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精选8篇)
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1篇
退耕还林原先补助政策和延长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2007年10月10日 10:38:10来源:新华网
2007年10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家林业局在216会议室举行退耕还林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和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发布退耕还林政策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李育材]退耕还林工程自1999年试点以来,国务院先后4次出台退耕还林政策和法规。一是2000年9月10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0]24号);二是2002年4月11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国发[2002]10号);三是2002年12月14日颁布了《退耕还林条例》;四是2007年8月9日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这4个政策性文件和法规出台的过程,也是退耕还林政策不断完善的过程,前两个政策性文件和一个条例,对退耕还林的原则;规划和计划编制;造林、管护与检查验收;资金和粮食补助;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其中,最受广大农民关注的是资金和粮食的补助政策。这项政策的核心内容是: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助。粮食和现金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50公斤;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100公斤。
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20元。粮食和现金补助年限,还草补助按2年计算;还经济林补助按5年计算;还生态林补助暂按8年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按每公斤1.4元折价计算。补助粮食(原粮)的价款和现金由中央财政承担;退耕还林、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种苗和造林补助款按每亩50元标准,由国家提供。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2007年8月9日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对退耕还林政策做了最新的完善,主要内容就是在原先的补助政策到期后,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政策内容有两条:
一是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原先的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困难。
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验收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在国家规定的补助标准基础上,再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二是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为集中力量解决影响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的突出问题,中央财政安排一定规模资金,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地区、京津风沙源治理区和享受西部地区政策的中部地区退耕农户的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以及补植补造,并向特殊困难地区倾斜。
同时,国家继续按原渠道安排种苗造林补助资金,并视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2篇
原高考生只能选择文科或理科参与高考在新高考政策下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另外在地理、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选择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2、高考总分计算方式改变
原高考是由语数外+综合(文理)构成,在20高考新政策下依旧是由语数外+自选3科构成。
自选三科不再评分而是按A、B、C、D、E五个等级进行划分,E等级为不合格。以参考人数和卷面得分为依据,原则上等级A的.比例为15%,等级B的比例为30%,等级C的比例为30%,等级D和等级E比例共为25%其中等级E比例不超过5%。
3、外语科目可以考两次
原高考外语科目仅可以考一次,现新高考政策下外语提供2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外语考试第一次考试安排在6月,另一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时间安排;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
4、合格性考试
原高考生需要参加会考,现新高考政策下改为合格性高考。合格性高考将不再评分,按合格与不合格呈现。
合格性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考试时间:高一至高三每年6月和12月可以随学随考随清,可以多次参考。
5、综合素质评价
原高考生录取按分数、排名进行投档录取,现新高考政策下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在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将中学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具体要求,作为录取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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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志愿填报热门问答
1、2022年高考,全国有哪几个省市实行了新高考改革?
答:第一批:上海、浙江
第二批:北京、天津、山东、海南
第三批:湖南、湖北、广东、江苏、辽宁、河北、重庆、福建
2、全国新高考省份分别采取哪种志愿填报模式?
答:【院校+专业组】模式:江苏、湖北、湖南、广东、福建、上海、海南、天津、北京
【专业(类)+院校】模式:河北、辽宁、重庆、浙江、山东
3、新高考改革后,志愿填报和录取的变化有哪些?
答:志愿填报的单位不同,招生计划编制模式不同,投档分数线及志愿填报数量不同。
4、新高考改革下,志愿填报有哪些规则是必须要了解的?
答:本省录取批次的划分、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梳理、投档方式、平行志愿、顺序志愿等。
5、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和往年参考数据都在哪查询?
答:主要有三种途径:(1)阳光高考信息平台;(2)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3)各高校官方网站相关招生栏目。(4)自主选拔在线微信(ID:zizzsw)平台。
6、一分一段表公布后,如何划定志愿范围?
答:新高考考生可提前遵从“基于往年录取数据进行院校选择”和“基于考生选科选择能够报考的专业”两个原则,按顺序划定志愿范围。
7、新高考志愿填报对高中生有哪些要求?
