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精选8篇)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第1篇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部
目录
前言
第一章现状分析
第二章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第二节建设原则
第三节总体目标
第三章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定位
第一节乡镇综合文化站性质
第二节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
第四章建设标准和建设任务
第一节建设标准
第二节建设任务
第三节建设进度
第五章投资安排
第一节资金筹集
第二节补助标准
第三节补助资金数额
第四节项目补助实施方法
第六章相关政策措施
第一节明确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机构职能设置
第二节加快农村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第三节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队伍建设
第四节建立稳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投入机制
第七章预期建设成效
前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提出要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农村文化建设是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公共责任,也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是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是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基层文化阵地,提高农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
目前,在我国的很多地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如设施严重不足,设备陈旧落后,运行经费短缺,人员素质偏低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促进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在总结建国以来我国农村乡镇文化设施建设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一章现状分析
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我国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长期以来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近些年来,各地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条件非常有限的情况下,坚持经常性地开展科技讲座、扫盲教育、法制宣传、文艺辅导、文艺汇演、游戏娱乐等文化活动,成为农民学文化、学科学的课堂,成为推广科学技术、带领农民致富的示范基地,成为抵御不良风气的阵地,更好地满足了农民群众多方面的文化需求。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广大农村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目前在很多地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发展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虽然1982年,国家就将文化站建设正式列入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并明确提出了“乡乡有文化站”的建设目标,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问题却没能得到相应的重视。据统计,截至2005年,全国已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机构34593个,占乡镇总数的97%。但在实际上,全国还有26712个乡镇没有文化站设施或站舍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而且现有文化站站舍大部分建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站舍破旧落后,设备严重缺乏,急需改建或扩建。镇文化站设施设备建设严重落后、不能适应农村文化建设需要的矛盾十分突出。根据1992年文化部颁发的文化站管理办法,乡镇综合文化站应有书报阅览室、文化娱乐活动室、图书室等设施或场所,活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但除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外,大多数乡镇综合文化站场所面积低于这个标准。文化站设施建设基本上未列入地方政府的建设规划。同时,乡镇综合文化站还存在着工作经费不足、队伍素质偏低等问题。因此,制定和实施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改善农村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条件,对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尤为重要和迫切。
第二章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基础,着眼于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着眼于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农村文明程度,以完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强服务,争取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使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活力得到明显增强,文化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县、乡、村三级文化服务网络逐步健全和完善,为满足农民群众基本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第二节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中央制定全国总体规划,明确指导原则、支持的范围和重点,安排补助投资,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地方根据中央规划要求,编制本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制定具体项目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和政策措施,确保规划整体目标的实现。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任务按照确定的规划,分逐步实施,建设的重点是中西部地区。中央补助投资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尤其是向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向西部地区以及中部六省比照西部政策的县(市、区)倾斜。东部地区要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按时完成规划建设任务。
三、整合资源,填平补齐。科学确定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合理规划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布局与结构,在现有设施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建设标准,填平补齐,不搞重复建设。
四、深化改革,配套推进。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农村乡镇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增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能力,激发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生机和活力。
五、改善服务,加强管理。不断丰富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内容,健全和完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功能。加强队伍建设,并与落实经费、完善装备、加强管理等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三节总体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改善乡镇文化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管理,提高工作队伍素质等措施,到2010年,全国所有农村乡镇建立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站、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文化站工作队伍、合理有效的农村乡镇文化管理体制,乡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有显著改善;乡镇综合文化站成为当地农村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和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课堂,成为农村乡镇社会事业发展的平台。
第三章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功能定位
第一节乡镇综合文化站性质
乡镇综合文化站承担政府乡镇文化管理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中都明确指出,乡镇综合文化站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乡镇综合文化站是群众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要坚持把握公益性质,充分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投资和运行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切实保证公益文化机构的正常运行经费。同时,公益性文化机构应该加大改革力度,转变机制,改善服务,增强活力。
第二节乡镇综合文化站功能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综合文化站是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服务于当地农村群众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机构。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广泛,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一个综合性、多功能的文化站,将充分发挥在农村文化生活中的辐射作用,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也将为农民致富拓宽信息渠道,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具体职能是:
