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精选9篇)
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第1篇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同时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党员能否忠实地履行应尽的义务和正确地行使享有的权利,也是判断这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重要标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统一和相辅相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义务是权利的基础,不履行党员的义务,不能享有党员的权利;权利是义务是保证,不享有一定的权利,就不可能出色地履行党员的义务。可见,只有义务和权利兼顾,既要求党员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又保证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才能使党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都是平等的,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都必须履行同样的义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决不允许在党内有搞特殊化的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的党员,也不允许因职务低、资历浅或者是普通党员而只让其尽义务,不让其行使权利。党员义务是党员基本条件具体化。一个党员是否真正符合党章所规定的条件,能否充分履行党员的义务,将成为他是不是一个合格的党员的根本标准。党章规定的党员的义务,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员的义务体现了党员的标准,对党员的言行具有规范力、约束力。只有全体党员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党的十五大通过的新党章第三条中具体规定了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根据改革开放以来的新情况,党章对党员义务的具体内容作了必要的调整和修改,对党员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最突出的有两点:一是要求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二是要求党员带头参加改革开放的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党的十五大报告根据党章的规定和要求,对新时期党员先进性要求做出了明确的概括,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要体现时代的要求,做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勇于开拓,积极进取,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刻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的成绩;在危急的时刻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社会、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江泽民同志在 2000 年年初,又提出了“三个代表”的要求,这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是加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共产党员要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深刻地理解党员标准的基本内容,按照党员标准,保持先进性,体现时代要求,做一名新时期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一,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定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的思想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保持工人阶段先锋战士先进性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经受各种考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途径。所以,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学习。我们党建设 80 年来,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被实践是证明了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它的主要创立者是毛泽东同志,我们党把它称之为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同志,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改革开放 20 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作为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党形成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只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才能取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胜利。作为共产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就是要抓住这个重点,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这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和使命。
第二,站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党章在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中特别强调党员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这是党章根据现阶段党的任务,对党员提出的新的要求,也是党员在新的历史时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主要内容。为了履行好这个义务,还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把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统一起来,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而努力。二是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谋利益,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三是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三,自觉增强党性,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做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模范。
二是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是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模范。
四是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
五是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做发杨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模范。党章在规定了党员的义务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党员的权利,首先是党员履行义务的保证。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权利保证,也就不可能使义务得到切实有效的履行。其次,规定和保证党员的权利,是发杨党内民主,保障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集体领导的需要。
总之,都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需要。党员的八项权利,是发杨党内民主的保证,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的保证,是党的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保证。共产党员不仅要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而且要关于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这样,才能更好地为我们党的事业、为共产主义而奋斗。
思想汇报
敬爱的党组织:
我于3月23日参加了党校的第二次课程学习,通过此次学习,我已经知道并理解中国共产党党章
