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消防安全(精选8篇)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1篇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更好的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易燃易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做出如下承若: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统一悬挂,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在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二、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四、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经常化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开展一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开展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开展一次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评估并成评估报告。
五、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整有效;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建筑物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且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六、电气敷设、防爆灯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在生产、储存、经营活动中,严禁带入明火。
七、在本单位做到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
八、实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内容及频次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落实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人员确保24小时在岗在位。
九、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本单位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投入资金,组织人力物力,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十、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及2015年全省、全国“两会”期间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人签字:(单位公章)
2015年10月20日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2篇
DB37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山
DB 37/ 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201210发布 2012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 T 654—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对DB37/T 654-2006《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亓延军、张元祥、王忠、张少见、王林静、闫宏、陈亮、秦璇。
I
DB37/ T 654—2012 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等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指导。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2.1 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2 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 g)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 明确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4 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2.5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并符合下列要求:
a)配备充足的灭火、防毒、堵漏、破拆等车辆、装备和器材,按需配备专职消防队员; b)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并负责训练志愿消防队;
DB37/ T 654—2012 c)加强技战术训练,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进行实地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战斗能力; d)随时作好灭火救援准备,一旦发生火灾或泄漏、爆炸事故,及时有效处置。
2.6 按规定不需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装备。3 规章制度
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公布实施: a)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b)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c)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e)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f)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g)火警处置程序;
h)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i)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j)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k)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l)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4 消防安全布局及消防车通道
4.1 易燃易爆场所与周围居住区、工矿企业、交通线路等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4.2 易燃易爆场所储存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4.3 严禁占用防火间距。
4.4 易燃易爆场所应按照规范要求在生产区、储罐区、装卸区等重点区域设置环形消防车通道,并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需要。5 消防设施器材
5.1 按要求配置灭火器、灭火毯、灭火砂、消防桶、消防锨等器材;灭火器选型准确,配置数量充足,放置位置合理,便于取用。
5.2 按要求设置室内、外消火栓,配齐扳手、水带、水枪、泡沫管枪等器材。5.3 按要求设置防雷、防静电、火灾报警等装置。
5.4 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灭火、冷却装置,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干粉、泡沫液等灭火药剂。
5.5 消防设施、器材应确定专人负责,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要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格的企业,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5.6 单位应建立消防设施配置及维护保养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6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DB37/ T 654—2012 6.1 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6.2 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6.3 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a)有关消防法规、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6.4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b)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c)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重点岗位从业人员。
6.5 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6.6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7 用火用电
7.1 禁止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动用明火。因设备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焊割等明火作业的,应落实下列措施:
