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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莲生三十二
作者:开心麻花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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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三、安全列会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设备管理制度

七、危险源管理制度

八、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事故管理制度

十二、应急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奖惩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

温二井巷工程公司双利矿业项目部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分别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分别对项目部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必须主持或委托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和组织安全大检查。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做出决策,对重大安全隐患组织责任追究。发生重大事故必须负责指挥抢救。

2、项目部正职管理人员、项目部副职管理人员是分管范围系统的安全工作责任者,对所分管范围系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组织分管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召开隐患整改专业会议,研究决策分管系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为超前预防和控制事故提供保障。

3、项目部总工程师对安全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对重大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负责重大措施和规程的审批。

4、各职能部室的正职是本部门业务保安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专业(或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5、队长、班(组)长是本队、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队长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技术教育。对现场不安全问题,必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及时解决。做到安全第一、生产第二。

6、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2、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无工亡,无重大安全事故。

3、制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总体目标: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指标。

4、为确保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逐级制定安全管理保障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

5、健全和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目标经济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兑现。按、季度、月度、日常进行考核。经济考核政策在安全考核文件中明确规定。

6、安全监察部负责对安全工作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7、项目部下属各单位依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三、安全列会制度

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主持会议。安全室负责会议记录,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

1、安全生产办公会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等。

(2)、听取各部门关于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汇报。

(3)、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责任,限定解决期限,追踪结果反馈。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4)、通报发生工伤事故情况,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5)、抽查分管领导安全工作的完成情况。

(7)、总结、分析上一周项目部的安全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组织落实,并对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做安排和部署。

(8)、通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对事故提出整改意见,制定防范措施,责成专人监督落实。

(9)、传达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并研究落实。(10)、检查上一周布置工作的完成情况。

2、相关要求

⑴、安全室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⑵、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要向主持人请假。如委托他人需经主持人批准。⑶、严禁与会人员迟到、早退。

⑷、项目部参加会议人员: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科长、安全科长、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有关人员。

四、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安全思想观念;

2、查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3、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4、查安全管理;

5、查隐患处。

(二)安全检查的目的: 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堵住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安全检查必须防止走形式,要深入实际进行检查并及时总结,提出改进措施,认真落实。

(三)安全检查的方式:

1、自查

每班由组长、安全员开好班会,并组织检查每个工作面的安全状况。每周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日常专业性检查

由队长根据职能分工,以矿山的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专项检查

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对施工设备、用电管理、通风系统、违纪违章作业每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4、安全大检查

月底为项目部安全大检查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议。

5、检查整改落实

对查出的问题采取三定原则,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解决,公开处理结果。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培训目的:为规范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以保证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培训依据

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三﹚ 总体要求

1、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2、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有关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员工转岗必须经不少于24小时的转岗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其安全教育工作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3、电工、焊工、爆破工、绞车工、信号工、钻工等特殊工种员工,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独立操作。

4、项目专职安全员除进行日常的一般安全教育、宣传外,还应充分利用广播、录像、板报、标语、警示牌等各种形式进行安全普及宣传,运用典型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

5、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在不同阶段进行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自保、互保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

6、项目部每年组织2次全员安全教育,内容是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全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四﹚ 职责

1、安全室负责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外出培训及特殊工种的取证培训。

2、项目部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安全室负责对新工人、转换工种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以及对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项目部安全室负责组织施工队级培训,并监督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五﹚ 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内容及要求

1、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工区长、副队长以上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教育由项目部组织安排自学和轮训,主要学习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安全系统工程,事故预测预防,劳动环保法令、方针政策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等。

2、员工培训:

⑴、项目部的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负责利用每周的安全活动日或其它时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规程学习,并建立培训档案。

⑵、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和学习,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⑶、项目部负责根据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⑷、员工接受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其教育内容为: a、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b、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岗位安全操作技术;

d、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g、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f、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3、新工人培训:

新招录用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级、队级、班组级等“三级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三个月后复训。培训内容包括地面理论培训和现场实习培训。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不少于8学时)

a.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法规、安全知识以及相关规定; b.项目概况、生产特点以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c.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事故教训,急救知识,典型案例教育。(2)队级安全教育内容(不少于16学时)

a.主要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危险因素等; b.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知识、抢救知识; d.事故案例教育

(3)班组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a.班组生产工作概况、特点、工作性质及范围;

b.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标准化作业程序; c.本工种设备、工具性能、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使用; d.本岗位事故教训极其预防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员工安全教育登记表上;三级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考试合格后需在指定的师傅带领下工作,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4、员工转换工种安全教育

⑴、员工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入另一工程项目时,必须由转入的项目部安全室组织进行转场安全教育,其教育内容为:

a本工程的施工特点及危险因素;

b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c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⑵、员工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变换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人员,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对其进行不少于4小时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允许上岗作业。其教育内容为: a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b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d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点; e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f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自救、排险、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知识。

5、“三违”人员培训

项目部要建立“三违”档案,对 “三违”状况进行统计分类,用典型的事故案例有针对性地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至少每月一次集中培训,并记录培训档案。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

⑴、必须根据有关规定送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⑵、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等要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规定的安全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⑶、施工生产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要参加国家规定的上岗资格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还必须接受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或安全培训。

⑷、电工、电(气)焊工、爆破工及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应按国家规定参加专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国家的有关要求进行复审、换证,确保证书的有效性。

7、针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下简称“四新”)的安全教育 施工中采用“四新”时,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在施工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

8、安全室根据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适时对相关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或节假日、换季前的安全教育。

9、项目部分层培训

⑴、项目经理负责对副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培训讲课不得少于1次。

⑵、总工程师负责对技术科长、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月培训讲课不少于1次。⑶、安全科长负责对队长、班长、安全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每月培训讲课不少于1次。

⑷、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工艺、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事故案例剖析等。

⑸、负责培训的人员要精心准备教案,教案要有针对性。受培人员要有考勤,有考核成绩登记。培训情况存档备查。

⑹、安全室负责分层培训制度的监督检查与考核。﹙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及方式

1、理论培训:

⑴、以法律、法规、项目部有关标准、文件以及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相应工种的操作规程、岗位工种规范为主。培训目的是使操作人员在工作中能够自觉按章操作,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操作的规范化。

⑵、项目部根据以规程、制度、标准为主线,结合不同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编制不同工种的培训教材,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2、现场培训

为了实现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重点抓好现场培训工作,每月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现场培训计划,安排技术人员、项目部领导到工作岗点进行现场培训,现场指导,做到有任务、有标准、有考核,真正把安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七﹚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齐全。

