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与侦查破案范文第1篇
足迹检验就是运用科学理论与技术手段, 发现、提取和分析、鉴定与案件有关的足迹物证。足迹检验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与案件有关的足迹。足迹检验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科学检验, 根据足迹的具体条件和提出的问题及检验结果等的不同, 检验人员以分析意见或鉴定书的形式, 为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出的破案线索和诉讼证据。
在侦查破案中, 通过足迹检验可以澄清事实确定作案过程, 可以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重点, 可以提供破案证据。下面就足迹检验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 结合实际案例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足迹检验在侦查破案中起到澄清事实确定作案过程的作用
在侦查破案中, 现场勘查是工作的起点和基础, 澄清事实确定案情判断案件性质是现场勘查的首要任务。现场遗留的足迹种类、数量、分布、新旧程度等就可以为判断案件性质提供重要依据。
(一) 澄清事实确定案情
2014年9月, 市110接到报案, 鞍山一高校男生宿舍发生盗窃案件, 丢失一台电脑笔记本, 通知我去做现场勘查, 宿舍管理人员介绍案情时说, 最近宿舍频繁丢失电脑笔记本, 学校怀疑是盗窃团伙作案。我通过对现场提取的足迹进行检验比对, 发现现场有4个人的足迹, 分别是寝室内的4个男同学所留, 再无其他人入内的足迹。同时勘查到门窗均完好无损, 门锁芯检验也未发现技术开锁的痕迹, 我初步判断该起案件为内部作案。后经过一些技术手段调查证实, 是这个寝室的孙某所为, 由于前几天孙某的笔记本电脑被偷走, 当天见同寝张某的电脑笔记本放在寝室, 孙某出于妒忌心理, 趁别人不注意, 盗取了张某的电脑笔记本, 在大量证据面前, 孙某承认了作案的事实, 退回了笔记本电脑。
2014年4月, 市110接到报案, 鞍山一高层住宅小区居民家发生入室盗窃案件, 丢失现金5000元, 通知我去做现场勘查, 我通过对现场提取的足迹进行比对, 发现现场有4个人的足迹, 分别是户主夫妻和他们的女儿女婿, 同时勘查到门窗均完好无损, 门锁芯检验也未发现技术开锁的痕迹, 我初步判断该起案件为家人作案。后经过一些技术手段调查证实, 是户主女婿作案, 在证据面前, 户主女婿承认了作案的事实, 退回了5000元现金。
(二) 确定作案过程
2015年夏, 鞍山市千山区某村发生一起杀人案件, 两名被害人在家门前村路上被人杀死, 在现场勘查时, 我发现路面上有许多带有血迹的凌乱鞋印, 其家门前至村路上也滴落了大量血迹, 两名死者身上手上也有抵抗留下的伤痕, 通过提取鞋印比对, 发现除了两名死者的鞋印之外, 还有另外一人的血迹鞋印。我初步分析, 案件发生过程中死者和杀人犯有过搏斗行为, 案犯可能负伤流血。另一个的血迹鞋印就是杀人犯的。通过我提取的血迹DNA检验, 确定地面上的血迹确实是两名死者和另外一人的, 可以确定为案犯所留, 根据足迹报告和DNA报告锁定了案犯, 最终破获了案件。
二、足迹检验在侦查破案中起到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重点的作用
(一) 判断作案情况
足迹检验过程中, 要结合案情和当时当地的环境全面地分析足迹, 分析其新鲜程度, 分析其形态和分布。从足迹的新鲜程度可以分析出足迹的形成时间, 从而推断出案件发生的时间;从足迹的分布, 可以研究罪犯实施犯罪的目标和行动过程;从足迹分布还可以分析出罪犯对出入口的选择, 从而分析出罪犯是否熟悉环境情况;从足迹的种类和数量上, 能够分析出罪犯的数量。
例如, 现场内的足迹的新旧, 市外地上的足迹新鲜程度, 土地上的足迹边缘有无倒塌迹象, 足迹内是否刮进树叶、泥沙, 是否有雨淋过的迹象, 有无昆虫爬过的迹象, 对照当地的天气变化情况, 就可以判断出足迹可能是什么时间留下的。
