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调查与思考(精选6篇)
物业管理调查与思考 第1篇
政府转型引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广东省惠州市转变政府职能与社会创新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一班第二支部第二小组课题组
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紧迫任务。如何创新方法、率先突破,不少地方有不同的探索。广东省惠州市以促进政府转型为着力点,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通过全面谋划、扎实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一
惠州是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首批23个试点单位之一。近年来,惠州市委、市政府以省委书记汪洋同志提出的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为总目标、总任务,率先提出和实践“人本立市”战略,推动政府转型,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突出公共职能,打造服务政府。如何发挥政府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政府从经济建设型向公共治理型转变,打造服务政府,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惠州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引导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激活了市场主体,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一,实施“大项目带动大发展”战略,强化政府引导和服务功能。经济是民生的保障,而经济发展需要优质的大项目和相应的大环境。根据优越的港口条件,惠州市坚持“海油搞建设,惠州作保障”服务理念,为促进中海壳牌、中海油等大项目上马建设,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全程提供配套服务。目前,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年炼油能力达1200万吨,年产乙烯100万吨,并形成炼化一体化、上中下游配套的石化产业集群,成为全球领先的石化产业基地。另外,在电子信息产业方面,惠州形成了“两链条三基地”:平板显示产业链、LED产业链、全球最大移动通讯产品生产基地、全国最大汽车电子生产基地、广东省清洁能源基地,等等。这些产业效益普遍较好,对地方财力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2011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097亿元。第二,以审批制度改革为抓手推进政府管理变革,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惠州市通过连续四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削减了74.5%;组建市行政服务中心,55个办事单位进驻,对216
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理,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务;出台《惠州市企业登记注册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破解企业“注册难”;制定并实施关于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28条”,为企业减、免各种费用3.5亿元。第三,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重点,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近年来,惠州加大市级财政统筹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完善城乡功能配套;继续实施“双转移”战略,推动龙门、惠东产业转移园建设,并取得新成效;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农田水利、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和信息畅通建设,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水平。
人民福利优先,打造民生政府。如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政府从经济增长型向民生优先型转变,打造民生政府,是新世纪新阶段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惠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围绕建设民生政府,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大力发展民生事业,推进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不断提高全市群众的生活水平,增强了幸福感和归属感。第一,率先提出“人本立市”发展战略,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2006年底,惠州市第九次党代会在全国率先提出“人本立市”战略,市十次党代会提出“坚持人本立市”。惠州市还率先提出打造“民生财政”,市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用于民生的比例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2011年达到63.9%。第二,努力办好民生实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围绕实现“户户有就业”,将项目建设与促进居民就业创富结合起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争创省“教育强市”;率先实现医保“三网合一”和全覆盖,全面实施“一村一站一医生一护士奖励一万元”,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每年投放2000多万元,对包括外来人口在内的所有对象实施免费婚检和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投资400多万元,开发建成全市联网的“儿童免费接种系统”,“健康惠州”建设成效明显。第三,全力促进富民共享,民生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惠州市围绕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每年投入2000余万元,用于建设和补贴156家“平价商店”,抑制周边商家物价,每年间接为百姓节约开支6000多万元;推进“村企合作共建新农村”,创新实施“双项目”(对贫困村建设脱贫项目,对贫困户开发致富项目)扶贫法,全市74个省级贫困村和1.23万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7年的3.19:1缩小为
2.43:1。通过这些措施,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不断增强,连续两年被评为“中国十佳最具幸福感城市”。
创新社会管理,打造高效政府。如何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推进政府从包办社会的全能型向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有限型转变,打造法治政府,是近年来全国开展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新课题。近年来惠州市围绕正确处理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建设小政府、高效政府和大社会、善治社会,初步实现了从管制型向服务与管理并重型转变。第一,探索基层民主自治有效载体,不断拓展群众社团有序政治参与。扎实开展“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完善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机制;率先探索网络问政,举办书记与网友见面会,开通书记微博,创新搭建了“惠民在线论坛”、党政领导信箱等网络问政载体,打造了网络问政“惠州样本”,被评为“中国互联网与社会管理创新城市”;创新基层民主政治实施形式,在实践基础上,形成了“四民主工作法”(民主提事、民主决事、民主理事、民主监事)、党员联系村务责任制、村(居)民议事规则等基层民主建设品牌。第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积极倡导和推动社会自治,凡是社会可以解决的事情,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交给社会;大力发展行业协会、公益性社会组织,推进政府向其购买服务;重视发挥社区作为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作用,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对每个城市社区每年补贴6万元工作经费。第三,发挥公安、信访、舆论和群众联合协同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开展“东江亮剑”严打整治行动,在报纸开设“„两抢一盗‟警情天天报”专栏,社会保持安定有序,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