2、有、月度培训实施计划。

3、有培训教材、有教案或讲稿。

4、有培训考勤记录。

5、有考试卷及成绩。﹙八﹚ 新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1、新招入项目部员工,首先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面试合格,确认符合条件,能够从事相应工种工作,方可到办公室填写员工登记表。

2、新员工持由办公室开具“新员工培训通知书”,到专职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处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由专职安全员签署意见。

3、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新员工,由生产安全副经理、经理签字后,方可分配工作。

4、专职安全员负责新员工的考试卷存档,成绩登记等工作。

六、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维护制度

1操作人员禁止超负荷(超重、超载、超速、超温、超压等)使用设备和随意变更生产工艺、规范。

2禁止任意取消和改动安全装置和设施。3禁止对设备设施乱拆、乱改、乱割、乱焊等。4禁止设备在无润滑的状态下运行。

5禁止未经过培训、未经考试合格,无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设备。6严格遵守设备“十字维护法”即:调整、紧固、清洁、润滑、防腐。7不断提高操作技能水平,做到“三懂”(设备结构、设备性能、设备的安全设施)。

8按照设备检查,维护内容,用看、听、摸、闻、试等手段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设备设施的检查制度

1按设备管理的不同职责,操作人员、值班人员班检;维修人员日检;管理人员周检。

2检查人员必须遵循定点、定标准、定期、定人、定反馈,认真检查。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般、简单的修理由操作人员自己处理;小故障及隐患由值班人员处理,难度较大的故障及隐患由机电分队维修人员按轻重缓急处理;无论是那级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事故先兆时,必须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检查人员应坚持原则,大胆负责,对违章使用、违章操作人员以及不能按要求整改、限期未整改的单位情况提出处罚意见。

﹙三﹚设备润滑制度

1设备润滑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五定”制度,即:定人--明确设备润滑的负责人;定点--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定时--明确设备润滑的加油点;定油质--按润滑油所需的油质润滑;定量--按润滑油所需的油量加油。

2设备润滑的实施以设备操作人员、值班人员例行维护保养时加油润滑为基础,维修人员以检查、定期更换为主,管理人员以检查、监督、指导、落实为主,形成分级负责的网络管理。﹙四﹚设备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必须提前半小时擦拭设备,把工作现场清扫干净。2需停电交班的,一定要按操作规程停电。

3每班的设备运转记录一定要认真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4接班人员,提前半小时到场,检查设备的良好状态和设备的擦拭、记录。如发现有问题可拒绝接班。

5交班人员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配合检修人员排除故障,要详细介绍故障情况,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七、危险源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危险场所和部位进行重大危险源辩识,确认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应在规定期限内,对已辩识和评价,重大危险源向政府主管部门提交安全报告。

3、对存在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备案。

4、建立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必须由进行过专业培训人员组成。

5、对企业职工进行重大危险源教育和培训。

6、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7、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监控。

8、通过技术措施(包括化学的选用,设施、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有时间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设备,什么水平、什么时间、职责确定,以及对外部合同工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八、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施工作业面排查制度

⑴爆破通风后,由当班安全员、值班长、爆破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配合下,先到工作面进行检查。

⑵检查工作面的爆破效果,有无盲残炮,如发现按爆破规程及时排除。⑶检查照明线路有无损坏,如发现及时处理。

⑷详细检查顶帮,活石要撬掉,撬岩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观察,操作者要首先找好站脚和撤退的地方,对操作者有威胁的岩石要敲掉,检撬顶帮的顺序,平巷有外向里,斜井、竖井有上向下。严禁顺茬检撬。

⑸检查原巷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顶帮不稳固要设临时支护。⑹所有使用的设备和机具,要详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2.卷扬系统隐患排查制度

⑴接班前应检查卷筒、限速、减速装置及闸瓦磨损等安全系统是否正常。⑵检查液压及各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⑶接班后试机,罐笼不能乘人,检查过卷、液压站、闸瓦间隙等是否灵敏可靠、数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⑷负责卷扬的电、钳工每天对卷扬的主提绳、过卷、天轮、闸瓦、罐笼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周同安全员一起对卷扬系统做一次详细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设备隐患排查制度

启动前,必须认真检查电器,机械部分是否正常、各润滑是否良好制动系统是否灵活可靠。任何一项不正常不准开车。4.电器设施隐患排查

⑴值班电、钳工每班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是否存在电缆、电线,设备漏电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⑵各个配电场所接地时否良好。⑶巷道、作业场所照明是否良好。5.隐患整改

各工种、班组及项目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向项目部安全员或项目部领导汇报,项目部安全员、领导在接到汇报后应及时组织整改。隐患未整改之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

九、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并经过审批。要求在图纸会审时,就必须考虑到生产安全。对于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生产设计的变更或地质条件的变化等情况,安全技术措施也必须及时相应的补充完善。

2、安全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生产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地质条件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安全法规、标准等才能编写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针对不同的生产特点造成生产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措施,消除危害,保证生产安全。

(2)针对不同的工程,不同的施工方法,如竖井、天井、溜井地质条件复杂、安装立体交叉作业、滑摸、网架、整体提升吊装、大模板、运输特殊材料等,可能给生产带来重大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3)针对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变、配电设施给生产人员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源,从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采取的技术措施。

(4)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多种有毒、有害的物质,如炮烟中毒、窒息、矽肺病、易燃、易爆等作业,可能给生产人员造成的危害,从技术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针对特殊的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可能给生产人员带来或周围居民带来危害,以及材料、设备运输带来的困难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给以保护。

3、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于全部生产工序之中,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使用要求

1、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审批,开工前必须向有关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进行签字。如采场天井、通风井、人行井、斜井提升、运大件等安全技术措施,可重复使用,但每次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签字。

2、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新建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业主制定的技术方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签字。

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有效的保证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根据项目部的施工范围和工种类别,特制定本办法。

﹙一﹚.发放原则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为项目部的在岗员工。

2按各工种的不同标准,按期发放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延期和超前发放。3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发放实物,杜绝以发放现金代替实物的现象。4员工从事多工种作业者,按其从事的主要工种标准发放。﹙二﹚.发放管理

1劳动保护用品由物资部采购供应,所购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护用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购买以次充好的不合格产品。

2物资管理部门要建立劳保管理和发放制度,并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台帐。

3职工退岗,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使用期进行价格折算,从工资中扣除。4职工变更工种后,应按新工种的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5对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防毒口罩、绝缘用品等,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使用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更换合格的防护用品。

十一、事故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部或有关领导,项目部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项目部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4小时内上报业主安全监察部。发生人员工亡事故,除向业主汇报外,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3、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做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事故报告

