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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交易成本范文
来源:火烈鸟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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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交易成本范文(精选8篇)

系统交易成本 第1篇

一、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

交易成本经济学是现代经济学理论的重要分支之一, 它发源于罗纳德科斯1937年的著名论文《企业的性质》, 后来由美国经济学家奥利弗E威廉姆森发扬光大, 并将其正式命名为交易成本经济学, 且认为交易成本经济学是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可用来研究各类经济组织问题。

交易成本经济学与古典经济理论的一个最大不同是不再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生产函数, 而代之以企业是一种治理结构的概念。首先, 它认为企业、市场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签订合同的行为, 都是重要的经济制度, 也是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组织创新过程的产物。其次, 各种经济制度的主要目标和作用都在于节省交易成本。具体来说, 企业作为一种治理结构, 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例如采购原材料、零部件, 购买服务, 纵向兼并等等。只要这些问题都可以还原为合同问题, 就应该看它是否有利于节省交易成本。因此, 在研究各类经济制度时, 就应该把交易作为基本分析单位, 承认经济组织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也就是说在研究、比较各种经济制度的优劣时, 要分析比较其具体交易成本的高低, 从而根据不同的治理结构来选择不同的交易方式。在这里, 交易成本这一概念的内涵比较宽泛, 它包括企业进行市场交易的签约成本 (如谈判成本) 和购买成本, 也包括企业采用内部治理结构这一交易方式的生产成本和治理成本 (如内部组织的官僚主义成本) 。

基于上述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的基本思想, 如果企业的一项经济活动通过市场来组织的交易成本小于通过企业建立一种内部治理结构来组织的交易成本, 那么企业就应该选择“市场”这种交易方式, 从而节省交易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反之则应该采用“组建内部治理结构”这一方式, 以节省交易成本。总之, 无论采取何种交易方式, 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节省交易成本, 这也是交易成本经济学核心思想。

二、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构建决策:自建还是外购

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这样一个特殊的“商品”, 究竟是企业聘用专业人员自行构建合算, 还是在市场上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维护合算?显然对不同交易方式下的交易成本进行比较, 可以有助于企业进行决策。

企业通过市场交易的方式外包内部控制系统, 主要面对市场治理成本和平均生产成本。而通过内部组织的方式来构建内部控制系统, 主要面对的是企业根据自身需要构建一套内部控制系统的生产成本以及内部组织的官僚主义成本, 这后一种成本也称作内部组织的治理成本。要决定那一种内部控制系统构建方式更加经济, 自然要对两种交易方式下的治理成本和生产成本进行一番比较:

1. 两种交易方式下治理成本的比较。

两种交易方式下均会产生一定的治理成本。由于市场往往比内部组织能更有效地产生强大的激励并限制官僚主义的无能, 通常情况下市场治理成本总是小于内部组织的治理成本, 即官僚主义成本。假设市场治理成本为M, 内部组织的官僚主义成本为B, 则两者之差为:△G=B-M。影响△G大小的则是交易成本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资产专用性。它是指资源在用于特定用途以后, 很难再移作他用的性质, 表现了一项资产或一种服务的专用性程度。随着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提高, 市场治理成本也将提高, 表现为合同协商成本等与合同签订和履行有关的成本的提高, 此时△G就会减小, 当资产专用性达到一定程度时, △G=0, 此时无论是通过市场交易还是内部组织交易, 两者的治理成本是一样的。当然, 如果资产专用性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G还会变为负值, 表明在这种情况下, 市场治理成本大于内部组织的官僚主义成本。由此可见, △G是资产专用性程度的函数。

例如, 企业通过市场购买一批办公用电脑, 由于该产品在全世界都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性能衡量标准, 其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 则企业与电脑生产商或销售商进行交易谈判、合同签订的成本就比较低, 且合同履行或违约成本也相对较低, 此时△G大于零。而如果企业通过市场购买一种满足其特殊需要的专用机器设备, 由于该项资产具有较高的专用性, 企业就需要花费相当多的精力和时间与交易方就产品的设计、功能、造价、交付时间等合同细节进行谈判, 并且要面对较高的合同签订、监督成本, 还可能面对一定的合同违约成本, 此时的△G就有可能等于零或小于零。

对于企业内部控制系统而言,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 其内部控制系统的复杂程度必然有所差异, 差异具体表现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控制监督等五个具体内部控制要素方面。在完全竞争性行业, 市场主要参与者无论在规模、生产技术还是产品方面均相差不大, 因此该行业内的企业对于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基本相同, 市场上的专业机构 (例如会计师事务所) 也能提供一套标准的、通用性较强的内部控制系统。这样一套高通用性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低, 因此, 单个企业与专业机构进行合同协商与签订的成本较低, 合同签订后的监督与违约成本也较低。而在垄断性行业, 市场参与者数量较少, 且在企业规模、生产技术、生产流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该行业内的不同企业对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要求必然存在较大的差异, 专业机构也很难设计出一套考虑不同企业特殊情况的通用内部控制系统, 因此行业内的每个垄断性企业都要与专业机构就内部控制系统的具体设计要求进行磋商, 其他需要磋商内容还包括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合同细节, 这时合同的协商与签订成本就较高, 市场治理成本可能等于、甚至大于内部组织的官僚主义成本, 即△G等于或大于零。

2. 两种交易方式下生产成本的比较。

通常情况下, 企业内部组织的生产成本大于市场的生产成本。用△C来表示两者之差, 则△C>0。这主要是因为市场存在着规模经济的效应, 即市场大规模生产一种产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 其平均成本就会大幅度降低, 而某一企业若生产这一产品或服务仅供自己使用, 则其生产成本必然大于市场采购成本, 此时企业最理性的做法就是从市场上采购, 以节省交易成本。同上面对治理成本的分析一样, 随着资产专用性程度的提高, △C会逐渐变小, 因为随着资产专用性的提高, 市场对同质产品的需求量会减小, 市场的规模经济效应就会减弱, 市场上的平均生产成本因为生产规模的缩小而不断上升, 直至与企业通过内部组织生产的成本相当。因此, 资产专用性程度越高, △C越趋近于零, 可见△C也是表现资产专用性程度的函数。

由此分析, 如果某一企业处于完全竞争性行业, 行业中情况类似的企业数量较多, 各个企业所需要的内部控制系统的差异化程度较小, 也就是说资产的专用性程度较低, 则由市场来提供这类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可以形成规模经济。例如, 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雇佣专业人员对行业内主要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研究, 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设计一套行业内企业通用的内部控制系统 (只是在应用到具体企业时, 根据其特殊情况进行调整) , 其平均成本必然要小于由单个企业自行雇佣专业人员研究并设计这样一套内部控制系统的成本。而在垄断性行业中, 企业数量本来就少, 且企业间差异化程度较大, 不同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资产专用性程度较高, 市场上的专业服务商很难针对行业内所有企业设计一套通用的内部控制系统, 也就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市场必须针对不同的企业, 组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并设计一套最符合该企业实际生产和经营情况的内部控制系统。在这种情况下, 其成本相对于由企业自行组织专业人员构建一套内部控制系统的成本而言, 并不存在明显的优势, 也就是前面所说的△C趋近于零的情况。

分析完两种交易方式下的治理成本和生产成本之后, 就能够回答本文提出的问题了。因为△G是两种交易方式下治理成本之差, △C是两种交易方式之下生产成本之差, 则△G+△C就是内部组织与市场这两种交易方式的交易成本之差了。当△G+△C大于零时, 表明内部组织这种交易方式的交易成本大于市场的交易成本, 此时企业应当采用市场方式构建内部控制系统, 即在市场上委托专业机构设计企业内部控制系统, 以节省交易成本;当△G+△C小于零时, 表明内部组织的交易成本小于市场的交易成本, 此时企业自行组织人员构建内部控制系统更加经济。在这里, 资产的专用性程度是决定△G+△C大于零还是小于零的关键因素。而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系统专用性程度的就是企业的行业属性以及规模等因素, 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复杂程度不同, 其专用性程度也有所不同, 因此构建相应的内部控制系统就应采用不同的交易方式, 以节省交易成本。

三、总结及建议

本文通过将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应用到企业内部控制系统构建方式的选择这一问题上来, 指出企业在构建内部控制系统时, 需要首先考虑本企业的行业属性 (竞争型还是垄断型) 、规模等因素, 进而考虑本企业适用的内部控制系统的专用性程度, 最后在比较市场购买和通过内部组织自行构建两种交易方式的交易成本之后, 做出最符合本企业情况的决策。本文结论的启示就是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考虑聘请专业机构设计并维护内部控制系统, 从而节省交易成本, 以最低的成本换取最佳的效果。

【注】本文系北京市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高层次人才资助计划”项目 (编号:PHR20100512) 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Ronald H.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Economics, 1937;4

[2].阎达五, 杨有红.内部控制框架的构建.会计研究, 2001;1

小费,能降低交易成本 第2篇

普吉岛的旅游,以一种憨厚到原始的方式深深吸引着我。

一日上午,正悠然在海滩晒太阳,一位同胞扶老携幼找到了我。他引着一位长得颇有点像摩根·弗里曼的泰国老爷子走过来:“帮忙翻译一下吧,我要定去皮皮岛的一日游。”“摩根·弗里曼”趿着一双低价值拖鞋,手里一沓旅游线路宣传DM,除了笑容憨憨的,怎么看都是一副街头派广告的样子。他抽出一张皮皮岛一日游的广告单页,对着我说了一句:“sixteen(16)”;我看了一眼广告单,上面写着“成人:3200B(铢)”。

