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教案(精选9篇)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教案 第1篇
第十一课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教学目标: 1.燃烧的条件 2.灭火的原理和方法 3.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安全知识
教学重难点: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安全知识 教学过程:
1、情境导入
想一想你所见到或听说过的爆炸事故。
2、课前热身
(1)哪些物质遇明火有可能发生爆炸?(2)加油站为什么要严禁烟火?
(3)注意我们身边的与燃烧、爆炸有关的图标。
3、合作探究
(1)整体感知:本课在燃烧的基础上讲述易燃物、易爆物的安全知识,通过一些安全图标来加强对安全的认识,说明随时注意防火、防爆及采取安全措施的重要性。
(2)课堂互动 互动1 师:探究爆炸的知识,你是怎样理解爆炸的?
生:可燃物在有限的空间内急剧地燃烧,短时间内,产生大量的热,使气体的体积迅速膨胀而引起爆炸。
互动2 师:哪些气体燃烧能发生爆炸? 生:可燃烧的气体燃烧都可能发生爆炸。互动3 师:家庭用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泄漏该如何处理? 生:打开门窗,关闭阀门。互动4 师:探究粉尘的爆炸情况,在[实验7-2]中,你观察到的现象是什么。
生:听到爆炸声。由于面粉在有限的空间内急速燃烧,而发生爆炸。通过该实验能说明面粉、煤粉等粉尘也能发生爆炸。
互动5 师:可燃物燃烧剧烈的程度与哪些因素有关? 生:与氧气的浓度,与氧气的接触面积等有关。互动6 师:在你所熟悉的场所中,哪些地方贴有“严禁烟火”的字样或图标? 生:油库、面粉加工厂、纺织厂、煤矿矿井内等。互动7 一些与燃烧和爆炸有关的图标。
生:随时注意防火、防爆及采取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学习小结
(1)内容总结:本课主要学习一些易燃物、易爆物的安全措施和有关爆炸的知识。(2)方法归纳:常观察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你就能获得许多知识。
(三)拓展延伸
1、链接生活
链接1:自行车轮胎、锅炉等发生爆炸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链接2:你家里有哪些易燃物、易爆物,安全措施搞得怎么样?
2、实践探索(1)实践活动
加油站是否可以接听手机?(2)巩固练习
根据自己住宅的特点设计预防火灾的方案。
(四)板书设计
1.可燃物在有限的空间内急剧地燃烧,短时间内聚积大量的热使气体的体积迅速膨胀而引起爆炸。
2.可以发生爆炸的物质:可燃性气体、粉尘
3.在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易燃物和易爆物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绝不允许违章操
作。教学目标: 1.燃烧的条件 2.灭火的原理和方法 3.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安全知识
教学重难点:易燃物和易爆物的安全知识 教学过程:
1、情境导入
想一想你所见到或听说过的爆炸事故。
2、课前热身(1)哪些物质遇明火有可能发生爆炸?(2)加油站为什么要严禁烟火?
(3)注意我们身边的与燃烧、爆炸有关的图标。
3、合作探究
(1)整体感知:本课在燃烧的基础上讲述易燃物、易爆物的安全知识,通过一些安全图标来加强对安全的认识,说明随时注意防火、防爆及采取安全措施的重要性。
(2)课堂互动 互动1 师:探究爆炸的知识,你是怎样理解爆炸的?