一、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相放映活动;
三、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四、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
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六、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七、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八、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第四章建设标准和进度安排
第一节建设标准
一、规模标准
根据乡镇综合文化站性质、功能和工作任务,综合考虑全国乡镇的经济发展状况、覆盖人口数以及文化站主要功能等因素,本规划所确定的新建和改扩建文化站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以此作为确定中央补助投资的依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实力和发展需要,对具体项目规模作相应调整,超出300平方米部分中央不再补助投资。原则上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得建设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
二、功能布局
综合性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用房。
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
第二节建设进度
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总体进度要求是:从2006年启动,到201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规划,制定本地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和监管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第五章投资安排 第一节资金来源
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所需资金由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地方财政资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一、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建设,从2007年开始,分4年安排。
二、中央支持的项目所需配套资金原则上由省级政府为主安排,有配套能力的市(地)、县(市)政府和乡镇可安排适当的自筹资金。未纳入中央支持范围的项目建设,由省级人民政府落实建设资金,统筹安排。
三、建设项目需要解决建设用地的,由地方政府无偿划拨。地方政府应减免各种建设配套费用,降低建设成本。
第二节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一、国家级贫困县,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平均补助20万元,约占单个项目总投资的83%。
二、西部非国贫困县及中部享受西部待遇的县,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平均补助16万元,约占单个项目总投资的67%。
三、其他中部地区,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平均补助12万元,占单个项目总投资的50%。
四、东部地区,一般项目中央不安排补助投资,由地方自筹资金负责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的10个苏区县项目,按中部地区标准,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平均补助12万元,占单个项目总投资的50%。
五、西藏自治区的项目予以全额补助,即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平均补助24万元,县级两馆建设项目平均每个补助75万元。
第三节中央补助资金估算
一、国家级贫困县(旗)共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8314个,需要中央补助投资166280万元。
二、西部非国贫县(市、旗、区)及中部六省比照西部县(市、区)的县共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8465个,需要中央补助投资135440万元。
三、中部一般地区县(市、区)共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7049个,需要中央补助投资84588万元。
四、东部地区的福建省龙岩市、三明市12个苏区县共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115个,需要中央补助投资1380万元。
五、西藏自治区共有建设项目241个,需要中央补助投资6855万元,其中县级图书馆文化馆项目21个,需中央补助资金1575万元,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220个,需中央补助资金5280万元。
以上全部项目共需要中央补助资金394543万元。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解决。
新疆、广西、宁夏等地方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如通过大庆专项资金等其他资金渠道予以解决的,我们将在规划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予以相应扣除。
第四节规划实施方法
本规划的具体实施是在统一规划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分逐步具体安排当年建设项目和补助投资。所需安排的具体项目和补助投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恳局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厅(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部提出的具体安排要求提出建议,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审核平衡后,编制项目和投资安排计划并按规定下达。
规划实施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部将对各地的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抽查,包括建设用地、配套资金、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全国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安排项目建成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恳局负责对其所属项目组织验收。规划全部实施完成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部负责组织总验收,并对整个规划实施进行后评估和总结。
第六章相关政策措施
要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不仅要抓好设施建设,而且要加快农村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编制问题等予以明确,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文化站发展的政策性问题。
第一节强化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文化服务职能
一、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应进一步强化其承担的乡镇文化管理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职能,形成集图书阅读、广播影视、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
二、保证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编制。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要求,乡镇综合性文化站要配备专职人员管理。为完成乡镇文化工作任务,每个综合性文化站至少应有1-2个编制,比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编制。
第二节加快农村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一、整合农村文化资源。以农民的文化需求为导向,按照文化设施规划和完善农村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优化配置农村文化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原则上一个乡镇由政府举办一个文化站,富余的文化站可以通过改制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整。在布局调整中,要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改革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对文化站设施、人员、经费的管理责任,县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建立健全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机制,为文化站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探索多种形式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打破部门和所有制界限,建立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乡镇文化服务网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和农民兴办乡镇文化机构。
第三节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队伍建设
一、实行职业资格制度。要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今后对文化站新进人员要实行公开招聘的办法,规范进人程序,吸收政治思想好、文化水平高的大中专毕业生到文化站工作。文化站工作人员在调离、辞退及借作他用时,要征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同意。对原有临时工作人员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解聘、辞退,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二、严格根据文化站的性质、任务、特点,设置工作岗位,对工作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做到“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严格考核”。
三、加强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岗位规范,运用奖励、表彰等手段,完善现有人才队伍的培养机制。