这里的人说到钱,通常会略去后面两个零——“16”就是指1600B(铢)。按照前一日我订购一日游的经验,真实价格确实就是这些中文宣传单上的价码“打对折”。你不用再试图讨价还价——普吉岛人的计算能力似乎普遍在小学低年级徘徊,我们所熟悉的“5个人一起去,能打多少折”之类的问题,在这里只能换到“摩根·弗里曼”们一脸茫然的笑容。

和每一个涉及银钱往来的普吉岛人一样,“摩根·弗里曼”随身携带计算器。他按出了“7200”(儿童半价)之后,继续用憨憨的笑容望向我们。这位同胞看向我:“付多少定金?”我笑了:“这个地方,至少在旅游的事儿上,没有定金这一说——当场付清。”最后,这位老兄从“摩根·弗里曼”手上接过了一张所谓的订单——没有公章,更没有拗口的合同条款,就是一页写着几点到酒店来接人参加哪款旅游产品的A4纸,一脸惊诧。

在前一日,我同样惊诧过:一个你完全陌生且不属于酒店、也拿不出任何证明的泰国老头,就凭一张广告单页和一纸没有公章简易到底的订单,收走几千铢甚至上万铢?如果次日被“放鸽子”,你根本不知道到哪里去找他!

偏偏,这就是普吉岛旅游的常态。你可以很简单地支付信任,也收回价值相当的旅游体验:凡是广告单页上注明的任何一点,包括提供饮用水或软饮、水果,都不会打半点折扣地提供给你,而且是在你需要的时候。你也不需要花时间去货比三家。比如普吉岛的出租车,全都没有计价器,大多就是拿张白纸写上“TAXI”贴在车窗上,但无论你是经由酒店叫车、商场服务处叫车还是街头拦车,价格都完全一样。

这种交易成本极低——无论是经济、时间还是精力——的运转方式,实在令习惯了斤斤计较的中国人放松进而着迷。我试图从泰国的旅游法规中寻找形成这种运转方式的奥妙,比如延伸到每一个旅游从业者的注册制,比如旅游保证金制度,比如由旅游局、商业注册厅、法制委员会、民众联络厅、警察厅长共同组成国家旅游委员会的机制。不过最终还是觉得,泰国的小费文化是个关键。

泰国人对小费的态度,迥异于国内导游的形容,更像是一种评价服务的表达方式。记得在骑大象的项目中,笔者注意到,驭者一旦得到100B(铢)的小费,都会下意识地带着几分得意地向同伴展示。这种“得意”常常是良好旅游体验的基础:比如,他会体贴地递给你一把遮阳伞,免去烈日暴晒之苦;比如,他会随手用草编成花环,送给坐在象背上的女孩们。

一位皮皮岛游线的导游在全团10余组散客都给出100B(铢)的小费之后,用一句简单的话说出了小费的奥妙:“你们高兴了,我们就高兴。”

笔者画蛇添足地提炼小费之所以能降低交易成本的原因:当服务可以被剥离实体产品而生成价格,而且是基于购买者主观满意度的价格,服务的提供者就会自然形成预期——让顾客满意,我们就能有更多的收入。也就是说,当服务可售卖成为共识但定价权在消费者手中之时,交易成本会下降。

系统交易成本 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系统,新制度经济学,交易成本,诱发性制度变迁

伴随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技术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速, 金融业组织中的“底层物质”正在产生深远巨变, 各种新的金融系统、金融产品与服务平台不断涌现, 传统金融业进入了一个面临倒逼变革与创新的新纪元———互联网金融新纪元。本文尝试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入手, 研究互联网金融的根源和运作。从这一角度出发是为了更好的给互联网金融提供理论和实践方面的参考———理论层面上为互联网金融运行机理提供认识论基础, 有利于深入理解互联网金融系统的运作;实践层面上对把握互联网金融系统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以及预测和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有一定现实意义。

一、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内涵

金融系统是个仿生概念, 通过这种新思维能有效地为许多金融问题提供较强的解释力。1935年, 英国坦斯利较之他人先提出了生态系统这个概念, 围绕的重心是生物、环境及相互作用。其中环境是指生物所处的条件, 会作用于生物的社会成分与自然成分。生态系统应被看成是一个整体, 即在一定空间领域内, 生物跟环境影响结成的整体。

从学习系统的视角去研究金融, 我们可以发现在当代金融系统中的互联网金融系统具有很多系统学的特征, 并且随着系统经济高度发展, 金融往往会从一个较低水平到更高的水平。在这个过程中, 各种金融机构进行变革、分工、演化都是为了适应环境, 它们彼此之间相互影响进而组成了一个相互角逐同时又相互依附的作用整体, 有着跟生态系统差不多的特点。特别是“适者生存”这个重要节点, 因而角逐法则同样能在金融系统发挥作用。

李扬 (2005) 认为由金融参加者及依附存活和壮大下去的金融环境两部分组成金融系统, 且相互依附、相互作用产生了这一动态均衡的系统。徐诺金 (2005) 则认为金融系统是一种动态均衡系统, 在系统中不同成员为了生存和发展跟生活环境组和织之间产生了长期联系并相互影响。总之, “金融系统”就是要突出金融参与者与其所处环境之间联系, 这一思维也为“金融系统”的研究限定了一个科学的界限。

应该将互联网金融的参与者看作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商, 这些生产商主要包括金融监管机构、金融市场、企业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企业, 大致可以分为三种:一是拥有大批忠实客户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企业 (如腾讯) ;二是传统金融机构 (如陆金所) 利用互联网开展一些“互联网+”业务;三是提供金融服务业务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技术 (如诺亚财富) 。而互联网金融系统更是囊括了制度、法律、政策以及信用体系这一些软环境。

因此, 互联网金融系统是一种新金融系统商业模式, 基于互联网产生的一系列金融模式共同构建的新金融系统, 系统间交互影响形成动态循环金融系统, 最终形成新金融状态空间。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立论根据

新制度经济学冲破了一个重大假设, 即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制度外生假设, 而且将经济参与各方开展金融等活动的成本看成是一种沉没成本。不管是理论方面, 还是实践方面, 互联网金融体系运行所处的制度环境都是其中的重要影响因素。制度就是指为了约束一些机会主义的规则, 包括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及其实施机制。法条、规章及契约合同等属于正式规则, 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非正式规则包括行为习惯、道德准则及文化成分等, 是一种非硬性约束。而诺斯与科斯 (1994) 认为“产权变更的运维机理是实施机制”。

史漫飞 (2003) 认为经济活动与制度间的相互作用作为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而新制度经济学在这一根基上传承又突破, 更清晰的界定了制度经济学的关键定义和解释变量, 主要有产权、成本、制度、主体等, 但假定、样式及用具技巧等仍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

利用新制度经济学的思想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研究主要涵盖:交易成本论、产权说、制度变迁说、契约说等。而新制度经济学的基石是交易成本的计算与产权的界定。经济效率相关问题在新制度经济学中演化为通过确权边界为了减少交易成本, 进而使资源配置效率合理化。制度变迁在其中至关重要, 因为制度变迁对现实经济行为影响巨大。因而, 能对互联网金融系统运作做出最恰当解释的是交易成本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

三、互联网金融系统下交易成本论

理性人和完全信息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关键假设, 但生活中消费者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是非理性的, 互联网金融系统信息不完全, 而减少传统金融的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是互联网金融出现的部分起因。互联网金融系统中包括三方面的交易成本:一是信息成本, 包括搜寻金融交易对象的成本及收集项目情报的成本等;二是监督成本, 包括金融交易谈判成本, 为避免信用违约而产生的签订和维护金融交易履约的成本, 设立金融监管制度与组织的成本以及由经济环境原因所引致的金融风险防范成本等;三是界定和保护产权的成本, 主要指为确定和保护金融资产产权而制定法律规则, 设置各种监督及中介组织的成本;四是保险成本, 即用于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和交易风险而设立保险机制与组织 (如存款保险机构) 以约束和保护债权债务关系的成本。传统金融市场信息不完全及不对称引发交易成本高企, 而互联网金融分析大数据可以获取比如信用记录、经济状况等信息, 进而用互联网进行交易、签约以及管控, 这样使得交易成本下行。

Wind咨询中有报告指出, 2015年通过第三方支付的总交易额约31.2万亿, 而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达到了11.8万亿元, 移动第三方支付交易额近9.31万亿元。基于这些数据假设一种极端情况:如果这些交易发生在传统银行业务中, 那么由于第三方支付的出现, 仅支付银行手续费这一块儿的交易成本会节省多少?

