》虽已实施十多年,但在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群众对该法的内容知道得少,只知道有这么个法,对违反该法要受何种处罚,缺乏足够的认识。因此,有关森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要进一步深入,不要停留在拉拉横幅、写写标语的形式上,而要深入到村、到组、到农家,形式多样化,使广大群众真正了解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可以采取到乡镇,到林区集中公判一批涉林犯罪分子的作法,以案说法,以案宣传,用群众身边的事身边的人教育群众,必然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保障办案经费到位,加大打击力度。由于办案经费紧张,装备落后,办案手段原始,不仅严重挫伤了广大林业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而且产生的一系列后果,有油水的.案件争着办、无油水的案件不办、拖着办或查而不力。查办的案件大部分不是被消化了就是交了钱被从轻处罚。因此要努力保障办案经费,以便充分调动林业政法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加大打击犯罪分子的力度,严肃执法,杜绝以罚代刑,以费代刑的现象,做到有案必查,查必从快从严,慑于政法部分的威力,滥伐林木的现象必然得到遏制。
三、加强林政管理,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加强林业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使林业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规程操作,依法发放采伐许可证,加强林木采伐的监督管理,严格检尺制度,从源头上堵住滥伐林木的发生。同时,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业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不护短,依法严惩,确保林政管理到位,工作人员尽责,防止滥伐林木的发生。
“葵铿皮草走私案件”进展通报 第3篇
中国皮革协会自案发之后即与海关总署缉私局、汕头海关缉私局进行了沟通和协商, 并多次汇报行业的情况和诉求, 得到了海关总署和汕头海关有关领导的理解和大力支持。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 把该案件造成的行业影响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 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 海关总署缉私局、汕头海关缉私局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该案进行了研讨并在法律框架下制定了从宽处理涉案货主的办法, 并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关缉私局关于敦促涉案企业、货主主动投案接受调查的通告》, 规定在10月30日之前投案自首的涉案货主可享受从宽处理。之后中国皮革协会陪同海关总署缉私局、汕头海关缉私局的有关负责同志走访了涉案货主较为集中的地区, 包括海宁、桐乡、佟二堡、北京等地宣贯该通告, 当场即有众多涉案货主投案并得到妥善处理, 没有一个受到羁押, 全数办理投案自首的手续离开。
现距离投案自首的最后期限10月30日越来越近, 望涉案货主抓紧时间, 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 有存在疑虑或不明白的问题, 可与我会或汕头海关缉私局积极联系, 我会将积极解答并帮助协调。
联系人:
中国皮革协会毛皮专业委员会主任黄彦杰15810405800
汕头海关缉私局 陈警官18023258075
案件进展报告 第4篇
e租宝事件引发的整个P2P行业信任危机使P2P行业从业者大声喊冤,他们一再强调——e租宝不是P2P。而在此之前,众多泛亚投资者也被泛亚一款名为“日金宝”互联网金融产品坑得苦不堪言。随后大大集团也被证实是一家疯狂扩张线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近期,仍有多家线下理财平台被爆出问题。业内人士指出,与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不同,“e租宝们”披上新外衣,假借P2P概念,以高息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这种现象也揭示出非法集资大有从线下转向线上之势,而金融诈骗一旦借助网络概念,就使得受害人群更广,涉案金额更大。
《投资者报》记者跟踪去年以来被公安部门调查的重大非法集资案的进展,发现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尚未有定论。受困的投资人的经历,提醒更多的投资者谨慎管理资金。因为,其他未知的理财平台的风险仍在不断暴露中,近期上海的理财平台频频被爆出风险就是明证,也许还会有其他地区。
“e租宝”案已有18万投资人登记信息
今年1月份,新华社报道称,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通报称,关于“e租宝”及“芝麻金融”非法集资案件,目前已有超过18万人次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且登记人数在继续增加。公安机关专案组已登记投资人的部分信息,启动初步核对工作。