第四节建立稳定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投入机制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公益性质,决定了它主要依靠国家重点扶持。因此,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中,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主要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的文化事业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认真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在设施、场所、设备和人员培训等方面的问题,切实保障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专项业务和事业项目经费,逐年增加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经费投入,增长幅度应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
第七章预期建设成效
本规划实施年限为2007年至2010年,规划实施完成后,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将主要取得以下成效:
一、设施设备明显完善。规划完成后,全国将基本实现乡乡镇镇有综合文化设施,房屋破旧、设备短缺的面貌大为改善,并具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条件,广大群众可以方便地享受乡镇文化机构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
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通过深化改革,加强队伍建设,使乡镇文化机构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还可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结合,成为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
三、进一步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加强对农民自办文化的扶持和指导。随着规划任务的完成,我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村文化建设有更大的发展。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第2篇
为加强对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合理配置粮食市场资源,充分发挥粮食市场在组织粮食流通、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确保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我国粮食市场体系现状
(一)发展现状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涵盖粮食购销多个环节、多元市场主体、多种交易方式、多层次市场结构的粮食市场体系,在搞活粮食流通、保证市场供应、提高流通效率、调节粮食供求、配置粮食资源、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粮食市场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全国已有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粮食经营者8万多个;经营粮食零售业务的集贸市场遍布城乡各地,大部分城乡超市都经营粮油产品;粮食批发市场600余家,批发市场经营主体有国有、股份制、民营等,市场类型有大型的商流市场、区域性市场、大中城市成品粮市场、城镇摊位市场等,交易方式有协商交易、竞价交易、网上交易等;从事粮食交易的期货市场有两家,粮食期货品种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等。
2.粮食市场功能不断完善。各类粮食市场分工趋于明晰,市场定位逐步明确,作用日益显现。粮食收购市场在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方便农民售粮、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商品粮源方面发挥了基础性作用。粮食零售市场在满足和方便人们日常生活需要,调剂粮食品种余缺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粮食批发市场在组织大宗粮食品种交易,形成现货市场价格,传递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服务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大型粮食商流市场主要承担了国家政策性粮食的竞价销售任务,促进了粮食产销衔接和粮食价格稳定;大中城市成品粮市场主要发挥了保证城市口粮供应的功能,其中销区成品粮市场组织的粮源已达到当地消费量50%以上。粮食期货市场稳步发展,在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十五”末期,全国各类粮食批发市场的粮油年成交量8000多万吨,成交金额约1230亿元;粮食期货合约交易近25800万手,交易总金额达53376亿元。
3.粮食市场管理逐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等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为规范粮食经营者和管理者行为,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制初步建立,市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维护了正常粮食市场秩序。
(二)面临的形势和问题
随着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营粮食的市场主体和粮食流通数量迅速增加,粮食产销格局出现新的变化,粮食宏观调控任务加重,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粮食市场和价格放开后,市场配置粮食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粮食市场主体的培育,市场价格的形成,流通效率的提高,都需要以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为前提。二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后,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之间的供求合作和产销衔接,已从传统的政府组织转变为主要通过市场来组织和运作;城镇居民口粮供应和企业生产用粮主要靠粮食市场来满足,这都需要以布局科学、结构合理的粮食市场体系为基础。三是国家对粮食流通的管理由行政手段转变为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储备粮及其他政策性粮的购销、应急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粮食市场价格的调控都需要以功能完善、运作规范的粮食市场体系为载体。四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粮食市场与国际粮食市场联系日益紧密,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适时调控国内粮食市场,提高我国粮食产业竞争能力,需要以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粮食市场体系为保障。目前,粮食市场的发展状况与其所担负的重要任务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1.粮食市场主体发育不够充分。粮食生产者种植规模小,合作组织化程度低,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差,作为市场主体还比较弱;部分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比较滞后,有的企业改革改制不规范,还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其他所有制市场主体多数经营量小,特别是缺少一批大型的、有国际竞争能力的粮食企业集团;粮食市场行业中介组织发展尚不完善,服务功能和自律作用有待加强。
2.各类粮食市场发展不够完善。粮食收购市场有序、公平竞争的机制还不健全。粮食批发市场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商流市场交易不活跃,成品粮市场在有的城镇发展缓慢。粮食零售供应网络不健全,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市场管理有待加强。粮食期货市场交易品种偏少,现货和期货市场联动性不够。市场服务功能不全,在引导粮食生产、形成市场价格、调节粮食供求等方面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3.市场发展环境不够理想。粮食市场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和政策指导,市场重复建设和功能缺失并存。缺少粮食市场管理的专门法规规章,市场监管比较薄弱。一些市场基础设施条件差,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扶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
4.市场信息对粮食生产、流通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目前,我国还没有权威的粮食市场信息发布体系,信息监测和处理系统建设比较滞后,面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建设面向全社会的公益型粮食市场信息服务系统迫在眉睫。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促进各类粮食市场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利益,充分发挥市场对配置粮食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导向。按照宏观调控需要,遵循市场规律,对粮食市场建设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市场建设布局合理、有序。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粮食市场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分类指导,重点扶持。针对各类市场的不同特点和功能,加强对粮食收购、零售、批发和期货市场的分类指导,促进协调发展。根据组织粮食流通、衔接产销关系、保证市场供应等方面需要,重点扶持大型商流粮食批发市场、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的建设和发展。
3.积极培育,加强监管。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粮食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多元粮食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和交易。政府通过增加投入,引导和带动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市场建设。加强粮食市场发展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确保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4.立足调整,优化布局。粮食市场建设和发展应主要立足现有资源进行重组整合,提升市场服务功能。对确需新建项目要进行充分论证和科学规划,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粮食收购市场和零售市场为基础、批发市场为骨干、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期货市场为先导,商流与物流、传统交易与电子商务、现货与期货有机结合,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制度更健全、运行更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