鞍山宋三台子一私营企业厂内一捆8号线被盗, 厂里怀疑是熟人作案, 我勘查现场发现, 罪犯逃跑时是用手拖着8号线走的, 一路留下足迹和拖痕, 从足迹的分布发现, 罪犯最初选择的逃跑路线是一个死胡同, 见走不通, 罪犯又折回来, 选择另一条小路逃到大路上。我从足迹分析和结合其他现场勘查分析中得出初步结论, 罪犯是流窜作案, 没有准备, 没带运输工具, 对现场周围熟悉环境不熟悉, 不是熟人作案, 是流窜犯作案。后来案犯归案, 证实案犯确实为一名流窜犯。
(二) 分析罪犯的特点
足迹检验可以分析出分析罪犯的特点, 对现场足迹的分析可以推断罪犯的性别、身高、胖瘦、年龄、体态等罪犯的个人特点。每个人的足迹都有其特征, 赤足有赤足足迹的特征, 穿鞋袜有穿鞋袜足迹的特征。
例如, 赤足足迹特征, 根据赤足各部位的长度, 各部位的形态, 赤足脚掌皮肤的乳突纹线, 赤足皮肤横向纵向皱纹, 伤疤、鸡眼、脱皮的其他特征, 可以据此认定人身。还有穿鞋袜足迹特征, 根据鞋袜底部的形状和长宽, 底部的制作特征, 鞋袜穿用修补特征, 鞋袜底部较牢固附着物的特征等, 来筛选罪犯, 但要考虑鞋袜有可能互换穿用, 反映的准确度不如赤足足迹特征。
再比如, 从足迹检验反映罪犯的步态特征, 每个人在行走、站立时, 脚部位运动力的大小、方向和作用点都不同, 在承载体上留下的痕迹形态也不同, 每个人的足部功能及其反映形象均具有个人规律性, 无论是赤足足迹还是穿鞋袜足迹, 反映的步态特征基本上是相符合一致的, 赤足足迹反映的更直接。
另外, 根据足迹检验中得到的跖蹬痕迹和起足和落足痕迹, 可以判断罪犯的个人特点, 这些痕迹是随着罪犯的年龄、体重发生变化的。从变化特征中判断罪犯的性别、身高、胖瘦、年龄、体态等。
2014年夏季, 鞍山弓长岭矿区, 一工厂发生盗窃案, 厂里铜芯电缆被人偷走, 我在勘查现场时, 发现嫌疑人的足迹与常人不太一样, 右足起足痕迹低, 有划扫痕, 且前半部足迹明显, 后半部分几乎看不见。结合现场嫌疑人逃跑出口有三轮车压痕, 我判断分析后, 得出初步结论, 犯罪嫌疑人右足有残疾, 且开一辆三轮代步车。这一结论为侦查破案提供了重要线索, 通过这一线索很快就破获了案件。
(三) 确定侦查范围循迹追踪
足迹检验可以确定侦查范围循迹追踪, 将现场勘查到的足迹和其他痕迹物证结合分析, 来确定案件的侦查范围。例如, 从鞋印反映鞋的产地、式样、种类、型号和销售范围, 可以划分侦查范围。从现场足迹检验中, 根据罪犯遗留的连续足迹, 结合调查访问, 进行追踪, 可以判明罪犯在现场和逃跑途中的系列活动, 判明罪犯来去的方向。甚至还可以及时地发现罪犯藏赃、隐身的地方。
例如, 2011年, 鞍山千山区北地号一企业发生盗窃案, 我在勘查现场时, 根据现场遗留的罪犯足迹, 追踪到厂房100米外墙角处, 发现那墙角有一处坍塌, 罪犯就是从那儿进出的, 同时也发现外墙根处罪犯隐藏丢弃的盗窃物品, 因为盗窃物品太多, 罪犯拿不动了, 隐藏丢弃在此, 发现时被雪覆盖着。
(四) 提供并案依据
从几个案件的犯罪现场的足迹检验中, 发现相同特征的足迹时, 可以结合案情和其他现场痕迹勘查, 进行综合分析, 充分证明是同一人所留时, 就可以将这几个案件并案侦查。由于惯犯作案范围广区域大, 给侦查和破案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各案各查也会浪费人力物力。如能通过犯罪痕迹和物证, 在分析案情时发现这些案子的相似性, 判定同一罪犯所为, 将案件串并在一起, 集中力量侦查, 就能节省人力、物力早日侦破案件。
2013年, 鞍山市多处地区发生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 我在足迹检验分析比对中, 发现这10多起案件的足迹大小、形态、步伐有共性, 同时, 案犯作案的行为特点也相似, 我得出结论是同一人所为。后经过对这些案件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及DNA等痕迹物证比对检验, 发现并证实这10多起案件确为同一人所为。由此串并了这10多起案件, 为侦破这些案件提供了重要线索, 也节省了人力物力。
(五) 为警犬提供嗅源
在有些案件中, 现场足迹也常常作为警犬追踪和鉴别的嗅源。人足的气味较浓, 分泌的汗液和脂肪等气味易渗入到足迹中来, 地表面空气流动缓慢, 气味不易散发, 能保持较长时间, 因此是比较理想和可靠的警犬嗅源载体。但是, 需要注意, 气味是通过不同鞋袜渗透到足迹中来的, 也可能存在混合气味, 利用时要仔细谨慎。
(六) 作为排除嫌疑人的依据
全面准确地利用现场足迹检验, 能确定或者排除嫌疑人。例如, 根据步幅的大小和特征进行鉴别, 可以从大量的嫌疑人中准确判断和发现重大嫌疑人, 或者排除现有的嫌疑人。