通报同时表示,公安机关正在全力推进“e租宝”及“芝麻金融”网络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追查涉案资金流向,依法冻结、查封、扣押了大批涉案资产,希望投资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报案、登记工作。“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于2016年2月13日正式启用,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
同时,该平台提醒投资者,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正在办理“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该案涉及投资人众多、地域广泛、电子数据量巨大,为有利于公安机关及早准确查清事实、确定投资人权益、依法处置,希望投资人主动、如实、全面登记身份及投资信息。
同时,公安机关已依法对“e租宝”平台服务器进行查封和扣押,正在对相关数据进行提取和鉴定。
泛亚涉犯罪情况被认定非法集资事实
在“e租宝”之前,泛亚投资者的维权行动常常见诸媒体。泛亚号称全球最大的稀有金属交易所,也是国内客户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现货交易所。2011年成立后4年间迅速扩张,至少22万投资者被吸引参与,涉及资金达400多亿元人民币。然而,绝大多数的投资者们或许面临血本无归。
今年3月底,昆明市公安局“泛亚有色专案组”发布了关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的相关情况。
据通报,2015年底以来,在公安部的统筹指挥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公安机关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授权服务机构涉嫌犯罪依法立案侦查。现已基本查明泛亚有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目前,公安机关正在深入对泛亚有色及其关联公司、授权服务机构开展侦查,全面加强追赃挽损工作。
通报称,近日,公安机关将在《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上启动昆明泛亚有色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希望投资人全面、准确、如实填报信息,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大大集团案被追缴远超2.6亿元
去年12月25日,大大集团发布声明称,正在接受上海经侦调查取证,案件还未定性。声明称,因上海经侦调查需要,大大集团相关账户被依法冻结,目前所有客户兑付工作停止。此后1天,该集团官网发布停业整顿公告称:“大大集团因受前期事件影响,定于2015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月16日止停业进行集团内部整顿,暂时停业期间集团各级公司暂停一切业务活动。至此,大大集团案件正式浮出水面。
近日,经侦对急切讨回投资款项的大大投资人做出公开回应:大大集团案件目前已追缴远超2.6亿元,最快今年下半年结案。
经侦方面表示,大大集团属于特大金融案件,目前审理已延期一个月,很有可能延期到6月底。这个案子之所以时间长,是因为工作量比较大,要摸清投资人的底数和员工投资的数量,且这一工作量不小于e租宝案。最终资金由法院按比例返还,该案将在今年下半年或明年年初判结。
经侦方面还申明,网上流传的大大集团高管被释放、取保候审都是谣传。以马申科为首的7名高管们已逮捕,没有释放,全国取保候审的高管已达90多人。公司不存在维稳费,出事后也不会再发工资。
此外,警方已关闭大大集团官网,对于投资人反映的公司重组或收购的消息均属于谣言,有部分“忠心”员工还对公司抱有“美好愿望”,投资人不要信谣传谣。
最后警方提醒各地投资人,当务之急去公关机关报案,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由于同一案件已经立案侦查,所以只备案不立案),便于公安机关和法院联系投资人。
案件调查报告 第5篇
这5个团伙主要由安徽省临泉县和毗邻的河南省新蔡县农民组成,团伙主犯均为成年人,在当地以到城市鞋厂打工、卖吊床等为由,将同乡、亲属等熟人的孩子骗出,专门教唆他们入室盗窃技术,自己则遥控指挥。抓获的25名犯罪嫌疑人只有5人16岁以上,最小的仅12岁。
犯罪团伙的规律及特点
集中住宿,分组作案。据调查,这些盗窃团伙都是近两年流窜到沈阳市的,每年年底回家,春节后再出来。第一次到沈阳市时,团伙头目以做买卖为名由“房屋信息站”中介租借房屋。每个盗窃团伙的孩子都集中居住,为了掩人耳目,还专门在屋内放置一些简易吊床。白天身背吊床走街串巷叫卖,以此作掩护寻找目标为作案踩点,选准地点后用圆珠笔标在导游图上。每次盗窃得手后,再将图上标记勾掉。他们作案采取组合分工的方式,每天深夜12时后出去,一般为两人一组,当房主和邻居问起时,均回答是到市场上货。“老板”自己另住一处,暗中用手机遥控指挥。一般每天上午来收取盗窃来的钱物,送伙食费和外出盗窃打车费用,团伙中很少有人知道其确切行踪。
作案目标集中,手段简单。这几个团伙在沈阳市作案的足迹遍布市内五区,集中活动于一环路和外环路之间,目标都是一些老式民宅,作案手段一般是白天踩点后,晚间乘出租车直接到达地点。撬开房门入室后,从钱物到食品,无所不盗。