2015年利用互联网和移动第三方支付的金额大约为21.11万亿, 而其余10.09万亿是由传统途径完成。在传统的业务中, 将民生类、一般类和餐娱类的交易额按1:1:1的比例测算, 手续费占交易额的比例约为:0.38%×1/3+0.78%×1/3+1.25%×1/3=0.8%。基于UBS对A股中上市银行的测算, 信用卡产生的手续费收入大约有2/3, 遵循上文的原理如果电子支付的银行卡中借记卡与信用卡的比例为1:2, 那么手续费在交易额中的比例为:0.3%×1/3+0.55%×2/3=0.477%。可知我们根据对第三方支付的测算银行手续费会减少:

中国各大银行2015年的手续费收入在5000亿左右, 即通过第三方支付产生的手续费在整个银行手续费收入中的占比超过了4.2%。

交易成本高倒逼一种新制度的产生, 而新制度的出现会减少交易成本, 这也恰好是互联网金融出现的重要原因。互联网金融系统下企业给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及服务不是无边界的, 需要特定制度的支撑, 并且互联网金融环境的出现和发展滞后则会造成制度供给缺失从而不能使交易成本降低。传统金融有惯性路径, 一旦两者博弈, 制度供给的缺失及高交易成本等可能造成互联网金融的开展举步维艰, 而这又会影响到众多的参与者进入到互联网金融系统。

传统金融的发展依托信用基础, 而互联网金融系统也依靠信用生存。信用制度供给的缺乏是造成中国社会信用缺失的导火索。当现存制度政策不能使参与者获得希望收益时, 技术进步下的新金融系统就会对原有的制度进行突破从而创新出新制度以适应社会, 所以, 需求过剩与制度供给缺乏的矛盾是根源所在。

四、互联网金融系统横空出世———减少交易成本与诱发性制度变迁

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横空出世给传统金融注入了新的活力, 创新了金融业务。如2013年中旬, 马云的支付宝与天弘基金一起合作开发出我国首款“宝宝类”产品———余额宝。另外, 腾讯开发的“理财通”等, 华夏基金与百度合作开发的“百发理财”均是与余额宝相仿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其收益为货币基金所创造, 而货币基金是一种具有高流动性、高安全性以及稳定收益性特征的理财产品, 依靠互联网工具宣传, 是否购买等都可以利用移动电话和终端设备进行快捷操作的新特点, 最为重要的是大幅度减少了交易成本, 吸引了庞大的客户群体, 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腾飞。而这种制度变更是由下往上的金融创新, 归结于诱发性制度变迁。

如电商创造供应链金融服务。Taobao是供应链金融服务在我国腾飞最有说服力的案例。2013年, Ali小贷演化出供应链金融, Ali小贷是阿里集团金融板块为其会员服务的一款既没有担保又没有抵押的纯信用贷款。截至2014年上半年, 阿里小贷已累计为80万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累计放贷超2000亿元, 平均额4万元。除去Ali小贷, 2013年刘强东和张近东也在小贷领域布局。电子商务创造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打破传统银行经营业务的限制, 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开展贷款业务。基于传统思维, 小微企业各种制度不健全, 常常面临资金断裂而难以从银行贷到所需款项的窘境, 但是电商平台凭借基于互联网这一工具能够获取商户的各种行为资料, 冲出各种财会资料的规则条例的束缚, 这些依托于互联网的资料也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创造了口碑, 并大幅度较少了交易成本, 创造了诱发性制度变迁。

五、结语

匹配互联网金融的政策制度能合理地激活互联网金融系统各资源, 妥善处理由下往上的金融创新与自上而下的监管之间产生的分歧。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研究入手, 作为关键内生变量的制度, 对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发展影响重大, 而且这一影响势必会一直相伴相随。这种能够显著减少成本, 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政策制度以及从下往上的诱发性制度变迁明显能彰显出榜样作用, 使互联网金融系统吸纳更多要素禀赋, 从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促进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周小川.完善法律制度, 改善金融生态[N].金融时报, 2004.

[2]李扬, 王国刚, 刘煜辉.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5.

[3]徐诺金.论我国金融生态环境问题[J].金融研究, 2005.

[4]霍学文.新金融新生态[M].中信出版集团, 2015.

[5]科斯, 诺思.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 1994.

系统交易成本 第4篇

一、农业家庭经营的交易特性分析

1.农业家庭经营的不确定性分析

现实中, 农民在与利益各方进行交易时, 无论是产前、产中还是产后, 均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明显处于弱势地位。

(1) 产前交易的不确定性。

产前交易是指获取农业生产资料的交易。农业生产资料是指农药、种子、肥料等使农作物得以生长的投入要素。农民购买生产资料的产前行为, 具有不确定性。大多数农户独立、分散地进行市场交易, 在价格谈判中必然会处于劣势地位。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等特点, 因此产前的不确定性的后果甚至比产后的不确定性更为严重。

(2) 产中的不确定性农业生产过程的不确定性。

现代农业管理, 仅仅靠农户的传统经验是远远不够的, 客观上要求农民掌握现代农作技术, 但目前所受的教育程度决定了他们难以掌握新技术, 或者新技术难以有效推广, 或者推广之后难以达到甚至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产中的不确定性, 使得提高农业效益十分艰难。

(3) 产后交易的不确定性。

随着农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专业化生产的发展, 农产品需要借助市场销售的比重占总产量的50%以上, 少数地区达到80%左右, 这意味着农民的命运几乎是由市场来决定的, 产后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众多个体农民在市场上的分散交易会形成巨大的社会交易成本, 这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市场竞争力。当农产品市场容量有限、农民缺乏有效组织的情况下, 常常造成农民间的无序竞争, 最终受损失的往往是农民。

2.农业家庭经营的交易条件分析

从人类聚居发展来看, 农村是自然经济条件下人类自发形成的传统社区形式, 难以共享能源、交通、通讯、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便利, 不具备共享技术、信息、市场的优势, 难以发挥集聚效应、规模效应。

(1) 市场主体发育程度低、组织化程度低。

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完成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要同时面对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分散的农户在这两个市场的交易中遭受双边垄断的夹击:农业生产要素市场某种程度上是卖方垄断市场, 而农产品供应市场则是买方垄断市场。他们在市场上分散采购、销售, 其市场地位难以与工商业资本相抗衡, [1]因此讨价还价能力低, 农民受要素市场、农产品市场上中间商的盘剥严重。

(2) 基础设施落后, 市场体系不健全。

在农村, 完善的有形市场体系还没有形成, 现有的消费品市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规模小, 基础设施落后。交通运输设施的数量和质量, 直接决定着经济主体的要素购入和产品售出的便利程度, 决定着交易的时间耗费和其他费用。农村落后的基础设施, 农产品运输、市场开拓、谈判、签约与履约等交易费用大大增加, 造成农户交易成本大大高于其他主体。

二、农业家庭经营交易成本分析

1.交易成本的提出及相关观点

1937年, 科斯提出交易费用 (交易成本) 的概念, 来解释市场与企业间的互替关系, 认为企业与市场是两种不同但又可以相互替代的交易制度, 企业的存在将许多原属于市场的交易“内化”。企业通过内化市场交易可以节省交易成本。威廉姆森继承和发展了交易费用理论, 认为交易环境和人是决定交易费用的主要因素。其一, 交易环境主要指市场不确定性和潜在交易对手的小数目。市场不确定性对交易费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风险对合同条款要求越来越复杂, 合同条款的完善必然增加合同费用;交易中潜在对手的减少必然会增加交易搜索及等待成本, 增加交易的费用支出。其二, 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行为特征。人的有限理性, 造成对环境判断有限, 对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不得不支付更多时间和精力。机会主义指人借助不正当手段谋取自身利益的行为倾向, 双方都不敢轻信对方, 必然使交易复杂化, 增大交易费用。

2.农业家庭经营交易成本分析

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需支付各种成本, 除在农业生产中支付的物化成本和活劳动以外, 在市场中为获得有效的市场信息, 寻找交易对象并与之讨价还价等都需支付费用, 这些费用构成农户进行交易的交易成本。一般按交易顺序分为三类:

(1) 信息成本。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信息的不完全性, 农民若想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农产品或者购买到合适的生产资料, 必须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 (物质的和精神的) 去获取市场信息, 了解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等状况, 并努力寻找潜在的买者和卖者、了解交易对手基本情况和信用状况等。

(2) 评估成本。由于市场信息的不真实显示及信息搜集的不完整性, 当农民获取一定量的市场信息后, 必然对其进行真伪辨别和可信度评价。

(3) 交涉成本。农民根据获得的相关信息, 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必然进行讨价还价所耗费的时间及精力等。上述交易成本是农民进入市场所无法回避的, 若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成交, 则还包括合同签订成本以及事后监督合同执行的成本。

交易作为人类的经济行为, 必然要符合利益最大化的假设, 可将交易发生的逻辑表达为:交易盈余=交易利益-交易费用。若交易盈余>0, 交易发生;若交易盈余=0, 为交易发生的临界点;若交易盈余<0, 交易不发生。[2]交易盈余越多, 农民生产积极性越大, 反之积极性受阻。而交易盈余的大小既取决于交易利益, 也取决于交易费用, 降低交易费用可以增加交易盈余, 提高交易量和农民的收益。

三、农业家庭经营交易受损根源分析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小而散”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矛盾日益突显, 家庭经营规模小, 风险承受能力低, 农户缺乏进入市场的能力, 无论生产还是经营均存在着盲目性, 市场风险加大。

1.组织化程度低, 生产盲目性大

由于分散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低, 在农业产前、产后的交易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只能是价格上的被动接受者, 缺乏讨价还价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交易受损严重。同时, 在市场体系发育不成熟的情况下, 分散经营的农户很难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 农民一家一户的小生产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盲目跟风特点, 常常对市场供求结构的合理预期过于集中, 从而导致“集体错误”的谷贱伤农、果贱伤农现象。