三、足迹检验在侦查破案中起到提供破案证据的作用
足迹检验在侦查破案中起到提供破案证据的作用, 经过对现场足迹和嫌疑人足迹的检验比对, 作出认定结论, 这个鉴定结论就是破案的有力证据。
(一) 现场进出口的足迹检验证明罪犯进出过现场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 对现场主要进出口的地面、窗台、台阶、借以攀登的物体上进行足迹检验, 可以作为罪犯进出现场的证明, 为破案提供有力证据。
鞍山市喜宝大酒店的价值4万元的音响设备被盗, 现场足迹检验发现, 罪犯选择的进入口是鲜为人知的二楼厕所窗户, 由此可以比较容易进入音响室, 不易被人发现。尽管酒店人来人往, 但知道二楼厕所窗户可以通向音响室的人不多。说明罪犯对外围进出口比较熟悉, 流窜犯作案可能性较小, 罪犯范围较窄, 基本确定熟悉此处的人作案, 破案后证明, 罪犯是被开除的内部职工。
(二) 现场中心部位的足迹检验还原罪犯的作案过程
现场中心部位是罪犯活动比较集中的地方, 罪犯在来回走动中会留下足迹。在翻动寻找财物时可能有攀登动作, 会把一些物品扔在地上, 所以在攀登物体和丢弃物品上可能留有足迹。这些足迹的分布, 反映和还原了罪犯的作案过程, 可以作为案情分析的依据。
鞍山某大酒店洗浴中心会员存放物品箱被盗, 被盗时间是夜间12点之后, 会员的金银首饰和现金丢失不少, 凌晨2点接到报案出现场, 现场勘查中, 从足迹发现, 罪犯穿运动鞋进入, 现场中心部位足迹显示, 罪犯没有乱翻乱走, 有目的地直接撬开想盗窃的物品箱, 这些物品箱恰好都有客人存放的衣物, 而没有客人存放衣物的箱子一个也没撬, 据此判断, 罪犯了解当晚洗浴中心的情况, 知道哪些会员物品箱有会员使用, 是熟悉人作案。破案后证明, 罪犯是当晚下夜班的服务生, 见财起意, 以为在下班后顺手牵羊, 盗走物品, 洗浴中心监控录像又不好使, 没人会知晓。
综上所述, 足迹检验在侦查破案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充分正确地运用足迹检验, 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明确侦查方向、澄清事实确定作案过程、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重点, 可以为破案提供证据。
摘要:足迹是犯罪现场上发现率比较高、使用价值大的一种常见痕迹。犯罪分子进入现场前后, 可能留下足迹。足迹不仅能反映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 而且还能比较准确地反映犯罪分子的人身特点和其行走特点, 这对查找犯罪分子、缩小侦查范围有着特殊的作用。足迹检验就是运用科学理论与技术手段, 发现、提取和分析、鉴定与案件有关的足迹物证。足迹检验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与案件有关的足迹。足迹检验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科学检验, 根据足迹的具体条件和提出的问题及检验结果等的不同, 检验人员以分析意见或鉴定书的形式, 为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出的破案线索和诉讼证据。在侦查破案中, 通过足迹检验可以澄清事实确定作案过程, 可以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重点, 可以提供破案证据。
关键词:足迹检验,作案过程,罪犯特点,侦查范围
参考文献
[1] 菀军辉主编.犯罪现场的勘查[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7.
[2] 公安部编.刑事侦查学教程[M].北京:群众出版社, 1979.
[3] 刘长清主编.痕迹检验学教程[M].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3.
[4] 张书杰编著.工具痕迹学[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刑事技术与侦查破案范文第2篇