加强制度防腐,打造廉洁政府。如何加强党和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从保密封闭型向公开透明型转变,打造廉洁政府,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惠州市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倡导为民服务、干净干事,在打造廉洁政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第一,增强责任意识,完善约束机制。惠州市围绕提高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着力完善机关干部“三服务” 的约束机制。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先后在全市机关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机关效能建设年”、“狠抓工作落实年”等主题实践活动,成立“机关志愿服务队”,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服务。第二,扩大群众参与,推进公务公开。积极探索政府接受群众评议工作制度,连续10年开展“万众评公务”活动,率先开办“行风热线面对面”节目;以开展党务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市政府组成部门从3
5个减少为32个;在全省率先完成公车改革,全市公车数量减少51.4%,公车经费开支总体水平下降22.3%,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第三,强化制度防腐,保持党风纯洁。围绕保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科技+制度”惩防腐败体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各种贪污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2007—2011年,5年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184件,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
二
总结惠州近年来以推进政府转型为抓手,扎实推进“科学发展惠民之州”建设的实践,主要有以下值得借鉴的经验:其一,始终坚持科学发展的目标导向。惠州自2008年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工作以来,在全省率先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县(区)党政正职和部门正职目标责任考核;考核体系分为7大类约50个细化指标,不同职责定位对应不同指标要求,并根据形势发展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对照指标组织严格考核,达标则发给绿牌,否则给予黄牌警告,获得红牌者则追究相应责任。其二,始终坚持惠民利民的价值导向。惠州以建设“科学发展惠民之州”为总目标总任务,始终坚持发展成果惠民利民,把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实施“人本立市”战略,坚持“民共建、民共富、民共享、民共乐、民共治”,既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又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维护了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得到群众的真心拥护。其三,始终坚持创新创业的改革导向。政府转型归根到底要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创新创业。惠州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通过加快行政审批制度和企业登记注册制度改革,营造了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通过实施全民创业五年行动纲要,出台扶持实体经济的优惠措施,设立文化产业和科技创新的专项扶持资金,充分调动了群众创业创新创造的热情。所有这些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群众活力、制度活力,营造了敢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良好氛围。
惠州的做法启示我们:推进政府转型,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首先必须重新审视政府治理理念和功能定位,改变政府职能“越位”、“错位”和“缺位”的状况,努力实现向提供服务、制定规则的公共服务、民生政府转变。其次要着力构建有效的权力制约与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使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依法依规运行;破除行政性垄断,消除权力寻租,放开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加强职能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展民主政治,保障群众在公共事务决策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从“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最后应该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社会转型、发展目的与发展路径、效率与公平等关系,充分认识到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可偏废;认识到发展目的是以人为本,发展路径是依靠经济增长、转型升级,切不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认识到不能片面追求效率,罔顾公平,否则会导致社会动荡,最终也会丧失效率。
物业管理调查与思考 第2篇
日前,*区采取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全区离任干部工作生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调查,共收回乡镇和区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填写调查问卷60份和“二线”干部所填调查问卷133份,收集意见建议50多条,通过统计分析,对目前“二线”干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二线”干部队伍的管理进行了思考。
一、“二线” 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调查情况看,“二线”干部队伍总体状况较好,大部分同志在多个岗位、多个领域工作过,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经验,有的还是某一工作领域的专家、权威。有的能够识大体、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平衡心态,尽快实现“退位”后心理上的平稳过渡。我们在调查中还发现,由于受传统观念和社会环境的影响,许多“二线”干部往往怕工作过头,担心被误认为出风头而不敢放手工作。“二线”干部自身在认识上大体存在三种心态:一是自我失落。认为过去有职有权,一呼百应,退下来后,自感有人敬而远之,因而闷闷不乐,神情忧郁。二是信心缺失。多数退居二线的同志长期处于闲置状态,使人们产生错觉,认为50多岁的人 就不能从事具体工作。三是人走茶凉。认为自己是“下台”干部,会被人另眼相待。具体有以下三种表现:
一是赋闲状况比较普遍。一些“二线”干部在改任非领导职务后,受思维定势制约,难以接受与自己过去不同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愿从事非领导岗位的具体工作,成为“闲人”。从调查统计的情况看,参与问卷调查的133名“二线“干部中,目前仍正常上班的17人,帮办服务的25人,专业招商的6人,仅占被调查总数的36%,闲置在家的76人,其他的9人。排除一部分身体状况不好的,很大一部分“二线”干部真正退居到“二线”,“挎着菜篮子,领着小孙子”,使这笔宝贵的党政人才资源造成浪费。
二是滑坡状况日趋明显。提前进入“退休”状态,一些干部调整到“二线”后,角色转换不到位,思想陷入误区,对组织安排缺乏正确认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缺失。在“二线”干部中确实有些同志身体状况不好,无法上岗履职,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不愿意上班履职,乐于清闲安乐,也有部分“二线”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后,自谋第二职业,从事经商等活动,把退“二线”等同于退休。调查显示,有20名同志不愿意从事组织上安排的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占调查总数的15%,虽然只是少数同志,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部分同志的心态。有的“二线”干部认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有必要再去学习提高,即使参加学习也是应付了事。
三是自我约束不够严格。绝大多数“二线”干部心态较好,但是由于受社会舆论和家庭压力等影响,有的责任意识减退,享乐意识增强;有的工作态度消极,作息由刚性变弹性,工作由带头变被动;有的组织原则性下降,联络感情多、办公事少,回避矛盾多、讲原则少。久而久之,造成部分“二线”干部自由散漫,忘记了身份,忘记了职责,逐渐放松自我约束。一些“二线”干部认为自己仕途上已告终结,处于“一不做,二不休”状态,工作具体表现为“二无四不”,即:无组织、无纪律,不上班、不在岗、不履职、不参加考核。
