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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易错点总结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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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易错点总结(精选7篇)

VB易错点总结 第1篇

2011年计算机二级考试VB常见错误和难点分析

1.标点符号错误

在VB中只允许使用西文标点,任何中文标点符号在程序编译时产生“无效字符”错误,并在该行以红色字显示。用户在进入VB后不要使用中文标点符号。中、西文状态下标点号对照见下表所示。

中、西状态下标点符号对照

2.字母和数字形状相似

L的小写字母“l”和数字“1”形式几乎相同、O的小写字母“o”与数字“0”也难以区,这在输入代码时要十分注意,避免单独作为变量名使用。

3.对象名称(Name)属性写错

在窗体上创建的每个控件都有默认的名称,用于在程序中唯一地标识该控件对象。系统为每个创建的对象提供了默认的对象名,例如,Text1、Text2、Command1、Label1等。用户可以将属性窗口的(名称)属性改为自己所指定的可读性好的名称,如txtInput、txtOutput、cmdOk等。对初学者,由于程序较简单、控件对象使用较少,还是用默认的控件名较方便。

当程序中的对象名写错时,系统显示“要求对象”的信息,并对出错的语句以黄色背景。用户可以在代码窗口的“对象列表”框检查该窗体所使用的对象。

4.Name属性和Caption属性混淆

Name属性的值用于在程序中唯一地标识该控件对象,在窗体上不可见;而Caption属性的值是在窗体上显示的内容。

5.对象的属性名、方法名写错

当程序中对象的属性名、方法名写错时,VB系统会显示“方法或数据成员未找到”的信息。在编写程序代码时,尽量使用自动列出成员功能,即当用户在输入控件对象名和句点后,系统自动列出该控件对象在运行模式下可用的属性和方法,用户按空格键或双击鼠标即可,这样既可减少输入也可防止此类错误

6.变量名写错

用Dim声明的变量名,在后面的使用中表示同一变量而写错了变量名,VB编译时就认为是两个不同的变量。例如,下面程序段求1~100的和,结果放在Sum变量中:

Dim sum As Integer,i As Integer

Sum=0

For i =1 to 100

Sum=Sun+i

Next i

Print Sum

显示的结果为100。原因是累加和表达式Sum=Sun+i中的右边的变量名Sum写成Sun。VB对变量声明有两种方式,可以用变量声明语句显式声明,也可以用隐式声明,即不声明直接使用。上述变量名的写错,系统为两个不同的变量各自分配内存单元,造成计算结果不正确。因此,为防止此类错误产生,必须对变量声明采用限制其为显式声明方式,也就是在通用声明段加Option Explicit语句。

7.语句书写位置错

在VB中,除了在“通用声明”段利用Dim等对变量声明语句外,其他任何语句都应在事件过程中,否则运行时会显示“无效外部过程”的信息。若要对模块级变量进行初始化工作,则一般放在Form Load()事件过程中。

8.无意形成控件数组

若要在窗体上创建多个命令按钮,有些读者会先创建一个命令按钮控件,然后利用对该控件进行复制、粘贴,这时系统显示:已经有一个控件为“Command1”。创建一个控件数组吗?的信息,若单击“是”按钮,则系统创建了名称为Command1的控件数组。若要对该控件的 Click事件过程编程,系统显示的框架是: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Index As Integer)

End Sub

Index表示控件数组的下标。

若非控件数组,Click事件过程的框架是: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End Sub

请注意直到学习实验 数组前,一律不使用控件数组

9.Print方法中定位问题

定位通过Tab、Spc函数和最后的逗号、分号和无符号来控制。VB中通过Print方法中各参数的综合使用达到所需的结果,但初学者往往难以掌握。

(1)Tab(n)与Spc(n)的区别

Tab(n)从最左第1列开始算起定位于第n列,若当前打印位置已超过n列,则定位于下一行的第n列,这是常常定位不好出现的问题。在格式定位中,Tab用得最多。

Spc(n)从前一打印位置起空n个空格。例如,下面程序段显示了Tab与Spc的区别,效果如图所示。

Private Sub Commandl_Click()

Print “1234567890”,Print Tab(1);”**“’;Tab(2);”%%%“;spc(2);”$$$$“

End Sub

(2)紧凑格式”;“分号的使用

紧凑格式”;“,即输出项之间无间隔。但对于数值型,输出项之间系统自动空一列,而由于数值系统自动加符号位,因此,大于零的数值,实际空两列。对于字符型之间无空格。

例如,下面程序段,效果如图所示。

Private Sub Command1_Click()