1、单位发生事故后,在积极抢救的同时,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向项目部安全室汇报。安全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有关领导,经理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按事故抢救的汇报程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轻伤、微伤事故的汇报在每月的安全报表中汇报。

3、各区队发生事故,不论事故大小(含隐形事故),必须向项目部汇报。

(三)事故抢救

1、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积极组织采取得力措施进行现场抢救,将受伤人员运到安全地点,等待救护队抢救。

2、项目部安全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领导,组织抢救。

3、工伤医治需转院的必须由项目部安排人员护送。

(四)事故调查、分析

1、单位发生事故后,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只有经过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恢复现场的生产,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接到事故报告后,项目部安全、技术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安全室负责事故的抢救与协调工作;安全负责人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勘察,为调查事故掌握第一手资料;技术负责人量取现场有关数据,负责绘制事故现场图。

3、对初步认定为重伤以上的事故,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对事故班组人员进行调查,形成笔录。

4、事故分析会前,项目部安全、技术负责人要准备好事故调查相关资料。

5、调查完毕后,安全副经理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安全员、技术负责人、事故班组人员及相关领导必须到会。

6、对工亡事故的调查,按照公司文件执行,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

7、事故分析会要分析清楚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拿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初步处理意见,重伤及以上事故的处理意见由公司决定。

8、事故分析会要制定防范措施,经审批后实施。

9、安全员负责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10、项目部要对重伤及以上事故形成完整材料,包括事故调查询问笔录、追查分析记录、措施审批及验证记录、事故报告,事故现场图纸等。

(五)工伤事故报告书

1、事故分析会后,项目部写出事故报告报项目经理。

2、轻伤事故,安全室每月5日前将事故报告报项目经理。

3、重伤及以上事故,项目部在10天内将事故报告报项目经理。

4、轻、重伤的伤别的确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5、对隐瞒和迟报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应急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制定本制度。

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项目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应急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3、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4、成立以项目部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矿长为副组长,安全科长、各施工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并负责日常管理。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项目部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6、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辩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

7、应急演练。根据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员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8、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9、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项目部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并对应急救援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更新,确保性能完好。

10、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要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

11、成立兼职救护队,人员由各科室、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12、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齐华公司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一旦发生项目部不能自救的事故,请求齐华公司救护队支援。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一、总则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强化我项目部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矿井生产建设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及施工队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员工必须认真领会执行,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操作,任何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必须禁止。

4、生产单位要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制,奖惩公正严明。

5、实行安全奖惩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

二、处罚条款

1、所有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否则发现一人罚主管矿长10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否则发现一人罚主管矿长1000元。

3、值班矿长必须坚守岗位,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每班必须组织召开班前后,否则发现一次未开或记录不清晰或无记录时,每一项罚款100元。

5、每班必须按要求进行设备检查,并做好记录,否则少一次罚当班领导100元,罚设备检查员50元。

6、做好安全及生产管理各种台账,否则每少记录一次罚款50元。

7、上班职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否则一次未参加者罚款50元。

8、所有出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

9、所有上岗职工必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发现一人次未按要求穿戴一项时罚款50元。

10、严格执行斜井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否则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打钻时严禁将火工产品存放在作业面,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2、井下炸药库必须实行双锁管理,否则一次罚款500元。

13、放炮前必须放好警戒,炮响1小时后方准进行排险及其它作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14、施工时必须按要求架设风水管路、照明线路、动力电缆、铺设铁道、否则发现一处不合格时罚款50元。

15、维修工、电工在安装设备时不考虑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罚款50元。施工时氧气瓶和乙炔瓶摆放不够安全距离的,对使用者罚款100元。

16、严禁将设备交与他人操作,否则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

17、在岗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50—100元,发现两次者停岗学习。

18、进入工作面不排险、不敲帮问顶者,罚款100元。

19、严禁爬矿车或蹬车,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20、出渣时必须进行洒水降尘,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1、出渣时发现残药时必须上交值班矿长,严禁私藏或带到井外,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2、运输爆破器材时,雷管、炸药不能混装,否则罚当事人100—500元。

23、爆破器材严禁私存,凡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立即上报项目部部或安全员,否则罚单位主管领导500—1000元,早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处罚当事人500—1000元。

24、爆破器材坚持谁领药、谁使用操作、谁清点退库制度,严禁交叉使用,严禁将爆破器材交与他人,凡一经查处证实,罚当事人500--1000元,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25、盗窃、倒卖爆破器材的,携带爆破器材出矿的罚款5000元,擅自销毁爆破器材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

26、加工、携带爆破器材时点火、吸烟的处罚500元。

27、严禁打干眼、残眼,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8、作业面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否则罚款500—1000元。

29、操作工严禁脱岗、睡岗、离岗、换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早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30、上班时严禁酒后上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31、所有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各岗位操作规程,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早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32、必须保证设备、井下巷道、井底车场、地表车场及生活区卫生清洁,否则一处不合格时罚款100元。

三、奖励条例

1、安全生产六个月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的班组奖励1000元,班长奖励500元,一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的施工队奖励队长2000元、段长1000元,班长500元.2、发现事故隐患能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从而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奖励500—1000元。

3、敢于制止“三违”而避免事故的奖励500—1000元/次。

4、在安全生产中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确有效的,奖励1000—5000元。

5、检举、揭发违法乱纪、违法犯罪者奖励100—500元。

十四、安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

2、各种技术资料要完整、规范,包括设计、施工、生产现状的图纸、文件、报告及相关资料。

3、建立健全个人安全档案、安全教育和培训原始记录。

4、各级的安全检查记录,要整理归档。

5、如确需复制、带出、上报、宣传、公开的各类保密材料、图纸、数据、信息、方案、决策等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6、各有关人员要加强对重要资料的存放,建立严格的借阅管理制度及防潮、防火、防盗制度。

7、建立健全各种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特种设备明细台帐,以及使用、维护档案和法定检测档案。并定期收集主要设备的检修及维护记录。

8、对有重大危险隐患的场所如炸药库、雷管库、尾矿库等要收集原始的领退手续和运行使用记录。

10、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要全面收集,包括落实情况。

11、收集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佩戴和使用情况的原始记录。

12、要有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记录。

13、对各类事故隐患要有登记、整改和处理档案,并有切实可行的监控和预防措施。

14、项目部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习情况要整理归档。安全投入的提取、使用情况要按整理归档。建立、健全职业病检查记录,完善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17、档案资料要保证全面、真实、准确,并由相关负责人的签字,能够真实反映当时实际情况。

18、对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调查处理结果及整改措施等。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名目清晰,同时根据不同种类的档案制定存档时间,过期档案应报请相关负责人进行销毁处理。

