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精选5篇)
商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第1篇
《商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出租方(甲方):李文荣 承租方(乙方):广州淼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双方已于2015年4月18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商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44号二楼,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叁万贰仟元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改为2015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止。租金价格改为月租金叁千元。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改为56平方米。
三、双方同意将该商铺原谢良军签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作废,原谢良军欠缴的2015年7月1日前税费共计9774.33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2015年7月1日后税费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
商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 第2篇
商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
甲 方:深圳市xx桑拿按摩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xx南路xxxx大厦1-3层
法人代表:朱xx,公司总经理。联系电话:xx
乙 方:张xx,身份证号:xx,联系电话:xx
甲、乙双方于2012年xx月16日签订了一份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的深圳市xx南路xxxx裙楼1-3层作为茶餐厅,面积为平方米,承租期限自2012年xx月31 日起至2014年xx月31日止。乙方于2012年xx月1日正式进驻,同时进行了厅面装修及厨房设备的更新,新增了水吧档和面档,经过数月的努力,生意逐步走上正轨。2012年xx月27日,甲方在没有事先告知并与乙方协商的情况下,突然贴出装修通知,并擅自于2013年xx月1日开始全面装修,使乙方的经营陷入困境,经济损失巨大。今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就上述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无条件退回乙方交纳的xx万元押金,此外再补偿乙方xx万元,作为因甲方突然装修给乙方所造成损失的补偿。乙方所置办的厨具设备设施、餐具、家具家私等,由乙方全部搬走。
2、无论甲方是否变更法人代表,双方签订的原租赁合同书继续有效,但合同期限顺延,顺延的期限为甲方装修所需的期限,即自2013年xx月甲方开始装修之日起至甲方装修结束、乙方恢复营业之日止。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则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xx万元的违约责任。
3、乙方在拿到甲方退还的xx万元押金和xx万元补偿金后,应即开始安排员工疏散事宜。因近年底,甲方同意在不收取乙方租金的情况下,由乙方继续经营一段时间,以免乙方提前解散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因此发生的水电费及燃气费用由乙方照交。乙方保证在甲方装修二楼前两日内清场完毕,不影响甲方的装修进度。
4、甲方承诺,在其装修后,仍保留中餐部,餐厅面积扩大到450㎡左右,有8间包房,并继续由乙方承包经营。如甲方确实对该餐厅进行了高档装修且面积有所扩大,在还可以继续对外经营的前提下,乙方应缴纳的租金自其重新开业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每月3.5万元计,直到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5、甲方承诺,将于2013年xx月1日正式开业。届时,中餐部一切排风、通风、抽烟系统将安装齐全并正常运转,家具家私、厨具设备等一应俱全,乙方可直接使用,不需再缴纳任何费用。如甲方确定于2013年xx月1日正式开业并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半个月到达,及时做好人员招聘、菜系出品、货物购买、广告单制作等前期准备工作。
6、本协议作为原租赁合同书的补充。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商铺租赁补充协议 第3篇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商铺坐落详细地址:灵
武市枣园湖畔A区31#7总面积:505.63㎡,共三层,房屋质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安全标准:已到达(已达到或未达到)。
第二条 租期三年,自月
第三条 租金及缴纳期限与方式:
1、经双方协商,甲方出租之商铺的总租金为:
2、乙方已缴纳租金陆元整)。欠交租金50000元。剩余租金乙方承诺在2014年月商铺的使用权,乙方将停止营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
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出租方:
商铺租赁补充协议(不对税局) 第4篇
租赁补充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签订号的租赁合同,承租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
二、前三年(年月-年月)乙方于每年向甲方缴交租金的同时应交纳消防、保安、公共卫生、设备投入、设备维修、车位管理费等分摊费用每月为/平方米
计收),每月合计,第年(年月日以后)根据
市场价格进行调整,并且至少为)每月每平方米。
三、以上分摊费用均租赁税费由甲方支付,每个月商铺管理费用和车位管理费均以现金向乙方
收取。
四、本合同乙方付保证金后生效。
五、甲方负责通水、通电到租赁场地前,在乙方进场前双方需对水、电表底数进行确认。水电费由乙
方支付,并于发生费用次月日前交付甲方,由甲方集中上交各收费部门。甲方按乙方每月水、电表实际用量加变损及分摊缴收。乙方须每月如期交纳水、电费,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停水、停
电,并每日按拖欠费用总金额百分之(%)计收违约金。乙方不得擅自损坏、拆改电表和水
表,否则按乙方前月水费和电费的总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给甲方。
六、以上补充协议条款与原签订的租赁合同同时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协议 第5篇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所:
承租方(乙方): 住所:
根据乙方的要求,甲方将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亲和府22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方式
1、租赁合同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应维持门面的原状进行经营,如需装修,在不影响建筑物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应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合同期满时,对损坏的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对乙方装修保留的附着物,经双方同意可不拆除,但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门面。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门面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门面进行违法活动、经营或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门面严重损坏的;
(4)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纳租金的.。
4、甲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形下,单方终止合同或提高租金,将承担合同违约金1000元。
5、乙方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甲方终止合同或要求降低租金,乙方所交押金作为违约金补偿甲方。
6、合同期满是否继续租赁门面,甲、乙双方均应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
二、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期限
1、租金每月 元,全年租金 元(大写: )。从 年 月 日开始 ,每 个月,交纳租金一次 元。每 交清。
2、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三、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自行承担门面使用期间的水电费和其他税费以及门面易损部件的维修费用。
2、乙方应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依法经营,如因违法经营生产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由于甲方与开发商之间有未达成协议,所以门面租赁期限以甲方退门面之日为准。
四、如出现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