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精选12篇)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1篇
第一条为规范饲料企业生产行为, 保障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
第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 实现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
第四条企业应当及时收集、整理、记录本规范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 认真履行年度备案和饲料统计义务。
有委托生产行为的, 委托方和受托方应当分别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对企业实施本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原料采购与管理
第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浓缩饲料 (以下简称原料) 的采购管理, 全面评估原料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以下简称供应商) 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 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 填写并保存供应商评价记录:
(一)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应当规定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记录等内容;
(二) 从原料生产企业采购的, 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及生产地址、联系方式、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评价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 、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三) 从原料经销商采购的, 供应商评价记录应当包括经销商名称及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注册号、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评价内容、评价结论、评价日期、评价人等信息;
(四) 合格供应商名录应当包括供应商的名称、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供应商为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生产企业时填写) 、评价日期等信息。
企业统一采购原料供分支机构使用的, 分支机构应当复制、保存前款规定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和供应商评价记录。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和原料验收标准, 逐批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一) 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应当规定采购验收流程、查验要求、检验要求、原料验收标准、不合格原料处置、查验记录等内容;
(二) 原料验收标准应当规定原料的通用名称、主成分指标验收值、卫生指标验收值等内容, 卫生指标验收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 企业采购实施行政许可的国产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 应当逐批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 或者经查验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 不得接收、使用;
(四) 企业采购实施登记或者注册管理的进口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 应当逐批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 填写并保存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查验内容、查验结果、查验人等信息;无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的, 或者经查验进口许可证明文件编号不实的, 不得接收、使用;
(五) 企业采购不需行政许可的原料的, 应当依据原料验收标准逐批查验供应商提供的该批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无质量检验报告的, 企业应当逐批对原料的主成分指标进行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检验;不符合原料验收标准的, 不得接收、使用;原料质量检验报告、自行检验结果、委托检验报告应当归档保存;
(六) 企业应当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 自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 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原料安全性评价, 保存检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委托检测的, 应当索取并保存受委托检测机构的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证书及附表复印件。
第八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原料进货台账, 进货台账应当包括原料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生产企业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产地、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查验或者检验信息、进货日期、经办人等信息。
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 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包装规格、生产日期、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一垛一卡”的原则对原料实施垛位标识卡管理, 垛位标识卡应当标明原料名称、供应商简称或者代码、垛位总量、已用数量、检验状态等信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维生素、微生物和酶制剂等热敏物质的贮存温度进行监控, 填写并保存温度监控记录。监控记录应当包括设定温度、实际温度、监控时间、记录人等信息。
监控中发现实际温度超出设定温度范围的,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第十二条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亚硒酸钠等饲料添加剂的贮存间或者贮存柜应当设立清晰的警示标识, 采用双人双锁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原料种类、库存时间、保质期、气候变化等因素建立长期库存原料质量监控制度, 填写并保存监控记录:
(一) 质量监控制度应当规定监控方式、监控内容、监控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监控记录等内容;
(二) 监控记录应当包括原料名称、监控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监控日期、监控人等信息。
第三章生产过程控制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制定工艺设计文件, 设定生产工艺参数。工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说明和生产设备清单等内容。生产工艺应当至少设定以下参数:粉碎工艺设定筛片孔径, 混合工艺设定混合时间, 制粒工艺设定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规格、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 膨化工艺设定调质温度、模板孔径。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 制定以下主要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一) 小料 (指生产过程中, 将微量添加的原料预先进行配料或者配料混合后获得的中间产品) 配料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小料原料的领取与核实、小料原料的放置与标识、称重电子秤校准与核查、现场清洁卫生、小料原料领取记录、小料配料记录等内容;
(二) 小料预混合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载体或者稀释剂领取、投料顺序、预混合时间、预混合产品分装与标识、现场清洁卫生、小料预混合记录等内容;
(三) 小料投料与复核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小料投放指令、小料复核、现场清洁卫生、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等内容;
(四) 大料投料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投料指令、垛位取料、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大料投料记录等内容;
(五) 粉碎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筛片锤片检查与更换、粉碎粒度、粉碎料入仓检查、喂料器和磁选设备清理、粉碎作业记录等内容;
(六) 中控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微机配料软件启动与配方核对、混合时间设置、配料误差核查、进仓原料核实、中控作业记录等内容;
(七) 制粒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环模与分级筛网更换、破碎机轧距调节、制粒机润滑、调质参数监视、设备 (制粒室、调质器、冷却器) 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制粒作业记录等内容;
(八) 膨化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设备开启与关闭原则、调质参数监视、设备 (膨化室、调质器、冷却器、干燥器) 清理、感官检查、现场清洁卫生、膨化作业记录等内容;
(九) 包装岗位操作规程, 规定标签与包装袋领取、标签与包装袋核对、感官检查、包重校验、现场清洁卫生、包装作业记录等内容;
(十) 生产线清洗操作规程, 规定清洗原则、清洗实施与效果评价、清洗料的放置与标识、清洗料使用、生产线清洗记录等内容。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工艺流程, 制定生产记录表单, 填写并保存相关记录:
(一) 小料原料领取记录, 包括小料原料名称、领用数量、领取时间、领取人等信息;
(二) 小料配料记录, 包括小料名称、理论值、实际称重值、配料数量、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三) 小料预混合记录, 包括小料名称、重量、批次、混合时间、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四) 小料投料与复核记录, 包括产品名称、接收批数、投料批数、重量复核、剩余批数、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五) 大料投料记录, 包括大料名称、投料数量、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投料人等信息;
(六) 粉碎作业记录, 包括物料名称、粉碎机号、筛片规格、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七) 大料配料记录, 包括配方编号、大料名称、配料仓号、理论值、实际值、作业时间、配料人等信息;
(八) 中控作业记录, 包括产品名称、配方编号、清洗料、理论产量、成品仓号、洗仓情况、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九) 制粒作业记录, 包括产品名称、制粒机号、制粒仓号、调质温度、蒸汽压力、环模孔径、环模长径比、分级筛筛网孔径、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 膨化作业记录, 包括产品名称、调质温度、模板孔径、膨化温度、感官检查、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一) 包装作业记录, 包括产品名称、实际产量、包装规格、包数、感官检查、头尾包数量、作业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十二) 标签领用记录, 包括产品名称、领用数量、班次用量、损毁数量、剩余数量、领取时间、领用人等信息;
(十三) 生产线清洗记录, 包括班次、清洗料名称、清洗料重量、清洗过程描述、作业时间、清洗人等信息;
(十四) 清洗料使用记录, 包括清洗料名称、生产班次、清洗料使用情况描述、使用时间、操作人等信息。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过程中的交叉污染:
(一) 按照“无药物的在先、有药物的在后”原则制定生产计划;