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转诊制度

5、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及分类管理与审批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分级护理制度

10、查对制度

11、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2、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3、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4、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1)凡经挂号的病人,各科医务人员均需做到“谁首诊,谁负责”,不得相互推诿。

(2)首诊医师经检查、诊断,发现该病人为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的科室。(3)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会诊。

(4)对危重、体弱、残疾的病人,若需转科,由首诊医师与有关科室联系并做好转科的护送及交接病人的工作。

(5)需转院治疗的病人,经科主任同意,同时上报医务科同意后与转入医院联系或电话邀请会诊。

(6)若发现医师推诿病人而延误病情或导致对传染病的误诊漏诊者,必须追究首诊医师的责任。

2、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一般急诊病人,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度执行,由急诊科护士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应诊。

(2)危重病人如非本科室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病人进行一般抢救,并立刻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来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后方可离开。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3)如遇到复杂病例,需两个科室或多个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实行必要的抢救,并逐级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各有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参与抢救。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务或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工作。对不服从安排的人员,按医院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进修医师、实习医师和有关人员参加。

(1)查房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危重、疑难患者及新入院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2)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发现缺陷、纠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3)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提高教学水平。(4)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情况,并全面查体。

(5)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以提高科室工作管理水平。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本院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师、责任护士参加,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查房完毕。

(2)对所分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及治疗方案、手术方式、检查错事、了解病情变化及疗效判定。

(3)对危重病人应每日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夜查房。(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5)对急危重、疑难病例或特别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医师查房。

(6)对常见病、多发病和其他典型病例进行每周一次的教学查房,结合实际,系统讲解,不断提高下级医师的业务水平。

(7)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予以纠正。同时还应检查诊疗进度及医嘱执行情况,治疗效果,发现问题,纠正错误,避免和杜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8)决定病人的出院、转科、转院问题,签发会诊、特殊检查申请单、审查特殊药品处方及病历首页并签字。

(9)注意听取医护人员和病人对医疗、护理、生活饮食、医院管理各方面的意见,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3、住院医师查房制度

(1)住院医师查房每日查房一次,上、下午下班前各巡视一次,夜查房一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增加巡视次数,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

(2)对新入院病人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病程记录,危重、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别病例,除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外并向上级医师汇报。(3)及时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各种医疗记录,审查和签发实习医师处方、化验检查、会诊申请单等医疗文件。

(4)向实习医师传授疾病诊断、体检方法、治疗原则、疗效判定、诊疗操作要点,手术步骤及分析检查结果的临床意义。

(5)检查当日医嘱执行情况,病人饮食及生活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护理和管理方面的意见。

(6)作好上级医师查房的各项准备工作,介绍病情或报告病例。

三、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1、病人住院10天内未能明确诊断或病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无效且住院时间超过3天的患者,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由科主任组织院内有关专家进行讨论。

2、若经院内专家会诊后仍未能明确诊断的,须上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邀请并组织院外专家进行会诊。

3、讨论前,主管医师应积极准备有关病历资料,明确提出讨论目的;讨论时,应详细做好讨论记录,并于讨论完成后,将相关内容在病历中记录。

四、会诊转诊制度

(一)会诊制度

1、凡遇到需会诊的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主管医师陪同会诊医师检诊病人,并做简要病史介绍。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二十四小时完成,并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让病员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必须随叫随到,接到会诊通知后,必须及时到达会诊地点。

4、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处派人参加。

6、院外会诊: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必要时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历资料,传发有关单位,进行远程会诊。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详细介绍病史。参加会诊医师要详细检查病人,发扬技术民主,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会诊意见要认真组织实施。

(二)转诊制度

1、医院因限于设备技术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科内讨论或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2、如估计转院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在院处臵,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重病人转院时应派医护人员护送,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历摘要或客观病历资料复印件随病员转去。

3、病员转科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转科前,由经治医师填写转科医嘱,并写好转科记录,按联系的时间转科。转出科需派人陪送到转入科,向值班人员交待有关情况。转入科接收病人后及时写好转入记录,及时开出转入医嘱,并通知住院处和营养室。

五、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1、抢救工作应由经治(或值班)医师和护士长组织,重大抢救应由科主任或院领导参加组织,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指挥,严肃认真,分工协作。

2、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困难时,应及时请示,迅速予以解决。如需会诊者,应本着先科内、后科外的原则,及时组织会诊,院内大会诊应报医务科协助组织,各类医务人员接到急会诊后应随请随到。一切抢救工作要作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

3、医护人员要密切合作,医师的口头医嘱护士须复述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

4、各种急救药物的安瓿、输血空袋等用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查对。

5、抢救物品使用后要及时归还原处,清理补充,并保持整齐清洁。

6、新入院或突变的危重病人,应及时电话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并填写病危通知单一式三份,分别交病人家属和医务科,另外一份贴在病历上。

7、危重病人抢救结果,应电话报告医务科和科主任。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

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对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

1、甲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2、乙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3、丙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4、丁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硕士生毕业,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内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丁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丁类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丙类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丙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乙类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乙类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甲类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乙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甲类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甲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甲类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科研项目手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甲类手术,特别是完成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各类手术的审批权限,是控制手术质量的关键。

1、正常手术

(1)、甲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报医务科备案。特殊病例手术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科主任根据科内讨论情况,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由业务副院长审批。(2)、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3)、丙类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丁类手术由主治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5)、开展重大的新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需提交专题报告至医院经专家委员会讨论后,由医院上报市卫生局经卫生厅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医学伦理委员会评审后方能在医院实施。对重大涉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环境的项目还需按规定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复。

2、特殊手术

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为特殊手术:

(1)、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

(2)、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4)、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

(5)、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的。(6)、高风险手术。

(7)、应邀到外院会诊参加手术者或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执行。

(8)、器官切除及大器官移植。须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报医务科审批,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签发手术通知单。此外,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员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所有住院手术病例(急诊入院手术除外)均应进行术前讨论,特殊病例应报医务科备案或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

2、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主持),手术医师、护士及有关科室医务人员参加。重大疑难、新开展的手术、特殊情况可邀请家属或单位领导参加。

3、讨论内容:诊断和诊断依据;手术指征和手术禁忌症;术前准备,如特殊检查、血源等;重新开展手术应订出手术方案;术中可能发生的困难与意外,以及防范措施;麻醉选择;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手术人员、麻醉人员及有关人员的组织和安排。一般手术也要进行相应讨论。

4、术前讨论要做好记录,并随同病历归档。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凡住院死亡病例,要求在死亡后1周内进行讨论;如为特殊病例,科室则应及时组织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讨论,但不得超过2周。