二、加强“二线”干部管理存在的主要困难
由于缺乏对“二线”干部这一群体的刚性约束管理机制,使得一部分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同志在管理使用上成为一个“盲区”,从而导致出现一些不正常的现象。
一是思想认识难统一。“二线”干部所在单位在管理上主要是两种类型:一是搁置型。“二线”干部多从乡镇和县直机关的领导岗位上退下来,部分现任单位领导曾经做过这些同志的下属,碍于情面,不能够上纲上线进行管理。有的单位负责人不敢管,认为“二线”干部资格老,难以驾驭,管不住不如不管,干脆不闻不问。二是保姆型。部分现任领导在对“二线”干部的使用和管理上存在顾虑,担心“二线”干部干涉单位决策和具体工作,不愿发挥其作用,只要慰问 好、关心好就行了,单位发挥的更多是一个保姆的作用。从调查统计情况看,“二线”干部仍上班的仅占调查总数的36%。在职领导和“二线”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普遍存在误区。
二是职责考核难评定。由于“二线”干部仍在“一线”的工作较少,加上有的“二线”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执行力与在任领导也有区别,造成考核评定难。免职后的“二线”干部,没有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不知应该担任什么角色,说什么样的话,干什么样的事,现任领导也感到棘手。无明确的职责,无明确的分工,无明确的考核标准,“二线”干部参加考核也是形式大于内容,考核结果也均处于“称职”这一大平台,职责考核无从谈起。
三是日常管理难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把“二线”干部管理的问题摆上议事日程,对他们从领导岗位上下来后如何发挥作用研究不多,一般以较为松散、间接管理为主。如果按在职人员管理,“二线”干部思想上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包袱和的压力,加之无统一的制度和办法,导致所在单位处于两难境地。
三、加强和规范“二线” 干部管理的对策思考
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是体现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环节,如何科学管理好、使用好离任领导干部,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是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面。结合调研情况和具体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线”干部队伍管理要从以下几 个方面着手。
1、加强宣传,营造“二线”干部想干事的氛围。参与统计调查的“二线”干部中,有89人愿意从事组织提供的特定工作岗位,占调查总数的67%;60名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中,有51人愿意安排“二线”干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占调查总数的85%,由此说明,不论是“二线”干部本人,还是现任单位领导,绝大多数都希望“二线”干部能够从事一定的工作。因此,必须要强化宣传教育,破除当前社会以及“二线”干部本人思想观念束缚,在全社会树立“二线”干部大有可为的观念,引导“二线”干部正确对待组织安排,珍惜退休前的工作机会,调整好心态,“不越权,不越位”,主动“传、帮、带”,继续闪光发热。要选树“二线”干部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媒体对“二线”干部中角色转换快、作用发挥好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鼓励和激发“二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单位党政领导更要转变思想观念,放手使用“二线”干部,其他同志也应尊重配合他们工作,从而使“二线”干部真正发挥作用。
2、因势利导,搭建“二线”能干事的平台。“二线”干部曾担任过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要因势利导,合理安排,科学使用,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可按照“个人自愿、量力而行、双向 选择、人岗相宜”的原则,作以下几个方面的安排:一是参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督查。适当安排一些年纪较轻、身体硬朗的“二线”干部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各项阶段性工作以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参与帮扶培养年轻干部。充分利用“二线”干部情况熟、经验足、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探索建立帮带新录用公务员的“一帮一”、“一帮几”的帮带制度,通过以老带新,助推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和成长进步。三是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的调研和督查。组织“二线”干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开展调研、督查工作。为区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在“二线”干部使用上实行双向选择。从调查统计的情况看,“二线”干部选择岗位的类型比较多,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实行双向选择,让“二线”干部选择城区拆迁、企业帮办服务、专业招商、信访接待、村居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等岗位,充分发挥其作用。
物业管理调查与思考 第3篇
笔者在2014年七、八月对该县乡镇集体资产管理进行了调查, 共走访25个乡镇, 查阅了近三年的村镇集体资产管理的资料。
一、调查结果
(一) 村镇集体资产管理人员及业务培训
全县25个乡镇, 共有乡级代管员46人, 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28人, 取得会计资格证的仅2人, 审核会计、账管会计全部由一人兼任;每个乡镇都建有台帐系统, 但更新率不高。
全县有273个村, 4个居民委员会 (社区) , 无专职报帐员, 资产管理员全部由村文书、村主任或团支部书记兼任, 且异动频繁;133个村没有村镇资产监督委员会或同等职能的组织。
三年内, 县农村经济管理局组织了4期乡镇服务中心代管员培训, 共212人次参加培训, 村级管理员培训7期, 但参加培训的大多是村主任。25个乡镇共开展127期村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时间在1~2天, 参训人员共503人次。
(二) 村镇集体资产的基本构成:
(单位:万亩)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三) 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债权债务
截止2013年底, 全县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债权总额为2614.37万元, 但大多数是无效债权。债务总额3319.17万元, 其中短期借款1413.22万元, 应付款项1907.31万元, 应付工资303.81万元, 应付福利41.09万元,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663.74万元。债务主要是:基础教育负债1227.49万元, 村级公路建设负债2017.34万元, 水利设施负债448.17万元, 卫生设施负债121.19万元。
二、现行村镇集体资产管理的方式及效果
当前村镇集体资产管理依据的是湘政办发[2011]135号和怀化市委办[2010]13号) 文件, 总的来说, 该文件对村镇集体资产的界定、管理的程序、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体系的设定是明确而可行的。
1.管理范围包括了农村村镇村级集体资金、村级集体资产、村级集体资源。
2.管理程序上要求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 (简称村级组织, 下同) 组织召开党员、村民 (社员、股东) 代表会议, 充分征求意见, 拟订管理方案, 经由乡镇审核、民主决策, 管理过程中要求全程监督、公开公示。
3.由县农廉办组织专人对村镇集体资产清查核实,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包括银行开户制度、村级招待费制度、村外出考察学习制度、项目工程结算兑现管理制度等。并建立了资产台账, 规范了资产处置, 如对于各村在盘点清理中发现集体资产盘亏和不实且金额较大, 需进行资产帐面核销的, 应逐一查明原因, 由村经济合作社管委会 (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 拟定处理方案, 报乡镇 (街道) 审核通过, 提交村民 (社员、股东) 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决议,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 (街道) 备案, 各乡镇 (街道) 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调帐和销帐;对大额集体资产拍卖、转让、联营等对外处置的, 必须经过资产评估, 确定市场基准价格, 根据以上程序进行报审和报批, 最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处置。
4.建有相对完备的资产管理体系