(二) 生产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后, 生产不含药物饲料添加剂或者改变所用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的产品的, 应当对生产线进行清洗;清洗料回用的, 应当明确标识并回置于同品种产品中;
(三) 盛放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含有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产品及其中间产品的器具或者包装物应当明确标识, 不得交叉混用;
(四) 设备应当定期清理, 及时清除残存料、粉尘积垢等残留物。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外来污染:
(一) 生产车间应当配备防鼠、防鸟等设施, 地面平整, 无污垢积存;
(二) 生产现场的原料、中间产品、返工料、清洗料、不合格品等应当分类存放, 清晰标识;
(三) 保持生产现场清洁, 及时清理杂物;
(四) 按照产品说明书规范使用润滑油、清洗剂;
(五) 不得使用易碎、易断裂、易生锈的器具作为称量或者盛放用具;
(六) 不得在饲料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配方管理制度, 规定配方的设计、审核、批准、更改、传递、使用等内容。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规定标签的设计、审核、保管、使用、销毁等内容。产品标签应当专库 (柜) 存放, 专人管理。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当对生产配方中添加比例小于0.2%的原料进行预混合。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混合均匀度要求, 确定产品的最佳混合时间, 填写并保存最佳混合时间实验记录。实验记录应当包括混合机编号、混合物料名称、混合次数、混合时间、检验结果、最佳混合时间、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6个月按照产品类别 (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 进行至少1次混合均匀度验证, 填写并保存混合均匀度验证记录。验证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混合机编号、混合时间、检验方法、检验结果、验证结论、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混合机发生故障经修复投入生产前, 应当按照前款规定进行混合均匀度验证。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和档案, 制定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膨化机、空气压缩机等关键设备操作规程, 填写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和维修记录:
(一)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应当规定采购与验收、档案管理、使用操作、维护保养、备品备件管理、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二) 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启动与关闭、操作步骤、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保养等内容;
(三) 维护保养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保养项目、保养日期、保养人等信息;
(四) 维修记录应当包括设备名称、设备编号、维修部位、故障描述、维修方式及效果、维修日期、维修人等信息;
(五) 关键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 档案包括基本信息表 (名称、编号、规格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 、使用说明书、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生产设备、辅助系统应当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应当通过安全检查;计量秤、地磅、压力表等测量设备应当定期检定或者校验。
第四章产品质量控制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现场质量巡查制度, 填写并保存现场质量巡查记录:
(一) 现场质量巡查制度应当规定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巡查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巡查记录等内容;
(二) 现场质量巡查记录应当包括巡查位点、巡查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巡查时间、巡查人等信息。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检验管理制度, 规定人员资质与职责、样品抽取与检验、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编制与审核、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签发等内容。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实施出厂检验, 填写并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计算公式中符号的含义和数值、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等信息。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每周从其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检验下列主成分指标:
(一) 维生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
(二) 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三) 复合预混合饲料:两种以上维生素和两种以上微量元素;
(四)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粗蛋白质、粗灰分、钙、总磷。
主成分指标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九条企业应当根据仪器设备配置情况, 建立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档案, 填写并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一)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应当规定开机前准备、开机顺序、操作步骤、关机顺序、关机后整理、日常维护、使用记录等内容;
(二)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应当包括仪器设备名称、型号或者编号、使用日期、样品名称或者编号、检验项目、开始时间、完毕时间、仪器设备运行前后状态、使用人等信息;
(三) 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一机一档”管理, 档案包括仪器基本信息表 (名称、编号、型号、制造厂家、联系方式、安装日期、投入使用日期) 、使用说明书、购置合同、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等内容。
第三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化学试剂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规定采购、贮存要求、出入库、使用、处理等内容。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以及试验溶液的使用, 应当遵循G B/T 601、G B/T 602、G B/T603以及检验方法标准的要求。
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记录应当包括危险化学品名称、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每年选择5个检验项目, 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进行检验能力验证, 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
(一) 同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比对;
(二) 利用购买的标准物质或者高纯度化学试剂进行检验验证;
(三) 在实验室内部进行不同人员、不同仪器的检验比对;
(四) 对曾经检验过的留存样品进行再检验;
(五) 利用检验质量控制图等数理统计手段识别异常数据。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对每批次产品实施留样观察, 填写并保存留样观察记录:
(一) 留样观察制度应当规定留样数量、留样标识、贮存环境、观察内容、观察频次、异常情况界定、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到期样品处理、留样观察记录等内容;
(二) 留样观察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或者编号、生产日期或者批号、保质截止日期、观察内容、异常情况描述、处置方式、处置结果、观察日期、观察人等信息。
留样保存时间应当超过产品保质期1个月。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填写并保存不合格品处置记录:
(一)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当规定不合格品的界定、标识、贮存、处置方式、处置权限、处置记录等内容;
(二) 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应当包括不合格品的名称、数量、不合格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处置日期、处置人等信息。
第五章产品贮存与运输
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仓储管理制度, 填写并保存出入库记录:
(一) 仓储管理制度应当规定库位规划、堆放方式、垛位标识、库房盘点、环境要求、虫鼠防范、库房安全、出入库记录等内容;
(二) 出入库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或者等级、生产日期、入库数量和日期、出库数量和日期、库存数量、保管人等信息;
(三) 不同产品的垛位之间应当保持适当距离;
(四) 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应当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第三十五条企业应当在产品装车前对运输车辆的安全、卫生状况实施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使用罐装车运输产品的, 应当专车专用, 并随车附具产品标签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装运不同产品时, 应当对罐体进行清理。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填写并保存产品销售台账。销售台账应当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次、质量检验信息、购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信息。
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章产品投诉与召回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填写并保存客户投诉处理记录:
(一) 投诉处理制度应当规定投诉受理、处理方法、处理权限、投诉处理记录等内容;
(二) 投诉处理记录应当包括投诉日期、投诉人姓名和地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投诉内容、处理结果、处理日期、处理人等信息。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 填写并保存召回记录:
(一) 召回制度应当规定召回流程、召回产品的标识和贮存、召回记录等内容;
(二) 召回记录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召回产品使用者、召回数量、召回日期等信息。
企业应当每年至少进行1次产品召回模拟演练, 综合评估演练结果并编制模拟演练总结报告。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在饲料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对召回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 填写并保存召回产品处置记录。处置记录应当包括处置产品名称、数量、处置方式、处置日期、处置人、监督人等信息。
第七章培训、卫生和记录管理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人员培训制度, 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每年对员工进行至少2次饲料质量安全知识培训, 填写并保存培训记录:
(一) 人员培训制度应当规定培训范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考核方式、效果评价、培训记录等内容;