Print 1;-2;3

Print”1234“;”5678“

Print”A“;”B“;”C“;”D“,”E“,”F“

End Sub

从该例应区分数值和字符在紧凑格式输出的差异。

10.打开工程时找不到对应的文件

一般,一个再简单的应用程序也应由一个工程.vbp文件和一个窗体.frm文件组成。工程文件

记录该工程内的所有文件(窗体.frm文件、标准模块.bas文件、类模块.cls文件等)的名称和所存放在磁盘上的路径。

若在上机结束后,把文件复制到U盘上保存,但又少复制了某个文件,下次打开工程时就会显示”文件未找到“。也有在VB环境外,利用Windows资源管理器或DOS命令将窗体文件等改名,而工程文件内记录的还是原来的文件名,这样也会造成打开工程时显示”文件未找到“。解决此问题的方法:一是修改.vbp工程文件中的有关文件名;二是通过”工程“菜单的”添加窗体“中的”现存"选项,将改名后的窗体加入工程

VB易错点总结 第2篇

1.二氧化碳使紫色石蕊变红是因为生成了碳酸,干燥的二氧化碳不能使石蕊试纸变红 2.一氧化碳和氧化铁反应条件是高温生成的二氧化碳不用加 ↑ 符号 3.乳浊液和悬浊液不是溶液

4.盐中不一定含金属元素(如铵盐)

5.不溶水和稀硝酸的白色沉淀是AgCl和BaSO4

6.物质在反应时,首先发生酸碱中和反应,其次是酸性物质与碱性物质反应,最后再是其他物质的反应

7.氧化物是有两种元素组成的(其中一种是氧元素)

8.硫磺淡黄色粉末、易燃、于空气中燃烧火焰为淡蓝色、纯氧为蓝紫色,并伴有刺鼻气体产生(SO2)

9.只能间接加热的仪器是--烧杯、烧瓶、锥形瓶(垫石棉网—受热均匀),试管加热其液面不超过其体积的1/3,固体加热试管口要略向下倾斜,左物右码,标签向手心,量筒天平0.1,俯仰读数要分清,蒸发操作要熟记 10.排水法收集到的气体较纯净

11.由同一种元素组成的物质不一定是单质,还有可能是混合物。如:金刚石和石墨、红磷和白磷、O2和O3

12.酸加碱生成盐加水,中和反应,但生成盐和水的不一定是酸和碱或中和反应 13.化学题解方程时,设时不带单位。但在解的过程中,有单位的反而要带单位。最后算出来的答案也要带单位。

14.‘’高温‘’条件要想到:C与CO2、C或CO与赤铁矿或磁铁矿、工业制CO2 15.空气的分子质量为29,若是气体的分子质量比空气小那么密度就比空气小反之则大 16.玻璃棒在实验中多种用途:引流、搅拌加速溶解、蘸取液体等

17.吸水性是物理性质,脱水性是化学性质。因为脱水性是因为夺去了其他物质中的氧,生成了新物质。

18.相对原子质量有单位,单位是1(好奇怪,一般它省略不写,但不代表没有)19.浓硫酸三大特性与浓盐酸性质一定要分清

20.高锰酸钾制氧气时要塞棉花,结束时先把仪器撤离水面,再熄灭酒精灯 21.难溶性碱例如:氢氧化铁,不能使无色酚酞变红

22.冰水共存物是纯净物,洁净的空气一定是混合物,纯净水是混合物,食盐是混合物 23.干冰不是冰,水银不是银,铅笔不是铅,纯碱不是碱 24.爆炸不一定是化学变化

25.干冰升华是物理变化,导电导热是物理变化,融化、溶解为物性,生锈和腐烂是化学变化,利用沸点不同分离气体(蒸馏)是物理变化,化变包物变 26.二氧化碳不是空气污染物

27.氧气不可燃但可助燃,CO/H2/CH4/不可助燃但可燃

28.不是所有生物都需要氧气,空气中氧气的浓度不是越高越好,不是任何时候大量呼吸纯氧气都有利于健康 29.铁丝在空气中不燃烧

30.实验现象描述不能说生成物成分,注意分辨烟与雾,光与火焰

31.空气成分指“体积分数”,不是“质量分数”,CO2含量低,不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

32.O2测定考原理、现象、误差分析,改进措施

33.构成物质微粒有3种,由谁构成就由谁保持化学性质 34.一种元素可以组成混合物,但一定不可以组成化合物

35.原子是化学变化种的最小微粒,在化学变化中,分子可分,而原子不可分 36.同种分子构成的物质一定是纯净物,但由同种原子或同种元素组成的物质的物质不一定是纯净物

37.物质的分类概念区分

38.分子热胀冷缩不是因为分子体积变大,而是因为分子或原子之间的间隙变大 39.物质是由元素组成,分子是由原子构成,选择题时一定要注意说没说1个分子是由几个原子构成的