2.农户独立分散, 交易中无法实现规模优势

农民作为市场主体, 为完成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必须面对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由于经营规模小, 专业化程度低, 农户每次在购或销中都要履行搜寻、谈判、履约、监督实施等所必须的环节, 支付相应的费用。当购或销批量较小时, 单位产品的分摊成本便会十分高昂。同时, 小批量购销无法享受数量优势, 其市场地位均难以与工商业资本相抗衡, 谈判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交易量少、交易主体分散使农户难以采取先进手段进行组织化、制度化的交易, 导致交易规模不经济。

3.搜寻鉴别信息困难, 容易受到机会主义危害

农村人口居住分散, 基础设施落后, 信息传递不便, 单个农户搜寻信息的成本高, 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大, 效率低。而“小而分散”的家庭经营又加剧了其封闭性, 农户对所获得的有限市场信息难以从整体上把握, 鉴别能力差, 难以作出理性的权衡, 难免造成生产或购销决策失误。尤其是当今条件下, 市场信息存在着明显的不对称, 农民相对于交易对手而言, 信息渠道单一, 信息量少, 难免在交易环节蒙受损失。例如, 在购买农资时容易受到交易对手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侵害;而在农民出售农产品时, 交易对手往往利用信息优势, 压级压价购买成交, 甚至为了自身利益, 不惜采用欺骗手段, 造成农户的经济损失。

4.对交易对手依赖性强, 谈判地位低下

由于交易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等因素, 相对于较为集中、经济活动量大的农业生产资料生产者与供应者和大宗农产品购买者 (加工者) 而言, 显然缺乏市场谈判的经济力量, 农民难以取得公平的谈判地位。如果单就数量而言, 我国农户无论作为卖方还是买方, 相对于数量较少的交易对手而言, 其数量毋庸置疑均占绝对优势, 但由于组织化程度低, 导致对交易对手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尤其是在农产品销售环节, 由于农产品用途的专用性和时间上的不易存储, 致使在谈判控制价格方面, 农户明显处于劣势地位, 被迫成为价格的接受者。

四、合作组织降低交易成本的分析

上述各种因素, 必然增加农户经营的交易成本。农民只有组织起来, 发挥组织优势, 提高在市场中的谈判地位和议价能力, 才能实现降低交易成本、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

1.农民利益政治上的代言人, 经济上的服务者

在直接关系着农民利益得失的制度设计、政策执行及反馈环节, 农民缺少“话语权”, 长期被排除在外。合作组织一方面可以代表农民的利益向政府反映农民的呼声, 影响其决策;另一方面作为非盈利性的经济合作组织, 在收取少量服务费以维持正常运转的前提下, 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在农用生产资料供应、科技推广及产品销售等方面发挥作用3, 切实使农民利益得到保护, 从而达到提高产出效率, 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2.突破农业家庭经营组织边界, 实现规模经济

农民合作组织, 顺应了农业市场化进程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分散、弱小的小农渴望联合起来, 以规避市场风险, 降低交易成本, 实现规模经济, 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利益。农民合作组织比单个农民主体实力增强, 其市场经验、交涉能力和谈判地位都远胜于单个农民, 而且获得的产品成本、性能、质量与价格等相关信息都远胜于单个农民。在合作组织中, 农户通过组织进入市场, 由零散购销变为集中购销, 有助于实现交易的有序化和交易的规模经济。交易批量增大有助于提高农户的谈判地位, 争取有利的交易条件, 例如购买中的质量保证、送货上门、售后服务和销售中的种种实惠等, 从而高效率地进行交易。

3.减少不确定性, 抵御市场风险

在农业市场化进程中, 合作组织可以为农户提供相对准确的市场信息, 使农民对市场行情有较为准确的认识, 进而根据市场供求状况来安排生产, 可以根据市场调查情况, 结合农户实际, 为农户制定生产计划, 并通过与农户签订合同以保证农业生产项目与规模符合市场需求, 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同时, 农民合作组织还可通过组织边界的扩张, 将那些交易费用较高的市场分工纳入组织内部分工, 变市场交易为组织内交易。例如, 合作组织可将化肥、种苗、农药等生产资料的供应纳入自己的业务范围, 也可以从事产业化经营, 进行农产品的加工、销售等业务。合作组织使农民的交易被内化在合作组织中进行, 这样不仅可以节约交易费用, 而且可减少农民交易的不确定性, 增强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4.减少交易次数, 降低交易成本

合作组织对信息的搜寻、处理和利用能力增强, 可减少信息搜寻次数, 提高信息搜寻效率, 节约信息搜寻费用;合作组织在获取一定的市场信息后, 必须进行真伪辨别和可信度评价, 剔除虚假信息, 防止因信息失真造成损失, 由合作组织高素质的统计和经营决策代替农户经营决策, 更容易从整体上把握市场的变化, 提高决策质量;合作组织进行市场交易时, 凭借其信息、组织和管理上的优势, 提高市场地位与谈判能力。合作组织集中交易, 减少交易的次数, 因而降低交易成本。

由农民合作组织参与交易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次数, 优化交易关系。从理论上讲, 在存在农民合作组织参与交易的条件下, 农业家庭经营参与交易的次数由农业生产者数目与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交易对手数目之和来表示;而在没有农民合作组织参与的情况下, 这个次数则要用农业生产者数目与收购商、批发商、零售商等交易对手数目之积来表示, 而减少社会交易次数则会使农业家庭经营交易成本显著减少。

参考文献

[1]苗小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成本——收益分析[J].经济经纬, 2005, (06) .

[2]杜红梅, 赵佳荣, 兰勇.交易效率与农产品竞争优势[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6, (04) .

系统交易成本 第5篇

上世纪七十年代, 随着能源危机的产生, 在西方发达经济国家普遍掀起了能源节约的浪潮。于是, 在七十年代中期, 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 (中国主要称EMC, 国外主要称EPC) 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 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 (中国主要称EMCO, 国外主要称ESCO) 的发展十分迅速, 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 已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

这种基于能源服务合同的市场化节能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 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这种合同能源管理在目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发展, 所提供的内容是全面的, 包括能源信息和控制系统、能源审计、安装、设备运行和维护、有竞争优势的金融、油和电的采购, 该合同可以帮助客户减少能源费用、转移风险、集中精力于核心业务。

作为一种市场机制所引导产生的行为, 由于各种环境和商业的因素, 使得能源服务合同在市场上得以被认可, 并且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但对能源服务合同的研究, 仅限于政府或者有关企业的文献, 而没有更深层次提高到经济学的角度加以研究。目前, 在我国和发达国家都出现了各种阻碍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因素, 使得我们有必要回过头认真分析、研究能源服务合同。

一、能源服务合同的运作模式及特征

我国推行能源服务合同管理的新机制还处于初级阶段, 很多机制设计方面都还有缺陷;回顾发达国家的节能服务市场, 节能服务公司在提供这种能源服务合同时, 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1、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

这种方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 节能服务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 用于支付工程成本, 达不到承诺节能量的部分, 由节能服务公司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 直到节能服务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 项目合同结束, 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 以后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

2、节能效益分享模式。

在节能改造项目实施完成时, 经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后, 在项目合同期内, 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期结束后, 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 以后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

3、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耗能设备, 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设备。在项目合同期内, 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日常维护。项目合同结束后, 同样也是将先进高效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 以后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企业享有。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

企业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整体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和节能设备安装调试。节能服务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改造业务, 还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公司拥有一批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 他们具有先进成熟的能源管理技术与经验, 能够制定严格的能源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并且提供设备操作、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等一条龙服务。在节能设备运行期内, 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商业利润, 而企业获得先进节能设备能耗降低所带来的成本和费用降低收益。

以上四种模式, 基本上涵盖了节能服务市场的全部形式。综合分析这些不同的模式, 我们要确定能源服务合同的必要特征, 即关键能源设备在长期合同的期限和条件下决策权的让渡, 包括期间维持和改善设备性能的动机。而根据以上四种模式的详细介绍, 我们不难发现, 与传统的节能模式相比, 长期合同之后, 作为承包商没有动机也没有方法来保证后期交付时的设备性能;而作为新机制的能源服务合同, 由于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归根到底来自于在合同期间的节能量收益, 使得收益和设备之间建立起了联系, 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在长期合同期间有动机也有激励来维持设备的长期高效运行, 改善设备的性能, 以期达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能源服务合同的生产成本

在能源服务合同这种机制中, 节能服务公司以盈利为目的, 在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后, 向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融资、工程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项目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系列的综合性服务, 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收回投资和获取合理的利润。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

提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医疗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医院必须增强生存与竞争意识, 一方面要满足广大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 另一方面必须考虑如何提高经济效益, 实现医院持续、快速发展。

关键词: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持续快速发展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医疗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笔者认为, 医院应以追求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 同时也要不断地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促进医院持续、快速发展。为此, 在日益激烈的医疗市场竞争中, 医院如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是我们所要研究的问题。

产业, 其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仅是产品或技术, 更重要的是ESCO还为客户提供综合性的节能服务。

能源服务合同能够降低最终能源服务的生产成本的程度取决于节能设备改进的技术潜能, 以及合同期内维修、更新、运行、保养和控制的配送效率等。间接费用节省主要来自能源采购费用、运行和保养的人工费用和材料费用、新设备的投资费用以及财务费用。与传统的企业或部门自控方式进行节能的方式不同, ESCO之所以能节省费用, 原因有二:

