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加强辐射安全管理(精选6篇)
依法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第1篇
加强放射源管理,维护环境辐射安全
福山区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彻底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放射源安全检查专向行动的紧急通知》(鲁环办[2011]19号、市局《关于开展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向行动的通知》(烟环办发[2011]40号)要求,我局根据辖区内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放射源应用检查计划。
此次检查针对全区所有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源的辐射工作单位。
1、已经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
2、可能利用放射源的单位;
3、已经破产、倒闭、淘汰企业可能利用放射源的单位。检查的内容包括:
1、历史用源情况,是否存在废旧放射源,是否有历史遗留、掩埋在地下等未经处置的废旧放射源;
2、在用放射源安全情况;
3、辐射项目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
4、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情况;
5、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6、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7、辐射监测和防护设备配置使用情况;
8、工作场所的防护及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9、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水的处理处置情况;
10、放射源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11、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定期演练情况;
12、各级环保部门现场检查意见落实情况。为保证检查的落实到位,我区特制定了福山区放射源安全检查计划,把此次检查的目标要求、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组织形式以及检查时间等进行了规定,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做好准备,以便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掌握全区放射源的数量、种类、分布状况。排查放射源在生产、使用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构建辐射安全防控体系。
依法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第2篇
宗教事务管理,在特殊时期背负着特殊使命,xx乡在宗教事务管理中,在严格落实两项制度的同时,充分利用村级阵地这一平台,探索并积极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真正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党和政府信赖和依靠的力量,并且始终旗帜鲜明地依法保护爱国宗教人士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始终把爱国宗教人士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对待,始终坚定不移地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挥他们在维护宗教和谐和社会稳定中积极作用,通过采取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宗教人士谈话交朋友、对宗教人士开展科技培训、帮助宗教人士勤劳致富、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等一系列的措施,使我乡的宗教活动井然有序,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条例法规,依法进行各种宗教活动。2009年以来,我乡没有发生一起非法宗教活动,没有地下教经点,也没有非法学经人员,并且在爱国宗教人士的举报下,我乡还制止了多起外来从事非法宗教活动的流窜人员的非法渗透活动,有效抵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从源头上阻断了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在宗教管理工作中,有宗教人士作为我们眼睛和耳朵,让我们看得更远,听得更清,使我们已经牢牢把握住了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斗争的主动权。
当然,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一是在工作开展中,由于各项工作任务繁忙,在民族领导干部联系清真寺和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落实中还存在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致使个别民族领导干部落实“两项”制度时紧时松;二是“两项”制度记录本谈话记录简单,谈话内容只是了解了一些表面的东西,没能切实发挥好谈话作用,从而失去了谈话的真正地意义所在。
浅谈如何加强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第3篇
辐射的应用是从1895年伦琴 (W.C.Rontgen) 发明X射线开始的, 在医学领域应用十分广泛, 当时曾有人提出“没有就没有医学”, 在基础科学领域中已经把当做一种探明物质结构的重要手段。但经过一段漫长的历史时期后, 经过一些经常接触X射线的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慢慢的察觉到辐射对人体的危害, 后来随着X射线应用的不断扩大, 因不适当的照射而引起受害者不断增多, 生物界研究人员才意识到防止辐射的重要性。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 辐射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杀手”已悄悄的进入到我们的生活中, 这种“污染源”的出现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 如电磁波、雷达及电视、电脑、手机等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 对于人类这一良导体都会产生不同的损害。
1.1 核辐射。