所规定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明确了新时期党员的基本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进一步认定努力的方向,我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
忠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因此,作为党员,就必须始终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要认真履行一定的义务,同时也享有党章所规定的以定的权利。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不可分割。同时,忠实履行党员义务和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又是党员先进性的集中表现。
每一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要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所谓党员义务,是指党员对
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和条件的具体化。规定党员义务,从本质上讲是为了保证党员发挥先锋带头作用,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党员义务的内容具有相对确定性,又随着党的事业发展和自身建设实践经验的丰富而日趋完善。
党员义务是党员先进性标准的具体化。党员的8项义务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作风上明确规定了党员言行和行动的基本准则。是对党员如何发挥先进作用的基本要求,义务就是责任,党员履行义务就是对党承担责任,党员义务履行得怎么样,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努力履行8项义务,充分发挥先进作用,争做合格党员。
作为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享有一定的权利。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是党员以主体身份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体现。党员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权利,以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这些权利,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党员正确行使党员权利需要注意几个问题。首先,党员行使权利要出于公心;其次,要坚持原则、坚持真理;最后,要提高素质,学会正确使用权利。另外,党员还
要提高自己关于党内民主的知识修养,以保证正确地行使好自己应有的权利,在党的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二者统一于党和人民的利益原则基础上,服从于党的团结和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历史使命这一根本要求。
党员的义务和权力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而行使权利又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行使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党员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而那种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或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对于保持党和党员的先进性都是大为不利的。
此次学习后,我深知,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学会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党代会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党的路线、方针、策略。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带头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起到先锋带头作用。
每次党课后,必有很大的收获。恳请党组织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给予批评和帮助,并加
强对我的培养和教育。
汇报人:***
2008年3月29日星期六
二、共产党员要严格履行义务和正确行使权利
(一)共产党员必须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党员的义务就是对党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每个党员应该做到的。党员义务履行的怎样,是
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是不是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够不够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志。它要
求每一个党员,无论是干部还是职工党员,无论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必须认真履行党章
规定的义务,做到在履行党员义务上人人平等,不能有任何区别和例外。当前,有的党员对
履行党员义务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如:认为党员义务中“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规定,在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过时了,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履行党员义务要吃亏,也不必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履行党员义务可以放宽松些,等等,这显然是错误的。在我国目前经
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我们不仅不能降低党员标准,而且还要要求党员具有更强的党
性,继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体现党员的先进性。要认真履行好党员的义务,必
须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
本路线的自觉性。马克思主义是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思想武器,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每一个党员都要认真学习,真正用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作为自己思想和行动指南。二是要坚持党和人民利
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廉
洁奉公,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三是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自觉地与党
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四是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
和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勇于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
(二)共产党员必须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党员的权利是党员在党内行使和享有的权利,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
内民主生活的基本条件,反映了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需要,也是党能够集中党员和群众的智慧,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同时又可以使党的工作处于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实现党的正确领导。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是衡量一个合格党员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明确的是,党员权利是为党工作、维护党的利益的权利,不是任何个人的特权,而是全体党员都平等享有的权利。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当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一是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员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不能有私心,特别是在揭发问题的时候,要采取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绝不能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或打击报复。二是要坚持原则,坚持真理。在原则问题上,应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对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要敢于大胆地进行抵制和揭露,坚决斗争。三是要划清界限,分清是非。在事关党和人民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必须划清界限,态度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以行使权力为借口,散布与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四是要养成民主作风,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树立民主作风,切勿因担心党员民主权利的行使,会降低自己的威信,而试图削弱党员的民主权利,甚至进行压制,给党员行使权利制造障碍。