答:与现在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相比,主要优势是扩大学生选择权,提高志愿满意度和满足率,但是同时也要求考生对自己的生涯规划有明确方向,从选科开始就需要考虑未来的专业及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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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高考志愿的技巧
第一,牢记志愿填报时间节点。高考成绩公布之前,各省各批次志愿填报的截止时间已经确定和公布,考生和家长应当密切关注并牢记在心。
第二,做好志愿填报准备工作。填报志愿是一个选择性难题,考生和家长往往四处咨询、举棋不定,花费较多时间,留给填报的时间往往不足。因此,成绩公布之后、正式填报志愿之前,考生有必要登录网报平台,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熟悉各个模块的功能。同时,还可进行试填报,在各批次截止时间之前,填报的志愿都可进行修改。
第三,做好填报时间的提前准备。现在的志愿填报都是由考本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填报,而网络系统必须依托于电脑、电源、互联网等做为支撑。如果填报志愿的时间离截止时间过于接近,这期间遇到突发情况,比如停电、断网或者电脑故障,连应急补救的时间和空间都没有了。
增值税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政策解读 第3篇
一、增值税类型转变的主要内容及政策解读
增值税依据税基的大小不同, 可以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在实务处理当中表现为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扣除方式不同, 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 收入型增值税则可以依据折旧年限分期扣除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 而消费型的增值税可以一次性扣除当期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
相比较而言, 生产型的增值税税基最大但偏于保守, 收入型的增值税税基适中则偏于稳健, 消费型的增值税税基较小而偏于激进, 但是有利于纳税人进行设备投资和技术改造。从宏观层面上看, 消费型的增值税能够刺激投资, 产生投资拉动作用, 从而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从而带动经济的发展。2008年底国务院对增值税进行改革的主要内容就是把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 并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新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 自2009年1月1日起, 一般纳税人新购进的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
此次政策调整充分考虑了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的因素。国际方面, 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 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已经显现出来, 必须采取措施进行调控, 增值税转型的改革正好迎合了调控的需求。国内方面,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呼声已经很高, 并且, 从2004年开始已经在东北地区进行了试点, 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同时, 国家在2009年也有4000亿元结构性减税的宏观调控计划。因此, 增值税转型顺应了发展潮流, 是时代的产物。
二、税率和征收率调整的主要内容及政策解读
在新暂行条例中,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仍然适用17%的基本税率和13%的低税率, 但是, 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统一降低为3%, 并且, 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增值税转型改革是以允许当期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为标志的。而现行的增值税制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 其中, 一般纳税人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方法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则采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 就不能享受增值税转型所带来的实惠, 其增值税负担也不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所以, 为了达到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税负水平的目的, 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 此次改革相应降低了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原来的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按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考虑到现实经济活动中小规模纳税人混业经营的现象十分普遍, 在实际征管中也很难明确划分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 转型改革后, 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区分工业和商业两种身份设置两档征收率, 而是统一降低至3%, 这也符合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
另外, 考虑到增值税转型改革后, 矿山企业的外购设备将按照新规定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因此, 为了公平税负, 规范税制, 促进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 新的增值税法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3%恢复到17%。
三、增值税配套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政策解读
(一) 进一步明确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范围
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明确规定, 纳入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是指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不包括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 这些项目虽然在会计核算中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但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是将其纳入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另外, 新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 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样处理的主要考虑是, 纳税人购买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经常用于非生产经营用途, 而是企业自身消费使用, 并且从操作上难以界定使用的范围, 容易将其混入生产经营用途抵扣税款而将造成税负不公。因此, 借鉴国际惯例, 新实施细则中规定对于纳税人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但主要用于生产经营的载货汽车则允许抵扣。
(二) 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中国在开征生产型增值税的初期, 为了鼓励相关产业扩大利用外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 采取了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但是, 也出现了一些问题:进口免税设备范围较宽, 不利于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国家装备制造业的振兴;内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小于外资企业而造成税负不公等等。而增值税转型后, 企业购买设备, 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 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 原有政策已经被新的方式所替代, 因此, 对进口设备免税的必要性就不复存在。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是在生产型增值税和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的背景下出台的。由于增值税转型改革后, 该部分设备同样被纳入抵扣范围, 因此, 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也应该停止执行。
(三) 取消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的规定