对于核辐射, 人们都不陌生, 在二战结束前, 美国分别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投下一颗原子弹后, 人们对核辐射的巨大威力无不望而生畏, 时至今日在日本仍有一些受到核辐射幸存者生活在受核辐射损伤的痛苦之中。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核技术的不断完善, 核技术的应用不断扩大, 大量的放射性同位素也被应用到自然领域, 即使是普通人也不能说与核无源了。
1.2 电器辐射。
各种电器产品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 在电器出厂时都会对辐射量进行检验, 但一旦电器量增多, 都会给人体造成损害, 因为所有的辐射量是累加的, 当超过了人体的忍耐剂量就会对人体产生损害。
1.2.1 家电产品。
我们日常使用的家电产品, 如电视、冰箱、电脑、手机等, 还有一些办公用品如复印机、移动电话等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 特别是现代人们经常使用的手机, 瞬间会释放出强大的的辐射量。1.2.2医疗器械。前所提及的X射线, 已经被确认的辐射污染, 同时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 各种医疗器械走进人们的生活, 为各种病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也产生一定的副作用, 如核磁共振、B超等医疗设备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 一旦超过人体的忍耐剂量就会对人体产生损害。在日常生活中的其它辐射源。人们在旅游、购物时总爱在公园的石阶和百货商场的石阶坐下来休息, 但一些天然石材中就残存一定的辐射源, 长时间的坐在石阶上就会被石材放出辐射所损害。同时有一些工业废渣制成的建筑材料, 如煤灰砖、矿渣砖GRC等都存在辐射能量超标的现象。
2 对辐射环境安全管理
从以上辐射源的类型中我们不难看出, 辐射无处不在, 不论在日常的生活中、工作中和休闲旅游过程中, 都会接触到辐射, 通过医学监测结果显示, 长期接触电磁辐射会对人体造成严重的损伤, 如头痛、视力减弱、疲劳乏力、四肢酸痛、心悸、失眠、免疫功能下降等疾病, 同时还可造成胎儿畸形、诱发癌变等, 因此对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已迫在眉睫。对辐射安全环境的管理分为政府部门对公共环境的管理和个人自觉对辐射的安全管理。
2.1 政府对辐射环境的安全管理
2.1.1 对核辐射污染的安全管理。
我国在2003年10月1日由国务院正式发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该法律是有国务院发行的, 具有很强法律约束力, 在该法律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 核设施选址, 应当进行科学论证,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在办理核设施选址审批手续前, 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 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核设施选址批准文件。第十九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在进行核设施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前, 必须按照国务院有关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的规定, 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装料、退役等审批手续。核设施营运单位领取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 方可进行相应的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按照以上国务院下发的文件, 各地环保部门要对建立适合本地区的辐射安全管理条例, 对在当地的核设施等进行严格管理。同时与当地的交管部门联合对出入核单位的运输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照相关的法律进行严格处罚。特别是对核废料的处理要按照法律规定严格监督管理, 防止核废料对当地环境的污染。2.1.2对电器辐射污染的安全管理。随着我国电子技术的不断发展, 各种家用电器进入千家万户, 但一些质次价廉的电子产品充斥电器市场, 这些产品大多数辐射剂量超标, 长期使用会严重的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因此地方环保部门要联合地方技术检查部门对市场上的各种家用电器定期进行抽查, 对辐射剂量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依照相关的法律进行严格的处理, 同时对非法制造家用电器的黑窝点依法进行打击, 从源头上遏制辐射超标家用电器的生产销售。
2.2 个人对辐射污染的安全管理。
中国防辐射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显示, 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 电磁辐射防护产业已趋于成熟,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这些国家已了解到辐射的危害, 在大多数家庭中都装有电磁防护设置, 辐射防护用品已成为每个家庭的必需品。在我国大多数家庭还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对辐射的防护工作。
2.2.1 对电脑的辐射防护。
现代社会电脑已成为生活工作不可缺少的电器产品, 电脑在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X射线, 正确的使用方法是:a.杜绝长时间在电脑前工作。b.在电脑显示器前安装纤维玻璃。c.禁止在电脑后线圈附近作业。2.2.2家中的电器尽量不同时开启。因为每台家用电器都会产生一定的辐射, 而辐射剂量是叠加的, 一台电器辐射剂量监测是合格的, 但多台电器的辐射剂量就会超标, 长时间在辐射超标的环境中, 人体就会受到辐射的损害。2.2.3对手机辐射的安全防护。随着手机用途的不断扩大, 人们使用手机的时间不断增加, 现代的人们不仅仅使用手机接听电话, 更多的时间使用手机听歌曲、看电影、看小说和上网浏览等。而手机的辐射是很强大的, 特别在接听的一瞬间, 因此为了防止辐射对人体的损害, 在接听手机时, 一定要在来电话时将手机拿远一点, 等接通后在拿到耳边。2.2.4在医疗部门及接触辐射多的部门工作的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避免身体的每个部位被辐射源照射, 特别是不能长时间照射, 一旦被长时间照射, 应立即去医院进行治疗, 防止病情恶化。
结束语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辐射和原子能事业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但如果不了解和学习有关辐射及放射性物质的一些知识, 就会给人们造成伤害, 同时在应用辐射和放射性物质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管理, 给我们的生活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
参考文献
[1]蒋云, 陈东兵, 宋福祥.北京市辐射安全监管实践与思考[J].核安全, 2010 (1) .
