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社会福利范文(精选8篇)
瑞典社会福利 第1篇
瑞典社会福利解析
瑞典的福利,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上不用养老,下不用养小”什么意思呢?
★上不用养老就是说做儿女的不必为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操心,老人有自己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完全可以保证自己的生活。有的父母的退休金甚至比儿女的工资还高。
★下不用养小就是说在瑞典每个孩子出生后每月就有1050克朗的糖果 费,和人民币基本上可以按1:1换算。父母还有490天的父母假,(相当于中国的母亲产假)休父母假期间拿工资的80%,父母假顾名思义就是妈妈和爸爸都可以休,在孩1岁到8岁之间可以随时休。
★瑞典也是九年义务教育,孩子上学不用交学费,午饭在学校吃,免费。有的城市还提供学生的公共汽车交通费。残疾孩子由出租车接送上学,几乎是一个 老师照顾一个残疾孩子,残疾孩子的父母由于照顾孩子可以得到一定的补贴。瑞典的大学是不收费的,硕士生也是不收费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贷款以保证生活费。博士生相当于工作,拿工资上学。
★在瑞典看病应该说是免费的,只出挂号费,如果住院治疗,几乎一切都是免费的。如果不住院吃药的话是越吃越便宜,也就是说,第一次买药出全价,第二次买药出药价的75%, 第三次出药价的50%......,还有一个额度的限制,如果超出这个额度就免费了。如果是比较贵的药,吃上二三次后就免费了,因此如果是慢性病,长期吃药是没有负担的,换句话说就是病得起。
瑞典主要几个福利项目的概况
福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把贫富“拉平”的政策。以工资为例,据统计,瑞典年薪最高的一百多名企业家与工人的平均工资收入相比约为13比1,经纳税和福 利补贴调节后,他们的实际收入差距降为5比1。再以纳税为例,瑞典的所得税为累进制,收入越高,纳税越多。这其中,产业工人的平均所得税率为35%,职员 为40%,收入很高的企业家、商人、演员、运动员等可达80%。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许多人对职业的差异和工资的高低不大在乎。慷慨的社会福利还使许多人 陷入了对福利制度的长期依赖,他们觉得工作与否无所谓,因为领取失业补贴和社会救济,生活照样可以过得去。这种政策显然容易培养懒汉。
下面让我们看一看几个主要福利项目的情况。
★父母保险及儿童护理:产妇的产假为15个月,可由孩子的父母分享。休产假可领取产假补贴,以前头两个月为原工资的90%,1996年起降为85%;其后的10个月原补贴额为工资的80%,同年起降为75%;剩下的三个月补贴进一步减少,从1995年起每天发给固定数额的补贴金。孩子满12周岁之前,如 果生病,其母亲或父亲均有权留在家里给予照顾,照顾孩子的补贴1995年前为工资的80%,次年起降为75%。瑞典孩子原则上都可以进入托儿所,入托费很 低,以前仅相当于实际支出的10%,其余由国家负担,近年来个人所付费用有所增加。孩子从出生之日到16周岁都可领取儿童补贴,过去有三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可得到额外补贴,但从1996年起多子女补贴取消。
★养老金:根据议会决定,瑞典从1996年起实行新的养老金制度。新制度仍包括三方面内容:(1)保障养老金,相当于原来的人民养老金,65岁以上的瑞 典公民人人有份且数额相同,旨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要求;(2)附加养老金,原附加养老金的多少,以一个人在过去30年中工资收入最高的15年的收入计 算,新附加养老金则以其一生收入的多少和纳税情况评算。这一计算上的变化促使人们终生努力工作,多赚钱,以便退休后多拿养老金;(3)取消过去60岁以后 可以半退休并领取部分养老金的制度,代之以灵活的退休年龄:一个人可以从61岁起退休,但也有权工作到67岁。对养老金的来源也进行了改革:以前全靠雇主支付,改革后则基本由雇主和雇员各支付一半。
★医疗保险:瑞典公民都享受公费医疗,但实行医疗改革后,病人去医院看病个人所付费用有所增加,病假补贴相对减少。在瑞典,个人所付医药费有一定限额,一年不超出900克朗时完全由个人支付,超出部分可享受50-90%补贴;若一年内医药费累计超出1800克朗,超出部分则完全由国家承担。一名职工生病 后,第一天无工资,其后13天的病假工资由雇主支付;第2-3天为原工资的75%,第4-14天为90%。14天以后的疾病补贴,则转为由公共医疗保险基 金支付,补贴额视生病时间长短,以前为原工资79-90%,1996年起均改为75%。
★失业补贴:瑞典失业者都可以领取失业救济。1995年前,300天之内补贴额相当于原工资的80%,对55—64岁的人,450天内可领取原工资的 80%。但根据议会决定,从1996年起,失业补贴改为原工资的75%。瑞典社会福利制度的未来应该是怎样的,至今仍是一个常常引起争议的问题。但当前瑞 典人的共识是,适当削减社会福利是必要的,但福利制度的基本框架不能改变,更不能取消。20世纪90年代末瑞典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经济增长率超过了欧盟的平均数,国家预算出现盈余,物价稳定,失业率下降。这种情况使国际上一些人又开始对瑞典刮目相看,认为“高福利和经济增长并非势不两立”。瑞典经济状况的 好转,同近年来福利开支的减少有一定关系,但主要还是国家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促进了经济发展的结果。
瑞典社会福利保障建设起步较早,自1891年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为发端,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不断补充、规范、修改,确立了以国家社会保险、家庭福利、社会服务和医疗保健四大块福利保障为基础的相对比较完备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这套被称之这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主要有如下四个特点。