1、规模经济。

由于ESCO在能源管理方面非常专业, 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使得多名职员有潜力达到显著规模经济。例如, ESCO可通过覆盖多个客户点的单一供应合同来得到油、电采购价格的大额折扣。同样, ESCO更容易获取相关领域的信息、训练有素的劳动力和管理专家, 并通过杠杆作用将职员个体服务于一定客户的利益放大。这些职员能够运用他们的客户组织内部所不拥有的专业技能, 快速分享在不同客户所得到的学习经验。

2、市场动机。

能够想像若能源管理是内部控制方式, 相关职员缺乏参与市场竞争的动机, 而高级管理人员又缺乏足够的监控激励去评估职员的生产效率, 这样使得能耗水平相当高。能源服务合同作为一种外购方式, 其主要优势并不在于性能激

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文/苏静

一、强化市场观念, 树立经济意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随着卫生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 医院必须强化市场观念, 树立市场经济的意识, 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首先, 医院应增强成本意识。医院应建立以节支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成本管理责任制, 将成本管理落实到科室、岗位和个

励, 而是在于外部供应商的竞争性报价和规模优势。竞争性报价所获得的节省成本依赖于能源服务市场的竞争性。由于不同国家能源服务市场竞争水平的不一样, 而导致不同的竞争期望值, 进而成本也会有所不同。

三、能源服务合同的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企业为什么将可以在市场进行的交易内部化。威廉姆森在其所开发的理论框架中认为:“当一项商品或服务通过可分离的技术界面时, 交易发生。处理过程的一个阶段或组装活动终止, 另外一项又开始启动了”。威廉姆森识别了与不确定性、复杂性和不对称信息混合在一起的有限理性, 以及在少数情形下存在的机会主义, 在如上情形中, 将产生交易的不效率性, 并将随着所采用的治理机制而变化。其核心, 即交易成本理论主要关注于特定的经济环境中, 如何根据给定的交易最有效地选择治理形态。影响选择的关键属性是不确定性、交换频率和促使交换进行的资产专用性。交易成本包括与规划、改变、实施以及监控任务完成相关的成本。

具体来说, 能源服务合同是从第三方外购的一项或多项能源服务, 在能源服务合同的准备、谈判、制定、签署、监控和实施阶段, 客户和承包商都会产生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经济学将这种复杂性缩减为人, 增强职工的经营意识, 有效充分地利用资源;医院应控制和审核费用支出, 通过成本核算, 加强审核力度, 规范支出管理, 降低成本费用。在安排支出时, 能够保证重点, 尤其是要使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支出保持合理的比例, 使医院的支出趋于科学化、合理化, 减少资源浪费;医院应有

少量的相关变量, 内部变量是资产专用性和任务复杂度, 外部变量是能源服务市场的竞争性和契约产生的制度。

一般来说, 资产专用性越强, 交易成本越高;任务复杂性增加, 交易成本也随之增加;同时, 市场竞争性增加, 交易成本降低;而与契约有关的制度环境保障性增加, 交易成本降低。

四、结束语

能源服务合同市场在我国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 基于以上能源服务合同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的研究, 要培养和发展能源服务市场, 我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而其中涉及如何规范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有关的制度环境建设等因素, 应该加以更深层次的研究, 并制定出相关的解决之道。同时, 还应多加强与发达国家的经验交流, 从中吸取成功因素, 努力提高我国的能源服务市场质量, 以及能源服务市场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连春琦, 赵世强.建筑业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新机制的探讨[J].建筑经济, 2007.7.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交易成本分析 第6篇

一、交易成本定义

一直以来,关于交易成本的定义,学术上讨论比较多。更多的研究从市场摩擦展开的,有许多论文文献对市场摩擦进行了讨论,认为交易成本阻碍了或者至少影响了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并且是传统的经济学理论所不能解释的。Hicks(1935)认为,需要给“市场摩擦”更精确的定义,并从交易成本角度对“市场摩擦”进行解释。尽管Coase(1937)认为厂商的存在价值,就是由于厂商的组织形式使得交易更为有效率也更为经济,但是他没有提到“交易成本”这个概念。交易成本这个概念在货币和金融市场中使用得比较多。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产业组织理论的兴起,经济领域开始讨论交易成本问题,早期的产业组织理论主要是研究市场失灵和“市场摩擦”问题。经济学领域关注交易成本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交易成本会引起市场失灵,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二是交易成本会影响产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形式(Solomon,1999)。

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说,由于遵约参与者相对较少、交易的品种比较专业,所以导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相对不够活跃,总体交易成本比较高,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交易成本的研究就非常有意义。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来说交易成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寻找对手和信息成本、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以及监管执行成本。第一部分,也就是寻找对手和信息成本是比较明显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为一个新的碳减排措施,其建立是基于一系列的法律文件,尤其是在《京都议定书》之后才正式确认为碳减排的主要措施之一,并且各个国家和地区由于经济条件和地理资源禀赋的不同,采取的碳排放权交易规则差异也较大。作为新的减排措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各项制度还需要逐步完善,比如欧盟采取了三个阶段来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这些规则的修改直接影响碳排放权的供求关系,并且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所以对于遵约参与厂商来说,对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信息搜集工作就非常重要,这些工作更多的是由中介咨询机构来提供。由于碳排放权供给方和需求方往往是跨行业的,所以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更有利于寻找交易对手。第二部分,讨价还价和决策成本也非常重要,为了使得交易能够达成,双方需要支付必要的管理费用以及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第三部分,监管和执行成本主要是监管机构来承担的,为了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对于碳排放的额度确认以及后续的违规监管和处罚,形成准确而真实的碳排放权供给和需求,这一部分也非常重要。

二、交易成本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影响

关于交易成本对产业内部的组织结构的影响。Hanemann(2009)发现,交易成本的不同结构会对参与碳排放不同规模的经济体影响是不同的,规模较大的厂商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如果环境监管所带来的交易成本是非线性的,那么边界条件的改变会使得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的厂商面临不同的最优决策,结果会使得规模较大的厂商更为有利,从而促进行业的兼并重组,市场的集中度得以提高,有可能减弱市场的竞争性。论文用计量方法分析了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EU ETS)监管下的德国厂商的交易成本情况。通过最小二乘法和非线性估计方法对碳排放交易成本的估计,论文认为交易成本是碳排放量和碳排放交易量的非线性函数。这也就意味着,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存在碳交易的规模效益。对于二氧化碳年排放100万吨以上的厂商交易成本是下降的,二氧化碳年排放100万吨以下的厂商交易成本是上升的。基于数据的分析,德国受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监管的厂商,每年交易成本总额约为870万欧元。实证进一步显示对于年排放100万吨以下的厂商更有动机去减少碳排放量。虽然这一扭曲结果会带来社会福利的损失以及经济效率的降低,但对于整个欧盟碳排放交易计划的减排效果影响较小。

关于交易成本会引起市场失灵,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是本文研究的重点。极端情况下由于管理成本以及其他交易成本太高以至于抵消了交易所获得的收益,从而使得Fox River水污染排放交易计划失败。Stavins(1995)首先给出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交易成本基本模型,首先,给出了交易成本曲线和边际污染控制曲线,通过分析认为交易成本会减少可交易区间,也就是说当交易收益小于交易成本,那么遵约参与者就不会到市场上进行交易了;其次,论文给出了交易成本在碳排放权供给和需求方的分摊情况,认为无论哪方在名义上给付交易费用,实际上的交易成本的分摊主要受碳排放权供给方和需求方的污染控制成本函数的弹性所决定的,具体而言交易成本更多的是由边际污染控制成本较高的一方承担;最后,论文分析了不同的交易成本结构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之间的关系,认为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线性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无关,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凸函数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负相关,如果交易成本函数是凹函数的情况下,遵约参与者碳技术减排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正相关。但是,论文没有考虑产品生产数量与初始碳排放权分配额度之间的关系。本文就是在Stavins(1995)的基础上,把产品市场纳入到模型中进行分析。Ofei-Mensah和Bennett(2013)研究了在澳大利亚交通运输和能源部门中开展的三个碳交易计划的交易成本估计问题。这三个碳交易计划分别是:燃料强制标示计划,自愿燃料效率提升计划和假想的市场型计划。资料主要通过调查访谈和其他二手数据等方法获取。第一,本文发现市场型计划碳减排交易成本要高于其他两个计划,交易成本约为7.2美元/吨。也就是说,交易成本成为碳减排的主要障碍。第二,各碳减排计划交易成本组成部分比例的不同主要是由各计划自身特征造成的。因为自愿燃料效率提升计划是自愿加入的,所以其执法成本较低。较低执法成本增加了对是否有足够的资源投入到这碳减排计划实施的疑虑。也就是说,是否有足够资源用来碳减排。对于市场型计划而言,碳市场交易过程产生的费用是主要费用。第三,论文认为对于燃料强制标示计划和市场型计划而言,交易成本非常高以至于对碳减排计划的实施效果具有实质性影响。总之,交易成本会影响政策市场失灵。在选择碳减排政策时考虑交易成本,有助于对政策工具进行初步筛选,有助于提高政策设计和实施,以及政策的评价。尽管如此,但是对于交易成本的关注还是太少。一般研究认为,市场型碳减排计划(碳交易和碳税)比非市场型碳减排计划效率要高,但是本文发现,考虑计划实施过程中的交易成本等因素,市场型的碳减排计划未必优于非市场型的。所以,交易成本对于政策选择具有一定的作用。

