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公司流程范文(精选6篇)
收购公司流程 第1篇
收购公司的流程(三篇)
第一篇:
1、最好请一个律师-----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1)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依据约定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2)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篇
企业并购的程序和流程大致如下:
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
一、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二、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三、收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四、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五、递交立项报告
六、上报公司
七、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具体并购业务流程阶段):
一、尽职调查
二、尽职调查报告公司
三、审计、评估
四、确定成交价
五、上报项目建议书
六、并购协议书及附属文件签署
第三阶段(注册变更登记阶段):
一、资金注入
二、办理手续
三、产权交接
四、变更登记
财务应该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一、原始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近三年)
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三、纳税申报报表
四、公司章程
五、股东投资明细
六、企业相关证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各企业相关业务证件(特许经营许可证)
七、其他
咨询内容:
一、公司架构人员组成
二、文案审批流程
三、费用报销流程
四、财务部门的人员组成
调查内容:
一、原始记账拼争、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目的是调查财务的真实性,对资产负债表的相对应的科目的资金进行核对和调查,重点了解最近一次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二、现金、银行对账,调查每月的银行流水账是否正常符合常理,企业的往来款情况是否正常,可以知道收购公司的每 月的生产和销售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对一些客户和供应商要进一步调查了解。
三、纳税情况调查:有无处罚记录、是不是税局重点稽查企业、纳税是否正常、每月申报情况等,了解企业在税务上有没有风险。
四、验资和审计报告及相关证件:了解企业的证件是否齐全、相关手续是否完善齐备、工商了解注册资本是否全部到齐、注册资本的组成形式:是设备投资与资金投资,设备投资要了解设备的功能使用状态,资金投资有没有股东的抽逃资金行为。
五、人员架构、文案审批、费用审批:人员交谈中了解收购公司的一些管理情况,公司营运情况,对收购整合公司前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评估。
注:一般企业是一套账,如有两套账务必须以内账为主、外账为辅进行相关的考查。
第三篇:
公司收购流程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这个准备过程必然涉及双方相关费用的支出及双方基本文件的披露,如果出现收购不成或者说假借收购实者获取对方商业秘密的行为,必然给任一方带来损失,同时为防止被收购方有可能与他人磋商收购事宜及最终拒绝 收购的问题,必须有个锁定期的约定,因此这个意向书必须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足够的防范。
二、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
在收购基本意向达成后,双方必须为收购工作做妥善安排。收购方如果为公司,需要就
股权收购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如果收购的权限由公司董事会行使,那么应由董事会形式收购决议,决议是公司作为收购方开展收购行为的基础文件。
如果收购方为个人,由个人直接作出意思表示即可。
三、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其它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这点是基于的《公司法》规定而作出的相应安排,我们知道,股权收购实质上是目标公
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行为,该行为必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那么要顺利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股东必须就上述事项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明确同意转让并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东会决亦是收购和约的基础文件。
四、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要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尽职调查是律师开展非诉业务的一个基本环节,也是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必须本着勤勉、谨慎之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做全方位、详细的了解,在此过程中,必要情况下可聘请相关会计机构予以协助调查。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作出有侧重点的调查。
五、签订收购协议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双方就收购问题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收购协议,收购协议的拟订与签署是收购工作中最为核心的环节。收购协议必然要对收购所涉及的所有问题作出统一安排,协议一旦签署,在无须审批生效的情况,协议立即生效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同时协议亦是双方权利义务及后续纠纷解决的最根本性文件。
因此,我认为下列条款是比不可少的,1、收购对象的基本情况阐述;
2、双方的就本次收购的承诺;
3、收购标底;
4、收购期限、方式及价款支付;
5、收购前债权债务的披露、被收购方涉及抵押、担保、诉讼、仲裁的披露及违反相关义务股东的担保责任;
6、收购前债权债务的安排及承诺;
7、保密条款;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当然协议内容并不仅仅是包含这些条款,就相应事项可以另外作出安排。
六、后续变更手续办理
股权收购不同于一般的买卖,必然涉及股东变更、法人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等问题,对于上述变更及办理登记手续,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必须履行相应的协助义务;因此建议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拉长支付时间,预留部分保证金待上述程序办理完毕时支付。
收购公司流程 第2篇
一、流程
1.公司股票停牌(一般不超过30日)(1)申请时间:交易日15时至17时之间;
