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精选6篇)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 第1篇
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201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于今年11月15日正式启动。全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共推出招考职位2016个,计划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705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今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公务
员录用考试笔试时间为今年12月23日。
2013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在考试类别、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数线划定等方面,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在招考职位要求上,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街道乡镇以及垂直管理部门、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以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二是在考试类别上,继续实行A类、B类分类考试,即分为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进行分开报名。同时,实行先笔试、后职位报名。提醒考生仔细查看“职位要求”和“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考试类别,以免出现报名差错。三是,在考虑科目上,实行两门“公共科目”加一门“专业科目”的“2+1”模式。其中两门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区分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分别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试题。为体现公平竞争,规定每名考生限报一门“专业科目”,以保证各个科目有更多的考生进入面试。四是在分数线规定上,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员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表示,希望广大考生认真践行考试诚信,在报名阶段如果填写个人信息,在考试阶段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轻易放弃报考职位面试和录用的机会,共同创造上
海公务员考试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013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3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至199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1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请查阅《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1月15日10点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报考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上海市2013特殊职位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所列的特殊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考特殊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部分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0日9:00至29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1月2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2月23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3日上午 9:00-11:30 申论
12月23日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仅限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时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此外,特殊职位专业科目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底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月初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笔试成绩及职位报名时间,详见“21世纪人才网”公告。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特殊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月中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编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3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 第2篇
员录用考试笔试时间为今年12月23日。
2013年度上海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在考试类别、职位要求、考试科目、分数线划定等方面,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在招考职位要求上,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外,均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街道乡镇以及垂直管理部门、政法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招录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不作要求,以鼓励和引导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工作。二是在考试类别上,继续实行A类、B类分类考试,即分为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进行分开报名。同时,实行先笔试、后职位报名。提醒考生仔细查看“职位要求”和“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结合自身情况,认真选择考试类别,以免出现报名差错。三是,在考虑科目上,实行两门“公共科目”加一门“专业科目”的“2+1”模式。其中两门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区分招录“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的职位和招录对象基层工作经历“不限”的职位,分别设计具有针对性的试题。为体现公平竞争,规定每名考生限报一门“专业科目”,以保证各个科目有更多的考生进入面试。四是在分数线规定上,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计划招录人员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表示,希望广大考生认真践行考试诚信,在报名阶段如果填写个人信息,在考试阶段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要轻易放弃报考职位面试和录用的机会,共同创造上
海公务员考试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2013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上海市2013年度各级机关及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6日至1993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1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八)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方法请查阅《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司法部规定的体能测试。根据公务员法及其有关规定,尚在5年服务期内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机关(单位)批准同意。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少数紧缺急需的专业性职位,面向全国招考优秀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的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上海市2013年公务员公告已出,请大家抓紧时间复习