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第2篇
作者:综合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91 更新时间:2007-4-23 18:05:4
5《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 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那么,怎样才能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呢,我认为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正确履行党员义务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当前要特别加强对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其次,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共产党员不仅要“红”,而且要“专”,否则就难以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毛泽东同志曾说过:“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绝无私利可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既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党的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在党的性质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客观要求。共产党员只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地、五条件地、始终如一地履行党员义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就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造性地开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不断深化改革;就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其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要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再次,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善于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勇于同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当前特别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取信于民。
3、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
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共产党员只有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才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找出自己的差距,及时发现和纠正自己的缺点、错误,从而保证自己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共产党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保证自己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必须做到:
第一,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内各种会议,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和水平,及时纠正自己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并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
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共产党员决不能对党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括动,更不能对党组织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和小集团活动。
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经常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勇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并诚心诚意地争取和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对自己批评、教育和帮助。
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但是,一个时期以来,在行使党员权利问题上,还存在不正确的认识和行为,主要表现在:有的误认为党员只要尽义务就行了,似乎这才是党性强的表现;有的则超越党员权利,把党员权利看成是一种特权;有的不敢行使党员权利,怕打击报复;有的不善于行使党员权利,行使权利时不分范围和场合,收不到应有的成效。共产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
1、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并努力做到:
第一,解放思想,开动脑筋,积极为党的工作和决策进言献策。党的工作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去完成,党的政策必须通过广大党员的创造性劳动去贯彻执行。共产党员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就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常对党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倡议,通过参加党的有关会议和活动阐述自己对党的政策的观点,为改善党的工作,保证党的政策的正确和完善尽自己的职责。
第二,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勇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不利于甚至损害党和人民根本利益的言行,共产党员都要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不以感情代替政策,不拿原则作交易,对犯了错误的同志,既要进行不讲情面的严肃的批评,帮助其改正错误,也要防止无情打击,甚至冤枉、诬陷好人;对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向党负责地进行揭发、检举并要求党组织对违法乱纪的党员和不称职的干部以党纪、政纪和国法为准绳,以行斗争,从而捍卫党的利益和原则。
2、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在新的形势下,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就特别要注意这一点。例如,我们向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就一定要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事实,并善于透过现
象看到事物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做出正确的结论。而不能把眼光停留在事物表面,更不能为事物假象所迷惑,或以道听途说甚至以讹传讹为根据。否则,我们反映的情况就不是实事求是的情况,我们提出的建议就是没有价值的甚至是对党的事业有害的建议。再如,我们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批评,就一定要分清是非,分清性质。批评时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团结的愿望出发。否则,则有可能达不到理想的效果,甚至事与愿违。
(3)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党员行使权利一定要在党的纪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之内进行,超出了这个范围就是违纪的行为。党员对党的政策和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充分发表,但一定要在党的会议上或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不得在公开场合发表与党的决议相反的言论,一旦党员自己意见未被采纳,个人可以保留,但不得散布不满情绪,搞非法活动。党员有权对任何党员和任何组织提出批评,但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能不顾事实,或者夸大事实,更不能诬陷他人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的。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党员义务和
