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畜产品国内外现状(精选6篇)
有机畜产品国内外现状 第1篇
国内外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发展的比较与借鉴
一、中国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异同
国外生态标志型农产品以有机食品为典型代表,欧洲国家在近百年来的现代有机农业生产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和优势。已经完成了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政策、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市场营销、科学研究等体系的建设。政策上,欧洲等国家一直对有机农业实行补贴或优惠发展的政策,技术标准上欧盟、日本和美国都完成了有机农业标准的制定,管理体系上形成了以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牵头、认可机构、海关等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形式,市场营销方面形成了超市、专卖店、批发商、进出口商等互为补充的销售系统,而在科学研究等方面欧洲国家更是给予了相当大的支持。
在欧洲,有机农业的发展一直得到了消费者和政府的支持,而中国有机农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主要是市场驱动的。在有机食品发展的初期,政府的资助程度较小,主要是出口公司在有机食品贸易的驱动下,建立自己的有机食品基地,对农民进行培训。
中国与欧洲国家相比,具有悠久的传统农业的经验。在土壤培肥、病虫害防治、多样性生产等方面具有适合区域农业发展特点的技术和措施;相对密集的人口和相对短缺的自然资源决定了在本地区采用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有机农业有先天优势和后天需求。
二、国内外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国际上生态标志型农产品的法规、标准和组织管理体系已经基本成形。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欧盟、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生态标志型农产品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已经制定完毕,在参考欧盟法规基础上制定完成的联合国有机农业和农产品标准也已经出台。目前,国际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的法规与标准建立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建立国家级标准,如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都各自建立了有机农业标准;二是国际性非政府组织层次,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是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第三个层次联合国的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标准,是由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与世界卫生组织(WHO)制定的,是《食品法典》的一部分,目前尚属于建议性标准,并且只涉及了植物生产,标准的结构、体系和内容等基本上参考了欧盟有机农业标准EU2092/91以及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有机农业基本标准》。
中国生态标志型农产品的生产和发展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以当时的“绿色食品”工程为代表。经过10多年的发展,包括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在内的三大类生态标志型农产品的环境、生产操作规程和产品标准以及生产技术规范已经建立。目前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有机食品标准,预计年内颁布实施。
三、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组织管理机构
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有机农业组织管理已经十分完善。根据有机农业发展的需要,相关的组织机构包括1.检查和认证机构,2.认可监管机构,3.行业主管机构,4.教育培训机构,5.技术咨询机构等。
中国生态标志型农产品的检查和认证机构也已基本建立,但是有机农产品的认证目前有两种情况:一是由国内的认证机构完成,另一种认证情况是国外的认证机构。
认可体系是生态标志组织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有机农产品认证纳入政府认可体系以前,中国的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基本上是由政府指派,其行政领导和业务监督也是由行业主管机构完成的。从2001年开始,随着全国认证认可工作的协调和统一,国务院已经组建完成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有机农产品认证业务的监管也统一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来执行。
与其他生态标志认证体系(ISO14000)相比较,中国生态标志农产品的咨询体系大多附属于国内的农业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
四、国内外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发展趋势
生态标志型农产品主要包括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农产品生产为主要目的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的关注,生态标志型农产品会呈快速发展的态势。有机农业以禁止使用化学品、农业生产系统的自我维持和调控思想为基本指导原则,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最佳途径。
中国生态标志农产品的产生到现在只有10多年的时间,是在经济飞速发展与社会体制与法规建设不断完善的环境中发展的。生态标志农产品的发展主要有两个目标,一个是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另外一个是解决农业生产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生产,不但有益于人体健康,而且还把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也有利于促进生产者主动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和耕地,对于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逐步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形成良性循环,都有着十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中国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发展对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发展,建议在以下领域进一步改善。