一是每个乡村设立有管理服务中心, 配备了至少一名管理人员;二是对部分村级台帐管理员进行简短的培训;三是大部分村镇有监督的机构, 如村财务资产监督委员会。
这些工作, 对村镇集体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 到2013年底, 全县村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
其次, 资产的交易市场化, 公开公示, 透明度提高, 群众反映良好。
第三监督管理的不断强化, 一定程度上遏止了资产违规处置。
三、当前边远山区村镇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结果来看, 尽管市、县、乡 (镇) 各级都加大了村镇集体资产的管理力度,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一) 管理人员不稳定
一方面是管理人员变动幅度大, 2013年底全县村镇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由2009年的68人减少到39人, 村级管理人员有的外出务工, 有的不干了;另一方面, 现有管理人员业务能力不强, 县本级培训没有完全覆盖, 培训粗略简短, 乡值管理人员中有21人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 管理尚欠规范
一是对资产的台帐登记不够完善、全面, 调查的结果来看, 有部分村镇登记项目不细、不全, 分类有些混乱;二是集体资产的发包或处置不够规范, 一些村组在集体的山林、果园、土地、房屋设施等发包出租时, 不向上级申报, 也不经村民代表大会, 而村干部擅自签订长期合同, 一些不合理的的承包承租引起群众不满。
(三) 监督监管还有些不到位
如村级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规范, 有的没有明细, 有的在村干部家中墙壁上公布, 多数人看不到;又如对集体资产承包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督
四、边远山区村镇集体资产管理的设想与对策
1.建立一支稳定的村镇集体资产管理队伍。农村基础组织要深刻认识到村镇集体资产管理是村民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是构建法制农村、和谐农村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支稳定的村镇集体资产管理队伍, 让村民放心, 监管有力, 是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的基础。基础乡镇要指导村级选派素质可靠、年富力强的人担任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人员, 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要进行全面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对于特殊情况缺员要及时补充。落实并逐步提高管理人员的经济待遇, 同时建立有效的管理人员的任用考核与奖惩机制。
2.健全资产台帐, 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 进一步彻底摸清资产, 建立电子台帐, 具备条件的地方最好能建立资产管理网络, 一方面使资产信息详尽且更新便捷, 另一方面又方便村发查阅、反馈。
3.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制度, 在乡镇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完善各相关管理制度, 如收入管理、现金管理、支出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票证管理、会计报表、财务档案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项制度, 资产、资源经营与处置招投标制度、财务预决算管理、定期清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值增值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产权改革办法、集体土地有序流转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并严格执行, 做到任何资产行为有理有据。
4.加强监管, 民主决策。一是要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均纳入公开范畴, 让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二是要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健全村务、财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制度, 同时建立完善村集体组织资产审计制度和监督渠道, 组织定期审计、专项审计, 并公布审计结果。三是实行村镇招投标委托制度, 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委托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重大工程建设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 广泛征求意见后, 由管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四是监管常态化, 采取“台帐式”管理办法并入网, 方便村民及上级组织随时监管。
总之, 从调查结果看, 边远山区村镇集体资产现行管理模式对于维护村镇集体经济、促进法制、和谐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加强村镇集体资产管理, 对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摘要:边远山区村镇集体资产现行管理模式对于维护村镇集体经济、促进法制、和谐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成效, 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加强村镇集体资产管理, 对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维护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边远山区,村镇,集体资产,管理
参考文献
[1]周湘智, 陈文胜.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基于现代产权视角[J].求索, 2008 (01) .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第4篇
一、宝鸡市村级财务管理的主要做法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措施。
宝鸡市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坚持“三权”(财务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由镇财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各村设1名报账员,实行“村账镇代管,一厅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推行村组财务票据“联审会签”制,建立了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村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村组财务管理日趋规范。
(一)健全制度,明确权责。各县区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备用金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定期报账制度、村级报账审核制度、村级财务会计定期公开制度、代理服务机构和村级财务会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村级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财务会计定期审计等八项制度,将代理服务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和工作岗位,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分工和职责,实现权责一致、相互监督。
(二)清查财务,严控债务。2014年,各县区财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农业等相关部门,以清查财务为工作突破口,开展了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对“一事一议”奖补、“五保”供养、征地补偿等村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同时,研究制定消除村级债务、防止村级债务继续发生的相关政策,稳妥处理历史债务遗留问题,核销欠账,锁定旧账,确保村级资金核算由原有方式向代理服务平稳过渡。
(三)加大培训,提高素质。2014年,各县区财政部门扎实做好农村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全年共举办村级负责人及财会人员业务培训班26期,培训人数达6400人次。
(四)强化监管,规范公开。在开展代理服务工作中,市、县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指导各财政服务中心按照代理服务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操作、规范运行。通过不断强化调研交流检查机制、审计监督管理机制、财务定期公开机制,细化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布村级财务状况,增强农民群众的知情权,激发群众依法参与理财的积极性。逐渐构建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发挥代理服务工作效能。