新暂行条例取消了利用购进废旧物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 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恢复照章征税, 利废企业只能凭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长期以来, 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实行了增值税优惠政策, 自2001年5月起, 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并允许生产企业购进免税废旧物资凭普通发票按10%的抵扣率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这种做法虽然起到了扶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的作用, 但违反了“征多少扣多少、未征税不扣税”的增值税基本原理, 给不法分子留下了偷漏税的余地, 在执行中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 从而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为了稳定税收征管秩序, 促进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随后下发了《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 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增值税政策重新进行了规范, 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
(四) 进一步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
为了免除更多小型经营者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既减轻其经营负担, 又便于税务机关做好对大型企业的征管, 新实施细则中大幅度提高了增值税的起征点, 使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免除了纳税义务。同时, 新实施细则中又大幅度降低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这样就将更多小规模纳税人纳入一般纳税人范围, 进一步消除了重复征税因素, 减轻了小型经营者的税收负担, 从而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五) 全面清理和完善增值税相关法律文件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 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发布了一系列与增值税政策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并单独发布了多项增值税管理规定。但是, 增值税转型改革后, 很多规范性法律文件已经与新的增值税制不协调甚至相冲突, 因此, 国家税务总局结合新形势和新要求, 对已有的法律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完善, 清理的结果也已经于2009年2月26日向全社会进行了公布。共计有14项法律文件全文被废止或失效, 7项法律文件部分条款被废止或失效, 另外, 结合新的增值税制的要求, 还出台了若干规范性法律文件, 此处不再赘述。经过清理和调整, 使增值税的法律法规体系更加科学和完整。
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4篇
关键词:积极;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内容;作用
积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在我国供给需求严重不平衡,且投资、出口、经济增长缺乏动力、全球范围内金融危机加剧的背景下产生的,它属于具有阶段性特征的财政政策,主要是为了迎合当前国内经济发展的需求。它是我国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主要通过收入分配、税收、补贴、国债等手段对我国经济发展运行实施调节,是我国政府实施反经济周期调节,平衡经济无序波动的关键工具,同样也是优化经济资源配置,确保社会公平与稳定经济发展的主要途径。自改革开放以来,财政政策手段一直担任着我国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出发点在于合理缩小分配差距,以扩大社会范围内的消费需求,进而以消费刺激经济增长,解决供需不平衡问题。以下主要介绍当前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基本内容与其作用。
一、当前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
当前我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其思路较为新颖,着眼于抓住社会发展的机遇,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前提。并重视民生,以长远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着手,以保障经济增长作为目的,以促进消费作为其主要目标,以搞活经济市场为其重要方向,统筹内外。且其政策实施的力度较大,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及居民的税收负担。将预算、税收、补贴、投资等全面性的财政工具作为依托,来实施综合性的积极财政政策。
首先,扩大政府对公共投资的支出,并着力于重点建设,同时强化国债的发行。自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已向国有商业银行发行国债超过3700亿人民币,至21世纪初期,共计发行长期建设国债约9100亿。公共资金支出的主要范围包括农林水利建设、城市交通通信建设、基础设施、城乡电网改造、国家储备粮库建设等方面。其次,迅速推进、落实税费改革,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综合税费改革的政策,优化税制,尽可能减轻各企业及居民的税收负担,并扩大企业的投资、强化居民的消费能力。同时,为推进贸易出口,吸引广大外资,以减轻企业的负担,国家分批提高了纺织、机械、煤炭等机电、轻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强化了免税、抵税、退税等积极的税收管理条例的执行强度,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对房产建设企业予以营业税、地税等方面的减免。第三,提高社会基本收入,提升社会范围内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以从根本上扩大消费需求,缩小收入差距,稳定收入分配的格局。并在收入结构中提升其劳动报酬的分配比例,以此增强广大居民的消费能力,以带动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并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媒介,增强社会财务补助的規模,以低收入者作为重点补助对象。第四,强化“三农”及民生支出,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的结构,以稳定民生,改善经济结构,同时严格控制一般性财政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的配置,最大限度缩减行政的成本。第五,鼓励科技创新,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观,着力于调整社会范围内各企业经济发展的结构,转变其发展方式,推进节能减排,深化环保型财政支出,并进一步稳定推行资源有偿制度,以保护生态环境,促成企业科技创新,深化企业内部的技术改造,优化能源使用结构,促成社会范围内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当前我国积极财政政策的主要作用分析
(一)拉动经济增长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政府增发国债1000亿,用于社会范围内的基本投资与建设,针对技术改造的投资对比前段时期增加超过500亿,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方面具有显著的作用,经济增长点增加了约1.5%,同期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有所增加,为19.4%。同时国家进一步增加了社会保障建设的费用支出,在国有企业员工的再就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准备、城市居民低保等方面的支出超过150亿,促进我国国民增加约0.23个百分点。同时在税收政策方面,恰当提升出口退税税率,同样对我国GDP的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财政政策具体方向转变为经济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将超过60%的国债用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建设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约1.7个百分点,对我国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8%,对比上年显著提升。直到2010年,为保证财政政策的灵活性,我国政府继续实施积极稳健的财政政策,拟安排财政赤字约10500亿,代发地方债券2000亿,将其纳入地方预算,并强化政府内部的约束力,在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2011年,我国财政部门支出123亿,用于新农保的试点建设中,将农保覆盖区域扩大到60%,奠定了居民社会保障的有力基础,并于同年4月份,将超额累积税率修改为7级,减轻了中低层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刺激了消费。同时强化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维护了广大居民的权益。并于2011年10月初步决定于2012年初在部分对应性地区展开深化增值税制度的改革试点,并于同年8月将服务行业与运输行业的营业税实施税费改征,于2013年2月联合发改委员会、社会保障部门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积极税收政策的辐射范围,保障社会群体的基本利益,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能力,拉动了内需,达到刺激经济增长的目的。
(二)促进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
