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精选14篇)
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 第1篇
知情同意书·知情告知页
亲爱的志愿者:
医生已经确诊您为抑郁症患者或健康对照。我们将邀请您参加一项抑郁症肝气郁证患者抑郁眼神识别与关键指标探索研究,本研究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编号:81102738。本研究方案已经得到 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进行临床研究。
在您决定是否参加这项研究之前,请尽可能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它可以帮助您了解该项研究以及为何要进行这项研究,研究的程序和期限,参加研究后可能给您带来的益处、风险和不适。如果您愿意,您也可以和您的亲属、朋友一起讨论,或者请医生给予解释,帮助您做出决定。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目的 1. 研究背景
寻求直接、真实、准确地测评抑郁情绪的方法是医学、心理和神经科学家一直在探索的前沿领域。眼神是心灵之窗,心灵是眼神之源。情感表达中最显著、最难掩的部分,不是语言,不是动作,也不是态度,而是眼神。眼神能够客观地反映人体内心情绪体验已被人们所认识,但眼神的客观测量、评价、识别研究,现代医学、情绪心理学,以及中医学均未见开展,亟待探索。因此,本课题拟以抑郁症作为研究切入点,综合计算机的情感计算、图像识别及机器学习方法,开展抑郁眼神识别研究,尝试探索新的抑郁情绪的直接、真实、准确地测量方法。2.研究目的
初步揭示抑郁眼神与抑郁情绪体验关系;初步揭示抑郁眼神与肝失疏泄深层关系。3 研究参加单位和纳入患者例数
共有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中心医院、商丘市精神病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5家单位参与研究。纳入患者病例数约150例,健康对照约50例。
二、哪些人不宜参加研究
1.年龄≤18岁,≥65岁者;丧失或不具备自主判断能力的患者;不能理解本研究的目的或不愿配合者; 2.器质性脑疾病患者; 3.精神发育迟滞者; 4.动眼神经功能障碍者;
5.双相情感障碍、精神分裂症等严重精神病者; 6.药物依赖或酒精依赖者。
三、如果参加研究将需要做什么?
1.在您入选研究前,医生将询问、记录您的病史。您是合格的纳入者,您可自愿参加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如您不愿参加研究,我们将按您的意愿施治。2.若您自愿参加研究,将按以下步骤进行: 1)情绪稳定、剧烈活动需待平静; 2)进行眼动检测;
3)模仿表情、回答问题、观看图片过程中进行表情眼神拍摄; 4)采集血样4ml; 5)fMRI检测。
本研究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进行抑郁眼神识别研究,主要进行眼动检测和模仿表情、回答问题、观看图片过程中表情眼神拍摄。第二部分进行抑郁眼神与与体内关键指标关系研究,需抽取血样和fMRI检测。您可自愿仅参加第一部分研究,还是第一、第二部研究均参加。
四、参加研究可能的受益
1.您可以获得免费的医疗咨询以及与课题研究目的有关的免费检测; 2.您可以获得免费的诊断相关检查; 3.您可获得免费心理测验或fMRI检查;
4.您可与我们长期合作交流,获得良好医患沟通渠道。
五、参加研究可能的不良反应、风险和不适、不方便
如果在研究期间您出现任何不适,或病情发生新的变化,或任何意外情况,不管是否与研究有关,均应及时通知您的医生,他/她将对此作出判断并给与适当的医疗处理。李霞(电话***)负责处理知情同意和受试者安全问题。
六、有关费用
与本课题有关的指标检测费用均有课题组承担,无需您付费。对于您同时合并的其他疾病所需的治疗和检查,将不在免费的范围之内。
七、个人信息是保密的吗?
您的医疗记录(研究病历、化验单等)将完整地保存在您所就诊的医院。医生会将化验检查结果记录在您的病历上。研究者、伦理委员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被允许查阅您的医疗记录。任何有关本项研究结果的公开报告将不会披露您的个人身份。我们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一切努力保护您个人医疗资料的隐私。
八、怎样获得更多的信息?
您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有关本项研究的任何问题,并得到相应的解答。
如果在研究过程中有任何重要的新信息,可能影响您继续参加研究的意愿时,您的医生将会及时通知您。
九、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研究和中途退出研究
是否参加研究完全取决于您的意愿。您可以拒绝参加此项研究,或在研究过程中的任何时间退出本研究,这都不会影响您和医生间的关系,都不会影响对您的医疗或有其他方面利益的损失。
出于对您的最大利益考虑,医生或研究者可能会在研究过程中随时中止您继续参加本项研究。
十、现在该做什么?