二、考试报名办法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11月15日10点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向社会发布。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21世纪人才网”。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报考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上海市2013年度特殊职位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所列的特殊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考特殊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部分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9日0:00至11月25日18:00,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20日9:00至29日18:00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11月25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12月23日,具体安排为:
12月23日上午 9:00-11:30 申论
12月23日下午 13:00-15: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5:45-16:45 专业科目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范围以《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分A类和B类两类试卷,其中,报考条件规定“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A类试卷,报考条件规定招录对象基层工作年限“不限”的职位考B类试卷。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农村建设管理七大类。其中,农村建设管理仅限优秀村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报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时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此外,特殊职位专业科目根据招录职位的要求选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于2013年1月底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者,于2月初参加本市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笔试成绩及职位报名时间,详见“21世纪人才网”公告。
四、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人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的政法类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特殊职位,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类单独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招录单位具体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计划录用人数与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月中旬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统一公布。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的5个工作日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将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注册编号、所在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录用方式
经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招考咨询与监督
招考咨询详见《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考务、网上报名技术问答》。
各招录单位负责接受报考者的具体职位咨询,电话与联系人详见《上海市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珠海市部分公务员健康检查结果 第3篇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08年在我院进行健康检查的4006例公务员, 其中男性2629例 (65.58%) , 女性1377 (34.42%) ;年龄分布在21~72岁, 平均年龄 (38.47±15.81) 岁。资料来源于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体检科。
1.2 体检内容
包括内、外科、五官科、眼科的体格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甲胎蛋白、EB病毒定性等实验室检查;心电图、胸片、B超 (肝、胆、脾、肾) 等辅助检查。
1.3 诊断标准
高血压诊断标准为收缩压≥140mm Hg或舒张压≥90mm Hg及既往患高血压, 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并在调查前2周规律使用降压药物。超重及肥胖:采用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数据汇总分析协作组的标准, BMI 24~27.9kg/m 2为超重, BMI≥28为肥胖[1]。高胆固醇TC>5.2mmol/L;高甘油三酯TG>1.7mmol/L。血糖紊乱:空腹静脉血糖≥6.1mmol/L (110mg/dl) ~<7.0mmol/L (126mg/dl) 称为空腹血糖受损 (IFG) ;负荷后2h血糖≥7.8mmol/L (140mg/dl) ~<11.1mmol/L (200mg/dl) 称糖耐量受损 (IGT) , 空腹静脉血糖>7.0mmol/L或服糖后2h血糖≥11.1mmol/L及既往患糖尿病, 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诊并在调查前2周规律使用降糖药物, 可诊断糖尿病。
1.4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10.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 不同性别组的检出率比较采用卡方检验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常见疾病与性别差异
从表1可以看到高胆固醇、高尿酸血症、超重及肥胖、脂肪肝、高甘油三酯、血糖代谢紊乱是本次检出的前6位疾病。男性公务员高胆固醇、高尿酸血症、超重及肥胖、脂肪肝、高甘油三酯、血糖代谢紊乱的检出率显著高于女性公务员组 (P<0.05) 。
2.3 各年龄段疾病检出情况
从表2可以看到高尿酸血症、血脂异常、超重及肥胖、脂肪肝、血糖代谢紊乱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增加, 40~59年龄段的检出率最高;而且发病年龄呈年轻化趋势, 30~39年龄段的高尿酸血症、血脂异常、超重及肥胖、脂肪肝的检出率与40~49、50~59年龄段相差不大。
注:*男女比较,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高胆固醇、高尿酸血症、超重及肥胖、脂肪肝、高甘油三酯、血糖代谢紊乱位于检出疾病的前列, 与文献报告一致[2];并且集中在30~59年龄段, 呈年轻化趋势, 其主要原因是: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日常生活习惯、饮食结构发生巨大的变化, 喜欢高热量、高脂、高蛋白饮食;公务员工作压力大, 大多工作以办公室为主, 活动量少, 体内能量消耗减少, 储存能量增多, 导致高脂血症、肥胖、脂肪肝、血糖紊乱的发生;同时公务员社会活动较多、缺少运动、过量饮酒等亦能导致高脂血症和脂肪肝。男性高胆固醇、高尿酸血症、超重及肥胖、脂肪肝、高甘油三酯、血糖代谢紊乱的发病率显著高于女性 (P<0.05) 。这可能是与男性的工作压力大, 多有不良饮食习惯, 营养不均衡, 热量过剩, 造成肥胖, 社会活动多, 有饮酒、吸烟的不良习惯有关;女性多注意节食减肥[3], 对饮食有所控制, 社会活动少, 有利于预防。
高胆固醇、超重及肥胖、脂肪肝、高甘油三酯、血糖代谢紊乱的发病隐匿, 不易察觉, 而且是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的重要危险因素。因此, 应该加强健康教育及健康随访, 让患病人群改变不良生活方式, 合理饮食, 注意三低饮食的摄人 (低脂肪, 低胆固醇, 低糖饮食) [4], 加强控制血脂、血糖等危险因素, 综合防治心血管疾病和糖尿病, 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参考文献
[1]中国肥胖问题工作组数据汇总分析协作组.我国成人体重指数和腰围对相关疾病危险因素异常的预测价值.适宜体重指数和腰围切点的研究.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2003, 23 (1) :5-10.
[2]王永红, 张明军, 谢微波, 等.重庆市部分公务员健康状况分析.重庆医科大学学报, 2008, 33 (1) :103-106.
[3]李正秀, 刘佩健.扬州大学教职工体检结果分析.职业与腱康, 2007, 23 (5) :352-353.
