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精选8篇)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SXH卫生服务中心 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SXH卫生服务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
目录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2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3 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4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5 慢性病监测制度........................................................................6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7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8 服务随访制度............................................................................9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10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二、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四、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五、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六、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臵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一、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三、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四、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五、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六、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慢性病监测制度
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二、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四、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五、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六、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一、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二、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三、对以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
四、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五、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
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服务随访制度
一、坚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二、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三、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四、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五、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一、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街道、村(居)委会、监护人三级精神卫生管理网络,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二、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三、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四、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五、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六、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七、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八、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九、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第2篇
一、时刻要保持卫生间的清洁舒适,空气清新,无异味,无臭味。
二、卫生间卫生责任人为胡元梅,各项卫生标准参照以下内容: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沙泥、无杂物;地面与墙面的边界无卫生死角。
2、墙面瓷砖:无尘、无污渍、无水印,光洁明亮。
3、天花:无蛛网、无灰尘、无污渍。
4、洗手盆:干净、无污渍、光洁明亮。
5、玻璃镜:无污点印迹,光洁明亮。
6、水龙头、自来水管、排水管必须能使用正常。而且干净无污渍、无水渍,不锈钢材料的,还必须闪闪发光。
7、粪盆、尿盆:干净无积垢。
8、门、窗:无污渍、干净无尘。
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绩效管理研究 第3篇
1 乡镇卫生院“原始绩效管理”的形成
所谓“原始绩效管理”是指乡镇卫生院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直至本世纪初那一段时期, 为了自身生存进行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
让我们简单地回顾“原始绩效管理”是怎样形成的。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乡镇卫生院是不存在经营性的, 也没有“绩效管理”的概念。当时的收支固定, 人员固定, 管理模式固定, 乡镇卫生院是在固有的格局下周而复始地运行。
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潮使乡镇卫生院生存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补助被削减, 市场被分割, 风云突变的外部环境毫不留情地把乡镇卫生院置于内无粮草、外无救兵的困境。
处于死生存亡关头的乡镇卫生院当时面临着两种选择:
选择之一是“拍卖”。让机构与机制同归于尽, 乡镇卫生院成为原有体制的殉葬品!
另一种选择是“保机构, 变机制”。使乡镇卫生院在新的运行机制中浴火重生!这种机制的基本特点是变“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在“以收定支”铁律下, 乡镇卫生院内不适应这种工资制度的人员只能在无奈中自动退出, 另谋出路。卫生院则根据需要自主聘用适合的人员, 原先的“固定用工制度”自然为“全员聘用制”所代替。于是“以收定支”的分配制度又顺理成章地衍生了“全员聘用”的人事制度, 乡镇卫生院的“原始绩效管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逐渐形成。
在那段极其艰难的岁月里, 乡镇卫生院依托“原始绩效管理”维持了自身的生存, 同时也承担了这段时期农村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特别是在农村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的时候, 这些失去了补助、依托着“原始绩效管理”的体制才顽强生存下来的乡镇卫生院成了地方政府唯一可以依靠的救灾防病队伍。由此可见乡镇卫生院的“原始绩效管理”功不可没!
但“原始绩效管理”毕竟是属于自救、自发、自治, 所以它不可避免地带有盲目性。用今天的眼光审视, 无疑存在着很多非理性的成分, 如过分注重经济指标的激励作用, 简单地以“三单”提成作为测算工资的依据。更重要的是在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和需求能力都严重不足的情况下, “激励机制”所能够产生的作用也是极其微弱的。“原始绩效管理”充其量也只是维持了当时乡镇卫生院的生存, 基本谈不上发展。乡镇卫生院很多必要的支出都被压缩甚至取消, 在岗人员待遇严重偏低, 离退休人员费用都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们在肯定“原始绩效管理”历史作用的同时也必需认识到它的局限性。那段历史清楚地表明:如果没有政府的有效投入, 仅仅靠“原始绩效管理”, 是不可能建立公益性卫生服务的。
2 构建新型绩效管理制度是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当务之急
在供给能力薄弱、需求水平低下的情况下, “原始绩效管理”的不足之处是它效果的微弱性, 当供给能力与需求水平显著提高后, 这种运行机制的弊端就是它的盲目扩张性。这种“盲目扩张性”在2002年以后逐渐暴露, 并日益突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2年10月份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家从2003年开始对乡镇卫生院相继投入了148亿资金改善基础设施, 显著提高了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的供给能力, 迅速普及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各类惠农政策又极大地提高了农村居民就医的经济支付能力。在供给能力与需求水平迅速提高的背景下, 建立在激励创收基础上的“原始绩效管理”迅速暴露出它的“盲目扩张性”。200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净资产350亿。2008年全国乡镇卫生院净资产779亿, 增值122.51%, 也就是说, 7年中全国乡镇卫生院的资产增值比建国后50多年中乡镇卫生院资产的总积累还多。乡镇卫生院的总收入也由2001年的367亿 增至2008年的947亿, 增加580亿, 增长158%。如此高速固然存在着恢复性增长的因素, 但追求规模、追求档次的盲目扩张行为也严重存在。许多乡镇卫生院在合作医疗制度建立以后, 迅速购置了彩超、CR、CD、CT。城市医院长期使用的“负债投资, 创收还债”的扩张模式在乡镇卫生院快速蔓延。一位医改试点地区的院长在座谈会上坦率地说:“去年俺购买了彩超和DR, 要不是这次医改, 俺今年还要上血透, 上高压氧!”