生:可燃物在有限的空间内急剧地燃烧,短时间内,产生大量的热,使气体的体积迅速膨胀而引起爆炸。
互动2 师:哪些气体燃烧能发生爆炸? 生:可燃烧的气体燃烧都可能发生爆炸。互动3 师:家庭用天然气、煤气、液化气等泄漏该如何处理? 生:打开门窗,关闭阀门。互动4 师:探究粉尘的爆炸情况,在[实验7-2]中,你观察到的现象是什么。
生:听到爆炸声。由于面粉在有限的空间内急速燃烧,而发生爆炸。通过该实验能说明面粉、煤粉等粉尘也能发生爆炸。
互动5 师:可燃物燃烧剧烈的程度与哪些因素有关? 生:与氧气的浓度,与氧气的接触面积等有关。互动6 师:在你所熟悉的场所中,哪些地方贴有“严禁烟火”的字样或图标? 生:油库、面粉加工厂、纺织厂、煤矿矿井内等。互动7 一些与燃烧和爆炸有关的图标。
生:随时注意防火、防爆及采取安全措施的重要性。学习小结
(1)内容总结:本课主要学习一些易燃物、易爆物的安全措施和有关爆炸的知识。(2)方法归纳:常观察生活中的一些事情,你就能获得许多知识。
(三)拓展延伸
1、链接生活 链接1:自行车轮胎、锅炉等发生爆炸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 链接2:你家里有哪些易燃物、易爆物,安全措施搞得怎么样?
2、实践探索(1)实践活动
加油站是否可以接听手机?(2)巩固练习
根据自己住宅的特点设计预防火灾的方案。
(四)板书设计
1.可燃物在有限的空间内急剧地燃烧,短时间内聚积大量的热使气体的体积迅速膨胀而引起爆炸。
2.可以发生爆炸的物质:可燃性气体、粉尘
3.在生产、运输、使用和贮存易燃物和易爆物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绝不允许违章操作。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教案 第2篇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句容绿色动力再生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工作。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2《江苏省消防条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61号令》
2.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2.5《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管理内容及方法
3.1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
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生产、工程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3.2 易燃易爆物品包括: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易燃易爆物品。3.3 易燃易爆物品物品的运输、贮存
3.3.1 搬运易燃易爆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3.3.2 易燃易爆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3.3 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专门的场所,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的处理方法。
3.3.4 易燃易爆库房应有隔热降温及通风措施,并设置防爆型通风排气装置。3.3.5 易燃易爆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3.3.6 易燃易爆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3.7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3.3.8 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
3.3.9 易燃易爆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3.3.10 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
3.3.11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3.1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3.4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3.4.1危险品仓库应加强管理,严格出入库制度。
3.4.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3.4.3 危险品仓库内若要动火检修,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3.4.4 不准在库房内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3.4.5 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3.4.6 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3.4.7 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3.4.8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应健全制度,配足和配齐灭火设施。3.5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管理:
3.5.1 危险品库区应有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牌,危险品库房的大门应有红色显眼的标志,以醒示此处危险,周围不许堆放木材及易燃易爆的物品,通道、出口无堵塞,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3.5.2 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库区,须进入库区的人员必须交出火种,严禁穿带铁掌的鞋子,机动车辆的排气管必须配带灭火罩。非仓库人员禁止进入危险品库房内,如确需进入库房内的人员,要经过危险品库保管员和仓库负责人的同意后,并交待具体安全注意事项方可进入。库房内禁止设办公室和休息室。禁止用可燃材料搭建棚、阁等,对可燃的包装材料应及时清除,应保持库内整洁。
3.5.3 易燃易爆的油类,化学药品等必须分种类,并根据其特性集中分类标色,标牌存储,严禁无标志混放。凡是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式不同的物品,禁区止存放同一库内,以防混杂威胁安全生产。其存储量以适应生产需求为宜,严禁大批量购进,长期存放而危及安全。化学药品、剧毒品,车间要有专职人员保管、领料。对油类及易挥发的物品库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设施,及时排除可燃气体,特别是汽油库的浓度不能超过《安规》所规定的极限值,高温季节应有良好的降温措施,炎热的夏季明确规定汽油等发放时间。3.5.4 库区内所有电气设备,照明等均应是防爆型设施,库区周围应有充裕的照明,禁止乱拉临时电源和照明,各种电气设备应由水电班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修理工作由电工进行,发现有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或绝缘不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修理。
3.5.5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堆垛,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高压架空电线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库区50米以内禁止明火作业,不得使用热电源设备,如确需动火作业时,应由部门领导申请,经保卫部门、安监部门核查无误后,方可实施。
3.5.6 保管人员在发放危险品时,严禁使用塑料制品存放汽油,对进库的油类物品装卸时应有轻搬轻放,严禁撞击产生火花的措施。
3.5.7 非化学危险库,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的化学药品和能自燃的化学药品。3.5.8保管人员在发放汽油时,对所需操作的加油机等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检查其设备有无异常现象,严禁“带病”工作,严禁违章操作。