(2)办理首次停牌申请事宜后5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递交《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及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2.在停牌5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当在召开董事会的当日或者前一日与相应的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合同。
4.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向交易所递交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核查意见。
(若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则上市公司在相关审计、评估完成后,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未决事项,并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的资产经审计的历史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5.在承诺的最晚复牌日五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送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材料。报送材料应当不少于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并保证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内容一致。
6.股票复牌;
7.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前,董事会需每30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8.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9.召开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交易标的和交易对方;
(二)交易价格或者价格区间;
(三)定价方式或者定价依据;
(四)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五)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决议的有效期;
(七)对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具体授权;
(八)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10.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原交易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
11.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文件。12.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3.实施重组方案
14.上市公司应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编制实施情况报告书,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
15.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
二、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各机构需出具的文件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需聘请的中介机构有:(1)独立财务顾问(牵头人、预案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实施的核查);
(2)律师事务所(重组报告书法律意见书、实施法律意见书);(3)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4)资产评估师(如需)。2.公司需出具的文件:(1)重组预案;
(2)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
(3)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意见;(5)公告的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3.中介机构需出具的文件(1)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法律意见书;
(3)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就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4.其它需准备的财务文件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确实无法提供的,应当说明原因及相关资产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拟购买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3)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4)上市公司董事会、注册会计师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
(6)交易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5.需准备的相关协议、决议
(1)重大资产重组的协议或合同及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重要协议或合同;(2)交易对方内部权力机关批准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决议;(3)交易标的涉及特殊行业的,还需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6.其它文件:
(1)交易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拟购买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
(3)与拟购买资产生产经营有关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
(4)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书;
(5)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援引其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6)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的资格证书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
(7)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并提供与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签署的保密协议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8)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单位和自然人在董事会就本次重组方案首次决议前6个月至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公告之日止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及其他相关证券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提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就前述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出具的证明文件;