1.全民性。在瑞典,每一个具有瑞典国籍的居民,都在社会福利保障的范围之内,无论男女、老幼、有无工作,无论是否对瑞典有所贡献,均享受基本统一的社会福利和服务保障。
2.高福利。瑞典国民在享受着全面保障,每个人在从摇篮到坟墓各个生命阶段、生活各个主要领域,包括儿童服务、老年人保障、残疾人保障、医疗保障、最低生活补助金、工伤补贴、失业保险等,基本上都享受着相应的福利保障,而且其保障水平高。比如,每个18岁以下孩子,国家每月补贴950瑞典克郎糖果 费;国家保证每个瑞典孩子在幼儿园、十年义务教育期间拥有自己的位置,每个瑞典人可以免费接受从幼儿园到高中教育;每个人均享受近乎免费的医疗服务;残疾人的生活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并提供一名专门的服务人员等。
3.均平性。福利国家的基本目标就在于实现不同人群间最大限度的平等。瑞典通过一系列给予年轻家庭、低收入家庭、疾病者、领取养老金者、丧失劳动力者以及其他弱势人群以相应的补贴,以及面向全体社区居民尽量平等提供的低费用的儿童看护服务、各层次教育、社会支持和医疗保健服务,尽可能达致全体公民平均的享受各种社会福利的社会服务。为保证不同地区的居民享受同样的福利,瑞典还采取“罗宾汉式”抽肥补缺的福利政策,从财政收入富庶的地区补贴福利支出存在缺口的地区。
4.政府负担。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是瑞典各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的主要职能。社会福利保障资金和各类社会服务费用,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中存在个人缴纳一定比例费用外,均由政府承担。此类费用支出基本上是各级政府财政特别是地方政府财政最大的支出项目,瑞典GDP的36%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地方政府 的比例更高,以斯德哥尔摩市为例,该市每年财政预算中,2/3用于教育、医疗和社会服务。为维持这种高福利支出的财政需要,瑞典实行了高税收制度,个 人所得税就平均达到38%。
瑞典以高福利著称于世,提供了收入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等福利,涉及到老年、残疾、儿童、妇女、贫困家庭等 不同群体,主要包括以下主要项目:(1)社会救助、(2)国民基本年金、(3)国民附加年金、(4)国民健康保险、(5)失业保险、(6)工伤事故保险、(7)儿童补助、(8)培训补助、(9)子女抚养贷款、(10)老年福利、(11)房租补贴、(12)带薪假期、(13)免费教育。
进一步分出层次,指出瑞典社会福利制度和西方国家福利制度体系类似,可大致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等3个层面,并做了归类。在社会保险制度中,涉及养老金制度(国
家基本养老金、收入关联补充养老金、部分养老金)、健康保险制度、父母保险制度、工伤事故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在社会救济 制度中,包括老年补贴、儿童健康补贴、残疾人补贴、伤残人员家属补贴、孕妇现金补贴;在社会服务制度中,涵盖老年服务、残疾人服务、儿童服务、就业服务等制度。[ii]但不管怎样,我们看到,瑞典社会福利体系确实如其标志性特征——从摇篮到坟墓——所说,涉及社会全体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当前,从制度实施层面,瑞典社会福利制度现状如下。
1、与儿童有关的福利政策大多数的瑞典少年儿童过着幸福的生活,在父母或单亲父母的保护下,生活安全有保障,物质条件良好。据瑞典青少年监察专员(Ombudsman)的调查显示,总体上,瑞典少年儿童对其生活,自身身体和心理健康以及家庭关系、休闲娱乐、家庭财务、住房状况等感到满意。
在国家财政框架内,针对少年儿童的拨款包括儿童公共津贴,家长保险,生活扶持费用,儿童抚恤金,伤残补助,儿童照顾年金(childcare-year pension entitlement)和有孩家庭住房补助。过去5年,上述拨款状况总体稳定,家长保险拨款则较快增长。
2、家庭财政政策
在瑞典的社会福利政策制定中,存在这样的一个观点,有子女的家庭因为子女而有了“负担”,因而需要社会的帮助。为此,制定相关政策以对此类家庭 进行资助。很显然,这类家庭是社会的大多数,不论是瑞典还是其他国家,因此也就是说,大多数的家庭都会得到资助。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瑞典社会福利制度的公众性和普适性。
家庭财政政策为那些有子女家庭提供的福利政策,以此减轻其与无子女家庭的财政差距。针对有子女家庭的财政支持包括家长保险,少儿津贴,生活扶持费用,住房津贴,弱病少儿照顾津贴,跨国领养费等。
(1)家长保险
家长保险包括三种现金收益:孕期收益,婴儿出生有关的家长收益和临时性家长收益。家长收益支付时间为480天,其中在390天内,此笔费用与该家长病假期间收入相同。按照瑞典有关政策规定,家长收益以职工收入的80%计;对 于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家长,家长收益为每天180克朗,即个人最低生活保障线。超过390天,家长依然可以有90天的休假,这期间,家长收益均为每天180 克朗。
临时性家长收益是用于家长照顾生病子女,一年有最高120天的假期及相关收益。孕期收益发放给怀孕妇女,从怀孕的第60天至预产期的前11天,孕妇可享受这笔费用。
婴儿出生有关的家长收益的上限为每年基本费用价格的10倍,孕期收益和临时性家长收益此项数字分别为7倍和一半。
(2)少儿津贴
儿童津贴每月1,050克朗,一直支付到少儿年满16周岁。如果超过16周岁,少儿还在进行义务教育,同标准的津贴将继续发放。此外,针对一个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直至5个子女的情况,瑞典政府还提供儿童补充津贴,补充费用从每月100克朗到1,050克朗不等。