与此同时是乡镇卫生院的公用费用急剧扩张, 调查资料显示, 在这类开支中不乏违纪支出, 一些乡镇卫生院长甚至因此落马!
规模盲目扩张、开支日益混乱, 必然导致债务迅速增加。2001年全国乡镇卫生院负债129亿, 至2008年债务增至285亿, 增长221%!债务主要靠医疗收入消化, 于是医疗费用急剧攀升, 中部某省2005年乡镇卫生院出院者平均医药费用412.75元, 至2009年增加到1 034.63元, 四年增幅251%。
“城门失火, 殃及池鱼”, 乡镇卫生院这些行为不可避免地危及合作医疗的资金安全, 套取合作医疗资金现象时有所闻, 一些乡镇卫生院长甚至为此触犯刑法。至2009年全国已经有十个省市自治区的合作医疗出现了年度资金赤字。
乱象丛生暴露了乡镇卫生院“原始绩效管理制度”中的两个突出问题:其一、注重激励机制, 忽略约束机制;其二、在激励机制中, 注重经济刺激, 忽略综合管理。
“原始绩效管理制度”是在市场补偿为主导的体制下催生的, 当政府补偿为主导的体制逐渐形成, 当“原始绩效管理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 如何在新形势下构建乡镇卫生院“新型绩效管理制度”, 就成了日益紧迫的命题。
3 在“原始绩效管理制度”基础上强化约束机制, 完善激励机制, 是改革路径的适宜选择
在设计构思乡镇卫生院“新型绩效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如何对待特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原始绩效管理制度”, 现在有三种主张:
一种主张是全部废止乡镇卫生院的“原始绩效管理制度”。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运行模式彻底取代。主要措施有三点:一是终止卫生院联劳计酬的内部分配制度, 由财政局按档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个人;二是卫生院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卫生院不再作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单元, 由财政统收、统支、统管;三是政府补助不再是定项定额, 而是按照核定的收支差额确定。差多多补, 差少少补, 不差不补。乡镇卫生院的服务绩效则是完全通过政府组织的绩效考核来保障。
这种选择存在着两个问题:
第一、政府能够直接承担乡镇卫生院的经营活动吗?
统收、统支、统管的体制实际上是由政府直接承担了乡镇卫生院的经营活动, 院长只是政府经营指令的执行人。
必需意识到, 乡镇卫生院不同于学校, 也不同于专职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不仅要承担公共卫生服务, 还必需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在几万人口、几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 乡镇卫生院是社区人群基本医疗服务的主要承担者。沉甸甸的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决定了乡镇卫生院存在着大量繁琐的、具体的的经营活动, 如果不赋予乡镇卫生院一定的经营自主权, 而是完全由政府直接决定乡镇卫生院的具体经营活动, 必然要使服务陷入低效率, 试点地区的情况已经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没有机构内部的绩效管理机制, 完全靠政府组织的考核, 能够保证服务绩效吗?
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 政府组织的考核很多, 基层应付政府考核的对策也很多。这种考核通常只能反映时态, 而且还是一种经过加工包装的时态。能够影响常态的, 是建立在机构内部的绩效管理制度。常识告诉我们, 在一个完全没有经营自主权的机构内部, 是不可能建立有实际意义的绩效考核制度的。
第二种态度是继续沿袭“原始绩效管理制度”, 认为乡镇卫生院现在的运行机制充满活力, 政府只需要把由药品零差率制度所产生的收入“窟窿”补齐就可以了。
这种选择看似简便易行, 但忽略了一个最基本问题:以激励创收为基础的“原始绩效管理制度”如何保证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性?