一、刑事侦查工作中指纹检验技术的具体作用分析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 具有很强的识别性, 是刑事侦查工作中痕迹检验的重要内容, 也是关键性的证据。一方面, 因为指纹具有唯一性和独特性, 所以, 通过指纹就可以锁定犯罪嫌疑人, 并成为最直接、最有力的犯罪证据。为此, 在管理人口的时候可以创建一个指纹信息数据库, 以便刑事人员将从案发现场中提取到的指纹与数据库中指纹做分析比对, 得到更有价值的信息[1]。一方面, 当一些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审理和侦查过程中表现出不予配合或是一味否认的态度时, 只要公安人员确定好指纹信息, 就可以将其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
二、刑事侦查工作中足印检验技术的具体作用分析
足印检验技术就是在采集案发现场足迹后, 对其进行提取、比对分析, 进而确认出同犯罪嫌疑人有关或是与案发实际情况有关的信息。一个人的足迹可以体现出他的体貌特征与运动功能, 这样足印痕迹在定罪方面就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2]。通过对足印进行痕迹检验可以在案件性质的判定上提供必要依据。例如, 某地某年,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 在铁路旁边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该男性口中有很大酒精的味道, 且尸体受到了火车的碾压, 出现破碎情况, 根据现场情况来看, 也并没有发现明显的搏斗痕迹, 初步现场勘查后公安机关初步判断死者是因为醉酒才摔倒于铁轨之上, 进而遭受到途径火车的碾压, 致其死亡。但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的深入调查发现死者周围还留有两枚带有泥印, 且痕迹清晰地足印, 还发现死者的鞋上并没有泥, 很干净, 可见发现的那两枚足印并不属于死者自己, 所以, 公安机关将此次案件定性为他杀, 犯罪嫌疑人在杀死死者之后将其放置到铁轨上, 伪装成意外事故现场。
三、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在刑事案件事发现场中最容易发现和获取到的痕迹物证就是工具痕迹, 犯案人员在犯罪过程中经常需要作案工具作为辅助, 在作案过程中只要工具同某些客体有接触, 就一定会留有相应的痕迹, 也就是所说的工具痕迹[3]。通过对工具痕迹的观察、检验和研究, 既可以对案情做进一步推断, 将侦查范围缩小, 又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 同时, 在诉讼过程中还可以把工具痕迹检验鉴定的结果作为诉讼证据。具体介绍以下几点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一) 有助于作案手段的判定。
具体来说如下:其一, 若在案发现场进行一定观察后发现作案人员并没有明确作案目标, 且遗留下来的工具痕迹多而杂乱, 准确性低, 则可判断作案人员很可能是第一次犯案或是流窜作案, 反之, 则可判断作案人员具有相关职业经验, 就是惯犯。其二, 若通过工具痕迹判断出的破坏顺序与出入口或是破坏方式相冲突。例如, 玻璃的击碎方式是由内向外、门窗先被撬开, 后又被锁上等, 这些都是伪装出来的一种假象, 可以判断作案人员为内部人员, 反之, 则是外部人员。
(二) 有助于对犯罪嫌疑人展开分析。
通过对工具痕迹的检验、分析可以判定作案工具和使用方法, 进而可以反映出犯案人员的职业;根据在工具作用下客体的损坏程度、案发现场实际情况和工具痕迹遗留位置的高度、作案方式以及用力的方法和部位等可以判定出作案人员的力量、身高范围、动作习惯等特征。
四、结语
综上, 刑事侦查工作在整个案件侦破过程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痕迹检验技术又属于刑事科学技术中的一种, 是刑事侦查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等职能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本文就痕迹检验技术中指纹检验、牙印检验、足印检验以及工具痕迹检验的内容及具体作用进行了详细论述。在刑事侦查工作中应在进一步提高痕迹采集技术和保存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出痕迹检验技术在案件侦破中的积极助推作用。
