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党支部党内关怀制度(精选10篇)
市环保局党支部党内关怀制度 第1篇
市环保局党支部党内关怀制度:
一、定期走访制度,做到“平时有人访”。每逢“七一”、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党支部都要对党龄长、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上门走访慰问,同他们拉家常,传达党的方针政策。
二、党内帮扶制度,做到“难时有人帮”。一是对生活比较困难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年末给予适当资金补助;二是对生活较困难的党员家庭,进行党内结对帮扶,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谈心谈话制度,做到“惑时有人解”。在岗位变动、工作遭受挫折、家庭遭遇变故、接受民主评议后、参与不符合党员身份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等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必须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以便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生活状况、情感诉求等,有效化解党员心理疙瘩。
四、患病探望制度,确保党员“病时有人问”。对生病住院或卧床不起的党员,党支部要派专人上门看望,把慰问送进门、关怀送到家。
五、临终送别制度,确保党员“逝时有人唁”。党员去世后党支部要及时派人送去花圈,对党员家属表示慰问,并协助家属做好一些善后事宜,组织召开去世党员追悼会,凸显党员的“特殊性”,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市环保局党支部党内关怀制度 第2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激发党员的自豪感、责任感和归属感,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党内氛围,机关党支部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帮助党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健全完善党支部关心党员的党内关怀机制,形成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四位一体”的格局。广大党员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党员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更加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具体制度
(一)思想关怀
建立健全党内谈心制度。广泛开展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的谈心交心活动,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并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联系、交流与互动之中。谈心以“面对面谈心”、“一对一谈心”为主,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每年至少谈心2次以上,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与支部内党员谈心1次以上。党支部对党员要坚持做到“六个必谈”。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有不良反映时必谈,新接受的党员必谈。通过谈心,达到加强了解、沟通思想、增进团结的目的。
建立健全党内探访制度。党支部要定期派人到党员家中探访,了解党员的困难和思想动态,帮助党员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思想疙瘩。建立“五必访”制度,即党员生病、住院必访;思想波动时必访;工作、生活中有重大困难必访;与家属、邻居发生矛盾时必访;勇于提建议者必访。
建立健全特殊群体党员定期慰问制度。每年“七一”期间和春节前后,对老党员、长期患病的党员、生活比较困难的党员集中进行走访慰问。对家庭生活困难的党员,所在党支部每年至少走访慰问三次。走访时,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介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本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二)工作关怀 建立党务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制度,对党组织的重大决策、党的干部考察任免、发展党员、后备干部培养、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内容,分别通过会议、公开栏、公示报告等形式进行公开,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党员到所在单位或党支部查阅非涉密文件,应尽可能满足要求;单位和党支部订阅的党报党刊应向党员开放,供他们随时阅读。完善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重大决策出台前,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坚持做到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
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专题培训制度,使党员经常接受理论、政策或业务技能培训。坚持每年为每个党员发放1-2本学习书籍,确保每个党员都有学习资料。要统一配发党员学习笔记本,定期检查,以促进学习任务的落实。
实施表彰激励措施。全面掌握党员的工作绩效,通过建立创先争优的激励机制,营造创先争优的竞争条件和环境,确保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得到明显提高。被县级以上单位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者单位另 外给予一定奖励。
加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设置,落实工作职责,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方式。主动关爱老年党员的身体每年春节前后对老党员进行走访慰问。离退休党员也要按时交纳党费。
(三)生活关怀
实施困难党员救助制度。贫困党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作为公民,他们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爱,按政策该纳入社保的要纳入社保,该救济的要救济;作为党员,他们还应该得到组织和同志们的一份关心和温暖。建立互济性、群众性的党内关爱基金。救助组织关系在单位内的,因病或年老体弱一时难以解困、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党员以及需要助老、助学的特困党员家庭等。
实施结对帮扶制度。积极开展单位党员与退休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为单位有帮扶能力的党员建立长期稳定的帮扶对子。
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第3篇
1.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落实党员主体地位。始终尊重党员、爱护党员、依靠党员,为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良好的政治、工作和生活环境。
2.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并重,切实解决党员工作生活中的 实际问题。努力激发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党员荣誉感,保障党员权 益,帮助党员解决困难,调动党员积极性。