应该认识到, 政府如果不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公益服务。这种约束机制仅仅靠乡镇卫生院自身是产生不了的, 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经营性法人组织的本能。“原始绩效管理制度”便是激励过度、约束乏力的机制。因此要确保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 如果原封不动地继续沿用“原始绩效管理制度”无异于南辕北辙, 大量的实例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种态度是有保有弃。以“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为总体目标, 对“原始绩效管理制度”进行辨证分析, 搞清哪些措施应该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继续沿用, 哪些做法必需坚决彻底的摈弃废止, 进而扬长避短, 去伪存真。
在“原始绩效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正确的扬弃, 是乡镇卫生院改革的适宜选择。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 是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第一, 对“原始绩效管理制度”的基本估价。“原始绩效管理制度”是一个富有激励机制的制度, 正是依托这种激励机制, 乡镇卫生院才有可能在长期没有得到政府有效投入的情况下顽强地生存下来, 并且尽力而为地承担着农村基本卫生服务。但是受到当时历史条件的局限, “原始绩效管理制度”中也存在着很多有悖于卫生事业内在规律、有悖于公益事业精神的因素。在革除这些弊端的同时, 有必要保留激励机制中的合理部分。
第二, 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建立约束机制是新时期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当务之急, 但必需清楚的是建立约束机制决不意味着对激励机制的否定和排斥。没有激励机制的制度一定是没有活力的制度。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一个是刹车, 一个是油门, 要实现安全有效的行驶, 两者缺一不可。扬弃的过程, 实质就是对“原始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改善激励机制的过程, 是将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共存于一体的过程。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第4篇
关键词:卫生事业;乡镇;卫生院;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6-0036-01
乡镇卫生院属于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关键,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逐漸开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也得到了极大化的加强,显著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但是,由于长时间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积累的效率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是存在,直接阻碍到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1]。做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对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促进我国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1乡镇卫生院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功能定位模糊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应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并提供预防、保健以及基本的医疗服务,但其中未能明确的是:仅就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能落实其具体的承担功能。加之乡镇卫生院在极大程度上依赖着财政拨款,还可能会有些乡镇卫生院分不到拨款的问题,这也促使乡镇卫生院为了自身的建设与发展,与国家功能定位要求打“擦边球”,愈渐模糊了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
1.2落后的管理理念
我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都是由国家包干,统一由国家予以财政拨款,继而养成了乡镇卫生院坐享其成的习惯[2]。而在当前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乡镇卫生院这种不思进取的传统思想仍然存在,不利于其竞争与发展。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都存在着只一味实现医疗设备的更新而不注重对医院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卫生院的经营每况愈下。加之乡镇卫生院的领导都是医疗业务型人才,他们过多的将精力放在日常事务上,亲自门诊、主刀,很少有足够的时间学习、补充新知识,在卫生院的管理实践中也疲于应对。
1.3缺乏运营计划
乡镇卫生院于计划经济时期长时间养成的依附性导致其缺乏对未来的发展规划;第一,不具备在业务运营上的主动性,通常是被动的接受任务,而缺乏对竞争对手以及目标人群的需求分析,造成其无特色项目、无知名度;第二,未能实现对资金的合理安排,导致卫生院有过多负债;第三,缺乏对工作者的培训在教育,无法接受新知识,不能及时紧跟时代的发展。
2乡镇卫生院管理的基本内容
2.1岗位管理
无论是任何组织机构的运行,都不能缺少其中各个岗位予以的基本支撑,尤其是对于乡镇卫生院的运行来说,其各个岗位的人员需求、人员基本素质以及人员的基本职责都是岗位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内容。在基于乡镇卫生院定位明确的前提条件下,需实现对乡镇卫生院服务需求的准确评估,合理设计工作岗位以及人才配置,落实对任职岗位的具体要求、技术工作者的考核标准等内容;同时还应借助于构建岗位职责,使在岗人员对自己岗位的发展方向加以明确,并在不断的发展同时提出完善要求。
2.2运行管理