3.5.9 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禁止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场所。3.5.10油库内所有存放的各种油类应有明显的商标、名称牌号,以防错发,若库中无需要的货,需用其它标号的油时,须征得领用单位领导的同意,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保管员负责。
3.5.11氧气、乙炔气必须分库摆放,严禁混放,定期对气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使用未经检验的气瓶。
3.5.12仓库的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对所管辖的库内进行检查,切断应切除的电源,库房内应备的灭火器材,是否完全无缺等。3.5.13 库的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与本制度相违背的行为。
3.6 氧乙炔库管理:
3.6.1 气瓶的运输和装卸
3.6.1.1 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3.6.1.2 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除外),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6.1.3 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
3.6.1.4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厢)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
3.6.1.5 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3.6.1.7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 3.6.1.8 严禁烟火。3.6.2 气瓶的储存和保管
3.6.2.1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3.6.2.3 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6.2.4 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3.6.2.5 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氧气、乙炔应分库存放;
3.6.2.6 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
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3.6.3.气瓶的使用规定
3.6.3.1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3.6.3.2 使用人在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6.3.3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 3.6.3.4 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3.6.3.5 夏季应该防止曝晒; 3.6.3.6 严禁敲击、碰撞;
3.6.3.7 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3.6.3.8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3.6.4 防火措施
3.6.4.1 储存乙炔、氧气瓶的仓库,应具有耐火性能,门窗应向外开,配备的玻璃应是毛玻璃或涂上白漆,地面平坦不滑,撞击时不会产生电火花。3.6.4.2 储存氧气瓶、乙炔的仓库周围10米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锻造、焊接等明火作业,不准吸烟。
3.6.4.3 氧气瓶仓库内应设架子,使气瓶垂直存放,空气瓶可以平法堆叠,但必须每层垫有木制或金属制的型板,堆垫高度不得超过1.5米。3.6.4.4 使用中的氧气瓶与乙炔瓶应垂直放置,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棚或轻便板棚遮护,以免受阳光爆晒。
3.6.4.5 乙炔、氧气瓶禁止放在高温设备附近,应距离明火10米以上,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应保持8米以上距离,运输、储存和使用时严禁氧气瓶与乙炔瓶混放在一起。
3.6.4.6 乙炔瓶上应有阻火器,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3.6.4.7 乙炔、氧气瓶使用中应垂直放置,禁止卧放。
3.6.4.8 乙炔发生器及其连接部位,应经常检查,不准漏气,禁止用明火检查。
3.7 油库防火管理:
3.7.1 油库防火管理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决执行国家公安机关有关重点消防部门的防火规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防火工作责任制。
3.7.2 油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维护各种消防器材,使其保持有效的备用状态,出现火情,做到拉得出,用得上,灭得掉。
3.7.3 油库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要有高度责任心,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
3.7.4 油库区严禁明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做好各项安全应急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3.7.5 油库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入库区,不准穿带铁掌的鞋子工作。3.7.6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区。如确需进入者,需经厂保卫、安监部门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并由上述部门人员陪同,在交待清楚防火规定之后方可进入。3.7.7 油库区应在显目位置设有“严禁烟火”的警告牌。库区要按防火要求
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3.7.8 严禁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库区。3.7.9 油库区应有避雷装置和接地装置。
3.7.10油库区内的电器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设备维修需停电后方可进行。油库现场工作应使用不爆火花的工具。库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3.7.11 库区物品堆放整齐,地面无杂草、油污,经常保持库区卫生整洁。3.8 卸煤码头煤船加油安全措施
3.8.1运煤船舶需在电厂卸煤码头加油,必须由相应的海运公司提前到燃料供应部办理加油申请。附件1:加油申请单
3.8.2燃料供应部值班调度根据码头卸煤情况与燃料部联系后,确定大致可以加油时间,并在《加油申请单》上填写清楚。
3.8.3海运公司办理人员持《加油申请单》到电厂武保部办理登记手续,以便武保部及时通知消防队做好安全措施。
3.8.4海运公司必须持电厂武保部审批后的《加油申请单》返回到燃料供应部调度室后,方可联系加油事宜。
3.8.5 油车到达时,应在厂区大门外路边待命,燃料供应部值班调度掌握可以加油的具体时间,提前5分钟通知大门值班人员给油车放行。放行之前,武保部门卫必须检查油车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车体必须有明显的危险品警示标志,并按照《门卫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办理放行手续。
3.8.6油车进入厂区必须遵守电厂关于机动车的通行规定,按指定的路线到达码头加油点。
3.8.7油车到达加油点后,必须在现场安全措施、消防措施完全具备,并得到
码头生产人员和码头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加油,油车及煤船在加油过程中应接受码头生产人员和码头调度的监督管理。
3.8.8加油过程中,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且加强检查,必须确保现场周围无火源、输油接口无泄漏,如在加油途中发生雷雨或现场周围发生火警,应立即停止加油并将油车驶至安全地带。
3.8.9 油车在加油结束后,必须保持现场环境无明显的油迹,并通知燃料部值班人员现场验收。
3.8.10 燃料供应部值班调度在加油现场验收合格后,通知油车按规定路线安全驶离厂区,通知保卫部值班人员做好登记,给油车放行。
