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文第1篇
2、党务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固定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设置情况;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联系电话;
(3)党建工作规划、计划;
(4)领导班子综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班子成员考核情况。 即时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制发的重要文件、开展的主要活动;
(2)党员评先表彰和发展党员、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提拨奖励干部、处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情况;
(3)支部作出的重大决策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4)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5)对党员、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3、党务政务公开的形式:要根据公开的内容确定适宜的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简报、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党员通报。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单位网页等形式进行公开。
4、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限:党务政务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按照工作进展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
5、支部落实专人,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政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对署名意见,应负责地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本人。
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文第2篇
努力开创计生优质服务新局面
观庙乡位于商城县城西北部,素有“状元乡”之美誉。全乡总面积91.4平方公里,辖20个行政村、346个村民组。全乡总人口38399人,现有已婚育龄妇女8200人。近年来,观庙乡计生工作以创建“诚信计生、和谐计生、人文计生”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拓展计生便民服务领域,变被动为主动,变管理为服务,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计生工作服务水平跃上新台阶,多次在省市目标考核中获得嘉奖,先后被评为省市级“计划生育工作优质服务乡”、县“计划生育先进乡”,朱楼村被评为国家级村民自治先进示范村,观庙村被评为市“诚信计生先进示范村”。在开展阳光计生、拓展便民优质服务活动中,我乡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三个规范”,深化“三个公开”,强力打造阳光计生 计划生育是国策,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计划生育各项政策落实及政策执行到位情况是群众一直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此,我们本着“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坚持在公开上做文章,在规范上下功夫,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估权,让计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开内容。对事关计生工作的法规政策、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奖励机制、证件办理、处罚措施等内容,通过不同方式,按照不同分类全部予以公开,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使群众真正明白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二是规范公开载体。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建立公开专栏、宣传长廊、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设立群众监督岗和群众咨询台等载体开展公开活动。为进一步推进计生工作的动态管理,乡计生办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公开效果。三是规范公开时间。针对计生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我乡确定了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四种方式。对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办事程序等做到长期公开;对生育证审批发放、抚养费征收、奖扶资金落实等定期公开,即每季度公开一次;对时间跨度长、涉及内容多的工作分阶段逐步公开;对重大事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随时公开。特别是对二胎证的发放、奖扶、特扶对象的认定、中招加分、“四术”任务落实等问题始终坚持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每年我们都在公开工作好的村召开现场会,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阳光计生工作在全乡均衡发展。
“三个公开”:一是“三点公开”,即热点、难点、焦点公开。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我们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实行全过程公开,做到经常性和阶段性公开相结合、对内公开与对外公开相结合。如在生育指标办理上,我们严把上报关、审查关、审批关、复查关,确保指标办理依法依规。二是“三费公开”,
即财务经费、行政收费、奖扶费。乡计生服务中心坚持每月公布财务收支,并接受乡会审会签小组审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扶持、优惠、救助政策,对照条件逐项落实奖扶费用,公开透明,随时接受群众监督。三是“三考公开”,即三化考聘、民主考评、职务考聘。按照“女性化、年轻化、知识化”的标准,对村计生管理员实行考聘,优化基层计生队伍结构。实行“上评下”和“下评上”相结合,对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考评,择优选用。对干部职工广为关心的考聘晋级工作,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评先树优等要求,做到事先有预案、评中有公开、过程有监督,避免了暗箱操作,无一人提出争议和申诉。
阳光计生的全面推行堵塞了暗箱操作和权力滥用,规范了各项计生政策的执行和落实,杜绝了公开死角,解除了群众疑惑,使我乡的计生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三多三少”的可喜局面,即自觉执行计生政策的人多了,违反的少了;理解支持计生工作的人多了,误解捣乱的少了;对计生工作满意的多了,不满意的少了,群众都说:“把我们想知道的都公开了,公平了,我们也就满意了”。近年来,在全乡站所年终测评中,计生服务中心一直排在第一位。
二、突出“三个贴近”,推进“三项服务”,积极探索和谐计生 计生工作落实在农村,重点在农村,矛盾也在农村。为推动计生工作更好地开展,我乡以优化服务为手段,注重以人为本,贴近基层,下移重心,与群众搭建起“连心桥”、系上“同心结”,不断推进计生工作和谐发展。
“三个贴近”:一是贴近农村。我乡紧紧抓住春秋优质服务月活动等载体,依托乡村人口学校,组织计生工作人员深入基层,通过宣传车流动宣讲、举办培训班、发放计生知识问卷、开展计生知识竞赛等方式,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新型生育文化,在农村一线建立起牢固的计生统一战线。二是贴近群众。着眼于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以“创先争优”、“双学双提”等活动为契机,组织乡村计生人员进村入户,与群众交流谈心,宣传政策,解忧释难,融入群众中开展工作。三是贴近计生户。积极推行利益导向机制,开展了“结对子送温暖”等服务活动,乡村干部每人联系2个计生贫困户,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供信息、资金、技术等服务,寻求致富门路。两年来,全乡共为对象户解决实际困难40余件,落实扶持资金6万余元,36名贫困户脱贫致富。观庙村村民周庆海在乡党委书记的联系帮扶下,建成了“华英富民”养殖小区,年创收达到15万元,走上了发家致富之路。