乡镇卫生院实现运行管理的最根本在于满足其基本业务开展需求,首先完成基本医疗、预防等工作任务,促进服务活动效率、质量的提高;其次应大量借鉴本地企事业机构在长期运行中积累的成熟经验,对周边居民医疗需求加以正确评估,制定完善的乡镇卫生院运营规划,并对竞争对手的各方面内容加以分析,对自我竞争优势予以明确、扩大;最后,乡镇卫生院应转变传统的服务模式,主动走出去,深入到家庭、社区、学校,为需求者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逐渐拓展自己的服务领域,探索有效的服务模式。
2.3发展管理
在基于当前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经济的发达、交通的改善、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的就医选择性也变得愈来愈大,随之也就增大了乡镇卫生院的竞争[3]。现阶段基于国家还是未能大力度的投入到卫生院的实际发展中来,而乡镇卫生院的生存与发展还是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运营情况。基于此,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管理内容必须要明确: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定位、卫生院的服务范围与模式、如何争取外部有利支持以及如何制定适宜的发展战略等诸多内容。
2.4业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管理中的业务管理内容是指对医疗、护理、康复医疗以及预防保健等活动过程的组织、协调、计划与控制,从根本上确保乡镇卫生院各个部门的工作都可以正常运行,使其业务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现阶段乡镇卫生院开展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食品卫生的监督等等。
3乡镇卫生院管理举措
3.1促进院长管理水平的提高
乡镇卫生院院长作为行政工作以及医疗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其综合管理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管理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中,院长是最为核心也是起到最重要作用的任务。针对于此,应落实院长公开招聘制度,制定并完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之与年薪制,在借助于丰厚的报酬下调动院长的工作积极性;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对院长进行管理知识的再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强化院长对乡镇医院卫生管理的认识,拓展、创新管理思路,做好卫生院的管理工作,彻底摒弃传统的经验式管理模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
3.2规范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
由于存在着各个地区经济水平之间的差异,其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规模与发展水平也都不尽相同,基于此,落实对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的制定,必须要在各省、县级领导的指导下,依据卫生院功能服务内容及范围的实际,提出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职责要求[4]。在上级领导的宏观把控下,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市场的实践考察,并搜集居民的需求评价,继而在上述内容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岗位职责、具体的工作描述等方面内容。同时,各个乡镇卫生院还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不断的发展中逐渐调整、扩大选择,尽量实现岗位职责的明确、更精细化,落实其可操作性强的最终目的。
3.3乡镇卫生院功能的准确定位
就乡镇卫生院管理中的功能定位来说,关键在于两方面的内容:其一为自主权定位,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人员的引进或者是辞退等权利都集中掌握在基层政府的手里,而乡镇卫生院的人事如同虚设,而由于政府对卫生工作缺乏认知,也就可能会造成卫生工作者缺乏就业指导,而实现乡镇卫生院的自主权定位也就是尽量削弱政府对卫生院业务的干涉;其二为业务范围定位,做好卫生院工作的评价考核方向,明确卫生院基本职能与职责,做好卫生院的精准功能定位。
3.4强化政府财政补偿基本政策
在当前大部分的卫生政策中,都包含很多规定了对基层卫生投入的内容,但又大多属于指导性的规定,并不具备对其职责主体的明确以及强直性的实施保障,这也导致投入主体,也就是地方财政在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于实际中全面、深入落实。想要改善政府投入方向,促进其投入效益的极大提高,除了需要注重对硬件的改善,还需要对人才的待遇、技能培训、管理等各方面软件的投入。可建议在核算政府拨款的同时,保证下列经费的全额性,即卫生人员及管理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待遇、公共卫生活动经费、人员培训费用等等。
3.5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及人事分级制度的改革
强化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县、乡两级管理,重点以县级管理为主的管理机制,将乡镇的人员、业务以及经费都划归到县级管理中去。且院長的工资、福利待遇也都划归到县级管理。人事则实行编制控制,为优秀的认为提供可发展的平台;工资则实行总额管理,将工资发放档次拉开,着重偏向于技术岗位、业务骨干以及关键岗位,解决在岗位、不谋其职的问题;落实对在岗人员的培训再教育力度,通过鼓励其自学、参加培训等,促进其业务素质及理论水平的提高,使之成为执业医师;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乡镇卫生院存在的成员过多、效率低下等问题,为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参考文献
[1]李慕成.关于乡镇卫生院管理与发展策略的思考[J].医学信息,2015,(12):235-235,236.
[2]严莎.乡镇卫生院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11,24(3):138-140.
[3]黎仲光.浅谈基层乡镇卫生院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进展[J].当代医药论丛,2014,(2):316-317.
