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处理财产授权书(精选6篇)
委托处理财产授权书 第1篇
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5篇)
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处理事务上我们需要用到委托书,那么一般委托书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1编号:年 字第号
根据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借款合同》,甲方承诺将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特向乙方出具了财产清单.甲方声明:
以上清单所列财产均为甲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有虚假,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甲方授权:
1.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不偿还《借款合同》之 万元借款时,甲方授权乙方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及其他合法方式处理甲方所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列财产)。
2.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授权乙方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过户、抵质押登记及注销、公证及其他委托手续),且乙方在处理上述事务中有转委托权。
3.甲方对上述处置结果予以全部认可;并自愿放弃在处置过程及结果中的抗辩权及法律主张。
4.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在甲方不偿还《借款合 同》之 万元借款时,甲方授权乙方有甲方的公司经营管理权,直到乙方的全部债权的实现。
本件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签名):
年 月 日
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2委 托 单位: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副董事长
受 委 托人:姓名:XXXX 工作单位:北京旭辉兴科置业有限公司
职位: 法务助理 电话:XXXXXXXXXXXX
现终止受委托人XXX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司与XXX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切授权。
委 托 单位:北京XXX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3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副董事长
受委托人:姓名:XXXX工作单位:xx旭辉兴科置业有限公司
职位:法务助理电话:XXX
现终止受委托人XXX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我司与XXX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的一切授权。
委托单位:北京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4委托人:
身份证编号:
委托人(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受托人:
委托人系未婚/夫妻,现将其所有的牌、车牌号为的车辆抵押给银行用于办理个人贷款。自委托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如委托人连续两期或者累计三期不按期归还银行借款本息,在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委托人承诺自愿将该抵押车辆交付给受托人,受托人有权依法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归还委托人在银行的号借款本息,且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妨碍、阻拦对该车辆的处置。委托人对受托人特别授权范围如下:
1、受托人有权办理上述抵押车辆的挂牌出售,代表委托人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代收车款。
2、受托人有权以出售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偿还所欠银行贷款本息,受托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剩余车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受托人有权向委托人追偿。
3、协助买方办理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及相关手续的变更。委托人如有上述违约行为,不向委托人交付该抵押车辆,受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4、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限范围内签署的所有文书,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不可撤消。
委托期限:从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上述车辆的`转让手续办理完毕时止。
委托人:
受托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财产处置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事项: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的《合同》(编号:),委托人为受托人提供反担保。在委托人按约定需承担反担保责任时,委托人授权:
1、受托人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委托人的委托人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处理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有关合同约定的款项。
2、委托人质押/抵押给贷款人的财产,在受托人向贷款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受托人亦有权直接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
3、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登记、质押抵押登记及注销、公证、拍卖、交易、过户及其他委托手续)。
4、受托人在处理反担保物过程中有转委托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受托人的公章后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指模)
委托处理财产授权书 第2篇
受托人:xxx,男,一九六三年二月十四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51040219630214xxxx。
我和xxx于9月27日解除婚姻关系,鉴于在财产分割方面,我们原有共同财产之在xx省xx市xx县xx镇佛新路8/8/5-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183.6平方米,住宅及商铺,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合房字第200xxxxx -1号),该房屋系我和xx的共有房产,产权无争议,通过我和xxx在离婚协议上所述产权划规xxx所有,所以我自愿放弃该房屋所有权,我因事务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现特委托xxx为代理人,以我的名义全权办理如下事务:
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及国土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提供相关资料,签署相关文件等一切手续,如上述房产地址或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代为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上述房产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等变更手续。 受托人在上述范围内在有关文件上的签字、盖章及提供材料,我均予承认并自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从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论婚约财产纠纷的处理 第3篇
一、婚约财产纠纷的概念
婚约, 是男女双方以今后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所做出的一致意思表示, 即婚姻预约。在一些地方又称为订婚或订媒。所谓婚约财产纠纷是指男女双方在相识恋爱期间, 一方因特定原因而从对方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 在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时, 财产受损的一方请求对方追还财物而产生的纠纷。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出的事先约定, 但婚约毕竟不是婚姻, 在我国不产生婚姻法律约束力。一方要求解除婚约无须经得对方同意, 更无须走诉讼或调解的程序。婚约的解除, 会相应产生婚约期间财物的返还, 由此产生财产纠纷在所难免。
二、婚约财产纠纷的定性
我国《婚姻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故索取所得到财物应全额返还。但是对于恋爱中的互赠财物或者订婚中的互赠彩礼, 我国婚姻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这类纠纷如何解决, 如何定性。笔者认为, 男女双方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应归于一种特殊的赠与, 即目的赠与, 其符合我国民法理论中的公平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目的赠与要求赠与人不得要求受赠与人请求结果的实现, 即给付方不得因为给付而要求对方必须与其结婚。此种理论满足了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财物的行为的一般属性和特殊性。
三、婚姻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
最高法院下发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试行) 》。该规定对婚约财产纠纷作了解释:婚约财产纠纷是指婚约关系存在期间订婚双方因维持婚约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关系。这里的婚约关系即是指以结婚为目的而事先达成协议的无配偶的男女之间的关系。因婚约财产产生纠纷, 其诉讼主体应是解除婚约的男女而不应是其他人。同时笔者认为, 婚约财物的给付是按照当地风俗而为的一种行为, 无论是双方父母, 亦或媒人的参与, 均为一种形式, 是一种婚约财物赠与的中间人, 是代理一方的行为。是基于婚约双方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行为, 即为表见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系婚约双方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当然也包括婚约双方亲属以该方所为的赠与行为, 对方亲属以婚约名义所接受的行为。据此, 婚约财物纠纷案件应以婚约双方为当事人。