(二) 培训记录应当包括培训对象、内容、师资、日期、地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等信息。
第四十二条厂区环境卫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记录管理制度, 规定记录表单的编制、格式、编号、审批、印发、修订、填写、存档、保存期限等内容。
除本规范中明确规定保存期限的记录外, 其他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
第八章附则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第2篇
1、工人做好本职岗位的安全工作,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
2、要树枝本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3、加强设备维修,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操作工具。
4、要根据工艺要求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前要进行设备检查,严禁带病运转,电工每天上班要对现场用电进行检查。
6、有权拒违章作业的命令。
7、车间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善。
产品标签管理制度
1、产品标签内容必须符合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标签有关规定,标签上的内容要与实物一致,与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的内容、样式、文字一致。
2、标签的设计必须经过技术部门批准,预留底稿后方可交印刷厂印刷采购。
3、标签购进时必须查看所购标签与公司预留底稿一致,是否有破损、模糊等问题,大小、内容、形状、颜色是否是符合公司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标签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做退回处理,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后销毁。
4、标签入库必须专柜、专人保管,并详细做好记录。
5、标签使用时,管理员必须生产、技术部的生产指令,对标签实施定量发放,对每天剩余的标签必须如数退回,并严格做好记录。
6、公司必须每半年对标签内容进行一次技术审计,保证标签合格。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对不合格品进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二、适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在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识别和控制。
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各岗位职责:技术部负责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技术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验证和评审;仓储部负责对不合格玉米、小麦、麸皮、高粱的识别和控制;仓储部负责库内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存放;采购部负责不合格原料的处置;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半成品、成品的处置;相关部门参与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
四、不合格品制度工作程序
1、不合格品的识别:各相关部门依据《饲料原料采购标准》、企业标准,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
2、不合格品的判定与标识:1)化验室根据原料、成品理化检验或验证结果,判定不合格品,填写《检验报告》;2)生产车间操作人员根据自检结果,判定不合格品,填写《半成品自检记录》和《成品自检记录》,并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3)仓储部门对玉米、小麦、高粱、麸皮进行判定合格与否,并直接处置;4)不合格品所在部门或工序人员,要及时做好标识、贮存、隔离工作。
3、不合格品的评审:1)技术部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并在《检验报告》或《半成品自检记录》或《成品自检记录》重注明评审意见;2)当出现量大不合格(如产品数量比较多,设计金额比较大)时,技术部负责组织采购部、生产部、仓储部及销售部等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不合格品的处置:1)不合格原料的处置方法:a)让步接收(限于水分超标的不合格品),经技术部经理批准,入库后再采取晾晒的方法,消除其不合格,并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此类不合格品采购部门采取扣除供方相应货款的方式进行处置;b)拒收(主要含量指标不合格),由采购部在规定期限内负责退货或售出。2)不合格半成品的处置方法:a)返工,由生产车间具体实施;b)降级使用,如作为添加剂使用,由生产车间实施;c)报废,由仓储部具体实施。3)不合格陈品的处置方法:a)返工,由生产车间具体实施;b)放行(适用于轻微不合格的成品),由技术部经理批准,但凡是在适用场合下(如合同规定时)必须由顾客批准;c)降级使用,如作为添加剂使用,由生产车间实施;d)报废,由仓储部具体实施。4)经返工的不合格品,按《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对其再次进行验证,以证实符合要求。
5、在成品交付甚至使用开始后发现产品不合格时,公司应根据不合格对顾客造成的影响(包括损失或潜在的影响)程度采取适当措施解决问题,如退货、换货甚至赔偿等。
6、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由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7、各相关部门保存不合格品控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包括所批准的让步的记录,并进行统计报技术部,技术部进行统计、整理。
产品仓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仓库管理,确保库存物资在存储期间的数量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原料和产品仓储管理。
一、库区的规划和划分。
根据实际需要,整个库区分为原料库和成品库。原料库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分区按垛存放,成品库根据产品的品种和生产车间分库分区存放。
二、物资的出库和入库。
1、入库:
(1)玉米:首先由玉米初检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按照指定的仓位,在“复检员”的现场检验下卸车入仓,净重数量即为入库数量,并分仓记账贮存。
(2)原料:原料到厂后先有化验室取样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保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安排库位和垛位,并组织卸车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随时进行感官检验,根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开具《入库单》同时登记入账。
(3)成品:成品保管员根据经品管员检验后的成品实际生产量分品种每班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入账。
2、出库:
(1)玉米:生产结束后,根据当班的实际领用量开具《出库单》,做为玉米出库记账的依据。
(2)原料:生产车间根据当班生产计划计算出各种原料的理论使用量,并据此到仓库领取原料。生产结束后,原料保管员根据实际领用量开具《领料单》,做为原料出库记账的依据,同时及时填写垛卡。
(3)成品:成品保管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成品销售单》按照品种组织装车出库,每日成品保管员对当日的《成品销售单》和《成品销售记录》汇总核对后分品种登记、上账,《成品销售单》为成品出库的唯一依据。
三、物资的码放和标识。
1、码放:原料和成品的码放均使用托盘,根据原料、成品的不同品种分区按垛码放,不同垛位之间、垛位与墙壁之间、垛位与库顶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码垛高度最多不得超过三盘,同一品种原料或成品单盘码放包数一经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
待检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要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2、标识:每垛原料或成品均要悬挂垛位标示卡,标明名称、等级、供应商、出入库的时间和数量、包数、质量制定、结存数量及领用人等信息。
四、库存量控制和盘点。
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尽可能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仓储部根据采购部制定的《原料最低库存量表》,当某一原料达到最低库存量时督促采购部及时采购。同时采购部应根据《库存原料日报表》及时组织采购。
库存物资要建立台账,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记账,月底会同财务人员进行月终总盘点,做到账务清楚、帐物相符。
五、库存原料的巡检监控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的要求每日对库存原料质量进行巡检监控、并及时填写《库存原料检查监控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化验室应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对库存原料进行抽样化验监控。
六、仓库的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1、仓库门窗要完好,库顶不漏雨,墙皮不脱落,地面应硬化无破损,防湿、防潮并保持通风。
2、库房的安全措施要到位,防火、防盗。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位放置、明确标示,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七、保管员换任
保管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保管员对经管的账目签字,新换任的保管员在部门责任人和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换手续。
产品召回制度
一、制定产品召回制度的目的就是对不符合公司标准要求的产品(可能危害公众健康、违反政府法令、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维持一个有效的可回收体系。
二、产品召回制度涉及对象:经理、生产主管、质检、办公室客户服务主管、仓储主管、原料接收员、销售部人员和其他被指定的代理人。
三、产品召回的定义:产品召回是指从市场上撤离有如下情况的产品:被污染的、标签错误的,或是违反了政府法令法规的产品。
四、操作程序:
1、质检部、企业市场经理、销售部对反馈进行评估,从而来决定它是否与质量或健康有关。
2、危害健康的要立即提出并采取行动;有质量问题的由质检部与销售部沟通后处理(必要时联系技术部门)并报总经理及政府主管部门。
3、采取召回行动前,召集召回小组会议,通报情报,采取召回行动:1)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由协调员负责。企业经理负责原料使用情况,生产情况,受影响产品出库情况的调查;2)客户服务经理根据生产部提供的情报打印可能的客户名单;3)产品联络员/客户服务经理负责客户确认并通知已确认的客户进行产品召回;产品联络员同时负责技术服务咨询工作;4)召回饲料的处理必须按照饲料管理部门的规定处理。5)如果技术评估确认威胁到公共健康,应通知主管机构(饲料办等)。
防止交叉污染和外来污染制度
为防止饲料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交叉污染和被外来物污染,影响公司产品的安全卫生,对有可能产生外来污染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1、为防止不同品种饲料之间的混料或交叉污染,影响公司产品的安全卫生,将原料库设为饲料添加剂区域、大宗原料区域、药物饲料添加剂区域、矿物质原料区域,在各个区域内合理安排原料垛位,各原料品种垛位要间隔一定距离(不小于30cm)每个原料垛位要以垛位卡标识清楚。
2、生产过程中使用同一生产含药物饲料添加剂和不含药物添加剂‘无药物在先,有药物在后’,‘低浓度在先,高浓度在后’的生产顺序。
3、成品保管在入库时,根据成品料的类型将成品库划分区域,标识清楚,成品库原料库分开布局。
4、为防止饲料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被外来物污染,影响公司产品的安全卫生,采购原料时运输车辆不得存在沙石、铁屑、秸秆、农药、害虫、化肥、霉变物料等外来掺杂物污染原料,卸车时,控制霉变、杂质、生芽、生虫等外来掺杂物。
5、生产过程中要保持生产现场良好的清洁状态,及时清扫杂物,不得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维修、焊接、气割等作业。
6、车间、仓库有防鼠、防鸟措施,及时清理杂物防止害虫滋生。