南海镇卫生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第5篇
为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维护工作环境以及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院卫生事宜,全体医务人员须一律遵照执行。第二条、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清洁卫生的重要性与必要的卫生知识,由院办负责宣达。
一、办公室环境卫生
第三条、办公环境是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办公区域内不得堆放杂物。
第四条、办公桌上办公用具和办公文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整齐。
第五条、办公室内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他公共区域由清洁工负责清扫。
第六条、原则上办公桌椅、地板每天清洁一次,门窗和墙面每周清洁一次。
二、病房环境卫生
第七条、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第八条、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第九条、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第十条、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第十一条、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三、附则
第十二条、院办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办公室和病房的卫生和安全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科室或个人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院办。
南海镇卫生院
卫生院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规章制度 第6篇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给予充分保障,并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包括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药品、医疗用品、防护用品、事件受害人的紧急救治费用、急救人员防护费以及医疗废水废物处理处置费用等。
二、物资保障
(一)建立镇政府常规储备及临时应急储备库。镇政府常规储备库由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储备物资数量应满足我镇较大规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暴发流行时的需要,由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调拨使用;临时应急储备库应能满足疫情发生时三天内我镇疫点处理应急物资需求,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以供紧急调拨使用。具体物资储备数量由镇卫生院、财政所共同确定。
(二)各村(社区)要根据镇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地制定各自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储备计划,参照镇级储备情况并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辖村、社区物资储备工作。
(三)储备物资
1、消毒器械:过氧乙酸、含氯消毒剂、碘伏、杀虫药品、喷雾器和流行病调查人员、消毒专业人员现场防护设备(猴服、隔离帽、防护眼镜、16层口罩、雨靴、一次性隔离衣、裤、帽、鞋套及口罩、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手电筒、一次性污物袋;化学性污染和放射性泄漏防护用品、防化服、氧气桶、防护面具等);
2、中毒现场调查常备用品:注射器、消毒棉签、消毒纱布、勺子、夹子、镊子、酒精灯、酒精、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样品冷藏设备、温度计、毒物快速分析设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中毒诊断试剂(包括各类化学及生物标准品、诊断试剂盒)、特效治疗药物(抗毒素以及特效解毒药等)
(四)物资供应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第7篇
一、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一)药品计划
1、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各科室用药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药库药房存量、县卫生局审定的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编制初步计划,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核,报请院长批准采购。
一、药品采购工作制度
(一)药品计划
1、药品采购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和工作范围、各科室用药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药库药房存量、县卫生局审定的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编制初步计划,经药剂科负责人审核,报请院长批准采购。
2、按内涵型一体化卫生服务管理的要求,对村卫生室用药计划实行审批制或统一采购供应制。药品供应网络健全的地区,由村卫生室提出购药计划,报乡镇卫生院审批,经审核批准后由村卫生室自行到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供应网点进购或配送药品供应网络不健全的地区,由村卫生室提出购药计划报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到集中招标的药品批发企业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3、购药计划一式两份,一份送药品供应企业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库、药房或村卫生室备查。
(二)验收入库
