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精选12篇)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第1篇
仔猪由于断奶应激和日粮成分的改变,体内消化酶分泌不足。加之应激对消化酶活性增长有下降影响。因此有必要添加外源性酶来协助消化,提高饲料消化率,减少消化不良。目前使用的酶制剂包括胃蛋白酶、纤维素分解酶类、糖类分解酶、淀粉酶等。通过添加蛋白酶、淀粉酶可弥补内源性消化酶不足,提高蛋白质和碳水化合物的利用率。添加纤维素分解酶、木聚糖酶等外源酶,可提高日粮中不能被动物分解的寡聚多糖的消化率,且能降解抗营养因子,降低肠道的粘稠度,促进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消除消化不良,减少腹泻的发生。
在仔猪补料和断奶时,日粮中添加一定量的酸化剂,可使仔猪胃内pH值下降,促进胃蛋白酶原转化为胃蛋白酶,提高对食糜中蛋白质的消化率,降低消化障碍的发生率。此外,有机酸具有较强的消炎、杀菌能力,可通过降低pH值抑制致病菌的繁殖,从而有利于益生菌的增殖,保持仔猪肠道的微生态平衡,防止和减少仔猪腹泻发生。
食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保证食品安全,幼儿园食堂一般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堂加工烹饪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严格执行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食堂购买必须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经幼儿园食品安全卫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购买、使用。
二.采购食品添加剂只能向具备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资质,且证件齐全的经营者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并执行严格的验收、登记制度,及时建立台帐。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厂名、厂址、使用范围、使用数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三.严格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保管。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保管,专柜存放,专用台账,做好入库与出库记录。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四.使用添加剂必须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食品的营养价值及卫生安全要求。
五.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制度。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经幼儿园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需领取、使用,并做好使用登记。
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由两名以上炊事员在场的情况下使用。
七.使用添加剂必须严格按《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产品说明书规定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加大使用量和使用范围。
八.禁止使用和保存过期的食品添加剂,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交有关部门按特殊垃圾处理。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第3篇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 合理应用
中图分类号:TS2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336(2013)24-0000-00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健康的要求提高,人们对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它是食品生产中不可缺少的有益辅助原料。正确、合理、科学使用合格的食品添加剂对增强食品的色香味及延长食品的保质期等方面大有益处。食品添加剂的发展也帮助我国食品加工业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1 食品添加剂的定义
食品添加剂可起到改变食品的外观增加食欲的作用,以及可延长食品的保存期,降低加工成本的化合物或者天然物质。目前,我国的食品添加剂已有23个种类,达到2000多个种类。
2 合理应用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食品添加剂可帮助食品改头换面,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帮助企业创造经济效益。
添加剂推动了食品加工业的持续发展,帮助食品加工业提高一个台阶,是食品加工业发展的关键,主要是由于它具有多种优点,主要表现在:(1)可改变食品的外观,增加食品的食用食欲;(2)延长包装食物的存放日期,避免腐蚀;(3)增加食物的营养价值;提高食物的营养成分;(4)增加食品的种类,降低加工的成本;(5)利于食品的加工,适合现代食品机械化加工。比如,防腐剂的使用,如果食品加工没有添加防腐剂,食品则容易变质,当人们食用了变质的食品则会导致食物中毒;除此之外,防腐剂还有杀灭曲霉素菌等产毒微生物的作用,有益于人类的健康。正确使用添加剂,对人类健康是有益无害的,健康安全的用量用每千克每天摄入的质量(mg)来表示,即mg/kg。普遍的添加剂比如色素有两种,纯天然的和人工合成的。纯天然的色素是指没有经过人类加工,自然提取出来的;人工合成的色素是指人类经过化学反应,根据所需得到的色素。人工合成色素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但他的危害性并没有被人类所重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人们对人工合成色素的危害性提出了质疑,通过大量的有关数据了解,大部分的人工合成色素对人体都是有害的,并不像它的外表那么鲜艳美观,但不论你是在外面吃盒饭或是在超市买东西,都会发现各种各样的食品添加剂,有些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有害,如转化脂肪、食盐、精制谷物制品、高果糖浆等,一般的食品添加剂只要不过量对人体基本是无害的。