2、讨论由科主任主持,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如遇疑难问题,可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3、主要讨论内容:诊断是否正确、有无延误诊断或漏诊;检查及治疗是否及时和适当;死亡原因或性质;从中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和今后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4、死亡讨论应记入病历,留档备案。

九、分级护理制度

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记。

(一)、特别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2、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十、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必须写明原医嘱及转抄医嘱日期、时间及签名。转抄医嘱后,须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做到每班查对。护士长每周参加总查对2次。

2、临时即刻执行的医嘱,需经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重述一遍,然后执行。并督促医生及时补开。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要保留安瓿,以便必要时查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效期,血液有无凝块和溶血,血袋有无漏气,裂痕。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交叉配血试验有无凝集反应。

3、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申请输血量。

4、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执行。

5、输血完毕,短期内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十一、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一)、病历书写规范(见附件2)

(二)、病案管理制度

1、日常管理

(1)、凡出院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收回到病案室。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2)、住院病案不外借。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3)、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4)、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5)、病案员装订病案并填写封面;按病案编码原则编号上架。重复号码应按管理规定及时回收交出院处使用。

(6)、每月病案录完后,做一次软盘备份,一次网络备份。及时为科室提供病案检索服务;

(7)、外单位的检索查询,应有区卫生局、公安局或保险公司的介绍信,并做好登记,原件不得借出。

(8)、每年做一次疾病排序;每月做一次床位、效益、疗效分析。每月5日前将每个医生介绍入院的人数提供给财务作科室核算。

2、病案供应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2)提供科研分析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领导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尸体解剖;核对标本;医疗纠纷(经医务科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3、病案借阅

(1)、本院医教人员因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参阅病案时,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还。必须借出时,应填写借阅申请单;10份以内由医务科科长批准,10份以上经业务院长批准,但一次不得超过30份,每份交押金20元后,方可借出,两周内归还,逾期不能归还者,应到病案室续期,但不得超过一个月。

(2)、借阅病案凡丢失1份者,除没收押金20元外,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3)、院外和本院非医教人员,不能也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凭科主任批准证明,但不得借出病案室。(4)、患者在门诊需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住院患者转诊需用病案时,由主治医师开写诊断证明,摘录治疗过程,病案概不外借。

(5)、医疗纠纷病案,需经医务科批准,可提供复制材料。法医鉴定需用病案,凭司法部门公函,经院长批准后,交付押金50元,可摘录或复制,当日归还。

4、病历质量控制

(1)、病案室每日收回的病案必须于次日送质控室(节、假日时间顺延)。存在问题的病历由质控室登记缺陷和错误后,通知科室去质控室修改。质控室将审修好的病历定时定期送回病案室。

(2)、对部分病历书写不合格的医师,由科主任、质控室提出建议,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负责通知科室对其采取下岗培训,集中时间学习病历书写知识,直至病历书写合格后方可上岗,下岗培训期间发基本工资。

(3)、质控室坚持每周进行病历或报告单质量查房,每次查若干个科室,针对平常病历书写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提问和随机抽查病历(或图片 及报告单)形式,指出存在的病历(报告)缺陷,指导科室人员病历(报告)书写,以提高病历质量。病历质量查房结果纳入医务科工作质量检查内容。

(4)、未经科主任、护士长修改的病历不能入库。

(5)、病历书写质量控制由医务科负责,病案室只提供所需病历。

十二、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均须设医师值班。原则上应由住院医师任一线值班,主治医师任二线,副主任医师可参加第三线值班。

2、值班医师应提前半小时到岗,接受各级医师的交班,交班时,应巡视病房。危重病员,应于床前交接。

3、医师下班前,应将新病人及危重病员情况和处理事项记录于交班簿,值班医师亦应将值班期间的病情变化处理情况记于病程记录,并同时重点扼要记入交班簿。

4、值班期间急诊入院病人,原则上要及时完成病历书写,如需急救处理或急诊手术来不及书写病历时,应记首次病程记录,然后根据时间情况补写病历。

5、值班医师在班期间,必须尽职尽责,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的临时处理,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上级医师处理。

6、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找人顶替,确有特殊情况时经住院总医师或科主任批准并交待工作后方可调换。

7、值班医师若有事需暂时离开,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当护理人员请叫时立即前往诊视。

8、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或其他特殊原因未得到休息时,过后酌情予以适当补休。

9、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病情及处理情况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10、值班医师每晚9:30与值班护士共同查房,包括对陪伴人员、病房卫生及安全等全面检查一次。

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准入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2、对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申报制度,申报内容须包括该项目可行性分析、风险预测、防范措施等。

3、建立医疗技术科研审批制度。使用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的由主刀医师谈话签字,使用支持、维护生命的植入介入医疗器械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医务处审批。毁损性手术、重大特类手术、新开展手术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医务处登记、审查,业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4、新开展的每一项新技术、新项目均应有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与设施的支持。当新技术、新项目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发生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医疗技术的安全和质量时,应当中止此项技术;条件成熟重新评估后,符合规定的,方可重新开展。

5、建立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网络直报机制。项目负责人应对新开展技术开展过程中各个关键环节进行风险预测,一旦意外发生,应通过网络直报预警系统,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6、新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在科研过程中,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7、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十四、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杜绝血液的浪费和滥用,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科学合理地用血,特制订本制度:

1、Hb>100g/L,HCt>30%且无其他明显输血指征,不得输血。

2、各种输血表格、输血前实验室检查项目必须填写完整、齐全。

3、一次性备血2000ML以上必须开输血会诊单。

4、急诊病人输血前,临床医师必须及时采集ALT、HbSAg、抗HIV、抗 HCV、梅毒等的血标本,输血后在输血申请单上补上实验室检查结果,或通知血库。

5、按卫生部规定,禁止直系亲属在医院内进行献血。

四项工作加强基层安全管理 第3篇

笔者认为, 应该从做好有感领导、应用ACT卡、推行岗位标准作业程序、编制员工安全手册4个方面加强基层安全管理。

做好有感领导

企业各级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战线的指挥者和组织者, 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实实在在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自觉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员工做好引导和表率。

所谓有感领导就是指通过良好的个人安全行为以身作则, 使员工真正感知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感受到领导做好安全的示范性, 感知到自身做好安全的必要性。有感领导与其说是管理手段, 不如说是一种安全管理理念。对于如何做好有感领导, 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点进行。

一是要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做到领导推进。各级领导都要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 切实认识到抓安全是自己份内的工作, 必须认真履行好岗位安全职责, 无论是哪个级别的领导和主管, 所表达出的影响力应该为员工所感知, 并体现在业务管理的任何地方、任何级别、任何时间。

