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精选8篇)
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 第1篇
项目申报书有关经费情况表填写说明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预算编制中应当注意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试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单位应当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以及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等进行单独说明。同时保证项目(课题)任务与设备须有高度的相关性,并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试剂、药品、模具加工费、办公耗材、辅助材料、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运杂包装费等。
3.测试化验加工外协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部门)的检验、测试、化验、设计制作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会议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学术研讨、咨询、项目协调、验收、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项目(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通信费、专利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9.租赁费: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车辆、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租金支出。
10.人员费: 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的人力资源成本费以及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性费用。人员费最高不超过项目(课题)财政经费总额的30%,软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和软件开发类项目(课题)人员费用列支比例不得超过项目(课题)财政经费总额的50%。11.专家咨询费: 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课题)管理相关工作人员。
12.其他支出: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课题)任务的单位为项目(课题)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等方面的消耗,以及有关管理发生的补助支出。间接费用为不超过项目(课题)财政经费总额的5%。
间接费用按项目(课题)统一核定,由项目(课题)主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在项目(课题)预算(书)中明确,并分别纳入各自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项目(课题)主承担单位和参与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课题)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 第2篇
河南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及验收指南
一、2017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不含转制科研院所)和其它事业单位。
(二)申报类别
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分为:接受企业委托开展的研发项目(委托开发类)、与企业合作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合作转化类)、面向企业开展技术转让的项目(技术转让类),以及实验室成果以转化应用为目标开展中试研究的项目(成果中试类)。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应在实施期内,且预期两年内完成(2018年12月前完成);
2.企业在技术合同中承诺支付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经费预算的50%,并纳入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3.成果中试类项目依托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三年取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且项目负责人为获奖或科技成果登记的前三名;
4.成果中试类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是指依托省级二等奖以下(含二等奖)科技奖励或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申报的项目;重点项目是指依托省级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科技奖励的成果申报的项目。一般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得高于50万,重点项目申请财政支持经费不得高于200万;
5.项目合作企业应为河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且与项目申报单位没有相互隶属或关联关系; 6.申报时不得使用同一科技成果重复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结项后不得使用同一科技成果再次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
(四)申报材料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申请书和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申报书(项目预算申报书仅申报成果中试类填写);
2.技术合同或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明; 3.银行转账凭证或中试科研可行性报告; 4.合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其它相关资料。
二、2016产学研合作项目总结验收
(一)验收对象
验收对象为截止2016年6月达到预定实施期限尚未验收的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
(二)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验收申请书提供完整验收材料,未能按照相关规定提供验收材料及证明的项目,不予以受理。
2.达到验收实施期限不能验收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说明情况,需要延期的应提出延期申请,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一年。
3.项目实施周期到期超过一年未提交验收材料,也未提交延期申请的,将按有关规定取消该项目。
(三)验收材料
1.河南省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2.产学研合作协议;
3.合作企业成果应用情况和评价意见证明材料; 4.合作企业拨付到本单位的项目研发资金银行转款证明及其他资金到位证明;
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 第3篇
在全球科技创新的浪潮中, 丹麦作为一个仅拥有43 080 平方公里、551. 94 万人口的国家, 却拥有着世界排名前五位的国家竞争力和优越的科研环境。在丹麦, 企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知识技能的创新来提升自己的综合竞争力。根据欧盟委员会最近公布的2010 年创新联盟记分牌显示, 在27 个成员国中, 丹麦的创新表现高居第二, 属于创新领先国家。而在英国智库列格坦研究所公布的2010 年全球创新能力排行榜, 丹麦更是雄居全球首位。据丹麦科技部2009 年年度报告显示, 在欧盟第七科技框架计划所统计的10 个国家合作科研领域中, 丹麦的纳米科技领域申请项目成功数位列第三, 健康和太空领域的研究均位居第二, 环境气候领域的研究更是高居榜首[1]。这些数据均充分显示出丹麦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大力发展产学研合作为科研创新带来的巨大效益, 尤其是在2002 年开始实施的工业博士项目, 作为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纽带, 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独特的项目组织结构和运营管理为我国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1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的组织与管理