(3)生活扶持费用
生活扶持费用用于父母无法生活在一起情况的少儿补贴。这笔费用补贴给与少儿生活在一起的父母,每月最高为1,273克朗。
(4)住房津贴
少儿住房津贴用于少儿的住房福利,并对18至28周岁没有子女的成年人也适用,其尺度根据住房成本,房屋大小,家庭收入及家庭中子女数量,由瑞典社会保障委员会(Försäkringskassan)来定。
(5)弱病少儿照顾津贴
弱病少儿照顾津贴,此项费用的最高额度为每年基本费用价格(price base amounts)的2.5倍,也可以按照最高额度的3/4,1/2或1/4支付。2007年基本费用价格为40,300克朗。
(6)跨国领养费
政府补贴给每位跨国领养少儿40,000克朗。
3、国民养老
1998年6月8日启动退休养老金新体系,2003年1月全面实施。[v] 新瑞典养老金体系实行现收现付制(PAYG),个人养老收入主要来自国民养老金体系。除了这笔收入,大多数瑞典退休者还享有职业养老金和通过商业保险市场获得的个人补充养老金。
在国民养老金体系中,养老金分为三个部分: 收入养老金(income pension)、额外投保养老金(premium pension)和对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的保障养老金(guaranteed pension)。新的变化是,收入养老金的18.5%的固定费用没有变,但由受益人和其雇主交付的比例有所变化。受益人按照其总收入的7%支付,上限为 8.07%。企业每月按职工收入的10.21%缴纳养老金。[vi]
4、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为病人、残疾人、老人以及有子女的家庭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社会保险包括,普遍性收益,财产审查性收益(means-tested benefits),与收入有关的收益。普遍性收益以相同的标准提供给每位社会成员,普遍性收益和财产审查性收益无需缴税,而收入有关的收益需要缴税。[vii]
5、卫生与医疗服务
2003年1月1日起,瑞典人可以自由地选择医疗卫生服务。据统计,2005年瑞典医疗卫生支出为2,230亿克朗,占当年GDP的8.4%,包括药物成本,口腔护理,眼镜费用和家庭病员费用支出。同时,用于老龄人口卫生与医疗服务的市级支出占GDP的0.7%,如此合计,全年费用为9.1%。在病人费用方面,瑞典病人只需支付很少的医疗费用,这笔费用不会超过900克朗/年。而大部分费用通过税收支出。[viii]
6、失业救济
瑞典失业救济的期限为300天,此时间内的收益
为收税收入。在5天的强制资格审查期后,如获通过,可按照政策享受相关救济。相关政策为,最低失业救济底线为每天320克朗,上限为每天680克朗。具体来说,在前200天内,失业救济为原工作期间收入的80%,而 200天至300天内,为70%。对于兼职失业人员,其只能享受相应的非自愿性失业(involuntary unemployment)补贴,其个人工作历史记录将与最近工作时间做比较。
《失业保险法》(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Act)中还规定了自主经营人员的特殊失业补贴计算方法。总体上,此项补贴根据其失业前三年的平均净收入而定。[ix]
7、难民收容与救济政策
在瑞典中央政府2007年预算报告中提出,政府应针对日益增长的收容人员采取的主动回应措施。在瑞典政府理念中,其相信,这些年来,移民为瑞典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政府应该延续仁慈的难民政策并给这些人员实实在在的帮助。瑞典应该提供一套仁慈的难民政策。
近年来瑞典难民数量增长迅速,部分是因伊拉克战争引发。2006年超过2.4万人提出收容申请,而这一数字已接近4万人。瑞典接纳了来到欧盟的 较大比例的伊拉克难民。政府正采取一些不同的政策来回应如此快速的移民增长。为确保难民得到体面的接待并加速收容处置过程,瑞典移民局将在2008年获得 新增5.5亿瑞典克朗的财政投入。2007年救济金和住房拨款增加7.43亿,而在2008和2009年,此项投入将分别投入9亿和10亿瑞典克朗。同 时,针对接受无成年人陪同的未成年难民,从2007至2009年,中央政府应给予地方当局一笔0.15亿的增加补贴。对于那些因条件原因救济遭拒的人口,政府应提供给个人和家庭以恢复扶持。2007年此项救济金和住房拨款增加0.27亿。
瑞典社会福利 第2篇
在此之前,先讲一个故事吧。有一个小偷入室盗窃,房屋主人发现后用了较为极端的办法制止了他。第二天,小偷将屋主告上了法庭,法庭依法判处屋主故意伤人罪并处以相应的罚款。这个小故事来源于北欧国家瑞典,他们的法律条文以人的最基本生存需求为前提制定。以上面的例子来说,就是当人们衣食无忧的时候,不会冒险去行窃,行窃是人们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时的无奈之举。只这样的国度,遇到这样的事,屋主的正确做法应该是几记下被盗东西和盗窃者的信息,而后交由政府进行相应的补偿和补助。另外的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瑞典几乎一直以高薪养廉加以合理的教育保证着欧美发达国家官员犯罪率的最低记录。
现在来介绍这本书,我读的这本书是《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有粟芳、魏陆等人编写,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
瑞典算是一个欧洲老牌资本主义国家,17世纪一度成为欧洲强国,目前也是经济发达,社会稳定,人民享有绝对高的生活水平的国家,而作为福利国家的代表,她更是不容被忽视。
一、结构
本书分为九个章节,分别是:
1.瑞典社会制度发展沿革
2.当前瑞典社会保障基本情况
3.养老保障
4.医疗保障
5.医疗卫生
6.失业保障
7.基本生活保障
8.教育保障
9.社会服务
二、瑞典综合情况分析