(一)加大和深化宣传教育,提高对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识
目前,很多企业、地方政府领导对什么是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还缺乏深入的了解,对于相关的运作程序和方式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对国外当前本领域的发展不熟悉。这就要求政府通过教育、培训,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方式来提高各级领导和企业管理者的意识,促使他们主动参与到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和推广工作中。
(二)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在中国农业和食品产业发展中的战略定位
目前,国内对于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发展特别是有机农业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认识。一种认识认为有机农业不适合于中国国情,不使用化肥和农药必然造成产量降低,对于中国的食物安全供应会产生威胁;另外一种认为发展有机农业,可以完全解决出口农产品竞争力低和食品安全质量问题。这两种认识都具有一定的片面性。首先,讨论有机农业适不适合于中国国情,已经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10年多来,绿色食品的发展,国内消费者对于安全健康产品的需求,以及有机农产品出口的强势增长,都有力地说明了发展有机农业的重要作用;而且,现代有机农业绝不是传统农业的简单回归,而是将质量管理、养分管理、生态控制等科学理论和技术的综合应用。发展有机农业在黑龙江、云南等省的示范成功已经被当地企业和广大农民所重视;再之,有机农产品作为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形式,也不会完全代替常规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
因此,在中国农业发展进程中,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生产与消费是解决食品安全、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非常重要的方式,它在有条件的地方、在有需求的阶段应该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不能通过搞运动等简单化,否则只能破坏有机农产品发展的大环境,有机农产品将会丧失其发展的优势。参考国外的发展经验,中国有机农业和农产品的在未来10年的发展规模应该在5%左右。
(三)加强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生产理论、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现代有机农业的理论和技术是在充分吸收传统农业的精华之上发展起来的,考虑到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有机农业的理论和技术还需要不断进步,包括营养、病虫害控制、使用材料等。质量管理在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发展中起到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有机农产品强调其可追踪性,以便对引起问题的人和环节进行追踪。如何保持区域范围内农业生产的养分供应和循环,如何利用生物措施和物理措施控制植物和动物生产中的病、虫和草害,是需要深入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将会从更大程度上促进有机农业乃至农业的发展,这与当前我国农业科技发展的整体方向是一致的。
(四)建立和健全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组织管理体系
有机农业和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历史表明,政府的组织管理对于有机农业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个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将从生产、认证、销售等整个环节对有机农业和有机农产品进行规范,这就需要农业、环保、海关、技术监督、认证认可、工商等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中国当前迫切需要完善和协调有机农业、绿色食品的管理,确保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的生产、贸易、认证、认可、监测等各个环节都有相应的部门负责。
(五)制定和实施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
目前,除了发达国家外,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主持完成了有机农业的标准制定,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等非政府组织也完成了基本标准的制定。从技术层面上分析,制定一个国家级水平的有机农业标准没有大的困难。制定标准的更大意义在于,它可以为认证、进出口以及国际互认铺平道路,中国完全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健全相关法规。
(六)制定和实行鼓励有机食品和绿色农产品发展的产业政策
到目前为止,以生态标识出口到国外的农产品大部分是由国外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只能在国内承认,这样就造成了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有机农产品的出口企业和生产企业由于没有“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认证,虽然出口赚取了外汇,开拓了地方农业发展的渠道,但仍然不能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或优惠。相反,在有机农业发展比较好的地方,政府从财政上把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同等对待,对有机农业的发展的促进作用甚微,而且这种政策一直没有在国家的产业政策中得到充分体现或者说明,大大限制了有机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需要尽快落实全面扶持生态型农产品特别是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快速发展的优惠政策。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有机畜产品国内外现状 第2篇