3.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党内关怀帮扶与关心帮助困难群众有机 统一。通过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更好地服务 广大人民群众。
4.纳入关怀帮扶范围的党员是指生产、生活确实困难的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点帮扶对象:(1)低于本地平均生活水平的;(2)已纳入低保的;(3)因病因灾致贫的。
5.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并坚持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到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6.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支部负责人要及时进行走 访慰问,体现党组织的温暖。7.研究探索建立党员生活困难救助补助制度和关心老党员、流 动党员制度,形成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的工 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党 员的归属感。
8.要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 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支部的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9.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困 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
党内关怀制度 第4篇
为了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作用,保障党员权利,调动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努力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基层党内关爱,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党员,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关怀基金制度。办党组采取“争取支持、财政协调、党员捐助”模式筹集党内关怀基金,建立“党内关怀”资金专户,筹集5000元资金用于解决本单位和互联共建单位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
二、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通过走访、双向互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让每位党员每年至少有一次向组织反映自己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机会,谈心谈话活动要有记录。对于主动找党组织要求反映问题、交流思想的党员,党组织落实专人认真听取意见,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真正做到“惑时有人解”。
三、定期走访制度。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
假日前夕,党组织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对入党较早的党员、丧失劳动能力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普遍走访慰问,同他们拉拉家常,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当党员家庭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灾害时,党组织及时派人上门慰问,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真正做到“平时有人访”。
四、党内结对帮扶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四类对象的帮扶:一是对年老无固定收入、丧失劳动能力或因病因灾致贫的生活比较困难党员,统一进行登记建档,每年安排200-3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二是对生活较困难的党员,进行党内结对帮扶,实行“一对一”帮扶,每名党员结对1户,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教育引导他们认真履行好党员义务;三是对失业、失地党员,一方面经常性组织他们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不断拓宽他们再就业渠道,加大就业推荐力度;四是对外出务工党员家庭,党组织要安排专人联系,并实行定期探访,外出务工党员家庭如发生重大、突发问题,党组织要组织帮助解决,让外出务工党员减少家庭担忧,真正做到“难时有人帮”。
五、患病探望制度。党组织要利用每年主题教育期间“送学上门”、“送教上门”的机会,对党员基本情况作一次全面了解,准确掌握老年党员、患病党员基本情况,加大与他们的日常联系,随时掌握其健康状况,党员生病住院、休养期间,党组织派人探望,力所能及地为患病党员解决治病期间遇到的具体困难,真正做到“病时有人探”。
六、病故送行制度。党组织根据动态掌握的情况,时刻关注病重党员病情,对病故、死亡的党员,党组织及时派人前往吊唁,并协助家属做好善后事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真正做到“终时有人送”。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第5篇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关心爱护基层党员的工作,对困难党员进行帮扶,充分体现企业和党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激励机制。通过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党组织每年对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对在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分类进行表彰奖励。加强对优秀党员先进事迹的宣传,培养广大党员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党员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第三条 党内关怀机制
1、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党支部委员、中层干部、党员、员工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在党员遇到困难、发生矛盾、出现失误、存在问题、提拔使用等情况时必须进行谈话。谈话形式既可以单独谈心,也可以集体谈话。
2、开展走访慰问。每年春节、“七一”等节假日或党员患病住院、家庭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党组织要及时进行走访慰问,以体现党组织的温暖。
第四条 党内帮扶机制
1、建立困难党员信息台账。结合党内年报统计,对生活困难、独居、老弱病残等困难党员做好登记工作,为开展党内帮扶工作提供准确信息。通过日常的关怀帮助,使困难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第6篇
一、建立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七一”期间,开展“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对先进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二、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党支部要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分类建立台帐,组织党员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活动,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党组织的关爱之中。