1. 1 项目的组织结构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是由政府宏观调控, 企业、大学和工业博士研究生之间相互合作的科研项目, 一般情况下, 三方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完成为期三年的研究。作为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设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已发挥出巨大影响力, 其在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上也具有值得借鉴之处。丹麦工业博士项目由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 ( The Danish Council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简称DCTI) 直属领导, 主要职责是制定与项目有关的政策规则、对报送的科研项目进行审定、负责项目公共资金的分拨、任命工业博士委员会的负责人等, 但不拥有最终决定权[2], 其日常工作主要为丹麦科技部提供有关科研创新的政策性意见以及进行创新项目管理。为了更好地进行工业博士项目管理, 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成立了专门委员会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委员会 ( The Industrial Ph D Programme Committee, 简称IPPC) , 该委员会由1 名负责人和25 名成员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为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供政策建议、为进行申报的项目主体提供科研资讯服务, 同时也负责项目申报审理工作[3]。项目中, 行使最终决定权利的是丹麦科研组织的最高机关丹麦科技部 (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简称DASTI) , 其作用相当于我国的科技部。丹麦科技部在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主要负责申请项目的最终裁定, 并对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委员会进行指导管理等工作[4]。在以上三级委员会的指导下, 由大学、企业和博士研究生构成项目研究主体的丹麦工业博士项目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各主体的具体关系如图1 所示。
1. 2 项目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产学研合作, 是指企业与大学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生产经营以及人员交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方面所结成的互利互惠、互补互促的联合与协作关系[5]。在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为期三年的研究过程中, 政府、高校和企业三方作为一个整体共同完成科研项目, 企业、高校与工业博士研究生是项目中的实践者, 而政府则实施宏观调控。通过政府宏观调控, 不断调整行业发展方向、行业科研重点, 对企业科研工作起到引导支持的作用, 能够使学校、企业与个人更好地合作。除了协同合作下带来的整体效益, 政府、学校与企业还具有各自职责。
1. 2. 1 政府的职责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业博士项目, 丹麦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下足了功夫。首先, 在项目审批方面采用三级审核方式。对于由企业、大学和工业博士研究生共同提出的项目申请, 由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委员会对其进行审核分类, 将通过项目提交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审核, 然后再提交丹麦科技部作最终裁定。丹麦科技部对于有条件通过和拒绝的项目书面说明未通过原因, 对于通过的项目颁发证书作为项目合同。其次, 在项目评估方面, 丹麦科技创新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评估条件。对于企业, 委员会提出了项目是否可以提高企业工作效率、获取知识增加企业收入以及开发战略性新产品和新市场等项目评估条件; 针对学校, 委员会主要将其职责定位于是否有利于知识的传播、有利于企业和工业博士进行科研等条件; 而针对工业博士, 委员会提出了是否完成相应博士课程、帮助企业解决科研问题并带来经济效益等一系列严格规定。在项目实施三年间, 委员会也可以邀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方可以是政府部门, 也可以是不相关的第三方。严格的审核条件大大提高了项目成功率和实用性。
1. 2. 2 学校的职责
在产学研合作模式中, 学校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为工业博士研究生完成相关课程提供师资力量和科研场所, 通过在大学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探究, 使企业的科研需求转化为可用于推广的科研成果。
丹麦工业博士研究生的学校培养方式具有一定独特性, 在三年的项目研究过程中, 工业博士用1. 5 年时间完成所在学校的相关工业课程, 剩余1. 5 年时间则在企业进行专项工作, 期间不得外出从事其他工作, 最终的学位认证则需要所在大学和丹麦科技部共同签署。在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 工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打破了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常规培养思路, 其不仅要求工业博士进行理论知识的学习, 更强调其在解决企业实践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瓶颈和科研创新问题的实践能力。从能力培养角度看, 走出课堂与学校、走进企业真正了解企业的科研需求, 比在学校实验室里的模拟仿真更具有意义。在整个项目中, 工业博士更好地充当了连接企业与高校之间的桥梁, 通过学习与工作, 工业博士可以更加直接、准确地将企业科研需求反映到高校的理论与实践分析当中, 使科研需求与高校的科研产出形成统一。
1. 2. 3 企业的职责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 作为项目产学研合作模式的重要主体, 企业投入项目所需资金的50% , 每个月提供14 500 丹麦克朗的博士生活补助资金。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丹麦企业对于科研的积极态度。此外, 作为丹麦科研活动的主要参与者, 丹麦企业对于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解决企业生产瓶颈问题给予大力关注, 提供很多可供相关学科研究者进行实践的机会, 不仅可以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 更重要的是能够从实践活动中提炼阻碍企业生产的相关技术问题。同时其职责包括项目选题、项目组织申报、项目资金支持, 有时还包括工业博士研究生的选择等。
2 项目组织的执行情况
2. 1 总体状况
目前,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已成功完成多批申请审批, 项目成立数目从2002 年的50 个已逐年递增到2010 年的116 个, 项目申请总量已达到794 项, 如表1 所示。随着全球对产学研合作重视程度的增加,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的申请数量与申请成功率也呈逐年递增的趋势。此外, 申请项目所涉及的研究方向也逐年细化, 研究内容体现出创新性与高层次性。