二、宝鸡市村级财务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实现规范化。实行村账镇代管以后,各镇、街道办事处对所辖村集体资金在“三权”不变的情况下,财务收支普遍实行“代理记账、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规范服务”管理模式,初步实现了代理工作规范化。
(二)管理实现制度化。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制定了《村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账簿设置管理及账务处理制度》、《报账员制度》等一整套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工作管理制度,推进了村账镇代管工作的制度化建设。
(三)操作实现标准化。市县各级为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分别从工作流程、程序制度入手制订了严格的操作标准,注重抓好重点环节,确保了“三权”不变、报账程序方便、内部管理严密。
(四)财务实现公开化。推行村账乡管工作后,通过审批、审核权的前置设计和财务信息的及时公开披露,使村民民主决策权、民主监督权落到了实处。
(五)监督实现多元化。通过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等部门和村民委员会、村民理财小组、村民大会等各层次、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改变了农村财务监督弱化的局面,从源头上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遏制了腐败现象发生。
三、宝鸡市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深入推进,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密集出台,政府对“三农”投入规模快速增加,下达镇村的各项财政补助资金越来越多,管理量越来越大,使现有管理体制不适应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一些新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机制不健全,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滞后。现行“村账镇代管”机制主要采取事后监督,虽对村级财务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支出方面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镇财政服务中心只能对支出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村级支出的真实性掌握不够。加之村级投资项目多,支出类型杂,监管难度大,镇财政难以掌握这些项目和资金信息,事前、事中监管乏力。
(二)执行不到位,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家底不清、产权不明、无资产台账。有的村固定资产没有登记,有的登记不完整,造成账外集体资产,有的集体资产和设施被个人长期无偿占有。二是集体所有的山林、荒地、滩涂、水源等自然资源界定模糊,产权纠纷时有发生。有些村集体资产出租发包没有经过村民大会表决,由村民小组长代行表决权,程序不合法,所得资金没有全部纳入村集体财务核算。有些征地补偿资金发放不规范,资金流向不清。三是个别村集体资金的使用不透明,不公开。有的公布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导致干群关系紧张,造成一些不稳定因素。
(三)盲目搞建设,村级债务负担加重。村集体非生产性开支过大,有些村级组织缺乏对村级集体事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导致盲目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过度建设农村基础设施,致使村级债务负担加重。加之村级组织自身化解债务能力有限,最终使村级债务呈逐年上升趋势。
(四)持证率较低,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高。80%以上村级报账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知识匮乏,一些村财会人员流动较快,更换频繁,对报账程序和业务操作不熟练。有些村干部业务水平低,法制意识淡薄,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民主理财措施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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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职责,做好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优势互补、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加强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普及财经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对村级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执行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明确财会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内控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日常监督,定期对村会计票据进行稽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委托代理机构要严格代理程序,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会计核算,严禁平调、挪用代理资金,确保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明晰产权,全面摸清集体组织家底。按照“全面覆盖、客观真实”的原则,以现有会计资料为基础,先账内后账外核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资金、资产和资源,对账外实物清查核实,补充登记,按照规定申报处理。摸清债权债务,对相关经济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梳理,不规范的合同依法纠正,对违反法律、严重损害集体利益的合同进行撤销变更。通过清产核资,对已明确的产权发放产权证书,产权有争议的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进行界定,逐步推行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同时,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建立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三)建章立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规章制度,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基础上,建立《开支审批权限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重点加强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建设,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村账代理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村账镇代管办法及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审核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及时报账记账。要规范农村“三资”管理行为,建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的登记、使用、经营、收益和处置行为,确保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集体资源的使用管理,规范资源的承包、出让、开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行为全部纳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进行公开协商、公平竞价、公开招标。
(四)从严把控,有序化解村级公益性债务。建立债务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引导村级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发展水平,遵循量力而行原则,禁止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坚决制止村级债务攀升。全面清理村级债权债务和担保,落实化解村级债务目标责任机制,控制举债总量,多措并举,分类化债。对核查锁定的村级公益性债务,要在各村、镇、财政所进行公开公示,制定偿债计划,明确化债期限和责任,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激发村级化解债务积极性。建议上级出台政策,对时间长、内容详实、难以化解的公益性债务,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核销,避免长期挂账。