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协同治理 第4篇
关键词:食品安全 风险评估 协同治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舌尖上”的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密切相关,是社会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普遍提高整体国民素质,要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源头。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吃什么才安全”成了人们无奈之下屡屡发出的疑问,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及食品安全权遭受严重损害,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民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因为其损害范围广泛,已然成为影响我国社会稳定的重大挑战。在这些问题的背后,存在着更深层次的经济、社会、管理和法律问题。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当前最大的民生问题,如何应对食品安全问题考验着执政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战略性意义。
一、加强协同治理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关键
食品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和人类健康息息相关,食品安全将助力健康中国梦的实现。明确食品安全治理面临的形势和能力差距,实现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和每个人的共同责任,必须拿起“德治”和“法治”这两大武器,提升治理能力,规范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行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形成“尚德守法”的良好秩序和社会风尚,构筑起保障食品安全的坚固防线。
食品安全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和多种利益关系,是直接关系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领域重大举措不断,但总体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我国当前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决定了食品安全治理难以依靠某些部门或机构独立解决,在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治理时,需要明确边界,避免分段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由于食品安全各类监管主体缺乏协同,各种调控机制缺乏有效整合,各个监管环节缺乏有效衔接,因此迫切需要融入治理理念进行整体性和全局性的调整,以发挥不同治理主体、治理机制和治理环节的协同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方式应包括四种方式: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就是要求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理依照法律,食品安全治理体制由法治予以保障,因此法治是食品安全问题治理的重要工具之一,要依法充分界定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监管者各方的权利、权力和责任,以此矫正生产经营主体与消费者的不对等地位、缓解市场的外部性问题、规范市场的统一化问题、强化企业与政府的自律意识和法律责任、维护社会互信和市场公平交易、改正政府权力不清和责任不明的失灵状况。法治的严谨性与逻辑性对于治理复杂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先天优势,国内外诸多实践经验证明,没有法治的深度参与,食品安全的“善治”只能沦为一句空话。食品安全问题的治理关键在于依靠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使食品安全领域的各种疑难问题纳入法治程序与引导,循序渐进的进行法律化解与突破,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二、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现行法律法规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协调性仍然存在突出问题,行业相关标准缺失或者滞后,导致监管依法难、执法轻、企业无标生产等问题。我国于2006年11月1日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2009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虽然已经将风险分析纳入了法制的轨道之中,但过于原则性和宽泛性,缺乏清晰准确的定义和限制。而且,目前我国不仅仅是缺少针对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专门法律,在相关法律的数量上、法律处罚的力度上、法律的可操作性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也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在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制建设方面,我国已形成了以《食品安全法》为主导,《刑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动物防疫法》等基本法律为补充以及数部单行的食品安全行政法规如《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办法》、《肉与肉制品管理办法》、《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等为配套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数量众多,但是大多法律法规是各个部门在不同时期制定的部门立法、分段立法、分散立法,存在法规之间相互交叉、矛盾、抵触及盲区的情形,对同一食品违法行为,不同法规释义不同,甚至有的规定自相矛盾。一些法律法规仅对食品安全作了概要性规定,法律监管空区较大,一些条款过于笼统,操作性差,约束力较低,有的法规执法主体权责不明确,多头执法或执法空白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导致法律约束力不够。
此外,食品安全的法律标准是衡量食品安全是否标准的重要尺度。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的相关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四级,总共将近3000项,不同的标准政出多门,存在着交叉、空白与矛盾等多种问题。在国家标准方面,有以《食品质量法》为依据的食品质量标准和以《食品卫生法》为依据的食品卫生标准两套平行的标准,这两个标准往往对同一食品规定的标准产生矛盾和冲突。2014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共完成228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和68项新标准制定公布,2015年将完成标准整合工作任务,基本建成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三、加强法律风险评估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治理