3.8.11不能认真执行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内部由安全生产部提出考核意见。涉及外来加油单位的考核由燃料供应部提出并实施。3.9 班组领用油、储存、现场使用及废油处理规定
3.9.1 严格控制工业汽油的领用,原则上随领随用,少领少用。
3.9.2 生产现场用汽油清洗设备时,可放置必要的灭火器材,并设有专人监督、检查。
3.9.3 检修规定的生产班组储存汽油不得超过3KG,燃料规定的生产班组储存汽油不得超过8KG,柴油储存不得超过170KG,且用铁桶按规定定点存放。3.9.4 检修现场清洗工作用的废油,禁止倒入现场及沟道内,以部门为单位集中回收到指定的废油桶内,再由部门移交到器材部仓库归口处理。3.9.5 擦试用的废棉纱、破布应放在固定的废棉纱桶内,并由物业管理部门定期清除。4 检查与考核
4.1 各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应认真执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落实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安全检查与整改达到闭环管理。
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教案 第3篇
事故是人的不安全的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的后果。这两者都可以通过严格管理加以控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内在特性和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因构成, 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 就可确保生产和物流作业的安全。
在事故成因的各要素中, 人是主要因素。据统计, 80%以上的事故涉及人员规范操作方面。为此, 首先要严格持证上岗, 加强危险化学品码头和船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使其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丰富的安全知识和严谨的职业习惯。其次在化工生产和物流危险化学品作业过程中, 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装运条件, 如包装、配装货物等因素对事故发生也有影响。危险化学品适装条件是保护产品质量不发生变化、数量完整的基本要求, 也是防止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变化、腐蚀等诱发灾害性事故的重要措施, 是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容器强度不够, 或者包装衬垫材料选用不当, 可能导致容器破损, 致使化学物体泄漏而引发事故。在装货物时, 有的将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同装在一台车上, 或者将灭火方法、抢救措施不同的物品混装在一起, 一旦发生泄漏就有可能因为混装而引发更大的灾难。
要制定各种化工产品的分类保管制度, 严禁混储混运;制定仓库保管岗位责任制、防火责任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
严格出入库管理, 认真核对验收, 严禁错收、错放、错发。包装和标志不符合要求的物品, 禁止入库。掌握货物的聚合危害性, 以及添加稳定剂确保货物在装卸、储运管理中的重要安全技术。因此, 在接收此类货物时必须提前验证:所加稳定剂的名称与数量;稳定剂加入日期与有效期;确保稳定剂有效期的任何温度界限;运输期超过稳定剂有效期时应采取的措施。
库房日常管理对于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 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 要定期测温、化验和观察。库房要设专人管理, 经常开启门窗通风换气, 并注意防止雨、雪、尘土进入;室温过高时要采取降温措施, 加强库房的防火管理。严格管理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 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场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从事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定期检查报警及灭火、抢救设备的完整性、可靠性, 及时更换灭火剂和破损、超期使用的消防器材。
危险化学品泄漏后, 不仅污染环境, 对人体造成伤害, 如遇可燃物质, 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因此, 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 防止事故扩大。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可能时, 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在调度指令下, 通过封闭有关阀门、停止作业, 或通过采取改变工艺流程、局部停车、打循环及减负荷运行等方法进行泄漏源控制。容器发生泄漏后, 采取措施修补和堵塞裂口, 制止化学品的进一步泄漏, 对整个应急处理是非常关键的。能否成功地进行堵漏, 取决于几个因素:接近泄漏点的危险程度、泄漏孔的尺寸、泄漏点处实际的或潜伏的压力, 以及泄漏物质的特性。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留、稀释和处理, 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 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假如化学品为液体, 泄漏到地面上时会四处蔓延扩散, 难以收集处理。为此, 需要筑堤切断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罐区发生液体泄漏时, 要及时封闭雨水阀, 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为减少大气污染, 通常是采用水枪或消防水带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 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 使其在安全地带扩散。在使用这一技术时, 将产生大量的被污染水, 因此, 应疏通污水排放系统。对于可燃物, 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 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 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 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 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 抑制其蒸发。对于大型泄漏, 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进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 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并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水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 冲洗水排进含油污水系统处理。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 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 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 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 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 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因此,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是一项极其重要而又非常危险的工作。从事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员工和消防救护员平时应熟悉并把握化学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及其相应的灭火措施, 定期进行防火演习, 加强紧急事态时的应变能力。