a)办理动火许可手续,动火操作人员具备动火资格,指定专人到场监护,灭火器材配置到位; b)动火地点区域内不得放置易燃、可燃物品; c)焊具、燃气、氧气瓶放置地点符合规定; d)电焊电源、接地点符合防火要求; e)落实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
7.2 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储存区域,严禁在禁火区内吸烟、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7.3 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作业时应当着防静电服,不穿带钉子的鞋,不使用产生火花的操作工具。7.4 机动车辆进入火灾、爆炸危险区域时,必须佩戴火星熄灭器。
7.5 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的电气线路、开关、灯具、电器设备等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在危险区域临时用电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消防安全。8 防火巡查
8.1 易燃易爆场所应当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a)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b)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及履行职责情况;
c)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d)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e)管道、容器阀门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f)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
DB37/ T 654—2012 g)库房储存物品外包装是否完整; h)泄压设施有无异常; i)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8.2 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基本技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情况; b)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 e)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f)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8.3 防火巡查应按照规定的巡查路线和时间进行,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9 消防安全检查
9.1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根据重大节日、季节变更的需要适时组织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9.2 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a)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情况; b)各部门(车间)、班组逐级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 c)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d)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e)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f)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g)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h)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自动消防系统、储罐冷却系统等维修保养是否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i)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j)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k)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l)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m)专职(义务)消防队是否配备相应的器材、装备;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使用和完好有效情况; n)有无违章动火情况;
o)各项消防工作记录是否齐全; p)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9.3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10 火灾隐患整改
DB37/ T 654—2012 10.1 巡查、检查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
a)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b)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c)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d)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e)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f)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10.2 巡查、检查发现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责成督促责任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对涉及资金投入及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通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
10.3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10.4 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人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保障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通知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并申请复查。10.5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员工演练,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的程序、要求。
11.2 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
11.3 灭火演练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a)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位置、使用方法、要求及各部位火灾的危险性;
b)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c)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佩带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并向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公安消防队报警;
d)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e)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机构(消防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11.4 应急疏散演练的程序和要求如下:
a)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DB37/ T 654—2012 b)火灾确认后,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或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c)d)e)f)g)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发生火灾时,应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人员疏散,并视情适时通知所有人员疏散; 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机构(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疏散引导组应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消防档案