三、建立党内探访制度。对于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有较大思想波动时,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指派专人到党员家中进行探访。
四、建立重大节日慰问制度。每年“七一”期间,党支部要广泛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活动;每年春节前,对所有生活困难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五、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党员亡故时,在尊重党员遗愿和亲属意愿的前提下,党支部要派人参加吊唁,并对其家属进行慰问。
党内激励关怀工作制度 第7篇
健全党内激励关怀机制。建立健全党内表彰奖励、人才培养、谈心谈话、定期慰问、生活关怀等机制,切实关心党员的思想、心理、工作、生活及成长发展,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1、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制度
⑴建立健全党内表彰奖励和荣誉激励制度。重视精神鼓励,使广大党员干部追求荣誉、争当先进。每年开展评选共产党员标兵、共产党员先锋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堡垒党支部、先进党员责任区等党内“创先争优”和表彰奖励活动,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评价和先锋档案记载讲评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对优秀的党员个人和集体予以荣誉激励和物质奖励,营造创先争优的氛围。⑵建立健全双向培养制度。重视党员和优秀人才的双向培养,坚持在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在党员中培养骨干,使其在政治上更成熟,业务上更有成果,使党员和优秀人才精神上有归属感、工作上有使命感、政治上有荣誉感。
2、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制度
⑴坚持谈心、联系、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党内结对联系、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落实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等逐级分工负责谈心、联系、服务制度,每个党委委员联系一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委员联系几个党小组,每个党小组长联系党员,完善党组织关心党员的网络,开展经常性的谈心交流活动,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和需求,及时为党员解疑释惑,排忧解难。
⑵坚持慰问制度。经常开展党组织“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长期患病党员,进行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及物品。
⑶坚持生活关怀制度。建立关爱帮扶基金,探索建立困难党员生活补助制度,确保党员遇事有人管、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解决。帮助党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院党委、行政每年为员工“办实事”不少于5件。
⑷坚持开展团队活动。组织党员开展团队活动,丰富党员业余文化生活,增进党员间的沟通交流。
坎乡牧校党内关怀制度 第8篇
切实解决好我校党员队伍中特殊群体生活困难问题,是构建和谐校园的现实需要,也是我校党组织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作用的有效途径。校九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这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一、完善激励形式,健全激励机制一是精神激励。坚持精神激励为主,对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工作实绩突出的党员,授予荣誉称号,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给他们搭建树形象、展风采的载体和平台,使其“头上有光环,脸上有光彩”。
二是物质激励。“没有需要就没有生产”,“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对党员的激励也不应该回避物质利益。对踏踏实实干事创业、默默奉献的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应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既让他们“头顶上有光环”,又让他们“口袋中有实惠”。对优秀基层党组织,可设立党建工作创新成果奖或给予党建活动经费补贴等办法予以奖励。
三是待遇激励。可以参照学校对拔尖创新人才的奖励措施,对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正派、业绩特别突出、师生公认的特别优秀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给予特殊津贴或生活补贴,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
四是政治激励。重视党员政治作用的发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完善党内监督,畅通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渠道,坚持重大事项党员先通报、重大决策党员先讨论、重要文件党员先传达,切实保证党员的“四权”,鼓励党员按照民主、法制、正当的渠道陈述意见建议,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让广大党员认识到学校的发展与个人的前途是紧密联系的,增强他们精神上的归属感、政治上的荣誉感、工作上的使命感。
二、坚持凝心聚力,健全关怀机制一是生活关怀。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困难党员生活救助制度、特殊群体党员定期慰问制度、困难党员联系人制度等,对生活困难党员给予及时的物资和经济上的帮助,解决其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权利和尊严,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二是政治关怀。尊重党员的主体意识和主人翁地位,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校党支部做出的重大决定、决策部署、干部人事任免、党费收缴使用、党员教育管理、慰问救助资金发放等党员关注、师生关心的问题要通过会议、公告栏等形式最大限度、最大范围地进行公开,提高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政治责任感。
三是思想关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给教师的思
维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行为方式带来了较大影响,再加上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党员自身的素质问题,党员的思想观念也会出现多元化的现象和一些不稳定因素。党组织要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动态,注重心理疏导,开展走访、谈心活动,畅通沟通渠道,及时疏通情绪,消除困惑,增进理解,谋求支持,使党员心平气顺,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