二是必须要从自身做起, 为员工做表率。各单位一把手要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以身作则, 把领导层的承诺体现在具体行动中, 从细节做起, 通过可视、可感、可悟的个人安全行为, 引领全体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和员工平等交流, 征求员工意见。可以通过安全经验分享、座谈交流等方式, 将亲身经历或所见所闻的安全典型经验、事故事件、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实用安全常识等总结出来, 互相学习借鉴, 纠正不安全行为, 增强安全意识。

四是要不断提升自身安全管理领导力。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和管理方法是落实“有感领导”的基础条件。各级领导应加强学习, 时刻注意做安全的“有感领导”, 多学习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始终如一地坚持对安全高标准严要求。

俗话说“老大难, 老大重视就不难”, 只要领导重视, 安全管理工作必将步入更加良性的轨道。

应用ACT卡

ACT是“Accident (事故) 、Control (控制) 、Technique (技术) ”的英文缩写, ACT卡又称事故控制卡。员工可结合自己的作业内容填写ACT卡, 举报隐患, 并对HSE工作提出建议。实施ACT卡的意义在于通过辨认、根除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达到控制事故的目的。

通过多年实践, 笔者认为ACT卡在应用方面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对于ACT卡应用, 必须建立包括全员培训、现场应用、评价分类、信息反馈、评比奖励、定期分析等内容在内运行机制, 才能保证长期坚持应用。在对ACT卡信息处理上, 要将信息进行分类处理, 如对于重大问题, 立即上报;对于一般问题, 制定控制措施后上报;对于可控制问题, 自行解决, 定期上报。

二是在ACT卡应用过程中, 必须要结合作业内容, 在特定的环境和作业条件下, 对照提示进行, 不能把ACT卡的应用等同于常规风险识别, 只识别静态风险, 更要关注作业过程中的动态风险, 如人的不安全行为。

三是要采取正确引导和正向激励的方式, 才能激发参与积极性。应定期组织评比, 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员工进行分级奖励, 同时, 不能对下属规定填写数量, 限定员工参与率, 这样容易让员工把填写ACT卡作为一项任务来完成, 甚至互相抄袭, 敷衍了事。

四是要有计划组织应用。班组长应定期组织岗位员工进行风险识别, 把风险识别和控制作为基层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对于员工来说, ACT卡是不断提高员工识别风险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的有效工具, 是培养员工主动识别风险、自觉规避风险的良好习惯的载体。

对于企业来说, ACT卡是安全信息传递的纽带, 通过定期分析上报安全信息, 企业能够及时掌握基层安全管理现状, 利于基层单位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推行岗位标准作业程序

岗位标准作业程序, 就是将某一事件的标准操作步骤和要求以统一的格式描述出来, 用来指导和规范日常的工作, 其精髓, 就是将细节进行量化, 对岗位中某一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细化和量化。岗位标准作业程序以岗位为核心, 编制工作应始终围绕本岗位开展, 应包括上岗条件确认、岗位风险及控制措施、接班、生产监控、运行维护、岗位操作、交班等部分。

应用岗位标准作业程序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方法, 如果每个岗位都实现了标准操作、标准管理, 那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自然会整体得到提升。推行岗位标准作业程序还可以将企业积累下来的技术、经验, 记录在标准文件中, 避免因技术人员流动而使技术流失。

一种方法不管有多完美、多完善, 如果不能执行到位, 那就没有任何意义。企业应从以下几方面确保岗位标准作业程序执行到位。

首先, 要保证岗位标准作业程序的适应性, 紧密结合岗位实际, 符合现场管理。可由班组长带领岗位员工结合现场实际操作, 对照文件逐点进行现场测试, 发现不符合信息及时记录、上报。同时, 针对现场测试情况, 应及时收集汇总岗位标准作业程序不符合信息, 并由主管领导牵头, 组织设备、工艺、培训、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基层骨干、技师等对本单位所有岗位标准作业程序逐一进行讨论、评审, 对发现问题较多的, 重新进行现场测试、评审, 确保其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和现场实际。

其次, 要统一认识, 逐级宣贯, 全方位开展培训。企业可利用各种会议、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 对岗位标准作业程序的推行目的、意义、内涵等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 形成强力推进标准作业的浓厚氛围。同时, 强化各层级岗位标准作业程序相关知识培训, 对领导层、管理层、岗位操作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

最后, 要加强督查, 考核兑现, 促进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有效推行。企业应成立岗位标准作业程序督查组, 安排专人现场督查基层单位岗位标准化作业程序的推行进度, 对程序文件配置到位情况、员工掌握程度、应用执行情况逐一进行检查和指导, 并将各单位推行情况进行月度排名, 纳入各单位月度安全业绩考核进行兑现。

编制员工安全手册

目前, 很多企业的安全管理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 靠各种制度、奖惩规定来约束员工行为, 并以罚款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员工的安全意识是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下建立起来的, 没有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把安全作为企业的约束、管理者的要求。因此, 寻找一种能够缩小和消除上级与下级、员工与管理之间的差距, 同时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养的科学管理方式, 是基层安全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

目前笔者所在单位, 通过尝试组织全厂岗位员工自行编写、开发《员工安全手册》, 初步建立起了员工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文化管理方式。

《员工安全手册》分为感悟篇、技能篇、成长篇3个主题, 感悟篇主要针对强化个人安全意识, 让员工记录对生活、工作中有关安全事件的思考, 以及自我安全感悟, 自我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评价, 亲人安全寄语等;技能篇主要针对提高个人安全技能, 让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和自身特点, 进行自我分析, 寻找差距, 同时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识别, 预想突发事件, 明确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成长篇主要针对不断完善个人综合素质, 让员工以自我分析和岗位分析为基础, 制定下一步措施和个人能力提升计划, 通过对手册内容进行纠偏、补充、修改, 定期对手册进行更新, 实现员工的自我完善和提高。

员工安全手册在笔者所在单位全面推行以来, 取得了以下几方面的效果。

一是全员参与、自主管理的安全文化正在形成。手册的自主编写和应用, 给员工提供了一个自我分析、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平台, 使员工由被动的执行命令、整改问题向主动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转变, 真正体现了安全管理的全员参与和自主管理。

二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安全工作的态度发生了转变。通过编写《员工安全手册》, 把管理人员置于全员监督之中, 从发号施令转变为带头执行, 促使员工从情感上树立“我要安全”的思想, 由被动接受向自觉执行转变。