在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进行社会治理成为普遍共识的趋势下,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的深层次原因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律层面的缺位: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较大的法律风险与法律隐患。经验观察表明,一方面是我国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的法律制度和措施日趋管控性与严厉性,另一方面是食品安全事件的接连频发以及由此导致的广大消费者对现行食品安全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的不信任,鲜明的对比说明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不足与漏洞,这些问题、不足与漏洞就是严重的法律风险,使我国食品安全法律体系陷入合法性危机。
食品安全的法律风险评估就是对现有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行梳理与评价,通过设计恰当的标准体系,从立法技术、体系体例、制度设计、治理效果等层面发现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与漏洞等各类法律风险的过程。现行食品安全法律体系进行立法后法律风险评估,盘点制度成败,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发现、纠正或消除潜在的法律风险,才能切实增强食品监管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高食品安全制度建设的质量,促进行政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机制的完善,为行政部门的食品安全治理活动与治理体系提供参考依据,为食品安全治理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与法律保障。
食品安全法律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提出一整套评估指标体系和工作路线,具体应用到对现行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药监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评估中。即分别从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规范性、实际绩效等各方面逐一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同时结合民意调查、专家测评、执法部门反馈,对专项立法工作的实际绩效进行立法后评估,使食品安全监管和评估部门能够充分了解信息,科学“盘点”立法质量及社会效果,把握工作的主动性,实现科学与高效立法。二是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整体评估。将本文提出的评估主要事项、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具体应用到整个食品安全监管立法体系的融贯性、自洽性研究当中,通过比较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内部是否协调统一、是否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等问题,进行深入的理论调研和实证分析,发现立法体系内部的漏洞,填补相关领域空白,借以完善和发展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立法的预见性和对社会风险的防控。三是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中提出的“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和提高立法计划的科学性提供指南与可行的方案,以实现立法计划的“刚性”,通过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化研究和分析,考虑其风险性和重要性、社会管理和社会控制的需求,以及对突发事件的回应,使立法符合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特征,做到立法的等级和风险性及重要性配套,以适应社会需求,满足对社会突发事件的回应要求。
四、加强安全风险评估为依法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撑和基础。食品安全与生态环境、公众健康、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密切相关。例如,土壤有机污染通过食物链发生传递和迁移,加重动物和人类自身遭受有机污染物的污染和威胁程度,对农产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开始显现。污染大气加重土壤污染,蔬菜的叶片能从大气中吸收重金属,各种环境污染的影响是环环相扣的,对食品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形成重大隐患。当前我国食品安全风险治理体系综合研究仍相对落后,学科交叉与融合基础上所建立的学科体系尚未形成,学术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缺乏重大原始创新成果,难以满足保障食品安全的实际需求。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理念是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基于科学、风险管理、全程管理是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理念的核心内容,并依此为依据制定食品安全法规、条例和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针对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发达国家普遍在以下三个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强化风险预防理念,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应急系统,尤其是引入食品安全的风险分析,最大限度防范事件发生和发展;二是加强社会协同共治,食品安全管理决策机制以科学为根据,注重公开透明;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系统,加大违法成本。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建立了比较成熟的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事件应急处置框架、体系、原则和指南,可用于处置常规监管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应对突发事件。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全球食品供应链分布更加广泛,新型食品添加剂和化学品层出不穷,食品安全的潜在威胁不断增多,客观使得食品安全监控的难度在不断加大。
以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为抓手,全面改善和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就必须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际经验,探索一条具有协同效益的监管控制道路。加强法制建设,实现生态环境治理、食品安全监管和健康管理政策多管齐下的协同共治,既符合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也是抓好生态文明框架下的食品安全、保证食品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Z].2015
[2]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初步形成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评估智库[N].中国食品报,2014—4—21
[3]刘金峰.用大数据思维引导舆论工作[J].紫光阁,2014(10)
[4]食品行业安全发展进程提速需要适应新常态调整新思路[N].中国食品报,2015—1—6