国内硒产品开发现状-----及恩施硒资源开发前景
恩施市硒资源研究开发检测中心 彭祚全
世界卫生组织(WHO)于1973年宣布硒是必需微量元素以后,硒在生物和医学中的应用与研究不断进步,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硒是微量元素研究中唯一一个进入分子水平的元素。
二十世纪50年代前,人们研究的是硒的毒性,70年代后开始研究硒的营养作用,90年代以后研究硒与生命科学中的关系。在美国,硒被看作是与维生素、β-胡萝卜素同等重要的生命元素。
在基础研究不断取得成果的基础上,90年代后,国内外相继对硒的产品进行了一系列的开发,从添加无机硒到提取天然有机硒;从自然转化到人工转化、再到人工合成有机硒产品;从含硒农作物到高科技纳米硒,在各种层次、各种领域开发了一系列富硒产品。科研带动了市场,市场推进了科研,国内最早进入市场的是北大富硒康,至今已有10余年,市场需求长久不衰,但市场销售最旺的是多元素复合的黄金搭挡,年销售额过亿元。现将国内硒产品开发现状及恩施硒资源的开发方向进行一些介绍和探讨。
一,国内有关硒的研究情况
检索1958年来国内学术刊物发表的关于硒的研究论文共6266篇,其中1958-1993年以来的36年,发表论文894篇,只占0·14%,平均每年2·5篇;1994年发表423篇,到2004年达到570篇,平均每年482篇,增长192。8倍;1994年基础性研究论文占87·2%,开发性研究论文占4·5%,预防疾病方面的论文占3·3%;2004年基础性研究论文占70·4%,开发性研究论文上升到17·9%,由1994年的22篇,上升到2004年的129篇,防治疾病方面的论文由14篇上升到46篇,达8·0%;在硒产品研发种类方面,1994年为17种,包括水稻、茶叶、中药材(黄芪、西洋参)、大豆、乳酸菌及饲料添加剂等,2004年达到37种,主要有中草药(灵芝、丹参,枸杞、天麻等)、水稻、蔬菜、大豆、大蒜、茶叶、食用菌、水果、玉米、油菜籽、硒肥及纳米硒、硒多糖等高科技产品。
分析表明,文献研究的趋势为:从硒的毒性研究走向硒的营养研究;从基础研究走向产品开发;从硒与疾病的关系研究走向防治疾病的现场试验;从人工转化研究走向人工合成研究;从无机硒的研究走向有机硒的研究;从硒的物理学和化学研究走向硒的生物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研究;从硒的工业应用研究,延伸到硒的环境地质、土壤赋存、植物转化、动物营养、疾病防治等方面的深入研究。
在微量元素中,没有那一个元素能够引起人们如此长期的关注和如此热衷的研究。围绕硒开发的产品不仅是所有微量元素中种类最多的、规模最大的,而且新产品层出不穷,科技含量不断增加,硒产品的开发正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产业。
二,国内硒产品研究开发现状
1,已有的知名品牌
北大“富硒康”,上海天赐福“硒酸酯多糖”(硒化卡那胶),中国农科院的“康必硒”,宝垣生物的“蛋白硒多维胶囊”等4种系列产品,上海纳米港的“纳米硒胶囊”,北京绿健园的“新希望”家族系列,北京圣佳鑫泰科技的“亚可硒”,天津希尔康工司的“麦硒康”,北京灵泰药业的“西维尔”,北京希力药业集团的“硒杞补肝合剂”,新天马公司的“天马康必硒”,还有“硒宝”、“锌硒宝”、“奥硒康”等富硒产品均获得“食健字”或“国药维字”号的批文,有的还列入国家星火计划,有的还获得省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恩施军神药业的“富希牌硒蛋白片”也获得了食健字批文,硒蛋白多肽生产技术并获科技部技术创新基金资助,这是恩施市和恩施硒资源开发首次获得国家技术创新基金的支持。早在1997年国家就批准硒蛋白为食品添加剂,但市场至今无高质量的产品面市。
上述产品除硒蛋白片外基本上都是添加无机硒、人工转化或人工合成的产品,如人工培育富硒酵母,以硒取代海藻多糖上的酯键,合成硒酸酯多糖,并不是天然有机硒产品。
2,富硒大米开发与生产情况
富硒大米(富硒香米)已成为主要的富硒农产品,其价格与泰国大米持平。其中安徽巢湖富硒香米生物食品公司的“富硒香米产业化工程”,年产富硒香米260万公斤,并制订了技术规则和产品标准。江苏洪泽湖生产的“赛泰”牌富硒香米,去年销售2万吨,批发价比普通米高40%。河南唐河县生产的“金唐河”牌富硒香米,打进泰国及新加坡等东南亚市场,2003年获国家质量安全认证及“无公害农产品”等荣誉。黑龙江鸡东县开发的富硒有机米,哈尔滨生产的“绿宝石”牌富硒大米销往北京、上海等地。绍兴富硒大米示范基地1万亩,2003年以来每年有20万公斤富硒大米投放市场,深圳“甲升牌富硒营养米”被用于市民补硒排铅,深圳市42%的儿童血铅超标。
南京市六合区富硒农产品已通过省级名牌产品和绿色食品评审,20多万亩富硒大米产业基地年产富硒大米5万多吨,在江苏、上海、广东、浙江500多家超市、连锁店销售并出口蒙古和香港,一季增收1600多万元。每吨3000元,年产2万吨,销售6055万元,利税998万元。南京远望富硒农产品集团公司,下设7家子公司,从事“远望牌”富硒大米生产已有多年,还生产有富硒茶、西瓜、玉米等10多个品种的富硒产品。2005年2400吨富硒大米出口意大利,并打入泰国的易初莲花和美国沃尔玛超市,“富硒大米”获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已进入国内几百家超市,年均日销售量在20吨以上。
我省沙洋产“洪森”牌富硒香米,亩产900公斤,年产10万吨,以5公斤43元的价格,全部销往广东。辽宁灯塔市“太子河”牌富硒香米,每亩增产200公斤(亩产超800公斤),亩增收300元。重庆江津生产“福音”牌富硒米,黑龙江普阳农场、浙江诸暨县、浙江台州等地生产的富硒大米,最低价格每斤3。3元。浙江欧海市自称为“富硒大米”之乡。江苏连云港五州富硒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富硒香米、富硒牛奶、富硒鸡蛋、面粉、蔬菜、食用茵等10多种富硒食品。黑龙江方正县称为“富硒水稻之乡”,有基地3乡20村共5万亩,生产“南天门”牌富硒大米,贵州榕江县生产的“锡利硒贡米”,都是市场上的抢手货。
3,富硒水果及杂粮的开发与生产情况
山西朔州平鲁小杂粮开发公司生产富硒芥米、贵叶六盘水水城县生产富硒萝卜干,建有万亩基地,年产400吨富硒萝卜干,利润1260万元,税收217·6万元。
山东乐陵舜翔富硒枣业有限公司,生产“圣西王”金丝小枣,获国家专利,年产5万吨。
河北邯郸市富硒果品研究中心,生产的富硒冬枣,年产700吨,保鲜期延长100天,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获国家3项专利,拥有3个商标,填补国内空白,获多项荣誉。此外,还有富硒灵芝、猴头菌、香菇、黑木耳、富硒杏、黄鳝、龙虾、螺旋藻、醋、酱油、葡萄、苹果等品种繁多的富硒产品,不少产品获国家发明专利。
安徽桐城紫云英富硒蛋白粉,含硒6·5mg/kg,年产500吨,并生产蛋黄派、雪饼、啤酒、饮料等系列产品,紫云英富硒茶和富硒干菜已通过省级鉴定,填补国内空白,居国内领先水平。安徽农科院一位年近九旬的老专家上书回良玉副总理,建议开发紫云英富硒产业,在回副总理的支持下,已在长丰县埠里乡建成了万亩紫云英富硒产品开发基地。
湖南长垣县与湖南农大合作,实施“万吨富硒大豆产业化转化项目”开发硒蛋白、硒豆油、硒饲料三大富硒产品系列,并带动畜牧业及食品加工业的发展,年销售额达9000万元。
贵州开阳,土壤硒含量仅0·05-0·28mg/kg,2004年被中国特产之乡推荐委员会命名为“中国富硒产品之乡”,产品有大米、茶叶、油料、猪肉等。
河北牟平县的富硒苹果、富硒花生获农业部“富硒产品证书”,年产富硒花生3500吨,富硒苹果5000多吨,销往韩国、德国和亚欧等国。
山东省金乡县把富硒技术作为星火科技服务项目推广,促进产业化发展,建30多个基地,生产20多个富硒农产品。
青岛啤酒公司,考察完恩施以后,也生产出了“富硒青岛啤酒。