粮食收购市场建设,以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和规范收购秩序为重点,完善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渠道、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收购市场体系。
粮食零售市场建设,以规范市场交易和健全市场供应网络为重点,形成网点方便、质量安全、环境良好、诚信规范的零售市场体系。
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以提升功能和合理布局为重点,形成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龙头、区域性批发市场和大中城市成品粮市场为骨干、城镇摊位市场为基础,多层次的粮食批发市场体系。
粮食期货市场建设,以完善品种体系、发展机构投资者和扩大交易规模为重点,促进现货与期货市场良性互动,为企业和农民提供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粮食收购主渠道与多渠道并举,规范收购秩序
为方便农民售粮、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渠道稳定、运行规范的粮食收购网络。充分利用国有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等优势,积极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和重组,提高市场竞争力,继续发挥收购主渠道作用,鼓励更多的粮食经营龙头企业,通过
“公司+基地+农户”形式直接收购粮食。鼓励各类具有资质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培育农村粮食经纪人,活跃粮食流通。规范粮食收购行为,引导各类收购主体为农民售粮提供优质服务,为市场提供放心粮食。
(二)健全粮食零售市场网络,加强市场管理
为满足城镇居民日常的粮食消费需求,城镇粮食零售市场要健全供应网络,大力发展超市、便民连锁店的粮食经营,积极发挥城镇集贸市场粮食供应的作用。大中城市要结合地方粮食应急保障系统建设要求,选择确定一批粮食应急供应点,确保粮食应急供应。
为满足农村不同消费群体的粮食需要和调剂粮食品种余缺,农村粮食零售市场要继续搞好集贸市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粮油连锁配送经营,建立超市和连锁店,积极探索将农村粮食收购、储存、加工和销售有机联系起来的经营模式。利用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农家店”的支持,促进农村粮油超市和连锁店发展,方便农村居民生活。
规范粮食零售市场管理,建立粮食零售经营者诚信档案制度,加强对入市粮食的质量和卫生安全检验,配合工商等监管部门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质量不合格等坑害消费者行为。继续开展和规范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搞好放心粮油、放心粮店管理,实现行业自律,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争创中国名牌产品。
(三)完善多层次粮食批发市场体系,调整市场布局和结构
建设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 构建体系完善、运转高效、成本节约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载体。为完善国家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十一五”期间,结合大宗粮食品种和粮食流通区位特点,以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为主,兼顾产销平衡地区,选择基础设施好、管理运行规范、交易量大、交通便利、辐射面广的大型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组建若干个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为支撑、统一的远程交易网络为平台、规范的运行机制为核心,完善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搭建统一的交易平台,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粮食竞价交易系统建设,制定统一规范的交易规则。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要服务和服从于国家粮食宏观调控需要,组织好储备粮及其他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要发挥衔接粮食产销和调控地方粮食市场作用,积极开展其他经营业务;要及时发布交易信息,方便客户交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交易的透明度。主产区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要组织好粮食销售,通过信息和价格引导,为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主销区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要组织好粮源,为满足本地粮食需求服务。力争在“十一五”末期,政策性用粮主要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交易。
加快发展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保障城市居民粮食消费稳定供应。“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根据当地人口构成和粮食消费需求状况,在每个特大城市发展3~5个、每个大中城市发展1~2个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成品粮批发市场,使这些成品粮批发市场成为当地粮食供应的重要渠道。重点选择100家左右的大型成品粮批发市场,作为调控城市口粮市场的依托载体,予以指导和扶持。成品粮批发市场要建立经营商户市场准入制度,开展“放心粮油”进市场活动,强化入市粮油的品质检验检测,严格市场管理,健全市场信息监测系统和质量检测系统,确保口粮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
加快提升粮食批发市场功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市场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粮食物流设施建设,不断创新交易方式,充分发挥其粮食集散、价格形成、信息提供、资金结算等功能。提高粮食批发市场管理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市场吸引力和辐射能力。积极推动电子商务在粮食市场中的应用,探索电子商务在协商交易、竞价交易、成品粮批发中的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其在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交易透明度,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的作用。
(四)发展粮食期货市场,完善和规范粮食期货交易
贯彻落实《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引导符合条件的粮食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期货交易,开展粮食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引导生产、发现价格、规避风险的作用,为粮食企业和农民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粮食企业参与期货交易相关制度,加强粮食企业进入期货市场监管。完善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之间的价格信息联动机制,发挥期货市场对现货市场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健全粮食市场形成价格机制。
(五)建设粮食市场信息体系,发挥市场信息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引导与促进作用
继续加强粮油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实时监测粮油市场价格和供求形势,提高对粮油市场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逐步完善市场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发布机制,建立粮食市场信息会商发布制度和定期发布制度,形成权威的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发布体系。发展粮食市场信息专业工作队伍,提高粮食市场信息采集、分析、预测水平,构建面向全社会的粮油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引导粮食生产者合理调整种植结构,增加种粮收益;粮食经营者准确把握供求动态,提高企业效益。
促进粮油批发市场提升信息服务功能,面向客户提供高质量市场信息服务。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粮油市场信息机构以及各地粮油信息机构,要积极开展粮油市场实时监测和分析预测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体系和信息系统,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具体承担粮食市场信息发布任务。
四、主要政策措施
(一)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和指导
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认真抓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各地要充分重视粮食市场建设的重要性,把完善粮食市场体系作为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作为粮食行业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划的要求,从当地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地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做好与粮食物流体系建设规划的衔接工作。