三、交易成本模型建立

这里我们首先假设存在N个厂商生产同质的产品,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并且,这N个厂商都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遵约参与者,这时这些厂商就需要考虑碳排放成本。于是这些厂商的利润函数为:

其中,z表示产品产量,r表示产品价格,C(z)表示产品生产成本函数,并且Cz>0,Czz>0。假设u=θz为遵约厂商在不受排放约束情况下的碳排放量,θ为碳排放强度,也就是单位产品产量对应的碳排放量,q为通过技术手段减少排放的碳排放量(污染处理量),a为监管机构免费发放的碳排放权量,x=θz-a-q为在二级市场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量,当x>0表示卖出碳排放权,当x<0表示买入碳排放权。B(q)表示污染减排带来的处理成本函数,并且Bq>0,Bqq>0。从这个利润表达式可以看出,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并不会影响到产品产量z,产品产量实际上是产品价格、碳排放权交易价格以及碳排放强度的函数,也即z=z(r,p,θ)。

但是如果把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的交易成本考虑进来,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就会影响到最优的产品产量。用t表示厂商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净交易量,表示为厂商碳排放水平减去初始碳排放权额度的绝对值:

其中,υ=θz-q表示厂商碳排放水平。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定义交易费用函数T(t)为,并且Tt>0。由于遵约厂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需要缴纳一定的固定费用,比如说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需的管理费用、注册费用等,所以T(t)应该是永远大于零的。当这些固定费用太大时,会使得一些厂商没有动力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所以此模型假设固定费用足够小以至于只考虑变动费用则可。这时,遵约厂商的利润函数可表达为:

不失一般化,这里我们假设其中一个遵约厂商是碳排放权净买入者(υ>a),以此我们分析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对遵约厂商利润以及产品产量的影响。遵约厂商的目标函数就是最大化其利润,那么目标函数的一阶条件有:

从这里可以看出,一阶条件表示产品价格r等于边际成本(Cz+pθ+θTt),也可以说是边际收入(r-pθ-θTt)等于边际产品成本(Cz)。对于交易所来说,不会把交易费用提高到遵约厂商亏损的程度,由于Cz>0,所以要求r-pθ-θTt>0。并且,我们假设遵约厂商技术碳减排量必须大于0。综上,对技术碳减排量求偏导,我们有:

如果遵约厂商技术碳减排量大于0,那么遵约厂商的产品产出量和技术碳减排量都是产品价格、碳排放权交易价格、碳排放强度以及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的函数,z=z(r,p,θ,a)和a=a(r,p,θ,a)。为了进一步分析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对产品产量和技术碳减排量的影响,我们对一阶条件进行全微分,整理可以得到:

|H|表示海塞矩阵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产品产量的变动和技术碳减排量的变动依赖于Ttt的符号。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这时碳排放权初始分配额度对产品产量和技术碳减排量没有影响,这个与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形结果是一致的。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也就是说当交易成本是碳排放权交易量的增函数时,当遵约厂商的免费发放的初始碳排放权额度增加时,产品产量会增加,相应的无约束的碳排放量增加,并且技术碳减排量减少,从而使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遵约厂商的减排约束减弱。当Ttt<0时,dz/da<0并且dq/da>0,也是说当交易成本是碳排放权交易量的减函数时,当遵约厂商的免费发放的初始碳排放权额度增加时,产品产量会减少,相应的无约束的碳排放量减少,并且技术碳减排量增加,从而使得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对遵约厂商的减排约束加强。并且也可以看出,考虑交易成本后的产品产出水平以及碳排放水平和市场有效下的产出水平以及碳排放水平是不一致的,也就是说考虑交易成本后,市场不再有效。同时我们也发现,对于遵约厂商为碳排放权净买入者,上面的结论也同样成立。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总之,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边际治理成本与排放权的市场价格不会直接相等,就有可能形成一个新的成本效率均衡点,此时,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是决定治理效率的重要因素。如果边际交易成本不变,则同不存在交易成本时一样,排放权的初始分配不会影响每个厂商的治理责任和总治理成本;但当边际交易成本增加时,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影响厂商的治理责任和总治理成本:某个厂商的排放权初始分配量增加,则其污染治理责任减少,导致总治理成本偏离有效均衡时的成本,社会福利下降;相反,当边际交易成本减少时,初始分配的偏离导致交易结果更接近有效均衡时的结果。交易成本的存在使得厂商的边际治理成本与排放权的市场价格不相等,影响了排放权交易的效率,导致实际发生的排放权交易数量大大低于理论数值。通常,交易成本的过高主要是由于减排技术问题以及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不合理两大因素导致。交易成本会增加厂商减排的总成本,从而减少了排放权交易的可能性。

通常,交易成本的过高主要是由于减排技术问题以及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不合理两大因素导致的,所以我们给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应该采取更多的措施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场内进行做市交易,提高市场流动性,减少交易摩擦成本。其次,鼓励场外场内标准合约的推广,促进碳排放权合约的标准化。最后,应该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于市场的投机行为要建立明确的法律界限,鼓励流动性的同时,也要防止过度泡沫化和市场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有助于较少交易成本,促进碳排放权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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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lbert Ofei-Mensah,Jeff Bennett.Transaction costs of alternative greenhouse gas policies in the Australian transport energy sector[J].Ecological Economics,2013:214-221.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 第7篇

一、会计准则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规定

(一) 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借方, 与其他金融资产不同。对于交易费用的处理, 区别于其他金融资产。

(二) 后续计量

1.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14年, 在《注册会计师教材》第十二章中, 资产负债表将原来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替换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此项替换的意义在于, 使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变得更加全面直接。

2.对于企业持有期间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息, 直接计入到投资收益当中;对于超过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并且不产生税会差异, 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 对于金融资产来说, 唯独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原因是其持有期间最长为六个月, 所以计提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来说, 意义不大。

(三) 处置计量

将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且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二、公允价值的涵义与处理方式

(一) 公允价值的涵义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 在公平交易中, 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财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

2.“美国会计准则”给出的定义: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 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 既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一项资产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

3.体现我国定义的《企业会计准则3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 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二) 公允价值的处理方式

1.将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当期损益处理, 这样做会使企业净利润变得模糊。因为将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会导致企业的利润表中, 既包含已实现利润, 又包含未实现利润;从客观上来说, 降低了其利润表的有用性。

2.不属于上述的部分, 则计入资本公积。计入资本公积不利于取得报表信息。原因是资本公积不计入当期损益, 而是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和损失。《企业会计准则》中, 有七项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等与金融资产有关。其他信息读者请查询《准则》详细说明, 此处不再赘述。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的税会差异

(一) 税会差异的产生原因

1.会计和税法的计量口径不同。会计是根据会计要素来为企业的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参考依据;税法则是以保证国家税收长治久安为目的。会计主张权责发生制;税法则更强调收付实现制。

2.我国的公允价值体系刚刚起步, 其公允价值在经济市场的可靠性较低, 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知识产权和生产要素市场活跃性较差;人为操作性较强。所以就公允价值而言, 中国政府就预见性的做出了应对策略, 《企业会计准则》中, 在资本公积下设的二级明细, 其他资本公积, 就是针对企业公允价值调整的一项惩罚措施。虽然不属于当期损益的范畴, 但依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将其变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必然会严重影响国家税收。

(二) 差异处理的基本思路

在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间, 其公允价值的变动, 虽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当中, 但只有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 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所以持有期间, 随着公允价值的升高, 企业应当将当期变动金额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 同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相反, 若升高, 则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也就进一步阐释了在学习会计的初期, 为什么在处置或结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需要将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到投资收益中。因为准则理解中, 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 就是要完整反应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企业中的全部价值;仅当金融资产在处置或结算时, 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才真正得到实现。下面节选一部分201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习题, 更直观的感受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及税会调整的流程。例:

(1) 2013年11月27日, A公司从X证券交易所购入B公司股票100万股, 占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 支付价款合计508万元 (其中包含交易费用0.8万元,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7.2万元) 。A公司没有在B公司董事会中派出代表, 甲公司准备近期出售。

(2) 2013年12月20日, A公司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7.2万元。 (分录略)

(3) 2013年12月31日, B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5.2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2-5) ×100=20 (万元)

(4) 2013年12月31日,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税会差异调整分录。

(5) 2014年4月20日, 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00万元。

(6) 2014年5月13日, A公司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

(7) 2014年6月12日, A公司以每股4.5元的价格将该股票全部出售, 同时支付印花税、手续费等0.65万元。

截至2014年6月12日, A公司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投资收益50.65万元, 累积投资收益61.45万元。

(三) 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税申报处理

在2014年财政部最新出台的《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 第一类收入类调整项目中第 (三) 项“投资收益”、第 (五) 项“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和第 (六) 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都是有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纳税调整。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费用和处置时投资收益归集到 (三) 中, 附“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归入 (五) 中, 按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账面明细填列, 而不是当期发生额。

四、会计核算对于企业盈余公积的影响

在2014年, 我国修订更新《企业会计准则 (2014) 》。在2007年的《新企业会计准则 (2007) 》实施时, 就将其中的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这样做的意义在于, 将企业大量未实现的收益体现在财务报表中。此后, 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让金融资产中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能够在发生的当期在财务报表中体现, 使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及时性显著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未实现收益对盈余公积的控制。