3 食品添加剂使用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的合格的添加剂。选择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添加剂,符合以下几种要求:①选择对原食物无破坏的添加剂,对食物的原味无影响;②对食物的质量问题没有掩盖;③不可以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必须符合有关标准;④在食品中使用,可以被鉴定分析出来。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食品的添加剂的种类、使用剂量、使用规范和使用范围作了详细的规定,并对各种食品的添加剂使用量和名称进行了列举,企业在加工中需要加入某种食品添加剂时,必须根据《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选择使用既能满足功能需要又在标准规定范围的食品添加剂。
(2)具有相同性质的添加剂,要比较两者的危害性,选择危害较小者。在食品加工工程中为了延长食品的保质期,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需要添加适量的防腐剂,但是在选择添加剂时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①以不影响人体健康为基础;②不影响消化道菌群;③在人体消化过程汇总可转化为人体正常的成分;④不影响药物抗菌作用;⑤食物在进行加工过程中不能产生有害物质。根据GB2760-2007,苯甲酸(钠)和山梨酸(钾)均符合上述要求,且同是酸性防腐剂。苯甲酸(钠)被应用的时间较长,效果较佳,成本较低,在我国被广泛应用,GB2760-2007规定其正常范围应在0.2-1.0g/kg(浓缩果汁最大使用量为2.0g/kg),在人体内少量的苯甲酸可以转变成对人体没有危害的马尿酸随着尿液排出体外,目前没有检测到其危害性。但使用量太多,苯甲酸可对人体脂肪酸有一定的影响;此外,苯甲酸钠盐中含有过量的钠对人血压、心脏、肾功能有一定的危害。
在蜜饯的加工过程中,对不同的原料油不同的要求。如使用的果品暴露在空气中或在加工过程中易变色,则要采用焦亚硫酸钠处理,可以起到抑制色变,抑制微生物的滋生,增强细胞膜的渗透性,有利于渗糖。在进行处理前,添加剂需要充分漂洗脱硫,反之则会导致食物中有害物质的含量超标。据调查,目前很多企业并没有按照标准量和充分漂洗焦亚硫酸钠,导致食品的安全指标不稳定。
(3)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选择质量哟普保证的添加剂,正确使用,完全熟识添加剂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正规程序操作,发挥添加剂的有益作用,并不影响人体的健康。首先需要掌握添加剂的使用量和操作环境。如山梨酸微溶水,在水中的溶解度为0.16g/100ml,因此对山梨酸的使用应尽可能先溶于醋酸或乙醇等后使用,否则难于在预混料或食品中分布均匀,山梨酸钾在水中溶解性较好,可先溶于水后加入。
(4)严把添加剂的采购控制关。添加剂是被直接加入食物中发挥作用,并不需要再经过加工合成了,因此,食品的添加剂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食品的质量。因此,企业应对添加剂建立进货检验制度,要向具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手续齐全的供货单位进货,供货单位必须要提供复合添加剂的成分配方,对未能提供配方的添加剂,企业应自己检验其成份,确保添加剂的安全性及合格性。
参考文献
[1]陈幼红.食品添加剂绿色生态链构建初探[J].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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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世平.肉食品加工使用添加剂存在哪些问题[J].农村新技术,2009年20期.
肉牛饲料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第4篇
非蛋白氮添加剂包括尿素、氨水、液氨、铵盐等,不含肉牛可以消化利用的营养物质,但可为瘤胃微生物提供合成菌体蛋白所需要的氮素,有利于瘤胃微生物繁殖,减少饲料蛋白质在瘤胃中的分解,增加过瘤胃蛋白数量,让饲料蛋白质发挥更好的作用。尿素是最常用的非蛋白氮添加剂,饲养肉牛的功效相当于5~7倍量的豆饼。
使用尿素作为肉牛的饲料添加剂,需要注意如下问题:
一是条件合适。应将尿素饲喂给健康成年牛或育成牛。犊牛胃肠道微生物活动还不正常,不能利用尿素且会导致中毒,所以不能使用尿素。种公牛、怀孕后期的母牛,过度饥饿以及长途运输后的肉牛,或使用氨化秸秆饲料时,都不能在饲料中添加尿素,以防止浪费或引发中毒。另外,必须保证肉牛日粮中粗蛋白质含量在9%~12%的范围内 , 若超出这个 范围 ,饲喂尿素 效果不明显 。饲喂尿素后 , 可以减少蛋 白质饲料的 用量 ,但要适当 增加玉米等能量饲料的喂量。
二是用量合适。尿素的饲喂量不可过多,最多只能代替日粮粗蛋白质的30%,可占混合精料的2%,或不超过日粮中总干物质量的1%。一般按每公斤体重0.2~0.3的比例添加,成年牛的日饲喂量大约为120g。研究证明,育肥肉牛一天喂给50g尿素比较合适,这个用量提供的非蛋白氮,相当于350g豆粕。添加尿素时,要把尿素混入精料中,并在日粮中添加0.5%~1%的食盐。
三是方法合适。第一次使用尿素,应使用日常喂量的1/10,以后逐渐增加,7~10天后即可以喂全量。每天的用量不能一次喂完,要分2~3次喂给。可将尿素溶入水中,喷洒在干料上或拌入精料中饲喂。喂后1小时方可让肉牛饮水。使用尿素期间,应少用或不用黄豆、黑豆、豆饼、菜饼、南瓜、刺槐叶、苜蓿草、三叶草、紫穗槐叶等含有尿素酶的饲料。为提高效果,可配合糖蜜、玉米面粉、瓜干面粉等含糖量高的饲料,配合适量的硫和磷。另外,瘤胃微生物也需要矿物质,如钙、镁、铜、锌、钴、硒等元素,都可提高瘤胃微生物的活力,从而提高非蛋白氮的利用率,所以,应在肉牛饲料中适量添加矿物质。
2聚醚类抗生素添加剂
聚醚类抗生素又称离子载体抗生素,包括莫能霉素(瘤胃素)、盐霉素、拉沙里菌素、海南霉素和马杜拉霉素等,生产上以瘤胃素应用最多。这类抗生素,原本具有抑制和杀灭球虫的作用,生产上主要作为抗球虫药使用,但用于肉牛养殖时,可减少瘤胃蛋白质的降解,增加过瘤胃蛋白质数量,提高能量利用率,使肉牛增重和饲料转化率得到改善。
使用瘤胃素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方法合适。使用莫能菌素时,可按每头每天的饲喂量,掺入肉牛日粮中,充分拌匀后分次投喂。也可制成预混料使用。方法是:取商品瘤胃素500g(每千克商品瘤胃素内含纯瘤胃素60g),玉米粉200kg,充分搅拌均匀后,按量分次投喂。