对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各地要按照规划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根据当地粮食资源条件,坚持“政府推动、依市建场、调整重组、完善提高”的原则,进行科学规划。对盲目建设、有场无市、经营困难的粮食批发市场,要采取兼并、重组、转向等方式进行整合;对功能发挥不充分,仍有较大发展空间的粮食批发市场,要给予扶持;对确需新建粮食批发市场的,要进行充分论证,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无序竞争。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国家要加强对粮食市场交易系统、检验检测系统、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和物流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特别是重点支持全国统一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的建设。利用国家安排的市场建设资金,采取填平补齐的办法,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粮食竞价交易系统,构建全国政策性粮食竞价交易平台,为国家政策性粮食进入市场进行规范交易提供基础性条件,切实提高国家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关政策性用粮的采购、销售和轮换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进行的规定,督促中央和地方政策性用粮进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公开进行。继续争取资金,加强粮食物流设施建设,提升粮食市场的物流功能,提高粮食快速中转能力,确保粮食顺畅流通。加强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质量检验检测系统建设,为成品粮批发市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确保城市粮食消费安全可靠。
地方政府要对符合国家规划和地方规划要求的粮食市场给予重点扶持,在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场交易客户税费、物流运输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工商、税务、铁路、交通等部门的支持。
(三)大力培育多元市场主体
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规范企业改革改制行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国有粮食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积极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扶持一批大型粮食流通和加工企业,搞活粮食流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队伍,提高粮食市场主体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引导多元投资主体投资各类粮食交易市场。
(四)加强粮食市场监管
认真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加快粮食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粮食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粮食竞价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完善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对已经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指导、服务和监管,并定期进行审核。建立健全粮食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严禁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管理合力,重视发挥各类粮食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五)不断提高粮食市场从业人员素质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第3篇
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十一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共累计完成72.28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覆盖盲村“村村通”建设,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实现通广播电视。其中,采用直播卫星方式完成53.03万个村,有线光缆联网方式完成15.67万个村,地面无线覆盖、MMDS等方式完成3.58万个村。中西部偏远地区主要采用直播卫星方式进行建设,共完成近1350万套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安装调试,使广大偏远农村地区农户通过直播卫星收听收看到多套清晰的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东部等有条件省区采用有线光缆联网等方式进行“村村通”建设,北京、浙江、辽宁、山东、福建、广东等东部地区在2008年底前提前完成“十一五”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还积极开展已建“村村通”系统升级改造等延伸工程建设和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国家发改委安排专项资金32亿元用于补助中西部地区采用直播星接收方式的“村村通”建设。地方各级政府累计安排了超过50亿元地方建设资金,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央视更换新台标
23个栏目上榜全国百强
1月1日,央视全面更换新台标。除CCTV-NEWS外,各频道台标统一更换成“英语缩写+数字+中文标识”形式。除CCTV-NEWS出于海外传播的考虑维持英语台标外,其余频道名统一规范为“英语缩写+数字+中文标识”,改后如CCTV1-综合、CCTV-2财经等。此前,央视“CCTV”之下的频道共有20个,台标以4种形式并存。
又讯:日前,第二届全国优秀电视文化(文艺)栏目暨大型特别节目表彰会举行。在上榜的100个栏目(节目)中,中央电视台占23个。
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
严查虚假报道
为深入推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近日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6093956;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中国记协举报电话:010-58262800。
湖南卫视、江苏卫视
并称跨年冠军
湖南卫视与江苏卫视继2009-2010跨年晚会冠军之争后,硝烟再起。两家卫视于最近分别出具收视数据,声明自己是2010-2011跨年晚会的收视第一。
湖南卫视援引CSM媒介研究“25中心城市数据”——其在19个城市大幅领先,收视率为3.58%,收视份额为10.29%,是当晚惟一一家收视份额破10的卫视,江苏卫视以3.25%的收视率紧随其后;江苏卫视引用CSM媒介研究“35城市数据”,其跨年晚会收视率为3.427%位列第一,湖南卫视以3.384%位居次席。
北京电视台
公共・新闻频道元旦开播
2011年1月1日,北京电视台公共频道更名为“北京电视台公共·新闻频道”。该频道将紧密围绕北京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整合新闻节目、加强新闻宣传,配合政府信息公开,搭建政府与市民沟通的信息平台。
《人间正道是沧桑》
获亚洲电视大奖
日前,电视剧《人间正道是沧桑》在第十五届亚洲电视大奖颁奖典礼上获“最佳电视剧奖”,成为中国大陆电视节目在本届评选中的惟一奖项。
《颐和园》登录央视
2010年12月26日,大型电视专题片《颐和园》在央视一套晚间黄金时段播出,总共6集,每集45分钟。《颐和园》由中央电视台制作,创作团队骨干是拍摄《故宫》的原班人马,全篇采用故事串联的叙事结构和故事化的讲述风格,依据从史料中发掘的大量事件作为线索进行充分加工,用讲故事的方式讲历史,用讲风景来体现文化,以风景、故事和知识为主要内容。全片分为“清漪出锦绣、昆明有乾坤、绝艺筑颐和、风雨梦乐园、禁苑演外交、沧桑续文明”六集。(栾悦)
纪录片《家在漓江畔》
海外获奖
近日,由广西电视台国际频道制作的纪录片《家在漓江畔》,在罗马尼亚第十二届“生态-人类学-民俗”国际纪录片电影节上获得特别奖。
河北广电局人事任免
河北省人民政府2010年12月21日决定:任命王锁为河北省广电局巡视员,免去其河北省广电局副局长职务;任命郜世泽为河北省广电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命范红潮为河北电视台台长(总编辑);任命马来顺为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免去杨国钧的河北电视台台长(总编辑)职务;免去杨兴盛的河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免去陈忠善的河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龙丹妮与盛大分手
卸任华影盛视总裁
1月5日,“选秀教母”龙丹妮发表声明辞去华影盛视总裁职务。她在声明中表示,“2010年,湖南广电整合资源成立芒果传媒,华影盛视和天娱传媒在芒果传媒的战略领导下,将分别进行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强势的业务开拓。基于龙丹妮本人一直的兴趣所在,考虑到个人精力有限,经过深思熟虑,在盛大高层和湖南广电高层的支持下,龙丹妮决定辞去华影盛视总裁职务,全心全意拓展天娱业务版图,并将华影盛视积累的影视资源注入新天娱的血脉,360度全面打造更多有影响力的新生代偶像。”
苏珊大妈爽约遭江苏卫视索赔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第4篇
根据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二十字方针,结合我省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
一、指导思想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是一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总体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向纵深推进,从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居住及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1.建立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搞好协调,调动全村积极
性,集体共同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统筹协调发展。以新产业的发展壮大为支撑,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农村非农业,推动农业想优势品种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逐步形成以工业为主导、高效农业为基础、服务业为纽带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2.深化农村改革,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在该农村的覆
盖面,增加该村教育、公共卫生体系新型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投入,加快建立该村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社会保障体系,增加对该村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供给。
3.努力创造多元化的筹资渠道,为该村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发展
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促进各类金融组织之间的竞争。专家号该
村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理念,拓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努力该善该村信用环境,完善政策机制,构筑农业风险防范屏障,加大对各项发展资金的监管力度,为金融主持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配套措施。