4,富硒茶开发与生产情况
比较有名的是”紫阳富硒茶“,”恩施富硒茶“,即将成名的还有贵州”开阳富硒茶“和安徽”云台富硒茶“,后者获国家农业科技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无偿资助100万元。
已经上市的还有”天宝贡茗富硒茶“、”天方牌富硒有机绿茶“、上海”特制富硒茶“、”水城春天然富硒茶“、”石台富硒有机茶“、”富硒乌龙茶“等品牌。
此外,重庆云阳、巴县、江苏溧阳、安徽巢湖等地在大力开发和生产富硒茶,紫阳富硒茶2004年销售额已经过亿元,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
5,硒肥的开发与生产情况,国内已有”硒霸牌“有机富硒叶面肥,浙江丰产农业科技公司生产有”稻多收增产剂“、湘西锰矿正在开发富硒复合肥,湘西州把该项目作为富硒产品开发示范项目,市售还有”富硒“牌多功能液体肥、富尔655、富硒康叶面肥等产品。
6,其它富硒产品的开发与生产情况
江苏富硒紫砂杯系列和温州富硒康炊具有限公司生产的系列富硒软具均已上市。浙江丽水的富硒铁锅经南京医大、西安医大检测,可长期均匀释放出四价硒离子。上海生产有富硒营养保健铁锅,上海富硒康实业公司生产有富硒康系列蒸锅、汤锅、奶锅等,还有企业已经申报了防癌硒铁锅制造方法的专利。浙江永康生产有富硒压铸锅系列产品等。硒与炊具、茶具的产品开发已成热点。
二、恩施硒资源的开发现状与前景
(一)开发现状
1,第一代产品销声匿迹:90年代初开发的富硒板党酒,萝卜干、方便小食品、富硒菜籽油、刺梨汁、希友矿泉水等产品,由于科技含量低,上市后很快就退出了市场,其原因当然也包括当时的环境与机制问题。这些产品至今仍有深度开发的潜力和机遇。
2,第二代产品名不符实:第二代产品的科技含量稍高,加工工艺得到了提高,采用了一些现代生物学技术,但其硒含量经不起检测,比如富硒茶及饮料。这一代产品在于提高质量,增加投入,因为有比较稳定的市场,不要只看眼前小利,要有长远的谋划。
3,第三代产品遭遇难产;这一代产品科技含量较高,比如硒蛋白多肽,富硒大蒜系列产品,富硒蕃茄红素,含硒植物多糖等,但存在原料中硒含量下降,含硒量不稳定,无法控制含硒量范围及均值。这就提出了一个人工控制原料生长环境条件的课题。
4,对硒资源开发的认识存在局限性:比如低硒煤矸石的开发问题,应该与硒矿区别对待,鼓励开发。可以围绕要不要开发、怎样开发加以研究形成共识。
5,对硒产品开发存在盲目性:如何开发硒资源,方向不清、目的不明;对资源状况缺乏客观真实的了解,还停留在70年代的印象中,对40多年来的各种变化没有足够的估计,也没有认真作细致的调查研究,因而使开发面临被动;在产品方面未找到理想的载体,资源无规模,品质无法保证,标准化生产存在困难;缺乏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没有带动产业化发展的能力。
6,在困难面前信心不足:信心不足是由于情况不明,对资源状况、开发方向和市场需求都不了解。曾寄予厚望的企业由于决策上的失误对硒资源开发带来负面影响,挫伤了积极性,影响了对硒资源开发的信心,增加了对硒产品前景的疑虑。
(二)前景与建议
1,转变观念,从开发含硒煤矸石入手
硒在地球上的分布极不均衡,我国是缺硒大国,也是硒进口和消费大国,在已发现的4个富硒地区,除恩施以外,其它3个地区土壤硒都只在0·3mg/kg左右,恩施是唯一有硒矿存在的地方。
硒矿的的存在已经有多少亿万年了,直到上世纪60年代初,480多位农民硒中毒,几十万头牲畜的生命才换来了”中国硒都“的称谓,并没有给当地老百姓带来幸福,带来的只是灾害,只有把它变成财富,有效利用,造福人类,硒矿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资源不可再生,并不是说永远就不能去开发,而是要综合开发,提高附加值,不浪费,不破坏环境。人们并没有因为石油的紧缺、并没有因为黄金的珍贵、并没有因为宝石的罕见而不去开采。含硒的石煤埋在山里,永远都只是石头。
我们开发它是为了利用它。建议达到硒矿标准(800mg/kg以上)的,要综合开发,硒、钒、钼等元素都要提炼出来,不能造成资源的浪费,固体物可以造水泥,热能可以发电等,在条件还不成熟时要予以保护,不得擅自开采。但对大量含硒在500mg/kg左右的煤矸石应鼓励开发利用,若有人能卖出去1亿吨煤矸石,可有几千亿的收入,利税也有几百亿,这个人应该是功臣。事实上,硒矿是鸡窝式的点状分布,周边及表层是大量的低硒煤矸石,应该把它和高硒矿床分别对待,限制性地合理开发、综合利用是一件对社会有益的事情。
含硒煤矸石不仅含硒,而且含有钼等必需微量元素,这正是克山病和大骨节病区土壤中所需要补充的元素,我们把低硒煤矸石加工成添加剂,卖到需要的地方,是做了一件大好事,既有经济效益,更有社会效益。”物质不灭“的定律需要重温,恩施的煤矸石挖不完,既使挖完了,世界上也不会因此而找不到硒。我们只是用人工的方法,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一种元素的平衡。
2,把握方向,以资源开发带动产业发展 资源优势是勿容置疑的,但也是相对的,错过机遇优势也就不存在了。去年以来原苏联一些加盟共和国将大量硒粉走私入境,使国内硒的价格下降50%以上。
硒矿的存在是经过国内外地质、地球化学及地质勘探部门专家确认的,土壤中的硒近年虽有下降,主要是水溶性硒的流失,但仍是低硒区的几十至几百倍,也是其它富硒地区的十几至几十倍。在恩施开发硒资源不是资源问题而是技术问题。硒资源开发的方向应该是立体的,多层次的,不能只寄希望于某一个企业或某一个产品,国内许多贫硒地区开发硒产品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能够称得上产业的唯有茶叶,但整体上还达不到富硒茶标准,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的规范、标识、品牌。
林果业有一定规模,但没有深加工企业,更无深加工产品;富硒水果在外地开发得很好,是一个很好的项目,至今却无人来做。
山野菜,反季节蔬菜,中药材,畜禽业由于分散种植、养植,未进行标准化生产,硒含量无法调控,未能打出”富硒“的品牌,有的企业甚至放弃打硒牌,主要是为了避免市场的麻烦。最有有希望成为产业的还有富硒中草药提取物,至今未被认识,据统计,我国共有134家中草药提取物生产企业,其中山西就有30家,其余分布在陕西、北京、天津、上海和湖南等地,湖南仅有两家,湖北一家都没有。恩施是”华中药库“,药材品种多,许多是道地药材,有22多个GAP认证品种。中草药提取物是不仅是中药现代化的方向,也是中草药出口的最佳方式,只要产品纯度和质量达到标准,附加值会大大增加。
在农业方面,”富硒香米“可望成为一个品牌,建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
综上所述,硒资源开发未能形成一个产业链,缺乏规模效应。现有企业块头小,无法带动基地,资源不能整合,一户几亩地,包谷、洋芋每样种一点,这样不收,那样收。
建议政府选好一个企业和产品,加大投入发展基地,促使企业壮大规模。比如玉米爽、玉米乳产品,市场情况好,就要抓住机遇突破性发展,树立起一个叫得响的品牌,政府在基地上使一把力,解决企业和农户的后顾之忧,可望做大做强并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
3,完善服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招商引资仍然是薄弱环节,硬、软环境不如人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少人还没意识到。上班时间过了半小时,工作人员才来签到,然后是吃早餐,边吃边聊家常,来办事的人站在窗外等,这种现象司空见惯;公文旅行耗时费力,办事拖拉,效率低,使人对招商引资的诚意产生怀疑。为什么近些年来考察的多,投资的少?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的服务跟不上也是重要的原因。这就是说,我们不仅要在改善投资环境上下功夫,更要有选择性的招商,注重招商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对企业的服务应是全方位的,不仅仅只是代办一些手续,更重要的是提供宽松的环境,不仅仅只是企业办事的小环境,更要注重企业发展的大环境,比如一个产品的全面检测就存在困难,往往需要跑武汉,费工费时,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要努力为降低企业的非生产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创造条件,提供实质性的服务。