是否参加本项研究由您自己(和您的家人)决定。
在您做出参加研究的决定前,请尽可能向你的医生询问有关问题。
感谢您阅读以上材料。如果您决定参加本项研究,请告诉您的医生,他/她会为您安排一切有关研究的事务。请您保留这份资料。知情同意书.同意签字页
临床研究项目名称: 抑郁症肝气郁证患者抑郁眼神识别与关键指标探索 课题承担单位: 山东中医药大学
课题协作单位: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中心医院、商丘精神病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课题任务书编号: 81102738 同意声明
我已经阅读了上述有关本研究的介绍,而且有机会就此项研究与医生讨论并提出问题。我提出的所有问题都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我知道参加本研究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受益。我知晓参加研究是自愿的,我确认已有充足时间对此进行考虑,而且明白: ● 我可以随时向医生咨询更多的信息。
● 我可以随时退出本研究,而不会受到歧视或报复,医疗待遇与权益不会受到影响。我同样清楚,如果我中途退出研究,特别是由于药物的原因使我退出研究时,我若将我的病情变化告诉医生,完成相应的体格检查和理化检查,这将对整个研究十分有利。
如果因病情变化我需要采取任何其他的药物治疗,我会在事先征求医生的意见,或在事后如实告诉医生。
我同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或申办者代表查阅我的研究资料。我将获得一份经过签名并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副本。最后,我决定同意参加本项研究,并保证尽量遵从医嘱。
患者签名: _ _ _ _ 年 _ _ 月 _ _ 日 联系电话:
我确认已向患者解释了本试验的详细情况,包括其权力以及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并给其一份签署过的知情同意书副本。
医生签名:
_ _ _ _ 年 _ _ 月 _ _ 日 医生的工作电话:
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 第2篇
1、病人在医院就诊、检查、治疗,享有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应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本制度。
2、履行知情同意签字手续的应为具有我院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病人在门诊、住院期间,接受手术、有创检查(血管造影、取材活检、骨髓穿刺、血管穿刺、支气管镜检、胃肠内窥镜检查等)、特殊治疗(药物化疗、放射治疗等)等之前,经治医师必须向病人本人或直系家属充分解释说明各种处理的必要性、可能后果以及我院作为清华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可能需要病人在住院期间配合完成教学任务等情况,征得病人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住院病人应在病程录中做相应记录。
3、知情同意书应由病人本人签字,本人不能签字时,应由其委托的直系亲属和按相关法律程序规定的相关人员签字方能生效。患者委托代理人时,应由患者本人和被委托代理人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应向医师出示个人身份证等证明资料。如遇紧急手术或抢救前无法征得病人或亲属签名同意治疗、手术时(如病人神志不清时),必须在病案中写明治疗、手术的必要性,由本院的两位医师签名,并报请医务处、门诊办或院总值班批准。
4、各种专项诊疗知情同意书由医务处统一制定格式,专业科室决定其内容,报医务处备案。
5、所有死亡患者(尤其对死因有异议的)均应由医务人员向患者履行尸检知情同意手续,患方拒绝尸检时需在尸检意见书上签字,拒绝尸检又不愿意签字的,经办医师应将谈话内容、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如实记录在病历中,并上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因司法工作需要进行尸检者除外)。
7、实行器官移植手术以前,必须征得接受器官者和提供器官者双方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书面签名同意(特殊情况除外)。
8、如病人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包括要求提早出院等),经治医师应在病程录中做出详细记录,内容应包括经治医师的处理意见,不接受处理可能会产生的后果,将上述情况向病人充分说明后病人仍拒绝接受处理等情况,请病人签名。如病人拒绝签名,也应在病程录中记明。
9、因各种原因需拍摄病人的照片时,均需事先征得病人的签名同意。
10、新闻媒体部门需了解病人情况时,必须通过医院负责公共关系的部门,并征得病人或亲属同意后予以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将病人的情况通报给新闻部门。
11、除“病案书写和管理制度”内规定可以查阅病案的人员外,其它人员如需查阅或使用病案内的资料,首先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的书面签名同意。
12、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前,经治医师必须对患者及其家属详细交待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可能发生血源传播性疾病、输血反应等情况,经医患双方知情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使用血液及血液制品。
13、在开展临床试验性治疗及新技术时,治疗及新技术负责人需如实向患者或亲属告知可进行的治疗属于临床实验性治疗及我院新技术开展的情况,在患者及家属完成知情的情况下,履行双方知情同意签字手续后方可实施。
14、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病案的法律价值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依法书写病历,其书写内容、格式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二是执行知情同意书规定,体现知情同意告知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实验性临床治疗的患者,应对其履行告知义务,并详尽填写同意书。同意书的基本类型分手术同意书、输血同意书、特殊检查同意书和特殊治疗同意书及委托书等。鉴于医学的复杂性及临床的专业性,知情同意书应增加种类,形成系列才能适应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才能使知情同意告知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的体现,切实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理解知情同意法律依据及临床要素的基础上完善医疗文书知情系列是医政管理的重要工作。知情同意的法律依据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即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诊治措施决定取舍。知情同意是法律赋予病人的权力。医务人员要严格执行知情同意制度,没有病人(家属)的签字,有关手术、检查和治疗不能实施。医生对病人告知是患者知情同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患者完全知情后,才能做到自主、自愿和理性地作出选择和有效同意。《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病情,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诉患者。”在实践中,医务人员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这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和进程,而不是图谋一个签字,更不能成为医务人员推卸应负责任的手段和凭据,即便有了患者(家属)的知情同意,但医务人员因为行为过错,仍应承担相应责任。我院曾发生一例医疗纠纷,一食道癌晚期病人作食管套管支架植入手术,术后发生了套管支架移位,这是常见的不可避免的手术并发症,但由于没有认真写好知情同意书,只是口头告知而没有文字记录,医学鉴定则认为没有告知,应负相应责任。知情同意的临床要素
凡在临床诊治过程中,需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实践性临床治疗和医疗美容的患者,对病情危重、体质特殊、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填写知情同意书。
2.1 内容手术同意书应包括术前诊断、拟行手术名称、围手术期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手术风险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应包括检查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并发症等;医疗美容同意书应包括本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医疗风险和注意事项等。由于临
床工作专业性很强,用一种同意书很难完整准确体现各临床专业的内容,我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指导各临床专科推出具有各专科特点的知情同意书,形成本院的医疗文书知情系列。就某一专科的知情同意书而言,其形式和内容也不应一成不变的,应随着专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例如我院妇科的腔镜同意书,在以前只是一张家属谈话书,2002年改版成妇科腔镜检查同意书,今年将再次改版成妇科腔镜检查手术同意书。