权利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包义务
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
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例如,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
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例如,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谁也不会选举他。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
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
党章》第一章第二条明确了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提出了三项最根本的要求,这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根本条
件:第一,共产党员必须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这一规定,反映了党员条件的本质,明确规定了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具备共产主义觉悟,是党员思想入党的集中表现,也是与一般群众区
别的重要标志。共产主义觉悟,主要体现在对工人阶级的地位、根本利益和历史使命有正确的认识,有为
共产主义事业而献身的精神。要具有共产主义觉悟,我们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树立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共产主义一定要实现的信念;第二,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共产党员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
体表现。因此每个党员在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过程中,是要在思想上想着人民,在政治上代表人民,在行动上为了人民,真正做人民的忠实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就要正确
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关系,在面临困难和危险的时候,要把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奋不顾身,挺身
而出,甚至牺牲个人的生命。在物质利益面前,要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公私分明,克已奉公,把方
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第三,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这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这决定了共产党必须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乐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乐于承担艰巨任务,乐于在改革开放中开拓奋进,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在群众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特权,要永远保持劳动人民普通一员的本色。这里关键是永远二字,就是说,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无论地位、条件、环境怎样变化,都要保持普通劳动者的本色,同周围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
学习党员权利义务后的心得体会
通过一个多月,根据党中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我认识到作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具备的诸多优秀品质以及怎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
首先,一个想成为,正在成为或已经成为合格共产党员的同志,应明确基本的共产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具体包括: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对比共产党员应履行的前两项基本义务,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我深刻体会到,作为一个预备党员及法学系0292班团支书,虽然我已经做过一些具体事情并且也已开始着手准备进行另一些实际工作,但我所做的,仍远远不够。在理论修养方面,通过一个月的认真学习,我对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经济建设,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重新有了深刻的认识。从自身出发,在内心里,对学习的思想,产生了认同和共鸣。但积极学习的同时,我也感受到某些方面的欠缺,集中体现在带动同学和群众一起投入到工作当中,调动他们的活力和精神,增强他们的集体感和归属感方面。在剩下一年生活当中,如果还有机会,我会竭尽全力改进不足的地方。
假如说党员履行的前两条义务是从思想方面提出要求,那么剩下的六项义务则是从实际行为角度对党员进行约束,它认为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应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做斗争;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的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也许有的同学或群众甚至某些党员认为,作为我们学生党员,在党的行动义务方面,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所涉及内容并不很多,但以我的经验和所接触到学生党员的行为来分析,这一想法虽有道理,却仍有失偏颇。非典时期SARS宛如一个白色幽灵,游荡在中国大地。一时间,人心惶惶,四顾惘然。为了配合国家防治非典的工作,那时候的班委,也就是现在预备党员中的大部分人除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还主动担负起分发体温计,消毒液,为同学减轻思想包袱等事情。虽然在积极推进防治非典的活动过程中,这些班委和党员可能会传染上SARS,但他们还是认真完成工作,配合学校巩固好了法学系的生理和心理防线,使本系所有同学无一人感染SARS。他们是为全体同学的利益服务的,是在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的。小事情看大品质,在党性方面和作风方面,他们是合格的。
如果说,SARS是百年一遇的瘟疫,在此刻当一时的英雄容易,而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为同学着想,努力把共产党员应尽的义务落到实处难的话,那么,作为我们学生党员,此后扎实,认真的作风和以同学为本的做事原则就必须时刻牢记,认真贯彻。
曾记得大二的时候,我参加了班级的绵山旅游,并在行程中协助班长与其他班委进行安排住宿等一系列活动。历时两天的行程,作为一个组织者和参与者,我认识到要真正把一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做好,是一个连续而非独立的过程。从选择游览景点开始,就要考虑到班级大部分同学的情况,包括他们旅游的意愿大小,经济承受能力等。一旦确定了目的地,必须马上联系旅行社,进行讨价还价,尽量为同学寻找最优惠的价格和最便利的服务。而当到达绵山后,住宿饮食等问题又摆在了眼前,需要一一协调。记得当时晚上就寝的时候女生还剩下六个同学没有房间,我找到了服务员说明情况,希望他们能够解决。结果服务员把我带到经理那里。由于经理不在,我只好在一旁等候。折腾了大半夜,直到晚上12点多才全部安排妥当。晚上入睡前,我在心里仔细回想了整个过程,深深体会到做一个合格的班委和真正的共产党员,为同学,人民服务并不只是写在文章里和说说那么简单。它需要一件件事情塌实去完成,一次次困难认真去克服,还需要连贯的,始终如一的坚持。
当然,作为一个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考虑的是个人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无相应权利。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有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及对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共产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可以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可以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参加和进行申辩,其它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如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已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或许相对于应履行的义务,党员所享有的权利更为抽象,但在这次保持党员先进性活动过程中,我们学生党员,教工党员集中学习,讨论,根据自身情况检查工作生活中利弊得失,并认真聆听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和有关人士的讲话,从中发现自已不足,准确定位自已,从而取得更大进步的一系列事实却无疑以行动诠释了作为一个党员所应享有的权利。