2009年,中央政府用于“三农”方面的建设支出达到7253亿,在此基础上,于2010年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资力度,并不断完善与落实农业的补贴制度,以政策作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源转向农村,不仅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同时有利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总之,我国政府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完善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机制,最大限度地缩小了社会群体的收入差距,并促进教育公平。建设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基本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在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方面也起到了显著的作用。
(三)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
在经济增长滞缓的背景下,我国政府实施了扩张性的积极财政政策,通过强化在社会经济建设方面的支出,减少税收,以刺激总需求的增加,深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降低失业率,提升就业率,同时在拉动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2013年我国通过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多贡献,保障了国民经济的整体稳定运行。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形势依然较为复杂。以国内生产总值的增涨速度及工业附加值的具体数据表现而言,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依赖于内需的拉动。同时居民消费秩序基本持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通货膨胀的压力,确保了货币市场的稳定运行。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缓解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过热,物价涨幅迅速、内需不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我国政府通过扩大基础性的建设投资,有效推动了经济增长,在调整经济结构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在深化科技创新改革的支持方面有了显著的表现,在推动社会范围内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及升级等方面有很明显的作用。为保障我国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及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前提准备。
(四)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2008年,为抵御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对我国产生的负面影响,我国财政部分宣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立即出台扩大内需的十项基本政策,总投资约40000亿,强化民生工程、社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的建设等,国家通过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又快又好发展。提高对资源短缺行业及西部农村地区的支持,例如实施南水北调工程、给予西部投资税率优惠、投资武广高铁建设等。随着当前我国资源供求矛盾的迅速加剧,在资源利用率较低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调节社会范围内的总需求与总供給,达到供需的基本平衡,实现社会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促进了我国就业率的提升,保持了物价的基本稳定及国际收支的平衡。
结束语
综上所述,自2008年末开始,我国政府为应对全球范围内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抵制经济下滑等方面意义重大。同时在我国经济增加以高能耗、高环境污染为前提的背景下,为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改革,我国政府推行了科技扶持政策,在调整产业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伴随着当前房地产泡沫膨胀,物价迅速上涨的社会背景,我国政府强化了对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补助,同时为应对物价的无序上涨,实施了相对稳健的货币政策。另外为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的建设,我国政府也实施了相关财政扶持的政策,在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
参考文献:
[1]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刘国艳,王元,王蕴,等.积极财政政策转型与财政可持续性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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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丹.税收优惠与金融业发展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1. [4]李秀昆.2008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效果评价及比较[J].投资研究,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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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二胎政策主要内容解读 第5篇
但是,对于偌大的复杂中国来说,放开两胎生育能否改变整体人口形势?能否改变人口老龄化趋势?能否重续“人口红利”?放开两胎给每一个中国家庭会带来哪些变化?这些都需要深入思考,密切关注。从本期起,我们推出“怎么看全面两胎时代”系列报道,就相关问题进行理性探讨。
――编 者
人口峰值推迟2年
预计政策实施后,短期内出生人口明显增加,生育水平有所回升。全国人口总量增幅不大, 2029年达到峰值14.5亿人
实行了30多年“一对夫妇只生一个”的生育政策,一夕之间全面放松。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回顾,40多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少生了4亿多人,缓解了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创造了较长一段“人口红利期”,为经济的发展增添了动力。
“全面两胎政策是在科学研判人口发展态势、总结单独两胎政策实践、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近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说,2004―国家组织人口发展战略研究,2007、国家人口计生委就提出了“三步走”的思路,即双独两胎、单独两胎,然后在适当的时候实施全面两胎政策。今年初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及相关部门进行专门研究,对全面两胎政策下的人口变动状况,进行了多方案测算比较,召开了近百场论证会,并到22个省区市调研形成系列报告。
经测算,在目前约1.4亿育有一孩的已婚育龄妇女中,按现行生育政策可生育二胎的约5000多万人,占37%;实施全面两胎政策后,新增可生育二胎的目标人群约9000万,占63%。新增目标人群中,40―49岁人群占50%。预计政策实施后,短期内出生人口明显增加,生育水平有所回升。全国人口总量增幅不大,峰值延后两年左右,2029年达到峰值14.5亿人。
“目前劳动年龄人口比较充裕,仍处于社会总抚养比低于50%的人口红利期,是调整政策的有利时机。单独两胎政策的平稳实施释放了部分生育势能,降低了出生人口堆积的风险,为全面两胎政策奠定了基础。截至9月底,约176万对单独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人口出生率比提高了0.29个千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了1.72个点,是近年来出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幅度最大的一年。实施全面两胎政策面临一些挑战,是可预期、能应对的。”王培安说。
据调查,20―44岁已婚人群平均理想子女数是1.93个,农村是2.1个左右,城镇是1.8个左右。还有80%的人希望有儿有女。
“全面两胎政策有利于满足群众生育意愿。” 王培安说。
短期缓解人口结构老化
未来3―5年后,生育水平依然大大低于更替水平,总和生育率很难超过1.7。人口大幅减少、人口老龄化、劳动力大幅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未来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还会增加
“‘十三五’是非常关键的时期,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少子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劳动力人口也在减少。随着经济运行情况的变化,我国的人口结构确实应有所调整。” 原新说。
据预测,两胎政策后,2050年可增加3000多万劳动力,劳动力年龄结构有所改善;到2050年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与不调整政策相比降低2个百分点。从长期看,将降低人口抚养比,使经济潜在增长率提高约0.5个百分点,缓解家庭少子化趋势。由于新出生人口主要在城市,人们生男生女观念较淡,有利于降低性别比,维持家庭代际支持、养老功能。
“按照预期效果,短期内四五年内,出生人口高的年份应该达到2000万,对应的总和生育率在2以上。之后会逐渐降下来,稳定在1.7左右,一般认为1.8对我国来说,是比较合理的水平。”中国人口学会会长翟振武说。
但是,预期效果受到实际生育意愿的影响。按照测算的数据,9000万可生两胎的目标人群中,一半以上都是40岁以上人群,想生但能不能生出来还不好说。复旦大学人口与发展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彭希哲说:“政策在不同地区影响不一样,比如对上海来说,总体影响不大,原因是这些符合政策的人在单独二胎政策中占90%,他们本来就可以生。”据测算,只有约28%的目标人群有生育意愿。