二是用量合适。瘤胃素使用不当会发生中毒反应,甚至会导致肉牛死亡。放牧期安全用量:0~5天,每头每天用100mg,6天以后,每头每天用200mg。舍饲育肥期安全用量:以精饲料为主时,每头每天用150~200mg,以粗饲料为主时,每头每天用200mg,舍饲育肥期内,每头每天最高使用量不得超过360mg。
3胃酸缓冲剂
高精料强度育肥肉牛时,由于饲喂的精料很多,这些精料在瘤胃内异常发酵,导致胃内酸度过高,既容易发生酸中毒,瘤胃微生物也会受到抑制,影响对饲料的消化。添加缓冲剂的主要作用,就是及时中和瘤胃内的酸性物质,调节瘤胃内食糜的p H值,增进肉牛食欲,增加采食量,提高饲料消化能力。常用的胃酸缓冲剂主要有碳酸氢钠、氧化镁、磷酸盐、碳酸钙等,还可使用膨润土。试验证明,效果较好的是混合缓冲剂,常用2份碳酸氢钠与1份氧化镁混合组成,也可用2份碳酸氢钠与1份磷酸二氢钾混合组成。
胃酸缓冲剂作用单纯,效果明显,但生产上必须注意添加剂量要合适。上述混合缓冲剂使用量为混合精料的0.8%~1%,一般在肥育前期,肉牛混合精料中可添加1%的剂量,育肥后期,可在肉牛混合精料中添加0.8%;碳酸氢钠单独使用可占肉牛混合精料的0.5%~2%,氧化镁单独使用则占混合精料的0.5%~1%;使用膨润土,用量可占肉牛日粮干物质总量的0.6%~0.8%,或占混合精料的1.2%~1.6%。
4微生态制剂
微生态制剂属于活菌制剂,专门用于动物营养保健,又称为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益生菌、益生元、合生元三类制剂,其作用主要是拮抗病原菌、产生消化酶、激活免疫系统功能,既减少胃肠道疾病的发病率、提高健康水平,又有明显的催肥作用。试验证明,在肉牛日粮中添加0.02%~0.2%的益生素(如乳酸杆菌剂、双歧杆菌剂、枯草杆菌剂等),能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加快育肥速度。另外,有些活菌制剂不但可以提高饲料转化率,还具有明显的抗球虫病作用。
使用微生态制剂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品种合适。微生态制剂品种很多,生产上要根据肉牛年龄特点和控制目标,选择合适的制剂。如:幼龄牛常用乳酸菌制剂,而成年牛则应使用米曲霉、黑曲霉和啤酒酵母制剂;为加速消化道内纤维素的分解,应尽量选用曲霉菌制剂。
二是剂量合适。微生态制剂虽然都是有益微生物及其代谢产物的制剂,使用安全,效果确实,没有毒副作用,但也不能过多使用,以免增加饲养成本。固体制剂可加入到精料中,每头牛每天使用70~100g;液体制剂可按日饮水量的1%直接加入饮水中,任肉牛自行饮用。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第5篇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工作小结
2010年4月1日—30日,我所对辖区的食品添加剂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与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餐饮业消费环节中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要求、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检查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210人次,共检查餐饮370户次。检查中未发现我辖区餐饮经营单位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的现象。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并把工作做细做实,杜绝使用不合格食品添
加剂和超范围超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切实保证食品的卫生质量,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消费安全。
二0一0年五月四日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等 第6篇
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将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此次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是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199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新标准还明确,以下情况可使用食品添加剂: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贮藏。
卫生部还将根据食品添加剂风险评估的原则以及食品工业发展的需要,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进行名单增补和使用要求调整,保障公众食品安全。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5月1日起实施
2008年5月1日,由卫生部组织制定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始施行。食品营养标签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显示了食品的营养特性和相关营养学信息,是消费者了解食品营养组分和特征的主要途径。为指导和规范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打包盒上也需贴QS标识
从今年1月1日起,塑料袋、快餐盒、一次性口杯等用具,如果没有通过质量安全认证,并印上“QS”标识,将不准用于装食品。
【相关链接】
“QS”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食品准入制质量安全标志。它既是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入场券”,也是市民辨别食品质量安全与否的重要凭证。
首批列入须贴“QS”标志的食品接触材料中,涉及包装、容器、工具等39个品种。其中包括饮用水桶、零售食品包装袋、方便面袋、膨化食品袋、一次性餐饮具、塑料奶瓶、儿童餐具和学生餐具等产品。
上海市质监部门专家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或装食品的塑料包装、容器、工具时,要认明包装上的“QS”标志;食品加工企业如果使用没有“QS”认证的包装袋,将被处以5~20万元的罚款。
时令安全
每年4~5月是蚕豆大量上市的季节,蚕豆性味甘平,有健脾利湿的功效,特别适合脾虚腹泻者食用。但蚕豆不可生吃,也不可多吃,以防腹胀。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少数人食蚕豆后,会发生急性溶血性贫血,也就是俗称的“蚕豆黄病”,应尽快送医院救治。
安全问答
如何安全卫生地食用鸡蛋?