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第3篇
何为旅游合同?学界众说纷纭。台湾地区学者曾隆兴认为:按所谓旅游契约有广狭两义。狭义旅游契约,仅指旅客与旅行业所订旅行及游览契约而言。广义旅游契约则包括狭义旅游契约及旅客运送契约、旅店住宿契约在内。”孙森焱认为“旅游合同是指旅游营业人为旅客规划旅程,预订膳宿、交通工具,指派领队带领旅客游览并随团服务,旅客支付报酬的合同”;日本新旅游法中称旅游合同为“旅行业约款”,指旅行社与参加包价旅游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办理旅游业务的合同。《布鲁塞尔旅游国际公司》第1条第2项规定:“旅游合同包括有组织的旅游合同或中间人承办的旅游合同。”
从各学者所下定义,不难看出旅游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说。狭义的旅游合同指旅行社提供旅游给付、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广义的旅游合同指旅行社提供旅游给付、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以及为实现旅游给付而与其他服务业经营者签订的服务合同。
综上,笔者也将采狭义说,即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与旅游者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在特定的旅游活动中权利义务的协议。
二、旅行社的权利
(一)收客决定权。
旅行社有权与任何旅游团体和个人签订旅游合同,对于有特殊病史 (尤其是慢性病及易发性的疾病,如心脏病等的游客(游客应在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二)收费权。
旅行社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报酬,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如《德国民法典》第651条第1项的规定“根据旅游合同,旅游举办人负有向旅客提供全部旅游给付(旅游)的义务。旅客负有向旅游举办人支付约定的旅游费的义务。”
(三)行程安排权。
旅行社有权按照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安排旅游活动,确定旅游时间、旅游线路及游览方式等。
(四)随团资格取消权。
如果旅游者故意不守纪律,严重干扰团队正常运转,且不听从劝诫者,旅行社有权取消其随团资格,并扣除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费。
(五)求偿权。
游客报名后要求更改行程或出发日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或业务损失费,旅行社有权收取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业务损失费。
(六)追偿权。
由于旅行社方面造成旅游者权益损害的,由组团社或签约旅行社先行承担赔偿责任。损害责任是由其他旅游社 (如地接社) 造成的,签约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实际造成损害的旅行社追偿。
(七)紧急处置权。
因不可抗力,如天灾、动乱、交通堵塞或政府命令等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等因素造成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提前结束或不能给付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但须征得旅游者同意。如德国民法典第651条第1项规定“旅游因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而明显受到妨碍、危害或者损害的,旅游举办人和旅客均可以根据上述规定的标准对合同发出预告解约通知。”
三、旅行社的义务
(一)依合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旅行社有义务按旅游合同的约定向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必须价质相符。
(二)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
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旅游服务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安全标准,有责任和义务在旅游活动期间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产不受侵害,并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如实陈述旅游目的地概况的义务。
旅行社提供的有关宣传资料,书面告知旅游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
(四)
有亲自向旅游者提供旅游合同中已承诺的旅游服务的义务,而不能委托他人履行义务。旅行社作为旅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游者未同意其转移合同义务时,无权委托他人履行合同义务,否则难免出现旅行社有偿出让合同牟利的现象。
(五)可准许第三人参加或顶替旅游的义务。
如德国民法第651条之(1)规定:在旅游开始前,旅游者得请求由第三人顶替参加旅游。如果此第三人旅游的必要条件不足,或其参加违反法律规定或官署命令,旅游举办人得对第三人的参加提出异议。”
(六)承担瑕疵担保、赔偿义务。
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9条第1项规定“旅游服务不具备前条之价值或品质者,旅客得请求旅游营业人改善之。旅游营业人不为改善或不能改善时,旅客得请求减少费用。其有难以达预期目的之情形者,并得终止合同。”若旅游服务的质量存在缺陷,旅行社对于能够补救的,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若不能补救,则应相应地减少其已向旅游者收取的旅游费用,并赔偿因此而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
(七)先行赔偿义务。
如林诚二就认为台湾地区民法典第514.7条第2项所规定的“可归责于旅游营业人之事由”,应包括因旅游营业人之履行辅助人故意或过失所致之情形在内。在旅游者游览过程中,由于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原因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赔偿;旅行社赔偿后,有权向造成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旅游经营者追究违约责任。
(八)
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义务。
摘要:旅游合同既规范旅社的权利和义务, 也保障了旅行社的利益。由于各国旅游合同立法一贯倾向于给旅游者以更多权益, 给旅行社以更多的责任, 旅行社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实践中损害旅行社合法权益现象时有发生。本文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 通过借鉴各国的立法例, 就旅游合同中旅行社的权利及义务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旅游合同,旅行社,权利,义务
参考文献
[1]、林诚二:《论旅游契约之法律关系》, 载《民法七十年之回顾与展望纪念论文集 (一) :总则.债篇》,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9月版。
[2]、孙森焱:《旅游契约之研究》, 载《东吴大学法律学报》第十一卷第一期。
履行权利和义务 做个好队员 第4篇
对少先队员权利的阐述,我们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对队员来说,要牢记自己在少先队组织里的地位和身份:是少先队组织的主人。我的组织我做主,无论是队组织的建设,队干部的选举,还是队活动的设计、实施,都应该由自己做主。就队干部的选举来说,自荐、竞选,就是体现了少先队员的自主权利,既能选举自己心目中的少先队小干部,也能为自己实现为小伙伴服务的心愿而担任各种工作。
讓少先队员充分行使自己权利的一个大舞台就是学校少代会。学校少代会一般是一年召开一次,在少代会上,学校的大队委员会要回顾总结过去一学年的少先队工作,商讨决定新一学年少先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并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大队委员会。因为学校少代会是孩子们自己的代表大会,所以无论是会议的准备工作,还是会议进行的全过程,抑或少代会的后续工作,都应体现少先队员的主人翁地位。比如,少代会代表要民主选举产生,代表面要广,既有队干部的代表、优秀队员代表,也要有普通队员的代表;既要有当地队员的代表,也要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代表,还有性别、民族等方面也要合适;在会议的进程中,更要注意少先队员的主人翁身份,主持、做报告、选举等,都要突出孩子的当家做主;至于少代会的后续工作,也不要忘了少先队员的权利,如孩子们的提案转交没有,落实的情况反馈给孩子们了吗?