依法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第5篇
谈谈加强中职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
摘要:平安和谐校园是社会的要求,也是各地方各学校的共同追求。中职学校与普通学校在学生素质上存在明显差异,因此,中职学校的管理工作难度大,情况复杂。如何加强管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中职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依法治校平安和谐校园 校管工作
“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是社会的要求,也是各地方各学校的共同追求。近几年来,随着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日益扩大,各地中职学校普遍扩招并降低了入学门槛,导致学生素质参差不齐。学生人数的急增,给学校带来了生机,同时也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更大的难度。我校在劳动局、教育局、公安局等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校领导重视,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通过社会、学校、家庭联手,按“平安、和谐、稳定”的要求,本着“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管教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和思路,坚持“两谁”,完善“三铁”,做好“三自”,加强“三防”,试行“三制”,积极贯彻内保条例和《湖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落实公安部八条、教育部六条措施,参与校园周边整治和警校共建。不但总结经验,汲取教训,积极应对新形式下的治安管理,花大量
保卫科和宿舍管理科)意见。经常召开安保工作研讨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各种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如针对学生爱翻墙入室和在校园偏避处翻墙外出,除人防外,还及时新建、改建加高围墙;针对少数学生在校外违规,及时出台《做守纪学生、守法公民公约》和《学生违纪处理承诺书》等。
二、机构健全,是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前提 一是组建了阵容庞大的“德育教育领导小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整顿校园秩序及收缴凶器领导小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挂帅,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还制定了《创建平安校园实施方案》。二是设有专门的治安机构即保卫科。学校保卫科目前有7人,他们年轻、精干,学历、素质高(保卫人员35%为党员,退伍军人45%,均为大、中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为42岁)打破了“搞保卫即是看门的,是照顾老弱病残”的做法。聘请专职保安4人,实行24小时门卫值班。所有保卫人员配专用护卫服,统一着装上岗。另外安排2名保安通宵治安值班,进一步完善了防范措施。三是学生科8人,负责德育教育、日常管理工作、二课堂活动开展。四是成立了宿舍管理科。在编紧人缺的情况下,为加强宿舍安全卫生等的管理,特设学生宿舍管理科,加强对相对的边缘、空当及夜间的管理。五是设有“义务消防队”、“门栋关照联防队”、“护校队”等群防群治组织。六是学生会设有保卫部、宿舍管理部,各班有治保委员1名,使各种信息渠道畅通,及时消除各种
1、明确任务,层层责任状,齐抓共管。治安责任书,首先是第一、二责任人与各科室签订。学生科、保卫科又与班主任签订,实行片区包干管理和问责制。年初有计划,年终再进行大总结,严格将各片区的治安情况与各科负责人和班主任的津贴、年终评优挂钩,奖惩分明。做到大小事有人管,可疑之事有人问。
2、以人为本、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持久。为了增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学生学法、守法、懂法,引导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常敲校园警钟,鸣安全常笛。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之中,在全校各班开设《法律常识》、《劳动法》课程,使法治宣传教育课堂化。新生在入学教育中开展了军训、校纪校规、法制教育系列活动,并签“做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行为公约。利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舆论工具进行法制宣传,在校闭路电视中,开设了“法制园地”。在校有线广播中开设了“校园警笛”栏目。每周日各班举行班会,班主任总结通报上周情况,提出改进办法。每周一早上全校学生例会,通报上周全校的综合情况,进行批评与表扬,提出整改意见,部署下一周工作,做到了警钟常鸣,让学生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尤其是让学生知道法律是红线、是高压线不能逾越,从而提高学生的法纪意识。
3、正面引导,德育教育常抓不懈,第二课堂活动大力开展。学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全方位引导学生爱学校、爱专业、爱学习,人人争当遵纪守法好学生。一是在校园醒目处安装校训等,在教学楼每个教室门口安装劝学、警世牌,内容涵盖人生理想、外有线电视监控系统和无线红外防盗报警系统;学生宿舍楼、教学楼、食堂统一安装防盗网,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硬件设施的投入,确保了通讯和交通的畅通,红外监控系统随机随时调整扫描校园的盲区、死角和人员密集区,加大了校园监控力度,对不法者产生了很大的威摄力,有效的解决了不少有可能引起大事的小纠纷,大大提高了的工作效率,使不法分子无可乘之机,提高了防范和打击力度。
5、走出去,学习经验,互相借鉴,改进方法,强化管理。为了搞好学生管理和校园治安管理,特意安排分管领导及学生科、保卫科、宿舍管理科同志走出去,到湖北荆州、襄樊、宜昌等地的兄弟学校学习,从而开拓了管理者的视野与思路。在校园里实行学生校牌制,便于学生身份的识别,方便了日常管理。学习兄弟学校经验,由门卫值班改为保安值班,外来办事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准入制度,有效防止学生外出惹事生非,控制了外来人员来校滋事行为。
6、请进来,校警合作,片区联防,群防群治,警校共建。我们一是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培训保卫人员,指导治保干部工作。二是设臵了“驻校民警室”。三是将“社区夜间治安巡逻队”办公室设在校内并开展工作。四是充分利用学生干部及特设在学生中的“耳目”,狠抓情报信息,及时将各种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多重队伍的力量,有效地防止了学生在校外被敲、被打,使校门前清静太平,净化了校园周边
像、抽烟酗酒、赌搏,男女共浴,包房夜不归宿等,给学校管理增加了相当大的难度。建议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认真清理和整顿,还学校安静的周边环境。
普及法律知识依法加强行业管理 第6篇