40.并不是所有的原子中都含有中子,四个等于要牢记,Mr≈质子数+中子数 41.原子的种类是由“质子数”决定的或元素之间的本质区别是“质子数不同” 42.最外层电子数决定物质的化学性质,最外层电子数相等,化学性质相似(稀有气体除外)

43.Fe2+和Fe3+ 其中2和3分别表示的含义,H2O中的2在描述时一定要注意说1个H2O分子中........44.元素不能论个数,只能论种类,熟记元素含量 45.大部分物质熔化体积变大,但水例外,冰熔化体积减小 46.C02、S02、H202中均没有02分子

47.食品和**的标签中标有X(元素符号)的含量,这个X指的是“元素”而不是原子,更不是单质

48.大部分金属单质常温常压下是固态,但汞是液态

49.地壳中含量最多的金属是铝而不是铁,铁是产量最高的金属

50.注意区分粒子、离子、分子和原子,粒子是后三者的合集,如:有两个电子层,外层8电子的粒子不一定就是Ne原子,也可能是02-、F-、Na+或Mg2+等

51.化合物中各元素化合价的代数和为0,原子团中,各元素化合价的代数和为 电荷数(注意正负)

52.氧一般为-2价,但过氧化氢中氧是-1价(注意氢不是+2价,为+1价)

53.多数气体单质是双原子的,而稀有气体都是单原子的;多数液体和固体单质是单原子的

54.催化剂在化学反应中,其“化学性质”不变,物理性质可能改变 55.化学变化中,元素和原子种类不变,但物质和分子的种类一定改变

56.通过实验验证质量守恒定律时,若是有气体参加或生成的反应须在密闭容器中进行,若在敞口容器中进行,则无论得到什么数据都不能验证质量守恒定律,也不能说化学变化前后质量不守恒

57.金刚石没有导电性但极其坚硬,石墨能导电但较软,二者属于不同物质,二者之间的变化是化学变化,金刚石和石墨物理性质相差很大是因为“碳原子的排列方式不同”,化学性质相似

58.常温下碳的化学性质稳定,但高温下碳可以与许多物质反应

59.CO2无毒,能溶于水但不是易溶于水,在探究CO2与NaOH反应时要注意用对照实验才能证明

60.一氧化碳中毒是化学变化,CO和CO2性质不同是因为其分子构成不同

61.二氧化碳使得紫色石蕊变红是因为生成了碳酸,这是一个可逆过程,干燥的二氧化碳不能使石蕊试纸变红

62.降温灭火时,可燃物的着火点不变,而是温度降到了着火点下 63.燃烧不一定需要氧气参与

64.某物质在氧气中充分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能证明其中有碳元素和氢元素,但不能证明其中有氧元素

65.合金都是混合物,形成合金是物理变化,合金中可能有非金属,合金中元素都以单质存在,合金一定有金属性

66.紫铜是纯铜,青铜和黄铜都是铜的合金,生铁和钢都是铁的合金,其含碳量不同,生铁的含碳量高

67.钾钙钠可以与水反应生成相应金属的氢氧化物和氢气,将这些金属与酸溶液混合,金属先与水反应

68.溶液都是混合物

69.汽油可以除去油污是因为油污可溶于汽油,洗洁精可以除去油污是因为它可以乳化油污

70.气体、液体、固体均可以作为溶质,不溶于水的液体也可能可以溶解于其它液体,比如碘可以溶解于酒精

71.说溶解度的时候要注意三点:温度,单位,饱和 72.饱和溶液在恒温蒸发溶剂时,其溶质质量分数不变

73.溶液的浓稀与溶液是否饱和没有关系,在计算溶质质量时,一定要看清此物质是否能够完全溶解

74.显碱性的三个盐:碳酸钠、碳酸钾、碳酸氢钠 75.将石蕊加入酸中,是石蕊变红而不是酸变红

76.稀释浓硫酸不能将水倒入硫酸中,应将酸入水,沿容器壁缓缓倒下,同时不断搅拌,不可以用量筒稀释浓硫酸

77.浓盐酸在空气中生成“白雾”是因为浓盐酸有挥发性,是物理变化 78.氨水(NH3·H2O)是一种碱,在水中能电离出铵根离子和氢氧根离子

79.碱和非金属氧化物的反应不是复分解反应,金属氧化物和酸的反应是复分解反应 80.复分解反应发生的条件不仅是生成沉淀气体和水,而且要求反应物中“有酸酸可溶,无酸盐碱溶”

81.在初中阶段,所有生成碳酸的反应一律写为二氧化碳+水,不考虑二氧化碳溶解 82.活泼金属与酸、中和反应、氧化钙与水、强碱溶于水、浓硫酸稀释均放热,铵盐溶于水吸热