4.加强培训,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提升农民
乡镇第三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第5篇
镇第三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繁荣市场经济,扩大就业渠道,加快富民增收,丰富财税资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宜镇第三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全镇第三产业“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坚持把第三产业放在重要位置,适应市场
需求,围绕富民增收,扩大就业渠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第三产业组织领导力度,促进了全镇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使之成为全镇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三产总量不断扩张。止今年9月底,全镇第三产业增加值已达2.3亿元,预计全年全镇第三产业增加值将由“十五”前的2.19亿元,增加到3.0亿元,年递增率达9,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2.8。
——经济效益继续攀升。止今年9月底,全镇第三产业共实现利税6300万元,预计全年底将由“十五”前的6011万元,增加到7500万元,年递增率6。
——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全镇在发挥本地优势,兴建邗沟路、欣星物贸、广厦、大桥等4个农贸市场,1个水果批发市场,1个禽蛋交易,1个牲畜屠宰市场。同时,积极整合资源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上了苏宁电器、苏果超市、汇银家电、忘不了超市等大型专业三产项目,为全镇第三产业发展增添了新的亮点。
——从业人员显助增加。第三产业经营户由“十五”前的7773家增加到现在8000家,新增227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由“十五”前的15983人,增加到17039人,新增就业人1056人。
——运行质态总体看好。通过企业改制,优化配置资源,全镇第三产业出现了良好发展趋势,供销社、安宜商贸城、华运公司、物资公司等企业先后通过改制,实行产权明晰,或资产重组,大大改善了经营状况,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十一五”发展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县、镇“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围绕财政增收、集体增收、农民增收、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着力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清收债权、盘活土地资源和存量资产的工作重点,与时俱进,克难奋进,促进全镇第三产业发展跃上新台阶。
㈡发展目标
1、确保“十一五”期末全镇实现三产增加值4.8亿元,利税8500万元。
2、确保“十一五”期末全镇第三产业为财政创收2500万元,力争明年创收1800万元。
3、确保“十一五”期末全镇第三产业劳务输出1000人,力争1500人。
4、确保“十一五”期末全镇第三产企业单位(含三产户)实现8500家,其中三产从业人员18000人,力争三产企业单位(含三产户)9000家,第三产业从业人员20000人。
三、“十一五”发展主要措施
㈠确立发展观念,瞄准目标抓管理
牢固确立发展观念,将发展全镇第三产业,突出抓好项目建设作为全镇的三产笼头来抓,首先认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教育引导全镇上下要明确三个关系,一是明确一、二、三产是全镇三驾马车,必须要共同发展的关系;二是明确第三产业既是辅助业,又是我镇一项主导产业,为全镇财政发挥主导作用的关系;三是明确通过第三产业的带动,反辅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是相互相成的关系。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实现全镇上下齐抓,干群联动的良好局面。其次层层分解指标。认真制订发展计划,将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个单位,再由每个单位细化,落实到具体项目和有关人员。再次明确责任要求。分别与各单位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制订好安宜镇第三产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做到层层抓落实,使全镇第三产业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㈡整合资源优势,抓好项目增效益
充分发挥临城、临路、临街优势,大力整合优势资源,坚持合理规划,统筹考虑,科学布局,围绕商品房开发、集贸市场建设,经济实用小区建设,以及幼教、社区服务等,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做活土地转换、盘活存量资产、兴商活市、社区服务等四篇文章,重点抓好安宜北路、白田南(北)路、泰山路北等处储备土地的开发,通过包装推介和招租、拍卖等,大力加强合资合作,力争新上一批重量级的三产项目,进一步为镇财政增加收入。到“十一五”期末新增500-1000万元的三产项目2个,1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力争“十一五”期末为镇财政增收达2500万元。
㈢坚持四轮齐转,全面启动扩总量
乡镇扶贫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 第6篇
目录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 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第三章 “十一五”期间扶贫以工代赈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第四章战略重点与重点项目
第五章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第六章预期效益分析
第七章措施与对策
第八章附件
文本编制:**
项目设
计:**
数据提供:**
审定:**
第一章 总论
一、编制规划的依据、目的和意义
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以工代赈是国家为了扶持贫困地区的发展而采取的一项特殊扶贫政策。编制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是搞好新时期以工代赈扶贫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做好以工代赈建设工作,将极大地改善我镇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状况,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解决目前“三农”问题和实现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切实搞好新阶段的扶贫开发工作,全面推进贫困乡、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加快全镇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做好今后五年内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以工代赈项目库,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和县政府《关于抓紧编制扶贫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精神,围绕《鸭田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蓝图及建设重点,围绕我镇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结合鸭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扶贫以工代赈建设规划编制范围涵盖全镇的26个村。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编制年限为2006年至2010年。
第二章 基本情况及现状分析
一、自然经济概况
鸭田镇位于隆回县北部边陲,望云山北麓,毗连新化县,距隆回县城76公里,312省道横贯东西。全镇总面积74.78平方公里,境内平均海拔700米,下辖26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23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756人,7344户。境内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属半山区半丘陵区,气候温和湿润,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年均日照1185小时,年均气温12.4℃,年平均降雨量1480毫米,无霜期230天。境内地下水资源丰富,河溪落差大,但流量小。
境内土地构成的显著特点是:山地多、平畈少、农耕地的后备资源不足。全镇耕地总面积20418亩,其中水田17864亩,旱土2554亩;林地总面积5.5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73,木材蓄积量约12.5万立方米。境内土地肥沃,又属富硒地区,发展农业极为有利,种植业是全镇经济的主要支柱,盛产优质富硒水稻,适宜种植药材、茶叶、花卉和蔬菜等多种经济作物。
境内有丰富的高岭土“瓷土”资源,品质稳定,质地纯净,是生产陶瓷和高级墙地板砖的上等原料,已探明储量在700万吨以上,远景储量达2000万吨。
二、“十五”期间扶贫以工代赈建设计划执行情况
建国50多年来,特别是自1984年国家实施以工代赈扶贫战略以来,鸭田镇在国家、省、市、县的关怀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这一重点,坚持以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着眼近期解决温饱、长远脱贫致富奔小康,开展以工代赈建设。
1、“十五”期间我镇以工代赈投入、建设情况:
“十五”期间,我镇共批准实施以工代赈项目19个,计划投入以工代赈资金90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40.5万元、地方配套49.5万元,涉及交通道路、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至2004年底,全镇累计完成以工代赈投资90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40.5万元、地方配套49.5万元(群众无偿投劳折资10万元)。新建和改建公路17公里,其中村级道路路基改造4公里、新修村级道路13公里,新建桥梁1座;水利建设方面,新建渠道1公里,建成人畜饮水工程2处,其中引水工程2处,解决了600人的饮水困难,并恢复、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2100亩。
2、“十五”期间我镇以工代赈效益情况:
通过扶贫以工代赈工程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镇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状况,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对加快我镇脱贫致富步伐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04年,全镇GDP达到4680万元,农业总产值3158万元,粮食总产量866万公斤,财政收入287.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85元,农民人均产粮324公斤。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9880人减少到7800人,绝对贫困面由38下降到30,全镇整体实现了基本解决温饱。