“三项服务”:一是建立便民服务室。实行乡、村代理服务机制,代理服务项目有:生育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取、“二孩四术”免费证明的领取、新生婴儿申报户、办理奖励扶助手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中考加分代理手续。在操作上,凡是到县以上部门办理的业务内容,由乡代理人员集中到县办理;凡是到乡政府办理的业务,由村代理人员到乡政府办理。在全乡20个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开展知识培训、政策咨询、提供“三生”信息、组织劳务输出等服务。各村明确村管员为专职代办员,完善代理制度,
严格代理程序,规范代理行为,建立考评机制,为群众免费代办各种证明证件,提供“零距离服务”,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二是设立便民服务日。在每个村设立了固定的便民服务日,计生服务人员组织流动服务车、组建流动办公室现场为群众办公、服务,组织医护人员到村为部分育龄妇女进行免费体检、宣讲优生优育知识,积极为广大已婚育龄妇女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全年共组织6次健康检查,查出妇科病126人,为26人进行及时免费诊治。朱楼村村民雷炳珍在今年服务活动中诊断出患有子宫肌瘤,我们与县医院及时联系,对其进行治疗,现雷炳珍已康复出院,其家属多次到乡计生服务中心表示感谢。三是成立便民服务队。乡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与村干部组成便民服务队,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等方式,开展亲情帮扶、宣传文艺帮扶、技术帮扶、生殖健康帮扶、生产帮扶等服务活动,推行政策宣讲上门、送信息、送物资、送资金,帮助计生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今年,全乡共帮扶计生户268人次。特别是在今年大旱期间,组织了专项服务队20余个,为计生贫困户送去帮扶资金10万余元,为他们解决缺乏灌溉用水难题,联系收割机械,将灾情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三、推行“三信机制”,做到“三个强化”,努力构建诚信计生 在开展计生工作中,我乡引入诚信机制,致力建造横到边、纵到底的诚信网络,切切实实做到让群众放心。
“三信机制”:一是政府诚信。乡政府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及时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不打折扣,不设关卡,
及时足额地将各类奖扶资金发放到对象户手中。2011年,全乡共兑现奖扶资金7.9万元,独生子女奖励费用41.7万元。二是群众守信。各村依据《村民自治公约》,与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双向协议书。群众公开承诺,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守时守信。三是村民互信。以10-15户村民为基础成立诚信计生小组,小组成员相互签订协议书,互相监督、互帮互助。
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文第3篇
第二条政务公开责任是指全镇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时,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
果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追究其责任:
(一)该公开而不公开的;
(二)对公开办事内容该办而不办的;
(三)不履行工作人员职责的;
(四)违反政务公开审核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它违反政务公开的行为,应追究责任的。
第四条对于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按如下办法进行处理:
(一)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单位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经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发给违反政务公开当事人《违反政务公开制度告诫书》(以下简称《告诫书》)。
、个人被发《告诫书》的,当年不能被评为任何优秀、先进。
、单位被发《告诫书》二人次以上的,不能被评为先进单位。该单位负责人在年终考核中不能被评为先进。
(三)违反政务公开制度的行为凡属于违反法律、法规、党纪和政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五条实行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对被追究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纠正错误,并将纠正情况及时反馈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被追究责任的个人,如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应于接到通知10日内向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申诉意见后,应于10日内完成复核并做出裁决意见,下达书面通知。
第七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镇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
第八条本制度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文第4篇
2、 区政府(管委会)对土地增值收益确定的正式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委托书(区政府、管委会名义委托)
3、 交易委托方案,包括地块基本情况、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规划设计要求、交易方式、交易条件、交易起价、交易底价、成交价款支付要求、土地移交办法等事项;
4、
5、
6、 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批准文件;; 所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批准文件; 区政府(管委会)对交易底价及成本认定集体决策会审表(或会议纪要)
7、
8、 县区政府(管委会)对交易底价认定的正式文件; 县区政府(管委会)对成本认定的正式文件以及审计报告、审计部门审计意见。认定成本需说明:(1)地上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费(2)土地补偿费及回迁安置费(3)基础设施费等(分已投入的费用及需要继续投入的费用);
9、 城中村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规划指导意见(含城中村改造范围图),市规委会会议纪要及批复;
10、 县区政府(管委会)对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认定的批谁文件;
11、 除249平方公里已经确定的336个城中村外,须提供市城改办对纳入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批准文件;
12、 经区政府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及拆迁安置详细规模;
13、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含附图)等规划建设要求;
14、 道路红线图及其电子文件;
15、 宗地图(1:500或1:1000)测绘成果表并加盖权属审核章,A3图件6份;
16、 地籍调查表及相关资料;
17、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18、 地块位置示意图
19、 用地管理图
20、 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及备案表
21、 根据规划条件拟订的土地交易起价计算的楼面地价
22、 征地过程中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23、 2008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社保基金缴纳凭证;
24、 对纳入储备的土地应提供土地储备方案及市政府土地储备批准文件;
25、 “清非”用地需提供完善土地手续的详细资料;建设用地批准通知书、征地(收储)协议、会签表等;县区、开发区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领导小组《审批表》或对审批结果的说明附报纸公示;
26、 其他有关材料(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原宗地图及地籍调查表等)
其他要求:
1、 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项目需提供地块位置情况、周边市政基础设施情况(道路、供水、供电、场地现状等)、片区规划、周边土地市场价格情况的专题说明;
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文第5篇
简介