1、购入、调进的药品,应由采购人员或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由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负责验收。
2、验收人对药品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及质量性能负责检查验收,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数量、规格、批准文号、有效日期、质量等不同,应根据情况查明原因退换或送交药检部门检验。
3、购回药品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最多不得超过3日。
二、药品保管与领发工作制度
(一)药品保管
1、药库或药房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摆放,注意防潮、防晒、防雨、防鼠,要通风、采光,定期查看有效时限。中草药应定期筛选、凉晒。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鼠咬或霉烂变质。
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麻、剧、毒、限、精神药品应有独立的药柜加锁保管。
3、按性质分类的药品应分开编号管理,上卡登记,保证帐货相符。
4、各种收支凭证应分类按月、季或年保存备查。
5、药库或药房应注意关锁,设消防、防鼠、防盗设备,严禁吸烟,防止火灾。
(二)药品领发
1、临床科室一般不单独设立备用药柜,急救等需设备用药柜的科室,应定期领取、补充、更换药品。
2、科室领取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填写领药(物)卡,并定期报帐。科室备用药品或卫生材料柜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药库或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保管、使用情况。
3、领发药品或卫生材料按照实发数量详细点交,领物单应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确认,一份作药库或药房登记凭单,一份由领用科室存查。
4、领发的药品或卫生材料应及时登录帐卡,不得超过2日。
5、麻、剧、毒、限、精神药品按其管理制度执行。
三、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品调剂
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如发现变质、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配发合格药品。
6、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要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
7、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9、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二)药房管理
1、药房药品按性质分类摆放,归类整齐,储药瓶罐加盖,标签标化醒目。
2、调剂台及储药瓶罐等按固定地点放置,称、戥、臼、勺等计量用具使用后定期洗刷干净,放置在固定位置。
3、药房卫生每天必须清洁打扫,保持室内干净整洁,通风采光良好。
4、进入药房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并保持干净。
5、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药房。
(三)统计报销
1、药房应在每月终进行一次盘存,以处方实际消耗量为该月消耗量。有条件的地区实行药品数量统计,金额消耗制度,做到日清月结。
2、药品及卫生材料损耗实行报销制,年药品损耗不得超过药房药品价值总额的0.5%,但必须要有损毁实物,超过损耗率的药品应由药房工作人员照价赔偿。
卫生院卫生管理制度 第8篇
四、建立责任和权力相对应的监管体制
追求收益最大化, 是法人组织的内在冲动, 乡镇卫生院也绝不例外。如果没有严格的监管体制, 这种冲动就极容易迸发, 进而背离公益的轨道。新医改初期出台的一些政策, 试图完全切断服务与收益的关系, 结果服务急剧萎缩。后来对政策进行调整, 重新建立了服务与收益的联系, 但一些地区相应的监管体制没有能及时跟进, 又出现了违规创收的苗头。诸多乱象清楚地表明:监管乏力的问题正越来越突出, 如果不健全监管体制, 那么乡镇卫生院重新脱离公益轨道是完全可能的。
监管乏力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点:一是财政补偿没到位;二是监管体制没健全;三是监管手段落后。
其一补偿政策没有兑现。为了让卫生院生存, 便对其违规行为睁一眼闭一眼, 以放松监管弥补投入不足, 借浑水养鱼。本次调查发现:某县A9对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的补助为零, 公共卫生经费的到位率也只有81.74%, 与补偿缺口相伴生的是2012年该县合作医疗基金流向乡镇卫生院的比例是全省平均数的1.8倍 (该县参合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占总费用17.21%, 全省平均水平为9.54%) , 2012年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的住院率是全省的2.18倍 (该县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率是6.00%, 全省平均水平是2.75%) 。我们固然不能据此肯定该县的乡镇卫生院套取合作医疗资金, 但把财政补助不足与合作医疗资金流量倍增联系起来看, 就很容易产生这种联想。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服务明显缩水, 主管部门的考核也是得过且过。政府和乡镇卫生院对此都心知肚明:专项经费没有足额到位, 卫生服务也只能扣斤压两。
其二是监管体制没健全, 政府部门之间的责任和权力不对应。虽然五部委2011年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 (试行) 》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但在很多县市, 乡镇卫生院的人事监管权归编办, 工资监管权归人社, 收支监管权归财政, 这些部门虽然拥有监管权, 但实际是管不了, 也管不好。卫生局是最有可能管住乡镇卫生院的政府机构, 也是政策明确的监管部门, 但却空有其名。能管的没有权, 有权的没有管, 其结果必然是监管缺位。
其三是监管手段落后。卫生服务的重要特点之一是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 生产结束了, 消费也就结束了。如果不能做到实时监控, 又不能确保真实准确地记录卫生服务的生产过程, 就很难保证服务的质量。