(五)强化监督,确保村级各项资金规范运行。将村级所有收支(上级下达资金、村自有资金、自筹资金等)纳入镇财政服务中心管理,每项重要经济业务都要规范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方式,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现象,切实加强约束机制。加强民主监督,改革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加大村民民主监督力度,赋予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原始凭证审核权,直接参与重大工程采购招标、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承包及经营,并做好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对群众关心的涉农资金发放、各类征地和拆迁补偿款发放、“农村三资”管理和处置等重大财务事项,及时逐笔公开,接受村民监督,使民主监督贯穿于经济活动始终。加强会计监督,村级组织的财务开支,经村级领导按职权审批并经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审核后,由报账员委托镇财政服务中心审查入账,对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退回村级组织。加强审计监督,实行村级财务会计定期审计制度,村民委员会换届、代理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调任、免职,应开展离任审计,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和跟踪审计,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公开审计结果,让群众了解情况。各级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和民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在尊重历史和现实、坚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全面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及时查处,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作者单位: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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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第5篇
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改革是唯一出路―关于加强县城管理的调查与思考 在我们大谈招商引资,向外全方位推介桃花江山美、水美、人更美,不断加速城镇化建设时,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我们的“窗口”和“脸面”――县城的市容市貌如何?也许,我们大家深感不尽人意!为此,我们最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形成了一 些粗浅的看法。 一、现状 底,县委、县政府把桃江定位为“长株潭后花园”。对县城提出了“建设花园城市,打造江南名镇”的美好目标,并确立了“西改东建,以建为主”的县城发展战略,要求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县城,以大思路、大框架、大发展建设东区。桃花江广场、桃花江大道、金盆路等工程项目相继开工,拉开了建设大东区的序幕。至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达7.2km2,涵盖8个社区,近10万人口(其中桃花江镇人口8.5万)。由于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县城管理的难度不断增大。县城管理有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管理、市容管理等多个方面。从调查了解情况来看,各个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矛盾与问题,但最突出的问题是市容管理水平难提高。近几年来市容管理大大加强,尤其是四大秩序整治,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赌的,但由于多种原因,县城市容管理水平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1、绿化。城市绿化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提供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同时,塑造一个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体现一个城市的特色与品位。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绿化条例》及省政府出台的条例《实施办法》和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绿地率30%以上(其中旧城区改造后不低于2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m2,但现状与要求相距太远。其一,绿化水平低。县城建成区绿化区域总面积为50万m2,绿化覆盖率为6.9%,绿地率为4%。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0万m2,人均公共绿地仅1m2。其二,绿化分布不均衡。东区绿化率较高,西区绿化率很低,不会超过2%。其三,绿化率提高不易。西区是商业区,人口稠密,但由于历史原因,建筑比邻间距非常小,只能在旧城改造时见缝插针。其四,绿化意识薄弱。从20以来,西区新开工项目的建设用地面积为4300m2,但绿化率只有4%;东区新开工面积50000m2,绿化率只有8%。竹业城建设规划了绿化面积,设计了绿化项目,但最后投资商未予执行;西区星海城,建设用地面积1000m2,但规划中的绿化面积被投资商挪作他用,什么绿化也没搞。过去的绿化没搞好,现在的绿化依然搞不好。我们仍然生活在“水泥森林”之中,“花园城市”只是遥遥无期的梦想。 2、基础弱。近年来,我县投入环卫资金150万元,购置了5台环卫专用车,安装地埋式垃圾箱54个,添置果皮箱及小型垃圾箱2500多个,县城日 清扫面积达55万m2,日清运垃圾160吨,基本保证了县城的干净,但要进一步提高环卫质量,可谓困难重重。其一,资金严重不足。环卫处现有正式职工92人(其中13人退休),临时工98人,每年含政府拨款与有偿服务费在内的收入共120―150万元,而支出为210万元,缺口达60―90万元。加上环卫处历年负债建设,尚欠贷款、集资款、工资、社保、医保金等182万元(此为审计结论),所以资金运转非常困难,人员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其二,设施老化。除近年新添置设施外,其他设施已破旧不堪。二台洒水车分别使用了8年和,是濒临报废的病车,经常出现误工现象;40个钢板斗已有50%被腐蚀报废,垃圾裸露率为30%。44座公厕只有6座是水冲式的,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且分布不均,目前东区没有一座公厕。其三,垃圾场建设迫在眉捷。现团山垃圾场已接近最大容量,至多可供填埋半年左右。环卫部门对新垃圾场选址有2个方案,一处是七里村,总投资约600万元;一处是水口山,总投资约400万元。但垃圾场建设费用无着落。 3、秩序乱 县城秩序经大力整治已有明显好转,尤其是西溪街、戏台坪等处现已基本畅通。但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屡禁不止的乱贴乱画、乱挂乱吊,屡罚不绝的乱摆乱设,屡教不改的占道维修、乱挖乱建,屡惩不断的乱停乱靠,这些问题始终是城管工作中任务最重,管理成效最差的“老大难”问题。今年2―10月,城监部门发放门前三包整改通知余份,拆除乱搭乱建棚点200多个,规范违章摊点8000多次,处罚卫生差的门店1000多个,协助交警部门规范和处罚车辆违章4000多起上述数字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秩序混乱实在是触目惊心。究其原因,有4种:①市民整体素质不高,秩序意识不强。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不文明行为随处可见,占道经营的“游击战”与越店经营的“阵地战”比比皆是。据10月26日上午统计,西溪街的越店经营与占道经营分别是21起、8起;11月3日上午统计,蔬菜公司附近乱停乱靠25次。②弱势群体利益与管理工作有矛盾。大多数违章者是县城老弱病残或“4050”人员,谋生技能不强、资金不够,只能小本经营,在街头从事加工、维修、开小餐馆、漫酒摊点、客货运输、废旧回收等小生意以养家糊口,这些经营活动与违章违规仅隔一步之遥,是违章违规现象产生的温床。所以管理人员纠章时,其抵触情绪十分激烈,且屡纠屡犯。③广告位与停车场地不适应需求。原户外广告大部分破损,拆除后进行了初步改造,但要统一规范,一步到位,难度较大,因而乱挂乱贴现象在所难免。如果要提高品位,就需大力发展大型户外广告牌,推出大型广告位。部分停车场地设置不合理,从客观上看,乱停乱靠难以消除。④管理依据操作性不高。这是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通病,目前县城管理主要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1995年101号令),省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这两个最权威的法规操作性不强。