项
2. 2 学科分布
按照学科门类进行分类,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的统计情况如表2 所示。从表可见, 工业博士项目年度总数逐年递增, 项目规模逐渐扩大。通过分析各学科分布情况, 医疗生物、技术、金融保险三个行业的项目申请数量均在20% 以上, IT电信、农业渔业副食业、公共事务和建筑业的项目申请所占比例相当, 均在5% 左右。项目申请的行业分布不仅突出了企业研究热点, 同时也兼顾到学科多样性发展。
项
2. 3 地区分布
按照地理位置, 丹麦分为5 个行政区, 分别是首都区、西兰区、南丹麦区、中丹麦区、北丹麦区。按照行政区重新统计, 丹麦首都区和中丹麦区的工业博士项目申请数目要更加突出, 其余三区的数量差别不大。结合区域特点分析, 丹麦的大学集中在首都大区, 其中有著名的哥本哈根大学、丹麦科技大学、哥本哈根商学院等, 在中丹麦区则有著名的奥胡斯大学, 这些大学作为强大的科研依托力量, 为企业提供从事科研的场所, 形成区域产学研结合的模式。图2 进一步分析了丹麦各地区的年度工业博士项目数量, 表明丹麦工业博士项目的分布更为均匀, 区域的集中程度有了明显的降低, 这也有利于区域的适当竞争。
2. 4 性别分布
丹麦工业博士研究生的性别在10 年发展历程中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男女比例从最初的1 ︰ 1 到2010 年的2 ︰ 1, 如图3 所示。说明在申请成功的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 男性博士研究生逐渐占有主体地位, 这也基本反映了丹麦工科研究领域中男女性别比例的情况。
3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对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启示
3. 1 我国产学研合作现状
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 年代,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 经历了一个由点到面、由低到高、由浅入深的渐进式发展过程[6]。改革开放以来, 产学研合作逐步成为科技与经济结合、构建技术创新链、解决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的有效手段[7]。但是, 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当前产学研合作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主要表现在:
( 1) 产学研合作各方创新意识薄弱。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企业如何在竞争大潮中分得一杯羹, 更多地取决于企业的综合实力、整体科研水平和长远战略性目标。目前, 我国企业对于科研的重视度不够。据统计, 目前全国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科技活动的仅占25% , 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8]。同时, 政府也缺乏相关政策鼓励各方进行产学研合作; 而高校的科研也仅限于实验室研究, 难以与市场科研需求相对应。
( 2) 产学研合作组织结构不合理, 未注重科研服务机构设置。在我国, 科研项目一般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独立进行, 项目种类繁多, 重复立项的现象时有发生, 大大降低了科研项目设立的有效性。各政府部门之间缺少科研服务机构的设置, 导致科研资讯流通受阻; 同时, 没有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 不能对区域内产学研合作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组织和协调。
( 3) 人才培养缺乏长期机制。进入知识经济时代, 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各国经济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和技术创新能力的竞争[9]。目前我国产学研合作项目大多是一次性合作, 难以形成培养专门人才的长效机制体制, 人才培养不系统, 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缺乏科研创新能力与解决实际科研问题的能力。
( 4) 区域产学研合作发展不够成熟, 未能充分利用区域高校、企业资源。区域产学研合作一般是指在一国之内或者一定地域空间内, 高校、企业、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机构在地方政府领导下, 以企业技术创新为主体, 在技术合作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实现不同主体的整体或全部的结合, 相互学习, 最终达到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提升区域技术创新能力,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10]。目前, 国内产学研合作项目除了分析主体三方的合作机理外, 存在未能注重区域内部创新环境的分析、未能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和市场对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作用等问题。
3. 2 对我国产学研合作的启示
丹麦工业博士项目成立的目的主要包括促使工业博士研究生学习更多高水平、高层次的相关知识, 专注于工业研究和创新; 促进丹麦工业的整体创新力提升, 促进工业企业与高校之间的科研创新合作;同时也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 为企业与高校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丹麦工业博士项目的成功实施, 也为我国的产学研合作提供了值得借鉴的经验, 启示如下:
( 1) 加强企业创新意识, 增大科研资金投入。作为产学研合作中的重要参与者, 企业应当充分意识到技术创新的重要性, 加大科研资金投入, 提高科学研究层次。在丹麦, 很多知名企业都是科研创新的受益者, 比如我们熟知的全球机电产品和控制领域研发及生产的领先者丹佛斯, 全球酶行业领导者诺维信, 全球最大的助听器生产研究公司奥迪康, 全球著名的风能企业维斯塔斯, 都是通过不断的科研创新来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 除此之外, 丹麦很多中小型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也在实施不同规模的科研项目, 以此来提升丹麦工业的整体科研实力。从丹麦企业的名称上, 也不难看出其对于科研创新的重视程度。所以, 提高企业科研创新意识是问题之根本, 只有意识到科学研究的重要性, 才能不断加强企业对科研创新方面的关注, 不断增加科研资金的投入, 提升科学研究的层次与深度, 最终达到提升企业乃至行业整体竞争力而不是单纯的生产制造能力。同时,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促进提高企业的科研积极性。
( 2) 合作组织结构合理化, 加快科研资讯服务机构建设。合作组织结构的设置要避免单一部门管理, 不同项目的管理机构应由某高层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有利于加强不同项目之间的科研信息交流。在项目内部可以建立相应的科研资讯服务机构, 为项目提供科研信息资讯、人员交流等便利, 如同在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丹麦工业博士项目委员会所充当的角色。此外, 要充分利用网络系统, 加强信息沟通机制的建设。
( 3) 建立培养科研人才的有效机制。产学研合作中, 研究人员的综合科研能力是重点, 利用高校和企业的不同资源, 将课堂学习和实际工作经验结合起来, 在实践中应用所学, 在实现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同时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中, 工业博士研究生可以与具有相同研究方向的企业一同申请项目, 此外企业也可以招募相关博士研究生为其解决科研难题, 工业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研究内容以企业科研需求为主, 学习的内容专业性较强、层次较高, 因此提高了工业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效率与科研水平。由此, 我国产学研合作项目中应当注重人才的专项深层次培养, 建立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