民国时期的公务员考试 第4篇
据统计,这次考试共有1872人参加,考生以江苏(20%)、湖南(12.5%)为最多。最后计算总成绩的方式是:一试占40%,二试占40%,三试(面试)占20%。
由于教育水平落后、考试内容偏难偏繁等原因,这次公务员考试通过笔试的人数少得可怜,笔试淘汰率高达94.8%,实际及格人数仅为30余人,最后戴季陶院长亲自向国民政府申请,给考生普遍加10分,才勉强录取足额100人。
面试虽然只占总成绩的20%,而且淘汰率仅为1.1%,但面试的表现很重要,有时甚至可以扭转乾坤。如外交官领事官科目应考人冯至海说得一口流利的西班牙语,口试后,成绩由倒数第二名被提为第三名,并内定为某国大使馆的重要职务。而原笔试成绩第一名的李铁铮,面试后却只任用为英国大使馆的三等秘书。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考生一试、二试及格,面试不及格,次年可以免除已经合格的一试、二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只有一次机会,而且仅适用于同地举行的同类考试)。
曾经有一名湖北考生周世万报考教育行政人员,就是在次年的面试中合格而被录用的。不难想象,南京国民政府此项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当时社会人才严重不足,同时也是为了节约考试成本。当然也为考生再次提供了良好的从政机会。
(据《北京青年报》)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查 第5篇
第一,基层工作经验误区。有些职位要求两年工作经验,她自己把大四实习那一年算上,以为刚好是两年,没想到到复审时发现没过。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对于基层工作经验的具体计算方法得参考当年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里的算法,因为这个是有可能变化的第二,学历文凭方面的误区。一些考生对于自己的文凭能不能通过学历这一项审核不是很清楚。中公教育专家经过多年实践指导经验,发现考生当中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有些职位表明需“国民教育学历”,但是对于国民教育系列概念不是很清晰。
“国民教育系列”指在教育部颁发毕业证书范围内的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毕业生等。颁发的文凭都是在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是被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对于考生部分关于网络教育、远程教育受不受认可的问题,中公教育专家将为考生详细解释一下。
目前全国一共有68所高校的远程教育受国家承认,亦属国民教育系列。此外,一般来说党校的文凭不可以报考公务员,因为党校文凭是行政机关为了解决领导干部的学历水平而设定的,在其它岗位是不可以替代的,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
第三,资格证明方面的误区。资格复审是考生为之前所填写的信息负责的一道程序,考生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且要保证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很多考生以为材料准备不是很重要,接到复审通知电话带过去就可以了。其实,资格复审一般会有1到3天的时间,会指定一天当中的具体时间。中公教育专家建议考生,证明材料要提前预备好,妥善保存,复审的时候尽量早点去,不要赶在截止的最后时间里。期间有任何不懂的问题都应该及时打公告里公布的下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考生须提供的资格复审的材料有: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 第6篇
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10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为了便于报考者参加2010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笔试,我们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2010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供报考者参考。
一、考试科目和结构
2010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专业科目笔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专业科目均为客观性试题,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50分。
专业科目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报考者可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科目,选择相应的考试内容进行考前准备。
二、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
报考者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和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三、专业科目考试内容
《政法》
第一部分 法律的一般原理
一.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的本质,法律的要素,法律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的制定:立法体制,立法原则,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法律体系。
三.法律的实施: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责任。
四.法律的发展:中国法律传统的特点,世界主要法系,法治理念和法治国家。
第二部分 宪 法
一.宪法概述: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历史发展,宪法的原则,宪法监督保障制度。
二.国家的基本制度:国体,政体,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的经济制度。
三.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
四.国家机构: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第三部分 行政法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组织,公务员,行政相对人。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成立的条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几种主要的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裁决。
五.行政程序与政府信息公开: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主要内容。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赔偿,司法赔偿。
第四部分 刑 法
一.刑法概述: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适用范围。
