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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资源范文
来源:火烈鸟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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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资源范文(精选11篇)

专利资源 第1篇

催化剂领域专利申请涉及技术知识范围广泛,主要内容包括催化剂、吸附剂产品及其制备方法、以及催化剂的再生方法,涉及无机化学、有机化学、机械三大学科。催化剂领域的申请人主要为石油化工行业的大公司以及高校和科研机构。大公司主要侧重工业催化剂的研究,其研究开发体系较为系统,研究成果主要以专利的形式公布;但也经常出现发明人将高校科研项目带入产业的情况,特别是随着催化剂工业化的生产,国内的高校、科研机构和公司在催化剂领域的科研联合活动十分活跃,也有部分成果发表在国内外期刊中;而高校和科研机构主要侧重于基础催化剂的研究,例如光催化剂、吸附剂、离子交换材料等,集中于开发新的产品和方法,研究成果主要以论文的形式公布。可见,催化剂领域的非专利文献的检索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常用的非专利数字资源主要包括内网的CNKI、万方、超星、CJFD、非专利资源门户以及外网的ISI Web of knowledge[1]、Science Direct、Google scholar[2]、百度[3]、维基百科、读秀[4]、化工引擎等。

2 检索资源的特点与选择

2.1 申请人/发明人追踪检索

2.1.1 CNKI、CJFD检索

针对国内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申请,一般选择在外网的CNKI中通过检索项“作者”、“第一作者”、“作者单位”检索其已经发表的中文学术论文。S系统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也可以进行申请人或发明人的检索,输入检索式“作者/atcn”、“作者/aten”或“机构/org”检索除了硕博士论文以及重要报纸之外的一般性期刊文章,检索到的文章可直接进行全文图像浏览,避免了CNKI必须先下载再浏览的缺陷。

【案例1】申请号为CN201110092049.0,发明名称为“一种低温制备二氧化钛纳米薄膜的方法”,申请人为“浙江大学”,发明人为“赵高凌、张俊娟、何凯、宋斌、陈志君、韩高荣”。第一发明人一般是课题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即导师,可以仅利用其作为主要检索对象,从而提高检索效率。

浏览后确定其中的《低温下溶胶凝胶法制备TiO2纳米晶》公开了该申请的大部分技术特征,能够结合另一篇专利文献评述所有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2.1.2 ISI检索

如果经过上述操作并没有找到合适的中文非专利文献,则可以选择ISI Web of knowledge的“作者”项进行检索,为了减少噪音可以首先采用“姓氏全拼+空格+名字全拼”的检索式,如果没有检到合适的文献,可以进一步采用“姓氏全拼+空格+名字首字母缩写and关键词”的检索式防止漏检。

【案例2】申请号为CN201210069720.4,发明名称为“胶原纤维氨基化改性吸附剂及其制备方法”,申请人为“陕西科技大学”,发明人为“步巧巧、王学川、罗敏、强涛涛”。

在ISI中通过检索式“buqiaoqiao”仅检到3篇文献,浏览后确定其中的《The preparation of aminated collagen fiber and Its study on adsorption of dyes》即能评述申请权利要求的创造性,而检索式“buqq”则检出10篇文献,其中含有噪音文献。

2.1.3 百度检索

另外,直接以发明人为基本检索要素进行检索,发明人为国内学者,还可以选择本土搜索引擎—百度进行搜索,发明人为国外学者,还可以选择谷歌进行检索。

【案例3】申请号为CN200710038485.3,发明名称为“一种用于烯醇加氢的钴-铁磁性纳米粒子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申请人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发明人为“王宇红、吴贵升、李俊、毛东森”。

在百度搜索(www.baidu.com)中键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王宇红。显示搜索结果第一条为:王宇红-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评师网,点击进入:在王宇红老师个人简历代表性论文第一篇即X类文献《Recylablenano-size Pd catalyst generated in the multiplayer polyelectrolyte films on the magnetic nanoparticle core》。

通过百度搜索还可以检索到发明人的未被中国博士学位论文电子期刊网及中国优秀硕士论文电子期刊网收录的一般博硕士论文。虽然是网络文件,但是只要能够明确发表时间即可使用,还可以帮助审查员更好的理解发明和选取准确的中英文关键词,并且还可以进行引文的追踪检索。

2.2 关键词检索

2.2.1 高校、科研机构申请

针对高校、科研机构的申请,由于各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经常会进行相同技术领域的学术交流,研究成果可能会相互借鉴,多种原因导致一些申请的技术内容早已被其它高校、科研机构在中外非专利刊物上发表,所以还需利用精确的关键词在非专利资源中进一步的检索,从而避免漏检。

【案例4】申请号为CN201110141153.4,发明名称为“一种分子筛类固体碱催化剂及其制备方法”,申请人为“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发明人为“易江龙、许磊、张宇鹏、刘凤美、刘师田”,权利要求1:一种分子筛类固体碱催化剂,其特征是化学通式为Ln(PO2NH)3,其中Ln为稀土元素;所述分子筛固体碱催化剂Ln(PO2NH)3的制备方法如下:……。

首先,用CNKI和ISI检索发明人发表文章未果,之后,采用关键词“碱催化剂”与“PO2NH”在CNKI、CJFD、万方、百度中搜索也还是没有结果,最后,在ISI的主题检索范围中采用关键词“base catalyst”and“PO2NH”检到一篇X类文献《Nitrogen-containing porous cerium trimetaphosphimate as a new efficient base catalyst》,该文献中公开了一种碱性催化剂氮代晶体分子筛型三亚胺基磷腈铈Ce(PO2NH)3·5H2O,虽然制备方法不同,但是与本申请催化剂的结构非常相近。同样,可以将上述英文关键词放入Google scholar中进行检索,也可以很快检出该篇X类文献,且Google scholar数据库具有检索结果按照相关性排列的特点,可以很快地找到相关的对比文件,大幅度地减少检索所需的时间。

2.2.2 技术方案简单的企业申请

针对一些技术方案比较简单的申请,可以利用非专利资源百度、读秀、超星检索得到合适的对比文件。

【案例5】申请号为CN201110159963.2,发明名称为“一种防止金属粉末氧化的吸氧剂”,申请人为“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发明人为“汪锦瑞”。

此案是一企业申请,企业申请检索的重点一般是专利数据库。首先以申请人和发明人进行追踪检索,但未检到合适的对比文件;在专利数据库中利用各组分作为关键词进行简单和渐进式检索也未检到合适的对比文件,且在CNABS和CNTXT库的检索式中加入“烘石膏”后均只检到本申请一篇文献;并且在非专利文献库中检索“烘石膏”的文献量也很少,在上述情况下,想到对“烘石膏”的化学组成或别名进行扩展检索;在CNKI、万方、CJFD中通过关键词进行检索,由于各种原因也未得到任何结果;利用搜索引擎在百度中对“烘石膏”进行检索,检到了一篇无法确定公开日的豆丁网文章《食品包装袋内的保鲜剂-“脱氧剂”和“双吸剂”的探究》,发现其中介绍日本专利中配方“30%MgCl2水溶液浸渍的活性白土3g+0.3g烘石膏+3g Fe粉”,给出了在VEN数据库中检索的启示,但未检到该日本专利;利用该配方继续在百度中进行检索,通过输入“30%MgCl2水溶液浸渍的活性白土3g+0.3g烘石膏+3g Fe粉”,找到包含此配方的博客文章“还原铁粉与食品脱氧剂的应用”,于是坚信必然存在相关的非专利文献,于是通过此博客文章中该配方的另一种撰写方式“30%MgCl2水溶液浸渍过的活性白土3g+0.3g烘石膏+3g还原铁粉”找到了时间可用的非专利文献“还原铁粉和食品脱氧剂”。

【案例6】申请号为CN201210012654.7,发明名称为“一种新型低温乙烷氧化脱氢制乙烯的催化剂及其使用方法”,申请人为“内蒙古大学”,发明人为“胡瑞生、宋丽峰、秦丽婷、云振义”,权利要求1:一种低温乙烷氧化脱氢制乙烯的催化剂,其特征在于,该催化剂含有HCl气体和二氧化钛。

首先,在中英文专利数据库以及百度、Google scholar、ISI中通过申请人/发明人、关键词检索,均未得到合适的对比文件;考虑到本申请技术方案比较简单,于是在读秀中利用关键词“乙烷的氧氯化、HCl、乙烯”进行检索很快在第4页检到一篇X类文献——“脂肪族化合物的工业合成”,周鼎,化学文摘,第1期,第14页,1966年。

2.2.3 关键词扩展

关键词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直接影响检索的效果,这里简单介绍几种通过非专利资源查找准确的中英文关键词的方法,尤其是查找英文关键词:

一、利用百度百科、词都(www.dictall.com)、化工引擎、维基百科进行中英文别名、同义词的扩展;

二、利用Google翻译、CNKI翻译或者在Google高级搜索界面中设定网页语言是英语、检索字符为中文关键词得到与之对应的英文关键词。

2.3 引文追踪检索

对于引文的追踪检索,除了通过阅读已找到的相关A类非专利文献的参考文献部分外,还可以直接利用Google Scholar的每条检索结果下面的“相关文章”链接,直接浏览与该篇文章的技术内容密切相关的其它文章。CNKI也具有类似的功能,其具体的一项检索结果中通常会列出“相似文献”,这些文献与检索出的文献技术内容密切相关。

3 结语

基于常用的检索方式,催化剂领域非专利检索时应先进行申请人/发明人的追踪检索,再进行关键词检索和引文追踪检索。

通过对非专利资源在催化剂领域检索应用中的一些粗浅的认识和实践,发现对于审查员来说能够快速定位最佳检索资源以及找到最快捷的检索路径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提高审查质量的先决因素。非专利资源的合理利用能够帮助审查员提高检索质量,防止漏检,并补充相应的背景知识,其功能非常强大,对催化剂领域的检索功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开发与探讨。

摘要:本文依托实际专利审查检索案例,介绍了利用非专利资源在催化剂领域的一般检索规则和应用策略。针对催化剂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重点探讨了CJFD、ISI Web of Knowledge、百度搜索等非专利数据库在催化剂领域检索中的不同适用情况,体现了非专利资源在催化剂领域检索中的便捷性。

关键词:催化剂,非专利,检索

参考文献

[1]吴娴波《.科学引文索引》网络版的检索规则与检索功能研究[J].实用医学杂志,2006,22(1).