比如某餐馆门前纸屑成堆,你可责令老板清扫,但老板就是不扫,你罚款,他不交,那无法具体按规划操作。其结果是城管人员与经营户发生纠纷和打人事件多起,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造成上述情况的根本原因是体制落后。当前的县城管理以建设部门为主,桃花江镇为辅,其他部门配合参与。其问题是:其一,政企不分,管多了事。比如某街道旁要种100棵樟树,其运作流程是:先由绿化部门造出预算,报建设局、县政府批准,再由绿化部门去实施管理。政府(部门)只要做这么三件事:一是哪个公司要的`钱少就给哪个公司做,二是做好后我来验收质量,三是谁搞破坏(如乱砍树)我处罚谁。所以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是管理而不是承办与作业,主要是制定、执行有关政策,从法规、政策层面来管理城市,具体作业层面的事情应交由市场去完成,政企不分可谓现行管理体制的最大弊端。其二,管理成本大增。①不要政府管的事,政府却管了。在大包大揽体制下,除管理层人员成本外,作业层人员的生老病死也由政府包下,在市场经济下这是不可能的。②利益矛盾增加作业成本。在现今模式下,县政府与具体管理部门存在利益矛盾。从县政府来看总想少出钱多办事,部门本属政府的工作机构或组成机构,不以赢利为目的,但由于其兼具作业者身份,加上经费确实困难,能够向财政多要钱为什么不要呢?所以具体经办者由于赢利驱动,总想多得钱少办事。其三,责任不明,效率低下。大包大揽体制实际上是一种大锅饭体制――管好了县政府不会多给钱,管差了不会少给钱,管理效果与管理单位的生存与发展没有利害关系,它为什么一定要劳心劳力去管好?所以效率低下就顺理成章且屡见不鲜了。其四,难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依法治城是城市管理的要求与方向,只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县城管理才可能适应县城快速发展的需求。在当今这种统管体制下,县城管理由于法律、法制不健全,处于行政管理与依法管理并存、人治与法制同在的矛盾中,难以形成科学而长效的管理机制。我们在县城管理上的通常作法是哪儿乱了抓哪儿,管理手段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管理时好时坏,无法保障良好效果。在县城四大秩序整治中,我们推行了“局长包路段责任制”,有88个单位参与,表面看将维护县城秩序的责任分解落实,实际上是将城镇管理义务强行赋予与此毫不相干的其他部门,而依靠的是行政权力――不干就处分你这种模式,它模糊了管理主体,未顾及管理成本,不计较管理的权利与义务,虽可取得一时的成绩,但决非长效之策。 二、改革 全国近四十个大中城市管理的实践证明了改革是唯一出路,是加强城镇管理的重中之重。 (一)以管理科学为目标,改革统管体制。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彻底打破大包大揽的垄断经营体制,将管理职能与作业职能分开,管理层由财政供养,作业层改成公司,走企业化经营路子,自负盈亏。绿化养护、环境保洁、市政设施维护,要实行建管分离、管养分开,以市场化方式,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如社区)承担,形成统一管理、多家经营、有序竞争的运行机制。从目前情况来看,环卫、绿化、路灯、自来水四单位都是改革对象,可先选其中一家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力求稳妥安置人员,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部改完。参照国企改革办法,由建设局先拿方案,在该系统宣传发动、讨论完善后报县四大家审定。改革将带来令人鼓舞的成效。其一,管理职能的明晰与专业化,必然会消除效率低下等顽症,为管理科学化打下坚实基础。其二,可以腾出更多的资金来改善管理。①在市场化与民营化体制下,由于竞争激烈,具体作业层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完全可以实现少花钱多办事或花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的目标。②减少人员成本。由于人员分流自组公司或自谋生路,人员成本必会大大减少。③不存在管理设施购置。在现行管理模式下,管理设施都是公款购买的,改革后政府不可能再为某企业添置设施。综合来看,退一万步,即使当前建设局所有二级机构的人员一个也不分流,但作业层成本下降与设施支出归零也可腾出资金,从而缓解资金矛盾。 (二)以“三化”为内容,扩大资金来源 公用事业市场广阔,盈利稳定,几乎是旱涝保收,但现状是设备老化、管网失修、服务质量跟不上、亏损日益严重等乱象纷呈,随着时间推移必将成为政府的一大包袱。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公用事业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拮据的财政状况决定了县政府不可能投入更多的钱,投资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成为必然选择,从多方面筹措管理资金是大势所趋。在公益事业中,凡有一定回报的设施改造与维护必须有民营资本参与或独资进行,凡属有偿服务的须由受益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尽量通过市场力量来配置公益资源。除此之外,县政府应加大有关资金的收取力度。 1、扩大电费附加征收范围,降低路灯电价。电费附加,其全称为“电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①扩大征收范围,建立透明机制。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元月下发的《关于湖南省城乡用电同价和农网改造还贷加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急・计价格〔〕125号)明确,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的电费附加为每度2分,大工业与普通工业用电的附加为每度0.7分。目前全县12个建制镇已实施亮化工程,但电费附加只开征了桃花江、灰山港、马迹塘3个镇,应扩大到另外9个镇。因电费附加已包含在国家公布的电价中,电力部门已按公布价格收取电费,开征的实际工作就是与电力部门结算清楚。今年3月在县政府主持下,建设局与电力局就电费附加达成一致,并签署备忘录,其核心内容是:电力局确保每年向县财政解缴115万元电费附加,超征部分80%用于偿还电力局在路灯事业中垫付的资金(经审计,垫付资金为262万元),20%解缴县财政;100万元电费附加支付电力局5%的手续费,超过100万元部分按8%支付手续费;此方案一定三年不变。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一年到底能征收多少电费附加?或者说多久才能还清电力局的帐?如果12个镇全部开征,20仅农电这一块就可征114万元,全部加起来估计每年的电费附加应在300万元左右。因此应建立一种公开透明机制,使县政府明了征收使用情况。②降低路灯电价。路灯用电属非居民照明类,路灯照明不以赢利为目的,属公用事业范畴,现今除桃、灰、马三个镇按每度0.786元收取处,其余9个镇按每度1.185元收取,按急・计价格〔2003〕125号文件通知,这9个建制镇的路灯电价应为每百度0.736元,县计物局应向市计物局报告,申请把电价立即降下来。路灯电费是由电力部门在电费附加解缴前直接扣除,因而降低路灯价格就是增加电费附加。 2、开征异地绿化费。新开项目的绿化工作务必达标,未达标者必须开征此费,其目的在于减轻财政投资压力。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国发〔〕20号文件及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根据绿化规划和工程定额标准,在基建投资中安排配套绿化资金,确保绿化建设。对绿化用地面积,因特殊条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将绿化资金交由绿化主管部门进行异地绿化。全国大部门城市已开征了异地绿化费,但我县还没有开征,建议尽快尽早开征。应由建设部门拿出具体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3、提高排污费标准。排污费的准确名称是:“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根据湘价费〔2001〕261号文件精神,我县制定的排污费标准为每吨0.05元,从实际情况看,这点钱不可能进行污水处理。县城建一个处理能力为300万吨的污水处理站,少则600万元多则上千万元,而每年的污水处理收入只有1.23万元(前已述及),所以最终果就是污水直排,严重污染资江水质。4月6日,省政府出台的排污收费指导标准为每吨0.2元,现在长沙市为每吨0.4元。我县具体采取什么标准应通过听证会进行确立。 4、改革环境卫生费收取方式,减少跑冒滴漏。环境卫生费本是一种有偿服务费,由环卫处与社区(负责小街小巷卫生)分别收取,不论环卫处还是社区,卫生费收取都非常不易。环卫处为此专门设立了一个10几人的收费组负责此事,但收费成本高昂,收费效果不很理想,至目前止,环卫处还有13万元卫生费未收到,将有关门店一状告到法院,除去受理费等费用,到手的不会超过4万元。社区卫生费也不易收取,每年40多万元卫生费,能收到一半就不错了,社区工作人员最不愿干的就是上门收费。卫生收费难是各地城镇管理中的一件头痛事,近年来很多地方已进行改革,改在自来水中收取,湘价服〔2003〕150号文件也是如此要求。建议:居民卫生费由自来水代收,车辆卫生费由交通部门代收,单位卫生费由财政代扣。具体标准是一个敏感问题,现行标准有些乱,有5元的、10元的、12元的、18元的几种,应根据指导价格分别召开单位、门店、车主、居民听证会,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三)以市容管理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所谓长效机制,我们认为其核心是责权利相统一。 1、制定市容管理规划与标准。我们要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县城,要打造江南名镇,必须有规划,有各项管理工作的相关标准。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园林绿化工作还没有相应规划,这简直是匪夷所思的。