三是管理方式从“刚性强制”向“柔性亲和”转变。通过“岗位温馨提示”及《员工安全手册》的“交流学习”, 使员工有机会和管理人员平等交流、沟通协商, 形成了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 引导员工逐步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

四是基层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正在逐步提升。通过对手册的分析评价, 使基层不再单纯地依靠上级专业检查、监督发现问题, 而是依靠站库自我检查、自我分析来实现不断改进。

实现自主安全管理

有感领导能够使员工感受到领导层的执行力度, 促进基层安全管理逐步由领导重视向领导推动转变;应用ACT卡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意识和能力, 养成主动规避风险的习惯;岗位标准作业程序让员工工作有标准, 按照“规定动作”进行操作, 逐步养成按章操作的习惯;编写《员工安全手册》让员工有时间、有空间进行自我思考, 为自我安全管理提供了载体和平台。

十四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抓好队伍培训,提高全员素质。为了有效提高自助设备管理水平,联社成立了以监事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初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与各信用社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并明确人员分工,每月举办1次安全主管例会,各基层社每周开展1次安全制度学习,在全社形成人人重视安全、人人規范操作的浓厚氛围。联社职能部门分层次组织全员学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各管理办法>、《灵宝联社自助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和《灵宝联社第四次安全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定期组织开展防爆演练、问题处理、消防知识等培训活动,每月对违规人员进行通报处罚,使人人熟知安全操作技能。同时,联社强化一线员工的风险防范教育,将上级下发的风险案例和提示及时传达到每一个网点,每一位员工,进一步提高了全员的应变能力。

抓好部门联动,强化问题整改。按照全省第4次安全评估工作要求,联社成立了以监事长为组长,各信用社主任、联社综合部、安全保卫部、稽核监察部、银行卡部、信息科技部、财务会计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保卫部具体负责全市农信社安全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每季度对全市自助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逐项进行销号整改,确保限期整改到位。由于安全日常管理扎实有序,10月19日至23日,我市信用社的47个营业网点和52台自助设备顺利通过三门峡市公安局、银监分局评估验收。

加大遄查频率,维护设备安全。一是建立两级巡查制度。借助保安公司力量,坚持对基层所有自助设备每晚不少于3次巡查,要求基层社白天巡查不少于4次,及时控制了异常情况发生。二是加大专项巡检力度。联社保卫部坚持每月不少于1次的全面检查,联社每季度组织综合、科技、卡部、财务、保卫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至少开展专项检查1次,确保检查面和问题整改面均达100%,对检查出的存在问题,落实责任,监督整改,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体制。三是强力抓好警银亭的安全管理。自3月3日“警银亭”运行以来,在坚持晚间每台自助设备巡查次数不少于3次的基础上,8月份,联社与灵宝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签订了“警银亭”巡查合同,实行特巡警24小时不间断值守和巡逻,为全市居民提供24小时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联社将“警银亭”的自助设备全部和公安局110报警指挥中心联网,并投资148万元为每个“警银亭”安装了智能安防系统,配备视频监控、图像传输、公安网络、通讯器材等安防设备,将视频监控影像分别与灵宝市公安局情报中心、特巡警大队、联社监控中心进行联网,实行双人7*24小时不间断值班监控,并对监控资料实现本异地不少于90天的双备份保存,形成了立体、交叉的安全保障网络,确保了全市“警银亭”中4台自动取款机、16台存取款一体机、11台多媒体自助终端的安全运营无事故,使老百姓在办理业务时,安全防护能力得到强力保证,能够放心在警银亭办理相关业务。“警银亭”的对外运营,使联社的电子替代率由年初的12%提高到了43.896,营造了良好用卡环境,延伸了服务时间,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客户黏度,牢牢控制了城区市场竞争的主阵地,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为我社业务发展和转型提质注入了强劲活力。

增加保安力量,提高安全保障。今年以来,联社对金华所、金汇所、金城分社、金水信用社、瑞金信用社等7个新上自助设备的网点,增加保安人员10人,全市保安人员总数达55人,加强营业期间的安保服务和晚间自助设备的巡查工作。同时,加强保安人员培训,定期与保安公司进行沟通,今年及时调整业务素质较差、安全意识不强的人力保安7人,调换ATM巡查人员4人,不断提高了保安服务质量,为业务稳健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

十四项核心制度 第5篇

1、首诊负责制

一、门诊病人挂号后,接诊医师应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做好全面检查,如在诊断和处理上有困难

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查。

二、对疑难、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首诊医师应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经本科主治医师复查后方可邀

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三、会诊科室必须安排高年资医师会诊,认真检查后,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介绍回原首诊

科室进一步检查处理。

四、病情涉及到两科以上的病人,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人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根据病情

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凡因擅离岗位、敷衍马虎、不负责任、相互推委,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六、病人挂上与本科无关的号,接诊医师应给予认真处理,同时热情向病人说明,下次到有关科室诊治,如有诊治困

难,首诊医师签字到挂号室退号,另挂有关科号就诊。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

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二、医师三级负责制体现在查房、手术、门诊、急诊、值班、抢救、解决疑难、医疗文书书写、质量管理等。

三、在各种诊疗活动中,下级医师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听取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上级医师有责任查询下级医

师的工作,上通下达,形成一个完整的诊疗体系。

四、下级医师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若下级医师不请教上级医师,主观臆断,对病人作出不正确的诊断和处

理,由下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未能亲自查看病人即作出不切实际的处理意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上级医师负责。若下级医师不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擅自更改或拖延而延误诊治,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由下级医师负责。

五、若下级医师对上级医师的处理意见持不同见解时,仍应执行上级医师的决定,事后再与上级医师进行学术探讨。

3、分级护理制度

一、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1、2、3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

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记。

二、特别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病人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等。

(二)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的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工作,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三、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二)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上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细致周密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

用药后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并发症。

5、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四、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大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要卧床休息,生活不能

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或轻型先兆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病人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五、三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病人。

3、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二)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二次,掌握病人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二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病人自我保健水平。

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历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讨论前应将有关检查结果备齐。

5、会诊制度

(一)涉及本专业以外的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科室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时,填写会诊单,应邀医师一般要在两天内完成,并写出

会诊记录,如需要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相关专科检查。

(三)急诊会诊:被邀请人员,必须随请随到。

(四)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五)院内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义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

主持,义务科要有人参加。

(六)院外会诊:病情复杂的疑难病例,需请外院专家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

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科主任主持。若病情

允许可由医护人员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

(七)科内、院内、院外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认真

查看病人,充分发扬技术民主,提出明确的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抢救工作必须有周密、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应有高度的责

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遇重大抢救应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报告领导。凡涉及法律纠纷,要报告有关