摘要:刑事侦查是公安办案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和重要手段, 刑侦工作的基本任务就是利用各种侦查措施、手段以及刑事科学技术对犯罪事实进行揭露和证实, 以此实现对犯罪的预防和控制, 尽量减少或及时制止某些刑事案件的发生。作为刑事科学技术中的一部分, 痕迹检验技术是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技术手段, 本文就其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痕迹检验技术,刑事侦查,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朋朋.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J].法制与社会, 2013 (29) :251, 255.
[2] 李华, 郭春天.论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的作用[J].法制博览, 2012 (9) :166.
刑事技术与侦查破案范文第3篇
一、刑事影像技术的概念
刑事影像技术科是国家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相关安全机关等部门通过法律程序在刑事案件中进行勘测检测和证物鉴定的机构, 其主要是以光学技术和化学技术为依托, 依据法律程序以及办案工作中的相关要求, 利用先进的摄像技术和影像技术等去显现犯罪现场的痕迹以及检测相关的证物的一种手段。影像技术已经成为了相关安全部门执法取证的重要手段, 其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在复制技术、检验资料、记录检验结果, 显示客体特征等方面都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并且产生了关键性的作用。所以, 影像技术的意义和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相关的技术检验、坚定等环节都能通过影像技术来实现, 同时也可以为起诉审判提供相关证据。
二、论刑事影像技术在案件侦查中的地位
影像技术一般的包括了计算机技术、数码光影技术以及信息处理技术。刑事案件中影像技术的运用, 可以为执法和检查等部门提供取证和检测的手段, 大大提升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 同时为起诉审判提供相关的证据。刑事影像技术在案件侦查中的地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反映出来。
( 一) 提供案情分析的演示资料
对于一般的侦查办案, 首先的工作就是对搜集来的案件信息进行综合的分析研究, 而刑事影像技术的运用由于其存在着直观的特性, 则可以使得这种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变得更为准确和详实。通过影像技术将相对复杂的案件信息制作成幻灯片, 用动态直观的方式向办案人员展示案情的相关信息可以使得工作人员更全面准确清晰的了解案情, 当然, 这是基于客观真实的原则的。如果案情有不明确的地方, 或者是采取主观的态度去进行案件的分析研究, 就会失去影响技术的特殊意义了。
( 二) 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
刑事影像技术最大的作用就是大幅度的提高了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 这是影响技术的关键性作用。刑事影像技术能够充分保障侦查人员在案件侦查中的工作效率和进程。侦查人员如果掌握了各种刑事影像技术和各种电子影像设备的使用方法以及功能还有诸如Photoshop图像处理技术、图像识别系统等, 就可以在侦查过程中提高工作效率, 为工作带来巨大的方便。利用相关计算机软件来分析案件中的图像信息以及各种案件线索。就可以大大的缩小侦查的目标, 减少分析的范围, 提升工作效率。