因此,我们应先来一次清理,看看缺少些什么,力争制定出科学而长远的规划及具体而可行的标准,比如优化的道路结构、良好的垃圾处理设施、合理的市场布局、美化的县城空间景观等。 2、建立综合执法机制。在县城管理中,执法者有城监、环卫、绿化、规划、城建等部门,管理力量分散,反应速度慢,执法能力弱,所以必须整合城管资源,形成强有力的综合执法机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综合执法队伍须有公安的参与。从上海、香港、新加坡等秩序良好的城市来看,“一警多能”确是一条好作法,宁波等地还干脆推行了“城管、警察、法庭”的城管模式,建议在公安系统内设立城管分局,或抽调适量干警参与。 3、建立责任机制。其一是实施路段长承包责任制。将县城划成若干区域或路段,据其管理难易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与经济标的,以招标方式承包给管理单位,年终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奖优罚劣。其二是改革用人机制,实行末位淘汰。队伍内部进行优化组合,中层骨干一律竞聘上岗,做到能上能下,淘汰者只发给生活费。 4、建立监督机制。在内部监督上,成立专门的督查小组,每周对各执法组的工作进行随机检查,每月进行总结,对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整改。在外部监督上,从社会各界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市民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全方位监督执法管理工作。 5、改“局长包路段责任制”为“局长包机关责任制”。局长应负责本局的人员、车辆不违规违章,如有违反,一次通报,二次警告,三次在“三个文明”考核中扣分,并对屡犯不改局的局长给予适当处分。 6、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按路段长责任制分段承包管理好,对不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单位、门店给予相应处罚。 湖南桃江县委政策研究室:六的云
农信社管理状况调查与思考 第6篇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社取得长足发展,金融支持“三农”作用更加明显,支农主力军地位不断强化。但是,由于困扰农村信用社发展的体制上和管理上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解决,农信社在内控机制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存在的问题
——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对高管人员权利约束不足。以“三会”为基本特征的内部治理机制在一些信用社长期得不到完善,“三会”形同虚设,岗位的管理与约束作用根本得不到发挥,高管人员权利失去约束,在经营决策上“一言堂”成为普遍现象,违规操作、高风险决策时有发生,甚至诱发职务犯罪。辖区内农村信用社以往发生的14起案件,其中有9起是高管人员作案,占比64%。
——内控乏力,监督制约功能迟滞。金融机构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有效监管的重要前提。长期以来,一些信用社对内控机制建设认识模糊、重视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重业务、轻管理,重外延扩张、轻内控建设”,致使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不完善,各业务环节、业务岗位、操作程序缺乏有效制约,管理粗放,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现象较为突出。自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辖区内农村信用社共查堵各类陈案14起,案件成因均为内部控制不完善,违规操作。
——内审机制建设滞后,查处违规操作能力薄弱。一是内部审计稽核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职能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稽核人员少、素质较低,稽核检查的“面与质”都很难达到及时发现问题并堵截案件的要求;三是缺乏健全的稽核监督责任制和严格的稽核监督问责制,一些常规的稽核检查流于形式,工作敷衍了事,难以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无法形成有力约束,影响了内控机制整体作用的发挥。
——劳动用工机制不完善,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全市农村信用社员工体制呈多元化态势,有国家干部、国家工人、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性职工等体制,并且同工不同酬,全市农村信用社临时工达700余人,占全辖区从业人数的20%,有的临时工已经从业10余年。由于员工之间身份不同,薪酬差距过大,一些临时顶岗人员心态失衡,感到前途渺茫,工作缺乏责任感,内控和案件防范意识淡漠,为安全运营埋下了隐患。
——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指标考核缺乏科学依据。一些农村信用社为迅速甩掉亏损帽子,不顾自身实际,盲目扩大信贷营销计划,过分追求账面利润。在经营指标设置上,仍以存款、贷款、利润、不良率等经营指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指标权重上,效益指标、业务指标权重相对偏大,内控管理指标、风险管理指标权重相对很小;在指标分解上,仍然注重按照指令性方式,有些指标超出部分基层社实际承受能力,在客观上导致非理性经营思想膨胀,从而忽视对其自身的内部管控,极易引发经营风险。
——员工整体素质偏低,服务功能和手段落后。齐齐哈尔市农村信用社员工大多数是行社脱钩前农行系统为照顾职工家属就业的人员,知识结构和业务技能很难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高层次专业人才缺乏,职工整体素质低下,自律自控能力较弱。同时,信用社硬件建设落后,制约业务的全面开展。一是结算渠道不畅,结算方式单一,影响客户的资金使用效率;二是与其他银行业机构相比,信用社职能单一,存在手工操作和计算机系统管理“两只脚”现象,工作效率低下;三是信用社汇路不畅,自己没有全国的通汇网络,缺乏竞争力。
政策建议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发挥“三会”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要在组织架构上完善公司治理,重点做好理事长和主任分设并真正履行各自的职责,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要合理界定理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权责,特别是对理事长的职责定位和履职监督要到位,规避“一长独大”和盲目决策现象。
——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农村信用社要结合自身特点,形成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是加强人的管理,控制管理好各岗位、各个操作环节的工作人员,做到既能控制具体操作人员又能控制高管人员,克服内控制度“控下不控上”的弊端,使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岗位、各职位、各部门、各环节,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实现合规操作、管控风险的目的。
——坚持审慎经营理念,科学制订考核指标。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订行业发展规划,消除过分追求账面利润给基层社带来的经营压力问题。在考核指标上既要充分考虑盈利性,又要考虑规模小、人员少、力量薄弱的现实条件,做到追求利润与防范风险的有机统一。
——搞好内审稽核体系建设,增强查纠功能。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稽核队伍建
设,配足配强稽核人员,把业务精湛、作风正派的人员配备到稽核岗位,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稽核队伍。同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的稽核监督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稽核部门的监督职责、权利和义务,增强内部审计稽核部门履职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实施人力资源改革,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要把推进劳动用工、薪酬分配
和干部人事改革作为转换经营机制的突破口,尽快完善劳动用工机制,严格机构编制,面向社会招录高素质人员,推行全员合同制并推行竞聘任职、上岗,合理分流富余人员。改革薪酬分配制度,理顺薪酬体系,实行按岗定酬、以绩取酬,建立科学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注重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良好的员工素质是提高制度执行力、规范经营行为的基础。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要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农村信用社长远发展的战略性规划,着力提高员工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文化素养和经营管理水平,适应行业竞争和业务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