( 4) 加强区域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是重要的知识分享方式, 在一定范围内, 高校和科研机构是科技知识创新的主体, 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知识源泉, 充分利用区域高校的科研资源, 结合区域特色大力发展产学研合作有利于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4 结束语
在知识经济时代, 创新能力正发展成为国家与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而产学研合作也被看作是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开展产学研合作过程中, 我们逐步意识到自身与创新先进国家之间的巨大差距, 如何更好地学习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成为当务之急。丹麦工业博士项目作为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的纽带, 其完善的组织结构、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为我国加快产学研合作发展提供了相关经验。在开展产学研合作过程中, 我们更应注重企业创新意识的培养, 注重合作组织结构的设置, 不断完善有利于科研人员培养的有效机制, 不断完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 加强区域产学研合作, 向高水平、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模式不断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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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Councils and commissions:The Danish Council for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EB/OL]. (2013-02-08) [2013-05-10].http://en.fi.dk/
[3]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Councils and commissions:The Industrial PhD Program me Committee[EB/OL]. (2013-02-18) [2013-05-10].http://en.fi.dk/
[4]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Councils and Commissions: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EB/OL]. (2013-02-08) [2013-05-10].http://en.fi.dk/the-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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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袁胜军, 黄立平, 刘仲英.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学管理研究, 2006, 24 (2) :49-52
[7]申俊嘉.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产学研创新合作研究我国当前产学研究[J].管理科学研究, 2009, 29 (6) :1-6
[8]盛永祥, 孙庆华, 吴洁.产学研合作组织之间交流方式协调均衡问题的研究[J].软科学, 2012, 26 (8) :23-26
[9]陈海燕, 张海燕, 骆小婷.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科技管理研究, 2007, 27 (12) :63–65
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 第4篇
产学研合作(联合项目申报) 第5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速科技项目的研究和成果转化,甲乙双方就产学研合作的有关事宜,经过双方友好、充分的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分工与合作项目
甲、乙双方联合申报产学研专项资金,甲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乙方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项目:的研究。
二、甲方职责
1、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到企业工作的食宿费用。
2、采样、分析技术支持和人员配合。
3、负责样品检测费用。
4、负责科技项目申报。
5、甲方配合乙方技术人员工作,提供现场试验条件。
6、甲方负责项目研究成果的应用推广、产业化工作。
三、乙方职责
1、提供以往相关技术资料。
2、制定相关试验计划、开展模拟试验工作。
3、提交试验报告,撰写论文或专利。
4、甲方在项目研制过程中遇到生产工艺、产品开发、项目组织方案存在困难时,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5、乙方协助甲方编写相关工艺流程、QC成果及标准。
四、合作双方权益
1、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科技计划项目,甲方为项目承担单位,乙方为合作研究单位。如科技项目申请成功,原则上经费全部用于项目的研究,科研经费分配比例为:甲方:60%,乙方:40%。
2、乙方自行研制的科研成果,包括有效专利和发明专利,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转让给甲方,相关费用另行商定,其转让办法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五、项目推广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本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应用推广,甲方有义务优先考虑应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甲、乙双方共同申请的发明专利,由双方共同确定专利技术的使用价格和执行方式,以甲、乙双方的利益均得到保障的原则确定。
六、未尽事宜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申报项目未能成功立项,本协议自动废止。有未尽事宜,合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产学研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6篇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学研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为乙方的产学研合作研发和教育基地,乙方为甲方的产学研合作研发和产业化基地。
二、甲、乙双方根据科研和产品开发的实际需要,需优先聘请对方科研技术人员为己方的兼职工作人员,参与己方的科研和产品开发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报酬。
三、甲方优先为乙方所需要的技术、专利、标准等信息和图书资料查询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将积极为甲方研究人员的开发测试及实验实习任务提供便利条件,并为甲方人员的交通、食宿作出合理安排。
四、双方确定优先合作领域:移动通信应用开发、移动通信终端开发、多媒体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同样有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期满后,若双方没有提出异议,则协议自动延长两年。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 第7篇
有关问题解答
说明:为方便大家了解“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简称优秀项目奖)的设立、奖项、时间节点、申报与推荐、初评结果公示、奖励等有关问题,特以问答形式将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章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的主要精神,加以解说。
一、问:“优秀项目奖”是由谁批准设立?由哪个单位承办?属什么性质的奖项?