[2]吴敏.搜索引擎Google的检索规则[J].兰台世界,2005,(7).

[3]杨世兴,赵奇.百度搜索引擎在专利审查检索工作中的“妙用”[J].电子制作,2013,(15).

专利资助及申请专利的好处 第2篇

1.2.3.4.5.保护技术点,同行或是他人不可仿冒。公司实力的展现,便于宣传,有利于销售。增加品牌的含金量,也是产品加价的筹码。可以申请东莞政府的资助,同时也可以申请科技企业,更有利于扩大市场。若没有申请专利保护,自主辛苦研发的技术被别人做为拿来主义。同时自已没有注册,他人都可以注

册,更甚者是反过来告侵权。

6.是一利无形的资产,是信誉的载体。

专利资助

一、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500元;国内发明专利每件的申请费、实审费在授权前按实际发生额给予全额资助,授权后再资助10000元。

二、获美国、日本、欧盟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50000元;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港澳台除外)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5000元;获得港澳台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0000元。同一件专利最多资助2个国家或地区。

三、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初审的发明专利具备专利三性的,即国际检索报告中显示专利同时具备新颖性、实用性、创造性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5000元。

四、同一资助对象一年专利申请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专利不能重复申请政府其它相关专利资助。

五 专利申请资助每年1月下旬和7月下旬各受理一次。

六、专利培育企业专利试点企业资助标准:专利培育企业每家资助5万元,专利试点企业每家资助10万元

七、专利培育企业专利申请量: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专利3件或外观设计专利10件以上。

落入专利圈套与专利竞争 第3篇

第一张“骨牌”已然倒下

2006年的北京车展目睹了自主品牌的崛起,奇瑞、中华、长城、江淮、长安、长丰、哈飞、上汽、一汽等企业在本届车展纷纷推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与此相对应的则是针对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却在不断增多。2005年中国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中,涉外案件同比上升77.48%。从通用对奇瑞、丰田对吉利,到日产对长城,再到本田对双环,几乎无一例外都是因外观专利而引起的诉讼。

汽车行业只是国内企业遭受专利诉讼打击的一个典型行业,在众多的其他行业,尤其是出口行业,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如DVD、打火机、摩托车、电池、数码相机等等,都遭遇了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侵权控诉。通用电气、松下、IBM 等先后在中国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维护机构,针对国内企业的“专利大战”初露端倪。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已经被拉倒,可以预见,针对国内企业的专利诉讼案件必将接踵而至。

事实上,当人们还在就“狼来了”、“狼没来”争论不休的时候,跨国公司已悄然完成了在华专利布局。从全球大势来看,专利申请呈现出国际化趋势,这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反映。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06年WIPO专利报告》,巴西、中国、印度、韩国和墨西哥等国国外专利申请量大幅增长,反映了市场和生产活动的国际化。尤其是,东北亚地区过去20年的专利申请量激增,最显著的原因是中国和韩国成为重要的工业经济体。由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中国庞大的现有和潜在市场都吸引着跨国公司趋之若鹜。2006年9月15日,日本经济产业省和专利局(JPO)发表综述文章指出,日本企业的知识财产战略重点为加强向中国申请发明专利、外观设计和商标注册等工业产权。自1993年之后,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即呈迅速上升趋势,说呈“井喷之状”亦毫不为过,而总申请量中发明专利占绝对多数。

跨国公司在华战略是首先进行专利布局,之后则是坐等中国企业落入“圈套”。其策略往往是,等到国内企业已经发展的相对成熟,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并能够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之后,才提起侵权诉讼,以“坑蒙拐骗+威逼利诱”的种种策略迫使国内企业就范,长期支付高额的专利许可费。

专利垄断甚于市场垄断

随着外商投资的增长,一些领域的外资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但由此便认定外资垄断中国市场则太过武断。根据中国商务部的统计,在制造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行业依次是: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文化办公用机械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家具制造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业、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橡胶制品业和金属制品业。这些行业恰恰是市场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较充分的行业,其中不仅都有大量的内资企业参加市场竞争,而且外商投资企业也较集中,在同一行业中有几百家甚至几千家的外资企业角逐。外资企业中有许多是中方控股或中方参股的,外资对中国不同行业的控制是非常有限的,并未出现外资垄断现象。当然,考虑到外商投资在加剧中国市场竞争的过程中,存在着跨国公司依靠强大的技术、管理、营销、人才、资金等优势取得市场领先地位,外资企业市场占有率提高,具有产生垄断的可能性(不能把可能性等同于现实)。

即使还没有出现市场垄断,但外资企业及其母公司的“专利垄断”问题却更为严重。如果说市场垄断还可以通过《反垄断法》来予以控制的话,打破“专利垄断”的路途却更加艰辛。其实,对我国企业的专利诉讼已经折射出了“专利垄断”之痛。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中国汽车行业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调查》报告显示,1985年至2005年,我国共受理国内外企业涉及汽车的3种专利申请31497件,其中国内企业申请15686件,国外企业申请15811件,各占总量的50%。但是,所受理的专利申请中,发明主要来自国外企业,实用新型中的98%则来自国内企业,而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最高,保护时间最长,对市场的控制度更强。相比于整车企业,中国零部件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则更是寥寥。在中国注册的中外零部件专利总数仅占全世界的2%左右,在中国境内本土零部件企业的专利拥有量只有22%,78%为跨国零部件企业所拥有。“中国制造”占据了全球拉链市场的半壁江山。2004年中国拉链产量即达280亿米,足足可以绕地球赤道700圈。然而,我国有关拉链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却大部分掌握在国外专利权人的手上。各国在华专利申请的总量虽然只占1/3,但是却占到了发明专利申请总量的绝大部分,而国内申请人拥有的专利基本上是对拉链做小改动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对外形做出新变化的外观设计专利。类似的情况还发生在打火机、汽车和摩托车配件、锁具、剃须刀等产业。

通过“专利垄断”,跨国公司牢牢控制了市场的主导地位、产业链的最高端,当然也是利润“蛋糕”的最大块。同时,“专利垄断”也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我国通过三资企业学习先进技术的期望。事实上,跨国公司在华专利申请量密度大、增速高,但其在华的三资企业研发水平较低,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不仅远远低于母公司在华的平均水平,而且远低于中国本土企业的平均水平。

区分歧视性的“专利壁垒”与正常的“专利竞争”

我国企业不仅在国内市场上遭遇专利诉讼,而且还在出口市场上屡遭专利“打击”。然而,凡事不可“一刀切”,应该区分歧视性的“专利壁垒”与正常的“专利竞争”。所谓“专利壁垒”一般并非指的是企业的专利及其维权行为,而是指政府的专利政策。如欧盟的“CR法案”明显针对的主要是温州与宁波的打火机。因为“CR法案”的主要内容之一即是: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加装保险锁,防止儿童开启。而在欧盟打火机市场上,温州产的打火机,售价全部在2欧元以下,欧洲及日本、韩国等生产的打火机则没有在2欧元以下的。种种迹象表明,除了常规技术问题以外,我国出口企业面临的更多的是各种技术法规与强制性技术或环保等标准,而这些法规与标准的背后,往往有与我国企业竞争的国外企业在推波助澜,他们往往预先就布置了相关的知识产权壁垒。毫无疑问,类似于欧盟“CR法案”之类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就是“专利壁垒”,它明显带有歧视性和阻碍贸易正常发展的目的。

然而,从全球的范围来看,并非所有的专利摩擦和争端都涉及“专利壁垒”。因为,跨国公司的专利战略是正常、合法的企业竞争行为,是更高级的竞争形态。一流企业卖标准、二流企业卖产品、三流企业卖苦力。标准与专利的结合是跨国公司开展全球竞争的“组合拳”。通过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跨国公司虽然可能在制造环节已经不占据优势,但却牢牢掌握着市场的主导权和利润的最大头。