二.犯罪和犯罪构成:犯罪的定义与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三.排除犯罪性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四.故意犯罪的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既遂,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五.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的形式,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六.刑罚: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种类,量刑,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和假释,时效。
七.刑法各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渎职罪,贪污贿赂罪。
第五部分 民 法
一.民法概述: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
二.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三.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四.代理:代理的概念和种类,代理权及其行使,无权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
五.物权:物权的一般原理,物权的保护,所有权,相邻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六.债权:债的概念和种类,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七.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人格权,身份权。八.民事责任:违约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九.民事诉讼时效:民事诉讼时效期间,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六部分 合同法
一.合同法概述: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种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和规则,合同履行的担保。五.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六.合同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渊源。
二.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及其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的利用和限制,邻接权,著作权的保护。
三.专利法:专利法和专利权的客体,专利权人及其权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和程序,专利权的保护。
四.商标法:商标和商标法,商标权利,商标注册,商标权的使用,商标权的保护。
第八部分 经济法
一.公司法: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竞争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法。
三.消费者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
四.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基准法,劳动争议。五.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责任和环境纠纷。
第九部分 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管辖和回避,辩护与代理,刑事证据,强制措施,附带民事诉讼,期间和送达,立案、侦查和起诉,刑事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管和管辖,诉的概念,诉讼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民事证据,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期间、送达,法院调解,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强制措施,民事审判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
三.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和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和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综合管理》
第一部分 公共行政
一.公共行政概述:公共行政的涵义,公共行政的主体,公共行政的客体,行政主体的职能。
二.行政组织和行政体制:行政组织的涵义,行政组织的类型,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行政组织体制。
三.行政领导:行政领导的涵义,行政领导者的职位、职权和职责,行政领导和管理理论,行政领导体制,行政领导的方式,行政领导者的素质、技能、艺术,行政领导集体的结构。
四.公共政策:公共政策的涵义和功能,公共政策的类型,公共政策的主体和客体,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政策的执行,政策执行的合法性与政府形象,公共政策的评估,公共政策的终结。
五.行政执行与依法行政:行政执行的涵义,行政执行的原则,依法行政的内涵,依法行政与政府行政能力,依法行政与政府合法性,行政沟通的涵义,行政沟通的类型、障碍和模式,行政协调的涵义,行政协调的类型,行政协调的方式,行政控制的涵义,行政控制的方式,行政监督的涵义,行政监督体系。
六.行政方法与技术:行政方法的涵义,行政方法的类型,行政技术的涵义,行政技术的类型。
七.人事行政:人事行政的涵义,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人事行政的过程,西方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内容。
八.公共财政:公共财政的涵义,公共预算的涵义,公共预算管理的基本模式,税收管理的涵义和特点,非税收管理的形式,公共支出的类型,我国公共财政的体制。
九.行政改革与发展:行政机构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公务员制度改革,地方政府改革与创新,行政发展模式,行政发展的新趋势,民主行政。
第二部分 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涵义,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涵义和特征。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主体的涵义,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相对人的涵义。
三.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类型,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
四.行政立法:行政立法的涵义,行政立法的种类,行政立法的原则,中国的行政立法体制,行政立法的效力关系。
五.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的涵义,行政许可的种类,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确认的涵义,行政确认的种类。
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涵义,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强制的涵义,行政强制的种类。