2.2 签字我院医疗文书知情系列,基本上都有患者、家属及医师三个签字栏目。在法律上,患者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但在我国临床实践上表现出特殊性,强调由病人家属或单位(涉及医疗经费的负担)签字。《执业医师法》和《病历书写规范》都规定:知情同意权的享有者包括患者本人和患者家属,医疗机构和医师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告知对象。家属是指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应根据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的排序决定近亲属或监护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应该有患者或近亲属书写的《授权委托书》。特别是在发生车祸等紧急情况下,如果近亲属不在场,无法及时签字,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或由医院委托他人(单位)签字;或经医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先手术抢救病人。医生签字不仅要有经治医生的签字,而且要有上级医师,必要时需有科主任的签字。
2.3 拒绝医学治疗、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知情同意权由知情权和同意权二部分组成。而同意权又包括了选择权和拒绝权。事实上临床经常发生因经济负担或抢救无望,家属坚决放弃治疗的病例。在我院通常家属放弃治疗的文字签字在病程记录上,很不规范。所以,本院认为推出拒绝医学治疗同意书、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等是非常必要的。同时,患者或家属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有权在同意书上提出合理的要求和说明。
2.4 同意书书写要求应该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规则和要求。
①应当使用蓝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
②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格线,不得涂改补贴;
③同意书内容必须按项认真填写无内容者划“-”。我院知情同意书临床应用的分类
①手术同意书和美容整形外科手术知情同意书
②麻醉同意书(包括在麻醉前访视单中)
③特殊检查同意书:
介入科的“血管造影及介入治疗同意书”
血液科的“骨髓穿刺(活检)检查同意书”
呼吸科的“呼吸内科(纤维支气管镜、胸腔穿刺、胸腔闭式引流、胸腔活检、肺穿刺)”检查同意书
肾内科的“肾活检手术同意书”
泌尿外科的“腔镜检查同意书”
妇科的“妇科腔镜检查知情同意书”
ICU的谈话记录,包括了动脉穿刺、中心静脉穿刺、气管切开、或气管插管等知情同意书
④特殊治疗同意书:
介入科的“介入治疗同意书”
肿瘤科的“肿瘤化疗同意书”
血液科的“白血病治疗同意书”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知情同意书”
肾内科的“血液净化治疗同意书”
泌尿外科的“碎石治疗同意书”
妇科的“早孕人流术同意书”
⑤输血治疗同意书
⑥自费药品、自费用品和自费检查治疗协议书
⑦拒绝和放弃治疗协议书
⑧自动出院或转院同意书
⑨新药、试用药品知情同意书
医疗知情同意告知 第3篇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 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地提高, 自我保护和尊重个人权利的意识也在增加, 反映到医患关系之中, 就是医疗纠纷的诉讼案件在逐年增加。从近年来法院审判涉及到的有关医疗损害赔偿的案件来看, 几乎所有的患方都提出了医院侵犯了患者医疗知情同意权的诉讼请求, 法院也做出了判决医院承担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的相关判例。在医疗诊疗过程中, 究竟哪些情况是医生应当向患者告知的?哪些治疗方案是必须经过患者签字同意的?有哪些内容如果医生未能向患者告知, 就被视为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都是医患双方十分关注的问题。《医疗知情同意权的法律研究》课题组通过对我国目前医疗知情同意权的现状调查, 研究了国内外部分地区和国家医疗知情权的相关内容、法律规定和责任的承担, 针对我国医疗知情同意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旨在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我国医务人员的相关行为提供借鉴。
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 第4篇
【关键词】 以人为本;知情同意告知;体会
【中图分类号】 R473.5【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7-8517(2009)24-0175-01
在当今护理工作中正兴起人文关怀观念,人文精神集中体现在对病人的价值、病人的生命与健康、病人的权利和需要、病人的人格和尊严的关心和关注1。在临床实践中,对血液透析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的不完全理解加重了病人的紧张恐惧感,不稳定情绪及心理负担重直接影响治疗效果,为了让病人全面了解血液透析治疗方法和配合方法以及存在的风险,我科对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在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进行了以人为本的护理工作模式,强调了人性化、个性化在血液透析治疗告知中的应用,使患者积极配合,使患者权利得到充分行使和保护,创建了一个和谐、诚信、安全的沟通环境。
1 临床资料
2007年5月-2009年5月慢性肾衰患者65例(原发性肾脏疾病61例,糖尿病肾病3例,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1例),急性肾衰3例(药物中毒2例,食物中毒1例)。男性51例,女性17例,年龄48岁-66岁,平均53.4岁,文化程度:小学26例,初高中33例,大专以上9例。
2 加强以人为本的护理工作模式
2.1 人性化 我们倡导护理服务意识是“我要服务于病人,而不是病人要我服务”2,设置最佳工作流程,尊重、维护病人权利,为病人提供细致周到的医疗服务,把握沟通时机,注意言语的柔和、音调的高低、表情的善意,态度的诚恳,安慰的语言,大大稳定了病人情绪,积极调节了病人的心理平衡,使病人的护理问题得到解决。
2.2 个性化 既要尊重病人的意见,但又不放弃自己的正确观点;既要细心听取意见,又要给予正确的指导;既要了解病人群体共同心理反应,又要熟悉每个病人的不同心理,实施相应的个体化服务措施1。我们针对不同的个体,依据病人健康状况、自理能力、个性习惯、文化背景、家庭及社会支持、康复期望等状况给于了不同的护理工作模式,让病人全面了解了血液透析治疗的内容和配合方法以及存在的风险。
2.3 情感化 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想病人所想,视病人如亲人,多一份微笑,多一份交流;多一份关爱,多一份回报1。情感化的关怀增强了病人应对压力的能力,消除了人们对侵入性治疗的恐惧感。
2.4 全程化 从病人就诊治疗到复诊,每一步都没有缝隙,根据医生为病人制定的治疗方案给予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的指导,使病人对疾病有了全面正确的了解并接受了血液透析治疗的必要性。
3 讨论
以人为本的护理工作模式在血液透析治疗告知中的应用体现了医学伦理学的精神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新服务理念,将病人病情、医疗活动实施的理由、方法、预期效果和存在的风险告知病人,并给于技术性建议与专业指导,让病人全面了解了血液透析治疗的内容及配合方法,病人得到想了解的信息并稳定了情绪,消除了对侵入性治疗的恐惧感,使病人积极参与到医疗过程中来,使病人的知情权、同意权、选择权得到充分体现3。以人为本的护理工作模式在血液透析治疗告知中的应用强化了护理人员的素质,护理人员既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还要了解相关学科知识,如法律知识、沟通技巧、心理学等,这样才能提高解答能力,以满足病人在疾病信息方面、情感等方面的需要,从而调动了护理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加强了法制观念,自觉规范了护理行为,真正使病人得到安全、有序、优质的服务。以人为本的护理工作模式在血液透析治疗告知中的应用使患者及其家属了解了血液透析治疗的必要性,保证了护患之间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患者有权知道血液透析治疗的信息,包括疾病的诊断、治疗、护及预后的确切的内容,有权知道其因治疗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有权接受或拒绝,避免了因沟通不畅、告知不细而引发的医疗纠纷,病人得到详细的医疗护理信息,使病人被尊重、被接纳的愿望得到了满足,从而达到在满足病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保护医护人员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王艳敏,陈淑萍.以认为本的护理工作模式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J].护理研究,2007,21(4A):912-913.