部门。

二、抢救器材和药品要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值班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多种

器械、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长备不懈。抢救室物品一律不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三、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抢救措施,如吸氧、吸痰、测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

四、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做好病情记录,并注明抢救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立即请上级医师或专业医师协

助诊治。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护理人员执行口

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使用后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方可弃去,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六、多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七、及时向病员家属或单位讲清病情,以取得家属或单位的配合。

八、抢救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写出抢救记录及抢救小结,总结经验,促进工作。

7、术前讨论制度

对重大、疑难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主治医师主持,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护士及有关人员参加。制定出手术方案、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等。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必要时上报医务科批准。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死后1周内召开,特殊病例应及时讨论。尸检病例,待发出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应迟于2周,由科主任,医护和有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谈论情况记入病历。

9、查对制度

一、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

二、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

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三、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四、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

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五、输血前,需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六、给病人配血或检验抽取血标本时,先在试管上贴好病人姓名、床号和号码后再抽血。

10、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1、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理人员实行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人进行护理工作。

二、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进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在接班者来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岗。

三、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必

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日班为夜班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夜班工作。

四、交接班中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询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

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五、交班报告白班的由主班护士写,小夜、大夜、则各由其值班护士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护生填写时,带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六、医护人员每周开1~2次短时间晨会,共同听取护士和医生的交班报告,护士长或科主任传达院周会内容或上周工

作情况,并提出本周工作要求。

七、护理晨会集体交班由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的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

讲清、病人床头要看清,中午班、小夜及大夜下班前均应进行床头、口头及书面交班,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12、技术准入制度

一、凡新开展的项目和技术一律实行准入制度,不能准入的项目和技术不允许开展。

二、新开展的项目和技术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安全性,可靠性,持久性和经济效益。

三、对新开展的项目和技术必须作好各种准备和预案,不具备条件不能开展。

四、新开展的项目和技术必须向医务科申报,经院长同意批准后方能开展。

五、各科对新开展技术和项目要认真进行总结,条件成熟后可进行推广。

13、手术分级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预防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师的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我院实行科主任指导下的手术医师分级负责制。所有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手术医师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

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

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的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

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是引进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

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

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力断,分秒必争,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或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3)高风险手术;

(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手术人士等;

(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使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二、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

体输血等。

三、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实行。

四、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

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五、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超过2000

毫升以上)》,并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批准,申请单必须由输血科(血库)留存备案。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的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

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患者抢救紧急情况下需要输血时,时间内报医务科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或医务科签名,医务科备案。

七、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

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八、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取回的血液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存。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代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代血继续输注。

九、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及时上报医师,在积

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入;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 B O血型、R H(D)血型。用保存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

血样、血袋中的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

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硬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数学反应,抽取血袋肿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喉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十四项医疗核心制度 第6篇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四、会诊制度。

五、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十三、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再次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①、住院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②、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③、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疗服务部同意或由医疗服务部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疗服务部,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疗服务部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疗服务部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

年举行≥2次,由医疗服务部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2、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

3、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主治医师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 前或每周一、三、五上午九点之前由相关人员交输血科备血。每张申请单只能预约一天的用血量,电话及口头申请预约不予受理。

4、预定计划3天内有效,如需改期需重新预定。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AB型血、血小板、RH(D)阴性等其他稀有血型的血制品,需慎重考虑用血量,输血科不储血。原则上预定多少,用多少。若输血科按预约要求已备好上述血制品,申请者又取消用血计划,在血制品的有效期内未能调剂使用,造成血制品报废,血费从预订科室收入中扣除。

7、急诊用血和没有预约的用血,申请者须先与输血科联系是否有库存血,若无库存血,由医师完成输血前各项准备工作(补充完善申请单、输血四项化验单、血型化验单、合血单)。输血科派专人去血液中心取血或由血液中心派人紧急送血,所需车费由受血者负担,主管医师必须向受血者或其家属、陪人作好解释工作,确保有关费用的及时收取、取血工作的顺畅。若出现逃费情况,从申请者劳务费中扣除。

8、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9、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病人的RH(D)血型,准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10、每张合血单只能合一袋血。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11、凡遇有下例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1.交叉配血不合时;2.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

12、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病人的陪人和家属、实习生不能取血。

13、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14、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15、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6、取 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 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7、输血科接到有关输血异常情况的通知时,输血科医技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同医护人员一起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保存好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上报医务办。

18、输血科室应做好血袋回收工作,至少保存一天,集中处理。

六、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疗服务部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一类: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小型手术及手术过程不复杂,技术难度不大的中等手术;

3、三类:中型手术及一般大型手术;

4、四类:疑难重症大手术及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

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担当一类手术的术者,二、三类手术的助手。

2、主治医师:担当二类手术的术者,在副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四类手术的助手。

3、副主任医师:担当三类手术的术者,在主任医师的帮助下,可担当四类手术的术者。

4、主任医师:担当三、四类手术的术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1、一、二类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三、四类手术及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疗服务部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术前讨论制度

1、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2、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3、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4、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疗服务部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4、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十、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

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后,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十一、医生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科主任、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值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值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治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经治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疗服务部。

5、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二线、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保持通讯通畅,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6、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7、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二、新技术准入制度

1、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2、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疗服务部。

3、医疗服务部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4、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5、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疗服务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6、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疗服务部提交总结报告,医疗服务部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7、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十三、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三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三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为医政科质控办,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经治医师应及时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1-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十四、分级护理制度 1.特别护理

1.1、适应对象:病情危重,需随时观察,以便进行抢救的病人,如严重创伤、各种复杂疑难的大手术后,器官移植、大面积烧伤和“五衰”等。1.2、护理内容:1.2.1、设立专人24小时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1.2.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准确填写特别护理录单。1.2.3、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以便随时急用。1.2.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病人安全。2.一级护理

2.1、适应对象: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休息的病人,如各种大手术后、休克、瘫痪、昏迷、发热、出血、肝肾功能衰竭和早产婴儿等。2.2、护理内容:2.2.1、每15~30分钟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及生命体征。2.2.2、制定护理计划,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及护理措施,及时填写特别护理记录单。2.2.3、按需准备抢救药品和器材。

2.2.4、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满足病人身心两方面的需要。3.二级护理

2.1、适应对象:病情较重,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如大手术后病情稳定者,以及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等。3.2、护理内容:3.2.1、每l一2小时巡视病人一次,观察病情。3.2.2、按护理常规护理。3.2.3、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了解病人病情动态及心态,满足其身心两方面的需要。4.三级护理

4.1、适应对象:轻症病人,生活基本能自理,如一般慢性病、疾病恢复期及手术前准备阶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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