另一方面,队章对少先队员权利的阐述,也对少先队辅导员提出了要求,它提醒辅导员不要忘记自己的“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的身份定位。无论是在少先队的组织建设中,还是在少先队日常的活动组织中,辅导员始终处在“亲密朋友”的地位,给少先队员帮助和协作;辅导员还应始终牢记自己“指导者”的身份,引导少先队员建立、健全自己,管理自己的队组织,开展孩子们自己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活动。
每个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尽自己的义务。少先队员的义务在队的章程里表述得具体详尽,即“每个队员都要遵守纪律,服从队的决议,积极参加队的活动,做好队交给的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这五条要求,应该贯彻于少先队员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交往中,它对于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遵守纪律”能培养孩子们的规则意识;“服从决议”是贯彻民主精神;“积极参加活动”是少先队小主人身份的体现;“做好工作”有利于加强孩子的责任性;具有“热心服务”的品质更是接班人所必须具备的。
让我们教育、引导孩子们履行权利和义务,努力做个好队员。
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5篇
要认真学习并全面理解党员义务和权利,党员义务和权利的每一项规定对提高党员素质,确保党员质量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只有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全面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业务素质,从而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首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党员只有认真学习,提高素质,才能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这一先进思想武器,运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来分析和解决学习生活中各种复杂的问题,从而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当然也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只有提高我们的个人能力,才能更好的为社会做贡献,为社会的发展尽我们一份微薄之力。在履行党员义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其次,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们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养为人民服务的习惯。要做到对同学、对他人极端热忱。广泛团结同学,尽自己所能热心帮助同学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为同学服务。与同学互教互学,在学习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积极向同学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联系同学,在政治上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最后,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第一,认真阅读党的文件和党报党刊。只有这样,才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提高自己贯彻执行党的政策的自觉性和水平,及时纠正自己不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言行,并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的监督之下。第二,经常忠实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指导,共产党员决不能对党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括动,更不能对党组织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和小集团活动。第三,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勇于纠正自己的错误。要经常对照党员标准,检查自己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勇于承认和纠正自己的错误,并诚心诚意地争取和接受党组织和其他党员同志对自己批评、教育和帮助。
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 第6篇
(一)党章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的重大意义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求共产党员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党章以及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每一名党员都能够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党的先进性就有了保证。
第三项: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共产党员必须把人民的利益作为第一生命,看得高于一切,当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要无条件地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共产党员要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生命。那些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甚至假公济私,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是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格格不入的。
第四项: 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贯彻执行党的决定,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须严格遵守,坚决维护。
第五项: 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地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是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对党员的具体要求,也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具备的政治素质。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必须坚决反对派性,反对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第六项: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每一位党员都要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自己的缺点要勇于承认;对于他人的缺点,要满腔热忱地给予帮助;对于好人好事,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对于坏人坏事,特别是消极腐败现象,要毫不留情地进行批评和斗争。
第七项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要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做到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请教;要随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八项: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八项权利”第一项: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这是共产党员最起码的权利,也是党员提高自身政治觉悟、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的会议,在会上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党员有权阅读党的有关文件,以及时了解党的主张和意图。党组织要为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项: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这项权利,是党员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保证,也是防止党内发生“一言堂”错误的重要措施。
第三项: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这项权利,对于发挥党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有着重要作用。党的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全体党员积极性的发挥。
第四项: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这项权利是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重要表现,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它对于促使党员积极关心和维护党的利益,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顺利贯彻。
第五项: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这是党员享有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从转为正式党员起,党员就有表决权,在党的会议上就某一个问题进行表决时,党员有权表明自己赞成或反对的态度;在党内进行选举时,党员有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投票,任何人不得加以干涉,或强迫选举人违背自己的意愿。