(9)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及专业机构意见。
三、公告的文件
1.策划阶段
(1)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至少披露下列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及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包括重组预案的内容、重组协议或合同主要内容、关于重组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重组预案的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以下文件至迟应当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时公告
(一)本次重组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包括重组协议或合同(含补偿协议),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和声明、、批准重组报告书的董事会决议;关于重组报告书的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
(四)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估值报告。
2.决议、实施阶段
(1)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以下文件:
(一)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2)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对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应当与实施情况报告书同时报告、公告。
(3)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之日起60 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此后每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
(4)上市公司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中,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作出公告。
3.实施完成阶段
收购公司流程 第3篇
保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一直是证券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证券监管的首要目标。随着我国证券市场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和投资者结构中机构投资者比重的上升, 国内上市公司之间的收购行为将会逐步增多, 涉及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也将越来越广泛。现有理论和实践往往较多关注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对于收购公司的中小股东来说, 他们权益的维护只能寄希望于未来对目标公司的成功经营, 这却是一个未知数。因此, 不仅从目标公司角度, 同时也从收购公司角度这两个方面研究敌意收购事件中中小股东的财富效应和权益保护具有更广泛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曲线收购三联公司案例概况
(一) 事件概述。
2008年2月14日, 某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三联商社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 700万股进行拍卖。拍卖原因是三联集团与某银行的借款合同纠纷。拍卖之前, 三联集团是三联商社的控股股东, 持有其4 978.26万股股权, 占比19.71%。经过公开竞价, 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高于二级市场105.6%的价格19.90元/股竞得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2 700万股股权, 略高于三联集团的2 278.26万股。虽然两者持股比例极为接近, 但是竞拍成功方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联集团降低为公司第二大股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资本只有1 000万元, 成立不到一年的小公司, 它只是收购方曲线收购三联商社的一个工具。事实上收购方已于2008年2月22日将龙脊岛公司全资收归旗下, 是其控股股东, 龙脊岛公司的1 000万元竞拍保证金以及随后到账的5亿多元拍卖款均来自收购方。之后, 三联集团所持剩余的三联商社股权拍卖又一波三折, 共持续约5个多月时间。最终在第5次拍卖中, 三联商社的2 276万股股权又被收购方收购。此后, 收购方稳居三联商社第一大股东地位, 完全获得了对三联商社的控制权。
(二) 本次收购特点分析。
被收购方三联商社是该省最大的家电连锁零售企业, 目前拥有14家直营门店, 年销售额近20亿元。作为区域家电连锁经营的龙头, 三联商社在该省经过多年经营发展, 积累了销售网点、网络渠道以及品牌等多方面的优势, 200多家店铺遍布该省各地, 尤其在省会城市优势更为明显, 占据该市70%以上的市场份额。但近年来三联商社业绩逐年下滑, 无力反转。这次收购方执意收购三联商社的首要目的在于获得其控股权, 进而得到三联在该省的渠道和品牌价值。虽然三联近几年的经营业绩较差, 但三联商社的渠道和品牌价值仍然可观, 获得这些可以实现在该省的扩张战略, 同时也可打压收购方最大的竞争对手。本次收购的特点一是采用曲线收购的方式, 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审批程序和时间, 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竞争策略, 避免正面和市场竞争对手交锋。二是并不通过在二级市场上增持三联商社股票而是借股权拍卖的契机进行收购, 这样可以简化程序, 大量购入股票。三是高溢价支付, 以高于股票市场价格一倍多的拍卖价格从三联集团手中获得控制权。以上三点反映出该次收购呈现的敌意收购特点, 可以把该收购看作为对三联的敌意收购。
二、目标公司及收购方股东权益分析
研究敌意收购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主要有两个角度。一是从资本市场入手, 分析目标公司及收购方股票价格在收购前后相对于市场的变化。若产生正的超额收益率, 则表明股东权益得到保护, 反之则受到损害。二是从财务角度入手, 观察收购完成后财务盈利的变化。下面笔者从这两个角度分别进行研究。
(一) 市场角度。
通过证券市场分析此次敌意收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 属于典型的事件分析方法。笔者采用事件分析法分析计算了此次收购事件宣布前后一段时期三联商社和收购方的累计超额收益率 (CAR) 。由图1可以看出, 三联商社在股票市场由于内幕消息泄露, 市场提前做出反映:在第一次股权拍卖前CAR呈下降趋势变为负值, 但之后CAR持续上升, 变为正值, 说明市场看好对三联的收购行为。由图2可以看出, 收购方的CAR在收购发生前后呈波动下降趋势, 2月22日之后基本处于负值状态。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 短期内目标公司 (本文中为三联) 的中小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取得了明显的超额收益。第二, 收购方公司的股东, 尤其是流通股股东权益受到损失。收购方公司香港市场股票收益率总体呈负值, 表明市场对此次收购事件反应消极。