12.1 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能够反映出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内容详实,更新及时,并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12.2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b)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文件、资料; c)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d)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e)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f)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g)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h)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i)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2.3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公安消防部门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b)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c)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d)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e)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f)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g)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h)火灾情况记录; i)消防奖惩情况记录。13 监督检查
13.1 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本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13.2 检查发现单位组织制度、档案建设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3日内进行修订和完善。13.3 检查发现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拘留等处罚。
13.4 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
DB37/ T 654—2012 间距;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等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
13.5 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13.6 检查发现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的,要督促单位限期建立,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车辆、器材和装备。
13.7 检查发现易燃易爆场所与居民生活区防火间距或贮罐区内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消防通道严重不畅、灭火药剂和消防供水严重缺乏的,要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彻底整改。
13.8 因安全布局不合理而严重影响城市公共安全的易燃易爆场所,应当提请政府纳入城市搬迁规划,并采取限期搬迁、改变使用性质、限制生产或储存化学物品种类和数量等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14 企业的上级业务(行业)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标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指导。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3篇
美国消防协会近期发布《易燃气体与可燃液体火灾情况报告》。报告显示, 2007-2011年, 美国消防部门平均每年接到51 600起火灾事故报告, 起火原因为易燃气体或可燃液体。易燃气体每年引起的火灾导致168余人死亡、1 029人受伤以及6亿美元的财产损失。
易燃气体引发的火灾几乎均与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有关。可燃液体引发的火灾几乎全部由未知类型的易燃液体或可燃液体、B级可燃液体、II类可燃液体或汽油引起。
浅析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4篇
【关键词】消防;易燃易爆;火灾原因;对策
在改革开放和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人们生活水平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带来了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场所很大增加的问题,因为在这些场所有着影响火灾扑救的火灾载荷大的问题,导致很大损失,再由于不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基础设施因素存在,显示出我国易燃易爆场所比较严峻的火灾形势。所以,就必须对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及爆炸事故的特点和发生规律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1.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原因分析
1.1电气点火源
电火花和静电火花是造成电气点火源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因为不具备防爆措施的电气设备本身,加上接地装置也采用等原因,很容易有电火花产生将火灾爆炸事故引发。而且设备、物体和人体上也能积累静电,当其放电时易燃蒸气、粉尘和纤维也易引燃而产生火灾爆炸后果。
1.2化学作用
当出现化工生产的控制失灵或化学物质与其它物质发生作用的时候,或者非稳定的化合物进行分解等原因,都能导致过多的化学热产生,也会出现起火问题。
1.3摩擦生热起火
摩擦起火所产生的原因,有着发热的轴承、失调或已损坏的部件、原料堵塞或卡住等等,也有着动力驱动装置和传输装置的不良配合的诸多原因。
1.4人为原因
当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生产规程中,发生火灾事故占相当大的比例的原因在于操作人员思想麻痹、用火不慎等。同时容易引起火灾的还有在禁火区玩火、在生产场所用放火方式所做的破坏性行为等等。
1.5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还有不健全的制度、有缺陷的工艺设计和技术、缺乏设备检查和维修保养以及不恰当的化学危险品处理等等。
2.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燃烧的发生需要的前提是点火源、可燃物和氧气要达到一定浓度作为条件。因此,消防防火需要做的工作就是隔离开三者,或者让氧气不能达到点燃所需的浓度、在点火范围内控制点火源的点火。
2.1控制易燃易爆物质
首先,要做好生产工艺的改进。可以通过以燃烧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代替燃烧爆炸危险性大的物质的方法进行。其次,对可燃物料泄漏提前预防。因为易燃易爆场所中有些液态物料具有流动性、气态物料和粉尘具有扩散性等特性,所以必须设法预防其由于此密封不好或误操作易出现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再是要做好密闭和通风措施的工作。密闭是为了防止易燃气体、蒸汽或可燃粉尘泄漏与空气形成可燃体系而对设备采取措施。对于那些无法密闭的装置可通过良好的通风除尘装置的设置,来使空气中可燃物的含量有效降低。另外,还要加强保护惰性介质。通过将惰性气体加入到存有易燃易爆物料的系统、场所之中,使可燃气及氧气的浓度降低,以达到燃烧爆炸危险性的降低或消除。
2.2控制着火源
控制或消除着火源是消除火灾和防止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主要有四种类型构成了易燃易爆场所中能引起火灾或爆炸发生的能源,也就是化学点火源(如明火、化学反应热)、电气点火源(如电火花、静电火花、雷电)、高温点火源(如高温表面、热辐射)、冲击点火源(如摩擦撞击与绝热压缩)等等。可以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此类场所的火灾都是由此而引起的。
2.3研究动火检修作业的相关安全措施
由于在检修场所中,可引起火灾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以及点火源等很容易同时具备。所以,动火检修工作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有着很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经常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现象。必须在易燃易爆场所开展的设备检修中的动火作业过程中,围绕如何有效地避免和减少火灾爆炸事故这个问题,必须加强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
2.4防火防爆安全装置的设置
所谓防火防爆安全装置主要是为预防事故在生产系统中所设置的各种检测、控制、联锁、保护、报警等仪器、仪表、装置的概括。当前,有两种类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下简称“防爆型系统”)在我国防爆区得到了运用。其中一种为本质安全防爆型,包括系统的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于防爆区设置;在在防爆接口内安装本质安全回路中的安全栅,在安全区设置。而另一种系统的特点为,探测器的设计方式为本质安全和隔爆复合的防爆设计,在探测器的隔爆腔内安装本质安全回路中的安全栅,可直接挂接探测器到安全区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探测总线上;采用隔爆的防爆设计手动报警按钮,上述两者均于防爆区内设置。相比于第一种系统,防爆接口就接省了。对两种类型的防爆型系统进行比较。虽然前者成本不高但有着复杂的系统结构,有着比较大的现场布线、施工工作量;而后者虽然有着简单的系统结构,然而有着比较高的产品成本,总的投资也很大。
2.5强化消防管理