83.酸碱度和酸碱性是不同的,酸碱度指的是溶液的酸碱性强弱,酸碱性指的是溶液显酸性还是碱性,pH试纸测量的是酸碱度,指示剂显示的是酸碱性 84.酸碱中和反应的实质是氢离子和氢氧根离子反应生成水(H++OH-=H2O)

85.氯化钠在农业上的主要作用是“选种”,在生活中主要是做“调味品” 86.生理盐水是0.9%的食盐溶液,75%的酒精常用来消毒

87.重金属中毒时,要立即服用含有大量蛋白质的物质来解毒,因为重金属离子能够与蛋白质作用,使得蛋白质变性而丧失其生理功能而危及生命。

88.医疗上用X射线检查肠胃用硫酸钡不用碳酸钡的原因是碳酸钡可溶于酸产生使人中毒的Ba2+,而硫酸钡不溶于水,也不溶于胃酸(胃酸即HCl,注意不是H2SO4)89.加碘盐中加入的不是单质碘(碘单质有毒)

90.缺碘会导致甲状腺症,但是碘过量会导致人体不适,因此,即使是必需元素也有摄入量的问题,不足或过量都会影响人体健康

91.“聚氯乙烯”有毒,不可以作为食品包装袋,食品包装袋中常用的是“聚乙烯” 92.气体净化时,先除杂,再干燥

93.实验室制取气体后: 验满——均放在瓶口,检验——伸入瓶内 94.水蒸气:取样品冷却后与无水硫酸铜混合,硫酸铜变蓝

95.干燥剂:碱石灰(NaOH和CaO)不能用来干燥酸性气体,如二氧化碳 浓硫酸:不能干燥碱性气体,如NH3

96.与熟石灰混合研磨:若有刺激性气体放出则为铵态氮肥,注意NH3的检验要用“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

97.化纤的鉴别: 羊毛是蛋白质的一种,其织物接近火焰时,先卷缩,燃烧时有燃烧毛发的焦臭味,燃烧后灰烬较多,为带有光泽的硬块,用手指一压缩就会成粉末;而化纤织物,如锦纶接近火焰时迅速卷缩,灰烬为灰褐色玻璃球状,结焦,不易破碎 98.鉴别黄铜和黄金:取样品加入稀盐酸,样品部分溶解且有气体放出的是黄铜,没有明显现象的是黄金

99.碱溶液和碱性溶液在考试时一定要看清,碱溶液PH一定大于7,PH大于7的不一定是碱,但一定是碱性溶液

100.图像题在做时,要从起点、拐点、终点判断,看清横纵坐标的含义 101.物质与“氧”发生的反应叫“氧化反应”,氧包括氧元素和含氧物质

102.最外层电子数为8的原子化学性质稳定,但化学性质稳定的原子最外层电子数不一定为8 103.煤的干馏是化学变化,蒸馏是物理变化

104.探究分子的运动,要注意盐酸和酚酞不能探究,必须满足要出现明显的现象,分子具有挥发性

105.实验探究题研究溶液的溶质成分时,要注意反应物是否过量来进行猜想,根据实验方案组合得出结论

洞察整式概念易错点 第3篇

一、判断单项式系数与次数时出错

例1单项式-2π2x3y2的系数是______, 次数是______

错解:单项式-2π2x3y2的系数是-2, 次数是7。

剖析:单项式的系数是单项式数字因数, 单项式-2π2x3y中的π不是字母, 它是圆周率, 它表示的是一个数字, 即单项式-2π2x3y数字因数是-2π2, 而不是-2;单项式的次数是单项式中所有字母指数的和, 既然π是数字, 所以单项式的系数为3+2=5。

正解:单项式-2π2x3y2的系数是-2π2, 次数是5。

二、识别单项式与多项式时出错

例2下列式子中, 哪些是单项式?哪些是多项式?

三、识别多项式时出错

例3下列关于多项式25+x4-x3-x2+x的说法中, 正确的是 ()

A.是五次五项式 B.是五次四项式

C.是四次五项式 D.是四次四项式

错解:选A。

剖析:错选A是误认为25是最高次项, 事实上, 25 (25=32) 是常数项, 所以这个多项中的最高次项是x4, 故这个多项式是四次五项式。

正解:选C。

四、混淆多项式的相关概念而出错

剖析:混淆了多项式的项与次数的概念, 最高次项是3a2bc2, 而最高项的次数才是5;常数项是指多项中不含字母的单项式 (连同它前面的符号) , 错解中丢了“-”.