崇阳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为推进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而设立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场所。作为县委、县政府2013年十件实事之一,今年8月,新的政务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在功能分区上进行了科学规划,分为注册登记服务区、投资建设项目服务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区、便民服务区和配套设施区,在大厦一楼设有银行缴费区。为方便客商群众办事,中心还设有咨询引导、商务中心、投诉监察联合受理,并配备LED大屏幕、电子触摸屏等便民设备,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一、巧归并、精调整,清减审批事项
围绕争创“咸宁市行政审批项目最少县”的目标,对照法律依据对全县所有行政审批项目逐一审查、清理,对于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依法予以保留,并按精简原则予以合并;对于国家部委规章规定尚未明令取消且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暂时予以保留;对于没有明确依据设定、国家和省里明令取消的,坚决予以取消;对于带有许可类、但属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及程序性的,一律列入非许可类审批项目。经清理后,保留行政审批事项9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91项。在19个单位设立了行政审批股,全县30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涉及98项审批事项、7个服务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84个办事窗口,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结。
二、减环节、缩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流程最优”的原则,对保留的审批项目,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时限,简化流程。对51个审批项目时限进行了压缩,平均每个项目的审批时限缩短了三分之二;对5个项目改为即时办理;对21个项目行政审批环节进行了精简。并将大力推行网上接件的受理模式,开通了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等服务功能,形成了“窗口受理办理、中心协调督办、网上运行反馈、信息平台转换”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方便广大人民群众。
三、抓统领、优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的机制,将原先分布在全县33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人员、审批事项和审批职能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受理,明确规定“窗口”服务人员三年内不得变动,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开通了“绿色通道”,对入县工业园企业实行“零收费”,有上下限的事业性收费按照下限标准收取,服务类中介机构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的20%收取。推行了企业并联审批制,方便企业落户。
按照“建设全省一流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实现“审批项目最少,审批收费最低,审批时间最短”的目标,2012年9月,在全县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部门行政事业性、服务性收费收缴向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授权到位,非税收入、服务性收费票据管控到位),在
19个单位设立了行政审批股。对全县的213项原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逐一审查、清理。经清理后,保留行政审批事项9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91项,并对所有的审批事项进行了流程优化再造。入驻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即办件比例达到85%以上,审批时限普遍压缩50%以上。全县42个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职能的单位、6个服务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114个办事窗口,供水、供电、有线电视、电信、移动、联通等便民服务事项也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了办事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彻底扭转了了县政务服务中心“只挂号、不看病”的现象,政务中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政务超市”。
县政务服务中心按照“不让任何一个投资者在崇阳受冷落,不让任何一个群众在窗口受冷落”的要求,严格按照“五个一”(一楼式办公、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次性收费、一网式运行)、“六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服务承诺制、监督投诉制)、“七公开”(审批内容、审批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运行机制,实行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所有办事窗口印制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流程图、导引图,设置岗位职责牌、工作人员胸牌,规范投诉受理与处理机制。8月份,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1884项,办结1862件;受理服务事项14663件,办结14663件;收取非税610余万元。
村政务财务公开制度范文第6篇
第一条政务公开实行主动公开和依法申请公开制度。
第二条乡政府按照县政务公开规定和实施方案要求,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
第三条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设立公开栏、设立咨询服务站点并利用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体等多种形式,对政务事项进行公开,便于公众及时地获取政务信息。
第四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容备查制度。
第五条按照《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进行公开,做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全面、真实,管理制度《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六条做好政务公开资料、台帐归档整理工作。
第七条及时将公开内容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内容与所公开内容一致。
第八条全乡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接受乡人大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九条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约束机制。内部监督由乡纪检监察及政务公开监督组实施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外部监督由乡聘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实行监督,及时听取意见、建议。
第十条乡政务公开领导组负责对各村各站所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乡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和纪检监察组织及政务公开监督组对乡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负责督促乡政府对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进行办理答复。
第十二条对于群众向乡政府电话反映的涉及政务公开内容的事项,由乡政府按上级要求办理,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向各村各站所直接反映的意见、建议由各村各站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答复。
第十三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63100
22、631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