* 在4℃或更低的温度下储存。
* 使用时应保持蛋的冷却状态,根据需要取出适当数量的鸡蛋。
* 熟鸡蛋应及时在10℃以下冷藏储存。
* 鸡蛋应加热至蛋黄和蛋白全部凝固不流动时为止。
* 炒蛋:在120℃的加热体表面上放置1分钟。
* 煮蛋:在沸腾的水中煮5分钟。
* 煮嫩蛋:在沸腾的水中煮1分钟。
* 单面煎蛋:在120℃的加热体上放置7分钟,盖上盖放置4分钟。
* 双面煎嫩蛋:在120℃的加热体上一面煎3分钟,另一面煎2分钟。
* 储存时不应清洗鸡蛋,烹调前可略洗一下。
* 自制蛋类食品如蛋糕、色拉、冰淇淋和蛋类饮品时,应用经过消毒的鸡蛋。
* 在加工蛋和蛋类食品前后都要用热的肥皂水或洗手液洗手。
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其使用 第7篇
随着消费和认识水平的提高, 人们对于食品的营养、方便、多样化和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愈来愈高, 也日益关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食用的安全性。食品添加剂毕竟不是天然成分, 在规定的剂量范围内使用对人无害, 假如无限制地使用, 也可能引起各种形式的毒性表现。所以食品添加剂能否正确使用, 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
近年来, 由于食品毒理学研究方法的不断发展, 对食品添加剂提出一定的卫生要求, 总的原则是按照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严加管理。食品添加剂及其使用符合下列一般要求: (1) 食品添加剂本身原则上经过规定的《食品安全发生毒理学评价程序》证明在使用限量范围内对人无害, 也不应含有其他有毒杂质;对食品的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2) 食品添加剂进入人体后, 最好能参加人体正常的物质代谢, 或能被正常解毒过程解毒后全部排出体外, 或因不能被消化道吸收而全部排出体外; (3) 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加工目的后, 最好能在以后的加工、烹调过程被破坏或排除, 使之不能摄入人体, 则更安全; (4) 食品添加剂应有的质量标准, 有害杂质不能超过允许限量; (5) 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但是, 大部分生产企业对食品添加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不够了解, 在生产过程中严重违反国家GB2760-1996《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乱加、多加状况十分严重。
食品添加剂的违规使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为了改善食品的组织形态及色、香、味等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2) 或是为了增强食品的营养成分、增加产品的卖点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营养强化剂。 (3) 或为了使食品具有更有效的、更经济的加工条件和更长的货架期和保质期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加工助剂及添加剂等。 (4) 还有的企业使用了上游供应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辅材料而使自己的产品食品添加剂超标。 (5) 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常常是搞不清到底哪些添加剂是允许使用的、使用限量是多少, 从而随意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
摘要: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形、营养价值, 以及为储存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包括营养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食品添加剂可以是一种物质或多种物质的混合物。其大多数并不是基本食品原料本身所固有的物质, 而是生产、贮存、包装、使用等过程在食品中为达到某一目的而添加的物质。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消费者
参考文献
科学合理使用抗生素添加剂 第8篇
1.1 抗生素的耐药性
耐药性是指长期使用某种抗生素, 致使部分细菌产生抵抗该抗生素的作用。细菌可通过3种方式获得耐药性, 一是在细菌繁殖的二分裂阶段通过代与代之间进行传递;二是通过自发的基因突变产生;三是从附近其它的细菌细胞上获得耐用药性基因。由于细菌数量大, 繁殖快, 易造成抗菌株的扩散蔓延。据报道, 日本1997年发生的O157大肠杆菌风波及沙门氏菌食物中毒事件, 已被证明与畜禽致病菌的耐药性有关, 已有大量事实有力地说明了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的原因是与抗生素的广泛应用密切相关。
1.2 抗生素的药物残留问题
尽管大量实践证明, 抗生素毒性小、在消化道内的吸收差, 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但是有研究结果显示:残留在畜产品中的抗生素, 经加热不能完全失去作用, 而且有的抗生素降解后还会产生更强的毒性作用。如链霉素很少发生降解, 而四环素降解产物具有比四环素更强的溶血与损害肝脏的作用。
1.3 抗生素对环境的危害
长期小剂量使用抗生素饲喂动物, 可能对生态环境存在潜在的危害, 因为动物消耗的抗生素不被消化和吸收的部分全部被排放到自然环境中, 因此自然环境中可能产生耐药菌株, 从而加重耐药菌受热的传播和扩散。许多研究表明, 绝大多数药物排入环境后, 仍然具有活性, 会对土壤微生物、水生生物及昆虫等造成影响。
2 科学合理使用抗生素添加剂
2.1 正确选择抗生素品种
抗生素种类繁多, 在饲料中应用的作用和副作用各不相同, 合理选用抗生素是应用好抗生素的前提, 也是提高抗生素使用效果, 降低副作用的重要因素。农业部2001年7月发布的《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中就明确规定了可在饲料中长时间使用的抗生素品种和可用于防治疾病, 通过混饲给药的抗生素品种。因此, 在饲料中应用抗生素就必须选用规定中允许的品种, 未经批准的药物特别是人类专用的抗生素不能选用, 土霉素和金霉素等人畜共用抗菌素虽然未禁止使用, 也要尽可能少选用, 特别是动物生长后期不要选用。禽畜专用抗生素是专门研制、开发应用于动物方面的品种, 作用效果较为显著, 且残留量低, 不易产生耐药性, 是作为饲料添加剂较理想的品种, 如杆菌肽锌、黄霉素等都是优先选择的药物。
2.2 采取科学的用药方案
同一环境中连续使用同一抗生素时, 其促生长效果明显下降, 长时间使用一种抗生素容易产生耐药性, 降低作用效果。要提高抗生素的作用效果, 就必须制定一个科学的用药方案。常用的用药方案有轮换用药、穿梭用药以及综合用药等。轮换用药是使用一种抗生素一定时间后, 换用另一种抗生素, 一般应有几种以上的药物轮换, 且轮换的药物相互之间不能有交叉耐药性;穿梭用药是在动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应用不同的药物;综合用药就是在动物的不同生长阶段应用不同的药物, 一定时间后再分别换用其它药物, 也是综合轮换用药和穿梭用药。综合用药能较大限度地提高抗生素的作用效果和降低不良作用, 是较为有效的用药方案。
2.3 注意应用对象及其生长阶段
由于不同动物生理特性及代谢性能的差异, 对同一种抗生素的代谢情况和耐受程度也有较大差异。同一种抗生素对不同动物的作用结果也不同, 如大部分聚醚类抗生素对鸡是安全的, 但对马属动物就可能是剧毒的, 在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抗生素使用对象的范围。全面考虑动物的种属、年龄、性别等对抗生素作用的影响, 选择适宜的抗生素、适宜的剂型、给药途径、剂量与疗程等, 保证使用效果, 防止不良的副作用。
2.4 注意使用剂量
抗生素的使用剂量对其作用效果影响较大, 抗生素在饲料中的应用一般只是作为防病促生长型, 而不是作为治疗药物。因此, 应科学和慎重地确定其使用剂量, 添加量过少, 达不到一定的药物浓度, 对病原微生物起不到最低的抑制和杀灭作用, 因而达不到相应的防病和促生长效果;但用量过大, 作用效果则可能适得其反, 还可能造成动物体内的微生物菌群严重失调, 引起消化紊乱, 并可能产生中毒以及给疾病治疗带来困难。如盐霉素钠盐用于鸡的饲料添加剂时, 在50 g/t饲料的添加量时, 具有预防和治疗鸡球虫病、促进生长和提高饲料转化率的作用, 但使用量增加到70 g/t时, 就会造成对鸡生长的抑制。浓度再高, 则可能引起鸡中毒和死亡。
2.5 注意使用期限及停药期
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行业要科学规范 第9篇
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发展是伴随着整个食品行业的发展和进步而被社会关注和重视的。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仅可以积极有效地改变食品的色、香、味等,而且也可以增加整个食品的保质期限,从而更好地储存食物。在我国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食品添加剂很早就在我国食品中占有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结合目前我国食品工业发展现状,重点分析和探讨食品行业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方法,从而提高整个食品工业食品质量,希望能够对我国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动力支持。
我国食品行业有关食品添加剂的违规使用和弊端