答:“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在2009至2011年设立“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报科技部备案,由社会力量设立的奖项。该奖项由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和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会三家单位共同设立,并授权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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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承办。该奖项面向上海市在产学研合作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单位、个人,以及产学研合作的优秀项目。该奖项是目前上海市专门针对产学研合作而设立的唯一年荣誉奖。
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是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委员会(简称“市政协”),联合本市科技、教育、经济、企业、中介和金融等方面的单位,共同发起组成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的社团组织。其宗旨是通过各种载体,特别是探索、推进产学研互动协调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建设我国“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积极贡献。
二、问:评选“优秀项目奖”的组织架构?
答:由主办方设立的“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励委员会”(简称奖励委员会),是该奖项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励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审定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奖类设置、奖励对象及奖励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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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奖励委员会下设立“评选专家委员会”和“奖励办公室”。前者负责申报与推荐项目的初评和复核;后者负责该奖项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三、问:设立“优秀项目奖”的目的意义?
答:设立“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目的是,为发现、总结产学研合作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总结、表彰和推广,进一步激发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的各方积极性,提高产学研合作的实效,推进产学研互动协调发展,有效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化。
四、问:“优秀项目奖”有哪些具体奖项?
答:在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名下,设有“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组织管理奖”,和“上海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 三个奖项(分别简称“优秀项目奖”,“优秀组织管理奖”和“突出贡献奖”)。
五、问:“优秀项目奖”各奖项的申报资格?奖励对象有何不同?是否可同时申报多个奖项?
答:在上海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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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产学研合作的单位、自然人,都可申报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所设的有关奖项。不同奖项有不同的对象:
优秀项目奖主要面向企业及其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
优秀组织管理奖主要面向支持、协调、组织产学研合作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各区科委或经信委(商务委)等单位中的技术转移部门;
突出贡献奖主要面向从事产学研合作的工作者。不同类型的奖项,按照不同奖项的奖励范围申报;原则上同一个单位只能申报其中的一个奖项。
申请优秀项目奖的单位,每次申请优秀项目奖的数量最多不能超过2项。
六、问:“优秀项目奖”的申报与推荐有哪些条件? 答:优秀项目奖的申报与推荐条件如下:
1、申报与推荐的项目企业,必须是在上海市注册,同时也是项目的出资、立项企业;申报与推荐时,须得到合作单位的同意。2、2018年申报与推荐的项目,必须是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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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立项的项目。
3、凡已获国家级同类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和促进奖”)的项目,不在申报与推荐之列。
4、申报项目应在重大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能级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申报项目在促进合作单位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等方面有显著成效。
6、推荐的项目必须是在本市、本行业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具有典型性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在产学研合作模式、机制创新等方面有建树的项目;为企业创造优异经济效益或为社会创造突出社会效益的项目;为参与产学研合作研发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研究生培养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
7、申报与推荐项目,在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合作各方建立了良好、深层次的合作关系,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和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有成功的合作经验(或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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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及深刻体会。同时,申报与推荐时必须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的“产学研合作案例”。
8、申报或推荐项目企业及合作单位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七、问:“优秀项目奖”申报与推荐有哪些具体流程? 答:优秀项目奖按下列条件及程序,采用申报和行业协会或专家推荐方式进行: 优秀项目的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材料;
2、经合作单位(大学或科研院所等)认可盖章;
3、报企业所在区科委或经信委(商务委)主管科技成果转化或产业化工作的部门审查,提出推荐意见(上海市经济团体联合会会员的项目也可报上海制造业创意促进中心审查),并提供必要的证明等附件材料,送交奖励办公室。推荐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优秀项目的推荐流程:
1、由科促会认定、对产学研合作有深刻认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推荐,也可由上海市各行业协会推荐。推荐材料应完整、6 / 14
真实、可靠。
2、每位专家限推荐1项,每个行业协会可推荐1-2项。专家、行业协会参照《优秀项目奖推荐表》填表说明,填好推荐表(附件1)后,连同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档,发送到主办方指定的邮箱。同时,打印推荐表一式三份送至主办方奖励办公室有关人员。
3、主办方收到推荐项目后,由奖励办公室组织来自产业、科技、教育等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专家组成评选组,根据《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定。之后,组织相关专家对项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复审后推荐出1至2个候选获奖项目,提交“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励委员会”审定。
组织管理奖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区县科委或经信委(商务委)等单位中的技术转移部门申报。申报企业或单位需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表,并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材料。申报表需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突出贡献奖由个人所在企业或单位推荐。推荐企业或单位须提供加盖企业或单位公章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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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表。
八、问:今年是否同时开展三个奖项的申报?