(二) 财务角度。
在敌意并购中, 激烈的股权争夺消耗了大量的精力, 因为原控制方和公司管理层的阻挠往往不能马上实施资产重组计划, 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并购当年大幅下滑;在并购后的第二年, 随着并购方掌控董事会和核心管理层, 各项资产重组计划和改革计划都得以顺利实施, 公司的经营业绩回升, 并从整体上超过并购前一年, 目标公司在并购的过程中获益。收购后一年内, 三联的经营业绩并未改善, 三联商社2008年继续亏损, 目前已被ST, 但2009年的经营业绩有回升趋势。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反映了公司成长能力, 三联被收购后该比率也持续下降, 前景并不乐观。虽然目标公司的中小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被收购后短时期内获得了正的累计超额收益, 但是从长期角度看, 其利益的实现需要依据三联商社的经营状况而定。从财务角度分析其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均不佳, 以后能否摆脱困境, 提升经营能力, 还需待进一步考证。
三、结论与启示
此次敌意收购事件是产业竞争者之间为了争夺优质市场资源, 发挥产业整合效应而发生的控制权争夺。通过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该敌意收购使目标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在短期内得到了保护, 但从长期来看, 被收购公司业绩表现并不佳, 中小股东的长期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还需等待进一步验证。2.收购方的中小股东权益由于收购成本过高而受到损害。目标公司中小股东权益在敌意收购中能否得到保护, 主要取决于收购公司的收购动机和收购后的改组整合能力。如果出于竞争和产业整合目的, 收购后又对目标公司进行了良好的改组, 那么敌意收购可以帮助收购公司获得产业协调效应, 占领市场, 提升双方整体业绩和竞争力。收购方的中小股东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则取决于控股股东对敌意收购目标的判断力和收购成本。如果目标公司并不是一个好的收购对象, 比如债台高筑、人员关系错综复杂、整合难度大等, 目标公司可能会成为收购公司的一个沉重包袱, 严重影响收购方自身经营。另外, 如果为了收购成功而支付过高溢价成本, 也会给收购方带来沉重的财务负担, 这些都会使收购方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
收购公司流程 第4篇
[收购]合肥城建收购中房子公司
合肥城建日前表示,拟收购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合肥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4.3亿元进行收购。
截至2010年底,中房合肥置业的净资产为5.02亿元。2010年营业收入2.65亿元,净利润5045万元。
该公司今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0元,亏损609万元。截至去年底,中房合肥置业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共5个,规划建筑面积总计84万平方米。
合肥城建对此称,此次收购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如果收购成功,公司将承接中房置业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和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房置业拥有的一定规模土地储备和县级城市项目开发平台,将有利于公司增加土地储备、实现房地产业务的区域扩张,巩固区域性龙头房地产企业的地位。
[公益]“和基金”主打社区牌
5月4日,保利地产举行“和基金2011主题公益发布会”。2011年保利地产“和基金”全面推出“和乐中国”、“成长基地”、“善居养老”和“文化长城”四大主题公益活动,同步在全国22个城市超过100个社区践行“和者筑善”品牌理念。
依托社区是保利地产和基金区别于其他公益基金的重要特点。据介绍,保利地产布局全国40个城市,每天,在保利社区生活的人数达到8万多户近30万人。旗下的保利物业服务公司拥有超过15年的丰富社区管理经验。
与此同时,保利地产还与全国各地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10年内,“和基金”预计覆盖全国40个重点院校,惠及学子超过2000名。
Auto|汽车
[合作]萨博闪电合资华泰
5月3日,华泰汽车和瑞典萨博汽车在北京正式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几个月后华泰将以1.2亿欧元资(约12亿元人民币)入股萨博汽车母公司荷兰世爵公司,持有该公司29.9%股份,这解决了一直为钱发愁的世爵汽车公司的难题。
今年一季度,世爵汽车被曝巨亏7900万欧元(约为7.9亿元人民币)。据了解,双方协议是9天9夜完成的,堪称闪电协议。根据协议,萨博与华泰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双方将联手在华生产、分销萨博品牌汽车,华泰汽车将入股世爵汽车公司,双方在技术、市场、资金、产品、管理等多个领域开展全面的战略合作。
[67万]保时捷Panamera推柴油版
日前,保时捷Panamera推出了柴油动力车型,进一步丰富了车型产品。该车起售价为6.21万英镑,约合人民币为67.2万元。预计柴油动力的Panamera将主要供应欧洲市场,引进国内市场的可能性非常小。
柴油动力系统的Panamera搭载的是3.0LV6发动机,最大功率为247马力,最大扭矩为550牛·米。这款柴油发动机可以使该车从零加速到100公里/小时仅用时6.8秒,最高时速可达242公里。柴油动力除了在低转扭矩有较大优势外,因为欧洲柴油发动机技术相对比较先进,因此柴油动力的排放和油耗都更为优秀。
这辆搭载柴油动力的Panamera百公里油耗仅为6.5L,而如果选用低阻力轮胎,百公里油耗可以达到6.3L的水平。
Energy|能源
[收购]东华国际收购碧辟两公司
日前,东华能源子公司东华国际以1438万美元的对价收购苏州碧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99.11%的股权,以137万美元对价受让碧辟(无锡)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此次收购对价合计为1575万美元。
无锡碧辟主要在无锡市、宜兴等地区从事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充装和零售服务。该公司2010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329.6万元,亏损191.3万元。
苏州碧辟在2009年底将全部经营性资产出售给公司下属太仓东华能源燃气有限公司后,主要从事苏州、昆山、常熟和太仓区域的液化气零售业务。该公司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9721万元,净利润417万元。
Machinery Tools|机械
[联手]泰尔重工等研发高端机床
5月5日,泰尔重工披露,公司拟与中国一重、马钢股份共同投资设立一重集团马鞍山重型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从事重型数控机床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
据悉,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其中,中国一重拟出资1.1亿元,持股比例55%,马钢股份拟出资3000万元,持股比例15%,泰尔重工拟出资6000万元,持股比例30%,三方均为现金出资。