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 应使用适当移动式灭火器来控制火灾。要迅速封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 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 然后立即启用现有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 必须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并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 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 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必要时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 防止火焰蔓延。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 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的特性, 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必要时采取堵漏或隔离措施, 预防次生灾难扩大。当火势被控制以后, 仍然要派人监护, 清理现场, 消灭余火。
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 切忌盲目扑灭火势, 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 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 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 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 后果将不堪设想。对于爆炸物品火灾, 切忌用沙土盖压, 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 水流应采用吊射, 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 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 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 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时, 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 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 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 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 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二硝基萘等是易升华的易燃固体, 受热放出易燃蒸气,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尤其在室内易发生爆燃。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四周喷射雾状水, 并消除四周一切火源。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 其他人员不可盲目行动, 待消防队到达后, 介绍物料介质, 配合扑救。应急处理过程并非是按部就班地按以上顺序进行, 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同时进行, 如危险化学品泄漏, 应在报警的同时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等。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4篇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二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如采用一般灯具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怕冻、怕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露雨、低洼容易积水、低温和高温处存放;对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学危险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应具备确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该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学危险品仓库应加强警卫,严格出入库制度,禁止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内。
(2)仓库区内严禁烟火,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用火时,应经单位领导或保卫部门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进行。
(3)不准在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试验、分装、打包和进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容器包装要密闭,如果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改装必须在安全地点进行,对易燃、易爆物品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强货物入库验收和平时的检查制度,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品,应该定期进行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6)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空容器和运输工具,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烧爆炸和中毒,对遗留地上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及时清除处理。
(7)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应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消防队应经常进行训练和业务学习。
第二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
1、搬运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搬运化学危险物品时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2)化学危险物品与其它货物以及性质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其他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和同车或者同船混合装运,怕热、怕潮的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隔热或防潮措施。
(3)施工工地人力搬运化学危险物品不能超过人体重量的二分之一,人力车运输不得超过重量的二分之一,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4)装卸搬运毒害腐蚀和放射性化学物品时,应备有相应防护用具和工作服。工作完毕,操作人员及使用工具必须清洗消毒。
(5)装卸化学危险物品,要有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装卸地点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装卸现场。
(6)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尽量在白天进行,如果必须在夜间装卸时,要有充分的安全照明设备。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使用合乎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禁止使用火车的蔽车和脚踏车载运爆炸物品。