瑞典是欧洲北部的一个半岛国家,海岸线长7624公里,领土面积44.99万平方公里(不包括领海),是北欧第一大国,具有较为久远的历史。在历史上曾经有一段时间是欧洲强国。当前瑞典经济发达,社会稳定,人民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是经济与合作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之一。同时,瑞典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具有长期稳定的政党体制,工会组织高度发达。
自19世纪初拿破仑战争结束后,瑞典退出欧洲大陆的政治、军事纷争,基本坚持中立主义的对外政策,奉行“平时不结盟,战时守中立”的外交政策,因此赢来了长达200年的和平发展时期,推动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19世纪中后期,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为了解决随之出现的失业、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问题,瑞典先后颁发了一些社会福利政策,到20世纪20年代,社会保障框架基本形成。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萧条更是推动了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到二战结束,福利型社会保障框架基本形成。二战结束后,瑞典社会保障制度迎来快速发展,福利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全面确立,与经济社会形成良性互动。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1.养老保障
2.医疗保障
3.失业保障
4.基本生活保障
5.住房和教育保障
6.社会服务
下面介绍一下这些成分的大概内容
经过多年的准备,2003年1月,新的养老金体系完全取代了原来的国家基本养老金和与收入相关联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为所有瑞典人最低保障养老金,同时也给所有具有收入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了一份与收入关联的养老金。新的养老金体系从原来的完全国家管理转变为国家管理和死人管理相结合,从现收现付制度转变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制相结合。此外瑞典还鼓励发展职业养老金,即由雇主和雇员通过协商分别按雇员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补充养老金账户,可以进行投资运作,在个人退休后领取,以提高参保人退休后的生活质量。
对于医疗保障,其对象为全体公民、在国外工作不足一年的瑞典人和在瑞典工作的国外人。投保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税后,本人及家属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医疗保险金模式采用现收现付制,基金主要来自雇主和个人缴费。2007年雇主按照工薪总额的8.78%缴纳保险费,职工的医疗保险税率为2.95%。由于存在资金缺口,国家每年都会从税收中拨款给予补充。
失业保障为非工会会员、收益期满但仍未工作的失业者、64岁以上的雇员、家庭劳动者以及不符合就业条件的其他人员提供保障,但基本失业保险在申请者年满20方可支付。与收入关联的失业保险覆盖了年龄在65岁以下并且参加了工会的雇员或者自营劳动者组建的失业保险金的自营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这些人员皆可享受自愿保险。一般情况下,工会成员参加失业保险基金是强制性的,但也允许某些产业的雇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基金。
瑞典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由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家庭基本生活保障以及残疾人
基本生活保障共同组成。特别强强调一下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其实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帮助残疾人康复,援助其生活,促使其独立,让他们能像其他社会成员一样参加所有社会领域的活动。这一点特别体现平等原则。
瑞典把住房保障制度作为一项长期的国家发展战略,编制了十分完善的国家住房福利制度。从住房需求和供给出发,实施了广泛的、连续性的住房政策,投入巨额财政资金,直接投资建造大量针对中低收入阶层居民的廉价且高质量的合作房和合租房。同时也制定了支持公共住房建造和消费的金融政策,采用税收优惠和提供低利率贷款次级住房建设,利用各种担保计划鼓励居民购置住房。此外,政府还运用住房补贴、住房津贴。地方补贴等补贴政策,确保住房公司为居民提供价格合理的良好住房。
瑞典政府把教育提到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的高度,对国民教育给予高度的重视。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公共教育体系对每个国民开放,从学前到大学,无论是学前班、义务教育、高中、成人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都是免费的。为了鼓励学生接受继续教育,政府财政预算拨款资助学生学习,停工学习补贴、援助等。此外,政府还为智障学生等其他弱势群体特别制定了一些教育计划,以确保其能获得相关的知识水平。