四是实现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三会一课”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为依托,采取集中培训、上党课、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的创新理论、形势政策、教育理论、法律、科技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素质。
三、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健全帮扶机制一是资金帮扶。对因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个人难以承担的党员,给予直接的经济帮扶,帮助他们树立克服困难的信心,走出困境。
二是技能培训帮扶。知识分子往往把学历提高、职称晋升、学术水平提高看作自身价值的外在表现,并投入极大热情。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困难党员读博读硕,提高学历层次,增加发展后劲,拓展发展空间。支持困难党员学习现代科技知识和技能,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
三是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我校党组织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着眼于全体党员的需求,并主动帮助困难党员解决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做到知党员所想、解党员所难、帮党员所需,在党内营造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获得为党工作、为学生服务的巨大动力。
市环保局党支部党内关怀制度 第9篇
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保障和表彰奖励制度
1、保障党员权利激励。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权利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增强广大党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2、授予荣誉称号激励。要定期在农村党员中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宣传报道农村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一批农村党员先进典型,不断增强党员政治荣誉感。
3、给予物质奖励激励。对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贡献较大的党员,除了着重从精神上予以奖励外,还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提供政治待遇激励。坚持让党员大事先知道、培训先参加,意见先征求。把优秀党员作为优先选拔干部的一个重要条件,增强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将优秀党员、业务骨干提拨到领导岗位。
5、坚持情感激励。通过开展谈心交心、为困难党员送温暖等活动,增强党员与党组织之间的感情。帮助贫困党员走出困境,树立自强、自立的信心和决心。
二、建立健全党内“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
1、每年“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各级党组织对部分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要进行上门走访慰问,广泛发动党员干部参与“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2、在党员患病住院、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所在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对这些党员进行走访慰问。
3、建立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要在党员入党30周年、40周年、50周年、60周年等入党纪念日,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召开党员座谈会,为党员过“政治生日”。
4、建立党员亡故关怀制度。党员亡故时,党组织要送上花圈,派人慰问其亲属。
三、建立健全党内结对帮扶制度
1、广泛组织有帮扶能力的党员与需要帮扶的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结成帮扶“对子”。实行包保责任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至少联系一名生活困难党员或老党员。每年要对困难党员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更新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管理台帐和信息库。
2、把有特殊困难的基层党组织作为帮扶联系点,发挥资金、项目、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对联系点的生活困难党员进行帮扶。
3、落实帮扶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对结对帮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1、党组织应按照规定召开党员有权参加的有关会议,并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党员。
2、党组织应为党员提供阅读党内有关文件的必要条件,要按照规定将党的重要会议会议内容和精神及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向党员传达、通报。
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党员有权对本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有权对党建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5、党组织应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和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应当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询党员意见。对于多数党员有不同意见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提交下次会议表决。
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时,党员有权利要求其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本人有权对材料中的内容进行申辩;对于党员的申辩及其他党员为之作的证明和辩护,有关党组织要认真听取,进一步核实问题,查清事实,对党员实事求是的申辩、作证和辩护,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阻挠。
8、党组织要帮助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
9、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求,要及时受理,并根据具体问题,及时解决或说明情况。
10、党组织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党员,要给予适当帮助并鼓励党员之间开展互助,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并注意维护流动党员的民主权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了进一步发现党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党员的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加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名党员都要利用一定时间,主动与其他同志开展谈心活动。