7、当发现或怀疑物料受到交叉污染或异物污染时,应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质监员,分析原因,做出处理决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供应商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一、供应商:本制度规定的供应商泛指可以向公司提供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的经销商和原料生产企业。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价
1、职责:原料采购部负责组织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与再评价,并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评价、与再评价;品管部负责配合采购部对供应进行选择、评价、再评价工作;
2、总经理负责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最后审批。
3、选择与评价的原则与程序
1)采购部按公司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的要求,根据关键原料的一致性、符合性和有效原则,收集符合供货条件的供应商信息、资质等资料,并对所收集的供应商信息、资料进行初步筛选;
2)采购部在品管部的配合下对经过初步筛选的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保障能力及诚信度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考核、评估后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并填写《供应商评价及再评价记录表》;
3)将经过筛选的合格供应商报总经理审核,将通过总经理审批的合格供应商录入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之中,归入档案,妥善保存。4)采购部应负责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随时评价、每年再评价。
5)在符合性的基础上,对同类的饲料原料产品,应尽量多选择几家合格的供应商,再根据价格原则从中选择最佳供应商。
三、对供应商的评价频次
1、定期评价:公司每半年对合格供应商要进行定期评价;
2、随时评价:对新人选供应商或已经入选但供应的原料质量不够稳定、或信誉、能力一般的供应商应该随时进行评价;
3、再评价:公司每年年底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再评价,对供应能力、质量信誉较差的供应商坚决剔除。
四、供应评价原则
评价供应商主要针对其资质、诚信、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等;对影响程度不同的采购产品可采取不同的评价准则;公司在评价供应商时应全面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的产品中质量、价格、后续服务、历史业绩等;
2、供应商的诚信度、保障能力;
3、来自外部方面的信息(如同行的评价、主管部门的推荐、第三方认证等);
4、满足规范要求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产品检验报告等;
5、若涉及采购产品中有强制性认证的,还应有认证的证书和质量证明等。
五、供应商评价再评价标准
1、采购部对合格供应商应随时和定期进行评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再评价,及时填写《供应商评价再评价刻录》;评价时按百分制,资质评分占30分,质量评分占30分,保障能力占10分,其他(如价格、售后服务等)占30分。
评定标准为:
一年中平均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给予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但质量评分不能低于35分。
交货期都准时交货的给满分,经常送货不及时的,给5分以下。价格在同行业、同质量中相对比较低的,给35分以上。总评分不能低于80分,若低于80分或质量评分低于35分,应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如因特殊情况留用,应报总经理批准,但应加强对其的检验或验证工作。
2、对第一次供应原辅材料的供应商,除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小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A)新供应商根据相关要求提供少批量原料;
B)交生产车间试用,并填写《供应商评定记录表》中相关栏目,反馈给采购部;
C)小批量进货验证或试用不合格则取消其供货资格。小批量试用合格的,必要时再经试用,均合格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3、供应商的日常管理
采购部应对供应商的供货业绩进行跟踪,及时与质检部进行沟通。供应商产品如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如两次发出“通知单“但质量仍没有明显改进的,应取消其供货资格。
采购部时常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当供应商的产品变化会影响获证产品一致性时,供应部采取相关措施,以确保该变化符合认证规定的要求。
记录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2、生产部的原始记录大致分为:生产、技术、设备、能源、计量、质量、安全、按专业归口管理。
3、原始记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毁,保持原始记录完整无缺。
4、统计人员应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负责按月收集,分门别类,逐月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5、所有原始记录和因工作需要印刷表格、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应提供表式,审核后方可印刷。
6、统计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记录。
9、借出使用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10、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记录内容。
11、记录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记录齐全。
1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13、原始记录由统计统一管理,各生产岗位负责记录。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生产部组织协调。
14、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15、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检验管理制度
为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品管部负责化验工作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品管员需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经过培训上岗,饲料检验化验人员需取得饲料检验化验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2、品管员负责对到货原料、生产的成品及时取样送化验中心,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和维护检测仪器,检验过程所用药品试剂按试验要求配置并标识。
3、每周从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5个批次的产品自行检验。
4、化验员依据化验结果编制、审核检验报告,品管部经理批准。签写检验报告单处理意见前,要审核分析数据确认无误后,在填写意见,发放给各相关部门,对不合格数据,要慎重处理,化验员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检验报告的质量负责。
5、建立分析天平、高温炉、干燥箱、酸度计、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氨基酸分析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酶标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等主要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档案。
客户投诉处理制度
一、制定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的目的就是及时并准确把客户的投诉反馈到公司,通过一些列的调查及时处理好客户的投诉。
二、客户投诉处理制度涉及人员:销售员(包括各级销售经理)、销售助理、销售部助理、质检人员、总经理,电话接听员、办公室等全部公司员工。
三、客户投诉处理制度程序:
(1)公司任何员工接到客户投诉,在做热情解答的前提下,立刻转告客服部。
(2)办公室接到投诉后,请详细记录投诉事项,并做出初步解释。然后正式启动客户投诉处理程序。(3)办公室根据投诉类型进行分类,非质量的投诉由客服部负责协调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4)质量相关的投诉转质检部,由质检部负责处理。(5)所有投诉处理结果由办公室负责汇总,并跟踪投诉处理效果。
(6)办公室每周通报客户投诉情况。
(7)办公室每月汇总一次客户投诉,并通告各部门。
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一、化验室设原料(产品)留样室,由专人负责,留样室要求阴凉、干燥、通风、防鼠、防虫。
二、范围:企业生产所购入的原料、添加剂、生产的成品料,大宗原料及成评料留样须够200g,添加剂留样须够50g。
三、留样要做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样品名称、编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采样数量、采样日期、采样人、实施观察日期、观察项目、异常及处理情况、观察人、样品处理或销毁时间、处理人等内容。
四、留样产品应妥善保管,符合储存条件,防止生虫、霉变。
五、留样观察内容:每半个月检查一次物理变化,有无结块、霉变、生虫,有无产生异味,并留下记录。当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时,及时报告品管部经理处理,并对仍有对应的库存产品进行追查取样检查,已经变质的产品无保留必须要经质检部经理批准,则予以销毁。
六、留样期限:大宗原料一般为两个月,添加剂为五个月,成品料为保质期后两个月。留样记录要保存两年。
七、在留样保存期内,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动用样品,经批准后可取出,使用完即放回原处。
八、过期样品,如未发生质变的统一收集回到生产,如已经变质则由质检经理批准后销毁。
配方管理制度
一、制定配方管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在受控程序管理下发布饲料生产配方,确保所使用的配方为有效配方,并保证配方信息不外漏。
二、配方管理制度责任人:质检部负责人、生产主管、总控室操作人员、小料及手投料配制操作人员。
三、配方管理制度程序
(1)原料进入公司进行抽样分析后,由质检部负责人对分析结果作出整理,制定原料指标中现存各种原料的营养指标表;
(2)将原料、采购部价格报告以及其他相应报表以电子邮件传递给配方人员。
(3)配方系统原料分析数据的更改是建立在对当前批次或接下来一段时间的原料的利用上,原料分析数据更新,原则上配方也必须进行回顾,必要时进行更新。
(4)配方的制定必须服从饲料药物添加条例和国家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5)所有配方均只能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配方负责人(质检主管)发布或更换。没有总经理或质检主管批准时,任何人不得对配方进行临时更改或替换。任何配方更改必须通过配方师完成(包括在饲料中加水)。
(6)总经理或配方负责人在对配方进行确认后,由质检负责人将生产配方打印并签名后传送给生产经理,每个配方均应标注配方代码、配方号、发布日期。配方用于生产时,配方代码、配方号必须在生产报表上准确表明。主配方中的重量单位是千克(kg)。如工厂的配方是自动传送的,在保留过期配方时,必须要打印,并具备以上所有信息。
(7)生产经理对配方进行回顾并签名后,传递给中心控制室进行使用。如果将完整配方进行分解(如,手工添加配方),所有分解配方上同时需要由质检主管和生产主管进行回顾和签名。中控室保存完整配方,使用完毕后在配方上标注停用日期后由主管收回。
(8)如果配方的签名授权除质检主管和生产主管外还有其他人员,工厂需要有一份配方批准和确认签名的人员清单。
(9)当新配方投入使用时,老配方必须取走。过期配方标识详细信息后保留在过期配方文件夹重。过期配方需要在文件夹中保管12个月,第13个月时,可将过期配方转移到库存记录中再存放36个月。
(10)如果有产品长期没有进行更换,总经理或指定人员至少每季度要正式的对配方日期和系统里运行的配方进行对比。
(11)临时配方,委托加工产品或者客户定制配方同样执行此程序,并且使用完后立即从中心控制室取出,存在单独的文件夹中,在下次使用时,再从单独文件夹中取出。
(12)配方组分和药物做出调整时,标签上的原料组分和药物含量也必须做相应调整,要确保标签和配方的一致。
人员培训制度
一、制定企业培训制度的目的是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素质和技能的各种培训,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为员工提供其自身发展的平台,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表现选派优秀员工参加培训机构举行的各种培训,适应岗位要求,提升公司的形象。