瑞典国民在“从摇篮到坟墓”各个生命阶段、生活各个重要领域不仅能够享受到高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和国家福利,全面周到的社会服务也在很大程度上调高了瑞典国民的生活水平。瑞典的社会服务制度涉及到社会全体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了老年服务,、残疾人服务、儿童服务、特殊群体服务等制度。看完这些,想必大家对这个福利从摇篮到坟墓,从小学到大学的北欧王国都有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像所有国家一样,瑞典本身不创造财富。也就是说他们国家那么多的福利政策几乎都需要高额的税收来承担,富可敌国的生活在瑞典不会有。
四、推荐章节及感受
本人推荐读取第八章-住房和教育保障和第九章-社会服务。之所以推荐这两章是因为我们今天的改革正在想这些方面靠拢,而且在接下来的改革和各种实践中会出错最多的就是这几个方面。
今天,当我们国家终于可以挺起脊背时,我们也能不小心窥见社会的一些负面的东西,我们今天的社会照样是大多数的资金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在一些乡村成了规矩、官商勾结比比皆是。当然,像大家看到的一样,我国在反腐倡廉,在解决留守问题,在努力缩小贫富差距。而这些都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不错的帮助和借鉴。
本人特别欣赏瑞士关于教育的观点,即教育是关乎国家希望,民族未来的事业,应该引起重视。
个人观点是:
1.运用一切手段把社会优秀成员吸引到教育行业,培养一批批优秀的接班人,而不是让一些看似成功的人士来抨击新生代
2.撤销一些没有水平的学校,把学校(特别是大学)办精,增加技术学校的数量和质量,多方面培祥建设人才
3.对教育教学评价水准作出新的指标,培养顶尖人才,拒绝为所谓的全民素质而进行的一系列扩招
4.尽可能的在短时间内实现全国教育的绝对平等
另外在老人和儿童的问题上,应该加大政策的投资力度。今天的我们之所以不能安心的把老人放在敬老院是因为那里甚至其实就没有一个床位,郊区的公共基础设施更是跟不上步伐,好多的设施都像是空中楼阁一般。这些才是亟待解决的社会福利问题,想想当一个国家对其年迈的子民都不能善待,又凭什么渴望被子民们用满腔的热血去拥护,凭什么渴望人们的互相帮助、扶持。附:
参考网址1.瑞典政府网站www.sweden.se
2.瑞典卫生与社会事务部门网站www.regeringen.se
3.瑞典社会保障局网站www.forsakringskassan.se
参考法案1.瑞典国家养老基金法案(2000年颁发)
2.瑞典医疗卫生服务法案(1982年颁布,2002年修订)
3.瑞典药品补贴法案(2002年颁发,2003修订)
4.瑞典失业保险法案(1997年颁发)
5.瑞典未成年人监护法案(1990年颁布,2003年修订)
瑞典生育福利羡煞人 第3篇
父母生育保险是瑞典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它包含如下五方面内容——
1.父母津贴:按照瑞典社会福利保障局规定,新生儿父母总共享有480天(16个月)的休假时间。如新生儿为双胞胎,则父母休假时间再延长180 天(此休假时间是指“工作日的休息权利”,不包含节假日等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此480天休假时间由新生儿父母协商分配,但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都必须至少在家中陪伴孩子两个月,不过此规定不含单亲家庭。父母津贴给予的基本原则是:前面的390 天,获得休假前工资收入的77.6%;后90天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休假一方每天可获得180克朗的补助。
2.父母临时休假津贴:每一年,未成年孩子的父母因为需要照顾生病的孩子或者陪护生病的孩子看医生,可以获得“父母临时休假津贴”的天数上限为120天。
3.妈妈产假:准妈妈在临产前七周,就可以开始休假。
4.爸爸产假:从1974 年开始,瑞典就将产假从“妈妈休假”扩大到“爸爸休假”的范围。瑞典父亲在新生儿出生之时,有10 天陪伴母子的时间。
5.减时工作权: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缩短工作时间的权利。他们可以要求将每天的工作时间缩减25%。
瑞典生育福利羡煞人 第4篇
父母生育保险是瑞典社会保险体系中的一个环节,它包含如下五方面内容:
1.父母津贴:按照瑞典社会福利保障局规定,新生儿父母总共享有480天(16个月)的休假时间。如新生儿为双胞胎,则父母休假时间再延长180天。(此休假时间是指“工作日的休息权利”,不包含节假日等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此480天休假时间由新生儿父母协商分配,但新生儿父母任何一方都必须至少在家中陪伴孩子两个月,不過此规定不含单亲家庭。父母津贴给予的基本原则是:前面的390天,获得休假前工资收入的77.6%;后90天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给予,休假一方每天可获得180克朗的补助。
2.父母临时休假津贴:每一年,未成年孩子的父母因为需要照顾生病的孩子或者陪护生病的孩子看医生,可以获得“父母临时休假津贴”的天数上限为120天。
3.妈妈产假:准妈妈在临产前七周,就可以开始休假。
4.爸爸产假:从1974年开始,瑞典就将产假从“妈妈休假”扩大到“爸爸休假”的范围。瑞典父亲在新生儿出生之时,有10天陪伴母子的时间。
5.减时工作权:在孩子未成年之前,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缩短工作时间的权利。他们可以要求将每天的工作时间缩减25%。
(摘自 作者的博客)
瑞典社会福利 第5篇
学费与申请费
立思辰留学360介绍,瑞典各大学和学院自定收费标准,以每学年计算,大多数学科的学费在七万至十四万瑞典克朗(约七万至十四万人民币)之间,不过某些科目会收取更高的学费,比如艺术、医学和飞行员专业。
注意:上述费用只适用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及瑞士以外国家的公民,不适用于根据双边协议或校际交流项目派出的学生。
学生会会员费
学生通常会加入当地学生会,并支付相关会员费。根据各学生会的设定,每学期的会员费在50至350瑞典克朗(约50至350人民币)之间。
文献与教材