二、谈心范围:
1、与党员领导谈;
2、与一般党员谈;
3、与普通群众谈。
三、开展谈心活动要本着互相帮助,坦诚相见的原则,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交流,相互沟通。
四、谈心活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每年谈心人数至少要在10人以上。
五、通过谈心活动主要找准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六、党员个人要做好谈心记录,记录要规范详实。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在所居住地范围内,要经常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跟群众开展谈心活动。
二、党员要经常主动了解群众的思想生活等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三、党支部每半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座谈会,请群众参加到党员的政治生活中来,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党员要虚心接受群众的建议和批评,对能整改的马上整改,让群众满意。
五、党员要按照“一帮一”的要求,根据所帮扶对象的思想、生活和经济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入户联系。
六、党员要经常联系、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让他们在思想上坚定信念,在工作上求真务实。
七、党员在定期汇报工作、思想和学习情况时,应同时汇报联系群众的情况。
八、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分析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提出要求,进行指导和督促。
九、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应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支部定期召开会议。
党员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主体 有承诺能力的党员。
二、承诺内容
有“双带”致富能力的农民党员,在传授技术、领办和创办经济实体、扶贫帮困、服务等方面承诺;无职党员,在思想教育、文化宣传、卫生保洁、社会治安、民事调解等方面承诺;流动党员,在提供致富信息,组织劳务输出,支援家乡建设等方面承诺。
三、承诺制定
按照“一定、二审、三公开”的规程确定承诺内容。“一定”即拟定承诺内容。
“二审”即公开审查、组织(大会)审查。承诺拟定后,在本村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审查。村党支部的承诺由乡(镇)党委审查,党员个人承诺交村党支部审查,经党员大会参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确定承诺。“三公开”即大会公开、书面公开、公示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
市环保局党支部党内关怀制度 第10篇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进行调研的通知》精神,近期,我部组织人力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借助县委工作会议召开的有利时机,召集部分乡镇党委负责人、现(离)任村干部、企业党务干部、党员代表召开座谈会,就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应该涉及哪个范围,如何筹措资金,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进行了座谈讨论。现将调研座谈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构建和谐肃南和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目标,把健全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各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有力措施,积极探索,狠抓落实,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了县级领导和部门单位定点联系帮扶农牧村和社区工作制度。实行县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帮扶典型村、贫困村制度,帮助制定发展思路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实行县直部门单位联系农牧村制度,每个单位定点联系一个农牧村,从资金、项目、实物等方面进行帮扶,重点解决村级阵地建设、新农村规划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发展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二)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和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制度。近年来,我县把帮助农牧村、社区困难党员群众作为发挥党的先进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和提高党员干部执政能力的有效途径,结合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以及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党群连心桥”、“双链条”、“三队三强”、“双联四帮”等党性实践活动,县、科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户农牧村、社区困难党员群众,一定三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通过帮思想、帮技术、帮资金、帮项目,促进农牧村困难党员群众致富奔小康,促进社区困难党员群众和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目前,全县已结成各类帮扶对子1176个,帮扶党员群众累计1400多人,已有120多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有500多户农牧村困难家庭走上了靠舍饲喂养、屠宰贩销、旅游服务等发家致富道路。
(三)建立了机关干部进村办实事制度。深入开展了 “察民情、访民心、解民困”活动,每年初从县直机关和乡镇抽调科级后备干部驻村开展工作,一方面进行干部实践锻炼,另一方面开展农牧村工作调研,了解村情民意,帮助农牧村和农牧民党员群众发展生产、建设新农村。