此次拟投资设立的一重集团马鞍山重型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目标在于打造出世界一流的高端重型机床研发、生产、制造企业,为中国能源(核电、水电、风电)、重型船舶、军工、航空航天等战略性产业提供安全和基础保障。
泰尔重工表示,随着业务不断发展,公司重型万向轴、大型联轴器的生产加工需要数控化的专用设备,本次与中国一重、马钢股份共同投资设立一重集团马鞍山重型数控机床有限公司,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的使用率,进一步提升总体效益,并以此次投资为契机,瞄准高端重型机床行业和技术,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核心竞争力。
[海外]三一重工印尼建产业园
日前,三一重工与印尼工业部签署投资协议。三一重工将在印尼爪哇省以西的卡拉旺投资2亿美元兴建三一印尼产业园。三一重工也由此成为第一家在印尼制造业领域进行大型投资的中国企业。
根据协议,三一重工将通过征地、建设厂房、设备采购、雇佣当地人才及与印尼工业部下属的金属工业发展中心、材料与技术产品中心、教育机构等开展全面合作等方式,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投资,预计可为当地提供1500个就业岗位。
三一重工董事长梁稳根表示,产业园项目预计在签订协议后半年内动工,一期工程最迟在签订协议后2年内投产。
按照规划,一期工程完工后,挖掘机等产能可达到每年5000台。另外,三一印尼产业园的机械产品,除销往印尼当地之外,还可辐射整个东盟国家市场。
Food|食品
[健康]中粮30亿建营养研究院
5月4日,来自中粮的消息称,中粮集团投资30亿元打造的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在北京未来科技城南区已经奠基。
这是国内首家以企业为主体的、针对中国人的营养需求和代谢机制进行系统性研究的研发中心。中粮集团希望为其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战略提供科技驱动力。
中粮集团总裁于旭波表示,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总投资30亿元,将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7.6亿元,预计2012年底竣工,2013年运营。
中粮集团介绍,投巨资建设的营养研究院将为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全产业链粮油企业”提供科技支撑,推动全产业链战略落地。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研发领域包括应用基础研究、加工应用技术、品牌食品研发和知识管理平台四大研发集群。按照规划,到2013年底,中粮营养健康研究院研发人员将达到300人。
IT|科技
[蘋果]iPad 2中国铺货
5月6日上午8点,苹果行货iPad 2正式登陆中国内地市场。来自渠道商的消息显示,此番登陆的行货只有WIFI版,16G、32G、64G价格可能分别为3688元、4488元、5288元,比第一代iPad上市之初的价格便宜300元。
目前来看,苹果方面对于iPad 2可能不会采取“饥饿营销”手法,苹果特定经销商网络覆盖北京、上海、黑龙江、内蒙古、云南、四川等26个省市。其中,在北京就有36处之多。
[辟谣]联通澄清iPhone 5传闻
5月5日,来自联通的消息称,未与苹果公司洽谈引进iPhone 5相关事宜。由于苹果有每年6月会推出下一代iPhone的惯例,iPhone4开闸销售以后,苹果就开始不断放出iPhone5的消息,而国内亦有传闻称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正在洽谈引进iPhone5的事项。同时也有消息称,内地上市的iPad2可能会与联通和电信合作。
此前,电信也一直声称要引进iPhone4,虽然目前仍迟迟没有正式消息,但从水货渠道流入国内的C网iPhone4已经可以正常使用。与此同时,苹果公司通知AT&T公司,将延迟iPhone 5上市时间。
[四核]华硕新一批平板机出炉
5月5日有消息称,在推出两款平板电脑试水之后,华硕新一批的平板机计划已经出炉。首先是在未来两三月内,华硕将推出一款10英寸的Eee Pad Slider EP102和一款7英寸的Eee Pad MeMo EP71。
其中EP102采用Tegra 2处理器,EP71则会使用高通的方案。借助这些产品的组合,华硕计划在2011年达到200万平板机出货量。此外,华硕也计划推出内置NVIDIA的Tegra 3四核处理器和英特CPU的平板,系统未知,但是至少会有一款Android平板。
Home Appliances|家电
[标准]3D电视国内厂商被边缘化
5月5日,有消息称,3D电视标准年内将出,但国内产业链尚不完备。在韩国两大巨头的强势主导下,国内厂商无奈选择“站队”。
一方面,国内厂商在3D面板上需要仰人鼻息,另一方面,在3D片源供应上也处于尴尬境地。如果不改变当前单一的硬件制造理念,国内彩电厂商将再次沦为产业链下游,新产业最上面的一层“奶油”将与国内无缘。
从目前来看,国内厂商已基本采用了韩国两大巨头的3D电视面板,已经沦为产业链的下游。两大3D技术阵营中一方是三星的主動快门式技术,另一方是LG旗下LGD公司的不闪式偏振光技术,国内厂商由于各种原因开始选择“站队”。
[在线]智能电视掀起应用潮
5月3日,来自韩国的消息称,进入智能时代的电视机,也在迎来自己的App在线商店时代。三星前不久宣布其TV App电视应用程序下载量达到200万次,而其他有志于智能电视的厂商,也在对App Store(应用商店)跃跃欲试,相关的程序开发已经被列入了议事日程。
林权收购操作流程 第5篇
1、将原始林权证(即政府下发的第一批林权证,林权如曾进行过流转即推定其林权证非原始林权证)带至林业局1319办公室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如存在误差,即先要进行纠偏后才能确定签订合同(因纠偏涉及部门广,耗时长)。
2、核实林权证的真实性(拿林权复印件至当地林业站核实林权面积、林权性质、小班图等信息,因为林权性质可能在发证后变更,林业系统里的才是最新的,以免造成收购公益林而不自知)。
3、村/组召开村/组集体会议,收集村/组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具村/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可参照模版,主要要体现村/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林权权利人将林权流转给我司);签署林地林木流转出让方申请、林权流转小班清单、填写林地林木有偿流转申请表(参照模版)
4、双方签订林权流转合同(根据收购模式套用格式合同,如谈判内容与格式合同有出入,则按实际情况增减条款后报法务审批签订),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如下:
①签订人为个人的,应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应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证复印件。
②一个收购方式范围内的合同要同时签订,不可单独签,因为合同是根据收购方式配套制定的,漏签将不能体现完整意思表示。③协议有多页的,应盖骑缝章,个人在每一页都签字。
④协议空白处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具体内容,无内容应在空白处划“/”。
收购流程 第6篇
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一)关于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概念。
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在该办法中规定土地储备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已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此前,2006年6月,我市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本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土地收购储备,是指土地收购储备机构将列入土地收购储备计划的土地实施收购、收回、征收,实施前期开发整理并予以储存的行为。