近年来,全国在易燃易爆场所火灾或爆炸发生的现实情况看,占据很大比例的是易燃易爆物品自燃、用火不慎、违章操作等原因引起的火灾案例。其原因主要在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有很多漏洞存在,导致这样火灾的原因很多是可以减少和避免的。所以,就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及工作人员在消防管理人员的严格要求下,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
总之,做好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就应当深入分析相关事故发生的原因,从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着火源、动火检修作业的安全措施、设置防火防爆安全装置、加强消防管理等方面入手,在减少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发生方面,采取有力的管理措施。
【参考文献】
[1]于水军,潘荣锟,余明高等.2005年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分析[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2006,25(6).
[2]吴建龙.易燃易爆场所的隐形杀手[J].劳动安全与健康,2001,(9).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5篇
一、为加强单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 管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凡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 应办理有关证件,做到手续、证件齐全有效。
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当地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培训合格。
四、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 用、储存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各相关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日检查一次,在岗人员应坚持班前、班后自查, 班中巡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汇报、整改。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城 市规划布局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的要求;
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 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 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 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 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消防培 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当地公安消防 机构审核、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并满足如下要求: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备,必须由经 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 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内储存;
3、不得超量储存。
七、保管员应加强出入库管理,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标识清楚、标物相符。
八、仓库保管员每日对库存物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火、电源;
2、检查堆垛是否稳固;
3、检查有无使用电冰箱存放易燃液体等化学物品现 象;
4、检查货物,主要是检查货物包装有无破损渗漏或 膨胀变形,稳定剂是否充足,物品有无潮解、熔化或风化变质,重点物资应重点检查;
5、检查库内环境,主要是检查库房是否漏雨、积水,库内的温度、湿度是否符合所存货物的危险特性要求;
6、检查消防设施器材。
九、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作业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工作的驾驶员、押运 员以及相关人员,必须经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消防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凭岗位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输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 了解其化学和物理性质,掌握应急处理措施,操作穿 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准运证件;
4、出车时各种证件,驾驶证、准运证、行驶证及培 训合格证等,应携带齐全,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消防器材等工具必须齐全、良好,车厢内应清扫干净、干燥,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残留物,同时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
5、运输应对天气有所选择。
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 定:
1、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规;
2、装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应对行车路线认真 选择,尽可能选择宽阔平坦的道路,避开繁华闹市集镇;
3、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 无关人员,并严禁吸烟,且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运输过程中天气变化,应根据货物特性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根据车辆装载情况,途中应经常停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运输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不得疲劳驾驶,停车时随车人员要负责车辆和货物的看护;
7、车辆涉水时,应停车查看水深、流速及水下路面等情况,通过后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路,以保证车辆制动系统良好;
8、通过铁路交叉路口及复杂路面时,要“一慢、二 看、三通过”,遇有视线不清,路面情况不明和无信号或无人管理的路口,应停车查明后方可通过;
9、途中遇有雷雨时,不得在树下、电线杆、高压线、铁塔等容易遭到雷击和产生火花的地点停车;
10、在雨、雪、风、雾视线较差的天气行车或通过 泥泞、积雪、结冰、坡陡、狭窄等危险路段或遇有警告标志时,车辆的时速不得超过15km,并避免使用紧急刹车或急速转向,与同方向行驶的车辆之间应保持不小于30m的距离;
11、通过涵洞或桥梁要注意限量和限高标志,对标 志不清或有怀疑时,要停车查明,通过时要降低车速,与前车之间保持不小于20m的距离;
12、正常行驶途中,车辆不准脱档、熄火滑行,非 紧急情况下不准紧急制动或急转弯;
13、运输过程中不准人为向汽车发动机直接供油;
14、车辆发生故障需修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严 禁明火照明作业;
15、车厢内携带备用燃料时,严禁使用塑料桶盛装,且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无抵触,并进行有效隔离;
16、液化石油气槽车、汽油罐车不准携带其他易燃 易爆化学物品,当罐体液温达到40度时,应采取遮阳、罐外泼水降温等安全措施;
17、运输途中发生货物包装损坏影响安全、货物散 失、泄露等情况时,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应急处理;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6篇
一、严禁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同库储存或堆放在一起。
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
三、严格控制火源,仓库区内严禁一切明火,如需动火,必须经单位保卫部门批准,并派专人值班监护。
四、严禁在仓库内或在危险物品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任何不安全行为。
五、库区内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格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六、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核发的《保管员证》。
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安全检查,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对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的化学物品,应有专人定期进行测温检验,并做好记录。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7篇
易燃易爆场所(主要包括:
1、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
2、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灌装站、调压站经营管理企业;
3、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商店、仓库;