第六项: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第七项: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内按多数人的意志决定问题,以保证党在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党的决议和政策一经作出,党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并坚决执行,这是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统一的一项政治纪律。但是,如果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异议,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提出。如果党员所提出和保留的意见是正确的,党组织就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及时修正,避免由于决策的失误,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第八项: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这项权利中所说的“请求”是指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各级党组织提出。
(一)必须认清党员义务和权利的辩证关系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每位党员都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使用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认识到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
(二)必须消除对义务和权利的错误片面认识
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第7篇
敬爱的党组织:
这两节党校学习课分别由陈x老师和蒋xx老师分别为我们讲授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党组织的制度和党的纪律这里个部分的内容。权利、义务、制度、纪律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永恒话题。党的权利、义务、制度与纪律更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的关键因素,更是中国稳步建设的坚强后盾。要争取发展为党员的我们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配合党的章程办事,提升自觉自律意识。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权利和义务是辨证统一的,只有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才能切实有党员的权利。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不讲义务,党员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张白纸。要准确把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争做合格党员,就必须做到正确履行党员义务和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正确履行党员义务,首先要求我们做到: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更是党员全面履行党员义务的基础。首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是我们的行动指南。认真学习,提高自我素质,才能更好地增强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而课上陈老师最为强调的党员义务是为人民服务。我们必须清楚认识到,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共产党员一切言论和行动的出发点和最高标准,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阶级政党的显著标志。其次,增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既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党员全面忠实地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保证。
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一样,都是一个合格党员必须做到的。党员要在党的教育和监督下,一切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实事求是,坚持真理,坚持原则,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神圣权利。首先我们必须要树立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共产党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党员的一切权利都必须用于更好地为党工作,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更好地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去分析问题,辩明是非,认清本质。行使党员权利,既要有正确的动机和出发点,又要有明晰的是非观和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以求达到良好的效果。
关于党组织的制度和纪律,蒋老师为我们讲述了三点重要内容:为什么要强调加强党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纪律;自觉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增强纪律观。
其中,老师强调了组织性和纪律性的重要性。组织化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一种内在需要,个体力量的增强并不意味着可以抛弃组织,相反,现代社会的人们更赖于组织与团队的力量。而现代政党的发展历史表明,良好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要求是党团结致胜的重要保证。老师引用了苏共亡党20祭和国民党丢失政权两个反面事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的90年的真实例子为我们分析纪律性对于一个政党和国家来说的重要性。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的确,从组织的角度观察失败的例子,条分缕析,可以对我党现实予以关照,反思,警醒。正如老师所说,尤其是在执政的条件下,党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须臾不可松懈,不可小觑。
通过党校的学习,我了解到了更多关于党员的必备知识,更加意识到了提升自身素质的重要性与迫切性,无论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我都必须跟为严格地要求自己以达到成为一名党员的要求。
以上是我在这两次党校学习后的思想汇报,请党组织给予批评指正。
签名:
依法行使权利 自觉履行义务 第8篇
王某上初中时,学习刻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多次获得“三好学生”称号。初中毕业后,由于家境贫寒,他选择了参军,自愿到部队为保卫国家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在父母去世后他继承房产一处。退役后,他自己开了个小商品便民店,干起了个体经营。期间,他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多次受到税务部门的表扬,被评为纳税先进模范。后来,他带领村民脱贫致富,赢得了大家的信任,被选为乡人大代表。
阅读材料,认真完成下列问题。
1王某享受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哪些权利?
2王某履行了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哪些义务?
3结合材料,你认为公民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怎样的?
4结合材料,你认为公民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义务?
【试题分析】
仔細阅读材料和问题,我们不难发现此题考查了法律知识、权利义务知识。明确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准确回答相关问题。回答第一问时我们要注意关键词“权利”,依据材料中享有权利的语句来组织答案。第二问的解答和第一问类似,把重点放在“义务”上就行了。第三间和第四间属于基础性试题,设置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注重掌握基础知识,在日常生活中依法自律,严格要求自己。
【参考答案】
1受教育权,荣誉权,遗产继承权,劳动权,被选举权。
2受教育义务,依法服兵役义务,依法纳税义务。
3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有权利就有义务,有义务就有权利。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如何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 第9篇
一.党员的八项义务义务是标准具体化,重点1236条二.党员的八项权利权利是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保障,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权利上的异同
三.党员义务和权利的5大主要特点 党性 除了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
成的。新党章对全体党员、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党章 规定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目的1.发展党内民2.提高党员质量 3.规范约束4.发挥党员作用 5.衡量标准尺度 党章 规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意义
平等性 统一性严肃性时代性四.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1.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学习改造,提高思想认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努力实践宗旨,在岗位上实实在在履行好各项义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帮助和监督。2.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明确行使权的目的;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党员的义务与权利的辨证关系统一;互为途径,相辅相成。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力的前提,行使权力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历史回顾