[2] 邱瑞娟等.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护理品牌[J].护理管理杂志,2005,5(1):58.
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参考 第5篇
1.患者知情同意是患者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
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
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行使知情同意权,对不能完全具备自主行为能力的.患者,应当由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人代为行使知情同意权。
4.医院需要列出对患者执行书面“知情同意”的目录,并对临床医师进行相关培训,由主管医师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履行签字同意手续。
5.对急诊、危重患者,需实施抢救性手术、有创诊疗、输血、血液制品、麻醉时,在患者无法履行知情同意手续又无法与家属联系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病情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时,应当紧急请示报告科主任、医务处、院总值班批准。
6.临床医师在对患者初步诊断后要向患者告知疾病特点及检查、治疗方法、治疗的后果、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等,对于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应当在取得患者的理解同意后,方可实施。
7.如果患者对检查、治疗有疑虑,拒绝接受医嘱或处理,主管医师应当在病程记录中作详细记录,并向患者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若患者仍拒绝接受处理,也应当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
8.如果患者执意不同意接受应该施行的检查或治疗,则不可实行,但应当告知可能产生的后果,由患者或委托人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9.手术、麻醉前必须签署手术、麻醉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当告知患者拟实施手术、麻醉的相关情况,由患者或家属签署是否同意手术、麻醉的意见。
10.进行临床试验、药品试验、医疗器械试验、输血以及其他特殊检查或治疗前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应当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相关情况,由患者及家属签署是否同意检查、治疗的意见。
11.施行器官移植手术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狂犬病防控处置知情同意告知书 第6篇
狂犬病是由狂犬病病毒引起的急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患病的动物咬伤而感染,携带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多见于犬、猫、家畜(猪、牛、马)和野兽等温血动物。当人被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咬伤、抓伤及舔伤后,其唾液所含病毒经伤口或损伤粘膜进入人体,引起发病,狂犬病是当今病死率最高的疾病,一旦发病,病死率几乎100%。
防控措施:
一、人一但被以上动物咬伤、抓伤必须在24小时内接种狂犬疫苗进行预防。
二、经查实带有狂犬病病毒疫区的狗、猫、一律采取全部捕杀、深埋及消毒处理。村民义务:
一、提供被狗、猫动物咬伤、抓伤的人群情况。
二、无偿将自家的狗、猫交正兴镇狂犬病防控工作组捕杀深埋消毒处理,并一年内不能再饲养狗、猫等动物。
村民责任:
一、村民被狗、猫咬伤、抓伤,不同意接种狂犬疫苗死亡或造成狂犬病传播流行的,将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
二、村民不配合正兴镇狂犬病防控工作组捕杀疫区的狗、猫行为,而造成狂犬病传播或病狗咬伤他人的导致发生狂犬病死亡,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村民不配合工作组捕杀自家狗、猫、今后村委会不给相关扶贫优惠政策和今后工作组在返回捕杀狗、猫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告 知人:知情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 第7篇
尊敬的贵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经过学校严格选拔,将于10月中旬代表学校参加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为使孩子不发生意外,为了更好地了解其身体及心理状况,是否同意孩子参赛,请家长填写回条。确保孩子身体健康,同意能代表学校参加此次运动会比赛的,请出具孩子近期县级医院体检证明及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谢谢!