4、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或换瓶站;
5、其他易燃易爆场所),按照以下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其内设部门每周应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2、防火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是否依法申报;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设置及完好情况;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及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水源情况,灭火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9)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10)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11)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2)工艺装置和管道的色标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好、醒目,各种设备、管道、阀门及连接处有无跑、冒、滴、漏;
(13)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使用和完好有效情况;(14)有无违章动火情况;
(15)库房储存物品的下垫、堆垛和养护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3、单位消防安保人员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生产和使用场所可以结合工艺巡检进行防火巡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4、防火巡查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3)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4)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5)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6)设备、管道、阀门有无跑、冒、滴、漏;(7)库房储存物品外包装是否完整;(8)泄压设施有无异常;(9)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5、员工应履行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日进行岗位防火检查。
6、岗位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动火、用电有无违章;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火栓、灭火器、逃生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各种工艺指标是否正常;(5)设备、管道、阀门有无跑、冒、滴、漏;(6)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7、进行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时,检查巡查人员应根据工艺特点穿带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8、因工作需要确需动用明火时,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到场监护,并进行下列检查:
(1)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操作人员是否具备动火资格,动火监护人是否在位,灭火器材是否到位;
(2)动火地点附近四周和上下是否有影响消防安全的物品;
(3)焊具是否合格,燃气、氧气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放置地点是否符合规定;(4)电焊电源、接地点是否符合防火要求;(5)动火期间的灭火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9、消防器材、设施隐患检查包括下列内容:(1)消防安全疏散设施 a.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醒目、无遮挡;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施完整好用; b.生产经营期间,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保持畅通,不得堵塞、占用、锁闭、分隔,并落实管理责任。
(2)火灾报警及灭火设施器材
a.灭火器配置数量充足,选型准确,放置位置明显,便于取用;
b.室内消火栓水压应符合要求;消火栓箱醒目、无遮挡;水带、水枪应齐全好用;消火栓箱门应设置紧急开启装置;消火栓启泵按钮应能够正常启动消防水泵;
c.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良好,并委托具有维护保养资质的企业定期维护保养,每年进行全面检测;
d.灭火器检查、消火栓试压,自动消防设施、供水系统维护保养及设施运行情况记录齐全;
e.建筑周围消防车通道畅通,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
f.根据储存、生产易燃易爆物品量,储备足够的消防用水、干粉、泡沫液等灭火药剂。(3)消防控制室(值班室)设置
a.设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设消防控制室,其他单位应设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应设置直接拨打“119”报警电话及单位内部联络通讯装置;
b.消防控制室应坚持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每班不少于2人,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按规定履行职责,并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火灾报警控制器日运行情况记录》和《故障处置登记表》;
c.消防控制室应建立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控制室内显要位置悬挂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程序、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4)紧急报警及通讯装置设置
a.在楼层设置的内部报警电话或报警按钮完整好用,并明确内部报警方式和报警电话号码;
b.消防控制室(值班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10、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时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11、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和部门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12、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13、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防火巡查、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和消防培训等工作情况的记录要齐全。
14、在完善消防控制室档案管理的基础上,要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内容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员工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要求。
2、根据单位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消防应急处置的第一、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员工组成,第二梯队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当班员工组成。各类工作人员不足50人的可成立一个梯队。每个梯队都分: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及各部位易发火灾的危险性。
4、当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时,要通过无线对讲系统或单位内部电话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查看人员及其他员工确认(发现)火情后,要立即通过报警按钮、楼层电话或无线对讲等通讯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反馈(报告)信息。
5、现场人员向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反馈信息的同时组织第一梯队灭火行动组佩带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接警后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队人员赶赴现场,并企业专职消防队或公安消防队报警。
6、第二梯队灭火行动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形成第二灭火力量,实施增援灭火。
7、通讯联络组应搜集火场信息,保持灭火行动组与疏散引导组之间,第一、二梯队之间,各组与指挥中心(控制室)之间,单位与公安消防队之间的联络畅通。
8、通讯联络组维持火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1、全体员工通过演练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2、疏散引导组人员要熟知消防疏散装备、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明了火灾时各人分工负责的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视情切断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电。