二、培训实施:
1、新进员工培训:新进员工培训是企业开发人力资源,激发新员工活力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措施。培训要点包括:(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企业现状和未来,企业的组织机构、员工构成、企业的产品、品牌等。(2)行为规范教育:学习企业的各项管理和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奖罚、岗位职责、安全制度、财务制度、保密制度等。(3)业务知识培训:了解公司各项职能部门的工作要点、作业流程。各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等。(4)公司薪酬、福利情况介绍。(5)培训方式:依新进员工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以下培训方式:集训(每年集中定期)、公司各部门轮训、岗位培训。
2、在职培训: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资深员工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其中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2次饲料安全知识培训。
3、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
4、特殊培训:对业绩优异的员工,公司将选拔到特定企业进行培训,但须签订协议书,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
三、培训考核和要求:
1、各类培训每阶段受训者须写培训报告及个人学习心得。培训资料(报告、成绩、综合评定意见等)存入个人档案;
2、考评优秀者将视情况予以奖励。
3、办公室将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考评成绩等,此培训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员工、晋升、调整工资等的依据。
四、审批程序:
1、办公室负责安排、管理统一的培训项目及参与并督导各部门的培训。
2、公司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
3、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参加岗位技术培训并领取岗位操作上岗人员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培训名单,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核准。
原料仓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仓库管理,确保库存物资在存储期间的数量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原料和产品仓储管理。
一、库区的规划和划分。
根据实际需要,整个库区分为原料库和成品库。原料库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分区按垛存放,成品库根据产品的品种和生产车间分库分区存放。
二、物资的出库和入库。
1、入库:
(1)玉米:首先由玉米初检员进行质量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按照指定的仓位,在“复检员”的现场检验下卸车入仓,净重数量即为入库数量,并分仓记账贮存。
(2)原料:原料到厂后先有化验室取样检验,合格后过磅计量,保管员根据对方送货单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按照原料的不同种类安排库位和垛位,并组织卸车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在卸车过程中随时进行感官检验,根据过磅单和合格的检验报告开具《入库单》同时登记入账。
(3)成品:成品保管员根据经品管员检验后的成品实际生产量分品种每班办理入库手续并登记入账。
2、出库:
(1)玉米:生产结束后,根据当班的实际领用量开具《出库单》,做为玉米出库记账的依据。
(2)原料:生产车间根据当班生产计划计算出各种原料的理论使用量,并据此到仓库领取原料。生产结束后,原料保管员根据实际领用量开具《领料单》作为原料出库记账的依据,同时及时填写垛卡。
(3)成品:成品保管员凭财务部开具的《成品销售单》按照品种组织装车出库,每日成品保管员对当日的《成品销售单》和《成品销售记录》汇总核对后分品种登记、上账,《成品销售单》为成品出库的唯一依据。
三、物资的码放和标识。
1、码放:原料和成品的码放均使用托盘,根据原料、成品的不同品种分区按垛码放,不同垛位之间、垛位与墙壁之间、垛位与库顶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码垛高度最多不得超过三盘,同一品种原料或成品单盘码放包数一经确定后不准随意变更。
待检产品、不合格产品和过期产品要隔离存放,并有清晰标识。
2、标识:每垛原料或成品均要悬挂垛位标示卡,标明名称、等级、供应商、出入库的时间和数量、包数、质量制定、结存数量及领用人等信息。
四、库存量控制和盘点
为保证正常生产需要,尽可能减少流动资金占用量,仓储部根据采购部制定的《原来最低库存量表》,当某一原料达到最低库存量时督促采购部及时采购。同时采购部应根据《库存原料日报表》及时组织采购。
库存物资要建立台账,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记账,月底会同财务人员进行月终总盘点,做到账务清楚、帐物相符。
五、库存原料的巡检监控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原料质量监控制度》的要求每日对库存原料质量进行巡检监控、并及时填写《库存原料检查监控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化验室应按规定频次和项目对库存原料进行抽样化验监控。
六、仓库的环境要求和安全措施
1、仓库门窗要完好,库顶不漏雨,墙皮不脱落,地面应硬化无破损,防湿、防潮并保持通风。
2、库房的安全措施要到位,防火、防盗。根据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定位放置、明确标示,时刻保持通道畅通。
七、保管员换任
保管员换任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原保管员对经管的账目签字,新换任的保管员在部门责任人和财务部门的见证下办理交换手续。
质量监控制度
为确保原料在库存期间的质量不下降或不变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依据《原料采购程序》和《原料采购质量标准》,所采购原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按制定垛位存放,设垛位卡。
二、库存原料必须储存在干燥、无污染的地方,使用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未经品管部批准使用的原料,不得擅自动用。
三、对谷物类、蛋白类及易吸潮的原料,在库存期间,必须由库管人员定期进行质量监控,对库存温度、潮湿度、通风状况等贮存环境进行关注,尤其在高温、高湿、多雨季节,对贮存的原料要增加监控频次。
四、监控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做到定时巡检,真实记录并保存备查。
五、监控方法:感官监控和化验室监控
1、感官监控
由库管员每天对需监控的原料进行感官监控,主要包括:原料的颜色、气味、干湿度、霉变、结块、虫蛀等,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做出标示(暂停使用),并通知化验室抽样进行化验鉴定,由品管部提出处理意见。
2、化验室监控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3篇
摘要:出口饲料添加剂是一种特殊商品,其生产受政策、法规、市场等多种外部因素影响,也受人员、环境、管理等各种内部条件制约。为了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依据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对饲料添加剂从原辅料收购、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多个环节进行可能产生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识别,对识别出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性进行评价,确定具体风险项目的风险等级,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形成风险管理计划。
关键词:饲料添加剂;风险管理;控制
基金项目: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科研项目“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与监管模式改革的探讨”(2015-ZKZ-03)
中图分类号: TS218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18.032
为了加强对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过程中污染、交叉污染,依据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理,从风险管理角度人手,对饲料添加剂从原辅料收购、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多个环节进行可能产生的生物、化学和物理危害识别,通过引入“风险管理计划”,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1 材料与方法
1.1材料
选择饲料级2%-D-生物素讨论建立风险管理计划,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均建有2%-D-生物素生产线,并获得农业部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文号为:饲添[2008]1458、饲添[2013]T00023。
1.2 产品工艺流程描述
饲料级2%-D-生物素产品采用生产工艺:主料(生物素)+ 配料(纯化水、糊精)→离心喷雾干燥→过筛→混合→内包装→外包装→检验→入库。
1.3 风险管理工具
常用的风险管理工具包括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危害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初步危害分析(PHA)等[2]。通过风险设别,饲料级2%D-生物素涉及生物、化学和物理的多个风险因子,故选择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作为风险管理工具。
1.3.1风险识别 出口饲料添加剂的风险主要识别是否动物疫病(TSE病毒)、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重金属)、农业转基因生物超标(GMO)、微生物超标及安全性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1.3.2风险评价 对已经识别并分析的风险进行评价 即通过评价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性从而确认风险的等级,见表1。
评估采用风险等级矩阵法
风险得分评价:风险得分=严重性×可能性×可检测性
风险分析矩阵表,见表2。
1.3.3风险管理措施 从管理的角度来思考衡量风险的影响,高影响且发生概率极低的风险因素不应占据更多的管理资源,而应该把精力投人到发生率高、影响较大的风险中[3]。
低风险,用来作出决策来降低和/或接受风险。一旦风险降低至该等级,就接受该风险而不用再采取更严格的措施进一步降低风险;中度风险,建议采取措施降低风险;高风险,必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
1.4监测和评审
风险管理小组每年至少一次对风险管理计划进行再审核,结合体系内审和管理评审开展,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对运行中的特殊情况,要及时对相应环节进行改进。
1.5风险管理活动记录
风险管理活动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采取风险管理措施、监测与评审等,是运行企业风险管理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及时记录。
2结果与分析
3讨论
风险管理计划是对饲料添加剂产品周期中的质量风险进行评估、控制、交流和审核的系统过程。根据风险管理计划运行情况,对涉及安全、卫生、环保技术规范要求的成品或原辅料,制定风险项目自检自控计划,明确检测项目和频率,以及涉及原辅料的规格型号和供应商。
企业应及时收集出口产品涉及的输入国和国内的技术规范要求;记录产品日常检验和检测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不合格情况;整理企业及同行业出口产品的通报退货和不合格信息。对识别到的重大风险,或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出现重大不符合项的,应及时调整企业风险管理计划。对风险管理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和评审。
在日常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中融入“风险管理计划”,从而使监管部门在企业体系建设上找到了整合载体,“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让企业质量体系与检验检疫监管要求有机结合,搭建了检验检疫部门和企业的工作桥梁,也体现了检验检疫部门对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技术帮扶成就。
参考文献
[1] 天宇,王博妍.制药企业质量风险管理[J].中国医药科学,2013,3(01):161-162.