事实上,不仅仅是在中国,全球范围内各大公司之间的专利之争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2007年2月22日,美国圣地亚哥联邦法院判定微软公司擅自使用了阿尔卡特-朗讯公司的两项专利技术,并开出了价值15.2亿美元的赔偿单。这场曾被认为将不了了之的官司,创下了历史上专利赔偿的最高纪录。最终其结果如何,我们还需要拭目以待。而故事的被告——全球最大软件制造商美国微软公司,在另外一连串的诉讼中却成为了原告。继在海外掀起反盗版旋风之后,微软又把打击地点转回国内,向美国多个法庭提出诉讼,控告美国26家公司销售盗版微软公司的软件。同样的故事还发生在其他产业领域,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领域。作为欧洲顶级PC品牌之一,宏基与美系厂商惠普和戴尔的战火由欧洲和亚太地区扩至美国市场。2006年,宏基在美国市场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20%,此一比例预计在2007年还将继续上升。宏基的笔记本电脑业务不仅在欧洲和亚太地区对惠普造成了巨大的压力,还高调宣布继续进军美国市场,并计划收购其他品牌计算机厂。作为回应,惠普在得克萨斯州东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提起了诉讼,控诉宏基侵权其5项专利,因此要求宏基给予损害赔偿,并要求法院禁止宏基在美国销售计算机。对此,宏基也针锋相对,强调它自身也有多项专利,对未经授权的使用行为,也将采取必要措施,一场专利的战争在所难免。此刻,我们就会发现,专利是跨国公司为了开发和维持自己的竞争优势的一种重要的手段,专利诉讼是激烈的竞争的一种表象而已。无怪乎,考虑到进行全球竞争的需要,微软拆分案从一开始就注定会不了了之。

专利垄断并非世界末日

从理论上来看,“专利垄断”并非铁板一块。因为专利也具有“竞争性”,只不过参与竞争的门槛较高罢了。专利主宰者与专利合作者(追随者)处于竞争中。它们在把蛋糕做大的同时也面临着蛋糕划分问题。“卖产品”和“卖苦力”的企业也可能在合作的基础上发展自己的技术,转变为专利主宰者,甚至变成主宰者的竞争对手。同时,专利垄断带来的高利润往往会吸引竞争专利的出现。垄断导致竞争,竞争导致垄断特权的消解。

怨天尤人还是奋起直追?我们理应选择后者。因为,作为后进之国,我们还没有足够的实力去颠覆已有的格局。但在现有的框架下我们也有机会,关键要转变观念并做出切实的努力。著名咨询公司波士顿咨询(BCG)发布的《为中国企业度身定制: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构建》报告指出,所有发展中国家都必须走过知识产权发展的五个阶段,即出口基本产品阶段、出口高科技产品阶段、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的高昂成本阶段、巨额投资自主创新知识产权阶段以及享受知识产权的互惠互利阶段。从日本的发展经验来看,它也曾为专利付出过巨额的代价,但毅然选择了“知识产权强国”之路,并于2003年在专利许可费一项上实现正现金流,并一跃成为全球专利第一申请和授权大国。

专利资源 第4篇

关键词: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开放存取,专利文献

一、开放存取与专利文献资源

1.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2008年6月5日, 国务院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决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这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国内外新形势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 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当今世界, 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知识产权规则国际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也日益加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对于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缓解资源环境约束, 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具有重要意义。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 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 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经过多年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知识产权制度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2. 专利技术发展状况。

2008年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历程中值得永远铭记的一年。这一年,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由制定转为实施,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入了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截至2009年3月16日, 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突破500万件, 达到500.2143万件, 其中发明专利申请为168.1464万件,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我国专利申请达到第1-5个百万件历时分别为近15年、4年2个月、2年3个月、1年6个月和1年4个月, 所用时间越来越短。中国专利不仅总数在增加, 且国内申请数量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 第1-5个百万件发明申请的国内比重分别为47.8%、50.7%、53.4%、60.8%和67.0%, 表明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不断增强, 专利制度在激励发明创造、推动技术创新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国专利申请在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情况下, 结构进一步优化, 充分表明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大力实施, 全社会的创新热情得到激发,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 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日益增强。

3. 开放存取与专利文献资源。

“开放存取”是国际学术界、出版界、图书情报界为打破商业出版者对科学研究信息的垄断和暴利经营而采取的推动科研成果通过互联网免费自由利用的运动, 也是一种学术信息在科学领域免费共享的理念与出版机制。即通过数字技术和网络化技术, 任何人都可以及时、免费、无限制地通过互联网阅读、下载、复制、传递、打印、检索以及获取各类文献信息, 用于科研、教育及其他活动, 从而实现科技文献在全世界范围内的自由传播, 学术信息的交流与出版, 提升科学研究的共享程度, 保障科学信息的长期保存。随着2008年10月14日被确定为第一个国际开放存取日, 2009年10月19-23日将作为第一个国际开放存取周, 荷兰高等教育部门宣布2009年为“开放存取年”。中国科学院、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签署开放存取的《柏林宣言》, 免费获取与使用互联网学术文献信息资源的开放存取运动正在我国包括专利文献在内的多种文献类型领域快速展开。专利文献资源是一类非常重要的技术文献资源, 其中70%的信息不可能从其他技术文献中获得。因此, 充分利用开放存取专利文献资源, 使专利成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为更多的用户提供更方便的利用, 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也是充分有效地利用互联网文献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

二、“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网站

“中外专利数据库服务平台”网站是在原中国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的基础上, 吸取了国外先进的专利检索系统的许多优点, 采用国内先进的全文检索引擎开发完成的。该网站的专利检索数据库, 主要提供对中国专利和国外的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以及欧洲专利局、WIPO、瑞士专利的检索, 提供专利文献信息及其对应的公开文献的法律状态信息, 并可浏览各种说明书的全文及外观设计图形。该网站的专利数据库现面向公众提供开放存取专利文献的检索、下载和利用服务, 其专利说明书均为图像格式文件。

三、开放存取专利文献资源的检索

1. 表格检索。

(1) 普通检索。中国专利的表格检索可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发明授权进行检索, 共提供有15种检索途径:申请号、申请日、公开号、公开日、名称、摘要、主分类号、分类号、申请人、发明人、主权项、地址、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优先权。当鼠标指向每个检索途径字段框时, 可自动显示其检索说明和检索示例。检索结果可显示三种专利类型的各自数量及申请号、主分类号和名称, 并可进行以下操作:全选、打印文摘、下载文摘、放入收藏夹、批量下载说明书、设定显示字段、本次检索命中记录数、总页数、分页数、重新检索等。其快速检索通道还可在发明名称、文摘和权利要求字段中进行检索, 并可进一步在结果中检索, 检索结果中的检索词均用红色字体标记。通过点击申请号或专利名称, 可获得该项专利的摘要信息数据, 再通过点击其各类专利说明书, 即可获得该项专利的免费全文说明书。 (2) 组合检索。这是对检索表格中使用的检索项目和输入的检索条件进行布尔运算式逻辑组合, 按照组合后的表达式进行检索。检索项目在使用时均使用其字母代表, 字母代号是A到P的字母。检索项目之间可使用and、or及改变运算顺序的, 检索条件必须输入到字母对应的检索项目后的输入框中。组合检索字段为空时, 系统会自动将各检索字段之间使用逻辑“与”的关系。组合逻辑检索符有:“+、-、*、 () 。设有公开日、公开号、申请日、申请号、颁证日等八种途径的排序, 及其排序的升序或降序。

2. 逻辑检索。

逻辑检索适用于复杂检索, 中国专利检索范围与表格检索相同, 共提供有18种检索途径:名称/TI、申请号/AN、申请日/AP、公开号/PNM、公开日/PD、申请人/PA、发明人/IN、主分类号/PIC、分类号/SIC、地址/AR、摘要/AB、优先权/PR、专利代理机构/AGC、代理人/AGT、主权项/CL、国际公布/IPN、颁证日/IPD、分案原申请号/DAN。专利检索结果可进行打印、保存、缩放、上一页、下一页、关闭窗口等项操作。历史表达式的表达式名称显示保存过的表达式和序号。点击表达式序号, 将在检索表达式输入框中输入该表达式序号, 可和其他表达式配合检索;点击表达式名称, 将在检索表达式输入框中输入该表达式的完整内容, 可和其他表达式配合检索。命中数为在当时保存表达式时所命中的专利件数。检索表达式的逻辑检索符有:”+、-、*、 () 、xor、adj、equ/n、xor/n、pre/n, 可参考使用说明。

3. IPC分类检索。

IPC (国际专利分类号) 分类检索共分为8个1级大类及细分到3级类的若干小类。8个大类的内容为:A人类生活必需;B作业、运输;C化学、冶金;D纺织、造纸;E固定建筑物;F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G物理;H电学。点击各上级类目可展开分类层次。点击各末级类目, 可根据行业分类对应的表达式, 使其分类号自动进入主分类号检索框进行检索。

4. 辅助检索方式。

(1) 二次检索。在前次检索结果的基础上, 再次进行逻辑“与”操作, 可多次进行, 逐步缩小检索结果的范围, 实现递进检索。过滤检索是在本次检索结果的基础上, 过滤掉前次的检索结果。二次检索和过滤检索不能同时进行。 (2) 同义词检索。将专利名称或摘要中含有所输入关键词及其同义词的所有专利检索出来。使用同义词检索可扩大检索范围, 提高检索的查全率, 如输入的检索词是:自行车, 查询同义词结果是:单车、脚踏车、自行车。 (3) 保存检索表达式。若用户希望保存本次检索条件供今后使用, 需选中保存检索表达式。保存后的检索表达式可在逻辑检索的历史表达式中进行重命名、删除、锁定等操作。每个用户最多只能保存50条检索条件, 若超过时系统将自动删除最先保存的检索条件, 按先删除未锁定检索条件, 再按删除锁定检索条件的顺序进行删除。