“经过 30多年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受教育水平提高、职业的转变、女性的全面社会参与和社会地位的大幅度提高、全球化的影响等,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家庭社会功能的弱化,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较大转变。一系列公共政策也对人们的生育意愿起着约束作用。”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王金营说,全面实施两胎政策后,除短期内补偿性生育带来的出生堆积外,未来3―5年后,生育水平依然大大低于更替水平,总和生育率很难超过 1.7。人口大幅度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劳动力大幅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未来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还会增加。
这一切,使得政策实施的效果变得复杂,需要花费较大成本来应对。按照他的预测,“十三五”期间将有一个出生波峰,2022年后出生人口规模迅速下降,出生率大幅降低到10‰以下。2030年后人口将负增长,本世纪末人口减少到9亿左右。
“若要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降低人口减少带来的巨大影响,未来的生育政策将是鼓励按政策生育,适当的时期应该鼓励生育,使妇女总和生育率接近更替水平。最佳的调整时间应该在2030年左右。”王金营说。
“未来全面两胎政策逐步向人们自主选择生育孩子的数量过渡。同时,倡导每个家庭都能在自主选择生育数量的前提下负责任地选择生育孩子的数量,保证子女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刘鸿雁说。
更注重人口均衡发展
2050年全国流动人口将达3.5亿人左右,大批农村新增劳动力离乡又离土,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聚集到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导致人口地区分布失衡
“我们控制人口数量的任务已经完成得很好,人口增长的趋势控制得较好,全面两胎意味着我们要更加注重提升人口质量,实现人口均衡发展。”翟振武说,人口均衡意味着人口数量适度、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不仅要控制人口数量,还要调控人口的结构以及人口的教育、分布、环境等,这样才能发挥出政策的整体作用。
“全面两胎政策实现了不分城乡、不分区域、不分民族的一体化生育政策,体现了制定计划生育社会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原则,改变了过去城乡分离的人口生育政策,对人口素质提升会有明显的作用。”原新说。
人口素质包括了出生人口素质、劳动力人口素质。一方面要预防全国出生缺陷,另一方面要通过教育提升劳动力素质,才能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提升国家竞争力。
中国社科院副院长蔡P根据数据推测,到,16岁到19岁的农村人口将减少到3055万人,外出农民工增长将明显减速。劳动年龄人口内部的老龄化趋势也早就出现。从改善劳动力供给和需求两头着力,蔡P提出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以及提高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促进教育公平,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等,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
面对未来人口减少、老龄化绝对人口不断增加、劳动力人口减少及素质不高的现实,国务院参事马力提出,我国进入“后人口转变”时期,必须以劳动力素质替代劳动力数量,实现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建议长期加大人力资本、创新投资,实施终身教育,要求30岁以上劳动力具备一门技能。
人口的分布失衡问题越来越凸显。2050年全国流动人口将达3.5亿人左右,在城市化大潮中,大批农村新增劳动力离乡又离土,越来越多的流动人口聚集到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导致人口地区分布失衡。流动人口市民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日趋突出,农村地区出现人口“洼地”现象。
专家认为,未来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将会继续扩大,且较长时期存在。尤其是对大城市来说,人口总量控制、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仍是一道难题。全面两胎政策的实施,对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命题来说,只是其中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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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主要内容 第6篇
源自:浙江日报点击数:135发布时间:2011-2-25
一、鼓励自主创业政策
1.经营场所政策。允许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2.工商注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应届及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3.小额担保贷款和贷款贴息政策。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100%贴息;从事其他项目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100%贴息,其他人员给予50%贴息。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4.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 “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毕业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毕业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纳税人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5.专项创业补助政策。对我省高校毕业生从事科技、创意、文化等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创业的,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一定的专项创业补助。
6.网上创业和个体经营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开展网上创业,或以个体经营等灵活方式创业。各地可根据实际,对网上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创业的,给予一定创业补助。
二、促进就业政策
1.灵活就业政策。对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申报就业的,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等的接续。
2.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政策。鼓励高等院校学生到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参加相关专业的技能实训,使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的,按现行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技能鉴定补贴。
3.就业见习补贴政策。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期间,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要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援助政策。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各级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考试费用和体检费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5.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少数民族地区结合实际开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农牧业生产指导、生态环境保护等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少数民族就业困难毕业生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少数民族地区招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招用员工,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三、问题解答
1.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2.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满足公众利益需要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性岗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中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所需资金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3.什么是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城镇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父母亲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高校毕业生及烈士子女。