[2] 肖潇,梁毅.浅析质量风险管理工具的选择[J].中国制药装备,2012(14):26-32.
[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指南(质量管理体系)[M].北京:中国医药科技 版社,2011.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S].2011-01-17.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4篇
比利时浩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球营销总监Dr.Alain、大中华区总经理江礼议博士、台湾分公司技术经理吴宪清女士和台湾分公司注册经理陈佳静女士就比利时浩卫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全球饲料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富乐旺在畜禽生产中的应用、正确选择和合理使用固态发酵复合酶制剂“好特美X”等饲料新技术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作专题报告。
四川省畜牧食品局饲料工业办主任张履平就强化饲料安全发表了讲话, 他指出, 近年来,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国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在畜禽生产中, 绝不能滥用和乱用添加剂, 要依靠法律法规, 提高思想认识, 严防生产中的违规行为, 依靠社会监管, 保证食品安全。
博通资询集团董事长卢干先生针对中国西南饲料企业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做了精彩报告。他在报告中谈到, 中国的饲料企业在世界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在饲料行业飞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双汇”等危害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的事件, 严重制约了饲料行业的发展。饲料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立于不败之地, 就必须加强“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饲料厂玉米筒仓质量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玉米筒仓的质量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1、进料与储存。玉米进仓前,玉米仓管员必须指定装卸工清理地下槽、地坑,看是否有水或者其他杂物,提升机是否进水等情况。
2、清仓。当玉米不能自然下落时,应进行清仓作业。首先仓管员通知财务人员到场核实,后安排卸车队人员进行作业。库底玉米按品管部要求配合别仓玉米使用,清仓完毕后,通知品管部人员到场核实。
3、强制通风。当玉米筒仓局部温度高于室外温度6度,湿度大于仓外,筒仓必须进行强制通风。仓管员开启、关闭通风装置,要填写机械通风记录。如不确定是否达到通风条件或通风时间,应先请示品管部再执行通风作业。
4、活动仓。定期对不使用玉米仓进行活动仓,每周进行一次倒换活动仓,并如实做好倒换仓记录表。以此防止夏季仓内玉米发热变质。
4、仓管员要定期检查玉米筒仓,看是否由漏水和设备漏玉米等情况,确保仓内玉米质量安全。
5、原料仓管员要每天分仓号统计进仓玉米数量,并查看筒仓,估计筒仓内的玉米数量,数据要及时与财务和采购上报。
饲料安全重如山 严把质量检测关 第6篇
【关键词】饲料;饲料安全;质量;检测;标准
1 饲料概述
饲料具有原料广泛、成分复杂、产品多样等特点,这就决定了饲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混合物,一个简单的饲料配方通常有30种以上的组分,不通过系统化的分析,不对饲料成分进行检测,就无法了解饲料中各个营养成分和危害因素,也就无法确定饲料的真正价值。我们日常饲料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有:感官性状(外观、粒度等)、常规成分(蛋白质、灰分、粗脂肪、纤维等)、氨基酸(18种氨基酸等)、维生素(水溶性维生素、脂溶性维生素等)、微量元素(铜、锌、铁、锰、钴、硒等)、其他添加剂(香味剂、酸化剂、抗氧化剂等)、微生物(有害菌和有益菌等)、有毒有害物质(农药残留、霉菌毒素、铅、砷和动物源性成分等),以上检测的项目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息息相关,工作环节一环紧扣一环,从饲料样品的采集、制备与保存,样品的处理、快速筛选、确证检测到出具检验报告、异议处理和上报结果,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2 饲料检测标准
为了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在饲料检测方面,每年各省、区都承担着农业部下达的两个监测计划任务即:饲料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包括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饲料安全专项监测和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例行监测)和养殖环节“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需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检测工作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承担。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不得收费。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在饲料检测过程中,首先要严格按照两个抽样标准:即《饲料采样》(GB/T 14699.1-2005)和《无公害食品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04)来进行。抽样时,每次每组抽样人员应不少于2人。抽样人员应遵守抽样程序,认真、完整地填写抽样单,抽样单位至少应有2人签字。每个样品平均分成三等份(饲料每份约300g,尿液每份约30ml),其中两份由抽样人员带回用于检验和留样用,另一份封存于被抽检单位,作为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复检用。被抽样单位要与抽样人员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并在抽样单上双方盖章或签字。应将包装好的样品完全密封,防止样品在运输及交接过程中交叉污染和包装破损。抽样人员应妥善保存所抽取的样品,防止样品变质。采样、缩样、存储和处理样品时,应特别小心,确保样品特性不受影响。避免在抽样时不能准确执行饲料采样标准;缺少饲料抽样样品状态信息、地址、联系人等信息;抽样单上未加盖公章或签字,抽样人员只有1人;饲料样品处理不规范;抽样封条与样品不完整;流转过程中缺少样品的状态记录;样品流转程序缺失;微生物的二次污染;不适合的采样包装等问题的发生。其次要严格监控饲料检验全过程:①检测前期。检查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抽样单(检验委托单)信息是否完整,样品处理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检测标准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前处理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同批样品应有同一编号,并应对个体再分编下一序列序号,以保证每一个样品有唯一性的编号。应有专人保管,确保样品不被调换和损坏。②检测中期。