但是, 《企业会计准则 (2014) 》中, 将长期股权投资中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如果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总体来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很可能成为企业对于盈余公积的“贮藏室”, 上市公司容易利用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的时间来控制调整盈余公积。通过参考分析, 若将上市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探究, 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吴战篪, 2009[6])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计量核算下, 企业更倾向于通过交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达到控制盈余公积的目的。所以, 为了避免企业利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的实现进行盈余管理, 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在会计核算上统一化更为合理;既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对金融资产分类的难度, 又可以避免其利用金融资产分类来控制盈余公积。金融资产在实务运用中就要取长补短, 发挥所长。

五、结语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核算值得反复探究的, 其实质是公允价值的变动对于企业利润总额, 所有者权益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而所有者权益则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根基, 财务核算监督的重要信息。虽然对于公允价值的核算和处理, 现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并没有得到重视。但是, 随着经济全球化, 国际合作, 金砖四国发展壮大, 银行系统稳中求进。在不久的将来, 熟练的掌握和运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企业或者上市公司来说, 无异于起着雪中送炭、事半功倍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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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交易成本 第8篇

关联交易在跨国公司,母子公司及总分公司中得到广泛运用,目的是节约交易成本和合理避税。而在我国由于关联交易的监管制度还不完善,上市公司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则被用作在母子公司之间转移利润或者掩盖亏损的用途,并借此恶意操纵盈余,对公司和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分析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实质性原因研究是迫在眉睫的。上市公司出于各种动机,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使关联交易成为盈余操纵的主要手段,已有的文献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对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已经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而且手段、方法频繁翻新,很多文献都对其相关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但是已有文献并没有突出导致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根本性原因,本文正是从交易成本理论的角度进行分析,来阐述这种行为产生的实质性根源。针对上述不足,本文转换思路:没有从这种行为产生的方式、手段和目的入手,而是从交易成本的理论出发来剖析这种行为的内部原因,对其真正的实质进行控制和防范。

二、理论基础与总体框架设计

(一)理论分析

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上市公司转移利润和掩盖亏损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资产交易、资金融通、担保、购销等方式。上市公司基于获得新股发行,配股和增发的资格;隐藏上市公司利润;逃避税收;提供担保;避免被处罚;提高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股票炒作;获得报酬和奖励;确保职位和获得升迁等原因是进行关联交易盈余操纵的主要动机。上市公司与其关联企业变相拆借资金的现象普遍,表面上上市公司向集团收取资金占用费,可以增加盈利和解决母公司资金来源问题,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合理的运用资金,使企业资金闲置或者使用不恰当。上市公司通过随意调节费用及伪造交易等手段,为自己或关联方谋取非法利益,一些上市公司在购销业务中以非正常的低价从关联方买入原料,然后高价卖出其产品,借以制造高额账面利润。在信息披露上则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只披露交易数量而不披露交易价格和定价方法,也不披露关联交易的次数及占同类购销的比例,甚至蓄意不进行披露。在治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上,以其利益为需要随意调节利润、转嫁费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以各种方式进行资产重组,逃避有关部门监管,如资产转让、租赁、抵债、委托或合作投资、托管经营、赠予等。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操纵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利润包装,在财务报告中提供虚假信息,这些都是关联交易的现实状况。盈余操纵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动机,利用法规政策的空白或灵活性,通过各种手段对企业财务利润或获利能力进行操纵的行为,同时蓄意选择形式上被法规政策所认可的会计处理方法或财务处理方法,以达到管理当局所希望的会计数据,实质上并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业绩。盈余操纵的动机主要包括获得融资资格;提高新股发行或配股价格;在二级市场进行炒作;扭亏为盈,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形象或避免处罚。企业进行盈余操纵可以采用的会计方法是滥用会计政策,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的核算方法、职工保险金的核算方法等的选用及变更均会对会计利润数额产生一定影响。可以采用的非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关联交易、利用资产重组和不良资产操纵利润、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等。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全流通,股权较集中,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最常用的手法。在财务报表中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计量,只是在重大事项中对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关联交易是一种发生在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行为,基于此,可以将关联交易认为是一种隐性合同关系,关联方通过隐性合同来进行交易以及约束各方的行为,而盈余操纵正是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所产生的一种行为,所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就是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而导致的行为。关联交易作为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广泛地存在于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中。由于关联交易在操作时具有隐蔽性强,调节方便的特性,因此其已成为盈余操纵的主要手段。

(二)总体框架设计

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经济组织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标而如何签订合同的问题,所以可以将关联交易与盈余操纵的问题归结为履行合同的问题以及由于合同的不完全性而导致的成本问题。合同所涉及的成本包括合同签订之前的交易成本和签订合同之后的事后成本。合同签订之前的交易成本是指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以及确保合同得以履行所付出的成本。签订合同之后的事后成本主要有:不适应成本,即交易行为逐渐偏离了合作方向,造成交易双方互不适应的那种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即如果交易双方想纠正事后不合作的现象,需要讨价还价所造成的成本;启动及运转成本,即为了解决合同纠纷而建立治理结构并保持其运转,也需要付出成本;保证成本,即为了确保合同中各种承诺得以兑现所付出的那种成本。

三、案例分析

(一)研究样本和研究命题本文选取了1998年至年五粮液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为样本进行研究。相关数据来源于公司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数据来源www.sina.com。基于上述理论分析,本文提出三大研究命题:

命题1:上市公司频繁利用内部关联交易来进行盈余操纵行为

命题2:企业内部成员的有限理性会导致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

命题3: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严重影响公司财务指标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与利润操纵

本文利用五粮液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重要财务指标的评定分析和董事、监事的组成,违法违规行为来表明基于交易成本理论分析的这种行为产生的实质原因。命题1证明如下:五粮液上市公司1998年至2009年间,与集团母公司之间发生的主要关联交易情况,具体事项包括接受劳务、产品购销、品牌使用、资产购销、技改项目和租赁等六大类。五粮液公司由于接受了劳务服务而向集团公司支付综合服务费,包括警卫消防、环卫绿化、房屋物业管理及其他等项目,有集团公司按照协议价向上市公司提供。五粮液上市的十年间,每年向集团公司支付的综合服务费稳中有升,从1999年的7276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19670万元。五粮液上市后每年都与集团公司发生大量的产品购销关联交易,关联产品采购和销售总额从1999年的54668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610328万元,即便是在2003年之后,关联交易金额也呈现稳定增长,关联产品采购由1999年的3.49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19.39亿元;关联产品销售则有1999年的1.98亿元增加到2008年的41.65亿元。五粮液对公司品牌的使用情况,五粮液每年按照协议价向集团公司支付巨额的商标和标识使用费,该关联交易是五粮液集团利用其影响力以利益输送的一种典型方式。2008年底,五粮液共向集团公司支付的商标使用费和品牌建设费高达69639万元,五粮液共向集团公司支付商标使用费合计10.51亿元,同时支出了巨额的品牌维护与建设费。五粮液每年向集团公司支付租赁费,从1999年的6000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7483万元,增长幅度比较小,增长比较稳定。资产购销情况主要是上市之初发生的两起重大资产置换,目的就是为了减少与集团公司之间未来期间的关联交易。然而,五粮液集团不仅通过资产置换从上市公司赚取了高达20亿元的现金,而且并没有降低关联交易的发生,甚至还有增加的倾向。根据五粮液年度报告的披露,宜宾塑胶瓶盖厂置换进五粮液集团、并更名为普什公司之后,主要向五粮液提供瓶盖、酒瓶、商标和防伪产品等。2008年底,五粮液上市公司向普什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金额分别为75.97亿元和2.77亿元,占相应关联交易总额的68.52%和2.18%。企业技改项目通过技改项目向集团支付金额从1999年的3533万元增长到2008年的4110万元,其中2001年至2003年的金额比较大。五粮液与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于关联产品购销,其交易定价主要是采用协议价的方式,但在执行购销协议时,向集团母公司采购更有可能对部分产品参照市场价交易,相反向集团母公司销售产品环节则较少参照市场价,其差别定价也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将利益向集团公司输送的可能,其它关联交易形式则都是按照事先签订好的交易协议进行的,交易价格基本上市协议价。通过以上数据表明五粮液公司通过与其集团发生的各项关联业务来进行盈余的操纵,这些关联交易导致企业利润的转移,是企业实现盈余操纵的主要手段。

(三)公司内部有限理性与关联交易

五粮液公司2004年的监事总共有两人。2007年的监事总共有三人。五粮液公司2004年至2007年的独立董事有四人。2007年至2010年的独立董事有五人。命题2证明如下:从五粮液公司的历届监事情况来看,监事成员的数量有所上升,表明企业已经开始关注企业的行为以及对企业董事会成员所作出决策的控制。从董事会成员数量来看,独立董事数量也有所上升,表明公司开始对独立董事的关注,减少董事会成员在进行企业决策时由于有限理性而限制了企业的最优决策的选择,同时也减少了一些行为的不确定性。针对五粮液与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全部都签订有书面协议,并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就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出具独立财务报告。上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会计师事务所都对各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并无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但是并没有实质地减少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四)公司财务指标与关联交易