4,坚定信念,打响”中国硒都“品牌
在硒资源开发上,有人形象地说我们”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也有人说,如果从90年代初的热潮中趁势而起,一届接着一届干,坚持至今,或许又是加一番景象。但现在为时并不晚,或许正是时机。虽然在硒产品开发方面我们还没有突破,但我们的优势并没有全部丧失,天然的高硒环境无法被取代,”中国硒都“的无形资产已经拥有,交通条件即将彻底改善,我们所需要的是找到一个突破口。如果5300多亩”有机硒香米“示范成功,有机硒香米若能卖到泰国米的价格,硒产品的价值真正体现,农民和企业的积极性都可能被调动,2007年就可望形成产业,并能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如果”活化硒复合添加剂“开发成功,我市10万亩茶园就能生产真正的富硒茶,再引进高档茶的生产设备及技术,富硒茶的身价就可高于普通茶,也将带动产业的发展。同时,富硒道地中药材的开发也有了增硒、控硒的物质条件,许多药学专家都在呼吁开发富硒中药材,苦于没有方法和物质条件,活化硒添加剂将有可能成为规模化开发富硒中药材的物质保证。
企业开发富硒产品为什么没有积极性?一是富硒产品的价格与普通产品没有两样,二是消费者无法辨认富硒产品的真假,三是消费者对硒产品的认识还有差距。
要体现富硒产品的价值,其载体首先要是优质产品,质量上不去,再多的硒也无人认同;硒产品的真伪主要靠规范市场、靠高科技技术;市场需要培育,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好的硒产品市场,人们对硒的认识正在深化。
品牌是当今的消费潮流,一个企业要有品牌,产品要有品牌,硒产品更是如此,因为硒在产品中看不见、摸不着,消费者唯有选择品牌。我们的企业品牌意识不是一般的差,而是很差,似乎喜欢与别人一样,而不主张与别人不一样。”中国硒都-恩施"已经是一个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进一步开发利用好这个品牌与硒资源开发本身同等重要。
有机农产品产业现状研究综述 第3篇
1 国内研究现状
1.1国内有机农产品产业现状
有机农业具有“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特点, 与低碳经济所倡导的发展模式相适应, 作为一种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模式, 有机农业成为实现低碳经济的重要途径之一[1]。温明振[2]、翁伯琦[3]、奚振邦[4]等分析了循环经济与有机农业之间的理论联系, 说明了中国有机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和所要遵循的原则、产业类型、技术支撑以及其他保障, 提出了面向循环经济, 中国应该发展具有中国特色、面向大众的有机农业。唐华仓[5]提出发展有机农业首先要依靠市场制度的约束, 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主导有机农业的发展。
现阶段, 有机农业不会完全代替常规农业, 应在有条件的地方、有需求的阶段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而不能通过搞运动等简单化, 否则只能破坏有机农业发展的大环境。中国发展有机农业必须明确有机农业发展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而不能盲目追求规模和速度[7]。
目前很多学者主要从技术层面、生产层面、市场层面、政府层面等方面对我国有机农产品问题展开研究的。
1.1.1技术层面
科研单位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有利于有机农业的发展。因此应加强有机农业理论、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示范有机农业集成技术, 通过科研立项, 全面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农作物发展有机农业的育种、栽培、储运、加工技术, 加快建设有机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保障体系, 加强对有机食品及其产业发展的科学研究。有机农产品需要中西结合, 充分挖掘利用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中的技术精华, 积极探索新的思路[8,9]。
目前我国缺乏切实可行的有机生产技术, 有机农业生产需要一整套不同于常规的生产技术作为保障, 与一般的农业生产相比技术要求高、投入多、难度大。有机农业生产面临着病虫害防治、土壤培肥、品种选育、产品质量及生产效益等诸多难题。我国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很低, 在这种土壤条件下很难生产出高品质的有机产品, 目前的标准对此还没有考虑。[10]
1.1.2生产层面
我国有广袤的土地, 在生产环节我们可以将赢得利益和合理利用环境相结合, 开辟出一条环境友好型性的农业发展道路。有机农业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可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 因此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11]。包宗顺[12]实证分析了有机农业生产方式对中国农村劳动力利用的影响。问卷调查资料分析显示:对于占30%的农业劳动力富余的有机农业生产基地来说, 有机农业种植方式将提高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率。一些学者在大力提倡发展有机农业的同时, 认为中国应该将更多精力放在追求生态完整与环境友好的生态有机农业的发展上。王长永等[13]综述了有机农业对农田生态系统内杂草、地表节肢动物、土壤生物以及鸟类等不同生物类群种类、数量及其多样性的影响, 研究表明发展有机农业有助于促进农田生物多样性的维持和保护。欧阳喜辉等[14]的研究表明有机农业的田间管理措施具有促进土壤团聚、提高微生物活性和增加土壤有机质等功效。张纪兵等[15]阐述了有机农业与生态文明在自然观、价值观和发展观三方面的辩证统一, 指出要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机产品消费模式, 提高农民生态文明水平, 制定促进有机农业和生态文明建设良性互动的经济激励政策, 以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为突破口推动有机农业, 从而促进有机农业走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之路。
1.1.3市场层面