4、疏散引导组要在灭火行动组开展灭火的同时,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引导火场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火场人员疏散时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5、发生火灾时,应首先通知着火区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人员疏散,并视情适时通知所有人员疏散;
6、第二梯队疏散引导组接到消防控制室发出的火警指令后,在1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实施增援。
7、疏散引导组要保持与指挥中心(控制室)、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的即时联系,随时根据火场现状调整疏散路线。
8、疏散引导组应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9、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1、单位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主要包括:(1)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5)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制度;(8)火警处置程序;(9)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管理制度;(10)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3、单位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宣传教育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宣传教育能力。
4、单位应在公共部位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专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5、员工上岗、转岗前应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
6、单位应利用每日例会、交接班等时间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消防安全教育应使员工达到“四懂四会”:
四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四会: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易燃易爆消防安全 第8篇
关键词:防雷检测,安全避险,解决措施
1 油库的防雷安全检测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 (G B 50074—2002) 规定, 通常我们所指的油库是储存和收发原油、煤油、汽油、溶剂油、柴油以及重油等整装、散装油品的独立或企业附属的设施或者仓库。
1) 金属贮油罐。体积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金属贮罐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Ω, 体积超过5万立方米的金属贮罐要求接地电阻小于5Ω。当贮罐顶板厚度大于4m m的时候, 贮罐本体可作为接闪器。同时金属贮罐必须设环形防雷接地, 金属贮罐接地点不少于两处, 其防雷电感应接地电阻不大于30Ω, 防雷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金属油罐的呼吸阀、阻火器、量油孔、入孔、透光孔等金属配件必须做等电位连接。
2) 非金属油罐。非金属油罐一般采用的是独立避雷针的保护措施。首先应注意与保护物的水平与其独立的避雷装置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m。其呼吸阀、阻火器、透光孔、量油孔、入孔等金属配件必须做等电位连接。
3) 油库输送系统。油库的卸油台应当构建防感应雷接地测试点, 并且在输送油管路应连接成电气通路, 时刻做好防感应接地措施。
4) 油库电源系统。油库的照明、动力及通信线路宜采用铠装屏蔽电缆引入埋地, 在与危架空线衔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电涌保护器来进行防护。
2 贮气罐的防雷安全检测
贮气罐是用于城市天然气、煤气供应调节和工业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种储存气体的设备。
1) 当贮气罐的钟顶罩厚度<5m m时, 利用钟顶板上设置的防直击雷装置一避雷线或者消雷器;反之可以运用钟顶罩顶板作为接收闪电仪器, 其防直击雷接地电阻值应不小于5Ω。
2) 罐区的电气线路宜全线采用铠装屏蔽电缆直埋地, 在引入端应将电缆金属外皮进行防雷电感应接地, , 并应设有相应的过电压保护器。
3) 防直击雷的电气设备以及接地装置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 电气设备接地电阻<5Ω。
3 爆炸物品仓库的防雷安全检测
在对炸药、火药以及化学试剂类仓库进行防雷检测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1) 爆炸物品仓库周围必须安装防雷电波入侵、防直击雷等设施。在仓库周围必须设有防直击雷装置, 如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网、避雷针等, 其引下线截面积大于50m m2。
2) 库房的电气线路应采用铠装屏蔽电缆埋地敷设, 在引入端的电缆金属外端表皮应构建有防雷电感应接地测试点。
3) 爆炸物品仓库防直击雷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防雷电波入侵和防雷电感应的接地电阻小于5Ω。
4) 库房与爆炸物品仓库的接地装置的距离应在3m以上。
4 汽车加油站的防雷安全检测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 B 50156—2002) 规定, 汽车加油站中会设置地下加油岛、贮油罐、汽车卸油场及站房组成。在汽车加油站中进行的防雷检测, 首先钢体油罐要求进行防雷接地, 钢体油罐的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 作为接闪器。埋地油罐的量油孔、罐体、阻火器等金属配件应进行电气连接并接地, 其连接的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汽车加油站的输送油管路应当设有防感应雷接地装置, 使其接地电阻小于30.00Ω;处于多雷区和雷击区的加油站站房、罐区、加油岛、罩棚应采用防直击雷装置;防雷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00Ω。
5 高危场所的防雷安全检测
根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 B 50057—2010) 规定:高危场所是指雷电或者其他方式产生火花时, 会导致引起火灾或者剧烈爆炸的建筑物及场所。高危场所应有独立的防直击雷装置 (避雷线、接闪杆、接闪带或避雷网格) , 用来保护整个建筑物的突出部位以及屋面。在排放爆炸危险的蒸气、气体、粉尘的管道和管口处以下空间应在防直击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其引入高危场所的线路应采用铠装屏蔽电缆直接敷设, 以及在入户端应连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柜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和电涌保护器。使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如果高危场所建筑物高于30m时, 应当增设防侧击雷装置。
6 合理避险
1) 首先了解被检测单位的基本情况, 危险源性质, 生产工艺, 防护要点。如何防治化学性灼伤, 防止吸入性中毒等特殊要求。
2) 据受检单位的防护要点和危险性质, 由安全员明确有效的选用适宜的检测仪器设备, 并且选派具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检测人员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和防护器材。
3) 检测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嗅觉、视觉判断可能遇到某种危险。如看到地面上有冒气泡并伴有刺鼻气味的液体时可能是硫酸、盐酸等腐蚀性液体泄漏于地面上, 溅射到设备上, 会造成设备的腐蚀, 接触到皮肤上, 则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化学烧伤。例如当遇到有一种初嗅是香味越嗅并且越来越转向臭味, 同时可看到较多管道时, 说明自己可能身处在脱苯系统等易燃易爆场所或者可燃气体管道中, 这时候严禁使用镁或铝的轻合金工具, 检测人员必须配戴防静电手套, 不要随意敲击金属物件, 打磨引下线时要慢、轻, 检测极与打磨位置可靠连接, 检测线尽量不与电缆、管道交叉, 尽量避免金属管件与衣服产生磨擦, 违反以上操作的后果可能产生电火花放电引起系统爆炸或者火灾, 危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 防雷检测安全操作规程是保护检测人员的最有效、最基本的措施, 有些操作规则是用生命换来的警示和教训。目前, 由于防雷检测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 有一些新的危险品储运方式以及生产工艺会层出不穷的出现, 现有的防雷检测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在这些新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无法使用, 甚至可能成为被禁止的行为, 因此防雷检测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不断更新以及完善, 学会随机应变, 才能防止因检测操作不当而形成的不安全隐患, 避免危险的产生。
参考文献
[1]王民忠, 陈志平, 周光明.防雷检测安全在易燃易爆等场所中的作用[J].科技与企业,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