4.如何取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毕业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认定,取得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仅在毕业适用),并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取得 《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创业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就业失业登记证》。
5.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审批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手续之日起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税收优惠政策在2013年12月31日未执行到期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注: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人力社保部门。
信息录入:郭毅敏 责任编辑:郭毅敏
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7篇
11月30日,中关村创新平台举办中关村人才特区有关扶持政策办理流程新闻发布会暨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首批入住企业意向签约仪式,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特区有关扶持政策办理流程,明确了具体受理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2011-2015年)》,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北京市相关部门整体联动,资源整合,加快推动落实资金奖励及财政扶持、股权激励、人才培养、人才兼职、落户、住房、配偶等各项具体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人才特区的建设任务。中组部已于日前明确批复,总体同意各项政策办理流程。
人才特区各项扶持政策的启动实施,是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改革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统筹中央和北京市各类创新资源和发展要素,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撑,着力提高人才特区的高端人才聚集度,不断打开人才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人才智力保证。
发布会上,市委副秘书长傅华指出,人才特区《若干意见》发布以来,依托中关村创新平台,率先在全国搭建了跨层次、跨部门的联合会议和决策机制,初步形成了资源集中、信息共享、流程明确的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他强调,人才特区各项扶持政策办理流程公开发布后,市相关部门要在《若干意见》的指导下整体联动,高度重视资源整合,进一步细化、完善实施具体扶持政策的长效机制,并做好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此外,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政府、北京科技大学三方共同建设的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也于会上举行首批企业入驻意向签约仪式,10家企业正式签约。中关村高端人才创业基地通过有效聚集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端人才和高端项目,积极打造中关村人才特区创新新地标。
中央、北京市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示范区一区十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代表、签约企业、高层次人才代表和新闻媒体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附件:
人才特区有关扶持政策办理流程及主要内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人才特区的若干意见》的总体要求,北京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行动计划(2011-2015年)》,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北京市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加快推动各项具体支持政策的落实,具体如下:
一、财政扶持政策。对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高层次人才,由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给予支持。具体办理流程:由中关村创新平台人才工作组汇总优秀回国创业人才支持名单,并征集财政扶持项目需求,报平台产业项目办公室筛选、论证,建立项目储备库,并进行分类推荐申报。对于符合“北京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支持标准的项目,报中关村创新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审批同意后予以支持;对于符合部市会商项目要求的项目,按照部市会商工作流程申报审批,获批后予以支持。
二、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政策。对于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性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办理流程:享受该政策的企业在股权奖励发生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相关材料;在股权奖励发生的次年3月31日前,填写《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股权奖励个人变化情况表》,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人才培养与兼职两项政策。人才培养政策是指,支持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科研机构聘任其他企业或科研机构具备条件和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支持由高层次人才创办的或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办的企业及科研机构在重点领域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人才兼职政策是指,面向北京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协调推动教师、研究人员到人才特区创办企业或到相关企业兼职,允许其在项目转化周期内,个人身份和职称保持不变,享受股权激励政策;支持人才特区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到高校兼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试点方案:由市教委协调推动央属、市属高校聘任中关村企业高端人才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或客座教授,支持高校教师到人才特区创办企业或在企业技术入股;由市科委协调推动市属科研单位、相关新型科研机构聘任中关村企业高端人才兼职开展科研工作,支持科研人员到人才特区创办企业或在企业技术入股;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中关村重点科技型企业申报设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鼓励具备条件的园区申请设立北京市博士后(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创新实践基地工作站。
四、居留与出入境政策。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为符合条件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随迁配偶、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需要多次临时出入境的,为其办理2至5年有效期的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多次往返签证。具体办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综合服务部、中关村创新平台人才工作组分别汇总高层次人才名单及签证办理需求,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报送有关材料,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手续。
五、落户与国籍变更政策。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会同中关村管委会,面向人才特区具有中国国籍、愿意落户北京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其户籍所在地的限制,直接办理落户手续;如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放弃外国国籍、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其优先办理入籍手续。具体办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综合服务部、中关村创新平台人才工作组分别汇总高层次人才名单及落户、国籍变更需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落户条件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符合国籍变更条件的,报市公安局审批。获批准进京落户的,由高层次人才本人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入户所在地的公安分局办理户籍准迁手续;获批准变更国籍的,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入籍手续。
