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备案事项范文第1篇
登记。
法律法规 依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管理条例》第
三张第十八条
行政审批的法律效
力
行政审批条件 从事酒类零售活动未备案的,由县市以上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具有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审批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申请人领取和填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后,提交工
行政审批程序 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件等
有关材料,经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办理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
行政审批申请、受
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酒类专卖管理局)
理、决定机关
行政审批地址及负
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酒类专卖管理局)
责人
1、营业执照;
2、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卫生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人
申报所需材料 身份证件(复印件);
5、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酒类流通(零售)备案登记证;
变更登记备案事项范文第2篇
◆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公司住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类型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公司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营业期限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
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变更登记备案事项范文第3篇
注意事项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例
注册号: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市××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住所×××市××区××街×号×××市×××区×××路××号邮政编码×××050法定代表人姓名李××徐××注册资本100(万元)(万元)实收资本30(万元)(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批发零售;互联网接入服务(分支机构经营)。营业期限股东
(发起人)李××、徐××。张××、徐××、林××。备案事项章程修正案、执行董事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公司盖章:
徐××张××
20年月日20年月日20年月日
不同类型的企业变更所需的材料是不一样的,不同的变更项目,其所需材料也是不一样的。
一、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出资人盖章。
6、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根据需要提交核准的《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下同)
二、变更公司住所所需材料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资人盖章。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批机关对经营范围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有经营期限限制的,登记机关应当将该经营期限予以登记。
八、公司股东变更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的,应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新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1)新的股东会成立;(2)修改公司章程;(3)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
6、修改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8、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同“设立登记”);
9、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出让方是合伙企业的,应提交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文件;
(2)出让方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应提交该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同意转让的意见。
10、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涉及国有、集体产权变动的,应经评估后出示评估报告和批准文件,并参照评估后批准的价格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九、公司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决议;
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5、股东变更姓名或者名称的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和《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企业类型变更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议;
主要内容:(1)决定变更公司的企业类型;(2)其他视变更的情况应决定的事项。
4、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5、原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变更登记备案事项范文第4篇
注册地址工商登记注册号注册类型税务登记证号卫生许可证号经营类型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传真邮编电子邮箱
承诺
本酒类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接受酒类流通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证实合法的;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
四、《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变更手续。
五、遵守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从事酒类经营活动时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地填写《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并建立酒类商品购销台账。
六、以上承诺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违犯,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
变更登记备案事项范文第5篇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经营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营地址:
主要经营品种:
备案有效日期:20××年×月×日
编号:×××××
备案登记机关:××××× 备案登记日期:20××年×月×日
×××××公司 ××××××××× ×××××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续) 工商登记注册号: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企业性质:
企业总资产:
固定资产净值:
从业人数:
营业面积及网点数:
成立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承 诺
本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作如下保证:
一、遵守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备案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准确、真实合法的;提交的所有材料完整、准确、真实、合法。
三、不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或骗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四、《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变更手续。
五、以上承诺陈述真实、合法,是本人真实意愿,如有违犯,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变更登记备案事项范文第6篇
提交材料规范
一、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当含有所申请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 公司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属于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公司名称变更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的名称涉及行业和经营特点的,应当同时办理主营项目类别变更登记及申报经营范围变动。
申请的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经其登记机关初审后,由申请人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8. 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住所变更登记及申报经营场所变动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当含有所申请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 1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7.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申报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提交材料规范》同时申报变动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6两项材料。 8.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认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公司加盖公章);
3. 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 关于公司增加/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增加/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的具体方式,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企业产权登记变动表》。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 募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7.公司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进行查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认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8. 以股权出资的,依据《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实收资本变更或变动的,还应当同时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 3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事项变更登记或需要变动申报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8.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1)。 9.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营业期限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当含有所申请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6.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1)。 7.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八、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 3.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当含有所申请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6.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自然人(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7. 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
- 57. 关于变更股东(股权)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当含有所申请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8.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9.公司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进行查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
4、5项材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事项变更登记或需要变动申报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司的,还应提交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内资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材料规范办理。
11.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交审批机关有效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1)以及外方新股东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12.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发起人为各级人民政府、国有非公司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交《企业产权登记变动表》;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提交依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证明。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以及公司法定代表
- 7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进行查询],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其中,审批机关仅批准分公司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应当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报经营范围变动,并在该项经营范围后标注“(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查询经营范围表述用语指引,并按照规范指引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其他事项变更登记或需要变动申报事项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7.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四、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实收资本变动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企业股东(发起人、出资人)、合伙人、投资人出资信息表》(公司加盖公章);
3.加盖公司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股东为各级人民政府、国有非公司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还应提交《企业产权登记变动表》;股东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还应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以股权出资的,还应提交依照《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相关证明;
5.实收资本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以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应当含有所申请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的内容。 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内资企业)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交根据企业章程规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五、申报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变动提交材料规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加盖公司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 9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提交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经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不适用本规范。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
八、申报分公司变动情况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报事项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公司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涉及广州市前置许可审批事项的[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进行查询],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
1.依照《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办理公司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适用本规范。变更登记是指公司登记事项的变更,变动申报事项是指公司申报事项发生变化后,需要申报的事项。
2.申请人可登陆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下载《企业变更登记(变动申报事项)申请书》等表格。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注明复印件的,提交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申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者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