七.行政征收、行政补偿和行政裁决等:行政征收的涵义,行政征收的种类,行政补偿的涵义,行政补偿的性质,行政裁决的涵义,行政裁决的种类,行政裁决的程序,行政指导的涵义,行政合同的涵义,行政事实行为的涵义及种类。
八.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涵义,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九.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涵义,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行政复议的基本制度,行政复议的法律关系,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程序。
十.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涵义,行政赔偿法律关系,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的范围,行政赔偿的程序。
十一.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涵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三部分 综合管理实务
一.秘书理论概述:秘书的涵义和特征,秘书工作的性质、内容和作用。
二.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与工作要求:秘书工作机构的性质,秘书工作机构的设置,秘书工作机构的职能和工作要求,秘书部门及其人员的管理。
三.秘书机构的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办公室管理,公文管理,会议管理,信访工作,督查工作,保密工作。
四.信息工作与调查研究:收集信息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信息处理的程序和方法,调查研究的内容、类型与方法,调查研究的程序和步骤。
五.公文写作概述:公文的主题、构成要素、类型、格式,公文写作的格式和规则,公文主题的特点,公文结构的特点和形式。
六.行政机关公文的写作:命令,议案,决定,意见,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
七.机关事务性文书的写作:计划,记录,总结,调查报告,简报。
八.行政公文的处理:行政公文的办理,行政公文的行文规则,行政公文的整理和归档,电子文件的管理。
《经济管理》
第一部分 产业组织
一.市场结构:市场结构的基本类型,完全竞争、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寡头垄断的市场行为特征和市场效果分析,行业进入壁垒的概念和分类,行业退出壁垒的概念和分类,规模经济的概念及原因,范围经济的概念及原因,交易费用理论的基本观点,博弈论的基本概念,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
二.市场行为:价格歧视,倾销与反倾销的概念,企业并购的形式与动因,企业纵向一体化的收益和成本,企业技术创新的目的,技术创新与市场结构的关系。
三.市场绩效:市场绩效的衡量方法,帕累托效率的概念,市场失灵的概念和原因,外部性的概念,公共物品的概念。
四.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组织政策的目标和实施手段,政府管制与放松管制,反垄断政策。
第二部分 产业结构
一.产业成长与演进:产业分类方法,产业结构变化的趋势,产业结构变化的动因。
二.产业关联:产业关联的方式,投入产出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假设,中间需求与最终需求的概念,产业关联效应系数的经济涵义和分析,生产波及效果的分析。
三.产业结构政策:产业政策与市场机制的关系,主导产业选择的基准及适用条件,不同类型的产业政策。
第三部分 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一.基本概念与一般原理: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工业化的含义与基本特征,发展水平的度量,内生增长理论的含义,经济发展中的制度因素。
二.经济发展战略与策略:进口替代与出口促进战略,比较利益和要素禀赋的概念,关税的作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作用和消极影响,国际贸易对经济发展的贡献,WTO与中国产业发展,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发展观。
三.区域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增长极理论,梯度转移理论,点轴开发模式,区域发展的基本-非基本原理,产业布局的影响因素,区域分工的意义和形式,区域经济政策的目标和内容。
四.循环经济:循环经济的内涵和意义,产业生态学的基本思想,循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循环经济的实践。
第四部分 城市经济与管理
一.城市化与城市体系:城市经济规模的概念,城市聚集经济的成因和作用,城市化的内涵和动力,城市化的发展阶段与基本形式,城镇体系的形成、特征与类型,中心城市的类别和作用。
二.城市经济管理问题:城市人口、就业与土地利用的基本问题,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地方政府的职能和作用,市场经济环境下依法行政,政府审批制度,公共设施及自然垄断行业收费管理,政府失效的含义与寻租问题,提升政府能力的战略与途径。
三.城市财政与城市金融:城市财政的职能与作用,税收的经济效应,政府收入结构和公共支出管理,政府预算管理和审计,土地招投标拍卖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的原则、方式和程序,城市金融机构的种类及其在城市经济中的作用,城市金融市场的组成及其作用。
四.上海城市经济:上海市支柱产业概况,上海市工业产业的特点,上海市工业产业的调整和优化,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及发展战略。
《财务管理》
第一部分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一.行政事业财务管理概论: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的特点、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制,行政事业财务管理体系、形式,依法行政的原则、基本要求及财政保障机制。
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定员定额的概念、制定及管理,单位预算的编制、审批及执行程序,财政拨款及预算外收入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及具体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净资产管理。
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的概念、基本特征,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目标,“零余额账户”的含义及管理,国库集中支付下的支出类型,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的编制、上报与批复,国库集中支付下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四.国有资产和负债管理:国有资产的概念和分类,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的概念及管理要求,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及专用基金管理,专用基金的分类、来源与用途等,应缴财政预算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
五.财务清算和财务报告:财务清算的原因和分类,清算财产的估价和变现,财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批。