3、“十五”期间以工代赈的具体做法与经验: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第7篇
“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 第8篇
农市发[2006]21号
农业部关于印发《“十一五”
时期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推进“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支撑,我部组织拟定了《“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以本规划为依据,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贯彻,进一步加强“十一五”期间本地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十一五”时期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农产品市场体系,是流通领域内农产品经营、交易、管理、服务等组织系统与结构形式的总和,是沟通农产品生产与消费的桥梁与纽带,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这要求农产品流通必须更加有序、规范、安全、高效。为此,必须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综合服务,增强流通能力,提高流通效率,创造更好的市场流通条件,有效实现农产品价值,拉动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
一、“十五”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十五”时期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快速推进,体现在:
(一)市场体系发展。截至“十五”期末,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大体稳定在4300家左右,市场年成交额不断提高,2005年达到3600亿元;农贸市场数量稳中略降,约为25000家,但改造步伐加快,露天的马路市场和简易市场逐渐被具有固定场所和设施的规范市场取代;农产品在超市的地位不断凸显,上海、北京、青岛等城市超市农产品销售量已占到当地农产品零售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期货市场稳步发展,国家“十五”期间新批准棉花、食糖上市交易,使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达到9个,年成交额逾6万亿元。
(二)政策环境改善。“十五”期间,国家加大了对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2002年农业部等6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2004年、2005年农业部印发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管理指南(试行)》和《关于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工作的意见》,对农产品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方向、内容、功能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各地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三)市场主体多元。截至“十五”期末,农产品经纪人发展到500万左右,成为农产品运销的重要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5万个左右,在组织农民统一进入市场、增强竞争力、增加收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4300多家,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国合商业组织在粮食、棉花等大宗农产品收购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等领域中仍占据重要地位。
(四)市场服务加强。截至“十五”期末,全国有28个省(区)开通了辖区内的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全国建立了“五纵两横”的“绿色通道”网络,促进了农产品流通和统一大市场的发展;农业信息化建设有力推进,全国31个省、80%左右的地(市)和40%的县都建立了农业信息局域网,开通了农产品供求信息全国“一站通”系统,市场信息服务得到强化;市场质量检测服务不断拓展,农业部支持建立质量检测中心的定点批发市场达225家,比“九五”期末的18家增长了11.5倍,农药残留检测能力迅速提升。
二、“十一五”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为农产品市场体系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目标与要求。“十一五”时期,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将更加优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的方针将得到贯彻落实,农产品市场体系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将得到国家更多的政策支持,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
(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为农产品市场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按照《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有一个新的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将达到5亿吨,棉花、油料和糖料产量分别达到680万吨、3200万吨和1.2亿吨,肉、蛋、奶、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也将有大幅增长,大量商品农产品进入市场交易,为市场繁荣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也对市场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为农产品市场发挥价值规律作用促进产销发展创造了更好的制度环境。“十一五”时期,国家将继续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不断向前发展,各种阻碍农产品自由流通的制度性障碍将逐步消除,全国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制度将更加完善,价格形成更加透明、公正,市场信息的传播更迅速,这些都为农产品市场发挥价值规律作用、更有效地引导农产品产销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农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为农产品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十一五”时期,我国全面步入WTO后过渡期,农产品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一方面将有更多的国外农产品进入国内市场,参与流通,向全国辐射;另一方面我国将有更多的优势农产品进入国际市场,寻找新的市场销路,这为农产品市场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实施,为农产品市场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入了依法行政的新阶段。这部法律对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加强质量监督检查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这对农产品市场加强相关组织机构建设、配备设备与人员、健全管理运行制度是一种有力的法律支持。
(七)当前市场建设与运行中的矛盾与问题,为农产品市场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相比较,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和不足。主要问题是: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东强西弱,产地市场尤其落后,地区发展不平衡;农产品市场设施简陋、服务功能单一的问题仍然突出,制约着很多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低,市场主体呈小规模、大群体格局,流通效率不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弱;农产品市场管理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维护市场秩序工作难度大;农村商品流通的信息化建设处于起步阶段。这些都对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提出了严峻挑战,更增强了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紧迫性。
三、“十一五”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中心任务,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适应城乡居民对农产品数量、品种、质量消费需求日益提高的需要,加快市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完善市场服务功能,拓展市场经营领域,全面推动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向现代化迈进,变市场约束为市场动力,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农产品市场体系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发挥引导作用,加强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引导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市场建设又必须尊重经济规律,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自我积累与自我发展能力。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农产品市场体系包含多种不同类型的市场形态,同样类型的市场之间也会因所处的地区条件不同,面临不同的发展环境。对于不同的农产品市场,应当根据各自发展的规律与特点,进行分类指导。应根据不同的农业区域特色、消费市场特点、市场发育程度、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等客观情况,因地制宜指导市场体系建设。
——立足现实,循序渐进。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受到经济、社会、体制、人员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能脱离现实的客观环境凭主观意愿进行市场体系建设,必须立足现实,充分考虑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与市场发展环境,循序渐进地向前推进。
——完善设施,创新管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不仅要加强各类市场的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市场的环境条件,还要注重创新管理方式,积极采用先进的流通方式与管理方式,健全各项科学管理制度,以便同步提升市场体系的软件与硬件水平,使市场的各种功能更有效地得到发挥。