六、进口税收政策。对于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企业与科研机构,在合理数量范围内进口境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研、教学物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具体办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创新平台人才工作组分别汇总高层次人才需求,并为其开具办理科研教学用品或自用物品减免税登记表。科研教学用品,在中关村海关专门窗口办理减免税审批手续;自用物品,可以自行选择在属地海关或到中关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七、医疗政策。人才特区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医疗照顾人员待遇,凭相应的高层次人才有效证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具体办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综合服务部、中关村创新平台人才工作组分别汇总高层次人才名单,整理《方便医疗登记表》,报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将名单及登记表转发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开设高层次人才就诊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持本人有效证件即可选择任一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八、住房政策。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定向租赁住房。具体办理流程:由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综合服务部、中关村创新平台人才工作组分别汇总高层次人才名单及住房需求数量,报市住保办发展规划处;市住保办发展规划处协调有关区县、产业园区提供人才租赁住房房源,并将房源位置、数量、户型等情况汇总后,反馈至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创新平台,由其安排符合条件的人才入住;住房期满,人才向北京市海外学人中心、中关村创新平台退房,并报市住保办发展规划处;由市住保办发展规划处向有关区县、产业园区交还房源。
收入政策的主要内容 第8篇
一、中小企业的天然弱质性及其公共服务的经济学特征
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比较脆弱, 在其发展过程中很容易陷入严重的生存危机。
1. 中小企业基本属于价格的接受者。
由于中小企业处于充分竞争市场结构的环境下, 在产品定价上基本上属于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主导者, 它们是通过参与市场竞争, 按照市场法则确定其产品的销售价格, 因而不存在拥有垄断利润、谋取垄断利益的情况。
2. 信息不对称加大了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
随着企业间专业化分工模式的发展,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分工由原来的单纯的竞争关系转化为竞争合作关系。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上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对企业来说越来越重要。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上自身能力较弱, 中小企业往往难以甄别未来合作伙伴的好坏, 从而增大了企业间合作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进而使中小企业面临比大企业更高的交易成本。
3. 处于创立期和成长初期的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困难主要来自市场、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等个方面。
就市场来说,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经济实力有限, 开辟市场难度大, 中小企业的投资就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寻找商品的销路是企业存活的第一道障碍;就资金来说, 中小企业自我积累有限, 自有资金不足, 所以强烈需要从外部融资, 但由于中小企业普遍资产规模小、信用等级低、经营风险大、未来的成长性不确定, 使得其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到贷款;就技术而言, 由于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技术人才和研发资金, 同时技术改造和更新设备的资金也不足, 导致中小企业的技术能力低下, 技术发展缓慢;在人才引进方面, 尽管其体制比较灵活, 但由于企业的经营风险大、收益不稳定, 未来发展前景不明确, 与一些大企业相比, 在工作条件和薪资水平方面存在差距, 所以中小企业难以吸引到足够的高素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 在人力资源方面不可避免地处于劣势。
正是由于中小企业从一诞生开始就面临诸如此类的困难, 导致了中小企业无法像大企业一样容易获取外部资源和通过市场来完成足以维持企业生存所需的交易量。因此, 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是其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
保证中小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公共服务属于公共物品。由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共享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需要政府“看不见的手”参与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 通过整合社会资源, 创新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的经济学特征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公共服务的外部性使得中小企业自己提供的激励不足。外部性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中小企业单独的技术创新活动所形成的社会收益往往会高于其私人收益, 因为技术创新活动产生的新产品可能很容易为同类竞争企业所模仿或借鉴, 从而使整个社会的生产效率提高或使产品质量更好或更符合市场需求, 也可作为其他企业的进一步技术创新的基础。但是从事此项创新的企业从技术创新中得到的私人收益可能就会降低, 甚至低于其私人成本。因为由于其他竞争企业对创新的模仿, 使得单个企业的技术创新无法通过产品的差别来获得更高的收益, 而技术创新本身需要的成本往往较高, 这就会导致企业放弃技术创新活动。因此, 由于外部性的存在引起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 使价格体系不能有效运转, 经济运行结果也不能达到最优, 资源配置效率受到损失, 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2.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具有规模经济性。政府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通过建立共享的技术、资金、市场信息、人才培训等公共平台实现资源的充分利用。另一方面, 又可以通过为中小企业降低成本, 扩大生产规模。而众多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又会形成一股制约大企业的力量来限制垄断, 刺激竞争的合理展开。
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是:构建科技支持、融资担保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政策法律服务等八个平台服务子体系, 每个子体系都有若干核心服务机构支撑。由核心服务机构发起, 联合社会中介机构组建服务联盟, 形成服务网络。
科技支持服务平台。主要是解决中小企业整体技术进步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问题, 近距离、面对面提供适应中小企业需求的各种科技服务。发展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产品设计、设备与产品测试等服务机构, 为中小企业的新产品研究开发和试制、设备检测、生产工艺改进等创造条件, 促进中小企业技术水平与产品技术含量的提高。支持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的专门技术实验室和测试基地向中小企业开放, 满足中小企业对共性技术的需求。培育技术市场, 搭建技术产权交易平台, 积极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 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收集、传递中小企业的技术需求信息, 向中小企业提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信息。开展技术诊断和技术指导, 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融资担保服务平台。主要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发展融资信用担保、产权交易、股权质押、大型设备租赁、闲置设备调剂以及会计、审计、评估、律师等中介机构, 为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提供咨询和辅导, 为企业股权融资、租赁融资和产权转让提供服务, 帮助中小企业提高融资能力。当前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包括制定风险补偿等优惠政策, 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整合现有担保机构, 逐步形成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互为补充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信息服务平台。加大专业网站建设的力度, 在网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动态, 为中小企业提供产品供求, 技术供求、资金供求、产权供求等信息,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项目库、技术成果转让库、闲置设备调剂库、人才库等各类信息库。