(四)建立了老党员生活补贴制度。2007年,为解决全县农牧村和社区老党员生活困难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促使他们能够老有所得、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在构建和谐肃南和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中发挥余热,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为农牧村和社区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的制度。从2007年元月份起,由县财政出资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老党员每月发放生活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1949年9月30日以前入党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1949年10月至1966年4月入党的补助40元,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入党的补助30元,1976年11月至1992年9月入党的补助20元,1992年10月以后入党的补助10元。农牧民和社区居民党员补助从党费内支付,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县委组织部拨付乡镇按时发放给补助对象。2007年,共为全县190名农牧村、社区符合条件的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7.5万元。健全完善了困难党员慰问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老党员和生困难党员慰问活动。2007年春节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1832人,发放慰问金和困难生活补助95.56万元。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共有党员3676名,现有困难党员167名,约占党员总数的4.5%,其中农牧村困难党员141名,社区困难党员26名。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当前我县农牧村、社区党员致贫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病致贫。困难党员家庭有的抵御疾病能力较弱,有的党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顽疾,医疗负担沉重。二是年老体弱。这类致贫的党员集中在农牧村贫困党员中,农牧村党员老龄化趋势非常明显,占有一定比例。由于年老体弱,劳动能力衰退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获取经济来源。三是长期失业。“两个置换”改革企业下岗职工党员,特别是夫妻双双下岗的党员,由于缺乏再就业技能,难以找到再就业岗位,长期处于失业状态,失去生活来源。四是子女赡养能力弱或履行赡养义务不到位。有的老龄党员子女下岗失业或无工作,无力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有的党员与子女家庭关系处理不和睦,子女没有很好地承担起赡养义务,导致党员生活困难。五是突遇重大灾难。少数困难党员家庭因突遇车祸、自然灾害等,给家庭带来巨额经济负担或致残而失去劳动能力,生活陷于贫困。六是生产条件差。部分农牧村生产条件差,收入微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另外,还有少数党员因生产和就业观念落后、子女就学负担重等原因导致贫困,急需予以救助。
三、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县虽然在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但面对新形势,尚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还需不断探索创新。针对当前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我们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切实关注广大基层党员的工作和生活,帮助基层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体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富裕肃南、平安肃南、和谐肃南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的目标原则。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目标是:以建立覆盖全县、措施得力、长期有效的党员救助体系为重点,保障基层困难党员基本生活,对因疾病、残疾、老弱、灾难、长期失业、子女就学等非主观原因而陷入贫困的党员家庭给予适当救助,帮助困难党员战胜困难、摆脱贫困。应遵循以下原则:
1、自救互助为主、党组织和社会救助为辅的原则;
2、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3、低标准起步、逐步扩展、分类施救的原则;
4、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5、属地管理的原则;
6、城乡区别对待的原则。
(三)党内关怀帮扶的范围及建议。困难党员帮扶救助范围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生活标准未达到城市和农牧村基本生活保障线,享受低保的党员;二类是因疾病、长期失业、子女就学、偶遇的天灾人祸造成衣食住行各方面生存条件极差的党员。对于因懒惰、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不履行赡养义务等主观原因造成贫困的,不纳入困难党员救助范围。困难帮扶救助应与党员的一贯表现、遵纪
守法情况、所做贡献采取适当方式挂钩。救助方式、条件和标准:对于第一类困难党员,在低保的基础上,分城市和农牧村两种情况,每月分别给予一定金额固定补助;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根据党员的具体情况给予临时救助。第一类困难党员救助条件为低保对象确定的条件;第二类困难党员救助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大致包括: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家庭无高档消费品;子女赡养能力低下;无赌博、吸毒、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如实提供情况,不弄虚作假。具体条件需根据救助对象的情况确定,如医疗救助必须是患重大疾病,而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党员。失业救助必须是连续失业达6个月以上。灾害救助必须是生产收入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遭受70%以上损失,并未参加意外保险。子女就学救助必须是子女就读大学,且表现优秀的,等等。救助标准按类别分别制定:对于第一类困难党员,城市党员每月补助50至100元,农牧村党员每月补助40到80元;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因疾病贫困的,分病种一次性给予2000到5000元补助。因失业贫困的,失业期间每月给予50到100元补助,直至重新就业。因灾害贫困的,根据受灾情况,一次性给予2000至8000元补助。困难家庭子女就学的,每学期给予200至400元补助。资金来源渠道、管理方式和发放。资金来源渠道:财政拨款、留存党费补助、社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民政福利资金补贴等,建议财政拨款占60%,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负担;留存党费补助占20%;民政福利资金补贴10%;其他来源渠道占10%。由于救助对象为困难党员,范围较窄。因此,我们估计社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难度比较大,资金筹集有一定困难。资金管理方式:县委成立困难党员帮扶救助中心,隶属组织部门,全权管理困难党员救助资金的发放,机构性质为社会团体。救助资金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运行的监督。困难党员救助中心设立专户,财政拨款、留存党费和民政福利资金由财政部门、组织部门、民政部门作为专项资金拨付,封闭运行。社会赞助和党员自愿捐助以管理中心名义展开募捐,开据财政部门统一的收款收据,纳入国库管理,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支出。资金发放:第一类困难党员救助资金的发放跟随城市与农牧村低保资金一同按月拨入党员低保帐户进行发放。对于第二类困难党员,则在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困难党员救助中心按照救助意见发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