若同意参赛,请贵家长务必做到:
1.及时与孩子沟通,了解此次活动的相关情况,并充分理解此次活动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2.密切了解训练及比赛时间安排,督促孩子按时训练、比赛、回家,认真完成家庭作业;
3.及时与学校保持联系,提供相应的支持,协助本次活动顺利完成。
学生姓名__________ 是否同意参赛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_
家长与学生关系____________家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姚老师
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 第8篇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医疗服务理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程度的提高以及医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患者开始意识到自己所享有的权利,越来越多的患者要求参与到诊疗过程中来。医院应从过去以医生为中心的理念,逐步转变为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尤其是告知方面,医生告知患者签字的形式,应转变为让患者真正理解告知的内容,从而做出正确选择,而不仅仅是听医生的。
参与试点工作后,为了更好地完善我院的告知书内容、告知方式及流程等,我院成立了医疗知情告知项目实施小组,由院长和副院长领导、医务科和各临床科室组成,完善医疗知情同意告知流程,并根据中国医院协会推出的《医疗知情同意书参考指南》,制订了新的《医疗知情同意书》,选择了普外科、消化科、心内科、骨科以及眼科作为项目的试点科室。对选定科室的科主任、护士长及具体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学习了各选定科室的临床《医疗知情同意书》,提高各科室对试点工作的认识,各科室对试点工作更加重视,之后,各科室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了告知内容及流程的培训。
在试点过程中,我院对已经使用的《医疗知情告知书》进行梳理,结合中国医院协会推出《医疗知情同意书参考指南》,将我院的《告知书》分为公共告知和专科告知两部分;同时,对一些现有的文本进行规范,如《尸检同意书》改为《尸体解剖申请书》,增加《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和《自动出院、转院告知书》等等。
在逐步规范的过程中,我院的医护人员逐步转变过去患者必须听医生的观念,真正以病人为中心,逐步理解了《医疗知情同意书》不仅仅是让患方进行的形式上的签字,而是要通过《医疗知情同意书》的形式,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能够真正理解手术的目的、过程、风险以及各种治疗方案等等,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告知实际上是一种医患沟通的过程,这不仅是医生的职责,同时也是对患者的尊重。
2 重视医疗知情告知及流程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运用《医疗知情同意书》模板
我院作为基层医院,医疗资源有限,医生每天的接诊量多,工作量大,《医疗知情同意书》签字的地点较为随意,如在病床前、病区走廊、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手术室门口等地方。医生选择这种签字的时间和地点,经常引起患者不满,认为医院草率手术,术前才向其告知手术风险等内容,强迫患方签字,故一旦手术效果没有达到患者的期望值,就很有可能引发纠纷。在试点工作开展以后,我院规范了告知地点,统一在临床教室与患方沟通,签署《医疗知情同意书》,增加临床医疗知情告知的严肃性。
随着告知的时间和地点的规范化、制度化,运用规范的《医疗知情同意书》模板,在内容上避免不规范的书写,保证了术前或者治疗前对患者告知充分。让患者真正了解手术目的、医疗风险、医疗替代方案。过去在试点前,医生向患者告知时只是简单叙述医疗术语,语气生硬,患者难以完全理解。试点工作开展后,我院运用的《医疗知情同意书》模板,语言温和,更为人性化,易于患者理解,有利于医患沟通。
3 试点工作的成果及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我院参与试点工作以来,医护人员的临床沟通能力得以提高。详细全面的临床医疗告知,能缓和医患关系,预防和化解医疗纠纷,从而提高了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整体形象。
在项目开展前后,我院分别于4月和7月,作了医生及患者的不记名问卷调查,对比数据显示,患者认为沟通告知内容不全的比例下降了10%。医生认为告知内容不全面的比例下降了12%。2010年1月至8月,医务科协调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较2009年下降47.2%,其中由于告知不足引发的纠纷从11.3%下降至7.1%。
我院参与试点工作,使得广大医护人员与患者沟通的医疗知情告知工作有了很大的改善与提高。医务人员也感到受益匪浅。规范的《医疗知情同意书》模版和告知流程,可以帮助医务人员明确应当向患者说明的内容、知道应当履行的告知法律义务和保证双方权力义务的实现。既有利于保护患者权益,也可以保护医务人员权益。当然,在试点过程中,我院也遇到一些问题:(1)由于医患掌握的医学知识信息不对称,《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较多,作为医学文书也必须使用医学术语,不能是白话,因此,让患者完全理解,需要医师花大量时间解释,占用医生时间较多。由于目前我国患者较多的现状,每个医生的工作量大,负担重,手术、查房、门诊、会诊、写病历,值夜班、查资料学习、写文章等等医师负担过重。(2)过于详细的《医疗知情同意书》范本,尤其是对并发症、医疗风险强调过多,给患者及家属很大压力,容易导致患方反感,引发不良情绪不敢手术,出现患者入院后,家属拒绝签署任何文件的情形,不知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知情告知” 至关重要 第9篇
人类从预防天花开始,发明并使用疫苗,疫苗研究发展到今天已经有数十种。简单的说,疫苗就是将引起人类疾病的病原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经过人工减毒、灭活或利用基因工程等方法制成的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自动免疫制剂。疫苗保留了病原刺激机体免疫系统的特性。当动物体接触到这种不具伤害力的病原菌后,免疫系统便会产生一定的保护物质;当机体再次接触到这种病原菌时,动物体的免疫系统便会依循其原有的记忆,制造更多的保护物质来阻止病原菌的伤害。
作为家长,保障孩子按时接种疫苗是对儿童负责任的行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接种疫苗并不是简单的一蹴而就。家长的了解和参与是安全、有效接种疫苗的前提。
疫苗接种六步走
儿童时期各个年龄段接种疫苗的种类和次数较多,几乎都在家长的监护下接种,家长需要了解疫苗接种的流程,每一步都是保护孩子的有效屏障。
首先,将接种证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核对儿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接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第二,接种人员会告知儿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是什么疫苗、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第三,询问儿童的身体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
第四,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接种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接种剂量、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第五,接种后告知儿童家长让儿童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
第六,接种后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家长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谨慎对待“知情告知”
从上面流程看,接种疫苗过程中,第二和第三步描述了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知情告知。
知情告知,也就是在接种疫苗前,由一线疾控医生主动告知家长疫苗的相关知识及相关接种注意事项。即要告知儿童家长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帮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了解儿童将面临的风险和可能取得的受益,并请家长自主做出选择。同时还需要询问儿童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对因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儿童,要提出医学建议。对自主选择接种收费疫苗的家长,要告知其费用承担、收费标准、异常反应补偿方式等情况。
家长不要小看知情告知的作用,知情告知在疫苗接种中具有重要意义。知情告知是一线疾控医生应切实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是家长的权利。知情告知让家长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对疫苗接种做出科学的选择,减少风险,增加安全性。家长自主作出选择,也是一旦出现风险,减少纠纷的最好方式。同时,知情告知也是我们对儿童成长的第一次郑重承诺,在儿童无力做出选择的时候,医生、家长一起,以科学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使儿童健康成长更有保障。
现在,很多地方在进行知情告知时,会让儿童家长签署知情告知书。而许多家长在签署前并没有认真的阅读、理解知情告知书的信息。不少新家长带孩子去打疫苗就像走过场,甚至不知道孩子打的是什么疫苗、有什么注意事项,只是例行公事的签字,这都为安全接种留下了隐患。家长在签字前们一定要仔细阅读,不明白的要向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在签字之前,至少应当明确:
1.现在打的是什么疫苗,预防那种疾病?