上述两个概念,一个是着重从土地储备的目的和意义方面说的;另一个是从工作实施的程序上说的。两者是统一的,表达了同样的意思。
(二)为便于开展工作,统一统计、报表口径,结合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的特点,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又将其细分为三个阶段,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标准不是国家或者市政府制定的,而是市土地整理中心制定的一个内部的工作阶段的分类方法,这里介绍一下。
第一阶段,土地收购阶段。
土地收购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被收购土地原权属方签订土地收购合同或协议,并将按合同或协议给予经济补偿的行为。在本市,以下行为可认为是土地收购。
1、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使用国有土地的企事业单位签订土地收购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协议规定的期限拆除地上物及腾空、移交土地。
2、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拆迁实施部门,签订居民房屋拆迁协议,收回住宅占用土地的使用权,明确补偿标准和居民安臵方案,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的期限实施拆迁并移交土地。
3、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或直接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签订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标准,并将按该标准支付补偿费用,协议对方将按规定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安臵等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移交土地。
第二阶段,土地整理阶段。
土地整理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根据土地收购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土地被收购方按照协议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地上(地下)物拆除的过程。被收购土地达到场清地平(“净地”)并经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验收合格后,即为土地整理工作完成。
在统计时,土地整理工作的完成情况,按照统计时点被收购土地的工作部位进行描述,分为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三种状态。
1、完成拆迁整理80%以上基本形成“净地”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基本达到“净地”条件。“净地”的含义为已收购土地的地上物拆迁完毕,且土地权属已注销登记至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名下。
2、完成拆迁整理50%以上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进度已达到50%以上但未达到80%的。
3、正在拆迁整理但未达到50%的,是指已收购的单宗土地,地上物拆迁整理工作已经开始,但尚未达到整理50%的状态。
三是土地储备阶段。
土地储备是指,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实施收购的土地已经拆迁整理完毕,并已配备规划指标,可随时上市进行交易的土地,如果要用一个有别于“净地”的词汇,我们认为“熟地”比较恰当。
因此,我们所定义的土地储备,应同时具备“净地”和规划指标两个条件,缺一均不能称之为储备。
二、我市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的设置情况
2003年颁布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津政发[2003]51号)规定,我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和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制度,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是本市土地收购储备的唯一机构,承担全市范围内土地征用、开发整理、收购储备、委托交易等工作。
鉴于当时历史原因和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的需要,实际上讲,除市土地整理中心外,进行土地收购相关工作的还有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市建设投资公司、天津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天津市结构调整土地收购中心等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管理,2004年,根据有关文件,市土地整理中心与上述整理机构的关系被明确为委托和被委托关系,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全市土地收购的业务指导工作。
2007年,根据环外新家园居住区建设和市区散片平房拆迁工作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增加了天津市安居建设总公司、天津市房产总公司、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受托土地整理单位。
今年,按照市内六区平衡试点工作的需要,各区分别设立了实施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机构,受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开展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最近我们也召开的授权仪式,出具了土地整理委托书。
今后,根据需要还有可能增加委托土地整理机构,收购整理储备工作的活力将进一步增强。
三、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流程
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即收购整理储备计划阶段、收购整理储备方
案阶段、收购整理储备实施阶段和委托出让阶段。
(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阶段
按照《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规定,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是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的重要内容,也是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机构实施土地收购、拆迁整理的依据。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由市土地整理中心负责拟制,市国土房管局组织编制并上报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
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具体落实到地块,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各整理机构报送的实施计划和资金状况,汇总编制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