( 三) 提高了信息综合处理能力
影像技术能够有效地处理案件的综合信息, 其优势能够充分的被表现出来。当前的大部分公安系统都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数码图像信息处理系统, 建立了丰富的图像数据库, 利用影像技术采集各种案件资料信息, 并完整的整合一系列的犯罪信息系统, 进而对这些数据进行比对分析, 可以确保案件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帮助办案人员减轻了搜集分析大量信息的困难, 极大的减轻了他们的工作压力, 而且还能够取得比较好的效果。
( 四) 提升痕迹检验工作的效率
案件侦查过程中痕迹的检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同时又是一个相当困难的任务。在刑事痕迹检验中最重要的是需要相当准确和清晰的图像痕迹, 办案人员会通过对比分析等工作在大量的信息当中找寻适合案情需要的痕迹信息。将刑事影像技术运用于痕迹检验工作中, 可以在相对较短的时间中完成对图像的采集、对比以及分析, 同时结合现场勘查等其他工具可以有效提高物证提取的效率和成功率。所以, 对于比较困难的痕迹检测工作, 要想取得良好的效果即必须采取有效的影像技术, 发挥它的采集、对比以及分析的作用, 减轻痕迹检测工作中的繁琐程序, 大大提高效率。
( 五) 为法庭提供了诉讼的证据
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 而这种证据又必须是非常的客观而公正的, 能够具有强大的说服力以及保存的完整性。只有准确清晰的证据才可以作为法庭审判的重要依据, 才能为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有效的客观依据。而刑事影像技术作为一种先进的保存完好的视听资料, 能够为法庭诉讼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而且影像资料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能够准确清晰的将现场侦查到的证据以及办案中的各种信息完整的呈现给法庭为法庭的审判提供比较客观公正的依据, 提高了法庭审判的客观公正性, 而且, 完整准确的视听影像资料能够有效的惩治犯罪分子。
三、结语
总而言之, 对于刑事案件中最重要的环节案件线索的发现、检验和侦查来说, 影像技术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影像技术能够有效的保存现场的相关线索证据, 而且还能够保持较长的一段时间, 这一方面不仅为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巨大的作用, 提供了十分有效的帮助, 同时对犯罪分子也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 相关部门应该加紧研究更为高新的影像技术, 促进影像技术的成熟发展和进步, 发挥其在案件侦查中最大的效用。
摘要:伴随着电子计算机以及数码光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展, 类似的影像技术在案件的侦查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现场的勘察、线索的寻找以及现场物证的检验等案件侦查过程当中, 各种先进的影响技术被巧妙的运用到进去, 取得了良好的效用, 成功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无可置疑的作用。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更为先进的影像技术将会被运用到侦查案件当中, 其发挥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关键词:刑事影像,案件侦查,地位
参考文献
[1] 顾西冡.“三级破案”制中的刑事技术工作[J].中国刑事警察, 1995 (05) .
[2] 张伯奎, 胡龙章.以加强装备建设为突破口云南推动全省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全面发展的做法[J].中国刑事警察, 2009 (04) .