命题3证明如下:五粮液公司的销售毛利率在2001年到2005年有轻微下降的趋势,但是总体上还是呈现上升的趋势,表明企业的销售情况一直比较好,通过销售产生的盈利比较客观。但是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一直呈现上升的趋势,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越高表明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越差,有可能是由于关联交易的产生导致了应收账款的上升,有进行盈余操纵的苗头。总资产净利润率在2001年至2008年一直下降,但是2009年突然呈现上升趋势,在2001至2008年期间,企业的资产净利润率相对来讲比较高,但是由于企业内部的一些运作导致了资产产生的盈利能力下降。企业的主营业务增长率在2004至2008年比较低,有两年还呈现了负增长,表明企业利用资产没有足够的创造收入,但是在2009年营业收入剧增,表明2009年经营状况良好,有所起色。对于在(图4)处极大的转变处可能是由于企业的一些重大事项造成的。(1)重大的违规记录:公司2009年9月9日立案调查,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处理。公司2001年7月17日通报批评,公司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充分,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处理。公司2007年12月15日整改通知,公司应加强研究,积极采取措施,通过适当方式逐步解决公司与五粮液集团的关联交易问题,保障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发展;公司应着手解决人员、办公未分开等问题,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应落实董事会下的专门委员会制度,并保证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运作;公司应制定完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专项管理制度、接待和推广制度等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强高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高管人员执行证券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管理,由四川证监局进行处理。(2)重大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2008年8月18日商标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490万元,此案例造成了企业的负债,造成了企业的现金流出。公司2009年8月18日经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1998.99万元,此金额也是企业的现金流出。公司2009年2月18日商标侵权,民事诉讼,涉案金额480万元,公司败诉,对企业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2009年2月28日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230万元,此金额为企业现金流入,由被告方支付给公司。公司2005年3月8日经销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54万元,不涉及企业现金的流出。公司2005年3月8日经销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92万元,原告撤诉。公司2005年3月8日商标侵权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54万元,此金额造成企业现金流出,对企业声誉产生消极影响。公司2002年8月17日贷款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62万元之多,虽然起诉,但是并没有实际的现金流入。公司2002年2月28日贷款纠纷案,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202万元,将可能发生现金流出。公司2002年2月28日加工承揽合同案,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587万元,造成企业现金流出,已发生支付行为。公司2001年1月18日贷款借款纠纷,民事诉讼,涉案金额达到867万元之多,分批支付。

四、交易成本视角下的盈余操纵动因分析

(一)人的有限理性

交易成本经济学主要关心的是根据不同情况,利用不同的治理结构,解决不同的交易问题,是否就真能节约成本。有限理性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研究的假设,就假定了人是有限理性的,做出的任何决策都是在有限理性下的决策行为。因此就需要正视为此所付出的各种成本,包括计划成本,适应成本以及对交易实施监督所付出的成本。交易双方都有维持合作关系的愿望,而不允许拆散这种关系,目的就是不想牺牲这种宝贵的专用交易所带来的利益,各方分享的利润也各有用场。正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问题,以及为此付出的诸多成本,才导致了人们利用关联交易采用盈余操纵行为。

(二)投机自利行为

投机是指不充分揭示有关信息,或者歪曲信息的行为。自利行为原则是指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对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行动。人们对每一项交易都会衡量其代价和利益,并且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来行动。这种自利行为导致企业决策人对企业目标具有合理的认识程度,企业会采取对自己最有利的行动,在从事商业交易时总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做出选择和决定。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一般人不懈追求的目标就是为了扩大自己的索取权。在进行盈余操纵的双方在交易中都会把对自己有利的信息告诉对方,除非对方肯花费很高的成本,否则就不会得到有用的信息。而且投机行为带来的巨大利益,以及对巨大利益的偏爱激励着关联交易对盈余操纵。

(三)行为不确定性

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投资自利行为导致了交易行为的不确定性,不知道对方的交易行为如何进行,随着这种不确定的逐渐增大,才会迫使交易双方都想设计出某种机制来解决这种问题,否则一系列需要应付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但是这种机制是很难设计的,因为其中的不确定性因素非常多,这就使得进行盈余操纵的双方不惜采用关联交易的方式。

(四)隐性成本的节约

企业关联交易的问题来源于关联方之间隐性合同契约的问题,为了有效的减少隐性合同的交易成本才产生了关联交易的虚假行为。“隐形成本”是剔除关联交易双方有形成本之外的隐含成本,包括使用的关系,时间,精力等。关联方之间彼此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避免寻找交易对象、谈判对象和签约成本,节省交易费用,从世界范围来看,很多关联交易都发生在企业内部,企业集团往往通过内部化使企业与市场的界限模糊。当交易双方根据合作情况愿意续签合同并达成新的协议时,就会额外节省具体交易的成本。互相熟悉的双方就会有话直说,就能节省沟通成本,由于知根知底形成了一些特殊用语,举手投足都能心领神会,于是就形成了一种信任关系,企业正是利用这些隐性成本进行盈余操纵行为。

五、抑制关联交易盈余操纵的对策建议

(一)内部控制模型建立

为了有效地弱化关联交易的盈余操纵行为,降低企业进行关联交易的各种企图,企业可以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来降低这种情况发生的可能性,通过淡化四点相关因素来减少合同的不完全性,进而弱化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内部控制是指为确保实现企业目标而实施的程序和政策。内部控制还应确保识别可能阻碍实现这些目标的风险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结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通过内部控制模型的改变来分析如何弱化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行为。

(二)利用控制环境减少有限理性及投机自利行为的发生

控制环境因素包括人员的诚信和道德观;用人唯才的承诺,即如果大量岗位被缺乏必要岗位技能的人员所占据,那么企业的控制环境很可能会被严重破坏,企业用人唯才的承诺可以通过为适当的人才分派适当的工作,并在必要时提供充分培训的方式来实现;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即董事会成员应向最高管理层提出适当的问题,并对企业的各个方面进行细致的审查,通过制定高水准的政策和审查整体业务的行为,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对确定“企业领导层的基调”承担最终责任;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组织结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即企业内的每个人必须对该组织的整体目标,以及个人行为与实现目标之间的相互关联有充分地了解;人力资源政策和实务。在控制环境的各个层面都可以有效地减少进行关联交易中的投机行为与行为不确定性,同时还可以限制人的有限理性。保持企业财务报告的公正性,减少盈余操纵的行为的发生。董事会会议作为董事会成员之间进行沟通的有效途径,表明董事会正在执行其职能,董事会的活跃程度越高,识别并制止盈余操纵的机会相应会增大。可以合理地推测董事会的会议次数越多,表明其活动越积极,会有更多的时间来关注包括盈余操纵的各种问题,通过董事之间的商议,可以减少个人决策带来的有限理性行为。股东在监督管理层方面能发挥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监督成本的不可分摊性与监督收益的按比例均分性,造成中小股东很少有动机实施对管理者的监督行为;相反,大股东因持股比例较高,使其有动机也有能力监督管理者,这是因为大股东的利益更多地与公司价值相关。大股东持股比例越高,监督管理层维护自身利益的动机就越强,因此大股东的存在有助于抵制管理层的盈余操纵行为,使管理层的投机行为降到最低。盈余操纵是控股股东掠夺外部小股东的一种重要手段,控股股东操纵盈余的动机是由于掌握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可以使控股股东获得私有利益,而控股股东则通过盈余管理竭力向外部人隐藏其控制权私有收益。因此,为了获得控制权私有收益,控股股东就有很强的动机进行盈余操纵,所以,通过股权结构的监督和股权制度的平衡以及股权的流通来减少投机行为的发生。

(三)利用控制活动及监察减少行为不确定性及隐性成本的节约

内部控制活动包括组织控制;职责划分,进行职责划分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具有欺骗性的活动发生或未被查出,可以通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之间分配工作的方式实现这一监控目标;调节和复核,调节是指雇员将不同数据连接在一起,识别并找出差距,并且在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调节包括比较总账的现金金额与银行对账单的现金余额、总账的应收款金额与相关补贴账户余额、以及固定资产的现场盘点与会计记录中记载的金额。业绩复核是指管理层将当前的业绩与预算、以前期间或其他基准相比较,以此反映目标的完成情况,并对其中的差距进行调查,以确定哪些纠正行动时必要的;实物控制;授权和批准;计算和会计;人员控制;监督和管理控制。管理层在企业经营中努力程度的不可观察性,使会计盈余成为管理层激励契约签订的重要依据,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动机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等途径来进行盈余操纵,最典型的管理层激励就是允许管理当局拥有一定的剩余索取权。管理层持股有助于使管理者和外部股东的利益相一致,可以减少管理者在职消费、剥夺股东财富和进行其他非价值最大化行为的动机,可以有效地减少行为的不确定性的行为。监事会可以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可以通过监事会的行为来监督董事和经理的行为,减少行为不确定和投机行为为企业利益带来的危害。企业通过内部控制来有效地减弱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因素,进而弱化由于这两点因素而导致的“合同”不完全性的行为,进而弱化盈余操纵的行为。

摘要:本文分析了企业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实质性目的以及原因。通过案例分析的方法能够比较容易的得出交易成本的相关因素在其中发生的实质性作用。结果表明:交易成本的人的有限理性,投机自利行为,行为的不确定性以及隐性成本的节约是造成企业频繁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原因。

关键词:关联交易,盈余操纵,交易成本,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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