答:今年只评选优秀项目奖,不评选优秀组织管理奖和突出贡献奖。
九、问:2018年“优秀项目奖”评选活动的时间节点如何安排?
答:今年优秀项目奖的评选活动安排如下:
1、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均可进入科促会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免费注册后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申报表。经主办方的资格审查合格后,申报者向科促会提交加盖申报者单位公章的纸质申报表、产学研合作案例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2、10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主办方组织专家根据《上海产学研结合优秀项目奖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和复评,并将复评结果在科促会官方网站公示,征求并处理社会公众意见。同时,对推荐的特别优秀项目进行专家初评、调研和复议,并由奖励办公室报送奖励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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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奖励委员会对获奖项目及等级做出最后审定后,召开表彰大会,给予获得“优秀项目奖”的企业及其合作单位、获奖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十、问:产学研合作伙伴在外地的上海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优秀项目奖”?
答:只要是在上海注册的企业,不论其合作伙伴是否注册在上海,还是注册在其他省市,都可以申报。但是注册在其他省市的企业,不论其合作伙伴是否注册在上海,均不能申报。
十一、问:去年获奖的单位或个人,今年是否可以继续申报优秀项目奖?
答:已获得过“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的单位(个人)的同一项目,不能再次申请奖励;但同一单位(个人)对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仍可申报。
申请优秀项目奖的成果,应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完成。
十二、问:“实施细则”第五条叙述的申报优秀项目奖的项目“必须是未获得过其它同类奖项的项目”,具体指哪些奖项?
答:所谓未获得其它同类奖项,指的是与产学研合作有关的奖项,如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颁发的“中国产学研合作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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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促进奖”等。
十三、问:对完成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时间,是否有规定? 答:有的。凡申报优秀项目奖的项目,必须是五年以内立项的项目,即参与2018年评奖的项目,其立项日期必须在2013年1月1日之后;此前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
十四、问:“优秀项目奖”申报材料如何填写? 答:“优秀项目奖”的申报材料,应根据本次公布的“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申报表填写说明”填写,内容尽量翔实但必须真实,文字精炼准确,案例要有典型意义,并根据单位性质和申报的奖项提交规定的相关附件。
申报者,先进入科促会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免费注册后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申报表。
十五、问:申报 “优秀项目奖”时,除填写申报表外,是否还要提供其他文件?
答:申报者除填写申报表外,根据不同奖项还需提供诸如“营业执照”,“技术开发合同”,“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立项文件”,“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产学研合作案例”等文件或复印件。具体提供哪些文件,请见填写申报表的说明。
十六、问:2018年奖项等级及个人各有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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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2018年优秀项目设特等奖项设1项,个人9名;一等奖1-2项,每个奖项个人5名;二等奖2-3项,每个奖项个人4名;三等奖3-5项,每个奖项个人3名。
十七、问:对获优秀项目奖的单位及个人是否有先后排序?
答:在颁发的奖牌及证书上,对获优秀项目奖的单位和个人,都有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的序号。排序工作由项目企业与合作者共商,并将达成共识的意见填写在申报表中。
注:当企业只有一个合作单位时,企业排在获奖名单首位,合作单位排在次位。当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单位时,除企业排在首位外,需按贡献大小对合作单位排序。
十八、问:“优秀项目奖”的获奖名单及名次是如何产生的?