(三)发展目标
到2010年,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扶持下,基本建立起以现代物流、连锁配送、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现代市场流通方式为先导,以批发市场为中心,以集贸市场、零售经营门店和超市为基础,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备、制度完善、有较高现代化水平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市场整体运行状况接近同期发达国家的中等水平。具体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市场基本功能明显增强。通过加强建设和改进管理,使农产品市场基础设施普遍得到改善,市场管理与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市场集散商品、形成价格、传播信息等基本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市场主体经营能力显著提高。通过扶持引导,使市场主体的经营规模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通过建立诚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经营、平等竞争。
——市场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初步形成。通过普遍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完善日常检测与结果报告制度,推动在农产品市场开展经常性的质量安全检测,使市场切实担负起监督控制流通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职责。
——现代流通方式得到有效推进。通过推动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促进订单交易、拍卖交易、网上交易的发展;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期货市场、电子商务,进一步拓宽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
四、“十一五”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与建设重点
(一)加快农产品市场改造步伐
——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实施升级拓展工程。推进10个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即市场地面硬化、水电道路系统改造、交易厅棚改扩建、储藏保鲜设施、加工分选及包装设施、客户生活服务设施、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市场管理信息化系统、质量安全检测系统、卫生保洁设施。拓展10个方面的业务功能,即实行场地挂钩、开展加工配送、监管质量安全、推进规范包装、强化信息服务、发展现代流通、壮大市场主体、开拓对外贸易、维护安全交易、完善公共服务。
——积极改造农贸市场。实行退路进厅,取消马路市场,建设场所相对固定的大厅式交易市场,完善场地、道路、水电、垃圾处理等必要设施。继续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农改超”,提升市场档次。大力发展社区便利店,建立新型农产品零售网络。
(二)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
——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立新型、高效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支持建立一批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城市建立农产品品牌直销连锁店。
——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育大型农业网站,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发布。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网上交易平台,探索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完善农业网上展厅,扩大农产品网上宣传、推介力度。
——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稳步推动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选择条件成熟的品种及时组织上市交易,增加农产品期货交易品种。加强期货市场资源的开发利用,扩大影响面,延伸服务范围,使更多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企业和农民能够参与期货市场的活动,维护自身利益。
(三)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积极培育、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围绕农产品流通政策、运销贮藏加工技术、质量安全知识与法规、农业科技等内容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向农产品经纪人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帮助他们提高素质,增强市场开拓能力。积极引导农民营销合作组织发展,鼓励运销大户、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企业领办营销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参与农产品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推进农产品分等分级和包装上市
加快制订全国统一的农产品分等分级标准,积极宣传农产品分等分级知识,鼓励农民和经销商按统一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分等分级,实行规格化包装,提升农产品整体形象。积极引导在农产品集中产区和产地批发市场,建立农产品分选、包装设施,为农产品产后分等分级和包装提供条件。
(五)加强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
积极利用WTO规则,加大对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营销促销服务平台,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工贸易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营销促销服务。进一步充实、完善农产品网上展厅,利用互联网全面展示和推介我国优质、安全、特色农副产品,为沟通产销创造条件。加强农产品营销促销公益广告宣传,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声誉,扩大市场影响。培育大型农产品展会,增强展会的品牌影响,推动农业交流,促进农产品贸易。支持国内农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加国外大型农产品博览会,扩大我国农产品的国际影响,不断开拓国际农产品市场。
五、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体系,要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持范畴,加大投入,重点支持,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其快速发展。
(一)加强领导。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现代农业的一个重要抓手,是拓展农业部门产业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各级农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为市场发展积极争取优惠政策,帮助协调解决市场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增加投入。积极争取计划、财政等部门的投资,重点支持农产品市场的水电路系统、信息收集发布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系统、电子统一结算系统、环保卫生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同时,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市场建设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逐步调整现有农业资金的投入结构和支持重点,向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倾斜,扶持市场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吸引企业、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投入农产品市场流通设施建设,并积极利用外资,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促进市场建设与发展。
(三)强化服务。加强对农产品市场建设的规划,引导市场建设合理布局,积极指导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工程;支持建立农产品市场流通行业协会,推动市场之间加强交流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完善、落实全国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减轻农产品运销环节的税费负担;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促进产销衔接,引导农产品有序流通。
(四)加强执法。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农产品市场流通环节建立健全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检测设备,充实检测技术人员,完善检测报告制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安全关口。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规,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法》,规范农产品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为农产品高效、有序、安全流通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五)组织培训。对农产品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代市场建设与运营管理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保障市场升级改造的顺利进行和先进交易方式的推广应用。对市场信息和质量安全检测技术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技能,保证工作质量。对从事农产品运销的个人和团体进行营销技能和政策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营销能力,并积极引导其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提高组织化程度,逐步向法人化、企业化经营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