六.行政事业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作用、要求和形式,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的应用,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部分 企业财务管理
一.财务估价:货币的时间价值及计算,风险衡量与风险报酬,有价证券的含义,公司债券、股票的价值及收益率计算,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运用。
二.企业融资管理:资金需求量的预测,企业融资的渠道,权益融资、债务融资的比较,普通股融资与优先股融资的比较,配股与增发新股的比较以及对企业股本结构的影响,债务融资的种类,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融资租赁的概念,各融资方式对企业资金成本及资本结构的影响。
三.投资管理:投资项目评价的基本方法,投资方案和现金流量分析,金融资产投资(包括短期有价证券、公司股票、公司债券、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工具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决策。
四.流动资产管理:企业流动资产的概念及主要内容,现金管理的目标及最佳现金持有量,应收账款管理、信用政策的制定,企业最佳存货余额,经济订货量的基本模型及扩展。
五.股利分配及股利政策:企业利润的构成与分配程序,股利分配政策的类型及特点,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比较,股利理论。
六.资金成本和资本结构:个别资金成本、边际资金成本、综合资金成本的计算,资本结构及最佳资本结构,经营杠杆、财务杠杆、综合杠杆的计算。
七.企业财务分析:企业基本财务报表,财务比率分析(包括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增长能力等方面),杜邦分析体系的运用,财务比率分析在信用分析评估中的应用。
第三部分 审 计
一.审计基本原理:财务报表审计目标与审计责任,审计计划(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审计证据以及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审计抽样的基本概念、原理,审计抽样在测试中的应用,审计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围。
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涵义和作用,简式审计报告和详式审计报告的特点,内部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编制,社会审计报告的类型。
三.内部控制及其测试与评价:内部控制的目标与要素,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评价,审计风险评估。
四.企业财务审计: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分析性复核和销售的截止测试、应收账款的函证、坏账准备的审计、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等,购货与付款循环审计,应付账款的分析性复核及函证、购货与付款循环主要业务活动、购货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等,生产循环审计,存货的盘存、存货计价审计、生产循环主要业务活动、生产循环的内部控制等,筹资与投资循环审计,借款、所有者权益的测试及其他相关账户的审计、筹资与投资循环主要业务活动、筹资与投资循环的内部控制等,货币资金审计,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内部控制、现金的盘点和截止性测试等,应付职工薪酬与所得税缴纳审计。
第四部分 统计基础
一.统计调查和整理:统计调查的种类和方法,统计分组的概念及分组方法,统计分布的概念、组成要素及分类,统计表的构成和种类。
二.统计指标:总量指标的概念和种类,相对指标的概念、作用和表现形式,平均指标的概念及其计算,变异指标的概念、作用和种类。
三.抽样和抽样分布:抽样的概念和特点,随机抽样设计的方式,抽样误差,影响抽样误差大小的因素。
四.指数分析:指数的概念及种类,综合指数的概念、计算及分析,平均指数,加权算术平均指数、加权调和平均数指数的计算,我国物价指数的编制和应用,零售物价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
五.概率和概率分布:概率的基本概念及运算,全概率公式和贝叶斯定理,离散型和连续型随机变量及其概率分布,正态分布及其应用。
《信息管理》
第一部分 计算机的基本组成
一.硬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的组成与功能,PC机硬件的基本知识,常见的计算机主板、CPU、内存、硬盘的类型,常用外围设备(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摄像头、移动硬盘、手写输入板)的基本原理、选型、使用和维护。
二.操作系统:操作系统的基础知识,Windows的基本操作,文件、目录、路径的基本概念,进程的概念和Windows任务管理器,设备的驱动程序、软件的升级、补丁等软件维护。
第二部分 计算机的网络
一.计算机网络:网络协议的基础知识和功能,OSI、TCP/IP、IEEE802等标准,ARP、UDP、FTP、SMTP、HTTP 等协议,操作系统网络配置,域名系统基础知识和配置。
二.计算机网络设备:网络服务器、存储设备、调制解调器、集线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的原理、特性、功能和选型,无线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分类、性能和使用的协议。
三.Internet:以太网、VLAN、VPN、ADSL的基本知识,上网查询访问的方法,常用电子邮件的种类和收发电子邮件的方法,网络信息搜索,网络信息下载、上传的基本方法,网络信息共享方法。
四.综合布线和局域网组网:布线子系统,IP地址和子网掩码等知识,网络规划基础技能,局域网的基本使用方法,系统软件的安装方法,数据库使用和数据库备份方法,网络打印机的设置方法。
五.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的原理和功能,网络安全设计的基本方法,防火墙、入侵检测技术的基本知识和使用方法,病毒的基本概念和分类,防病毒软件的使用方法,网络环境下病毒防范和清除,病毒库升级和维护,网关安全,反垃圾邮件,恶意软件、谍件、木马的识别、清除和防护。
第三部分 办公自动化
一.Office的应用:熟练使用Word、Excel、PowerPoint的各种功能。
二.办公业务信息化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办公业务流程与信息化,信息资源开发和管理,数据共享和协同办公,地理信息系统(GIS)基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三.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维护知识。
第四部分 数据库、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一.数据库管理:数据库的概念,数据库管理系统,SQL数据库的基本知识。
二.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网站的规划,网页设计的艺术,网页制作,网站的交互功能,网站的用户管理,网站的维护,网站备份与安全。
第五部分 信息法规与信息安全
一.信息法规:信息化法律概念,信息传输与网络相关法律,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二.信息化安全:信息化的安全威胁,信息化安全的措施,信息安全保密基础知识。
三.信息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安全管理的内容,信息化安全管理的实施,信息化安全的风险与评估,信息系统安全测评,信息安全产品的选择,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部分 信息化规划与管理