因此在补偿到位的情况下, 将监管的责任和权力相对应, 并充分运用计算机信息化监管平台, 提高监管手段, 在此基础上建立严格的问责制, 是完善乡镇卫生院监管体制的关键。为此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 设立乡镇卫生院收支监管中心
县卫生局设立乡镇卫生院收支监管中心, 在保持乡镇卫生院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基础上, 规定乡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全部上缴至监管中心, 所有支出经过核定后下拨。支出核定既要确保乡镇卫生院的正常支出, 又要卡住不合理开支, 特别要控制住分配总额和公用杂支。只要真正管住“资金支出”这个水龙头, 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乡镇卫生院违规创收的冲动, 保障不偏离公益的轨道。
(三) 改善医疗费用增速的控制方式
简单的用“总额封顶”卡住医疗费用很容易出现诸多负面效应, 完全用“人均诊疗费用”评价也容易出现偏差, 运用现场抽查的方式固然可以发现个案, 但免不了挂一漏万, 谈不上对费用监管的整体覆盖。因此, 摸索医疗费用评价的指标系列, 如住院率、住院人次与门诊人次的比例、疾病构成等, 以及它们在评价医疗费用中所占的权重, 研究设计综合的指标系列, 充分运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评价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是健全监管体制的极其重要的技术手段。
(四) 质量监管制度化
质量监管是卫生服务管理的永恒主题。质量监管有它固有的核心指标, 这些指标是不随卫生体制改变而改变的。医改的要领在于如何通过补偿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调整, 提高卫生服务的质量。为此, 必需把握三点:其一是强化质量监管意识;其二是健全质量监管措施;其三是在绩效考核中提高质量指标的权重。
(五) 确认监管主体, 集中监管权力和责任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权分散导致了监管主体模糊。健全监管体制的关键在于落实五部委2011年印发的《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卫生部负责全国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工作。”
确立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 实行责任和权力对应, 把乡镇卫生院的监管权整体划归卫生行政部门, 在此基础上对县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严格的问责制。
五、突出中心卫生院职能, 重构县域卫生三级网
本次医改在政策设计上忽略了两个重要区别, 其一是忽略了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组织的功能差异, 在具体政策设计中笼统地归并在“基层医疗机构”里一锅煮;其二是忽略了中心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差异, 在政策设计中简单地归并在“乡镇卫生院”里一锅煮。这两个忽略的共同结果是削弱了中心卫生院的医疗中心和管理中心的职能。
关于这个话题, 我们将在国家卫计委基层司今年委托我会承担的研究课题《中心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差别化管理研究》中详述, 在这里仅提纲挈领地提出几点建议:
(一) 中心卫生院在县域若干乡镇范围内发挥医疗中心和管理中心的作用, 是在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在新形势下, 这种中心作用更加重要。
(二) 必需在管理体制、补偿制度、运行机制、药品制度、职能定位等方面对中心卫生院与一般乡镇卫生院实行差别化政策, 以确保中心卫生院作用的发挥。
(三) 在突出中心卫生院作用的基础上, 把一般乡镇卫生院、非建制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合并为乡村卫生组织, 做实网底。在县域内形成“县级中心级乡村级”三级卫生服务网, 以取代传统的县乡村三级网, 这应该成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的中期目标。
六、抓住卫生院管理的“牛鼻子”
乡镇卫生院的运行环节林林总总, 日常事务也形形色色, 政府不可能、也不应该逐一过问, 但必需紧紧抓住一个关键环节, 这个环节就是对院长的管理, 院长是乡镇卫生院管理的“牛鼻子”。
管理院长的基本政策是“任期目标责任制”。这项政策早在十多年前的中央文件14中就已经提出, 最近印发的国办发【2013】14号文件中又再次提出“任期目标责任制”。但长期以来, “任期目标责任制”在很多地区还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大多数卫生院长还是处于任期不清, 目标不清, 责任不清, 权益不清的状态。一些地区近年来对院长管理的行政化、官员化趋势渐浓, 有些地区还把给乡镇卫生院长确定行政级别视为改革成果。
落实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需要解决以下三个基本问题:一是如何产生院长;二是如何确定任期以及任期目标和年度指标;三是如何建立考核制度以及如何将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挂钩。
现在的困难不在于这些方案的设计, 而在于方案的实施, 在于县级卫生主管机关是否习惯, 或者说是否愿意拟定并实施这些方案。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能否落到实处, 关键在于县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的管理绩效。这就引出了一个很重要、但却一直被忽略的命题:如何强化县级政府卫生服务绩效管理意识。
七、注重县域卫生服务管理的“龙头工程”
(一) 政府绩效决定着机构绩效和岗位绩效
农村卫生服务绩效管理分为三个层次:岗位绩效、机构绩效、政府绩效。岗位绩效取决于员工;机构绩效取决与院长;政府绩效取决于县级政府的主要官员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官员。如果把绩效管理比喻一棵树, 那么岗位绩效是枝叶, 机构绩效是树干, 政府绩效是树根。对于卫生服务的绩效管理通常是聚焦于机构绩效和岗位绩效, 对于政府绩效却缺少关注。保障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是决定乡镇卫生院服务绩效最关键的三个机制。这三个机制的设计者和执行者, 不是卫生院长, 更不是卫生院员工, 而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虽然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出台的政策已经勾勒了这三个机制的框架, 但县级政府是“操盘手”, 在具体操作上有很大的自主权。如果县级政府不能保证这三个机制的正常运行, 绩效考核就只能是走过场。县级政府的有效管理, 不仅决定着卫生改革各项政策落实, 而且决定着能否在实践中卓有成效地弥补和校正政策中的缺陷,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应承担县域卫生服务绩效评估职责