我国有机农业目前存在明显的认证不规范问题, 主要原因是认证机构无序, 不能严格执行标准等。国内现有几十家有机认证机构, 但这些机构良莠不齐。许多机构认证掌握的标准本身就不规范, 而且自己没有必要的检测设备, 更不能对生产进行飞检[10]。吴越[7]明确监管机构应只是对认证机构实行监督, 不从事有机认证业务, 保持其相对独立性与公正性。建立认证机构的自我约束机制, 形成公平的竞争。鼓励认证机构之间通过正常的竞争相互促进, 提高服务质量, 提升认证的价值。发展有机农业要加大资金投入, 发展规模化生产, 发挥有机农产品的价格优势, 赢得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广开渠道筹集推广资金, 采用灵活多样的推广方式, 建立高效推广网络[16]。同时, 要努力开拓国际市场和培育国内市场, 积极拓宽营销渠道, 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17]。
当前我国的有机农业标准与国外主要有机农业发展国家的标准存在着许多差异, 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有机农产品的出口, 从而限制了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为促使我国有机农产品走向世界, 有机农业标准应在结合我国有机农业现状的条件下, 积极向国际有机农业标准接轨, 缩小国际差异[18]。要强化有机品牌招商, 以现有的有机农产品基地为载体, 包装有机项目, 结合各种重要的交易会、展览会等打好有机品牌战[19]。
1.1.4政府层面
目前我国还缺乏有机农业的政策与法规体系。要大力发展我国有机农业, 政府应该加强和完善有机农业政策体系建设, 加强政策的引导与支持, 制定优惠政策, 支持和鼓励发展有机农业[20,21]。明确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 从财政、金融、产业化发展、政策法规等综合角度分析、制定、完善和实施有机农业的产业支持政策[22]。同时, 政府必须对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转变进行干预, 通过制定相应的财政政策扶持有机农业产业的发展, 地方政府应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工作, 鼓励有机农业生产者通过规模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24]。
2 国外研究现状
2008年全球有机农产品销售额达到546亿美元, 其中, 有机食品的消费以20%~30%的年增长率快速发展。全球有机农产品的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和欧洲, 这两个地区有机农产品的销售额占到了全球有机农产品销售额的95%, 其中, 北美市场是全球有机农产品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 2006年北美市场销售额超过170亿美元, 占全球市场的45%, 是主要的有机农产品进口市场。有机食品消费占发达国家全部食品市场的比重为2%左右, 欧美一些国家有机食品销售的份额已经超过食品总量的10%。有机食品占有机农产品消费总量的比重在90%以上。
据Catherine Greene[25]在2002年10月, 美国农业部 (USDA) 实施国家有机标准的有机生产和处理, 超过十年的发展后, 现在已经超过90个国有和私营机构认可由美国农业部认证有机农场主、牧场主、分销商、加工商和制造商。
虽然有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仍处于0.5%的美国总份额远高于水果、蔬菜和乳制品行业。由于美国有机农业部门的扩大, 大学为基础的研究和技术援助和其他州和联邦政府的支持有机农民也开始出现。
据Helga Willer[26]在2010年调查数据显示, 全球共有3700万hm2的有机农业用地, 大洋洲是全球有机耕作面积最大的洲, 约1200万hm2, 其中99%分布在澳大利亚;在欧盟 (含12个成员国) 、欧洲自由贸易联盟 (列支敦士登、爱尔兰、挪威、瑞士) 以及土耳其等国约有805万hm2有机耕作面积;拉丁美洲国家有机耕作面积已达到800万hm2;亚洲有机农业发展快速, 目前从事有机耕作面积为315万hm2;北美洲从事有机耕作面积为245万hm2;在非洲尤其是非洲南部国家, 有机农业发展较快, 从事有机耕作面积为105万hm2。全球有机农业种植面积位于前3位的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阿根廷和美国[27]。全球1/3的有机农业用地分布在发展中国家, 大部分在拉丁美洲国家, 其次是亚洲和非洲国家。
潘慧锋等[28]、唐其展[29]、马细兰等[30]对美国有机农业的发展现状、有机农业的标准、有机食品的认证、标签、政府支持政策做了简要的介绍, 并为中国发展有机农业提出了有益的借鉴和启示。陆婧等[31]介绍了美国有机食品是通过直接销售、天然食品专门店、超市连锁店、有机餐馆和自助餐厅食品服务消费进行销售的。焦翔等[32]指出, 美国有机农业是以家庭经营的农场为基本生产单位, 专业化程度较高, 大都属于自负盈亏的企业经营方式。在美国同时还活跃着大量的各类农业合作组织, 主要维护农民的共同利益和宣传推销农副产品。因此, 美国农业在以家庭农场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基础上, 形成了产业体系化、网络化、规模化和高度集约化, 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3 结论
有机畜产品国内外现状 第4篇
关键词:“晴盲共游”通用设计交互娱乐产品
一、何谓“晴盲共游”
1、“晴盲共游”的概念
“晴盲共游”在我們听来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名词。何谓“晴”?何谓“晴盲共游”?这是一个日本引进的概念,所谓“晴”是相对于“盲”而言,指有正常视力的人,所以很明显“盲”也即视力有障碍的人士;而“晴盲共游”是指视力正常者与视障者一起进行交互娱乐游玩活动。
2、“晴盲共游”与通用设计
“晴盲共游”是通用设计理念下的一个研究分支,通用设计强调设计为所有人共用的设计理念。根据联合国统计,目前残疾人占全球人口的10%左右,很多国家也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也就是说65岁以上人口占国家人口总数的14%,因此通用设计的发展和推广充分体现了设计的社会和人文关怀,顺应社会老龄化问题、尊重弱势群体差异问题,是设计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晴盲共游”主要针对视障者展开,视障者在日常生活、社交、工作和学习方面除遭遇视觉屏障之外,其他方面与常人并无太大差异,视障群体对于生命的追求期待和健常人是一样的,甚至有些重度视障者在听觉、记忆、逻辑思考等方面秀出于常人所能者不乏其例。“晴盲共游”正是基于对这些视障群体的关怀,以产品共用、娱乐共游的实现来消除视障者与正常人之间的心理障碍及交流障碍,对视障者的关怀不仅仅是体现在给他们提供特殊使用的娱乐产品,而是融入“共玩通用”的理念,让他们和正常人能够毫无差别的一起娱乐,感受到平等和自尊,推进参与者之间的互动交流,真正意义上实现人性关怀,通过设计传达人文社会、和谐社会的理念。
二、国外晴盲共游产品的发展与现状
1、日本对共游玩具的发展和贡献
追溯“晴盲共游”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必然要从日本说起。20世纪90年代初期日本首次提出“晴盲共游玩具”的概念。1980年日本汤玛仕公司成立了“障碍HT玩具研究室”,研究宗旨是不要花费额外的成本,直接对一般小朋友的玩具进行改进,让有障碍的小朋友也能玩,这就是“共游玩具,’概念产生的开端。1990年,日本玩具协会成立了“共游玩具推广部”,制定“共游玩具”的标识,玩具包装上标有导盲犬图案(拉布拉多)就是视觉有障碍的小朋友也能一起玩的玩具,并且在1992年由英国、美国、瑞典等14个国家参加的国际玩具产业会议(ICTl)上受到认可,并在这些国家开始推动“晴盲共游”概念。