5. 国外专利检索。

可检索的外国及专利组织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欧洲、WIPO、瑞士, 其专利检索的起始时间为20世纪70年代至现在, 时差约月余。国外专利检索与中国专利检索类似, 同样具有类似内容的主检索方式和辅助检索方式, 仅检索途径改为专利号、申请号、申请日、公开日、摘要、主分类号等13种方法。

6. 其他检索栏目。

(1) 行业分类导航。为促进专利信息的普及应用、提高检索效率、降低初学者检索难度, 中外专利数据库平台设计了分类导航检索功能, 它是该平台的新增功能, 按照行业的分类对中外专利进行检索。它是以《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为依据构建, 与之对应的检索表达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编写。行业分类导航可进行与全库检索类似的表格检索、二次检索、过滤检索等。网站在这里仅提供对行业分类导航的帮助, 用户可查阅《用户使用手册》来获得其他相关帮助, 并有行业分类导航使用方法的详细介绍。 (2) 法律状态检索。可检索“专利权的视为放弃”的专利记录号和申请号。 (3) 我的收藏夹。可保存50条信息, 收藏记录按收藏时间倒排序, 分别可按序号、申请号和名称排序。 (4) 用户使用手册和用户信息管理。前者提供该网站的简介信息, 后者用户信息的统计页面, 显示默认登录的用户状态、起始时间、终止时间, 以及统计时间。

参考文献

[1]郭丽艳.开放获取资源在图书馆中应用实践[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 2009 (2) .

专利申请须知和专利维权须知 第5篇

一、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专利行政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专利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是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现有市场、抢占潜在市场的有力武器。

二、为什么要进行专利申请?

一是为了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尊重发明人、设计人所付出的劳动,另一方面是为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技和经济的发展。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其价值具有商品性,并可以进入交换领域,这就要求有一种法律制度《专利法》,将这种发明创造及其价值进行保护。

三、专利的类型包括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四、专利权的特点是什么?

1、专有性: 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也就是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就是侵犯专利权。

2、地域性: 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指一个国家依照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也就是说,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了专利权,那么如果有人在别国制造、使用、销售该发明创造,则不属于侵权行为。

3、时间性: 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这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无偿使用该项技术。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五、什么样的发明创造才能获得专利权?

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需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①在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②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③在该申请提交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并且记载在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专利申请同申请提交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

实用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制造、或能够在产业上或生活中应用,并能产生积极的效果。

—1—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与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并且不相近似。

六、不给予专利保护的情况有哪些?

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④动物和植物品种;⑤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七、什么是现有技术?现有技术能否申请专利?

专利法实施细则中的“现有技术”一词有其特定的含义。它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的技术。这和专利法中所称的“已有的技术”是同一概念,也包含说明书所指的技术背景。现有技术,不再具有新颖性,因而不能申请专利。

八、什么是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发明人、设计人和专利权人有什么关规定?

职务发明: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材料、或不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归单位所有,但单位应给予发明人奖金和报酬。

非职务发明:职务发明以外的发明为非职务发明。其专利申请和专利权归发明人个人所有,几个人共同完成的,归几个人共有。

发明人、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重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发明完成过程中,帮助进行一般性的测试、试验、加工、计算或资料整理以及进行领导和后勤支持工作的人员不是发明人。

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或专利权可以有偿或无偿转让、或继承。(而专利技术转让只是使受让方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使用该专利技术)。

专利权人:是某项专利这一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即为该项专利的专利权人。

九、什么是专利代理?

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机构配有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并在专利局登记的、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人员,是既懂技术又懂有关法律的专家。专利代理人办理的业务有:①为专利申请提供咨询;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及各项事务办理;③代理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各项事务;④为技术转让中的有关专利的问题咨询;⑤行专利检索及专利技术的鉴定工作;⑥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十、专利从申请到授权要经过那些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1)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初步审查阶段。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

(3)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瞒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

—2— 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授权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按期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十一、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1)专利权人有以下权利:①制造权,②使用权,③许诺销售权,④销售权,⑤进口权、⑥标记权、⑦转让权、⑧许可权、⑨质押权、⑩起诉权。

(2)专利权人有以下义务:①充分公开其发明创造,②积极实施其专利,③不得滥用专利权,(如针对无效或终止的专利许可他人实施、控告别人侵权、在制造销售的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继续打印专利标记等等。)④按时缴纳年费。

十二、何谓无效专利?专利被无效后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专利为无效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即根本没有这个专利。

十三、何谓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终止后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保护期限已满或因某种原因使专利权失效。主要有三种情况:(1)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提前失效;(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导致专利权提前失效;(3)专利法律保护期届满,专利权即行终止。专利权终止后,则原专利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不再具有法定的垄断性,该专利技术即进入公知领域,社会公众可以随意无偿使用。

十四、涉及专利的纠纷和违法行为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涉及专利的纠纷和违法行为有下列几种:(1)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归属纠纷;(2)专利侵权纠纷;(3)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费用的纠纷;(4)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5)关于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的纠纷;(6)关于实施强制许可和许可使用费的纠纷;(7)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8)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财产保全;(9)冒充专利行为;(10)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十五、什么是专利侵权?侵权人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专利侵权一般是指在专利权有效地域和有效期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具体的说,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行为,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属于专利侵权。

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1)停止侵权;(2)赔偿损失。

十六、假冒专利行为有哪几类?假冒专利行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假冒专利行为也属于专利侵权行为。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本条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专利权人制造的专利产品投放市场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故意制造、销售与该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使公众误认为是该专利产品;

(六)其他使公众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十七、发生专利纠纷通过何种渠道解决?

发生专利纠纷后有以下解决途径:一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

对于专利侵权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职务发明人奖酬纠纷、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开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费用的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资格纠纷等,既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当地知识产权局调处。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合同纠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关于实施强制许可和许可使用费的纠纷、诉前申请停止侵权、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等均需到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手续简便,周期较短,处理起来直接快捷,同时,专利管理机关有一批既有较强专业知识,又熟悉法律的执法人员,并且在长期的专利执法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有利于纠纷的尽快解决。

十八、发现假冒他人专利或者冒充专利行为,通过何种渠道解决?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人假冒他人专利或涉嫌冒充专利,都应当向当地知识产权局举报,由知识产权局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对假冒他人专利行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专利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请求处理专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处的专利纠纷中,大多数情况是以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之日作为时效的起算日。例如以授权公告日起算,因为专利公报公告的法律事实,可以作为推定其`应当得知`的条件,而不管当事人实际上是否得知。因此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及时行使自己的请求权,以免丧失胜诉权。

二十、怎样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

(1)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②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③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范围和管辖; ⑤当事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项所称利害关系人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的合法继承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请求;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在专利权人不请求的情况下,可以单独提出请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请求。

(2)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应当提供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并且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请求书副本。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①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②被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③请求处理的事项以及事实和理由。

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可以以请求书附件的形式提交。请求书应当由请求人签名或盖章。

—4—(3)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处理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书证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证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处理请求的依据,如: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文件、交纳当年度年费的收据复印件,专利实施许可或专利权转让合同书等;二是证明侵权方实施了侵权行为。物证主要是侵权产品,它是十分重要的证据,无法提供侵权产品的应当提供相应的照片资料。

二十一、专利管理机关解决专利侵权纠纷的程序有哪些?

(1)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不符合条件的,专利管理机关在收到请求书之日起7日内通知请求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请求书及其附件的副本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一式两份。被请求人逾期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

(3)被请求人提交的答辩书,专利管理机关在收到之日起7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请求人。(4)专利管理机关根据需要依职权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5)专利管理机关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进行口头审理,并至少在举行口头审理的3日前让当事人得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时间和地点。

(6)专利管理机关根据请求人和被请求人的意愿进行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由专利管理机关做出处理决定。

二十二、专利侵权纠纷中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对专利权本身要正确评估。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结果的胜与负,在很大程度上要看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权是否无懈可击,即专利权是否安全有效。因此,专利权人应当对自己专利权的专利性重新进行分析、评估,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强弱做出判断,切不可因为自己已经获得专利权就认为一定胜券在握,如果是这样,在侵权处理中一旦该专利权被反诉无效,将会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还可能造成在处理过程中败诉。

(2)可以尝试侵权警告手段。在提起专利诉讼前,专利权人向侵权方发侵权警告,这在我国专利法中并无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却被经常使用,而且还常取到较好的效果。要切实做好警告前的调查研究工作,必须在对侵权认定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专利侵权纠纷的特殊性是由于专利权是技术与法律结合的产物,请求人如果不是很熟悉法律及技术,最好是请专利代理人或有专利代理资格的律师帮助,再向有处理专利纠纷职能的部门请求处理或起诉,以免走弯路,浪费人力、物力。

专利资源 第6篇

上诉委员会的这一裁决非常重要,它可防止欧洲专利局实施越来越严格的专利修订标准。比起其他的专利局,欧洲专利局的这个标准已经严格得多。

本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专利局授予某欧洲专利后,第三方提出异议。为了应对该异议,专利权人提交了修订后的权利要求书。鉴于修订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可以维持该专利,专利权人同时要求删除所有的专利附图。具体来说,修订后的权利要求书中删除了将附图与所述特性相联系的参考数字。