五、给定多项式确定参数时出错

例5 m、n是自然数且m>n, 若多项式am-bn+3m+3是四次三项式, 则m的值为。

错解:m的值为1。

剖析:错在对多项式的次数概念理解不彻底, 事实上, 3m+3是常数项, 它的次数为0, 所以它的最高次数应是单项式am的次数, 即m=4。

科学总结易错点,实现有效备考 第4篇

[关键词]易错点有效备考数学思维

[中图分类号]G633,6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058(2016)32-0028

数学是一门非常严谨的科学,如果学生在运算或者是理解的过程中稍微有误解或偏差就会出现全题都错的情况,数学知识的严谨性要求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定要细致、谨慎,因此在高考备考过程中,教师要科学地引导学生,帮助学生发现数学学习中的易错点,通过易错点来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促进学生掌握数学学习方法,形成数学思维,实现数学能力的提高,做好科学、有效备考。

一、明确数学含义。做到心中有数

在数学学习过程中,如果出现一点错误可能会导致“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就要求学生要认真对待数学学习,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细节问题,为了让学生能够正确理解数学题目,应让学生明确数学定义,对数学概念、公式、原理等进行系统的复习,构建自己的知识框架,以便在应用时可随机抽取知识,达到得心应手的程度,学生只有对所学知识都了然于心,才可以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从而有效避免错误。

例如,在学习导数时,对于导数的几何意义,学生很容易弄混,不明白其本质含义和运用方法,在导数中,函数在一点处的导数值是函数图像在该点处的切线的斜率,在解决问题时往往需要学生过函数图像外的一点向函数图像上引切线,并设出切点坐标,写出切线方程,根据题目的要求对方程进行求解,学生易错点是不理解“在某点处的切线”“过某点的切线”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这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学生需要采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可见,学生只有明确了数学含义,才能够在解决问题中做到有的放矢。

二、全面考虑问题。不要忽视细节

在高中数学学习中,需要学生从多方面、多角度来思考问题,有时看似简单的问题也需要学生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这样才能够实现对问题的全面分析,可是在解决数学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生往往容易忽视条件或者一些线索,导致解决问题不全面,从而出错。

例如,在判断函数的奇偶性时,学生往往容易忽视定义域的问题,不去考虑函数的定义域,函数有奇偶性的前提条件是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对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全面考虑问题,对每一种情况都要考虑到,促使学生学会客观地分析,科学地进行逻辑判断,正确地对数学问题进行解答,学生考虑的角度多了、全面了,自然就会提高解题的正答率。

三、科学分析变化。把握数量关系

在数学解题过程中,只要稍微变化一个条件或是一个数量关系,就会出现完全不同的数学现象,对此,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科学地分析这些变化,并通过旋转、平移等方式来转化数量关系,在转化数量关系的过程中,学生一定要准确把握每一个数量关系,形成正确的理解,进而构建自己的数学思维模式及形成科学的解题方法。

例如,在学习图像变换方向的相关知识时,很多学生容易把握不准,导致错误,函数y=Asin(ωx+ψ)(A>0,ω>0,x∈R)的图像可以不断地变化,通过向左或者向右,向上或者向下来进行平移或者伸缩,在变化的过程中,学生需要关注正弦曲线上的所有点的变化,是平行移动ψ个单位长度,还是把横坐标缩短或伸长,函数图像是随着函数数量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学生正确理解了这种变化的规律就能够有效地避免错误,实现有效学习,总之,在数学解题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科学分析变化,使学生能够把握数量关系的变化,进而科学地对数学问题进行推理判断,促进学生掌握数学知识的本质和规律,提高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四、学会逻辑判断。解题有的放矢

在高中数学备考过程中,学生要学会分析问题的方法,在解题过程中积极地进行逻辑分析和推理判断,从而在大脑中构建思维模型,掌握科学的解题方法,学生只有掌握了数学思维模式,在解题过程中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形成自己的思路,避免错误的出现。

例如,对于数列中的最值问题,学生经常会因为分析不全面而导致出错,在数列问题中,通项an与前n项和sn的关系是一个命题重点,学生需要熟练地掌握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且把相关的公式牢记于心,这样在应用中才能够得心应手、游刃有余,学生在解题时要注意把n=1和n≥2分开讨论,进行逻辑分析和推理判断,看能不能统一,从而得出完整的认识和理解,学生只有学会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能根据具体的情况做出科学的分析和全面的判断,才能牢固掌握解决数学问题的通性通法,从而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高考高三政治总结经典易错点 第5篇

2. 顺从自然是防灾减灾的根本出路。(提醒:防灾减灾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只是顺从自然。)

3. 自然界的事物是按自己的意志行事的。(提醒: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客观规律。)

4. 运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使事物处于显著的变化之中。(提醒: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不一定是显著的变化。)