2.疫苗是否是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即免费接种的疫苗?如果是自费接种的疫苗,收费标准?
3.有什么禁忌症?
4.打这种疫苗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5.是否有不良反应?怎样应对?
6.有什么可替代的疫苗?这几种疫苗之间有何相同与不同?
疫苗接种:多项措施保安全
除了知情告知,我国还有一系列的哪些措施来保障接种的安全。
首先,我国有严格的疫苗监管制度。所有已批准上市的疫苗,每一批次上市前都要进行批签发管理,取得了这一批次的合格证,才能上市销售。
其次,有严格的疫苗销售制度,取得国家销售资格证的机构才能从事销售。
第三,疫苗规范的冷藏储运。
第四,对从事接种的人员有很高的从业准入标准。
第五,接种过程中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查健康状况与禁忌、查接种卡和证、查疫苗注射器的外观、批号、效期和核对姓名、年龄、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第六,接种疫苗后,儿童要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
第七,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补偿制度。
尽管有这么多的措施,来保障儿童疫苗接种安全,但有些家长还是不放心,接种疫苗时希望自己查看疫苗的外包装,甚至留存疫苗的外包装。家长是有权这样做的。同时,这也是对疫苗接种的一种监督。
早产儿也可以正常接种疫苗
一般情况下,早产儿出生时大部分体重较低,且生长发育状况也有可能滞后于足月儿,特别是免疫系统功能比足月儿更不成熟,更容易患上各种传染病。如果早产儿不幸染上这些传染病,病情远比足月儿严重。早产儿在婴幼儿时期对疫苗反应充分,因此应该尽早给早产儿接种疫苗。
大多数情况下,早产儿应按足月儿的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目前我国新生儿出生时仅需接种2种疫苗,即卡介苗和乙肝疫苗。
给早产儿接种疫苗需注意什么呢?一般来说,对出生体重小于2500克的早产儿暂缓接种卡介苗,当体重达到2500克以上时再接种,对其他疫苗的接种可按常规进行
进口疫苗VS国产疫苗
有的家长带孩子去接种疫苗,医生常问要进口的疫苗还是国产的,一些疫苗价格差别还很大,家长如何选择哪?
总体上说,不管是进口还是国产疫苗,都是通过了严格检查,生产过程中都遵循同样的标准,由国家医药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或批准进口,都是安全有效的。
知情同意书 第10篇
我是学生家长,现就读贵校体育学院xx级体育教育专业,因工作需要,兹同意其参加校外实习,其详细就业实习条件如下:
一、就业实习时间:自 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
二、就业实习单位:
三、家长配合事宜:就业实习期间,要求其配合本校及就业实习单位之督导,遵守各项实习规章,对于其在就业实习期间可能遇到疾病、医疗、人身伤害等风险,体育学院均已告知,但我们还是坚持在外就业实习,并自负就业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承担一切风险及相关后果,本人绝无异议。
此致
敬礼
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班主任电话:xxxxxxx
办公室电话:xxxxxxxx
知情同意书 第11篇
试验用户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用户编号_____________(试验人员填写)
目的
您现在所参与的系统试验是有偿实验,其目的是帮助我们测试我们的系统是否简单、易学、好用。试验的目的是研究您将来要用到的辅助设计系统,我们不是在测试您或者是您的能力。试验收集的数据
试验的观察人员将记录您是怎样使用本系统的,例如,本系统的某一部分是否简单易用。在试验中您需要回答一些问卷调查,在试验后可能还有一个简单的问卷调查。在试验中您提供的信息,再加上其他试验用户的信息,将帮助我们找出改进系统设计的方法。
同意和弃权声明
您使用本系统的过程将被录像和录音。在这个同意书上签字表示您同意我们在评估和演示系统时可以使用您的声音和录制的图像。但我们不会使用您的名字。舒适
如果需要,您在试验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要求暂停,您只需要告诉试验员您要求暂停就可以了。保密
在试验中您所得到的任何关于本系统的信息都是保密的,并归我们所有。您在试验中得到的信息仅仅为了试验的目的,在这个同意书上签字表明您同意保守秘密,不将产品的信息泄露。退出试验的自由
您参加本试验完全出于自愿,您可以在任何时候退出试验。如果您同意以上的条款,请在下面签字。谢谢您的参与。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知情同意书 第12篇
一、感染:极少数感染,造成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骨盆腔炎症、或流产后败血症,甚至会因而造成休克死亡。
二、不完全流产:容易发炎或造成大量出血。
三、出血:严重失血以致器官失去功能会造成肺栓塞、肢端麻痹、偏瘫、脑部受损、心脏停止甚至死亡。
四、组织伤害:极少数但情况严重时甚至须紧急施以腹腔镜或剖腹手术探查:
1.子宫颈裂伤:子宫颈受损可能造成日后受孕困难、子宫颈闭锁不全甚至早产。
2.子宫内膜受损:少数个案可能因子宫内膜腔粘连造成阿休曼式症候群,术后子宫腔积血因而下腹痛、经血量减少甚至无月经;或日后造成不孕症,受孕困难且怀孕时也容易有复发性流产。
3.子宫穿孔:造成肠道损伤并发腹膜炎、腹腔内感染或并发腹内出血,严重可致休克死亡。若子宫穿孔合并肠嵌顿须剖腹探查,甚至行部分肠道切除或肠道人工造口术。
4.子宫破裂:之前接受过子宫颈手术、放射治疗、严重内膜黏连子宫前倾后屈等会限制子宫颈及子宫腔的扩张,易造成子宫破裂,有时需要腹腔镜协助甚至开腹手术。
5.神经损伤:如股骨神经、股外侧皮神经受损造成下肢无力或肢体感觉异常。
五、严重出血时需要输血,伴随输血的危险包括:
1.感染:可感染血液传播性疾病,如艾滋病(1/200,000)、乙型肝炎、丙型肝炎(1/3,300)、寄生虫感染等。
2.溶血性输血反应:发热、寒战、胸背痛、呕吐、血压降低、急性肾衰竭等。
3.血量负荷过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水肿、输血性抗宿主反应、体温过低、枸橼酸盐中毒(肝功能差者尤甚)、酸血症、血钾过高、输血后红斑、风疹块、皮肤搔痒、呼吸窘迫及出血等并发症。
六、与麻醉有关之并发症:请参阅麻醉知情同意书。
术后一周内请用淋浴,术后出血期间不可性行为。手术时等同月经已来过,下次月经会于您正常月经周期左右的时间后就会来。
若有下列情况应尽快回医院作详细评估:
1.术后有异常腹痛、阴道出血或发烧现象。
2.术后阴道出血的情形长达一个月以上。