玩具是激发儿童想象力和协助幼儿智能认知发展的工具,透过各种游戏、借助各种玩具传达给幼儿某种意义,儿童借此表达个体的想象并且融人社会互动情绪。最初在提供共游玩具的选择上一般利用在产品或包装上加贴纸或者加印盲文、标记的方式,这种做法简便、节省成本。而随后随着设计发展的深入,共游玩具在提供听觉、触觉、以及给视弱者提供辨别光影、通过材质质感不同来获得参与的玩具渐渐增多。在日本,现有厂家在开发共游玩具上侧重通过解说的游玩方式来引导视障儿童学习如何操作、玩耍及增进学习效果。有一点必须公认的是,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应该建立在所有儿童都可以玩、都喜欢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局限在特定群体范围内的使用和游玩,只有这样才是真正意义的共游,无论对于企业还是玩具本身才能够持续发展下去。
2、日本共游玩具现状
日本玩具协会2011年调查显示,日本玩具的销售2011年增长103.5%,也就是说玩具的开发空间和潜力是非常巨大的。玩具协会的共游玩具推进部也于2011年新出版了共游玩具汇总手册,这里共游的包括视力、听力等方面存在一定障碍的儿童。共游玩具从形的触觉分辨、声的强弱识别、光的识别、震动提示等方面来进行开发和设计;在电池安装、标识凸起、色彩区别、动态提示等方面进行一系列的规范。比如对凸点尺寸的规范要求是凸点必须在直径1.5-2.0mm的范围之内,凸起高在0.5-0.8mm范围之内;对电池安装的规范要求边缘2mm间距,高度在0.5-0.8mm范围之内。
这些标准规范一方面是在调研的结果之上为共游儿童提供了一个最便捷识别和进行游戏的产品要求规范,另一方面为践行开发共游玩具的企业提供了一个通用生产的标准。
在形的触觉分辨上,采用将具象的形态或是凸点提示的方法,孩子用触摸的方式感知并参与到游戏中,采用声音提示的共游玩具通过发声的引导提示儿童展开游戏。
应该说日本人对于人性关怀的关注、国家玩具工业、设计业的发达程度等等综合因素导致了日本不仅是共游玩具滋生的摇篮也是共游产品发展的沃土。
3、欧美晴盲共游产品的发展与现状
应该说欧美在共游产品的推广上没有像日本这样有专门的标识、专门的部门等作为,但是欧美国家对于残障弱势群体的关怀、在通用设计展开和推广上也是不遗余力,他们在共有玩具的开发和发展体现在玩具开发的日常工作中。美国盲人基金会为视障或者视弱的儿童提供了丰富的玩具种类,在建筑玩具、手工画作玩具、玩偶、魔方、教具、音乐玩具、车类玩具、户外玩具等10多个种类的玩具的开发上都特别考虑到盲童的特殊需求。(图片摘自美国盲人基金会网站http:www.afb.org/Section.asp?SectionlD=82)。
“舒适键盘”的益智类玩具鼓励儿童掌握基本的键盘操作技巧,让孩子在轻松愉悦的游戏中展开发展训练,同时它也为特殊需求的儿童配备了学习指南手册,鼓励这些儿童展开必要的日常生存技能的训练。
随着科技的发展,应用高新技术、与网络游戏相关的主题玩具在欧美玩具份额中不断地占领着新的市场,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国家公益组织、玩具生产企业还是设计业界对于通用设计的追求、对于晴盲共游产品的关注和开发从来没有停止过。
三、国内晴盲共游产品开发的现状与意义
1、国内“晴盲共游”产品开发现状与意义
从玩具业发展来说,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玩具生产国和出口国,玩具行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75%以上的玩具产品出自中国。从市场来说,我国玩具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全国14岁以下人口约3亿多,构成了庞大的玩具消费群体。据专家预测,我国玩具市场今后将以每年40%的速度增长。因此“晴盲共游”产品在中国发扬光大看起来是非常合适的沃土。然而,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绝大多数玩具企业缺少技术创新和改造能力,缺少产品设计和研发优势,缺少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附加值较低的产业价值链末端。中国民族品牌玩具产品寥寥无几,每年几百亿元巨大的消费市场,国产玩具的占有率却仅为16%。从上述资料不难看出,不要说“晴盲共游”产品的开发,就算是普通玩具的开发我国也还没有达到一个自主自立的程度。
中国近几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实力不断跻身于国际前列,设计也是如此,优秀的设计人才辈出,在通用设计理念上的发展和贯彻也是逐步和国际接轨。“晴盲共游”产品的开发不仅仅止于弥补国内市场视障群体娱乐产品的空白,更倡导富有人性关怀的设计理念,提升我国产品创意的设计追求,导正设计伦理观念,营造“高科技·高情感”的和谐社会。
2、“晴盲共游”交互娱乐产品开发的尝试与评价
中国美术学院工业设计系陈晓蕙教授将“晴盲共游”的概念第一次引入中国,由她牵头的“晴盲共游”产品开发课题小组和浙江省盲人学校携手合作,展开一系列“晴盲共游”产品的开发和试验,例如:
(1)王琦、李本献在“晴盲共游”飞镖的设计上,期望通过听觉通道在游戏者之间设立一个公平的起点,首先展开晴盲群体声音方位识别能力实验,通过实验测试获知晴盲这两个不同群体在相同距离内对于同平面发声源上、下、左、右、中的辨别能力以及两者区别,继而展开实验。最终获得实验模型的初步评价结果:
(1)盲群体相比于晴群体的听觉灵敏度较高,声音方位辨別能力较强;
(2)在晴群体视力正常发挥情况下,测试的结果为投中率70%,若晴群体蒙上眼睛则投中率降为20%;盲群体的投中率为50%;
(3)盲群体投镖基本采取平扔或上甩的方式,所以握镖方式需要一个明确的指引便于抛物线投掷方式;
(2)由陈龙、姚正茂、方超展开的“晴盲共游”纸牌设计,期望通过实验堆晴盲群体触知觉识别能力进行评价,首先对晴盲群体在用触觉感知牌面信息时,多大尺度的纸牌尺寸最合适展开测试;继而对各类信息显示方式的识别难易程度展开测试;最后针对晴盲群体对于具象、抽象图案的感知能力进行测试。最终获得实验模型的初步评价结果:
真实的体验。盲群体并不知道所触摸的图形代表的具象物体代表什么含义,触摸和尝过水果的经验与图形之间的联系甚微,需要老师或者旁人的教导之后才知道。
图形尺寸要相对大。便于触摸感知。
生活中可以被感知的具象物如水果,桌子,汽车等;抽象图案可以是几何形体如圆形,三角形,正方形,星形等;
(3)还有比如王家琪、朱雪飞等设计的盲人象棋,通过与会下盲人象棋的学生交谈,得到一些问题,比如:记忆在整个下棋过程中重要性、触摸的重要性、对汉字、形态的三维的认知能力等。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改良设计,比如利用不同的材料制作棋子,对于晴者来说可以通过材质视觉区别区分棋子,盲者可以通过触摸材质的区别加以区分;通过将棋盘划分区域让盲者识别边界等。虽然这样的设计模型在经过实验测试后还是存在很多问题,但是也为完菩和改良盲人象棋迈进了一大步。
此外,课题小组还对盲童绘画的参与和观赏方面展开研究,期望能够举行—次“触摸的画展”,一种特殊的材料能够将“触”的痕迹保存下来,这样无论是“晴”是“盲”,一方面可以进行触摸式的绘画,另外—方面可以进行触摸式的参观。
四、总结
国内针织服装产品标准研究现状 第5篇
不少产品标准是以原料或工艺划分的产品标准,如针织棉服装、毛针织品、桑蚕丝针织服装等。
近年来,针织服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注重了按服装款式、用途等设立考核项目及指标。