盲目添加、超量添加给整个食品行业带来的危害
食品本身在美味的基础上,能够有一个漂亮的外观就会更加吸引消费者注意,很多食品厂家为了能够吸引消费者,提高产品销量,盲目地在食品中添加相关的食品添加剂,虽然提高食品口感和外观,却增加了食用危险,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消费者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而且也阻碍了整个社会食品行业的发展。
劣质、过期的食品添加剂产生的危险和隐患
食品添加剂本身如果经过合理、有效的控制,对于整个食品行业的进步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我国食品发展历史中,食品调味剂一直是我国食品行业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很多不法商家却不能科学、合理的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为了能够节省成本和牟取暴利,完全不顾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过程盲目、过量地添加过期、劣质的食品添加剂,造成食品积累大量毒素,严重影响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虚假广告造成大众对食品添加剂的错误认识
食品添加剂作为食品的辅助性调味剂,本身并没有很大的危害和弊端,但是很多食品厂家为了提高销售利润,在一些食品广告中为了能够迎合消费者的购物心理,在很多食品包装中虚假标记“不含防腐剂”“未添加任何添加剂”等标签和字样,让消费者误以为所有的食品添加剂都是有害的。
食品添加剂的科学使用方法和措施
食品安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逐渐受到社会和政府部门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对于食品添加的控制剂量和使用原则,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严格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对于食品添加的使用要遵循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为了能够加强整个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国家质检部门要严格监管食品生产企业对于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剂量,特别是一些需要严格控制的食品添加剂类型,要严格禁止“带入”行为。所谓“带入”行为就是要禁止在食品中添加富含其他作用的配料或者原料,政府部门要严格控制和记录,凡是没有经过批准和审核的私自购进添加剂的行为要严厉惩罚。随着科技的发展和进步,食品安全问题要积极与电子科技检查制度结合起来,从违规添加剂进入市场开始就严格监管,并且积极遵从食品安全法中各项指标要求,从根本上控制整个食品行业有关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保证整个食品行业的质量安全,从而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剂量要求
食品安全是通过生产过程中的有效原则来保证的。为了能够保证整个食品生产过程的有效、有序进行,要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原则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对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要求要严格遵循。首先,要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达到期限要求,在添加食品添加剂时,不能对食物本身有着掩盖变质作用,不能私自在食品添加剂中勾兑有毒、有害物质;其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要严格控制,而且在保证其稳定性的前提下,不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最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严格控制超量、超范围、超期限,对于过期、质检要求不过关的添加剂要及时销毁,保证食品生产行业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纯度,从而保证食品质量符合要求。
严格控制复合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在众多的食品添加剂中,复合食品添加剂是最方便、也是最具危险性的食品添加剂。由于复合食品添加危害性相对于普通添加剂而言,具有种类繁多、操作简单等特点,因此要严格控制和禁止,相关质检部门要严格打击和惩治,并且要积极联合社会力量,保证整个食品行业的质量。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第10篇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标准
2011年,卫生部在第12号公告中发布了《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1](以下简称GB2760新标准),该标准于2011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与2007版的《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2](以下简称GB2760旧标准)相比,无论从标准名称、格式以及标准的具体内容上,修订后的GB2760新标准与旧标准相比,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同。
结合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和食品质量检测工作实践,就新旧标准进行的对比,并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加以分析,希望能够对GB2760新标准的使用有更深入的了解。
1 GB2760新旧标准主要差异
总体来说,GB2760新标准修改了标准名称;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卫生部公告的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规定;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删除了表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3]。
1.1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
1)删除了如下食品分类
04.02.02.03.01酱渍的蔬菜、04.02.02.03.02盐渍的蔬菜、04.02.02.03.03糖醋渍的蔬菜、04.02.02.03.04其他腌渍的蔬菜。04.03.02.03.01酱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2盐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3糖醋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4.03.02.03.04其他腌渍的食用菌和藻类。06.03.01.03蛋糕预拌粉、06.03.01.04其他专用粉。08.03.05.01高温蒸煮肠、08.03.05.02低温蒸煮肠、08.03.05.03其他肉肠。14.01.02自然来源饮用水、14.01.04饮用矿物质水。16.05油炸食品、16.05.01油炸小食品、16.05.02其他油炸食品。01.02.01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01.02.02调味和果料发酵乳。13.05.01孕产妇(乳母)配方食品、13.05.02运动营养食品(运动饮料除外)。
2)新增了如下食品分类
01.01.02灭菌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1.02调制乳调整为01.01.03调制乳。01.02发酵乳和风味发酵乳,同时将旧标准中的01.02发酵乳调整为01.02.01。01.02.02风味发酵乳。同时删除了旧标准中的01.02.01、01.02.02。04.04.03其他豆制品。06.05.02.04粉圆。13.02.0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13.02.0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14.03.01.01发酵型含乳饮料、14.03.01.02配制型含乳饮料、14.03.01.03乳酸菌饮料(旧标准中的分类号为14.07)、14.03.03复合蛋白饮料。
3)整合了如下食品分类
将旧标准中03.02雪糕类删除,在新标准中将其合并到03.01冰淇淋类。将旧标准中05.02.03、05.02.04、05.02.05、05.02.06、05.02.07、05.02.08、05.02.08.01、05.02.08.02、05.02.09分类删除,合并到05.02.02。旧标准中14.07乳酸菌饮料调整为新标准的14.03.01.03乳酸菌饮料。
4)修改了如下食品分类名称