团伙有较严密的“组织纪律”。在团伙内部,除了头目外,一般是年龄大的管年龄小的,与头目关系近的管关系远的,一级服从一级。另外,在团伙中还规定了严格的内部纪律,如在住宿上规定,不准与其他团伙人员串屋,不准私自外出,不准相互交谈盗窃情况,不准与家中联系,不准与房主和其他居民接触;在盗窃行动上规定,深夜12点以后出去,早上4点至4点30无论得手与否都必须回来,如有一人没有按时回来,则同窝点其他人员马上离开窝点,如一天不回来,就另租房住;在赃款、赃物的处理上,规定所有孩子每天晚上盗窃来的物品必须在早晨全部上缴给团伙头目,凡隐藏不交者严加惩处;在盗窃数量上规定,每人每天必须盗窃钱物在500元以上,凡不能完成“任务”,轻者不给饭吃,重者打骂。为保证孩子们守“规矩”,团伙头目暗中专门安排人进行监视。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待,有一次偷着出去买东西,被人告诉了“老板”王子北,王对其进行毒打,直到打昏才停手。对于完成“任务”比较好的,“老板”也会施以小恩小惠,或奖以小礼物、或发给少许奖金、或领出去改善生活。每年10月份根据孩子们的表现发放“工资”,一般20xx元到4000元不等;在抗拒公安机关打击上规定,每个人都事先编好5个以上的假名字,年龄都说到16岁以下,都说是山东人。被抓到时不准供出其他同伙及窝点。否则,不但年底分文不给,而且威胁把他老家的房子拆了。
犯罪团伙频频得手的主要原因
一是个头小,隐蔽性强。外表上看,这些孩子都比城市同龄孩子长得矮小,不容易引起注意,这些犯罪嫌疑人,多数都被公安机关抓获过,最多的达5次之多。
二是年龄小,处理难。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无论犯何种罪,一律不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除犯特定的8种严重犯罪外,其他不负刑事责任。这些犯罪嫌疑人在刚被抓获时都说年龄在16周岁以下,而且都没有证明年龄的证件,加之其家乡路途遥远偏僻,很难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三是出租房管理不力。这些盗窃犯罪团伙常年租住民房,而且有的头目还时常与孩子同租住一个出租房内,但是,直至发案前也没能引起居住地公安机关的注意,不能不说我们在外来人口和出租房管理上还存在着薄弱之处。
四是群众的防范意识和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不强。这些未成年人盗窃侵害的目标均为地处敞开式小区、楼道内缺少门窗、缺少照明设施、门窗破旧的简陋民宅,很少安装防盗门。个别曾被盗的居民,至今仍未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这些犯罪嫌疑人每每深夜外出作案和清晨归来都是“打的”,众多出租车司机对此表现得十分麻木,无一向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五是公安机关一些基层领导和民警缺乏敏感性。许多民警在处置这些案件时只是就案论案,缺乏向深层次思考的意识。有人认为,既然教唆犯抓不到,孩子又处理不了,只好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草草结案,致使幕后的主犯迅速隐藏起来。
打击与控制此类犯罪的对策
着眼于案情变化,加强有关问题的研究。要把“幕后”组织指挥的“老板”做为打击的重点。要加强与检、法的沟通协作,积极研究打击处理少年儿童犯罪的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帮教机制,对犯有严重罪行的以及累犯、首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严惩。要大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偷盗专业化和地域性等特点、规律的研究,有针对性地加强防范工作。
适应动态治安环境,加强社会治安的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社区、广大居民的作用,加强社区的防范,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对出租房加强管理,必须从严落实暂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租赁房屋等有关规定,依法使其规范经营。要加强社会宣传,增强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意识,扩大信息来源渠道,及时防范和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加强复杂场所的巡逻守候工作。一些大都市,地形复杂,人员流动大,大街小巷阡陌纵横、密集交错,极易成为一些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即使被发现,也很容易在夜色和复杂地形的掩护下迅速逃离现场,给侦破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因此,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复杂场所、重要路段的巡逻防控,特别是夜间巡逻守候工作。沈阳市第一个打掉这类盗窃团伙的派出所,就是针对发案实际加大了夜间巡逻守候的力度。他们将原来的每晚一班两名民警带两名民兵改为每晚两班,每班由一名所领导负责,增加一名刑警,增大了巡逻密度,在雨夜中将犯罪嫌疑人现场抓获。
短评
关爱与管理并重
本期刊发的两篇稿件,读之使人心情格外沉重。无论是那些参与盗窃团伙的少年儿童,还是因为缺少家庭温暖而企图毒死父亲的小峰。他们同样也是受害者。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已有较长时间的今天,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是,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系如何更牢固、更有效。