一.信息管理概念:信息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的整体构架,信息管理系统的整合,面向服务的架构(SOA)。
二.信息化规划:信息化规划的概念,信息化规划过程,信息化规划方法,信息化规划与可行性研究,信息化项目评估。
三.项目管理与实施:信息化项目的概念,信息化项目管理,信息化项目管理的知识体系,信息化项目管理的五个主要领域(界定、组织、质量、进度、费用),信息化项目的过程管理,IT服务规范、操作方法。
四.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标、信息产品政府采购,电子政务工程。
《城市建设管理》
第一部分 城市建设经济管理
一.城市社会学基本知识:城市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内容,社区、居住社区与城市居住区的概念,社区的基本构成要素,社区的类型,城市社区的特点,社区建设与管理,社会运行机制,城市社会空间结构的变化趋势,当前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的特征和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二.城市经济学基本知识:城市经济学的特征,城市规模与城市经济增长,城市土地经济特性和土地制度改革,供需理论及其应用,城市交通的供求特征及政策调控,城市基础设施的构成和特征,外部性经济问题和城市公共经济问题,城市产业发展问题,城市与区域发展的趋势。
三.建筑工程与技术经济:现金流量,资金的时间价值,经济效果评价指标和方法,项目融资方式,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概念、方法,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内容,相关财务分析的主要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及其计算方法。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与进度计划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调整方法,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工程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和管理,建设工程担保,建设工程索赔的依据与方法,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第二部分 城市建设与管理法规
一.城市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区范围与划定,城乡规划编制的依据,城乡规划的分级审批,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城乡规划基本原则,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内容,城市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
二.城市建筑管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范围、程序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工作任务和内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基本内容,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内容。
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我国土地制度的基本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划拨及相关政策,房地产开发的基本程序,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房屋租赁管理的基本内容,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的内容,物业管理概念和基本内容。
四.城市环境管理:环境的概念,城市绿化规划指标,制定环境保护规划的基本要求,环境监督管理要求,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基本要求,违反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责任,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基本规定,城市市容管理基本要求。
五.城建管理与依法行政: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内依法行政、行政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及主要程序。
第三部分 城市建设与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一.城市规划基本理论:城市形成的动因,城市化进程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城市规划的任务和作用,城市规划体系的基本概念,城乡规划体系,城市用地适用性评价方法,城市用地的构成和空间布局,项目建设规划控制,城市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城市规划实施的机制、原则。
二.建筑学基本知识:中国建筑的主要分类与特征,建筑物的概念,公共建筑的空间组织与场地要求,住宅建筑的类型,工业建筑的功能空间组合,场地选择的基本原则,场地规划控制要点,场地空间布局,建筑结构的基本类型与特点,建筑材料的分类,建筑物的组成构件,建筑项目策划的程序与内容。
三.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系统构成,市政公用设施的性质和作用,城市用水分类,供水水源选择,城市给水设施的组成,城市水源保护,污水量预测与污水处理,城市电源的类型,城市用电负荷与计算,城市供电网络,燃气种类,城市气源及气源选择原则,城市垃圾收集和处理,城市工程管线分类,工程管线综合布置原则,城市灾害的种类与防灾减灾系统构成的主要内容。
四.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我国城市道路的分类,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组成、类型、选择与组合原则,机动车道规划设计,城市道路网规划,城市综合交通的组成,城市公共交通结构,我国城市
交通发展的政策,上海市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的基本内容,上海市陆上立体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上海市构筑国际大都市一体化交通的基本特征、基本任务与设施的内容,城市交通枢纽设施的分类与特点,城市轨道交通的分类和技术特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标准。
五.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生态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城市生态学的基本知识,城市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与基本功能,环境问题的类型,影响城乡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内容、程序与基本方法,城乡主要污染源类型及特点,城乡主要环境问题解决途径,生态工程基本知识,环境规划编制的原则和程序,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与基本内涵,清洁生产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