3、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前后应当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使用明火修理运输工具或用明火。在中途停留时,必须有人看守,并不准停留在机关、工厂、仓库附近、人口稠密的地区和桥梁、涵洞、水利工程等重要建筑设施旁。
5、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应视情况需要,派专人押运或指定可靠人员负责运输。不得客、货混装,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
6、载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工具,要有明显标志。
第三章 化学危险物品的使用和销毁
1、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和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由工作认真负责和具有安全知识的人员担任,新参加的人员,必须事先经过训练。
4、初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会同公安、技术部门共同把关,严格按照配方使用,并做好记录。
5、化学危险物品因保管过期,变质失效,应报告上级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公安和环境保护等部门同意后,在指定地点予以销毁。
6、化学危险物品销毁工作必须由一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亲自指挥,雨天和夜间尽量不进行销毁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1、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安全岗位责任制。
2、对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有关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5篇
为了加强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爆炸,保障小区人员和财产安全,遵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业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的使用.运输
危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腐蚀品;
(1)业主.物业由于装饰装修.设备设施维护.试验等活动需要使用危险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秩序维护部申请,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措施并配备足够.相应的灭火器材;
(2)下列物品禁止进入小区,必须进入时应经过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雷管.炸药.火药.导爆索等具有爆炸能力和杀伤性军用.民用物品;具有放射性材料;剧毒;
(3)在使用危险品的现场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和使用材料的名称.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特性.监护人的姓名;不得将危险品倾倒至下水管道.垃圾站点以及其它部位;现场应定量使用危险物品.并将多余危险品按规定储存.放置;
(4)使用现场应消除火种.导除静电.远离电源.高温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的条件;不得同时或在同一现场使用相互抵触的危险品;
(5)使用人应设法消除危险品引发的异味.腐蚀.污染.气体的扩散.挥发等影响人身健康和潜在的火灾和爆炸,必要时协调物业公司协助处理;
(6)得到准许进入小区的危险物品应分批,并确保储存容器密闭.完好.安全泄压装置完好、有效,由消防电梯进入预定位置,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在小区公共部位.危险场所临时存放,并确保在搬运.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因故危险品泄露,应及时报告物业保安部门,并及时控制危险品的泄露.采取安全措施;
(7)不得在小区地下空间使用罐装液化气体做饭.取暖及储存,必须使用时应经过严格的审批;
(8)使用的危险品应持有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并按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使用;
(9)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周围停泊.滞留;
2.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
(1)危险物品应分类.隔离储存,并应确保无相互抵触.使用灭火剂不相容的储存;
(2)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应确保通风.恒温.防潮.防爆.无火种.静电.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照明灯具);
(3)储存危险品周期不能超过因故使用周期,最多不得超过3个月;储存数量应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物品的储存管理要求;并确保堆垛.墙距.柱距等防火间距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4)应设置专人负责危险品检查等管理工作,定期对危险品及其储存容器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立即整改,采取安全措施。不得在危险品储存场所设置宿舍.厨房.加工间等;
3.任何业主.个人不得在小区从事经营.生产危险品的活动。
4.应当将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纳入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立防火.防暴.禁烟标志;建立防火.防暴制度和防范措施,严格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5.不得在具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动火.吸烟和进行可能引起爆炸.火灾的其它活动。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第6篇
目 录
一、库房管理..........................................1
二、储存管理..........................................1
三、运输管理..........................................2
四、附则..............................................3 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部对易燃易爆物品仓储的管理,保证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一、库房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库房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
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3、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一百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4、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5、库房、贮罐区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二、储存管理