承担县域卫生服务绩效评估职责的只能是省级卫生行政主管机关。长期以来, 省级卫生行政主管机关比较习惯于对乡镇卫生院考核指标的设定以及对乡镇卫生院内部岗位考核指标的设定。其实这些层次的考核是县卫生局和卫生院长的事情。真正需要省级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做的, 是对县域卫生服务绩效管理的评估, 并且将评估结果提交省政府以通报的形式在全省公布, 对位次在前的县市实行以奖代补, 对位次在后的县市给予告诫督导。总之, 建立县域农村卫生服务绩效督导评估制度, 抓住这个龙头工程, 农村卫生服务绩效管理便能纲举目张。
(三) 提高县级卫生主管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
近十年来, 有很多长期在其他部门工作的人员走上了县级卫生主管岗位, 他们面对大量扑面而来的陌生工作, 却没有多少时间能够静下来学习新知识, 适应新工作, 以至于处在县域卫生管理舵手位置的人却不了解卫生管理的常识, 完全依赖于权力拐杖的支撑。因此建议把“培训县级卫生主管人员”作为提高县域卫生服务绩效的一项基础工程。对此有两点需要特别提出:其一, 培训内容务必要联系实际, 学以致用, 切忌空谈理论。其二, 这种培训应作为政府行为, 纳入农村卫生的民生工程, 安排专项资金保障。
(四) 县以上卫生主管机关要对内部机构的设置进行职能整合
县以上卫生主管机关的内设机构绝大多数都与农村卫生相联系, 但缺少一个从整体的角度统筹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平台。司局之间、处室之间, 缺乏沟通交流, 各自出台的规制时有相互矛盾。农村卫生管理在县以上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内部呈现碎片化。为了从整体上把握农村卫生的管理, 统筹县域农村卫生服务评估, 建议在国家和省级卫生主管机关内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农村卫生管理协调机构, 整合农村卫生管理职能, 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八、药品管理权应适度下放至县级
药品管理最突出的三大问题是:药价虚高, 品种不足, 配送不及时。由此引发了药品回扣, 网外采购, 次均药品费用增加, 处方外购等乱象。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完全剥夺了县级政府 (更不要说基层卫生机构) 在议定药品价格、增加用药目录、选择配送单位中的话语权。现在的体制是药品采购议价权力高度集中, 责任模糊不清, 对突出问题反应迟缓, 应对乏力, 无论是社会还是卫生机构, 对此都反映强烈。为此, 对药品管理政策提出以下建议
(一) 允许二次议价
二次议价是对药品虚高定价的校正, 是控制药品回扣的重要措施, 不允许二次议价, 实际上是自觉和不自觉地维护药品商的不当利益。应该允许县级卫生主管部门, 或是由基层卫生机构组织的团购机构与药品供应商谈判, 把虚高的价格降下来。当然, 如何处理实际购入价和网上招标价之间的差额, 也是一个需要实事求是地做出政策界定的问题, 否则二次议价也就失去了动力。对此很多地区已经有了很好的探索, 应该及时总结推广。
(二) 允许县级卫生主管机关自主选择配送机构
为保证配送及时, 降低配送成本, 消除价格水分, 在坚持零差率制度和网上采购的前提下, 允许县级卫生主管机关自主选择配送机构。也可以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
(三) 扩大用药目录
在坚持药品零差率制度的前提下, 扩大用药目录, 允许乡镇卫生院在合作医疗报销目录范围内网上采购。对于临床确实需要, 但又不能及时配送的药品, 经县级卫生主管部门审定后, 允许乡镇卫生院网外采购。
九、拓展筹资制度, 加快卫生院发展速度
现在有五种现象并存:其一、居民医疗需求逐年增长 (表1, 表2) ;其二、乡镇卫生院近年来固定资产增速明显减缓 (表5、表6) , 剔除折旧率后, 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呈负增长;其三、县市财政面临着收入增速明显减缓的严峻局面;其四、大量的社会资本急于寻找投资方向;其五、拉动内需、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正成为宏观经济走势的必然选择。综合这五种现象, 为保持农村卫生机构发展的持续性, 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强的医疗需求, 发挥社会资本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 特提出以下建议:
资料来源:《2012年中国卫生统计年鉴》111页, 121页
资料来源:安徽省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资料来源:2001年、2009年、2011年《全国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资料来源:2001年、2009年、2011年《全国卫生财务年报资料》
(一) 有控制地拓展筹资渠道
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的基础上, 允许中心卫生院在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过程中有控制地拓展筹资渠道, 吸纳社会资本。取消不得负债和不得融资租赁的禁令15。
(二) 民进国不退, 明确主辅关系
引入社会资本不意味着可以削弱政府对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的正常投入。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仍应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导, 社会资本只是在需求旺盛地区、完全靠政府投入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 作为一种补充力量引入, 民进国不退。
(三) 完善对社会资本进入的管理制度
首先要对需求进行论证, 防止盲目投资, 无序扩张;其次要合理界定利益机制, 允许民营资本能够实现一定的资金回报, 但回报率应在合理区间, 以不冲击卫生服务公益性为限;再次要建立严密的审批制度, 界定负债上限和偿还周期。负债的主体虽然是卫生院, 但卫生院的举办主体是政府, 政府实际是债务的最终偿还人, 所以政府必需对卫生院债务的背景、额度、利息、偿还期限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参考文献
[14] 、中发[200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