01.0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营养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修改为乳及乳制品(13.0特殊膳食用食品涉及品种除外)。01.01乳及调制乳修改为巴氏杀菌乳、灭菌乳和调制乳。01.01.01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包括复原乳修改为巴氏杀菌乳。01.03.01乳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和部分脱脂奶粉)和奶油粉修改为乳粉和奶油粉。04.04.01.01豆腐类(北豆腐、南豆腐、内酯豆腐、冻豆腐)修改为豆腐类。04.05.02.01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1带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带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1.02脱壳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修改为脱壳熟制坚果与籽类。04.05.02.05其他方法(如腌渍的果仁)修改为其他加工的坚果与籽类(如腌渍的果仁)。05.0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05.01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修改为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05.01.03类巧克力和代巧克力及使用可可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修改为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使用可可脂代用品的巧克力类似产品。05.02.01硬质糖果修改为胶基糖果。05.02.02硬质夹心糖果修改为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06.02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修改为大米及其制品。06.03.01.01自发粉修改为通用小麦粉。06.03.01.02饺子粉修改为专用小麦粉(如自发粉、饺子粉)。06.04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修改为杂粮粉及其制品。07.04焙烤食品馅料修改为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11.01.01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甘蔗糖、甜菜糖、冰糖、果糖等)修改为白糖及白糖制品(如白砂糖、绵白糖、冰糖、方糖等)。11.01.02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修改为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冰片糖、原糖、糖蜜、部分转化糖、槭树糖浆等)。11.02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包括糖蜜等)修改为淀粉糖(果糖、葡萄糖、饴糖、部分转化糖等)。12.10.03.02肉汤修改为肉汤、骨汤。13.0特殊营养用食品修改为特殊膳食用食品。13.01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修改为婴幼儿配方食品。13.01.02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修改为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13.01.03幼儿配方食品修改为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13.02婴幼儿断奶期食品修改为婴幼儿辅助食品。13.03病人用特殊食品修改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13.01中涉及品种除外)。13.05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营养用食品修改为除13.01-13.04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14.02.03果蔬汁(肉)饮料修改为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型产品等)。14.05.03植物饮料(除果蔬汁以外)类修改为植物饮料类(包括可可饮料、谷物饮料等)。15.03.01.02起泡葡萄酒修改为起泡和半起泡葡萄酒。16.03胶原蛋白肠衣(肠衣)修改为胶原蛋白肠衣。16.04酵母类制品修改为酵母及酵母类制品。16.04.02其他酵母类制品修改为其他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1.2 调整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1)增加了部分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GB2760旧标准中列举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共71种,而GB2760新标准中列举了79种。GB2760新标准中新增了8种。具体如下:GB2760新标准中增加的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8种,分别是:冰乙酸(低压羰基化法)、赤藓糖醇、甲基纤维素、抗坏血酸钠、酶解大豆磷脂、羟丙基淀粉、碳酸钠、天然胡萝卜素。
2)删除了部分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GB2760新标准中删除的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共2种,分别是: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
1.3 修改了如下食品添加剂名称
单,双,三甘油脂肪酸脂(油酸、亚油酸、柠檬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修改为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柑橘黄修改为柑桔黄;碳酸钙修改为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
1.4 修改了如下食品添加剂功能
甘油所列功能由水分保持剂修改为水分保持剂、乳化剂;磷脂所列功能由抗氧化剂修改为抗氧化剂、乳化剂;柠檬酸钠所列功能由酸度调节剂修改为酸度调节剂、稳定剂;乳酸钠所列功能由水分保持剂修改为水分保持剂、酸度调节剂、抗氧化剂、膨松剂、增稠剂、稳定剂;碳酸氢钠所列功能由膨松剂修改为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稳定剂;微晶纤维素所列功能由抗结剂修改为抗结剂、增稠剂、稳定剂。
2 结合工作实践分析GB2760新标准发现的问题
2.1 与其它相关食品标准的对接问题
GB2760新标准与单一产品标准规定值不同,如何对接?例如:GB2760新标准中关于“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的使用,该标准中规定“果蔬汁(浆)中最大使用量是0.05g/kg”,备注中注明: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而《GB17297-2003果蔬汁卫生标准》[4]中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限值为0.01g/kg。炒货标准《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5]中规定二氧化硫的残留量限值为0.04g/kg,而GB2760新标准中对炒货的二氧化硫残留量没有规定。又如:GB2760新标准中不得使用食用香精的名录中不涵盖茶叶意味着放开了对茶叶中添加香精的限制;但是茶叶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6]里面明确规定了:茶叶不允许添加任何添加剂。
建议:以GB2760新标准为核心,清理修改单一产品标准,将单一产品标准与GB2760新标准统一;在清理修改单一产品标准之前,单一产品标准与GB2760新标准的指标有差异时以GB2760新标准为准。
2.2 食品分类问题
食品分类系统关系到不同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新标准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规定。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新品种食品层出不穷也难以对照分类,不同的分类导致其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截然不同,这给平时的产品质量检测评判带来困扰。例如:蚝豉是潮汕地区的特色产品(腌制生食水产品),由于GB 2760对水产品的分类不完善,因此对该产品的分类一直存在争议。蚝豉产品是腌制生食水产品,如果考虑其腌制的工艺,因为“09.03.02腌制水产品”是“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中的一个小类,可将该产品分类划归到“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如果考虑其产品可用于生食的特点,则应将该产品分类划归到“09.06其他水产品及其制品”。而GB2760新标准中关于山梨酸在水产品中的使用规定为“09.03预制水产品(半成品)”最大使用量为0.075g/kg,“09.06其他水产品及制品”最大使用量为1.0g/kg。又如:产品鱼肉肠属高温蒸煮肠,其主要配料为鱼肉和猪肉,既可分类为肉制品,可分类为水产品。GB2760新标准中规定,肉制品亚硝酸盐含量最大使用量是30mg/kg;水产品亚硝酸盐含量为不得检出。由上述两例可见,同一产品的因分类不同导致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不同。