互联网留学360介绍,规定的阅读材料通常都很广泛,由于图书馆藏书有限,所以学生需要自己购买书籍。不过教师也会准备并分发自编的科目纲要。
平均一个学期下来,学生每个月支出750瑞典克朗(约750人民币)用以购买教科书。而法律和自然科学等科目,购书支出可能会更多。许多学生会都会组织书籍大卖会,方便学生们买到便宜的二手教科书。
生活费
这是获得居留许可的必要条件。
瑞典风俗礼仪禁忌 第6篇
(2)瑞典人与大多数西方人一样,街景日益显露欧洲大陆风格,而行事方式和习俗则日益国际化。如果你应邀参加瑞典人的家庭晚宴,礼节方面无须过多注意,记得说“谢谢”就好。瑞典语说“塔克”(tack),相当于英语的“请”和“谢谢”的合体。瑞典人忌讳陌生人询问他们的政治倾向和年龄,讳黄色、蓝色。
(3)瑞典是禁酒之国。瑞典的餐馆只准在晚餐时供应少量的酒。人们想在家里喝酒,也要持“购酒特许证”到指定地点去买。持有这种“特许证”的人,还要交纳数目不小的税款。瑞典政府每年在酒税上可以收入1亿多美元。除饭店和酒吧外,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3.5%的饮料只能到国有商店购买。对于酒精含量在3.5%以下的啤酒,可以在普通的食品店购买。但酒精含量超过2.25%的啤酒只向年满18周岁的顾客出售。在瑞典的城乡都设有戒酒医院。社会上对饮酒也有种.种限制。如果警察发现醉汉,可以随时拘留,经血液测定酒精含量超过1%时,便将其送入戒酒医院进行为期3个月的强迫治疗。若出院后再次酗酒,则要进行更长时间的强迫治疗。此外,瑞典对酒后驾驶罚款很重。
瑞典留学的优势 第7篇
大学特色:就业容易且留学专业极为丰富
瑞典高校古老与新颖并存,而且可供挑选的专业极为丰富。
乌布萨拉大学统计系华裔教授杨帆告诉记者,该校1477年建立,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最古老的大学。同样历史悠久的还有瑞典南部1666年建校的隆德大学,而且两者都堪称北欧的科研和高等教育中心。瑞典也有年轻但国际影响深远的高校,例如1960建校,在国际学生调查(ISB)的总体学生满意度调查中位居第一位的林雪平大学,1977年建校,在应用技术类专业领域的后起之秀――克里斯蒂安斯塔德大学学院。
在乌布萨拉大学主楼内,记者看到各种肤色的学生正分组讨论或自习。该校国际合作总负责人斯文森表示,他们非常重视招收发展中国家的学生。目前,该校有统计学、医学、生物学和国际政治等硕士和博士招生专业。据杨帆介绍,其中的统计学等专业招收的中国学生主要来源于浙江大学[微博]、中央财经大学[微博]等国内知名院校。正在攻读统计学博士的中国留学生金少博说,从乌布萨拉大学毕业的中国学生回国后去中国工商银行等国企工作的较多。
我们瑞典高校的就业其实都很好。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在该校,56%的学生毕业就能找到工作,86%在毕业6个月内找到工作,97%在一年内找到工作,67%能找到理想的工作。据了解,瑞典约1/3的工程师出自皇家理工学院,因此该校有工程师的摇篮之称。其开设的留学专业也基本上以工程类为主,并涵盖了9大类50多个硕士和博士学位,其中计算机科学与电子工程、工业管理与创新、信息与通讯科技等优势尤其明显。
查默斯理工大学因海事、汽车制造而举世闻名,该校副校长海伦教授表示,有40多个硕士学位招收留学生,包括自动化工程、创新与科技管理、建筑科学与工程等,学制均为两年。目前,该校有30%的学生是留学生。就读创新与经济管理专业的中国留学生汪菁告诉记者,跟瑞典其他高校一样,学校与很多知名企业合作,他们因此能够去知名企业进行一线实习,例如沃尔沃集团等。
在以科技创新而著称的林雪平大学,一位医学教授给我们演示了科技如何辅助教学。他将一个大桌子推到我们面前,桌面是一个巨大而且非常高清的显示屏,画面里是一个人体模式,记者通过触摸操纵,并借助调换模式和大小转化,瞬间似乎成为一个医学解剖高手。据了解,这是林雪平大学与企业共同研发的科技辅助教学设备。这是该校以创新为特色办学的一个缩影。作为欧洲创新型大学的核心成员,林雪平大学的硕士课程包括工程和计算科学、环境研究、教育等专业,航空工程师专业将在20首次招生。
记者采访的.最后一站是与丹麦首都哥本哈根隔海相望的隆德大学。隆德大学副校长介绍,该校每年拨款65亿瑞典克朗用于质量建设,其中2/3用于科研,1/3用于教育。据了解,作为综合型大学,隆德大学招收包括企业家项目、环境管理与政策、无线通讯在内的多种留学专业。其中,无线通讯是该校的强项专业,其与爱立信和华为等著名公司合作培养人才。
广纳贤才:提供高额奖学金并对中国学生求贤若渴
从20开始,瑞典开始对欧盟以外的留学生收取学费。瑞典教育部部长扬・比约克隆告诉记者,受收费政策影响,中国留学生从的1800多人锐减为年的800人。他强调,瑞典高等教育以质量取胜,而不是靠用免费午餐来招揽留学生。
记者比较发现,瑞典的学费一般在8万到14万瑞典克朗之间。瑞典政府为了鼓励更多留学生来瑞典留学,将在年拨款1亿瑞典克朗作为非欧盟学生的奖学金。瑞典高校欢迎中国学生,查默斯理工大学等高校的教授不止一次在本报记者前面称赞中国学生的优秀和上进。以计算机专业闻名的哈尔姆斯塔德大学主动联系本报记者并介绍其今年留学生招生情况。
据瑞典对外文化交流委员会信息,目前,中国学生可以申请五种留学瑞典的奖学金:双边奖学金、客座奖学金、瑞典对外交流委员会奖学金、欧盟的伊拉斯谟奖学金以及各个瑞典高校自己提供的奖学金。当然,各个高校提供的奖学金根据申请者的类别而有所差异。例如,查尔默理工大学为留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有90种之多,还能减免75%至100%的学费。斯德哥尔摩大学的国际商事仲裁法硕士项目有专门为中国学生而设的高额奖学金。
在采访期间,记者遇到很多热情的中国留学生,他们提供了很多参考信息。例如,瑞典硕士学位一般两年,少数一年,而且硕士毕业后直接读博会比较容易;瑞典高校认可托福和雅思成绩,但如果用雅思申请会更便捷一些;如果本科期间参加交换项目来瑞典,研究生教育阶段再申请留学会有更大优势;第一志愿申请的院校提供奖学金的机会更多;瑞典高校一般不直接提供住宿,但会帮助联系租房;瑞典是欧洲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中国留学生张新桐担当了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的数字大使,并及时通过微博向中国申请者传递最新的资讯。