5. 运动是有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相对的;静止是有条件的、暂时的和绝对的。(提醒: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6. 认识和改变规律是克服困难的条件。(提醒:规律是客观的,可以认识利用但不可以改变。)

7. 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总是统一的。(提醒:应该把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统一起来,但二者并不总是统一的。)

8. 规律有好坏之分,是永恒不变的、无条件的。(提醒:规律是客观的、物质的,没有好坏之分,当客观物质发生变化时,规律也会发生变化;规律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要在运动中把握规律。)

9. 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和基础。(提醒:颠倒了二者的关系。)

10. 发挥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改造规律。(提醒:人可以认识和利用规律,但不能改造规律。)

11. 意识是大脑的机能。(提醒: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12. 正确的意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错误的意识、神话、传说是人创造出来的。(提醒:无论是正确意识还是错误意识,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13. 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提醒:不同的意识有不同的反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

14. 意识的能动作用表现在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意识对物质起反作用。(提醒:“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应为“意识能反映物质”。“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强调物质决定意识。)

15. 物质与意识不可分离,相互依赖。(提醒:不能理解为相互依赖,意识依赖于物质,但物质是独立于意识之外而存在的。)

16. 精神的力量可以派生出物质的力量。(提醒: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派生物。)

17. 意识形式的差异性决定了所反映的客观存在的多样性。(提醒:认为意识决定存在,是唯心主义观点。)

18. 意识具有科学预见性。(提醒:正确意识具有科学预见性。)

19. 主观认识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提醒:正确的认识才是对客观现实的正确反映。)

20.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现实性改造活动。(提醒:实践是主体对客体的直接现实性改造活动。)

21. 认识的不断完善决定着实践的不断深化。(提醒:实践决定认识。)

22. 认识的发展具有与认识主体无关的客观规律性。(提醒:认识的发展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认识的水平与程度与认识主体的认识能力有密切关系。)

23. 原有的真理性认识常常在新的实践活动中被推翻。(提醒:那些经过实践反复检验的、已经确定的真理并没有被推翻,而是不断向前发展。)

24. 真理是永恒不变的,世界上存在终极真理。(提醒: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真理,也不存在终极真理,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25. 对同一确定的对象,正确的认识可能不止一个。(提醒:对同一确定的对象,只能有一种正确的认识,即真理只有一个。)

26. 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提醒: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

27. 实践是社会性的活动,单个人的实践活动是不存在的。(提醒:实践具有社会性,孤立的活动是不存在的。实践的社会性排斥的只是孤立的活动,并不排斥单个人的活动;同时,个人的活动也不排斥实践的社会性。)

28. 实践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活动,盲目的实践是不存在的。(提醒:任何实践都是有意识的、有目的的活动,没有意识参与的实践是不存在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盲目的实践不存在。)

29.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之一。(提醒: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认识的途径有实践和间接经验。)

43. 错误认识不是来源于实践,正确认识才来源于实践。(提醒:不论认识正确与否,都来源于实践。)

30. 实践是认识的重要来源,认识发展的唯一动力和唯一途径,要获得认识就要亲自参加实践。(提醒:实践是认识的唯一来源,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获得认识的途径包括实践和间接经验。)

31. 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提醒:实践才是唯一标准。)

32. “三个有利于”标准否认了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提醒:“三个有利于”标准是把人们实践的结果作为标准,就是把最基本的实践活动――生活实践作为标准,它是真理标准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和发展。)

33. 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与主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提醒:任何真理都是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高考高三政治总结经典易错点 第6篇

2. 科学实验是社会存在的基础。(提醒: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3. 人的欲望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提醒: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不是人的欲望,而是适应生产力的生产关系。)

4.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提醒:只有当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状况时,才推动生产力的发展。)

5. 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当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时,它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提醒:上层建筑适合经济基础状况只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巩固和完善。只有当上层建筑为先进的经济基础服务时,它才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

6. 人民群众就是劳动群众。(提醒:劳动群众是人民群众的主要的稳定的部分,是其主体不是全部。)

7. 人民群众是一个永恒的范畴。(提醒: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具有不同有内涵。)

8. 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动力。(提醒: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但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社会的基本矛盾。)

9. 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提醒: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

10. 在价值选择的基础上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提醒:在价值判断的基础上作出价值选择。)

11. 价值选择正确与否没有客观的评价标准。(提醒:正确的价值选择有其客观评价标准,即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12. 客观条件无法影响到人的成功。(提醒:客观条件直接影响个人的成功。)

13. 价值观对人们改造客观世界具有正确的导向作用。(提醒:不同的价值观有不同的导向作用,正确的价值观对人们的实践活动起推动作用,错误的价值观起阻碍作用。)