虽然异议处也认为修订后的权利要求书在字面上支持此前申请的相关专利,异议处同时认定,删除附图导致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大,而《欧洲专利公约》并不允许在专利授权后扩大其保护范围。异议处认为,尽管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专利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决定,但专利说明书和附图可用来解释权利要求书,特别是可以消除歧义。因此,异议处认为删去附图可能导致专利保护范围的扩大。

与之相反的是,上诉委员会认定,在该案中删除附图并没有造成保护范围的扩大。原因有如下两个:第一是事实性原因,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并不局限于已删除附图中的任何公开细节;第二个法理性原因:虽然《欧洲专利公约》认为专利附图在消除歧义方面会有所帮助,甚至是有必要的,但本案例中并没有发现任何模糊之处,异议处撤销该专利的决定中也没有发现类似的模糊之处。上诉委员会由此得出结论:在本案中,在没有专利附图的情况下,权利要求1读起来与有附图时在意义上并没有差别。因此,按照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版本,该专利在没有附图的情况下可以得以维持,因为这个版本没有引起原授权专利保护范围的扩大。

对于从专利中删除技术信息的权利书修订来说,该裁定显然是有利的。实际上,虽然对专利权利书的修订多是插入新的技术信息,但当相关信息与专利不符时,删除技术信息的情况也同样存在。若删除信息可以使专利更加清晰,当然会更有利于专利权人和第三方。因此,允许此类删除有利于整个专利制度,上诉委员会的裁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础,使欧洲专利局也能从中获益。

专利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7篇

专利文献的特点, 一是内容新颖、涉及面广, 几乎包括了所有的技术领域。科技人员经常阅读专利文献, 就可以及时、迅速地掌握当前世界的最新科技情报。二是系统完整、内容详尽、实用性强。三是重复出版量大, 由于一项发明可能在多个国家申请专利, 国外专利大多在一项基本专利的同时, 还有若干项相同专利。读者可根据自己所精通的语言选择相关的专利说明书。四是可靠性强、质量高, 特别是那些经过专利局严格审查, 并经过公众异议检验的专利说明书, 一般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对于只经过形式审查的公告或公开说明书, 质量不一定都很高。因此, 在使用时应有所区别。五是出版迅速, 时效性强, 格式统一、规范, 检索方便快捷。

2专利文献资源的情报价值

专利文献是专利活动的完整记录, 是一种集技术、法律和经济信息于一体的宝贵信息资源, 是科技信息的主要来源之一。科研人员在科研选题、立项时, 首先要进行国内外文献调查, 了解该课题国内外市场信息以及研究的技术水平。有效地利用专利文献, 从现有的专利技术中找到空白点和不足, 来进行创新研究, 以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专利文献有利于提高创新效率,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 充分利用专利信息可缩短60%的科研周期, 节约40%的科研经费。

3专利文献资源的分析

对专利文献进行分析, 可以较全面了解有关专业领域中的新技术达到了什么水平及其的市场范围, 并推测出技术开发方向、水平及进展情况等, 以此制定出自己的开发目标、研究范围, 并在科研进程中跟踪检索国内外最新专利报道, 随时制定新的或修正原有的科研方向或技术路线。如果将各国取得的专利数量进行分类研究, 可以看出哪个国家在那一类专利的数量最多。据此, 可了解各国科研和开发的重点, 并可推测哪个国家在哪一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还能够预测有关产品或技术将来进入市场的情况, 以及潜在的市场。通过对专利文献的检索、统计分析和比较, 可预测技术发展方向, 寻找技术突破口, 占领技术制高点。

另外, 对专利文献的分析还要研究这些专利是否有效和法律状态。 (1) 专利是否有效要研究分析专利的地域性和时间性。地域性是专利的重要特征之一, 是指专利权只能依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 又只在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换句话说, 一个新药只有申请中国专利并获得授权, 才受我国专利法保护。而在国外有专利但未申请中国专利的新药, 可以任意仿制而不付任何费用。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保护期限。目前, 绝大多数国家 (包括我国) 的专利法规定,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自申请日起20年, 满该法定期限后, 专利发明创造即进入公有领域,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2) 专利的法律状态。如果一个新药已经申请中国专利, 就必须弄清楚这项专利是否已经授权, 如已授权, 它现在是否仍然有效。对于前者, 通过查阅专利公报或检索中国专利信息系统就可以解决。对于后者, 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去中国专利局请求出具一份专利登记簿副本[1]。要注意全面检索专利和非专利文献, 区分公有技术和专利技术, 并了解关键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 准确把握其发明点和权利覆盖范围。科研人员必须随时跟踪、全面检索国内外本领域及相关领域的文献, 及时调整自己的研究方案, 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知识成果, 又不致侵犯别人的专利保护范围。

4专利文献资源的利用[2,3,4,5]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我国企业正逐步增强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将专利纳入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市场开拓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对于专利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4.1科研机构对专利文献的利用

科研选题、立项、开题收集技术信息时, 不仅要进行专利技术信息的追溯检索, 还要进行定题检索。追溯检索可以获取与科研课题相关的专利技术资料, 有助于形成决策, 减少重复劳动, 提高研究起点;定题检索可以在科研开题后随时监视国内外与其科研课题相关的新科技动态。

4.2开发新产品

通过专利综合检索收集行业有关的专利技术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了解国外技术水平和发展方向, 洞察市场走势。为企业经营管理、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提供依据。

4.3申请专利

有了发明构思或获得新的发明创造时, 为保护自身的利益准备申请专利时, 为确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具备新颖性, 要从发明创造的主题出发检索专利文献, 然后申报国内外专利, 使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得到法律保护。

4.4专利侵权检索

由于长期以来, 国内知识产权意识比较淡薄, 抄袭、仿照国外产品技术的现象很普遍。通过对相关专利进行检索, 为避免新产品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从而主动避免可能发生的专利纠纷, 为查找是否有相同的专利产品, 需要检索专利文献。产品出口时, 需要检索专利的保护地域信息, 以选择其产品出口地区。当被告侵权时,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反诉专利权无效时, 为查找提出专利无效的依据, 也需要检索专利文献。

4.5专利转让检索

在企业技术引进过程中, 可以通过专利检索了解该技术所包含的专利项目、专利权人、有限期、实施许可的种类等信息, 分析技术的先进程度和技术覆盖面。

4.6技术贸易及引进国外专利技术

为了解欲引进的专利技术是否有效并判断引进技术的先进程度, 避免引进无效专利或技术水平低的专利, 需要检索专利文献。

4.7技术评价与预测

某一技术领域专利文献的数量,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该技术的发展, 把同一技术领域不同时间的专利文献检索出来, 进行分析研究, 可了解该技术领域的现状与发展动态, 而不同机构或国家在该技术领域专利的数量, 可作为评价领先地位的依据。比较不同技术领域专利的数量, 可评价和预测哪些技术领域处于活跃阶段。

5开发利用专利文献资源的对策

5.1大力宣传专利文献知识和情报价值

由于缺乏专利意识, 有的科技人员对研究成果, 仅满足申请科研成果奖, 而不利用专利保护其成果。也不去申请专利, 而是争相公布成果, 到国外发表论文, 致使该项发明丧失新颖性, 造成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6]。为了更好地利用专利文献, 应对各层次的用户有计划地进行专利情报教育, 开展专利知识及检索讲座, 多途径、多渠道地宣传专利文献的作用和意义, 提高他们的专利情报意识和对专利文献的检索能力。

5.2加强专利文献服务工作

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情报研究所和图书馆等部门要进行多种形式的信息开发, 建立完备的专利检索体系, 及时为用户提供形式多样的专利信息产品, 如专利综述、文摘、索引和市场调研等。我们应充分利用和研究专利信息资源, 在确定科技项目时, 定位起点高, 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和侵犯他人专利权, 重视发挥专利信息的重要作用, 在他人现有技术成果基础上, 创造出新的专利技术和产品。

参考文献

[1]袁志明, 刘超, 王玉民.创新药物研制与专利文献利用[J].中国新药, 2001, 10 (10) :72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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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孟小衍.网络环境下专利文献资源的利用[J].现代图书馆情报技术, 2003, 10 (5) :71-72.