四、财物范围及处理
婚约财物纠纷的处理, 既有法律规定, 更须明确财物的范围。笔者认为, 在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之前, 双方所产生的财物往来无论数额之大小, 均属礼尚往来之行为, 属互赠行为, 无须返还。订约时直至以后的彩物往来, 则应区别给付之性质, 区别处理。第三人的赠与均系迫于习惯势力的影响, 并非个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一旦婚约解除, 第三人赠与的实质条件即不复存在, 原赠与归于无效, 均应返还。
五、关于返还的标准和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在第十条中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 (二) 项、第 (三) 项情形下, 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 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但由于这一解释, 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 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 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 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 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笔者认为, 我们通常理解的, 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 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 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 就应予以返还。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 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 只要符合其中之一, 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 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 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 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 即应全额返还。
参考文献
[1]、《黑龙江审判》, 2008, 31、《黑龙江审判》, 2008, 3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分析 第4篇
关键词 财产清查 盘盈 盘亏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17-0113-02
在财产清查的过程中,会发现单位的财产管理、保管、会计核算工作做得不够完善、健全的地方及存在的问题,在清查之后,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手续,对清查结果进行严肃认真的总结和处理。
一、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程序
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分析账实不符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一般来说,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因管理不善原因造成的损失,应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入账;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列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对于盲目采购或盲目生产造成的积压,一方面积极利用改造出售,另一方面停止采购或生产;同时要积极清理债权债务。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后,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采取必要的措施,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财产管理水平。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或盘亏,应及时调整账面记录,以保证账实相符。要根据清查中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有关账簿,使各种财产物资的账存数与实存数相一致,同时反映待处理财产损溢的发生。
二、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步骤
为了记录、反映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应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在该科目下应设置“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待处理的损溢。“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的基本结构如下:
(一)审批之前的处理
对于财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在报经有关领导审批之前,应基于客观性原则,根据“清查结果报告表”“盘点报告表”等已经查实的数据资料,编制记账凭证,记入有关账簿,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数相符,同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将处理建议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
(二)审批之后的处理
经批准后根据差异发生的原因和批准处理意见,将处理结果编制会计,并据以登记有关账簿,进行差异处理,调整账项。
三、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举例
(一)现金长短款的处理
【例1】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库存现金短缺1000元。
(1)根据清查结果,填制“库存现金盘点表”,据此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1000
贷:库存现金 1000
(2)经查,短款为出纳人员工作疏忽造成,应由其负责赔偿。
借:其他应收款——XX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
如上述短款是由于非常损失(火灾、盗窃等)造成的,经报批核销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00
(二)固定资产清查结果的处理
【例2】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账外设备一台,估计原价为20000元,八成新。
(1)在报经批准前,根据“账存实存对比表”确定的固定资产盘盈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重置成本) 16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6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处理意见,通过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计算应纳所得税、调整利润分配。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处理意见,转销固定资产盘亏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4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40000
(三)存货清查结果的处理(原材料为例)
【例3】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某种材料一批,价格8000元。
(1)在报经批准前,根据“账存实存对比表”确定的材料盘盈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8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8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处理意见,转销材料盘盈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8000
贷:管理费用 8000
【例4】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材料50000元,其中35(1)在报经批准前,根据“账存实存对比表”确定的材料盘亏数,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50000
贷:原材料 50000
(2)在批准后,根据批准处理意见,转销材料盘亏的会计分录如下:
定额内的自然损耗,属正常损失,可记入“管理费用”账户,非正常损失,可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工作人员过失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赔偿,记入“其他应收款”或“原材料”账户。
借:管理费用 15000
营业外支出 35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50000
参考文献:
[1]俞正.会计原理问题解答(十三)财产清查[J].现代会计,2009,(6).
[2]李勇.财产清查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J].财会月刊,2007,(28).
[3]宋永和.关于不予抵扣的增值税会计处理问题探讨——处购货物途中短缺、毁损和存贷财产清查中盘亏、毁损的增值税处理[J].会计之友,2005,(9).
车辆违章处理授权委托书 第5篇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单位)(代理人)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办理委托人自有机动车号牌号码:注册日期:品牌型号:颜色:的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明原件
被委托人或代理单位(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被委托人或经办人应核实有关的委托人情况,保证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并亲自提交本委托书。
2、委托人、被委托人和代理单位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7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 第6篇
授权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因本人已向政府提出享受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本人同意将保障性住房家庭认定工作中涉及到本人家庭财产和收入等信息的查询权授予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及工作人员。请财政、民政、国土、人社、公安、住建部门和金融机构等凭此授权书予以配合。
查询内容:家庭成员收入、婚姻、土地、人事关系、户籍、机动车辆、住房产权、房屋交易等信息。查询所涉及家庭成员:
姓名与授权人关系身份证号本授权书自授权人签字之日起有效。
授权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