14. 自觉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能作出正确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提醒:正确的价值判断和选择,必须坚持真理,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同时还要自觉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

15. 人的价值是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统一。人的价值就在于享受价值,在于社会对个人的满足。(提醒:人的价值就在于创造价值,就在于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

16. 衡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首先看他在物质方面对社会的贡献,其次看他在精神方面对社会的贡献。(提醒:既要看物质贡献,也要看精神贡献,把二者区分开来是错误的。)

17. 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基础。(提醒:实现人生价值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但社会提供的客观条件才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基础。)

18. 机遇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首要条件。(提醒:机遇是客观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需主观努力。)

刑法难点与易错点总结 第7篇

1.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仅限于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方法(一次造成大规模损害的行为),而对那些与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不相当的行为,即使危害公共安全,也不宜认定为本罪。

2.非法将公务用枪赠与他人,可评价为永久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应认定为非法出借枪支;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使枪支处于非法持枪人的控制、使用之下的,成立非法出借枪支罪;行为人明知他人使用枪支实施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行为,而出租、出借枪支给他人的,成立本罪与相应的共同犯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处;

3.非法持有枪支罪:“持有”解释为行为人实际占有或控制枪支,至于形成占有或控制枪支的原因不限,既可以是以作为的方式(如非法制造枪支后)实际占有,也可以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际咱有或控制(如明知他人将枪支藏在自己的信箱里,却置之不理)

4.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是生产作业人员;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5.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抽象的危险犯【记忆口诀:食品假药不卫生】:①生产销售假药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④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卫生器材罪不要求数额和实害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具体的危险犯: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有数额要求;②生产销售劣药罪要求实害结果;③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要求实害结果;④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要求实害结果;⑤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要求实害结果;

7.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客观行为表现三种类型:①在生产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亦即,利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制造食品;②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在非食品原料中掺入食品);③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而销售,亦即,销售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或直接将含有非食品原料的有毒、有害的物质当做食品销售 8.走私武器弹药罪中的武器弹药不包括仿真武器,对走私仿真武器情节严重的,应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论处

9.伪造货币:(1)伪造使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货币的假货币的行为,典型的伪造行为表现为:仿照货币的形状、特征、图案、色彩等制造出于真货币的外观相同的假货币。

10.变造货币:变造货币是对真币进行各种方式的加工,改变真币的价值或者形态,不改变货币同一性的行为。在人民币上加工,改变其面额的,无论价值升高还是降低,都是对货币公信力的损害,成立变造货币。但是若改变货币的同一性,即改变货币的币种,就超出了变造的范围,应评价为伪造货币。

11.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1)构成要件:凡是以用于接待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均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高利转贷给他人,是指从金融机构套取信贷资金后,再以更高的利率转贷给他人。

12.骗取贷款罪,指自然人或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责任形式是故意,不要求有特定目的,若有非法占有目的构成贷款诈骗罪,有高利转贷目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13.抢劫罪的核心是压制反抗,强取财物,压制反抗与强取财物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14.抢夺罪的核心要件一非和平手段夺走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 15.盗窃罪的核心要件是以和平手段将他人占有转为自己占有; 16.侵占罪的核心要件是将自己占有变自己所有;

17.诈骗罪构成要件,行为人实施了欺骗行为——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18.敲诈勒索罪,对他人实施威胁恐吓——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法基于恐惧心理而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人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19.职务侵占罪,利用职务便利指的是利用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处置单位财务的权力、职权而非利用工作机会,其次必须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20.毁坏财物罪,毁坏不限于从物理上变更或消灭财物的形体,而是包括使财物的效用丧失或减少的一切行为;

21.既遂标准①盗窃罪既遂的标准:采取侵害人控制财物和受害人失去财物控制的观点(失控说+控制说双重标准)。小件物品侵害人控制就既遂;大件物品受害人失去控制就既遂;

②抢劫罪的既遂标准:取得财物(没有数额要求)或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结果; ③抢夺罪的既遂标准:事实上转移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占有状态;

④诈骗罪的既遂标准: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导致被骗人陷入处分财产的错误认识,被骗人基于该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行为人因此而取得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的,就成立诈骗罪既遂;

⑤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控制人质就既遂:不要求勒索财物的目的已经实现,只要求行为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开始实施绑架行为就认定为着手,达到控制他人就认定绑架罪既遂。

⑥强奸罪的既遂插入性器官

⑦受贿罪:只要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即受贿罪既遂;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

⑧行贿罪:只要未谋取不正当利益,已经将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就是行贿罪的既遂,不要求实际谋取到了不正当利益;

⑨诬告陷害罪的既遂标准:行为人开始实施告发行为是着手,当告发行为达到了使司法机关可能采取刑事追究活动的程度时,就是既遂;