瑞典社会福利 第8篇
(一)教育概况
瑞典的各级教育全部免费,成人教育的费用由政府或者雇主分担对个人来说基本是免费的,全国1 500家图书馆均提供免费借阅,是世界上较早实行义务教育的国家之一,目前教育普及水平在欧洲国家中名列前茅。瑞典实行九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虽不是强制,但升学率已达98%,成人教育十分的发达。
瑞典的基本教育方针:每一个人不分性别、种族、社会背景以及居住地都要受到同等教育。学前班、义务教育学校和高中都是综合性的,接受所有学龄学员;高等教育主要以公立为主,旨在保证每一个人都能接受高等教育。成人教育是公共学校系统的一部分,它的职能相当于义务学校和高中,并能获得等值的证书认证。此外,不同的财政规划使得在高中,成人院校和高等院校学习的学生们都能够获得相当的学习资助。
(二)教育体制
瑞典的教育从结构上讲从初级水平经过高中到成人教育是一个统一的教育系统。瑞典的学制分为义务教育前、义务教育时期、义务教育后三个阶段。
1. 义务教育前的教育,即学前教育,主要有全日制托儿所、半日制托儿所、家庭式托儿所三种形式。
瑞典的学前教育属于社会福利的服务范围,不属于正规的学校系统。在其历史上,瑞典的学前教育最早从六个月起就开始了,主要形式是全日制的婴孩寄托和儿童中心站,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终身教育的影子。1987~1988年,瑞典政府制定了《学前教育法》,这个法律旨在从目标和工作方法方面来指导学前机构和课余活动,试图把对幼儿的保育与教育结合为一体。
2. 义务教育时期主要有九年制基础综合学校和新体制高中两种形式。
基础综合学校被分为初、中、高级三个阶段。新体制高中,学制一般为2-4年,设有几种不同修业年限的课程,通常分普通专业班和特殊专业班。普通班和专业班一般是独立分开上课的,只是有些程度较高的特殊班,上完普通班后才可升入。瑞典教育仍然没有完全脱离双轨制。
3. 义务教育后阶段主要由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构成。
在瑞典每个高中毕业生都可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早在1969年,瑞典政府就提出有5年工龄的25岁的成年人,可不问学历,进入大学对口专业学习。瑞典的成人教育有很长的历史且相当的普及,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深造和参与各种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瑞典成人教育的形式多样且十分的灵活,拥有100多所劳动市场训练中心,设有北欧国家所特有的民众高等学校,学习小组、函授学校、职业重新训练所更是遍及全国各地。与此同时政府还为其提供立法保障与经济资助,这无疑为民众参与继续学习提供了源源动力和坚实的保障。
纵观瑞典的社会、文化、政治和教育无不为其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它独特的教育体制和发达的成人教育都闪烁着学习型社会的影子,学习型社会的雏形已经凸显。
二、瑞典学习型社会的构建
(一)开展民众中学学习运动
20世纪60年代瑞典政府颁布了《民间中学法》,规定学校是由工会、教会、群众团体主办,政府提供资助,学校的教育目的是要使学员达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水平。民众中学同普通中学的要求基本相同,只是更多地照顾到成人学习的特点。民众中学对师资要求很高,学习方式灵活多样,学习科目详尽,学员对象十分广泛,学习时间具有伸缩性。如农夫中学是专门针对那些渴求知识的农民学员;唤醒学校是针对学员的人文陶冶及精神需求的。此外,瑞典还建立了专门负责民众中学教育活动研究与交流的机构——北欧民众教育学会。
(二)建立民众大学
民众大学是设立在瑞典全日制大学内的独立的成人高等教育机构,在训练政治和社会活动成员上起着重要作用,经费绝大部分由国家资助。全国有12个学习联合会组织,函授学校、职业重新训练所通称为人民大学。这类教育组织遍及全国各地,开设各级各类成人教育课程,旨在提高民众的文化、情操和知识技能,并通过学习小组、开课、讲座、研讨会和发行出版物等形式,促进学者与普通民众之间的联系,推广新的研究成果等。
(三)建立回归教育体制
为适应劳动力市场的变化,1965年,瑞典教育部长帕尔梅提出了一种更为灵活的教育制度——回归教育体制。顺应回归教育的要求,1967年瑞典政府相继出台了两项重要的成人教育改革措施:一是建立了由国家拨款的“市办成人教育”(municip aladult education,Komviix),它提供成人基本学历教育,为成人提供重新回到学校学习基础文化知识的机会,政府还根据一定的政策框架实施相应拨款。另一项措施是大力发展电视和广播教育,应成人教育机构的需求提供广泛适合成人学习需求和特点的电视和广播教育节目。1977年,瑞典政府实施了高等教育改革,这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被称为“25/4人学制”,规定工作经验可以作为入学条件,即年龄在25岁以上,并具有4年以上广义的工作经验的人(包括服兵役和当保姆);不论其学历如何,只要基本的语文及数学能达到一定的水准,均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资格。
(四)开展学习小组活动
学习小组被称为“学习圈”、“业余学习班”或“读书会”等,全国共计有30多万个上述类型的学习小组,每年参加学习的人数达200万人左右。学习小组主要负责教授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其中也有部分学习小组,教授大专院校课程,学员可以参加大学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学习小组对师资没有特殊的要求,一般没有专职教师,主要是以相互学习,能者为师等松散的学习方式为主,以相互交流、增长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为学习目的。因此学习小组的课程是依据学员的共同兴趣需求安排的;学习时间也以业余时间为主;学习地点一般设在社区图书馆、中小学教室等公共场所,没有固定的教育场所。学习小组的经费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学员按照5∶3∶2的比例共同分担。