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研究 第8篇

知识经济时代,专利信息已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一种战略资源,有效利用专利信息,将对企业的生存、发展、创新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原EPO局长Braendi博士曾说:“如果中小企业不充分利用专利信息,那么它们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将会下降。”[1]目前,我国对专利信息的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据统计我国企业的专利文献利用率只有35.4%(日本企业为92%),在技术创新方面,我国的科研项目重复率达到40%,在中药领域我国关于中药新药的研发有90% 都是重复研究[2]。企业运营目的是追求利润,其生产过程是各要素的合理有效配置与组合,专利信息的有效利用能使各要素的运用更趋科学化、合理化,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所以,合理优化配置专利信息资源是当今企业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

1 专利信息的特性

专利信息是指以专利文献作为主要内容或以专利文献为依据,经分解、加工、标引、统计、分析、整合和转化等信息化手段处理,并通过各种信息化方式传播而形成的与专利有关的各种信息的总称[3]。作为信息的一部分,专利信息融技术、法律、经济、战略信息于一体,不仅是最系统化的技术情报信息,也是一种经济信息和商业信息。它除具备一般信息的特性外,还具备以下几个特性:

(1)公共物品属性。

专利制度的最基本特征,就是法律授予技术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独占使用权的同时,发明人作为对法律授予其独占使用权的回报,将自己发明的新技术成果免费向全社会公开。专利信息本身的共享性使其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即非排他性和非消耗性,专利信息可以为个人或组织免费获得,却没有为之承担应有的成本费用,使得专利信息具有正的外部效应。

(2)及时性。

目前,世界上有170多个国家实行专利制度,并且绝大多数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采用先申请制原则,新颖性是专利性的首要条件,因此,发明创造多以专利文献而非其它科技文献形式公布于众。据统计,世界93%以上的重大发明创造都是先出现在专利文献中,专利信息比一般技术刊物提供的技术信息早5-6年[1]。

(3)详尽性。

专利法规定,专利文献必须对技术方案做清楚完整的公开,所以专利信息是申请者唯一不得不向公众透露其关键信息、而在其它地方都不会透露的技术信息。

(4)法律状态多样性。

专利信息能及时反映某项专利技术不同时期所处的法律状态。在专利申请阶段,专利法律状态一般包括:专利申请公开、实质审查、驳回、撤回、视为撤回、视为放弃等状态;在专利授权后,专利法律状态一般包括:授权、转让和继承、无效宣告、终止、恢复、强制许可等状态[4]。

2 专利信息资源配置原则

作为微观层次的信息资源配置,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是从企业整体和全局最大效益出发,通过统一规划,在各部门中分工协调配置,实现企业专利信息资源结构优化,进而达到整体效益最佳。因此,在配置过程中应遵循需求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层次性原则。

(1)需求性。

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根本动机就是企业不同信息用户对专利信息存在需求,合理配置专利信息资源,使之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各信息用户的不同需求,这是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出发点和归宿。所谓的满足需求,就是无论企业哪个部门,也无论哪一类人员,获得的专利信息都能够直接为他们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2)系统性。

由于专利信息资源配置过程牵涉的部门多、波及范围广、运作速度快,所以信息检索、信息组织、信息存储等标准规范的易操作性就变得相当重要。各个部门之间既要保持相互联系、相互协作,又要保持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判断信息资源配置是否有效,也不能单纯地从某一或某些部门出发,而必须站在企业的高度,追求整体效用最大化。

(3)层次性。

专利信息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可以广泛地渗透到企业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服务于不同层次的信息用户。信息用户的层次性在决定专利信息加工深度不同的同时,也决定了其配置过程应该遵循层次性原则。

3 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研究

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是一个较复杂的过程,牵涉到众多因素,它既要保证企业对专利信息的需求,又要追求配置效益最大化的目标。要想合理配置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首先要弄清楚专利信息在企业中的传递过程(如图1所示),了解专利信息在各个环节的作用过程,进而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专利信息进行调整和整合,使获得的专利信息资源以最低的成本得到最大限度利用,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3.1 专利信息采集

对于企业而言,专利信息不仅只是公开、公告的专利文献,还包括内部的专利信息[5],例如,企业各个产品/技术部门的专利申请信息、各个产品/技术所申请的专利的信息、各项专利的实施、许可、诉讼等信息。对这些内部专利信息的有效管理,是避免重复研发和申请专利、进行专利权维持或放弃评估、专利价值评估、己方与竞争对手的专利实力评价、专利用作竞争手段和商业投资等活动的重要基础。因此,如果说对外部专利信息的采集管理是“知彼”的重要手段,对内部专利信息的采集管理则是“知己”的主要方式和来源,两方面均不可或缺。

作为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基础,企业应当就所属的产业/技术领域、产品范围,建立具有企业特色的自有专利资料库。企业获取公开专利信息的途径主要有:通过互联网检索,如,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sipo.gov.cn)、欧洲专利局网站(http://www.epo.org/)、日本特许厅政府网站(http://www.jpo.go.jp/)等国内外知识产权网站;在专利中心、图书馆或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个人手工检索;通过数据库或光盘进行电子检索;向正规专利代理机构咨询。企业获取专利信息时,尽量选择最便捷、成本最低的途径,以网络为基础的可检索专利数据库,在便捷和降低成本方面应为最佳选择。

3.2 信息处理中心

专利信息数量巨大,内容广博,从高精尖科技信息到日常生活中使用的纽扣无所不有,其数量占世界每年400万件科技出版物的1/4,而且每年仍以 100多万件的速度递增[6]。企业采集专利信息时,要根据自己所属的技术领域、产品范围,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类型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不同(发明最高,实用新型次之,外观设计保护的仅仅是感观,对科学没有贡献),依据目的和需求对其进行选择和精炼,剔除无用信息,并经过一系列加工程序,使其成为对企业有用的竞争情报。

按照专利信息加工程度,专利信息可分为一次信息、二次信息、三次信息,各层次专利信息如表1所示。

一次信息也常被称为原始信息(或叫一级信息),就是企业从外部和内部搜集的未经加工的专利信息。这类专利信息所记载的专利信息内容比较新颖、具体、详尽,但分散无序,有效知识密度低,一般需要信息部门或者专利管理部门对其进行提炼、浓缩、有序化。

二次信息是对一次信息加工整理后的产物,即依据企业涉及的技术领域和产品范围,通过对无序的一次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建立的专利资料库或制作的专利地图等。这个层次的专利信息可以帮助企业内各类人员或部门提高工作效率,比如生产部门可以及时了解相关竞争厂商的生产规模,以调整生产计划;研发人员可了解技术的发展趋势,以调整研发方向;销售部门可以了解产品的市场布局,调整营销策略;财务部门可以评估专利技术的成本收益;人事部门可以制定专利人才的招聘及培训工作计划等。

三次信息是指根据二次信息提供的线索,查找和使用一次信息以及其他材料,进行浓缩、整合后产生的信息[7],如综述报告、述评报告、研究报告、技术预测、数据手册等,它具有系统性、综合性和知识性的特点。这个层次的专利信息,可以帮助企业系统地掌握某一技术领域的发展水平与动态,预测技术的发展远景,为制订发展规划、引进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等提供决策依据、及早对风险专利启动无效宣告程序。

3.3 信息用户层次分析

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首要原则就是需求性原则,只有明确了企业中各个信息用户的需求情况,有的放矢的向他们提供所需信息,才能够高效、低成本满足信息用户最大的需求程度。企业中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工作性质的信息用户,在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其信息量和信息特点均有不同。例如,企业负责人较多关注宏观层面的信息,如市场信息、竞争对手信息、企业战略信息等,而生产车间的员工则多半关心生产工艺信息、技术改进信息、生产计划信息,所以我们把企业的专利信息用户大致可以分为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企业中各层次信息用户对专利信息需求情况如表2所示。

3.4 信息反馈

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中,为了提高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信息用户与信息处理中心之间需要建立反馈机制,如图2所示。各信息用户反馈的信息主要有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搜集整理到的与专利相关的信息,如销售部门反馈的有关竞争对手的产品信息、售后服务部门反馈的有关产品的缺陷信息等;二是企业内部信息、在传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以及提高传递效率的改进措施等,如研发信息、生产信息、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真、信息传递的滞后、某部门接收到的信息与需求不对称等,信息处理中心可以根据反馈的信息调整信息采集策略、疏通信息传输通道。

3.5 信息输出

各个信息用户在消化吸收信息处理中心提供的信息后,整合出新信息,用于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

3.6 基于成本-需求的配置模型

由于各种因素的存在,企业专利信息是不对称的,或者说不完全的,这就给企业营造了一个不完全信息环境,不完全信息环境决定了企业必须花费时间和成本进行信息的收集、分类、挑选、分析和整理,才能提取出满足用户需求的信息,这也是产生企业信息资源配置成本的根本原因。企业付出多大的成本用于专利信息的配置比较合适,下面用数学的方法来给出成本-需求模型。

对于外部专利信息,设B=KD,B表示用户的信息需求,D表示信息成本,K表示与实际配置情况相关的系数。对于内部专利信息,设E=QF,E表示用户的信息需求,F表示信息成本,Q表示与实际配置情况相关的系数。

设变量X1,X2,其中,X1为配置外部专利信息需要的成本,X2为配置内部专利信息需要的成本。为确定X1,X2的量,以实现需求最大,可设计线性规划模型。

配置专利信息时产生成本的因素设为N1,N2Nn ,对于因素N1,配置外部专利信息时产生的成本为C1,配置内部专利信息时产生的成本为D1,但是企业限制由N1产生的成本最大为E1,对于因素Nn,配置外部专利信息时产生的成本为Cn,配置内部专利信息时产生的成本为Dn,但是企业限制由Nn 产生的成本最大为En,如表3所示。

考虑各因素的成本限制,可得约束条件为

C1X1+D1X2E1C2X1+D2X2E2CnX1+DnX2En

因此问题归结为下列模型

{ΜAXΖ=ΚX1+QX2C1X1+D1X2E1C2X1+D2X2E2CnX1+DnX2EnX1X20

在对专利信息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可以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上述模型确定合适的信息成本,以较低的信息成本实现较高的信息需求。