因此,各整理机构的项目实施计划是编制土地收购计划的基础。市内六区平衡试点办法施行后,各区平衡试点项目实施计划是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计划编制、上报、审议、批准的时间要求,一般是每年十一月中旬前将下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报市土地整理中心,由市土地整理中心汇总,将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信息报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与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研究论证计划盘子和具体项目。
就土地平衡试点项目讲,计划编制阶段,由各区向市土地整理中心报送收购整理储备计划。计划须落实到具体地块,报送材料包括计划文本、附表、地块范围示意图等。
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下达后,市土地整理中心向各区出具土地整理委托书。
(二)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方案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编制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方案,具体包括现状调查、规划论证、投入产出分析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1、现状调查
根据土地使用现状情况,主要划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集体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包括:
(1)土地的地类、权属情况,各地类土地面积构成情况,各权属单位土地面积构成情况,由区县国土资源部门出具地类权属审核表。
(2)涉及多家集体单位的,进行土地现状权属指界、测量,由测绘部门出具测量报告。
(3)土地的现状使用情况,集体工矿用地有无抵押。
(4)涉及集体村庄的,调查成果包括村庄户数、人口数、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等。(5)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查清争议情况及解决方法的建议。(6)现场照片等其他资料。
二是企事业单位国有土地调查成果,包括:
(1)土地权属情况,权属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各单位土地使用情况,各单位经营情况。
(2)土地权利登记情况,应当在地籍管理部门的协助下,核查土地他项权利的情况。(3)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查清原因,落实收购及后续登记的处理办法。(4)国有企事业单位用地范围内涉及居住用房的,同时调查居民的户数、房屋建筑面积等。
(5)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报告争议情况及解决方法的建议。(6)现场照片等其他资料。
三是城市居民住宅用地调查成果,包括:(1)土地面积。
(2)房屋的使用状况,区分楼房、平房,调查房屋建筑面积。(3)居民户数、人数等。(4)周边地区建设情况。(5)现场照片等其他资料。
现状调查的工作量很大,专业性很强,为提高效率,保证调查工作质量,在整理单位自行组织现状调查的同时,也可委托地籍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局等专业机构负责。
2、规划论证
根据土地市场需求和招商引资具体项目,结合规划技术规范,进行收购地块的初步规划策划,以便于开展投入产出分析。这项工作主要是和规划管理部门衔接,此部分内容,后面市规划局同志将具体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3、投入产出分析
收购整理储备工作,一方面是实施规划、促成项目建设的重要阶段,另一方面也是对土地资产的经营。因此,在经济上要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经过经济可行性分析认为可行的才能继续实施土地收购。
(1)投入产出分析原理
土地出让价格=土地出让成本+大配套费+土地出让收益
其中,土地出让价格是指,开发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愿意支付的地价款总额,这个价格可以通过咨询土地价格评估机构或意向开发单位设定。
土地出让成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土地整理机构实施土地收购整理发生的土地整理成本,其最主要部分是土地收购补偿费用,一般而言,还有大约10%左右的其它费用,如财务费用、测量、评估等;二是市政府规定的政策性成本,目前主要包括综合规划费、城市环境改善费、平衡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政府借贷资金等费用、迎奥运及达沃斯论坛分摊费用、铁路建设费等,下一步市政府将对这些费用进行整合,预计达700元/建筑平方米左右,最终还需要结合具体地块确定。这个成本在出让前通过核算、审计、审核等过程确定,在投入产出分析阶段,可以结合有关规定估算。
大配套费,由市大配套办公室统一收取的费用,具体标准市大配套办公室掌握,在规划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地块区位确定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市配套办公室具体数额。
土地出让收益是指土地出让价格减去土地出让成本,再减去大配套费剩余的部分。也即:
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出让价格-土地出让成本-大配套费
根据《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的规定,土地出让收益应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格的20%。投入产出分析的原理就是通过已知的信息,测定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是否能够达到20%,如果达到,按规定讲,这个项目经济上是可行的,如果不到20%,则项目不可行。
(2)投入产出分析测算过程
下面结合一个简单的案例,介绍一下投入产出分析的测算过程。假设:某宗地,已知三个条件:
a.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收购面积3万平方米(45亩),预计收购价格150万元/亩;
b.根据策划方案,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规划可用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容积率1.5,规划建筑面积为3万平方米;
c.结合该地块周边房地产市场销售和楼面地价评估情况,预计该地块楼面地价可达4500元/建筑平方米;
现在需要论证一下,这个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按照前述原理:
土地出让收益=土地出让价格-土地出让成本-市政大配套费
其中:土地出让价格=预期楼面地价×规划建筑面积
=4500×3 =13500万元
土地成本=土地整理费用+政策性成本
=土地收购补偿费+其它费用+政策性成本 =45×150+45×150×10%+3×700 =9525万元
大配套费=大配套费标准×规划建筑面积
=200×3(假设咨询后确定标准为200元)=600万元
土地出让金政府收益=13500-9525-600
=3375万元
收益率=3375/13500 =25% 大于20%,符合有偿使用办法规定的条件,经济可行。
以上是一种最简单的推算过程,根据投入产出分析原理,我们还可以举一反三,用于不