(五)大规模发展远程成人教育
20世纪90年代中期,瑞典的民众中学和学习协会共同开发了由网络支持的远程教育。1996年,瑞典建立了大众成人教育网(www.folkbildning.net),这种开放性的、数字式的、虚拟的网络教育模式对所有学习协会和民众中学开放,这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扩大了瑞典远程教育的规模。与此同时瑞典国家成人教育委员会还相应推出了有关网络支持下远程教育经验方面的文字报告:《大众成人教育网》《大众成人教育和灵活学习文集》等并将其翻译成英文。除此之外,瑞典政府还建立了大学网络联盟,并以立法的形式保障远程教育机构的地位,还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六)建立完善的立法保障体系
在瑞典任何一种形式的民众学习活动一经出现,议会紧随其后就会为其立法,如20世纪60年代以来通过的《民众教育法》《学习小组法》《市立成人教育法》《教育休假法》《就业保障法》《男女平等法》《青年保护法》《青年就业机会法》等均从不同的方面对民众学习活动进行资助、给予优惠、进行保护。如《民间中学法》规定学校是由工会、教会、群众团体主办,政府提供资助的;《教育休假法》规定所有雇员都享受教育假,教育假包括任何形式的教育(普通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工会教育活动等),学员在学习期间可以以多种方式得到资助。世纪之交当全世界都在为构建学习型社会而忙的热火朝天时,瑞典政府再次适时提出了以扩大市办成人教育从而提高失业者教育水平的“成人教育创新项目”以及《到2000年减少一半失业人员教育战略》法案。新世纪终身教育在行动,瑞典成人教育发展的重心转向了终生学习,与此同时瑞典政府在2000-2001年颁布了第72项政府议案,2002年,推行建立“个人学习账户”方案等以激发个人学习积极性倡导终生学习为主导的法案。适时而行之有效的立法保障无疑是瑞典学习社会构建过程中最坚实的后盾。
三、瑞典学习型社会构建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大力发展成人教育
瑞典的学习型社会已经初具规模,但它并未遵循一贯的政策先行,实践其后的原则,而是以它丰富的民众学习活动迈开了向学习型社会的行进的步伐,这无疑要归功于瑞典历史悠久且体系完备的成人教育。在瑞典,成人教育与普通教育可谓并驾齐驱,不仅相互交叉衔接而且具备相同的职能,但成人教育的办学形式更灵活、学习地点与时间更加的随意,吸引了更多的非学龄学员,刺激了全民学习的积极性。而我国成人教育仅是作为普通教育的补充而存在,政府与民众的重视度偏低,成人教育的水平较低,因此只有提高我国的成人教育水平才能更快的踏上学习型社会的征途。
(二)逐渐形成完善的立法保障体系
成人教育的发达是瑞典学习社会形成的主要因素,但之所以拥有这样完备的成人教育体系就要归功于其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完善的立法保障,这些法案为瑞典成人教育的每一次改革都给予了及时的法律支持。但我国成人教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法律法规不健全,成人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因此,借鉴瑞典的成功经验,完善立法保障体系,营造成人教育的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引导民众树立终身学习意识,明确国家与社会推进成人教育的职责和义务是当前我们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关键。
(三)建立成本分担机制,维护成人教育公共属性
经费不足是当前制约各国成人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瑞典作为欧洲高福利国家之一,国家财政一直保持着较大比例的成人教育支出。但进入新世纪后,伴随终身学习的范围越来越广泛,瑞典政府也开始逐步调整其教育财政,一方面国家保证一部分成人教育专项经费的稳定支出;另一方面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建立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分担的成本分担机制。而在我国成人教育的经费来源相对单一,严重的阻碍了我国成人教育的发展,依据我国国情仅靠扩大政府财政支持是相当不现实的,因此只有形成适应终身教育的新型成本分担模式,依靠社会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回归成人教育的公共属性,才是构建学习型社会的必经之路。
(四)积极利用先进技术,发展远程教育
网络技术的普及是新世纪知识经济的主要特征之一,正是这种技术打破了我们学习生活的时间与地域界限,也从技术上使终身学习成为可能。瑞典教育的一大特点就是其及时性——改革及时、立法及时、政策及时、行动及时,同样它及时运用了这种先进技术建立了世界知名的大众成人教育网,随后还与高校联网实现了全国的教育网络结合。而在我国远程教育的开展也仅仅是刚刚起步,在成人教育领域的运用更是局限在很小的领域,在民众之间运用更无从谈起。目前在我国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已具备开展远程教育的能力,应当积极把其应用于成人教育和民众学习活动,为学习型社会的构建注入技术力量。
摘要:进入21世纪以后,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世界各国都在加快学习型社会构建的步伐。瑞典凭借其独特的教育体制和发达的大众成人教育体系提前跻身于学习型社会之列,因此,研究瑞典的教育体制,对于我国学习型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