4 影响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因素

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行为是通过资源的重新优化组合,以尽量少的资源耗费取得尽量大的增量资源,所以其配置过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影响企业专利信息资源优化配置的因素也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

(1)企业的专利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有了专利意识才有利用、开发专利信息的动力。企业决策层要有危机感,重视专利在企业竞争中的作用,主动学习其他企业的经验;管理层要在企业内部加强专利及知识产权观念的宣传,对相关的内部员工进行专利知识培训;执行层要主动增强专利意识和技术创新能力。总之,要全力营造企业重视专利的文化氛围,为提高专利信息配置效率打下良好基础。

(2)人员配置。

在一切企业要素中,人是决定性且唯一有能动性的因素,专利信息资源的采集、处理、传递手段和开发利用能力及途径是一项非常专业化的技术领域,需要各种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掌握和运用这些知识与技能的人才[8]。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的专利管理人员的工作范围多局限于知识产权的申请、救济,工作内容不仅缺少专业深度,也无法有效配合企业其他相关部门的活动。所以人员配置方面企业应该注意引进专利人才、重视对创新人才的激励、更新信息人员的知识结构、激发信息人员的能动性、重视CIO的作用等。

(3)企业信息化水平。

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在专利信息资源配置方面经验较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更有优势。而信息化水平较低的企业掌握经验少,需要经过长期摸索才能够找出适合自身企业发展的专利信息资源配置道路,从而影响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

(4)信息设备。

信息设备配备齐全,保持良好的性能,才能提高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效率,所以选择设备时应选择生产性能好、可靠性强、性价比高的设备。

5 结束语

微软公司总裁比尔?盖茨指出:一个企业收集、管理及运用信息的方式,将决定这个企业的输赢。专利信息资源配置作为当代企业管理的基础项目之一,是企业进行运行规划和实施专利战略的基础和核心,专利信息应作为中长期商业和技术战略规划的重要因素加以考虑。建立完备的专利信息整合、管理和运用体系,对于企业持续获得和保持战略主动权具有重大的意义。基于此,本文结合专利信息特点论述了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原则,在研究企业信息用户层次与信息加工层次的基础上,探讨了企业信息需求与信息成本之间的关系,并通过线性规划构建了专利信息资源配置模型,使企业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立于在量化的基础上,为其参与市场竞争保驾护航。

摘要:合理优化专利信息资源配置,对提升企业竞争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专利信息特性入手,论述了专利信息资源配置的原则,并结合专利信息在企业中的流动过程,分析了信息用户层次与信息加工层次的关系,最后通过线性规划给出了专利信息资源配置模型,使企业专利信息资源管理立于量化的基础上,更为科学、有效。

关键词:专利信息,资源配置,信息用户,成本-需求模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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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张炳达.智能信息处理技术基础[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8:2-3

中外互联网专利检索资源简述 第9篇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 世界上最新的技术信息90%以上是最先出现在专利文献当中的, 这比出现在一般杂志、会议报告等刊物上的时间要早上一两年。一两年看似弹指一挥间, 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透过对专利信息的分析利用, 企业就可以早一两年了解到竞争对手的发展布局、制定自己的技术路线、适时规避专利雷区、及时跟进或开发延伸性技术等, 另外, 站在“专利”这个技术肩膀上还可以大大缩短研发时间、节约研发经费。可见, 利用好专利信息具有重要的技术与经济价值, 这也是为何国际大公司研发人员要花费大半的工作时间来查阅专利信息的原因了。

据统计, 近几年仅国内专利申请量每年均超过了100 万件, 而全球的专利文献总量已超过2 亿件, 要在浩瀚如星海的专利文献中准确、快速地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 除了要掌握一定的专利检索技巧以外, 我们还必须要了解从哪里获取专利检索资源。

1 中文专利互联网免费检索资源

1.1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提到中文专利互联网免费检索资源, 首先要说的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专利检索与查询”模块能够找到4 个检索系统, 分别是专利检索与服务系统 (简称“CPRS系统”)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中国专利检索系统以及专利查询这4 个数据模块, 这几个数据库都具备一些基本的检索功能且又各具特点: (1) CPRS系统的特点是可以查看对比文献, 即审查员在审查过程中所引用的文献资料;另外, 该系统的“多功能查阅器”还提供了IPC分类号查询、分类号关联查询、法律状态查询、申请人别名查询、国别代码查询、关联词查询等, 以分类号关联查询为例, 如果需要深入查询美国专利但又对美国专利分类体系 (简称“UC”分类) 缺乏了解, 可以通过IPC分类号关联查询找到对应的UC分类号。 (2) 中国专利查询系统的特点是能够查到该中国专利的所有过程记录, 包含申请文件、审查信息、公布公告信息、专利证书信息等, 这些都可以从中国专利查询系统上免费获取, 在美国这些信息 (国外称“File Record”) 是收费的。 (3) 中国专利检索系统的功能比较简单, 特点是每周三更新, 更新最及时, 比较适用于对检索时效性要求高的情形。 (4) 专利查询模块主要满足一些事务性的查询需要, 主要包括专利公开公告、法律状态查询、收费信息查询、代理机构查询、年费缴纳与减缓等信息。

1.2 其他中文专利数据库

此外, 较长用的中文专利数据库还有专利之星、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国家重点产业信息服务平台、Soo Pat等。

1.2.1 专利之星

专利之星的“专家检索”支持检索式之间的逻辑运算, 这在互联网免费资源中是很难得的, 比较适用于有一定专利检索基础的人员做一些主题专利分析;免费注册后, 可以使用“加入关注”功能, 该功能可以对之前的检索式进行检索结果更新, 从而比较同一检索式下专利数据的增加情况, 例如关注的竞争对手是否有新的专利技术公布等;将“所选结果加入数据库”还可以构建自己的专利数据库。

1.2.2 中国知识产权出版社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知识产权出版社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简称“CNIPR”系统) 除了一般的字段检索外, 还可以对检索结果做一些定量、定性分析 (免费用户只能满足10000 条以内的专利分析) , 包括:总体态势分析、区域分析、申请人分析、技术分析、发明人分析和聚类分析。以 “南京大学”为检索要素进行检索, 截止到2013 年底共有4600 多件公开的专利申请, 通过总体态势分析, 南京大学在2012 年专利年申请量达到峰值653 件;通过技术构成分析, 南京大学的科研强项主要在C部的化学、冶金方面;通过发明人构成分析, 南京大学的研发带头人主要是李爱民、吴俊华等人。

1.2.3 国家重点产业信息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则对汽车、钢铁、电子信息等十大重点产业进行了分类导航。以汽车产业为例, 行业分类导航中就已经设置了发动机、底盘、车身、电气设备、燃料及其他车辆这几个导航条, 方便技术人员可以通过这些分类导航直接找到主题技术的专利进行阅读。

1.2.4 Soo Pat

Soo Pat作为一个专业的专利搜索引擎, 出现时间并不长, 但在很多专利工作者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它具有中国专利和世界专利2 个模块, 由于世界专利模块已开始收费, 因此我们将Soo Pat列入中文免费检索资源的一部分。Soo Pat的特点是下载专利文献非常方便, 在检索结果页面左侧有简单的统计功能, 还可以对检索结果进行相关度排序, 专利是有权、无权还是审中能够一目了然, 检索者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阅读习惯选择不同的显示形式。免费注册后, 可以使用Soo Pat的分析功能对检索结果做一些定量分析、绘制图表。

2 国外专利检索网站

以上介绍了几种常用的中文专利互联网免费检索资源, 虽然上述中文检索资源中有些也涵盖了简单的国外专利检索入口, 但基本是文摘加链接的方式, 查阅外国专利更多的还是要访问专利权归属当地的官方网站或专业的外文网站。

2.1 欧洲专利局

欧洲专利局 (简称“欧专局”) 在主页的检索板块上主要列出了欧洲专利申请、欧洲专利公开和Espacenet这几个数据库模块。前2 个数据模块顾名思义是针对欧洲专利的, 和欧专局网页改版前的Eponline数据库功能差不多, 改版后的界面在模块划分上更细致, 方便查询欧洲专利的审查过程、引用文献、法律状态、同族专利等信息。Espacenet数据库的检索范围则更广, 其下设3 个子数据库: (1) Woldwide数据库, 目前可以检索近100 个国家和地区公布的近8 千万件专利文献数据; (2) EP数据库, 可以检索近24 个月内欧洲专利申请的专利文献数据; (3) WIPO数据库, 可以检索近24 个月内WIPO公布的PCT申请的专利文献数据。可见, 要在互联网上快速找到德国、日本等非英语国家的专利, Espacenet数据库是个不错的选择。

2.2 其他国外专利检索网站

虽然欧专局为非欧洲地区的专利查询提供了便利, 如果对该专利的法律状态、审查进度等时效性有较高要求时, 我们还需访问该专利申请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官方网站。

2.2.1 美国专利商标局

美国专利商标局: (1) Pat FT美国专利授权数据库, 包括发明专利、设计专利、植物专利、再公告专利、防卫性公告和依法注册的发明, 其中1976 年后的专利提供全文文本和专利图片, 1790—1975 年间的专利仅提供专利图片且只支持按照专利号、分类号和授权日进行检索; (2) App FT美国专利申请数据库, 提供2001 年3 月15 日以来公布的美国专利申请公布文献; (3) PAIR专利申请信息检索系统, 分公众、个人2 个板块, 个人查询系统对使用者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均是使用公众查询, 公众可以用专利号、申请号或公开号对美国授权专利、已公开的美国专利申请进行法律状态查询; (4) 专利转让数据库, 可以检索1980 年以来美国专利权出让与受让信息。