3.若月经过期很久仍未来经,请来复诊。
4.其它偶发之病变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院医师及医务人员会善尽诊疗责任,避免意外之发生,并妥善处理治疗过程中所发生的不适及并发症。若执行手术时或麻醉恢复期间发生紧急情况,同意接受本院必要之处置。
其它部份无法一一详述,可询问相关医师。
患者本人或立同意书人对以上说明若有疑问,请在立同意书前详细询问有关医师。
本人(或家属)__________________已经与医师讨论过接受这个手术(或医疗处置)的效益、风险及替代方案,本人对医师的说明都已充分了解,并且保有此资料副本一份。
病患(或家属): (签章)
与病人之关系:
见证人(本院医护人员或病患家属): (签章)
转诊告知知情同意书 第13篇
关键词:护理告知,知情同意制度,防范,护患纠纷
医务人员有告知义务, 患者有知情同意权, 这是人人皆知的事情, 这就要求我们对患者进行告知时、应避免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1]。心血管内科是高风险科室, 这是医疗行业内部人士均了解的情况, 患者一旦住院, 患者和家属根本预料不到病情的发展变化, 有时连医护人员对愈后都很难猜测, 比如, 大面积心肌梗死, 死亡也有可能是瞬间发生的事情, 有时连一句话都说不上来, 就会命丧黄泉。因而在住院期间, 很容易发生护患纠纷。这就要求我们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及时的耐心细致的沟通。通过护理的告知, 健康教育, 可以让患者及家属了解相关的情况及注意事项, 取得患者或家属对护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从而减少护患纠纷。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0年1月至2010年6月选择入住心血管内科的275例住院患者, 平均年龄 (58±0.6) 岁, 按住院号随机分组, 单数为实验组145例, 双数为对照组130例, 其年龄、职业分类等经统计学处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 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1.2.1 表格的设置
对心内科半年来发生的护患纠纷病例进行分析总结, 根据发生护理纠纷的原因及护理工作的要求, 经讨论, 自觉设计了告知与知情同意项目表。
1.2.2 内容
包括住院环境及制度告知, 安全防范措施告知, 护理操作告知与知情同意, 用药及治疗不良反应的告知与知情同意, 住院费用告知与知情同意等4个主题20个条目, 具体内容见表1。
1.2.3 告知方式
包括落实告知的人员及场所。病房为告知的主要场所, 责任组长负责专职宣教告知。患者入院时有责任小组长负责接待, 安置患者住院。根据告知内容、患者病情、治疗方案, 患者对疾病认识接受程度等的不同进行告知。
口头讲解、书面告知、图片告知。①口头讲解。责任组组长安排患者住院后, 对病区环境的告知;如卫生间的位置、用餐、开水供应时间, 地点, 病房的管理要求等。对人员告知:如介绍病区主任、护士长、主管医生、主管护士、病区的探视陪伴作息制度等进行介绍。②书面告知。安全防范措施的告知是使用一份住院告知书, 让患者或家属阅读后签名确认。护理操作, 贵重物品的使用及治疗不良反应等, 在执行治疗操作前根据情况让患者或家属阅读, 并在知情同意项目的同意书上签名确认。③图片告知。设置有彩色的专科宣传知识小册, 内容包括有饮食指导, 健康保健知识、专家回访电话、专家坐诊时间、责任组长负责发放与解释。在科室通道设有醒目的安全标识, 规章制度专栏, 收费项目价格表, 护理级别的收费标准及内容, 监督电话, 法律法规专栏供患者、家属阅读。④对照组入院后常规方法对患者进行入院宣教, 健康教育等患者进行知情同意签名, 由责任护士完成。⑤资料收集。实验组发表格145份, 回收保存145份, 对照组发放表格130份, 回收保存130份, 回收率100%, 住院告知书与知情同意书随病历存档。⑥护患纠纷的统计。分别对实验组及对照组在住院期间对护理过程中提出的质疑、不满、争议、投诉和冲突等进行登记汇总 (P<0.05) 。
1.4 统计学分析
数据采用SPSS 10.0统计软件 进行处理, 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通过总结实验组共发生护患纠纷8例, 对照组共发生护患纠纷17例, 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0.05。两组4项之间护患纠纷发生情况比较:除第一项住院环境及相关制度2组之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外, 其他3项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3 讨论
3.1 护理告知, 知情同意在心血管内科患者中成为双方建立互信的桥梁。通过沟通, 取得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增加了患者及家属对疾病相关知识的认识, 与患者营造了良好的护患关系。表2显示, 在护理操作、安全防范措施、住院费用等项目中, 发生的护患纠纷都与缺乏告知、知情同意有明显的关系。知情同意签名项目中发生纠纷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护患的沟通与护理纠纷成正比关系。
3.2 心血管内科患者的护理告知, 知情同意的落实, 需要护理人员充分认识, 患者知情同意原则, 也是医学法律原则[3]。
3.3 要提高护理告知、知情同意制度的重要性, 落实护理人员的沟通技能, 学习相关法律知识, 规范护理人员服务行为。在与患者、家属交往过程中, 做到文明礼貌, 举止文雅, 语言亲切, 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及过激语言行为能心平气和的解释、安慰体谅, 换位思考, 能起到有效告知效果, 防范护患纠纷发生的目的。
3.4 灵活告知。重视患者家属心理状态。对知识丰富、理解能力强的患者及家属多用科学依据让患者深入理解病情, 对情绪不稳、性格脆弱、孤僻的患者要耐心解释、安慰、倾听了解患者需求, 因人而已的进行告知。重视患者家庭状况, 减少因为不当语言对患者心灵伤害而引起的纠纷。总之, 护患纠纷可影响医院正常秩序, 使医院的经济受到冲击, 护理告知、知情同意制度的落实, 即履行医务人员的义务, 也尊重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护理告知及知情同意权的内容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与完善。
参考文献
[1]王羽, 王北京, 尹远芳, 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文件汇编.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3-54.