建议:能尽快出台GB2760新标准的应用指南,并在应用指南中明确食品分类以产品企业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类型及按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具体生产工艺划分的原则。
2.3 原料带入原则问题
按GB2760新标准解释,正常的原料带入原则是指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通过产品的各种配料带入食品中:根据GB2760新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在实践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是:检测时是按最终产品计的,很难判断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含有食品添加剂的各种配料制造出的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达到怎样的水平。例如说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GB2760新标准规定在肉制品中是不能使用的,但是有些肉制品生产常用的配料如酱、酱油中往往含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肉制品中检出后,检出量如何限定成为产品质量检测评判的难题。
建议:在适用原料带入原则时,生产厂家应在产品配料表中注明含有食品添加剂配料占全部原配料的比例,便于对检验结果进行评判。
GB2760新标准适应了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需要。该标准已于2011年6月开始实施,这对食品生产企业指导生产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保护了合法经营厂商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是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对产品实施质量监督的主要依据。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在使用和执行标准过程中的遇到一些问题提出浅见,以期更好地开展标准的技术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
[3]王华丽,张霁月,张俭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的修订[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11,23(6):571褷57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17297-2003果蔬汁卫生标准[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
[5]GB/T22165-2008坚果炒货食品通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 第11篇
卫生部近日正式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该标准系由卫生部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在1996年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食品添加剂是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重要物质,对食品工业发展和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随着食品工业和食品添加剂发展,以及公众不断增长的饮食健康需要,卫生部先后颁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1981、1986、1996共三个版本,期间也曾多次组织专家对标准进行修订。此次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系第六次修订,也是比较全面的一次。
《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王新培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说,商务部制定的《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和《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他说,《农家乐经营服务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对于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对于提高2008年奥运会期间住宿、餐饮行业的接待和服务水平,提升我国饭店与餐饮业的国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登记办法》实施
《房屋登记办法》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规范房屋登记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制定并发布了《房屋登记办法》。
办法严格遵循《物权法》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调整和完善了登记规则。相比《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办法在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了新的内容:
一是坚持“登记为民”原则,注重可操作性,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登记。二是确立和细化了登记簿制度。三是进一步明确了登记机关的审查职责。四是细化了《物权法》规定的登记类型。
《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发 布
为规范乳制品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国家发改委发布《乳制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按规定,新上加工项目(企业)须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相距60公里以上,日加工能力须在200吨以上。国家鼓励西北等地区重点发展固体乳制品,鼓励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重点发展液体乳制品。该《准入条件》自4月1日施行。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
预缴规定出台
2008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作出规定,以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进行。
这次下发的文件规定,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文件要求,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小型微利企业的相关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
考核办法》出台
2007年12日12日,农业部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该《办法》于2008年1月12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分七章总共三十三条,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考核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申请与评审、审批与颁证、延续与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此考核办法既是考核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工作准绳,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工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发 布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工作,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征收办法》)。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征收办法》规定,应根据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企业的地理位置、经营规模、收入水平、利润水平等因素,分类逐户核定应纳所得税额或者应税所得率,保证同一区域内规模相当的同类或者类似企业的所得税税负基本相当。
《征收办法》明确,税务机关可以采用下列四种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業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其二,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其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其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问题探讨 第12篇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作用,种类,影响,监管