2.2.2 日本特许厅的电子图书馆

日本特许厅的电子图书馆收录了1885 年以来公布的日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 不懂日语的人员可以使用日本专利英文文摘数据库 (简称“PAJ”) , PAJ中的著录项目与摘要都是英文的, 并收录了1993 年以后的说明书全文的英文译文, 还可以查询1990 年以后申请的法律状态, 该法律状态的更新频率是每两周更新一次。

2.2.3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目前已拥有186 个成员国, 收录了各成员国PCT申请专利信息, 包括申请公告、申请状况报告和申请相关文件;可通过输入检索式或直接输入专利号进行专利信息的查找, 查阅PCT著录信息、国家阶段以及提供相关文件的在线阅读和下载。

此外, 还有一些专业网站在一些特殊功能上使用非常方便, 如FPO可用结构式来检索, 匹配度比对起来更直观, 特别适用于化学、医药领域;Patent Lens则通过地图清晰地展示了该项专利的全球布局情况, 通过时间轴展示该专利家族成员的各个公开时段, 通过表格列出了各专利家族成员的公开号、公开日, 点击表格中的某个专利家族成员可以进一步查看该成员的具体文献信息特别是法律信息等, 为查找同族专利、评估整个专利家族的权利稳定性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3 结语

以上是一些较为常用的国内外互联网专利检索资源, 如果需要访问更多国家、地区或组织的知识产权网站, 可以通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相关链接进行访问。

如何挖掘专利信息中的免费资源 第10篇

一、寻找失效专利

所谓失效专利 (失效专利申请) 是指因各种原因放弃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的专利及专利申请。失效专利不等于无效专利, 专利技术由于种种原因而失去法律保护, 但技术和市场价值却未失效, 仍然具有一定的含金量和应用价值。失效专利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取。

1. 查询过期专利信息。

我国《专利法》规定,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 超过保护期限的专利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因此, 通过计算期限来判断专利有效性, 从而判断是否能够对专利进行实施, 是最简单快捷的方法。

2. 通过查询专利法律状态。

对于某一件专利信息, 可以通过查询其法律状态来确定其专利性。一般情况下, 法律状态为专利权终止、视为无效、视为撤回、主动撤回等状态的专利, 均可以认为失效专利。

3. 利用失效专利数据库。

目前, 包括知识产权出版社、大连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等网站均开通了失效专利数据库检索功能, 通过失效专利数据库, 可以进行专利名称、专利权人、国际专利分类号 (IPC) 及地址等关键词的检索, 能够获得较为准确的专利信息。例如, 如果希望检索三星公司的失效专利信息, 可以登录大连市专利信息服务平台, 进入失效专利数据库, 在申请人栏目中输入“三星”, 就可以检索到三星公司的失效专利信息。

二、国外经验借鉴

1. 国外专利申请或者PCT专利申请超过一定期限 (以发明专利为例) 。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 国外专利自申请日 (优先权日) 起12个月之内, 可以要求优先权, 同时我国专利法规定,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即行公布。由于专利的地域性特点, 未在我国申请的专利将不受保护, 因此, 将上述两个期限相加, 即30个月, 国外专利申请如果未在中国公布, 则可以对该专利免费进行实施。同样道理, 对于通过PCT (《专利合作条约》) 申请的专利而言,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 PCT专利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为自申请日 (优先权日) 起30个月, 我国专利法规定, 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可以给予2个月的宽限期, 因此, PCT专利自申请日 (优先权日) 起50个月 (宽限期+发明公布期限) 后, 如果未在中国申请专利, 则可以对该专利免费进行实施。

2. 美国专利商标局的依法登记的发明。

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依法登记的发明 (Statutory Invention Registration) 的检索, 前身叫做防卫性公告 (Defensive Publication) 。依法登记的发明具有专利的防卫性特征, 能够使其它相同发明丧失新颖性, 从而使相关技术进入公共领域。进行依法登记的发明检索步骤如下:登录美国专利商标局 (http://www uspto.gov) , 进入专利检索界面, 在检索领域中选择“Application Type”, 在关键词中输入“7”, 即可检索到依法登记的发明, 如图1所示。

专利资源 第11篇

阅读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可知, 实现流量控制的我国专利申请的技术创新点主要通过如下几个技术手段体现:设置门限或阈值、根据特定信息、设定优先级、流量监测、反馈、流量预测和其它, 其它中包括感知、协同等技术手段。以下通过具体申请介绍主要技术手段。

1.1 设置门限或阈值

门限一般包括流量门限、带宽门限或重传门限等, 该技术手段在1999 年的专利申请中就已经存在, 而且一直贯穿整个流量控制的发展, 其门限设置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以及与其它技术的结合让其一直没有被淘汰。其中门限参数的选取比较多, 可以选择设置数据重传/ 拥塞阈值, 例如申请号为CN201110248171 的申请;与流量监测技术手段结合的申请, 如申请号为CN200910254270 的申请;与优先级进行结合的申请, 例如申请号为CN201310172384的申请;由此可见, 通过通信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多元化进程, 单独的技术手段已经不能够满足网络的要求, 多种手段的合理结合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1.2 根据特定信息

其中的特定信息如用户信息、消息类型、时间段、关键字分流、报文类型、IP地址、用户权限、信用度、带宽、缓存状态和业务类型等, 通过上述特定信息对网络流量实现控制、管理、分流。如申请号为CN200810096999的申请, 其中根据不同时间段进行不同流量控制, 使得流量的控制更加灵活。

1.3 优先级

例如申请号为CN201010292401 的专利申请, 其实现业务优先级高的能够优先被处理而不影响业务的执行, 达到流量控制的同时, 也合理的分配了网络资源。根据优先级的技术手段使得网络资源紧张时能够保证高优先级的业务得到处理, 因此, 设定优先级是实现高效管理资源的重要手段。

1.4 反馈

通过反馈的信息进行相应的流量控制, 采用该技术手段的申请量不是很多, 但是其相比较其他技术手段, 能够根据反馈信息实时动态调整流量控制, 其实时性和动态性使得流量控制更灵活和及时。如申请号为CN200910246230 的专利申请, 接收端将资源使用状况计算流量信息所指示的数量, 将其反馈给接收端, 接收端根据该指示进行消息发送, 使得发送方和接收方之间的流量能够自适应的控制。

1.5 流量预测

在本次的检索中, 流量预测的专利申请量所占比例虽然不是很多, 但是该技术手段是实现流量控制自适应的一个重要方向。相关申请如申请号为CN201010206370 的专利申请, 其中基站根据统计周期统计有效用户及接口的有效流量, 通过流量预测来实现流量的自适应控制。通信领域中的自适应性是比较有前景的, 该手段恰巧能够达到该目标, 预测流量后, 预先进行资源调整, 使得网络资源的管理更合理。

1.6 其它

该种技术手段中包括感知、协调、基于父子节点的流量控制, 申请量不多, 因为其在2013 年之后才存在相关申请, 而且在流量控制这个旧问题中注入了新的血液, 随着多种网络的出现以及各种领域的技术发展, 流量控制也不再停留在已有的技术层面上, 而是根据新生网络的特点进行相应的改进。感知协同技术的发展使得很多领域的问题处理的更加智能及合理, 流量控制也引入了该技术, 如申请号为CN201410082306 的专利申请。

二、基于流量控制的网络资源管理的技术手段演进

各技术手段随时间发展的演进图如图1。

图1 时间的选取是2003-2013 年度, 而设置门限或阈值早在1999 年就有相关申请。由上图可以看出, 设置门限的方式一直占据申请量的主力, 是流量控制中的常青树;

申请量比较少, 而且间断出现的是反馈技术手段和流量预测技术手段, 这两种手段都能够使流量控制达到自适应的目的, 但是代价是信令的增加和计算的复杂, 这可能是其申请量不稳定的原因之一;

相对比较稳定的技术手段是设定优先级、根据特定信息和流量监测, 其中流量监测申请量相对少些, 因为流量监测一般不是流量控制的主要手段, 更多的时候是辅助手段。特定信息和设定优先级这两种技术手段都能够根据网络特点、业务要求和用户体验进行流量控制, 这也是可以一直持续有申请量的主要原因;

感知、协同、数据分享、父子节点流控等的申请量不断增加可以很明确的说明技术手段越来越多样性, 而促使技术手段多样化的原因主要是网络的多样化和技术的发展。由于无线自组网的发展, 其网络结构决定了其流量控制的特殊性, 因此出现了在父节点和子节点不同的流量控制;现在智能手机的普遍使用和网络的无缝覆盖, 使得上网无处不在, 通过数据共享控制了网络到无线局域网的流量;而协同, 感知技术的发展, 使得流量控制能够根据网络状态实时调整, 使得网络流量控制更加智能化, 这也是流量控制追求的目标, 因此该方面的申请会不断增加。

参考文献

[1]网络流量分析与预测模型研究[C], 郝占军, 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信息科技辑, I139-147, 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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