辍学、流动的青少年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力军”,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孩子的流出地往往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他们因为种种原因,义务教育权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而他们的流入地,多是经济发达、繁华热闹的大都市。由于农村的贫困,既然在流出地不能好好控制他们的辍学,但当他们流入到城市后,我们能否做更多的工作?城市里有各类健全的机构,如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等社会团体以及公安、劳动、教育等行政部门。对流入城市的孩子进行关爱与管理并重,这个问题应该可以得到起码的解决。
如我们城市里处处可见的卖花女童;如城乡结合部到处游荡的外地孩子。我们许多人,对他们是熟视无睹的,我们是否想到,给他们更多的关爱。
案件剖析报告 第6篇
最近,OOO矿纪委根据领导批示,对YYY转办的电话举报反映一采区书记XXX从工人工资中扣款问题进行了初核。经查,一采区支部书记XXX存在从工人工资中扣款的事实,但罚款是按职教科检查处罚制度《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及采区管理规定进行,未发现无故罚款和超额罚款等违规现象。案后,OOO煤矿纪委通过对其他采区的走访调查,发现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每个采区都存在因安全培训检查不合格罚款的现象,而规定制度的贯彻学习不到位,监督环节的不完善,都可能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满意,干部腐败的情况。那么我们如何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呢。
一、基本案情
XXX,男,汉族,大专文化,1964年7月出生,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8月至今任一采区支部书记,正科级。
每月,职教科对采区安全培训工作的检查中,如发现笔记本不全、没有笔记、不参加技术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等不合格情况,职教科都会按《OOO煤矿关于下发安全培训“必知必会”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直接向采区罚款。负责采区安 1
全培训工作是采区支部书记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在职教科对采区罚款后,一采区书记XXX都会按照职教科处罚的明细对笔记不合格、不参加考试等工人进行如数罚款,因现金罚款难度大,收不全等原因,而采取从工资中扣款的方式。而由于规定制度贯彻学习不够和缺乏账目等原因,造成职工不了解扣款原因,造成不满意情绪,并且缺乏监督和监管,容易形成腐败。
二、发案原因分析
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所涉及的情况是我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普遍发生的情况,属于共性问题,此案的发生暴露出安全培训管理工作中若干工作流程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监督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制度贯彻成效较差,对于安全培训相关的制度、规定贯彻学习不足,职工对制度要求不了解不知情,更加不了解处罚的具体情况,违规被处罚后没有得到详细的告知,对于自己被扣钱疑惑不解,从而产生不满,影响工作情绪和企业安稳。
二是监管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比较混乱。从XXX从工人工资扣款案不难看出,从职教科罚款到XXX按明细扣款到上交罚款,全环节缺乏监督管理的有效机制。全程XXX都是一个人操作,并且缺乏票据和账目管理,为套取、截留提、以权谋私创造了条件。
三是职教科罚款明细缺乏公示,罚款操作缺乏票据。在安全培训工作检查中,职教科针对不合格单位进行的处罚明细并未进行公开,并且罚款缺乏规范的票据,客观上容易导致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三、整改建议
第一,以案为鉴,加大制度贯彻力度。
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无法贯彻执行都是毫无用途的,而制度执行的前提就是贯彻落实,在日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制度贯彻的力度,利用班前会和培训课等机会对职工息息相关的制度进行传达和学习,从而让职工有规矩可守,有制度可依。
第二,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监管机制。
对工人工资中扣款的环节缺乏监督,可能会存在无故罚款、超额罚款和挪用罚款等廉政风险。建议对采区安全培训相关罚款进行跟踪监督,利用廉政风险防控三级预警系统进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及时优化流程,堵塞廉政风险。
第三,完善流程,推行企务公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