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共六章,二十九条。章程详尽地规定了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章程共六章,三十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容,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体现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在党员条件上,取消了党员权利和入党预备期,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这部党章吸取了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是在七大、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提高而写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
1明确了做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2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3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保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既是明确怎样做一名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是共产党员党性的突出体现。党员的义务的涵义
1.党员的义务指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2.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3.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4.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合格不合格的具体标准。
申请入党的五个基本条件 17大《党章》第一条规定: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分解讲述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的先进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
作
4、愿意执行党的决议
5、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强调一:对第一个基本条件,强调两句话(1)年满十八周岁,强调的是年龄底线条件(2)中国公民(3)世界上任何一个政党只要想生存发展都必须有群众基础。执政的共产党也不能例外。扩大稳固执政党的阶级、阶层基础是现实和历史的需要。强调二:对第二个基本条件,强调两句话 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政治和行动三者高度一致的政治组织。既要口头承认,更要行动表明。强调三:对后三个基本条件,强调三句话(1)这是党员先进性和党员与一般群众的 根本区别(2)这是党员觉悟和党员行使权
利与履行义务的日常具体体现。(3)这是向党组织提出申请时出于申请者内心的一种自愿和党员政治生命中的需要。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
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党员义务的理解
党章规定的这八条党员义务,集中反映了新的历史时期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很强的针对性。各项义务之间互相关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第一项是学习方面的要求;
第二、第三项是政治方面的要求; 第四、第五项是组织方面的要求; 第六、第七和第八是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方
面的要求。
党员权利的内涵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 权力和利益,是党员在从事党内活动、处理党内事务中享有的政治民主权利,是对党员从事党内活动授权性行为的规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 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 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 党员权利的理解
参与党内日常活动。如党内的参会,阅文,讨论,建议。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进行监督。如批评、检举和揭发违纪违法事实,要求处分违纪违法党员,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等。有关政治权益。如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党员、预备党员权利义务的异同
在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的八项权利中,预 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有七项是相同的,所不 同的是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 举权,预备党员则没有。除此之外,在行使党员的其他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方面,与正式党员都是一样的。预备党员权利减1的原因
由于预备党员刚刚入党,一般地说,他们对党和党的事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还只是初步的。同时,他们对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还不够熟悉。因此,要正确地运用党内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由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正在进行进一步的教育和考察,只强调党员履行义务,忽视党员的权利,事实上往往事与愿违,党员不仅不能够很好履行义务,还容易对党组织产生疏离感。反过来,如果党员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就会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党员就会从内心真正为了对党的事业负责,在他们没有转为正式党员之前,也不宜于享受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无私的党性,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统一性党内最高法规的严肃性,鲜明的时代性 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关系: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辅相成,二者辨证统一于党性之中。
1、统一、对等、总体平衡
2、党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提示
把义务和权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要求只享有权利,不尽义务,或是只要求党员尽义务,无视党员权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确的。有的同志误认为,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是党性强的表现。其实,党员在党内如果不享受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 举例
党员有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如果受到阻挠,他不行使向党揭发检举的权利,那么他执行党的决议的义务也不会取得效果。同样,如果有的党员只想享有权利,不肯履行义务,那么他在事实上也会失掉自己的权利。党员有被选举权,假如某个党员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成为不符合党员条件的所谓“特殊”党员,就会丧失同志们对他的信任。他虽然还享有被选举权,但正常结果是谁也不会选举他。提示
党员的这些权利不是个人的特权和私人利益,而是党员服务于党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所必需的民主政治权利。党员只有积极行使权利,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担负起党的使命,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把党组织当作自己的组织,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创造性地开展党内工作。结论
因此,党员要想很好地履行义务,就必须正确地行使权利;同时党员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权利,也必须忠诚地履行党员的义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 党员履行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党员履行义务是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履行义务是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贯彻执行的需要。
如何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 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一种高层次的修养,需要终身学习实践); 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切实履行党员义务;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帮助和监督(也属于一次解决不了的问题,需要不断被强化直至内化为自觉习惯)。
党员权利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党员权利是党员发挥作用的有力保证;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如何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1)明确行使权利的目的(2)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结论
1.在预备期间,所有的预备党员都应积极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认真听取党的文件精神的传达,自觉接受党的培养和教育,珍惜正确行使党章规定自己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应该履行的各项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