仪器设备是否经检定(校准),检定(校准)机构资质是否齐全,是否有使用记录和维护记录,有无唯一性标识和计量状态标识,是否进行期间核查,自行研制的专用检测仪器是否经过验证,有无过期、变质和失效试剂,标准溶液是否有配制记录和使用记录,标准溶液配制过程是否规范,是否建立试剂供应商名录,是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有效性评价,使用变更标准未经确认,标准偏离,使用过期标准,是否做过质量控制,是否有能力验证计划,是否采用人员比对、方法比对、仪器比对等进行再现性检测,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能否再现检测过程,记录修改过程是否规范,记录是否妥善保管,按要求归档。③检测后期。检验报告签发人是否为授权签字人,资质证书是否过期,是否超授权范围出具检验报告,是否按标准和合同委托要求给出结论,结论用语是否规范、准确、得当,当怀疑、发现、得知有关报告的数据或结论有误的信息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核查,经核查确定已发出的报告的数据或结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所有原报告的持有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报告的数据或结论,经核查,原报告检测数据有遗漏的,应立即组织进行补充检测,尽快制作补充报告,涉及到结论需要修改的应明确以新结论代替原结论分析原因,进行复测。在资质方面,实验室不得超期出报告,不得超授权范围出报告,检验人员不得无证上岗、授权签字人必须经过考核方可签字,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合格,检定单位须有资质,标准物质必须有相应合格证书或经过验证合格,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记录,随做随记(如管理评审和内审记录,人员培训记录,仪器設备使用和维护记录,标准溶液配制和使用记录),应注意原始记录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原始性。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加强人员技能培训。强化人员法律、质量、岗位责任、服务意识,加强道德、政策、法制观念教育,增强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风险管理教育,提高全体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通过管理评审和内审,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规定,做好饲料检测各环节的管理,不断提高饲料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
参考资料:
[1]新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
青贮饲料的管理与安全饲喂 第7篇
一、未开窖前常察看
青贮原料装封之后, 并非万事大吉。一定要经常到窖边查看密封情况是否受损。如果发现覆盖的塑料薄膜被老鼠咬玻或被异物扎破, 要立即给予补封;如果遇雨天, 要将窖周的排水沟清理疏通, 以免雨水漫入窖内, 使草质受损。
二、开窖之后观质量
青贮饲料经30~40天发酵, 即可开窖取用。开窖后莫慌着饲喂, 要先从气味、颜色、质地上给予综合断定, 确定质量好坏再行使用。具体判断标准是:
1. 看颜色
如果青贮前的秸秆为绿色, 那么贮后颜色呈青绿或黄绿色, 近于原色者为优良;呈黄褐或暗棕色者为中等;呈黑色或褐色、墨绿色者为最差。
2. 闻气味
优质的青贮料具有轻微的酸香味或水果香味, 味酸而不刺鼻, 似刚切开的鲜面包的味道, 给人以舒适之感;如果酸味刺鼻, 香味极淡, 则为中等;若有令人作呕的、刺鼻的腐臭味或霉味, 则表明饲料变质, 青贮失败。有霉味是因青贮过程中饲料踩压不实所致;有类似猪粪臭味的, 说明蛋白质变性分解。
3. 查质地良好的青贮饲料在窖里压得很踏实, 但抓到手中又很松散, 没有发粘的感觉, 质地柔和而略显湿
润, 茎叶仍保持原状;反之, 如果手握青贮料有发粘的感觉, 严重时茎叶粘成一团好像一块污泥, 或质地松散干燥、粗硬, 则表明水分过多或过少, 都是品质不佳的表现。
经过上述综合判定, 质量上乘的青贮饲料可以放心饲喂家畜;但中等品质的青贮饲料不宜喂妊娠家畜;而质量低劣的青贮料已失去利用价值, 不宜再用来饲喂家畜。
三、取用
进窖时, 先清除窖口边封盖的泥土杂物。方形窖应从逆风一端开口, 在一个横断面上分段取料, 每天至少取6~7cm厚。取后的横断面要保持水平垂直, 切不可以往深处掏挖, 以免其表面暴露, 气温较高时引起二次发酵。圆形窖应自表面向下一层一层地取用, 使青贮料始终保持在一个平面上, 切忌由一处向下掏取。不管哪种形式的窖, 每次取料后都要用塑料布将暴露层面盖严封好, 使之不透气。取用量以当天用完的原则, 天气炎热时要随喂随取, 保证饲料顿顿新鲜。
四、饲喂
青贮饲料优质多汁, 营养丰富, 适口性强, 家畜喜食。但如果饲喂不科学, 则难以收到良好的效果。
1. 耐心驯饲, 逐渐过渡初喂青贮料时, 部分家畜会因不习惯而拒食, 这就需要进行驯饲, 方法有四:
(1) 在家畜饥饿空腹时先喂少量青贮料, 再喂其他饲料。
(2) 将少量青贮料与精饲料混合后先饲喂, 再喂其他饲料。
(3) 将青贮料放在饲槽的底层, 上层放常喂的草料, 让家畜逐渐适应气味。
(4) 将青贮料与其他常用草料搅拌均匀后喂给。在驯饲的基础上, 青贮料的用量可由少到多, 逐渐增加。
2. 以质定量
品质好的青贮料可以多喂一些, 反之则应少喂;铡得过细的青贮料对牛、羊反刍不利, 要与优质干草结合起来饲喂。
3. 注意饲喂卫生
每次饲喂前都要将槽内剩料清理干净, 以免陈饲料污染新饲料, 影响家畜食欲。冬季如果青贮料上冻结冰, 应融化后再喂, 因冰冻的青贮料易造成母畜流产。奶牛应在挤奶后再喂青贮, 挤奶间忌堆放青贮料, 以防影响鲜奶的气味。
4. 视畜种饲喂
饲喂青贮料可提高奶畜的产奶量, 奶牛、奶羊可适当多喂。因青贮料含有大量的有机酸, 有轻泻作用, 为防止流产, 妊娠后期的母畜应少喂为宜。同样因青贮料酸度过大, 会影响种畜精液品质, 因此种公畜也以少喂为宜。
各类家畜每日青贮料的参考喂量为:奶牛15~20kg、肉牛10~17kg、犊牛3~5kg、马8~10kg、驴5~8kg、猪1.5~2.5kg、羊1~3kg。
5. 四季均衡供给
青贮料保存不受季节限制, 可长年供给。对于一些无条件放牧的大型牛、羊育肥场, 要备足青贮料, 四季均衡供应。
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第8篇
1 饲料企业HACCP组成
HACCP管理主要侧重于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危害的分析( hazard analysis,HA) 和对关健点实施有效控制( critical control point,CCP) 。饲料企业实行HACCP必须首先建立在GMP的基础上。由进行危害分析和确定预防性措施确定关键控制点建立关键限值监控每个关键控制点制定纠偏措施建立记录保存体系建立验证程序等7 个原则组成。
1. 1 进行危害分析,提出预防性方案
HACCP计划包括: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以及关键限值的制定、执行、监控、记录和其他措施。根据饲料生产工艺流程,确定饲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有关潜在危害,包括原料采购运输接收储存配方设计加工过程产品贮存运输消费等各环节存在的物理性危害、化学性危害、微生物危害等,并确定相应的预防性措施。
1. 2 确定并监控关键控制点
关键控制点是可以被控制的点、步骤或方法。经过对这些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可以消除饲料潜在的危害,使饲料安全,达到其产品对消费者健康无损害的标准。据此,饲料企业的加工过程一般关键控制点可以确定如下: 原料接收( CCP1) 原料贮存( CCP2) 配方设计( CCP3) 原料投料( CCP4) 原料清理( CCP5) 粉碎( CCP6 ) 配料( CCP7 ) 混合( CCP8) 制粒( CCP9) 包装( CCP10) 成品贮存( CCP11) 成品发放( CCP12) 运输( CCP13) 产品检验( CCP14) 。
1. 3 建立关键限值,制定纠偏措施
对于生产中每个关健控制点需确定关健限值,以确保关健点在控制限内。如在原料接收中,企业应根据国家饲料企业卫生标准、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准则,对不合格产品拒收。在原料贮存中,要制定相应贮存的温度、水分含量、存放时间、微生物检出数的限值。在混合时,要限定混合均匀度、硬度、颗粒长度、混合机残留量等。