以网络为载体, 结合其他途经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政策、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建立面向社会、开发的信息服务体系。有专业市场的区块, 还可与专业市场功能的改造提升结合起来, 为企业提供产品供求信息、价格信息、技术信息、政策信息以及企业产品展示、形象展示的平台。事实上, 降低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的重要途径就是为企业以及与其相关的机构提供更加充分的信息。通过不断扩展中小企业信息平台的服务功能, 增加信息量, 提高信息实用性, 既可以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 也可以为政府各部门、服务机构、企业之间搭建一个信息有效沟通的桥梁, 从而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人才培训服务平台。目前, 中小企业对培训需求有以下几种类型:一线工人培训、技术人员培训、营销人员培训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一线工人流动性比较大, 操作技能生疏对产品质量和劳动效率影响很大, 所以这类培训是最紧迫的。整合培训资源, 充分发挥大专院校、技工学校和专业培训机构的积极作用, 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基地, 通过基地的带动和射作用, 构建中小企业培训网络。加强中小企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培训师资库及培训课程库。结合中小企业实际, 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 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现代培训手段, 开展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员及员工的教育培训和创业辅导等培训, 加强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建立中小企业人才培训考核评估机制和培训经费补助制度。
管理咨询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各类管理咨询服务机构, 抓住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关键问题和企业关注的热点问题, 加强调查, 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离退休的专业人员组成管理专家顾问团, 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方法、组织设计、制度建设、财务分析、统计技术等方面的诊断、咨询和辅导。同时, 利用大专院校的力量, 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诊断和管理咨询, 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创业辅导服务平台。组建创业培训师资和咨询队伍, 大规模、分层次开展创业培训, 提高创业人员整体素质, 培养一批创业大军。以公益性服务机构为主要载体, 向中小企业初创者提供策划咨询、手续代理、创业园地、人员培训、技术应用、融资支持、登记注册以及工商、税务、能源、运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服务, 帮助初创企业渡过创业艰难期。建立创业项目库, 为创业者提供项目服务。政府从土地、财税、融资、科技、人才一等方面扶持创业基地建设和初创企业发展。
市场开拓服务平台。发展为企业提供企业形象、产品设计、产品推广、展览展销、品牌打造和传播等中介服务机构, 帮助企业制订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方式、扩大营销渠道, 为企业提供对外贸易、技术合作、招商引资、风险投资等服务;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展示会、产品交易会、供求洽谈会以及国内外商务考察活动;鼓励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展览、展销的策划、设计、制作等一条龙服务;指导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等活动。
政策法律服务平台。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利用法律顾问协会, 组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政策法律咨询服务热线, 建立网上法律咨询平台, 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等咨询服务。
三、政策选择
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中小企业的成本, 从而推动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服务平台体系的建设过程中, 应当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 着力培育核心服务机构及其网络, 加快平台建设的专业化和网点化。
每个服务子体系都要有若干核心服务机构作为支撑。一方面, 核心服务机构必须主业突出, 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 在子服务体系中起着骨干和引领作用。核心服务机构可以通过竞标方式确定, 由政府确定服务的范围和质量要求等, 向社会公布, 进行招标。另一方面, 必须将公共平台的综合性服务网点深入到每一个产业园区和有关街镇, 切实加强公共服务资源与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 提高平台服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2. 完善平台的运营模式及政策激励方式。
在平台运营模式上, 应当以“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为主。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机构可以是非赢利的, 也可以是赢利的, 而且其经营所得的利润也应在社会平均利润率左右, 这样才可保证其持续生存和发展。政府主要通过“购买服务”和“四两拨千斤”的方式逐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的支持、引导和激励。这不但有利于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 特别是有利于核心服务机构的发展壮大, 而且还有利于政府自身的职能转变和效率提升, 减少职能错位和缺位。在政策激励上, 应当以补贴培训、资助示范和事后奖励等方式为主。通过对培训进行补贴, 可以吸引和扩大中小企业的参与面, 迅速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并增强对核心服务机构的“广告”效应。通过对示范单位实施资助, 可以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服务机构大胆创新, 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并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通过对平台服务绩效实行事后奖励, 则可以减少事前绩效预期评估的成本和风险并有利于促进整体激励机制的形成。
3. 建立平台运行绩效的评估机制。
做好平台建设前和运行过程中的评估工作。在平台创建之前, 对这一平台的研发重点、发展潜力、平台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及运行经费等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和综合评估。如法国在近些年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科技评估体系。这一评估体系由国会评估系统、政府评估系统和科研机构内部评估系统三个层次构成, 其中包括了政府相关人员与顾问、在科技方面具有丰富阅历的专家、以及专业科研人员, 从而保证了评估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在建设技术平台过程中, 也应在搜集足够信息、综合各方的意见、确定平台切实可行之后再启动建设项目, 避免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与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技术平台建设的评估标准应该包括:平台所提供的服务是否为某一区域内多数中小企业所需, 平台组织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组织能力, 平台是否有较强的生存能力, 是否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是否有足够的盈利能力等。平台运行过程中, 应做好自身的经营管理, 并与区域性高素质人才库建立密切联系, 树立良好的声誉提高吸引力与知名度, 同时建立与企业和政府的良好关系。政府也应在这些方面对平台的实际运行加以监督与评估。另外, 政府在促进平台的发展中还应注意制定特殊领域和特定区域的长期发展战略, 推动教育与培训, 为提高平台的运行效率提供指导与建议。
与此同时, 政府还应当加强自身内部运作流程的调整及其与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加强广大中小企业与各级政府部门的沟通对接是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任务, 但现行的政府层级和部门划分在很大程度上是与传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对应的, 层次多、部门多, 运作流程复杂、效率低下。为此, 一是要简政放权, 凡是能够由下一级政府去做的事都应该把事权下放, 减少逐级上报和逐级审批;二是要并联运作, 由一个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同步运作, 避免企业在逐个政府部门间往返奔命;三是要将科技技术支持、融资担保服务、信息服务、人才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政策法律服务等平台服务内容与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对接, 充分整合资源,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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