全市“四五”普法总结暨“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所是由法规授权的执法单位。工作职责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对全市从事道路客货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对普及法律知识,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坚持依法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中,我所在上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每年确定的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运政队伍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为重点,精心部署、强化措施,有力的促进了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在去年的“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中,代表我市基层单位接受银川市、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被评为自治区级“四五”普法先进单位。现就我所“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大会做一汇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所作为运政执法单位,搞好普法教育,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是全所的重点工作。在“四五”普法期间,我们深刻学习领会“四五”普法工作的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提高对“四五”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开展运政管理工作的动力。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线,以“讲法治,保安全,促管理”为重点,通过一系列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党中央有关民主法制建设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明确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及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抓管理,依法行政,促发展,照章办事”的责任意识,全所员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理念有了很大提高。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我们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执法监督检查小组,每年与各基层单位签定执法目标管理责任书、运政执法风纪责任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搞好普法宣传,突出学习重点
“四五”普法期间,随着宪法修正案的颁布以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我们以此为契机,积极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把学习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到位。在“四五”普法期间,先后上街搞法律咨询宣传10多次,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刷写长久性宣传横幅100余条,接受人员咨询600余人,积极开展送法下企业,统一安排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影视片30余部,刊出宣传简报40余期,通过以上多种形式的宣传,有效的推动了法律、法规的普及。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到位。“四五”普法期间,我们始终坚持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每颁布一部法规规章,所党政领导首先积极组织举办法制讲座,带头学法、讲法,为干部职工解答疑难,先后有16人次承担了学法讲座,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做以法行政的带头人。
三是干部职工“每月一法”的学习到位。按照“四五”普法干部学法登记要求,坚持“每月一法“制度,月初有安排,月末有考核。在学好公共法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公共法律学重点,专业法律重点学,先后对《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进行了重点学习,特别是对《行政许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与行业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安排,层层培训学习,并备有复习提纲,进行严格的闭卷考试,使普法学习不走过场,真正达到提高员工法制素质的目的。
四是普法经费投入到位。每年除积极征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一规定的普法教材外,根据学习的需要积极增订有关学习资料,做到基本教材干部人手一套,每年用于印发普法宣传材料、举办普法培训,制作法制宣传展板等。普法费用在万元以上,充分保证了普法经费的投入。
三、加强队伍建设,抓好依法治理
普法的目的在于提高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在抓执法队伍建设、搞好依法治理方面我们始终坚持四个结合。
一是坚持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切实抓好运政人员的思想教育,着重提高运政人员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在整个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贯穿一条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执法活动中正确处理教育与处罚的关系,树立和谐发展、文明执法、服务群众”的职业道德理念,对管理对象始终以人性化的管理来提高守法经营,奉献社会的服务意识。
二是坚持素质教育与风纪建设有机结合,认真贯彻各有关部门关于加强队伍建设一系列文件精神,采取军事化训练和半军事化管理措施,加强运政执法队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训练,通过“讲学习、讲法制、讲理论”教育,促进运政人员“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转变;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提高运政人员执法为民,文明服务的意识,通过学先进、树新风、创一流,加强了运政人员的宗旨意识和思想修养。切实造就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运
政队伍。
三是坚持落实执法责任与规范执法行为相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范围和程序,建立完善各项责任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尊重事实,不走捷径,确保依法治运的严肃性和真实性。促进运政执法规范化,程序化。同时完善运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行政许可内容、程序公示,执法主体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程序公示、执法结果公示、当事人权利义务公示,增强行政许可的透明度。
四是依法加强运输市场的平时监管与重点整治有机结合。我们在不断完善各项机制的同时,在抓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每年都要有针对性的安排几次专项整治活动。重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和“倒客”、甩客”、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出租客运市场、机动车维修市场、危险货物运输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确保运输生产安全;同时加强运输市场的动态管理,加大稽查力度,不定期的对整个运输市场进行经常性的监督管理,以法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