同目的测算:(1)推算在土地出让价格、规划条件设定的条件下,最高可接受的土地收购补偿标准;(2)推算在土地成本、出让价格设定的情况下,理论上需要实现的建筑规模;(3)推算在土地成本、规划条件确定的情况下,最低需要达到实现的出让价格。
4、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方案的拟定
上述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及投入产出分析是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方案还应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实施期限。
(2)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实施方式——委托收购或直接收购。(3)其它事项。
5、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方案的报批
就土地平衡试点项目而言,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实施方案是《土地平衡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的组成部分,需要纳入《土地平衡项目试点实施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经批准后实施。
(三)实施土地收购整理储备
各区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土地平衡项目试点实施方案》和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及土地整理委托书,自行组织实施土地收购、拆迁整理、申请规划指标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签订土地收购补偿协议;
签订土地收购协议之前,一定要调查清楚,企业的土地或房产有无设定抵押,有无法院查封,有无权属纠纷,出现以上情况中的一种,必须先彻底解决,再签订协议。
2、办理土地、房产注销登记手续;
对于企事业用的国有土地,这个步骤尤为重要,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因为即使签订了土地收购补偿协议,只要土地、房产尚未注销或转移,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企业的财产,与企业有债权债务或其它纠纷的单位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进行查封,如果在此前支付了补偿款,极有可能导致收购资金的损失。
3、实施拆迁整理并支付补偿费用;
按照拆迁实施进度拨付补偿费。
4、完成拆迁整理,实施土地看管;
必要时要圈建围墙,以防发生土地的非法侵占,花费不必要的处理成本。
5、申请规划指标,纳入储备。
(四)委托出让
根据土地市场需求和各区招商引资需要,各区将具备储备条件的地块交由市土地整理中心统一委托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
市土地整理中心在组织统一委托出让工作时,先由整理机构向市土地整理中心提供申请委托出让土地情况登记表、委托出让地块成本确认书、土地权属文件、土地出让成本文件、规划设计条件和土地测量成果等相关资料。
委托出让的程序具体为:
1、整理机构向市土地整理中心提出委托出让申请;
2、市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出让成本审计;
3、市土地整理中心起草土地出让委托书;
4、市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
(五)关于土地出让成本构成
根据《天津市经营性土地出让成本及政府净收益管理办法》规定,可计入土地出让成本的主要有五项,具体包括:
1、土地收购费用,具体为:
(1)土地权属、地类、地籍的前期调查和土地现状评估工作经费(2)测图和购图费用
(3)征地拆迁、补偿、安臵费用
(4)收购土地过程中发生的管网拆改费用
2、相关税费,具体为:
(1)收购国有土地的拆迁管理费(2)耕地开垦费(3)耕地占用税(4)新鱼塘建设费
(5)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6)森林植被恢复费
(7)粮食差价补贴费
(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征用集体土地的征地管理费(10)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11)海域使用金(12)综合规划费
3、土地整理费用,具体为:
(1)委托专业部门以自行配套方式进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费用(2)对收购土地实施绿化、临时绿化的工程费用
4、土地储备和出让前的费用,具体为:
(1)临时绿化管养费用及砌建围墙、围档的费用(2)纳入土地储备库的日常管理费用(3)策划和可行性研究费用(4)财务费用
(5)管理费用(按照补偿费用的0.8%提取的业务费)(6)审计和法律咨询费用
5、其他费用,具体为:
(1)城市环境改善费用
(2)政府收回垫付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平衡费
(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5)其他相关费用
四、土地收购整理储备的相关制度规定
(一)国家级 1、2007年11月19日颁布实施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2、2007年2月27日颁布实施的《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7]17号)。
(二)市级 1、2003年5月31日我市颁布实施的《天津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办法》(津政发[2003]51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本市实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2、2006年6月9日印发的《天津市经营性土地出让成本及
政府净收益管理办法》(津财综[2006]18号),是核算、审计土地平衡试点项目出让成本的根据。
3、《市内六区土地平衡项目试点暂行办法》。该办法作为土地平衡试点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
(三)其他相关规定 1、2006年6月18日印发的《天津市经营性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供应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津国土房地市[2006]671号),规定了收购整理计划报审的程序。2、2006年9月20日印发的《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经营性土地统一委托出让工作的通知》(地整办字[2006]187号)主要进一步规范了委托出让地块应具备的条件,整理单位需提供的要件及委托出让工作的程序等。3、2006年8月16日印发的《关于中心城区土地收购价格拟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地整办字[2006]142号)中规定了为避免同一区域、同类土地收购价格迥异而造成土地收购整理工作的被动,土地收购整理机构在正式确定收购整理价格前,需向市土地整理中心征求意见,由市土地整理中心依据掌握的全市范围内土地收购整理价格基本情况,提出书面具体意见。土地收购整理机构需在征询价格意见的同时附详细的投入产出分析报告。4、2007年3月2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供应情况月报告格式的通知》(地整办字[2007]19号)规定,为进一步掌握全市范围内土地动态信息,将收购整理储备供应数据细化,进一步规范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供应情况管
理,编制了定期土地收购储备供应报表格式,建立了统一的报表信息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