按服装用材料分有FZ/T 73018―《毛针织品》、FZ/T 43015―《桑蚕丝针织服装》、FZ/T 73028―《针织人造革服装》等标准;按服装款式分有GB/T 22849―2009《针织T恤衫》、GB/T 22853―2009《针织运动服》、FZ/T 73032―2009《针织牛仔服装》等标准;按穿用对象分有GB/T 22854―2009《针织学生服》、
FZ/T 73025―《婴幼儿针织服饰》;按服装最终用途分有FZ/T 73026―2006《针织裙套》、FZ/T 73013―《针织泳装》、FZ/T 73024―2006《化纤针织内衣》等标准;按服装功能分有GB/T 22583―2009《防辐射针织品》、FZ/T 73023―2006《抗菌针织品》、FZ/T 73036―2010《吸湿发热针织内衣》等标准。
2 针织服装产品标准质量要求
我国针织服装产品标准质量考核主要分外观质量和内在质量要求。
外观质量考核的内容包括表面疵点、规格尺寸偏差、本身尺寸差异、缝制等要求;内在质量考核的内容包括纤维含量、弹子顶破强力、水洗尺寸变化率及扭曲、起毛起球、色牢度、pH值、甲醛、偶氮等要求。
产品标准在考核产品质量的时候,设定了“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三个等级。
“优等品”是参考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其质量要求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为我国先进水平;“合格品”为最低要求,基本满足服装产品的服用性能。
从以上国内产品标准分类来看,产品标准既能满足人们的基本要求,又能对产品质量分等级,有竞争性地提高产品质量。
以FZ/T 73020―《针织休闲服装》[5]为例,标准中设定的三个产品质量等级,卫生安全、纤维成分、弹子顶破强力等要求保持一致(卫生安全要求基本与GB 18401 [6]保持一致,纤维成分按照FZ/T 01053的规定执行,弹子顶破强力会随产品的不同要求也会有差异);外观质量、色牢度、洗后尺寸变化率及扭曲率、起球性能因产品等级不同要求也存在差异(外观质量、洗后尺寸变化率及扭曲率、起球性有明显的差异,色牢度等级要求约半级到一级之差),详见表1。
3 针织服装产品标准存在的问题
3.1 针织服装名称
给产品选择合适的名称,这对于纺织服装企业的产品质量管控,及相关质检部门抽查时的依据是非常重要的。
目前我们行业产品名称可参考的标准是GB/T 15557―《服装术语》[7]。
服装名称的分类有以下特点,按对象分:男装、女装、儿童装及婴幼儿装;按纺织材料分:棉服装、毛服装、丝绸服装、羽绒服装、皮革服装等;按款式分:运动服、休闲服、衬衫、西服、风衣、夹克衫、连衣裙、睡衣套等。
以上的分类是很清晰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就会遇到很多问题,如棉衬衫,是把它归到棉服装呢?还是衬衫中?选择不同的标准,测试项目和要求就存在很大的差异。
这一类的问题在针织服装中也较为突出,如《针织休闲服装》、《针织T恤衫》、《针织工艺衫》这三个标准[5,8-9],标准中并未给产品名称下定义,从《服装术语》、《针织术语》标准中也找不到出处,究竟是什么材料、什么款式、什么工艺才能把它们三者区分出来?一件休闲的针织服装,选择不同的产品标准,测试结果和判定要求都不同,以下是三个产品标准的要求,详见表2。
从表2中的三个标准的内在质量要求来看,选择不同的产品标准,所需要测试的项目存在差异,即使是相同的测试项目,其限值要求也会不同,从生产企业的检测成本和风险来考虑,他们就会选择测试项目较少、要求较为宽松的标准来进行测试和质量控制,这就导致市场上出现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却执行不同的产品标准。
从目前的资料研究发现,由“纤维名称”引发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标准归口单位分类过细,如棉服装、单夹服装、儿童服装、衬衫、连衣裙等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针织运动服、针织T恤衫、针织休闲服装、针织工艺衫等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针织品分会归口;毛针织品服装标准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毛纺织分会归口,各分会独立制定标准,产品名称各有千秋。
(2)《服装术语》标准不完善,部分产品名称定义不确切。
(3)产品标准中未给产品名称做详细的定义和说明,很多时候是以行业经验去判断,不同机构给出的建议也就存在差异。
针对由“纤维名称”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改善。
针对现有的名称,整合同类型、相似的名称(整合各个标准化技术分会的资源)做统一简化;新的服装名称,需做详细的说明,但又不能与现有的名称存在重叠现象,并加以区分,保证一类产品一个名称。
3.2 执行标准
同一个服装产品,既存在国家标准,又存在行业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
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
实际上很多产品标准都存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平行实施的现象,即使出台了国家标准,可是行业标准并未废止,这就导致在标准选择上的不统一。
如针织T恤衫,现行的有国家和行业标准,分别为GB/T 22849―2009和FZ/T 73008―2002[10],由于行业标准未废止,部分企业仍在采用,出现了之前所描述的市场上销售的相同产品,执行标准却不能保持一致,而且两标准规定的测试项目和要求都存在差异。
GB/T 22849―2009与FZ/T 73008―2002相比,测试项目上增加了异味、可分解芳香胺(偶氮染料)、耐光色牢度、耐水色牢度、拼接互染程度的考核;部分项目测试要求变严格,如耐洗色牢度、摩擦色牢度,主要反映在“优等品”的质量考核上;部分项目测试要求变宽松,如水洗尺寸变化率,耐光、汗复合色牢度,主要反映在“一等品、合格品”的质量考核上。
企业选择不同的执行标准,测试项目和限值要求就存在差异,导致服装产品质量不统一。
国内针织服装产品标准研究现状 第6篇
截止到底,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共有1453项标准,其中国家标准549项,行业标准904项,涉及纺织纤维、纱线、织物、服装及其制品、纺织机械等领域,涵盖了服用纺织品、家庭及装饰用纺织品、产业用纺织品三大领域。
基本形成了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标准及安全标准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标准体系,基本满足了行业发展的需求[2]。
针织制品是服用纺织品中的一大类,广泛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从内衣到外衣,从便装到礼服,从帽子到袜子,从服用到室内装饰等方面,都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针织服装又是服装中的一个大类,它既有服装的一般共性,又有其独特的性能,以其柔软又富有弹性的特点而受到人们的青睐。
随着纺织材料、制衣工艺、设计理念的不断发展,针织服装得到了迅速的发展[3]。
针织服装迅速发展的同时,逐渐凸显出服装标准中的缺陷和不足,如服装名称不清晰、产品标准有重叠等问题,给纺织服装企业的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这些问题在针织服装中尤为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