论知情同意权的例外情形 第14篇
【关键词】 知情同意;紧急救治;治疗特权。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9-0479-02
个人对其身体有自主决定权,任何人都应当尊重个体对自己身体的处置,医生更是如此。当患者明确表示不同意接受医生的治療方案,即使该方案是对患者的最佳救治途径,医生均不得置患者的拒绝于不顾,径直实施救治。但是笔者认为,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不能绝对主张,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免除医生的告知义务:
1 紧急情形
紧急救治权是指当患者处于意识不清或不能正确做出意思表示,也无法取得近亲属的同意时,医生为了挽救患者的生命及身体健康,立即采取紧急治疗措施的权利。《欧洲人权与生物医学公约》第八条规定:“当由于一紧急情形不能获得相应的同意时,为了当事人的健康益处,任何医疗上必需的干预均可立即实施。”美国的《医疗法:紧急施救手术法规》、我国台湾地区《医疗法》也把紧急情形规定为医生履行告知义务的例外。可见,紧急救治权系国际社会及世界各国在医事立法上的通例。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均对紧急救治权作出了规定。2010年7月1日施行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再次肯定了医疗机构的紧急救治权。该法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2 医疗特权
所谓医疗特权,是指当医生认为向患者披露某些信息会对患者产生危害,严重影响患者身心健康和治疗效果时,医生不予告知相关信息的权利。通常此类患者处在沮丧或情绪极度不稳定的状态,或者患者在获知信息后将产生无端的疑虑和恐惧,从而抗拒诊疗。此种情形下,医生可以不必告知患者本人,但是仍然有义务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情况。如果医生以不利于治疗为由而未向患者近亲属说明的,应视为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侵犯。
但是医疗特权是一项备受争议的权利。例如,对绝症晚期的患者是否应当适用医疗特权,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积极告知说认为,从人的尊严和自我决定权出发,不能免除医生的告知义务,患者有权了解自己处于生命的最后期限,其可以在最后时间处理其关心的人事,了无遗憾地走完余生,这样才能体现医事法对人性的终极关怀。而慎重告知说则主张当告知病情有危害病人的可能性时,医师可例外地做全部或部分保留。
我国《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可见,我国立法上规定了在“避免不利后果”的情况下,可以排除患者的知情同意,对医疗特权持肯定态度。
3 权利放弃
权利放弃即患者对已知权利明知、自愿地放弃。美国立法和司法均确认了“权利放弃”应当为知情同意的例外情形。那么,借鉴美国经验,权利放弃这一例外的适用必须建立在以下事实的基础上:患者缺乏分析风险系数的自信;或者患者倾向于听从医生的专业判断;或者患者不愿听到不利信息,而倾向于由其近亲属做出判断。究其实质,权利放弃仍然体现了对患者自我决定权的尊重。当患者自愿放弃做决定的权利时,他等于是做了一个不做决定的决定。患者的这一“权利放弃”应是“知情”下的权利放弃,但是医生应当向患者说明权利放弃的后果。
4 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医疗行为
为了使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或者威胁,在法律的授权范围内,在必要情况下,医生有权对患有特殊疾病的患者强制实施救护和诊疗措施,而患者必须接受,无权拒绝。此种情形下,医生和患者之间形成了强制医疗关系,医生据此对患者展开的救护和诊疗工作就属于强制医疗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机构基于公共利益实施的强制医疗行为包括:
4.1 对传染病人实施强制治疗。《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均赋予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传染疾病防治的强制医疗权。例如对疑似非典型肺炎病人确诊为其携带SARS病毒的,则医方可采取紧急措施将其隔离,而无须征得患者的同意。
4.2 对严重精神障碍病人实施强制治疗。由于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随时可能发生危及其自身、他人及社会的行为,医生必须立即对其人身限制并实施医疗救治。此时的强制治疗不需征得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
4.3 对吸毒人员实施强制治疗。根据国务院1995年发布的《强制戒毒法》的相关规定,经批准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的医疗单位,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行强制性治疗时,无需征得毒品成瘾人员的同意。
5 不需要履行说明义务
对于危险性极其轻微,且发生危险的可能性极低的医疗行为,医生不需要履行说明义务。例如注射会产生轻微疼痛,导致皮肤红肿,轻度渗血等,这是应当为公众知晓的一般医学常识,无须医生事先说明。例如芬兰法律规定,如果医患双方的目的都很明确且不涉及比较复杂的治疗方法,如感冒病患到执业医生的诊所打针,就不涉及患者的知情同意。如若医生实施任何医疗行为,均需征得患者的知情同意,那么势必加重医生的法律责任,使其在救治的过程中如履薄冰,也加重了医生的工作负担,不具有现实操作性。
综上所述,诚然,患者对自己的身体享有最高的处置权,医生有必要在实施医疗行为前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但是该项权利不能绝对,应当设定知情同意的例外情形,以有利于患者的生命健康,有利于社会及他人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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