2 饲料企业《原料接收》HACCP计划制定
用饲料原料贮存中关键控制点及危害分析,来说明HACCP质量管理体系的具体应用,见表1。
3 结论
饲料的安全贮藏与霉变饲料脱毒处理 第9篇
1.1 全价颗粒饲料:
全价颗粒饲料是用蒸汽调制或加水挤压而成, 大部分微生物和害虫被杀死, 且间隙大, 含水量低, 只要防潮、通风、避光贮藏, 短期内不会霉变, 维生素破坏也较少。
全价粉状饲料表面积大, 孔隙小, 导热性差, 容易返潮, 脂肪和维生素接触空气多, 易被氧化和破坏, 故不宜久存。
1.2 浓缩饲料:
浓缩饲料含蛋白质丰富, 含有微量元素和维生素, 其导热性差, 易吸湿, 微生物和害虫容易繁殖, 维生素也易损失。贮藏时应在其中加入防霉剂和抗氧化剂, 一般贮藏3~4周。
1.3 添加剂:
添加剂一般要求低湿、干燥、避光处贮藏。许多矿物盐能促使维生素分解, 因此矿物质添加剂不宜和维生素添加剂混在一起贮存。添加剂预混料为避免氧化降低效价, 应加入抗氧化剂。贮存时间直接影响添加剂的效价, 某些维生素添加剂每月损失量就有5%~10%, 因此其产品应做到快产、快销、快用, 切忌长期贮存。
2 霉变饲料脱毒处理
2.1 剔除法:
对于秸秆、颗粒饲料, 一旦出现霉变, 直接把发霉变质的部分剔除干净即可。
2.2 水洗法:
籽实类饲料出现霉变, 先将发霉的饲料碎粉, 倒入缸中, 加3~4倍水搅匀, 以后每天换水搅拌两次, 直到浸泡的水由茶色变成无色为止。
2.3 晾晒法:
主要用于大量秸秆饲料。先将发霉饲料置于阳光下晒干, 后通风、抖松, 除去霉菌。
2.4 加热法:
对于饼粕类原料, 在150℃温度下焙烤30分钟, 或用微波炉加热8~9分钟, 可使其中的黄曲霉素破坏48%~61%。
2.5 吸附法:
饲料安全与质量监管 第10篇
1 饲料安全状况
1.1 单一的饲料营养成分含量不够, 不能满足动物
正常的生长发育, 饲料报酬低, 饲养效果差, 养殖成本高。配合饲料因其配方科学, 营养全价, 高效方便, 节省了饲养企业或饲养专业户的大量设备开支和劳动的支出, 在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
1.2 饲料企业及生产品种繁多, 但质量良莠不齐。
饲料安全直接影响到畜产品的质量水平, 因此要高度重视饲料的质量。要保证饲料的质量安全, 饲料企业要严格管理饲料原料的采购、生产工艺、以及贮存运输的各个环节, 监管部门也要积极主动地监管到位, 不久死角, 共同构筑饲料安全的防火墙。我们作为畜牧兽医业务部门, 不但要向养殖户宣传掌握养殖的新技术, 同时也要向他们普及饲料知识, 让他们学会选用优质的饲料产品。
1.3 饲料产品的质量包括营养质量、卫生质量和加
工质量三个方面的内容。在评价饲料的质量时, 这三个方面缺一不可。但饲料的卫生质量是衡量饲料产品质量的主要组成部分。由于饲料卫生质量不仅直接影响畜禽的健康和生产力的充分发挥, 而且会通过食物链间接影响人类的健康长寿, 因此在饲料原料生产、饲料加工、贮存、运输及饲喂畜禽过程中, 都必须把好饲料卫生质量这一关。
1.4 管理好饲料企业, 对饲料的质量进行科学鉴
定, 既能打击不合格的饲料企业, 保障合格的饲料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又能为畜禽健康养殖保驾护航, 为广大畜禽养殖户创造更高的利润空间, 并且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饲料卫生质量如此重要, 那么就要对饲料的卫生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监管。
2 饲料卫生质量鉴定检验方法
一般情况下, 对饲料检验的步骤是感官检查、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性与定量检验和简易动物毒性试验。必要时还要进行微生物检验。
2.1 感观检查
通过感觉器官对饲料的色、香、味、形等状态进行检查。检查时要注意照明对颜色、温度对气味、感观疲劳对检查结果的负面影响。
2.2 有毒有害因素的定性与定量检验
对含有未知有毒有害因素的饲料进行卫生质量鉴定时, 应先了解可能属于何种毒物, 为此可先进行预试验。经过预试验, 得出毒物的线索后, 必须再进行毒物的化学确证试验。有时还需要采用快速检验方法, 在现场对饲料中的毒物或污染物做出初步判断。
2.3 简易动物毒性试验
为了在较短时间内对某种可疑饲料的毒性如何做出初步判断, 可采用简易的动物毒性试验。这种试验对动物的品种、数量要求不高, 试验时间短, 观测指标简单。该试验可以确定可疑物质有无急性毒性和毒性的大小, 并能对毒物的类别和性质加以粗略估计, 提供检验线索。
饲料卫生质量的鉴定结论:通过对饲料卫生质量的鉴定, 可做出饲料卫生质量鉴定的结论。结论应尽可能明确。
3 饲料处理
3.1 合格饲料
符合该饲料卫生标准的正常饲料合格, 可以正常销售和饲用。
3.2 要经一定的方法处理或在一定条件下才可以饲用的饲料
这类饲料称为“条件性可用饲料”。对这类饲料可采取混搀稀释、重新加工调制、高温处理和去除毒害等“无害化处理”措施, 消除危害。经过无害化处理的饲料应再次进行检验, 符合正常的饲料要求, 可不再限制饲用。
3.3 对畜禽有明显危害的饲料
几种枯饼饲料的安全脱毒技术 第11篇
二、花生饼(粕)、豆饼(粕)。花生饼中含有少量抗胰蛋白酶,冷榨和浸提的豆饼与豆粕含有抗胰蛋白酶、凝集素、皂角等多种有害物质。脱毒方法:先向饼粕中加水,将其水分含量调整到16%,然后升温至110℃,持续3分钟,即可消除这些有毒物质。
三、菜籽饼(粕)。菜籽中含芥子甙,本身无毒,但经油榨后水解变为有毒物质。具体脱毒方法有:1.坑埋法。挖土坑,其大小视菜籽饼数量而定,坑内铺放塑料薄膜或草席。先将粉碎的菜籽饼加水浸泡,饼水比约为1∶1;浸泡后装入坑内,每立方米装菜籽饼500~700公斤。装满后,顶部铺草或塑料膜,上面压土20厘米左右,两个月后即可饲喂。2.氨处理法。每100份菜籽饼粕加7%的氨水22份。均匀喷洒在饼粕上,然后闷盖3~5小时,再放在蒸笼中蒸40~50分钟,最后炒干(防焦)或晒干。3.碱处理法。每100份菜籽饼粕中加入14.5%~15.5%的氢氧化钠溶液24份,其他处理过程与氨处理法相同。4.水洗法。在缸内盛清水,将粉碎的菜籽饼投入,饼水比例以1∶6为宜,浸泡一天后滤去水,再放同样比例的水浸泡一天,连续3次,滤水后即可饲喂。或用热水(冬季80℃,其他季节50~60℃)按饼水比例1∶4浸泡,保持水温40℃左右。夏季泡一天,冬季泡两天,取出用清水冲洗过滤两次即可饲喂。
饲料加工技术对饲料安全性的影响 第12篇
1 原料的控制和安全贮存
饲料原料是生产安全饲料的首要控制点, 在一些植物性饲料原料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了大量农药防治病虫害, 造成其产品中农药残留大大超标, 饲料厂在接收这些原料时应加强对农药残留的检测。另外, 工业生产所排放的废水、废气对饲料原料造成的污染也相当严重。目前, 饲料生产企业由于检测设备的限制, 大多数对农药残留和工业污染原料未加检测, 这是安全饲料生产的一大隐患, 饲料生产者应给予足够重视。
饲料原料水分是安全贮存的关键, 尤其是一些刚收获的植物性原料, 水分一般都达不到安全贮藏的标准。贮藏过程中, 原料极易受霉菌的污染产生大量霉菌毒素, 使生产的饲料品质恶化。因此, 需要改善原料的贮存条件和控制饲料原料的水分 (安全水分在12%以下) , 尽可能减少霉菌的污染, 是最有效的方法。许多原料在处理时由于条件限制, 不可能达到相当干燥的程度。采用防霉剂控制霉菌滋生是一个有效的措施, 然而防霉剂不能去除原料中已有的霉菌毒素, 因此必须在霉菌污染发生之前尽早采取霉菌控制措施。
目前, 由于饲料原料供应紧缺, 原料掺假现象十分严重, 饲料原料的掺假给安全饲料生产带来困扰。因此, 在接收原料时要通过严格地化验, 确认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
饲料中大部分原料为玉米, 通常贮存在立筒仓内, 尤其是钢板仓, 由于昼夜气温差别较大易引起贮存原料的水分蒸发和水蒸气的结露, 使靠近立筒仓壁的部分原料含水量偏高, 如长期贮存易使原料产生霉变。所以应加强立筒仓内原料的管理, 可通过翻仓等办法减少原料的水分, 以保证贮存原料的安全。
2 原料的清理
在饲料加工中, 人们往往重视饲料原料中的大型杂质和磁性杂质的清理, 以保证饲料加工设备的安全, 而常常忽视饲料中小型杂质的清理。这些小型杂质成分复杂, 是各种有害微生物滋生的场所, 当原料中水分和温度适宜其生长时, 原料的营养可作为其培养基, 使其快速生长产生大量有害物质, 对饲料安全构成威胁。因此, 饲料生产中对小型杂质也要进行清除, 以利于饲料的安全, 保证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