刑事技术与侦查破案范文第4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 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也越来科学化, 更加高明, 给刑侦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因此, 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刑侦人员运用痕迹检验理论对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进行检测, 从而得出侦破案件的线索, 确定痕迹与嫌疑人之间的逻辑关系。
二、痕迹检验技术简介
痕迹检验技术设计到了化验学、痕迹学等诸多领域, 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刑侦人员在侦查案件的国政中, 合理运用痕迹检验技术不但能够缩小侦查乏味, 提高侦破案件的工作效率, 同时还能够确定犯罪嫌疑人与犯罪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 锁定犯罪嫌疑人, 因此痕迹检验技术在实际的刑事侦查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广义上讲, 痕迹检验技术不仅仅局限于案发现场中遗留下的与犯罪事实相关的物质痕迹的检验, 还包括一些与犯罪行为相关的心理痕迹的检验。但通常上讲, 痕迹检验技术的主要检验对象是案发现场中经常遗留下的可疑痕迹如指纹和足印等。现场遗留痕迹的检验对顺利的侦破案件具有重要作用。其中较为常见的作用是划定嫌疑人的活动范围, 为案件的侦查方向提供线索, 也为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提供有力的证据。本文将从较为常见的指纹和足印两个方面论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三、指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
一般情况下, 刑侦人员对案发现场所留下的手、足印等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外貌体征进行直接的锁定。在实际的刑事侦查中, 指纹是痕迹检验的重要内容, 也是主要内容。这是因为指纹具有较高的识别性,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与其他人都不相同, 也有人将之比作DNA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在实际侦查中, 指纹痕迹的检验技术可以给侦查工作提供关键性的证据。
( 一) 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
由于指纹的特殊性, 通过指纹的检验就能够确定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这对于案件的侦破与审理都是直接而有力的证据。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 我国已经在日常人口管理中建立了一套较为全面而真实的指纹数据库。这便于刑侦人员根据指纹的唯一性对犯罪现场中提取到的相关指纹痕迹于指纹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 从而为侦破案件提供有用的线索。换句话说, 就是刑侦人员可以将从犯罪现场提取出的指纹痕迹与指纹数据库中的指纹进行对比, 从而通过指纹的特殊性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特征。
( 二) 提供审理刑事案件中的有效证据
由于人类指纹的特殊性, 它能够直接作为审理刑事案件时的有效证据。在许多刑事案件的侦破与审理过程中, 犯罪嫌疑人往往不配合调查, 甚至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但是在刑侦人员将所有侦查到的指纹痕迹进行分析和比对并确定身份后, 这个痕迹就可以作为确定犯罪事实的直接证据, 因此, 指纹痕迹的检验技术不但为刑侦人员提供了刑侦工作中的关键线索, 还能够作为确定犯罪嫌疑人与犯罪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的直接的有力的证据。
四、足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侦工作中的作用
足印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案件的侦破中也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刑侦人员运用科学手段将案发现场遗留下的足印提取并分析的技术就是足印检验技术。除了指纹外, 人类的足印中也包含了大量的信息, 刑侦人员能够通过足印来确定一个人的体貌特征、运动能力等, 这些都为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提供了大量的关键线索, 能够有效的缩小侦查范围, 提高侦破案件的效率。在案发现场, 足印很久具有稳定性、参照性、特殊性等特定, 也因此在刑事工作中应用广泛。
( 一) 确定刑事案件的性质
例如, 某一案发现场发现铁道旁的男性尸体口中有浓烈酒味, 并且现场没有搏斗痕迹, 然而侦查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发现了死者周围的两枚清晰的足印, 并因此而排出了该名死者因酒醉而摔倒在铁道上意外死亡的可能性, 可以初步认定为他杀。最后破获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后, 故意制造了死者意外死亡的假象。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足印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作用。
( 二) 反应出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足印能够反应出一个人的体型、年龄、性别等等。有的时候一些较为特殊的足印痕迹还能够反应出犯罪嫌疑人的职业, 例如一些嫌疑人从事某些特殊行业, 他们的鞋子具有一定的区分度, 这些都可以成为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
( 三) 为警犬提供线索
案发现场留下的痕迹通常较为隐蔽, 也较为细微, 因此在人体留在案发现场的各种痕迹中, 足印痕迹上残留的气味最重, 这是因为人体的脚部存在大量的汗腺。同时由于地面上的空气流动的较为缓慢, 留在足印上的人体气味能够保存更长的时间。因此刑侦人员可以利用警犬的嗅觉来寻找侦查案件的线索。
五、结论
痕迹检验技术较为常见的指纹检验和足印检验在刑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实际的刑侦工作中, 所遇到的案件五花八门, 其中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痕迹也十分复杂, 因此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侦工作中的应用也十分广泛。