1、储存原则。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根据不同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特性专库专储,不同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相互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不得混存在一起。且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2、仓管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3、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仓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禁出入库。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使用爆炸物品的厂队,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8、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氧气、乙炔的摆放距离不小5米。
三、运输管理
1、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贵广铁路工程指挥部第一项目部
2、对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混装、倾倒和重压,按国家规定限数装运。
3、在运输过程中必绑扎牢固,防止剧烈震动撞击,以免容器或阀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事故。
4、在搬运过程中做到轻拿轻放。
5、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四、附则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措施 第7篇
化学物品(这里主要是指火工材料)的运输、储存、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管理,四证齐全。
1、物品仓库设置,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爆炸物品管理规定》,炸药、雷管、导火线等应分开存放,严禁混装。
2、火工品仓库应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和防火系统,并装有专线电话,确保联络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3、火工品要设专人看守,库房周围设安全防护网,以防被盗。
4、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的根源、隐患,严格控制火源,易燃易爆和助燃物。
5、6、火工品进出库,要建立台帐,确保帐物相符。火工品发放要有专职领导批准,要随用随领,余料退库,严防私藏私用。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第8篇
一、编制依据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15)(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2-9-28)(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4-5-1)(五)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690-1992
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内容: 施工现场常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内容: 氧气、乙炔、液化气、稀料、油渌、柴油、汽油等。
三、存放要求
(一)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必须单设库房。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分类,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产生化学反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没有警告标志。
(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运输时,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装,装卸时注意轻装、轻放、入库时必须有专人验收,存放时要有货架、分类码垛、物品之间的档距不能少于1.5m,严禁露天存放。
(三)、施工现场临时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放入容器妥善保管,并分类带入办公室等场地。
(四)、领料时严格各种手续,控制数量,剩余物品及时退回。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六)、施工现场的工棚,加工材料时的刨花,锯沫等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地清,防止火灾。
(七)、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吸烟。
(八)、凡接触有害,有毒的工人定期组织身体检查并注意使用劳保用品,防止职业病或引起中毒事故。
四、使用要求
(一)氧气瓶保管及搬运。
氧气瓶为高压容器,受到冲击或遇热会使瓶内氧气会膨胀,压力升高,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搬运和保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安全。
(二)氧气瓶必须单独存放,不能与乙炔瓶及其它可燃和油脂类物品放在一起。(三)氧气较多时应主放,阀口向上;氧气瓶较少时,可以平放,但最多不超过5层。
(四)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瓶内应至少留有一个大气压的压力,以免空气混入。
(五)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橡胶圈,如果丢失,应及时配上。(六)遮盖物,防止日光直接照晒。日光强烈时应及早搬运。(七)搬运氧气瓶时,要注意防止剧烈震动,严禁在地上滚动。
(八)氧气瓶在搬运保管时,应远离火源,热源。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五、乙炔气的保管与搬运
乙炔气极易燃烧、爆炸、必须严格管理。
保管与搬运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乙炔瓶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二)乙炔瓶仓库及周围严禁烟火。(三)存放乙炔瓶的仓库要防热防潮。(四)乙炔瓶仓库要有专人看管。(五)乙炔瓶存放点不准有油污。
(六)乙炔瓶搬运时注意事项与氧气瓶相同。
六、油漆、稀料的保管
(一)油漆与稀料的领用要严格按照实际用量发放使用。
(二)油漆与稀料出桶后,要及时使用,剩余油漆与稀料不准随地泼洒,要倒回厚油漆桶,并封闭好。
(三)油漆稀料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防潮隔热。(四)油漆喷刷,作业场所,不准有明火源。
七、汽油、柴油保管
汽油、柴油均属不能再生能源,具有较高的可燃性与易爆性,汽油、柴油的滴漏会污染土地,燃爆可排放污染气体。(一)汽油、柴油的使用严格按照领料制定执行,并做好统计。(二)做为清洁剂的柴油、汽油与污染的汽油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三)汽油、柴油存放要密封,容器下垫沙土,防止渗漏。
(四)存放汽油、柴油的场所要远离火源、防热,防止产生化学反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设有警告标志。
八、检查与监督
(一)材料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的仓库不准存放危险品。
公司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第9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2206—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三、公司各部门及租户购买及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等情况,应事先向公司安全科报告备案。
四、各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别储存,严禁混存。
五、各部门和租户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容器应确保包装完好、来源可靠,年检合格,并采取防静电、防明火等安全措施。
六、凡拥有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的部门和租户,应根据使用的特点,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及防火防爆制度,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