答:“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
1、经奖励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奖励委员会下设的评选专家委员会对初审的候选项目进行评选。
2、评选专家委员会提出奖项及等级的初评意见后,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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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办公室通过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布评选专家委员会的初评结果,并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受理有关异议事项。奖励办公室必要时可以采用调查、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核实情况和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在7日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提出异议的个人或者组织。
3、当奖励办公室完成异议处理程序后,组织评选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对有异议的奖项进行复核。
4、复核程序结束后,奖励办公室即将初审情况、评选专家委员会评选意见、初评结果公布及异议处理情况、复核结果向奖励委员会报告,对获奖对象、等级进行最终审定。
5、推荐的特别优秀项目经专家初评、调研和复议后,由奖励办公室报送奖励委员会对获奖对象、等级进行最终审定。
6、奖励委员会审定的结果,将通过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的网站及相关媒体正式公布。
十九、问:“优秀项目奖”的评选活动是否收费?获奖后是否发给奖状和物质奖励?
答:“优秀项目奖”不向项目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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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项目奖是面向上海市产学研合作及在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所颁发的年荣誉奖,以精神奖励为主。但主办方除向获奖者颁发奖牌、证书外,还发给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单位或个人,将在当年召开的“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颁奖表彰大会”上,接受表彰并领取奖牌、证书,会后领取物质奖励。同时,主办方将在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
二十、问:若看了以上问答后,仍有不明白的地方,应如何咨询?接受咨询的联系人、电话、地址?
答:若有疑问或其它事项,可通过电话、邮件或面谈方式进行咨询;提交相关材料。
1、联系人:
唐老师电话:23188437;邮箱:tyl1941@126.com 余
浩电话:23188493;邮箱:***@163.com 蒋老师电话:23188494;邮箱:jibojiang0506@163.com 胡
彬电话:23188497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联系人
2、面谈和递交纸质材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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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京西路860号(或泰兴路306号,邮编200041)市政协综合楼603室咨询部。
3、接受咨询和接收纸质材料的时间为: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
4、交通: 15、21、41、112、927、955路公交车(泰兴路站)及地铁2、12、13号线(南京西路站)均可到达。其中地铁2号线从1号口出站;12号线从14号口出站;13号线从11号口出站。
项目产学研合作情况 第8篇
关键词:产学研项目,课程改革,项目教学
近年来, 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 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生力军和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双重属性, 肩负着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历史重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指出, 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培养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和创新型的技术技能人才。而要完成高端创新型技能人才的培养, 既是高职院校的重要使命, 更是各用人企业的迫切需要。因此, 高职教育办学实践中, 必须遵从高职教育“双重属性”的自身特点, 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然而, 当前我国高职教育中普遍存在教育与行业、学校与企业结合不紧密, 培养目标定位不清, 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对接不匹配, 课程建设落后, 课程内容和企业实际需求衔接不够等问题, 这些已经成为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基于此, 本文将以电子产品课程开发为目标, 结合笔者的产学研项目, 对产学研合作课程建设方法、校企合作模式等进行深入探索, 以实现“产”、“学”、“研”有效结合, 充分发挥高职教育的功能, 高质量地完成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任务, 体现高职院校的特色和水平。
一、校企产学研项目合作课程设计依据
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和广泛的调研, 提出了一种校企产学研合作的课程开发方法。在课程建设中, 以校企产学研合作项目为主线, 企业全程参与, 遵循工作领域、典型工作任务、学习领域、再到教学项目的逻辑主线进行课程体系构建。该课程建设模式以产学研结合为宗旨, 以产学研项目为载体, 是校企深度合作, 体现高职教育发展本质的一种教学模式。