1 食品添加剂的概念与作用
1.1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和天然物质。
1.2 食品添加剂的作用
据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的有关负责人介绍, 食品添加剂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不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几乎没有。食品工业越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越提高,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数量越多, 而不是越少。要把食品添加剂与非法添加物区分开来。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 每个国家都有严格的规定。食品添加剂, 它有三个作用。
一是它能改善食品的品质, 提高食品质量, 满足人们对食品风味、色泽、口感的要求。
二是它能够使食品加工制造工艺更加合理、更卫生、更便捷, 有利于食品工业的工业化生产。
三是它能够使食品工业节约资源, 降低成本, 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我国食品添加剂的种类
我国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 食品添加剂种类共有35类, 包括增味剂、消泡剂、膨松剂、着色剂、防腐剂等, 含添加剂的食品达万种以上。其中,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 共2400多种, 制定了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有364种。主要有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其他等23类。食品添加剂大大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 并被誉为现代食品工业的灵魂, 这主要是它给食品工业带来许多好处, 其主要作用大致如下:防止变质;改善食品的感官性状;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增加食品的品种和方便性;有利食品加工;满足其他特殊需要。
3 食品添加剂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 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食物中毒例数在200万人次以上, 绝大部分是吃了不洁食物, 由有害微生物引起的。其他则多由违法使用非食用化工原料引起。陈敏和高彦祥都表示, 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食品加工业中也时有发生。“企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有几个目的:第一, 掩盖食品加工工艺的缺陷;第二, 掩盖食品原料的缺陷;第三, 生产商为降低生产成本;第四, 掩盖食品的劣变。”陈敏说, “中国市场的特殊之处在于, 食品行业准入门槛太低, 大量中小食品企业和作坊式企业的存在,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难度。但是, 相对于食源安全, 食品添加剂安全更容易控制。”
4 食品添加剂对人体影响及安全使用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是非常重要的。理想的食品添加剂最好是有益无害的物质。食品添加剂, 特别是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大都有一定的毒性, 所以使用时要严格控制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的毒性是指其对机体造成损害的能力。毒性除与物质本身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有关外, 还与其有效浓度、作用时间、接触途径和部位、物质的相互作用与机体的机能状态等条件有关。因此, 不论食品添加剂的毒性强弱、剂量大小, 对人体均有一个剂量与效应关系的问题, 即物质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或剂量水平, 才显现毒害作用。
4.1 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要性
实际上, 不使用防腐剂具有更大的危险性, 这是因为变质的食物往往会引起食物中毒的疾病。另外, 防腐剂除了能防止食品变质外, 还可以杀灭曲霉素菌等产毒微生物, 这无疑是有益于人体健康的。
4.2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用量
对健康无任何毒性作用或不良影响的食品添加剂用量, 用每千克每天摄入的质量 (mg) 来表示, 即mg/kg。
4.3 不使用有毒的添加剂
“吊白块”是甲醛亚硫酸氢钠, 也叫吊白粉吊白块, 化学式为Na HS02·CH20·2H20。“吊白块”呈白色块状或结晶性粉状, 溶于水。常温时较稳定, 在高温时可分解亚硫酸, 有强还原性, 因而具有漂白作用。在80℃以上就开始分解为有害物质, 它可使人发热头疼, 乏力, 食欲减退等。一次性食用剂量达到10g就会有生命危险。
5 强化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应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的大事, 相关部门应该通力合作, 重视食品添加剂的每个生产及流通步骤, 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 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以石油产品制造而来的合成色素为例, 在美国, 对它的管理比其他的食品添加剂更加严格。目前, 美国只有9种合成色素可以用在食品中, 其中还有一种只能用在水果皮上。好在不同颜色可以通过几种基本的颜色调和出来, 所以这几种色素也就够用了。中国的食品添加剂, 也是参照国际组织和先进国家法规及标准, 经过严格的安全和风险评估后才允许在食品中使用。有一些食品添加剂品种的标准比发达国家定得更高。食品添加剂是伴随食品的工业化生产诞生的, 中国的食品工业化比西方国家晚, 食品添加剂的种类, 也不比国外多。从1973年卫生部牵头成立全国食品添加剂协作组, 到2007年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 我国食品添加剂法规始终在不断完善过程中。目前,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2760-2007) 和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 共2400余种, 其中食品添加剂334种, 食品用香料1850多种,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158种, 胶姆糖中基础剂物质名单55种。
当然, 由于食品添加剂的特殊性, 对它的监管, 在技术上存在困难。我国目前被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约有2400多种, 但实际上有质量规格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到500种。虽然每年不断有新的食品添加剂增添到目录中, 但增加速度还是赶不上食品工业发展的速度。这就造成了一些添加剂已经根据企业自己的标准在应用, 却没有被纳入国家标准。从技术上看, 监管部门只能检验事先登记的食品添加剂项目, 不可能筛查食品中所有的化学成分。往往是在出现食物中毒事故后, 非法的添加物质才会被发现。检查是需要成本的, 上百万种化合物, 怎么查?据介绍, 上海市2008年的食品安全检测费用高达数千万元。而且食品是快速消费品, 往往还没到检查环节, 就已经被吃掉了。
此外, 复合添加剂成为食品添加剂未来发展的趋势, 与过去单一成分的添加剂比, 监管更困难。复合添加剂由多种单一成分的食品添加剂制成, 方便企业在食品加工中使用, 但它的质量保障, 更有赖于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标准。2010年, 卫生部发函就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标准》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2011年4月21日,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 在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同时, 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其中特别提到, 卫生部要从严审核、制定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国家标准。
结束语
总之, 规范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行业, 并非一日之功, 需要各监管部门相互配合, 在逐步完善法规及提高消费者、企业质量意识的基础上, 监管部门才能用法律手段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规范, 才能让我们吃到色、香、味俱全的安全食品。
参考文献
[1]汤高奇, 曹斌.食品添加剂[M].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