⑩贩卖毒品罪:开始实施出售毒品的行为是贩卖毒品行为的“着手”,将毒品实际交易给购买者才是“既遂”;

⑪危险驾驶罪的既遂是行为人开始危险驾驶就是既遂标准。

⑫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只要行为人实际上提供了资助,而且资金到位,就既遂,无论被资助者是否实施了相关犯罪;

⑬放火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既遂要求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为既遂标准。

⑭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控制了航空器或控制了航线。⑮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不要求行为人牟利或传播的目的实现。

二、易错点

1.走私贵重金属罪,只限于从境内向境外走私,如果从境外到境内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则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

2.收受贿赂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数罪并罚;但是司法人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以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择一重罪处罚

3.走私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一律数罪并罚(走私罪与妨碍公务罪)4.伪造货币中的货币,本质属性是具有可流通性,如果伪造的是停止流通的货币,不构成伪造货币罪

5.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主体仅限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6.滥用职权的行为同时构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侵犯财产等犯罪的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

7.运输假币又使用假币的,数罪并罚,因为两者无必然联系 8.做题时看到中止未遂,先考虑有没有实行行为

9.共同犯罪中,一方行为超出共同犯罪故意,造成严重后果的,另一方不负责任 10.信用卡、借记卡里的钱是银行特定工作人员占有,因为信用卡、存折等只是债权凭证

11.诈骗的对象只能是财物而不能是劳务 12.单纯放贷不构成犯罪

13.贷款诈骗的主体不能是单位,公司贷款诈骗按自然人贷款诈骗罪论处 14.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编造保险事故虚假理赔,构成贪污罪 15.自伤行为无罪,帮助教唆他人伤害自己的也不构成犯罪 16.征得未成年同意摘取其器官,构成故意伤害罪 17.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不要求实际营利

18.强迫劳动罪中一般伤害仍构成强迫劳动罪,协助强迫劳动也构成强迫劳动罪(如招募、运送人员或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

19.诽谤必须捏造事实并散布,侮辱可用暴力也可用真实事实也可不用事实 20.亲告罪如被害人受到强制、威吓而无法告诉的,检察院或被害人的近亲属可以告诉

21.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中,童工仅限于不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 22.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身份犯,主体只能是邮政工作人员 23.抢夺毒品也成立抢夺罪,对违禁品的占有也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 24.汽车维修中,维修工破坏刹车装置的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25.非法占有目的,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排除意思指排除权利人的支配、将他人的财物作为自己的所有物进行支配,将不值得科处刑罚的骗用、盗用行为排除;利用意思,遵从财物的用途进行利用处分的意思,单纯毁坏、隐匿财产的行为排除在盗窃罪之外

26.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中,盗窃珍贵文物的,盗窃损毁文物的属于加重情节

27.盗伐林木罪,盗伐数量要求 10 立方米以上

28.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信用卡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能是伪造的;盗窃存折本身不构成犯罪,只有到银行柜台支取存款的行为才成立犯罪,即诈骗罪

29.盗窃文物后再出售的,只成立盗窃罪,但是盗窃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文物之后出售,赠送外国人的,成立盗窃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30.倒卖文物罪中的倒卖即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或转手贩卖文物,而贩卖毒品罪中“贩卖”只要有出售毒品的行为即可

31.甲杀丙之后又以丙被绑架向其亲属索要金钱的,认定为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想象竞合 32.饭店用餐后编造借款逃离,并没有使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不成立诈骗罪

33.金融票证诈骗罪中的金融凭证,一定是伪造变造的金融凭证 34.伪造证件与诈骗有牵连关系,以诈骗罪从重处罚 35.侵占罪数额要求 1 万元以上

36.包庇罪,行为人作假证明包庇他人,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如果包庇对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则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国家机关人员包庇黑社会组织的,成立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37.包庇罪,明知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是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因为车不是赃物

38.窝藏罪,本质是妨害公安司法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主要表现形式帮助逃匿 39.公安在查处卖淫嫖娼时,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拟制为窝藏包庇罪 40.妨害作证罪,其中教唆指示他人作伪证的,直接认定为妨害作证罪 41.窝藏毒品罪,本罪的对象仅仅指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中的毒品 42.走势、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没有数量限制 43.贩卖毒品罪不要求牟利

44.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为其保管毒品的不是非法持有毒品罪,而是窝藏、转移、隐藏毒品、毒脏罪

45.如果被勒索,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如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仍构成行贿罪 46.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7.强迫交易罪由五种情形:应具有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或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等行为

48.侵犯商业秘密,强调获取秘密手段必须具有不正当性,拾捡的商业秘密不算 49.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逃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之间是特殊法条与普通法条之间的竞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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