整个教学过程采用产学研合作全程化的教学方式, 是将产品开发专业课程按类别分为若干项目技术单元, 使其融入产学研项目, 成为项目的有机组成部分, 实行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教学, 即基于产学研项目全程合作的项目教学模式。以产学研项目为载体, 使专业理论学习同技能实践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使人才的培养过程在学校情景岗位和企业实际岗位下进行;把教书育人与技术研究及社会服务统一于一个过程之中, 实现“项目中学习, 学习中做项目”;培养学生既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 又具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及素养。通过课程教学与生产、科研实践活动的有效结合,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为社会输送高端技能人才, 实现校企的无缝对接。
依据此课程开发理念, 我们和合作企业一起对电子产品开发课程建设进行了初步探索。合作企业根据企业发展需要, 提出了“新能源逆变技术研究”项目开发需求, 根据企业实际产品开发流程 (如图1所示) , 结合高职学生特点, 确定了该公司对电子产品开发类高职人才需求主要集中的岗位。在此基础上, 企业专家分解出相应的典型任务, 再经专业教师和专家一起确定相应的学习领域和教学项目。研究确定后的校企产学研合作电子产品开发课程教学项目计划如表1所示。我们结合学院现有条件及企业项目需求, 营造项目教学环境, 实现校内教学场所与工作现场的融合, 将班级学生按图1流程及表1岗位分成不同的岗位小组, 通过“项目需求→部署任务→技术准备→执行任务→小组讨论→检测评价”几个环节来实施项目课程。课程全程执行“项目导向、任务驱动”, 让学生全面实践电子产品开发的工作过程。
二、校企产学研合作课程开发原则
由表1可知, 根据社会 (企业行业) 需求, 校企共同研究确定了学生在电子产品开发课程中必须学习的领域, 并由此确定了教学项目 (教学情景) 。
新的产学研合作课程是充分利用学校与企业、科研单位在人才培养及项目研究实践方面的各自优势, 把以课堂传授知识为主的学校教育与直接获取实际经验、实践能力为主的生产、科研实践有机结合的教学模式。新的模式解决了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 锻炼了师资队伍, 提升了学生职业技能和社会竞争力, 降低了企业研发成本, 实现了校、企、学生共赢的局面。
整个校企产学研课程开发过程中, 应以实际的行企需求为依据, 结合学校自身特点, 按照行企的产品开发流程去安排与实施项目教学, 通过前期校企合作, 初步探索的课程开发原则如下:
学需 (用) 结合: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有机结合, 实现学校、企业、教师和学生多方共赢的局面。
定岗学习 (工作) :学生在合作课程学期, 以“员工者”的身份参加到企业实际项目开发中, 通过项目开发, 熟悉岗位需求及技能需求, 不断加强课程设定学习领域的学习, 提升自身职业技能和素养。
项目化管理:学生在参加校企产学研合作课程学习期间, 学生就变成了“员工”, 教师成为师傅, 对学生的工作绩效进行项目化管理, 借鉴企业规章制度, 对学生进行全程管理, 对学生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确保工项目完成质量。
绩效考核:课程学习后期, 学生和教师将进行面对面的总结和考核, 借鉴企业的绩效考核方法, 对学生进行绩效考核, 此考核结果, 将作为课程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课程实践效果
校企产学研合作电子产品开发课程实施后, 教学效果明显提高。
一是学生学习态度转变。课程实施前, 学生是被动式学习, 项目的完成都是在老师催促监督下勉强完成, 新型课程实施后, 学生的学习态度发生了质的变化, 课堂上学生成了“员工”, 受“企业规章制度 (项目化管理) ”约束, 团队分工合作意识加强, 项目开发兴趣浓厚, 教师成了项目执行的师傅或组织者。
二是一次上岗就业率提高。新型课程解决了社会需求与学校人才培养之间的差距, 实现了零距离上岗, 新型课程实施班级一次上岗就业率达到93.8%以上, 工作专业对口率达90%以上, 相对其他班级均有大幅度提高。同时, 通过校企项目合作, 学生掌握了企业的项目开发流程, 熟悉了企业项目需求, 在项目课程开发过程中, 学生就和企业达成了工作意愿, 实现了学生、企业、学校多赢的局面。
四、结论
校企产学研合作课程开发经历了企业项目需求、工作岗位需求、典型工作任务、学习领域、典型教学情景等几个阶段, 课程开发实践过程中, 企业提出产学研项目, 并全程参与。
这种基于校企产学研项目的课程开发具有下述特点:
1. 实际产学研项目教学:
课程中的教学情景全部来自合作企业正在实施的产学研项目, 实现了“项目中完成学习, 学习中完成项目”的双赢局面。
2. 企业全程参与:
整个课程开发以校企合作项目为主线, 企业工程师全程参与项目实施和考核。
3. 课程考核方式全面改革:
以企业产学研项目为基础, 借鉴企业绩效考核方式, 以技能性考核为重点, 以职业精神为辅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
4.“双师”课程教学团队:
课程实施的项目来自教师团队的产学研项目, 教师要在项目实施中完成教学, 课程教学中完成项目开发, 提高了自身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 并运用到如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上, 满足了现代职教要求的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
通过产学研项目合作课程的开发, 企业既解决了技术难题, 同时又为学生提供了真实实践项目, 既降低了开发成本, 又帮助学校提升了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和企业共享课程教学项目资源, 既可用于学校教学, 也可作为企业新近员工的培训项目;通过课程开发合作, 学校一线教师可以参与企业项目实际开发, 提升了教师个人实践教学技能, 同时实现了高职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两大功能。因此, 产学研结合课程改革, 遵从了高职教育的特点, 体现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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