摘要:痕迹检验是一种利用痕迹学、化验学等理论对案发现场遗留下的可疑痕迹进行搜集, 并检测这些痕迹与犯罪事实之间的关系的鉴定技术。
关键词:刑事侦查,痕迹检验,检验技术
参考文献
刑事技术与侦查破案范文第5篇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收入决算表
三、2016支出决算表
四、2016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主要职责
一、刑侦大队工作职责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责任区中队岗位职责
1、负责本责任区的刑事案件的受理、初查、侦破工作,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负责本辖区内各类刑事案件的侦破、追捕逃犯,嫌疑人物控制,布建特情耳目,协助派出所搞好治安防范。
3、严格接报案制度,中队接报案后必须五分钟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重、特大案件及时上报。
(二)、大案中队职责
1、负责侦办全县严重暴力、凶杀、伤害致死、爆炸、纵火、抢劫、绑架、投毒、涉枪及领导交办案件。
2、对本辖区发生的命案进行侦破。
3、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4、负责打黑除恶等恶性、复杂案件。
5、负责侦办领导交办的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禁毒中队职责
1、组织开展各种禁毒宣传工作。
2、积极打击涉毒人员,掌握辖区内“贩毒”信息。
3、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审批。
(四)、技术中队职责
1、负责刑事案件现场勘查,并将勘验信息全部录入《公安机关现场勘验信息系统》。
2、负责检验、鉴定工作,为侦查活动提供方向和证据。
3、负责多发性、系列性案件物证串并工作,提高技术破案效率。
(五)、案审中队职责
1、负责侦办全县严重暴力、凶杀、伤害致死、爆炸、纵火、抢劫、绑架、投毒、涉枪及领导交办案件。
2、对本辖区发生的命案进行侦破。
3、负责对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4、负责打黑除恶等恶性、复杂案件。
5、负责侦办领导交办的案件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六)、追逃、阵控中队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辖区的案件在逃嫌疑人进行立、撤工作。
2、负责建立、管理立、撤逃人员档案。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追逃工作,组织抓捕各类在逃人员。
4、对阵地控制范围内的行业、场所的业主建立档案,通过刑事特情进行秘密控制,查缉犯罪嫌疑人,查控涉案物品。
5、建立刑事特情档案,搜集犯罪活动情报和案件线索,控制重要复杂场所,协助专案中队进行侦查工作,秘密获取犯罪证据。
6、梳理本地区的刑嫌人员,提供重点列控人员信息。
(七)、政办室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督办、反馈上级公安机关和队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
2、负责本单位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的整理、汇总和上报。
3、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归档工作,建好各类台帐。按时收集、提供、统计上报各类业务数据、报表,完成各种工作汇报材料。
4、协助做好各项考核和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
5、负责对大队侦破的重特大刑事案件进行宣传。
(八)、经侦中队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黑名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
2、全面落实上级经侦部门各项工作。
3、负责侦办经济犯罪案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16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6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 77.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77.3万元。
2.支出总计77.3万元,包括:
二、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盘山县法院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7.3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7.3万元。
2.具体情况
201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刑事侦查77.3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1.92万元,公务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9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项目支出77.3万元,主要用于具体用途办案经费。
五、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工作需要办案经费增加。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16年因工作需要办案经费增加。
2016年支出总计77.3万元,比上年增加12 万元,主要原因是16年因工作需要办案经费增加。其中:项目支出 77.3 万元,比上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工作需要办案经费增加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款)建设项目贷款贴息(项):反映根据国家规定用于特定建设项目及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中西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设施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32.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